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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资金安排方式,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财政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为了全面排查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财政部、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省厅将采取互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州市以下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根据省厅安排,我市列为抽查市。刚才,陆局长从不同角度深入阐述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对开展检查工作做了动员,对今后工作的重点了指导性意见。我认为,陆局长的讲话深入浅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今后的工作要求十分明确,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我们要认真领会,贯彻于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下面,我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对我市实施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目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8号)的要求,省财政厅于3月31日在昆明连云宾馆召开了各州市财政局长、分管纪检监查的副局长、监督检查科科长、国库科科长参加的动员大会,陈厅长作了重要讲话,纪检组唐组长作了检查安排。省厅领导在会上明确,在全省财政部门内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从全国全省的总体情况上看,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执行中,由于个别地方财政部门疏于管理,在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隐患,甚至造成损失。为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有必要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对现有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找出制度或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完善,并不断强化管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也是防患于未然、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警示教育的重要方式。希望各级财政部门正确理解,认真对待。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规定,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十个方面和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市里不扩大范围,全面按省厅细化、量化的要求进行检查,汇总分析上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检查单位领导是否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明确要求,是否及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是否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几年是否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2.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是否建立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是否建立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是否实行回避制度。
3.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是否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规定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是否经过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是否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是否要求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对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否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拨款人员是否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所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是否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是否已将会计核算中心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否及时进行清算,是否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是否对收入退付申请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退付审核流程是否严格规范。
5.账务处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是否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是否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是否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6.对账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账务核算的部门是否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制度;是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是否建立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制度;与银行之间对账,是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
7.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管理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否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是否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是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8.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是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实行分人分印管理;是否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能否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是否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9.银行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银行;是否与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协议,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是否就相关凭证、单据、报表等的传递签订了规范的服务协议,是否严格执行专人送取、交接签字制度;是否建立与银行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和相互纠错机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银行进行年度考核;是否要求银行定期对经办国库收付业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0.信息系统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资金收付管理是否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是否明确规定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是否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是否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是否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是否采取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
结合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省厅决定对*年度和2009年3月底前中央和省、州(市)、县(市、区)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筹集、安排、拨付、规模、投向、到位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扩大内需资金可对部分项目管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领导方面。是否成立了扩大内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否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扩大内需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是否建立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协调机制;
2.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是否制订了本地区本部门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制度;
3.资金安排、拨付、管理、落实、到位方面。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改变用途的情况,各级财政部门是否严格规定了资金下达拨付时限,是否按规定时限下达拨付资金,是否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安排、下达、拨付到下级财政部门或项目管理单位,是否及时、足额配套项目资金,是否对扩大内需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是否对扩大内需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购买主要设备、物资是否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4.信息系统管理方面。是否将扩大内需资金相关信息系统向财政内部专职监督机构开放,是否搭建有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是否向财政专职监督检查机构定期通报扩大内需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
