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09:32:3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区管理的原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社区人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1.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2、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暂住人口,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二)理顺管理关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公安派出所在该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由该单位户籍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申请登记的事项时,直接在集体户口簿上进行签注或增撤,单位给予必要协助。
2、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家庭户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可继续管理并保管档案,设立主户户头。
“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部分,对居住集中、自成一院、自成一区或楼群集中的,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零散家庭户,统一纳入到主户户头,与“村改居”前该社区居民一同管理。
3、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集体户、家庭户,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登记管理权,依照政策决定人口的出、入、登、销,其他组织和单位根据公民申请负责对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无合法理由不得拒绝。
(三)坚持户口登记管理的原则,适时开展社区户口整顿。
1、社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原则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一个公民有几个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
2、适时开展户口整顿。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后,要及时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区域划分立即开展户口整顿,对居住该社区的人口逐步将其常住户口过户到该社区,以便于社区各项工作的管理。
二、社区治安管理
(一)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对社区内常住人口(尤其是16-45岁的重点年龄段人口和有违法犯罪的女性)、暂住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并及时做好各类人口的调查和跟踪考察等日常管理工作,为现实斗争服务。
(二)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社区内要建立敌、社情动态信息员,在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及时掌握社区内敌情、社情动态,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的发生。同时,社区警务人员要建立各类特情耳目,及时搜集信息,帮助破获案件。
(三)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并指导带领社区居委会及各驻区单位的治保、保卫人员开展站岗值班、巡逻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内治安积极分子(楼长、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志愿工作者等等)的作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社区群众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的案件和的发生。四是积极推广物防、技防措施。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安装物防(如防盗门窗、车棚等)、技防(如无线报警器、电视监控等)产品,提高防范能力。
(四)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租赁房屋、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措施,查处社区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社区人口与计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1、计生行政部门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的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社区内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履行各自职责,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等有关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3、社区民委会按属地管理要求,统一管理驻本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使居委会范围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计划生育率、流动人口“三率”达到上级要求。
(二)理顺管理职能
1、社区是属地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单位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要从根本上摸清社区计划生育底数,解决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界限清、辖区单位清、居民小区清、商业路段清、集贸市场清、辖区人员清、管理对象清、每家每户婚育状况清,彻底澄清社区各类人员的底子。对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专门档案,直接纳入管理并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统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外来务工人员(18-49周岁)要在15日内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验证。对本单位发生婚育现象的育龄妇女要在当月上报社区居委会。形成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的工作机制,使单位负责与社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仍然继续管理并保留档案。“村改居"后纳入管理的原市直单位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与“村改居"前该社区的育龄妇女一同管理建档。
2、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不可替代的会长优势、理事优势、组织网络优势、会员队伍优势,形成领导、骨干、群众三结合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动局面。重视发展社区具有威信、能力、热心公益事业有文化的年轻人为会员,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会员素质,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讲究实效”的原则,组成若干个会员小组,使计划生育协会成为覆盖整个社区范围的活动和服务网络,从而推动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依托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社区居委会设有婚育新风图书角、计生服务咨询站,定期开展计生科普讲座,发放宣传品,组织计生志愿者编排一些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三查”(查体、查孕、查环)服务上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指导上门、五期保健指导上门、节育手术后随访上门和中老年咨询保健等技术服务。积极为社区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援助服务。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1、市建设局负责市区综合卫生管理和主要街道、人行道路面、市中心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市区垃圾的统管统运,道路两边各单位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治安、包规范车辆停放、包清除门前摊点、包铺换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并对城区四环路内所有单位清运到垃圾处理厂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主要街道有:密州路(东外环—西外环)、兴化路(东外环—西外环)、人民路(诸日路—潍徐路)、繁荣路(诸日路—潍徐路)、东郊街(南外环—北外环)、东关大街(南外环—密州路)、府前街(人民路—南外环)、和平街(兴华路—密州路)、西关街(兴华路—繁荣路)、西郊街(兴华路—密州路)、老母庙巷(和平街—市场街)、沧湾小区步行街(府前街—和平街)、广场路(府前街—市场街)、电视塔东、西侧路段(密州路—潍河桥中间)。
