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09:23:3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青少年运动员;思想素质;心理素质
我是一名基层体育工作者,从事体育工作近二十年,担任教练员。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深感基层教练员在选拔、培养、输送运动员的过程中,思想教育工作确实占有很重的位置。
一、思想素质教育放在首位
体育运动的训练是一项很艰苦的工作,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体生理承受能力才能完成。特别是有些运动项目表现得更为突出:如长跑、马拉松、举重、越野等等,在教学训练的过程中,周而复始,显得枯燥无味,既劳累,又艰辛。这就要求被训的运动员,既要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又要有坚韧不拔的斗志,敢于克服困难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大强度、大运动量的训练下经受考验,坚定自我,勇往直前。
二、从运动员的思想基础和心理个性考虑
在长期的教学训练过程中,教练员对自己带训的运动员,在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喜怒哀乐、生活起居等多方面,都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我强调的是要着重了解青少年运动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点。
体校的运动员虽然同时进校,但因渠道不同,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来自农村,有的来自城镇;有的家境好,有的家境很困难;有的本身条件较好,父母亲很支持,有的条件一般,父母持观望态度。通过一段艰苦训练后,会发生两极分化,一些人感到自己身体素质好,成绩出得快,可望留校作为正式队员,或被上级学校看中将来可进专业队,前程似锦,会情绪高涨;另一些人则认为自己成绩太差,不是这块料,前程无望。当然还有一些处于中间状态,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得过且过。按照金字塔成才原则,最终只有屈指可数的运动员继续从事体育事业的工作,大部分都会改行到各行各业之中去。
三、针对思想细致教育方面
针对队员的具体情况,在思想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于新学员,要向他们毫不保留的介绍竞技体育训练之艰辛,并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或借助于开展的各项活动、游戏等形式,耐心、细致地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
2.对于运动成绩一时上不去的队员,要鼓励他们经得起磨练,同时要开动脑筋,找出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对于那些运动成绩不是很拔尖,或者说不能继续在专业上深造的学生来说,要和他们有目的地进行语言交流。比如说:他们的前任,有少数深造,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投身各行各业,并且是因为体育方面的特长才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要增强他们的自我意识,充分认识“条条大路通北京”的道理。只要努力奋斗,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道路,成为对国家和民族有用的人才。
四、从一言一行到品行如一说法制观念
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和了解各种法制法规,如:《运动员守则》,不要被社会上一些坏的现象所迷惑、上当、受骗,更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利用贴切的举例,使他们心灵受到震动,思想得到洗礼,行动受到警示,并自觉地去防止侵蚀,勇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他们严格行为规范,增强法制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从积极因素着手,巧用激励法
首先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如严格出勤、纪律组织性、讲卫生、团结关爱等,去细心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在和他们打成一片的同时,要及时地予以表扬和鼓励,行为突出的要在墙报上及大会上予以宣传和表彰。
其次抓住他们竞争意识强的心理,多利用竞赛游戏的形式,联系着日常生活规律进行,给他们营造表现自我优势的机会,获得自己胜利的成就和内心的喜悦感。
再次,团队中树立训、学、形的典范,养成敢于拼搏,勇攀先锋的性情,把每个人的优点、优势联在一起,形成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真正达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之要求。
最后,充分利用生动、形象、贴切的语言,把在训练课中对运动员的一些要求,转化为自己主观的目标和要求,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正确的思想,由量变到质变,由低向高,使自己成为一名思想素质优良、运动技艺优秀的运动员。
六、和家长、教师齐抓共管
一、《大纲》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大纲》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出台的。党的十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并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长期以来,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法治教育仍存在着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整体规划、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评价体系不完善、保障机制不健全及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还没有形成等问题。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大纲》深刻阐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确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确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拓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健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水平的纲领性文件。《大纲》的出台,对于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二、《大纲》的主要内容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
《大纲》确定了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遵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纲》还针对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阶段目标。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
《大纲》确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内容: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青少年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关系,分阶段、系统安排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家庭关系、社会活动、公共生活、行政管理、司法制度、国家机构等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核心内容;按不同的层次和深度,将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权利救济等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教育相结合,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大纲》还针对义务教育(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阶段)、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确定了各学段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具体教学内容。
(三)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途径
《大纲》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1. 学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均要开设法治教育专门课程,完成《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丰富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注重多学科协同,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实现环境育人。在法治教育中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规则意识,培养法治观念。
2. 社会教育。广泛组织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3. 家庭教育。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积极引导家长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校合作机制,编写家长法治教育手册,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发挥学生法治教育对家长的作用,拓展学校法治教育的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制度保障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帮助学校推进法治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培养专业化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完善法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三)健全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机制。评价要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基于《大纲》确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要求,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可以联合司法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区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可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四)教育教学资源保障
