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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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补肺固本汤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肺气虚证 甲状腺功能低下 临床观察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是属于呼吸系统的常见病、多发病,近年来逐渐被认为是一种全身性疾病,对内分泌及代谢系统变化的影响报道日益增多,有文献报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气虚证与甲状腺功能失调有相关性。笔者在西医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中药补肺固本汤治疗慢阻肺肺气虚证患者甲状腺功能低下55例,疗效满意,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1入选标准:两组COPD患者诊断均符合2007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制定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的诊断标准。肺气虚证中医诊断标准根据《中医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定。主证:呼吸急促;喉中有哮鸣音;神疲乏力;畏风恶寒。次证:少气懒言;胸闷;咳嗽;自汗;痰白不粘或清稀多泡;易患感冒。舌脉:舌胖或有齿印,苔白滑;脉虚无力(弱、软或濡)。以上主证至少具备3项,其中主证之神疲乏力和畏风恶寒必须具备;次证至少具备3项。
1.2排除标准:排除引起气喘或呼吸困难的呼吸系统其它疾病,如支气管扩张、肺纤维化、肺结核、肺部恶性肿瘤、气胸,或其它系统疾病患者,或曾经接受过心、肺或胸廓手术者;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对本试验药物任何成分过敏或不能耐受者,或者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入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药物试验者;老年痴呆或语言沟通障碍者。
1.3一般资料:观察病例共106例,均来自本院门诊或病房,随机分成两组。对照组51例中男性40例,女性11例;平均年龄65.2岁。治疗组55例中男性42例,女性13例;平均年龄64.6岁。两组年龄、病情等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有可比性。
2、治疗方法
2.1治疗方法:对照组予抗生素头孢呋辛钠(或根据痰培养药敏结果)抗感染及吸氧、止咳化痰等对症治疗。治疗组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加用中药补肺固本汤:生黄芪、党参、熟地、灵磁石、丹参各30g,五味子、沉香、款冬花、桑白皮各15g,紫菀、苏子、半夏、陈皮、前胡各10g,炙甘草6g。每日1剂,水煎为300ml,分2次口服,7天为1疗程,共治疗2个疗程,随访1月。
2.2观察指标与方法: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甲状腺素(T4)定量测定。抽取静脉血3ml,采用化学发光法测定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8)、甲状腺素(T4)浓度;美国贝克曼・库尔特公司DXl800型号化学发光仪,原装配套试剂。
2.3安全性观察:一般体检项目如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血、尿、大便常规;肝、肾功能及B超检查;病人在治疗过程中阐述的不良反应。
2.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各项指标测定结果以(x±s)表示。
3、治疗结果
3.1疗效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定:显效: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水平恢复正常或较治疗前上升50%;有效: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较治疗前上升30%;无效: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达不到有效标准或反而下降。
3.2治疗结果:治疗组总有效率87.27%,对照组总有效率50.98%。两组总有效率差异有显著性(P
4、讨论
COPD属中医“肺胀”范畴,即指多种慢性肺系疾病反复发作,日久不愈,导致肺气胀满不能敛降,出现以胸中胀满、喘咳痰壅、心悸烦躁、动则尤甚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疾病。中医认为肺为娇脏,六外邪易侵袭肺卫,宣降功能失常。若久病咳喘,伤耗肺气,或脾虚水谷精气化生不足,肺失充养,日久肺气受损,导致肺气虚证,从而使肺功能活动减弱,出现主气、卫外功能失职所表现的虚弱症候而导致肺气虚证,以咳嗽无力、吐痰清稀及气虚为辨证要点。其临床主要表现为:咳喘无力、吐痰清稀、面色淡白、神疲体倦、少气短息、语声低怯、舌淡苔白,脉弱。本病本虚标实互为因果。
关键词: 高职院校 特殊教育 行为矫正技术 课程
课程是学生学习的根本,是学生获得知识与技能的物化载体。没有优质的课程,就没有较高的人才培养质量。课程改革主要是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重新建构。如何以能力为本位进行内容的选择与序化,将是决定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行为矫正技术课程改革与开发成败的关键。
一、行为矫正技术课程内容设计的理念――坚守以能力为本位
伴随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高职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改革也取得了进展。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一定数量的专业课程内容的设计与编排仍未能跳出学科体系的藩篱,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必须从理念上加以探索与更新,亦即坚守能力本位、实现4个对接的理念。
1.与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接,定位课程目标。