2、市区各单位负责各自院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门前“六包”。路沿石以上人行道路面,单位、门店不愿清扫保洁的,可委托建设局代为清扫,委托服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由委托单位承担。各单位的垃圾原则上由市建设局统管统运,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单位自运的,到建设局办理准运证后,到指定垃圾厂倾倒垃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3、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行政辖区除市环卫处管理范围以外的所有路段、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环境卫生保洁。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路段、街巷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环卫保洁
各社区居委会在街办有关机构(城建管理所)的管理指导下,按照“扫净、存好、运光”和“每日清扫两遍、全日保洁”的作业要求,达到无马粪,无杂草,无薄膜、纸屑,无漏收堆,无淤泥;不脱岗,不乱到垃圾,不撒漏的“五无三不”卫生标准;负责社区内的垃圾清运,按照既方便居民,又便于卫生管理的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合理布设垃圾点,并将垃圾点上的垃圾负责收集清运到市里统一规划设置的垃圾中转站上,由环卫处统一清理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属地收费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凡社区居委会负责的道路、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卫生管理,其卫生管理费经社区共建委员会协商同意,在街道的指导下,根据需要由街办城管所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收取,防止双头收费。
五、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房屋建筑总面积1%的管理服务用房,否则市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六、社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一)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服务性企业,不具有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它只能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
,按照业主的委托管理小区的物业,不能将其功能延伸到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领域。社区居委会在本辖区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物业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两者关系不能颠倒。鉴于目前房屋紧张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合署办公,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居委会提供办公场所,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公司两块牌子,物业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据物业条例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2、审验物业资质和年报工作;
3、组织物业企业争创文明小区活动;
4、培训物业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5、查处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三)物业管理业务按国家即将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一、社区人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⒉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暂住人口,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二)理顺管理关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⒈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公安派出所在该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由该单位户籍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申请登记的事项时,直接在集体户口簿上进行签注或增撤,单位给予必要协助。
⒉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家庭户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可继续管理并保管档案,设立主户户头。
“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部分,对居住集中、自成一院、自成一区或楼群集中的,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零散家庭户,统一纳入到主户户头,与“村改居”前该社区居民一同管理。
⒊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集体户、家庭户,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登记管理权,依照政策决定人口的出、入、登、销,其他组织和单位根据公民申请负责对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无合法理由不得拒绝。
(三)坚持户口登记管理的原则,适时开展社区户口整顿。
⒈社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原则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一个公民有几个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
⒉适时开展户口整顿。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后,要及时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区域划分立即开展户口整顿,对居住该社区的人口逐步将其常住户口过户到该社区,以便于社区各项工作的管理。
二、社区治安管理
(一)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对社区内常住人口(尤其是岁的重点年龄段人口和有违法犯罪的女性)、暂住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并及时做好各类人口的调查和跟踪考察等日常管理工作,为现实斗争服务。
(二)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社区内要建立敌、社情动态信息员,在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及时掌握社区内敌情、社情动态,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的发生。同时,社区警务人员要建立各类特情耳目,及时搜集信息,帮助破获案件。
(三)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并指导带领社区居委会及各驻区单位的治保、保卫人员开展站岗值班、巡逻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内治安积极分子(楼长、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志愿工作者等等)的作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社区群众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的案件和的发生。四是积极推广物防、技防措施。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安装物防(如防盗门窗、车棚等)、技防(如无线报警器、电视监控等)产品,提高防范能力。
