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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8篇

时间:2023-07-17 09: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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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

篇1

(一)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镇银行的设立正赶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其建立是由于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以往农民主要是依靠农村信用合作社来解决融资问题,但审批时间长,容易使农民错过最佳发展时机,使许多农民无法实现投资需求。村镇银行向农民提供一定的无需担保的小额贷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三类新型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互助社)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而其资产总额也达到了32446.16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08.43万元。

(二)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农村新金融竞争格局的形成,由此形成村镇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的局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对我国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起到促进作用,增加一条支持“三农”的金融渠道,可以弥补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地区所形成的空白,还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因审批严格、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对“三农”和中小企业支持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三农”和地方经济的更好发展。中外资商业银行进驻农村金融市场,增大了农信社的竞争压力。由于涉农贷款机构的增多,农信社已经开始主动上门服务了。这对于农信社的发展、进步而言,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

(三)村镇银行的设立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了舞台。首先,为农产品企业或者个体业主提供金融服务。长期以来,这类企业或者个人融资需求较大,而且基本上是通过民间融资(非正规金融)完成的,村镇银行的出现无疑拓宽了融资渠道,从而为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其次,村镇银行的出现可开拓我国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农民生活支出中教育、医疗比例较大,村镇银行可在这方面做出一定的探索,从而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再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一些农民拥有一定的闲余资金,村镇银行的出现可以满足广大农民的理财需求。

(四)设立外资村镇银行——汇丰村镇银行是创新农村金融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从“开放”的角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注重统筹利用国内国际资源,积极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二、村镇银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偏离服务“三农”的目标。银监会《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显示,村镇银行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小额信贷需求一直未能被信用社很好的覆盖,这是农村金融的空白点,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难题,村镇银行在这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弱。部分村镇银行无意“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三农业务,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某种程度上偏离了当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

(二)村镇银行信誉度不强。商业银行法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如果没有资金来源,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也无从做起。一些村镇银行人士介绍,他们行在村民中的信誉度还比不上其他银行甚至农信社,吸存十分困难。在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的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小额信贷的名义利率是8%,实际利率在13%以上,比村镇银行和信用社都高,但农户却更愿意到协会贷款,而不是村镇银行或者信用社。出现了协会资金不够贷,村行、信用社资金贷不出的情况。另外,该银行现在只有一个网点,没有加入银联,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

(三)缺乏差别化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很多村镇银行目前开展的贷款业务与当地信用社业务基本重合,由于规模经济原因,其信贷能力远弱于信用社。因此,实际工作中常与信用社“撞车”,从而引发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质疑。

三、解决村镇银行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村镇银行的独特性,明确村镇银行的定位。组建村镇银行有一个最大的政策背景,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适时组建村镇银行,让具有优势的金融机构把信贷支持延伸到村镇,并通过股份制吸收和引导民间资本,从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让弱质产业尽快升级换代,让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符合十七大精神、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当前农民状况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农田不多,收成不好,没什么技术,也没有打工的经济来源,勉强维持着生计。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成为种植、养殖大户,已经解决温饱问题,成为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有生力量。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他们办企业,办商场,办学校,从事一切有利可图的规模化的经营活动,基本实现小康水平,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列。村镇银行的根本任务,是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首先应该为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人提供帮助,否则,它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村镇银行。

(二)加强监管。村镇银行市场定位与政策目标的差异应得到及时矫正,否则,试点效应一旦扩散,再来进行规范就比较被动。要从农村经济平衡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国家的整体利益上,定位贷款的投向。金融监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年度或阶段性考评,对不符合市场定位要求的村镇银行提出改进措施,直至责令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村镇银行的组建和运行虽然是经济现象,但要看到它关系到民生问题。

(三)制定适当的优惠政策,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性发展。要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比如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减免税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允许申请央行再贷款、提供征信服务、及时解决支付结算等方面的障碍问题,等等。对外资金融机构组建或参股我国村镇银行,要积极引导鼓励,并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和小额信贷经验,来增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

