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 09:23:1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资产定义的变化,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资产负债观 收入费用观 存货 金融工具 所得税
一、资产负债观的内涵
资产负债观是指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观是指以资产、负债的概念为基础和核心,定义利润及其构成要素。
资产负债观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强调全面收益,认为收益的本质是某期间净资产的增加,它不主张采用历史成本,要求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采用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强调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应当着眼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观为经济实质提供了最有力的概述,是准则制定过程中最合适的基础。
二、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体现
1.会计要素的定义
资产负债观首先要求定义资产和负债,再以资产和负债这两项最基本要素的变动来定义其他要素。新准则一切从资产、负债的定义及其变动出发,通过对其变动原因和具体变动项目金额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2.存货发出计价中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从资产负债观的角度分析,由于先购入的存货形成期末的留存,形成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该存货项目反映早期的成本水平,不能反映当期存货的市场价值,所以取消后进先出法不仅是由于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的不一致。。但从收人费用观的角度分析,后进先出法能更好地体现配比原则,因为后购进的存货先销售,形成销售成本,销售成本更接近当期的市场价值,和收人的配比效果更好。
3.所得税准则中的运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摆脱了原来所得税核算中收人费用观所带来的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递延税款借项或贷项的调整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定是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最好例证。除以上各交易、事项外,新准则体系中资产负债观的运用还表现在其他很多方面,如企业的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资本化。
三、资产负债观理论与收入费用观理论具体差异
1.两种理论在会计准则指导思想上的差异
资产负债观下,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要定义并规范由该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相关资产或负债或其对相关资产或负债造成影响的确认与计量,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与计量收益。收入费用观理论则要求以收入费用观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指导思想。具体而言,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首先要关注的是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计量,然后再根据两者的比较来确认收益。
2.两种理论在会计目标的侧重点上的不同
在资产负债观理论的指导下,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利润表只是作为资产负债表收益总括信息的一个详细说明。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采用的是未来利益观,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程度。在收入费用观理论的指导下,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利润表处于核心的地位,而资产负债表则作为利润表的补充报表。收入费用观理论体现的主要是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可靠性为主。因此,资产负债观理论体现的主要是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相关性为主。
3.两种理论在会计要素的优先地位上认识不同
在资产负债观理论下,资产和负债是会计要素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只要规范了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其他要素都可以通过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定义。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要素是优先考虑的要素。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该理论要求首先定义收入与费用要素,并在此基础上定义利润要素。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与收入、费用要素没有明确的联系。
4.两种理论在会计计量上的不同两种理论在会计计量重心上存在差异。
在资产负债观理论下,会计计量重心是资产的计量。资产是最为基本的会计要素,其他各要素的计量都从属于资产的计量。资产计量强调资产的未来价值观,而不是其历史成本观。但在收入费用观理论下,会计计量的重心是收益确定。
5.两种理论在会计计量属性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资产负债观理论下,资产的未来价值观必然要求资产的计量面向未来,引入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公允价值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多种计量属性。但在收入费用观理论下,收益计量的核心地位使得资产的计量完全服务于收益的确定,服务于对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的总结,由此必然会以历史成本作为其主要计量属性。
四、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应用的优势
应用资产负债观进行收益计量能够更好地关注资产的质量和运营效率,更加关注企业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以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资产负债观侧重信息的相关性,强调某一时点资产负债的真实、公允表达,但相关性并不排斥可靠性,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提供资产负债的真实相关信息反而能更好地体现信息的可靠性。资产负债观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的表现,应当结合我国现阶段不断发展变化的会计环境,积极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加强对资产负债观的理论深入研究,并将其作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与完善的指导基础,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协调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李勇: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比较研究:美国的经验与启示.会计研究,2005 年第 12 期
关键词:资产定义;会计基本准则;资产特征
一、资产的概念特征
根据定义,资产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果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不能在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二)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
通常在判断资产是否在时,所有权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但在有些情况下,虽然某些资产不为企业所拥有,即企业并不享用其所有权,但企业控制这些资产,同样表明企业能够从这些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
(三)资产是有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产生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资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二、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资产是企业生产力的主要代表,是企业能够开展生产、经营的物质资源。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进行,资产的形态、结构和价值也随之发生变化。对典型的生产型企业而言,一个经营循环总是从现金购买原材料等各种生产要素开始,各要素相结合投入生产过程,并以一定的成品为输出,经过销售过程实现了价值补偿,并获得了新的价值增值,成为下一个经营循环的起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企业的经营过程便是资产的投入、结合、运用的过程,也就是一种资产的运动过程。只有资产不断地处于流动状态,才能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所以资产的重要性对于企业的经营是不言而喻的。从会计的核算技术和确认、计量特点上而言,资产是会计六大要素中的基础概念。资产的耗费形成了费用,基于资产的运用而产生了收入,进而资产就与收入和费用配比的结果-利润产生了联系,所以资产与三个动态要素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关系,资产确认、计量的结果影响收益的计量;另一方面,根据会计的平衡公式,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资产的来源,所以资产的计量在数量上会直接影响债权和股东权益的大小,权益的增量通过资产价值的变化来体现。因而,资产是确定其他会计要素的基础性概念。
三、对于资产的定义,我国的会计准则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资产的确认经历了从收付实现制发展权责发生制,再向现金流动制转变的反复。
理论上看,最严格的收付实现制以收到现金为收入,付出现金为费用。这样,企业所有的资产就应该是现金资产,在存在任何非现金资产。在这一理论下,资产的确认较简单、直观。但是,只要是商品经济,就离不开商业信用。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债权和债务,从而,出现了对收付实现制的第一次修正,资产的确认扩展到对债权、
债务的确认。工业革命导致机器化大生产,固定资产问题再次成为会计所必要考虑的内容。收付实现制出现了进一步的修订,将固定资产和折旧问题纳入确认的范畴。多次修正的结果是:权责发生制逐步取代收付实现制,成为会计确认的基础。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重新定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质,即资产应当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未来经济利益”。按照我国基本准则规定的定义,在实务工作中产生的主要问题是:即使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不能再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造成了企业产不实。例如,由于技术进步,原有设备已经被淘汰或长期闲置不用,或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原材料供应等原因在国内无法使用、这些设备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其符合资产定义而仍作为企业的资产,其价值仍反映在会计报表的资产方,造成企业虚增资产,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因此也失去其真实性。
