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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公共管理困境;主体功能区;整体性治理
长期以来,区域公共管理作为区域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一直倍受政府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关注总是与问题的存在息息相关。当前传统区域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无遗,“低效率”、“权威碎片化”、“职能分散化”等等问题的存在把区域公共管理带入举步维艰的困境。面对这些问题的存在,学界开始就区域公共管理的新路径进行探索,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整体性治理作为学者们的宠儿有望成为区域公共管理的新出路,同时主体功能区概念的提出,又使得整体性治理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结合成为一种必然。
一、传统区域公共管理的困境
本文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域“共同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博弈。利益永远是最佳向心力的来源,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区域政府实现合作,并共同解决区域内公共问题和提供公共产品。但在当地方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时,原处于合作状态的各地方政府会毫不犹豫的偏向属于自己的地方利益,这也就会使区域合作受到破坏乃至破裂。尤其是在“政绩等同GDP”的考核制度下,区域公共利益常常难逃“公地悲剧”的下场。区域公共管理和公共物品的供给一般更多体现在长远效益和集体利益上,有着为官一任只关心自己政绩的地方政府行政人员,在这种“大家”和“小我”博弈中更多的是关心自己的利益。博弈中的地方利益的胜出,直接就导致了区域公共管理过程中区域公共问题的出现和地方之间的恶性竞争。主要表现在区域环境破坏严重且无人治理,区域产业同构化严重等方面,在环境方面,忽视生态的竞相发展衍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而“搭便车”的心理作用下治理也成为口号,最终区域共有的环境问题日渐严重。在产业发展方面,缺乏大局意识的重复性建设和雷同性产业布局在区域内肆意繁衍,而最终多因导致区域相同产业间的恶性竞争或因不适合本区具体情况而被迫停止而告终。
(二)区域政府合作缺乏长期有效的协作机制。传统区域政府间的合作一般是通过会晤和协商来就某些区域公共管理事务或公共物品的供给达成一些口头承诺或协议,然这种合作一般多是就具体问题的解决为前提的,且问题解决之后即为终止。这种短期的合作也就多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药方,且基于区域“共同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博弈,在具体合作进程中,各地方政府都是各有各的调,难以有效地协作解决问题。长期有效的区域政府合作协作机制一般是基于利益而存在的,没有这种长远利益的存在,政府合作长期有效协作机制也就缺乏原动力。再者当前我国各级政府还处在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渡性阶段,距“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政府职能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扮演一个近乎全能的角色,政府作为中缺乏合作意识。
(三)区域政府合作形成的决议缺乏权力性。当前,我国区域政府合作的决议由地方行政长官联席会议形成的某种协议或口头性承诺,这种决议一般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在具体合作的执行中缺乏权威性和约束性,甚至在不愉快的合作的它将只能是一纸空文。且由于区域政府合作没有一种长期有效的机制,一般都没有建立相关的合作机构,即便建立了一些诸如合作执行办公室之类的机构,在执行合作形成的决议过程中,也将因其自身的临时性和缺乏权利性导致决议的执行难以落实。
二、区域公共管理的新路径―整治性治理
(一)整体性治理的起源。在新公共管理理念风靡世界几十后,20世纪90年,西方世界在对新公共管理所存在问题的反思基础上,面对政府改革所面临的“碎片化问题”开始了一轮新的寻求“公共部门协调机制和改革”的运动,开始有人提出“整体性政府”、“网络治理”、“水平化管理”等各种理念。这些理念的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通过制度化和有效地“跨界合作治理”以解决复杂棘手的公共问题, 增进公共价值。[1]而这个共同之处的根本也就是整体性治理的理念。在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的基础上,以佩里・希克斯和帕却克登・力维学者们开始提出了整体性治理模式( holistic governance)。[2]希克斯认为, 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理念,它针对的是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强化的碎片化问题。他还认为,具体到功能上,整体治理针对的是碎片化带来的以下问题:一是转嫁问题,让其他机构来承担代价。二是互相冲突的项目。三是重复,它导致浪费并使服务使用者感到沮丧。四是互相冲突的目标,一些不同的服务目标会导致严重的冲突,五是由于缺乏沟通,不同机构或专业缺乏恰当的干预或干预结果不理想。六是回应需求时各自为政。七是公众无法得到服务,或对得到的服务感到困惑。八是由于没有考虑问题的原因,而是强调可得的或固有的一套专业干预,从而导致服务提供或干预的遗漏或差距。所有这些问题正是治理中的一些协调、合作、整合或整体性运作想解决的。
整体治理除了是应改革需求而生外,它也还是对传统合作理论和整体性思维的一种复兴。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合作理论和整体性思维曾本就是被广泛应用的传统方法,只不过在一度的公共管理改革中被轻视。此外也还有学者认为整体治理的兴起与数字时代的到来密切相关。学者彭锦鹏认为,政府电子化改革以网络技术为基础对不同政府层级、不同机构单位、不同政府网站进行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整合。他认为“没有高度发展的电子化政府,就无法跨越政府的层级鸿沟,也无法将数量庞大的行政机构和单位用电脑连接起来, 以便向民众提供整合性的服务。”
(二)整体性治理与传统区域公共管理模式间的区别。整体性治理是对传统公共管理中公共行政“碎片化”的一种战略性回应,是解决区域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路径,它不同于传统区域公共管理模式。这里的传统公共管理模式主要指传统官僚体制和新公共管理。传统公共行政里的官僚体制是一种以刚性科层组织为行为主体,以权威和行政命令为协调手段,强调集权且一切以中央利益为前提,自上而下进行决策的制度模式,缺乏灵活性,社会公信力较低。新公共管理主张在公共行政中引入市场机制,将政策职能和管理职能分开,在公共部门中引入私营部门的管理方式,对公共机构实行绩效管理,并通过多种形式的授权改善公共部门的工作。它以“经济人”人性假设为前提,在公共行政中引入竞争机制,试图以合同和契约的市场组织手段解决公共管理中的一切问题。也正是这些导致了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结果是政府权威弱化,职能分散化、碎片化,公共行政丧失原有的调控、干预和有效获取信息的功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机制缺失,最终公共管理低效率、低效益。在对新公共管理改革问题反思的基础上,整体性治理被提出。整体性治理有效针对新公共管理存在的权威碎片化和分散化,提出“整合”、“协作”“网络化治理”等整体性理念,注重资源和利益相关各方的聚合,并把聚合各方通过稳定的关系构成一定得网络关系,强调网络关系中行为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在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的前提下通过互动、沟通、协商等方式相互协作,行政聚合效应,达到整体合作大于简单相加的最佳效应。整体性治理在网状管理结构中有效地整合各种资源,优化管理职能,拓宽服务范围, 并在服务运行方案中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权。自此, 整体性治理实现了跨界合作的最高境界。
对整体性治理与传统公共管理模式的比较,台湾学者彭锦鹏作做了比较系统的归纳。(见表一):
表3-1
资料来源:彭锦鹏:《全观型治理: 理论与制度化策略》 ,《政治科学论丛》 ( 台湾) 2005 年第23 期。
三、主体功能区建设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新要求
主体功能区建设意在实现国土空间的重新规划,以空间功能分割为基础,协调空间功能互补协调发展,使资源和要素在市场环境下得以自由流动和有序共享,最终达到空间整体效率最大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跨界合作的最高境界。而这目标的实现必须是建立在主体功能区建设能突破传统行政区划的约束,推进区域公共管理改革,实现主体功能区建设与区域公共管理新路径有效结合的基础之上。
(一)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打破传统行政区划的约束。在学界对行政区划的界定一般有两种解释,一是指对行政区的划分;二是指行政区域本身。本文取第二种解释,即行政区域本身,当然这解释也是第一种解释行为的结果。传统行政区划中形成的行政区经济、行政区行政、区域管理理念、区域管理模式、区域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等都在一定主体功能区建设形成约束。
行政区经济是指行政区划刚性约束下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相悖的一种区域经济。其所坚守的必然也就是行政区划内的地方利益,犹如一种“诸侯经济“一般,在地方经济与区域经济的博弈中,行政区经济必然是对区域公共利益采取抵制态度的。而主体功能区最求的区域利益重新调整,实现区域整体效益最大,这也就要求必须打破是传统行政区经济对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不自觉的约束。
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区域行政突破传统行政区的刚性约束,以区域整体公共利益为价值导向,强化区域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倡导主体功能区行政,实现健康的跨界治理。而我国的传统行政区划行政由于中央的分利放权和地方自主发展的积极性高涨,行政区的行政一切自然都以地方利益为出发点,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地方保护主义。这种有着强烈行政区域边界意识的“内向型行政”是主体功能区建设必须消除的障碍之一。
主体功能区建设意在实现跨区域的无缝隙协作及治理,而传统行政区划的管理理念在行政地域观念的约束下,总是以繁荣本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为基本前提,对于“外溢性”的跨区域公共性问题,一般都有着搭便车的心里,谁都不愿充当解决问题的主力军。也这正是这种管理理念,使得涉及几个或多个行政区划的问题往往难以得到妥善处理。
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基于不同国土空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开发潜力,对不同区域进行功能定位,形成一个系统的分工体系。在此分工体系下,不同的区域依据各自的区域条件,发挥本区优势布局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而传统行政区划的区域管理模式下,出于政绩的比较,很多行政区划内的管理趋同。在发展管理中,不考虑自己身实际情况,跟风进,盲从照搬别人的发展模式,最终导致区域发展的失败或低效率。这一冲突也是主体功能区建设所必须克服的。
我国传统行政区划区域管理评价指标简单且无针对性,多是一刀切的做法,不考虑区域间客观存在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过分依赖GDP指标,忽视地域差异和获取GDP数字的代价。在GDP等同政绩的行政管理理念的驱使下,不少地方政府自然也就不顾及GDP的代价了,一味地追求经济增长,不计为此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甚至有的行政区划内行政官员为追求在任内的政绩,不惜采取“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而这一切皆源于传统的区域管理评价指标的作用,故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首先必须重塑新的区域评价指标体系。
(二)主体功能区建设和整体性治理有效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对国土空间以功能分割为基础的一种新的发展规划,它需要构建新的区域分工体系。而这种新的区域分工体系需要突破原有的区域行政区划及区域公共管理的约束,这也就一种新的区域治理理念来主导这场公共管理的改革。前文我们已经对整体性治理作为区域公共管理的新路径作了相关的论述,整体性治理所倡导的“整合”、“协调”、“信任”“网络治理”都与主体功能区建设很好的契合,尤其是对主体功能区建设突破传统行政行政区划弊病的束缚极为重要。故主体功能区建设与整体性治理的有效结合,将是我国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治理主体 设置主体 建设主体 管理主体 理事会
中图分类号: G25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2)02-0037-06