5.省以上检查组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方面。是否针对省以上检查组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是否对下一步加强扩大内需资金监管改进措施。
三、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依据。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6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办[*]12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171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5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115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9]1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省市制定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为便于各县(市)区学习和掌握政策,市财政局已将相关的制度规定汇编成册,供同志们查阅。
(二)检查方式。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检查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以市财政局和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部门自查为主,市财政局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市局将于2009年4月下旬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对所辖县(区)的抽查面要做到100%,必要时对部分乡镇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由市财政局抽调各县(市)区人员组成,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方法。自查和抽查中,可采取宣传动员、学习制度、对照检查、填报报表、书面汇报、现场核实、当面征询、相关部门核查等方法。
四、检查时间安排
省财政厅规定全省开展检查的时间为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按此时间要求,我市开展检查的时间安排是:2009年4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6日开始进行自查和抽查,4月30日前全市完成自查和抽查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总结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市)区要于5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市财政局。
市本级的自查工作从今天动员会后即启动。各科室的自查情况和报告于4月20日前报监督检查科,同时抄送国库科。抽查采取科室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由监督检查科具体安排。
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情况由国库科汇总,扩大内需资金检查情况由经建科汇总。汇总后由监督检查科牵头,会同国库科、经建科进行分析后报局长审定后及时上报省财政厅。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周密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检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开展检查工作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亲自审定检查报告和报表,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内部,由监督检查部门牵头,国库、经建部门配合,密切合作,要组织精干人员,按照务实、高效和实事求是原则开展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逐项检查。这次检查的内容较多,但都是财政部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工作事项,容易理解和把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对照上述检查内容,要按照统一的内容逐项对照进行自查,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要认真如实填列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各项报表,对自查和抽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己经立案的,无论案情大小,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并由市财政局统一上报省财政厅。
在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时,要对单位内部的相关制度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逐项逐环节检查,确保下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到位。对检查不彻底或仍然存在管理漏洞的,将采取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三)统筹安排,提高效率。由于对扩大内需资金的检查是结合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工作一并开展的,为保证两项检查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避免重复,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扩大内需资金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工作程序与方式方法均按照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内容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相同的,检查结果共享,不再另行检查。
(四)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加强本地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使检查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关键词】债务转移 结构化资金安排 产业链金融
保理是银行较为成熟的产业链金融产品,其业务的基本原理是将卖方对买方――特别是作为核心企业买方的债权作为资产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除债权外,债务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进行转移。因此,如能以反向操作的方式,通过债务转移为卖方提供与保理效果等同的融资服务的同时,降低买方的负债规模,使核心厂商实现债务“出表”,将不失为一次有益的金融创新尝试。
一、法理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一条款包含两个层面的立法规定,也为债务转移提供了法理支持:一方面法律允许债务进行转移,另一方面债务转移需要经得债权人同意,这是区别于债权转让“告知债务人而无需经得其同意”的核心要点。
二、业务原理
本创新方案在业务模式上由“债务转移”和“结构化资金安排”两部分组成,在业务当事人方面包括买方(债务人)、买方下游经销商、卖方(债权人)、通道方(信托公司或基金公司)、资金方(包括优先级资金方和劣后级资金方)、融资发起方(银行或其他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等六方主体。其基本业务原理为:
(一)债务转移
买方通过与卖方协商,在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自身对卖方经常易项下的债务转移给通道方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下均简称“计划”),从而实现债务出表;作为受让债务的条件,计划分别于买卖双方约定:一方面,作为获取融资的对价和提供融资的收益,卖方同意以计划所预期的收益部分为限,对计划减免这一部分的债权,即计划向卖方支付“全部债权扣减收益部分的金额”后即视为履行了受让的买方债务;另一方面,作为计划的本息回款及收益来源,买方承诺指示其下游优质经销商以指示支付的方式,将其与买方经常性采购项下的款项支付到计划指定的账户完成与所转移债务金额等同的还款,此处操作为方案的核心风险点,买方需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而计划也有权请求买方在下游经销商未付款的情况下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二)结构化资金安排
融资发起方买方将债务转让给计划,由计划向资金方进行结构化资金安排项下的募资,即依据各层级资金占比、按照不同收益率设置优先级、劣后级认购份额,如募集成功,募集到的资金用于向卖方偿付计划受让而来的债务,从而在槁舴教峁┤谧实耐时使得该债务由此消灭;如募集失败,计划在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债务反转让买方,并向相关资金方退还已募集资金。
三、操作流程
本方案在具体操作上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流程:
(一)设立计划
与融资发起方具有合作关系的信托公司或基金公司设立相应计划。
(二)签署协议
方案相关当事人签署相应协议,约定各自权利义务关系。
(三)债务转移
融资发起方在卖方同意的情况下买方转移债务,由计划受让这一债务。
(四)债务偿付
计划在募资成功的情况下将所募集的资金支付给卖方,达到提供融资并消灭被转移债务的效果。
(五)指示回款
买方下游经销商按买方指示回款至计划特定账户。
(六)收益分配
计划对收到的回款按结构化资金安排的约定比例进行本息收益分配。
流程操作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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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案优势
本方案与保理相比具有异曲同工的融资效果,但在具体细节上――特别是对作为核心厂商的买方的财务改善上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降低负债
核心厂商向上游供应商赊购所产生的流动负债体量通常较大,从而使其产生了“债务出表”、“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痛点,而本方案通过转移核心厂商的债务,有效解决了这一痛点,达到了降低核心厂商负债、改善报表的效果。
(二)提高意愿
债权转让通知确认是保理业务中的一个操作难点,原因就在于保理是债权的转让,由上游供应商发起,需要通知到买方,并要求买方配合改变偿付对象和支付路径,对买方而言是一种纯粹的义务,加之核心厂商的主体地位,买方的配合意愿通常不高;而本方案是债务的转移,具有能够有效降低买方资产负债率的作用,因此,在同样能为供应商提供融资的情况下,核心厂商将积极的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并主动发起本方案项下的业务,从而显著提高产品使用意愿。
(三)转变操作
本方案以计划替代贷款作为出账方式,从而将信贷风险转嫁给了资金方,在不占用卖方在银行授信额度同时,也减少了信用记录查询给借款企业带来的影响。
(四)增加收益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乡镇财政资金贯穿乡镇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保障乡镇政府运转的“血液”。为顺应乡镇财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搞好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是乡镇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基层管理者的资金安全意识不够强