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质,即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第287号令,自2001 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中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强调了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利益。
2006年2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个定义仍然基本沿用企业会计制度的说法,只是在措辞上略有调整。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作为以往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以看到,变化后的定义从理论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内在的一致,其实践意义是可以据资产的定义明确纳入会计核算的资源范围。
四、资产的特征
资产具有各种特征,主要有提供未来服务的能力;有交换其他资产的能力,可以清偿负债;特别是可用来捕捉获利的机遇; 还有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等等(葛家澍,2005)。在这里,笔者具体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来考察其特征,以便更全面地理解资产的本质。
1.资产的会计特征
与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产相比,会计上资产的定义狭于“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限制,对于诸如基于未来合同或契约等形式的金融工具资产,不能很好地容纳。与此同时,会计上所确认的资产不仅满足定义性,而且必须是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有进一步加以确认的可能。而这些特征实际上是与会计中的历史成本核算原则和货币计量假设相对应的。
2.资产的经济特征
(1)收益性
资产之所以成为资产,恰恰在于其收益性,即满足资产业务各当事人经济上及心理上的需要程度,为其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预期经济效益,而且资产价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能为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的预期收益量的多少。只有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才能确认为资产。
(2)稀缺性
经济学上的资源总是建立在稀缺性的假设前提之下,因而才有了资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才产生了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使得特定主体在获得其控制权时,必须付出代价,在市场经济中表现为价格的形式,此时经济资源才成为资产。
3.资产的法律特征
法学中财产是以所有权为核心,只有符合所有权要件,才能成为企业的财产,强调财产的法律形式。如融资租入的资产在法律上仍属于资产的出租方,出租方拥有其所有权,该资产不能属于租入方的资产。但是在进行会计上的资产研究时,必须超越这一限制,所有权是获得资产的充分而非必要条件,如果企业能对其进行实质上的控制,那么即使不拥有所有权,也应将之视为企业的资产,典型的就是融资租入资产,虽然承租方不拥有所有权,只拥有使用权及因此而获得的收益权,满足了经济利益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实质,但是也应该将之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此外,资产的另一个法律特征是合法性,企业所取得的资产必须是合法的,有真实的凭证,证明企业确实拥有合法的可以行使的权利,才能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
五、结束语
我国的资产定义,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信息使用者要求的提高及财务会计自身理论的发展和丰富等因素而不断变化,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趋同。
关键字:资产负债观利润表观勾稽关系
一、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关系
人们支持用勾稽关系和非勾稽关系着两种方法来解释会计要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之间的关系。假如没有资本支出或前期调整,那么净收益等于本期业益的变动,从这一点看,两个报表在数字上存在着勾稽关系。非勾稽关系割裂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的数学关系,认为每张报表的界定和计量都独立于另一张报表。
1.勾稽观念
美国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确认的会计要素、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利润是根据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计算出来的。在勾稽观念下,利润是业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中列示了勾稽会计模式和分类体系。
在勾稽观念下,所有的会计业务都可以用表的模式进行分类。所有者权益由三个部分组成:实缴资本,留存收益和未实现的资本调整。实缴资本可以细分为法定资本和其他来源的实缴资本。留存收益由3部分组成:损益表账户,前期调整和股利。由于收益是留存收益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存在勾稽关系。损益表内部本身可以进一步的划分:将收入与利得,费用与损失区别开来,将收益和损失划分为正常的和不正常的。一些会计业务没有包含在损益表中,因为他们被认为是属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这些调整可以直接记入到留存收益中去。股利则代表着对利润的分配。随着第130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有关全面收益条款的颁布,这些未实现的资本调整很快就消失了。
在勾稽关系体系中,有两种定义会计要素的观念可供选择。一种观念称为收入――费用观,专门定义损益表的要素,它把重点放在损益表、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计量规则上;而将资产和负债作为收入和费用的副产品来定义、确认和计量。另一种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正好相反,它强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而把收益作为资产和负债计量的副产品进行定义、确认和计量。
2.收入――费用观
20世纪30年代以来,会计政策主要是关于收益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收益是将确认的收入和其相关的成本(包括注入折旧等费用的主观分配)进行配比而得出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主要受控于收入确认和成本配比的会计规则。这些规则代表了一种收入――费用导向。
收入―费用观的后果之一是,由于资产负债表作为收益计量规则的副产品,这就导致了资产负债表不仅包含资产和负债本身,而且还包含所谓的具有不明确的借贷方的递延费用和递延贷项。这些项目并不符合现行的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但却依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仅仅是因为这些项目在损益表中的递延确认。例如,开办费就是一项递延费用。这些成本费用需要在几年内摊销到损益表中去,而不是于发生时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发生的开办费是一向沉没成本,不能再收回。因此,这样的费用项目能否在资产负债表中继续保留就很值得怀疑。一些递延贷项也是一样,许多此类项目的贷方余额并不是真正的负债,而仅仅是未来损益表的贷项。这些贷项是有现实的经济业务引起的,需要递延到以后期间的损益表中。
3.资产――负债观
资产―负债观直接关注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和呈报。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6号财务埃及概念公告中将全面收益定义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来自于非所有者的公司净资产的变动额”。损益表被视为归类和报告企业净资产变动的一种简单方式:由于资产和负债是真实的,所以将其作为主要的计量对象是合乎逻辑的。所有者权益账户仅仅是一个使复式记账会计体系成为可能的发明,收益及其组成部分是从属概念,他们只是报告资产和负债的一种简单方式。
资产――负债观主要关注净资产的计量,这种方法明显优于收入――费用观,因为,资产和负债是真实的,正是净资产的增加才产生了收益,反过来就不一定了。
现行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观,着眼点在于促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资产和负债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利润反映的只是企业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净资产变动的组成部分,净资产的增加才是企业价值真正地增加。净资产的变化决定着股东财富的变化,也决定着投资者利益的变化。因此,应该由单纯地注重利润考核指标转向净资产相关指标的变化,以净资产的增加来确认利润而不是由利润来确定净资产。资产负债表观的确立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要求企业管理层更加关注企业资产、负债的变化,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避免短期经营行为和收益超分配现象的发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纵利润等行为的发生。资产负债表观是以真实的净资产增加作为收益,注重的是经济实质,有助于企业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有利于企业制定长期战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资产负债表观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体现