Research on the Governance Bodies Setting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 Library's setting body is the government which takes the most important responsibilities to set up and manage public library, and provide public library services. Types of setting bodies can be divided into independent and union one. Construction body is the government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the provision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s and funds. Types of construction bodies can be divided into independent and union one. Types of union construction bodies can be divided into main, supportive and participate one. Reasonable setting of public library council improves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public library. There are six types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 system, such as: pure central-branch library, close central-branch library, semi-close central-branch library, loose central-branch library, close
alliance, loose alliance.
Keywords public library service system; governance body; setting body; construction body; management body; council
我国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从管理模式转向治理模式,一些公共图书馆如深圳图书馆已开始建设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工作。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也应采用治理模式,这涉及国家、政府宏观方面的政策、法律及政府的出资人角色等,也涉及服务体系内部的治理结构,其中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治理主体的合理设置是关键。
1 政府在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角色
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改革方向是“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政府在国家权力人与所有者代表两个方面职能的分离:一、政府具公共管理职能,是公共图书馆的宏观管理者;二、政府具有举办公共图书馆的职责,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出资人或所有者代表,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是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主体和建设主体,其原有的管理主体角色由公共图书馆理事会代替。
2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治理主体
治理主体是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参与者,包括所有者、设置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等。
2.1 所有者
我国公共图书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统一所有,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具体由国务院及各级政府代行所有权;各公共图书馆对馆内国有资产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资产需要审批,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是全民。一般情况下,所有权只为所有者所拥有和行使,但全民无法直接履行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职责,国有资产的所有权需要委托给政府代为行使,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代表。我国各级政府目前实际控制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是公共图书馆的实际控制人,所以,我国各级政府常常被认为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1]。不管各级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还是所有者代表,各级政府覆行公共图书馆出资人职责并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角色不会发生改变,这是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治理主体的基础。
2.2 设置主体
设置主体是负有设置(举办)公共图书馆的各级政府,负责为某一区域提供覆盖全区域的、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2.2.1 设置主体的作用
(1)设置主体负有设立、建设公共图书馆并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指覆盖全区域、普遍均等的服务,下同)的主要责任。政府负有设置(举办)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是公共图书馆的出资人和设置主体,对已设置的公共图书馆行使所有权、提供所需的建设经费和负责管理,担负为所在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责任。
(2)设置主体是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公共图书馆治理是基于所有权关系上的管辖和控制[2]。公共图书馆决策权力和内部治理的权力来源于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需要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的授权。治理结构中需有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某一个公共图书馆或某一个服务体系治理单元可能存在多种建设主体类型,如在联合建设主体中可能存在设置主体充当的主要建设主体、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充当的支持性建设主体、下级政府充当的参与性建设主体。但在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下,支持性建设主体和参与性建设主体不适合作为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设置主体作为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体现了哪级政府设置了公共图书馆就行使该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及行政、财政体制。
(3)设置主体的单一或多元作为区分纯粹型总分馆制与其它服务体系类型的依据。治理单元内部设置主体多级多元,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相应分散,不利于我国公共图书馆的集中管理和总分馆体系建设。如果一个治理单元由同一个设置主体设置,则整个治理单元的所有权归由该设置主体行使,实现治理单元所有权的同一,这是我国目前进行纯粹型总分馆制建设的可行模式,与我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相适应。但由于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的限制,有些治理单元在所有权和设置主体层面难以实现同一,形成治理单元多级多元的联合设置主体,这样,治理单元便成为其它服务体系类型。
2.2.2 设置主体的类型
设置主体分为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和联合设置主体。单级独立设置主体是指在一个治理单元内只有一个设置主体负责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一般为治理单元内最高级别的政府,如纯粹型总分馆制中省/市/县政府分别是总分馆服务体系唯一的设置主体。联合设置主体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共同成为某一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实现能力整合,在某一治理单元内联合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在省/市/县为一个治理单元内部,下级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支持能力设立和建设公共图书馆,参与总分馆体系建设时不愿意放弃该分馆的所有权或在未设立公共图书馆的情况下,参与总分馆体系建设时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所在辖区分馆的设置主体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统一总馆、分馆的所有权没有必要。在目前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下,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一个治理单元内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总馆、分馆、承办馆、成员馆各有自身的设置主体,如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和联盟模式都是这种情况。其中总馆、承办馆的设置主体在治理单元内起核心作用,称为核心设置主体,其它的设置主体称为非核心设置主体,核心设置主体具有较强的经费支持能力并承担更多的责任。这种多级多元的联合设置主体存在于治理单元内部,因为只在治理单元内部存在所有权控制的问题。如对于一个覆盖地级市城区的公共图书馆治理单元来说,设置主体仅限于市级、区级政府,中央、省级政府虽然可以成为支持性建设主体,但不会行使所有权,乡镇、街道办政府如没有承担设置主体的能力则不能成为设置主体。
2.2.3 设置主体设置的考虑因素
(1)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经费是困扰公共图书馆发展的难题,设置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费支持能力。目前我国的乡镇、街道办政府普遍缺少作为设置主体的能力。
(2)设置主体能力的整合。把不同行政级别的设置主体整合起来,联合为某一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
(3)治理单元的情况。治理单元是指能有效共享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所辖区域。治理单元可以分为独立的治理单元和多级的治理单元。独立的治理单元基本不与外界有效共享公共图书馆服务。多级的治理单元内部含两级或两级以上的治理单元。我国整个县、地级市的市区、大城市的区适合为最基层的治理单元,可用适当的模式作为成员参加上一级的治理单元。如县级的治理单元可用松散型总分馆制/联盟模式参与地级市的治理单元,地级市的治理单元可用松散型联盟模式参加省级的治理单元。当然,大城市中心城区也可以建设一个单级的治理单元。某一设置主体在不同级别治理单元的作用不同,如县政府在县级治理单元起核心作中,而在地级市治理单元起非核心作用。
(4)服务体系的类型。一个治理单元确定采用某一服务体系类型,则确定了设置主体所采用的设置主体类型。如纯粹型总分馆制由治理单元内最高级别的政府为单级独立设置主体,而其它服务体系类型的治理单元由区域内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
2.3 建设主体
建设主体是负责公共图书馆建设所需经费的政府。对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负有责任的政府,都可以成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设置主体当然也是建设主体。我国各级政府包括中央、省级政府和其它各级地方政府都负有为所在辖区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只不过不同级别的政府承担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某一级政府能否成为某一个治理单元的建设主体应取决于该级政府是否具有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实际能力。
2.3.1 建设主体的类型