财政资金是社会公共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有的基层管理者由于对财经法规政策不了解,在对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方面,思想上不重视,资金安全意识不强,加上目前涉农项目多,资金数额大,导致乡镇财政资金存在很大的资金风险。有些管理者对资金安全工作平时不管不问,一旦出了问题,就大抓一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工作被动,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在:1.制度完善和网络更新不及时。近几年来,尽管大多数地方实行了“乡财县管”新模式。这一模式在管理方式上是创新了,但没有改变“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体制,很多地方没有把全部乡镇财政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有的乡财县管中心在本质上只是乡镇财政的记账中心,相关的管理制度没有及时修改和完善,有穿新鞋,走老路之嫌;加上目前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乡财核算和网上审签等一系列通过网络完成的互相关联的工作,是由三个部门完成,各自使用的软件都不同,三部门软件系统的兼容问题还没有解决,而完成网络建设和硬件支持需要建设成本,给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留下不少风险隐患。2.内控机制不健全。有的地方虽有各种财务制度,却没有完善的内控制度,鉴于目前的人事管理体制,即使有内控制度也存在可操作性不强或执行难的问题,乡镇财政资金支出全靠乡镇长“一支笔”,财务人员没有话语权,加上有的地方频繁变动财务人员,很多财务人员用非所学、用非所长,业务不熟,无法监督,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三)资金监管不力
据审计署2009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1]披露,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于使用范围广、流经路径长,“跑冒滴漏”的现象经常发生。这些现象表明一些地方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还存在漏洞,主要表现在:一是乡财县管在执行上重服务轻监督,财政检集中检查监督,轻经常性检查监督,重支出监管轻收入监管;二是乡镇预算管理监督不规范,每年一次在乡镇人代会上通过的财政预算收支计划,会后人大代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管乏力,导致乡镇在收支活动中出现随意性,资金管理监督失控;三是惠农补贴资金存在多头分段监管现象,有的部门对资金的检查出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情况,导致资金安全管理上出现盲区;四是资金使用不透明,不便监督,多数地方不能做到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这些都给财政资金安全埋下隐患。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以人为本,教育先行
各级地方政府要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教育为先、警示为先、预防为先,强化财务人员风险防范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培养乡镇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良好的生活情趣、职业操守及正确的价值取向,坚守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资金安全管理理念,排查资金安全管理隐患,克服日常工作中麻痹、懈怠、安全意识淡漠等问题,提高自控、自律意识,让每个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人员争当维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卫士”,为保障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营造一个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认识,常抓不懈
基层管理者对资金管理、资金安全、资金风险负有直接责任,其资金安全意识的强弱,决定着资金防范风险程度的高低。必须充分认识到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工作无小事,出事必会出大事的忧患意识,时刻绷紧资金安全这根弦,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要加强对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财政资金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懂法、知法,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还应带头遵守财经法规政策和财务制度,对管理中出现的资金安全隐患要亲自组织分析研究,采取果断措施解除资金风险。
(三)健全制度,规范理财
通过健全制度来规范工作程序,约束人的行为,堵塞一切可能存在的资金安全管理死角和漏洞,构筑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的“防火墙”,为确保资金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1.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健全资金拨付程序。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形成多层次管理、全方位监控的机制。按照审批权限要求,对资金支付的额度、方式和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多付错支、虚假支出等现象。实行财政资金拨款计划管理,乡镇各单位用款,需先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再由财政所在网上提出申请,乡财县代管中心根据年初预算及资金许可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领导审批;二是健全收入管理制度。乡镇收取的非税收入必须全部缴入财政所临时收入专户并及时上缴乡财县代管中心的结算账户,确保收支两条线;三是健全财政票证管理核销制度。实行专人保管票据,规范票据的领、用、存、销等手续,实行电子票据开票,规范使用手工票据;四是健全资金保管制度。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存放,不能坐收坐支,以防止资金被盗、挪用等问题。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一是健全人员岗位制约机制。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特别是对掌握资金安排及掌管财产物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轮换交流;对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财会和资金结算部门内部相关岗位实行管事与管钱分离,如:财政部门的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会计与出纳、管账与管钱、审核与付款、审批与经办实行分管,实行多岗制约,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防止出现内部人员做假账等问题;二是健全对账制度。建立财政部门相关科室之间、财政所与资金开户银行之间、乡镇与各村之间等单位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按月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如有不符要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整改;基层单位会计人员要定期点验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每天和出纳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每月办理结账和银行对账;出纳人员要每天核对账款,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健全财务印鉴管理制度。实行印鉴分开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在安排专人管理的同时实行分人分印,做到人走章锁管理;银行票据由专人购买,另由专人保管,领用时严格登记和注销,实现管用分离;做账用的电脑要按权限各设密码,各负其责;遇有财务人员岗位变动,要及时进行资金检查,查封移交库存现金,更换银行预留印鉴,避免资金管理在时间上脱节;四是健全离岗(离任)审计制度。财务人员离岗(离任),应进行离岗(离任)审计。
3.健全资金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资金安全管理中、、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尤其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金融机构串通作案、提供虚假对账单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鸣警钟 保安全”,营造一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高压环境。
(四)加强监管,防微杜渐
一要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目标[3]。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均应纳入监管范围。监管的目标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二要细化各监管部门具体职责,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银监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整合检查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全链式监管和无缝衔接。针对实际工作中反映比较集中的监管空白和交叉问题,以资金为主线,以严格资金集中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为手段,形成一套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运作有序的监管机制;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乡镇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公示各项涉农资金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以电脑为平台建好各项补助的分类台帐,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各项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对惠农项目资金实行县(乡)级报账制,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到承建企业,促进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厅.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Z].江西省审计厅综合信息网,2009-5-25.
[2]刘小东,刘玉玺.加强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J].现代会计,2000(05):26-28.
[3]杨鸿彬.以绩效评价为核心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J].齐鲁珠坛,2010(05):34-35.
