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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会计基础8篇

时间:2023-07-31 09:20:3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简单会计基础,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简单会计基础

篇1

帮竞品陈列:谁是赢家?

某招待所的小卖部,有卖我产品与竞品(招待所生意好,连带小卖部买卖也不错)。因其与我方关系不错,因而一般我方的陈列总是略占优势。那天,到客户处,一眼望去我的产品都不见了,(这么好卖?——真是乐观!)我还没问出口,便看到“他们”都委屈地躲在一个小角落里。不明白客户的态度(因满眼是竞品的),先试探:咦,这样摆,那你的**货不是不好卖了吗?(这句话有技巧的:为什么会针对**的呢;尽管是**的产品,但现在是你的了哟;这样陈列,便不好卖了;你当然不希望自己的货不好卖嘛!——弦外之音,你不应该这样陈列。)客户笑笑:刚刚***公司(竞品)的业务员来摆的。原来如此,我松了一口气,趁机煽煽风:你怎么可以允许他这样摆呢?这样弄得你其他的货也不好卖了。客户:那你来吧(也许客户也有话外之音:你也会如此的。)。当仁不让,我将竞品挪开(谁叫他的位置好的叫人眼红),将此处销得最快的我司产品陈列在中间(一点不虚伪,大公司业务员的豪气与霸气!),当然,销量较好的其他公司产品(问客户)如椰奶也放在不错的位置,同质的我不问(心知肚明便可),自然的将其摆在不显眼处;对于那个竞品,也稍微摆在较显眼处,并给了一定的陈列面、摆好(暗诩为大公司业务员的大家风范!),恨不能以牙还牙(客户看着呢!)。摆毕,客户笑了笑(应该有赞赏在其中的)——以后我跟的半年内,竞品再也不曾占据过**产品的陈列位,没有好的陈列,销量可想而知。

花钱买海报位:买到了什么?

某服装城,当时是我区的一个盲点,其旺季月销饮料近千箱。做特通第一次拜访时,满目竞品,便只是贴了一下海报(我抱了一大捆海报纸),并且因海报位置特殊(均在其小售货亭的铁门上或冰箱上),还得征求老板的同意(竞品也有海报,均较陈旧,这也是其疏忽处,让我有可乘之机——反证:没有百事,可口没今天这么强大)。后来一周内,慢慢的我的产品进去了;再去,竞品的业务员便等在那了,他不让我贴海报,并说这个市场是他的(口气好大)。我提出一人一半(谁叫这个市场充斥了竞品呢),他不同意。我也生气了:那你就拿海报来盖我的呀,反正我现在专责这个市场,天天在这(其实是两天一次,吓吓他)。且因我前几次拜访时,有几个客户不满该业务员态度不够尊重,而我又足够谦逊、诚恳与热情(这个市场必得也是我的压力与信心),客户对我印象较好。有一个客户,还帮我贴了非常多的海报,这更令竞品业务员气愤。于是,我们两人在该客户处对恃,竞品业务员一再加码(从2支产品升到7支/天)要买其海报位,客户有点歉意看看我,(我知道他要说出生意难做之类的话了)便主动说,你让他贴吧,你帮我将产品摆出来,同时放进冰箱,就可以了。这样过了一周,客户主动跟我说,他(竞品)不送我产品,我也不让他贴了,以后就你贴。(因其间,我已打过预防针——我司控管严格,从没有海报张贴出钱的;竞品能给,推测是该业务挪用了其他人的搭赠来买这个张贴位的。客户恍然:难怪有时送我的少——这可不是我说的,见仁见智)。再后来,几乎见不到那个业务员了,听碰到该业务员的同事复述 “暂时放弃这个市场,不与她斗”。

订货:客户还有地方吗?

为了凑够10张单(公司规定有10张单的业务员便不须填报今天拜访路线上的客户,通常有50多家客户)——懒人懒招,最后一张单,我便跑到一个A级客户(一周拿货2-3次)那儿——碰碰运气(这段时间连雨生意差,客户拿货意愿低。但已要收工了,试试看)。负责拿货的阿姨在,不过脸色不太好,我笑着与她打招呼。她很快说:都还有货,不拿。我仿若一下子跌到谷底,心中咯登一下。但依然脸不改色,“我只是来看看您有什么需求,都习惯了每周来几次了。”(提醒:每周都要拿几次货的;我是很重视她的。)进去瞅瞅,便边往外走边说:确实都还有,下次再拿吧!(心中想着再去找哪一个客户)客户如释重负,“你和其他推销的真还不同,刚刚那个**(公司)的总是缠着要我拿货,告诉他有都不信”。(难怪生气)(心中暗叹:——同是天涯沦落人)我笑笑:其实我也挺想你拿货的,因我今天还差一张单完成任务,不过想这几天下雨,你还有货,也不能堆太多(从客户角度设想),下次吧。阿姨豪气满怀:那来2箱B产品,再看看有没有什么新货来两箱吧。(喜出望外!)