1.会计要素确认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跟旧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定义的角度不同。旧企业会计准则强调收人、费用的直接确认和计量,因为旧企业会计准则将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看作是两条重要的原则,未强调其与资产、负债的关系。而现行会计准则中的定义更强调所有者权益,而所有者权益正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应用的是资产负债观的思想,并且要求收人、费用只有在导致资产、负债变化且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人、流出能够可靠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损益观把重点放在损益表、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计量规则上,会计要素的定义与分类中没有将资产和负债放在优先地位,其他要素的定义并不依附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除了注重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及其结果,其他各会计要素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损益观在确定收益时不以现实的资产负债为标准,而是运用递延、应计、摊销和分配等会计程序,使收益数据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特别是管理当局收益平滑或盈余管理行为, 又可能使账面收益与实际业绩完全脱离。在损益表观下,按照配比原则将不能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费用挤到资产负债表中去,以“递延( 待摊) 或预提”的项目列示,这大大削弱了资产和负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资产负债表观,与损益表观正好相反,它强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损益表中的递延资产等虚拟资产作为企业利润的“蓄水池”不及时确认,不摊销或少摊销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权责发生制就成为此时冠冕堂皇的理由了。按照资产负债观更加注重相关性原则的应用,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如:“ 待处理财产损益”、原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递延税款、“ 待摊费用”和“ 预提费用”等项目都不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有者权益要素仍由资产和负债的对比来确定,说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是由资产和负债的变化决定的,而不是由利润的变化所决定。此外,收入和费用的概念在定义角度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原来定义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产生的变化影响。因此,会计六要素的重中之重不是利润而是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我国的现行基本准则有关会计要素定义的说明,是以“经济利益的流动”作为主线,贯穿于六项要素之中,把所有的要素都联系在一起,并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而且区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的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充分体现了资产负债观。
2.会计计量模式
在损益观理论下,会计计量的重心是收益的确定。损益观强调基于实现原则、采用交易法进行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因此倾向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历史成本确保了信息的可靠性,但不能充分揭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
在资产负债观理论下,会计计量重心是资产的计量。资产是最为基本的会计要素,其他各要素的计量都从属于资产的计量。资产负债观全面运用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观强调资产负债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同时要求会计收益中全面反映报告期内企业各项交易和事项的影响,因此必然内在地要求会计计量中全面采用公允价值,全面反映报告期内所有交易和事项的实质,并由之计算确定企业报告期的收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的市场价格频繁波动的情况逐渐增多,仍用历史成本反映的会计信息越来越显示出相关性不足的缺陷。在以决策有用观为主导的计量观下,企业有责任将现值或公允价值恰当地纳入财务报告中。如果仍以历史成本作为主要的计量属性,则与现行计准则财务会计的目标相背离。因此,现行会计准则在保留了原历史成成本,引入了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性质的资产存量价值变化的特点,选择能够客观反映这些资产存量价值的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
3.会计目标侧重点不同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是财务会计目标两种基本观点。在受托责任观下,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和履行情况,关注的是企业受托资源的安全、资本的保全和增值,因此要求提供尽可能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在决策有用观下,会计的目标是提供与经营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更强调会计信息与经营决策的相关性。
在损益表观理论的指导下,利润表处于核心的地位, 利润表中的收益信息更主要的是提供有关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反映的主要是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且主要是基于本期的考虑。该信息有助于企业所有者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损益表观体现的主要是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可靠性为主。在资产负债表观理论的指导下,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利润表只是作为资产负债表收益总括信息的一个详细说明。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采用的是未来利益观, 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程度,是未来现金流量的一种现值反映。该信息有助于现在的和潜在的股权投资者、债权投资者以及其他用户去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发生的金额、产生的时间以及其不确定性。因此,资产负债表观理论体现的主要是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 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相关性为主。
4.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比较
【关键词】 会计准则;会计要素;比较;建议
一、我国新旧准则会计要素比较
(一)资产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的资产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新准则把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新准则强调了资产的三个特征:1.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2.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3.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旧准则把资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六大类,并根据其分类分别定义、解释和说明;新准则删除了资产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
旧准则对如何确认资产没有规范;新准则则作出了明确的资产确认标准,即在满足资产定义的同时应满足: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既满足资产定义又同时满足确认标准才可确认为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列示。仅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列入资产负债表,可在附注中做相关披露。
变化后的定义从理论上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高度概括了资产的基本特征。尽管两者都认为资产应为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但两者阐述的重点却不尽相同,新准则强调了资产的形成和资产应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本质特征;旧准则则强调资产的可计量性。实际上,可计量性并非是资产的本质特征,它只是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的标准条件,是资产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基本要求。由此可见,旧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不够严密、准确;新定义则比较符合资产的逻辑特征。新准则根据资产的本质特征,把不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良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如“待处理财产损溢”、“递延资产”等。至于资产定义取消“能以货币计量”,是因为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因此,凡通过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必须满足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基于可计量性并非是资产的本质特征的原因。
(二)负债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的负债定义是:“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新准则把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新准则强调了负债的三个特征:1.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2.义务必须是现时义务;3。义务的履行必然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旧准则把负债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并根据其分类分别做出详细规定;新准则删除了负债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
旧准则对如何确认负债没有做出规范;而新准则规定了确认负债的条件,即在满足负债定义的同时应满足: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既满足负债定义又同时满足负债确认条件才可确认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列示。仅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列入资产负债表。
新准则强调负债是企业的现时义务特征,更能体现出负债的本质,跳出了旧准则对负债的逻辑循环解释之嫌;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基本特征是与资产相对应的特征,从这个角度看负债可理解为负资产。旧准则中负债的定义没有包含这两个最基本的特征,显然是不完整的。新准则中取消“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是因为该描述不是负债重要的特征,即使在定义中不专门描述,并不足以否定某一项目构成负债的条件。事实上,偿还债务不限于以资产或劳务偿付方式,还可以用合作条件、人才交换等形式抵债。至于负债定义取消“能以货币计量”,原因同资产相同。
