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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运输;运输管理;危险品;对策
前言
道路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历来是人们关注的问题,由于危险品运输具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不易管理等特点,一旦在运输环节中出现问题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在道路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带来的伤害。
1 我国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运输企业专业化程度较低
当前我国道路危险品运输业虽然经营主体较多,但是普遍上来说规模较小,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因此专业化程度较低,一方面,由于专业知识所限,工作人员对运输罐体和车体的检查无法做到面面俱到,给安全运输带来隐患;另一方面,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又无法做到对车辆进行实时的跟踪动态监管。另外,经营企业对技术的重视程度不够,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尽量压缩运营成本,例如配备技术员较少、车辆及其他相关设施更新换代速度慢等,使得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水平较为低下。
1.2 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道路危险品运输行业起步较晚,因此无论是在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理念和管理形式上都存在着不完善之处,总体上来说我国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虽然几乎所有的道路危险品运输单位内部都建立了自己的管理制度,但由于管理者本身知识水平有限,导致一些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落实。
2 加强我国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的相关对策
2.1 加快有关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法律建设
为规范道路危险品运输行业的市场秩序,应当加快相关法律建设的步伐,一方面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体系下尽快出台一套适合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行政法规,以满足道路危险品运输行业的特殊性要求;另一方面要构建起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并行的立体法律体系,既考虑行业的整体需求,又满足各地企业的地方性特点。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行业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对危险品运输的各个环节均做出明确的规范,同时对法律责任的界定予以明确,以确保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2.2 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评估
在我国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数量正在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在道路运输行业中所占的比例正在不断增加,在当前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于行业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对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生产开展安全评估有利于在源头上对危险品运输进行管理与控制,因此是极具现实意义的。在实际工作中,安全评估工作可以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防范与应急机制、事故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等。通过安全评估可起到两个主要方面的作用:第一,对于政府来说,有利于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秩序,对企业的行为形成监管;第二,对于危险品运输企业来说,可及时发现自身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整改,对于安全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
2.3 加强对危险品运输托运人的管理
加强对危险品运输托运人的管理是促进源头管理的又一重要措施。虽然《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但同时《条例》中却无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以及责任归属的相关规定。因此导致在现实中很多的托运人为降低托运成本,委托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代为运输,而同时这些企业为增大业务量也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抱着侥幸的心理承接危险品运输业务,给运输过程发生事故带来了隐患。而作为危险品运输主管部门来说,对于无资质托运的行为查处的难度较大,一旦查处,对于装载有危险品的运输车辆的处置又无从下手,可见只有从源头上入手,加强对托运人的管理方为上策。实际工作中,应当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托运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
2.4 实施危险品运输招投标制度
我国对于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品的运输业务,经过多年的努力,在行业内已经基本实现了资质化,然而由于化学危险品的寿命周期包括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处置等诸多环节,给管理带来了困难,而且危险品行业还存在着严重的地方垄断行为,不利于运输市场的良性发展。而实施危险品运输招投标制度有利于打破地方垄断,促进危险品运输市场的良性竞争,不但有利于降低运输的物流成本,而且还使得危险品运输企业走向专业化、规模化,由于资质是招投标行为的前提条件,因此通过公平竞标有利于促进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的普及,从而利于对危运行业的监管。
2.5 建设危险品运输管理网络信息平台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行业的监管,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开放性,应当建立全国性的危险品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全国联网,平台收录所有相关企业的概况,包括企业资质、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市场信誉等等。通过信息平台可以及时掌握当前危险品运输市场的情况,尤其对于无资质承揽业务、无证运输等非法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市场秩序。另外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增加群众投诉与建议渠道,发动群众的力量来弥补危险品运输管理中的漏洞。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危险品运输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因此必须规范市场秩序,严格管控,尽一切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在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从多方面入手,采取措施,以规范危险品运输市场的秩序,约束运输企业的行为,使道路危险品运输行业实现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祥红.浅论如何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10):156.
[2]徐琛,吴芳,李志成,等.我国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的特点及分析[J].科技风,2008(16):52-53.