必须在贯彻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准确定位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1],才不致于偏离人才培养的方向。高职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培养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残疾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能力包括三个方面: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心理行为康复训练能力和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能力。心理行为康复训练能力是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和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能力的重要支撑,缺少这种能力,便无法胜任特教教师岗位(见图1)。因此,课程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行为矫正能力。
图1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
2.与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对接,定位课程序阶。
《行为矫正技术》是高职特殊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学生通过学习前导课程《特殊儿童心理》、《特殊儿童检测》,奠定了本课程学习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在后续教学活动中,通过毕业顶岗实习(含毕业设计),进一步提升行为矫正能力(见图2)。本课程与《特殊学校课程单元设计》、《特殊学校管理》、《随班就读教学》等课程(活动)同位,在培养学生职业素养方面是其他课程所不能替代的。
图2 《残疾儿童行为矫正》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位置
3.与特殊教育职业岗位对接,定位课程单元。
不同类型残疾儿童的心理与行为异常,大致可以分为情绪、品行、注意、语言、学习、抽动、进食、排泄障碍和睡眠这9个方面。这些行为心理上的异常,都是特殊教育教师在一线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面对的比较典型的工作任务,需要对其实施行为训练与矫正。经过任务分析,课程单元形成9个学习情境,即异常情绪矫正、注意力障碍矫正、语言障碍矫正、学习行为障碍矫正、排泄行为障碍矫正和睡眠障碍矫正等。
4.与特殊教育职业资格对接,定位课程标准。
根据岗位能力需要,对应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内容的具体教学要求,明确1个标准,即学生培养的质量标准。同时,以最新行为矫正技术为课程视野,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学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心理咨询员证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行为矫正技术课程内容设计的方法――坚守基于工作过程的选择与序化
高职课程本质是一种指向“工作过程”的课程,它是学生获得“工作过程知识”的重要途径[2]。按照“岗位调研实践专家访谈会提炼典型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分析能力分析设计教学项目形成课程结构”的流程进行情境导向的课程设计,形成“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
1.完善学院制度,建立课程开发的良性机制。
组建包括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在内的课程建设团队,协作开发课程,共享人才培养、交流的成果(见图3)。尽快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师课程开发技术培训与工作量核算制度[3],在一定程度上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开发的积极性。
图3 《残疾儿童行为矫正》课程开发模式
2.立足学工结合,选取课程内容。
学生学习是为了工作。因此,《行为矫正技术》课程内容的选取应以实际应用的经验和策略的习得为主,以“怎样做”或“怎样做更好”的知识为主[4]。本课程的17个学习任务根据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真实任务转化而来,是与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岗位对接的,每一个任务的学习都会使学生经历一个相对完整的工作过程,即学生能够对残疾儿童的异常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制定合理的矫正方案,有效地实施矫正方案,对矫正的过程和效果作出科学评估等。学工结合保证了教学内容的开放性。开放化的教学内容对强化学生过程实践性[5],突出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分析岗位能力,序化课程单元。
课程内容的序化是课程开发的关键,其参照系是工作过程,辨别“哪些课程内容对学生更为有益”[6],并确定知识组织的架构和顺序。按照学生学习的难易程度进行内容的组织安排,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任务为主线,以行动为主题,序化的课程内容见下表1。
表1 残疾儿童行为矫正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表
4.研制课程标准,评价课程内容。
课程标准的主体内容,不同的学科或要求则标准也不同,如有知识要求、能力要求、行为或情感要求等。无论是什么样的标准,都应关注课程实施中对学生职业素养养成的积极作用,其评价的手段是采用动态考核方式检测学生行为矫正素养。即在康复机构与特殊学校教师指导下,学生选定1名残疾儿童,与其家长签订行为矫正合约,观察与记录儿童的异常行为,设计与拟订矫正方案,根据方案布置矫正环境,对儿童严格执行矫正程序,全程记录矫正过程,评估矫正过程与效果,最终写出个案矫正报告。课程教师和实训教师共同对学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保证前期“应知”式学习向后期“应会”式学习有序过度,促进课程内容实施过程中学生职业认知、职业态度与职业情感的养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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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玉阁.高职教育课程内容的选择与序化[J].教育与职业,2009,(14):100.
