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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保的流程8篇

时间:2023-07-12 09:32:4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险投保的流程,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保险投保的流程

篇1

关键词:车险;通赔通付;理赔

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各公司承保的车辆台数每年都在不断地增长,加之交强险的实施,都将使各公司的出险报案量、查勘定损量剧增,直接面临的问题就是理赔人员紧张的问题。打造同城通赔通付中心通过对同城车险出险案件的统一调度,实现代查勘、代定损、代收理赔单证、代付赔款和代垫付抢救费用等服务,进而实现全程代办理赔付手续的一种理赔服务模式。应用同城通赔通付的理赔模式,不但减少各保险公司理赔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减少了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第三方损失者、4S店等相关环节的奔波,提高了客户体验。

一、同城通赔通付中心流程

现状理赔流程:出险后,由客户联系投保的相应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险后,派出查勘人员去现场查勘定损。如有市政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客户(投保人)先与外部部门进行资金赔付,由外部部门开据赔付证明;之后再递交赔付证明给保险公司。如有人员伤亡,保险公司会派专有医师去医院了解情况,并垫付医疗费用。如有两车相撞,涉及不同的保险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均应派出人员查勘定损;投保人也需去两家保险公司提交的相应事故定责证明及赔付证明,由两家保险公司协调赔付。这样不仅造成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重复劳动,浪费了人力资源,也同时增加了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第三方损失者、4S店等相关环节的奔波时间。

同城通赔通付中心的流程为:出险后,由投保人联系通赔通付中心,由通赔通付中心派出定损员查勘定损。获得损坏信息(包括公共设施与私有设施)后,由通赔通付中心直接同外部部门协调联系。定损后,外部部门和投保人将相关资料交由通赔通付中心,再由中心负责理算、审核赔付费用。在得到保险公司赔付授权认可后,保险公司直接将资金交由通赔通付中心,并由中心赔付给投保人及相关外部部门。通赔通付中心对外部部门的直接赔付不涉及投保人,大大减少了投保人的参与度,同时也避免了假赔付证明的产生。此外,为了实现通赔通付,还需要建立与汽车维修店或4S店、医院对接的接口系统。同城通赔通付中心流程简图,如上图所示:

二、同城通赔通付模式的优点

1.降低理赔成本:按照传统的定损方式,如遇到两车事故或多车事故,不同的承保公司均会派人员查勘定损,这样产生的费用相当可观,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查勘费用平均100元/次(仅为运营费用,不包括人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等)。实现通赔通付后,仅需通赔通付中心派出两名人员定损,将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理赔成本。

2.提高理赔效率:通赔通付中心将投保人、4S店、第三方损失者、医院、市政等部门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定损理赔,大大缩短了理赔周期。

3.强化理赔管理:代勘工作由通赔通付中心严格的集中管控后,避免了一些有理赔权限的查勘定损员业务能力相对较弱的县、区出现的超赔现象。

4.提高客户体验:通赔通付模式减少了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第三方损失者、4S店等相关环节的奔波时间,简化投保人申报赔付的相关手续,能够让投保人尽快获取赔付。集中理赔模式的规模效应还可以为在通赔通付中心办理业务的投保人争取到最有利的保险理赔政策。

三、同城通赔通付中心的利润来源

收取保险公司服务年费:可根据投保客户的数量收费,也可根据接案数量收费。

增值服务收费:可考虑以投保人为目标客户发展增值服务,如车险方案规划、代缴各类规费、理赔维修管理、投保信息管理、车主空间管理、违章和规费提醒服务等。

相应配套项目:中心拥有一定数量的客户,形成一定规模后,再发展其他的配套项目,同时建立总站式的汽车美容中心、汽车俱乐部、汽车论坛等。

四、同城通赔通付中心的发展前景

1.通赔通付中心与保险公司进行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为其客户提供理赔服务。由此产生的利润也将会是中心的赢利来源,同时也可更好为加入通赔通付中心的保险公司赢得更多的客户资源。

篇2

个人住房保险基本内容

被保险人自有的或与他人共有的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住房。

承保范围

凡是个人住房的合法所有人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投保基本流程和手续

投保人提交填写正确的投保单。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载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

