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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网站 远程医疗 网络服务
人类跨入21世纪后,IT技术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世界各地的各行各业都具有了划时代性质的变革,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来为自己服务。医院作为人类文明与进步的重要象征的载体,越来越显现出它在社会上的重要地位和职能,并且也同其他行业一样受到了这股网络浪潮的冲击。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以前的单一的病人亲自去医院看病的模式已经被逐渐改变,代之的是以网上健康咨询、远程诊断等形式获取医疗信息。医疗网站就是基于网络技术、现代计算技术和知识工程的,面向社会的为其客户提供全面的医疗信息的服务平台。
1 医疗网站的历史以及现状分析
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医疗网站陆续开始建立。尤其在“非典”浩劫过后,形形的医疗网站如同雨后春笋数不胜数。据粗略统计,在短短几年内,网上新出现了可以提供网络医疗服务的网站数千家,而事实上目前国内医疗网站除少数有能力进行远程会诊外,其余大部分都只能提供简单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医疗保健知识,介绍产品信息及进行药品推销。
总体来说,现阶段的网络医疗市场虽然在改变人们传统医疗观念上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为以后开拓网络医疗市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现阶段网络医疗市场整体比较混乱,优质网站为数不多,可信任度不高。
2 医疗网站的可行性分析
2.1 技术分析
(1)国内外技术发展环境简介。美国是开展远程医疗研究较早的国家,最早研制的远程医疗系统用于对宇航员进行无创伤性监测和战场伤病员急救。此后,医疗机构开始应用远程医疗,并逐步开展了远程会诊、远程咨询、医学图像的远距离传输、远程控制手术等项目。其他国家如西欧、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对远程医疗的发展也高度重视,纷纷投入巨额资金进行远程医疗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国外远程医疗主要应用于:开展远程会诊和治疗,利用各种通信线路(如ATM,ISDN,PSTN等)借助电视会议或其他通信系统进行医学服务;进行医学资料计算机管理和网络化,共享医学数据;目前一些西欧国家已研制并试用包含基本医疗信息IC卡,使任何一家联网医院都可以得到有关患者的最新治疗信息。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远程医疗的探索,近年来发展迅速。1982年首次通过email进行病历会诊,这是最早的远程医疗实践活动。20世纪90年代初,成功应用远程系统诊断患噬肌肉病菌疾病的山东姑娘和重金属铊中毒的北京女大学生,由此远程医疗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的远程医疗从理论探索走向实际应用,国家卫生部、中国医学基金会和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先后启动了金卫网络工程、中国医学基金会互联网络和军卫Ⅱ号工程(远程医疗网),一些著名的医学院校、医院都成立了远程会诊中心,与全国上百家医院相继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远程医疗工作,目前已可为各地疑难急重症患者实施可视实时专家会诊、传输共享诊疗数据、进行病理形态学诊断等。
(2)技术模型简介。模型及流程说明见商业模型(见附图):
用户群:消费者可根据拥有的终端设备通过相应通信网络将自己的基础医疗数据以人工、自动方式按需要进行采集并传送给服务提供方。
虚拟服务提供方:在网络支持下以主动轮询方式检测具备终端条件的消费者,消费者以服务提供方的信息自行处理或按照提示到就近实体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服务方向用户群提供通用的电子病历。
终端设备:包括移动、固定电话,计算机及配套的医疗数据检测产品如已商品化的电子温度计、血压计、计步器、心电仪等, 以及待开发的各种传感器,用于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生命迹象监视器、药物释放等应用器具。
服务方式:用户群可以基于移动终端sms、wap等方式由用户自己测试医学数据后人工或运用个人计算机输入到移动终端发送至服务提供方。
互联网络的应用业务平台sms:其为网络医疗示意模型的核心部分,sms的基本功能是依托互联网以实际或虚拟的方式完成用户群与虚拟服务提供方之间所有信息的传输、交换、数据资料的存储、管理、安全、保密等以及网络管理业务。简而言之,其技术核心在于依托不断演进的互联网络以及配套的终端产品,利用已商品化和不断开发面向个人的医用电子测量器具,满足用户群对疾病预防、健康保健需求。以医院为后台支持,用实际的和虚拟的方式组成“网上医疗”,为不同消费群体提供深层次医疗、保健服务。
2.2 市场需求分析
2.2.1 传统求医看病方式的弊端
从目前中国的医疗体制来看,存在着以下的问题:一是我国医疗资源总体严重不足,且分布极不均衡。中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的80%都集中在城市,而在城市中又有80%的资源集中在大医院。二是由于我国医疗资源存在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因此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普遍存在。一方面是不少人长途跋涉,异地就医,即增加了就医困难,又加大经济负担;另一方面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根据第三次全国卫生调查数据统计,我国居民平均每次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从1998~2003年分别上涨了57.5%和76.1%,远远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这使得看病成了很多人的难言之痛。
2.2.2 医疗网站的优势分析
在看病难、看病贵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的时候,对于具有受众面广、信息获取便捷的网络来说,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医疗网站可合理的配置医疗资源。以北京为例,北京拥有国内60%的一流医疗设备和70%左右顶尖的名医,按照北京1 300万常住人口计算,这些高度稀缺的医疗资源基本上配置在和服务于国内1%的人口。即使按国内3亿城市人口计算,国内仍然有95%的人很难享受到这些资源。而网络具有信息成本低廉、受众面广、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优势。若能将网络这个无形的沟通桥梁搭建于医生和患者之间的话,可以预见的是,网络可跨越由于时间和地域造成的阻碍,使得更多的患者能得到享有稀缺的医疗资源的权力,从而能实现医疗资源实现合理配置的目的。
(2)医疗网站可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而可有效地降低看病的成本。相信在大医院看过病的人,都对看病这个过程的艰辛深有体会。往往一次病看下来,除了承受病痛的折磨外,还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若利用网络医疗网站,可以想象一下,在网络上可以提前将病患的资料以及基本情况通过网络及时传输于医生,经过分析后,病患可再与医生提前进行门诊时间的预约。通过这样简单的过程,医生即可对病患的基本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而病患也省去了往返于医院之间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同时病患也可对门诊时所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前进行了解。通过网络往往几分钟便可解决的问题,却大大降低了看病的成本,实现了加强病患和医生之间沟通的目的。
(3)医疗网站可对医院以及医生起到宣传作用。以实现网站、医院、医生共赢的目的。在看病的过程中,医疗网站可设置“论坛”等性质的服务反馈板块,通过此板块病患即可将自己的看病心得以及对于医生服务的评价发表于网络上,通过查询其病患的留言以及对医生的满意程度即可对其看病的医生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因此,医生为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必将加强其服务的态度以及医术水平,以提高自身的名誉度。然而在医生提高自己的名誉度的时候,医院以及网站也到达了宣传自身的目的。
2.3 医疗网站的投资分析