作者简介:
一、全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资金安全是财政管理的生命线。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逐渐增大,2014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781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51251万元;2015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4362万元,同比增长17.3%,一般预算支出365690万元,同比增长45.5%。如此大的资金量,在收、支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最受关注的问题。2016年 3月,我局成立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机构,组成了2个工作小组对县级财政部门和全县15乡镇财政所岗位管理、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等5个方面37个具体内容开展了全面的核查工作。根据核查情况看,我县财政资金总体运行规范、安全有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新《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建账,日常业务处理不规范。一是不按规定使用、设置会计科目。个别财政所擅自设立一级会计科目和部分二级科目,有的会计科目名称、编码与会计制度不匹配;二是记账不及时,未做到日清月结。会计账务处理不及时,几个月累在一个月来做账;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未竣工的工程款项,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应该在“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的项目仍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年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不清零,未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反映财政次年还的额度;四是账证、账表、账实不相符。年终科目余额账与年终决算报表不一致,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增加不同步;五是日常业务处理不规范。现金管理不规范,支出单据列支依据不充分,往来款项清理不彻底,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整齐会计账薄及相关台账登记及时、规范。
(二)缺乏健全的财政监管机制
近几年,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财政管理越来越备受关注,各类政策相继出台,传统的财政管理方式与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时展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为: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出现脱节现象;当前所使用的财政监督手段比较落后;财政监督没有跟上时展的要求等。
(三)管理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
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是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第一是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财务制度在执行中缺乏力度;第二是并没有严格遵照岗位不相容相分离的制度,导致财政资金问题比较多。
(四)财政账户管理不规范
部分乡镇的银行账户过多,没有认真进行清理,对于存在意义不大,可以撤并的银行账户没有及时清理撤并。
三、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财会人员的素质,影响着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单位整体工作的完成效果。一是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扎实开展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为其创造学习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工作水平,规范会计人员的从业行为。二是将财务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调动会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确保培训效果。三是每年组织财务人员评先选优活动,对优秀财务人员进行表彰,激发财会人员的工作热情。四是组织会计人员积极主动自学财政财务知识,每年组织财政财务新知识的知识竞赛和财政财务管理文稿征文评比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切实履职尽责,提高管理质量
作为一名合格的财政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从自身做起,需要对党和人民、自己的事业持有负责人的态度,并且要将资金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在工作中,应积极向领导汇报财政资金具体情况,每月的会计报表要及时呈送领导审阅,让领导知晓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及往来款项情况,以便领导根据资金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
(三)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规范账户开设和管理,县乡财政需要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完善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要对财政资金进行收支管理。进一步清理、 归并财政专户,严禁多头开户的行为;二是要建立定期检查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完整和安全;三是要加快财政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财政、各预算单位的信息共享。
关键词:中小企业 资金安全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154-02
一、资金安全管理概述
(一)资金安全的内涵
资金安全可以从狭义和广义角度加以理解。狭义上的资金安全指的是资产安全,即存量资金安全。广义上的资金安全还包括流量资金安全和增量资金安全。
1.存量资金安全。存量资金安全是指资产能够按照原持有目的正常周转,价值不发生减损的状况。从理论上讲,任何资产都可能处于不安全的状态。
2.流量资金安全。流量资金安全是指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能够按照预期的流量、流速和程序进行,不发生损耗的状况。
3.增量资金安全。增量资金安全是指企业的增量资金能按预期进入企业,维持企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这里的增量资金是指企业事先安排的银行贷款、增发的权益资金等资金筹措事项带来的新增资金。
(二)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主要因素
影响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财权不独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失效,价值链上游或下游的挤压,竞争对手的恶性打压,客户信用缺失,资本获取成本过高,管理层素质低下或以权寻租。
二、企业采购资金安全管理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企业采购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采购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指在企业采购活动中企业的采购资金面临损失的各种情形。从风险的角度加以归类,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1.采购过程中的内部风险。内部风险是指源于采购主体自身因素和采购管理内部因素所引起的风险。它主要包括计划风险、存量风险、验收风险和责任风险。
2.采购过程中的外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价格风险采购成本虚高,采购资金安全受到威胁;合同欺诈风险、质量风险、技术进步风险、经济政策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等。
(二)针对企业采购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的改进措施
1.缓解信息不对称程度。(1)建立健全企业所有者获取信息的相关渠道和制度。(2)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和信息或经验交流会,加强采购人员间的沟通交流。(4)通过垂直一体化战略,企业主动对供应商进行投资。或与供应商建立战略联盟,加强供应链管理。(5)企业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2.建立和完善企业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即为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需的管理措施,不仅包括董事会用来授权和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还包括对企业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划分采购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采购计划,界定采购业务批准权限,确定供应商,控制采购订单,验收采购货物,控制应付账款,分离采购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建立采购监督和检查制度。
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激励制度。激励经营者的方式包括递延年薪、年终分红以及股票期权等。给予经营者充分的激励是委托关系的核心。(1)设计合理的薪酬制度是最重要的激励措施。(2)合理分配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净剩余,保持和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
4.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惩罚机制。及时发现违约行为,给予适当的惩罚是让人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选择的有效方法。(1)视采购人员所犯错误的大小、行为不道德的程度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多少,相地给予单独批评、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罚款、调离岗位或开除。(2)对供应商的非原则性违约行为给予罚款。
三、企业委托理财资金安全管理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企业委托理财的基本内容
委托理财是指企业(委托方)将属于自己的资金托付给专职的金融机构(受托方),通过将资产的使用权、处置权在特定时间里让渡给受托方,达到保证资金安全、分散风险并获取预定收益的经济行为。
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包括以下几种: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
(二)企业委托理财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道德风险和交易成本,寻租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行为风险和逆向选择。
(三)针对企业委托理财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的改进措施
1.释放信号,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要想办法使人努力工作,设计合理的激励制度,保证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利益。契约中要有鼓励人采取正面行动以及约束不利于委托人行为的条款和内容。在委托理财的合同中,委托人可以制定业绩奖励计划,实行累计差额佣金制度。设立激励约束机制目的是保证人能够积极主动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活动,使人的个人目标符合企业所有者的目标。激励机制是用利益来刺激人的行为,而约束机制是限制人的某些行为,两者从正反两面控制人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2.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由于法律具有强制约束力,因此在委托理财中,足够的法律保障会减少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增加契约的有效性,提高履约的程度,方便纠纷的处理等。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应达到以下要求:有利于公共契约的完善,有利于对人的管理。
3.明晰企业的产权,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产权的明晰是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条件。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则要考虑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如何相互协调,怎样保证目标的一致性,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责权利的安排,人员的选拔等。
