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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作为高校重要的课程之一,已经成为大学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审美教育又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干性理论课程,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美学理论素养和审美能力。我们甚至可以说,美学教育对于大学生提高对于汉语言文学作品的分析评价能力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而,汉语言文学教学必须把审美教育很好的融入其中,加强人文精神的教育,把培养审美能力作为汉语言文学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这也是大学生能够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社会需要。但是,目前我国高校的审美教育更多的是停留在理论层面,而非可操作的实际实施阶段。事实上,审美教育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而汉语言文学本身就具有审美教育功能,因而,我们利用汉语言文学作品来实施审美教育是完全行得通的。那么,到底该如何在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具体实施审美教育呢?
二、汉语言文学教学现状
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而又跟随时代步伐的专业来说,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既能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来服务社会,创造一定的社会价值,也能通过塑造自身的优秀人格,不断提升自己的审美品位来传承和发扬光大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但是,理想是美好的,实际的汉语言文学教学过程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首先是汉语言文学的课程设置有一定的问题,其课时显然不够,授课形式也不够先进,从而导致了汉语言文学课程在教学的过程中难以深度挖掘,并且由于其实践课时间不充足而使得对于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不足;当前很多学生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功底并不深厚,但是却能顺利毕业,这充分说明了当前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考核制度和形式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和纰漏,教学过程过于重视结果,忽视过程,重视理论,忽视实践;还有很多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虽然选择了该专业,但是,他们并不真正从内心里喜爱这门课程,导致了他们缺乏强烈的课程认同感,影响了学习兴趣,也使得他们缺乏对传承伟大文化遗产使命的光荣感,从而他们的专业文化素质并不高。
三、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审美教育实施的具体措施
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必然会涉及到文学作品,而我们知道,阅读文学作品本身就是一种美的享受,因为汉语言文学教材中收录的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中外的名家名作,可以说是他们思想人品等“最完美的浓缩”,对于培养学生艺术审美能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在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实施审美教育呢?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尝试和实践:
1.汉语言文学教学中要充分挖掘出文学作品中展示的艺术境界,挖掘各种审美因素。我们要努力引导学生对课文所描绘的美进行鉴赏的同时,还要引导他们注意其外部结构的表现形式和内部结构的情感渗透,从而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体会作品意境美。一般来说,文学作品本身具有审美功能,我们要充分利用文学作品的这种特质来引导学生发现作品本身美的魅力,产生深切的情感体验,进而逐渐形成审美感受、审美意向与审美品位。
2.我们知道,兴趣是学习最大的动力,因而,汉语言文学教学过程中也要注重对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和激发,从而通过引导学生增强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兴趣来达到审美的目的。应该来说,作为年轻一代的大学生来说,他们是有强烈的求知欲望的,因而,汉语言文学教学就要充分利用这一特点,通过文学作品的本身魅力来激发学生们对于知识的强烈渴望,积极引导他们发现并研究文学作品的内在美,从而达到审美的目的。具体来说,汉语言文学教师可以利用作品的文情并茂来调动学生的感情,把作品寄寓的情思化为学生的真实感受,从而使得文学作品能够发挥打动人,感染人的作用,继而使得学生产生美感。
一研究汉语语法学史,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有没有作为语言学分支学科的汉语语法学的问题。综观以往的汉语语法学史论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意见是不一致的,概括起来有四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这门学问,甚至连语法学的观念也没有,语法学是19世纪末从西方引进的,1898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出版后,中国才开始有汉语语法学。
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比较完整和比较系统的语法学著作,可是这并不等于说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语法学的萌芽自春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
第三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的语法研究有自身的特点,既然虚词是汉语语法学中的重要内容,那么就该承认虚词的研究具有语法学的性质。
第四种意见认为:作为描写和研究不同语言的语法学,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当以元代卢以纬《语助》问世为标志。
不难看出,第一种意见认为汉语语法学是1898年诞生的,诞生的标志是《马氏文通》的问世;在《马氏文通》问世之前,中国古代根本就没有语法学,语法学纯粹是从西方引进的。很明显,这种意见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有语法学存在的事实,即使是《马氏文通》问世以后中国有了汉语语法学,也不是中国自己的东西。因此,我们认为这种意见不但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不符,而且于逻辑事理也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关于汉语语法学史的史实,后面将有说明。这里着重分析一下这种意见的自相矛盾之处。首先,既然以《马氏文通》为代表的语法学是从西方引进的,那么它就没有资格称为汉语语法学,只能叫做中国的西方语法学。语言学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引进包括语法学在内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必须在本民族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西方语法学绝不可能在本民族语法学的一片空白的土壤上立足。其次,既然《马氏文通》问世后中国有了汉语语法学,那么就不能不承认《马氏文通》问世前或问世时就存在汉语语法学或汉语语法学的萌芽这样的事实,可是,持第一种意见的学者却断然否定了这样的事实。这就是第一种意见不能自圆其说的症结所在。
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就有语法学,语法学的萌芽从春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而且语法学的诞生不以有比较完整和比较系统的语法学著作为标志。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立足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来观察问题的。持这种意见的学者不但承认《马氏文通》问世前有语法学的萌芽,而且承认有语法学的存在。更为可贵的是没有用西方语法学的相当成熟了的范本去评判汉语语法学的事实,也没有把相当成熟了的汉语语法学的著作《马氏文通》作为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这种意见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明确肯定汉语语法学是何时诞生,是以什么作为诞生标志的。也就是说,没有在汉语语法学的萌芽和汉语语法学的诞生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
第三种意见也是立足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上来观察问题的,但比第二种意见又进了一步。这种意见肯定了汉语语法研究是同汉语语法的基本特点相适应的。汉语语法是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的,语序和虚词是十分重要的语法手段,因此,汉语语法研究自然就把重点放在句法特别是虚词方面。这样,虚词的研究当然就成了汉语语法学的重要内容。就这点而言,汉语语法学与西方语法学有显著区别。持这种意见的学者,理所当然地就肯定元代卢以纬的《语助》是中国第一部研究文言虚词的语法专著。但不足的是也没有明确指出汉语语法学是何时诞生,是以什么作为诞生标志的。
第四种意见从各民族语言的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认为汉语语法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这种特色是由汉语语法的民族特色决定的。因此,持这种意见的学者把《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以元代卢以纬的《语助》问世作为前后两个阶段的分界点,并明确提出《语助》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也就是说,《语助》是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符合汉语语法学史实的。我们认为,判断中国古代有没有语法学,首先必须有一个最基本的观察问题的出发点,其次还要有足以构成该学科成立的一些基本条件。
我们认为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应该从汉语语法学的实际出发,而汉语语法学的实际又确实是同汉语语法的特点密切相关的。吕叔湘、熙先生在50年代初就说过:汉语的词是没有形态变化的,所以汉语的语法也可以分成句子的结构和虚字的用法两部分,不过这两部分不能完全分开,因为有些虚字是和句子结构有关系的。①我们认为吕、朱两位先生的看法讲出了汉语语法学的特色,勾勒出了汉语语法学的框架,是同印欧语法学有显著区别的。我们还认为语法学科的成立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要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即语言结构规律本身;第二,这种研究应该是独立的系统的,而不是顺带的零星片断的;第三,这种研究要有为一定目的服务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第四,要有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著作作为标志,并且对当时和后世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如果用这些条件来衡量《语助》,应该说《语助》标志着中国古代语法学科的诞生,或者说《语助》已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尽管它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观察《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我们就会发现先秦至唐宋时代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确还属零星片断的,但是到了元代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就出版了卢以纬的体现汉语语法特点的系统的虚词专著《语助》。这部著作收66组虚词或跟虚词有关的短语,共136个词条,其中单音节词68个,复合词和短语68个。它有着独特的研究路子,即从语气角度对虚词进行分类和综合分析,重视虚词与实词在语法功能上的区别,有针对性地区别虚词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不同作用,注意词和短语的区别,通过虚词的语法作用来分析句型句式等。②应该说,《语助》已不再是文字学、训诂学的附庸,而是开创了独立地对以虚词为重要内容的汉语语法进行综合研究的局面,构建了体现汉语语法特点的汉语语法学的初步框架,并且对后世的《虚字说》(袁仁林)、《助字辨略》(刘淇)、《经传释词》(王引之)乃至《马氏文通》等语法著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语助》的问世应该是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
二在汉语语法学史研究中遇到的第二问题,是根据什么标准去评价汉语语法学现象。如果运用的标准不同,那么对同一语法学现象就会有不同的评价,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评价。如果运用的标准是不科学的,那么在评价某一或某些语法学现象时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相反,如果运用的标准是科学的,那么就会正确评价各种语法学现象,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结论。
以往的汉语语法学史论著,应该说都是根据一定标准去评价史实的方方面面的。比如,对中国古代或《马氏文通》问世前有没有语法学这一具体问题,学者们之所以有不同意见,就是因为从不同标准出发观察问题的结果。概括起来,学者们用来评价汉语语法学现象的标准大致有三个:一个是“因西文已有之规矩”的以西律中的标准;一个是用现代语法学观点衡量古代语法学现象的以今律古的标准;一个是从汉语语法学史实出发,坚持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观点的实事求是的标准。我们赞成第三个标准。
有的学者断言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或者说《马氏文通》问世前没有语法学。他们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头脑里早就装着一个语法学范本,这个范本就是西方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的源于希腊和拉丁语法学的18世纪的传统语法学体系。他们认为,在中国跟西方语法学范本最接近的语法著作是《马氏文通》。于是,《马氏文通》就成了中国有语法学的标志,在此之前中国当然就没有语法学了。
不可否认,世界上各种语言的语法是有共性的,语法的共性粗而言之至少表现在都存在着词有一定的类别和语句有一定的构造规则上。但是,这种共性又表现在具体语言的语法的个性之上。换句话说,各种具体语言的语法既有共同之处,又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汉语和印欧语都存在着词的类别问题和语句构造问题。但是,汉语在词类问题上,实词和虚词相比,虚词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在语句构造问题上,短语和句子的构造规则是基本一致的。③印欧语在词类问题上,实词和虚词相比,实词由于有形态变化,因而在语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语句构造问题上,短语和句子的构造规则是不一致的。因此,中国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是以虚词和句读为重点的,而印欧语的语法研究是以实词的形态变化和主谓二分的句子构造为重点的。持以西律中标准的学者,没有把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统一起来去看问题,而是以西方语法学的特殊性否定了汉语语法学的特殊性。这怎么能得出正确结论呢?