就目前医疗网站的收益情况来看,多数医疗网站主要是以广告以及医药为主要的收益来源。其中经营医药的网站利润十分可观,据赛迪顾问预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交易额近3年内年增长速度约为300%,如果以医药市场份额为1 500亿计算,假设有25%的采购会在网上进行,平均交易费率在1.2%左右,就会形成5亿元的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先期进入市场的公司将获得很高的收益。最近的财务报表显示,海虹在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毛利润高达70%。
2000年在中国800亿人民币的IT软件产品中仅有1.5亿的产品是为医疗服务机构开发的,不到0.2%。即便加上数字化医疗设备产品市场,也仅为6亿元人民币。相对于其他行业基本稳定甚至已经饱和的市场,年增长率为两位数的中国医疗服务消费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 结论及建议
网络医疗是市场的新宠,其技术环境已经成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而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医疗网站主要是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推广,同时提供医疗信息服务的网站存在同质化比较严重的问题,其共同弱点在于缺乏整合度较高的品牌化网站。
因此,在网络医疗网站正处于走向成熟的初期,为能在此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主要在于能为客户提供独特的差异化服务,从而提高网站的竞争力,以达到树立网站的品牌效应的目标。同时,在品牌的推广时期也要注意产品推广的风险以及服务模式被模仿的风险,针对此类风险可加强营销策略的推广并及时地加强服务的升级换代,以达到强化顾客的忠诚度、降低风险、巩固其市场地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许庐生,唐惠明.从信息技术看我国远程医疗的发展[J].中国医疗器械信息,2006(1)
2 朱士俊.我国远程医疗发展现状、难点以及对策分析[J].中国信息界,2006(2)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网络医疗服务;经济效益;云技术;城域网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4—0000—02
现在是信息时代,随着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被逐渐应用于各行各业。它依靠自己组网的灵活性和可扩容性被一些复杂的组网环境所使用,尤其是在网络医疗服务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带给医疗行业很高的经济效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医疗行业将完全有能力利用更高的科技成果,实现最先进和及时的医疗服务,让医疗行业进入一个更高的台阶。
一、云技术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云技术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即是在技术上使用硬件的虚拟化,融合运营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实现整体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它关注基础设施的服务以及平台建设[1]。
(一)云计算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1.云计算的概念
云计算是整合所有的信息资源,然后协同工作,使得与系统相连接的有关用户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它是以用户为中心,具有强大的功能,并且经济、实惠、安全,并且逐步被应用在医疗行业[2]。
2.云计算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1)云计算推进了医疗信息资源的建设,有效的利用信息资源共享,从整体上提升了医疗水平,同时也降低了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成本。医院把医疗业务作为数字化建设的核心,然后在各个科室共享病人信息,深层次的挖掘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整合医院的管理信息,建立管理体系,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等,都是通过云计算服务来完成的。云计算利用其超强的计算能力,收集整理各种数据,然后把分析结果放在固定的数据库,这样医疗机构就可以花少量的钱租来云服务,实现自己的工作目的【3】。
(2)基层的医疗机构可以利用云计算实现信息共享和软件服务。这样基层的医疗机构可以利用互联网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提升医疗水平。
(3)患者可以利用互联网查看相关的医疗机构的信息资源,进而得到一些在线服务,同时通过云的组织反馈一些与之匹配的医疗信息,既节约了患者的时间,也提高了患者看病的效率[4]。另外,云计算系统还可以实现新型的医疗服务重组,大型云端医疗机构为单个的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需求,最终实现医疗机构的交互服务和能力展示。
(4)云计算技术可以让患者时刻清晰医生的信息并且随时做出评价,并且保存在“云海”中,然后云计算利用自己的计算能力,结合所有相关的因素,对医生做出一个绩效评判,这样一方面激励了医生,另一方面也时刻监督着医生,让医生能够真正的做到“医者仁心”,关心患者的健康。
(二)“视频云平台”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1.远程看护
利用“视频云平台”,用户可以通过E世界手机客户端以及WAP页面,提供视频监控服务;对于重症患者,家属可以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探亲访友,同时还可以语音对话;而且还可以通过相关的平台进行远程看护[5]。
2.流媒体控制器功能以及存储服务器功能
(1)利用流媒体服务器可以把设备上的一路连接分发给不同的用户,减少设备短的压力;当设备和客户端的频域不同时,客户端就没有权利访问设备,这个时候可以利用流媒体控制器实现中转作用,满足客户端需要。
(2)存储服务器可以对监控录像的数据进行统一保存,同时,还可以通过VOD服务器,实现远程点播;另外,利用设置录像的计划,进行视频录像,并且集中存储。
3.电视墙服务
控制中心的命令由电视墙接收,然后利用解码卡实现码流或者数据流上墙。另外电视墙服务器可以通过视频图像显示解码信息。
4.视频采集
利用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以及云台等相关的附件进行前端视频采集,利用光电转换实现视频信号的采集,云台可以实时对监控点进行查看。编码器把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并进行传输[6]。
二、以城域网为基础,利用云技术来布局医疗网络带给医疗行业的变革
(一)随着无线局域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利用云技术来布局医疗网络,可以结合PDA,移动手推车以及平板无线电脑等随时随地的进行医疗服务,发挥医疗信息系统的效力,给医疗行业带来巨大的变革。
1.查房系统
(1)医生在病区之间移动查房;还可以依照病情变化立即开出相应的检验、治疗以及其他的医嘱。
(2)医生可以直接调阅病人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快捷、方便。
2.护理系统
护理人员可以实时查看病人的所有信息,同时也可以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一方面提升了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增加了护患之间的交流和接触,减低了出错率,提升了医疗质量。
3.呼叫系统
无线呼叫系统,即是把病床边的呼叫设备和护理人员的电脑以及便携设备相连接,突破了线缆的限制,随时随地的接收病人的呼叫,可以及时的处理突发事件,有效避免医疗纠纷。
4.输液系统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患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调度机构的调度,在将急、危、重患者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以及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交接活动。
