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 09: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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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
中图分类号:E271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实务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普及和运用。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动力。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建造了美好舒适的环境和空间。但是,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频繁增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实务内容繁多,涉及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发生纠纷较多。国家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为了规范市场有序发展,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制定了很多较完善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实施的约束和承诺文件,是参与各方主体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等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是实现目标控制的必要工作。对项目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制合同结构图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又分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合同(包括原材料购合同、设备购合同、制造加工合同、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其它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应依据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编制合同总体结构图,并根据合同总体结构图,对各类合同进行定位和起草。
1.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专用条款、协议书
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尚未强制使用统一文本,而是用推荐范本的做法。现推荐使用的GF-91-0201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承包人选择使用该范本后,对通用条款无需过多考虑,但必须认真签好专用条款和协议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要应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的内容因项目情况和合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的要求而异。一般来讲合同谈判都会涉及合同的商务、技术所有条款。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首先,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最主要的是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应当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和范围。当发现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与合同中内容、合同文字的描述和施工图纸的表述不一致时,承包人应当通过谈判予以澄清和调整,力争合同中不要出现诸如“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人可以合理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词句。②重视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技术要求是发承包双方均极为关注的焦点。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施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应仔细查看投标施工方案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相符。如有差异,要研究自己是否能做到,以及其经济性如何。如发现问题,争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变通措施或采用其他不降低质量标准的技术规范。对于大型项目,当发包人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文资料、气象资料、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和其他环境条件时,除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应的技术措施外,还应考虑足够的不可预见费用,将该风险转由发包人承担。
③、合同谈判技巧。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
1.4、签订企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承包没有系统的规定,但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并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内部承包模式也给企业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充分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下,按劳取酬,适应市场规律的可行的措施。在建筑市场这样粗犷的劳作环境较为适当而有效。施工企业内部施工任务派遣合同是指在施工企业内部与企业内部下属生产作业体之间,以部分团体组成能完成本项生产活动的,选拔具有管理能力的责任人签订协议,允许内部职工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能代表企业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企业缴纳管理费等方面进行约定的合同。最高法院与劳动部门都认为内部承包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签订内部施工任务派遣合同成为很多施工企业效仿的举措。
1.5、专业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即专业承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生产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人既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劳务作业分包无需经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劳动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部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中,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及各种类企业的资质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劳务作业分包共十三种,每种作业的承包人都分别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及作业的具体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从性质上说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劳务关系的合同,更不是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劳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派生出来的合同。专业分包建议使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劳务分包合同建议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合同文本。
1.6、施工合同履约与监督管理
承包人应熟悉和掌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合同无效引起的法律后果,并对业内经常使用的相关示范合同文本条款的内涵予以准确理解和把握,增强防范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便于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占据主动地位,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2、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为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承包方应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做到:
2.1、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不得擅自调换施工技术人员;
2.2、应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具有资质证书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随时备查;
2.3、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对建设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拒绝使用;
2.5、对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工程质量管理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地位极为重要,业内多数人认为它仅仅是技术问题,不与法律直接相关。其实,它的每项工作都与合同目的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只有做到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且施工技术资料真实、完整,才能为日后万一出现的索赔与纠纷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工程进度与验收管理