另外一些学者也断言中国古代或《马氏文通》问世前没有语法学,是用以今律古的标准衡量中国古代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结果。其实,汉语语法学跟西方语法学一样,都经历了由萌芽、初创再到成熟的过程,都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在这些学者中,有的并没有全盘否定《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但是却认为统统是汉语语法学萌芽,只有《马氏文通》才是汉语语法学的初创的标志。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也没有正确反映汉语语法学的实际。不错,马建忠在评价自己的著作时曾说:“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④马建忠所说的“因西文已有之规矩”,是借鉴西方语法学的意思;“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是与汉语语法进行比较的意思,并不是全盘照搬西方语法学。马氏在序言里对我国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是给予一定肯定的。比如,对《学记》中的“离经辨志”说,对刘勰《文心雕龙·章句》中关于字、句、章、篇的论述以及关于虚词的分类说等,都推崇备至。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马氏不可能对《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及汉语语法学发展史作出准确全面科学的评价。但是,这也足以说明《马氏文通》不是纯粹的舶来品,而是在汉语语法研究固有成果的基础上,借鉴西方语法学的新知,而成就的一部相当成熟的古汉语语法著作,已经不是什么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因此,拿一部已经相当成熟了的古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当作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是不妥当的。
持以西律中标准的学者心目中的西方语法学本身,实际上是经历了由萌芽、初创再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的。西方语法学的萌芽,大约始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一般认为古希腊柏拉图的对话录《克拉底洛篇》是西方语法学萌芽的代表作,它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起源和语言结构问题的。西方语法学的初创,当推被美国学者布龙菲尔德誉为“人类智慧的丰碑之一”的古印度人波尼尼的《波尼尼经》。这部语法书大约形成于公元前4世纪,它是一部梵语语法书,用3996条经句概述了梵语的语音结构、词语的构成及变化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初创的西方语法学是包括语音学内容的,并不是纯粹的语法学。同时,所谓语法学的内容也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全而又全的。比如,亚里斯塔克的学生特拉克斯对他的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了系统的整理,他自己也发现了一些语法范畴,明确了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前置词、副词、连接词等词类的定义,因而被西方学者赞誉为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语法体系。其实,用我们今天的标准衡量,特拉克斯的语法体系并不完整,至少是没有句法内容的。西方语法学的成熟,一般认为是以在18世纪形成的传统语法学为标志的,它把语法学分为词法和句法两大部分,它的某些术语、概念、规则和理论一直在西方一些国家的语法教科书中沿用至今。无论持以西律中还是持以今律古标准的学者,断言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都是用18世纪以来形成的相当成熟的西方语法学的范本来衡量《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结果。
当然,各民族语言学中的语法学的萌芽、初创再到成熟,在时间上不会是完全同步的。西方语法学的萌芽至初创只经历了大约一两个世纪的时间,而从初创到成熟大约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时间。汉语语法学的萌芽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五世纪,即战国时代齐人公羊高口说流传的《公羊传》。可是汉语语法学从萌芽到初创的时间却比西方语法学长得多,大约直到公元1324年,即元代泰定元年《语助》的问世,才标志着汉语语法学初创的开始。从初创到成熟大约又经历了五百年的时间,汉语语法学走向成熟的标志就是1898年《马氏文通》的问世。这里所说的语法学的初创,是语法学已经初具规模,已经独立形成学科的意思。初创阶段的语法学,应该具有基本上反映本民族语言的语法的主要特征的性质,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完善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样观察和分析中外各种语言的语法学现象才比较客观,才是对语法学史实的尊重。
以往,一些学者一提到《马氏文通》就说它是“模仿”之作,接下去就说它只能算是汉语语法学初创的标志。这样评价《马氏文通》实际上也是一种以今律古的表现。我们认为应该给《马氏文通》以正确的评价,这涉及到正确把握汉语语法学发展脉络的问题。我们很赞成王海先生的意见:“《文通》的模仿,除‘次’的范畴外,大多表现在个别问题上,如:个别词类中小类的设立,个别句子成分的确定,个别句子的分析等。而《文通》的创新,则表现在整个体系上。《文通》体系既有宏观的高度概括,又有微观的深入开掘;既有普遍规律的阐述,又有专书特点的揭示,是一个相当完备、相当精深的古汉语语法体系。”⑤因此,我们认为把《马氏文通》看作汉语语法学步入成熟阶段的标志比较合适。这点可以从它问世以后的深远影响得到证明。拿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语法论著跟它相比,无论是内容的广度还是深度上大都比它逊色。即使到了今天,我们还可以从它那里学到许多东西。
总起来看,研究汉语语法学史既不能以西律中,也不能以今律古,应该尊重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用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去分析评价语法学现象,从中理出作为汉语言学一个分支学科的汉语语法学从萌芽、初创再到成熟的发展脉络,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研究汉语语法学史的学者都很关注元代卢以纬的《语助》,但是对它的评价却是有分歧的。一种意见认为,《语助》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专著,是汉语语法学萌芽阶段的语法著作。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虚词是汉语语法的重要内容,那么就应该承认作为研究虚词的我国的第一部专著《语助》具有语法学的性质。再一种意见认为《语助》不但是我国第一部虚词专著,而且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因为它体现了汉语语法学的基本特色。
很明显,前两种意见都承认《语助》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专著,这种研究已不同于过去的零打碎敲地研究,而是从大量文献中搜集材料,然后加以分门别类进行综合研究。这两种意见的不同之处是承认不承认《语助》的语法学性质。所谓语法学性质,就是语法学的根本属性;有语法学性质,就是具有语法学的根本属性。语法学的根本属性是研究并说明客观存在的语言结构规律,包括语法单位的确定,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分类,语法结构框架的构建等。第三种意见比第二种意见又进一步,敏锐地从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看到了《语助》是体现了汉语语法特点并初步构建了汉语语法学框架的价值。正如何容所说:“考察一种语言有多少种性质不同的表意单位,和它们怎样配合变化以表示出很繁复的意思,而予以系统的说明,这是文法学的任务。”⑥《语助》抓住了汉语语法的作为语言结构中的重要环节虚词这个内容,特别重视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从虚词角度切入并进而触及到句子内部或句际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以及词类等问题。⑦因此,《语助》不但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具有语法学性质的专著,而且也应该说它是一部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第三种意见说《语助》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是符合实际的。
前面已经说过,要正确评价语言学发展史上的种种问题,绝不能以西律中,也不能以今律古,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和模式去套历史事实。学术界一般认为两汉时期的《尔雅》、《方言》、《说文解字》和《释名》等分别是中国古代训诂学、方言学、文字学和语源学的奠基之作。这样的评价,无疑是正确的,是唯物地历史地辩证地观察问题的结果。如果我们用当代的训诂学、方言学、文字学和语源学著作去比附的话,那么《尔雅》等著作是相当幼稚或不完善的,甚至会发生怀疑它们究竟是不是某学科的奠基作的错觉。对待《语助》也是一样,也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和模式去苛求它。
我们说《语助》是我国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还因为它不是一部孤立的语法著作,而是有着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的。早在《语助》问世前,历代学者就对虚词和句读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先说虚词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在汉代及其以前还是零星片断的,是在训诂学、文字学等学科里所开展的顺带的研究。比如,汉代《尔雅》这部训诂学著作的“释诂、释训、释言”三篇,基本上是以虚词为研究对象的,其他各篇都是实词。《诗经》的毛亨传、郑玄笺,许慎的《说文解字》里就用过“词”、“辞”、“语辞”或“语助”等术语指代虚词。它们所研究的虚词,大多相当于今天的助词,有些则是副词。虚词的研究发展到南北朝和唐代,就已出现了专论,开始从训诂学、文字学等学科中独立出来,并逐步走上较为系统的研究道路。比如,南朝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就以在句中所处的位置为标准,把虚词划分为“发端”、“答刂句”和“送末”三个类别:“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之’、‘而’、‘於’、‘以’者,乃答刂句之旧体;‘乎’、‘哉’、‘矣’、‘也’,亦送末之常科。”⑧唐代柳宗元则在《复杜温夫书》中以在句中的作用为标准,把虚词分为“疑词”、“决词”两类:“所谓‘乎’、‘欤’、‘耶’、‘哉’、‘夫’者,疑词也;‘矣’、‘耳’、‘焉’、‘也’者,决词也。”⑨宋代的虚词研究在以往的基础上发展到以所有的词为研究对象,并明确采用“实字”(相当于名词)、“虚字”(相当于名词以外的词)这样的语法术语,把汉语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除了区分“实字”和“虚字”外,宋代学者还区分了“动字”(相当于动词)和“静字”(主要指名词,也包括形容词在内),“死字”(指实字,也指静字)和“活字”(等于动字)等。
