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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关于大气污染的建议,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 大气污染影响范围广泛,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镳性因素。并且大气污染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往往同时影响多个行政区城,因此有必要通过联防联控机制进行治理。我国在区域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方面已有相关立法,但是存在立法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环保部门责重权轻、科学基础理论不成熟等缺点。结合美国和欧盟的成功经验,建议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全国联防联控委员会、进行联防联控区域划分、构勰联防联控各项制度并大力推进技术进步。
关键词 区域性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总量控制;立法
我国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现阶段我国工业化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但仍以化石燃料的燃烧作为工业化发展的支撑,这样的能源结构导致我国工业的发展以污染物的大量排放为代价。大气污染已经日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单纯的经济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大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日益憧憬美好环境带来的愉悦感觉。因此治理环境问题,尤其是大气污染问题,成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协同发展的关键手段。
大气污染和其他污染不同,呈现出跨区域的特征,要有效治理区域性大气污染,必须先准确把握区域性大气污染的产生原因。
首先,大气具有极强的流动性,这导致了大气污染具有快速蔓延性、污染综合性和影响区域性等特点。因此,时刻处于流动中的大气使得污染物不可能只徘徊停留在污染排放源周围。随着空气流动速度的加快,大气污染会以极快的速度遍及周边各地区,因此大气污染会造成巨大的负外部性。其次,由于大气污染在某一区域内会产生极大的负外部性,同时又难以确定污染来源,区域内的各个主体很可能既是污染排放者又是污染受害者,此时很可能会产生“搭便车”的现象,导致各主体只污染不治理。从而产生大气污染领域内的“公地悲剧”。因此,大气污染的治理需要打破局部治理的牢笼,建立区域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机制。美国、欧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的经验
美国大气污染区域管理机制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美国采取了各种方式进行治理。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成立专门环保机构。在污染治理过程中,为了协调“联邦统一领导”和“地方自主性”之间的关系。1970年,美国国会建立了美国环保署,同时为促进联邦环保署各项职能得到有效实施,又按照地理与社会经济区域为标准,划分设立了10个区域办公室。由于这些区域办公室对本区域问题有更充分的了解,因此他们在国家宏观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能够发挥关键作用。同时,这些区域办公室还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灵活性,积极与各州开展多方面的合作,不仅能够在实践中总结经验还能培养出大量具有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
第二,设立大气质量控制区域。1970年《清洁大气法》规定:如果环保署署长认为某州际地区有必要或适合达到并保持环境大气质量标准,在与相关政府和地方政府机构协商后,应把该地区制定为大气质量控制区域。由于缺乏大气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并且相关的科学技术尚不成熟,1990年之前环保署从来没有使用过该条款。但是人们逐渐发现,大气污染的治理有赖于各项区域机制的设立。以臭氧为例,1990年,美国国会修改了《清洁大气法》,新法不仅加强了环保署建立控制区域的权力,还通过立法建立了一个臭氧传输区域(Ozone Transport Region,OTR),该区域由12个州、环保署和哥伦比亚特区组成,1995年至1997年,另外有38个州和相关利益方自愿加入。该区域机制促使环保署制定并实施了氮氧化物州实施计划呼吁的区域监管措施。截至1990年,该监管措施效果显著,美国东部发电厂氮氧化物的排放减少了近70%。
第三,州际合作,成立区域防控协会。在美国环保署利用区域办公室发挥区域制度的同时,州政府也主动加入到了区域治理的行列之中。各州出于提高大气质量的目的,按照环保署划分的10个区域,组成了区域计划组织,并成立了区域协会。这些区域计划组织在加强各州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大气质量管理、评估污染、开展培训、提出政策建议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例如,美国东南部八州成立了一个区域计划组织,该组织重点关注大烟山国家公园的大气能见度问题,并就该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另外,东北8州组成了东北部各州协调大气利用管理组织,该组织在大气质量相关的政策研究中起到了主导作用。
第四,制定州际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与配额交易制度。在治理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中,有些州成功控制了州内的污染排放,但是由于大气污染具有极强的流动性,来自外州的污染依然影响本州的达标情况。为解决该问题,环保署实施了《清洁大气州际规则》(2005),该规则规定了以州为单位的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与交易措施。在该项制度之下,环保署对排放源做出总量控制的规定,而保留了各州自行制定具体减排措施的权力。
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的制定由环保署在考虑各控制技术减排能力和成本的基础上做出。此后,环保署将配额分配给区域内的各个州,根据《清洁大气州际规则>的要求,从2010年起,每排放1吨二氧化硫需要支付两个配额;从2015年起,每排放1吨二氧化硫需要支付2. 68个配额,同时未使用的配额可以储存起来或者进行自由交易。
欧盟大气污染区域防控机制
欧盟通过区域机制治理环境问题的历史不如美国长,同时由于欧盟缺乏强大的主权对区域进行管理,因此欧盟的区域机制缺乏一整套成熟的区域办公室体系。但是欧盟的大气污染区域机制仍然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第一,通过了《控制长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1979年,欧盟数个成员国签订了《控制长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该公约于1987年生效,旨在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的排放,为成员国政府之间的合作提供一个正式的框架。根据该公约,各成员国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和战略,例如建立大气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各成员国之间还应该在主要污染物的减排研发,污染物排放速率、浓度的检测与测量,关键信息的分享,技术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开展积极的交流合作。事实证明,该公约成为了欧盟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制定各项欧盟指令。欧盟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另外一个手段就是制定包括条例、指令、决定在内的各项法规。这些立法主要包括: 《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指令》、 《欧洲环境空气质量和更加清洁空气指令》、 《环境行动总体规划》等。其中,2008年欧盟通过了《欧洲委员会关于大气环境质量与欧洲清洁大气的指令》,旨在采用分区域的方式管理大气质量。该指令第25条规定了成员国应当通过制定联合或者协调性的大气质量计划开展合作。同时该指令还授权欧洲委员会在区域一级采取更多行动。
从事实看来,欧盟通过众多法律规范,搭建起了一个结构合理、统筹协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推动了大气污染的区域机制建设。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现状及不足
关于联防联控机制,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规定,在国家层面上,有《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等文件。
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层面上,北京、天津、河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中均有关于联防联控的规定,但总体来说联防联控机制的构建尚不健全。