本条例所称调度机构,是指受理院前医疗急救呼叫、调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提供服务的机构。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是指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条件,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
本条例所称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是指具有急诊抢救能力,接收、救治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患者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领导,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研究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的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区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本行政区域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需要相适应。
第六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
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人力社保、民政、公安、交通、教育、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关工作。
第七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执业范围、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持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配合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做好转运急、危、重患者的交接工作。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配合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自觉维护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秩序。
第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医疗急救公益性宣传,普及医疗急救知识,提高社会医疗急救意识。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地方课程专题教育内容,在专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适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支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
第十一条 鼓励医学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急救和急诊医学相关研究,提高医疗急救和急诊医学科学技术水平;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使用先进医疗科学技术。
本市倡导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法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中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 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布局、区域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接诊能力等因素,编制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统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的布局,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应当符合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
现有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设置不符合规划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划组织调整。
第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的建设应当符合统一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五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名录、地址、急诊抢救能力等信息,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统计、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在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公共安全应急需要的情况下,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人员和急救车辆,应当接受政府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第十七条 调度机构应当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和其他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十八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执行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急救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专用呼叫号码为120。
999为市红十字会履行救护、救助、救灾职责的呼叫号码。市红十字会可以协助政府提供部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市红十字会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应当按照全市统一的规划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遵守统一的服务规范,并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拨打、占用急救呼叫号码和线路。
第二十条 调度机构应当根据人口规模、急救呼叫业务量,设置相应数量的专线电话线路,保证急救呼叫电话畅通,并配置专门的调度人员24小时接听急救呼叫电话。
调度人员应当掌握医疗急救知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接诊能力,及时接听急救呼叫电话,询问并记录患者信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进行分类登记处理。对急、危、重患者,按照就近原则迅速派出院前救护车;对非急、危、重患者,告知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急、危、重患者的具体标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患者及其家属或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配合调度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患者病情、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急救人员应当及时接听派车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出车;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取得联系,询问病情、指导自救;按照医疗急救操作规范对患者实施救治,并将患者及时转运至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收费问题延误救治。
第二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情况,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及其家属意愿的原则,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决定送往相应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一)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