报表:责任(做完)与使命(做好)

周五晚,主管在审单、看周报,与我聊起:所有报表中,都只在讲饮料断货了事(适值旺季),只我同时讲到面(A产品退出市场,此系列显单薄,建议推出新产品等)。虽然他没有多说,但我能感到他的满意。也许这也是我后来有能力从业务转至行销推广、以及销售内控管理的原因吧。报表其实既是一种自我表现的机会,更是一种自我的整理、锻炼与积累。

做好业务的几点体会

1、大声介绍自己(业务工作其实是在推销自己);

2、告诉客户固定拜访时间,留下联系电话;

3、充满自信,(可以虚拟成功)将信心传达给客户;

4、热忱、诚实与勤劳的推销:教到客户鹦鹉学舌(USP);

5、永远不要诋毁竞品及其他同业;

6、找出产品优于竞品的部分加强推销;

7、多尝试站在客户的立场设问自己;

8、提供给客户于他有价值的信息;

篇2

投资收益归集在“其他收入”核算不妥,主要表现在:

(一)“投资收益”与“其他收入”性质不符。首先事业单位“其他收入”会计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废旧物资处置、固定资产出租等零星的杂项收入,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收益对事业单位的影响时间较长,所涉及的金额也较大,不应视为零星杂项收入处理;其次“其他收入”在事业单位是用来核算非经营性业务活动的结果,在年度终了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中,但就投资的目的来看,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目的虽然应当服从或服务于事业单位的目标,但主要还是为了获得投资利润或收益,从这点来看,事业单位的投资活动应该属于一种经营活动。

(二)不符合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客观性等原则。对外投资作为一个单位的重大决策,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是事业单位结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将投资收益归集在“其他收入”中核算,不符合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原则,也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信息的合理判断。

(三)不利于监督和管理。如果将对外投资收益作为杂项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与“对外投资”科目不能相对应,从账面上不能如实反映对外投资的成果,不利于对投资成果进行监督和管理,体现不出对外投资的目的性。

二、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的会计处理

(一)概念不符。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形式和渠道呈多元化趋势,既有财政拨款收入,也有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杂项收入。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显然不符合事业单位收入的概念和内涵。

(二)会计处理缺乏一致性。若按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接受的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纳入“其他收入”账户核算,则与将接受的固定资产捐赠纳入“固定基金”账户核算和接受的无形资产捐赠纳入“事业基金”以及限定用途的捐赠纳入“专用基金”核算存在本质差异。“固定基金”、“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属于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年末要将收入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同属于捐赠,但会计处理却截然不同,显然不符合相同性质业务处理一致性。

三、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虚增了资产总量。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原值。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磨损,以及市场上设备的更新换代日渐加快,原值根本不能反映真实价值,报表上反映原值其实是虚增了资产总量。

(二)对于开展经营活动的成本核算中,折旧费的缺失使得成本核算不够完整。在处置和报废固定资产时,处置收入和报废时间没有相应会计资料作为严格的依据,这样的处理方法使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得不到正确反映,有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与固定资产总值不挂钩,提取目的与提取基数两者之间缺乏必然联系。单位实际发生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费用与单位资产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固定资产多的单位维修及设备更新换代的费用必然高,这势必对收入多、设备投入低及收入少,设备投入高的单位造成两种不同的矛盾;其次从“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残值变价收入增加修购基金”来看,按照2006年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交财政专户。

建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参照企业,增设“累计折旧”科目,资产购入时会计处理不变,使用过程中计提折旧,借:固定基金,贷:累计折旧,“固定基金”的贷方余额与“固定资产”抵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相符;同时取消“修购基金”会计科目,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取得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先行上交财政专户,待返还时计入其他收入。

四、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与“结余分配”概念不符。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期末为实现的结余所进行的分配和为发生的超支所进行的弥补,所得税作为一项纳税义务显然不符合“结余分配”概念。