4.以信息的不对称应对信息的不对称。第一,战略防御式。委托人尽量不让人知道自己掌握信息的多少,未采取行动之前在人面前保持必要的沉默。第二,战略进攻式。委托人尽量寻找中介机构或接触人的其他客户,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分析人的信息,向人传达这样的信息――我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你,你不能够欺骗我。另外,还应该和其他有委托理财业务的企业建立战略联盟,互通信息,共同应对人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5.设计合理的契约。选择人,首先要进行信息的搜集,通过信息的甄别来了解人。这一环节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设计完备的合约,体现激励约束机制,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合约要明确业绩评判的标准是什么,是企业一段时间的净利润,还是现金净流量,抑或是股票价格。另外,要确定业绩的底线是什么,明确工资及奖金的内容等。
四、企业对外担保资金安全管理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企业对外担保的基本内容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对外担保的主要形式如下:第一,企业之间的担保,即企业之间提供单向担保和双向担保。第二,专业中介担保,其项目必须和政府支持方向相一致。第三,政策担保,即政府根据宏观的发展目标为其所支持的行业或项目提供担保。
(二)企业对外担保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1.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策波动风险、市场环境恶劣、缺乏配套的信用服务机构、法制建设不健全等。
2.非系统性风险。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小企业自身的风险、贷款银行诱发的风险等。
(三)针对企业对外担保资金安全管理中存在风险的改进措施
1.担保业务程序化。当被担保企业提出担保申请后,鉴于上文讨论过的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担保企业不能盲目凭个人感性认识或者利益驱使而作出给予担保的决定,而应当立即将该事项转入内部控制流程中,通过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作出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内容大致分为三步:事前审查、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首先进入审查阶段,如果通过,则担保企业对被担保企业提供担保,同时进入监控阶段和补救阶段。
2.明确担保政策。企业应设置担保门槛,明确对外担保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额度和禁止担保的事项,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制定的担保政策必须满足合法、稳健、严密的原则。在担保对象上,企业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本企业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得为直接或间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应持高度谨慎态度。如果再次为同一担保对象担保,应确保其以前未发生过债务逾期,拖欠利息,拒绝或不按时提供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虚列资产等情形。
3.事前控制。事前控制是控制担保风险的重要环节。在西方,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市场中介(如征信公司)为决策服务。对对方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时,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当年财务状况,注册会计师的看法,合并报表编制,资产质量,盈利质量,资本结构,融资的目的,反担保资金规模和反担保金率等。
4.事中监控。事中监控是指落实担保制度的相关内容,对双方企业包括关联企业在事前审查中的种种信息进行动态的监管。一旦信息变化,担保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或事项时,必须及时告知管理层,准备事后的补救工作。
事中监控主要靠企业担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良好运行。一般说来,担保内控包括以下几部分: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授权批准控制制度,财务信息质量控制制度,担保业务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5.事后补救。一方面,根据流程初期的数据资料结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发现企业自身在经营和财务方面的问题,有利于发现薄弱环节,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完成事后补救工作。另一方面,当担保业务出现意外,需要企业承担责任时,企业必须拿出措施,防止担保业务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企业的信誉。要满足以上两点,关键在于担保业务的前期审查和中期监控。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委托人的信息弱势地位并不会因为健全的制度,完善的措施就可以得到改变,因而中小企业担保者需要做好以下准备:提取风险准备金,反担保(包括个人反担保),比例担保。
6.外部系统控制。担保风险的外部系统控制机制包括:
(1)企业信贷和贷款担保法律。立法工作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得以良好发展的前提保证,是担保企业风险控制的根本依据。面对现代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有关商业担保机构、担保征信公司的立法工作备受关注。立法先行,才能加快担保业务的发展,为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下的融资活动保驾护航。(2)信用环境工程信用环境工程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力量,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帮助中小企业强化信用观念,严惩失信行为。首先,建立担保登记制度。其次,完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系统。最后,完善金融机构担保信息查询系统。(3)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新制度。目前,中小企业的互助担保机构共有三种:互助担保公司、互助担保协会和各种准互助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要按照《公司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及再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管,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加强担保机构抵御风险能力,尽可能消除风险隐患。
具体工作如下: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机制;二是加快组建担保机构的行业协会;三是推动建立担保机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范围,增强资金实力;四是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开展合作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担保机构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其业务经营管理能力;五是督促担保机构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扩充资本总量,做大规模,动员更多的企业甚至个体工商户参股,加大积累,增强实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六是由经贸、财政、银行等部门组成担保监督委员会,对担保机构进行监督;七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信用担保与综合辅导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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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胜道.企业资金安全性控制研究――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分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4.杜晓荣.成本控制与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安全;供电企业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6)04-0175-02
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和首要任务。资金安全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货币资产的安全,即通过一系列管控措施,防止资金被盗、被贪污、挪用等;二是现金流的安全,即通过合理安排企业资金的流入和流出,保障企业现金流的通畅,防止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陷入危机。供电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现金流较为庞大,资金面临较大的安全风险。通过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在线监测、分级管控等管理机制,确保企业资金流转各个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一、供电企业资金安全管控存在的问题
1.1资金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组织体系上,目前,供电公司的资金安全管控组织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在资金安全管控组织体系中,营销部、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等资金安全管控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衔接不合理并且分工模糊不清。因此,相关管理人员不仅需要明确其相应的管理职责,如监督管理电费资金的收入,还需要细化管理、收集、安排、使用工程资金的职能,如不加强资金的管理就会导致监督、管控资金的职能丧失[1]。
1.2资金预算管理体系滞后
1.2.1资金预算考核机制不完善供电公司在资金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上,虽然有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但是其机构的考核机制还不完善,对于业务部门的管控约束力度不强,并且其资金预算的决策深度还不够、分工不科学合理,从而使得资金预算管理体系运行不顺利,其组织体系的功能作用不明显[2]。1.2.2资金预算管控松懈一些部门还不完全明确全面预算管理的理念,重视业务预算而忽视资金预算,重视预算制定而忽视预算的执行,缺少预算评价和考核,致使企业资金预算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其失去了权威性。
1.3资金监控体系不健全
对资金监控的内容不仅不健全,其监控标准也不完善。当今,供电企业资金监控和业务监控的对象虽然很明确,如财务部和监察审计部主要负责对资金进行监控,主管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业务进行监控。但是资金监控与业务监控的衔接体系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业务监控的主体较多,而资金监控的方法和标准不相同,并其两者之间不能有效的结合与衔接,使得其自身的部门之间容易产生利益的纠纷,相应的权力机构对资金管理也比较缺乏科学合理的决策,从而使得公司的运营不协调。
二、供电企业提升资金安全管控的策略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提出,供电企业现代财务管理体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风险管理水平也得到很大的提升。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电网投资的国际化,供电企业面临的风险也在逐步增加,对资金安全的管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企业需要不断地完善资金安全管控体系,提高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因此,企业就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2.1健全资金安全管理体系