整合网络教育资源,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专业网站建设,提供形式生动多样,内容鲜活丰富的网络优秀法治教育资源。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基地建设纳入各地校外教育机构建设的整体规划。 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及相关产品。鼓励各地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扶持力度,设立专项科研课题。引导大众传媒切实承担起法治教育的社会责任,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公益法治宣传活动。
关键词: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效融通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8-0059-02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内涵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它是指通过对公民进行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法治思想教育和宣传,使公民树立依法治国,并以法律的规定来规范并用法治思想来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教育活动。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在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旗帜鲜明地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并积极投身于其中,能够敏锐地意识到法律与自身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可以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深度性、有效性和持久性。
二、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联性
党的十以来,就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做出重要论述,明确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建设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在作用范围上有所差异,但二者在思想来源、主要内容、功能目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内在一致性。
(一)从思想来源来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其共同基础
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二者的目的均在于为青少年构建统一的精神家园,使青少年群体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导向,树立起共同的精神信仰。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与其所处社会的特定传统文化是紧密相联的。在此过程中,中华民族几千年累积沉淀的优秀文化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培育和践行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点。
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以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文化是所有炎黄子孙共有的精神家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逐渐演化、渗透成为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思维方式,为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提供厚实的文化土壤。
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形成了以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土壤,也是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的文化资源。
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能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他们有着共同的思想渊源和精神目标。
(二)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蕴含了法治精神,二者存在整体与部分、包含与被包含的紧密关系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都是青少年在特定人生阶段创造、发展、认同的社会价值,其作用均在于引导青少年保持崇德重法的精神状态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是塑造青少年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行为准则。二者各有侧重,法治精神侧重于从法治的社会功能、精神动力等方面为青少年提供相应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次出发,总体阐明全体社会成员赖以生存发展的共同价值准则。其中,社会层面的法治价值是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搭建了整体框架。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宗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充分说明法治精神蕴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
(三)从功能目的上看,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价值判断力,通过对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培育,强化规则意识,树立契约精神,砥励蓬勃向上的个人品格;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共同倡导的价值追求,满足了青少年对精神信仰的追求,指引青少年的生活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青少年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藏着内在的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契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价值力量的重要支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一直以来,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成绩斐然,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深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的问题,弱化了法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用,阻碍了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和法律修养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充分解析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探索提出行之有效的化解方式,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对接融通,在现阶段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我们既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理论教育,又要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实践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实现二者的有效融通,促使二者相互转化,有效提高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和把握。
1.充分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加强教师理论宣讲与学生实践养成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与践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其中理论知识的教育与学习是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基础阶段,也是提高青少年法治水平,培育法治价值与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在此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充分有效地融入到各教学环节中,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表达、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赋予其生动活泼的表现形式和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使其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追求、外化为青少年的行为自觉。最后,要鼓励青少年群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去体会、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进而提升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价值认同,遵从生活实践的逻辑,在日常生活及其社会活动中寻找支持和证明。