早征今年3月30日,中国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与美国运输部部长雷・拉胡德在华盛顿举行会淡,就继续深化中美交通领域的合作广泛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部门问《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合作项目的安排》及其《行动计划》。
两国运输部长一致认为,这项合作虽然很具体,但相当重要。危险货物的运输关系到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是中美两国政府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
中国危险货物运输现状
“目前我国不仅缺乏有关危险品运输本身的法律法规,就连现有的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大量的衔接问题,没有建立起危险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虽然一些有较强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感的企业对危险品运输的操作开始重视起来,但由于没有可供参考的具体操作方法和管理体系,使得危险品运输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这是从业人士、业内专家普遍的感慨。
事实上,一直以来我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自产自运的占相当大的比重,社会化物流发展水平较低,危险品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不足,无法做到通过提升设备设施水平来从根本上提高危险品运输服务质量,装备技术状况整体较差,缺乏统一的能够保障安全的装备技术标准。
“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运输危险品的货车不敢标上危险品的标识,一标上各个部门检查、审批复杂得要命,不标就不用被检查。虽说我们公司规模也不小,有时也嫌程序麻烦,有时运输途中也会不标识。”一家危险品运输公司负责人直言。
实际上,我国危险品运输要同时受到交通、环保、工商以及税务、海关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虽然各部门都制订了推动本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但彼此间并没有达成共识,各自为政,各部门分别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要求审发批证。各部门的标准出现相互矛盾和重复处理的问题,这样使企业运作受到很大程度地制约,无形中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而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同时,由于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组建时间不长,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人员较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较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安全生产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一些从事危险品物流的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此外,国家危险品应急救援机制还不完善,对危险品物流事故处理尚无快速反应的有效机制。同时,由于对危险品的危害认识不足,相关防范、救援措施不能及时跟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美国危险货物运输体系
在本次“中美危险品运输安全”交流会期间,美国联邦运输部危险品安全国际标准办公室副主任Ryan Paquet接受《物流》杂志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中国的运输部门不同,美国联邦运输部机构单一,是所有运输方式唯一的管理机构。拥有14年的危险品运输安全从业经验的Ryan认为,这种管理机构的优点在于:一是危险品运输有着很强的技术性:二是可以使提供的法规、规章一致性,能够提出口径一致的危险品规则,对规章解释统一,不会产生矛盾:三是极大地提高整个系统的运作效率:四是确保多利运输方式都能用:五是增强法规的有效性;六是极大地避免在不同模式管理下的不一致,减少对公众的消极影响。
不仅如此,美国运输部有很多专业技术工程师,可以为法规制定提供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将各种所需专业人才归入综合部门,由单一机构管耻,能节省人力资源,提高效率。美国运输部危险品与管道安全管理署下设7个办公室。如果对法规进行修改时,美国政府会将信息公开化,放在一个公共网站上,让所有政府部门和公众来了解企业。此外,美国在对危险品运输收费或罚款后,会将这笔数额的费用作为基金,培训当地危险品运输企业。
他还指出,为了协调国际通商中危险材料的运输,美国国内运输规章会做一些修改,目标是在国内与国际运输要求之间“保持一致性”。它的意图不在于使美国的规定与国际标准完全一致,而是“消除或避免国际运输中可能存在的障碍”。
国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待规范
在这次交流会上,参会代表指出:国内危险品运输需加快与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标准的步伐。曾参与多项危险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起草工作的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陈正才处长认为,中国危险货物运输标准直接受到国际标准或法规规则的影响。与国际标准一样,确认危险货物、危险性质也是国内危险货物标准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要求。
他指出,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颁布后成为中国各种运输方式危险货物管理法规规章中确定危险品性质的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法规规章都以GB12268作为重要依据。
2005年,《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进行了修订,解决多年来国际运输和国内运输危险品编号不统一的问题,方便了危险货物的国际贸易和在国内的流通。如今联合国规章范本已经出版第15修订版,国家正组织对这两项标准进行修订。
“我国的危险品运输有些法规很旧,甚至十几年没有变动,已经与现实脱节不相适应,在实际操作别期待相关管理部门能够重视,早日修订。”一家物流企业呼吁道。
中美在合作
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危险品从业者资格认证,危险品运输安全,危险品跟踪,危险品应急规划,政府政策的制定,相关法规的国际化程度,相关部门间协调机能等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锦湖轮胎315事件、双汇瘦肉精肉肠事件、哈药总厂污染等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绝大多数产品的生产和/或业务活动过程中,对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已经得到了识别,并取得了相应得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或准入资格证明等。但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实际建立和运行中存在着某种不足,导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相应的符合性证明文件暂停使用,甚至撤销。那么,应如何识别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质量管理体系并在运行中实施有效控制,最终评价其运行的有效性?
