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3 08: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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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团公司 财务治理 财务管理
当前,我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缺失主要表现在:
(一)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财务决策的越权控制
随着现代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创新,集权式财务治理模式受到大多数集团公司的青睐,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财务政策,发挥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功能,降低经营和财务风险,保证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但是各分公司、子公司在集团总部严格的控制和统一管理下,资金调度、投融资决策受到严格限制。集团总部为了降低风险,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严格限制,甚至忽视他们的独立性,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越权控制,极大地挫伤了下属单位的积极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并且集团公司最高财务决策层和管理层难以快速、及时、完整地收集各方信息,易产生主观臆断,并且缺乏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与灵活性,从而做出不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链较长,财务监控缺乏力度
目前,我国的集团公司成员众多,集团内层的控股关系使得集团公司的经营者与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者复杂多重的委托关系。这种多重委托关系往往使委托人与人之间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对人监控困难。而且各分公司、子公司地域分布分散,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使得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监控不及时。在国有集团公司内部,董事会和经理执行层常常是人员和职能重合。相当大一部分国有集团没有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无法完全取代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出资者的决策权、监督权不能很好地落实。对于已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集团来讲,存在着财务治理客体模糊,各项与财权相关的责权利在集团界定不清晰、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削弱了集团总部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监控。
(三)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业绩评价走过场
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功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初衷是希望一方面调动下属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约束经营者背离集团利益的行为。集团公司必须通过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来保证下属单位经营者全身心为企业服务,保证经营者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然而,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目前仍采用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其特点是: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重过去成果,轻未来价值创造;重有形资产业绩,轻无形资产运作;重投资者利益,轻社会价值。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往往使绩效评价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妨碍集团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应从战略角度,形成战略、预算、业绩评价三位一体的战略导向预算考评体系,充分调动下属单位的积极性。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健全
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有利于集团总部及时、准确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确保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的实时监控,避免下属单位的行为偏离整个集团的利益。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了ERP模式,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对自身情况很了解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出于某种目的,有选择地披露一些对己有利的信息,使得信息披露不完整,从而使集团公司难以准确、完整地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真实状况,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对策
(一)科学合理配置财权
企业集团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财权的配置,按其权限的集中或分散程度划分,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集权型、分权型和集权分权结合型。集团公司财务治理权的配置,要注意处理好这三种模型的适用性,科学有效地在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进行选择配置。
1.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确立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治理体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个非法人实体,不具有法人企业应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财务治理权;二是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这种财务责任和利益又必须与财务权力相结合才能得以实现。换句话说,财务治理模式的设计必须做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有鉴于此,财务治理权倾向于在集团总部建立以集权为主要特征的财务治理体制,即资金和成本的主要管理决策权均在总部,同时通过会计委派制等方式,加强对分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2.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务治理权,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对其内部的财务战略决策和日常财务决策制定方案并负责执行。但是,子公司毕竟是被集团公司所控制,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拥有财务与经营的控制权。子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要的财务战略决策方案,又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查批准。所以,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应选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配置模式。
3.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集团公司对非控股公司的财务治理权配置一般采用分权型的模式,其财务治理权的特点是:一是财务参与权而非财务控制权,集团公司作为这些企业的产权主体之一,有权通过派代表进入这些企业的董事会等形式,参与这些企业的财务战略决策的制定;二是财务决策参与权而非财务监督权,集团公司不能像对子公司那样,直接监督这些成员的财务运行。
(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业绩考评体系
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关键是如何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进行激励与约束,使财务权力的成本最小化。集团公司在采用年薪制、股权、期权等激励形式,以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同时,应该优化业绩考评体系,约束经营者行为,防止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业绩考核要与集团总体战略相挂钩。
预算控制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重要机制,通过预算控制机制的程序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控制手段和方式,可将各财务主体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行为纳入一个有机的运作体系,并通过预算信息反馈系统和奖惩制度安排,对财务主体的预算目标执行结果也即财务治理绩效进行、考核、奖励和惩罚,从而能够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产生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构建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为了治理公司和实现目标,集团公司所有管理层都需要大量的财务和经营信息,而沟通是信息系统的固有部分。信息和沟通能使相关利益者获取和交流各项事物所需的信息。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应确保:一是有效降低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下属单位经营的透明度;二是提高集团总部对财务活动实时监控的能力;三是能够降低下属单位会计政策选择以及会计估计的空间,缩小盈余操纵空间,增强信息的可靠性以及集团范围的信息可比性,客观评价下属单位经营层的业绩。
此外,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还包括财务预警系统,以防范集团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通过对集团、各组成部分分级建立每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确定风险警示指标,以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与水平,及时化解风险,提高集团公司财务运营的安全性。
三、结束语
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速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设。它对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为财务管理水平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参考文献
[1]王庆成,郭复初.财务管理学[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张炎兴.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控制观[J].会计研究,2001(08).