2.1.1完善资金安全工作制度资金安全管理必须完善资金安全工作制度,规范资金安全防控运行,要在认真抓好现行的资金安全管理规定和财经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把涉及资金安全管理方方面面全部纳入规章制度之中。并且要结合目前正在执行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资金安全信息化管理有关条例、规章,对资金安全信息化防控体系的工作职能和管理范围需要明确,资金安全预警监控的实施规则需要细化,防控体系工作流程和方法需要掌握,从而达到规范资金防控工作秩序的目的[3]。2.1.2建立有效的资金安全管理机制供电公司是资金密集型企业,涉及的工程、电费资金规模庞大,加上营业网点分散,业务流程长,在途资金往往疏于监管,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了加强资金管控,应将控制节点分散到各个业务环节,从营业厅收费到财务核算、从工程项目创建到竣工决算,每一个环节均要设置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一是合理设置资金管理岗位,通过管钱与管账分离、付款与审核分离、经办与审批分离,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避免出现一人办理业务全过程的情况;二是建立层层审批机制,资金支付涉及岗位多、业务流程长,建立多层级的审批责任制,将控制节点渗透到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出现管控盲点;三是建立业财定期对账机制,明确由财务管总账,业务部门管明细账,双方按月进行数据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加强事后审计,供电企业可以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也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定期开展审计既有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又有利于监督企业重要事项决策的过程,从而实现严格监督企业各项经营环节。同时,为了确保资金安全管控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并制定资金安全管控的绩效考核指标,从而建立有效的资金安全管控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并且将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归入到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中,通过制定、完善、实施资金安全管理的机制,有利于确保资金安全管控的各个环节充满动力。2.1.3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在线监控通过对银行账户的集中管控,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国网财务管控系统中嵌入资金模块,可以对银行资金进行实时监测,并实现以下功能:一是对大额资金支付,包括物资采购、工程款、工资、税金等进行在线监控,确保每一笔资金出入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可以每日下载银行收支明细,与财务系统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资金日清月结;三是通过与银行订立服务合同,银行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对企业大额资金出入及时提醒,确保资金安全。2.1.4建立定期稽核制度通过财务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可以对资金的管理情况、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制度规范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查找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通过考核和问责机制实现改进和提升。
2.2强化资金预算管理
建设资金预算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对资金安全进行管控,若资金预算的偏差较小,有利于企业预先掌握将来的现金流量,从而有效的促进资金现有量的调配,以降低资金周转中资金不充足的风险。一方面,加强预算宣贯,将资金预算管理理念植入每一个基层单位和员工心中,只有让所有人都意识到预算的重要性,才能确保预算制定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充分发挥预算的决策作用和管控作用;另一方面,强化预算考核,由财务部门定期(按月)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分析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将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通过预算,供电企业管理人员可以较为准确的掌握未来一定时期内单位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防止企业出现资金短缺,从而引发企业经营风险。
2.3提高资金安全管控人员的素质
资金安全管控人员影决定着企业资金管控水平的高低,因此企业应该对资金管控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以提高资金管控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及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加强资金的安全管控,对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但供电企业的资金安全管控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管控体系不完善、资金预算体系不健全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必须要通过进一步强化资金预算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资金管控机制,加强对资金的实时监测和定期稽核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才能提高供电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杰,蒲波,查恩铭,刘东旭.资金安全信息化管控体系设计及实现途径[J].军事经济研究,2011,04: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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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姜琳.企业集团的财务管控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一、**省**案件的简要通报
20xx年12月24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盗窃特设专户拨款凭证及银行预留印件,分两次将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转入私人账户,随后分多次从武汉、荆州等地将款项取走后潜逃。案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部署相关事宜。一是组织市检察及公安机关争分夺秒全力破案;二是迅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财政资金管理清查,对全市财政系统管理的现有账户和资金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清理检查,认真核对账务,确保资金管理不掉链节、账户管理不留死角,堵塞财政资金管理上的一切漏洞。
迫于财政系统开展的资金清查压力,**市张金镇财政所零户统管中心出纳陈某向当地检察机关自首。又曝出了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案件,在**省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财政部、**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责成**省财政厅认真进行分析、检查和整改。分析**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以及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一些市县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操作也不尽规范,改革中采取和保留了一些过渡性办法。一是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在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上,财政部门集单位会计与出纳为一身,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全面消失。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沿用财政专户管理的办法,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分别设户、分散管理、独立运行,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拨付资金,导致资金拨付管理链过短,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和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新老制度并存,各种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基层财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账户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都很不规范。一是国库机构设置不合理。部分市县国库科(股)、国库收付中心分开设置、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部分国库收付中心实质上仍为会计核算中心,本应由预算单位承担的资金风险转为财政部门承担。二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从20xx年度财政专户年审情况看,市县仍然存在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的问题。**市财政局开设的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多达40几个,而且分属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非税局、国资中心等不同的科室管理,没有做到“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资金监管存在着“盲区”。三是实拨资金拨付程序不严谨、管理脱节。财政专户资金、集中核算资金、零户统管资金等大多采用实拨方式,拨付流程比较简单,而且拨款凭证的生成和传递主要依靠手工操作,缺少网络平台支持,在预算单位、财政内部相关科室、银行之间无法形成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市两起案件都是当事人绕过规定审批程序作案,资金被挪用和盗取后单位也未及时发现,这说明实拨资金方式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三)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市两起案件的发生,暴露了基层财政部门内部管理上的薄弱。一是岗位设置不健全。一些市县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致使一些非常重要的制度如隔手制管理、定期对账等无法落实,一些需要相互牵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给资金安全留下巨大隐患。二是印鉴和票据管理不严格。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而是一人保管全套支付印鉴,印鉴存放也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一些地方未将财政支付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加以管理,保管、领用和核销制度不严格,出库后随意摆放,管理漏洞较大。三是稽核和对账制度未落实。一些地方未按制度规定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对账工作不及时、不认真、流于形式,造成问题发生后长期不能发现。综观**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其手段并不高明,但正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失控,使得作案由一路红灯变为一路绿灯。如果印鉴、票据、稽核、对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到位,问题就不会这么容易发生。
(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风险不可忽视。国库集中支付虽然程序规范、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一是财政部门对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金用途、收款人、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难以核实,存在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 资金的风险。二是财政授权支付给预算单位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下了空间,一些单位频繁大额提现,甚至违规向老账户划转资金,逃避财政管理和监督。三是国库集中支付依赖于系统管理和操作,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目前,基层财政部门受资金投入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在网络环境、硬件配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比较欠缺。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维护、重硬件轻软件、重使用轻管理,系统运行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财政部会议的主要精神