建设主体可分为单级独立建设主体和联合建设主体[3]。单级独立建设主体在一个治理单元内由一个政府独立负责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所需的经费,它也是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即在一个治理单元内只有一个设置主体、一个建设主体。联合建设主体是指在一个治理单元内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共同成为建设主体。联合建设主体包括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和参与性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是公共图书馆建设的主要责任者和主要投入者。设置主体在由联合建设主体组成的治理单元内是主要建设主体,承担所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的主要责任、大部分经费投入、日常管理成本和管理责任。一个存在联合设置主体的治理单元存在多层级的设置主体,也相应存在多层级的主要建设主体。除设置主体作为主要建设主体负有建设公共图书馆的主要责任外,上级政府或下级政府都负有在某一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给予某一治理单元或其内部某一公共图书馆一定的经费补贴,从而成为支持性建设主体。相对设置主体来说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负有支持性责任,所以在设置主体的经费支持能力欠缺时,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应该且有必要承担支持性建设主体的责任。下级政府付出经费“购买”主要建设主体为所在区域提供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而成为参与性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和参与性建设主体不是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不行使所有权。尽管有些基层政府自身无力成为设置主体和主要建设主体,但它毕竟也有为所在辖区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虽然这种责任相对设置主体的主要责任来说是次要责任。所以我们应该把这种有经费支持能力的基层政府纳入建设主体的范畴。如县政府作为该区域纯粹型总分馆制的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和主要建设主体,负有在该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责任,而县政府的上级政府即地级市政府、省级政府、中央政府及下级政府负有在该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次要责任,上级政府负有支持性责任,下级政府负有参与性责任。
2.3.2 设置主体与建设主体的关系模式
设置主体一定是建设主体,而建设主体不一定是设置主体。一个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与建设主体的关系按设置主体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存在于纯粹型总分馆制的治理单元。其模式包括:(1)单级独立设置主体是单级独立建设主体,两者是同一个政府;(2)单级独立设置主体+联合建设主体,单级独立设置主体是主要建设主体,其中联合建设主体的模式包括:①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②主要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③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
其二联合设置主体。一个治理单元的各个设置主体是主要建设主体,最高层的核心设置主体是服务体系的核心主要建设主体。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不仅要负责总馆或承办馆的建设任务,还主要负责治理单元的建设任务。其它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或所在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建设主体。其模式为:联合设置主体+联合建设主体,其中联合建设主体的模式包括:①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②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③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④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
2.3.3 建设主体设置的原则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现有的公共图书馆建设基础差异悬殊,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和设置主体、建设主体的设置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依各地人均GDP水平差异因地制宜地选择服务体系的类型及设置主体、建设主体的设置模式[4]。
2.4 管理主体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主体是行使公共图书馆决策权力的管理机构,决策权力由代行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设置主体行使或授予其它机构行使。治理模式下,政府不再直接行使公共图书馆决策权力,丧失了作为公共图书馆管理主体的资格。政府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出资人、所有者代表和设置主体,必须选择新的管理者即管理主体来完成公共图书馆的管理重任,实现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的分离。公共图书馆要组建具有决策权力的管理机构:(1)个体公共图书馆以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决策型理事会作为自身的管理主体;(2)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组建服务体系的决策型理事会作为服务体系及其成员的管理主体[5]。政府虽不再是管理主体,但通过派代表进入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公共图书馆的决策型理事会,主导决策,政府的出资人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通过决策型理事会能实现公共图书馆的分权制衡、多元民主参与和科学决策。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主体可以是设于个体公共图书馆内部的决策型理事会,也可以是设于公共图书馆外部的服务体系决策型理事会。
2.5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是指治理单元内各个公共图书馆。这些公共图书馆在治理单元内有不同的角色,是总馆还是分馆,是承办馆还是成员馆,他们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与他们所在的服务体系类型相适应。
3 各类型服务体系的治理主体设置
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分为六种类型:纯粹型总分馆制、紧密型总分馆制、半紧密型总分馆制、松散型总分馆制、紧密型联盟模式和松散型联盟模式[6]。各类型服务体系的治理主体设置存在差异。
3.1 纯粹型总分馆制的治理主体设置
纯粹型总分馆制是由同一个设置主体设置、同一个管理机构管理的图书馆群[7]。纯粹型总分馆体系的所有权归属同一个设置主体,决策权力来自同一个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纯粹型总分馆制的设置主体为单级独立设置主体。适合作为纯粹型总分馆制的区域有整个县、地级市的市区、大城市的区,省/市/县政府是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分馆的所有权可通过划拨等形式上移给总馆的设置主体,即实现分馆的设置主体上移。
(2)建设主体。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可以作为治理单元的单级独立建设主体,也可作为主要建设主体与其它级别的政府组成联合建设主体,中央、省级、地级市等上级政府可以成为治理单元的支持性建设主体,在经济落后的县级治理单元特别需要上级政府的经费支持,区级治理单元也可能需要市政府的补充经费;下级政府可成为参与性建设主体。联合建设主体的设置应因地制宜,是否需要组成联合建设主体需视单级独立设置主体的财政支持能力而定,多数县级政府作为单级独立建设主体的财政能力是不足的,需要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的财政支持。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设置主体设立服务体系决策型理事会,作为整个服务体系、总馆、分馆的管理主体,治理结构:设置主体—理事会—总馆—分馆。设置主体下放决策权力给决策型理事会,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对整个总分馆体系的管理执行权,实现理事会决策权与总馆管理执行权的分离。
3.2 紧密型总分馆制的治理主体设置
紧密型总分馆体系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和建设主体,总馆、分馆原有的所有权关系不变,总馆、分馆的所有权分别归各自的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紧密型总分馆制的设置主体为联合设置主体,总馆、分馆各有自身的设置主体。省/市/县也适合建设紧密型总分馆制,省/市/县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下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
(2)建设主体。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从整个总分馆体系看,形成了总馆主要建设主体+分馆主要建设主体的联合建设主体模式。其中总馆的设置主体在总分馆体系承担更大的责任,为核心主要建设主体。在经费不足的治理单元内,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也可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对治理单元或其内部任一个公共图书馆提供经费支持。本模式不存在参与性建设主体。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紧密型总分馆体系要求总馆、分馆的管理权力集中统一,总分馆体系决策型理事会有必要拥有总馆和分馆全部的决策权力。联合设置主体设立服务体系决策型理事会,作为整个服务体系、总馆、分馆唯一的管理主体,治理结构:总馆设置主体、分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总馆—分馆。总馆设置主体、分馆设置主体下放决策权力给总分馆体系决策型理事会,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对整个总分馆体系的管理执行权,实现理事会决策权与总馆管理执行权的分离。
3.3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的治理主体设置
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总馆、分馆原有的所有权关系不变,总馆、分馆的所有权分别归各自的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总馆、分馆有各自的设置主体。可采用半紧密型总分馆制的有省/市/县(市)区域范围,省/市/县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下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大城市的市馆和区(县)馆之间可采用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可建设一个治理单元,市馆与区馆采用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区的范围可采用纯粹型/紧密型/半紧密型总分馆制,市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区政府及下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大城市的市馆与县馆可建设二级的治理单元,县级的治理单元可采用纯粹型/紧密型/半紧密型总分馆制,作为成员参与市中心城区的市级治理单元,市级治理单元既包括中心城区的成员,也包括县级的治理单元,从而形成二级治理单元。地级市馆和县馆之间可采用松散型总分馆制,形成市级治理单元和县级治理单元,市级治理单元既包括城区的成员也包括县级治理单元的二级治理单元,市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县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
(2)建设主体。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从整个总分馆体系看,形成了总馆的主要建设主体+分馆的主要建设主体的联合建设主体模式。总馆的设置主体应成为总分馆体系的核心主要建设主体,在总分馆体系建设中承担更大的责任。在经费不足的治理单元内,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可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对治理单元或其内部任一个公共图书馆提供经费支持。这两种模式不存在参与性建设主体。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设置主体的决策权力分为两部分:①总馆、分馆的设置主体把总馆、分馆的业务/服务的决策权力交给总分馆体系决策协调型理事会。总分馆体系的治理结构:总馆设置主体、分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总馆—分馆。决策协调型理事会是这个总分馆体系的管理主体,也是总馆、分馆的管理主体。总馆和分馆的设置主体下放业务/服务的决策权力给总分馆体系决策协调型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对整个总分馆体系的业务/服务管理执行权,理事会行使业务/服务决策权力,总馆馆长行使业务/服务管理执行权,实现业务/服务决策权与管理执行权的分离;②总馆、分馆的设置主体保留除业务/服务外剩余的决策权力。总馆内部设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总馆设置主体—事理会—总馆,总馆理事会也是总馆的管理主体;分馆内部设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分馆设置主体—事理会—分馆,分馆理事会也是分馆的管理主体。总馆和分馆的设置主体下放除业务/服务外的决策权力给总馆、分馆的决策型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分馆除业务/服务外的管理执行权,理事会行使除业务/服务外的决策权力,总馆馆长行使除业务/服务外的管理执行权,实现除业务/服务外的决策权力与管理执行权的分离。综合两种情况,总馆馆长拥有总馆全部和分馆业务/服务的管理执行权。
3.4 紧密型、松散型联盟模式的治理主体设置