再说句(句子)读(主要指短语和分句)等语法单位的研究。为了读懂古代经书,早在汉代就产生了句读之学的萌芽。汉代王充说:“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①0王充虽然没有给字、句、章、篇冠以语法单位的字样,但是他却实实在在地确立了这几种单位,而且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刘勰则进而论述:“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故章者,明也;句者,局也。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明情者,总义以包体,区轸相异,而衢路交通矣。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①1刘勰从汉语的最小单位“字”谈起,一步步阐述由字至句、由句至章、由章到篇的组合过程,并且特别强调句和章的作用,句是“联字以分疆”的,章是“明情”达意的。总之,他是从语言形式和语义内容统一的角度论述语法单位的。再后来,学者们又把句法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句和读上。对句读给予明确解释的是唐代天台沙门湛然,他说:“凡经文语绝处谓之‘句’,语未绝而点之以便诵咏,谓之‘读’。”①2所谓语绝,也就是表达了一个完整意思;所谓语未绝,也就是还没有表达一个完整意思。湛然的话,我们可理解为是在给句和读下了明确的定义。到了元代,程端礼继承并发挥了王充、刘勰和湛然等关于篇、章、句、字的理论观点。他说:“既于大段中看篇法,又于大段中分小段看章法,又于章法中看句法,句法中看字法,则作者之心不能逃矣。”①3尽管程端礼对汉语的四种结构单位还缺乏深刻的认识,但是他毕竟明确勾勒出了四种结构单位法则从大到小的层层制约的关系。
《语助》正是在这种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下问世的。在它问世之前虚词的研究实际上已支撑起了汉语词法学的框架,句读或篇章句字的研究已支撑起了汉语句法学的框架。《语助》则从系统论述常用虚词入手形成了汉语语法学的雏形。
我们说《语助》是从系统论述常用虚词入手形成汉语语法学雏形的。有两层含义:一是它把以往汉语句法研究成果运用于虚词的阐释之中了,即把对虚词的阐释放在句法单位的句或读当中了;一是它把以往汉语词法特别是虚词的研究成果继承并更加系统起来了。比如,在解释“也、矣、焉”时说“是句意结绝处”。①4在解释“初、始、先是”时说“文字中着一‘初’字于句首自为一读”。在解释“而”时说“是句中转折,带此声以成文见意。句首有‘而’字,亦是承上文转说下意。句末有‘而’字,却是咏歌之助声,与‘兮’字相类”。又如,在解释“者”时说“有‘者’前‘也’后,‘者’举其说于前,‘也’释其意于后以应之”,很明显这是在联系”……者……也”句式讲述“者”、“也”的前后呼应关系。这虽然是在解释虚词,但是显然是在运用以往关于句读的研究成果。卢以纬对句和读分得是非常清楚的,而且又是把虚词放在句和读的语境中去解释的。《语助》对虚词的论述不但是系统化的,而且在前人的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语助》的作者把他所认定的文言“语助”(大体相当我们今天所说的虚词)按语义内容和语法功能两个标准划分了类别。按语义内容作者把“语助”分成66组,有的组只有一个词,如“而”、“毋”、“恶”、“哉”等,有的组竟有9个词语,如“何则、何者、何也、是何也、是何、何哉、何以、何如、如之何”等。在此基础上,作者又按语法功能对大多数“语助”标明了类别,有用术语“××之辞”标明的,有用术语“××声”标明的。这是卢以纬的创造,至少卢以纬的分类意识是更加自觉的。其中有“疑而未定之辞”(如“乎”、“已矣乎”),“自问之辞”(如“何则、何者”),“发语之辞”(如“粤”、“殆”),“嗟叹之辞”(如“呜呼、吁”;“噫、噫嘻”),“继事之辞”(如“乃”),“禁止之辞”(如“毋”),“非然之辞”(如“岂”),“咏歌之助声”(如句末的“而”、“兮”),“句末助声”(如“止、忌、居、诸、且、思、斯”),“句绝之余声”(如句末的“夫”、“欤”、“邪”),“语余声(如“耳”)等。另外,作者对少数“语助”则是直接用语法功能的描写来暗示其类别的,其中对某些连词就是这样处理的。如“虽然:承上文义,固是如此,又别发一段论文”;又如“然则、然而、不然:此皆承上文”。还有用跟俗语相比较的方法暗示其类别的。如“未尝:俗语‘未曾’之意”,暗示其属于用来否定动作或性状的副词。卢以纬除了把“语助”按语义内容和语法功能分为若干类别外,还对某些“语助”的用法进行了辨析。如“夫:在句首者为发语之端。有在句中者,与‘乎’相近。有在句末者,为句绝之余声”。对虚词用法辨析得如此细致入微,而且这种辨析跟句法的联系又是如此紧密,都是大大超过历代学者的。
《语助》不但对虚词本身的研究达到了空前的水平,而且对虚词和实词作了比较严格的区分。比如,在解释“庸、顾、殆”时说,“‘庸’训常,训用,‘顾’训回视,然非语助,而有似语助者。”“殆,危也,也以‘殆’为发语辞者。”“声随语发,意不加重,且不训本字义,此等字多有之,亦语助之类也。”这是作者在利用前人关于实字和虚字的研究成果解释实词和虚词集于一身的三个词条。不难看出,作者所掌握的标准是科学的,所谓“训××”的用法就是实词,“不训本字义”的用法就是虚词,而且透露出许多虚词是从实词虚化而来的信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没有使用现成的“实字”和“虚字”这样的术语,而是用“语助”这个术语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虚词,用“非语助”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实词。“语助”这个术语虽然在西晋杜预和唐宋时代孔颖达、陈彭年等人就在使用,但是用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虚词,卢以纬还是第一个人。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是一种突破,反映了作者对实字和虚字的新的认识,为后人把动词从虚字中分化出来奠定了基矗
《语助》的问世除了有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外,还有广阔深厚的社会背景。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由蒙古贵族居统治地位的封建制国家,也是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时代。由于蒙古贵族统治者缺少浓厚的封建思想文化意识,“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所以在客观上有利于各民族语言文化的交流,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少有的多种语言文化交相辉映的局面。元代还是我国历史上对外开放的极盛时期,中外人士频繁接触与交流,因此在当时实行了蒙古语、汉语和色目人使用的波斯语等语言并行并用的语言文字政策。柳诒徵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据至元诏书,则蒙古字未兴之先,已以汉楷与畏吾儿字并用。蒙古字既颁之后,各国之字,仍副之而行,则蒙古未代宋之时,固亦通用汉文。”①5这就是说,在元代至元以后,实行的是多语文并用的政策,以蒙古新字为官方第一文字,蒙古语为官方第一语言,汉语文和波斯语文等也是通用语文。
与此同时,元代统治者出于巩固统治地位的需要,还在中央设立翰林院、蒙古翰林院和集贤院等机构,在其中都各置译史之职,把汉文的经史典籍翻译成蒙古文,便成了这些机构的一项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另据《元史·百官志》记载,蒙古翰林院的主要职责是译写一切文字,颁降玺书,以蒙古新字为官方文字,以其他文字副之。此外,忽必烈即帝位后还在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创设了各路提举学校官,大力兴办各级各类学校;同时在京师则设立蒙古国子学,选蒙、汉、色目百官子弟入学,用蒙古语、汉语、波斯语等语言作为教学语言。
这种特殊的社会情况,给语言研究,特别是汉语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形成了元代汉语研究的鲜明特点,即非常重视现实课题的研究,并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其中音韵学和语法学是成绩卓著的两个部门。元代的音韵研究一反以往沿袭《切韵》和《广韵》的脱离实际语音的传统方法,而是以当时活的汉语语音为研究对象,描写并反映了当时汉语北方话的实际语音系统,编写成具有改革意识的《中原音韵》。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完稿于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修改定稿于元元统元年(公元1333年),是我国古代语言学史上的一部优秀著作。汉语、蒙古语和波斯语分属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它们之间差别很大而密切接触,这就给语法研究提出了许多现实课题。其中不仅学习汉文典籍要突破虚词这个难关,即使是汉语与蒙古语、波斯语对译,也必须突破虚词这个难关。在这种情况下,语法研究必然要解脱文字学、训诂学的束缚,走以语法本身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的发展道路。这样,卢以纬《语助》的问世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无独有偶,《语助》恰恰也是在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公诸于世的,这也许不光是时间的巧合,而且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正像元代胡长孺在泰定元年给《语助》作序时所说的:“‘乎’、‘欤’、‘耶’、‘哉’、‘夫’者,疑辞也;‘矣’、‘耳’、‘焉’、‘也’者,决辞也。昔人是言,为用字,不当律令发,惜概而弗详。予友卢子允武以文诲人,患来学者抱犹彼苦,爰摭诸语助字释而详说之。见者目豁心悟,悉喻所谓,成人之意厚矣。”①6胡序对以往学者研究虚词的状况是不大满意的,批评他们是“概而弗详”;对以文诲人的卢允武则大加赞赏,对虚词的研究做到了“释而详说之”,并且能使读者眼界开阔,心领神会。胡长孺在序中还说到:造句为文不用虚词往往是不能成句的;“法语直遂,巽与婉曲,阖癖变化,宾主抑扬,个中奥妙无穷”,这些都跟使用一两个起关键作用的虚词有关。胡序把虚词在汉语语法中的重要作用讲得非常透辟,对《语助》一书给予了高度评价。
《语助》的问世标志着汉语语法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为这门学科的成熟奠定了坚实的基矗它对明清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特别是《马氏文通》都有深刻影响。从元泰定元年问世后到清朝初年就翻印了许多次,其中目前能见到的有元代由胡长孺作序的《奚囊广要丛书》本,明代万历壬辰年(公元1592年)由胡文焕作序的《格致丛书》本(更名为《新刻助语辞》,并删掉了胡长孺的序),清代康熙丁卯年(公元1687年)出版的《音释助语辞补义》等。这部书还流传到日本,“自宽永年间以《新刻助语辞》为名被多次翻刻”①7,成为从幕府时代末期至明治年代中期约250年间助字研究的核心,成为日本汉语语法这门学科的原动力。
1.1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有关汉语语法的论著对短语的分类基本上是按外部功能和内部结构这