(二)疑似突发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急救人员不得为谋取本单位利益或者个人利益,违反患者转运原则。
患者转运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患者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前,调度机构和急救人员应当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沟通,将患者有关情况提前告知拟转运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做好接诊准备。
患者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后,急救人员应当与接诊医生、护士交接患者病情、初步诊疗及用药情况等信息,并按照规定填写、保存病情交接单。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协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设置专线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度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时沟通院前医疗急救相关信息。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的急、危、重患者。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首诊医生判断转运安全性,并联系接收医院,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转运至其他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第二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不得擅自停业、中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因故停业、中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当至少于停业、中断服务前两个月向原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该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受影响。
第二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做好医疗急救信息的登记、保存、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规定报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实现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共享互通。
第二十七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区域人口状况、交通状况和院前、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合理确定院前救护车配备数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建立院前救护车定期查验和报废制度,保持车况和车载医疗设备、物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 院前救护车应当统一喷涂院前医疗急救标识和呼叫号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灯具和警报器,不得用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的其他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配置、使用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设置、使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院前救护车应当安装计价器,并在明显位置粘贴价格公示,标明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及价格举报电话。
第二十九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为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务,患者家属和现场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 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医师应当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临床类别急救医学专业;
(二)临床类别非急救医学专业的医师,应当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急救医学专业系统培训或者专业进修,并经考核合格。
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其执业范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护士,应当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驾驶员、担架员应当经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组织的急救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以聘用医疗救护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辅医疗救护工作。
医疗救护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聘用医疗救护员,应当审核其职业资格,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聘用。
本市医疗救护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聘用、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产生的医疗服务费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第三十四条 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患者及其家属因自身原因拒绝接受调度机构已派出的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当支付已经发生的院前救护车使用费。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人员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其正常工作。
第三十六条 院前救护车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受法律保护,并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二)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消防车通道、应急车道;
(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四)在禁停区域或者路段临时停车;
(五)免交收费停车场停车费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市卫生计生、交通、公安交通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院前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为院前救护车管理和通行提供保障。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遇有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应当采取停车、减速等方式主动避让;因避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患者确无能力支付医疗急救费用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实施救治后,可以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申请经费补助。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向院前医疗急救事业进行公益捐赠的,依法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队伍建设。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社保等行政部门,制定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引进、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相适应的医护人员岗位轮转机制和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激励、保障机制。