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在施工合同纠纷中地位同样不可低估。工程进度不仅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直接相关,而且多是纠纷的起因;工程验收特别是分部、分项验收,是衡量工程进度的尺度。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因是经过监理单位的派驻工程师现场签证实现的,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承包方对工程进度、工程验收资料收集不全的现象较为普遍,往往是纠纷发生后再去向监理单位调取。监理单位因受托于建设方。作为承包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派驻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与季度报告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因为这些资料不光是工程质量的依据,同时还量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派驻工程师在这些资料上的签证固然至关重要。气象资,开工报告与开工令、停工通知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计算工期的基础依据,无论是在今后的工程结算还是纠纷处理中,均是重要的证据。竣工验收后,为了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应主动将竣工资料按规定整理后交建设方验收签字,完成自已应尽的义务,避免让发包方借故拖延工程结算。
4、竣工决算与工程结算管理
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己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计量凭证和过程中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图纸、规范、标准和其他相关性文件。有的发包人为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往往在工程竣工后以种种理由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迟迟不予审核,致使工程造价长时间得不到确认的现象屡见不鲜。承包人往往只是催促。遇有发包人恶意拖延的,则造价的确认便遥遥无期。对此种风险的防范和应对,一是应在签约阶段预防。在签约时,应同发包人协商明确约定工程造价和计价方式,同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结算程序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二是当无约定时,根据通用条款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通过有效方式证明发包方已收到工程决算书,待其超过28天后,及时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手段解决。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最为关健的是要有效佐证发包方已经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发包方只要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并在28天未作答复则视为对工程决算书的默认,承包方就可凭此工程决算书要求发包方结算工程尾款。
5、施工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承包方的过错,而是应由发包方责任的责任或除承包方责任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工程延期或承包方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向发包方提出费用补偿和(或)工期补偿的要求。要正确区分“工程延期”和“工期延误”。 “工程延期”前己述了,也就是说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费用、工期损失的叫“工程延期”。
而“工期延误”则是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责任产生的费用、工期损失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施工索赔是工程施工承包中常发生的。施工索赔的承包方因未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在约定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请求,是单方的权利主张。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解读,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1.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不完善一个不完善的管理体系都会给管理带来麻烦。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也给工程施工过程中带来麻烦。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各项工作安排、进度衔接不够紧凑,常常出现工作交接脱节,工程建设所需数据收集、记录不完善,阻碍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一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系统不完整,各部门间的相互监督、约束力度不够,这给不法人员机会做不合法的行为,并且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资金支出、记录审批等都由少数人管理,这就增加了工程项目在预算、实际支出过程中出现较大的差别,增加工程项目资金的损耗。所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能更好保障园林绿化项目管理的正常运作。1.2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不遵循相关标准规范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目前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虽然在规划准备阶段制定了严格的项目管理规范规矩,但是由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做不到位,未能遵循规范规矩进行施工建设,制定的规矩只能形如摆设,这就会严重影响到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1.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意识薄弱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园林绿化工程过分看重环境绿化的景观经济效益,盲目追求绿环面积的覆盖比例,而忽略了环境绿化的生态经济效益;其二是各地相关部门对园林绿化工程不加以重视,很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审核、考核部门,并且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为作为各级政府相关不问的政绩考核内容,这使得人们不能了解园林绿化工程的相关消息,进而造成人们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意思薄弱。薄弱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使得园林绿化工程在管理上较为松懈,也将给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需要解决这一问题。
2优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
既然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就需要采取积极行动,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改进、优化措施,争取使得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更好的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井然有序的进行施工建设。2.1优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针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不合理问题,采取合理解决措施。首先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制定好详细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计划书,明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度,并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源、人力等制定好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施工的工程次序、行为,减少资源浪费,尤其要重视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如何做到以上提出的要求,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技术,在利用国外先进管理技术管理好园林绿化工程的同时,还要学会借鉴别人的先进管理技术创新总结,寻求更加好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须做到系统管理施工过程,使得工程的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项目有严格满足质量标准,采取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每部分工程质量都符合标准。并且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要做到有始有终,在结束工程建设后,还需要对园林绿化环境进行维护管理。2.2优化、完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完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一个复杂、严谨的体系。在完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时,要做到兼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活动的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要做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计划、工程现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投入使用维护的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要做到准备阶段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的精确预算,资金使用要有详细的计划;明确施工方式、使用工具、施工过程次序、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管理;工程竣工要做好相关的考核工作;后期要做到定期定点的维护。