主要保险责任

因一般自然灾害或火灾、爆炸、水管爆裂、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被保险人个人住房的损失。

保险金额的确定

根据条款规定予以确定。

赔偿基本流程和手续

投保后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损失处理,被保险人应遵从本公司有关理赔人员的要求进行损失处理和提供有关证明及其它资料。

篇3

    1、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的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

    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依据的文件。

    2、签发保险单

    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核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

篇4

关键词:新形势 社会保险档案 管理

在新形势下对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改革适应了多方面的共同需求,这一举措为社会保险改革提供了助力,也是社会保险业务本身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简化相关部门的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质量。因此,研究新形势下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这一课题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1、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现状

虽然在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推动下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1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形式不一致

由于社会保险分设的保险类型比较多,涉及的形式也比较广泛,导致现行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系统分支众多,不同类型的保险档案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形成了管理极度不统一的局面。把一位投保人不同的社保资料放在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这种工作方式是十分麻烦的,不仅会造成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传递不及时,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对投保人的个人利益造成损害;其次,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原则,在出现事故纠纷时,很难找到对应的责任人,这对投保人和社保部门来说都是十分不利的。

1.2社会保障档案没有统一的管理规范

由于社保档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管理规范,使得各地区部门的社保档案管理各行其道,管理的要求程度和水平参差不齐。对于需要保存的投保人材料和不需要的相关证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这使得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效率十分低下,工作质量也一直无法提高。

1.3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手段滞后

在先进社保制度改革大幅度迈进的情景下,有些社保部门的管理手段依然处于滞后状态。尽管计算机系统已经大规模的应用到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中去,但仍存在利用率低甚至不用的情况,并不能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软件,硬件,人员三者相互之间的轻重比例不配合导致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效率一直不能提上去,管理手段也迟迟处于滞后状态。

2、如何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

要想加强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要从几个方面同时入手,在管理的手段规范,管理流程方法,管理内容上下功夫,多管齐下才能有效的加强社保的管理工作。

2.1加强投保人的档案管理意识

要想实现对社保档案的高效有效管理,首先要做的是加强投保人的档案管理意识,要让投保人充分意识到档案对于投保人本身,对于社保单位的重要性,基层工作人员要向投保人详细的解释每一份档案资料的用途,让投保人主动的配合社保人员的工作,提高档案补充的工作效率。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的进行核对,不至于出现较大的工作漏洞。其次,还要抓好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职业素养,使其明确档案管理的工作性质和意义,提升工作积极性。要抓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以高效,安全为基本原则,搞好基础社保档案管理工作。

2.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要想搞好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一个统一明确的管理规范实体,以法律效力为依托,确保每位投保人档案的合法性合理性,省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只要求投保人提交必要关键的参保证明;规范工作流程,对相关办事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行培训,力争高效无误;加强已提交档案的管理流程,对同一投保人的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管理,避免档案丢失,篡改事件的发生,明确责任负责人,使每一位档案都有人负责。

2.3灵活使用计算机技术,使管理流程现代化

不可否认的是,计算机的相关技术在社保档案的管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可以使管理工作的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差错率也大幅度减小。社保档案的管理需要投保人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且相关部门要保存这些材料很长时间,若一味的利用纸质和人工,那材料的保存和查找都是大问题,但是若社保部门利用现代技术,将数据的保存智能化,不仅可以免去档案长时间的保存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档案的查找速率,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

2.4加强社保档案管理人员职业培训

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是社保档案管理的第一步,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有利于促进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培训内容主抓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其次,要培训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使用技能,为档案的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3、总结

加强对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从社保档案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管理手段等方面同时着手,才能更好的实现社保档案的管理改革,相关部门要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抓好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健全社保档案的管理体制,为社保制度的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许红艳.浅析新形势下提高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水平研究[J].黑龙江史志,2013,(15):101.