第五章 社会急救能力建设
第四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急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急救规范和社会急救能力建设要求,编制统一的社会医疗急救培训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和个人开展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活动,应当执行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
第四十三条 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急救知识普及、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等职责。
鼓励医学行业协会、医学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具备专业能力的组织开展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活动。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学者、具备专业能力的组织等对单位和个人开展的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他人有医疗急救需要的,可以拨打急救呼叫电话,并提供必要帮助。
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鼓励个人学习医疗急救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可以招募、组织志愿者开展医疗急救公益性宣传、普及医疗急救知识等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活动。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志愿者组织参与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所需的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和保障,开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四十六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技术宣传普及急救知识、统筹利用社会急救资源,提高社会急救能力。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掌握必要的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设置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医疗急救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医疗急救保障等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在预防、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医疗急救能力。
鼓励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四十八条 影剧院、体育场馆、机场、火车站、学校、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安全保障需要配置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药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医疗急救保障能力。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医疗急救需要,分级分类制定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药品配置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将医疗急救服务保障内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参加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急救服务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调度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及时作出处理;需要公安、交通、发展改革、人力社保等行政部门配合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配合。
第五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拒不配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调度机构及其调度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急救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不按照规定转运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不按照规定与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交接急、危、重患者信息或者拒不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的急、危、重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停业、中断服务前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院前救护车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其他活动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擅自配置、使用院前救护车或者使用假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收缴,并处罚款。
第五十八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不按照规定配备急救人员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扰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恶意拨打、占用急救呼叫号码和线路的;
(二)阻碍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通行的;
(三)侮辱、殴打急救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急救人员实施救治的;