两个标准来进行的,其中以内部结构为标准的分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其实,汉语短语分类中的“功能说”和
“结构说”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叶斯丕森和布龙菲尔德理论的影响。在结构分类方面,布氏的句法结构观念似
乎特别适合于汉语,因为汉语词的构成方式、短语的构成方式和句子的构成方式是那样相似,以至布氏的句法
结构类型的分析可以直接应用于汉语每一层面上的语法单位的结构分析。短语在汉语语法单位中处于一种枢纽
地位,因此,短语的结构类型可以上通句子下至词。这是汉语语法单位进行结构分析的一条捷径,发展到顶峰
就是“词组本位说”。如范晓先生在《说句子成分》、《关于结构和短语》①等文中多次提出:汉语的句子结
构和短语结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除独词句外,句子只不过是独立的短语而已。根据这种观点,应当
是有多少种结构的短语,相应地便会有多少种结构的句子。
1.2“词组本位说”把句法结构类型和短语类型完全对应起来,即以分析短语的结构类型为基础,扩
展到句子结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它有可取之处;从实际的作业上看,它也具有相当的成效。它操作起来十
分简便,似乎可以一以贯之地分析汉语的一切“结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恰恰是这种简便掩盖了汉语短
语类型分析的句法分析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如(一)是不是每个短语都可以在结构类型中找出它的归属?有
的虚词和实词组合,其内部结构关系如何看待?(二)结构类型相同的短语,为什么其语法功能和转换关系不
同?比如“人才交流”和“学者讨论”在结构分类中都是主谓关系,但前者能作“进行”类动词的宾语,后者
不能;前者能在受定语限定之后作主语或宾语,后者不能。(三)许多结构类型不同的短语却有同样的语法功
能,这是为什么?
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的、备用的语法单位,对它内部进行分析以及据此而进行的分类,其标准与动态的、
使用的语法单位—一句子的分析不应该是一样的,事实上,构成短语的成分和构成句子的成分也并不具有完全
的同一性。吕叔湘先生认为“从语素到句子”有一个“中间站”,即短语。②这里我们借用下“中间站”这个
说法。我们认为,如果说汉语语法单位由静态转化为动态有一个中间站的话,那末这个中间站不是短语,而是
句子成分。语和短语都需要这个中间站的过渡,才能由静态的备用单位转化为动态的使用单位。③“词组本位
说”所做的单纯的结构分析究其根源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因而没能解决上述问题,也就不能使短语
研究向更深的方向发展。
正因如此,目前有些学者对“词组本位说”提出质疑,试图把短语的结构和句子的结构区别开来,进而建
立词法、短语法(有的学者叫“下句法结构”)、句法三足鼎立的语法分析体系,④这一步迈得很勇敢,也颇
有见地。如果把短语法单列出来,那末短语分类就和句法结构分类有了质的区别。但他们的分类如仍按短语内
部的结构关系来确定,上面提出的问题就仍无法解决。
二短语分类的原则
2.1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给短语分类。有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加以强调,那
就是同划分任何语法单位类别一样,给短语分类也应该遵守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划分出来的类别能够有效地
服务于分析。反过来说,就是:不管用什么标准来划分,只要划分出来的类别可以用来有效地说明语法规律,
这个分类就应该是有效的语法分类。
基于上述原则,就我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材料进行试验的结果来看,依据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进行的分类能
够较好地服务于语法分析的目的,能够较好地解决至今尚未很好解决的一些句法分析问题,如句法分析中的主
宾类问题。用这个新的分类能够较好地说明短语作为与词一样的静态单位,其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它的句法功能以及对包括它在内的更大一级的句法结构有什么影响,而这些问题是依据结构关系分类所无法说明的。事
实上,类似这种分类的观点已经有人在实际的语法分析中运用过,只不过是非自觉的罢了。比如许多学者分过
“受事主语句”的特点,从这些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意识中肯定是把“施事—一动作”格式和“受事—
一动作”格式加以对比,而这两种格式正是从分析语义关系的角度确定的。我们不过是试图把这种零散的、不
自觉地运用语义关系进行语法分析的做法当作一种理论依据加以系统化而已。
2.2我们给短语分类的标准是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当然,语义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因此这里
就需要给语义标准界定一个范围。如前所述,从分类的目的和结果来看,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也应该是语
法分类,因为它最终是为解释语法现象或语法规律服务的。这种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不是指个别的词与词之
间的具体关系,而是指某类性质的词与另一类性质的词之间的概括关系。
任何一种语法分析方法都至少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切分层次;二是揭示被切分出来的直接成分(immedi
ateconstituent)之间的关系。切分层次是对结构的处理(实际上也与语义有关),而说明直接成分之间的
关系却与语义直接相联系,要想完全脱离开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的。由于这种事实,再加上没有分清作为静态的
备用单位的短语和作为动态的使用单位的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目前许多语法论著中对短语结构关
系类型的说明实际上是把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如并列关系、补充关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主谓
关系)以及句法成分的语法地位(如偏正关系)纠结在一起了。
2.3有的语法学者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短语和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语
法单位,“其内部的词与词之间就只有单纯的语义关系,而不存在其他关系”。并据此提出了十类语义关系,
见下:
Ⅰ并列:机关学校阅读欣赏
Ⅱ限定:秀丽景色大胆设想
Ⅲ补充:解释清楚热得淌汗
Ⅳ施动:风吹人住
动施:吹风住人
Ⅴ动受:展览书画维修房屋
受动:书画展览房屋维修
Ⅵ评议:应该参加能够胜任
Ⅶ同Ⅶ判断:是高山叫海洋
Ⅷ同一:首都北京班长小李
Ⅸ描写:衣着朴素成就辉煌Ⅹ双受:问他问题给我知识[⑤]
就我们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看,这种分类大概是第一次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短分类,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短语
与句子的本质不同。我们将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探求一下语义关系的不同是如何影响短语本身的句法功能,如
何影响包括短语在内的更大一级句法结构的。
需要说明的是“歧义结构”,因为从语义关系的角度无法确定“咬死了猎人的狗”是限定关系还是动受关
系。“歧义结构”是短语脱离语境而产生的现象,在具体语境中,短语的内部关系只有一种,因此“歧义结构
”对我们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没有影响。
三、验证语义标准短语分类实用性的方法
3.1如前所述,我们所做的语义标准分类是为了揭示短语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句法结构和句法分析产
生的影响。就我们观察的结果来看,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是充当句子成分时的
搭配能力;二是句子结构的变换关系;三是如果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即成为句子时,这些句子所具
有的特点。语义标准短语分类的实用性即在于此。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在下面具体验证的时候,并不一定在三
个方面同时进行验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并不能在三个方面同时产生影响。这里只就其中的一个或两个
方面进行验证。
验证的方法是比较,比如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不同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相同的,属于这种
情况的如施动短语不同于受动短语,但两者的结构关系;却是相同的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不同的,与此相反,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相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广义上相同于施动短语(主席团坐着/坐
着主席团),但就结构关系看却是主谓短语和动宾短语。
3.2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选择比较重要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施动动语和受动短语来比较。倘若把这两
种短语区分开来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说明一些语法现象和规律,那就证明语义标准分类是有实用价值的,因为,
如果用结构关系标准来分,它们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主谓短语。我们希望这种比较能起到“管中窥豹,可见
一斑”的作用。
比较两种事物必须以一个在外的条件为参照点,被比较的事物在这个参照点上呈现出相同或相异之处,这
样的比较才有意义。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进行比较,也需要参照点。我们找到两个参照点:一是两类短语由
静态的语言单位转为动态的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二是两类短语充当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下面我们分节
讨论。
四两类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在结构类型中都是主谓短语,按照一般语法著作的说法,一个主谓短语具备了一定的
语调或加上一定的虚词就可以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一句子。但是,是不是必定转成一个自足的句子呢?