(二)与所得税的性质不符。虽然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目标不完全等同于企业,但取得收益后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性质不应有事业和企业之分,企业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计提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事业单位的所得税也是一项费用,因此,按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得税作为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妥。

(三)与“销售税金”会计处理方式不一致。 销售税金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金,在支出类以“销售税金”作为单独科目列支;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虽然征税对象不同,但同属税金,作为税收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企、事业单位,都属于一种成本费用而不属于权益分配。

事业单位“销售税金”作为支出类科目,资产负债表上列“成本费用”之后,建议参照“销售税金”会计科目,在支出类科目中增设“所得税”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上列“销售税金”之后,结转所得税时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建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别自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针对“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两种会计制度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但笔者认为,依据相关法规,两者会计处理应当趋同。针对“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制度中并没有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笔者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

发生现金盈余或短缺,盘盈的实物资产这类经济业务时,行政单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1、当现金盈余时,借:库存现金;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其他收入(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贷:其他应付款(属应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部分)。2、当现金短缺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现金。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借:经费支出(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应收款(属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当实物资产盘盈时,借: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

事业单位在发生现金盈余或短缺时并没有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1、当现金盈余时,借:库存现金;贷:其他收入(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贷:其他应付款(属应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部分)。2、当现金短缺时,借:其他支出(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应收款;(属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贷:库存现金。3、当实物资产盘盈时,(1)存货盘盈,借:存货;贷:其他收入。(2)固定资产盘盈,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可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暂行入账,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处理。因此笔者建议,事业单位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时,在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先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批复、备案后再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

二、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事业单位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1、报经批准前,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报经批准实际捐出、调出时,借:其他支出(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而行政单位并没有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1、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借:资产基金―存货;贷:存货。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3、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无形资产,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因此笔者建议,行政单位在申请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进行过渡核算,报经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三、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资产盘盈是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有价证券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盘盈等。资产损失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有账面记载,但不归本单位占有、使用或丧失使用价值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因此笔者建议,1、事业单位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盘盈,将盘盈结果上报时,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其他收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盘亏,将盘亏结果上报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无形资产。报经批准后,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2、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盘盈,将盘盈结果上报时,借:无形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盘亏,将盘亏结果上报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无形资产。报经批准后,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作者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2012年12月19日

[2]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财库[2013]218号,2013年12月18日

篇4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问题

从我们成立起经过改革开放,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就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体系来看,在取得卓越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工作已显得举足轻重。

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现状

1.1 人员素质较低,会计监督意识淡薄

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一些工作人员不顾国家经济利益,在工作过程中,不按规章制度,只知道按照领导意思办事,做出漏账、烂账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的工作来看,一些单位对于出现的监督问题并没有进行严厉处罚,对于违规违纪的事情都是大事化小的处事态度和方式,这不仅纵容了单位犯错的人员,同时还让会计监督工作失去了他本身的价值和意义。

1.2 法律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会计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很多法律推行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阻力,比如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财务负责人都是直接任命,所以很多审核都是走形式而已,这样使得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领导意愿出现反差。当然,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也会按照会计监督法律法规制定内部的管理制度,但是有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完整的财务管理系统的却少之又少,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制度规定是一套,实际执行又是另外一面。所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也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治理,比如清理预算外收入、每年例行检查,但是仍然无法改变实际情况,屡禁不止。

1.3 预算编制不切实际,整体执行力降低

会计的预算管理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的有效手段,但就目前来看,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单位的财政资金预算病没有按照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很多都是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会计预算管理水平降低,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合理性导致不能按照规划科学进行。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上级下拨资金后基本都是按照领导的意思进行使用,所以说国家的资金去向基本由领导决定,导致正常的行政事业单位只能无法履行。

1.4 社会监管不到位

由于我国社会监督机构经验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导致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监督主体是会计律师事务所,但是在金钱利益诱惑、权利的压制下会计师已经不得不听从审计单位的要求,减少审核程序,甚至提供虚假信息,无法做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2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对策

2.1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法制观念

会计监督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最终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所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工作,首先应提升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法律知识以及业务技能的一系列综合素质,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们的违规行为,同时可定期采取轮岗制,举办各类学术研讨讲座以及法律违规案例,以达到警示作用。除此之外,还要提高领导干部的会计监督的意识。由于领导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所以应该承担会计监督工作的主导责任,做到以身作则,抵制外界诱惑。

