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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艺术的审美特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人们在欣赏演奏艺术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听”而得到的,主要是因为演奏艺术通过声响来传递主要的情感,乐音是演奏艺术的重要素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配合多种音乐要素以及不同的表现手法进行表达。显然,在整个过程中,“听”实际上是整个演奏活动传递的重要步骤,也是首要因素,因此,如果想要从根本上了解演奏艺术的特性,我们必须要将听觉带给人们基本的外显以及表征尽心理解和把握,从而进一步由浅到深去了解高级的审美体验。
1.听觉对于演奏艺术的重要性。艺术与科学等不同于人们的其他实践活动,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个人如果想要真正去得到艺术的享受以及审美的愉悦就要亲自参与到活动之中,只有人类自身的实践才能够从艺术中体验到美感。在演奏艺术中,人们参与其中的重要手段就是“听”,人们通过“听”这一活动去感受音乐旋律以及音符的跌宕起伏,人们通过“听”在大脑中产生反应,通过音调、音色等不同的要素进行对艺术的判断和再次组合,给人们带来音乐的体验和感受。因此,对于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听觉是必要的,听觉能够帮助人们对音乐旋律进行判断体验,得到审美体验。
2.听觉引发的内心的感知。演奏艺术的审美特征对于人们而言,只有在进行审美活动的过程中才会接触到,实际上对于演奏艺术审美真正的开始是从感知演奏作品开始,当一个人的听觉开始为人们的大脑带来演奏的认知和感受之后,人们才能够从大脑的一系列想象开始进行审美的实践活动之中。而对于演奏的感知,是需要通过大脑进行记忆、分析的,在演奏艺术在人们的内心进行更为深刻的心理活动时,就变为一种对于演奏艺术更加积极主动的审美的心理活动。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是必须要通过人们进行“听”的活动,然后进行深度的心理感知的活动。
二.演奏节律带来的的审美知觉
在演奏艺术中给人们带来审美知觉的重要因素就是演奏作品中的音乐的构成要素,实际上就是音调、音色、响度,人们通过对音高、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程、音阶等对演奏进行美的体验,局部的特征是不能完全把握其中的审美的,只有在对个体了解的基础上对演奏作品的整体进行把握,才能够真正体验完整的音乐印象和总体的知觉。
1.音响。演奏艺术不是简单的声响的组合,而是通过特定的规律和创作的手法进行组合排列的,音乐音响的构成具有特殊的组织规律,对演奏中所包含的各种元素有机地组合和安排会直接影响到音乐的表现,同时也会直接作用于我们对演奏艺术的感受。
2.变化的节奏。显而易见,节奏对于塑造演奏的主题形象来讲是重中之重,不断变化的节奏会直接影响演奏中的不同效果,相同的一首曲,在不同的演奏节奏中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演奏者可以通过对音乐进行适时地改变主题形象的性格,增长音乐情趣。例如,广东汉乐筝曲《昭君怨》,如果利用重复和缓慢的节奏就能够将昭君的怨以及哀伤的情绪同时表达出来,是人么能够从中体验到两种不同的感受,使得人们心情能够随着演奏的激动起伏,感受到作品中所流露出的思乡之情。也就是说,在演奏艺术中,节奏对于演奏的作用是其他要素不能够代替的,不同的节奏变化能够为人们带来不同的感受和体验。
三.情感带给演奏艺术的审美想象
演奏艺术具有较大的力量,能够激发人们的情感、,在演奏艺术的熏陶下,人们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不断去净化我们的心灵、陶冶我们的情操。但是这些活动只有在演奏艺术的情感传达中实现,通过情感的共鸣,人们才能够从中体会到独特的美,从而激发人们的情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1.演奏艺术的抒情性。音乐的演奏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抒情的过程,演奏艺术就是被人们用来表达和传递情感的。相对而言一个人利用文字、绘画等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都没有演奏音乐来表达的淋漓尽致,音乐在这个过程中变成了整个思想以及情感的载体,在思想和情感在和他人分享的过程中,听众对于音乐的体验和情感的体验都是通过音乐来传达的。换句话说,演奏艺术是一个情感表达的过程,在演奏中如果没有情感,是不能够成为高级艺术的。
2.旋律带来的联想。演奏艺术中的情感是需要受众去用心感知的,在对演奏艺术进行感受的过程中,人们实际上也在不断利用想象和联想进行感受演奏艺术的美。在演奏艺术中,促进人们进行联想和想象的过程中,演奏的旋律就是情感变化和表达的载体,通过旋律,我们才能够从音乐中体验到美的享受,才能够有一定的情感的载体。不同的旋律都有着演奏者不同的情感蕴含在中间,根据不同的心理体验,听众才能够有不一样的心理感受。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10 月。
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田丁著:《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中国音乐》编辑部,2002年7月。
赵梅博著:《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11月。
一、书法艺术中优美的线条