2.3建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法制为了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更加完善、具有科学性,加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法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的完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更具有执行力度。严格按照科学方法,制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监督、考核等管理法制。严格要求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法制执行其职责,对出现的问题根据管理法制采取解决办法。2.4增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意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是由少数人执行的,而是有园林绿化工程受益者参与到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要拥有一批专业、有素质的工程队伍,还要拥有大批的有维护园林绿化工程利益的监督管理人。这就需要做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的透明度,让人们了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进度,增加人们对园林绿化工程的认识,从而增加其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督意识。
3总结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0前言
当代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不断加速,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不断发展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筑项目的法律保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条约和协定,对双方行为进行法律上的约束和管理。在建设进行的时候,随时都有出现法律风险的可能。所以,在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那些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的内涵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包含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实施、变更以及为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的责任分配和相关的监督管理行为。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常常发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施工合同管理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
2.1合同签订阶段
1)调查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未做好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造成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方面施工企业容易忽略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往往由于未充分调查合同相对方的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合法有效性等给施工合同埋下较大的隐患。2)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在工程施工实践中,由于对合同的审核不足,导致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存在许多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的基础法律条款不完善存在法律漏洞;存在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条款;合同的加重责任和免除责任的条款明显不合理,责任分配不均等导致合同本身存在缺陷,亟待改善。
2.2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和资料管理混乱。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交接不充分和合同文件资料管理混乱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由于施工项目各个部门之间对于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导致产生本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违约行为产生。例如对于施工合同中严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没有足够重视导致被合同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在项目管理内部资料管理混乱,导致重要合同文件缺失,一旦出现相关合同纠纷,无法及时应对和妥善解决法律问题。2)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施工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忽略了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督管理,导致在履行中出现法律风险。例如,未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出现合同变更时未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己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施工方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反应滞后。对于合同相对方在施工合同中的履行瑕疵,施工方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在合同履行的实践中,对于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往往应对不够及时。在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或履行瑕疵时,施工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己方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造成施工方难以弥补的损失,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3合同终止阶段
施工企业往往存在合同法律风险只存在于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错误观念。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执行固然应该重视,但在合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律法和控制也不容忽视。例如,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施工方不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因此造成合同相对方损失,仍然会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3.1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
法律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不充分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重要原因之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一方面可以引入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才和丰富经验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重视企业内部组建的专业法律风险防控部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健全合同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对企业项目合同进行专业的拟定和审核;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内部的管理人员法律综合素质,通过定期进行法律案例知识讲解培训、典型法律事件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答比赛、法律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等具体措施,提高整个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综合素养。
3.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提高整个企业管理干部的法律综合素养的前提下,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对于在施工项目中发现重大法律隐患,从而预防企业重大风险的管理人员以及积极解决突发法律纠纷事件,避免经济损失和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嘉奖和提供晋升平台。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強项合同管理人员自信心,增强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控的热情,使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人员良性循环。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法律纠纷事故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工程项目受损,必须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损失和破坏企业形象声誉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责任制度进行追责,形成较好的企业内部自查制度。