一、根据自身产品和或业务活动识别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国家/行业根据市场产品及业务活动过程对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有产品认证符合性证明、许可证资格证明、准入资格证明和出境物品资质证明。
1、产品认证符合性证明:电子电器产品“3C”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加工的QS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
2、生产许可证资格证明:饮食行业和食品加工企业需要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须获取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经营和/或销售许可证;出租、客运、货运的企业,须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营运须获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设备须进网许可证。
3、准入资格证明:开采油田的企业必须获得油田市场准入证;无线控制装置须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4、出境物品资质证明:进出口电池产品须办理《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出境的木质包装物获取相应的资质证明。
二、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融入质量管理体系之中
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要求原则中明确,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企业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企业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可采用符合ISO9001:2008标准中的PDCA模式进行管理:
P:及时识别并收集适用于产品和/或业务活动过程中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当有关的行政许可制度和法规发生变更时,针对新增加的法规要求或更新的强制性产品目录,在变更决定后的一个法定过渡期内或一个合理的期限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对其程序实施必要的调整,以确保能持续符合相关的行政许可和法规要求。
D:管理者要及时向员工传达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转化或整合到企业的资源管理、产品实现等过程活动中,并根据要求,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监测、成品出厂检验的活动过程中,实施活动过程监控,以证实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必要的程序实施过程控制,并向专业机构申请相关认证或/和取得相应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文件。
C:证实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的相关信息,包括必要时与其他要求的符合性信息。定期评估产品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以防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内部审核期间可同时进行,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A:自我评估与所识别要求的符合程度,包括发生偏离时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在自查的基础上借助认证机构的年度审核、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督抽查发现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时,组织员工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最后应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质量管理体系总则还明确: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意在增强顾客满意。
三、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企业管理层在确定自身产品和/或业务活动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到源自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收集、更新、传达、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运行中及时规范体系文件、落实这些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取相应的证书和/或资质证明而且在体系运行中得到维持。
质量管理体系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程序规定要求,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人力资源、生产设施、工作环境和仪器仪表资源配置满足法律法规应有的要求。过程活动,相关程序得到实施并保持。每年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均应进行内部自我评定,协助外部强制性认证的年度评审和/或产品年度监督抽查,在实现所有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结果应是有效的。
产品质量的源头是产品设计过程。设计输出文件的评审、验证和确认过程须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据,对新开发的产品尤其重要。
供应商管理过程应收集供应商遵纪守法的证据,如:电子整机厂用交流电源适配器应采用交流电源适配器供应商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合格的产品;购买危险化学品的供方应采用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销售许可证明和/或生产许可证明的产品。
生产现场管理过程,除对产品生产现场实施规定的程序要求并按要求实施有效性控制外,例如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生产过程和产品终检均须按安规标准要求进行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进行监测控制,还应对现场的消防安全等情况按国家法律要求实施监控。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析检验监管
危险化学品作为重要的化工原料,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包装作为危险化学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严格的使用限定和应用标准,规格要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所列的危险货物的包装形式。检验检疫机构作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时常发现进出口危险品的包装出现不规范、标识不清晰的情况,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的情况也时常出现。每年因包装破损和质量问题导致的腐蚀、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远远超出了货物本身的价值。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品包装的检测,提高包装质量,促进其与国际标准接轨,亟待重视。
1国内外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现状
1.1发达国家危险化学品监管体系
2006年正式颁布《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REACH)是一个涉及化学品使用、贸易和生产安全法律,还是一个包括技术性、环境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新型的贸易壁垒。2008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的《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CLP),是在GHS的基础上,对REACH起到巩固作用,为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维护的注册物质的分类和标签数据库建立提供了相应的规范。从2015年6月1日起,所有在市场上投放化学配制品的应按新CLP法规进行分类标签。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于1973年颁布,于2003年修订,是对新化学物质实施事前危害性审查制度的法规。改法规以科学的风险评估为基础,对所有使用、进口和生产的化学物质实施分级别、分层次的风险管理和评估。而2012年3月26日美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的危险公示标准,是基于GHS第三修订版,并于同年生效。
1.2我国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于2006年《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等26个以GHS为基础的国家分类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随后国家质检总局了《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0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根据名录实施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做好前期的准备。