回答是否定的。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许多语法著述都讲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或限制),而不提或很少提到施
事主语句,因此给人的印象是施动短语似乎更容易直接转为自足的句子。其实不然,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
言语单位进有各自的自足条件,而各自的自足条件又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这种对立又主要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
。
4.1丁声树先生在谈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时说:“……从谓语方面看,谓语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动词,
动词的前后多半有别的成分”。[⑥]这个概括当然是正确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受动短语转成的言语单位
就是受事主语句,因此,我们谈受事主语句谓语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就是分析受动短语转为受事主语句(言语
单位)时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的自足条件。
施事主语句对谓语是否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这一要求不是强制性的,如一些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前后
可以没有别的成分,如:
(1)明天下午的会李校长发言。(2)我休息,他劳动。以上两例的谓语都是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
,而且这几个动词本身又不能带宾语,这和动词本身是不及物动词有关。
但是,汉语中的动词绝大多数是及物动词,多数施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也是由及物动词充当的。另一方面
,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则必须由及物动词充当。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句子的自足条
件完全不同。
由施动(及物)短语转化而来的施事主语句,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否则尽管从结构上看主语和谓
语俱备,但它是不自足的,比较下面两个例子:
(3)医生们治好了他的病。
(4)*医生们治好了。
例(4)是不成立的。而由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因主语是它后面的及物动词的受事,因此,
动词一般不带受事宾语仍是自足的,如:
(5)他的病治好了。
(6)这首诗背下来了。
4.2事实上,人们在理解句子时,必然会受到两种短语的不同自足条件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下
面两个例句来证明这一点:
(7)敌人打退了。
(8)我们打退了。
例(8)无论怎样理解都是不自足的,“我们”不会是“打退”的受事,而例(7)尽管“敌人”也可以
是“打退”的施事,但这个句子只有理解成受事主语句时才是自足的,而且按照常理,人们一定会把这个句子
的主语理解成受事。
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其主语担负着语法和语义两个层面的任务:从语法上看,一个句子必须
有一个话题,即主语。假如这个话题在表层结构中没有出现,它一定被语境承担了。话题可以是施事,可以不是施事,受事主语句的受事就是话题。从语义上看,一个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不管这个受事在什么位
置,也就是说,受事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后面,也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前面。及物动词的受事若不出现,它在语义
上就没有着落,以施事、受事与同它们相联系的及物动词的关系而论,受事似乎更重要一些,这一点还可以通
过“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中看出来。
“把”字引进受事,“把”字后面的受事不能省略,如:
(9)我把信写完了(不说“我把写完了”)而“被”字引进施事,在许多情况下施事可以省略,如:
(10)小王被人打了(可以说“小王被打了”)我们认为受事主语句可能就是为了满足语法和语义两个
方面的要求而存在的,也正是因为满足了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例(5)(7)才是自足的,而例(4)(8)
不成立。又如:
(11)罪犯枪毙了。(12)行刑人枪毙了。例(11)是自足的,因为它是由受动短语转成的句子;
例.(12)不自足,因为按通常的理解,它是由施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如果它原本是个受动短语,那末当它
转化为句子时,动词的前边必须加上表示被动意义的虚词,如“被、给”等才合乎自足的条件。当然它也可以
是施动短语,那就必须在及物动词的后面加上受事“犯人、罪犯”等才能自足。
总之,按结构关系标准分类,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属同一类型,那末这种分类对揭示两类短语因语义关系
不同而导致的不同的语法特点就没有任何成效,相反,按语义关系标准把它们加以区分,就能很好地说明它们
各自不同的语法特点所产生的根源。
五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
按结构类型来说,主谓短语(包括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可以充当六大句子成分(这里仍沿用传统的称谓
)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充当某一相同的成分时,由于二者的语义关系不同对句子的另一成分有不同的要求,
或者对短语本身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分别讨论。
5.1作谓语
受动短语作谓语要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句子的主语必须是受动短语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
(施事),另一方面短语内部的受事的范围也比较窄,或者由泛指代词“什么、谁”等充当,或者由遍指性名
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并且动词前有副词“也、都”等与之呼应。如果不是这样,往往是同式句子并列出现,
如:
(1)他什么都不说。(2)他样样事都会做。(3)大水……,头也不抬,话也不说。在意念上,以上
各句的主语都是受动短语中动作的施事。从变换式上来看,遍指性句式的施事主语可以和短语里的受事互换而
不改变句意。如:
(4)什么他都不说。(5)样样事他都会做。它们可以自由变换的原因大概是这类句子的格式比较固定
,以“S-O(遍指性受事)一也(都)-V”这样的格式作标志,不会把动作的施事和受事弄混。
当然,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受动短语里的受事是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如:
(6)我这辆车买贵了。(7)王师傅那套西装做大了。(8)小刘帽子戴歪了。⑦(6)-(8)的主
语都是施事,受动短语里的受事都是由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的,而非周遍性词语充当的。这三句有两个
共同的特点:一是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之间具有领属和被领属关系;二是充当谓语的受动短语中的动词后
面都有形容词补充成分。我们知道,描写短语作谓语时,主语和描写短语里的被描写成分之间一般情况下是领
属和被领属关系,如“他性格坚强”、“李明眼圈红了”。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测: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对短
语内部动词的要求是,必须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形容词补充成分的语义指向是短语里的受事,如例(8)
的深层语义关系是“小李戴帽子,帽子歪了”,可以简说成“小李帽子歪了。”后者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与“李明眼圈红了”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动词后面带形容词补充成分是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的一个必要
条件,如果没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句子就不成立,如“*小刘帽子戴了”,如果把形容词补充成分换成时
态或趋向补充成分,句子就觉得不够自然,如“*小刘帽子戴过了”,“*小刘帽子戴出去了”。
如果把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调换过来就成了施动短语作谓语。施动短语作谓语时对上述要求不是强制
性的,而是可有可无的,如:
(9)这辆车我买贵了。—一这辆车我买了。
(10)那套西装王师傅做大了。—一那套西装王师傅做了。
施动短语作谓语,一般不受这么严格的限制,其主语一般是非生命体,在语义上是作谓语的施动短语中动
词的受事(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但也可以是生命体。如:
(11)桌子我搬走。(12)这个人我认识。
例(12)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都是生命体,可见施动短语作谓语对句子的主语和短语本身结构的
要求都不严格,只要是生命体作施动短语的施事就可以了。又如:
(13)谁的孩子妈都爱。
当然,这方面没有限制,那方面就要有所“补偿”。从变换式上来看,许多施动短语作谓语,其主语又是
非生命体时,二者往往不能自由互换,下面例子中右侧的句子都不成立:
(14)汉语我辅导,(英语你辅导。)—一*我汉语辅导,(你英语辅导。)
(15)桌子小王搬走了—一*小王桌子搬走了。
有的施动短语作谓语,虽然主语是非生命体,但二者仍然互换,如例(9)(10)句可变换成例(6)
(7)那样,这可能和二者之间具有领属关系密切相关,例(14)(15)句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之
间没有领属关系,因而二者不能互换。
还有一种受动短语作谓语的情况,如:
(16)姐姐手扎了。(17)我眼睛迷了。
这种受动短语作谓语和上文讲过的情况不同,其主语在意念上并不是受动短语中的动作的施事,而是受事
,真正的施事是另外一种事物,如“针、木刺”或“沙子、风”等等,在表层结构中它们都没有出现。主语和
受动短语中的受事,在意念上不是施受关系,而是领属关系。正因为二者都是受事,它们之间尽管具有领属关
系,仍不能像例(6)和(9),例(7)和(10)那样互换,而且这种“O[,1](受事)—一O[,2
](受事)—一V”句式的谓语只能是受动短语,下面的句子是不成立的:
(18)*姐姐木刺扎了(手)。(19)*我沙子迷了(眼睛)。
5.2作宾语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都可以作宾语,表示事件或抽象的事物。但它们作宾语时,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要受
到一定的限制(这一点和它们作主语时对谓语的要求是一样的),即很少以动作性很强的动词作句子的谓语,
往往由表示心理活动、感觉现象或表示判断的动词来充当。因此,从总体上说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宾语时没
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有些意义类型比较特殊的动词作谓语,对两类短语有不同的选择;反过来说,正因两
类短语的内部语义关系不同,才使其一可与此类动词搭配,另一个不可以与之搭配。如“进行”这个动词在意
义上表示持续性活动,在语法上它是一个形式动词,本身不表示动作,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它后面的动词,“进
行”则在动作动词前承担表达时态的任务,并把后面的动词由谓语改变为宾语。“进行”的宾语一般是动词,
而且用作宾语的动词本身下能再带宾语。有时,“进行”的宾语可以由受动短语充当,但不能由施动短语充当
。如果我们按结构类型来分析,只能说有时“进行”的宾语可由主谓短语充当,这种说法掩盖了两类短语的不
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的语法现象。下面的两个句子都是不成立的:
