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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村级资产审计,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中图分类号:F239.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4-0086-02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
1.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纠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审计人员少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扩展的观念,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
2.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投资决策论证体系不健全,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更显重要。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
4.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审计着眼于查处单个问题的多,不善于通过对微观审计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宏观上提出搞好建设项目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
二、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对策思考
1.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
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为主要目标的审计理念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增强宏观意识,努力研究和把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探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投资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必然引起投资决策方式、资金筹措方式和资金使用方式的调整。在投资管理和项目管理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决策分散化、资金来源多样化、融资方式市场化以及项目预算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国际化。这一重大变化,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环境、对象、内容和方式等,都已经发生并可能继续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我们要根据投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致力于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宏观经济效应。
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转变的核心问题就是提高效益。审计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目标要从真实、合法逐步转到效益上来,开展效益审计是在新形势下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深层次、高水平推进的必由之路。
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要积极推行效益审计,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进行评价。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投资效益审计既要考虑投资结构的合理性,投资规模的适当性,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使用效果的综合性、使用过程的公平性,又要检查项目建设的宏观性、公众性、关键性、基础性、牵动性和对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的影响,把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长远效益与当前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统一起来。
2.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家公共财政的重要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作为国家财政审计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国家财政审计开展工作,财政资金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跟到哪里。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逐步完善,投资审计也要把公共工程项目作为主要对象,侧重于对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项目的审计,这是投资审计内容创新的基础。一是要加大对财政投入较多的基础性、公益性公共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二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反映出的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些资金和项目,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要将违纪违规现象消除在萌芽阶段。在具体审计内容上,将逐步由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效益性审计过渡。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今后的发展趋势就是要从效益审计入手,侧重于对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项目的审计。在效益方面,要特别注重环境效益。充分考虑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环境效益审计将成为今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一个重点。在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上,要做到财务收支审计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并重,以建设单位为主,延伸审计施工、监理等与投资活动有关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查处乱上建设项目、违反建设程序、虚假招投标、违规转包分包以及项目建设中偷工减料等违纪违规行为。
3.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技术和方法
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对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投资活动日趋纷繁,审计内容越来越复杂,审计工作量越来越大,人们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目前审计所采用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已很难适应新的审计任务。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往往以资金活动为主线,对会计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即使是抽样审计,真正建立落实在内部控制测评基础上的也很少。采用这样的审计方法,一是会造成审计成本增加、审计资源和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审计质量也很难保证。因此,必须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的各个环节。在审计中充分运用分析测试,以分析测试结果作为拟订审计计划、实施审查、做出审计结论、表达审计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
会计信息化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审计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审计、虚拟企业的审计都将成为投资审计的具体内容,这就要求审计技术必须跟上信息时展的步伐,电子计算机将成为审计人员的主要操作工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在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面起步较早,并且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大大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但从实际情况看明显落后于被审计单位利用计算机的现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已日显紧迫,一方面应结合实际应用情况,对原有软件进行优化更新;另一方面,应针对新的投资审计领域开发出新的审计软件,使电子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性复核、审计信息的收集、传递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为实务工作提供客观标准和指南
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审计准则、实施细则和其他规范,能够反映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界的实践经验,帮助审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恰当合理地开展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是目前亟待加强的工作。一是建议审计署制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及时总结各地审计机关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为审计人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南;二是建议审计署和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合作,联合制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审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特别是投资效益审计的依据;三是建议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准则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的有关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规范。
5.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质量控制的其他对策
一是要强化对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事项的审计,包括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项目资金来源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等,它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与工程质量和效益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保证建设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对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议审计机关以派驻的方式从项目筹建开始进驻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审计监督。三要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发挥审计的整体效能。在审计人员少,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专业人员培训周期较长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力量,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
参考文献:
[1] 廖洪,陈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现状和对策[J].审计研究新视角,2005,(3):3-5.
[2] 赵云青.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展趋势浅析[J].审计月刊,2006,(7):12-13.
[3] 周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与理财,2005,(4):44-45.
