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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经营与管理8篇

时间:2023-07-14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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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篇1

关键词:互助保险公司;初级发展阶段;竞争优势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1-0062-03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近代互助保险制度是随着通往东方的新航线的开辟和美洲大陆的发现,以及资产阶级革命在欧美各国的陆续进行而逐步形成的。1762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互助保险公司――伦敦公平保险公司,这也是第一次以公司为载体、以互助保险的组织形式来经营保险业务。伦敦公平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互助保险制度的正式形成。

互助保险制度的主要运行载体是互助保险公司。互助保险公司是一种非盈利性的公司组织形式,是由互助保险社演变而来的,它是被保险人自己的合作组织。与互助保险社不同的是,互助保险公司不规定参加人员的身份,不受行业限制,只要参加保险,持有保险单就为互助保险公司的会员。公司没有股东,没有股本,公司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为投保人提供较低价格的保险产品,避免非法索赔。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顾客。互助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的地位,与股份公司股东地位极为相似,投保人有权选择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当公司经营业务获得利润时,投保人可分得红利,其余盈余积累起来,用以加强公司的财力。公司亏损时,保单持有人或用摊缴保费的方式予以弥补,或用以前的盈余金予以弥补。[1]互助保险公司以发行分红保单为主,有时也会发行非分红保单,但只有分红保单持有人才对公司拥有所有权。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特点

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流行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互助保险制度的特点可以从互助保险公司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中反映出来。

从组织结构来看,股份公司由股东集资而成,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保户不同。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其下的董事会全由股东控制,与保户毫无关系。互助公司不发行股票,公司创立之初的营业资金由发起人垫付,待公司营业数年具备一定业务规模后再偿还垫款,此后公司的全部资产即归保单持有人所有,也就是说是保单持有人控制整个公司及由其选举出来的董事会。

从经营业务范围来看,股份公司经营以营利为目的,公司的资本金为股本,由股东投资而成,主要以经营不分红保险为主,经营领域主要集中在财产责任险市场,一般实行预先征收保险费的制度。互助公司是以保障社员的相互利益为目的,属非盈利性质,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向社员预先借入的,互助公司以经营分红保险为主,经营领域则主要集中在寿险市场,一般实行事后追征保费的制度。

从收益分配来看,股份公司的经营收益是利润,它属于股东所有,分配形式是股息红利,或公司公积金,股东可以自由转让所持股份。互助公司作为非盈利机构,按成本厘定保费,不存在利润性的收益。承保经营的盈余是预收保费溢收的结果,所以归社员(保单持有人)所有,它的分配表现为社员分红,社员权益要先征得互助公司的同意才允许转让。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其局限性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

从历史上看,互助保险公司是保险产业发育之初的重要企业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历史悠久,但并非是落伍的保险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可以在集合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发挥风险分散和投资等多重功能,对于培育新兴市场具有积极作用。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各国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都大量地采用带有互质的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据20世纪60年代末的统计,在世界各国人寿组织中,互助保险公司的数量,美国153家,英国27家,西德38家,法国6家,加拿大13家,日本16家,互助保险公司占有相当比重。其中在日本,互助保险公司占全部人寿保险公司的76%。据1962年美国人寿保险业统计,所有互助保险公司业务量之和为2334亿美元,占美国全部人寿保险业务量的60%。以上数字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互助保险的这种组织形式在一国保险市场起步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理论上看,互助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是因为其具有由互助保险公司上述特点所决定的在保险业初级发展阶段的竞争优势。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组织形式(包括产权形式和内部构造)应该适应经营内容的要求和市场变化的特征。其中,企业产权形式应当有利于体现和协调企业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避免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和目标对撞,这是企业的生命力和集合力的源泉。互助保险公司相对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不同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其独特的竞争优势,这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特别明显。[2]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赋予其成员(保单持有人)以民主管理的权利。保单持有人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推选产生的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直接从事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因管理者是由互助保险公司的成员推举产生,受所有保单持有人的监督,规章公开、账目公开,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大。成员的权、责、利较为清楚明了,成员之间自然形成监督机制,不易产生欺诈公司骗取赔款的情况。

其次,互助保险公司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合二为一,从而消除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之间的冲突而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机会成本。股份制保险公司存在着明显的“股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矛盾和“所有者―经营者”的利益矛盾。而互助保险公司能够综合和协调保险经营中各个利益集团: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客户(保单持有人)三方面的利益、目标和动机,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组织优点和比较优势。互助保险公司能够大大降低业务成本。由于互助保险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给会员提供最低价格限度的保险,与向股份保险公司投保相比,投保人用较少的保险费,可得到相同的保险保障。