2.2 完善审计制度、加强财务公开

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善审计部门的职责,制定合理的审计制度,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效建议。除此之外,还要完善财务公开制度,能够使更多的民众获得参政议政的权利,对于不良的领导行为进行管控,加强全员意识。

2.3 完善预算管理,编制执行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需做好预算管理,每年低应搜集各部门的资金需求,并层层上报,在后期项目开展中,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细化每一笔支出用途,逐步量化到每个项目中和人员中,这种方式能够保证金经费和使用的一致性,能够有效完成会计监督的执行任务。

2.4 加强社会监管

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另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当前,我国的会计监督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如监管力量分散,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功效较差;治理结构缺陷导致监管关系不明晰;相关法律环境不完善等。这就需要各单位部门协调工作,改善会计监督管理。同时,对于弄虚作假的会计机构予以法律手段进行处理,以示警醒。

参考文献

[1]王新平.在不断强化预算管理中推进地方财政科学发展[J].中国财政,2011,18:45-46.

[2]陈玉梅.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18:25.

[3]余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策略分析[J].中国外资,2012,04:147-149.

篇5

关键词:事业单位 涉税业务 处理 会计

经过长久的发展和积淀,事业单位已经完全的融入到社会和市场当中,并且在会计处理工作上有了一定的提升。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关注度较高。由于近几年的社会建设工作不断加快,资金方面的需求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此时,必须在相关的税务工作上不断提升,一方面减少偷税、漏税的现象,另一方面将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工作提升,确保在涉税业务的处理上,可以得到预期效果。

一、事业单位概述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事业单位的存在,主要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通过国家机关举办或者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该组织在运营的过程中,会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而大部分的效益都要贡献于国家,从而确保社会建设和国家进步,拥有足够的支持与动力。事业单位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得到了社会上的高度认可,人才的吸纳方面也不断提升。综合而言,事业单位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单位的运营情况相对稳定,基本上不会出现太多的隐患,也不会出现严重的贪污现象。第二,事业单位的形式非常多样化,在各个领域当中都占有很大的地位,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娱乐等等,形成了工作上的良性循环。第三,事业单位也会适当的负责一些项目的建设,通过自身的地位作用和社会号召,为项目的开展取得更多的保障,进而达到利国利民的成绩。

二、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与以往工作有所不同,当下的事业单位发生了很大程度上的转变,经济上的收益开始大幅度的增加,涉及到的税务内容有所提升。此时,会计处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倘若无法保证涉税业务的正确处理,很容易对会计工作造成混乱的情况,届时所构成的经济威胁比较严重,因此在日后的会计处理上,应谨慎的开展,减少各种隐患和不足。

(一)会计处理原则

由于事业单位本身的特点,在涉税业务的处理过程中,会计处理工作不能完全的按照主观经验来完成,而是要从多个方面,遵从相应的原则来处理。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认为在会计处理原则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第一,会计处理涉税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业务的广泛性。当下的很多事业单位,都在尝试新的建设工作,所以在税务领域的影响也不断增大。倘若会计处理仍然保持传统的理念与方法,则很容易在税务上出现遗漏问题,届时将导致严重的影响。第二,会计处理工作开展时,必须要进行反复的核查处理,从而在多个方面进行清算,保证涉税业务的各项内容,均可以达到精确化的效果。

(二)会计处理要点

事业单位在长久的发展过程中,每一项工作均得到了深度的优化处理,会计工作也不例外。现有的会计处理模式,基本上达到了“承上启下”的目的,能够对之前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同时对国家新颁布的要求、内容,都可以坚持的执行,未出现严重隐患。本文认为,会计处理要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所有的涉税业务,都必须得到上级的肯定与批准,凡是存在模糊的工作,或者是在涉税业务不清楚的地方,均应对上级充分的请示,然后按照相关规范来执行。第二,会计处理工作需要灵活的开展,要对当前的事业单位运营情况有所考虑,减少负面影响。

(三)税务处理分析

在事业单位当中,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需要结合差异化的税务情况来完成。例如,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方面,事业单位要对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进行正确的归集和分配,严格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这对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事业单位的收入中政府或国家拨款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的免征所得税的项目为免税收入,即“事业收入”,其余不属于该范围之内的收入为“经营收入”,两种收入对应的支出即为“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