联防联控法律体系不完善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虽然规定了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等制度,但是缺乏联防联控的具体规定,这使得地方行政主体缺少上位法的立法依据。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出台后,尽管各地方均大力推进联防联控,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作为配套支撑,缺乏强制性的“指导意见”在应对复杂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时,显得非常乏力。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在缺乏上位法支持的情况也同样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2014)在专章中对联防联控机制进行了规定,其最终效果如何,有待时间的检验。
管理模式不健全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管理体制表现为纵向结构。首先,一般来说地方政府服从中央政府的管理,而地方政府之间互相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因此在联防联控机制上有可能产生缺乏有效沟通配合的情况;其次,地方环保部门要接受环保部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地方环保部门要接受环保部的领导,但是地方环保部门在人事权、财政权等其他方面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管理。这使得地方环保部门在开展环保工作的时候有陷入尴尬处境的可能。
仅依靠环保部门治理污染,难以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
在我国,日益严重的环保问题、大气问题已经与全社会各行各业紧密联系。然而环保部门职权有限、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应对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在缺乏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和广泛公众参与的情况下,仅仅依靠环保部门单独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很难取得突破性成效。
基础研究不足,联防联控机制缺乏相应的科学理论作为支撑
美国的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制度中,总量控制目标的提出以相关的科学技术为基础。该成功经验表明,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之出台必须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然而我国区域污染检测、传输和影响评估综合平台尚未建立完善,对区域性污染机理的研究尚不成熟,这使得我国联防联控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大打折扣。
完善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参考国外的做法,对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完善联防联控法律体系
首先,应当在各个层级的法律中加入有关联防联控的内容。在法律层面上,宜用专章规定联防联控的各项原则;在部门规章层面上,应当详细制定联防联控的各种制度、计划;在地方性法规层面上,应当详细规定地方政府在联防联控中需要履行的职责。其次,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地区大气污染的特殊性、地区地理区位的独特性,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立法,从而避免法律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
成立大气污染全国联防联控委员会,下设联防联控区域办公室
要打破联防联控中各部门、各地方政府之间各自为政的情况,就需成立统筹联防联控的专门机构。建议由国务院牵头,加上环保部、其他相关部委和污染防治区域内各省级政府组成全国联防联控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国范围内各项联防联控的政策。在联防联控委员会之下,设立联防联控区域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区域办公室需要拥有直接调动相关各部门的权力,以确保联防联控工作的统一有序进行。
建立层级分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
建议构建“国家级一区域级一地方级”三级联防联控区域等级,并单独设立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第一层级国家级以解决涉及全国性的大气污染问题为目标;第二层级区域级以解决涉及地区性的大气污染问题为目标;第三层级地方级作为最基层的等级以落实、强化前两级区域的工作为目标。单独设立的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如京津冀地区、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应强化这些区域内联防联控职能部门的职权,因地制宜地进行联防联控工作。
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总量控制制度
北京奥运会期间,雾霾治理取得良好效果。该成功经验宜向全国推广。在结合各区域污染的实际情况基础上,由全国联防联控委员会制定各区域内各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目标。其次,建立完善区域补偿制度。经济发展是大势所趋,如果因为环境保护而否定经济发展,难免有因噎废食之嫌,并且为了公共环境利益而牺牲部分人的经济利益,也有损社会公平。因此需要通过区域补偿制度平衡区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建立科学研究中心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后,于11月10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此前,10月中旬,由袁荣祥副主任带队赴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征求意见,10月下旬又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2003年我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来,先后实施清洁空气、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专项和新一轮治气“三大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有所提高。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气污染负荷仍然较高。2014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除舟山外其余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69个县以上城市中,仅有9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很有必要重新修订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环资委认为,省人民政府提请的修订草案针对本省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特点及监管需要对上位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必要的创设,内容基本可行,建议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关于完善和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问题。法律的有效实施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具体可行的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上。修订草案第四条第一、二款和第五十七条虽已依照大气行动计划及其分工方案对部门职责及追责作了规定,但由于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明朗以及问责追究相对较轻,这不仅容易造成部门间的相互推诿及不作为的现象,而且也容易降低法律的适用性。目前,上海、江苏等地对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都作了较为明确的具体规定,为把“对监管者的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又考虑到与长三角地区的法律衔接,建议修订草案鉴借兄弟省市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条款,切实达到部门监管职责清晰、问责追究有章可循。