第三,互助保险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条件相对宽松,且经营稳定,不易破产。作为公司成员的被保险人,因权利和利益制约,阵容稳定且逐年扩大,一旦遇大灾之年,亏损可通过调整保险费在成员间消化,只要经营决策没有大的漏洞,一般不易产生像股份保险公司那样的破产情况。

第四,由于没有股票公开上市交易,并且所有权分散,可以有效地避免被其他公司收购。回避股东的要求,不存在资本市场的巨大压力,公司经营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不必像股份制公司那样须时刻关注其在股票市场的表现,因此其经营策略更多的是从长远出发,其管理未来的能力较强。

由于上述种种组织优势,互助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提供投保人更周全的保障;可以集中力量进行业务拓展和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按照公司长远的目标发展,而不必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追逐短期的利益等等。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期鼓励互助保险公司的建立是有必要的,可以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局限性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经常被人提到的一个缺陷就是不能依靠发行股票来增加其资本,只能依靠收益的留存。这种依靠收益留存积累资本金的方式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面对新的商业和投资机会时过分的谨慎,即使这些机会会被股份公司接受,却被互助保险公司拒绝。从互助保险公司现有成员的角度出发,快速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十分恰当的目标,除非它能带来更高的支付,如果较大的公司规模能够导致在成本和投资上更有效率才可能考虑接受更快的发展。小公司在投资新技术的规模和投资管理上受到限制,这同样也适用于控股保险公司。这种缺陷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现今混业经营的竞争格局下难以获得一个更佳的竞争地位。[3]

其次,公司治理结构和委托―问题。有三个相关的证据可以支持互助保险公司的管理者相比股份公司的管理者缺乏提高效率和尽职的动力。一是互助保险公司的所有权和投票权在其顾客中被广泛的分散。顾客往往对于公司的事务不了解,从而不能很好的行使他们的投票权,在实际中,互助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往往落在了管理者手中。股份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的所有者就更负责一些。私人所有的有限公司有一个所有者或一个人数少的所有者集团,他们能够对公司进行控制。公开上市公司被投资分析师所监督,并且要关心他们公司的股价。二是互助保险公司不能用股票或股票期权对管理层进行激励;三是互助保险公司的架构、章程使得兼并异常困难,必须经过管理层的同意,兼并才能进行。[4]

三、国外互助保险公司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的保险市场目前尚处于开拓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保险深度上看,1996年我国保险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12%,而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加拿大分别为8.55%、10.71%、11.7%、8.89%、和6.02%,这些国家在1950年保险深度分别为5.2%、4.8%、1.15%、1.54%和4.32%。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保险发展水平只相当于日本和法国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我国的保险深度和广度都比较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互助保险公司具有其生长的基础。目前的中国保险业,承保范围狭窄,保险组织形式单一,单纯的股份制难以适应多样化的市场层次和需要,应该充分利用具有合作性质的互助制形式,发掘潜在的保险需求。完整的保险市场中,需要多样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5]

中国的保险市场受东方文化传统的影响,互助制保险公司在中国更具有生长的土壤。我国保险业发展变化的现实表明,中国的市场文化、运行方式、经营风格和展业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互助制保险企业的发展。例如,这几年我国的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单”获得市场的热烈响应,在一定程度上是互助保险公司在我国的适应性的佐证。

我国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互助保险组织,比如由工会、协会和农民自发建立的互助保险协会等,这些组织目前还不属于公司的形式,规模偏小而且无明确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即便如此,它们仍然在提供风险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某些领域甚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渔业互助保险和农业互助保险,填补了商业保险的空白,为农、渔业生产提供了安全的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互助制保险在寿险中占据主要的地位,当前,我国最具潜力的市场恰恰是人寿保险市场,因此引入互助制保险可以促进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 肯尼思・布莱克,哈罗德・斯基珀.人寿保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 史炳军.借相互保险改造股份制保险公司[N].中国保险报,2000-11-20.

[3] 朱艳嫣.美国互助保险公司的重构和启示[J].投资与合作,2001,(5).