1.3其他方面的技术法规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是目前国际上最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1996年推出《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将危险化学品分为9大类,包括了联合国危险货物类别、编号和分类原则,也包括按健康、环境和物理危害等对危险品进行分类的统一标准和公示要素的要求,逐渐成为指导各国控制化学品危害、保护环境的标准性文件。
2检验监管发现常见的问题
2.1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编制质量不高
目前企业制作安全数据单和危险公示标签有的依靠企业自行组织人员编制;或是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编制;还有的依赖企业付费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编制。第一种途径由于企业大多缺乏了解GHS及相关文件要求的人员,编制过程随意,大多应付了事;第二种途径受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局限,掌握的尺度不一致,各地制作的样版也不尽相同;只有第三种途径编制的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质量比较有保证,但由于费用较高,中小企业普遍不愿采用这种方法,这就导致企业在实际使用中的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可信度低,缺项目、篡改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我局在现场查验中曾发一批进口聚氨酯胶黏剂,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与随附的英文资料不完全一致,未列明所有危险性成分,不符合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要求,后经企业申请调回厂后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了整改。
2.2 与《危险化学品名录》申报不符
依照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名录内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但报检企业或国内收货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比较熟悉,而对危险化学品名录缺乏了解,导致未能按照名录的品名进行申报,例如某企业申报“清洗剂”商品,通过监督抽查中发现,实际货物中含有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等目录内危险化学品。有些危险货物HS编码不在法检目录中,但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内,企业仅按照其商品名称申报,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品名申报。还有甚者,不少企业偷梁换柱逃避危险化学品监管,给进口危险化学品埋下安全隐患。例如:我局在对一批进口黑色油墨现场检验时曾发现,货物名称为Paint Related Material(涂料)、型号为RE007PJ(UN 编号1263),与申报的货物名称油墨、型号RED07/EPI(UN编号1210)以及提供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不符,涉嫌虚假申报。我局还发现一批来自韩国的“丙烯酸电泳漆”(属3 类危险品)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钢桶包装上无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定的运输包装标记,不符合质检总局30号公告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督下使用救助包装等形式进行了整改。
2.3危险化学品的瞒报、误报、漏报时有发生
危险化学品作为普通货物出运既有监管机构自身检验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危险品托运人和货代公司瞒报、误报的原因。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不足可能未考虑到某些物质可能带有的危险性凭经验把危险货物误判为普通货物,如钢屑,本身是普通货物,但因在加工过程中可能添加切屑油,而使钢屑上沾有油类物质,从而成为易自燃固体而变成危险品。例如我局曾对来自台湾的申报品名为“碱性颜料”的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其外包装和集装箱均贴有易燃等危险警示标识,货物标签、提单等单证上货物名称均显示为丙烯酸清烘漆和脱漆剂,这两种物质均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内,对此进行了立案处罚。
3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3.1检验监管法律依据滞后
现行《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商品目录》内包含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远少于《危险化学品名录》,导致许多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却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商品目录》外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游离于正常监管范围之外。
3.2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问题
(1)宣传不到位,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存在麻痹大意的心态。(2)知识未培训。人员流动大,没有对员工进行及时安全培训。(3)机制不完善。一些企业规模偏小,企业对于生产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保证能力有限,管理机制存在漏洞。(4)资源未储备。一些中小企业的生产现场或者储存环境不达标,安全隐患排查和设备检修工作未定期地进行,提示不清晰,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3.3包装使用鉴定中存在的问题
(1)包装使用的不适用。出现装有危险品的包件实际重量超过了标记的毛重,或是实际所装危险品的密度超过了包装标记规定所能盛装的物质密度;有的还出现实际所装危险品需要的包装类别高于包装的实际类别等问题。(2)包装使用的不当。出现包装在装入液体危险品时盖子没旋紧而发生的泄漏;包装在装入危险品时,腐蚀或损坏了包装的外表面;甚至使用已过期的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4加强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对策
4.1提高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作
企业自身要不断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并结合进出口产品的实际情况,落实各项检验监管要求。其次,检验监管人员要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切实认识到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再次,企业与检验检疫部门要增加相互之间的沟通和配合,确保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符合标准,推动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2强化部门协作,完善标准体系
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后,各部门如质检、交通、海事等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覆盖所有的产业和物流环节,环节之间存在监管盲区,这些问题为企业创造了违法的机会,也给某些企业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困难。因而要各部门间要及时沟通,协调,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产业的发展更加健康。
4.3加大能力建设,提升检测技术
重视化学品的分类鉴别和评估,督促企业或检测机构依据TDG以及GHS的标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的分类定级检测,必要时进行理化监测。其次,开发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探索快速检测的手段,保证检测质量,缩短检测周期,提高进出口危险化学品通关效率。最后,加强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技术指导,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确保出口危险化学品符合国际标准。
4.4完善标准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质检、环保、安监、公安、交通等监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标准,但目前这些法规、标准还不能做到产业链各环节间全覆盖,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等问题,既给不法企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也给守法企业造成执行上的困难,需要根据新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永华.欧盟REACH法规中危险品分类与标签[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08(8):27-33.