篇5

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

[中图分类号]D922.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5-0004-02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经过一段时间,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就得以投保人在订立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而主张合同无效并拒绝赔偿保险金。该条款起源于英国,作为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无理解除合同的一项措施,重塑了保险公司的诚信形象。19世纪后不可抗辩条款被纳入大部分国家的保险法律。2009年2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加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迈出了“以人为本”的一大步,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内容

新《保险法》(2009年)在总则第十六条对不可抗辩条款作出了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公司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与旧《保险法》中相关内容的比较

旧《保险法》中对不可抗辩条款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有所涉及。《保险法》(1995年)第五十三条和《保险法》(2002年第一次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旧《保险法》只是对人身保险中年龄误告这一特殊情况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相比较下,新《保险法》扩大了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不仅适用于人身保险,而且适用于财产保险;不止限于年龄误告,而扩大到所有告知内容。根据新《保险法》,如果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论是无意或者恶意,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即得负责赔偿。

2.与国外保险法中相关内容的比较

不可抗辩条款起源于国外,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保险法律都有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详细规定。新《保险法》对不可抗辩条款的增补是我国保险法制进程的一大进步,但与国外的保险法相比,还有以下几点差距。

(1)未规定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身故的情形。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内死亡,但拖延到两年后才申请理赔的,即使保险人调查发现存在不如实告知的情况,按照新《保险法》也必须赔付保险金,这对于保险人是不合理的。而美国的保险法中规定有“两年抗辩期限届满前被保险人必须存活”的条件。

(2)未规定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例外。国外不可抗辩条款一般规定有以下几个例外:①保险合同不成立的情形;②特别严重之欺诈的情形;③未按时缴付保费的情形。而新《保险法》中对于以上行为都适用不可抗辩条款,会助长保险恶意欺诈,引发保险分歧和纠纷。

二、不可抗辩条款的意义

1.对投保人的意义

不可抗辩条款对保险消费者具有积极意义,保护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保险理赔的确定性,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再担心因未如实告知而无法获得理赔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增强了保险消费者的参保意愿。

2.对保险人的意义

对保险人而言,不可抗辩条款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也有消极意义。一方面,对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不可抗辩条款促进其重视对投保者的告知内容进行审核,严格调查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从而规范保险人的销售活动。对于成立满两年的保险合同,将会无条件理赔,扭转了保险公司理赔难的现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的不完善,对于保险欺诈等行为有一定的助长作用,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3.对保险业的意义

不可抗辩条款能抑制“以恶制恶”的保险业不良风气,对保险业的积极长远发展有重要作用。在旧《保险法》下,投保人逆选择现象普遍,故意隐瞒告知事项进行投保,而保险人在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收取保费,保险事故一旦发生,保险人就以早已掌握的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事实为由,不陪付保险金且不退还保险费。这种恶意的投保和恶意的拒赔导致全社会对保险业得信任度极大地降低。在新《保险法》下,不可抗辩条款能很好地遏止这种行为,使得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信心增加,带动整个保险业得良性发展。

三、保险公司对不可抗辩条款的应对策略

1.优化投保单,多渠道全面了解投保人情况

对投保单的科学设计能有效防范投保人欺诈风险,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针对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对原有投保单的告知事项进行合理的增加和修改,例如扩大告知内容的范围和时期;对于需告知的重要内容可要求必须有相关证明人签字;对于高风险高保额的保险种类需制定符合其保单责任特点的告知内容。

2.建立严格约束机制,提高人队伍素质

保险人肩负着对投保人进行保险业务说明和初步调查删选的重要职责。人未履行说明义务或故意协助隐瞒投保人的告知内容在新《保险法》条款下会进一步助长欺诈骗保的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经营损失。因此,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并通过培训提高人的业务素质,在核保的最前线防止“逆选择”现象的发生。

3.规范核保规则与流程,建立投保人信息平台

调整核保规则和流程是保险公司防范投保人投机风险必要举措。第一,坚决落实对投保人的契约调查和体检制度,建立两次或多次审核法;第二,在核保程序上,可针对不同险种的主要风险点对关键流程节点进行差异化。第三,建立全保险行业的投保人信息平台,对投保人就诊及住院信息,投保人资产信息,和在各保险公司投保人历史核保核赔信息进行分析,规避投保“逆选择”风险。

[1]程琦,夏黎.《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风险影响与应对策略[J].武汉金融,2010(03).