[3]杨有红,胡燕.试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对接[J].会计研究,2004(10).
[4]傅磊.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J].财政监察,2002(01).
1.1不健全的体系
从目前大部分企业的整体发展以及运营情况进行观察,仍然存在大量不完善之处,其中最严重的在于应收账款方面,此事宜控制不佳直接导致了企业的资金回收出现障碍。一旦资金流通以及周转方面出现了问题,将会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会出现无法挽救的损失,这些损失将会表现在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正常营运。另外,库存现金管理不当并且使用方式不规范将会导致企业财务情况出现更严重的问题,导致财务人员无法合理地分析公司的现金流量以及业务盈利状况,最后使得审计也会产生困难。另一方面,对于外资企业而言,其项目较多并且分散,但是针对这些项目资金监督以及管理的财务人员数量却不多,同时衍生出的问题就是一人负责多个职务。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就会使得项目财务状况缺乏监督管理,产生巨大的风险。
1.2制度不明确,利益难协调
对于财务信息,大部分公司的有关利益人员之间所掌握的都是不对称的,一些有关利益人员都只是被动地受到财务信息,如果他们收到的财务信息质量不高,就会导致出现严重损失。那么公司财务治理的利益主体就分为了依靠外部的财务治理保障利益的部分人员以及依靠内部的财务治理保障利益的部分。这就会使得这两部分人员之间会出现矛盾,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2.应对财务治理问题的对策
基于以上对于财务治理中所产生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公司财务治理的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治理能够有所改善,因为财务治理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并且不同的公司的利益冲突以及财务环境也不同,为此就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虑。以下几点是从多面进行考虑,适用于各个企业。
2.1财务理念需改变,建立预算机制
企业人员对于财务临安需要有所改变以及进一步认知,制定企业管理战略时需要将财务治理方面也考虑进去,确保财务治理能够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对此,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加强培训工作,纠正或者提高对于财务治理的看法,让其对于财务能够具备分析、预测、决策能力,使其能够协助企业正常发展。不仅如此,企业还需要将预算机制建立或者完善。对于企业而言,增量优化、存量盘活、控制相关资本支出都是极其重要的,并且在一个新项目开展之前就需要建立有关的预算机制以及合理的财务分析机制,这样才能确保预算的合理以及完整,同时为了确保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需要将预算成果与其有关的考核、绩效以及奖励等多方面结合起来,促进其工作效率。
2.2财务信息收集机制需要建立
保障公司财务治理的前提条件在于对于财务信息的收集,缺乏一个良好的财务信息收集机制将会使得企业发展受到制约甚至倒退。此处所说的财务信息收集不仅指的是公司内部,同时还包括公司外部财务信息,这两方面都要进行收集。建立财务信息收集制度是为了保障外部财务信息收集的可靠以及及时性,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同时也是确保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其中不会出现任何虚假信息,保障企业内部不存在营私舞弊的现象。
2.3对于利益有关者需要协调
公司财务治理中重点内容在于如何协调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这点是无法避免的,同时也是关键所在,一旦无法将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完善,将会导致公司的业务无法继续扩展,并且在进行公司利益分配时也会出现矛盾以及争端。所以,为了确保财务治理能够有所提升,就要积极从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协调。对于一个大型企业,有关的利益人员分为董事会以及大股东、小股东以及经理人员、债权人员、政府以及其他人员。而在这之间,就需要做到不能让大股东人员对于企业的财务情况过分干涉,同时也要确保小股东的基本了解权以及知情权,才要才不容易出现争端。
2.4财务管理质量提升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也密不可分,提高财务治理的同时,就需要对于企业中的财务管理加以改进,其中就包括了日常管理中对于资金的调配情况以及监管,同时还需要确保财务治理方向与公司营运发展方向、财务管理方向统一结合。
3.结语
一、财务治理评述
对于财务治理的内涵,我国学术界有不同的理解。杨淑娥(2002)认为,公司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所谓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黄菊波(2002)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子系统,从属并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性质,是公司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的划分与配置;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申书海,李连清(2006)认为,财务治理是指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公司长远目标,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用以平衡各方财务权、责、利的关系,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机制。