篇2

关键词:保险企业 经营风险 财务防范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保险业作为入世后开放最早的行业之一,中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也越来越高,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独资保险公司或合资保险公司的越来越多。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每个保险公司都要面临的问题。而保险公司能否在未来发展中处于领先位置,关键取决于保险公司对经营风险的防范。保险企业的经营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如风险选择、费率选定、通货膨胀、市场竞争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等,导致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效果偏离预期目标,使保险公司遭受财物损失风险。

一、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防范的重要性

(一)规范保险公司业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保险企业的生存发展愈来愈艰难,财务会计工作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着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对整个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二十多年历程来看,保险业务越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就越重要,财务管理工作除了要对保险公司日常的财务工作进行核算,又要对会计核算的结果进行评价和预测,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提高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经营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日常运作来说有很大影响,如果公司财务管理不当,造成财务管理漏洞,就可能加大公司经营风险,影响公司运行,降低公司利益收入。

我国一些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手段都比较落后,尤其是在保险主体比较密集的地区,保险公司存在着一些财务管理漏洞:重规模、轻管理,财务监管不力,管理权责不明,为追求短期规模采取无原则的压低费率,降低保额或提高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这些漏洞的存在都给保险公司经营自身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制约着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险公司通过提高公司经营风险的财务防范力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操作,引导企业实现经营价值最大化,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对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提高保险公司应对金融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保险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是由公司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是无法避免和不可忽视的。各个保险公司之间为了争夺客户和占领市场,有时会采取不适当的方式降低保险费率,影响了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一些基层保险公司为了完成业务指标,甚至采用虚假承保的办法增加保费收入和完成业务量指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保险公司为事故发生后的企业补办保险。这些违规做法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无形之中加大了保险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增加了公司财务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加强保险公司管理工作,能够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三)充分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利益,增加保险公司利润

虽然我国保险业的起步较晚,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保险作为人们防范未知风险的有效手段,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关系。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城镇居民的投保率在40%左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有较大差距。在加快普通民众保险意识宣传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自身也要增强公司实力,保险业是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行业,保险企业在经营保险业务时,必须引进专业知识水平高和经验丰富的人才,这些人才对保险业务中使用的保险知识非常熟悉和了解,在进行保险工作时具有绝对优势。保险公司本着对客户负责,为客户服务的原则,保险公司必须尽量减少和避免经营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更要防止客户为了骗取保费而蓄意制作事故的问题的发生,通过提高自身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将潜在客户转化为现实客户,增加企业经营利润。

(四)规范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利用率

由于经营风险存在的普遍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险公司业务具有特殊性,关系许多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从一定意义上说,保险公司承担着社会保障责任,为国家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防范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监管,实现公司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公司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降低资金不良使用率,增加公司的经营利润。

相比于一般企业来说,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对完善。许多企业因为财务管理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最后导致公司爆发财务风险,引起公司的倒闭、破产。一些小企业存在资本结构不合理、资金使用不当、管理者对经营风险认识欠缺等问题,正因为存在这些问题,企业在面临经营风险时不能有效和及时应对,导致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冲击过大,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阻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甚至走向破产的道路。保险企业因其业务的特殊性,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较高,财务防范机制到位,管理者认识到了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资本结构相对合理,流动负债水平较低,提高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使保险企业在应对经营风险时能采取有效措施,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防范机制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

保险企业首先要树立依法经营的信念,自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保险市场是自由竞争的市场,保险企业要遵纪守法,促进规范而有序的保险市场的完善。制度建设不仅对保险企业而言,对其他行业的任何公司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前提和保证。保险企业要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就必须加快公司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的建设,健全现有的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都依照制度进行,提高企业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在加快财务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员工对企业财务制度的学习,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的按照制度办事,防范公司财务管理漏洞。企业要强化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度,优化企业经济资源配置,同时通过内部监督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引进高素质和高学历人才

人才是企业持续生存的无尽动力,也是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保障。保险企业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和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保险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专门的保险会计知识,熟练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熟悉保险公司财务工作流程。企业合理的分配机制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险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业务激励,将薪酬与绩效挂钩,员工通过培训增加专业能力,提高工作业务量,增加收入。保险企业还要注意引进高素质人才,与国际保险业发展接轨,通过引进人才,改善企业人才结构,增加员工工作活力,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能力,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企业资金效益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重点。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链断裂是许多企业巨人轰然倒地的直接原因。做好资金管理,不仅可以防范风险,还可以在无形之中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收益,保险业做为金融企业,对资金管理要求更为严格。保险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必须要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科学管理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资金沉淀率。当前一些保险公司存在资金管理不善,结构不恰当的问题,增加了公司财务风险的可能性。保险企业要充分考虑到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解决好资金运用与业务增加的统一,节省资源与增加利润的统一。使资金管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挥更大效益。

(四)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提高财务数据使用价值

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才能体现出财务数据的价值。及时、准确、真实的记录各项收入与支出。将各类数据细化到各经营主体、各产品、各销售渠道,定期从经营主体、产品、销售渠道等不同角度对经营成果进行分析比较,给企业经营决策者可靠的财务数据支持,不断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销售模式。提高公司抵抗风险能力,体现财务数据的使用价值。