2.涵于具体法律制度,筑牢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依托,是实现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重要保障。首先,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完善的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榈赖滦形提供法律上的行为标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得以实施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宪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大倡导的内容有所体现,但是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中仍呈现立法空白的状态,对具体行为规范的解释过于抽象,让人无所适从,所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其次,严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执法。法律的生命力体现在执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予以完善后,各级政府从内容到程序都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程序,严格执法。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下,唯有严格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道德执法,才能从根本上净化社会法治环境。再次,公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司法。全体社会成员对法治的信赖始于司法公正,公正司法是培育法治精神的保障机制。只有筑牢公正司法防线,才能使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到实处,才能唤醒民众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热情,收获民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心。
关键词:法律知识;青少年;成长;宪法
青少年是未来建设祖国的中干力量,民族的希望。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增添删减思想政治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内容,旨在为学生提供最精华的法律知识,上述举措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有利途径。但与此同时,教师也需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是时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逐年攀升,这与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直接关联。若法律教育开展的深度不够,学生很容易越界。因此,有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是教育中的关键一环。
一、法律知识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分析
宪法是我国的第一大法,是制定各项法律所需参照的母法,其中对青少年所应享受到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能够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对于中学生群体来说,其处于即将步入成年的人生成长关键期,虽然并未完全进入社会,但法律对自身发展的影响,早已渗透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从幼儿园开始,法治教育就开始了,通过幼儿园及小学阶段长期的法律熏陶,其中所倡导的各项文明美德,早已在生活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从生活中的小事说起,例如,在学校要遵守校规,在班级要遵守班规;努力学习,不负韶华;在每次考试中,都能凭着自己的实力交出一份真实的答卷,不作弊,不抄袭;在放学的路上,更应遵守交通规则,做新时代遵守规则的好青年。上述青少年应做到的行为目标是遵纪守法的最直接体现,是底线,是原则,是学生能更快融入社会必备的素养之一。据青少年法治与社会行为融合程度调查表明,多数青少年都能很好地理解并纠正自身的行为,这与教师在思政课堂中进行潜移默化的长期法律教育有着直接关联[1 ]。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高度,其影响也是较为深远的。在思想政治教材中重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无论是有何特权的人,都不能逾越法律这道红线,这也正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最公平正义的武器。通过法律教育,学生能很好地认识社会,认识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定位,努力去争取自己未来想要的同时,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从个人做起,去感染身边的人,只有社会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准则,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浅析
(一)仍存在着部分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认识不足的现状
从当前来看,分数成为了广大师生最为关注的问题。应试教育的功利化(重分数)表现使得思想道德教育在学生课时安排中实际占有的比重严重缩水,表现为实际则为学校与社会并不真正重视法治教育。从当前来看,法治教育仅局限在线上课堂中,缺少实践课堂的比例,从而忽视了对青少年法律信仰的养成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另外,相关人员更应清晰地认识到,法治教育在课程中的定位较为模糊,法制教育与反腐败教育、安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间的关系仍处于难以厘清的状态。形成体系的法律教学,当前只在法律专业的学生可见,这是极其不利于法制教育广泛进校园推广的。
(二)学生对一言堂的法制教育形式并不感兴趣
知名教育学者王静波曾做过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开展方式既不感兴趣,也不讨厌。这说明当前的教育方式仍存在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教学方式不科学的现状。建议教师采用针对参与式、互动课堂式的教学方式,学生较为感兴趣的方式,利用调动起其实际参与度的形式,强化学生对于法治理念的认同与法律知识的了解。
三、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
据调研表明,曾接受过一定法律教育的学生相较于法律知识了解匮乏的学生,在校园暴力、恶性事件的发生率方面处于较低水平[2 ]。可见法律知识匮乏对青少年身心成长带来的影响是较为深远的。学生难以在社会中获取到足够的法律知识,因此,更需要教师在思政教育中提升法律教育在课堂中的比重,用教育手段扭转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从当前我国的教育现状来看,可通过如下途径开展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训练:
(一)引入案例教学法,提升法治知识宣传质效
法律作为一种工具,涉及到学生成长的方方面面。对于青少年而言,考虑到其尚未进入社会,对于部分如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知识,只需稍加了解即可,但不能一点也不了解。其更需要重点学习的应该为涉及自身权益保护的内容。例如在课堂中,教师可应用案例教学法,引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知识;播放案件片段,并采用旁白的形式,使学生了解基本案情。如在自我权益一章中,教师介绍如下事例:小白与父母曾到某一知名景点游玩,并使用照相机拍摄了几组游玩照片送至冲印馆。后冲印馆未经小白及其监护人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小白的照片置于展览橱窗中展览,使得其生活中遭受了很多无关的困扰。后经法院裁定认为:冲音馆需赔偿给小白4000 元,并主动向其赔礼道歉。引入案例教学法后,教师更要充分发挥交互性课堂的作用,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如向学生询问应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肖像权等等。最后教师结合学生的反馈,教育学生应如何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的态度,特别是在移动智能终端盛行的背景下,应如何保护收集存储照片安全、电脑数据安全等方式。用贴近生活的案例,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播撒法治精神种子,让学生了解法律,尊崇法律,树立对法律的正确认知。也可通过定期举办法律活动的方式,利用动漫视频、抢答互动等形式来引导学生全员参与到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做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青年[3 ]。
(二)教师应定期持续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减少校园欺凌案件发生
据中国青少年中心的调研报告显示:35%的学生偶尔被欺负、6.2%的人常常被高年级同学所欺负[4 ]。通过分析上述现状产生的原因,主要与学生对自身权益维护及法律知识缺乏有关。因此,学校既要重视学生的成才教育,更要注重学生的成人教育,切不可重分数而轻人格。一方面要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流价值观导向的好坏,正确选择人生之路;另一方面需尤为注重“差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加以干预,重视其心理健康和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用教师的一己之力,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与校园欺凌事件干预工作。