[4] 吴礼鑫.应从八个环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月刊,2004,(1):34-35.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监督行为。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因其投资金额较大、使用周期较长、投资主体和受关注程度高,所以适时地加强对其审计,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审计力度不够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基础设施等公共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重还相当低。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不明确,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基建、审计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审计的监督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审计机关受人员、经费等因素的限制,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投资建设项目全部加以审计。
1.2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不能提前介入
审计的提前介入是指审计人员从项目立项开始参与项目投资全过程,这样既有利于加强项目建设决策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学性,又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目前我们的投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主要发挥监督作用,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尤其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
1.3现有审计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缺乏复合型人才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审计机关目前具备财务知识的人员比较多,具备工程、计算机、法律知识的人员比较少,而既具备工程知识又具备财务、计算机知识的人员则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第一,审计机关平时没有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第二,审计专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1.4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侧重于微观层面,有时单纯“就项目审项目”
审计着眼于查处单个问题的多,不善于通过对微观审计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宏观上提出搞好建设项目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审计内容仍以查错防弊为主,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重点,没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意识,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观念。第二,由于投资领域的市场动作、建设管理尚不规范,发现和披露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仍然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第三,由于建设项目大多具有建设周期长、消耗大等特点,且其投入产出是分阶段一次性完成的,因此对建设项目的审计要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2对策
2.1高质量的审计来自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基本条件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管理手段的日趋智能化,审计人员的单一财会型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在精通财务知识的基础上,还必须掌握法律、经济、工程技术、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因此,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将向多元化、现代化发展。应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第五,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近几年违法乱纪现象较严重,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要使审计人员树立坚守的政治信念,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2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
目前审计所采用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已很难适应新的审计任务。加快审计方法的改进和完善迫在眉睫,必须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各个环节。在审计中充分运用分析测试,以分析测试结果作为拟定审计计划、实施审查、作出审计结论、表达审计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
2.3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投资绩效审计过渡
自审计机关成立以来,我国投资审计主要是以工程管理、财务收支为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审计署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由于我国尚处于经济改革和转轨时期,按发展中国家所经历的一般规律,这个时期的建筑市场管理、经济秩序都比较混乱,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因此,我国投资审计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以查错防弊为主要任务,是从实际出发的必然选择。
2.4从事后审计逐步向全面参与、全过程跟踪审计转变
审计人员作为项目管理的监督部门,应将投资控制视为已任,主动全方位参与到项目的管理之中,除定期参加工程例会,收集情况外,在各相应阶段,如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决算等各阶段,也应广泛参与获得信息。唯有把审计关口前移,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做到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搞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综合国力的增长,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程午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研究,1996.
[2]林长彬,蒋君丽.投资体制改革与投资效益审计方向研究[J].当代审计,2003.
【关键词】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监督行为。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因其投资金额较大、使用周期较长、投资主体和受关注程度高,所以适时地加强对其审计,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审计力度不够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基础设施等公共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重还相当低。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不明确,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基建、审计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审计的监督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审计机关受人员、经费等因素的限制,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投资建设项目全部加以审计。
(二)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不能提前介入
审计的提前介入是指审计人员从项目立项开始参与项目投资全过程,这样既有利于加强项目建设决策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学性,又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目前我们的投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主要发挥监督作用,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尤其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