财务治理理论源于公司治理理论。从概念上看,公司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解决的是因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问题,它要处理的是公司股东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问题,即股东治理模式。广义的公司治理可以理解为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一系列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它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即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实际上,按照企业契约理论,企业可以看作是企业各类参与者之间达成的一系列的实际与隐含契约,这些契约规定了他们在各种情况下的权利、责任以及报酬。为了实现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必须把他们的利益协调起来。简言之,公司治理要解决的是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二是企业内外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建立公司治理的目的在于提高整个公司的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服务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只有公司的效率和效益提高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因此,只有能够提高效率的公司治理才是合理的。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财务治理亦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笔者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财务治理。所谓财务治理,就是指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将企业剩余索取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因此而产生的责、权、利关系。围绕剩余索取权的配置,财务治理包含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二是企业内部各利益阶层的关系。财务治理就是要以有效率的方式来处理好企业内外利益相关者因剩余索取权配置而产生的责、权、利关系。
二、财务治理效率:从成本的视角
要考察公司财务治理的效率,就不得不联系到财务治理的成本。因为效率与成本是矛盾的两面,它们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对立统一的整体。
国内外公司治理研究较多地使用了公司治理效率这个概念,尽管没有给予其明确的定义,但一般认为公司治理效率与公司治理费用和公司治理收益相联系;一项公司治理政策或机制的效率就等于其给公司带来的收益改善与公司治理费用之差;李维安、武立东较早地提出了治理成本的概念(吕斐适,胜2006)。严若森(2005)将公司治理效率的最优化问题定义为:在其它条件既定之下的公司治理成本最小化或公司治理收益最大化的求解。公司治理成本即公司治理发生的成本,其主要内容包括交易成本、成本、第二类成本、组织成本、市场治理成本、服从成本、政府治理成本和制度摩擦成本。
借鉴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成本的研究以及前面对财务治理关系的阐述,笔者认为,所谓财务治理成本,是指公司财务治理框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各种成本的总和,而财务治理效率则是使这种治理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总和最小化。具体来说,财务治理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本
1.第一类成本即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成本。成本方面主要由詹森与麦克林在1976年首先提出来的,他们将成本定义为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人的保证成本和剩余损失的总和。2.第二类成本即投资者之间的成本。该类成本是投资者之间利益冲突所产生的成本。该成本主要是由于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3.第三类成本即企业与股东同债权人之间的成本。对财务治理框架而言,债权人治理成本是外部市场治理成本中属于财务治理成本的直接内容。鉴于我国企业资本结构中,尤其是国有企业,债务资本所占比例较高和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具有公司治理效应的现实,在财务治理成本中必须重视债权人治理成本。当然,它也是一种成本。
(二)财务制度成本
它相当于企业财务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所发生的制度成本, 是投入生产要素以外的成本。1.财务组织成本。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以及职工代表组织等之间,关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责权利划分的机构化设置与确认,财务治理结构的组织成本即为财务治理组织机构设置与确认以及确保这些权力机关得以正常运转所必须耗费的成本。2.财务执行成本。即公司为制定和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而与有关财权法律条文与程序等所发生的成本,包括公司必须保存重要文件资料与档案、制作股票或股权证明、按规定格式分类制作账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在官方指定的媒体上按时各类财务信息以及向政府出示必要的汇报等活动中产生的成本。该成本需由治理主体与治理组织机构承担。
(三)其它成本
其它未包括在上述两大类成本之内的成本。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用经济学的方法,将公司财务治理的成本与效率的关系表示如下:
Y=Ci(Xj)(i=1,2,3……,n;j=1,2,3……m)
其中,Y表示财务治理效率,C表示各类治理成本,X表示财务治理环境中的各种影响因子。在既定的公司财务治理环境中,财务治理效率最优化其实就是财务治理成本的最小化。一般说来,财务治理效率越高,财务治理成本就越小,它们之间成反比例关系,其关系如图1所示:
这样,在环境条件和治理效益目标一定的条件下,财务治理效率就是边际治理成本与边际治理收益的比较即Vy=Vc。当边际成本趋于零时,其极限存在。也就是说,当dy/dx=0,满足收益最大化的一阶条件,此时Vy=Vc,根据上述分析,此时财务治理收益最大,治理效率最优。
但是,仅仅从治理成本的角度还不足以说明财务治理的效率,笔者在此引入一个概念,即财务治理强度。所谓治理强度主要指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实施的激励与约束的程度,它取决于人实际行为的结果与出资人要求的收益最大化情况下理想的管理层行为之间的差距(剧锦文,2006)。显然,当财务治理强度增加时,成本会随着治理强度的增强而减少,但财务制度成本和其它成本却会随着治理强度的增强而增加。当成本的下降大于财务制度成本和其它成本的增加时,总成本将呈现下降趋势;反之,总成本则会呈现上升趋势。因此,总成本与治理强度表现出U形曲线关系。笔者设成本为C1,财务制度成本和其它成本之和为C2,则C=C1+C2。C、C1、C2同治理收益的关系如下:
如果C1大于Q,这时C1会随着治理强度的增强而下降,C2则随着治理强度的增强而增加。由于C1下降的速率大于C2上升的速率,故总成本趋于下降,直到C1=C2=Q达到均衡。在这点上,总成本C最小,边际治理效益等于边际治理成本,财务治理效率达到最优;当继续增加治理强度,这时C1下降的速率小于C2上升的速率,总成本增加,尽管总的治理效益也在增加,但边际治理效益却呈递减之势,从而使治理效率下降。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财务治理过程中,并不是治理强度越高越好,成本越小越好,而是在成本与财务制度成本、其它成本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因此,在公司财务治理中存在着最佳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方式,而这种最佳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方式,将导致财务治理效率的最优化或财务治理成本的最小化。