1.1从所属国家的阶级本质划分。从所属国家的阶级本质看,可以划分为剥削阶级历史类型国家的行政职能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职能两大类。前者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奴隶制国家的行政职能、封建制国家的行政职能,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职能。甚至还可以作更多的划分,如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行政职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行政职能等。
1.2从作用的领域来划分。从作用的领域看,可以划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这些职能集中体现了国家在全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整体作用,因此,有人格这些职能称为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也可以称为基本职能。1.3从管理过程和方式来划分。从行政管理的过程和方式看,可以划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等。这些行政职能不仅为不同类型的国家所必需,而且为不同领域的行政管理所必需。这是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为维护自身良性运转所必须具有的共同的职能。与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相对应,有的人将这些行政职能称为分部职能或者运作职能。
1.4从作用性质来划分。从作用的性质看,可以划分为统治性职能、保卫性职能、管理性职能、服务性职能等。随着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的发展,相应地,有些职能逐渐强化,有些职能逐渐弱化。
1.5从所控制的幅度来划分。从所控制的幅度来看,可以划分为高层次行政职能、中层次行政职能、低层次行政职能。
2基本职能
2.1政治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主要的职能,从世界范围来说,任何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无不以政治职能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它最鲜明地反映国家的本质以及一定时期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方式和作用。政治职能也称阶级统治职能,它是指通过行政强制力机构(加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情报机关等等),行使约束性、控制性、防御性、保卫性以及镇压性的功能。以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及内外环境,这是任何国家的行政管理都不可缺少的职能。
2.2经济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重要的一项基本职能。从国家产生开始,就以不同方式并在不同程度上实际存在着这一经济职能。它鲜明地体现着上层建筑决定于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特性。国家的经济职能是通过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如经济计划部门,农业、工业、商贸部门,交通部门等)对社会经济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来实现的。
2.3文化职能。这也是行政管理最古老、最主要的职能之一,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管理方式。文化职能一般是通过文化督理机构(如教育部、文化部门、科技卫生部门、体育部门等)实施领导、指导以及管理实现的。
2.4社会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内容员为广泛、丰富的一项基本职能。一般地说,凡致力于改善、保障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事业和措施,均可以包含在此概念之中。按照的观点,凡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功能,即与阶级统治职能或政治职能相对应的管理职能都称为社会职能。行政管理的社会职能一般是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如民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事业实施管理来实现的。
3运作职能管理的运作职能
【关键词】 教学督导 独立性 基本职能
【作者简介】 韩开军,会计学硕士,东莞理工学院独立学院财经系教师,主要从事财务与审计方面的教学研究;郑勇,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财经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财政与税收方面的教学研究。
教学督导是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科学控制理论,运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教学全过程进行指导、评估、监控,并为学校领导者提供决策咨询的服务性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参照政府部门教育督导体制在高校内部设置了教学督导机构。独立学院引进并完善了教学督导制度,并根据独立学院“新机制”的特殊性把教学督导制度发展到新阶段。独立学院多以培养应用性人才为目标,其工作重心是教学和实践工作,因此作为监控教学质量的教学督导制度十分重要。本文基于东莞理工学院独立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实际展开探讨。
一、教学督导的本质
(一)教学督导与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属于政府执法监督的范畴,是教育工作的一种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机制。我国的教育督导由“督政”、“督教”和“督学”三者组成,督导对象分别是公立学校管理者、教师及学生。以“督政”为主。
教学督导源自教育督导制度,是高等学校内部设立的一种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其工作立足于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其机构设置相对独立于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其性质是专业的监督、评估性组织。对高等学校而言教学督导是一种内在驱动力,教育督导则是一种外部推动力,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教学督导按照其工作内容分为“督教”、“督学 和“督管”,对象分别是教师和教务教辅人员、学生、行政管理人员,而以“督教”为主。与教育督导的“督教”职能相比,教学督导更侧重于作为教学主体教师的劳动产出质量方面,即教学质量,这是教学督导的工作重心;教育督导更侧重于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是否合格胜任方面,即从业能力。与教育督导的“督学”职能相比,教学督导更侧重于学生的学习感受和知识检测;教育督导更侧重于通过教育学生是否达到教育目的和培养的学生是否合格等。二者的工作内容虽然都有行政管理工作,教学督导更侧重于行政管理工作是否高效服务于教学方面;教育督导更侧重于行政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教育政策规章等。
(二)教学督导与教务管理
教务管理就是以教育规章政策和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采用各种管理手段和方法组织、协调教育资源以保证教学目标实现的各种职能性活动。其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主管学术(教学)院长―教务教辅各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系(部)教学秘书―教师等。其工作主要包括课程管理、教材管理、学籍管理和考务管理等。由于教学督导按照其工作内容分为“督教”、“督学 ”和“督管”,而以“督教”为主,所以本文以“督教”为主进行探讨。“督教”从工作内容上看除了督促辅导教师教学以外,由于与教学工作密切相关教务教辅工作也在教学督导指导评估的范围之内。教学督导的组织机构包括督学(督导)院长―学院督导办公室―系(部)督导小组。其工作主要包括常规听课、教学评估、培训教师等。
由于学术界至今没有给出教学督导的确切定义,而我国高校主管部门尚未对教学督导进行界定,于是很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对以上概念的辨析并汲取学者见解的合理成分,结合独立学院成功的教学督导实践,笔者认为教学督导就是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科学控制理论,运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教学全过程进行指导、评估、监控,并为学校领导者提供决策咨询的服务性活动。