(三)增添第二课堂比例,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单纯的课堂教育远远达不到扩宽学生眼界的标准,开展延伸课堂有着一定的必要性。学校应联合教师,采用多元化形式,为学生进行直观且生动的法治教育。例如在大课间等空闲时段播放法治教育电影、案例等;在学校走廊的展览橱窗中,增设法治宣传模块;结合社会热点法律事件,让学生充当旁听者,更好地了解学习法律后,应如何利用法律中的哪一项要求对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有益等等,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当前,“互联网+法制教育”模式的逐步推进,教师与学生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方式也更加便捷。例如我校定期在课堂环节中,增设模拟法庭环节。关注“罗翔说法”公众号为案件来源,定期组织模拟法庭;在思想政治期末考核中,增设法律知识问答模块,并纳入最终成绩,此举将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调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四、结束语中小学生守、用、知、护法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积极动力源泉,是传播法治正能量的有利途径。《少年中国说》中有一句经典名言,值得每位青少年铭记于心。“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青少年接受学校教育的最重要目的是育人,先育人后育才,法律作为育人的重要手段,在青少年成长路上具备不可或缺的作用。法律教育必须从小抓起,培养学生们形成正确的认知,为其未来人生发展提供坚实的导向作用。
【1】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根据《二016年XX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安排和永治市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XX区依法治区办紧紧围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开展了 20xx年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依法治区办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期间,我区紧紧围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这一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一是区委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先后深入黄阳司中学、普里桥中学、市六中、三多亭小学、育才学校、杨村甸中学等6所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近2万名。
活动中,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区司法局的4名同志结合实际,分别就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知识给学生进行了专门授课,同时出动宣传车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全区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了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积极宣传,效果显著
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如今已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一是加强了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增强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力量。二是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普遍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三是建立了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教育关系,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工作相互配合,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帮助学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各项综合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深入贯彻十精神,我乡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具体的抓好法制宣传日的落实工作,现就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在接到县明传通知后,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乡综治委牵头,成立由派出、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九家成员单位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日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1、由乡司法所起草活动方案,并安排成员单位撰写法制演讲稿。
2、由党政办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今年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3、由乡文化广播站负责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十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建设;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等内容。
4、由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单位负责在2个街道设立法制咨询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派出所人员是法制副校长和指导员,于11月25号组织以上单位到中心校上法制课,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及筹备工作。
二、集中时间,突出宣传主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宣讲。此次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结合宣传主题,先宣传动员,再组织实施,最后总结验收。
三、上下联动,不走过场。在11月20日下午召开9个行政村及2个街道工作会议,安排落实“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求每个单位紧扣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张贴标语不少于10条,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舆论氛围,真抓实干,让广大干群都能够得到学习、教育、提高,从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群众受教育,干部能依法行政,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
四、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单位要利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影碟光盘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让全乡人民都知道什么是“12、4”;怎样开展“12、4”;“12、4”主要宣传什么样的法律知识;如何才能叫干部依法行政,叫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要注重实效,服务社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而减少我镇犯罪人员因是法盲而走向犯罪,维护地方的稳定,让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安排好总结验收工作。在活动结束之际,“六五”普法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开展没成效的村或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总之,通过宣传活动,在公民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的增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3】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兴田乡严格按照团中央权益部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法治精神,点亮未来”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开展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乡形成了乡、村、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兴田乡紧紧围绕“法治精神,点亮未来”这一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通过家庭、学校、乡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家长与学校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切合实际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如学校把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发给学生带回家,让学生在家与父母一起学习,使他们在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质。二是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入手,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经验,形成了文字材料。内容形式多样,活动项目包括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教育片展播、法制图片展示等。同时还举行了“崇尚科学,反对”学生签名活动。三是召开全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会议,用以会代训的形式,指导法制副校长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要求当好一名法制副校长要做到“三讲三不讲”,“三不”就是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三讲”就是要讲责任、讲奉献、讲爱心。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为青少年学生上好了2堂高质量的法制课,受教育人次达400余人,认真为学生辅导了《宪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四是通过开展了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理解法律精神,尊重法律权威,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维护合法权益。这次活动共建法制宣传专栏2期,下发宣传资料1千份。