(三)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新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则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投资人对企业的剩余权益享有所有权是所有者权益的本质特征。而旧准则强调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资产拥有权益,没有清晰表达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剩余权益这一基本特征,显然存在概念含糊不清的不足。新准则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不但反映了所有者权益的本质特征,还指明了净资产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新定义反映了变化后的会计基本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更易于学习、理解。
旧准则明确规定所有者权益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并根据其分类分别做出详细规定;而新准则对所有者权益如何分类未做出具体规定,但规定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四)收入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新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可见,新定义变化比较大。1.新的收入定义克服了旧定义中对收入的逻辑循环解释的缺陷。2.扩大了收入的范围,不限于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3.删除了对收入的基本分类。4.强调了收入的三个基本特征: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收入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该流入不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收入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旧准则没有规定收入的确认条件,新准则则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三个条件:1.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五)费用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对费用的定义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新准则费用的定义则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新费用定义的主要变化是:首先,它强调了费用的基本特征,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的发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其次,体现了费用定义与收入定义的匹配性,收入将引起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使所有者权益增加,而费用引起的变化正好相反,真正体现出费用与收入的配比关系;第三,明确了被确认的费用应列入损益,克服了旧准则中对费用表述不清晰的缺陷。
旧准则中将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新准则删除了该分类,因为该分类的内容与费用列入当期损益不相称。新准则增加了费用的确认标准: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确认费用一般采用三种标准:1.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的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2.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定义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3.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能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六)利润要素的比较
新旧基本会计准则对利润的定义基本没有变化,旧准则中利润是指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新准则中利润是指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但利润的构成发生了变化:旧准则规定,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新准则规定,利润包括收入减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增添了利得和损失概念,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二、中外会计要素内容的比较及分析
(一)中外会计要素的内容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会计要素: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在1985年12月发表的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6)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划分为10个,即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业主派得、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会计要素: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89年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会计要素确定为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
(二)中外会计要素的差异分析
1.资产负债表要素的差异分析:
FASB将资产负债表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和业主派得共五项;IASC将资产负债表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权益三项;我国的资产负债表要素也划分成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项。这里的权益也即所有者权益。可见,我国的资产负债表要素的设置和IASC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两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权益)要素在本质界定和内容规范上基本相同;与FASB有差异,主要是FASB多出两个影响权益的要素: 业主投资和业主派得。这与美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权益业务数量多且复杂相关,增设这两个要素可以提供更为详细的权益信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我国的资产负债表中有一项子要素――实收资本,其与FASB的业主投资要素内涵是一致的。
2.利润表要素的差异分析:
FASB将利润表要素划分为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共五项;IASC将利润表要素划分为收益、费用二项;我国的利润表要素则划分成收入、费用、利润三项。可见,利润表要素差异比较大。
FASB的营业收入和费用要素使用了狭义概念。营业收入依据的是“流转过程收入理论”,仅指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收入 ,强调收入实现的完整过程;费用则仅指正常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与收入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这与我国收入和费用要素的狭义概念基本是一致的。
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和非经常活动的支出, 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和损失要素加以反映。虽然我国的新准则也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但并没有编为独立的会计要素。而且,FASB和我国新准则对利得和损失的内涵规定有所不同。我国将利得和损失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损失(如固定资产处置的收益或损失),另一种是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如接受赠予或捐赠);而FASB规定利得和损失可直接计入其综合收益要素。
FASB的综合收益是将营业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与我国的利润要素大体一致,而非完全相同。我国的利润要素并不是一个实体概念要素,在利润表中没有独立的“利润”指标,利润主要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层次,利润总额才与FASB的综合收益一致。
IASC的收益和费用要素是广义的概念。收益是依据“流入量理论”确立的,包括营业收入和利得。IASC认为利得与营业收入性质相同,都是经济利益的增加,故不必分开设立单独的会计要素。同样,其广义的费用要素既包括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也包括非日常活动发生经济利益之减少的损失。由此可见, IASC的收益要素涵盖FASB的营业收入和利得要素,涵盖我国的收入要素和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IASC的费用要素涵盖FASB的费用和损失要素,涵盖我国的费用要素和直接计入利润的损失。IASC没有设独立的利润要素,这是因为:IASC认为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就是利润确认和计量的过程,所以没有必要单独设立利润会计要素。
三、新准则中会计要素尚存在的局限及改进建议
从上述比较可看出,新准则对原准则的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构,吸收了IASC和 FASB二者的一些长处,重新规定了各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内涵,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素更加趋同。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中,对有些相关会计要素的界定以及相关运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局限,笔者在此提出改进建议:
(一)新准则引入了“利得”和“损失”两概念,但又赋予其双重身份,包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损失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这在使用上容易造成混乱和不适
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这样损失就成为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让人费解。因此,有必要对“利得”和“损失”进行重新界定。笔者认为,可把“利得”和“损失”仅定义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即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当期盈利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当期盈利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至于原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由于其发生金额和次数有限,可把其归为一类,权且叫“净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和发生的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这种设计,“利得”和“损失”的归属明确、意义清晰,也使动态平衡等式“利润=收入