3.3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关于法律风险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化、专业化合同管理体制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具体实践中,制定专门的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的档案管理,资料数据化备份和取存留痕制度;对合同履行全程实施有效监管;制定科学的合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化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细化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责任等。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整个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法律纠纷处理等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从而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法律纠纷的生产。
3.4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监督体制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终止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体制,形成全方位动态监督,使整个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合理有序进行。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充分的调查以及对对方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进行全方位审核,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扫清障碍。其次,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在具体合同管理中,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避免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在合同变更时应当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事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施工方应当避免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身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最后,在合同终止阶段,做好相应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例如施工方应该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确保整个施工建设项目圆满完成,施工企业无后顾之忧。
3.5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
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体现出整个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和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即使预防监督管理体系十分完善,但也无法避免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本身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灵活性,除了要做好本身的应急管理设施设备建设,同时,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在整个施工项目法律风险防控中也至关重要。在具体措施中,首先要制定完善的预防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总结突发事件处理经验,结合当前法律规范,做好突发应急处理预案。其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专业的法律纠纷处理团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纠纷产生原因和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一系列损失,选择最优方案进行纠纷处理。另外,在突发纠纷事件处理后,施工企业应当进行相关经验总结,吸取突发纠纷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且竞争性质相对恶劣,造成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的获利较少,进而出现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还会降低企业的信誉名声,进而使企业进入恶性循环,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企业破产。此外,企业缺少良好的项目管理工作,对签证资料管理等工作缺少重视,造成施工进度拖延、工程质量受损等问题,进而产生高额索赔的情况,造成工程亏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施工企业一定要注重管理工作,尤其是合同风险管理。要从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入手,明确各项法律风险,并针对风险内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企业的正常收益,进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形态
(一)交底风险
在每个工程项目开工之前,项目双方都要先了解合同内容,然后进行工程交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与其他合同有所不同,该合同的参与人数较多,各个施工人员都将成为合同内容的履行主体,其会对施工的合约性造成直接影响,与企业利益有很大的关系。在进行交底时,要由多方人员进行参与,确保工程项目与合同要求相符。从实际施工角度出发,如果交底工作有所欠缺,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违规行为,进而造成合同内容不明确,施工人员无法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进而造成违约现象,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索赔等问题的出现。
(二)分包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往往会涉及各个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而需要多方配合来完成整个项目。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发包人)会将项目进行分包,使其转移给第三人,进而项目主体就会不断的增多,风险也会随之增多。实际上,每个分包商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资信水平,其资信水平会直接影响施工质量,甚至有些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如果承包方同时还要担任分包方的职责,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测人,如果出现延期、质量低下等问题,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较多。
(三)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际开展的过程中,由于需要较多人的参与,为了简化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效率,大部分施工项目会采用经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有权处决项目相关的各个事项,有些时候,项目经理的利益与施工企业发生重读,就会造成个人利益优先,企业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而产生法律风险。具体来说:项目经理没有得到企业授权,私自签订合同、结算协议等,这种行为会造成施工企业来承担法律后果,严重影响企业利益。
(四)进度、质量风险
在工程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施工阶段是最常出现法律风险的阶段,由于质量、进度等问题,合同的风险程度也会随之增加。施工阶段往往容易受到各个因素的影响。如施工人员的影响、业主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工期的延误,如果采用总承包模式,那么出现工期延误的问题时,会以维护业主利益为主。一些合同条款会明确业主利益,在合同中对延期行为进行严格的要求,一旦出现工程延期,施工方将会承担巨大的后果,?乐厮鸷κ┕し降睦?益。
三、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签订前的风险防范
在双方进行项目合同签订之前,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分析,并根据风险内容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而避免各个风险所带来的巨大危害。承包人在签合同前要对招标文件、施工许可等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调查,确保合同内的有效性与发包人所具备的能力条件。此外,要对履行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明确双方的履行能力,进而确定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合同内容,避免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以施工企业的角度来看,合同是法庭审理时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其效力水平会直接影响到纠纷处理的结果。要对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审查资质。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进行调查,确保承包方的实施能力;第二,正确处理挂靠情况。如果出现该情况,那么承包方需要承担的风险较多,如行政处罚无效,其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第三,明确招标范围。如果该工程项目在招标范围之外,则合同无效;第四,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依照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展开招标,确保合同效力有法律法规的支持,进而保障自身权益。