(四)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租赁房屋、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措施,查处社区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社区人口与计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⒈计生行政部门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 综合服务的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⒉社区内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履行各自职责,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等有关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⒊社区民委会按属地管理要求,统一管理驻本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使居委会范围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计划生育率、流动人口“三率”达到上级要求。
二理顺管理职能
⒈社区是属地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单位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要从根本上摸清社区计划生育底数,解决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界限清、辖区单位清、居民小区清、商业路段清、集贸市场清、辖区人员清、管理对象清、每家每户婚育状况清,彻底澄清社区各类人员的底子。对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专门档案,直接纳入管理并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统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外来务工人员周岁要在日内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验证。对本单位发生婚育现象的育龄妇女要在当月上报社区居委会。形成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的工作机制,使单位负责与社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仍然继续管理并保留档案。“村改居后纳入管理的原市直单位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与“村改居前该社区的育龄妇女一同管理建档。
⒉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不可替代的会长优势、理事优势、组织网络优势、会员队伍优势,形成领导、骨干、群众三结合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动局面。重视发展社区具有威信、能力、热心公益事业有文化的年轻人为会员,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会员素质,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讲究实效”的原则,组成若干个会员小组,使计划生育协会成为覆盖整个社区范围的活动和服务网络,从而推动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依托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社区居委会设有婚育新风图书角、计生服务咨询站,定期开展计生科普讲座,发放宣传品,组织计生志愿者编排一些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三查”查体、查孕、查环服务上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指导上门、五期保健指导上门、节育手术后随访上门和中老年咨询保健等技术服务。积极为社区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援助服务。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⒈市建设局负责市区综合卫生管理和主要街道、人行道路面、市中心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市区垃圾的统管统运,道路两边各单位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治安、包规范车辆停放、包清除门前摊点、包铺换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并对城区四环路内所有单位清运到垃圾处理厂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主要街道有:密州路(东外环—西外环)、兴化路(东外环—西外环)、人民路(诸日路—潍徐路)、繁荣路(诸日路—潍徐路)、东郊街(南外环—北外环)、东关大街(南外环—密州路)、府前街(人民路—南外环)、和平街(兴华路—密州路)、西关街(兴华路—繁荣路)、西郊街(兴华路—密州路)、老母庙巷(和平街—市场街)、沧湾小区步行街(府前街—和平街)、广场路(府前街—市场街)、电视塔东、西侧路段(密州路—潍河桥中间)。
⒉市区各单位负责各自院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门前“六包”。路沿石以上人行道路面,单位、门店不愿清扫保洁的,可委托建设局代为清扫,委托服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由委托单位承担。各单位的垃圾原则上由市建设局统管统运,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单位自运的,到建设局办理准运证后,到指定垃圾厂倾倒垃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⒊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行政辖区除市环卫处管理范围以外的所有路段、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环境卫生保洁。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路段、街巷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环卫保洁
各社区居委会在街办有关机构(城建管理所)的管理指导下,按照“扫净、存好、运光”和“每日清扫两遍、全日保洁”的作业要求,达到无马粪,无杂草,无薄膜、纸屑,无漏收堆,无淤泥;不脱岗,不乱到垃圾,不撒漏的“五无三不”卫生标准;负责社区内的垃圾清运,按照既方便居民,又便于卫生管理的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合理布设垃圾点,并将垃圾点上的垃圾负责收集清运到市里统一规划设置的垃圾中转站上,由环卫处统一清理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属地收费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凡社区居委会负责的道路、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卫生管理,其卫生管理费经社区共建委员会协商同意,在街道的指导下,根据需要由街办城管所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收取 ,防止双头收费。
五、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房屋建筑总面积的管理服务用房,否则市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六、社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一)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服务性企业,不具有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它只能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业主的委托管理小区的物业,不能将其功能延伸到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领域。社区居委会在本辖区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物业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两者关系不能颠倒。鉴于目前房屋紧张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合署办公,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居委会提供办公场所,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公司两块牌子,物业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⒈依据物业条例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⒉审验物业资质和年报工作;
⒊组织物业企业争创文明小区活动;