(四)产品及服务创新。要推出适合农村中低收入阶层的产品,没有好产品的推出,就没有生命力。村镇银行可以在寻求合作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与当地经济合作组织接洽,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另外,除有贷款的需求外,部分农民也有理财需要,村镇银行可借鉴城市银行的理财经验,设计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在提供金融服务上,应把村镇银行建设成为“田野上的银行”,让农户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银行。在村级层面将金融与生产、流通、采购结合起来,更有利于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创新。在降低信用风险方面,对村镇银行来说,可以由三个途径来强化这方面的工作:提高信息的对称程度;创新担保方式;与专业合作社进行融资担保合作等。村镇银行要真正深入基层,了解收集大量客户资料,降低因对客户信息的不知情而导致的信贷风险;寻求和开发新的担保方式;对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贷款时可要求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等。

(五)放开农村信贷利率限制。放开利率限制是农村金融得以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为基准利率的0.9~2.3倍。对于信贷供给方,关心的是成本收益,考虑到农户居住偏远、分散,借款额小、借款频率低等因素,要想使农村金融商业化可行,2.3倍的贷款利率上限还是太低,应该实现利率市场化。对于信贷需求方,最迫切的问题是“贷款难”而不是“利率高”。

(六)建立农村存款保险体系,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我国目前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一直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在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再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已不合时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在鼓励发展各种农村金融机构的同时,为保护存款者的合法权益,可先在农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一起被认为是支撑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它可以提高存款人对农村金融体系的信心、抑制个别金融机构倒闭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通过该制度,运用存款保险机制对有问题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有效防止农村金融机构只能存活、不能退出市场的情况发生,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总之,发展适合中国国情、适合广大农村地区不同需求的农村金融,需要打开思路,勇于创新和探索,走出新的路子,创造出可持续的多种新模式来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这对于整个金融行业来说是一个挑战。

篇2

发起行作为控股行(母行)对村镇银行初期发展阶段确实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既降低了村镇银行运营成本又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但这也造成大部分村镇银行不知不觉地过于依赖发起行,使其从经营战略、营销目标到业务系统、人员配备等方面都沿袭了发起行的模式。部分村镇银行完全将自身定位于发起行的分支机构,在城镇或城区围绕当地龙头企业和优质客户重点营销,分散了其服务“三农”的精力。同时,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时间短,农户普遍感到非常陌生,较难有认同感,在其心目中远比不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信社有名气,有的村民甚至认为“是不是私人开的银行?会不会突然倒闭?”,加之绝大部分村镇银行只有一个营业网点,能办理的业务也较少,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淡化了对农户的吸引力。

二、缺乏基本运营系统,业务单一

1.支付结算渠道较单一。一是目前村镇银行绝大部分无联行行号,只能采取方式间接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客户通过村镇银行汇款还要转借第三方通道,不但汇划到账速度较慢,而且容易出现差错事故。二是村镇银行除支票应用较为普遍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业务均未能得到有效应用。原因主要是农村地区信用环境欠佳,票据结算习惯较难培育,此外,村镇银行网点分布少,票据兑付困难,也影响了票据流通。

2.卡基支付尚未发展。银行卡是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重要载体,也是个人支付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支付工具。近年来,农业银行、农信社都加快了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和产品创新,极大地满足了农户多样化需求。但是村镇银行不属于银联成员机构,没有建立独立的发卡系统,没有自己的银行卡,也未接入银联支付网络。农户对于村镇银行只能拿着存折办理业务而不能办理银行卡业务感到很不方便,同时也心存疑虑,这也导致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增长缓慢。

3.电子银行建设滞后。近些年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体系的建设,许多银行电子渠道业务量已超过柜台交易,成为客户交易的主渠道。而目前村镇银行只建有数量不多的传统物理渠道,由于各方面原因电子服务渠道尚未起步,更谈不上为客户提供包括账户管理、工资、网上理财、电子购物、自助缴费等便捷的在线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比起来有着诸多不便,影响了客户的忠诚度,造成存款稳定性较差。

三、相关建议

做好“三农”工作,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村镇银行作为建设新农村的新兴金融力量,其发展和壮大,除了加强自身管理、控制风险、拓展市场和不断创新外,还需要得到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的支持。