(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明确合同内容,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与规范。根据该业务的规律进行格式文本的制定,要考虑合同双方的各项权益和责任。合同中的要求和条例要明确的用文字阐述说明,不能存在模棱两可的词语,确保合同内容的直观性。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一些经济活动,进而出现派生合同,如采购合同等等。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做好派生合同的风险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要使用合同的范本进行合同的拟定,减少法律风险。派生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专业分包、材料采购等等,要对内容进行详细划分,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落实,以此来防范法律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三)风险管理和索赔管理体系的建立
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就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风险过程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信息手机,对企业内外的法律风险信息进行收集;风险评估,识别、分析和评价风险;风险把控策略的制定,选择恰当的管理工具;解决方案制定,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管理方式改进,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法,加强自我评估,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数据手册进行管理强化和改进。此外,也要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明确划分风险类型。通常可以分为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两种,根据不同风险类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从施工企业的角度来看,低价中标相对普遍,所以索赔管理是必不可少的风险管理项目之一。通常,索赔管理的开展存在难度,所以要从施工环节入手,积累相关经验,收集充分的索赔资料,如果缺少充足的资料,那么索赔会存在一定难度。所以,一定要安排专门的负责人进行负责,对该工作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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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和应注意问题的介绍
一、办理香港遗产继承的规定和程序
香港遗产继承是由高等法院遗产管理处负责处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领取死者的死亡证明。如果死者在内地死亡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死亡公证书。
2.调查统计死者遗留的财产。包括死者名下的房地产物业记录及价值、在银行的存款本息和保险箱内的财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的股票和价值,以及死者所欠的债务。
3.申报和交纳遗产税。按照死者死亡日期向香港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死者遗产情况。将遗产详细列表并由申请人宣誓呈报遗产署。根据香港法例规定,1982年初以后死亡的,其遗产未达二百万,不用纳税;
遗产二百万至二百五十万交纳10%的税金;
遗产三百万至三百五十万交纳14%的税金;
遗产三百五十万至四百万交纳16%的税金;
遗产四百万以上交纳18%的税金;
死者生前所住的寓所遗留给配偶的,可免交遗产税;
死者对公共慈善机构的捐赠也可以免税;
死者逝世前三年以内的全部馈赠(除海外馈赠外)都计算在其遗产内,需要交税;
死者生前与他人共管的物业,虽然在死者逝世前已自动转移给其共管人,都要交税,只不过以财产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而决定交税数额;
死者已转移的财产,如果仍保留控制权,也列入遗产的范畴;
死者在香港的所有债务,都从财产中扣除,然后决定税额和税率。死者的丧葬费限于扣除一万港币。
不动产的遗产税,可以分八年缴纳,每半年交一次,如果死者去世后十二个月内承办人不向遗产税署申报税金和利息,可由遗产官视有无合理的拖延理由,而决定是否予以双倍缴纳的处罚。
如果死者和遗产受益人在五年内相继死亡,其物业及生意应缴的遗产税可酌情减少。
遗产额在豁免交税以下的,可获得遗产税署签发豁免遗产税证明书和明细表;如果遗产超过豁免交税额,遗产税署会发出缴税通知书,申请人交妥遗产税后,遗产税署会签发已交遗产税证明书和遗产清单。在任何情况下,遗产税署都可以向遗产管理人追收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入息税或薪俸税。
4.向高等法院申请承办和验证。
(1)官方承办人申请承办遗产的条件:a.死者在香港既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但有遗产;b.死者在香港有遗产,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要求官方承办人承办;c.死者有遗产在香港,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在十二个月内未提出申请承办;d.死者没有遗嘱,但有遗产在香港,而居住在香港的继承人未成年;e.如死者有遗嘱,而执行人拒绝执行,也作为没有遗嘱处理;f.官方承办人需作完整遗产帐目,把文件的副本提供给当事人,并可收取酬金(首一千元按5%收取,次四千元按2.5%,其余部分按1%收取。)
(2)其他承办人的条件。承办人不得超过四人,如果由自然人申请办理时只需一人;如果所承办的遗产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或受益人只有在有生之年享有权益则承办人不得少于两人;但承办者如果属于信托公司,则可以单独执行。
遗嘱继承中,遗嘱执行人死亡,则由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续执行其任务;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执行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或执行人拒绝执行,继承人可以申请承办,但需按遗嘱执行。
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委派承办人,或认可承办人。
(3)承办人的权力与责任:a.承办人有权代替死者起诉;b.承办人有权出售、转让、抵押死者的遗产;c.承办人在忠诚办事的情况下无需负责遗产的损失;d.承办人可以收取酬金;e.承办人为信托人的,如果购买遗产,受益人有权推翻,但如果所付价钱合理或受益人同意的除外;f.未领承办而擅自处理死者遗产,应负与承办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4)向法院申请承办的文件:a.申请人作为合法遗产管理人的宣誓,誓词应证明死者的身份、继承人是谁,死者有无遗嘱,并保证依法执行;b.一位证人证明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的宣誓,内地申请人需提供证明申请人与死者关系的公证书;c.死者的死亡证明书;d.遗产税已交纳或予以免税的证明原件,并附上经遗产税署核定的死者遗产清单;e.如果申请人不是唯一的遗产受益人,遗产官有权要求提供一位或多位保证人,以保证承办人按照法律办事。
(5)死者遗产总值不超过港币五万元,申请人可在申领遗产税署签发的免税证后,直接和高等法院申请简易承办。
5.提取死者遗产。承办人经过向高等法院申请领取了死者遗产管理证明书或遗嘱检定书后,凭这些文件向有关银行领取死者名下的存款本息和保险箱内遗物,向田土厅办理房产转名登记手续,向股票登记处办理有关股票、股息及红利事宜,而后,可以办理房产、股票、黄金的出售。
6.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在清偿了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支付了丧葬费和承办费用等项开支后,依照死者的遗嘱或无遗嘱法定继承的规定,将遗产剩余部分分配给各合法受益人。
二、香港法例规定的无遗嘱合法继承人
1.死者只有配偶,而没有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侄儿侄女、甥儿甥女时,死者的遗产全部由配偶继承。
2.死者有配偶子女尚在,无论其父母兄弟姐妹是否在世,死者的遗产中首先划出五万连同年息以5%计算,从死者去世之日分割财产日止,由配偶继承;其余部分配偶占一半,子女平均分配另一半。
3.死者只有配偶,没有子女,配偶首先继承二十万连同利息以5%计算,从死者去世之日到分割财产时止;其余部分配偶占一半,另一半由死者的父母平均继承;死者父母均已死亡的,由死者的兄弟姐妹或他们的子女平均继承。
4.死者只有子女而无配偶的,由其子女平均继承。
5.死者只有父母没有子女的,由其父母平均继承。
6.死者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其遗产分配如下:首先由死者有兄弟姐妹或他们的子女继承;如无兄弟姐妹侄甥,由其祖父母继承;如无祖父母,由其父母的兄弟姐妹继承。
7.如果上述所有人都已去世,死者的遗产由政府没收;但如有任何依靠死者抚养的人,政府可视情况拨出部分遗产给此人。
三、按香港法例承办遗产的优先次序
无遗嘱死亡或有遗嘱死亡耽误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香港法例规定了有权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死者遗产继承人士的优先次序:
1.死者的配偶或1971年10月7日以前在香港所纳的妾。
2.死者的合法子女(包括死者在1971年10月7日以前在香港纳妾所生的子女)或先于死者死亡子女的子女。
3.死者的父亲或母亲。
4.死者的兄弟姐妹或先于死者死亡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四、在香港办理遗产继承应注意的问题
1.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出具公证书。近年来,在办理香港遗产继承中,发生了几起一个继承事项由内地几个公证处同时出具不同内容公证书的问题,有的为此导致了诉讼。为避免发生类似情况,继承人涉及两个以上公证处的,应由一个公证处为主办理,同时,公证处应加强与遗产承办人的联系,根据香港规定和承办人的要求,出具有关的公证书。
chen ming-mingtian chuan-fangwang xin *
(school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zhejiang a&f university,lin′an zhejiang 311300)
abstractchinese traditional water management practices have a unique design concept.it’s still be valuable to modern design.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water management practice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garden,combining with the xianghu landscape project,the concep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water management practices in the modern urban park design were explored.