1、矛盾的立体感用立体感来形容书法艺术,本身就是比较矛盾的。因为书法艺术属于是一种平面艺术,本身没有立体感。但是拥有优美线条的书法作品,却给人以形象的立体感。通过这种形象感,让人感受到了优美线条中的丰富内涵。对于书法艺术来说,需要很强的中锋技巧侧锋则需要与之相互替补。书法的立体感不是简单通过改变笔法就能达到的,因为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关于美的问题。
2、节奏感在书法的形式中,我们不难发现其节奏。因为在书法的家走中,又有一种生命的活力的感觉。通过墨迹在白纸上的行云流水,使得这两种鲜明的对比组成了一种节奏。通过笔的一松一紧、一轻一重、一快一慢造就了线条节奏的不同。正是有了不同之处的对比,才有了不同性质的节奏。
二、书法艺术的结构美
1、平正美书法美的基本要素就是平正,只有让人感觉到稳定和舒适,才能够让人感受到书法的平正美。由于书法出自人的手,所以书法的审美心理与人也是一样的,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固定的审美观念。整齐有序的才是美。所以从古至今的书法家在作品中都比较注重平正美。《四体书势》中对于隶书就有这样的说法:“修短相副,异体同势,奋笔轻举,离而不绝”。正是说出了书法对于结构中平正美的要求。
2、匀称美书法要匀称在结构中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字的笔画之间要匀称适中,形成各个部分之间基本的整齐感。也就是说在书法的时候,应该注重实线的枢密程度,从而更好地保证匀称。有的时候,书法家比较重视没有实线的空白处来着手,形成具有美感的黑白匀称。尤其是在篆书中,特别注重书法的匀称和黑白适中。
3、参差美参差不齐之中方显事物之美。山峰之所以美,正是因为峰顶的参差不齐;海浪之美,正是由于浪花的参差所带来的美感;而云彩的秀丽之美,也是因为参差所带来的美感。所以在书法方面,有了结构上的参差,就出现了错落的美感。无论是在楷书还是隶书中,在构字和布局上都比较注重参差错落,这样也正是为了能够形成这种独特的美感。
三、书法艺术中优美的章法
1、贯通和承接谈到书法的章法美,首先应该涉及到其贯通和承接。因为只有书法的字句行篇中有秩序的贯通和承接,才会出现体势的美。正是在贯通处和承接处,我们才看到了书法的章法美。例如在《临池管见》中就说过“古人作书,于联络处见章法,于洒落处见意境”。说的正是章法美在联络处的最好体现。
2、虚实相成在书法中,虚实相成体现的比较明显。首先,有线条和字的地方就是书法中的实;字间或者其他空白处就是虚。通过这种虚实相成的章法,来更好地体现出书法的虚实相成美。作者通过手眼结合来确定黑与白的平衡布局,中间也体现出了作者书法艺术的高超。题识作为书法作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正文的补充和发展,同时也起到了衬托虚实相成章法美的重要作用。虚实相成有的时候也会体现在题款上字体的不断变化,使书法的章法美好假充分地体现了出来。
3、错落有致错落有致属于一种比较奇特的美。首先,在字之间产生一定程度的错位,可以是中轴线和中线重合,也可以存在一定的角度。通过这样错位的方式,能够体现出字李行间的不争气和不平衡。有的时候还会有作者刻意地进行一些修缮。这样就会使书法中的错落有致的美感更加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把错落有致章法运用的炉火纯青的人物当属唐代怀素,在其代表作《自叙贴》就有错落有致的变化美。
四、结语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影视艺术是当代最具群众性的艺术之一,是通过银幕或荧屏上的艺术形象进行思想熏陶、情绪感染的一种精神活动。它吸取了各种艺术的精华,变成了一门崭新的艺术。本文从影视画面的精神意蕴,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影视艺术的审美作用、影视艺术的现实性四个方面分析了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同时阐述了影视艺术欣赏要善于捕捉影视作品的思想光芒,要善于把握影视作品的艺术特色。
关键词:
影视艺术;审美特征;审美作用
就人类艺术发展历程而言,影视艺术是最富有活力、创造性最强的一门艺术。尽管影视艺术诞生得较晚,但无可否认,影视艺术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其地位也不逊色于一些传统的艺术。影视艺术主要借助光和电来带给人们听觉和视觉的享受,不仅提升了信息传播的效率,也使得人们的交流和沟通变得更为便捷。影视艺术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也成为人们消遣娱乐的必备形式,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去欣赏这一类艺术。我国著名美学家朱光潜曾说,对于一个艺术作品,觉得作品好,需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对于影视艺术,要想领悟这门艺术的美,就必须把握住以下审美特征,才能对影视艺术进行全面的解读。
一、影视画面的艺术内涵