(三)现有审计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缺乏复合型人才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审计机关目前具备财务知识的人员比较多,具备工程、计算机、法律知识的人员比较少,而既具备工程知识又具备财务、计算机知识的人员则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第一,审计机关平时没有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第二,审计专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四)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侧重于微观层面,有时单纯“就项目审项目”
审计着眼于查处单个问题的多,不善于通过对微观审计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宏观上提出搞好建设项目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审计内容仍以查错防弊为主,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重点,没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意识,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观念。第二,由于投资领域的市场动作、建设管理尚不规范,发现和披露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仍然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第三,由于建设项目大多具有建设周期长、消耗大等特点,且其投入产出是分阶段一次性完成的,因此对建设项目的审计要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二、对策
(一)高质量的审计来自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基本条件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管理手段的日趋智能化,审计人员的单一财会型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在精通财务知识的基础上,还必须掌握法律、经济、工程技术、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因此,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将向多元化、现代化发展。应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第五,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近几年违法乱纪现象较严重,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要使审计人员树立坚守的政治信念,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二)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
目前审计所采用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已很难适应新的审计任务。加快审计方法的改进和完善迫在眉睫,必须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各个环节。在审计中充分运用分析测试,以分析测试结果作为拟定审计计划、实施审查、作出审计结论、表达审计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投资绩效审计过渡
自审计机关成立以来,我国投资审计主要是以工程管理、财务收支为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由于我国尚处于经济改革和转轨时期,按发展中国家所经历的一般规律,这个时期的建筑市场管理、经济秩序都比较混乱,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因此,我国投资审计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以查错防弊为主要任务,是从实际出发的必然选择。
(四)从事后审计逐步向全面参与、全过程跟踪审计转变
审计人员作为项目管理的监督部门,应将投资控制视为已任,主动全方位参与到项目的管理之中,除定期参加工程例会,收集情况外,在各相应阶段,如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决算等各阶段,也应广泛参与获得信息。唯有把审计关口前移,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做到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搞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综合国力的增长,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程午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研究,1996.
[2] 林长彬,蒋君丽.投资体制改革与投资效益审计方向研究[J].当代审计,2003.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审计
农村信用社为了收缴其信贷资金、减弱经营风险,因此存在较多的抵债资产,只有良好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抵债资产的审计工作,才能避免新的资产风险的产生。本文将对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抵债资产审计方法及管理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存在的抵债资产风险分析
1.价格风险
由于价格接收的不合理,造成接收价格与变现价格之间差额的风险。农村信用社接收的多是面临破产倒闭的厂房及设备,这些资产的实际利用价值小,而评估机构由于受到利益的影响,在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师,产生评估方法不当、估价过高的现象,而信用社由于受到企业多方面的制约,在接受时又以少抵多。另外,在诉讼案件时,法院为了加快案件的执结率,通常也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强行说服或者裁定信用社通过评价直接抵债,却没有考虑到信用社应付的诉讼费、处置费及过户费等。
2.资产风险
首先,农村信用社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乡村企业及农户,而农村的企业大多租用集体土地作为厂房,而企业的房产经过以资抵债后,其所占的土地同时也被抵押,但是由于没有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变更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用途,因此信用社只能采取租赁的形式占有集体土地,并支付租赁土地的费用,难以实现以资抵债的实质。其次,抵债物中时常存在非法占地建房、欠缴土地出让费或者未结清工程款等情况,造成抵债物合法性的风险。这些资产经过抵债后,信用社需承担借款人的违法行为责任,造成抵债资产的缩水。另外,由于有些信用社没有在相关抵押登记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实地调查抵债物情况,而盲目接受借款人并不具备完全处分权的资产,最终产生纠纷。
3.资产费用
以资抵债涉及的费用较高,大大降低了抵债物的偿还能力。一是接受资产的费用过高。根据对信用社资产所有权的统计,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十多项,占抵债额的约20%左右;二是保管资产的费用大。信用社在保管抵债资产时需要支出维护维修费及保管人员工资等费用,是一项不小的开支;三是后期处置资产的费用多,在处理抵债资产时,应支付交易税、评估费及拍卖费等。虽然收回抵债资产能够保证信贷资金损失,但是实际上支出费用很高,降低了抵债物的偿债能力,给信用社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二、提高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的审计工作效率
1.严格审查收取的抵债资产
首先,审计中应注重审查所收取的抵债资产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符合条件,凡是国家明令禁止不能流通、转让及使用的资产,及长时间无法变现的伪劣、变质、缺乏使用价值的资产,不利保管、储存的资产都不能作为抵债的资产。其次,审计中应注重采取抵债资产方式的清收贷款是否在不良贷款范围内,正常的贷款不允许收取抵债资产。
2.审查抵债资产能否得到良好保管
在审计中,应注重收取的抵债资产是否及时落实登记,保管责任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采取妥善的保管方式、是否定期核实账目。另外,在审计时还应注意是否存在没有经过批准变擅自使用的抵债资产。当前,很多农村信用社中规定其收取的抵债资产不允许自用,必须加快处理变现的速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自用的,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的构建审批权限进行专项报批程序。因此,凡是需要信用社自用的抵债资产,应加强对其报批程序的审批,同时要注意审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的行为,以免损毁抵债资产,降低其价值。
3.注重审查抵债资产的作价及处置方式