关键词: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原则与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与进步,化工产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益处。人们对化工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必然会导致化工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化、集中化以及集聚化。据了解,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化工行业生产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的化学工业园区已经有了千余家。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化学工艺不同,相关设备普遍陈旧,自动化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一些危险化学品缺乏健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危险化学品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因为化工行业的重大事故,不仅严重威胁着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对环境产生很大的污染。为此,国家通过制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加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投入,定制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进行规划,促进我国化工行业快速、安全、健康的发展。
1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
(1)化工工业安全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
积极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展化工行业,首先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只有安全生产,才能够避免人们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受威胁,才能够保证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通过对危险化工企业的结构进行规划,通过分析各个生产、运输、销售环节,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同时加强各个部门的监督及管理、治理,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3)坚持“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结合化工园及化工集中区的配套工程,综合考虑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化工企业进行统筹规划,为化工企业选择合理的位置。
(4)坚持以“资源共享,划分区域”的基本原则
通过分析各个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生产分布以及资源与环境,明确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结合化工企业的实际布局,对化工企业给予应急的救援措施,对于重大的事故遵循统一指挥、资源共享的原则,使单位自救与社会自救互相结合,从而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5)坚持“依法管理,控制数量”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个行政区域的化工企业进行合理布局,依法规范化工企业的数量和生产规模,促进化工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2化工行的安全发展规划内容
根据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基本原则,指导方针,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改善,编制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内容。
(1)对化工行业生产进行合理的布局,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规模,明确危险源的位置,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首先,通过分析化工行业及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其次,通过分析化工和化学危险品的危险源,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再次,根据化工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结合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进行修改或修订,提高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此外,通过对化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实例进行分析,对管理的缺陷,人才匮乏以及环境布局的缺陷进行说明。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
(3)安全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这是化工行业的核心,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通过对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进行统筹规划,进行合理的布局,明确化工产品的生产区域及存储位置,依照化工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对化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位置进行选择。②综合化工区域的消防情况,结合规划区的消防及未来发展的情况,在适当的位置建立消防站,保证整个园区的安全生产。③积极实施国家对化工及化学危险品的法律法规。④加强化工和化学危险品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包括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人员等。⑤加强化工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教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人以及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和新入职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安全意识。⑥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使用单位进行整治。其次,要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进行整治。再次,对消防进行整治。
(4)确保安全发展规划的措施。首先,通过政策及技术等方面保证安全发展规划。其次,通过合理规划,投入以及监督管理来保证。再次,通过提高人们的责任感以及思想意识保证安全发展。
(5)规划实施大的项目。通过港口、消防以及GPS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发挥整个化工产业的集中优势,实现安全生产,促进未来化工行业的安全、快速、健康发展。
3结语
总之,化工行业的安全发展,不仅关系到人身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只有依据化工行业的发展现状,制定合理安全发展规划,才能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快速、健康的发展,才能使化工行业为人类创造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一、重点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对现行法律法规及重点行业监管制度与方式作一分析研究,就不难发现当前在重点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划分不科学。目前被工商部门划分为重点监管的行业大都是多年来一直被列为专项整治的行业。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许多行业只是在市场准入时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而日常监管的职责或主要职责并非属于工商部门。按照行政机关“职责法定”的原则,显然现行重点行业的划分容易造成工商部门日常监管中该管的“缺位”,而不该管的“越位”。
(二)监管内容不科学。从立法层面上讲现行法律法规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内容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些仅在理论上作出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如危化行业企业经营范围的检查,检查人员充其量只能通过一些票据、合同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核定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如果要通过对化学品实物实施检查,无论是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还是检查的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要求。因此,对哪些内容实施了什么样的检查则算是履职到位了,是基层在日常监管中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
(三)监管方式不科学。在对重点行业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基本依靠监管人员“入户式”检查、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各自为阵、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够等问题,充分反映出“粗放型”的监管方式是对重点行业监管效能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重点行业监管的思路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责任,科学划分重点行业,依法确定监管内容,进一步增加日常监管的科学性,努力实现履职到位,履职尽责。