不同的艺术都很注重画面美的营造。诗歌艺术的画面美往往是通过营造特定的意境来表现的,散文则主要是通过文章的情韵来营造一个充满美感的世界,小说则可以借助一个个故事来表现现实生活里的美感,戏剧艺术主要是借助具体的动作来表现这一艺术的美感,而影视艺术则主要是借助影视画面来表现特定的美感。在影视画面里,最基础的构成部分即一个个屏幕画面,这也是影视艺术反映现实生活里的美感所采用的途径。对于影视艺术而言,屏幕画面就如同诗歌的意境、散文的韵味、小说的章节、戏剧的动作一样,借助具体的屏幕画面,向观众传达出影视艺术的美感。影视艺术自身要表达的美也是贯穿于现实生活的,可以说,影视艺术借助的屏幕画面就是一种活动画面的表现,不同的画面将观众带到不同的场景里,通过连续性的画面变更,就创造出了源于现实生活、但又带有艺术元素的一个个画面,这也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爱森斯坦曾说,影视艺术领域的画面带有很深厚的情感元素,这种情感主要在于创作者自身情绪和心境的表达,是一种情感艺术的浓缩。影视艺术借助具体的画面,将观众带到特定的情境中,再试图将艺术本身的情感注入观众,引起观众的共鸣。如果说文学作品是通过语言文字来传达作品的情感、反映现实生活的,那么影视艺术则是借助一个个持续性的画面来表现真实的生活,也正是借助画面,才成功塑造了影视艺术。倘若没有视觉上的享受,观众也难以领悟到影视艺术自身的美感。对于艺术,最主要的表达对象便是一个个形象,艺术形象自身的承载量是十分丰富的,能够将一些难以表达的定义生动地表达,也可以弥补艺术在传播交流方面的缺陷。然而,文学作品只能借助语言文字来表达一个形象,影视艺术则可以借助的画面来表达某个形象,这就使得这类形象更加直观和具有感染力,在形象的表现上具有很大的优势。影视艺术不仅能真实地再现现实生活,还能对现实生活进行必要的艺术加工,从而表现出创作者的情感和态度,并感染观众。影视艺术能够将生活直观地表现出来,此外,这门艺术的信息容量又是十分丰富的,作者往往将自身的情感融入到作品里,影视作品就被赋予了具体的内涵,这也是作品由理性转移到意识层面的表现。因此,影视作品的创作需要重视画面的构建,只有创造生动的形象,才能有效感染观众,才能充分展示出影视作品所蕴含的审美情趣以及艺术追求,这样才能使得影视艺术成为一门凝聚了现实生活元素的艺术。
二、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
1、影视艺术的综合性影视艺术和文学作品由很大的区别。尽管文学作品也有具体形象的塑造,也有具体的情节来表现现实生活的概况,然而,影视艺术所塑造的形象更具直观性,观众可以直接通过视觉来接触影视艺术塑造的形象,文学作品则必须依靠描述的语言来进行塑造。影视艺术和音乐艺术也有很大的差异,尽管影视艺术一个个画面的组成也是有规则的,如同音乐艺术里音符的衔接,但影视艺术所表现出来的却是画面和声响结合的情境,这是音乐艺术无法同时满足的。影视艺术和美术比较起来也有着巨大的差异,尽管这些艺术都注重造型的塑造,但影视艺术创造出来的形象却是可以活动的。影视艺术和戏剧相比也具有很大的差异,尽管这两类艺术都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然而,影视艺术突破了传统的舞台视角这一局限,可以穿越不同的情境来突破时空的限制,不管是从艺术跨越的时间还是空间元素来看,都远远超出传统的戏剧艺术。影视艺术自身的综合性,进一步丰富了这门艺术的感染力,可以使得观众在较短的时间内随着屏幕画面的变化穿越不同的时空情境,表现形式上也是十分灵活的。以影视作品《牧马人》为例,节目开始时就呈现了蓝天与白云整合的完美画面,观众随着镜头仿佛一起进入了美丽的大草原,但随后,影视作品的视角就变为了北京的饭店,让人们将自身的角色幻化成一个个旅行者,紧随其后的便是黄土路场景,带领着观众在短时间内体验不同环境的氛围。在影视艺术里,会根据角色的需要切换到不同的情境,而且在时间跨度上也是十分灵活的,这部影片在画面情境变化的同时,借助旁白,让人感觉刹那间已经穿越了三十年。因此,影视艺术作品只要不违反人们生活的逻辑,根据艺术的需求,可以对作品进行主观的创作和重组,不同的画面也可以自由地进行转换等,这都充分表现出了影视作品的综合性。
2、影视艺术的视觉性从形式上来看,影视作品是视听结合的,可以充分发挥多种艺术和手段,为观众创造更好的体验。影视作品的视觉性主要表现为一个个具体的画面,这也是该类艺术的关键元素,通过一个个具体的画面,才得以构成影视艺术这一整体。影视作品能够借助变化的画面来传达人物的思想情绪,这鲜明地体现了影视艺术的视觉性特征。戏剧只能借助人物的动作来表现,然而戏剧会受到实体舞台的局限,观众的视角也会严重影响戏剧表演的质量,所以戏剧在人物内心情感的表现方面存在很多缺陷。由于在实际表演过程中,观众的视角是较为固定的,演员为了让更多的观众尽可能清晰地看到戏剧动作或情节,表演过程中往往都带有夸张的成分,对于一些细微的动作,则很容易被观众忽略。以朝鲜影片《卖花姑娘》为例,主角是一位双目失明的女孩子,得知母亲逝世的噩耗时,一路上跌倒了很多次,药包也散落在地,摔倒时主角还有一个伸手抓的细节,这一细节对于表现对母亲的爱以及母亲逝世的悲痛有着显然的作用,在一细节在传统的戏剧艺术里就是难以表现出来的。在影视艺术领域,还可以借助镜头特写的模式来进一步表现人物内心的思想情感,例如可以通过对人物面部表情放大或细节的模式,更加鲜明地表现出人物内心的情感,这也是影视艺术视觉性特征的鲜明表现。具体的影视作品里,镜头可以选取人物的面部表情,诸如眼神等,这就不仅增强了艺术作品的现实性,也使得作品更具感染力,这也是影视艺术独特的优势。以国产片《归心似箭》为例,中玉贞将烟袋赠给魏得胜时,便充分运用了以物托情的表现手法。所以,要充分发挥影视艺术的细节表现优势,更全面地表现出人物内心的情感,以物托情的表现手法可以极大地激起观众的兴趣,从而达到更好地感染效果。
3、影视艺术的造型性与运动性整合特征影视艺术主要是依托屏幕上的画面来表现的,通过屏幕画面的活动来反映生活,创造一个又一个鲜活的形象。另外,影视艺术的造型性和运动性具有重要的美学特征,造型性涵盖美术、摄影以及导演等众多造型艺术,也涵盖了演员的众多外部特征,而这些特征都是通过画面来表现的,所以影视艺术的画面是体现美学特征的典型元素。画面造型又具体表现为美术、雕塑以及摄影等艺术,可以有效地实现信息的沟通和交流,自身具备很强的艺术感染力。画面的造型性具体可以表现为颜色、光线以及构图等模式。影视艺术也被人称作运用的美术,运动性是其核心特征之一,这也是和传统美术、雕塑等艺术根本属性的差异。所以,运动性也是影视艺术显著的美学特征,这一特征的运用十分普遍。不仅涵盖客观事物的运动,也涵盖主体的运动,也可以将静止的事物连接起来,从而造成时空的运动。但运用的复杂性也表现为连续性的变化,这是影视艺术和其他类艺术最大的差异之一。但造型性和运动性也是辩证统一的,造型性专注于画面本身,运动性则更注重不同画面内部的联系。