财政部党组对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案发生以来,谢部长、廖副部长、张通部长助理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要求有关司局认真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部内有关司局行动迅速,派出工作小组赴**实地调查,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查找出**案暴露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2月19日上午,财政部召集**、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等八个省市的财政厅分管厅长、纪检组长、国库处处长、监察室主任,召开了部分省市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省财政厅先介绍了**市财政专户资金被窃案的情况、查摆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与会代表讨论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主持会议,纪检组长贺邦靖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就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问题,贺组长提出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案的发生,值得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进行反思:一是有些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由此导致内部管理松懈;二是制度存在缺失,执行不到位。财政专户开设过多,专项资金没有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与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太健全,漏洞较大;三是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一些市县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畏难犹豫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落实改革的有关要求;四是管理制度实施操作过程中存在漏洞,在财政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如管人、管账、管电脑密码、管保险柜等方面,都有很多漏洞,存在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等问题。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1、扎扎实实开展好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财政部决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国库司、驻部监察局和监督检查局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对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进行重点规范。
3、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xx年省、市两级所有预算单位都要实施改革,20xx年前力争将改革覆盖到所有市县的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在20xx年前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全面转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先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将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力争20xx年前所有市县都实现改革和转轨;三是要全面推动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收付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流水线”设岗作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4、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各地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硬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管理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5、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上,各有关司局要全力配合。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加大清理、归并和撤销力度,严格控制开设新的财政专户,列出具体时间表,尽快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部内各有关司局发文,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司同意。
三、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
座谈会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xx18号),决定于3月至5月,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组织领导、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资金收付管理、账务处理、对账管理、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检查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由省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财政部将于20xx年5月中下旬组织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
四、布置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
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检查方式以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
(一)时间安排:
1、4月10日之前,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4月20日之前,县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乡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市级财政部门。
3、4月30日之前,市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县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乡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4、5月20日之前,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市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县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全省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财政部。
省财政厅将成立6个检查小组,其中1个小组负责对省本级进行检查,5个小组负责对市级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县级财政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质量负全责。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模式,成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确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细化检查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方案,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内容都不能少,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科(处)室和单位都要参加自查,一个单位也不能缺。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被检查的科(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
3、边自查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依法处理。已经立案的,无论案情大小,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最后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财政部。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时,要调阅相关自查工作底稿,以及单位内部的相关制度规定,逐项逐环节进行复核,确保下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到位。限期整改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检查不彻底或仍然存在管理漏洞的,省上将采取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一、**省**案件的简要通报
**年12月24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盗窃特设专户拨款凭证及银行预留印件,分两次将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转入私人账户,随后分多次从武汉、荆州等地将款项取走后潜逃。案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部署相关事宜。一是组织市检察及公安机关争分夺秒全力破案;二是迅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财政资金管理清查,对全市财政系统管理的现有账户和资金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清理检查,认真核对账务,确保资金管理不掉链节、账户管理不留死角,堵塞财政资金管理上的一切漏洞。
迫于财政系统开展的资金清查压力,**市张金镇财政所零户统管中心出纳陈某向当地检察机关自首。又曝出了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案件,在**省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财政部、**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责成**省财政厅认真进行分析、检查和整改。分析**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以及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一些市县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操作也不尽规范,改革中采取和保留了一些过渡性办法。一是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在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上,财政部门集单位会计与出纳为一身,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全面消失。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沿用财政专户管理的办法,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分别设户、分散管理、独立运行,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拨付资金,导致资金拨付管理链过短,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和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新老制度并存,各种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基层财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账户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都很不规范。一是国库机构设置不合理。部分市县国库科(股)、国库收付中心分开设置、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部分国库收付中心实质上仍为会计核算中心,本应由预算单位承担的资金风险转为财政部门承担。二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从**年度财政专户年审情况看,市县仍然存在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的问题。