紧密型、松散型联盟模式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承办馆、成员馆原有的所有权关系不变,承办馆、成员馆的所有权分别归各自的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承办馆、成员馆有各自的设置主体。大城市的市馆和区(县)馆,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的市馆与县(市)馆之间可采用紧密型联盟模式/松散型联盟模式,市政府和区/县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省、地级市、县(市)三级治理单元因地域覆盖面大可采用松散型联盟模式,省、市级治理单元内部的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治理单元内最高级别的政府为核心设置主体。如地级市政府是市级治理单元的核心设置主体,也是省级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
(2)建设主体。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从整个联盟模式服务体系看,形成了承办馆的主要建设主体+成员馆的主要建设主体的联合建设主体模式。承办馆的设置主体应成为治理单元的核心主要建设主体,在服务体系建设中承担更大的责任。在经费不足的治理单元内,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可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对治理单元或其内部任一个公共图书馆提供经费支持。这两种模式不存在参与性建设主体。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服务体系协调型理事会没有决策权力,承办馆/成员馆的设置主体全部的决策权力作用于承办馆/成员馆。服务体系治理结构:承办馆设置主体、成员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承办馆、成员馆,这个协调型理事会不是服务体系及其成员的管理主体,联盟模式的服务体系没有管理主体。各馆法人治理结构:承办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承办馆;成员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成员馆。承办馆、成员馆的设置主体把全部的决策权力授予本馆的决策型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授予承办馆/成员馆馆长对本馆的管理执行权,理事会行使决策权力,馆长行使管理执行权,决策型理事会是各馆的管理主体。
4 结语
全民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各级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行使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主体,明确服务体系设置的责任、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责任和管理责任,设置主体代行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合理设置建设主体,明确各级政府经费投入的责任;明确主要建设主体设置,保障大部分经费的投入;合理设置支持性建设主体,保障补充经费的投入;合理设置参与性建设主体,明确下级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设立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设置主体授予理事会决策权力,实现公共图书馆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的分离,理事会把管理执行权授予公共图书馆管理层,实现决策权力与管理执行权的分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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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蒋永福,张世颖.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设置及总分馆服务体系构建方案研究——“4-4模式”构想[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0,(4):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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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型居住社区 公共治理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大型居住社区的公共治理问题研究主要包括对其历史沿革的阐述以及管理模式的研究。在探讨国内外理论研究之前,首先必须要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之一,也就是大型居住社区的概念。笔者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于2009年编制的《上海大型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导则》中找到定义,即用地规模约为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10万人,以居住功能为主体,生活与就业适当平衡、功能基本完善的城市社区。从这个具有官方色彩的定义中不难看出,2009年上海的大型居住社区概念还仅仅停留在住区功能的层面上。另外,学者刘华钢对大型居住社区的定义描述则是:相当或者超过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城市居住区级用地规模或居住人口规模,且没有城市道路穿越的单个完整的居住区。而李鸿新和李钊对大型居住区的界定是: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平方米规模的居住区。对于开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的社区,则称为超大型居住区。从上述的各项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大型居住社区的概念大体上是以居住社区的体量规模作为主要衡量标准。
不难发现,从城市规划角度方面,国外研究有着清晰的发展脉络和代表时代特点的经典理论。从整体概念上讲,大型居住社区应当是属于居住社区的一种。作为体量巨大的一个存在,国外理论界的研究将其归纳于城市地理学研究范畴之中,其核心理念通常是以人为本。这其中主要包括:在1882年由西班牙工程师玛塔提出的带状城市(Linear City)构想,接着在1902年由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第一次提出了在欧洲大陆上具有深远影响的“田园城市”理念,其内涵主要包括在兼具城镇的社会基本架构的同时又拥有乡村自然风貌的城市。到了1929年,美国建筑师佩里(C.Perry)根据其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了居住空间组织方式。而在1928年设计的美国新泽西州新城之际,美国人Radburn创造性地采用了“大街坊(Block)”概念,而在当今社会中,被人广泛接受的Shopping Mall就是配合大街坊应运而生的。
此外,对于居住社区管理模式的理论探究,笔者发现其大多属于社会学研究领域。因众多社会学家所持观点和研究角度的不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社区管理理论。这其中主要包括以美国农村社会学家C.J.加尔平、芝加哥学派的R.E.帕克、古典学派的R.D.麦肯齐等为代表人物提出的社区区位理论,以美国学者I.T.桑德斯、W.萨顿、J.克拉扎,以及社会学者E.O.莫依为代表提出的社会体系理论、还有以20世纪40年代美国学者J.伯纳德、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W.A.葛木森等一批学者为代表提出的社会互动理论等。
相比较国外学者在城市规划领域和社会学领域对居住社区成熟的理论研究体系,国内理论界对大型居住区的相关探讨更多地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类是针对大型居住区的形成原因、存在问题和建设对策的研究。其中主要以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中的居住社区为研究对象。叶荣责(2002)通过对广东地区的大型居住区形成的原因进行系统分析,揭示了大型居住区对城市的影响、公建设施建设模式和金融风险等方面的问题。郑新明(2003)对广州番禺北部的大型居住区进行了全面研究,从其形成的背景、发展动机与发展历程,分析了大居存在的问题,对城市规划的角度提出了合理性建议,并对番禺北部大型居住区的未来进行了展望。刘华钢(2003)对广州城郊大型居住区的形成和影响进行了研究,从多元主体参与的微观层面分析了城郊大型居住社区的形成机制,以区域性视角审视广州城郊大型居住区对城市社会空间结构、城市空问结构和形态发展、城市运行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从制度设计和规划控制两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此外,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课题组于2003年提出了上海大型居住区的选址布局建议,对大型居住区综合开发(包括规划设计、开发机制和配套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朱小地(2005)选取了北京市三个代表不同时期的城市边缘大型居住区(方庄地区、望京新城和回龙观地区)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通过对比分析找出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罗长海、华晨(2005)以杭州市为例分析大规模城郊住区开发中景观资源的私有化问题,从社会、市场和政府行政3个层面研究景观私有化问题的根源,并相应地提出应摆脱小农意识、积极引导市场运作及改善行政方面的对策。
第二类是对大型居住区规划设计功能定位的分析探讨。陈天等(2005)认为在进行大型居住区规划设计时,单从设计层面来进行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当代社区生成与发展的需要,而应找到社区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开始阶段规划师就应该对设计项目进行策划。陈瑞莲(2005)对地方政府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分析。李鸿新和李钊(2006)总结了目前国内大型居住区设计开发的各种理论,提出应把绿色生态设计和新城市主义作为大型居住区设计的理论基础,并在一系列规划项目中对其进行实践。
第三类是部分开发企业与项目策划机构从房地产开发的角度对大型居住区 的设计和开发等方面进行的分析研究。例如夏南(1999)介绍了万科地产在城市近郊开发大型居住区的选址理由,提出近郊大型居住区应选择较低的容积率和有组织的人车共存方式,并以深圳四季花城为例指出围合型规划方式的设计要点并介绍万科地产未来的发展方向。赵路兴(2002)总结了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本特点,分析其形成机制,指出大型房地产项目的影响并对如何完善政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原则
建筑工程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支撑,技术创新固然能带来企业快速发展,但管理不当,更会导致企业运行不畅,近年来,一些因为管理不良导致的企业破产现象不断增加,引起了行业内外的普遍关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良好的管理是分不开的,现代企业管理越来越受重视,通过良好科学的管理,提高生产能力、完善生产流程,保证生产秩序。建筑工程管理涉及到各个生产环节,需要在不同环节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开发与建设,才能有效发挥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促进作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1 建筑工程项目主要特征
1.1 施工项目特点
要想做好项目施工管理,就需要明确施工项目的范围与内容,施工项目主要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一个项目的定义需要完整性,也就是说,施工项目必须是整体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其中存在的单项工程也算做项目的一种,主要是由任务状态存在的施工形式;二是施工项目在主体责任划分上要由建筑单位来承担,就是说建筑施工企业是整个项目运营管理的中心,是项目管理的主体方,在施工中需要对项目进行组织、谋划与进程控制;三是要满足施工项目任务范围要求,项目主要是由工程承包合同进行性质、产权、范围界定。以上施工范围就决定了管理范围,施工企业主要通过施工项目管理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项目进行有效控制与掌握,使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实现质量与安全需要。
1.2 项目施工管理特点
施工项目管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自身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施工项目管理主体的要求,必须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来负责,企业是项目的总负责主体,需要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进行合理组织与协调,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完成,实现项目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责任的认定是管理的关键。二是施工项目管理的目标是存在于项目中的人、料、事等事务,项目施工完成,则管理效果则完毕,对管理对象的要求因施工项目进行认定,对被管理者有时间上的限制,只针对项目运转周期内有效,其时间控制性较明显,施工项目从投标到竣工验收后,整个时间段为有效管理周期。三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制定需要围绕项目进行,通过对不同流程的合理把握,确保各环节衔接到位,使施工项目管理内容能在有效时间段内达到最佳效果,通过有力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按不同施工内容的变更,及时修订管理内容,纠正施工偏差,保证管理内容推动施工进度。