二、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问题。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上位法对未达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作了规定,本修订草案对此没有涉及。但由于目前多数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就显得格外重要。为使这项制度在我省更具操作性,建议修订草案除上位法规定外,应进一步明确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内容,包括空气质量、因素分析、阶段目标以及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这项制度在我省更好地贯彻实施。
三、关于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总量控制及削减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总量控制及削减对整个大气污染防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修订草案第九条对行政区域和一般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作了规定,但由于我省“低小散”的“块状经济”明显,区域性污染相对比较突出,加上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直接影响着我省的大气环境质量。如果只按行政区域和一般排污单位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就容易造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变相转嫁或被平均的现象,从而规避法律对其总量控制及削减的要求。因此,建议修订草案除行政区域和一般排污单位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外,应重点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分解落实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从而实现行政区域和重点区域、一般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双控”的目的。
四、关于企业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实时数据传输责任问题。企业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是确保数据准确的重要前提,而企业监测实时数据又是企业举证和环境监管部门的法律证据。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虽对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作了规定,但由于目前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时有发生,给环境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及时查处带来难处。为强化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建议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实时数据传输的责任,并辅以明确、严厉的违法惩罚措施;同时,将企业监测实时数据作为企业举证和环境监管部门的法律证据,以确保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举证有据、环境执法部门监管到位。
五、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问题。秸秆处置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对秸秆处置尤其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目前一些偏远山区农民祖祖辈辈都有靠露天焚烧秸秆的传统习惯,它既可烧死害虫及虫卵,又可肥地。偏远山区集中秸秆处置成本很高,具体实施比较难。为使秸秆处置更切实际,建议修订草案依据上位法第七十七条授权条款,在城镇、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主要干道以及大气环境特殊保护区附近,可以先划定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区域,以确保这些区域真正做到有令禁止、有令能止。
关键词:大气污染;立法目的;政府责任;公众参与;大气治理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不足
(一)立法目的存在偏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第一条规定:“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目的有两个――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正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当二者之间必须有一个需要放弃的时候,排污者和各级政府部门必然会为了后者而舍弃前者,然后继续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美国《清洁空气法》中关于该法立法目的的规定(促进公众健康,福利和人口的生产力保护和发展国家空气资源的质量)突出了保护环境这一唯一目的,给美国治理大气污染订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使美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政府大气治理法律责任存在缺陷。通过研读《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2款,我们可以发现草案对政府环境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点:①草案规定考核结果的适用范围狭窄,无法落实政府环境责任;②没有将政府环境法律责任与现行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制度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制度挂钩;③省级人民政府不负有限期达标责任,④对于没有完成达标任务的城市人民政府,仅以约谈作为惩治措施,无法产生草案预期的整治效果。
(三)大气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的局限。综观《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涉及公共参与的仅有第七条第3,4、5款的规定。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既是公众的一项权利,也是公众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而草案在这方面只是指出公民有检举,控告并获得奖励的权利,并没有详细规定公民如何检举,控告。而欧盟在《建立更加清洁空气的指令》中专门规定了空气质量和污染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美国的《清洁空气法》直接规定了公民诉讼和司法审查诉讼,日本的大气污染受害者救济制度,这些国家的保护环境制度、法规体现出了极强的先进性。我觉得我国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时应该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扩大公众参与。
(四)大气环境治理主体的一元化。在该部草案中还存在的问题就是在防治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只赋予了政府管理权,并没有使企业、公众成为防治污染的主体。
二、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建议
(一)更新立法目的。只有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过程中确定环境保护优先的立法目的,对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实施源头治理,全过程治理,才能扭转政府唯GDP至上的发展思路,为绿色GDP评价指标的确立提供法律保障。
(二)完善政府大气治理法律责任。首先对于不达标的地方政府可以借用美国的经验,采用“区域限资”、“区域限批”措施,结合现行节能减排考核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对部门负责人采用如任免升迁,引咎辞职等政治责任的形式予以惩治。其次应将限期达标规划的责任主体扩大至省一级人民政府,最后,应当把空气污染防治作为对政府官员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政府大气治理法律责任。
(三)扩大公众参与。欧盟为促进公众参与,专门立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免费提供空气监测信息和执法报告供公众获取。我国完全可以效仿欧盟这种做法,构建可以具体实施的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过程参与制度、决策参与制度和末端参与制度。
(四)创制多元化的大气治理机制。努力创制各种机制,引导企业、公众及环保组织在实施中发挥重大作用。如环境监察部门动员企业和公众参与执法过程,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力度,建立公众,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制度,借助公众的外部监督,企业的内部监督和执法部门的强制执法实现大气治理的多元化机制。