⒋培训物业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⒌查处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三)物业管理业务按国家即将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关键词:烟草专卖 社区化管理 社会效益 评价体系 意义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为推广实施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提供理论和事实的依据,需要建立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社会效益评价体系,并运用此体系进行分析评价。
一、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概念和目标
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就是把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融入到社区管理体系之中,通过当地政府的支持,借助社区平台,整合社会有关力量来共同监督管理卷烟市场,实现卷烟市场的净化和规范,提高市场控制力,建立烟草专卖专营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后,可有效提高卷烟零售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净化和规范社区烟草市场,提高烟草专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促进社区(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最终达到社会、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四满意”。
通过开展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从基层抓起,从源头上治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杜绝“三烟”、力争“四无”、争创“五好”社区的工作目标。
1、杜绝“三烟”,即:假冒卷烟、走私卷烟、非法流入卷烟;加强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烟草专卖执法检查、主动搜集涉烟违法线索、情报。
2、力争“四无”,即:无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无涉烟纠纷案件、无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无非法卷烟藏匿窝点。
3、争创“五好”,即:辖区内守法经营好、执法环境好、群众基础好、宣传教育好、工作完成好。
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表现形式
(1)进一步落实了政法烟草联席会议精神,促进了行业单一执法向政府综合执法行为的转变,基本建立覆盖全区卷烟打假综合执法的治理网络,进一步缩小不法分子违法空间;缓解了专卖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信息来源渠道更加广泛,社区烟草专卖宣传阵地有力。
(2)推动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探索烟草专卖执法转型,建立一个行政执法、社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型的烟草市场管理网络,提高专卖软实力。
(3)构建和谐文明社区,通过科普知识宣传、丰富社区文化等文明共建活动,将烟草文化与社会文化相结合,有效降低各类涉烟案件纠纷的发生,为建立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奠定了基础。
(4)烟草专卖管理活动是共同维护和规范社区(村)卷烟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区(村)”的一种管理方式。
(5)建立烟草专卖管理长效机制,有助于净化社区市场,优化社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
评价体系的构建是评价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效益的重要的阶段,为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首先要确定指标选择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评价体系要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要能够客观地反映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本质特征和复杂性,能反映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每个指标必须概念清晰、内涵明确,并有利于对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效益进行动态评价和分析研究,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2、系统性原则
评价体系必须能够全面地反映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评价目标和评价评价体系联系成一个有机整体,同时又要避免各个指标之间相互重叠。
3、层次性原则
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包括的子要素种类繁多,各个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必须将其分门别类、划分层次。
4、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指标要概念明确,容易测量,数据容易获得。评价指标的选择要考虑依靠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水平,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测量到或通过科学的方法可以聚合生成。指标要具有可比性、可取性,且易于被理解和接受。
5、独立性原则
评价体系中各个指标要具有独立性,每一项指标要具有相对独立的内涵,要能够独立放映马鞍山市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内涵和本质特征,避免彼此之间的相关性。
四、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体系表的建立
根据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经烟草局、县(区)政法委、街道、社区(村)相关人员调研座谈讨论认为,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包含14个指标,其中包括三个“杜绝三烟”指标(假冒卷烟案件、走私卷烟案件、非法流入卷烟案件)、四个“力争四无”指标(无无证经营行为、无暴力抗法案件、无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无非法卷烟藏匿窝点)、五个“争创五好”指标(辖区内守法经营好、执法环境好、群众基础好、宣传教育好、工作完成好)、二个时间人力资源效益指标(缓解执法人员人手不够的情况、推进进度符合既定要求)。
根据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指标,按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可操作性、独立性等原则对各级指标进行细化,分清权重,建立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评价体系表,如表一所示。
样品采集:按实施进度要求,我们在第一批样本社区九个社区工作开展后,及时总结,对第二、三批社区及时推进“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采取“查电脑系统数字、调阅督查及投诉月报、组织市场检查、邀请政法委考核数据”等方法,进行各批次数据采集汇总。
评分标准:为便于整体评估该项工作开展成果,我们对所有四级指标,按照成效性进行换算,分别计分3,2,1分。评分标准如下:
1、三烟:取本期与去年同期比例。评分标准:
假烟低于去年10%以上为3分、0-10%2分、高于去年为1分;非法流入烟低于去年5%以上为3分、0-5%2分、高于去年为1分;走私烟低于去年20%以上为3分、0-20%2分、高于去年为1分;(注:若是综治专干提供信息查处,造成该项扣分,指标校正时,认为社区该项得满分)
2、四无:(1)取本期与去年同期比例(2)绝对数。评分标准:
无证户数量低于去年50%以上为3分、20-50%得2分、20%以下为1分;本应发生暴力抗法案,由于综治专干协调得力而未发生为3分、未应发生而未发生为2分、发生1起为1分;综治专干提供信息或协助侦破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为3分、无网络案件2分,发生网络案件1分;综治员提供信息或协助查处卷烟藏匿窝点得3分、无藏匿窝点得2分、有窝点得1分;
3、五好:“守法经营”按守法经营率,评分标准:
高于96%得3分,95%―96%之间为2分,低于95%为1分;
4、“执法环境”按社区提交信息量,评分标准,全年提交社区12条得3分,在(6-12条)之间得2分,少于6条得1分;
5、“群众基础”按社区涉投诉次数,评分标准,全年社区12次以下得3分,在(13-24次)之间得2分,大于25次得1分;
6、“宣传教育”按社区内卷烟零售户、(部分)消费者12313知晓度,评分标准:
超过90%得3分, 70%-89%得2分,低于69%得1分;
7、“工作完成”按社区计划总结完成状况,评分标准:
超过既定计划得3分,与计划吻合得2分,明显滞后或缺失得1分。
8、时间人力资源效益:“时间进度”是实际工作开展进度与计划相比较,