二、独立学院教学督导的机构设置与独立性分析
这里所指的独立性是借鉴审计学的基本概念,是某一组织具有不受制于其他组织的影响和束缚的性质。具体来说包括组织独立性、人员独立性和过程独立性三个方面。教学督导机构独立设置是组织独立的基础,决定其财务独立和人事独立。而教学督导组织独立和人员独立共同决定了督导过程的独立,而教学督导组织独立、人员独立和过程独立共同决定了督导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所以研究教学督导效果的前提是研究教学督导机构设置所具有独立属性的强弱。总体来说目前独立学院教学督导机构设置可以分为三种模式:
(一)挂靠教务处型
这种模式下,教学督导机构是教务处下设的职能机构,配合教务处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其优点是教学督导工作不会与教学管理部门产生矛盾,能够便捷地获取教学信息,便于教学督导结果的落实到位。缺点是独立性很差,容易出现教务处既是演员又是评委的尴尬局面。
(二)行政部门型
这种模式下,教学督导机构是行政部门下设的职能机构,由行政部门领导对教学教辅工作进行督导,其好处是教学督导能够相对独立于工作对象,督导效果相对客观公正,缺点是教学督导权限太小,监督能力较差。主要是因为教务处和教学督导的领导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是平行的机构,相当于士兵对军官的督导,督导效果不言而喻。
(三)院长领导型
这种模式下,教学督导机构由院长直接领导,教学督导独立并平级于教学教辅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是三种模式中独立性最强、督导权限最大的,“教学、行政、督学‘三权分立’、‘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其实质就是突出和加强督学工作,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该模式下教学督导关系如图所示:
这种模式下,教学督导完全独立并平行于其督导对象教学教辅部门,称之为“督教”,也完全独立并平行于其督导对象行政管理部门,称之为“督管”,也完全独立于其督导对象大学生,称之为“督学”。这里的完全独立是指基本上满足组织独立、人员独立和过程独立三大独立条件。其中机构独立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组织机构在行政隶属关系上脱离三类被督导对象,财务独立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的薪酬待遇不受被督导对象的制约,人事独立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有权决定教学督导部门人事安排,不受督导对象的制约,就目前独立学院教学督导运作机制来看,基本上满足组织独立的条件。其中形象独立是教学督导组织独立的外在表现,精神独立是督导人员追求客观公正的精神状态和实事求是的实践态度,精神独立是难以量化和考核的,是对督导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规范。其中计划独立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人员在选择督导的程序、方法和范围时不受控制,实施独立是督导人员选择督导的范围、开展督导工作、处理教学事故等方面不受干扰,报告独立主要表现在督导人员对督导结果督导简报、督导新闻、督导评论时不受干扰。
教学督导是独立学院内部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而采取的控制措施,属于内部监督的范畴,其独立性是有限的,比如教学督导、教学教辅和行政管理三者之间人员有交叉等,难以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了提高教学督导的效果,可以从强化内部独立性和引入外部独立性两个方面入手。强化内部独立性是加强独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立场的独立性,比如适当增加专职教学督导人员的比例,系(部)教学督导员除了督导本系(部)教学工作以外适当增加对其他系(部)教学工作的督导力度等等。引入外部独立性是引进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非独立学院工作人员兼职加入独立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由于外部督导人员不受学院决策者直接领导,很好的强化了督导的咨询建言功能,把内部不能解决的独立性问题外部化,将会使独立学院教学督导实践向前迈进一大步。
三、教学督导的权力来源与基本职能
(一)教学督导的权力来源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者从事工作须有与其工作责任对等的权力,没有明确的权力只会使教学督导流于形式。教学督导工作直接影响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责任重大,对教学督导权力来源的分析很有必要。笔者认为教学督导的权力来源于教学督导的本质,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 专家权力。教学督导人员主要来自独立学院各专业教授,具有深厚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为督导员的各专业教授通常在广大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人格魅力,年轻教师愿意听从督导人员的建议,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从而使督导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由于督导员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独立学院领导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也是专家权力的表现。
2. 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是教学督导员拥有的职务权力,是校长直接赋予或者通过行政管理部门间接赋予的权力。行政权力又可分为两种:一是行政奖赏权力,通过独立学院的人力、财力等分配,对职工施加影响,比如绩效工资、福利分配、提供晋升等。二是行政处罚权力,通过负面处罚或减少他人享有权利来影响其他人,比如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罚等。
(二)教学督导的基本职能
教学督导的基本职能是督导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具有的功能,即教学督导运用权力从事督导实践形成的功能,笔者认为教学督导有三项基本职能:指导职能、咨询职能和监督职能。
1. 指导职能。“督导”中的“导”是指导、辅导、引导的意思。教学督导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独立学院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将“督”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通过与被督导教师的沟通和交流将问题予以化解。督导员发挥指导职能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过自己的工作能够发现督导对象的问题与失误。二是尊重督导对象的主体地位和选择权利,以督导员的人格魅力和专业权威达到目的。
指导职能是教学督导的首要职能,是教学督导工作的基础。指导职能具有专业性和及时性等特点,专业性表现在教学督导需要利用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发现督导对象的问题所在,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性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总是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或者最短的时间得出督导结论,给出对策。
2. 咨询职能。教学督导充当各决策部门的智囊团,为各级部门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咨询。教学督导虽然不是决策机构,也不是行政机构,但可以根据教育教学规律、专业知识、学者眼光,借助在指导、监督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为独立学院领导者建言献策,从专家的视角剖析教学教务教辅工作的问题,使领导者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咨询职能是指导职能的延伸和深化,具有专业性和创新性等特点,专业性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利用专门的督导程序和方法获得第一手资料,给咨询者以合理化建议和对策,创新性主要表现在领导者咨询的事项一般是新形势、新问题,需要教学督导研究对策,创新解决办法。