结语: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出现的几个基本问题加以论述之后,我觉得修订草案应该再增设大气环境公益诉讼章节,并详加规定。这样才能得到一个真正向大气污染宣战,让老百姓对蓝天有期待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参考文献:
雾霾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文章对雾霾天气成因进行分析研究,并借鉴国内外对雾霾等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等措施,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防治雾霾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雾霾;防治;法律对策。
一、雾霾现状。
(一)雾霾概念简介。
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的产物。霾是指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化合物等粒子使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的现象。雾和霾的区别是:一般相对湿度小于 80%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造成的,相对湿度大于90%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造成的,相对湿度介于 80%-90%之间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和霾混合物共同造成的,但主要成分是霾。①。
(二)从华北地区透视雾霾现状。
今年以来,各地频现雾霾,且持续时间长。中国科学院分布在京津冀区域的 15 个 PM2.5 监测站的监测数据统计显示,京津冀在 1 月 6 日至 8 日、9 日至 15 日、17 日至 19 日、22 日至23 日、25 日至 31 日发生了五次强霾。②其中,北京市在今年一月份,雾霾天气就达到了 25 天。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所长梁旭光表示,北京常年同期出现雾霾天气的天数为 10.5 天,今年雾霾天气是 1954 年以来同期最多的一年。③。
雾霾天气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大范围的雾霾天气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高速公路封闭,能见度低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雾霾天气引发心血管疾病和呼吸道感染,对于年老体弱者甚至会危及生命。
二、雾霾防治现状。
(一)雾霾天气的成因。
雾霾天气是异常天气造成地区大气稳定,再加上人们排放污染物,以及浮尘和丰富水汽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因素。
1.人为因素。
第一,工厂企业和居民取暖中大量燃煤,产生的总悬浮颗粒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中,这些污染物会随空气流动传输和扩散,以致不同地区的污染物叠加污染。第二,机动车的广泛使用,油品质不高,产生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及颗粒物等。我国轻型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相当于欧 4④标准,而从 2013 年 1 月欧洲开始实行更严格的欧 6 标准。第三,建筑工地和裸露地面在外力的作用下产生的扬尘。这些都会促使雾霾的发生。
2.自然因素。
雾霾形成的直接诱因是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雾霾发生时,大气整体处于静稳状态,湿度接近饱和,各种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难以消散,在空气中持续积累,导致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水平不断升高,直接诱发了雾霾的形成。
若只有气象条件,在湿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形成雾,而雾会随着白天气温的上升而逐渐消散。但是,叠加上大气污染物之后,就会形成雾霾,严重的雾霾是很难消散的。因此,雾霾形成主要是人为因素,要想根治雾霾,需从导致雾霾形成的人为因素着手。
(二)我国雾霾防治的立法现状与分析。
1987 年我国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在 1995 年、2000年进行过修改。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规章,各地方也依法制定了一些相关规定。此外,我国还颁布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一些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并没有涉及 PM2.5⑤等区域性污染的规定,也没有详细规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到目前为止,我国仅在一些行政措施中有一些关于雾霾防治的规定,如 2007 年环境保护部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山东六省区共同制定的《第29 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我国虽出台了一些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但对我国大气质量改善效果不大,而且还存在很多漏洞和缺陷,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
三、解决雾霾问题的法律对策。
对雾霾的形成,气象条件是无法控制和改变的,因此必须从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着手进行治理。在治霾的过程中,完善法律法规,要坚持经济制裁和刑事制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可依和有效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一)大气污染防治民事立法完善建议。
防治大气污染,坚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制度下,许可下位法的规定严于上位法的规定标准,反之则绝不允许。
1.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上,根据现实情况,将 PM2.5 排放总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中,明确规定 PM2.5 的最高排放标准,对超过这个标准的排放者进行严格处罚。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对不同的区域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化合物等粒子的排放标准做详细规定。既要根据某地区的区域性特点进行专门防治,又要加强地区的联合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某一方面的法规,制定得越详细,越有利于该法规的实施。
2.针对燃煤和机动车尾气的法律治理。
应尽快出台专门防治燃煤和机动车尾气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防治的制度原则。
(1)对燃煤产生的污染物,重点规定硝、硫、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建立工业排污环保部门许可制度,工厂企业安装排污净化装置。对于工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首先要经过净化装置的净化,然后在环保部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才能排放到大气中。对于违法排放的工业,或虽安装了净化装置却搁置不用的,一经查明,不但要对工业进行经济制裁,而且对直接责任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经济惩罚,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刑事处罚。可以借鉴法国的做法,对大型燃烧源收取氮氧化物排放税,并将大部分的税收用于减排的投资和研发。对于积极改进排污净化设施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环保补贴。这样可以激励企业工厂积极采取减排污的措施。
(2)第一,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量进行限制,法律法规首先规定一个尾气排放限制的标准,对于尾气排放超过这个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安装尾气过滤装置。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在一些污染严重的城市,只有符合氮氧化物及颗粒物质排放标准的车辆,才允许进行车检登记上路行驶,但针对一些大型车辆及柴油乘用车实施特别的排放标准。对车辆能源进行改革,国家应尽快出台加快油品质量升级的决定,学习欧盟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以及鼓励机动车使用新能源新动力。第二,设立专项基金,从成品油消费税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弥补生产、销售、使用高标油而多出的成本,以此刺激高标油品普及,也可补贴混合动力、纯电动等其他低排放机动车的购买者。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对高标油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及低排放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可适当减免部分税收;对仍旧生产和销售低标油品的企业,则采取一定的惩罚性征税措施。