此外,影视艺术的造型性又是以运动为基础的,画面涉及到的情节、情感等发展都是在动态的变化里实现的,一旦画面的运动脱离了造型性,画面的运动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4、影视艺术的真实性与虚拟性整合特征影视艺术是集真实性和虚拟性于一体的一门艺术,可以对现实生活里的事物进行切实的表现,这一性能主要是借助该类艺术的记录性而实现的,从而影视艺术里的事物与现实生活里的事物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加上声音以及颜色等元素的充斥,进一步提升了影视艺术里相关事物的真实性。影视艺术涉及到的事物表现出的都是一种直观的真实,观众往往是难以接受屏幕上事物的虚假的,主体的美感也与艺术里事物的真实性密切相关。但无可否认的是,影视艺术所借助的事物都是一种形象,主要在于表现某一种本质,所以影视艺术里的形象更应该追求事物本质特征上的真实。影视艺术相关形象的创作也是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的,创作者自身的努力也显得更为重要。由此可知,影视艺术的真实性与虚拟性是辩证统一的,真实性在于表现生活的本质,而虚拟性又是以真实性为基础来进行创作的,这种虚实结合的特征便鲜明地体现了这门艺术的美学特征。
三、影视艺术的审美作用
影视艺术吸取了多类艺术的精华,依托现代科技,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日益密切。影视艺术不仅可以作为思想文化的传播工具,对于学生综合能力以及审美艺术的培养也具有重要意义。影视艺术在具体的播放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对主体的情绪和精神境界进行感染,通过具体生动的情节和形象,鼓舞人的精神,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世界观。在教育领域,发挥影视艺术的效用,对学生的思想素质进行有效的引导,可以提升学生的辨别能力,从而避免不良影视作品的影响。影视艺术还是一门审美性极强的艺术,主体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管是古今中外的事件,都可以包揽于一体进行浏览,不仅丰富了学生的学习模式,加强了主体对外界的了解,还能够对人们的精神生活起到陶冶的作用,使得主体能够在一种比较舒缓的节奏里,得到身心的愉悦。由此可知,影视艺术不仅能培育学生的兴趣,拓宽其视野,对于学生想象力以及情感的培养也具有重要作用,还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以及对艺术作品的认知能力。
四、影视艺术的现实性
能够对人们的现实生活加以重现,正由于该特性的存在,赋予影视画面两大突出特质:首先,影视画面可被理解成事物所对应的一种单义再现,其仅是以现实为对象,抓住其在时空下一系列具体化的形态加以呈现,所以,单独审视某个镜头所给出的画面,其可理解成对事物的一种单义再现,而非文学作品那样泛意性十足。正由于该性质的存在,影视所呈现出的人物事态便脱离了普遍性的范畴,而是特殊情形之下的一个独有状态。所以,画面呈现给人们的物体形象以独立视角来看是单义性质的,然而当这个拥有独特个性色彩的单义画面和另外一个拥有独特个性色彩的单义画面有机组合一起时,两者便会在结合过程中产生火花,衍生出其他的、不同意义的、更具内涵的价值意义。此种以不同画面片段为对象,利用特有序列加以组合,形成新概念的方式便是所谓的蒙太奇表现手法,能够深化单个画面所拥有的内涵,又或使其得以拖延,最终赋予影视画面以更高水平的美学价值。所以,在影视艺术创作中,蒙太奇思维得以广泛运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审美特性。其次,其始终保持为所谓的现在进行时态,因为画面通常是对现实的一种艺术化的片段性表现,因此,观众能够看到的是只能是“现状”,属于当境正在发生的事情。在影视艺术中,通过画面来描述现实生活,还表现在画面通常不是对现实生活生搬硬套、简单再现,而是融入了创作主体的一些观点和想法,渗透了不同程度的自我主观意识,所以,能够赋予画面以一定程度的感染价值,给人以不同观感的审美情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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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关键词] 独特的艺术存在;审美生成;审美特征
一、作为独特的艺术存在
电视艺术是人类进入电子媒介时代,电子技术与艺术结合所形成的特殊传播媒介的艺术表现形态,是电视这一先进的传播媒介传播的新的艺术样态。区别于很多艺术形式,电视语言鲜明的特点在于它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形态,而是形成了多元化、复合式、科技含量很高的电子语言系统。电视艺术表现手段的多元化,不是单一手段可以发挥作用的,对其他艺术门类语言方式、精神传统的传承和变异,是电视艺术丰富完善的前提和基础。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它最先突显出来的特征是其作为信息传播者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又因为它的“工具”功能,它所传递的信息其包容的范围极为庞杂而凌乱,因而在电视艺术的研究领域中,人们很容易将电视的功能性和实用性与它自身的审美功能相混淆。关于我们从电视里面确实能得到什么,借用传播学者乔治・谢曼特的判断或许对我们能够有所帮助――那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看它带来的是民主,还是遍布全国的超级市场”。(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在这里,如果我们把“民主”理解为电视传播内容及形式上的“多样性”,将“超级市场”理解为电视自身所具备“消费可能性”,这两方面不正是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最为明显的特征吗?