3. 监督职能。“督导”中的“督”即监督、督促、督责的意思。教学督导通过对教育教学各环节的监督,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监督职能是教学督导的基本职能,是指导职能和咨询职能发挥的作用的前提。该项职能具有连续性和强制性等特点,连续性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不仅是事后督导,也进行事中督导和事前督导,比如对教学大纲制定时的督导、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督导及对学生考试试卷抽审的督导分别是事前督导、事中督导和事后督导。强制性主要表现在教学督导依据的是教育法规、教育教学规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等,是对决策机构意志落实情况和执行机构执行力度进行反映,对于违反规定或规律的情况可以进行直接或间接处罚。
独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为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发挥了引导和监督作用,其成功的督导实践和评估工作已经成为独立学院的特色。教学督导关系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督导人员在新形势下如何运用权力构建和谐的督导关系,推进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值得思考。本文基于独立学院教学督导实践,结合相关学科知识和学者的研究进行总结,希望理论总结能为教学督导实践提供一点指引,使教学督导工作更好地促进独立学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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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及特点
(一)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在我国的经济社会管理中扮演着了比较特殊的角色,我们要想进一步了解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要对工商管理在我国政府经济社会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有个清晰的定位。这其中包括两点十分重要的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忠于职守,要对发生的经济行为勇于负责,在依法履行好我们的市场监管方面的基本职责时充分发挥主角的作用,又要积极加强各个方面的基本合作。其次,我国的工商管理在政府的四大主要职能中,除了要积极行使其从事的市场监管方面的基本职责,还要部分性的参与进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几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二)工商管理的工作特点
第一,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是以一种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的方式来为社会的经济发展服务的。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同于其他的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并没有自己的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内容,它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维护市场的基本秩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综合创造出相对应的软环境,尤其是在我们要求建立统一开放并有序竞争的市场大背景下,更是需要充分发挥我国工商管理的主要行政职能。只有我国的综合市场环境变得越来越好,投资的主体才会不断增多,我国的地方经济才能获得更加迅速的发展,总而才能积累其更多的财富。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的第一个基本的工作就是通过微观手段将小成集结成大成的,继而充分发挥点点滴滴的自身特征,努力营造出一整个地区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些对于我国地方的经济发展都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的。
第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服务具有丰富多彩的手段。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始终秉承了坚持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借助舆论的力量通过行政调解等方式加强市场的监管继而更好地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的面十分宽,从我国市场的监管角度而言,我国的市场监管即包括有形的市场监管,也包括无形的市场监管,在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方面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监管负责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市场的准入、交易、竞争以及退出等各个方面的行为。
第四,工商部门与我国的广大市场主体以及消费者之间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工商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代表着我国政府的整体形象,因而,工商行政管理行为的良好实现,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百姓的幸福生活。第五,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日常性与突击性结合十分密切,只有将日常的监管上升到了一种常态化的角度,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与民营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特别是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致力于推进民营企业登记监管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竞争、交易环境,提高市场服务与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
(一)树立良好自身的管理意识,使经济快速发展一个正确的管理意识使工商管理部门时刻都能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上,要不断的解放思想。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的改变传统观念,使一切从实际出发,搞好研究,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来完善企业改革的措施。此外,工商管理部门的另一个职责就是全心全意的服务观念。在执法时,不仅要严格执法,同时还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准。所以,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当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经济基础。在实践当中,要把管理和服务融为一体,使职能的服务范围放宽,从而更好的加快经济的发展。
(二)严格按照原则行事,充分促进经济发展伴随着企
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前一些过时的政策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今时代的要求。所以,我们应该及时的补充,工商管理部门在行使职能的同时一定遵循以下原则。
要从企业的自身特点着手,真正的为企业着想。企业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肯定是会进行改革的,所以也就会涉及到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因此,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进行协调工作,不拖欠,不推迟,能办的要尽快办,不能办的也要作出详细的解释。对于企业,不要说一些空话,要在改革的基础之上,大力扶持,切切实实的为企业的改革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按照法律法规来行使自身的职能。各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对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使企业自觉的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防患于未然,对于一些问题的出现,一定要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过后一定要反思。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各类事情。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推卸,更不能按照那些老办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问题的