在重点行业的监管思路上,应当遵循三项原则:1.依法确定的原则。这是科学划分重点行业最基本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就是要将法律法规已经明确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职责的行业确定为重点行业,如涉及安全生产的化学危险品经营的企业、农资经营的企业、食品经营企业等。2.符合实情的原则。目前按照《重点监管行业目录》划分的重点行业,由于不同的行业对工商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不一样的,按照统一的要求实施监管在实践中往往不能起到突出重点的效果。因此同样是重点行业,在实际操作中监管的内容应当是不同的。3.适时调整的原则。重点行业的划分应当遵循适时调整的原则,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必将会作出调整,二是各地区的行业特点与结构及国家对经济秩序的监管重点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必然要作相应的调整。
按照新的监管思路,苏州工商局于2006年在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中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前置许可项目规定以及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将原15个重点行业的监管分成为两大类:一类是工商监管的责任仅仅涉及市场准入时监管:另一类是对重点行业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责任与工商部门密切相关的。对两类不同的重点行业在监管频次与监管内容都作了相应调整。
一是通过登记与年检加强对仅涉及前置许可项目行业的监管,现有的重点行业中有些虽然也涉及安全生产,但是根据工商部门职责只是体现在对前置许可证的把关上。如对煤气、交通运输等企业的监管,工商部门的监管内容重点应放在市场准入上,加强事前监管:而事后的监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则没有必要规定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因此,对这类重点行业的企业我们在监管实践中除了登记注册时把好市场准入关,制定日常监管规范时除了正常检查外,只要求依据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在年检中实施监管。
二是规范检查内容加强对监管责任属工商部门的重点行业的监管。这类重点行业的监管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属工商部门。因此应当是工商部门投入人力、时间最多的监管内容。在制定监管规范时,对不同重点行业的不同监管内容实施科学的分类,以便实施不同的检查方法,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的有效性。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目前这类行业只涉及食品销售等6个行业,因此分别依据相关规定调整了监管的具体内容。
1.食品销售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中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商消字[2005]第75号)及《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工商消字[2006]第80号)的规定,在对食品销售企业实施检查时除了检查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外,重点检查以下内容:①检查所有销售商品索证、索票和建档备案情况,检查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问题商品的退市、召回赔偿等制度;②检查食品包装,看标识是否真实,质量、原料等表述是否确切。是否有“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存在;③检查商标,看注册商标是否标注准确,未注册商标是否存在冒用注册商标行为,是否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④商品名称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同类商品商标名称行为,代加工食品是否有合同、是否提供相应的资料(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⑤商品广告有无虚假、误导宣传等。
2.商标印制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查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对注册商标印制行业企业除了检查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外,重点应检查:①所印制的商标样稿是否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②被许可人印制商标标识的,是否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其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样稿是否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③对印制未注册商标的所印制的商标标识是否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④所印制的商标标识是否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标记:⑤检查商标印制承接审查制度、商标印制登记制度、商标制版、印制管理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商标印制归档制度。
3.农药生产、化肥、种子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国发[989]87号)以及《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29号)的有关规定,对农药生产、化肥、种子经营企业除了检查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外,重点应检查:①查看市场主体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查看企业所使用包装是否有真实的厂名厂址,有无合法来源,有无经销“三
无”产品;②适时抽检有关产品(商品),看产品(商品)质量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③企业是否有商品侵权行为;④查看企业广告行为,看企业是否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
4.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第5条第七项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我们对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除了检查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外,重点应检查:①化学危险品生产单位查《危险品安全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生产;②化学危险品销售企业查看《危险品安全经营许可证》、进(销)货的规章制度、进(销)货台账、进(销)各方经营资格、是否超范围经营。
5.直销企业。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规定,对直销企业除了检查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外,重点应检查:①直销企业的经营资格;②直销的品种是否属核准的经营范围;③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④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条件;⑤直销企业是否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⑥直销企业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相关内容。
6.广告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广告经营企业除了检查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外,重点应检查:①广告审查员资格;②广告专业人员资格;③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台账是否建全;④广告业务审查记录;⑤是否开展超广告经营范围活动;⑥是否存在虚假违法广告。
三、提升重点行业监管效能的途径
在科学确定了监管重点与内容后,必须寻求科学的检查方式。随着监管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工商监管手段日趋信息化,对重点行业的监管模式及具体检查方法作必要的改革,以提升监管效能。
(一)深化经济户口管理,推行网格化监管新模式,苏州工商局对多年来全系统经济户口管理中建立的片区管理制、巡查制作了认真分析,提出了符合苏州实际的经济户口管理网格化监管模式。所谓网格化监管就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基层工商分局(所)现有管辖区域合理划分成若干个监管责任区域,根据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管辖原则,将日常巡查、案件查处、投诉处理、食品安全、催缴规费等各项监管工作纳入监管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管机制。
网格化监管是经济户口管理监管方式上的一次变革,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在增强重点行业监管效能上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首先是解决当前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这一对矛盾的有效手段。苏州工商系统目前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4万多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2万多户),以全市工商系统监管人员1000人计算,人均管理市场主体达300多户,而如果只计算实际在基层一线直接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就仅有600多人,平均每人要监管500多户。现实说明,如果我们依然采用过去那种“地毯式”的逐户检查和简单反复的专项整治,是与新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的。少数基层工商分局(所)在监管中出现的“巡而不查、查而不记、记而不实”等流于形式、疲于应付的工作现象,客观上已造成了工商职能的缺位和管理到不了位的状况。网格化监管模式之所以能够改变这种现状,其一,通过网格化监管模式的过程管理和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保证了属地监管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实现了“户口清、状态明、分类准、检查实、制度全、联动好”的经济户口管理目标:其二,由于网格化监管模式重新调整了监管人员的职能,下移了责任中心,进一步强化了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地规避了对重点行业监管不到位、案件举报处理不及时等带来的问责风险和监管行为缺位等问题。