(一)政策上加强扶持

一方面,建议财政和税收政策参照农信社的优惠标准执行,通过税收减免和返还、财政贴息、降低收费等政策,帮助村镇银行降低经营成本,缓解村镇银行成立初期规模小,资金不够的压力,增强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信心,尽快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尽快在村镇银行的金融统计、利率浮动、存款准备金、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反洗钱监测、异常情况应急预案等方面作出明确、细致的可行性规定,适度批给村镇银行发展支农再贷款;同时,应充分考虑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征,参考农信社相关政策,将村镇银行纳入“两民”优惠利率贷款承办机构,最大限度地给予信贷政策支持。

(二)选址多考虑落后地区

虽然银监会为打破村镇银行的地域限制和扩大其影响力,于2010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以地(市)为单位组建村镇银行,允许西部除省会城市外的其他地区和中部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地(市)为单位组建总分行制的村镇银行,但实际上,从东、中、西部近几年新设村镇银行的布局来看,分布不均的现象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村镇银行在选址的时候应“名符其实”,经营网点必须贴近农村,经营触角必须深入农村,特别是落后地区、贫困地区,要时刻牢记服务“三农”的宗旨,否则就变成了“城镇银行”,变成了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三)努力提高社会认知度

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金融管理机构应共同努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广告牌等媒体介质,广泛宣传村镇银行的服务宗旨、特点和优势,介绍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突出国家的支持力度,扩大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自身也应通过为农户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赢取广大农户的正面口碑,可加强与各村委组织的联系,强化村镇内部的宣传工作,运用在村镇广播站播放广播,在农机站、种子站、卫生站等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多样富有农村特色的宣传形式,打造村镇银行特有的金融品牌形象,打消农户心中的疑虑,提高自身公信力。

(四)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和产品创新

村镇银行应在控制成本和风险的前提下,开发出与“三农”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专业设备并配备技术人员,满足农村日益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1.支付结算方面,可通过几种方式来改善。一是借用发起行的清算平台和清算系统;二是租用他行的清算平台和清算系统;三是众多村镇银行进行合作,成立清算总中心,实行结算集中,该模式适应于当全国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且有一个协调性机构进行管理的成熟阶段,优势在于能极大限度地提升村镇银行的结算水平和品牌形象。

2.银行卡发卡方面。出于成本考虑,现阶段村镇银行自身独建发卡系统并不经济可行,村镇银行可通过签订相关协议探索发卡外包、联合发卡等形式发展银行卡业务,采取减免发卡工本费用和交易费用等形式吸引农户办卡。人民银行应积极协调银联公司,促成银联出台规范村镇银行接入银联网络的业务方案,积极推动村镇银行银行卡业务规范发展。

篇3

首先令人担忧的就是村镇银行被限定于所属县市或乡村的地域范围内,不得发放异地贷款,市场狭小,并受制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这样是否能保证其商业利润的实现是个问题。就目前来看,这一举措的地域性仍然很强,商业化的道路更适合于较先进的农村。

其次则是诚信问题。从村镇银行方面来看,由于村镇银行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的股份制银行,破产倒闭的风险必然存在,与国有大型银行相比,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所以吸储难度较高,但小额贷款却相对容易。一旦贷多存少的情况出现,村镇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资本充足率都会发生问题,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状况较之城市并不乐观,经济基础不足,农民少有资产抵押等等都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瓶颈。

再次则是内外部风险管理问题。投资资本的注入、农村银行案件的频繁发生、信用制度的不完善都将使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决不会低于现有各类银行机构。村镇银行虽属于一级法人,但与农村商业银行的5000万注册资本相差甚远,其抗风险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规模的影响。

在掌握村镇银行所面临问题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如《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股本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前报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批。在贷款方面,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如果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公司投资控制村镇银行的经营权,同时也将有效防范信用风险,防止投机资本的进入。《规定》还强调,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使其有了坚强的“后盾”,诚信度也得到增加。

尽管问题依然存在,但我们仍然有理由看好村镇银行的发展前景。只要有效益优良的企业入股,严格依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风险监管,村镇银行应能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村金融市场的升值潜力,促进农村融资和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摘自2007年3月2日《中国城乡金融报》)

相关链接

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监管方式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村镇银行的概念,特指经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等。有条件的村镇银行今后要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对部分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的村、镇、村镇银行可通过采取流动服务等形式提供服务。