(1)*进行干部学习(材料)。(2)*进行我们交流(思想)。而我们可以这样说:3)进行社会主义建设。(4)进行思想改造。
许多语法学者在研究句型时,运用设计框架的办法来验证句型的不同,这里“进行--非名词性宾语”也
构成一个框架,它是区别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各自不同的语法功能的一个标志。
5.3作被限定成分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如果前面没有限定成分都可以作主语和宾语,并对谓语动词有大体一致的要求。如果
前面有限定成分,受动短语仍然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施动短语一般不能。下面两句的被限定成分都是由受动短
语充当的:
(1)1984年,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
(2)我们必须做好机构变动中的人员调整。为什么不能换成施动短语呢?原来,施动短语既不是名词性
的,也不是动词性的。而作被限定成分的受动短语,其动词意义比较抽象,有兼类词(兼动词名词)的倾向,
如(1)(2)句中的“改革”“调整”,又如“这个村的田间管理”,“家庭领域里的精神文明建设”等。
因此,受动短语可以以其整体功能的名词性充当普通名词经常充当的成分,即被限定成分。受动短语的这种名
词性使它在被限定成分的位置上的词序比较固定,因而又表现出一定的凝固性。上面两句的受动短语一般不能
变换成相应的动受短语:
(3)*……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经济体制逐步展开。
(4)*……机构变动中的调整人员。受动短语的凝固性还表现在它可以做许多学科的术语,如“苗木定
植”,“地质勘探”等等,许多刊物的名称也是这类学动短语,如“语文建设”、“汉语学习”、“哲学”研
究等等⑧,这些学科术语和刊物名称一般不用施动短语或相应的动受短语来称谓。
通过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两类短语的不同语义关系对其语法功能的影响。我们上
面分析的语法现象,恐怕是结构分类所不能解释的,反过来却证明了语义标准分类的实用价值。可供比较的短
语还很多,如动施短语和动受短语,评议短语和动作性限定短语等等,限于篇幅,只好暂付阙如了。
附注:
①范晓《说句子成分》,载《阜阳师院学报》(社科)1983.1。《关于结构和短语》,载《中国语
文》1980.3。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③参见申小龙《中国语法学方法论研究》,载《语文导报》1986.5。
④参见陆仁昌《关系·平面·成分--汉语词组法试论》,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1984
.1-2。
⑤吕冀平《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载《中国语文》1982.1。
⑥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
⑦此三例转引自徐枢《从语文、语法和语用角度谈“名(受)+名(施)+动”句式》,载《语法研究和
探索》
作为汉语言专业讲师,应该强化学生对汉语言的应用能力和对语言意境分析的能力,这也是丰富学生情感的重要手段。所以,汉语言的使用和意境分析是所有汉语言专业学习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
1.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学素养
语言的生命力在于能够灵活使用,否则,语言就始终处于静止状态。所以,汉语言的应用也就促成了汉语言的使用意境。语文知识的形成与汉语言素养强化相得益彰。例如,在形容风景的时候人们经常使用“风光旖旎、风景秀丽”,如果用作“风光靓丽,风景艳丽”,不仅读起来拗口,就连基本意思也被扭曲,让美丽的风景变得艳俗无比,让人无语。虽然四个词语单独拎出来都是形容词,但是用法差别很大。所以,汉语言的应用会直接影响语境的塑造,说“风光旖旎、风景秀丽”人们会眼前一亮,甚至可以想象出美好的景色,但是如果用“靓丽、艳丽”形容风景,只会让人们倒胃口,很难找到美的感觉。
2.培养学生文学作品的欣赏能力
当今社会,人们除了需要语言交流,还需要借助安静、舒适的文学阅读来提高修养。所以,在品读汉语言文学作品的时候,不仅需要对汉语言的使用环境进行了解,还要对语言的使用意境进行深入地了解。如果不了解汉语言的使用方法和意境,就无法安心阅读,也不能完全理解文学作品中极尽深刻而优美的语言。例如,在欣赏海子的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最后四句包含作者所有的寄托:“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单的语言朴素明朗却又隽永清新,作者对世界充满希望,充满感恩,善良虔诚的祈祷,愿每一个人在尘世间都可以获得幸福,而自己却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仅仅依靠语言根本无法理解全诗的深刻内涵,必须深入体会诗歌描绘的意境,才能在眼前出现一幅美丽的画面,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诗歌。所以在学习汉语言文学的过程中,文学鉴赏能力会逐渐得到提高,欣赏者的审美观也会更加准确和健康。
二、如何提高汉语言的使用和意境分析能力
1.增加阅读、朗读的训练
朗读是学习语言最好的途径之一,增加文章的阅读量,可以让学生尽快从整体上把握文章的主题思想。所以,增加阅读量有助于理解汉语的应用,同时汉语言的意境分析能力会逐渐提高。最终,学生可以准确把握文章的基调,易于挖掘文章深处的含义,提高对汉语言的应用和分析。
2.增加必要的背诵
关键词:汉语言文学;语言应用;意境
1 导言
汉语言文化是我国众多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汉民族文化、古代诗歌文化,以及世界华文文化等等。汉语言文学中语言的独特用法,以及语言营造出来的意境,能够将读者充分的带入到文章当中,这也就使得汉语言文学受到了全世界更多学者的学习和研究,为了我国的语言更具有特色,更富有哲理,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努力研究汉语言文学,更加深入的进行分析,分析汉语言文学中语言实际的应用方式,以及如何营造出更引人注意的意境。
2 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的作用
2.1培养学生文学作品的欣赏能力
如果不了解汉语言的应用方法和意境,就无法安心阅读,也不能完全理解文学作品中极尽深刻而优美的语言。例如,在欣赏海子的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最后四句包含作者所有的寄托:“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单的语言朴素明朗却又隽永清新,作者对世界充满希望,充满感恩,善良虔诚的祈祷,愿每一个人在尘世间都可以获得幸福,而自己却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仅仅依靠语言根本无法理解全诗的深刻内涵,必须深入体会诗歌描绘的意境,才能在眼前出现一幅美丽的画面,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诗歌。所以在学习汉语言文学的过程中,文学鉴赏能力会逐渐得到提高,欣赏者的审美观也会更加准确和健康。
2.2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文笔书写能力
汉语言文学的目标不仅包括对语言的应用及意境的分析,也包括学生文字书写能力的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文笔能力,才能更加的施展语言功底。因此,我们必须客观看待汉语言文学在语言应用意境分析方面的作用。毕竟,文字也是语言表达的一种形式,能口述,也能用笔来书写,才是真正懂得语言应用的人,才是真正能够领会语言意境的人。比如,如果将“沏茶”的过程用文章表达出来,并加以立意的提升,联想到人经历风雨,人生才会更加精彩,必然会通过文字语言感染更多的人。
3 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语言应用及意境分析方面的特点
3.1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主体的特定性
汉语文学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较好语言、文学素养和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学生乐于进行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可见汉语言文学的魅力所在。理所当然,语言的应用及意境的分析自然被得到重视,因为这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的重中之重。
3.2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汉语言文学专业通过其所涵盖的内容增强学生的语言知识,从流程的与人交流沟通,进行理性的思维,对文学作品进行有效的鉴赏品读。具备了这些综合能力,学生对汉语言的应用及语境的拿捏会更加准确到位,从而使自身的语文能力得到较为明显的增强。
4 提升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能力的策略
4.1增加必要的背诵内容
背诵是提高语言综合运用能力的最佳途径,无论中国人学习外国语言还是外国人学习汉语,增加背诵量必然会提高语言的运用水平。我国具有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从古到今流传下来很多经典名篇,学生如果可以对这些经典文学进行背诵,不仅可以弘扬中国优秀的文化历史,还能增加汉语言的理解和应用。最终,通过深刻记忆,学生可以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经据典,增加文章的亮点,提高文章的层次,使文章更具有灵性。
4.2掌握语言规律
由于我国的人口较多,地域分布广泛,少数民族以及各个地方的方言都独具特色,在众多语言中,普通话是最通用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在使用普通话,因为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对语言的掌握程度不同,南方人很难分清卷舌,会不自觉的将一些读音弄混,然而北方人的卷舌的敏感度比较低,所以,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对于北方人来说也很不容易。在学习汉语言文学时,就是为了在实际应用语言的过程中,分析出语言的规律,正确的运用语言,进而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出一些语言规律。
4.3意境源于生活,并不断创新
我国的诗文中,一般是通过一些诗句或是一些词语来营造意境,不同的作者由于想要表达的感情不同,就会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营造意境,这往往是因人而异的。而已经往往源于生活,是诗人通过日常的生活进行观察,运用普通的事物来营造诗歌的氛围,通过自己的感悟,来提升诗歌的美感,创造出一定的艺术境界。而营造意境,不仅能够使诗歌的美感得到很大幅度的提升,还会使诗歌中描绘的实物更加真实,甚至会具有更大的感染力,使诗中所要表达的感情更加真切,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一般。
宋代大诗人苏轼在《题西林壁》这首诗中描写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首诗就是意境的典型例子,作者通过不同的角度对庐山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与真切的刻画,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全新的意境,这样不仅是整首诗独具特色,更加吸引读者,同时还呈现出了很高的哲学道理,使读者在欣赏诗歌的同时,还能够将诗歌中的道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读者在品读诗文的同时,也会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汉语言文学就是这样,能够充分的运用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来映射出深刻的大道理,运用生活中真实存在的素材来为文章营造意境,又能够在营造意境的同时,实现突破,收获惊喜。
5 结论
汉语言文学专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其在语言应用及意境分析方面有着方面严格的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在老师的带动下,发展主观积极性,努力探求更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从而更加方便快捷的体会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冰.关于汉语言文学的语言意境研究[J].青年文学家,2015,02:144.