(五)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保险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改革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保险企业应该成立独立的财务监督小组,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提高企业防范财务风险能力。企业还可以量化财务管理,建立各种指标,异常问题及时预警,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和严密性,避免出现财务管理漏洞,杜绝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隐患,提高企业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只有采取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模式,才能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敏.浅析保险企业会计风险防范[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7;4

篇3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控制

在当前保险行业领域快速发展的时期,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已经从传统的粗放经营管理向着集约专业和精细管理的方式转变。但受到保险公司经营所面临外部复杂市场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扩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等,造成了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也面临着较大的隐患,财务风险管理不当出现财务损失,将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可逆转的危机。因此,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应该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管理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完善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体系,促进不断提升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一、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概念及其主要表现形式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经营方面其实质就是集中投保人的保费,用以承保在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类不确定性风险问题,由于受到保险公司经营领域特殊性的影响,因而保险公司外来资金主要是股东投资和保险费,在表现形式上主要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而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主要是保险公司的负债经营,保险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的风险,主要是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业务经营管过程中需要进行负债融资,因而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盈余出现波动。具体来说,保险公司在财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够带来的风险。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对于自身的到期债务问题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保单所发生赔款所具备的金融支付能力。保险公司目前偿付能力出现问题主要是保险产品在设计时保险责任和费率不符合经营规律,如高风险高保障产品的责任匹配低费率,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下降,进而导致保险公司出现无法及时按期偿付债务的风险问题。第二,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失衡的风险。在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为了实现保险公司的自身收益,需要确保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的规模、期限以及成本收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匹配性。特别是保险公司与一般企业相比,还具有资金流动性较强的特点,如果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匹配出现失衡,如固定资产配置过高,容易造成保险公司内部的流动负债以及流动资产在保险公司内部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因短期资产在经营活动中会受到限制,甚至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资产变现能力受到影响,进而降低保险公司的现金支付能力,存在着发生财务资金风险的隐患。第三,投资不当或者坏账过多等造成应收率过高的风险问题。保险公司在经营业务领域中,对于筹集到的资金同样需要开展各类投资活动,如果保险公司的投资决策失误造成投资项目出现投资收益难以实现,则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出现现金减少的风险问题。同时,在保险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问题,如果应收账款回收困难或者难以及时足额回收,出现坏账风险,同样也会造成保险公司出现财务损失。

二、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策略

(一)完善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框架体系设计在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方面,首先应该对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架构进行改进完善。具体来说,应该结合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完善财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保险公司内部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尤其是做好财务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制定、重大财务风险管理决策的制定、财务风险预测分析等。同时,应该在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或者单独设立财务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财务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收集整理相关的财务风险管理信息,落实财务风险管理责任。此外,还应该具体落实企业内部业务部门的财务风险管理责任,确保财务风险管理各项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落实。

(二)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设计在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控制方面,还应该完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设计,尤其是结合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针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开展过程中,有关的资金收支运行、财务审批、预算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健全完善,从制度层面有效防范控制财务风险隐患问题的发生。

(三)完善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在财务风险控制管理环境方面,关键是应该强化保险公司内部财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尤其是重视财务风险管理信息的归集分析,完善财务报表和会计核算管理模块,增强对各类财务信息的归集整理分析能力,提高财务风险预警分析的准确性。在财务风险的评估方面,关键是应该提高财务风险的预警分析和识别能力,现阶段财务风险分析方面主要有蒙特卡罗法、风险价值法以及财务报表分析法,企业在财务风险预警分析方面,关键应该充分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法,重点结合对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现金流动等对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具体状况进行研究分析,科学准确的判断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提出应对策略。

三、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控制的具体财务措施

(一)提高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管理水平造成保险公司出现财务风险,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因素就是资金管理上,因此在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把资金运作管理作为关键。首先,应该重视强化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以及资产负债状况,强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综合运用管理,拓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确保资产负债维持在科学的水平。其次,应该重视强化保险公司的资金风险管理,强化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的跟踪监测控制,最大程度降低资金运作使用过程中各种潜在风险问题的发生。此外,还应该注重提升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营效率,尤其是在保险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方面,应该尽可能的选择流动性安全性相对较高的证券产品,尽可能的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营效率。

(二)完善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在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控制方面,还应该注重做好财务风险的预警分析,重点是综合选择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负债经营率,应收保费、赔付率、退保率、业务及管理费率等相应的财务风险指标,建立完善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模型,结合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资金风险监控体系,尤其是针对保险公司的各类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资金收支状况、资金流量表等的动态监控和预警分析,及时掌握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