2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重要性
2.1 建筑施工组织要求特殊性
市场经济发展,使竞争更加激烈,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们对工作建筑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严格控制好施工质量,才能有效维护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工程施工质量是企业的形象,更是企业的生命,管理在流程控制中的越发重要,只有全面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有效维护好企业信誉。建筑施工是由不同环节组成,其运行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流程进行科学管理,才能保证在项目设计、施工、投入、成本各方面集约化,集成化,任何一环节出现问题,均会在下一环节明显体现出来。比如,设计时如果出现问题,则在施工中就会显露,最终导致质量问题的出现,只有对现场的了解与掌握,才能设计出良好的建筑产品,建设出与实际相符的精品。当前,是技术、信息时代,一些有创新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普遍得到推广与应用,只有通过良好的管理,才能有效控制新问题,施工现场管理在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尤其重要。能够通过现场把握控制,合理纠正偏差与不足,完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程序满足设计需要。
2.2 技术流程管理必要性
科技的创新,使建筑施工行业也有了快速发展,建筑行业通过与科技的融合,全面提升了技术能力与水平,推动了建筑行业技术条件和装备机械的日趋提高,为了满足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建筑企业就需要不断完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满足建筑需求。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中,需要严格把握好管理层次,使新技术与新装备达到良好效果,要合理制定系统的实施方法,通过管理,发挥创新提升工作效率。
2.3 项目成本利润结合的必要性
一个建筑项目从成本投资到获取利润,均离不开良好的管理,三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通过合理组织管理,使三者形成特殊形式,以计划为依据、以组织为保障、以领导为中心,形成有效的环节控制与掌握,对企业现有资源做好全面调动与分配,使人、财、物、料实现有机统一,配合项目最终实现。
3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原则
施工管理最终的目标是有效时间段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往往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主要受到现场调整、设计变更、材料延误、市场变动、气候环境等影响,任何一个因素的出现,均能使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所以说,只有全面遵循施工项目管理原则,和能确保管理到位,发挥有效的管理作用。一要遵循标准化原则。标准化原则是对管理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全面规范现场施工,才能确保现场不出现问题,提高各环节生产效率,使作业秩序得到良好保障。二是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只有按照科学的原则进行协调,才能实现现场管理科学化、正规化、合理化,真正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三是安全性原则。建筑行业是高危险行业,施工人员作业环境艰苦,只有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控制,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让不同工种施工人员均能遵章守纪,严格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企业效益提高。各级监督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循管理原则,对各道工序进行严密检查落实,使管理原则落实到生产环节中,通过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质量隐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的浪费和损失。
4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4.1 现场施工进度管理注意问题
现场进度至关重要,需要严格把握,要在管理过程中,全面发挥人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方法和管理思想,形成质量制度保障。企业现场施工条件和管理水平是获得市场竞争主动权的必要条件,只有优良的管理,才能生产出优质产品。
4.2 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注意问题
设计方案与成本、进度、质量和安全有直接关联,方案是管理的基础,使各生产环节形成量化考核管理,用业绩评估,用质量认定。管理要有整体性,通过周全、细致的安排部署,避免施工问题的出现。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监理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施工现场监理的具体工作是依据合同条款,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科学严密管理,以此达到对工程投资、进度以及质量的合理监控,并最终完成合同的要求。
一、施工现场监理主要职责
施工现场监理的具体工作是依据合同条款,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科学严密管理,以此达到对工程投资、进度以及质量的合理监控,并最终完成合同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三个项主要任务:
1、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是我国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该通过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动态管理,包括巡视、平等检查、旁站等,达到对工程项目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监督与管理,并应保证计量的公正客观以及结算支付的公平合理,以此达到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2、进度控制
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是我国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该采用科学的控制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施工前期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实地调查施工现场自然概况,并结合掌握的调查结果对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工程施工中,要求现场监理应把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包括人、机、料、法、环、资金、能源信息和时间)的配置、组织实施情况和进度计划进行对比与控制,并通过对施工延误原因的科学分析,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此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
3、质量控制
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是我国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该以”预防为主、质量第一”为原则,时刻掌握并控制施工中有关人的因素、机械设备因素(施工设备、生产设备)、环境因素、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因素以及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等,对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坚持旁站监理,检查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做好施工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于此同时,施工现场监理还应该做到对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等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综合评定的各种环境、卫生因素,如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音、施工现场卫生状况等做好合理的安排、处理,以此保证优质工程项目的创建。
二、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1、抓好现场监理工作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也多,现场监理作为第一线工程监理,他们时时处处直接与影响工程质量因素的人、机料、环、法等打交道,是工程质量的“前哨”,随时随处发现问题,就必须现场处理。根据这一特点,首先,驻地办要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对现场监理力量要进行调整、充实和加强,安排好现场监理的旁站,并严格要求现场监理过程中做到“三带”(带工作笔记、带图纸、带尺)和“三勤”(腿勤、手勤、口勤),发现问题后,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分别对承包人进行口头指令、书面工作指令和停工令,及时制止承包人的不规范施工,及时消除工程隐患;另一方面,要求现场监理对关键部位、重要部位,如桩基施工、板梁张拉、混凝土浇注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旁站,并及时做好现场记录,对那些关键重要但施工情况相对稳定的工序,如路基分层摊铺、碾压进行部分旁站和抽检;对那些次要部位,附属工程应进行巡视、抽查,如排水、绿化等,严格要求现场监理做到未作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不准开工,未经验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进场或清除出场。
2、抓好驻地试验、检测工作
在工程施工中,试验、抽检是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手段,严格做好这项工作,既可以检查施工中的施工质量,又可以及时指导施工,进行施工质量的动态监控,驻地办必须十分重视和强调这项工作。从原材料的现场勘察,取样到试验,从平行试验到现场抽检,都要求现场监理和驻地试验工程师一丝不苟、实事求是。通过试验和检查可以直接反映现场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情况,及时调整承包人的相关数据,如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则采取跟踪分析、论证,并通知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驻地检测工程师对构造物,特别是构造物的重点部位及重要构造物的检测也是十分重要的。驻地检测工程师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桩基放样、大型挡土墙放样、路基中线,特别是小半竞径路基中线放样进行百分之百检测。只有加强驻地检测工作,才能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共同把关的目的。
3、加强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
在工程施工中,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有重点、有目的的巡视检查,是监理工程师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巡视可以随时检查承包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情况及自检情况,掌握承包人原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了解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掌握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承包人的施工,及时向上级报告承包人的严重的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督促检查现场监理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质量,提醒、责令现场监理坚持原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踏实认真地做好现场监理工作。驻地巡视检查应放在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检查、指导,如桩基、板梁的重大构造物的基坑等隐蔽工程,还有一些普遍的难点技术问题,驻地巡视中应做好相应的工作笔记,为工地例会和监理工作会议及向上级汇报提供第一手资料,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积累、不断提高。