篇4

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难点

——结算系统不畅。目前,村镇银行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尚未连接,未设置金融机构联行行号,使清算、汇兑等业务无法办理,这也限制了村镇银行存款的增长。此外,村镇银行的业务处理系统是基于简单联结的内部网络,与外界相关机构和发起行没有实现相应的网络连接,如代收代付、通存通兑、信用卡及网上银行等业务难以开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业务正常开展。

——资金筹集难。村镇银行地处农村贫困地区,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而且,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不高。加之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由于结算系统不畅,同业拆借难以进行,村镇银行不能发行、买卖金融债券,融资渠道受限。

——风险控制难。一是服务对象风险。银监会强调,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这些类型的贷款风险高、数额小,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农民,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二是自身经营风险。村镇银行尚处于萌芽阶段,规模尚小,实践证明:规模过小的金融机构难以存活。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会碰到所有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的商业银行同样的问题,如贷款风险偏高、呆坏账可能性比较高等。

——政策支持不足。一是货币政策支持不到位。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虽然解决了村镇银行开户、资金清算、存款准备金和征信、统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但急需解决的央行再贷款、银联入网等问题仍未得到明确。二是缺乏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村镇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却没有享受到与农村信用社一样的待遇,相关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和涉农资金存款的支持都没有体现。如政府没有出台与村镇银行相配套的存款保险、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贷款利率及信用担保、法律环境等政策,由于业务开展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村镇银行的业务开展。

村镇银行发展对策

篇5

目前,虽然中国农村金融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理论上对于构建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促进机构多元化发展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围绕农村金融基本框架的存量改革变得举步维艰,于是,进一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逐渐增加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以增量改革推进存量改革就变得异常迫切。3月1日以来陆续成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领域增量改革的开始。尤其是村镇银行的成立与发展,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村镇银行设立的积极意义

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对农村金融体系存量改革的思路。由于多种原因,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启动迟、进展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具有低门槛、多元化资金来源、灵活多样的股权与治理结构的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不但为农村金融市场引入增量因素,而且村镇银行从成立之始,就对其设立条件、股权设置、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内控机制及监管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股东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形成了机构经营者的优胜劣汰,这必将推动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

有利于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始终围绕着农村信用社这一存量机构展开,可是从结果看,无论是规范合作制,还是提供多种模式的改革尝试,效果都不甚理想。深究其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近乎垄断的地位,造成一方面农信社本身缺乏改进的动力,另一方面政府也难以下决心彻底清除绩效差的信用社。而村镇银行的建立,无疑将会与农信社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在促进其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促成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为民间资金提供了良性的发展渠道。在我国长期的金融抑制条件下,为了从金融领域内获取高额利润,大量的民间资金以“灰色”身份参与着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难以寻找到正规的发展渠道,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也为资金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村镇银行成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民间资金可以入股,这是继“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试点以来,正规金融机构再一次对民间资金打开大门。

能否解决农村金融问题

农村金融的全部问题,都是围绕着向农村人口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展开的,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难题。尤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庞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解决这一问题任重而道远。这次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入村镇银行这样一个新的金融机构,旨在提高金融机构覆盖面,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其初衷是好的,但是就操作而言,村镇银行的设立对于部分经济相对发达的中西部县乡(镇)是可行的,但是在较多的传统农区、经济欠发达的农村乡镇,以盈利为目的的村镇银行恐难涉足。

同时,村镇银行由于其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在县(市)和乡(镇)新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和100万元,决定了其主要针对的客户群体是那些中低收入者和小规模金融需求者,解决的主要是农村地区较低层次的金融需求问题。

而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包含了多个层次,有农业产业化发展之后的农业企业的资金需求,有兼业经营的农工商户、较大规模的种养殖户、传统的农业经营者以及部分需要政府补贴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资金需求。不同的需求需要不同的资金供给主体,单一的机构,无论是农信社或者新引入的村镇银行,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的问题。

因此,在推进新机构的增量改革的过程中,农村金融存量部分的改革也需要同步进行。围绕逐步完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推动机构多元化才是解决农村金融的关键所在。这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意发挥现有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利用一定的政策措施引导包括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的资金回流农村;二是强化政策金融机构,这不仅包括政策性信贷,更主要的是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问题,还包括构建政策性保险、政策性担保机制等;三是进一步推动农信社改革,在许多传统农区、贫困地区,尽管农信社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其事实上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期,其作用还无法为其他机构所取代,因此需要通过不断创新,积极推动农信社改革与发展;四是关注农村金融领域内已经出现的资金供给创新形式,包括以前存在的非政府小额信贷项目,“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此次银监会批准的的贷款子公司,以及长期存在于民间此次被肯定的资金互助合作社,这些创新形式必将丰富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有利于竞争性市场的形成。