三、提高公司财务治理效率:从降低财务治理成本入手
(一)降低控股股东与广大中小股东之间的成本,是目前提高财务治理效率的关键
国内外相关实证研究表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存在倒“U”形关系(王克敏等,2006)。就国有控股公司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笔者认为,降低财务成本应主要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减少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成本着手。为此,应该加大国有股减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从而降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成本,提高公司财务治理效率。
(二)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引入债权人相机治理机制,以降低第三类成本,提高财务治理效率,防范财务风险
在我国公司制企业中,由于破产机制和退出机制尚未真正地建立起来,因而导致成本的提高。针对我国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较高及债权人治理效应较低的现状,就必须在破产机制和退出机制正常而有效地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强化债权人的相机性控制,确定债权人在亏损公司破产、清算、暂停和终止上市、重组中的优先与先导地位。因为在此情形下,与股东控制相比,由债权人控制的优势如下:1.由于企业的商贸结算和贷款都是由银行进行的,所以债权人对企业资产负债信息的掌握比股东更多、更准确。2.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通常是通过受法律保护的破产程序来进行的。因此,债权人控制比股东控制更加有力,把债权人(尤其是银行)的“相机性控制”机制引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有利于提高财务治理的效率,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3.负债融资能够抑制控股股东的过度投资行为,尤其是来自与控股股东具有很强谈判能力的债权人的融资,可以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降低第二类成本,提高财务治理效率。
关键词:财务治理 利益相关者 财权配置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
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
一般而言,2/3的董事应独立于管理层。美国机构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定义是:独立董事与所任职企业唯一的关系是他的董事职责,而不应参与公司的其他运营与管理。然而,安然的董事与公司是什么关系呢?一部分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相当大的销售交易、咨询服务、期权合同。据纪录,安然共签订了7份涉及14名董事的咨询服务合同,还有多项与不同董事所在企业进行产品销售的合同。安然高层对于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非常了解,却长期以来熟视无睹甚至故意隐瞒;包括首席执行官斯基林在内的许多董事会成员一方面不断宣称安然的股票会不断走高,一方面却在秘密抛售公司股票。而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非经证监会批准,不能买卖本公司股票;至于独立董事,要么正在与安然进行交易,要么供职于安然支持的非盈利机构。到了2001年第2季度,公司突然亏损,而且亏损额巨大, 一直隐藏在安然背后的合伙公司开始露出水面。经过调查,这些合伙公司大多被安然高层官员所控制,并从中牟取私利。他们面临的指控包括疏于职守、虚报账目、误导投资人以及牟取私利等。在这种利益交织的背景下,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形同虚设。
安然破产并非偶然,罪魁祸首当属该公司的管理层,包括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切问题都是人的问题,而人的问题是要制度来规范的。美国公司秉持的是“股东大会一一董事会一一经理层”这一基本模式,董事会是监督公司经理及财务报告运行的主体,集最高决策机构与监督机构于一身。在这一结构中,CEO(首席执行官)个人处于支配地位。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机理,主要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前提:(1)股权分散,个体法人持股比例较小,资本结构中负债率也较低,债权人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董事们强调维护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股东寄希望于资本市场的完美无缺和长期稳定,能利用对称信息;(3)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并设置多个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进行有效的监控。但是在实际中,董事会很难真正独立,它往往受管理层的支配。
在公司内部财务治理上,首先,安然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具有极高风险的战略决策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调整和风险控制,为公司经营失败留下隐患。安然公司拥有多种交易契约,其标的从“石油衍生商品”、“利率交换契约”到“宽带服务”等。安然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非常之多,包括债权银行在内的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甚至安然公司员工也不清楚这些衍生产品的真实价值,以至于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只列示了130亿美元债务,而其负债总额实际高达400亿美元,有270亿美元的债务一直不为外界所知,其中30亿美元是银行借款,70亿美元为公司债券,170亿美元属于衍生产品。