(三)突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控的重点有效避免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还应该结合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按照保险公司业务环节等的不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策略,具体来说,在保险公司的承保环节,应该结合保险公司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建立系统科学的核保体系,对投保业务进行科学的甄别,尤其是综合考虑保险费率、免赔情况、责任范围等多方面的情况,同时还应该做好保险公司产品的定价以及费用配置的合理化,强化应收保费回收风险管控。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应该建立完善保险公司理赔制度,规范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流程,强化对保险公司理赔报价的审核管理,严厉杜绝各种骗保等行为,最大程度防范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有效防范控制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还应该注重建立完善保险公司的财务内控管理体系,在企业内部构建完善的预算控制体系,强化企业内部的资金管控,完善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体系,加强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执行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财务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归口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避免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同时,还应该注重全面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对保险公司的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发现在财务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避免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篇4

关键词: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4日

一、引言

近几年,中小保险公司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作为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具有经营灵活、专业性强以及分布面广等显著优点,对繁荣保险市场以及发展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就目前国内保险市场而言,三大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牢牢占据70%~80%的市场份额,其余保险公司仅占20%左右。在这样的竞争格局下,中小保险企业虽然有其独特的优势,如管理成本低、历史负担小、经营灵活等,但这远不能弥补其资金流动性不足、市场资源短缺、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等劣势。在和大型保险企业竞争过程中,单靠压低价格与之抗衡,只能把自己逼入绝境,因此中小保险企业必须大力推进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通过差异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实现企业内部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经济效益。

二、中小保险企业实施差异化经营模式的优劣势分析

(一)优势分析。首先,中小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转变发展思路,依托股东不断推进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中小保险公司的大股东一般都在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具备领导能力和号召力,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小保险公司借大股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其次,中小保险公司能取得较高的边际效益。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现在基本趋于成熟阶段,而中小保险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模式,所以它能在不增加支出成本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前提条件;再次,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能为保险专业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大量优秀人才选择回国发展,再加上我国重视金融保险人才的培养,所以我国人才保险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与大型保险公司相比,中小保险公司具备更大的发展潜力,能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吸纳更多人才。由此,中小企业的人才资源得到巩固,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二)劣势分析。

第一,资金实力不足,资金运用效率低。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较长的发展历程,有些保险公司由于其强大的发展动力,在一定时期内曾处于垄断地位。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史,投资经验相对成熟,其资金规模、人才资源、营销网络以及业务开拓等均处于领先地位,获得的收益更高。而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时间短,资金积累不足,在投资时会遇到较大的阻力。由于资金储备及各种限制条件的制约,中小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论在资金规模还是人才储备上都难以与大型保险公司抗衡。

第二,经营策略不明晰。中小保险公司成立之初大多是极其盲目的,成立的初衷大多基于股东利益。自交保险公司一般承担股东的大量保险业务。但是保险业的资金回收期较长,而股东需要短期收益高,所以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体,保险公司更多的为股东服务,所以一般选择短期收益较高的保险产品,对长远利益的考虑不充分,经营策略不明晰。

第三,内控机制不明晰,缺乏创新及监管力度。我国保险市场的经营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机制,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较大的缺陷,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表现在:首先,内部监管不严,稽查审计机构尚属空白,有的保险公司尽管建立了稽查审计机构,但是人员素质质量不高且检查效率低下,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稽查监督职能,不利于中小保险公司及时规避风险;其次,承保单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随意性大,随意注销保单、变相降低条件承保以及篡用条款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第四,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注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保险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它是经营风险的专门金融机构,但是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保险业对自身经营所存在的风险不够重视。中小保险公司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局限于骗赔水平上,但是对管理风险、资金运营风险、经营风险、偿付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认识较为缺乏。有些保险业务员为了完成经济指标,将风险意识抛之脑后。他们为了拿到保费,不管风险如何,他们都会予以承保,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中小保险公司不重视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没有提升服务意识,客户的满意度也逐年下降,给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三)中小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经营模式的策略。竞争手段、经营范围和产品的同质化,一直是制约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小保险公司要想跨越式发展,就必须不断进行创新,找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市场,确立差异化经营模式,形成自我发展的独特优势。