能否“常驻”农村

从村镇银行现行制度安排的剖析可以看到,村镇银行从其资金来源看,包含了国内外的银行资本、国内的产业资本以及民间资金,这些资金所追求的无一不是利润最大化,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事实上村镇银行也属于商业性银行机构的范畴。如何保证其长期留在农村地区,尤其是传统农区、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政策的引导与配套。

同时,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所以村镇银行仍然不能脱离现有金融机构独立存在。如果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惟一股东,那么其能否在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上有所作为就十分值得商榷了。因为长期农村金融实践已经说明,国内商业银行距离农村越来越远,其不仅很难为农村地区提供资金支持,且其在县域以下的机构反而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渠道。另外,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做大”的信贷方式,是否能主动去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小额、分散特点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再者,对于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如果真要留在农村地区,开设分支机构的成本应该比建立或控股村镇银行更低一些,其是否会“舍近求远”也是值得关注的。因为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而言,“舍近”而“求远”必是有隐蔽的利益所在,诸如民间资金可能会通过幕后交易获得村镇银行的控股权,届时可能在监管上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新成本。因此,对于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而言,显然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之处。

能否可持续发展

村镇银行按照现有的制度安排建立起来,假设其也愿意留在农村地区,那么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关注,即其是否能够在覆盖面与机构可持续发展中找到平衡点。从非政府小额信贷项目在中国的实践来看,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很难解决。覆盖面要求尽可能通过提供小额、灵活的信贷服务来满足更多人的金融需求,而小额、分散的服务成本相对较高,这就需要相对较高的贷款利率来覆盖成本和风险。

篇6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农业经济

 

一、引言

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改革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大部分农村金融问题都围绕如何向“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展开,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村金融的配套发展,而村镇银行作为金融制度的安排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举措破解了这一系统难题。

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其中开业440家、正在筹建96家。目前,已开业村镇银行总体运营健康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截止2011年6月底,黑龙江省已开业14家村镇银行,这14家村镇银行在增强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减少借贷壁垒,促使农村融资规范化,创新农村金融业务,满足农村金融多层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黑龙江省村镇银行进行介绍,重点选择桦川融兴村镇银行进行研究,指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以指导黑龙江省村镇银行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黑龙江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黑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自2008年10月10日黑龙江省首家村镇银行——东宁远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目前黑龙江省已组建成立了14家村镇银行(如表1),这14家村镇银行为当地农民、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金融服务,促进了当地经济繁荣与发展。

表1 黑龙江省村镇银行一览表

三、制约桦川融兴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

(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可认知度底

“三农”发展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而“三农”问题复杂多变,对于国家和政府来说,解决起来困难重重,由于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所以国家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而做好宣传是第一步。但是目前国家整体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却不够。相较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村镇银行的广告很少,政府没有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给予广告支持,广大农民没有充分认识村镇银行的重要性和服务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另外,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本应该充分宣传,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目前经营规模小,金融供给能力弱,没有足够的资金打广告,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二)目标定位不清晰,村镇银行贯彻支农宗旨难

一是在经营目标方面,村镇银行实行商业化运作,在市场开拓与客户选择时首先考虑资金的盈利性。二是在政策目标方面,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是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真空”,引进农村金融领域竞争。但农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加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基础薄弱,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存续前景不乐观。在目前难以找到切入点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势必以防范风险和自身效益为前提来培植客户,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

(三)不得发放异地贷款,限制了村镇银行规模的扩大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不允许跨区域经营。 中国农村范围广,各地差异大,跨区域经营的信贷风险难度也将加大,不允许跨区域经营对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一些村镇银行是有现实意义的。但对于某些有良好信誉的银行机构创办的村镇银行,应该将标准适度放宽,如此在统一法人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规模效应。