[2]刘子操.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缺陷与弥补措施[J].上海保险,2010(07).

篇6

与电话销售一样,网上投保这种新兴的销售渠道也正日益受到保险公司的重视。截至目前,在淘宝网上开通网购的保险公司,有中国平安、泰康人寿、阳光人寿、阳关产险、华泰保险、安邦保险这6家。

业内人士表示,这仅仅是一个开端,未来会有更多的保险公司开辟第三方网络销售的渠道。网友未来会兼具投保人的身份,所以早已是各大保险公司锁定的目标客户群。

价格低廉是网上投保的“撒手锏”。

《投资与理财》记者在淘宝网保险频道中浏览时发现,投保金额从5元-300元不等。阳光人寿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限有3天、7天、14天三档供网友自选,保费仅需5元。

为何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价格如此低廉?业内人士表示,网络销售省去了中介及人环节,一般会比市价便宜二成左右。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网络销售是未来的大势所趋,谁抓住了网友,就等于抓住未来更多的潜在客户。

淘宝网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由于保险企业网上“叫卖”经验尚浅,目前尚处于试水阶段,而且受制于其条款的复杂性,还难以在网上直接销售更为复杂的长期寿险等产品。网销产品“简单化”与网销被动营销特点也大有关系。以网销车险为例,未出险和出险过的车辆在投保时会有价差,投保人的资信以及对于出险问题的理解不同,直接影响到保单是否有效和合规。而对于保险条款中一些规定的解读,也容易各执一词。

网购保险,受不受法律的保护?淘宝网的相关人士表示,网上投保为网友提供的是电子保单,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且淘宝网站在今年4月已经完成了第一例理赔案。

在淘宝网买保险和买其他东西流程倒没什么两样,无非就是选定险种、立即投保、填写订单、支付宝付款、投保成功几个步骤。但是如何确认保单真假是顾客最关注的问题。

篇7

关键词: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再造

近几年Internet技术在中国日益普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报告显示,到2005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突破1亿人,上网计算机达到4560万台[1].与此同时各行业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应用也发展起来,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应用以其全时空、低成本、交易简便、沟通双向等诸多优势取得了较快增长。据美国行业协会分析,有未来10年内,超过三成的商业保险险种和近四成的个人险种将在互联网上在线交易。目前国内许多保险公司应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产品宣传、业务培训、资料收集等工作,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实现了一些在线业务运行,但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比差距还很大。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中国保险企业要想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除了建设好适合于电子商务环境的硬件和软件外,企业必须对原有流程进行再造,以适合电子商务的环境要求。事实上,由于保险产品具有同质性,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别主要来自于各自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由此成为建立保险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之一。从国外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来看,流程再造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成功的流程再造,就没有完整的电子商务,企业也很难从电子商务的应用中获益。因此,进行电子商务下的流程再造研究对于保险企业在未来电子商务环境中迅速成长、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有着深远的意义。

1现有保险业务流程分析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很多,最主要的就是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由于实际中的流程十分复杂,作者在保留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对现有流程进行了必要的删节和简化。

(1)现有保单销售流程

保单流程的主要分为承接新单、核保、新单生成三个阶段。首先,业务员或客户到契约部受理点交单,契约部接单员根据交单条件进行接单初审、新单登记,完成对重要信息的第一次录入。然后由复核人员对新单进行复核,并对投保件作出风险评估,同时作出各种核保处理。最后,对于核保通过的投保件,电脑将自动向财务发出对帐的请求。只要财务的实收暂收费大于或等于业务应收费,该投保件即可在电脑上实现登录、打印,经过配页,再次复核、装订、送达客户,随即完成保单销售。

(2)现有理赔流程

理赔流程分为客户报案、保险公司调查、立案、定损、赔付结案、保户领取赔款几个阶段。保户须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某种报案方式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同时应尽快准备相关文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派调查员调查,判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是否受损,判定保险损失是否在可赔付范围之内,如可赔付,核实其他事故诊断、证明等,进行立案。然后由定损员定损,录入调查报告等材料,进行保险赔付额的计算和必要的审核处理,打印赔款通知单给保户。最后保户拿赔款单到财务取款[2].