评分标准:超过计划为3分,与进度基本吻合得2分,低于进度为1分;
9、“人力资源效益”是专卖对所社区配合质量认可度,评分标准:
配合好得3分,一般2分,差得1分。
样本分析:按推进批次,将各批次社区探索实践期间打分结果取得3批数值,并将此3组数值再取算术平均后,依据指标体系得分权重表,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三批推进社区,社会效益加权平均指标得分为2.115分,而该项最高分为3分,最低分为1分。
综上所述,将社会效益得分为2.115;按照2.115/3*100分=70.5分,得出马鞍山市110个社区自实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以来的社会效益分数为70.5分。
五、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的意义
1、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激励作用。社会效益的评价目的在于调动烟草局、县(区)政法委、街道、社区(村)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对评价分数较高的社区进行奖励。因此可以将评价结果与奖金挂钩,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奖金分配数额,以增强绩效管理的内在动力,提高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相关负责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所遵循的原则、方式、达到的目的
从社会学角度讲精神患者是一种社会功能缺失的特殊患者,社区康复就是帮助他们逐步恢复缺失的功能或降低功能的缺失速度。
1.1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遵循的原则精神患者的社区康复和管理适用于精神疾病缓解期和康复期的患者,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夸大社区康复的效果,取得患者监护人的同意,做好患者的监护管理。
1.2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的方式建立以政府牵头、协调卫生、民政、公安、村社区的机制,以村社区为基础,在村社区建立活动场所,培训村社区辅导员并参与康复与管理的方式。
1.3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的目的①确保十七大和奥运会的顺利召开。②做好精神卫生条例的宜传和贯彻,提高全民的精神卫生水平。
2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的操作流程
在政府的宜传引导下,卫生、民政、公安参与,社区委员会主办的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其体操作流程:
2.1社区委员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挑选出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有爱心和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担任社区辅导员并请卫生、社区指导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参与精神患者的社区康复和管理。
2.2社区委员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活动场所和劳动项目,做到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2.3卫生、杜区民警、社区委员会根据社区内精神患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社区康复的患者,主要是处于恢复期和缓解期的患者。
2.4精神患者开展社区康复和社区管理时,每个社区应有不低于30m2的活动场所,康复劳动项目的设置要根据精神患者的特点:简单、实际、具有可操做性,安全系数要高,劳动工具管理要到位,减少在劳动过程中意外事件的发生。
2.5卫生部门、杜区民替、社区辅导员在精神患者参加社区康复时,要加强精神患者的管理、密切关察患者的病悄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减少在社区康复劳动中出现意外情况,确保其参加人员的安全。
3精神患者社区康复内容、康复结果的评估、对精神患者的激励机制
3.1不良行为的社区矫正精神患者由于患病的时间较长、受精神症状的支配、家人不管或不敢管造成了生活没有规律、不洗手、不洗脸、衣着不整甚至蓬头垢面,这样就更加大了患者心理负担,加重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2培养兴趣、融人生活
3.2.1根据患者的具体表现由社区辅导员、精防所医生、社区民众共同评估,让表现好的患者进人本阶段。
3.2.2方法由社区辅导员组织患者进行活动。其内容:组织患者观看电视节目、阅览图书、打扑克、下棋、整理活动场所的卫生等。
3.2.3评估与奖励评估由社区辅导员、精防所医生、社区根据患者行为的主动性、卫生情况、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奖励机制:对表现好的物质奖励和口头表扬相结合,一般的采取口头表扬,进步慢的耐心说服教育,不能训斥,以免起到相反的作用。
1、我国与西方国家城市管理体制的比较。
由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背景不同,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与西方城市管理的体制是不同结构的。
(1)我国城市管理政企不分,管理和作业不分。我国的城市政府既是城市建设的组织者,又是城市管理的施行者,政府身兼建设和管理两个角色,而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实行的是政企分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清晰。市长的主要精力用于城市管理,市长首先是抓城市规划,组织智囊班子帮助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市长通过抓规划,把国家的经济结构模式在城市结构中具体体现出来。
(2)我国的城市管理重视思想教育,带有较明显的人治色彩。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重视法规制度,法制意识较强,政府各部门也围绕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各部门虽然分工不同,但是依法办事的立场和价值观一样,由此就降低了内耗,也有利于提高效率。全民法制意识下的城市管理对于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在城市管理中,我国的政府常常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相形之下,社会发育不够完善。西方国家一般是“市民社会”,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分担了城市管理的传统职能,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政府仅充当教练和裁判的角色;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志愿者组织更是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2、西方城市管理模式和改革趋势对我国社区体制改革的启示。
体制背景、社会基础等的变化,使得我国原有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时期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的根本要求,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与社区管理的单一行政模式构成了转型期社区组织体系的结构和功能分化,产生了新的结构要素,社区组织管理体系面临新的重组、整合与再造。尽管西方城市管理的理论和模式对我国的城市管理实践与研究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必须结合中国的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特点加以借鉴。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从结构上对管理体制进行调整,遵循“社会化、协调性、专业化、法制化”的原则,从两个层面上着手构建全新的“小政府,大社会”的多元互动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系:一是从社区组织结构着眼,根据社区内部各要素的有机联系,重构合理的社区体系;二是根据社区发展的需求,重建新型的社区组织,并赋予其独立法人地位。据此,要完成我国城市社区管理“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转化,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是法规建设。法规建设是实施社会化社区管理的前提,为适应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必须制定和完善有关社区管理的法规,以法律形式确定各社区组织的职能关系,使社区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是制定科学的社区发展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其内容制定社区发展的长期、中期、短期规划。