3.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税。
一是以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锅炉、工业窑炉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在生产活动中排放的烟尘和有害气体为课税对象,以排放烟尘、扬尘和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⑥二是法律法规中要完善对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详细规定。
(二)大气污染防治刑事立法建议。
在刑事环境立法中应当坚持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增加对大气污染排放者(主要是工厂企业)的刑事立法。但各国法律目前基本没有对不同类型的犯罪或者某一类型犯罪事实规定特殊的证明标准。从实际情况看,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标准应该不同于一般犯罪事实,需要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应适当降低这类犯罪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将检控方指控污染型犯罪因果关系存在的证明标准确定为高度盖然性,辩护方反证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标准确定为盖然性,可以达到有效惩治污染型环境犯罪的效果。⑦。
(三)完善诉讼监督制度。
1.从法律上设立公益诉讼制度。
设立防治大气污染的公益诉讼制度,突破“直接利害关系”
的限制,可以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在诉讼中要坚持无过错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原告对损害的事实和大小负举证责任,被告就是否排污、是否造成污染以及排污和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另外,公益诉讼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完善监督制度,设立监督受理部门,为人们实际行使监督权开辟渠道。
我国很多城市的大气污染非常严重,防治大气污染已刻不容缓。我们只有完善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真正实现十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注释]
①吴悦。霾与雾的区别和灰霾天气预警建议。广东气象。2004(04)。
②邱晨辉。中科院专项研究还原京津冀雾霾天气产生过程。中国青年报,20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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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气污染;雾霾;大气环境审计;对策
中图分类号:X196;F23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2-0136-01
针对日渐严重的雾霾问题,国务院于2013年9月了《大气污染防治行蛹苹》,提出十条措施力促空气质量改善。随后,中央财政设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到大气污染防治中。据统计,近三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累计投入250余亿元,2016年计划新增投入111亿元。然而,涉及部门多、缺少统一管理,使得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浪费甚至挪用等问题层出不穷。例如,审计署2013年的第25号公告显示,有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可见,要更好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有效,大气环境审计必不可少。
一、我国大气环境审计的发展及现状
大气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大气环境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审计活动。
西方国家早期快速发展的工业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因此,环境审计起步较早。我国大气环境审计虽已初具成效,但与国外相比仍有很大差距。1998年,审计署成立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负责组织资源环境审计工作。1998―2002年期间,环境审计工作主要围绕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方面。2003年,审计署成立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该小组成为了我国开展大气环境审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大气环境审计进入全面发展时期。2003年以后,审计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包括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在内的各种环境审计工作,将大气环境审计推向新阶段。2009年,审计署在《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将环境审计的范围从水环境领域扩展到大气污染防治领域。2011年,审计署进一步在“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要求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审计。2015年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明确表示,审计试点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
从审计署开展的审计项目和的审计结果公告看,我国当前大气环境审计的主要现状如下。
1.审计主体以政府机关为主。
2.审计客体以财政资金为主。
3.审计内容以企业节能减排审计为主。
二、我国大气环境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对大气环境防治关注程度的不断提高,各地区不断加强对大气环境审计的指导和规划。但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环境审计尚未确定评价依据,缺少操作指导。
2.审计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审计工作遭遇瓶颈。
3.审计资源有限,审计范围不够全面。
4.大气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之间缺少系统性。
5.审计整改及其监督落实不到位。
三、完善大气环境审计的对策建议
1.制定并完善环境审计准则以规范审计行为。要做好大气环境审计工作,首要任务是由适当的权威机构制定出大气环境审计准则,规范相应的审计行为,再通过实践过程不断完善准则。
2.优化人才结构,增强审计人员的大气环境审计能力。面对崭新的审计领域和专业化的审计项目,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非常重要。
3.整合审计资源,多维度、多视角设定审计点。审计除了要利用好现有资源外,还应多关注社会资源,充分参考和整合其他部门相关的审计监督成果,避免重复审计。
4.建立系统的大气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大气环境审计工作,需要一个完整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
5.加强整改监督,使大气环境审计可持续。大气环境审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比传统的财务审计更需要严格的后续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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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气污染;经济;对策
我国城市和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态势十分严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自然生态系统,是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成为制约国家未来发展的关键瓶颈。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等多要素之间存在协同共生关系,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经济-生态环境”彼此共生的复合系统。
一、盐城市大气污染现状