三、结束语

本文对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从已经掌握的情况来看,各个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工作,基本上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开展,出现问题的概率比较低,整体上的工作能够取得预期效果。日后,应在会计处理上深入的分析,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创造出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董奕.刍议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J].经营管理者,2015

篇6

融资租赁中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是一个难题。本文主要讨论了未担保余值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论基础,以及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方式,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一、对未担保余值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论基础分析

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方收回投资成本的方式既包括每期承租方向其支付的租金,还包括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归还的设备本身所包含的价值。例如,甲企业与乙企业2012年1月1日签订了一项融资租赁协议。甲企业将一项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设备租赁给乙企业(假设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租期为4年,乙企业每期期末支付120万元的租金,租赁期满后乙企业将设备归还给甲企业。甲企业估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届时设备应当价值100万元。则这100万元即为该设备的余值。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的情况下,甲企业的投资成本为设备的公允价值500万元。租赁期内甲企业总的投资成本的收回为:120×4+100=580万元。租赁期满后资产的余值100万元又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担保余值假设为80万元,剩余部分20万元(100-80)则为未担保余值。担保余值是指由承租方或独立于承租方和出租方的第三方,例如财务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资产价值。因此从资金流入的风险角度来讲,担保余值同每期定期收回的租金类似,资金的收回较有保证,风险较低。而未担保余值只与甲企业自身有关,并没有其他方对其承担责任,因此与未担保余值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也就是说如果租赁期末甲企业收回设备的余值为130万元,那么资产的最终余值(50万元=130万元-80万元)大于未担保余值,收益归甲企业所有;反之,如果租赁期末甲企业收回设备的余值为90万元,那么资产的最终余值(10万元=90万元-80万元)小于未担保余值,亏损也由甲企业独自承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甲企业的租赁内含利率即为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甲企业在租赁开始日确定的租赁内含报酬率既体现了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甲企业的投资报酬率,也是在融资租赁期内甲企业按照实际利率法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摊销的重要依据。而未担保余值本质属于甲企业所做的一项会计估计,在融资租赁期内,由于经济形势和设备使用情况等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很可能改变甲企业当初作出会计估计的依据,也就是改变甲企业当初所估计的未担保余值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甲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参照最新的情况对未担保余值进行重新估值,如果未担保余值增加,甲企业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反之,如果未担保余值减少,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甲企业则需要对未担保余值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未担保余值发生了变化,甲企业租赁期内投资成本收回的金额就会发生变化,投资收益随之也会发生变化,最终改变以后期间的租赁内含报酬率,对会计处理会造成重大影响。

二、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实例分析

(一)接上例,甲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所做的会计分录。由于未担保余值的实质是甲企业“一厢情愿”作出的会计估计,并没有独立的第三方为其进行保证。因此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甲企业估计了未担保余值,从会计分录的借贷方关系中可以看出,结果会导致增加甲企业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或者说未担保余值越高,甲企业确认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就会越高。由于“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从分类上来说属于资产类账户,因此该账户金额的增加,会导致在今后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过程中,增加甲企业各个期间的租赁收入。甲企业的租赁投资净额为甲企业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在租赁期开始日即为甲企业设备当日的公允价值500万元。经测算甲企业的租赁内含报酬利率为。

(二)2012年12月31日甲企业所做的会计分录为:在租赁内含报酬率为初始利率5.6%的情况下,2012年12月31日甲企业的租赁投资净额为408万元。

(三)假设,2013年12月31日,甲企业发现未担保余值减少为1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会计处理方式,甲企业需要做如下会计分录。同时,未担保余值的减少会导致租赁期内甲企业现金流入的减少,因此会减少甲企业的投资报酬率。此时,假设甲企业根据减少后的未担保余值重新测算的租赁内含报酬率为5%(约甲企业在今后的各个会计期间应当按照新的内含报酬率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分摊。