(二)充分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近年来,苏州工商局系统各级工商部门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在整合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上作了有益的探索。一是利用政府信用平善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制定了《企业信用联动监管规定(试行)》,通过苏州信用网加强与政府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共享,掌握了对重点行业的监管依据:二是网格化监管中建立工商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了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量。
(三)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苏州工商局系统在利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系统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为了解决农村地域广阔、企业地址无法确定的监管难题。吴中工商局开发了经济户口管理电子地图系统,大大降低了日常监管中寻找企业的难度,提高了效率。苏州高新区(虎丘)工商局在成功开发了“高新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基础上又开发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工商局网格化监管系统,这两个系统的开发有效地促进了对重点行业的监管。苏州高新区(虎丘)工商局管辖面积258平方公里,其中有21个集贸市场。过去仅仅依靠跑市场、看台账等传统检查方式监管市场,不但人手不够,而且效率低下。因此,食品经营行业的监管成了他们的一个监管难题。通过“高新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食用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甲醛等有害物的残留状况实行了全程监控。如今这个工商部门根据系统自动形成的数据及走势图,将有限的人力与时间投入到问题较多的食品品种及市场上,大大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
论文摘要:通过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特点的分析,介绍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问题的提出
危险化学品由于其自身的危害性,使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是一种动态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其涉及面广.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环境污染,危害极其严重。为了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事故的因素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工作。
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特点
危险化学品一般都是工业原料或产品,因为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在接触和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以免发生事故,造成危害。危险化学品运输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主要特点为:
一是品类多,性质各不相同。按照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将危险品分为9类共22项。现有的近3 000种危险货物和每年不断新增加的危险品,各有各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二是危险性大。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和仓储中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产生的事故不仅使相关企业受到损失,还会对公众安全与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备受关注。
三是运输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规定多。危险品运输除须遵守道路货物运输共同的规章.还要遵守许多特殊规定。比如,联合国颁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议》等;我国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如《危险货物运输保障通用技术条件》等;行业规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如《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
四是专业性强。危险品运输除了满足一般货物的运输条件,还要根据货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在这方面,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业务转营,国家规定只有符合规定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者才能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比如车辆专用,交通部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对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和设施作了特别的规定;再如包括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做到持证上岗。
3影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因素
3.1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确定
法律法规及标准包括专项整治内容的制定,其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品名及分类、包装及标志、车辆等级及设备标准、运输管理规定、运输规则以及对相关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等,其目的是使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建立起比较规范完善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体系。
3.2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
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情况可以通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是否完备,运行是否畅通,管理命令是否能够通达表现出来,是否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部门、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其执行情况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起着重要作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严格执行可以把好安全的源头关。
3.3动态安全监控水平
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灾难的安全监控和应急救援行动,主要包括救灾、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几个步骤与环节。只有建立起一个科学、有效、运转良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安全监控体系,才能把各类灾害应急以及应急过程中的逐个环节联系组织起来,实现有效控制事态,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后恢复这3个目标。
3.4人员操作失误
人员操作失误与人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敬业精神、情感以及人的生理心理状祝有关。从业人员对所装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点常识都没有,一旦货物发生泄露或引起火灾等事故,他们就不知如何处置,不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同时,道路环境状况也会影响到操作失误的频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状态都有助于减少人员的操作失误频率
3.5人员违章情况
在整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人起着最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很少,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违章运输,甚至非法运输;还有些驾驶员,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保护意识不强,他们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的规定缺乏了解,疲劳驾驶,育口开快车,强行会车,超车,过铁路交叉口、桥梁,涵洞时不减速,还有的酒后驾车,这些都极容易引起撞车、翻车事故。还有的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野蛮装卸,不按规定装卸,都容易导致事故发生,造成灾难。
3.6应急救援能力
由于交通事故的影响使得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快速,有序、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是减少事故损失、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应急救援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快速、敏捷、高效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消防部门是主力军,公安、交警、交管部门是主要的配合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保证
3.7危险化学品的本质属性