电视在具备大众传播媒介的基本特征的同时,由于自身在传播内容和方式上的特点,电视同样也存在着作为媒介的局限性,概括来说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由于电视传播的线性结构,顺时序的“一次过”,电视缺乏存贮和复现性;第二,电视受收视环境的影响,视听干扰较大,很多时候是处于断续接受的状态,与电影的观赏与接受差别较大;第三,在内容的传播方面,电视不适宜理论性、专业性过强又难以诉诸视听形象的题材,收视方面更适宜浅显与直接的内容;最后,电视是重装备、高技术、高消耗的传播方式,电视传播的发展受经济方面的制约较其他大众传播媒介更大(叶家铮)。综观上述特点,电视作为媒介的局限,实际上是时间的限制,由此而引申的时段的概念是电视区别于传统媒介的重要因素。广播也是时间的限制,但广播中最大的局限是声音的单向度传播,而不仅仅是时间的线性传播方式,因此按麦克卢汉的划分,广播与电视的区分是“热媒介”与“冷媒介”的不同媒介性质。时间的线性局限对于电视传播更为重要。在这里,时间同时可以理解为即时性,这是与电视在表现在场感很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电视在整体节目安排上体现出的隐藏其中的意识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表达方式,在电视传播的过程中,编播作为一种特定的技术手段的存在,在实践的过程中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
电视作为传播载体,在它自身无限制记录和复制其他文化形式和艺术形式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正是它消解各类不同艺术形式界限和通过统一的时间概念下,在统一的镜头和视线的变换中,完成自己的重新整理与加工的过程,电视在时段概念下,将不相干的内容合理地打包为一个整体。同时,电视在传播其他艺术形式的过程中,也不断地将其内容与形式逐渐统一在适宜于传播的方式。一方面是由于电视重装备高成本的压力下惜时如金的传统,另一方面是因为电视这种“视”与“听”结合的方式,相对于传统媒介更为直接简洁和方便,受文化程度和社会经验的制约极小,其他艺术形式在进入电视传播后自觉不自觉地经历了一个删繁就简的过程,就像书面语转化为口语的过程一样,电视传播在经历了一个通俗化的过程中,不同的艺术形式都统一装在一个叫做“娱乐”的筐里面了。
某种意义上,与其说电视继承了其他艺术形式的美学传统,不如说电视艺术是建立在对其他艺术形式的美学传统的消解更为合适。之所以不用破坏或者是颠覆这样的表述,事实上电视艺术在对其他艺术形式记录与复制的同时,它首先经历的是一个“杂烩”的过程,也就是在不同时段组合策略下,将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统一在某一个完整的概念下,以对应日常生活中受众统一而又纷杂的需求。
电视艺术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它是通过对其他艺术形式的记录与复制,在不断修正与调整其他艺术形式以适应其自身传播特性的经历中,逐渐完善自身艺术形态的建构。而这一过程并不是一个自觉的,甚至有明确分期的过程,电视作为艺术的存在的前提是建立在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基础之上的,电视艺术首先是作为媒介的艺术而存在,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不可避免地带有世俗化(或日常化)和多元化的特征。
除此之外,电视艺术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这是和电视本身的特点相联接的,那就是科技的进步也将是推动其探索的脚步,它始终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是具有生长性的。它经常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惊喜,以至于我们总是跟在它的后面跑步前进。
二、审美生成
电视艺术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存在是电视艺术审美生成的前提,而且只有它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存在的基础上,诗化的电视审美才能够得以生成并发展。电视艺术的本体思维是“视觉思维”,那么可以说就是以审美为核心的视觉思维艺术。
在电视艺术发展中,经常会有这样的误区,人们忽视了艺术的创作规律,而是利用技术的优势经常做一些技巧的试验,但是任何脱离艺术规律的、脱离人的思想表达的纯然的技术技巧的演练,最终都是没有任何生命力的。麦克卢汉提出“技术的影响不是发生在意见和观念层面上,而是要坚定不移、不可抗拒地改变人的感觉比率和感知模式”(马歇尔・麦克卢汉)。麦克卢汉从英国文学以及传统文化中最先感受到媒介从技术方面对文化以及审美方面的影响。而电视艺术毫无疑问更加突出地映射出技术对于自身文化品格和审美方式的变化。电视艺术的多元化倾向让人们很难把握,它几乎涵盖了其他艺术形式,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其他艺术形式照搬过来,通过自己强大的影响力将诸多日渐式微的艺术形式重新展示到日常生活的面前;而在另一方面,它也同样可以轻易地将其他艺术形式世代延续下来的传统和特点混淆,并且以讹传讹地传递给新生代的受众。
电视出现的哲学意义大于其功能意义,它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它也改变了人们认识社会的途径。“人类创造了电视,也被电视这一创造物所改变着。”(麦克卢汉语)但隐含在电视其中的哲学意义并不是受众所关注的事情,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电视必须跟人们的实际生活相联系,包括现实生活和想象中的生活;如果在电视中看不到我们自己的生活、愿望及梦想,那么电视对我们来说就毫无意义可言。人们通过电视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奇迹,尽管有些是被人们所忽略的内容,但在电视屏幕上人们重新感受到了某种久违的激情。事实上,当我们专心致志地观察电视的内在结构的时候,我们发现,日常生活结构与新的传播媒介确实类似,但对于电视,人们常常会被它表现出来的多样性及多元化的表征所迷惑。一个是它的日常性和世俗性。电视在人们日常生活领域所表现出来巨大潜能是其他媒介无法比拟的,而且随着便携式摄像机的普遍应用,使近距离采访拍摄成为可能,电视已经直接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是缘于电视的叙述方式。电视在叙述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源于电视本身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贴近与相融。实际上,电视屏幕上出现的日常生活总是经过加工的,但这种加工又不可能是完全的虚构,是在认同的前提下某种暧昧的理想。