一、加强领导,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力度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成双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全力做好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为贯彻落实关工委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作用,把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22名。
二是制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青少年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对象,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处罚条例》、《刑法》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共开展法律进校园32场次。
三是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积极参与,通过联合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等相关部门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学校附近进行了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确保了各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全县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保证了未成年人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利用上街进行法治宣传、到中小学进行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广大未成年人知晓其享有的权利。
三是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据理力争,维护涉法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1件,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法治教育;途径;策略;启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合格公民,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民文化,可以为我国当前的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这就需要我们充分提高我国国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扩展中学生安于社会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种价值教育,其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实现积极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型人格,形成强烈的批判精神以及参与精神,进而促使学生能够参与到民主生活中,从而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30多年的历史已经使美国的法治教育形成以学生为本、多管齐下、多方互动、注重实效的法治教育模式。可见,美国的法治教体育不是单一的课堂灌输,而是多元互动的结果。本文拟梳理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以期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公民教育视野下的法治教育
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迄今为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其成为适应未来发展的合格公民,是其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所秉承的基本理念。鉴于此,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都是在美国公民教育的体系下展开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美国公民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
公民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当代,公民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一种法律概念,而且是一个历史范畴和文化范畴。很显然,奴隶制以及封建君主制的背景下,根本不存在公民的概念,因此也就谈不上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在欧洲漫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人们在教会的统治下,都成了上帝的“子民”、“臣民”,神性代替了人性,根本没有公民的存在,公众是以臣民而非公民的身份而存在的。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以及文艺复兴运动的勃兴,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空前的位置,人的世俗性得到张扬,个性逐渐得到解放,个体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于是表现出参与国家事务的渴望。
由于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从开辟新大陆到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等,在多元文化传统和契约精神影响下美国人形成了以个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这种特性为美国的中小学校公民教育奠定了文化基础。 [1]美国人崇尚依靠自我奋斗改变自身的命运,强调个人的价值,而且积极的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美国精神。[2]伴随着公立教育的逐渐普及,公民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来进行的,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这一目标服务的。美国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观的教育,旨在培养合格的美国公民。成为尽到公民责任的合格公民。这也是属于树立法律意识的体现。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从法律关系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构成要素。
二、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与策略
美国的法治教育有明确的目标和课程体系,而且教育部门注重通过联合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美国的法治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这就为法治教育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社会支持。以下着重介绍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分析其法治教育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成为真正独立的个体,而教师只是充当“引路人”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方向以及解疑答惑,不断的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求知欲望。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宽松、更有创造性的平台和空间,而不是把学生禁锢在老师预设标准答案内,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师的目标是把学生头脑中的创造火花点燃,因此有教师是火把之说。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潜能的发挥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根本途径。只有学生真正理解的东西他才会很好的掌握,才能逐渐把所学到的东西纳入他的认知结构。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学生与教师是平等的。我们要改变教育活动中学生的消极被动地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与兴趣。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过程中,单纯的法律理论、法律条文的解释会显得比较枯燥,与学生的年龄特点不相适应。如果过分关注既定的理论的“外灌”,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容易从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归根结蒂,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是要注重考虑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并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这样才能为学生所接受。