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直接影响到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具有毒性或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后,可能直接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决定着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破坏程度。
3.8包装及设备情况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事故不断增加,要针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选择合格的包装容器。如设备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防爆炸、防火灾、防雷击、防污染等设施不齐全、不合理,维护管理不落实等;设备老化、带故障运行,都会加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几率。
3.9车辆性能水平
车辆是保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关键因素,车辆自身状况的好坏和采用的安全科技的含量等因素对运输的安全都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状况不好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导致事故发生。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是保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根本途径
3.(0道路基础设施水平
道路设施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防护设施、照明设施、停车设施,其他沿线相关设施及绿化等。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不完善,也是导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在事故多发地带,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危险路段要设计防撞护栏等。
3.(I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主要涉及道路周边环境(居民、商业布点、其他设施等)、白然地理条件,交通流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如果道路周边居民多、交通流量大,遇到恶劣的雨、雪、团雾等天气,就必然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并产生严重的伤亡后果。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V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013-01
1 导言
经统计发现,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企业有37万余家,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人有517.5万人之多。这些危险化学品包括了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危害等种类,这些危险化学品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所以,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进行标准化管理是危险化学品行业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2 化工企业中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危化品包括化学药物、化学制剂、化学原料等,它会给企业、环境和人体等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伤害,很多危化品都具有腐蚀性、毒性特点,有些危化品也具备易燃易爆的特点,在化工企业中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这样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所以化工企业进行危化品生产时一定要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要在细节上重视危化品的生产,加大管理力度,有效保障危化品实质的安全。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析
3.1 土地使用未列入城市规划中
据调查显示,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土地使用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在重大危险源的实施上也是错误不断,在少数的相关法律中更加没有明确提出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因此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实施中,一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尽管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以及城市规划的相关单位都担负起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两者并无实质性的联系,导致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只起到表面的作用。而那些人口聚集的居民区,由于设备的不完善,相关人员的不认真以及专业技术的不过关,使得这片区域的管理犹如一张白纸。
3.2 危险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分为不同的危险类别,会导致中毒、窒息、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而我国又是该类危险品的使用和生产大国,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泄露、火灾和爆炸事故比重占得最多,例如2012年和2013年河北省石家庄赵县克尔化工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露导致爆炸这两起特别重大事故,分别造成25人死亡、46人受伤和62人死亡、136人受伤的恶劣结果。据悉,2011年至2013年我国就发生了569起类似事故,死亡人数共超过六百人,受伤达两千人以上,这些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损失了巨大的经济财产,也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3 安全标准化脱离企业的生产实践
有一些企业将其他企业制定的管理标准以及安全细则直接全部搬到本企业中,而完全无视自身的实际状况,进而导致安全标准化和企业本身的技术以及管理体系完全脱节,在实际进行生产工作中可操作性弱,进而使企业的领导者出现安全标准化工作无实际价值的错误感觉。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4.1 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的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健全完善。还应该参照国外先进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经验,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和体系都应该贴近生产实际,以便对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够及时的起到作用。在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时,监督管理的设备水平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因为每年的化学品都会出现许多新品种,因此在监管时,监管人员要及时的补充自身知识,以便让监督管理顺利进行。
4.2 完善使用土地的规划
完善土地使用规划包括两方面举措。首先,对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制定完善的土地使用规划,专门设立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在当前已经存在的此类法律法规中,将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更好地立法规划利用起来,使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其次,对具有高度化学品危害性的建设项目加大安全控制举措,保证其选址安全。欲使此目标得以达成,城乡规划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就需要进行密切合作,城乡规划部门在进行土地规划和批准土地使用前,应首先参考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在土地规划以及选择位置方面的审批意见。
4.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4.4 加强安全监管网络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协调才能进行,明确所有部门的具体措施和能力,加强合作监督管理网络,使各部门之间顺利进行的协调机制一直保持下去。危险化W品相关行业、环节和部门数量均有不少,这是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的一大考验。需要建立合格的网络化信息接口以及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共享性,来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4.5 危险源的监测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1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2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4.5.3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5.4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4.5.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内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我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针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制度,从而使我国相关企业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提高自身的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