不同特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而寻求解决矛盾的最好方法。 (三)充分强调好良好的信誉制度在一个经济环境下,如果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那么这个经济将无法运行下去,难以使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只有交易的双方充分的自觉维护信誉,那么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才能上去,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发展。
在政府各部门职能当中,工商管理部门主要是承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因此,在经济中,工商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系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每一个经营主体都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进入市场经济当中,所以既要满足自身的利益,还要为社会做出贡献。工商管理部门要引导市场经济的主体朝着长远的目标努力,使他们自觉维护好自身信誉,从而更好的维护经济秩序,使他们能够在安全、公平、诚信的环境当中发展。
(四)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正确的处理好管理与引导的关系,充分促进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中,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从大的方面来讲是一致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所有的经济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方针、法律、政策、法规制约,工商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对经济主体进行监督,不能把局部的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每一个商品的经营者必然想要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他们很有可能不顾国家利益而从事自身的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对他们进行纠正、引导。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尽量使他们向最基础的产业发展。对于那些设备比较落后、产品销售不好、污染严重以及效益差的产业一定要严格把关,引导其向其他产业转行,并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争取使他们得到最大的支持,从而科学妥善的处理好这一类企业的改革。
要充分依据市场的导向,保证企业能够顺应市场。首先,对于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如果当地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了,那么可以引导他们到外地进行发展。其次,就是对一些本地区非常短缺的行业,一定要在技术以及资金上给予帮助,要充分与政府联系,给他们一些政策上的扶持。再次,对一些国家限制的行业,并且本地区已经饱和的行业,无论如何也要把好这个入关口,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充分考虑大局,转行去做其他的产业。
一、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及特点
(一)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在我国的经济社会管理中扮演着了比较特殊的角色,我们要想进一步了解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要对工商管理在我国政府经济社会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有个清晰的定位。这其中包括两点十分重要的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忠于职守,要对发生的经济行为勇于负责,在依法履行好我们的市场监管方面的基本职责时充分发挥主角的作用,又要积极加强各个方面的基本合作。其次,我国的工商管理在政府的四大主要职能中,除了要积极行使其从事的市场监管方面的基本职责,还要部分性的参与进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几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二)工商管理的工作特点
第一,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是以一种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的方式来为社会的经济发展服务的。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同于其他的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并没有自己的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内容,它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维护市场的基本秩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综合创造出相对应的软环境,尤其是在我们要求建立统一开放并有序竞争的市场大背景下,更是需要充分发挥我国工商管理的主要行政职能。只有我国的综合市场环境变得越来越好,投资的主体才会不断增多,我国的地方经济才能获得更加迅速的发展,总而才能积累其更多的财富。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的第一个基本的工作就是通过微观手段将小成集结成大成的,继而充分发挥点点滴滴的自身特征,努力营造出一整个地区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些对于我国地方的经济发展都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的。 第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服务具有丰富多彩的手段。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始终秉承了坚持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借助舆论的力量通过行政调解等方式加强市场的监管继而更好地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的面十分宽,从我国市场的监管角度而言,我国的市场监管即包括有形的市场监管,也包括无形的市场监管,在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方面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监管负责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市场的准入、交易、竞争以及退出等各个方面的行为。
第四,工商部门与我国的广大市场主体以及消费者之间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工商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代表着我国政府的整体形象,因而,工商行政管理行为的良好实现,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百姓的幸福生活。第五,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日常性与突击性结合十分密切,只有将日常的监管上升到了一种常态化的角度,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与民营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特别是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致力于推进民营企业登记监管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竞争、交易环境,提高市场服务与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
(一)树立良好自身的管理意识,使经济快速