key wordsclassical ideas;water layout;xianghu landscape progame;appliation
水是
3湘湖理水设计手法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管理;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现状
合同管理是对合同以监督省察等方法,依法进行履行、变更、转让等行为的过程,在工程管理中,已成为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的重要因素,其成败与否,对项目的命运有决定性影响。合同规定了工程参与各方所应履行的义务与能够享受的权利,决定了项目的走向。
然而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在合同管理方面,由于管理人才的缺乏、管理意识的薄弱、管理制度不科学、管理强度不严厉,以至于合同纠纷屡见不鲜,违约现象层出不穷。
例如,笔者曾参与过的一个工程项目,就因为缺乏管理人才,未进行正常的合同管理,以至于在交底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采购部工作人员购买了错误的安装材料,最终使施工方蒙受了重大损失。
(二)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上例已从反面充分表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此,我们还能从以下四个方面,正面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项目参与各方的合同意识。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不仅包括管理合同本身,还包括建立与维护管理组织、对工作制度与程序的管理,其执行过程需要全体工程成员的配合。每个人的工作完成状况都直接影响合同按计划执行的可行性,进而直接影响合同的管理活动,这极大地考验着项目参与各方的合同意识。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能自觉严格遵循合同,都可能会增加整个项目的失误量。
2、合同管理能规范项目参与各方的工作。合同界定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详细指明了实施工程的依据与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实施依据使得工程的实施更为有效,问题的处理更为及时,进度的控制更为科学,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也是规范各方工作所必须的;明确了违反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将促进各方严格按合同规定分配工作,摆正合同中自己所处的位置,彻底防止各种职责争议,从另一方面规范了各方的工作范围。
3、合同管理能促进施工者与管理者对合同理解的统一。在工程动工之前,施工者的首要任务,就是熟悉合同,对全部条款产生一个理性的认识,尤其不能在内部就出现理解不一致的现象。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施工部门内部成员知识水平的差异,合同条款的繁杂,难以保证每个人都能正确理解整个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强化合同管理,由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部门密切交流,自然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4、合同管理有利于及早发现合同问题,控制合同风险。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及时主动地向全体项目成员介绍合同的各项基本内容,这是一个反复的过程,还包括听取技术人员反馈,并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种集思广益的大背景下,合同中的任何风险、矛盾以及含糊不清的条款都能及时被发现。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可以避免工作过程中突然发现错误导致的工程失控,有利于控制合同风险。
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合同管理在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是项目的基础,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因此,在工程管理中,我们要给予合同管理足够的重视。
二、 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现状
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而赋予合同强制效力的,却是法律,所以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也占据着同样重要的地位。
各项相关法律条款严格限定了施工企业可为与不可为的行为,能有效防止施工方随意修改合同或完全不按合同行事,然而,在我国工程项目的建设中,管理者往往缺乏法律意识,以至于法律管理无法达到效果,严重滞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可分为如下两点,一是施工单位没有正确理解相关法律,甚至完全不了解相关法律;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政府监督不严厉。
法律管理不当,以致最终损害多方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2001年武汉江滩花园的建设因违反《防洪法》,最终被炸毁的事件,这既说明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欠缺,又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法律管理需要政府的严厉监督。
(二)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法律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上例的说明,已不言而喻,对此,我们还能从以下四个方面具体认识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1、法律管理有助于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法律明确了违反合同所需承担的责任,使合同管理具备了强制性,促使项目参与各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有助于项目的正常进展。同时,法律也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参与者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进而能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被不良风气影响。总之,法律即是合同管理的强有力后台,又是合同管理的强大推进力,对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有重要意义。
2、法律管理有助于维护相关工程市场的秩序。以建筑工程为例,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建筑法规进行工程管理,使得全国几乎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了规范而迅猛发展的有形建筑市场。各级主管部门加强了对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提高了整个行业的素质,改善了建筑企业的结构,促进了建筑业的宏观发展。《建筑法》中各条强制性法规,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保证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
3、法律管理提高了工程质量,加强了工程的安全性。依法采取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是法律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法律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项目各方面质量责任的归属,强化了工程建设的程序管理,提高了全国工程建设的总体质量水平。政府机构,以及在政府指导下依法建立的举报部门,已成为质量监督的外部力量,与此同时,施工单位内部按照法律要求自觉保证施工质量,使法律管理拥有了内部力量,双管齐下,是工程质量的有力保证。
4、法律管理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了市场。自2010年以来,政府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建筑领域的各类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累计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共1.6万余家。通过治理,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各方的权益,使我国工程建设行业走上了依法守法的道路,最终提高了整体质量,整顿了市场秩序,保证了整个行业的蓬勃发展。在这样的威慑作用下,施工单位必然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由此可见,法律管理能有力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法律管理在各项事务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工程管理中尤为突出,强化法律管理能杜绝各种不稳定因素,回避各类隐含风险,能大力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因而,我们必须加强工程管理中的法律管理力度,并严格执行法律管理。
结束语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的管理过程,在具体施工之外也有很重要的工作需要做,其中合同管理和法律管理严格界定了工程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了先决条件,是工程成功与否的生命线,只有提起了足够的重视,才能大力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相关市场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泽波.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措施探讨[J].广东建材,2010(05).
[2]刘冰.工程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3).
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科学的分析,结合实际建筑工程管理经验。提出了以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为主要手段的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意在有效地解决我国建筑工程管理问题,保证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为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成本管理人力资源劳动力密集项目管理体制