三、钢筋工程的监理控制
(1)原材料的控制
钢筋购买时,应该将钢筋出厂质保资料与钢筋炉批号铁牌相对照,看是否相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热扎带肋钢筋》GB1499条规定按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还要注意出厂质保资料上的数量是否大于进场数量,如果存在相应的问题不予购买,从而杜绝假冒钢筋进用上房屋建设中。钢筋进场后,应按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号、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取一组。同一冶炼方法、浇铸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合混合,合理对进场钢筋进行试验,使用合格的钢筋在工程上。
(2)对钢筋连接的控制
钢筋连接方式主要有绑扎搭接、焊接、机械连接三种方式,试焊工程正式焊接之前,根据钢筋牌号、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正确选择焊条、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特别是焊条的选用;焊接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应重点检查。在焊接过程中,如果发现焊接性能不良时,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并要求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质量检验时,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往往比较重视力学性能检验,而忽视了外观检查工作,应重视外观检查。焊接接头的位置设置非常重要,否则安装完成后在验收时才发现问题,将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并且影响工期。
(3)钢筋安装的控制
钢筋安装是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重点监测。钢筋直径、数量和长度是否存在错误。钢筋锚固长度是否不够。悬挑部分的钢筋是否不到位。悬挑部分的钢筋安装是钢筋检查的重点,如果在悬挑梁的检查经常发现悬挑梁上排和下排钢筋不到边;悬挑梁面筋锚固长度不够等问题会给房屋建筑带来很大的影响。要采用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要求。钢筋作为监理工程师,验收时应注意检查。同时梁、底板钢筋必须垫放厚度符合要求且足够数量的钢筋垫块。避免造成负筋保护层过厚,负筋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引起板裂。
(4)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方法的控制
在房屋建筑中钢筋工程质量检查的目的是掌握质量动态,发现质量隐患。提高房屋的使用安全系数,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在浇注混凝土前应对钢筋及预埋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记录,以便查验。要按照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内容和质量标准,采取直观检查、实测检查、仪器测试等方法,使质量检查工作贯穿于钢筋施工全过程。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验收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本着科学、真实、准确的验收方法。
四、促进施工现场监理职能发挥的建议
1、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为避免监理经费的不足以及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应摆正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首先,把好建设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的关,为此应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以此确保参加建设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水平与实力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体系,监理单位应与业主方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的关系,以此找准自己的位置,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提高施工现场监理素质
监理人员的水平高低决定着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好坏,为此:①应从源头做起,监理单位选拔人才应严格考核,保证监理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专业实践经验。②应做好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专业的基础知识、安全教育以及政策法规等。③监理人员应主动加强自我锻炼,注意摸索积累经验,使从业能力逐步提高,打牢从业的基础。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监理制度
完善的制度以及监督管理体系对监理正常的行使权利以及顺利进行监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质量监理和卫生环境监理等一些列的制度,在相关检查的过程中,及时的发现问题,有效的解决问题,积极的提高施工现场监理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工地评审制度,其内容有:工地评审流程、工地评审原则、工地评审申报范围,始终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监控,评审过程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各项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质量过关;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结束语
由于我国监理起步较晚,监理制度存在较多的缺陷,加之监理人员素质较低,业主、施工单位对监理的认识不足,造成施工现场监理的困难,对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一定得影响。为保证施工现场监理职能的高效发挥,确保施工的顺利完工以及良好的施工质量,应不断提高监理素质、完善监理制度。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管理
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正日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公路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技术、经济活动,具有流动性强、协作性高、周期长、受外界干扰及自然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同时涉及到众多的社会主体和多变的自然因素,会受到物质、技术条件的制约。因此,如何根据公路施工的特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将施工各要素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施工,实现工程项目快速、优质、低耗,已成为公路建设者普遍关注的焦点。
1.进行充分的施工准备
施工现场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充分的施工准备是管理好施工现场的基础。施工单位只有通过充分的施工准备,才能保障施工过程的连续、协调、均衡和经济。在进行施工准备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建立严谨、规范的内部约束、考核、激励机制,用制度管人,用规章管理工程。2.要补充调查工程沿线影响施工的因素,标注出平面位置图,并进行分析、论证,写出调查报告,作为修订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控制预算的依据。3.研究施工图纸,吃透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中的问题,恢复定线和施工放样。对所有控制点进行加密、保护、记录。4.根据施工合同协议和现场调研认真编制施工控制预算,作为控制支出、进行成本预测分析、经济核算以及统计工程进度的依据。5.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使相关人员对工程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有全面的了解。6.绘制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流程图和试验操作规程、质量检查评定、计量支付、设计变更、事故处理等操作管理框图,并使图表上墙。7.根据工期要求、技术标准、机械设备能力、材料供应、自然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选择最佳施工方案,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2.合理配置施工资源
合理配置施工资源是保证施工现场动态投入生产要达到最佳组合,完成阶段施工任务,获取较大经济效益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人力、材料和机械需求量不断变化,在配置施工资源时应力求均衡。要根据进度计划编制人力、材料、机械进场计划;根据材料供应与使用情况决定材料储备量;根据主导机械配置与之能力相适应的附属机械;根据天气情况和实际进度对资源进场计划进行调整。做到人、机、料、法、环协调统一。
3.认真做好试验段
开工后,施工单位对自然条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通过试验段施工,可以初步掌握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主要技术参数、施工进度、机械组合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情况,故它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试验段施工之前要编制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检测内容以及达到的质量标准。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做好记录、分析、总结,为大面积施工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4.适时调整机械组合
机械化施工能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保证进度,是当前公路建设发展的主流。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机械组合的相对稳定。由于受进度、天气等方面的影响,机械的使用数量发生变化时,现场管理者必须适时改变机械组合。组织机械施工应注意:
1.根据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和机械的生产能力选择主导机械,并留有适当的余量。2.全套机械的生产能力是由其中生产能力最小的机械决定的,因此,加强机械的统一调配,始终保持机械的最佳组合,提高机械的使用率。3.要组织维护、抢修小组,备有关键配件,定期维护,随时随时排除故障,提高机械的完好率,确保工程正常进行。
5.切实做好防洪排水
公路施工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应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否则,工程进度、质量、效益就无法得到保证。在自然灾害中尤以水害最为严重,是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主要因素。施工中若对防洪排水工作措施不力,将造成工期拖延,费用增加,故应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前,要结合施工方案和施工图中的排水设计,制订防洪排水方案,做到永久性排水设施与临时性排水设施相结合。2.路基路面施工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和方式,始终保持纵横坡度和碾压的平整度,使雨水能迅速排走,防止边坡坍塌堵塞水沟。对排水困难或地质不良地段,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3.合理安排桥梁施工次序,主河槽基础应尽量在枯水季节施工,桥梁预制场应建在洪水位以上,汛期施工时,机械、材料、设备用过后尽快撤离现场,减少灾害损失。4.下雨期间要经常上路巡查,及时疏通水沟,减少路基积水。要了解天气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减小雨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论文参考。
6.重点治理质量通病
工程质量是公路建设永恒的主题。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公路工程中的质量通病有:桥头涵顶跳车,路基不均匀沉降,路面平整度差等。加强现场质量管理,要以治理质量通病为突破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彻底处理软弱路基,确保路基整体稳定。路基不均匀沉降会导致路面开裂、路基失稳,危及行车安全。主要原因是路基未充分压实。为此,现场质量控制要抓好地表清淤和路基分层填筑及压实;在路基填挖方交界处、施工分段接头等非连续地段要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加强控制。