关键词:差异;策略;归化;异化;翻译
一、引言
翻译不仅是一种跨语言的交际活动,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活动。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且相互制约。语言是文化的产物,无论从语言的符号观还是社会观来看,其都带有明显的文化特征。语言的文化性集中表现在语言的文化属性、文化价值和文化功能等方面。作为语言内涵的文化,给予语言的影响是全方面的。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1)影响并制约语言系统(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2)决定语言的指称内容与形式;(3)作用于人类的语言思维与表达形式。由此可见,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只有在特定的文化中才具有意义。正如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所说:“翻译是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对于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甚至比掌握两种语言更重要。因为词语只有在其作用的文化背景中才有意义。”(1993:109)文化对语际交流的影响可见一斑。汉英民族在价值观念、、民情风俗、历史背景、地理条件、社会制度、生活经验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不仅给各自的载体语言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也为这两种语言之间互译带来了重重困难。本文拟从汉英语言之间的文化差异着手,企图以归化和异化策略来寻求其间的语义文化对等翻译。
二、汉英文化差异
因为语言基本上是一种文化和社会产品,要理解它就应该从文化和社会的角度去理解。,汉英两种语言之间的文化差异给其在语义层面上的转换带来了巨大的障碍。其差异首先表现为价值观念的不同。汉文化是一元文化,强调“社团价值论”;英文化是多元文化,崇尚“个人价值至上论”。除了价值观念差异之外,汉英文化差异还与两个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气候条件和风俗习惯等息息相关,。
(一)地理环境引起的文化差异
文化是有地域性的。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常常给该地区的文化打下烙印。中国和英国,因为地理环境的迥异,气候条件的巨差也就孕育出彼此相对的异域文化。英国是岛国,地处西半球,北温带,海洋性气候,其民族创造出的语言就沾上了该地理特征。象我们熟知的习语:spendmoneylikewater;makewater;allatsea等就囊括其中。相反,中华民族祖居亚洲大陆,其文化自然也难免受其影响。上文所说的“挥金如土”就是一例。另外还有“面如土色”、“土眉土眼”、“面朝黄土背朝天”等不胜枚举。至于气候不同招致的文化差异的例子也是举不胜数。单就“东风”“西风”之说来看,两种文化就大相径庭。雪莱的“西风颂”(OdetotheWestWind)正是对春的讴歌。CharlesDickens在《大卫科波菲尔》中说“HowmanywinterdayshaveIseenhim,standingblue—nosedinthesnowandeastwind!”这也是一个极好的例证。然而汉语中的“东风”却战胜了“西风”,是春风,是温暖的使者。“西风”是秋风,有萧瑟秋风之说。马致远之词作“古道、西风、瘦马”,又同是马曲的“醉乡中,东风唤醒梨花梦”也说明这一点。词曲中的意境也自是让异域人士费解。
(二)民情风俗造成的差异
汉英民族由习俗引起的文化差异在一些与动物有关的词汇短语上体现得非常明显。英国人喜欢马,养马、骑马、赛马成为其风俗,英国文化就属于典型的的“马文化”。所以英语中有关马的说法及其丰富。诸如:talkhorse(吹牛);getonone’shighhorse(趾高气扬);horseandhorse(并驾齐驱)等等。然而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世代的牛耕生活使汉语囤积了大量的“牛文化”。牛是“吃苦耐劳,勤奋踏实”的象征。“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体现的这种情结。相反在英语中却用马来代替。汉语中的“老黄牛”翻译成英语也就成了“awillinghorse”.不光如此,汉英语言中的一些表示颜色的词汇也沉淀了不同民情的文化。“红色”在汉语中含有极强的褒义色彩,“大红大紫”显示的是成功和富贵,喜庆和吉祥。与此相反,“red”却常常让西方人想起流血、战争、恐怖、愤怒和危险,含有较强的贬义。
三、翻译策略
汉英文化的差异性给两种语言之间的翻译带来了很大困难。但是,这并不是就说明两种语言之间就不能相互转化。语言共性论认为:虽然人类的语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是由于在生存环境、身体结构、生理需要等方面的共同之处大于不同之处,这就使语言之间的转换成为可能。Chomsky的普遍语法理论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语言之间转换的可能性。“如果说每种语言都能表达所指的一切,那么,从原则上说,某种语言所表达的一切都能被译为另一种语言(蔡毅)。不同语言之间的这种转换常常借助于翻译中的异化和归化策略。(一)异化翻译策略
异化就是不改变原文的文化、语言、文体等特征传达原文的内容,要求读者向作者靠拢,适应原文。它翻译的前提是,认为语言是有差异的,交际因语言社团之间与语言社团之内的文化差异而复杂化。异化翻译承认并发展差异,并且在目的语中表现文化差异。异化翻译追求最大限度的等值。其特点如下:(1)不完全遵循目的语的语言与语篇规范;(2)在适当的时候选择不通顺、艰涩难懂的文体;(3)有意保留源语中的实观材料或采用目的语中的古词语;(4)目的是为目的语读者提供一次“前所未有的阅读经验”。异化翻译有利于读者了解异域文化;有利于读者运用智力和想象力去感受衣鱼文化的独特之处;有利于丰富目的语文化和表达方式。但是,异化翻译也有自己的劣势,它常常使译文句式生硬,晦涩难懂,这就给读者的带来了阅读困难。常见的异化翻译策略有“音译法”和“直译法”等。
(二)归化翻译策略
归化翻译就是遵循目标语文化的当前价值,对原文进行同化翻译。该翻译法的最大特点就是采用地道畅通的目的语进行翻译,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被掩盖,目的语的主流文化价值观取代了译入语的文化价值观。归化翻译有其自身的优越性。对于译者来说,要全面了解一种异域文化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在翻译过程中因为对本族文化的亲切感和认同感,往往会采取归化的翻译策略以便使译文通顺。这样,对于读者来说,就可以避免文化冲突,在自己的知识文化范围轻松容易的理解译文。由此看来,归化翻译的通顺常常也会换来文化信息的遗失。常见的归化翻译策略有“代换法”、“解释法”和“异译法”等。
四、异化归化,各得其所
上面我们已经谈到异化和归化翻译各有其优缺点。过度的归化和异化都不可取。那么,在实际的翻译中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标准呢?关于翻译的标准,清末的翻译家严复提出了著名的“译事三难”,即“信、达、雅”。“信”指忠实原文,“达”指语言通顺畅达,“雅”指文字古雅。鲁迅也说过:“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持原作的风姿……”。钱中书提出了更具体的“化境”文学翻译标准。他说:“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不能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显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入于“化境”。从这些翻译名家对翻译所定的标准可以看出,“忠实”和“通顺”是翻译过程中应该遵循的两项基本原则,缺一不可。那就是说,既要将原文的信息(包括语言信息和文化信息)全部传达,语气和风格与原文一致,又要使行文流畅自然,易于理解接受。这就要求我们能够找到异化和归化翻译的最佳结合点,让异化和归化更得其所。一般说来,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文化间的关系分为:文化交织、文化鸿沟、文化冲突三种。不同的文化关系对翻译的策略的选用有极大的影响。文化交织是指在不同的文化中,存在着一些相似和相同的地方。这样语言之间的交流因其共同性而不难理解。为了更多的接触异域文化,异化翻译方法就显示出优越性;文化鸿沟是指两种文化中存在着文化差距。这时我们可以选用归化翻译方法,如果选用异化翻译方法的话,就必须用直译加注才能做到理解和传递信息的两全其美;文化冲突是指两种文化对某些物质,事物和现象有完全矛盾的理解。处理这种文化现行,归化翻译方法更能大显神通。
参考文献:
[1]Nida,EugeneA.Language,CultureandTranslating[M].Shanghai:ShanghaiForeignLanguageEducationPress.1993:105-115.