(二)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行动与实践参与
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法治教育过程中贯穿知行合一的原则,强调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为法律意识的形成打下基础。美国许多学者认为,单纯的法律规范的灌输无助于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真正有效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逐步体会法律的博大精深。
美国通常将真实的案例引入课堂教学,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老师往往会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讲解逐渐向学生阐释法的精髓。法治教育工作者认为应该避免法律条规、法律术语过多,内容繁杂、远离学生、成人化等现象,这样不易形成以权利、义务观念为核心的公民意识等弊端。美国教育大纲规定,法治教育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教育部门经常定期组织大型的法治教育活动,号召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区去体味法律的实施环节,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注重法治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完整性、连续性、科学性
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建立在合理、科学的法治教育体系基础上的。就学校教育而言,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规定了具体的教育内容,并且环环相扣。
层次性,是指法治教育贯穿义务教育的始终,内容随着年级而改变难易程度,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完整性是指法治教育涉及的广度,法治教育涉及民事法律、权益保护等。连续性是指内容从纵向上来说是一个整体,这样可以保证学校的法治教育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科学性是指法治教育内容要有合理的依据、符合逻辑规律,要符合生活实践的需要。美国对法治教育内容的规定保证了法治教育内容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容易为教育者所操作。
(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的能力
毋庸讳言,参与法律实践需要相关的技能。这些技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需要后天认真努力才可以达到的。一般来说涉及到的相关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参与清楚表达有关法律问题的思想、信念与意见;发展与来自各种背景和环境的人交流互动的能力;劝说他人关心与法律有关的信念与行动;集体参与规则的制定与目标的确定;通过商量、谈判、妥协与冲突的解决来达成共识;与他人一起就假设的或真实的法律及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做出决定。教育者往往运用大量真实的案例和有趣的情境来引导学生获得上述技能。这些技能需要学生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要掌握相关的语言和人际关系技巧。当然这些能力不是人人都可以达到的,但是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达到相应的程度。
其次,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如何反映以及塑造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而这些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又是如何地反映以及塑造法律;法治教育同时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如何能够增进社会凝聚力以及影响社会变革。批判地评价法律与法律问题;发展理解并评价法律问题中出现的争议和冲突的能力。 [3]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
美国大部分的学校除了开设有专门的法治类课程以外,其法治教育的内容还分散在其他文理各科课程中,如历史课、职业道德课、社会研究课、政治课、人文课等,都有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讲述,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实施法律的渗透式教育。渗透式教育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能突出行为养成教育和对青少年社会化的长期影响,能使法治教育充斥所有的教育时空,使教育对象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就能接受教育,并且在教育力量上能十分系统地、稳定地、有机地、全面地实现整合,教师应在此时鼓励学生进行讨论、推理和总结。
此外,互动的、参与性的实践活动是法治教育正式课程的一种必要补充。它通过将知识与学生的实际经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是实施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4]
(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的教学技巧,采取丰富的教学策略,突出情景教学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课程一般由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教师担任,教师具备较为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实践体系。这就保证了法治教育有一支专业化、学术化、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与此同时还有一大批兼职教师比如律师、社会志愿者等,充分保证了教师结构的多元化。
教师在课堂上非常重视教学材料的呈现,这些材料往往能够引发学生激烈的争论,其中老师充当裁判,通过价值澄清、角色扮演、合作学习等方法逐渐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的真谛。适当材料的选择使学生在对法律的尊重与对法律的实际应用的建设性批评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可以对法律问题的所有方面进行平衡的处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避免将法律系统以完美无暇或者一贯正确的形式呈现,而是为学生提供质疑教师的可信性和内容实用性的机会。
美国的法治教育在课堂上杜绝“一言堂”的现象,不能让教师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因此,在法治教育中经常使用一系列的互动策略:模仿审讯和上诉,到立法机关听讼,了解在逮捕和搜查情景下警察机关的程序,解决冲突和进行调解工作,集体解决问题,同社区中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等。特别是情景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场景,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并且感受到法律不是那么的神秘和高不可攀。这种互动充分尊重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给与学生参与和表达的机会。因此学生自己的真实体验将积极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的形成,大大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七)挖掘多种教育资源,重视学生的参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将课堂中所学法律知识内化。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激发学生兴趣以及相关教育资源开发,在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过程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为学生提供有意义、有趣的经历;赋予学生自主发挥的空间和对经历进行积极反思的机会;向学生展示社区中司法机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鼓励学生“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推动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的实现,法律、法律体系、法律程序“祛神圣化”。 [5]
(八)整合教育、家庭与社会资源,构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实施民主的家庭教育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系统化法治教育的阵地,但是单纯依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变学校的个体孤立教育为家庭、社会与学校全方位配合的教育,才能共同承担起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重任。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她们的法治观念、教育方法等,直接影响到学生主体性人格和法治意识的形成。一般来说,父母的教育子女类型可分为放纵型、强制型和接纳型,其中最后一种是较为民主的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儿童的天性得以发挥。美国家庭则是采取启发式的教育,家长一般不把自己的观点、立场强行灌输给孩子,而是启发、引导孩子独立思考,自己得出结论。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更为平等。美国人崇尚自由、民主,不相信权威,强调精神和思维的独立性。家长从孩子小时候起就让孩子拥有许多家庭中的权利,让孩子有选择的自由,给予孩子绝对的自由去选择他们自己的道路。家长更注重鼓励孩子去实践去摸索,美国教育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一般不灌输某种既定的观念、规范,而是由每个人通过独立思考,自由选择,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引导他们如何进行选择。