2.认真处理路基与桥涵接头,防止桥头涵顶跳车。桥涵与路基施工往往不能同步进行,在路基与桥涵之间形成接头,若施工质量控制不好就会造成跳车,一般设置桥头搭板,铺设土工隔栅或土工布,改换填料等,这些措施如果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合理的施工工艺保证仍然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3.严格控制路线的线型与标高。随着公路修建等级的不断提高,施工中对路线线型与标高的要求也越来越严。要从路基开始层层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返工,谨防积重难返。
7.搞好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就是通过成本核算来计划和控制经济活动。施工现场管理要达到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控制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论文参考。不计成本,不搞核算的粗放型管理只能导致工程干的越多亏得越大。为此,要注意抓好以下工作。
1.完善成本管理制度,使采购、库存、发放、使用等每一环节在制度在约束下进行。2.根据施工定额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控制,力求使人工、材料、机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3.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成后,要对照施工控制预算进行成本预测,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超支采取应对措施。4.单位工程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成本核算,根据实际发生的工、料、机及管理费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成本,与施工控制预算比较,查找成本管理中的问题。5.工程全部完成后,要结合施工控制预算、计量支付进行效益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8.加强初期养护,配合交工验收
为了保持路容、路貌,保证公路各项能力的正常发挥,使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的初期养护,对工程外观进行整修,并注意以下问题。
1.全面检查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问题及时处理。2.清理路基、路面上的施工废料;按路基标准横断面整修路肩、边坡;清理桥涵、构造物上的附着砂浆;修补路面及构造物的局部损坏;使公路线型顺适、整齐美观。3.按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要求,写出施工总结,恢复路线控制点,标注里程桩号,为质量鉴定创造条件。论文参考。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的工程项目,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应有所不同,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者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新的管理思路,通过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使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不断得到提高。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管理 ,问题, 思考, 措施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progress of human civilization, and to bring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it increased many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s contro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as well as the major mea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st, is alway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the focus of attention of the common problems.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easures to discuss the two aspects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ssu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blem, thinking and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农村走向城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城市里的住房需求,所以说近几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需求量一直呈现出增加的趋势。虽然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其建设速度有所减缓,但是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依然给建筑工程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建筑施工作为工程主体的建造过程,关乎着工程的综合质量以及建设效益,我们有必要对其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建筑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是一项涉及因素众多的群体性人类创造活动,期间既包括人与物的管理,也包括施工技术以及设计方案等等文化知识的管理。下面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来探讨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问题:
(一)工程项目化管理中,项目组的组建问题
在签订完施工合同之后,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开始组建项目部班子,主要有项目经理、材料人员、测量人员、档案人员、内业人员、质检人员、安全员、施工人员以及技术负责人,将这些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给公司办公室及工程部进行存档。
(二)加强图纸会审能力,确保工程施工能够按照工程设计进行实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施工图纸后,应该从整体上以及工程施工中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个要素实施图纸的审查工作,具体的做法主要由以下几个环节:
1、实施施工图纸自审。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要及时地安排与组织技术人员以及各个专业的班组长读图自审,形成一个详细的各个专业的书面读图记录之后,再报出多方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2、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施工主体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的分包单位均要参加,对会审当中提出的问题与回复要做好图纸会审记录。通过2次会审,可以更加深刻地理会到设计单位的设计意图。施工单位要及时地提出施工图纸当中存在的问题或者感到比较模糊的地方,明确施工过程当中的施工要点,及时解决问题。此外,通过图纸审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对高架桥施工地区的地质资料等环境进行了详细地了解,检查了设计图纸是否齐全完备,施工图与总平面图的几何尺寸、标高、位置是否符合,建筑图与电气、给排水、结构等相关专业图纸是否有出入。
3、对于一些结构非常复杂、施工难度特大或者是重点施工部位,在施工图纸会审前2周要将全套的施工图纸送至公司总工程部,在图审的时候要通知总公司办办公室或者工程部派专员来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我们对工程施工管理进行研究和探索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想要很好的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就需要我们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各要素进行分析与研究。其详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是规范工程施工的强制性措施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强制性措施,也是建筑施工参照的基本标准之一。制定法律法规的细作,加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对于规范工程建筑市场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同时,也能从根源上加强工程施工企业的作业能力,从而提高建筑施工的质量。健全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也能够使得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有硬性的制度可以参照,这对于从根本上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对建筑用材料的管理,也是确保施工管理质量有效的措施之一
建筑用材料作为构成工程主体的基本元素,对其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也是施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建筑用材料实施管理主要通过这几个步骤,首先,对建筑用料的采购工作进行严格的控制,对于采购人员的选择和采购过程的监督应该本着谨慎、科学的原则。其次,提高对施工现场中的原料看护和保存的工作水平,防止因为雨淋、受潮以及盗窃等现象给施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最后,加强对建筑用料施工前的检验,对于达不到施工要求的原材料应当不予使用或者进行更换。
(三)提高施工质量管理的意识,从整体上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
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对于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国家相关部门早已出台了明确的规定和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有了一整套既定做法。但是,在一般的工程上,还普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严格地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和意识。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提高质量意识和监督意识,使各个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端正思想态度,明确监督部门对施工管理、组织设计、工程质量以及整理资料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是保障施工管理水平的根本性措施
在编制施工方案的时候,需要全面考虑,内容主要有质量检测、组织策略、工艺流程、施工的技术方案等等。工程施工方案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了工程的施工质量,这对于工业建筑工程来讲是一个核心部分。因此,在编制施工方案的时候,必须把质量控制作为一个重点来进行设计,对于施工存在的经济效益以及难题等,要在施工方案设计的环节给予正确地控制,实施有效的技术、经济、管理、操作、工艺等措施,以保证工程符合质量要求。
质量管理计划是专门针对施工的过程进行的管理计划安排,具体的做法主要为对施工的环节进行细分,并安排具体的管理人员,科学合理的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工期进行质量上的监督与控制。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对于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水平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做好施工计划也能切实的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水平。
(五)建立高水平的工程管理团队,才是保障工程施工管理质量的决定性措施
人是一切管理活动的主体,只有高水平的人才才能确保高水平的管理工作。由于目前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才致使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低下。建立高水平的工程管理管理团队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着手,一方面加强人才的招揽和聘请。另一方面,建立内部人才的培养机制和培训计划。