规划的制定应有社区居民的参与,并且体现满足大多数居民的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社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了从居民区到工业、商业、公益事业等各类物业项目的管理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旧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区建设齐头并进,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城市品味;有利于保持和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利于提高经营城市水平、促进城市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区秩序、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管理、改善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创建安全城市为目标,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新住宅小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同步为重点,坚持尊重现实、便于启动、落实责任、服务市民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推动物业管理上水平。
二、理顺体制,构筑适合城市发展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框架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县市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房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搞好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共同协作,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
1.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2.落实办事机构,建立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
3.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督导落实。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1.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划定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
2.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及有关产权单位,选举产生各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
3.指导辖区内能够独立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项目组建业主委员会和实施物业管理;
4.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和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
5.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社区物业保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具体组织社区物业管理的实施:
1.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签订到户,规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共行为;
2.落实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聘请有关单位核算成本,提出收费标准和依据,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到辖区街道办事处、当地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
3.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建立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组织物业管理实施;
4.督促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服务组织,落实管理服务合同,调处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
(四)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1.认真研究当地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出工作意见;
2.负责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等部门安排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搞好监督管理和检查;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管理企业,调处物业管理重点纠纷案件,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三、因地制宜,确定社区物业管理的模式和组织形式
社区物业管理实行等级性或基础性管理服务。要根据各个区域房屋建设、环境配套、居民需求、业主意愿及服务约定等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和组织形式。
(一)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遵循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交通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并通过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等级性物业管理。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把好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物业管理三道关口。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许可制度。开发建设单位要按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要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的转换衔接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等级性管理服务。
(二)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要根据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业管理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界定各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以物业管理企业或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要加大对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力度,逐步解决旧住宅小区环境、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对整治后具备条件的旧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等级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保绿、护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也可以采取“栋楼管理”模式,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力求到2008年底前,物业管理覆盖到每个社区,基本建立体系健全、政策完善、责任到位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区别不同的物业性质和特点,确定管理服务的项目和等级。物业服务收费要遵循公正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新建的住宅小区,其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根据区域内规划建设、配套情况和设定的管理服务项目,依据物价、房管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采用选项式服务形式,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管理服务项目,测算服务成本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小区内公布实施。