-费用+利得-损失”更为合理准确。
(二)新准则扩大了收入的范围,把股利收益列为收入,笔者认为,这是不符合逻辑的,把股利收益列为利得更为合理
权益投资是投资人把资产委托人经营,该经营过程发生费用并形成收入,收入与其费用比较而形成利润,该利润完税后的净利润归属权益投资者,即形成了权益投资者的股利收益。显然,股利收益的本质是利润而非收入,把股利收益列为收入要素是不符合逻辑的。股利收益具有利得的属性,因此应把其列为利润项目下的利得。
(三)新准则仍然未能解决利润表要素之间的逻辑矛盾关系,“利润=收入-费用”这个公式始终给学习者带来理解上的困惑
因此,有必要对利润表要素进行重构,方法有二:1.扩大收入和费用两要素的内涵,形成广义的收入和费用概念,与IASC一致;2.建议在原有的利润表三个要素的基础上增设“利得”和“损失”两个会计要素,这样可以形成合理的“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动态平衡等量关系。这里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新准则所规定的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显然,方法二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思想。
(四)我国会计报表体系的三大主要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均有相应的会计要素及其关系作为依据,惟独现金流量表没有设置相应的会计要素
笔者认为,可增设“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净流量”为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以公式“现金净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作为设置现金流量表的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 于晓雷,徐兴恩.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7).
[2] 沈俊.中外会计要素体系比较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 2006,(07).
关键词:资产负债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综合收益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发新的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新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会计理念的更新,其中一个重要的理念更新就是企业收益计量从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的转变。伴随着这种观念转变,我国企业业绩报告模式也发生了变化,新会计准则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作为年度报告主表,并提出了综合收益的概念。在2009年5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项目。综合收益的披露将对企业当期业绩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比较
在企业收益计量理论中,主要存在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大流派。
收入费用观是以利润表为中心,收入、费用被看作是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资产和负债是次一级的要素。在计量企业的收益时,先确认收入和费用,然后根据配比原则,将收入和费用按其经济性质的一致性联系起来,据以确定收益。收入费用观强调对具体交易进行核算,收入定义为经营业务中已实现的营业收入,资产就相应成为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过去交易中形成的经济资源。收益的基本公式为“收益=收入-费用”。
收入费用观以利润表为报表重心,资产负债表成了利润表的“附表”。收入费用观下,会计目标限定于报告受托责任,在受托责任观目标指引下,企业管理当局需要借助历史信息来解脱受托责任,因此财务报告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强调费用与收入的配比,强调收益的平滑。
收入费用观下,由于强调配比原则,导致一些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本质是费用损失的项目作为资产、负债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例如旧制度规定的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强调所得税费用与当期收入的配比,首先根据会计利润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当期应缴所得税额,最后倒挤出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资产负债表中出现的递延税款借项和递延税款贷项仅仅是借贷记账法记账规则的产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和负债,而是以利润表为中心的结果。
资产负债观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资产、负债项目被视作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收入和费用是次一级要素。资产负债观下,首先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然后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观认为,收益是扣除本期所有者投资和本期所有者分配项目后企业净资产的变动额。即:收益=(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本期所有者投资+本期所有者分配。
新会计准则将资产定义为企业过去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而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资产和负债围绕是否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进行定义,资产和负债项目向报表使用者提供了面向未来的信息。资产负债观下确认的总收益反映的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资产、负债价值的全部变化,而不管交易是否实现。
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资产负债观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要满足决策有用性,信息就要面向未来,因而资产定义为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在资产负债观下,资产和负债的计价优先于收益的确定,收入和费用围绕着所有者权益变动,被定义为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和总流出。资产负债观更多考虑如何真实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它要求资产和负债采用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价值的变动在当期确认为收益。
二、全面收益的概念及国际进展
(一)全面收益概念
全面收益这一概念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3)中正式提出的。1985年,FASB在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6)中对全面收益和全面收益构成要素进行了规范的定义。全面收益被定义为:全面收益是指一个企业在一定期间由源于非业主的交易、事项及情况所引起的业主权益(净资产)之变动。它可以简单解释为一定期间内除业主投资与分派业主款之外所有的业主权益变动。全面收益包括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四个要素。
虽然全面收益与净利润在会计确认上都使用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四个要素,全面收益比净利润涵盖内容更丰富,全面收益除包括企业经营活动中创造的经营成果以外,还包括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经济交易或物价变动所带来的未实现的资产变动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从全面收益概念来看,其反映的是一种损益满计观(有时又被译作总括收益观,all-inclusive income concept),按照损益满计观,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项目(不包括业主投资和分派业主款)属于当期业绩组成成分,尽管一部分项目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但应该作为其他全面收益进行报告。
(二)IAS1对全面收益业绩报告模式的改进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03年修订的“第1号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IAS1)中要求企业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报告其他全面收益。自2004年开始,IASB和FASB共同开展“财务报表列报”这一项目研究,研究如何改进财务报表列报以满足财务报表使用人的需求。
IASB在2007年9月正式修订并IAS1,修订后的IAS1在全面收益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方面均发生变化。IAS1不允许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报告全面收益。全面收益可以在单表法中列示,既含有非业主权益变动的总计数也包括净收益项目的小计数,或者采用双表法,一张报表报告当期净利润,另一张报表报告全面收益,如果企业使用双表法报告全面收益,报告全面收益的第一项内容应是净利润,然后是其他全面收益,汇总金额为全面收益。
IAS1规定其他全面收益项目包括:重估价值的变化;设定受益养老金计划所产生的精算利得和损失;国外经营部分财务报表折算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新计量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的利得和损失的有效部分。
IASB认为禁止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报告全面收益,可以使财务报表使用人更好地理解业主原因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化和非业主原因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化。IASB指出,其能够为报表使用者评价和预测企业的现金流量提供更可靠的指标,并能提供与决策更相关的信息。
关于资产定义的理论,目前存在着三类颇具代表性的观点――未来经济利益观、成本观和财产权利观,具体观点如下:
以未来经济利益观来定义资产的代表观点有以下几种:“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收益”;“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成本观的代表人物有佩顿、利特尔顿等,他们认为资产是未消逝和耗用的成本或者资产的性质是未分摊的成本或未结转为各期的数额。关于财产权利观的资产定义有以下几种:“资产是现金、对现金或劳务的求偿权以及能够单独出售和变现的项目”(SEC首席会计师舒尔茨,1993);“资产是能够用于交换的抽象权利,资产的价值是财产的货币表现”。