(四)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六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职责行为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问责和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对患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2003年8月22日,北京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与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今天举行了关于在医疗保险领域开展项目合作的签字仪式。这项为期三年的合作旨在加强国内国外的信息沟通,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从而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柯石谛出席了今天的签字仪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成立后,积极开发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及民间机构的合作。这次与阿斯利康公司签署的协议以及即将开始的合作,对于借鉴国外医疗保险管理经验、提高中国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与国外同行联系、促进中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阿斯利康公司是全球五大领先制药公司之一,在消化、心血管、呼吸系统、肿瘤和麻醉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中国,阿斯利康公司拥有1200名员工,并建立了生产基地和东亚区临床研究中心。借助其雄厚的研发基础、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销售体系,致力于在诸多重要治疗领域为广大中国患者提供富于创新、卓有成效的医药产品。同时阿斯利康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等广泛的技术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需要风险投资医疗消费需求增加与医疗资源不足的矛盾迫切需要医疗器械产业投入的增加,我国医疗管理部门和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也做了很大的努力,诞生了深圳迈瑞、山东新华等一批优秀企业,具备47个大门类、3500多个品种、12000余种规格产品的生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疾病诊治的需求。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虽然有了较大增长,但产业规模依然很小,仅占世界市场份额的7%,很难满足国民的医疗需求。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较差,研发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产品研发水平较低,原创技术与原创产品极少,核心专利数量更少。产品品种虽然比较齐全,但中低端产品多,关键零部件几乎全部依赖进口,高端产品主要以仿制、改进为主,原创产品几乎没有。三是医疗器械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很多社会资金不愿意投资这个领域,而向银行贷款风险较大,银行总会尽量回避这类贷款,通常期限较短,一年以上就为长期贷款,到期需要收回贷款,而且需要抵押,门槛高。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需要大笔资金以及高效的管理策划,并且能够承担风险,而风险投资正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Investment)是对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并对所投企业进行培育和辅导,在企业成长到相对成熟阶段后退出投资实现自身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形态的投资活动。它具有以下六个特点:(1)以投资换股权方式,积极参与对所选择的新兴企业的投资;(2)协助所选择的新兴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3)投资风险大、回报率较高,由专门人员不断进行各项风险投资;(4)追求资金利用率,要求投资尽快回收,不以控制被投资企业所有权为目的;(5)风险投资公司与所投资企业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与合作共赢的基础之上的;(6)投资对象一般是有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企业。所以,风险投资不是单纯的投资行为,不仅仅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提供特有的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支持;与长期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以获得股息为目的的普通资本投资不同,风险投资在企业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就会退出投资。风险投资进入医疗机构,可以为医疗服务业和医疗器械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并且在后期会退出这一领域,不会导致垄断或者恶性竞争等一系列问题。事实上,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国家放松了对这一领域的限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机构,多家风司已开始进入民营医疗器械制造企业,有效促进了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的市场规模在3000亿元以上,已经占到全国药品市场的17%。
二、风险投资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前景
2013年1月15日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在京正式了《2013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状况蓝皮书》,提出我国医疗产业应该向高科技、人性化的方向迈进,目前生物智能以及机器人智能发展速度很快,必须在将来的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加入高科技因素,如机械传感器材、智能器械临床实验系统等。另外,医疗器械产业必须重视适用于家庭自我监护与诊断及远程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在第十届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年度论坛上,参会者对清洁技术、TMT和医疗健康三个产业的发展和投资前景充满期待,其中,医疗健康产业被评为最有发展前景的行业之一,多数人认为医疗健康产业是“永远的朝阳产业”。值得重视的是,在论坛的首场高端对话过程中,弘毅投资总裁赵令欢、深创投总裁李万寿、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创始及执行合伙人沈南鹏、达晨创投创始合伙人刘昼均十分看好国内消费行业,其中重点看好的就是健康业。随着我国多元化社会的发展,就医群体的需求在不断分化。由消费理念、收入水平、就医习惯等因素的差异而导致的差异化就医需求,将成为我国未来医疗服务领域的一大特点,各种面向细分的、不同人群的医疗服务将会逐渐形成。目前,诸多公立医院都开设了特需门诊,各类私立医疗机构面向人群的细分则更加明显。新一轮医疗改革给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提供了机会,经过一年摸索,资本已经找准细分市场,见缝插针地瞄上它们。之前,大量的风险资本在医疗服务产业门口徘徊不前有其原因,随着医改的进行,我国医疗产业将迎来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医疗产业也将进一步成为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风险投资与医疗服务的结合是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具有必然性和优越性。
三、总结
1.1网络医疗服务的定义
网络医疗服务,顾名思义就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医疗信息服务。通过建立医疗卫生网站,让人们可以不用出门就可以在网上进行病况咨询、预约挂号、远程会诊等相关操作。网络医疗服务的目的是以社会现实为基础,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资源,为人们的看病咨询提供更多得便利。
1.2网络医疗的便利性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开始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医院咨询挂号候诊上面,尤其是诸如咳嗽之类的小症状,网络医疗服务的出现正好满足了人们这方面的需求。身体出现轻微不适,不用跑到医院去排队咨询,只需在家用电脑或者手机打开门户网站,咨询相关医师即可。网络医疗服务的出现极大的缓解了医院的看病压力,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十足的便利。
1.3网络医疗的信任问题