**市财政局开设的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多达40几个,而且分属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非税局、国资中心等不同的科室管理,没有做到“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资金监管存在着“盲区”。三是实拨资金拨付程序不严谨、管理脱节。财政专户资金、集中核算资金、零户统管资金等大多采用实拨方式,拨付流程比较简单,而且拨款凭证的生成和传递主要依靠手工操作,缺少网络平台支持,在预算单位、财政内部相关科室、银行之间无法形成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市两起案件都是当事人绕过规定审批程序作案,资金被挪用和盗取后单位也未及时发现,这说明实拨资金方式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三)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市两起案件的发生,暴露了基层财政部门内部管理上的薄弱。一是岗位设置不健全。一些市县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致使一些非常重要的制度如隔手制管理、定期对账等无法落实,一些需要相互牵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给资金安全留下巨大隐患。二是印鉴和票据管理不严格。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而是一人保管全套支付印鉴,印鉴存放也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一些地方未将财政支付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加以管理,保管、领用和核销制度不严格,出库后随意摆放,管理漏洞较大。三是稽核和对账制度未落实。一些地方未按制度规定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对账工作不及时、不认真、流于形式,造成问题发生后长期不能发现。综观**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其手段并不高明,但正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失控,使得作案由一路红灯变为一路绿灯。如果印鉴、票据、稽核、对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到位,问题就不会这么容易发生。
(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风险不可忽视。国库集中支付虽然程序规范、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一是财政部门对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金用途、收款人、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难以核实,存在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二是财政授权支付给预算单位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下了空间,一些单位频繁大额提现,甚至违规向老账户划转资金,逃避财政管理和监督。三是国库集中支付依赖于系统管理和操作,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目前,基层财政部门受资金投入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在网络环境、硬件配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比较欠缺。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维护、重硬件轻软件、重使用轻管理,系统运行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财政部会议的主要精神
财政部党组对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案发生以来,谢部长、廖副部长、张通部长助理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要求有关司局认真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部内有关司局行动迅速,派出工作小组赴**实地调查,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查找出**案暴露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2月19日上午,财政部召集**、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等八个省市的财政厅分管厅长、纪检组长、国库处处长、监察室主任,召开了部分省市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省财政厅先介绍了**市财政专户资金被窃案的情况、查摆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与会代表讨论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主持会议,纪检组长贺邦靖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就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问题,贺组长提出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案的发生,值得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进行反思:一是有些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由此导致内部管理松懈;二是制度存在缺失,执行不到位。财政专户开设过多,专项资金没有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与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太健全,漏洞较大;三是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一些市县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畏难犹豫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落实改革的有关要求;四是管理制度实施操作过程中存在漏洞,在财政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如管人、管账、管电脑密码、管保险柜等方面,都有很多漏洞,存在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等问题。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1、扎扎实实开展好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财政部决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国库司、驻部监察局和监督检查局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对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进行重点规范。
3、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09年省、市两级所有预算单位都要实施改革,2010年前力争将改革覆盖到所有市县的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在2012年前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全面转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先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将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力争2012年前所有市县都实现改革和转轨;三是要全面推动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收付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流水线”设岗作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4、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各地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硬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管理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5、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上,各有关司局要全力配合。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加大清理、归并和撤销力度,严格控制开设新的财政专户,列出具体时间表,尽快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部内各有关司局发文,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司同意。
三、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
座谈会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8号),决定于3月至5月,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组织领导、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资金收付管理、账务处理、对账管理、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检查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由省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财政部将于2009年5月中下旬组织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
四、布置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
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检查方式以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
(一)时间安排:
1、4月10日之前,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4月20日之前,县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乡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市级财政部门。
3、4月30日之前,市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县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乡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4、5月20日之前,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市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县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全省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财政部。
省财政厅将成立6个检查小组,其中1个小组负责对省本级进行检查,5个小组负责对市级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县级财政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质量负全责。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模式,成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确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细化检查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方案,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内容都不能少,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科(处)室和单位都要参加自查,一个单位也不能缺。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被检查的科(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
3、边自查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依法处理。已经立案的,无论案情大小,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最后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财政部。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时,要调阅相关自查工作底稿,以及单位内部的相关制度规定,逐项逐环节进行复核,确保下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到位。限期整改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检查不彻底或仍然存在管理漏洞的,省上将采取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