以上三种观点虽然很具有代表性,各自形成了理论体系,但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资产定义内涵过于抽象,把资产定义为一种未来的经济利益,其必然存在一个如何定量化的问题,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依赖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技术,未来现金的流入、流出时间和数量就很难界定。成本观是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背景下提出的,缺陷在于其认为资产是一种成本,而成本仅仅是在投入层面上与资产取得了一致,一旦涉及产出层面,它就不能反映资产的价值,即资产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成本是对资产的耗费,代表资产的减项,仍然是一种投入,而资产真正应体现为产品销售时所带来的价值。财产权利观必须依存于“产权”这个概念,而产权概念目前争议颇大,用一个本身就颇有争议的概念来定义会计基本概念,就很容易就引起新的争议;另外,以产权作为资产定义的核心,很多资产,如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等将会被排除在财务报告之外,最终将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
二、国外会计准则采用的资产理论
国外比较权威受全世界认同的准则就是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FASB中关于资产的定义“资产是特定的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拥有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的经济利益”;IASC中关于资产的定义:“资产是作为过去交易和事项的结果而由特定会计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FASB的资产定义是公认的最具有影响力的经济利益观,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概念框架,具有较高水平的理论系统,但是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未来经济利益观本身的一些缺陷。另外,其存在的问题就是未来经济利益在很多情况下不是单一资产所独立创造的,那么未来经济利益在各项资产中的分摊就很难进行;还有FASB的资产定义外延过于广泛,现行会计实务之中很多项目都可以归类为FASB的资产,但并没有把它们确认为资产。
IASC关于资产的定义也是典型的未来经济利益观,所以其也必然存在未来经济利益观本身的缺点,但国际会计准则引入了资源这个概念,将资产定义为一种资源,比FASB的概念要更具体,更侧重实物观念,把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定义为资源,没有实物形态的侧重于经济权利,这是比较合理的。国际会计准则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国际会计准则是折中产物,在情况各不相同的很多国家均适用,并且其有较强的操作性,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因之所在了。
三、我国会计准则资产理论选择
我国的每次准则制定,都是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前提下,结合我们自身特点所进行的。从1992年的准则中的比较粗糙的资产定义到新准则中相对完善的资产定义,可以看出我国准则的变化趋势以及取得的成绩。
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2001年执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定义是:“资产是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和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以上三个时期不同的准则,可以看出我国资产定义的变化还是比较大的。1992的《企业会计准则》把资产定义为“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这种定义没有说明资产的性质,不能概括资产的内涵以及特点,且货币计量在现在已经不提了,因为所有的会计要素都能以货币计量了。《条例》中则强调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资源,并提出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说明我国的资产定义开始引入未来经济利益观,强调资产创造价值的能力,且规定这种资源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定义继续采用了未来经济利益观,另外,还加强了资产要素确认时的计量,这些都明显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我们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不仅因为这是趋同所必需的进程,国际会计准则拥有较强操作性也是我们借鉴它的重要原因。
四、我国会计准则资产要素的新特点
在全球趋同的潮流下,我国的准则制定在很多方面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但趋同不是等同。我们不仅关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进展情况及对我国现行准则的影响,另外,我们也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现实环境的约束。资产定义在新准则中修改颇大,体现了很多新特点,不仅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同时也保留了我们自身的特色。
(一)大幅度引用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的修改过程中,我们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趋势,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对于非原则性问题,尽可能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从资产中一些具体项目的一些修改我们不难看出这种趋同趋势,在存货中我们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原因是IAS2在2003年的改进计划中已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在此方法下不仅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另外管理者还更容易操纵利润。新《资产减值》准则中,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可回收金额的计算方法,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1.1未消逝成本观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1.2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1.3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一个资产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这一新认识,但它却认为,经济资源应否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这就把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之间的主从关系颠倒了。
1.4未来经济利益观
目前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r.t.sprous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现在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价,而要看它是否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在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成本还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是,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而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会发生成本,例如,业主投资、接受捐赠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观将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资产,视资产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切实际的。而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把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的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某些备抵项目排斥除在资产之外。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将这些项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资产之中。因此,我们说未来经济利益相对于其他观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种定义突出了以下特点:
(1)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业,为本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
2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不同属性
计量是指会计要素量化的过程和方法。也就是对资产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论依据与具体方法。它涉及到计量属性与量度单位的选择。计量属性解决“计量什么”,而计量单位解决对选定的计量属性“用什么计量”。计量属性与计量单位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计量属性是内在的,根本的问题,计量单位是外在的、形式的问题,计量单位的选择随计量属性的变化而变化。由于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属性不同,会造成资产的价值差异较大。因此,根据资产的定义、属性选用恰当的计量模式计量资产的价值就尤为重要,它不仅仅在于是否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而且还影响到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有用。现行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成本;现值;公允价值;摊余成本。目前,主要运用的会计计
量模式主要有四种: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
(1)历史成本法体现资产的属性是资产投入价值,即过去形成资产投入的成本或者费用作为资产的价值。其弊端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产率的提高,名义货币发生变化的话,从根本上动摇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2)重置成本法计量模式表现出资产的属性是资产重置价值,即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3)公允价值计量法体现资产属性是资产交换价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4)在现值计量模式下,资产的属性体现是资产在用价值,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折现的金额。从现行的资产定义来看,现值计量模式最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