盐城市区现布设空气例行自动监测点位3个,分别位于市环境监测站、文峰中学和盐城发电厂,代表不同区域的环境质量,采用美国API仪器,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日向省中心同步传输自动监测数据。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工地和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区域雾霾影响和秸秆焚烧,是盐城市局部时段出现极端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1.工地和道路扬尘主要污染有地面扬尘和工厂污染物的排放,影响城市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可吸入颗粒物。城区道路、建筑施工、旧房拆迁扬尘是引起城区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可吸入颗粒物区域污染特征明显。近年来盐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进一步膨胀,房地产开发,城市道路扩展,使得建筑业扬尘成为城市扬尘的主流,市环境监测站和文峰中学位于老城区,周边房地产开发、道路施工使可吸入颗粒物监测数据持续处于高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少工地的管理人员环保意识薄弱,抑尘措施不到位,造成工地上空尘土飞扬,建筑垃圾随处堆放,渣土运输车的覆盖剂清洗措施不到位,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空气质量,而且由于二次扬尘产生的“阴霾”天气影响到人体的健康。2.机动车尾气近年来,盐城市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快速的增长,平均年增长速度超过10%。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给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快速增长的机动车总量不仅给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压力,也给进一步改善盐城市大气质量和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机动车排污已成为盐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此外,机动车排污高度更接近人体呼吸带,排放的时空特征与受体人群活动吻合程度更高、接触更为密切,因此机动车对于相应人群的健康风险要远高于固定源。3.秸秆焚烧夏秋两季城市周边大量焚烧秸秆,对市区空气环境也产生较大影响。秸秆焚烧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另一重要因素。每年5月(夏收)及11月(秋收)期间,全市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会急剧上升,出现峰值。严重时城市居民甚至可以嗅出空气中秸秆焚烧的气味,感觉呼吸困难,出现眼部不适等症状。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恶劣空气状态常常持续多天。
二、大气污染经济影响分析
经济影响共分三类:人体健康方面;物质方面;动植物方面。
1.人体健康方面
一项最新报告显示,有毒的空气对人类的肺部有害,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导致人的呼吸道系统疾病,如咳嗽、肺病甚至肺癌的发病率升高,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增长尤其迅速,而且城市高于农村,通过大量事实和研究证明,空气污染是重要的致癌因素之一。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研究,空气污染正在造成误工、医疗费用增加。更是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称:中国的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算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2%,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高达3.8%。
2.物质方面
大气污染物对工业的危害主要有两种:一是大气中的酸性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工业材料、设备和建筑设施的腐蚀;二是飘尘增多给精密仪器、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和使用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各种材料产生腐蚀损害,使这些物质发生质的变化,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如SO2能很快腐蚀金属制品及皮革、纸张、纺织制品等变脆,光化学烟雾能使橡胶轮胎龟裂等。大气污染对工业生产的危害,从经济角度来看就是增加了生产的费用,提高了成本,缩短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3.动植物损失方面
空气污染对动物的危害与对人的危害情况相似,对植物的危害可分为急性、慢性和不可见三种。大污染会影响农业生产,当污染物浓度很高时,植物叶表面会产生伤斑,或者直接使叶枯萎脱落;当污染物浓度不高时,会对植物产生慢性危害,使植物叶片褪绿,或者表面上看不见什么危害症状,但植物的生理机能已受到了影响,造成植物产量下降,品质下降。而这些环境损失是隐性的,其影响具有滞后的特征,粮食危机距离我们越来越近,这和全球变暖脱不开关系。
三、城市大气质量改善措施
解决大气污染的最好办法就是走人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深度贯彻“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思想意识,要懂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防止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想解决办法有以下几点:
1.加快实施蓝天工程
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组织开展城市大气污染成因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制定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完善规章制度,构建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区域大气监控预警能力;全面推进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的综合防治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人们要遵守政府颁布的限行令,加快进行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
2.创建低碳机动化城市交通模式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城市空气的重大污染源。合理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引导提高人们出行的绿色交通消费观念,是根治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最佳方案。在城市交通规划和动态管理方面,可以通过调整交通布局与方式,有效地削减未来城市道路交通的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倡导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发展优化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铁路交通的单位能源消耗量相当于公共汽车单位能耗的57.8%。城市轨道交通由于车体轻、路况好,单位能耗要低于一般铁路。在城市交通拥堵和机动车尾气对环境影响日趋严重的今天,城市轨道交通,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和能源,减轻对市区声环境的影响及视觉光污染,提高出行安全性,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已经成为许多国际大都市交通圈中公共交通的骨干系统。在私人交通方面,应严格规定私人汽车排放标准。目前,我国私家车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交通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因此,要鼓励民众使用更干净与更有效率的汽车引擎,在政策上可以针对具有洁净科技或低油耗车辆,降低甚至减免销售税。借鉴发达国家“鼓励拥有,限制使用”的做法,到2020年,要逐步限制私家车使用,提高私家车在城市中心区域的用车停车成本。同时要加快推广使用节能车辆,积极为油电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提供相关税费优惠和配套服务设施,并加速淘汰旧车辆,鼓励以旧换新。政府部门应率先垂范,采购油电混合、低排量的汽车作为公务用车。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广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加强渣土车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建议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使用具有吸尘功能的大型清扫车有效收集路面尘土。