在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知识,注重学生对汉语言文学的应用技能,忽略了对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思想境界的提高。了解和领悟汉语言文学的课程理念,对汉语言文学的教学实际意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高职院校汉语言文学教师当中,绝大多数教师对汉语言文学的教育的核心理念存在理解上的误区,不能准确地把握汉语言文学的教育培养方向,无法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上培养学生的文学知识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解决高职汉语言文学教学存在问题的对策
1.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采用全新的教学方法
在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教师要积极转变传统的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观念,重视在汉语言文学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2]。而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往往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要积极探索新的汉语言文学课堂教学模式,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效率。例如,教师可以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课堂上采用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比如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的学习中,可以让学生分组去研究自己喜爱的现当代文学作品,然后在课堂可以通过话剧表演,多媒体课件演示,以及小论文等方式,展示合作研究的效果,教师对学生的研究结果做出评价和总结,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作品的知识内容。
2.建立完善的汉语言文学课程结构体系
在高职院校的汉语言文学的课程结构体系中,教师树立科学的课程结构观念,建立起完善的课程结构体系,从大的角度思考汉语言文学教学的问题,积极优化课程的教学设计,提高汉语言文学的教学的整体效应。在建立完善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结构体系中,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为课程结构体系的重心,通过为学生预留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与空间,提高学生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的实践探究,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完善的汉语言文学课程结构体系,能够让学生在自主的学习过程中,提高汉语言文学课程的整体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
3.深入领会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理念
在新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的要求中,高职汉语言文学课程的教学要充分培养学生文学素养,通过探究、合作、交流的教学方法,创建活跃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体系。在高职院校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许多教师过分注重对汉语言文学课程专业技能知识教学,这和汉语言文学重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冲突。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理念出现错误,很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因此,高职汉语言文学教师要深入去领会汉语言文学在当今社会的教学理念,把握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本质,认识到汉语言文学是由语言、文学等元素组成的一门课程。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不仅是培养学生对语文工具的应用,更是培养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能够运用汉语言文学的知识能力[3]。
三、结语
【关键词】汉字;识字;节;节重复数
一、问题提出
2001年9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和按其编写的实验教材开始进入课改实验区。与以往不同,该标准通过免设“内容标准”,增设“教材编写建议”,为教材的选编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操作空间,但同时也给教师处理教材时把握新课程的理念增加了难度。
在小学一年级识字教学中,教师们遇到的困难之一来自“多认少写”“识写分开”的原则。按照规定,义务教育第一学段(1—2年级)的认字数量由原来的1250个增加到1600~1800个。”““这些汉字要求学生“认识”,即:在本课认识,放到其他语言环境中也认识,不抄,不默,不考。《语文课程标准》作出这一规定,意在减轻学生的负担,防止“识”与“写”的相互牵制,以利尽早、尽快、尽多地认字,并为学生及早进入阅读做准备。然而,教师在进行识字教学时常常违背了新课程的初衷。许多老师反映,在“学会”要求之外,每课仍提出10来个汉字要求学生“认识”,任务过重。为此,他们采取了一些对策,概括起来不外有二:其一,不断强化训练。这种方法的结果是造成师生负担进一步加重。其二,寄希望于后面课文对汉字的重复,在应用中掌握汉字。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更加切合新课程的理念。但是,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吗?这种看似把教学任务后移的做法,很难让人信服。有鉴于此,本研究对小学一年级第一册语文教材中的汉字分布和识字效果进行了对比研究,希望能为教师们走出识字教学的困境提供一点帮助。
二、研究方法
(一)关于教材分析的说明
1.根据被试学校使用教材的版本,选择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进行汉字分布统计。该册教科书由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1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本册教材要求“认识”400个汉字。
2.节:为便于统计和说明,将教材中相对完整的每一独立部分称为“节”。在本册教材中能够独立成“节”的板块包括:“拼音”“复习”“识字”“语文园地”“课文”五个板块。全书共计5l节。
3.在本册教材中,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往往不在该字首次出现的节。鉴于这一差异,笔者选取两个维度考察教材中汉字的分布特点,进而研究这些特点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以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的节为起点,考察之前、之后是否重复。据重复的方式,将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划分为四类: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前后都没有重复。
(2)以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的节为起点,考察节前、节后该汉字分别重复出现在多少节,并计算该汉字在全书出现的节数。
(二)关于识字量测试的说明
1.宁波市海曙小学在使用本套教材后,于2004年1月,对一年级四个平行班的188位学生进行了识字量测试。四个班级人数分别为:46、46、48、48。
2,以2500个常用汉字字表为测试试卷,请学生勾选其中能“认识”的汉字,然后统计出教材中提出过“认识”要求,而学生未予勾选的字数。据此,得到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中,每一个汉字在188名学生中的总误识人数,以此作为衡量该汉字识字效果的指标。400个汉字的测试结果中,有效数据386组。
(三)关于数据处理的说明
1.选用SPSSl2.0作为统计分析工具
2.从两个维度考察汉字的重复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分别考察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前后都没有重复与误识人数的关系,据此说明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2)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出现节数;分别考察节前重复节数、节后重复节数、全书重复节数与误识人数的关系,据此说明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三、结果分析
(一)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在教材中的分布情况
本册教材要求学生“认识”的400个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不同,其中:167个字前后都有重复;40个字仅前面有重复;152个字仅后面有重复;41个字前后都没有重复。上述结果中,值得注意的是,教材中有41个汉字,在学习的前后都没有出现过;同时还有40个汉字在学习以后就没有在教材中重复出现过,这对学生识字是非常不利的。
2.四种重复方式的识字效果比较
上图显示:汉字的不同重复方式,在四个班误识人数的平均数上存在极大的反差。其中,“前后都有重复”和“仅后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总数,明显低于其他两种重复方式。意味着以这两种方式重复的汉字,比其他汉字的识字效果更好。具体来说:“前后都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21.3;“仅后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24.5;“仅前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49.?;“前后都没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49.2。
3.节后有无重复的识字效果比较
表1对四种不同的重复方式,进行了两两间的差异显著性检验。表中显示,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的配对组包括:“前后都有重复”一“仅后面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存在显著性差异的组包括:“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前后都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一“仅后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
据此,可以判断,造成四个班误识人数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的主要因素是提出“认识”的节以后是否有重复。把数据按照“节后有无重复”重新分组,并检验两组在误识人数上的差异。
表3数据显示,节后有重复与节后无重复的两组,在误识总数上,存在极其显著差异。说明,在提出“认识”要求以后的教材中,继续重复出现该汉字,对提高识字效果有着重要意义。
(二)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出现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从三个角度考察重复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上表显示,三个不同角度得到的重复节数与四个班的误识人数之间,相关程度不尽相同。其中,提出要求的“节后重复节数”与四个班的误识人数之间存在极其显著负相关,而“节前重复节数”与误识人数之间的相关性则很弱,没有达到显著水平,所以,可以认为“全书重复节数”与误识总数的相关主要是由于节后重复节数的影响。
2.节后重复的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注:标注“*”表示所对比的两项均值在0.05水平上有显著性差异。
上述散点图显示,所考察的386个汉字根据四个班的总误识人数与节后重复节数确定的分布情况,即根据这两个因素确定某个汉字在图中的位置。随着节后重复节数的增加,点分布越来越靠近横向坐标轴。通过局部加权回归(Lowess)绘制拟合线,我们可以观察到随着单字在节后重复节数的增加,总的误识人数有明显地下降趋势。也就是说,随着节后重复数的逐渐增加,识字效果越来越好。
3.分段考察节后重复节数对识字效果的影响
通过观察图2曲线的下降趋势,我们将汉字在节后的重复分为三类情况:全书出现0—2节、全书出现3—6节、全书出现7节以上。同时,将最后一组细分为“7—14”和“15节以上”两组,以检验这一组内的差异。
检验结果显示,节后重复。一2节与其他三组在误识总数上,分别达到了极其显著的差异水平。节后重复3—6节的组与节后重复?节以上的组,在误识总数上,也存在显著水平的差异。而节后重复7节以上,细分的两组之间并没有显著水平的差异。这样图2中的拟合线上,可以概略地分出三段。我们由此可以选择2和6作为汉字重复节数的两个重要的拐点。节后重复由。节增加到2节,可以使识字效果得到极其显著的改善;节后重复由2节增加到6节,可以进一步提升识字效果。此后继续增加汉字的重复节数,对于识字效果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结论与讨论
(一)本册教材体现了以重复应用促进识字的思想,但是在汉字重复上存在缺陷
本册教材在字的使用上体现出不断重复的特点。全书要求“学会”的400汉字,平均重复5.9节。如果对照上述研究结果,应该说这种重复量是比较理想的,十分接近6节的拐点。然而,由于不同汉字的重复情况有较大的差异,造成节后重复数量和重复方式上的缺陷:
在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中,重复不足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同时也有部分汉字重复次数过多,占用了大量的课本空间。从节后重复节数来看,少于6节的有317个,少于2节的有162个,节后没有重复的有81个(这81个字也是从重复方式角度看没有节后重复的字)。这部分汉字由于重复方式上的缺陷以及节后重复数的不足,使识字效果难以保证。
(二)识字过后的复习巩固对提高识字效果有显著作用
通过上述结果分析,我们看到汉字在学习之前是否出现,对于识字效果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对于识字效果至关重要的,是作出“认识”要求以后的重复情况。所以,教师在进行识字教学时,就应该有意识地加强识字后的重复。
具体来说,教师可以针对自己授课所选用的教材,细化汉字复现的具体指标,例如:汉字复现的节数、汉字的重复方式等。做到各个汉字在全书的分布特点了然于胸,使自己的教学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利于学生学习。在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节后重复,实现新课程标准提出的识字要求。同时,学生在不断重复应用中认识汉字,能够更好地保持对母语学习的兴趣。
(三)有针对性地补充材料,使学生在课上有机会复习所学的汉字
本研究涉及的班级,人均汉字误识率是3.7%。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教师在教学中常常自觉地补充一些学习材料,增加学生识字过后重复接触所学汉字的机会。补充的童谣、童话等对提高识字效果有积极意义。但是,在没有数据验证的情况下,这类补充往往追求面面俱到,没有针对生字的具体情况。一些重复不够的汉字虽得到了强化,但那些已经有大量重复的汉字也在其列。结果常常是400个汉字的整体学习效果得到了提高,这种提高实际上是以师生学习负担的大幅度增加为代价的,而部分汉字在教材中分布的缺陷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笔者认为,应根据上述研究结果,对几类存在重复缺陷的汉字,在教学中予以强化。通过自觉地补充儿歌等材料,保证每个汉字都在学习过后,得到2节以上的应用,如有可能争取达到6次。同时,鉴于部分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过分频繁,教师可以将自己的识字教学重点偏向重复不足的部分。以此,有望减轻目前识字教学中师生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