3现行的计量模式与资产定义、属性之间的矛盾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趋同更近了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变化给传统的会计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公允价值的应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项会计准则中,有近50%的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无疑成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焦点之一。目前,对于公允价值的认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以该价格为标准确认的价值即为公允价值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存在着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在市场综合因素的影响和行业规范的制约下,其交易价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备“公允”的要求,可以作为公允价值的确认标准。这种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是比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获得关注者认可,可以说是公允价值确认的理想状态。(2)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在多方询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或由评估机构评估,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不存在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搭建相应的数据模型并选用适当的参数,参照各方询价因素,结合现金流量折现、期权定价等方法确认公允价值。(3)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交易标的也不适宜进行评估,并且进行多方询价存在困难的,可以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在这种方式下,同类交易标的价格无法由市场直接获得,因此只能用类比的方式,采集同类交易价格,作为估值的依据。这样,如何选择确定同类交易就成了公允价值确认的关键。同类交易不仅要求选取物与标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质性,同时其实施载体各要素也应具备可比性,比如期望现金流、期限等。这样,现行会计计量模式是一种以公允价值为主体,多种计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因此,体现出资产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成本、重置价值。也有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而现行的资产定义为,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本质特征“未来经济利益”,因此,资产的价值不是以企业现有的资产为基础,也不认可投入成本,决定资产价值取决于未来持续的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据资产的属性其计量模式就是现值,因为只有能现值反映企业未来的产出,最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其他的计量模式均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只有在这一属性无法满足可靠性和可验性的要求,在具体会计实务往往是从投入成本的角度考虑,采用其他的替代计量属性,但也要求排除人为估计等因素干扰,客观、真实的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这就进一步说明了现值是资产真实价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对资产计量的结果都是对资产现值的代替。因此,根据资产的属性采用的计量模式应该是现值或者是以现值为代表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而不是现在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4资产概念的重新定义
由于企业的资产形态千差万别,资产的特性各有不同,因此现行的资产概念的局限性日益凸显:(1)现行的资产定义不能反映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现行资产的属性仅对有形资产进行了反映,而对在企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的无形资产去未予反映,主要是因为1.无形资产难以用货币明确计量;(2)现行资产观认为资产都应该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从而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换而言之,现行会计计量仅反映有形资产价值或企业整体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提供的相关信息无用。特别需要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新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企业的类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传统企业主要制造业为主,以生产、销售商品为经营方式赚取利润,资产形式主要是有形资产;而知识类企业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获得利益,一般不进行生产、制造,其资产形式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表现在:品牌、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方式、人力资源等,以微软、思科、搜狐、网易等信息技术为代表企业,其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日趋重要,如按传统会计理论计量这类企业资产价值大打折扣,使企业的内在价值未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我们认为,自创的无形资产必须要计量;(3)现行资产的概念不能完全反映资产的本质特征。企业资产形态尽管千差万别,但从发挥作用来看,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直接创造企业的未来经营利益,即未来的现金流入,而非经营性资产一般不产生现金流入,甚至是现金流出,因此,如果用现行资产概念度量非经营性资产的话,从理论上讲,非经营性资产不是资产,则与资产存在的实际状态不符;如果用现值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的话,则非经营性资产会出现负数,显然不符合资产逻辑。因此,对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用现值计量,对应的资产属性则不是未来经济利益,而是它的服务作用和其提供的利用的功能,因此其计量的方法应根据资产的不同属性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计量,由于资产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差异,不同时点上的资产不具有可比性、可加性,因此,对于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价值,应采用技术方法折算出时点价值,从而保证资产的可比性、可加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现行的资产定义应予以修正为:企业过去的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利用的资源。其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上利用;(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形成的。它的优点在于:(1)扩大了资产的范围。修正后资产概念的范围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客观地反映了企业整体资产价值;(2)修正后资产概念的本质特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形成的计量方法可以采用多种计量模式,从而形成了以现值计量方法计量经营性资产,用其他计量方法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解决了现行的一种资产属性采用多种计量模式反映的弊端,修正后的资产观认为,资产的概念应依据资产在企业的本质特征及功能予以反映,对能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应持未来经济利益观,对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来说,显然未来经济利益观是不成立的,应根据资产提供的服务和功能定义最为恰当,并可以采用除现值以外的方法予以计量。修正后的资产定义使资产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形成了严密的逻辑关系,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
5结论
总之,资产的属性要求其计量的方法合理地、客观地反映其真实价值,资产的属性与计量模式存在一致性、相关性,会计计量的本质就是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资产的属性与计量模式的匹配,是会计学的重大问题,是值的我们认真研究和探索的
1.1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1.2未消逝成本观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1.3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一个资产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这一新认识,但它却认为,经济资源应否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这就把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之间的主从关系颠倒了。
1.4未来经济利益观
目前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r.t.sprous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现在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价,而要看它是否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在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成本还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是,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而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会发生成本,例如,业主投资、接受捐赠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观将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资产,视资产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切实际的。而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把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的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某些备抵项目排斥除在资产之外。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将这些项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资产之中。因此,我们说未来经济利益相对于其他观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种定义突出了以下特点:
(1)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业,为本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