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强化城市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严格执行盐城市区限行规定。三是加强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对城市周边、高速公路、机场及其他重点敏感区域,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四是严格控制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4.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2018年起,逐步形成灰霾监测能力,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常规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指标,适时增加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合理规划布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构建包含农村、乡镇和主要城市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随着市区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建议在城南等区域增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增加监测覆盖面。
5.加强组织协调机制建设
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环保、发改、经信、财政、商务、建设、城管、农委、交通、公安、国土、科技、文广新、工商、气象、质监、物价、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及盐都、亭湖区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负责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负责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大气办要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对蓝天工程年度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6.提高公民意识
提高公民意识。遵守政府颁布的限行令,加快进行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提倡绿色出行,从自身做起,植树造林,节约能源等小事做起,国家层面应该监督立法执法的严格统一。
四、结语
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生产和消费最为集中的地方,随着城市进展的加速,城市空气质量已成为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我们既要发展经济,也要保护环境,在我国发展经济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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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气污染 策略研究 改进
近期大气污染十分严重,持续时间较长的雾霾天气可谓是让人处于“十面埋伏”的境地,人们的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大气污染是环境污染的重要内容,我国对于大气污染的治理从未间断过,但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效果并不理想,一些相关的治理策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还人们一片蓝天白云,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一、大气污染治理策略研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空气污染十分严重,经常会出现大雾天气,一些地方竟然很少见到蓝天白云,这不仅仅影响环境质量,甚至还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针对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也逐渐受到重视,但是由于大气污染的原因十分复杂,环境治理部门的措施并不完善,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并不理想。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策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气污染源控制不当
大气污染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气污染源逐渐增加,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环境部门主要是对工业生产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但是对于其他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并不十分完善,由于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私家车的数量也日益增加,由此产生的空气污染也逐渐增加,再加上人们对于空气污染的意识不高,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能够进行有效地控制。环境部门对于大气污染源的控制并不全面,影响了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不完善
大气污染由于原因复杂,治理起来也就相对复杂,目前环保部门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并不十分完善,一些部门的治理力度也不大,大气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一方面我国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在一些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实施过程中由于缺少法律法规,治理工作难以找到合理的理由,污染单位难以认真执行环保措施,治理效果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对于污染单位的惩治不严厉,大多数的大气污染单位都是工业生产单位,这些单位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一些工业城市的经济增长点主要是工厂,一些环保部门迫于政府部门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压力,难以有效地落实环保措施,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
3.大气污染缺少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中需要对大气污染中的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大气污染源的信息,对环境治理策略的制定提供相应的信息,对污染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防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策略中对于空气污染源的监控工作并不十分及时和完善,由于监测不及时或者监测不合理导致的判断失误,大气污染治理难度逐渐增加。近年来我国逐渐重视空气质量测评工作,对空气污染源的监测是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信息来源,如果监测不准确将会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测评工作,这对于城市环境治理工作会造成一定的误导,甚至还会引起居民的恐慌情绪,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二、大气污染治理的策略研究改进建议
由于近年来我国的大气污染十分严重,对于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城市化的建设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我国当前的大气污染治理策略并不十分完善,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策略,改善当前的空气质量,为建设美丽城市作出重要贡献。
1.完善大气污染源的控制