安然公司的内部财务治理失效,还表现在第一类主体利益的趋同、失去相互制衡的机制,共同维护既得利益而损害第二类主体利益,导致了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的名存实亡。公司虚报利润和掩盖问题,许多员工已经觉察并向总裁提出了质疑。但安然公司的管理层却一直在向员工鼓吹业绩优良,总裁在公司破产前四个月声言公司的增长是“前所未有的稳定”,还提出让员工以优惠价购买每股36.88美元的股票。在第一类利益主体中,独立董事被认为是起制衡作用的重要因素,常被赋权维护不具有控制权的中小股东的权益。但实际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情况的了解也是通过公司管理层和独立审计等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职业判断的。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是有限的,加上他们一般由公司管理层聘任,并从公司支取一定的费用或薪酬,因此独立性也有一定影响。
安然公司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式关联企业集团,共有3000多家关联企业。它通过建立众多关联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隐藏多种复杂的合同关系,达到隐蔽债务、减税以及人为操纵利润的目的,这一手法也恰恰导致了它的破产。由于安然子公司之间繁杂的关联交易使他们“紧密连接”,其突然陨落必然引起巨大的连锁反应。从这方面分析,安然破产是控股集团的经营风险(过渡膨胀的资产规模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杠杆)、财务风险(其负债规模过于庞大,债务结构也异常错综复杂,极大地提高了财务杠杆)和管理风险(数量繁多的子公司、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使集团的账目不清、监控失灵)的综合结果。
安然事件告诫人们: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环境决定着公司的风险,而且无论何时财务体制也绝不容许有丝毫漏洞。通过安然事件,我们对公司内部财务经营、决策管理理念应该有新的认识。首先,惟有健全的制度才能弥补“道德约束”的不确定,有效消除“信任”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其次,治理结构中股东监督苍白、外部市场体制董事的监管脆弱与滞后是大型集团企业失败的致命点,当独立审计失效时,仅仅依靠独立董事制度来保障公司财务治理的有效性是不切实际的。试图在公司内部寻求制衡各相关利益主体权责利机制,强化对董事会的监控已成为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一步完善的焦点。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简称IIA)2002年7月23日在对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有效治理体系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主要四个条件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并称之为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改革的真正有效前提是充分考虑公司治理中这四个群体的作用。
一、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之异
(一)内涵的差异。关于财务治理的内涵,许多学者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根据自身对财务治理涵义的理解,概括出了多种财务治理定义。杨淑娥教授认为,公司财务治理是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林钟高教授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制度安排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
“治理”一词,英文为“govern”(动词)、“governance”(名词),据《英汉双解词典》、《韦氏新世界词典》等解释,“govern”有统治、管治、影响、支配之意;“governance”有统治、支配、管理、管理方式之意;现代汉语中,《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解释“治理”为统治、管理、处理、修正。因此,财务治理不仅是一种管理方式(名词形式),即财务治理结构、制度安排,而且是一种管理活动(动词形式),即财务治理行为。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治理定义可以概括为: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公司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中心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企业财务活动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以及其所体现的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二)产生背景的差异。财务治理是随着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以及公司治理等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而产生的。其出发点是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果问题,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来防止内部人控制从而降低委托成本,避免或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公司治理的主要功能是配置权、责、利。在这三个要素中,权力的配置是前提,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权力的配置。同时,权力关系改革本身也能创造出运行更加顺畅的组织。在公司的权力结构中,财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力,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移而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以财权配置为中心的公司财务治理就应运而生了。
财务管理是产生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在20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财务管理基本上只是作为应用经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五十年代后财务管理学界在证券组合理论与资本结构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才使现代财务管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纵观中外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演化过程,它们与公司理论的演化过程是相关联的,是共生互动的。