2现有流程的主要问题

由于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人寿保险公司都采取通过人展业的方式,上述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仔细分析之后,就会发现其中的主要问题。

(1)效率低

下一张保单从填写投保单到正式签订,需要经过人、契约部、财务部三个部门,而核保过程又须经契约部中多人操作,造成流程被分割成过多的活动,而大量时间消耗在活动与活动之间的连接和数据的传递上。从销售到核保,流程执行时间最多为15天,最少7天。

(2)成本高

保单销售及核保流程的高成本主要是因为臃肿的组织结构和大量的数据单证。此外,保单销售往往采用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而这种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意味某些不可保风险只有在核保时才被发现。由于保险公司主动撤单必须将保费悉数退还,已经发生的成本就只能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3)忽视顾客满意度

由于流程效率低下,周期长,顾客必须长时间等待。而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使顾客有时须增加保费或干脆被拒保,造成顾客心理上的不适。

整个销售保单流程虽然在目前通过人展业阶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该流程就难以发挥电子商务的各种优势。因此,在未来电子商务环境下,有必要加以重新设计。3保险业务流程再造的基本原则

在总结国外一些保险公司借助于企业再造理论思想进行的一些保险业务流程改造实践的基础上,国内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流程再造基本原则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集成活动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企业可以将原模式中被分割的许多活动合并在一起,把相关工作人员尽可能减到最少。这种跨功能的活动集成提高了企业的整体效率。

(2)推行同步工程

同步工程结合了连续流程和平行流程优点,将所有活动分成若干活动组,组内活动连续执行,各个组同时、互动地进行,能够大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实现同步工程的关键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集成和开发小组的相互协调。将同步进行的工作联系起来,而不是仅仅联系产出。

(3)用IT协调分散与集中、集权与分权的矛盾

集权的优势在于规模效益,而缺点是缺乏灵活性。分权,即将人、设备、资金等资源分散开来,能够满足更大范围的服务,但却随之带来冗员,和丧失规模效益的后果。有了信息技术,尤其是数据库,以及远程通信网络和标准处理系统,企业完全可以在保持灵活服务的同时,获得规模效益。

(4)保持与外界唯一的联系点

电子商务要求流程和顾客之间只有一个联系点。当流程比较复杂或过于分散时,往往不可能由一个人包办,为减少交接传递信息,提高速度和准确性,企业可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但必须有一名人员负责和顾客的联系,解决顾客问题[3].

4电子商务环境下保险业务流程的再设计

保险企业在进行流程再设计时,其设计思想必须适应保险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特点,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它对保险企业流程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其次,从险种的角度分析,适合网上销售的险种应该是那些核保简单、手续简便的险种。而那些需要搜集大量的资料或进行实地考察的险种则不适宜进行网上销售[4].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保险企业面临两种形式的流程再造:一是以实现网上保单直销为目标的流程再造,一是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目标的流程再造。但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流程再造,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总是与顾客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流程。因此,在现阶段企业应选择这两大流程进行改造。而保单销售流程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分两种,即网络直销形式和非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流程。

4.1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流程

该流程是以核保系统为基础,基本步骤为:客户访问保险公司的网页,选择意外险,填写电子投保单并发送给保险电子商务服务器;服务器运行核保系统进行核保,如发现风险不可保,通知客户拒保,如是可保风险,则计算保费并通知客户;客户若决定投保,在实现网上支付后,核保系统生成正式电子保单,通过网络传递给客户。由于该流程涉及网上支付,而网上支付方式多种多样,步骤繁琐一些。

4.2非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新流程

大多数保险险种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直接销售。但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重新设计改造这些险种的销售流程,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在重新设计时,可以考虑删除人、服务中心等环节,将一张保单从销售到核保的全部活动由一名员工完成,该员工在流程中称为客户代表,他也是流程与客户的唯一联络点。

以寿险保单为例,其电子商务销售保单流程的基本步骤是:客户向保险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提出投保申请,或在网页上填写电子表格,传递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检查数据是否齐全,若数据完备,存储到内部的数据库中,并通知客户代表;客户代表判断核保是否需要额外信息(如财务状况、健康状况、业余爱好等),如果额外信息能通过网络获得,客户代表发电子邮件要求客户提供;如果核保需要体检报告,通知公司外勤人员陪同客户体检;在获得额外信息后,评估风险的可保性;如属可保风险,计算保费,通知客户;客户若同意投保,客户代表制定正式保单,在网上支付生效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客户[5].