在当今社会,网络诈骗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使得人们对于网络上的各类信息信任度普遍降低。据粗略统计,近些年,网上新出现的医疗服务网站有成千上万个,如此之多的医疗网站的出现,必然存在着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个位。这些单位技术水平一般不高,在其治疗过程往往会穿插推销自己的产品,全然不管用户是否需要此类药物。甚至有的诈骗团伙也涉足网络医疗服务,利用精密的诈骗方案让患者病没治好反倒钱财尽去。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这些情况如果发展继续恶劣下去,必然会导致网络医疗服务行业进入信任危机。
1.4网络医疗门户的管理问题
很多医疗网站在管理上还比较混乱。不少医疗网站在建立时缺乏基础,准备仓促,医学知识大都东凑一点,西凑一点组装而成,很难谈得上科学。据不少有过网络求医的病人反映,他们也曾求助过网络,但开出的药方却非常不科学,有的甚至医生也看不懂。也有的医疗网站,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申请、登记就能成为医生,随随便便就可以戴个“主任医师”头衔。有的网上药店为了吸引上网者,增加点击率,推销药品和器械,纷纷打出性医学、性科学的幌子,一些庸俗低级的文字、图片;有的甚至在网上随意出售一些无批准文号、无生产厂家和地址的“三无”药品、器械等。
2.网络医疗服务的发展前景
就其现状来说,网络医疗的前景开阔,优势巨大,但缺陷也很明显,故而其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
2.1网络医疗的优势
网络医疗服务相对于医院服务有着很多的优势,主要表现为这几个特性。一是易获得性,网络信息技术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求医者可以轻易的获得相关的医疗保健信息;二是针对性,网络医疗服务设置有专门的服务计划树,求医者可以短时间自己就找到相关病情的权威医师,从而有效地减少了有病乱投医的情况发生;三是经济便利性,在看病就诊高峰期,实地医院的服务大厅往往人满为患,挂个号可能要等上数个钟头。通过网络医疗服务可以进行预约挂号,可在预约时间内直接寻找医师就诊,从而有效错开看病高峰期,这使得医院的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充分的利用,大大节约了一笔管理成本;四是合理性,相对于实地医院,网络医疗服务在时间和空间的安排上可以有更强的目的性以及针对性,资源配置也更加科学合理,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更充分的利用,其效益才会最大化。总的来说,网络医疗服务的经济便利性是其得以发展的根本原因,未来的发展也将以此为原点出发。现在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3G网络的成熟以及4G网络的建立建成为信息传输速度提供了保障,而且近些年信息终端水平也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现在用户最多移动智能终端手机采用安卓操作系统,可以在手机上实现PC端的部分功能,在3G网络以及WIFI热点的覆盖下,可以轻松的浏览网络医疗服务有关的网页,做到真正的随时随地看病就医。
2.2网络医疗的缺陷
网络医疗服务的缺陷主要来源于网络的开放性特点。网络的开放性导致服务资源的良莠不齐,现阶段网络医疗服务资源没有一个可靠的控制标准,很多糟糕的信息以次充好,反而将那些优秀的资源淹没。这很可能会导致求医者无法及时得到正确的诊断信息,求医者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真正有价值的信息,网络医疗服务的效率就很难得到保证。而且大量的驳杂的信息难以整理,新的信息也每天都有更新,最终结果就是信息分布越来越混乱,使得诈骗团伙易于混淆其中,之后受害的不仅是求医者,网络医疗服务的形象也将大跌,让很多求医者出现抵制心理,宁愿多花点时间去医院看病,也要防止受骗,这就在无形之中弱化了网络医疗服务的功能。此外,网络医疗服务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各大医院的门户网站,由于网页设计的个性化,各个医院的网站设计风格大相径庭,很多功能栏目和内容信息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且,医师水平的参差不齐也将使求医者在咨询时得不到准确的结果,很可能导致误诊的情况发生。信息的可获取性以及真实准确性是现阶段网络医疗服务的瓶颈,一套可以依据的控制标准在现阶段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将网络真正优秀的资源过滤过来,网络医疗服务才能真正的服务于社会。
2.3先进技术的应用
网络医疗服务同时也是一门基于IT行业技术的应用型服务。在如今IT行业的发展形势下,网络医疗服务可以拥有良好的发挥空间。全新的因特尔至强E5系列CPU搭配双路主板以及固态硬盘的应用,使服务器可以更佳稳定流畅的处理各种信息,面对求医信息过多的时候也不会产生服务器瘫痪的情况。同时带来的还有更大的存储空间,门户网站可以存储病人的病历资料,医师在必要时可以登录并导出病人病历,不仅为医师的诊断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节约了更多的资源。
3.结论
【关键词】 云医疗 全科医疗 应用
一、前言
现阶段,云医疗技术在我国各级医疗机构中均应用广泛,即在云计算、3G通信、物联网等多种新媒体技术基础上,有效结合医疗技术,以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水平、实现资源共享为目的一项新型医疗服务,可满足现代化社会发展中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将该项医疗服务用于全科医疗中,具有科学预防疾病、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以及促进护患实时沟通等多项技术优势,实施效果良好。本文笔者主要以脑卒中系统化干预的全科医疗服务为例,探讨了新时期背景下云医疗在全科医疗中的有效应用,现报道如下。
二、云医疗在全科医疗中的应用
1、全科医疗c云医疗系统相结合的技术要点。①详细收集并整合来源于不同医疗机构的数据资料,以患者为中心,以相关健康事件为主要线索,建立健全患者专项疾病的档案存储架构。②科学分析各项重大疾病全科医疗协同服务的需求及其环境特点,并适当借鉴其他行业中较为成熟的云医疗技术设计模式,明确全科医疗协同云医疗系统的技术架构方法及其实践原则,以促进云计算系统的可持续发展。③经专家论证与技术调研,设计并制定云医疗环境下各大医疗机构协同作业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并通过技术抽象,建立和完善可支撑协同作业的应用协议栈。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科医疗与云医疗协同业务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完善患者个人医疗数据授权体系,以便在资源信息共享的前提下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
2、临床脑卒中系统化干预的重点内容。首先,医院医护人员需对本院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调研,了解并明确脑卒中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中的协同医疗需求、协同业务内容及其医疗信息化发展情况,并将其详细整理为以“区域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需求”为主题的调研报告。其次,科学设计区域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云端架构、医疗机构内终端架构以及资料信息采集架构等,制定相应的医疗协同云计算架构设计方案。再次,依照既定的设计方案,针对临床中的脑卒中防治问题,从健康教育、资源共享、疾病筛查、医疗协同业务以及患者自我管理与病情康复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系统功能设计,制定该症患者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功能设计方案,为之后在云系统上合理部署医疗协同SaaS功能提供方便。最后,以J2EE架构为基础,科学开发并运用脑卒中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发挥其区域监测、协同医疗会诊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等医疗服务功能。