(四)支付结算渠道不畅

目前,村镇银行名义上开办了存款、贷款、结算三大类业务,但由于加入过程繁琐、成本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村镇银行基本上没有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电子对账、账户管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银行卡跨行支付、同城票据交换等系统,不能充分享受到现代化支付体系带来的便捷服务,办理业务困难重重。在村镇银行开户的法人客户很少,大多只是个人储蓄客户。除此之外,银联对各大金融机构办理银联卡“一视同仁”,对于村镇银行这样业务量较少,银联卡发放较少的金融机构要与业务量大、银联卡发放量大的各类大型商业银行上交同样的费用,这无疑加大了村镇银行的成本,制约了其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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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银行 市场准入制度 同业竞争

一、引言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其设立和发展无疑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村镇银行发展的步伐加快,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研究逐渐增多,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观点。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具备的优势,杨晓东、常文利(2010)认为村镇银行在运营方面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以服务“三农”为初衷,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另外制度设计上产权明晰、机制灵活,有助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章芳芳(2009)认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村镇银行各具特色,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能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唐晓旺(2008)认为,由于村镇银行组织创新能力不足、存在较高的市场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村镇银行在进行组织创新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创新扶持机制、可持续发展运营机制、风险转移机制、合理的监管机制,村镇银行的创新机制要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定位,阮勇(2009)认为村镇银行在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目标三个方面的定位不够明确,从而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朱海城(2010)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扩大股东人数,防止一股独大,这样既能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又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应注重维护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管理的自和决策权,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邹力宏、姚滢(2008)认为应从产品、客户、主要竞争地三个方面对村镇银行进行合理定位,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建立科学合理的村镇银行管理制度。

目前虽然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和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讨,但是现有研究成果还存在许多遗憾和不足,有待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在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盈利能力、金融同业合作及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的研究相对较为缺乏。基于此,本文拟在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基础上,着重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

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村镇银行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1月,银监会制定并《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年3月1日开始试点,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成立,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1年末,共有726家村镇银行成立。

目前,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地位稳步上升。首先,村镇银行业务品种创新较多,除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结算、贴现等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外,各地村镇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如土地流转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其次,村镇银行运营效率较高,由于村镇银行层级简单,决策链条短,使得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程序便捷、时间短,这使得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竞争中逐步建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最后,村镇银行的设立在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同时,推动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与农村社相比,大部分村镇银行贷款年利率都较低,且借款和还款时间更为自由,如湖北汉川农信社一年前贷款利率在7%~12%左右,民间借贷利率在18%左右,而村镇银行平均利率为7%~8%左右。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扩大了农户的融资需求,同时有利于农村地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服务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总之,村镇银行的设立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由存量改革进入到增量改革阶段,为艰难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我国“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是农村金融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三、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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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经济;村镇银行;发展模式;影响因素;应对措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也迎来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渠道出现在农村这块热土上,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植下,农村经济显现喜人的发展态势,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之下,为了更好的辅助农村经济发展,为基层成员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乡镇银行应运而生。

二、走进村镇银行,探究发展症结

(一)村镇银行内涵及出现背景

村镇银行是是植根于农村区域主要服务于“三农”的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银行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的法规、法律的规范,汇聚国内外的相关金融机构、企业经营运作责任人和国内有一定承担能力的自然人的金融资金,进而设立了村镇银行。

为了缓解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压力,银监会进一步调整金融策略,放宽金融政策,从而吸引了更多的投资主体加盟到农村融资领域,信贷机构、信用合作组织以及乡镇银行等金融组织如雨后春笋出现在各个乡镇。近几年来,乡镇银行发展模式应时而动,不断扬长避短,成为了辅助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二)银行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不强

国家相关的政令规定,乡镇银行在注册的时候要求注册资金应当在一百万元以上,统观目前大多数乡镇银行的资本注册筹备金数额,我们可以发现能够达到亿元以上的数量稀少。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这也说明了小规模的乡镇银行在面对外在金融冲击或者储户提取较大数额现金的时候,将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抵抗风险的实力较为薄弱。很多储户为了自身资金稳固性考虑,往往选择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样,不能够吸纳较多的资金储备,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三)业务形式单一,匮乏对资金吸引力