三、对未担保余值进行会计处理的改进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给出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按照该方法进行处理后,在融资租赁期末,出租房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不会摊销完毕。这是因为,未担保余值减少后,从会计分录的平衡关系来看,未实现融资收益会按照相同的金额减少。而进行会计处理时,仅将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当期所对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减少做了处理,以后各期都没有转出,而继续留在资产减值损失账户之中。为改变这一问题,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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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事业单位没有实现基建并账之前,单位的基建数据存在长期游离于财务报表之外的弊端,单位的基建业务通常采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方式开展会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基建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情况只能够通过基建财务报表反映出来,直接导致单位基建项目中形成的应归属于事业单位的资产和权益等相关数据被忽略,严重影响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实现基建并账能够充分实现各类相关信息的整合,直接提升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二)提升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实现基建并账,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定期并账将基建数据纳入新财务核算体系,使得一些基建项目运营情况在财务报表中得以全面动态地反映。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对比分析的方式发现单位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出意见,为单位决策者做出正确的未来发展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三)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事业单位运营与企业有很多相似之处,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资金问题,一旦事业单位出现资金不足的问题就会对单位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现阶段有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都是银行贷款,基建独立核算所反映出的信息存在着片面性。实现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之后,单位能够全面监控自身资金流动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二、事业单位如何进行基建并账会计处理

(一)科学合理设置并账会计新科目

事业单位要想顺利推进基建并账工作必须做好基础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并账会计新科目。首先,单位应当充分结合新会计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创建部分新会计科目。考虑到基建工程的性质,单位可以在资产类账目中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在负债类账目中增加“长期借款”科目,这样做能够准确、全面、及时地反映出单位基建项目情况,提升信息的准确性;其次,单位还应当对一些原有的会计科目进行合并。在实现并账过程中必须尽可能地避免冗余情况,有必要将单位原来基建账中的部分诸如“现金”、“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直接并入财务账中进行核算;再次,单位还应当做好优化和处理并入财务账中的一些会计科目。以往一些单位在开展基建项目核算过程中,不得不设置使用一些会计科目,但是其中有一部分诸如“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等会计科目并不适合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对此,单位可以将这部分科目进行处理后并入“待处理资产损益”中进行统一核算;最后,由于事业单位的一部分项目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单位的会计人员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后再开展并账工作。举个例子,新会计制度要求单位要对基建账中的“基建拨款”来源进行分析,单位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开展并账过程中将此科目下的内容合理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专用基金”以及“其他收入”等不同会计科目中去。

(二)对于初次并账处理要进行程序化处置

首先,单位应当根据新会计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合理转并以往基建账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预付工程款”以及“待摊投资”等会计科目余额,具体转并到财务账中的“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中去;其次,对于以往单位基建账中的“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单位可以直接将其转并到“固定资产”科目中去;再次,单位应当将“基建投资借款”科目转并到财务账中的“长期借款”中去;之后,对于单位基建账中的“交付使用资产”余额,单位应当将其转并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中去;最后,单位还应当科学、合理分析基建账中的“基建拨款”会计科目,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转并到相应科目,在整体转并完毕后进行借贷双方核算,要确保借贷关系的平衡。

(三)充分结合新制度内容进行新账目处理

在初次实现并账之后,单位应当充分结合新制度内容在月末进行新账并账处理。首先,单位可以采取定期汇总的方式,先用基建项目原始凭证来登记基建账相关科目,然后再进行定期汇总后转并登记;其次,单位还可以采取同时登记并账的方式,在登记基建账的同时,根据实际原始凭证对财务大账进行登记。这两种账目处理方式可以适用于基建项目业务量不同的单位,其中第一种并账处理方式适用于基建项目较多,业务较为复杂的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保证信息数据质量,顺利推进后续财务工作顺利开展。而第二种并账处理方式则是适用于基建项目较少的单位,这种方式能够不大幅增加并账处理工作量,促进单位并账处理效率的提升。

(四)对于基建账并账拨付资金时的会计处理

在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大背景下,事业单位应当对拨付资金会计业务处理作出调整。单位应根据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对于授权支付的业务要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同时在基建账中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对于直接支付的情况,单位在进行会计业务处理时在大账中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在基建账中借记相关投资性科目,贷记“基建拨款”。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基建账套是根据事业账套的相关记录进行处理的,这部分基建账无需并账;对于自筹基建资金,考虑到这部分资金分段支付的特点,不能够直接在事业账上直接运用“事业支出”,虽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没有对此部分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专用基金-基建基金”科目进行反映,提取时,事业账中可以借记“事业基金”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贷记“专用基金-基建基金”。待到拨付资金时,可以在事业账中借记“专用基金-基建基金”,贷记“银行存款”。而在基建账中可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最后进行并账。