1、转变经营方式,树立差异化经营的发展理念。经过多年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保险业普遍存在的“速度情结”和“规模偏好”正在发生转变。中小保险公司应当深刻认识到,保险资产规模扩张会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过快的规模扩张意味着资本快速消耗和风险不断积聚,必须切实改变传统的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外延粗放型经营方式,真正构建起集约化经营、内涵式增长、差异化竞争的经营发展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例如通过对公司员工进行“诚信、专业、价值”核心价值观的宣导,使差异化经营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加快战略转型,推进差异化经营结构的转变。中小保险公司必须依靠其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来推动战略转型,通过战略转型的过程再强化其核心竞争力,并推进公司经营结构的转变。战略转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围绕所服务区域的支柱产业转变发展方式。面对保险行业目前的现状,新模式的建立和新技术的变革,保险业从内部开始逐步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所以中小保险公司应重塑核心竞争力,避免同质化的竞争。例如,可以联合建立共享服务中心,从而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另一方面中小保险公司经过近些年的积极探索,在战略、管理、文化、品牌、服务、技术、产品、业务结构、客户结构、收入结构等诸方面均形成各自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使得产品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流程化,促进服务持续改善。中小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应体现当地主流经济特点、在支柱产业的经营逐步形成专业化服务特点,通过战略转型,逐步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灵巧的稳定器”服务。

3、加快创新步伐,建立差异化经营的竞争模式。中小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公司治理、发展模式、管理流程、产品服务、综合化经营等多方面的积极创新,大力提升管理效率和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全面综合的金融保险服务解决方案和专业化经营的创新业务,着力改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努力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一体化发展,构建自身差异化的核心竞争能力。中小保险公司要加快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实现批量化、标准化经营,例如在人力、机构、费用、技术、品牌等诸多方面的资源配置向与自身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业务、客户、产品方面倾斜,通过产品差异化、经营差异化、服务差异化,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流程,确立适合于自己能力的市场定位和管理模式,不断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市场发展空间,集中有限的人财物资源,做出了品牌和影响力,形成比较竞争优势。

4、充分细分市场,获得差异化经营的区域优势。中小保险企业要充分认清市场形势,找准市场发展目标。要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不断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进一步划分业务渠道、险种、客户群体以及地域等相关限制要素,找出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中小保险公司要科学布局,将本行业的竞争、产业的集中程度、经济发展潜力以及产业中心转移的方向等作为分支机构建立的先决条件,形成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市场占有额。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恶性竞争,降低资源消耗,增加企业利润,为总部开拓新的市场,从而从整体上提升保险公司的利润,确保分支机构的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具备战略性眼光,对保险深度和密度相对不足以及人均收入较低的地区也不能忽视,要充分挖掘其潜能。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将这些地区的潜在客户充分挖掘出来,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抢占更多的市场先机,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5、强化人才管理,提供差异化经营的人才保障。首先,中小保险公司必须强化人才战略,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中小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只有加强自身素质,确保服务的周到、全面,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中小保险公司首先要建立健全竞争择优机制,科学选拔人才,同时要总揽全局,明确企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建成平等、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人才的更新换代奠定基础;其次,要建立约束平台,严格执行以贡献定薪酬的激励政策。中小保险公司要做好岗位分析、岗位设置以及岗位评估工作,对不同岗位实施分类管理,同时依据职责设计多样的升级渠道,实现贡献和报酬、责任和利益的统一;最后,要培养员工的终身教育理念。中小保险公司要特别注重知识型人才的培养,帮助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扩大中小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额。

三、结论

总之,随着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保险业经营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这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讲不仅是巨大挑战,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在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中小保险公司只有立足于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差异化经营的发展道路,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涛.中小保险企业生存现状及提升竞争力的途径分析[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0.12.

[2]杨有成.寡头垄断保险市场模式下中小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J].开放导报,2010.2.

篇5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1][2].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陈滔。健康保险[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邹根宝。社会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冯乃宪。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J].保险研究,2002,(1):34-35.

篇6

一、实现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保险公司要想在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立足并求得发展,必须从根本上掘弃过去那种“铺摊子、上规模、高速度”的传统落后的经营思想,在经营方式上进行彻底变革。即在经营方式上实现外延式向内涵式,粗放式向集约化方式的根本转变。完成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一是必须妥善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集约型和效益为中心的路子,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优化险种结构,提高业务增长的质量和经济效益上来,把效益为先,稳健经营的方针落实在加强科学管理和转化经营机制的基础上来。对此,在经营管理中,要重视把提高承保质量与划分危险单位,防范道德风险,搞好防灾防损密切结合,把降低成本费用与加强财务管理密切结合,为中小型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资本积累的双提高奠定基础;二是必须通过创新和加快技术进步走内涵式的发展路子。近几年,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在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创新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产品设计单一,承保技术落后,管理方式陈旧,服务水平不高的局面仍然没有明显改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坚持不断的创新和推动技术进步,才能增强中小保险公司的活力和外部竞争力。因此必须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培养一个创新激励机制和环境,才能使中小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始终处于一个充满活力的过程中。