(三)具体目标的差异。从制度结构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通过一些具体措施来实现,这些措施包括投资制度、筹资制度和分配制度等,这又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从企业创造财富来看,财务管理是为了怎样产出较大的财富,财务治理为了确保这种财富创造能够合乎各方的利益要求;从发展驱动力看,财务治理发展的驱动力是公司治理等理论的发展,而财务管理发展的驱动力是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等的发展。
(四)权力特征的差异。从价值角度看,财务管理是对资金流向、流量和流速的合理协调与控制。从权力角度看,财务治理是对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性安排,其中,财务控制权具体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所以,财务治理的规范即财务治理权的合理配置是首要的和根本的。而财务管理是在财权配置的基础上,对相应的筹资权、投资权和收益权等财权的运营权。
二、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之同
(一)理论基础的同源性。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都是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产权制度下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产生问题,而公司治理是处理问题的制度安排,其主要功能是合理配置责权利。其中,财权是众多权利的核心,财务治理是以财权配置为中心的公司财务安排,而财务管理是在既定的财务治理结构下进行价值和资金管理的具体活动。
(二)终极目标的一致性。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都是实现财富的有效创造。财务治理主要是考察构成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它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财务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结构下,为实现财务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
(三)对象的同质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两者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关注的主要是关于财务权利的划分即财权,其任务不是着重关注企业的业务层面,而是明确各方责任、建立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尽管财务管理重点关注企业的业务层面资金的筹集、使用与分配等,直接对象是资金运动和价值,但目前许多学者认为财务管理的本质是资金。
(四)体系的统一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属财务范畴,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财务体系,因而具有统一的体系。两者共同作用于这一微观经济主体,统一协调,各司其职,缺一不可,共同保证微观经济主体财务的有效和规范运行。
(五)作用的互补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作用互补。财务治理侧重于公司宏观支配与协调,与公司的治理思想、内在性质和战略方向有关,而财务管理则侧重于微观经营层面的操作与控制,更关注组织具体活动的处理。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共同构成完整的公司财务系统,两者对公司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处理,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一贯性。如,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战略的拟定,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服务与发展方向;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的全面调控,决定了财务管理中财务控制的力度和手段;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政策的选择,决定了财务管理中具体财务制度的基调。
财务管理手段和水平的高低是财务治理的有效性的保证和基础,很难想像一个财务管理基础混乱、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能有有效的财务治理。如果把公司治理比做人的骨骼,则财务治理是人的大脑和心脏,财务管理就是人所必需的营养成分。
三、实施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接
(一)合理分配相关财务权利。企业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经理层)分别享有相应的权力。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分层理论,一般来说,股东会和董事会享有财务治理权,董事会和经理层享有财务管理权,而监事会享有财务监督权。由此看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是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结合的行为主体。所以,必须完善董事会制度,强化董事会的职能,可以通过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方式,提高董事会财务决策与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既要充分发挥决策职能,又要充分发挥对出资人和经理层的沟通与协调职能;同时,必须做实监事会,真正发挥其对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只有如此,才能为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有效对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完善的财务激励机制是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有效运行和对接的重要条件。在财务治理方面,财务激励是建立和完善分层的财务决策机制及对财务治理团队的激励机制,使各层人恰当运用财权履行其职责。在财务管理方面,通过各种具体化的财务决策来达到财务激励的目的。
一、我国公司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导人—现有公司财务治理之不足