4.3理赔新流程

网络的出现给理赔带来了一场革命。首先,应用先进的数码技术,公司的查勘人员不再采用传统的胶片照相机,而是用新型的数码照相或摄像器材,使影像可以立即显现在电脑上,并能够通过网络传递。而扫描仪的推广使理赔人员可以方便地将各种纸面材料转换为电子文档。这样,案件的表现形式就不再是一堆纸张和照片组成的卷宗,而是存在于电脑和网络上的电子文档。这使得各个岗位对案件的审理不再以传统的纸制案卷为媒介,而是通过网络对这些电子文档进行高速的传阅和处理,从而大大提升了案件的办理速度,并使办公成本得到大幅度缩减。同时,高度透明化的新工作模式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网络迅速搜索到自己所需要的案卷处理信息和图片,使质量管理水平有了一个飞跃。

典型的网上理赔工作流程如下:投保人出险报案后,保险公司查勘员用数码相机拍下现场情况或相关资料,同时用扫描仪将纸面材料扫描;然后上网打开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坐在保险公司定损中心的资深定损人员看图片定损(如有疑问可随时决定赴现场定损);之后,核赔、缮制、财务等环节即可马上开始作业,没有任何时间差。任何需要上一级核赔人员复审的案子也可实时送达,不论该高级核赔人在何处。同时,全国范围的代查勘也都可以方便地实现[6].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转变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滚滚而来的电子商务浪潮更是以巨大的力量改变着当今的人类社会。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国际上不断出现新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论,反映了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中国保险企业只有积极主动地迎接新经济的挑战,及时革新现有的管理思想和业务流程运行方式,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EB/OL].

[2]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03-220.

[3]姚国章。电子商务与企业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20-226.

[4]施建祥。基于业务流程变革的保险再造[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3):24-25.

篇8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很多与汽车相关的产品也开始深入公众的生活当中。汽车保险行业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大部分老百姓在购置车险之前对现在的汽车保险仍然是一无所知。这是一方面,一方面,车主们在购买完车险之后,一旦遇上交通事故,关于汽车车险的理赔工作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其实,车险如何赔呢?

首先,车主们应该明确的是,车险如何赔是需要根据车险项目的不同而出现各种各样的变化。所有的理赔事宜都需要根据实际的车险合同进行理赔的。譬如,仅仅投保了交强险,车险的理赔当然就只有交强险的理赔。如果车主投保商业险,情况就会不同,车主获得的理赔就会相对更多些。所以,车主如果想在出险之后,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经济损失,获得最大程度的赔付,那么就应该尽量投保商业险,量体裁衣,酌情进行考虑。

此外,车主要了解车险如何赔,就一定要知道车险的理赔流程。一般情况下,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基本上都是相似的: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车主需要注意的是,在出险之后,一定要迅速进行电话报案。车主要把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等详细告诉客服人员,以使车险专员能够迅速到达出现地点。另外,车主在办理车险理赔的时候,要填写车辆保险索赔单,车主在填写时要把出险的过程以及损伤情况写得详细一些,并且要实事求是进行填写。车险公司的理赔时效对车主的理赔能不能迅速获得理赔来说很重要,所以车主在投保车险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车险公司的理赔的时效等,从而选择更好的车险公司。

所以,车险理赔这个问题,既同车主所投保的险种有关,同时也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有关。车主清楚了这两点之后,在投保车辆保险时就应该尽量选择一些商业险险种,当然,商业险投保价格较高。车主可以选择网销车险,另外,车主选择理赔服务口碑比较好的保险公司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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