在对抵债资产进行审计时,首先要注意抵债资产的处置方式是否符合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抵债资产作价,要根据诉讼执行、破产分配及协议偿债等多种方式来认定。由于诉讼执行而获取的抵债资产,是由法院来判决、核定其作价,银行和债务人若协议偿债,抵债资产的作价需要经过双方面的认可,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理评估。评估价格主要是拍卖底价、双方协商价格、转作经营资产及变卖价格的依据。另外,若由于债务人破产而获取抵债资产,则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作为作家标准。同时还要加强对抵债资产的处置,以避免收入不能冲抵贷款的风险。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
1.加强确立管理责任制度
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范围办理抵押资产的手续,切实落实贷款制度。信用社应掌握借款人的实际经营状况,严格办理清收、登记、保管及清理的手续,实行谁放款、谁负责的制度,加强处置结果和自身利益的挂钩,实现终身追求责任制度。另外,对于抵债资产要实现专人管理,严禁乱借乱用现象,防止资产的恶意流失,以确保抵债物品和存储管理逐步趋向正规化。
2.加强抵债物品的获取标准
农村信用社在获取抵债物品时,应本着易变现、善管理、可保值的原则,不能盲目不顾原则的进行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的方式仅是农村信用社用于收回贷款、盘回资金,尽量减少损失的最后一项手续与决策。因此,农村信用社对于以物抵债业务应该慎重,在做好一切工作仍然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应将盘活资金与以物抵债工作相结合,以最大程度减少贷款的损失。对于拒绝付债的个人或者企业,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抵债资产的处理活动,对于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信用社需保留继续追偿剩余债权的权利,信用社也应依法对债务人或者抵押担保人签订有效还贷保证书,不能错误地将抵债认为是还债行为,以此提高债务人以物抵债变现还贷的自觉性。
3.严格登记抵债资产的管理工作
当前,信用社抵债资产的登记工作不尽完善,有些抵债物品没有相应的管理说明。因此,信用社在对抵债资产进行登记时,应分类进行。建立抵债资产的报告表。主要以产品数量、产品价值及产品管理费等反映出抵债物品在每个阶段价值的变化情况,以利于监督财务状况,减少由管理不善带来的损失。
对于接受的抵债资产如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应视实际情况而放宽登记条件,经过调查、合适符合标准的,应及时给予审批,以免影响信用社的资产收益。信用社应该将抵债资产视同自己的财产来转让变现,并按照规定实施处置及债务管理,以减少抵债资产造成的风险。
4.充分发挥《物权法》的优势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既加强了物权在金融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又保障了银行面对风险的基本利益。过去,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将原本已裁定给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仍然在其名下登记并进行查封与冻结,再由第三任提出诉讼,造成抵押资产不能顺利执行。但是在《物权法》中明文规定,自法律文书生效起便产效力,解除了原有在法律生效与权属登记中间的间隙,有力保障了农村信用社依法执行抵债资产的处置工作。根据《物权法》最新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本该办理登记却没有办理的,需处分不发生效力,登记费则由买方承担。这对农村信用社在清收不良资产时的利益保障至关重要。《物权法》的价值在于鼓励交易、保障融资效益。
参考文献:
[1]聂锐,蒋华: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处置中的“博弈”分析[J],技术经济,2005(9)
[2]陈丽丽: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亟待加强[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8)
[3]常迎迎: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做好农村信用社审计[J],审计与理财,2010(3)
[4]曾立洁: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与金融审计[J],审计与理财,2006(6)
[5]陈韬:农村信用社资产抵债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J],商业会计,2009(10)
[6]王书生:农村信用社以资抵债的风险与防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1)
新的更高要求,深入研究审计机关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
回顾过去的二十多载风雨历程,我国年轻的投资审计事业快速成长,但与飞速前进的社会发展进程相比,投资审计现状还呈现一些不足:第一审计内容仍以查错防弊为主,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重点。第二审计方式多是事后审计,投资审计未能真正渗入建设全过程。第三审计仍主要着眼于微观建设项目,就项目审项目,在宏观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够。第四审计手段落后,仍以手工审计为主,投资领域的计算机辅助审计处于滞后状态。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几年,审计署颁布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法规,各地方审计机关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多种形式,出台了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依然缺乏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定,对多元化投资主体的监督管理、国家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控制,依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规规定。第二投资审计不完全适应新形式发展要求,这些年,各地审计机关广泛开展了建设项目审计,主要从工程合同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了大量的多计工程价款、挪用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工作中,多数审计机关、尤其是地方审计机关,还是停留于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微观问题,对国家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方面涉及较少,对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不够,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第三投资审计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投资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质量管理、效益审计指导和考核体系等方面都还不够完善,随意性还比较突出。第四现有人力资源、素质与投资审计需求相比较有较大差距,投资审计队伍中精通宏观管理、工程建设、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人员不多,具备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更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投资审计工作开展和审计成果的提升。
二、改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为了改进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1、各级政府应重视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要求审计机关对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即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单独做出规定,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台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审计员的专门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派出审计员进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员派驻制度有助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值得推广。