1.公司内部治理的非有效性。第一,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够。就目前我国公司董事会的实际状况看,董事会实际上很大程度地掌握在内部人手中。这种局面的产生当然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分集中有关,董事会由大股东掌握或由内部人控制,比较难以形成独立的董事会来保证健全的经营、决策机制。第二,监事会的监督功能非常有限。我国的公司制企业采用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高级经理人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第三,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经理人员或员工在事实上或者依法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并使他们的利益在公司的决策中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
2.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缺失。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大多数
四、我国公司债权人治理的目标模式
根据高资产负债率的不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可以分为两种模式。
一是高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纬以上的公司)应主要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建立股权与债权的共同治理的模式。这一类公司属于高负债型,公司经营的风险对债权人的总体影响甚至超过对股东的总体影响,所以,在这种类型的公司中,应保持债权人的治理权。虽然从理论上说,债权人的权力边界以追索债务本息为限,但实践中,由于债权人承担了企业经营风险的大部分,所以,事实上,债权人有必要与公司财务治理。主银行制中,银行就是以股东和债权人双重身份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主银行制的主要内容是:(1)企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主要往来银行,并主要从这家银行取得贷款;(2)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3)当企业经营出现困境以至破产清算时,则由其主银行牵头负责。1996年7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办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主办银行进行了规范,同时决定从1996年7月1日起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的300家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北京、天津等七个城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目前试点中银企之间联系仅局限于《银企合作协议》这样一般的契约的联系,且协议一年一定,较松散。银企之间缺乏产权纽带,银行只能在外部服务于企业,不可能触及企业内在治理机制问题,这样就脱离了主办银行制度的本质特征。
二是资产负债率适中的企业,采用相机治理机制。资产负债率在50%左右,说明企业的股权与债权大致参半,企业经营对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是大致相同的。相机治理机制包括事前治理、事中治理和事后治理。事前治理指投资者对法人企业提出的投资项目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和考查。事中治理是指资金注人企业后,投资者介人法人企业,直接检查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和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事后治理是在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时,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其参与企业治理的手段主要有三个:(1)当债权人认为企业的困难只是一时性的,有挽救的可能和发展的前景时,对企业实行挽救政策,追加注人资金;(2)当债权人认为企业无发展前景或者无力对其挽救时,对企业强制履行债权合约,硬化债务约束;(3)当企业出现企业资不抵债的危机时,债权人对其实施破产程序。
债权人作为利害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是一种机制。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权源不同,可以分为约定参与和法定介人。约定参与包括信贷契约、人事结合、重大决策时的债权人会议等。法定介人是指具体制度由法律加以规定,如重整制度和破产制度。具体而言有如下途径:
第一,信贷契约。建立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信贷联系。通过建立信贷联系,加强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存贷款关系,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监控。以债权人的身份,密切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动态,以保持对公司的事实上的监控。信贷契约并不足以保护贷款人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2)信息不对称,公司具有从事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的激励。(3)专用性资产的闭锁。
第二,资本参与。信贷联系虽然是银行控制的有力手段,但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的结合关系,银行向企业持股则为主银行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实质性前提条件;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三是人事结合。主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人事结合,即向双方派遣董事使得通过信贷和持股所建立起来的主银行对企业之间的渗透得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以股东的身份进人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
第三,债权人会议和重整制度。贷款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业绩滑坡,首先是采取非正式磋商。如果这不能解决问题,贷款人可能提起破产程序。
第四,债转股。债转股作为一种资本结构调整的手段为建立和改进公司财务治理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从而能够使企业通过重组来摆脱困境,也使金融资产转劣为优。
关键词:财务治理 利益相关者 财权配置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
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