村镇银行相对于其它起步比较早的银行,因此在业务领域没有真正介入央行的资金支付系统,诸如电子货币业务、各种汇票业务以及一些支票等的结算业务,尚且不能够惠及储户。而今,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介入到了村镇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储户渴望在理财投资等方面得到更多的业务帮助,电话银行、网上转账等业务日益得到储户的青睐,但是,在种种因素的制约之下,村镇银行中一些便捷化的业务程序还没有完善的构建,这样对储户的资金存储的吸引力自然就不强,从而缩减了村镇银行获取更多利益的空间。

(四)专业人员缺乏,储户知识水平不高

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它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不仅仅要具备专业化的金融知识,同时,为了更好的运作吻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资金融通,更需要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知的职员。但是,在现实面前,很多具有高水平知识的工作人员,往往选择比较大的城市来从事金融业务,去往村镇银行的专职人员主动性不高,这样的实际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自然就会滞后乡镇银行的创新水平,影响其未来发展进程。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虽然农村的经济发展中注入了更多的信息之源,但是相比较其他的城市储户而言,村镇的储户的知识水平并不高,其接触信息面比较狭窄,对于一些储蓄利率没有更为便捷的掌握渠道,对于国家制定的一些辅助村镇经济发展的金融领域的法令政策没有等位的理解。因此,乡镇银行的优势并没有真正的为广大村镇储蓄群体所接受,这些群体更愿意与建行、商行、农行等银行建立一种存储或者信贷关系,这样,使得村镇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将面对更为严峻的考验。

(五)配套措施不全,乡镇银行实力较弱

尽管银监会给予了村镇银行一定的权利,就是遵循司法规定的基础上,能够依循信贷定价的规定,自主完善信贷利率的权利。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村镇银行并没有切实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惠及基层银行的优惠措施,例如,在征收银行所得税收或者营业税的时候所参照的是商业银行的执行准则,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并没有捕捉到有关减、免某部分税款的规定。因此,对于实力相对弱小的村镇银行而言,它们需要上级职能部门多一些配套措施,从而壮大自身实力。

三、实施应对措施,提升乡镇银行实力

(一)以宣传吸引加盟,壮大抗风险能力

对于起步较晚的村镇银行而言,壮大自身实力,从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有效举措就是吸纳发更多的存储资金。因此,村镇银行可以在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帮助的基础上,通过向农村储户宣传村镇银行的便捷措施,提升自身的吸引力,获得更多的资金储备,甚至得到较大资金的参股,在不断总结经验之后,完善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二)丰富银行业务内容,吸纳农村资金

村镇银行要想在未来经济的发展浪潮中站稳脚跟,就需要有一整套能够吸引资金汇聚的金融业务,树立“草根银行”的品牌形象。对于,较为基层的村镇银行而言,在实施金融业务的时候,应当植根于农村实际情况,将现代化的金融观念灵活的拓展惠民的业务形式。

(三)通过政策倾斜,提升金融知识水平

外在大环境的扶植,也是村镇银壮大自身实力的一个重要的外因。储户在与村镇银行发展存储或者借贷关系的时候,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贴息政策的辅助,鼓励村镇储户与村镇银行构建金融关系;中央银行也可以适时将辅的补贴、资金的融通以及利率优惠等惠及村镇银行,从而,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外在空间。

为了提升村镇银行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关的职能部门可以定期组织培训,通过一些鼓励措施,激励更多的金融人员投身基层。通过宣传,将更多的金融知识传达给农村居民,在银行与储户之间搭建起良好的金融沟通平台,提升相关人员的金融知识水品。

(四)健全措施保障体系,增强银行实力

村镇银行应当以品牌意识作为发展的着眼点之一,在发展的进程中,通过健全担保以及抵押的制度,辅助养殖、农产品生产等具有农村特色的储户对于资金的需求,从而更好的解决农村储户与村镇银行构建信贷关系的后顾之忧。

四、结语

村镇银行作为辅助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机构,在未来的发展中显现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自身的实力制约,以及外在环境的压力,将会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压力。因此,探寻出符合村镇经济实际的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不断的总结经验,完善职能范围,是今后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着眼点。(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炎,我国村镇银行的立法缺陷以及补救研究[J],西部法学评论,2009,(4):45-49

[2] 张曼,我国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分析[J],东岳论丛,2009,8

[3] 周庆海,刘灿辉.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N].金融时报,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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