(五)对于竣工基建项目并账的会计处理

在以往旧会计制度下,由于事业单位基建账单独核算,基建项目竣工后单位会计人员只需要进行基建账处理就可以完成核算工作。但新会计制度明确指出,单位应确保自身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所以单位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将竣工的基建项目及时并入大账中去。在对竣工基建项目并账会计处理过程中,重点主要是基建固定资产科目与投资余额和会计科目转并核算的规范性。首先,严格核算基建固定资产科目与投资余额。单位会计人员必须落实并账处理前基建账固定资产价值以及投资余额,为后续并账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其次,转并会计科目时要谨遵新会计制度内容,严禁转并混乱情况的发生。会计人员在相关科目余额核算完成后进行最后的基建并账处理,第一步就是转并基建账中剩余的货币资金余额,分类转并到相关科目中去,之后就是转并已竣工的基建项目,直接将这部分资产转并到大账中的“在建工程”会计科目中去;最后对于非流动资产基金,单位可以做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贷记在建工程,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等分录,将其转换为固定资产,顺利并入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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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并账规范所起的作用

一是为会计核算主体成为一套账提供了便利。按照新制度要求,作为事业单位,在对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需要同时执行此制度,也要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必须进行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新的基建并账作为一套账管理模式,将会计主体作为独立主体,特别明确了会计核算范围全部的财务管理业务。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信息质量。新的会计准则将事业单位基建数据归入 “大账”体系,让事业单位财务状况、项目成果等全面系统的信息都得到进一步完善,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是有助于公共财政体系的发展。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变革,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外部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才能符合形势的需要。基建并账就是适应了改革需要,对于推行明细核算,推进公共财政改革提供了基础条件。

四是有利于控制资金科学使用。新的制度要求在基建核算的同时要同意纳入“大账”账簿,于报表中得以体现,避免两账两面现象,形成了有效地制约和监督作用。解决了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资金管控这一难点。

二、认真遵守基建并帐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要严格遵守时间并账时间节点和并帐基本原则。按照《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衔接并账是一次性的,日常并账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二要具体实施要考虑实情。在具体的实施中,对于交付使用的资产处理可有两种方法处理:一是用基建账的下年年初数据作为衔接并账的基础。二是用上年底基建账数据并账,应剔除“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后并入事业账。 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交付使用资产并账问题,但比较起来,第一种方法适用于新旧制度衔接时并账,简单、清晰,易于理解。第二种方法思路适用于日常并账,可有效防止交付使用资产的重复记账,避免虚增资产。

三要注重细节。按照制度要求,在基建并入事业账时,将基建账中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按占用形态和来源性质,分科目分析,并入事业“大账”相关科目。其中,基建账中资金占用科目余额并入新账资产类科目,资金来源类科目并入新账负债和净资产类科目。在处理并账中时要注意,单位原事业账与基建账资金往来业务的抵销事项。

三、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存在的问题

在处理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数据进,对于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中资产负债表中提供的数据并不真实。比如,对于“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并入操作时,有可能会与实际不符。还有就是“事业基金”科目纳入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行核算并不可行。主要是“事业基金”数额显示是负数,而该基金是与该基金本身的性质不相符的。“事业基金”科目是用来对事业单位收入的财政性拨款进行核算的,而这项资金的形成是对扣除结余分配后的一种滚存金额累计;显然是违背“事业基金”科目原本的性质的。

在单位大账中再次用收入类、支出类科目核算基建的收支,重复的核算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在并账时,基建账有些科目是需要分析转入单位大账的,作为记账的依据是基建账科目余额表或发生额表,没有通常的记账原始凭证直观,不利于基层财务人员掌握。

四、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在基建并账的实施细则上再下功夫。虽然财政部对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提出了总体要求,近几年也进行了不断的修订,但是在工作实践中,尤其是目前财政税收政策随形势变化非常大。我们相关部门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地进行修订补充,以至于在不同单位面对各种条件都能够并帐处理。

二是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的会议制度。目前,我国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至《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后,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金融形势的变化,对于基建套账科目设置过多,而相对应关系的内容不明确,所以也要为了让并帐工作顺利进行,自然需要进一步修订,以满足预算管理的要求。

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财务部分分工。在并帐工作中,会遇到基建套账和财务大账的功能分工问题,我们把基建数据纳入会计大账后,必须要理清两者关系,尤其是要明确各自在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方面的功能分工。作为基建台账,对财务大账起到补充说明以及互为检查核对的作用。

四是要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素质。要求财务人员不仅懂得事业单位大账的核算,也要熟悉基建账的核算,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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