关键词:成本管理人力资源劳动力密集项目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有很多,包括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材料运输单位等等,建筑工程管理是工程建设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近些年来,建筑企业逐渐的进行改制,同时涌现了数量庞大的私营建筑公司,这对于原来建筑企业内部的建筑工程管理机制来说是极大的减弱,建筑市场竞争逐渐加剧,使得建筑工程管理更加的混乱不堪,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工程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要解决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想使得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管理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建筑工程管理的控制措施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希望对于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有很多,包括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材料运输单位等等,建筑工程管理是工程建设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近些年来,建筑企业逐渐的进行改制,同时涌现了数量庞大的私营建筑公司,这对于原来建筑企业内部的建筑工程管理机制来说是极大的减弱,建筑市场竞争逐渐加剧,使得建筑工程管理更加的混乱不堪,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工程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要解决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想使得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管理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建筑工程管理的控制措施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希望对于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1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不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是于二二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的,这是我国比较全面的一套法律法规,它将我国多年来对于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方法和模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并将其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力的推广,这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后来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与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和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落后性和局限性的缺点。有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没有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因此相应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也无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不明确,各部门分工以及职责就很难落实下去,更加无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1.1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不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是于二二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的,这是我国比较全面的一套法律法规,它将我国多年来对于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方法和模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并将其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力的推广,这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后来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与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和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落后性和局限性的缺点。有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没有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因此相应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也无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不明确,各部门分工以及职责就很难落实下去,更加无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1.2 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相应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也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当前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许多建筑企业片面的强调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够重视建筑工程管理,因此就无法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地理、资源、人才等优势,从而直接导致了建筑工程质量的不合格甚至是安全隐患的存在。
1.2 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相应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也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当前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许多建筑企业片面的强调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够重视建筑工程管理,因此就无法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地理、资源、人才等优势,从而直接导致了建筑工程质量的不合格甚至是安全隐患的存在。
1.3 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建筑工程体制的不够健全是制约着建筑工程管理水平高低的因素之一。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迅猛的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人才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需求也逐渐增多,但是由于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不完善,建筑行业内部也没有形成专业性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和机构,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素质高且专业性强的复合人才非常缺乏,人才培训以及技术引进工作相对滞后。这些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同时也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更加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
1.3 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建筑工程体制的不够健全是制约着建筑工程管理水平高低的因素之一。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迅猛的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人才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需求也逐渐增多,但是由于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不完善,建筑行业内部也没有形成专业性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和机构,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素质高且专业性强的复合人才非常缺乏,人才培训以及技术引进工作相对滞后。这些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同时也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更加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
2 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
2 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
2.1 从建筑工程技术方面分析
2.1 从建筑工程技术方面分析