正因为电视这种多样性及多元化的表征,常常会让人误解为电视艺术在审美过程中的日常性与世俗化作为电视美学的特征与基础的存在。电视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前提不在于它的日常性与世俗化的特性,而在于它是否在以一种审美化的方式生存。如何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中建构属于电视传播方式的经典,以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事实上,电视艺术的审美生成本身也是一个“诗化”的过程,电视艺术正是通过对日常生活不断地记录与复制,在大密度地传播世俗情趣的过程中,完成了从记录与传达到“诗”的艺术这一转化。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首先表现在它是对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的诗化过程。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从它诞生之日起就直接进入了大众生活的领域中,电视的影像几乎牺牲了作为影像基础的诗意表达,它的诗化不是影像的本身,而是在影像的背后,即电视艺术的诗意表达是通过对日常生活真实影像进行编辑后的,所映射出隐含在影像背后的日常生活本身的诗意。
另一方面,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所具有的“即时性”特点,要求电视所反映的内容应该是当下的生活与世界,即使是历史方面的内容,受众也会不断地与当下的生活相对应。电视将日常生活简化了,在对日常生活的简化过程里,实现审美过程中的超功利的观照。电视里面的日常生活与我们日常的生活拉开了距离,在貌似一致的影像里面显露出不同的本质。电视在混淆了其影像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中,依靠“事件”主题使受众发现现实生活的美与丑,从而产生审美愉悦。同样是以影像为前提,以视听结合为特点的艺术形式,电视与电影在其美学基础的建立与特征表现上却是完全不同的。电影以影像来表达意义,而电视的影像只是外在的表现而已,意义却在别处。
在电视里面,我们看到了平时不经意的事物的另一面,发现了平淡中的惊喜,在熟悉的事物面前产生了陌生感,也因此产生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本身的新鲜感受。我们经常会在电视里面发现日复一日的日出日落竟然会让人感动,一条每天经过的街道,竟有如此美丽的林荫,熟悉的城市在宁静的背景下也会有如此的壮美……电视让我们发现了日常生活中充满了变化,充满了温情与感动,哀伤与喜悦,激情与希望。而重要的是,电视让我们意识到了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那么多让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感受。
此外,电视在对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的诗化过程的另一个途径,是电视在记录和复制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改变了日常生活的节奏。电视无论是如何客观地再现生活,实际上,电视所表现出来的日常生活的节奏与现实并不完全的相同,而节奏上的变化,恰恰又隐藏在客观记录的本身。节奏是影视艺术生命节律的物化反映和影视艺术形式美的重要载体。电视的节奏属于相对隐性的节奏,表现在受众的无意识感受到的节奏。在电视剧等电视节目类型中,这种分别并不明显,而在大量的纪实、新闻资讯类节目中,这种隐性的节奏实际上不断改变着我们对日常生活的态度,而在其中我们同样经历着情感上的不同感受。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其第二个方面表现在,电视是以“纪实”的方式深入日常生活,以日常生活为基础表达对于人类共同理想愿望的渴望。纪实的影像运动最早出现于电影,作为一种美学追求,它曾经取得过辉煌的成就,上世纪二十年代和四五十年代,由弗拉哈迪以及后来的奥逊・威尔斯和意大利新现实主义都以纪实的电影风格为电影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而早期的电影理论,造型与记录是两大相对且相关的美学倾向。追溯电视的发生,其播出内容和传播方式都一直是以纪实性为主的,即便是我国电视最初播放的电视剧《一口菜饼子》,它的传播方式也是直观的、实况的,是具有纪实意义的。从电视的发展现状看,具有纪实性特点的节目在节目总量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某些纪实风格十分鲜明的节目类型已经相当成熟,而有些本来纪实色彩很弱的电视艺术形式,也逐渐把纪实风格作为一种新的追求。纪实性极强的新闻类节目迅速发展,以纪实风格为主调的电视纪录片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继2005年底央视一套播出大型纪录片《故宫》后,2006年3月,央视一套又在黄金时间播出了《新丝绸之路》,这里面固有黄金时间播出有利于回收拍摄成本这方面的考虑,但央视黄金时间播出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录片,无疑标志着一种进步。电视在叙述和展现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源于电视本身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贴近与相融。