目前大气污染治理策略中对于污染源的认识和控制工作并不十分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效果。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气污染源逐渐增加,但是大气污染治理中仍然对工业污染进行了严格的治理,对其他污染源缺少控制。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源的控制范围,工业污染源固然是整个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但是像汽车尾气或者是居民生活造成的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大气污染治理中不仅仅要对工业生产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理和管理,同时还需要对城市中新出现的污染源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采取相对完善的污染控制措施,减少污染源的数量和危害。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由于环保部门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众多的压力,环保部门的治理工作效果并不理想,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空气污染的治理措施,加大惩治力度。一方面对工业污染单位进行严厉的惩治,工业污染是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只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才能更好地控制大气污染。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生产方式也逐渐改善,工业生产单位应该进一步增加技术投入,通过改善传统的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空气污染等环境污染。另一方面控制汽车尾气造成的大气污染。近年来城市的私家车数量逐渐增加,交通拥挤更为严重,由汽车尾气造成的城市大气污染日益严重。针对汽车尾气等造成的大气污染一些城市已经采用单双号限行的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工作使市民能够认识到汽车尾气污染的严重性,鼓励市民尽量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加强空气污染物的监测
空气污染物的监测是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环境质量监测也需要空气污染物的数据。但是空气污染的监测工作并不十分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策略的制定。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完善环境监测系统,通过城市污染源的监测实现信息的共享。污染物监测信息能够对城市一定阶段,一定地区的污染物进行分析,并根据这些信息制定出相对完善的治理措施。城市污染物的监测过程中尤其需要对一些重点企业进行监测,如果出现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进行严惩,对于一些符合标准的企业发放许可证。环保部门需要不断提高监测技术,提高监测和分析人员的素质,更好地提高监测工作的水平,为环境治理措施的制定以及环境质量标准提供一定的信息。
4.寻求城市经济发展的新方式
工业生产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大气污染,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运用,国家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渐受到重视,工业生产在当前城市经济发展中对于城市经济增长的贡献比重有所下降,服务行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对于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增加。一些原有的工业城市应该逐渐寻求经济发展的新方式,逐渐转变城市经济发展的增长方式。像德国的工业城市鲁尔区以往主要是依靠煤炭等资源进行工业生产,尤其导致的大气污染十分严重。但是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渐减少,鲁尔区积极寻求经济发展的新方式,鲁尔区利用原有的工业厂区等资源发展城市旅游业,鲁尔新区还不断完善经济结构,发展一些文教科研企业,通过这些产业革新,有效地整治了环境,减缓了城市的环境污染,新的发展战略为鲁尔区的发展增加了新的生机和动力。
三、结语
大气污染作为比较严重的城市病之一,对于整个城市的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由于环保部门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并不十分完善,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并不显著。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的治理策略,加强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工作,通过对污染企业的严重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城市污染较重的企业需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寻求城市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发展第三产业为建设美丽城市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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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8〕93号)的要求,我司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完成相关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我司召开了党委会,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并召集全体职工参加动员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为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公司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同时,辖区内各施工单位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快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提高防治意识
一是我司多次召开动员大会和推进会,会上要求各个施工单位传达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条例,并利用电子滚动屏、微信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工作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防治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切实加以解决,真正使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共在我司电子滚动屏上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签订责任书20余份,挂宣传横幅10余条。
三、强化监督管理,狠抓防治措施落实
(一)强化网格化管理。一是将辖区划分为3个网格,将安监环卫部各成员纳入网格任小组长,公司保安为组员,将辖区内的施工场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严格按照划分的范围,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格格相通、片片互连”,做到定人、定点、定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二是我司高度重视网格人员的培训管理,不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开会教育,使各个人更加明确了职责,确定了巡查的重点。
(二)加大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召集各施工单位进行会议精神传达,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十项强制性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把控制扬尘经费纳入工程造价,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且报我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对于控尘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土石方外运管理,针对需外运土石方的施工单位,严格完善手续,并规定运输线路,保证冲洗干净后才能上路,禁止带泥上路、冒装洒漏等现象发生,并在在空气污染时段,严格限制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督促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
(三)加强裸土覆盖。一是对我司辖区范围内自有地块进行检查,购买盖土防尘网一万余方,对裸土进行覆盖。二是加强巡查,严格督促。对发现辖区内施工单位有未施工地块存在裸土的,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覆盖。
(四)建立健全巡查台账。我司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台账及土石方运输管理台账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在日后的巡查中再次复查,严防反复发生。
四、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