建筑行业不仅分工细致,而且劳动力密集,对于建筑工程管理而言,具有人数多,人员分散、工作繁杂等特点,我国地幅辽阔,地形复杂多样,地质条件也各不相同,建筑工程的数量、种类多种多样,积累了数量极为庞大的施工设计图纸,为了能尽早的使我国建筑行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必须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引入建筑行业,因此,必须要保质保量的将这些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分类、存档以保证能够快捷方便的信息查询、信息资源共享,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信息化程度比较低,发展进程比较缓慢,和国外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建筑行业不仅分工细致,而且劳动力密集,对于建筑工程管理而言,具有人数多,人员分散、工作繁杂等特点,我国地幅辽阔,地形复杂多样,地质条件也各不相同,建筑工程的数量、种类多种多样,积累了数量极为庞大的施工设计图纸,为了能尽早的使我国建筑行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必须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引入建筑行业,因此,必须要保质保量的将这些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分类、存档以保证能够快捷方便的信息查询、信息资源共享,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信息化程度比较低,发展进程比较缓慢,和国外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2.2 从管理方面分析
2.2 从管理方面分析
在我国,建筑行业自从实行项目管理体制以来,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结构模式,那就是以施工总承包为主,以各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为依托,但是,实际上,这种企业组织模式过于理想,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分包企业和施工队伍不能完成应有的施工任务,只有一部分专业技术较高的分包企业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分包任务外,相当大一部分施工任务仍然是由总承包企业组织人员完成的,这些使得建筑总承包企业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过于庞大,导致管理水平无法提高。
在我国,建筑行业自从实行项目管理体制以来,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结构模式,那就是以施工总承包为主,以各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为依托,但是,实际上,这种企业组织模式过于理想,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分包企业和施工队伍不能完成应有的施工任务,只有一部分专业技术较高的分包企业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分包任务外,相当大一部分施工任务仍然是由总承包企业组织人员完成的,这些使得建筑总承包企业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过于庞大,导致管理水平无法提高。
3 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建议
3 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建议
3.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而且大多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能够有效的实行,这样才能给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于此同时,新的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制定,将专业化的建筑工程管理推广开来,制定严格的考核和控制建筑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顺利进行,逐渐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而且大多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能够有效的实行,这样才能给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于此同时,新的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制定,将专业化的建筑工程管理推广开来,制定严格的考核和控制建筑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顺利进行,逐渐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2 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
3.2 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
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的时代,管理手段以及管理思想现代化,并且逐步走进了现代建筑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严重影响着建筑企业管理总体水平的高低和企业效益的好坏,这一思想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专业人士的认可和赞同。但是认识的程度不够,因此,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意识,逐渐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的时代,管理手段以及管理思想现代化,并且逐步走进了现代建筑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严重影响着建筑企业管理总体水平的高低和企业效益的好坏,这一思想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专业人士的认可和赞同。但是认识的程度不够,因此,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意识,逐渐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3.3 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3.3 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的人员不仅要能够胜任设计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还应该掌握管理方面以及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但是,当前我国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复合型人才不是很多,需要着力培养同时掌握管理、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工程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合理的调配劳动力,将劳动力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的人员不仅要能够胜任设计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还应该掌握管理方面以及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但是,当前我国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复合型人才不是很多,需要着力培养同时掌握管理、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工程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合理的调配劳动力,将劳动力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3.4 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
3.4 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包含许多的方面,主要有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成本、机械使用成本以及现场成本等方面。其中,材料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控制工程使用材料的价格来降低工程成本,人工费用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使得有限的劳动力达到最高的劳动效率,机械成本管理主要就是通过维护保养等手段提高机械的使用寿命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些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尽可能的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效果。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包含许多的方面,主要有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成本、机械使用成本以及现场成本等方面。其中,材料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控制工程使用材料的价格来降低工程成本,人工费用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使得有限的劳动力达到最高的劳动效率,机械成本管理主要就是通过维护保养等手段提高机械的使用寿命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些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尽可能的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赵涛,潘欣鹏.项目整体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
[1]赵涛,潘欣鹏.项目整体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
[2]罗纯文.对建筑工程管理的几点看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0):57.
[2]罗纯文.对建筑工程管理的几点看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0):57.
[3]林胜华.浅谈建筑工程管理若干问题及控制措施[J].建材与装饰,2010,(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