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其第三个方面表现在,电视以日常生活为本原,在改变“语境”的同时,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文化的功能之一便是在人与外部世界之间树起一面选择性很强的网筛。因此文化以其多种形式预定了我们要关注什么和要忽略什么。这种筛选功能提供了关于世界的结构,保护着人们的神经系统免受“信息超载”之累(史蒂夫・莫滕森)。信息超载是用于信息处理系统的术语,它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当系统接受的信息太多,无法妥当处理时,就会瘫痪。一旦面对上述的状况,人们可以通过认定和建立优先考虑的事情来应付这种困境。当这种成为惯例的解决办法不甚明显时,高语境规则就起作用了,也就是说,加强信息处理能力而又不增大系统和系统的复杂程度的唯一方法是为系统的记忆编程序,以便只需较少的信息就足以使系统活动起来。系统要应付日益复杂化的情况、满足更大需求的问题,其答案似乎在于为个人或组织预先制订好的程序。这是通过“语境制造”过程实现的。
在这里,相对于电视的语境而言,与其收视环境并不是一个概念,尽管收视环境的千差万别直接影响着电视的收视效果,但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儿。电视的传播方式是最直观的也是最容易接受的,但我们一旦接触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我们会发现这里的电视有些不同,最起码有点新鲜,即使是使用同样一种语言,因为我们接触到的是一种有分别的语境。倘若没有语境,符号是不完全的,因为它只包含信息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记得口语是从已发生的、可能发生的、或正在筹划的事件中抽象出来的,那么这些就容易理解了。
电视因为其自身直接深入到日常生活之中,电视所传达的内容是完全适宜于当地及当下的现实生活中的语境,而电视本身在连续传达相近似的内容过程里面,也逐渐地完成从低――高语境的过渡,就像处在一种亲密关系的人,随着相处的深入,语言也会逐渐在简化,逐渐变得不那么规范,但所传达的信息并没有减少甚至更多一样。电视在与相对固定人群的传播过程中,也逐渐形成受众习惯的语境。
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在内容传达上具备审美生成的基础,电视艺术生长与电视语境制造过程相伴相随,而在这一过程中,电视艺术适宜当下日常生活的同时,承继了传统文化与民族文化方面的习惯及思维方式,又与现代文明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既是电视语境的特点,又是日常生活中人们相互沟通的基本方式。
就综上所述的三个方面,不过是从理论层面出发,在具体的电视实践过程中,电视艺术的审美生成即使是从一个基础出发,所表现出来的形式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分别,这是电视艺术研究的障碍,同时也是一个挑战。电视艺术研究也恰恰因此而充满魅力和希望,也因此具备了发展的巨大空间。
三、电视艺术的审美特征呈现
在审美观照中,我们的确经常感到一种同情,但却不是通常的伦理道德上的一种同情。首先,美具有一切审美对象都具有的形象可感性。一切非形象、不可感的东西都不是审美对象。“心灵美”、“思想美”不是从美学意义,而是从修辞学意义上,是比喻或是赞誉。只有当心灵和思想用艺术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当艺术给心灵以形式,把不可见非感性的东西变成可见可感的艺术形式,它才成为审美对象。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是影像与声音的形象可感性。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的所谓形象可感性,本质而言是事件,单一的或是连续性的事件中所体现出的美感。在这一点上,电视艺术极像人类童年期就产生的故事,能够最早满足人类审美需求的艺术形式。所不同的是,电视艺术不再是口传心授,而是通过影像与声音,可以更加形象化地叙述故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视艺术本身的传播特点,是因为电视艺术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电视艺术也正是通过自身的技术手段,在对日常生活整理加工的过程中,通过对日常生活中某些细节的放大,对现实生活节奏的改变,将具体的事件以故事的方式展开,将生活中的事件提升到可知可感的诗的高度,从而成为审美对象。
美的形象可感性与非美的形象可感性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形象可感性与人体感官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只要人以审美的态度去感受,它不假思考就令人感到愉悦。
因此,美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客体具有物的尺度的完善性。它包括了三层逐层递进,缺一不可的含义:
一是事物的本来面貌。相对于电视艺术自身而言,由于其与日常生活的贴近性与易受性,即使与电影艺术相比,电视艺术更要求它能够真实反映现实。但这里所区别的是,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在反映现实的过程中也同样有所局限,它可以满足受众的好奇心,但绝不能猎奇,不能以现实生活真实存在的千奇百怪为自己传播的主要内容。电视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是因为它自身的选择能力,而不是它所具备的记录能力,是因为它自身的表现能力,而不是它所具备的复制能力。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这既是基础又是原则。