3、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功能服务的成果与发展前景。1.现阶段研究成果。对于脑卒中病症来讲,目前我国已合理分配或布局了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中关于该症系统化干预的职能以及不同医疗结构之间的相关技术标准与协同服务接口等,并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顺利建立了脑卒中的系统化防控体系,且初步实现了各医院之间“诊疗标准一体化”与“诊疗行为统一化”的双向转诊,以及该症患者由Ⅰ级预防、急诊救治直至Ⅱ级预防的全程无缝管理。同时,当前形势下,我国医疗行业已基本落实了“分级诊疗”精神,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可分别为患者提供不同的医疗保健服务,且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内部可通过资源信息共享,密切监测患者在不同医院的会诊情况及其恢复期的预后情况等。2.发展前景。当前环境下,我国各大医疗机构中关于全科医疗与云医疗技术的有效结合仅限于慢性疾病的医疗管理与医疗合作流程等,其中尤以“双向转诊”较为明显,其研究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未来需重视并加强对“协同会诊”与“患者病情远程监测”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完善以云医疗技术为基础的多元化医疗协同项目,如区域性影像中心、实验室检验中心等,以强化医护人员的进修、远程会诊以及社区小范围内巡诊等内部流程的业务功能。同时,需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医疗优势,建立统一的培训与诊疗中心,在医院内部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医师培训以及全科科研活动等多个方面渗透和拓展云医疗概念,发挥其资源共享优势,并注重全科医疗中医师培训内容与临床标准的统一性,还可开展疾病前期预防与慢性病护理管理等多个科研项目的临床研究活动。
总之,于全科医疗系统服务中运用云医疗是非常必要的,当前环境下笔者建议各大医疗机构需结合全科医疗实际情况,于实践医疗服务中适当融入和渗透云计算系统,并不断完善各项医疗服务体系,以加强二者之间的协同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医疗水平。
参 考 文 献
1出院病人管理体系的构建
据调查[1],目前国内大多数医院并未设立随访办公室及专职随访员,随访工作主要是由病案统计科或其他科室人员承担,缺乏专业性;一些医院并没有建立可行的随访制度和计算机随访软件,随访工作不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随访数据无法统计分析,随访资料无法应用于临床和开展科研工作。因此,建立和完善后医疗管理体系尤为重要。
1.1建立出院病人随访组织体系医院成立随访中心,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及实施出院病人随访工作。实行临床科室出院病人随访工作责任制,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床位医生具体落实随访工作。随访中心为监督管理及实施部门,积极深入到临床科室,与临床医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随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并定期进行后医疗服务知识方面的培训。为了保证随访质量,要求随访人员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必须具备系统的医学知识和心理学知识,具有扎实的业务水平,知晓医院的各项政策和就医流程,善于倾听、引导、沟通,为随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2设计科学有效的管理流程
1.2.1制定《出院病人随访管理制度》,实施三级随访。一级随访是由临床医生和护士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随访,及时了解病人出院后的康复情况,并给予相应健康指导,要求一周内随访率达到100%,随访成功率大于80%。二级随访是由随访中心工作人员对出院病人进行短信和电话随访,问候出院病人,实施健康宣教,调查医疗服务满意度,并接受病人咨询。三级随访是由随访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和临床科室对重点病人进行入户随访,并开展出院病人集体访视活动。
1.2.2开发出院病人随访管理软件。该系统以电子病历为基础,根据临床科室的具体要求制定个性化的随访信息录入模块,通过融合成熟的通讯网络技术,实现3种功能:(1)计算机自动拨号功能,提高了出院病人随访工作效率;(2)随访资料的计算机统计分析功能,提高了随访资料的可利用性;(3)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功能,随访结束后病人可根据语音提示,按键选择评价医疗服务。
1.2.3督查及反馈。随访中心定期通过核对医疗组通讯记录的方式核查出院病人随访落实情况。另外随访中心通过短信、电话、调查问卷、信函的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详细询问病人对医院的医德医风、医疗水平、护理质量、环境卫生、后勤保障、收费服务等各方面的评价意见。每月将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和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反馈给相应的临床科室和管理部门。
2后医疗管理模式的实施
我院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实施了多种形式的后医疗服务模式。
2.1发放爱心随访卡随访中心根据临床科室的特色和具体要求制作个性化的爱心随访卡,在病人入院时由医护人员将随访卡发放给病人及其家属。其内容包括临床随访联系电话、专家门诊时间、专家特长和专业方向、院随访中心的随访电话等,让病人充分了解我院的服务项目、特色科室,方便病人与医院的沟通与联系。
2.2电话随访电话随访是出院患者及时获得康复保健指导与咨询的最佳途径[2];是一种开放式、延伸式的健康教育形式[3]。我院的电话随访分三步实施:第一步:病人出院一周内,由主管医生电话随访出院病人,了解和询问其出院后的身体状况、用药情况、病情的恢复情况,并进行用药及康复指导;第二步:主管护士对需要特殊护理的病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家庭护理知识宣教;第三步:随访中心为病人送去亲切的问候,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满意度调查。医患双方通过电话直接沟通,病人感觉亲切,不受病人文化程度的限制,而且反馈内容丰富,明显提高了随访成功率。
2.3短信随访随访中心利用短信平台,给每一位出院病人发送呵护短信。内容包括:(1)健康教育;(2)短信问候;(3)日常保健知识;(4)医院专科活动的通知;(5)医院最新动态的宣传。该方式简便快捷,信息容量大,有效减少人力投入,可以避免受到对方是否有时间接电话的限制。
2.4家庭访视随访中心定期组织临床医护人员对出院病人中的重点人群,如老年人、慢性病病人、术后康复期的病人、产妇等进行家庭访视。通过定期入户家庭访视,和病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给予病人以心理支持及个性化的康复指导,提高了病人的遵医行为和院后病人的康复质量。这种家访以全人、全程和全方位的服务调动了家庭支持力量,建立了良好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和谐的医患关系,对病人的身心治疗和恢复有着重要的意义[4];但需要人力、物力的支撑。
2.5集体访视随访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结合主题党日、医疗及护理优质服务等活动,定期组织临床专家和专科护士到周边县区及偏远地区进行集体访视。该方式减少了病人往返医院的奔波,在当地就可享受到高质量、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节约了医疗资源,扩大了医院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同时将医院的技术、专科特色、知名专家等信息送到千家万户,扩大了医院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2.6就医预约出院病人可通过随访管理平台预约、电话预约、网站预约和门诊服务中心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挂号和预约住院,以方便医生合理安排,简化就医流程。
2.7信函随访信函随访是最早采用的随访方式,简单方便,费用低廉。随访中心定期抽调一定比例的出院病人给予信函随访。内容包括:(1)出院病人的满意度调查;(2)临床病例的科研随访调查。该方式打消了病人的思想顾虑,可以获得病人对医院整体而全面的评价,充分了解病人对医院服务薄弱环节真实的意见和建议。但该方式反馈周期长、信息准确率低、失访及漏访率高。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信函随访已明显不能适应后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但仍不失为是一种有效的随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