3、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基本条件。为了缓解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关键词: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对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在诉讼的过程进行判断和鉴别的活动,它是需要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和司法机关根据相关的法定程序来进行的一种活动。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在我国的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工作在各个方面都有很多的严重的问题,有的问题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损害,为了促进我国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走向健康的发展道路,就必须度我国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工作做出相应的调整。
一、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机关的资质准入不严格
在我国关于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在司法鉴定机构中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和认定工作必须经过省司法厅的审批,只有经过审批才能取得从事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工作的鉴定机构的资质。进入到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也要在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司法鉴定的资格[1]。在司法部门招取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之后,还应该把司法鉴定人员和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的名册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但是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有着另外的申报入册进入鉴定机构的规则:具有一定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事务所在通过申请之后就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工作。这两个从事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规则之间虽然要求不一样,但是他们之间并不相互否认,这两个互不融合的规则导致我国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有两种证明的方式。
(二)资质年检审核不合格
很多的资产评估的委托人对不断变化的入册鉴定机构的情况不是很了解,这就导致很多已经没有进行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仍然不断的想委托人投放资料和信息,这种已经没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对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扰乱[2]。例如,一所原本具有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一些原因导致目前这所事务所已经不再具备司法鉴定工作的资格,但是它仍然在帮助委托人做资产评估的工作。
(三)委托关系不规范
资产评估的检定结果的正确和公平受到委托检定机构的影响。在我国进行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时候,往往鉴定机构一般是由公安部门或者法院通过摇号来确立的,但是摇号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的公正性往往受到大众的质疑。而且很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和服务态度不同,加上利益和人情方面的考虑,导致很多的资产评估的委托人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的时候经常具有违规的偏向性,这种不规范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委托想行为,常常护导致出现很多麻烦和问题,例如,鉴定机构和委托人之间出现矛盾,从而造成两者对于鉴定的工作互不配合,只是长久的互相拖着,从而导致资产评估的工作效率非常的慢。
(四)鉴定质量参差不齐
很多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往往把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作为机构的副营的工作,所以在对委托人的工作进行工作的时候[3],往往不会派遣出机构内的精英和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再加上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本身和内部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所以,就导致了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的,很多的鉴定报告的质量往往还是比较差的。结论不明确、重点不突出、逻辑不严谨和要素不齐全等问题是我国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目前出现的问题。
二、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自制管理,提高准入的条件
司法鉴定对鉴定机构要提高申请的标准,对于司法鉴定人员的要求也要提高。把司法鉴定机构的退出制度、奖惩制度和年检制度进行完善,并且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4]。对从事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的资格、数量和质量和人员的专业水平、资历和经验等都应该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的结果以及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信息都应该进行公示。
(二)规范委托,确保公平
资产评估的准确和公正的问题和司法鉴定机构的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促进资产评估的正确,一定要对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制度进行更加透明化的制度建设,并在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时候严格执行这个制度,对人情和利益委托的资产评估的行为要坚决的抵制,保证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公正公平。
(三)加强制控,把好关口
把好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关口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司法鉴定质量控制制度。对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内部人员要进行定期的检测,从而促进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质量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的经济收益。同时要建立专家库,对于不同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专业化的建议,从而提高鉴定结果的公共和公正。
(四)强化收费管理
对各种涉及到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机构指定严格的收费标准,同时相关的部门对于鉴定机构的收费要进行严格的监督,这样能够避免鉴定机构由于超低的收费而导致的资产评估工作的偷工减料的行为,能够制约鉴定行业内的恶性竞争。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涉及到很多类型的科目,我国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工作在近几年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收费管理、质量管理、机构选择和资质管理的方面。为了帮助我国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就必须度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现状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并认识到资产评估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我国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王顺林,李小明.浅谈司法鉴定中的资产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10(4):15-18.
[2]卞志山.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J].现代商业,2010(35):242.
[3]程建夏,张启志.浅议资产评估司法鉴定[J].大庆社会科学,2004(4):40-40.
一、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西吉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统一设置账簿凭证,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产资源处置程序,规范村级会计流程,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全面核算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工程项目等会计事项。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统一设置会计科目,使财务数据各年度间纵向可比,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态情况,找出各年度间变化波动,各村之间存在的差距,以指导后年更好、更快发展。