2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不同属性
计量是指会计要素量化的过程和方法。也就是对资产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论依据与具体方法。它涉及到计量属性与量度单位的选择。计量属性解决“计量什么”,而计量单位解决对选定的计量属性“用什么计量”。计量属性与计量单位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计量属性是内在的,根本的问题,计量单位是外在的、形式的问题,计量单位的选择随计量属性的变化而变化。由于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属性不同,会造成资产的价值差异较大。因此,根据资产的定义、属性选用恰当的计量模式计量资产的价值就尤为重要,它不仅仅在于是否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而且还影响到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有用。现行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成本;现值;公允价值;摊余成本。目前,主要运用的会计计
量模式主要有四种: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
(1)历史成本法体现资产的属性是资产投入价值,即过去形成资产投入的成本或者费用作为资产的价值。其弊端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产率的提高,名义货币发生变化的话,从根本上动摇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2)重置成本法计量模式表现出资产的属性是资产重置价值,即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3)公允价值计量法体现资产属性是资产交换价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4)在现值计量模式下,资产的属性体现是资产在用价值,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折现的金额。从现行的资产定义来看,现值计量模式最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
3现行的计量模式与资产定义、属性之间的矛盾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趋同更近了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变化给传统的会计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公允价值的应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项会计准则中,有近50%的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无疑成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焦点之一。目前,对于公允价值的认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以该价格为标准确认的价值即为公允价值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存在着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在市场综合因素的影响和行业规范的制约下,其交易价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备“公允”的要求,可以作为公允价值的确认标准。这种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是比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获得关注者认可,可以说是公允价值确认的理想状态。(2)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在多方询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或由评估机构评估,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不存在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搭建相应的数据模型并选用适当的参数,参照各方询价因素,结合现金流量折现、期权定价等方法确认公允价值。(3)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交易标的也不适宜进行评估,并且进行多方询价存在困难的,可以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在这种方式下,同类交易标的价格无法由市场直接获得,因此只能用类比的方式,采集同类交易价格,作为估值的依据。这样,如何选择确定同类交易就成了公允价值确认的关键。同类交易不仅要求选取物与标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质性,同时其实施载体各要素也应具备可比性,比如期望现金流、期限等。这样,现行会计计量模式是一种以公允价值为主体,多种计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因此,体现出资产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成本、重置价值。也有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而现行的资产定义为,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本质特征“未来经济利益”,因此,资产的价值不是以企业现有的资产为基础,也不认可投入成本,决定资产价值取决于未来持续的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据资产的属性其计量模式就是现值,因为只有能现值反映企业未来的产出,最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其他的计量模式均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只有在这一属性无法满足可靠性和可验性的要求,在具体会计实务往往是从投入成本的角度考虑,采用其他的替代计量属性,但也要求排除人为估计等因素干扰,客观、真实的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这就进一步说明了现值是资产真实价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对资产计量的结果都是对资产现值的代替。因此,根据资产的属性采用的计量模式应该是现值或者是以现值为代表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而不是现在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4资产概念的重新定义
由于企业的资产形态千差万别,资产的特性各有不同,因此现行的资产概念的局限性日益凸显:(1)现行的资产定义不能反映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现行资产的属性仅对有形资产进行了反映,而对在企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的无形资产去未予反映,主要是因为1.无形资产难以用货币明确计量;(2)现行资产观认为资产都应该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从而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换而言之,现行会计计量仅反映有形资产价值或企业整体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提供的相关信息无用。特别需要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新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企业的类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传统企业主要制造业为主,以生产、销售商品为经营方式赚取利润,资产形式主要是有形资产;而知识类企业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获得利益,一般不进行生产、制造,其资产形式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表现在:品牌、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方式、人力资源等,以微软、思科、搜狐、网易等信息技术为代表企业,其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日趋重要,如按传统会计理论计量这类企业资产价值大打折扣,使企业的内在价值未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我们认为,自创的无形资产必须要计量;(3)现行资产的概念不能完全反映资产的本质特征。企业资产形态尽管千差万别,但从发挥作用来看,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直接创造企业的未来经营利益,即未来的现金流入,而非经营性资产一般不产生现金流入,甚至是现金流出,因此,如果用现行资产概念度量非经营性资产的话,从理论上讲,非经营性资产不是资产,则与资产存在的实际状态不符;如果用现值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的话,则非经营性资产会出现负数,显然不符合资产逻辑。因此,对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用现值计量,对应的资产属性则不是未来经济利益,而是它的服务作用和其提供的利用的功能,因此其计量的方法应根据资产的不同属性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计量,由于资产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差异,不同时点上的资产不具有可比性、可加性,因此,对于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价值,应采用技术方法折算出时点价值,从而保证资产的可比性、可加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现行的资产定义应予以修正为:企业过去的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利用的资源。其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上利用;(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形成的。它的优点在于:(1)扩大了资产的范围。修正后资产概念的范围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客观地反映了企业整体资产价值;(2)修正后资产概念的本质特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形成的计量方法可以采用多种计量模式,从而形成了以现值计量方法计量经营性资产,用其他计量方法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解决了现行的一种资产属性采用多种计量模式反映的弊端,修正后的资产观认为,资产的概念应依据资产在企业的本质特征及功能予以反映,对能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应持未来经济利益观,对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来说,显然未来经济利益观是不成立的,应根据资产提供的服务和功能定义最为恰当,并可以采用除现值以外的方法予以计量。修正后的资产定义使资产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形成了严密的逻辑关系,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
5结论
总之,资产的属性要求其计量的方法合理地、客观地反映其真实价值,资产的属性与计量模式存在一致性、相关性,会计计量的本质就是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资产的属性与计量模式的匹配,是会计学的重大问题,是值的我们认真研究和探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