二是事物的正常尺度。与审美同属一个范畴的审丑,与表现丑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概念,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自身具备了在表现内容上的极大丰富性,这里面不是说绝对不能出现丑,但这与展现丑表现丑却完全不同。而在这一方面,电视艺术在商业化的影响与左右下,的确出现了大量与电视艺术审美相悖的现象,目前的确有一批电视剧和电视栏目,在娱乐化和收视率的牵引下,将低俗视为创新,以丑为美,与电视艺术的发展极不协调,而这种违背艺术审美规律的现象同样也是缺乏长久生命力的。
三是正常中的优秀者。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同样继承了千百年来中国文化的美学传统与标准,而美作为可感知的对象,也构成了电视艺术的主体。电视艺术通过对日常生活的记录与复制,不断发现生活中的美,不断展现生活中的美的同时,为日常平淡的生活中注入美的因素和理想。因而无论是虚构类与非虚构类的电视作品中,电视传达的内容占有主体的都是“优秀”的人和感人的“事”。这也是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的重要特点。
美所具有的第三个特点,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电视艺术因为它自身的传播方式而逐渐形成的纪实风格已经成为一个最为鲜明的特点而存在,而纪实风格也对电视艺术的内容表达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存在的前提,是它自身区别其他艺术形式的属于自身的表现形式,而这种表现形式又与其自身的表现内容相统一。然而,电视艺术即便发展到今天,我们对于电视艺术表现形式与表现内容上的关系仍然无法统一认识。以央视一套的黄金时段的电视剧来讲,有相当多的体裁与内容就完全不是电视化的,表现在大量电影化的色彩、造型及光影的调度,大量大场面大情节的铺陈与宏伟叙事结构的热衷,全然忽略了电视小画框的局限。而这种以电影影像美学观念来替代电视艺术审美特点的同时,无形之中阻碍了电视艺术的发展,最终会导致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失去存在的基础。
另一方面,电视艺术在具体的实践中,形式大于内容的情形大量存在,而这种象征型的表现方式,与电视艺术作为基础存在的纪实性矛盾也会在受众收视的过程中渐渐失去兴趣。之所以这样说,电视艺术以“事件”与故事为最有效的表述方式,真实感是最为重要的前提,而日常生活中尽管美的理想是以完美为目标,但现实生活完美是不存在,人们习惯于自己日常的生活与电视节目奢华的背景与环境巨大反差,无疑在信息交流与传达过程中产生阻碍,而这种表现出来的完美在人们与自身生活的平实甚至缺陷相比,在社会学角度上也极容易产生不平等的感受,从而产生焦躁的心理。
美的第四个特点是美的对象符合人的尺度。作为审美对象的电视艺术所体现出来的,一是鲜明的时代性,一是它自己不可或缺的历史的传承性。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首先符合人的尺度,而这一尺度是与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而另一方面,电视艺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它自身必然要成为占据大众生活主导作用的主流价值的体现,因而与时代的发展同步。这也是与“三个代表”的理论内涵相吻合的。
电视艺术的传承性表现在审美本身是一个历史传承的过程,无论是审美的态度、角度及审美的价值等诸多方面,都与社会文化的历史传承联系在一起,而一旦割裂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审美对象也就不复存在。
电视艺术的本身作为新兴的艺术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电视艺术所表现的内容也是完全与历史脱节的,电视作为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艺术,它在诸多方面承继了传统文化的同时与现代文明充分融合,因而受到广泛的关注。而当电视艺术最终走向成熟的同时,那么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自然也就成为这个时代具有典型的美学意义上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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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2000).《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四版).北京:华夏出版社.
1、直观具象性,是指造型艺术具有运用物质媒介在空间展示具体艺术形象的特性。造型艺术运用物质媒介创造出的具体的艺术形象,直接诉诸人们的视觉感官。这种直接具体的形象蕴含着丰富的艺术意蕴,把具体可视或可触的形象直接呈现在观众面前,引起观众直观的美感。造型艺术也可以把现实生活中某些难以显现的无形事物,转化为可以直观的具体视觉形象。
2、瞬间永恒性,是指造型艺术具有选取特定瞬间以表现永恒意义的特性。造型艺术是静态艺术,难以再现事物的运动发展过程,但它却可以捕捉、选择、提炼、固定事物发展过程中最具表现力和富于意蕴的瞬间, 寓动于静,以瞬间表现永恒。比如摄影艺术,摄影画面瞬间的表达,往往抓住即将抵达之前的瞬间,给人的想象留下无穷延伸空间。
3、空间表现的差异性,是指造型艺术各门类内部在空间表现上具有彼此不同特性。如中西绘画运用不同的透视方法在二维平面上营造虚幻的三维立体空间,在西方油画中是用焦点透视,中国画则运用散点透视。
4、凝聚的形式美,是指造型艺术具有在艺术形象中凝结和聚合形式美的特性。形式美法则对于造型艺术各门类都具普遍性,因而运用形式美法则对物质媒介进行加工,便可以整合出凝聚着形式美的艺术符号。形式美多种多样的法则(如对称、均衡、节奏、韵律、对比、比例、主从、尺度、明暗、虚实、多样统一等)在各门类艺术的具体运用中,又凝聚成美的千姿百态。比如比例的匀称、变化的节奏韵律、明暗对比、多样统一、虚实相生等,都是形式美法则在各种门类艺术中的集中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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