发展一个正确的管理意识使工商管理部门时刻都能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上,要不断的解放思想。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的改变传统观念,使一切从实际出发,搞好研究,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来完善企业改革的措施。此外,工商管理部门的另一个职责就是全心全意的服务观念。在执法时,不仅要严格执法,同时还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准。所以,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当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经济基础。在实践当中,要把管理和服务融为一体,使职能的服务范围放宽,从而更好的加快经济的发展。
(二)严格按照原则行事,充分促进经济发展伴随着企
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前一些过时的政策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今时代的要求。所以,我们应该及时的补充,工商管理部门在行使职能的同时一定遵循以下原则。
要从企业的自身特点着手,真正的为企业着想。企业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肯定是会进行改革的,所以也就会涉及到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因此,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进行协调工作,不拖欠,不推迟,能办的要尽快办,不能办的也要作出详细的解释。对于企业,不要说一些空话,要在改革的基础之上,大力扶持,切切实实的为企业的改革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按照法律法规来行使自身的职能。各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对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使企业自觉的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防患于未然,对于一些问题的出现,一定要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过后一定要反思。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各类事情。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推卸,更不能按照那些老办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问题的不同特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而寻求解决矛盾的最好方法。
(三)充分强调好良好的信誉制度在一个经济环境下,如果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那么这个经济将无法运行下去,难以使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只有交易的双方充分的自觉维护信誉,那么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才能上去,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发展。
1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和特点
1.1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在工商管理实务工作当中,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1帮助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一旦工商管理部门出现职能作用不到位或者执法力度不够的情况,市场经济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混乱,直接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最终效益,从而间接阻碍了国民经济的顺利平稳发展。
1.1.2保持市场经济的监管力度,保证市场经济有秩序的发展。一直以来,工商管理部门是我国经济市场最好的管家,从这点可以看出工商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所以,工商管理部门要认清自身的重要性,不辜负国家与人民赋予的权力,承担起市场经济管理和秩序维护的任务使命。
1.1.3不断完善经济市场主体结构,引导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工商管理部门之间建立公平的合作关系,建立完整的市场体系。这既能保障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有效执法工作,也可以支持市场经济顺利有序的发展。
1.2工商管理的特点
1.2.1在我国,工商管理通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来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并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行政管理不同,工商管理部门不受资金限制,它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以促进创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环境为目的。在建立具有统一性、开放性和竞争性的市场大前提下,更是要体现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
1.2.2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服务手段繁多。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一般坚持行政奖罚与行政指导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值得注意的是,合理地利用社会舆论是展开行政调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其基本职能,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更好地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服务。
1.2.3工商部门与我国的经济市场主体以及消费者之间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直接代表国家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因此工商管理能否完美发挥其基本职能,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
1.2.4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日常性,让工商管理工作趋于常态化,对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2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2.1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准入进行了规范在我国,一般以层层审批、严于审查为原则的企业审批登记制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准入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很多企业都主动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注册以获取市场经济的主体准入资格。尽管如此,工商管理部门也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的资格标准,做到层层审批、严于审查,同时还要规范审批的程序,对提高企业登记注册的管理质量、培养比较优良的市场经济主体都具有促进作用。工商管理部门需要不断完善在市场经济的主体准入制度,进而保障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最终使我国市场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下去。
2.2对市场的监督工作进行了有效的强化市场经济的运行中,监督工作必不可少,而工商管理部门对于监督工作起着主导作用。工商管理部门一般对市场竞争管理和商标注册管理等方面实施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可以使得市场的主体在进行交易活动和经营活动的时候得到相应的规范,对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还可以开展一些针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工作,极力改善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环境,进而营造出一个公平、良性的市场投资环境。同时,一个企业的商标权能否得到完全保证,对企业将来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还可以维护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工商管理部门要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企业商标权的归属正确的一方,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和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市场经济能够健康稳定发展。