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确保财务审批权及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事项必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乡镇全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会计”“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达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设备、有招标大厅、有规章制度、有三资台账、有档案橱柜”的“六有”要求。制作机构牌匾,让“三资”管理制度、招投标流程图上墙。机构要切实提高农村会计服务水平,明确岗位职责,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内控监督。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建立会计核算账簿。
三、规范银行基本账户设置
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村内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外,杜绝其他账户。机构要建立资金内控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账户时,必须在指定金融机构预留村集体的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主要负责人章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人章三个印章。支取资金时必须“三章”齐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由村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四、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统一印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各乡镇要在建设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摸清资产底数,全面登记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台账,实行产权登记明细化。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平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按照招标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分别建立乡镇、村两级平台。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3年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招投标。小额度和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动通过村交易平台实施招投标。平台建设为全县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处置。
五、健全完善举措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要明确对部门要求。通过组织宣传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村级使用县水务、卫生、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各类项目资金以及经费等所需报账凭证的要求,特别对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的票据使用,明确统一要求,促进村级财务票据使用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县农经部门应加强与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达成共识,科学指导溪镇农经站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检查力度。
六、化解村级债务控制新债发生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建议县财政按奖补政策及享受次数由少到多对全县各村进行排名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项目已完成但未列入奖补对象的村予以倾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充分利用帮扶机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化解新建项目产生的债务。二是加强项目审查。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办公益事业,尽量避免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建设。
七、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二是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严肃性。
八、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二是切实加强乡镇从事村级财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九、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村级组织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村级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开单独记账核算的,可根据情况分别开设基本账户。要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范围内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构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
(一)落实村级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级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
(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村级组织要定期在固定设置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也可通过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要探索建立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评议。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主管、村会计(含报账员,以下统称村级财会人员)、民主理财负责人等,都应当接受集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评议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严肃运用。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关乡村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县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内设专门的审计科室,组织对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审计。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审计文书,切实规范农村审计程序。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二)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审计查处事项的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指定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要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质认定、招录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作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证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
四、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地方,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村级财会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标准确定。
(二)切实加强乡镇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统称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