(六)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水平
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水平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制定关于建筑施工人员、物料、机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并颁布实施,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与控制,采取严格的奖励、惩罚措施。其次,施工单位加强与监理部门、建设单位以及国家安全监督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对工程的建设前、中、后期进行协同管理。最后,对质量管理的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价与检验,对管理的过程进行再管理,更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
结语:建筑施工管理是一项涉及环节众多、工作量大以及实施控制难的管理工作,其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有效的措施还需要根据施工的环境以及工程的实际需要来综合性的制定,并没有固定的规律可循。因此,加强对工程施工管理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可以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科学实施,提供理论性的指导和科学的管理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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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栾凯峰.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 中国房地产业. 2011(03)
[3] 郭建霞.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J]. 经营管理者. 2011(17)
关键词:施工管理;理论;补充;工作思路
1前言
随着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业主的建设项目投资越来越大,相应的首先是基础设施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一般来说,小的几百万元,大的上亿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精品工程的要求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的技术以及监控的手段也相应越来越严格,以往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在“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施工管理理论也日益显得过于片面,根据多年的施工管理经验,个人认为在“三控制”基础上将“安全控制”、“环保控制”和“文明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人员,尤其是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畴尤为重要,这将是新形势下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的一个有力的补充。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中需充分处理好“六控”的辨证关系,使建筑工程建设事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从传统的单一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在建设领域,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排施工任务的旧体制被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工程开始实行了招投标,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至1990年,我国分别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施工监理试点,经过总结,1993年进入了稳步推广阶段,从试点中专家们总结出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宝贵经验,十几年来,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它凝聚着无数建设者的辛勤劳动和集体智慧,创造了全国翻天覆地的伟大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精品工程层出不穷,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不断更新和完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本人认为,在全社会普遍重视安全及生态环境的今天,“以人为本”的理念被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将人身、设备安全以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提到一定的高度上来认识并付诸实施,并将其纳入监理的职责范围,将“三控制”更新为“六控制”(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控制),是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目前,一些施工管理人员也曾有人提出“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文明施工”“五控制”的要求,但个人认为把“环保控制”一同放入管理职责更能充分体现新时期管理职责的完整性。
3如何做好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的“六控制”
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的“六控制”是互相矛盾又互为补充的,按照各自的控制原则为共同的目标开展工作,对搞好工程建设尤为重要。
3.1认真抓好质量控制工作
所谓质量控制,就是在质量方面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手段。工程质量与工作质量有紧密的联系。工作质量就是建筑安装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做的“控制”。工作质量是工程质量的保证,工程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工作质量的反映。要使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必须既要管工程质量,又要管工作质量,而且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作质量上,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和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要按施工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旁站监理不仅要具备现场质量控制工作的相应素质,加强合同意识,避免相当然的人为因素,而且需吃透合同规定,避免出现问题措手不及,要及时果断地处理质量和工期的矛盾。
3.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好工期控制关
施工管理人员不要转嫁责任,放弃职权。应积极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方案,寻找经济与进度的最佳结合点,认真编制施工进度络计划图,找出关键线路,合理安排和调整工期,发掘一切有利因素,加快施工进度。平时要及时跟踪工程进度,全过程控制指导项目进展,减少窝工、怡工现象,有效地赢得工期。
3.3工作要及时、规范、准确,把好成本关
降低成本是社会主义国家积累资金的基本方法,因此,如何管理好成本就成为极重要的事。投资控制的主要目的是工程项目在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不超出批准的总投资额,而且是合理的支付。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与投资六者是辩证统一的,这就要求管理人员通过各种手段做好成本控制,因此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每一个程序都要求做到及时、规范、准确,避免反反复复的无效工作,减少资源的浪费。
3.4重视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控制
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控制,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尽管在施工过程中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都不曾轻视过,而且在实践中也形成了一套针对此方面的条例和规定,但始终没有把其提高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理论来对待,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出,把“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控制”和“质量、工期、投资”并列起来是必要的和适时的。
(1)安全,不仅从尊重人命这一观点来讲是重要的,而且事故的发生会给企业,甚至给国家财产带来很大损失。这里有一组来自建设部的统计数字: 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14起、死亡276人,比2009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97起、死亡人数减少88人,同比分别下降31.19%和24.18%。(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人民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计划。必须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律,内容包括:
a.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b.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c.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d.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e.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2)环保,是一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里所讨论的“环保”问题仅指项目施工中的产生环保问题,尚不包括项目可研阶段的“环保”问题。而主要常见的包括:a.建筑垃圾;b.建筑粉尘;c.有毒气体;d.其他。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城市化发展,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水等,据粗略统计,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t。由此可见不正确处理建筑垃圾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存和健康问题。将现场的环保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的职责对工程至关重要,所以管理人员应重视并监督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理。
(3)文明施工,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深入,建立文明的施工环境不仅是我们自身的需要,而且是整个社会的需要。文明施工不但与安全隐患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举个例子:某港口是一个新兴的港口,在其进港公路扩建时,由于路障标志不明确、扩建材料堆放不规则、以及施工不洒水造成灰尘滚滚,以至施工期间出现多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损失惨重;该港口因开山填海运土车来车往,运输路面却不清扫、不洒水,港区整天灰尘滚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该港区仓储项目较多,而大部分仓储项目是在海滩填土形成的陆地上建成,这些项目在基础处理时强夯、打桩不分日夜地施工,噪音严重地影响着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
因此,将现场的文明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和监理的职责,并强制性执行对工程是至关重要。
(1)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条款。
(2)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临时围墙或围挡,并做到及时修补损坏部位,保证围挡整齐。(3)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部位堆放,并要求码放整齐。
(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清运。(5)施工现场不得随便抛弃垃圾,施工区、生活区、道路等处应经常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施工区严禁吸烟。
(6)其他一些保障人们衣食住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