2.3对市场体系的建立进行了完善市场作为经济发展的载体,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和权利,通过培育市场经济主体和对市场主体运行的严格监督,尽可能促进市场的成熟和发展以及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3.1促进资源有效合理的分配。资源对于市场来说一般都是比较珍贵的,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能够确保市场经济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合理有效的资源分配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体系解决,依靠市场体系的作用,合理利用市场价格调控手段,使稀缺资源能够顺利流通至真正需要的地方。不但可以提升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也非常重要。
2.3.2积极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地指导和实施。站在微观的角度上来说,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市场,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需要通过对市场的指导和实施,方能体现其意义和作用。由此可见,市场俨然成为宏观主体和微观经济的中介。我国宏观调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运用多种宏观调控手段,使得市场的商品供求关系达到平衡,与此同时合理地运用价格形成机制,将企业的生产经营引领到正确的发展轨道上,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的发展。不得不说,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确保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顺利的实施,另一方面强化了市场监督部门的控制手段和执行能力,这对于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运行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摘 要 公安派出所作为一种基层行政组织,其职能设置亦须符合行政效率原则,既要力求精简,又要与其他机关合理分工配合,以最大限度提升派出所的效能。公安派出所职能设置不仅必须根据行政任务的种类和范围而定,而且必须考虑警察组织的职能特点。
关键词 公安派出所 职能 立法
一、公安派出所在履行现有职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安派出所目前的三大类职能设置并非完全合理,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关于行政管理职能。首先,当前治安管理在取消行政审批后大量工作从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监督、事后查处上来,而这种监管责任必须由派出所承担。从内部管理体制上来说,派出所是县、局的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力有限,常常会处于管与不管两难的境地。对派出所来说,既无法定授权,也没处罚手段。一旦出现问题,则会被追究辖区治安管理责任。其次,查处治安行政案件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衡量派出所工作的重要标准。但在实际执法中,治安案件的查处程序复杂,内容越来越多。派出所的治安处罚权却有限,治安案件查处和行政执法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执法程序中存在很多问题。
关于刑事侦查职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派出所承担刑事侦查职能的范围不明确,与安全保卫部门,尤其是刑侦部门的工作界限不明确。因此实践中各地做法存在很大差别,一些地方的派出所承担了过多的刑事侦查任务,工作重心偏移,另一些地方的派出所却正好相反,对刑侦工作不愿配合,还有一些地方则探索将刑侦部门并入派出所,统一执法。这种混乱的状况显然有违依法组织原则,亟待立法统一与规范。
关于公共服务职能。从目前派出所工作的实践来看,对其服务职能的定位存在“包打天下,包办一切”的倾向,有些己经超出了公安机关基本职责范围。而对社会过度承诺无法兑现,反而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如浙江省自1997年开通110后,提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口号,随着“四有四必”、“有困难找民警,有困难拨110”等承诺日益深入人心,全省每月报警电话从2万次急升至110万次。但警方将警力大量用于超出110受理范围的处警,会直接影响110基本功能的发挥,实质上也是对滥用公共资源行为的一种纵容。另外,目前派出所也存在非警务活动过多的问题。非警务活动是指公安机关从事和参与非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范畴内事务的活动。非警务活动造成警力的消耗,因警务工作本末倒置影响正常职能的履行。基层公安机关非警务活动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执行当地政府交办的非警务活动。主要有因对村干部不满、楼房建筑质量问题、旧城改造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群众围堵县、乡政府大门,政府要求县局派警力维持秩序;配合政府计划生育部门追找计划外怀孕妇女;配合乡镇农村土地、资金分配工作;参与政府组织的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等工作。二是,配合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联合执法。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集贸市场清理整顿、催收个体户税款、清理沿街商贩、环境综合整治、查处乱采矿行为、关闭县内小矿点等。三是,接受群众超越职权范围内的报警。“有困难找民警”已成为社会公认的口号,大量民事纠纷和求助报警导致警力大量消耗。调查表明,社区民警由于其所处地位的特殊性,成为参与非警务活动最多的警种,其非警务活动用时与警务活动用时几乎为1:1。非警务活动占用了公安派出所大量的警力、物力和时间,导致派出所的本职工作无法完成,这一问题也亟待解决。
二、公安派出所职能调整须考虑的因素
本文认为,立法在调整公安派出所的职能时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符合行政效率原则。行政组织之设置、调整、改组、废止等均应以能发挥效率、成效及效能为其目标,即符合行政效率原则。而行政效率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实现精简化、系统化。国家行政作为一个整体,需要遵循一体化的原则,各组织体也同样有一体化的要求。各组织体的机关设置既要强调合理分工,又要考虑工作协调,相互沟通,即作为一个整体来发挥功能。公安派出所作为一种基层行政组织,其职能设置亦须符合行政效率原则,既要力求精简,又要与其他机关合理分工配合,以最大限度提升派出所的效能。
(2)符合警察的职能特点。公安派出所是基层的警察机构,公安派出所民警则是基层警察的代表。因此,其职能设置不仅必须根据行政任务的种类和范围而定,而且必须考虑警察组织的职能特点。警察的职能由警察的本质所决定,而警察的本质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因此,一方面,警察的职能就具有政治统治(管理)和社会管理的作用和功能;另一方面,警察组织中的公安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中有着自己特殊的地位,承担着行政职能和部分司法职能,起到了政府行政的功能和司法机关的司法功能。"警察组织有着不同于一般行政组织的特点,其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为目标。派出所作为基层警察组织,其职能设置不能脱离警察的职能特点,而是应以警务工作为中心,在领导指挥上必须统一协作,体现精简效率的原则。
(3)适应社区警务战略和我国公安工作实际。前已述及,我国公安机关目前正在推行社区警务战略,而在这一战略下,公安派出所的职能设置必然面临诸多调整。由于我国各地情况不同,社区警务战略在各地的实施有不同的模式,而且随着时代变化,社区警务战略也会体现新的时代特征。公安派出所的职能设置必须因应这一改革。另外,我国有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殊国情,我们在借鉴国外警察职能设置的同时,决不能脱离我国的公安工作实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