建立业界的联合协作体 建立业界的联合、协作体是解决中小型保险公司发展障碍的另一个有效途径。联合体可采用合营不合资的方式,联合体内的成员公司具有独立经营权,相互之间是独立的经营实体,但联合体的发展目标应保持一致,在研究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业务发展战略,管理模式和业务经营机制及相应的企业文化和识别标志。联合体成员之间应相互协作,相互成员公司的有关业务,如检验,理赔以及在成员公司之间建立大项目高风险业务共保和分保互惠合作关系。同时,在联合体内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料库和培训机制,负责给各成员公司进行业务培训和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以降低各成员公司在这方面的成本开支。

采用联合体的形式,在不改变保险市场原有中小型保险公司主体结构条件下,一方面可间接地扩大中小型保险公司的资本规模,承保能力、偿付能力和再保险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间接提高联合体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人才技术水平及工作效率。由于联合体充分采用了共享管理要素和信息资料的方式,因此,它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消除市场经营风险方面对各成员公司起着积极的意义。

加快国际化进程 为了增强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迎接我国保险市场开放带来的挑战,必须加快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将市场国际化作为中小型保险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方向,在市场监管、组织制度和管理手段上尽快与国际保险市场的惯例接轨。同时,把中小保险公司的注意力真正引向市场,在完善保险市场体系的基础上,培育出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原则。

一是在产业政策上放宽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合资限制,使外资保险公司以合资方式加入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经营,这是加快中小保险公司国际化进程的有效途径。由于国外知名保险公司在资金,管理水平和人才技术方面有着中小型保险公司不可相比的实力,其已有的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营销和服务方式以及承保技术为国际保险市场所通用,并在国际保险市场处于领先的水平,因此,采取合资的方式,利用知名外资保险公司的管理技术、经营机制和国际化经营经验,来加快中小保险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对中小保险公司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锻炼培养国际型的专业人才,提高其进入国际保险市场的素质和能力起着良好的推动作用,从而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国际化以及在此基础为我国保险市场融入国际保险市场起着重要催化效应。

二是国家应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保险公司走出国门,积极开展国际竞争,通过竞争来熟悉国际保险企业的通行做法和市场监管办法,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在起步阶段,同样以选择与外资保险公司合资的方式为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到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地区选择方面,可先到较为熟悉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然后再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拓展。此外,适当引进管理人才是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又一个有效途径。

二、放宽、鼓励资产和资本经营

在现代国际保险市场,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资本经营已成为一种广泛的趋势,它的运作不仅优化了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更为重要的是驱动着保险产业组织,通过资产和资本运作来提高自身现有经营效益、业务规模和偿付能力,从而以此为基础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境界。因此,同其他产业一样,保险业的资产和资本经营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最重要推动力之一。忽视它的存在和抑制它的发展只能禁锢保险业自身的发展空间。目前,从控制和稳定金融运作机制方面考虑,国家对保险业的资金和资本经营采取严格的限制性产业政策。但这种政策给经济发展和保险业所带来的障碍已日益凸现,不仅严重抑制了我国保险市场化的过程,而且也使保险市场中最重要的要素――市场主体丧失了内在的发展动力,从而使保险市场和保险产业效率大为降低。因此,改革现行的产业政策,已成为包括管理层在内的业内、外人士的共识。而从稳定市场运行机制、保护市场秩序等方面考虑,在确立放宽中小型保险公司资产和资本经营政策这个大原则的基础上,在具体步骤上,则应采取稳妥、有针对性和计划性的放宽资产、资本经营限制政策。在放宽过程中,切忌实施“全面开花”,走向另一个极端的“一刀切”的产业政策。根据目前中小型保险公司在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可在以下方面放宽资产和资本经营的限制:

1、采取适当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小型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利用合资方式,使中小型保险公司摆脱目前在资金、规模和人才技术方面的困境。同时,进一步考虑吸收非保险业外资资本,将引进外资的领域和规模进一步扩大。

2、打破向保险公司投资的区域限制和产业限制,吸引社会资金按利润规律的原则流向保险业。同时,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加入保险业的限制。但第一步应将其限制在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范围内。

3、采取可行的方式,鼓励各中小保险公司开展重组和兼并。同时,可允许保险公司对现有资产部分或全面地变卖,从而使得保险产业现有资源的配置尽可能地达到优化

4、鼓励经营管理水平高、业务发展较快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对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效益差、业务发展缓慢的公司进行收购。同时,放宽非保险产业对保险公司的收购政策,以实现整体经济的结构优化和资源配置。