(九)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
美国既有官方的法治教育网站,也有来自民间的法治教育网站,全美各州都有一个州立法治教育网站,还有各种由国家机构支持的法治教育计划。在互联网上,全美国的法治教育教师都能够从每月更新的法治教育专题中获取课时计划和策略。
教育资源信息中心也为法治教育提供广泛的支持,这包括课时计划、课程指南、评估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法。在课时计划中,中小学教师可以得到与学生面临的民主问题有关的丰富的法治教育素材。这些问题包括美国弱势群体法案、言论自由、少数民族权利和争端的解决等,这些丰富的材料为教师的备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随着高科技的日新月异,现代教育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美国充分为学生提供各种法律案件的模拟场景,包括提供大量的法律信息。
三、美国法治教育的启示
美国的法治教育由于起步较早,因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模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法治教育。
(一)摒弃法治教育功利化倾向,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法治教育效果的产生是潜移默化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浸,它需要教育管理者有长远的规划,需要相关人士的不懈努力,才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法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不能片面应付评估或追求一时的荣誉等。要建立起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摒弃法治教育中学生被动接受的倾向,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要努力避免教师的单向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潜能。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21世纪要求人的主体性能进一步弘扬;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法治教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我们的法治教育面临的主要课题。
(三)摒弃教条主义倾向,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不能只关注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这样只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应声虫”而没有自己的思想。要充分提高学生参与实践的能力,处理好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为行提供理论指导,而知在行中得到了修正。
(四)摒弃法治教育知识化倾向,坚持实践化原则
法治教育知识化虽然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和掌握, 可以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 那就是易陷入“法条主义”的泥潭之中, 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 从而忽视对学生的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塑造, 显然, 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具体法条的阐释, 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 若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没有着力去引导, 也就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真正领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
(五)摒弃法治教育形式化倾向,坚持实效性原则
在学校法治教育中,应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彻底根除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做”宣传、走形式的作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兴趣爱好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融合到学生日常生活环境中去,让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活动相互紧密结合,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避免假大空,真正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六)摒弃法治教育灌输化倾向,坚持对话互动原则
用这一思想来观照我们的学校教育,我们不难发现,我们的学校和教育者把学生当作“机器人”进行空洞的理论说教,或把学生当作“管教对象”进行强化制度管理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一些人眼中,学生仿佛是没有生命、缺乏感情的机器,好像只有那些诸如管制、批评、惩罚、督促等手段作为辅助器,才能促使他们正常运转,而不考虑他们的主体性人格因素,从而导致学生的公民主体意识缺失以及健全人格缺损。我们说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关系,只有两者真正建立起对话关系,进行良性互动,才能使法治观念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中去。
(七)摒弃法治教育课程化倾向,坚持多渠道原则
法治教育单靠课程来进行,那么不会产生多大的实效性,只有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包括学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社区队伍活动当中,通过“模拟法庭”、“我来当法官”等活动,提高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兴趣和参与性,能够从心底对法治精神产生强烈的认同,并且转化为自我认知结构中的一部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
(八)摒弃法治教育单一化倾向,坚持多元化原则
法治教育不能单靠学校教育、依靠教师来进行,而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多种资源,包括专职律师、法官以及其他志愿者,学校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邀请他们投入到法治教育中来。我们可以在课堂中适当地使用律师,法官,警察和立法者等资源。这样可以极大地增加学生对于法治教育的兴趣,使学生以浓厚的兴趣投入到法治教育中去。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注重“储备”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这项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
另外多元化原则也是指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从单一迈向多元,教师可以采取丰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参与兴趣。
(九)摒弃片面化原则,坚持网络性原则
使法治教育由点到面,呈现网络化趋势。只有各个部门互相联合,包括积极的社会支持,法治教育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否则单靠学校单兵作战,(转第75页)(接第66页)则不会取得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美国的法治教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进行整合,确保法治教育的理念不发生偏差。要积极地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以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这样,我国的法治教育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当然,我们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优势,如丰富的古代法律思想,几千年的优秀教育成果,只要能够充分利用其中的优点,推陈出新,积极扬弃,就一定能够使我们的法治教育达到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袁利平.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历史演进与实践改革[D].西北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2] [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 蒋一之.培养积极公民的另一种努力―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述评[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3(9).
蒋晓伟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根据自身受教育以及多年的调查表明,我们过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系统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主要在遵纪守法和权益保护方面,忽略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所谓基础法律意识就形式上来说,是法律意识中的感性认识部分,就内容上来说,是公民意识,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意识。