5、放宽个人禁入政策,允许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

6、鼓励有条件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上市,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三、实行专业化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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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

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篇8

关键词:合规经营,保险公司,风险防范

Abstract: since Chin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developing high speed development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insurance company compliance management mechanism is relatively backward, not only increase the enterprise compliance risk, also become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bottleneck". So in order to mak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better developmen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pany operation compliance mechanism, improve enterprise compliance awareness, the enhancement enterprise's ability to adapt to supervision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Key words: the compliance management, the insurance company,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规”是指企业与其员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防范,避免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声誉损失或是行政处罚。合规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保险行业所遵循的普遍准则,与独特风险管理技术,受到业界的一直认可。而我国尚未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对该方面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大多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而保险行业是一个时刻与风险相伴的行业,树立企业“规矩”十分必要。建立合规经营机制是保险机构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的前提,是对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的关键之一。

1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合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较为迅速,合规经营问题也越加突出,因此,行业中众多资深保险公司频频引入国际金融保险业成功经验,纷纷设立公司合规部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越发重视。2007年我国保监会制订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以此作为各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指导。即使较多的中国保险公司作出了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各种有益尝试,却仍未避免合规经营中问题的产生:

1.1 其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保险公司中各种违规事件屡见不鲜,合规风险始终居高不下。特别是近年来,保险行政处罚、保险投诉和保险诉讼案件持续上涨,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迫在眉睫。例如:在2002年到2004年期间,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就高达1166家,有346名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而第二年也就是2005年,受处罚的保险机构相对增加了30.89%;受处罚的高管人员相对增加了25.93%;罚没金额相比增加了144.56%;被吊销行业许可证和资格证的人员是有增无减。此后,各保监局又于2007年对813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830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比例相对增长了93.47%。并责令保险公司撤换了102名高管人员,共罚没3055.35万元,公司吊销许可证12项,56项新业务被责令停止,对246家机构、360人予以警告处理。仅2008年上半年接到的保险投诉就达544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24.7%。以上这些受处罚和保险投诉案件均是由不规范操作和违规经营引起的,保险公司中合规经营问题越发突出。

1.2 最后,我国仍处于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明确的职能划分。保险公司上下均以保费为先,并经常以业务为主线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这是造成保险公司合规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严重失衡的主要原因,少数公司甚至错误的将合规建设与公司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部分保险公司已有合规管理职能多分散于各个职能部门,尚未形成体系,公司的合规建设缺乏协调与合力。公司合规管理资源匮乏,公司内从事合规风险的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远不能支持体系、合规风险管理实际建设运转需要。

2保险公司构建合规经营机制的重要性

建设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可有效改善企业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滞后和合规意识薄弱的重要意义。

一是,保险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较为滞后,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它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也有损保险行业形象,造成保险行业公信力低,这显然阻碍了保险公司长远发展。为此,企业有必要加强合规经营机制方面的建设,化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为保险行业树立良好新形象,推动保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可将保险监管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实行监督检查,并逐渐提高监管的标准、内容以及要求。落实监管政策,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提供相关建议。

三是,促进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依法构建合规经营机制,并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教育,使员工了解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增强员工合规自觉性,使其自觉承担公司的合规责任,尽量减少过失违规与主动违规发生概率,为公司培养合格从业人员队伍。

四是,促进公司高层的管理人员开展监督工作。实施公司从上之下的合规机制建设。由公司合规部门将违规事项上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其不具有直接否决权,避免出现相应管理责任逃避的现象。

3保险公司构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措施

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的建立以其实施风险管理为基础及载体。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构建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

3.1设置公司独立合规部门

公司合规部门是公司进行合规管理职能部门,也可将其称做法律合规部以及内控合规部等,它是重要的合规经营机制组成部分。该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合规制度、进行检查监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监管部门与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等。由于其特殊的职能、职责,保证合规部门作用的有效发挥,公司已经将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业务部门以及财务等部门分离出来,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

3.2加强保险公司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提拔职业道德高尚,拥有较高技术认定能力和实践工作经验、个人素质较高、具有直言不讳的勇气的人员为合规人员,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及时的应对方案。

3.3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培养公司合规文化

利用公司现有的学识较高的讲师队伍,从外部聘请监管专家、法律专家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公司内部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形成企业健全额合规教育培训体系。并将合规制度转化为公司全员自觉,充分发挥其作用,进行企业合规文化培育。

结束语:

合规经营是降低保险行业风险,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规范,它有利于保险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我国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主题。

参考文献:

[1]刘迪:《保险企业的人文建设》,经济视角,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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