基础法律意识,就时间范畴来说是人生最早形成的法律意识,就空间范畴来说是法律意识中最基础的、得以发展的基座部分。它是法律意识中最基本的部分,决定了人生法律意识发展的方向和轨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从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方面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既然对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重要,那么我们就必须掌握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培养的规律。这一规律体现在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的形式和内容上。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其形式上来说,要通过全方位的教育方式、潜移默化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方式主要有: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电脑网络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各种法治讲座、社区法制活动等;学校的教育,包括大中小学校的法治课程和课外法治活动等;参与具有法治意义的志愿者活动等。国家机关率先垂范遵守法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等。正是上述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方式,使青少年思想或性格不知不觉地受到浸润、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具有更丰富、更健全的法制意识的变化。
以上海为例,上海小学生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堂上的“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课内、课外的专题法制活动进行。如“校会课”上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校外参观“宪法活动周图片展”等。而普通中学的基础法律教育,较之小学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更深入。上海中学生接受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外教育和课内教育两种渠道。每所中学都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设两次法制专题讲座。
相较国内而言,一些发达国家义务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更具充分性、合作性和人性化。这些国家的中小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普遍以德育陶冶情操,以公民教育树立爱国精神,以法律教育培养自律性。同时,不仅重视学校的教育作用,更注重与家庭、社会教育的结合。比如在美国,从中小学开始,学校就要求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即“做义工”,以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内容上来说,要注重汲取正确的法律意识,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而错误的认识。比如,“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就是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就是非正确的法律意识。青少年的世界观尚未形成,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为薄弱,因此在一定环境中对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非正确法律意识会分辨不清。“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的言行,足以说明当前某些青少年颠倒的是非观、错位的法治观和无知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明是非、分对错、讲荣辱,以正确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批判和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并使青少年增强抵制非正确法律意识的能力。■
李思源 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主持人
节目创意与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
电视台青少年频道的节目创意应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引导,这既是节目创意的立足点之一,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目前,引导青少年在参与中培养法治意识、提升道德素养的主导节目,在全国电视市场还是一个空白。
近年来,对青少年加强法治与安全教育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舆论宣传视窗,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节目,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宣传传媒优势,积极为青少年开阔一片法律视野,为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提供有效平台。
节目要突出道德素养引导作用,体现特色,同时也要做到“寓教于乐,深入浅出”。比如,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只是区域性的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必须以少年儿童的视角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应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本市少年儿童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电视节目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比如开发一些有可视性的板块,用真实事例感染观众。如互动的访谈类节目,评述分析性节目,让青少年通过分析一些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现象,从中发现问题,以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电视工作者,也可以从开办节目的过程中发现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薄弱之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让家长和老师等监护人参与的节目,让他们可以了解孩子,对症下药。
青少年法治节目作为电视节目的衍生形态,既需要吸取成人法治节目的成熟理念,又要借鉴青少年节目的表现形式,以少年儿童能够接受的传播方式和节目形式,把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巧妙的融合进去。比如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案发现场等,让青少年自己扮演犯罪嫌疑人、庭审法官、律师、旁听者等。当然,做好这类节目,我们不能窝在家里,闭门造车,还必须走出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扩展节目创意,丰富节目创作素材,把节目办到少年儿童的心目中去,从而才能更好地发挥对青少年道德素养引导作用。■
鞠玉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用美善的教育预防犯罪
尽管关注过不少青少年自伤、自杀、伤人的惨痛案例,但是,近期的邢丹罹难事件和药家鑫案,还是很令人震惊。案件的事后惩处是必要的,但案件所造成的许多恶劣后果,特别是生命的丧失却是无法挽回的。所以,“预防胜于矫治,发展胜于预防”是对待青少年行为问题和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则。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往往是“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可以说,减少青少年犯罪人人有责。
青少年阶段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这与该年龄段常见的心理矛盾有关:成人感迅速增强,精力旺盛,但社会阅历、处事能力还比较欠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等。这种矛盾状态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而在不良的教育环境中则会加剧。
失学青少年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更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在高速公路上扔石头取乐的三个90后少年是农民子弟,家庭条件不好,早早辍学,没能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让我们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以及基本的教育公平问题。然而,家庭条件殷实,能够考入高等学府的药家鑫的案例,则更让我们深思:仅仅有受教育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慎思,什么样的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长为健康快乐有责任心的人?
有研究发现许多违法犯罪者的童年都很不幸,长期与母亲分离,“没有感情,无法爱别人,只能维持表面的人际关系,容易愤怒和。”这种回避型交往风格者对别人充满了怀疑,认为别人都不诚实、不可信。从物理空间上来说,药家鑫并未长期与母亲分离,但在心理上,他与母亲并不亲近,学习和练琴才是联结母子的纽带。从药家鑫的自述中,不难看出其家庭教育的畸形:“我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在逼迫中,在狭小的心理空间中,药家鑫学会了弹琴的技能,却没有体会音乐中的美和善;获得了养家糊口的一技之长,可缺失了与人交往的乐趣,对他人缺乏基本的信任;考取了高等学府,但是缺乏伦理常识的教养,缺乏对生命的基本敬畏。而值得警醒的是,这绝不是个案!
当今教育中很常见的现象是:重分轻人,重技轻德,重利轻义。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眼中的孩子已经不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表情丰富的生命体,而是带着分数面具的考试机器;无论是弹琴还是上课都只不过是为将来谋生增添砝码,至于音乐和文化中蕴含的真善美,都被遗忘了;教育中对孩子们的强制、奴役,有时甚至打着“爱”的旗号,其效果却是毁掉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主,使其蜕变为失去灵魂的冷血动物。社会中低收入者受歧视,学校中“差生”受歧视,人们习惯于根据某些单一标准衡量人的高低,而忘却了人之为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