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社区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一)规范物业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新建的物业项目,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期间,必须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建设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中,要明确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供项目竣工后的物业管理方案,预留前期物业管理保证金和物业管理用房,并按规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运转。每个物业管理区域都要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行政组织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从社区居委会、有关产权单位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事业人员中推荐人选,主任可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业主公约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或集体换届期间,由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及工作实施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三)规范物业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一是开发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有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服务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要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三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并履行公约。四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正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要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督促、催交;经督促仍不交纳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催交。对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双方有争议的,由社区居委会调处;调处不成的依法解决。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对超出服务合同的事宜,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后实施。各级房管部门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认真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业绩和信用程度,并在资质评定和年检、物业招投标中作为重要条件;要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整改,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淘汰、退出机制,对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投诉较多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明确责任,落实扶持社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
(一)明确管理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与城市基础设施专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花草树木养护、车辆停放管理以及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各相关专业设施管理部门要做好社区内供电、供水、供暖、燃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满足社区居民的要求。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扶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凡在住宅小区内批准设置的各类停车场的收费全部划归社区,凡批准设置的经营性临时摊点、早市等收费,相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以补充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施“扩大再就业工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程”,给予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优惠政策。各级房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从政策上、业务上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驻社区的各个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和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加大社区物业管理资金的筹集力度。一是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提高市民、业主缴费意识的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要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率,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将资金管好、用好。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适当安排社区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和扶持资金,推动旧城区物业管理的全面开展。旧住宅区内应由城管部门管理的道路、路灯、绿化、环卫等维修、养护费用,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六、加强领导,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物业管理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工作覆盖面广,推进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措施,全力推进。市政府成立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落实机构,明确任务,将工作细化分解到基层,加快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全面实施“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现就“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工作水平的目标,紧密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全面实施“网格化”社会管理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零距离沟通、一站式办公、下沉式服务,打破条块分割、下移管理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做到服务为先、机制领先、基础优先,全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内容
1、建立管理机构。各社区形成一委(社区党委或总支)一居(社区居委会)一站(社区工作站)一办(社区综治办)一社(股份合作社)的组织机制。其中社区综治办要形成一办二组三中心运作机制,即一办:社区综治办;二组:矛盾诉求调解组、治安综合管理组;三中心:即:矛盾诉求调解中心、治安综合管理中心、重点人员关爱中心。
2、划分管理网络。全街道划分12个一级网格,原则以社区、园区、街区管理的范围为网格单位,社区书记为网格负责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工包干一个一级网格;各个一级网络按照符合实际、内容相似、任务相当、便于联系的原则划片确定若干个二级网格,由社区、街区、园区干部为网格负责人,街道派遣干部协助进行分片包干;各二级网格可根据辖区的楼幢、单位、个体工商业等划分成三级网格,由居民楼组长、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业主为网格负责人。
3、整合管理队伍。针对社区人少事多的实际,按照“打破分割、一格多元”的原则,整合社区和条线各类管理资源。一是整合社工队伍。将社区工作人员(含条线下派人员)整合为社区综合管理员,作为二级网格负责人;二是理顺保安队伍。将公益性保安归并到物业公司保安大队,由保安大队进行调度、培训、监管,由社区进行管理、考核;三是建立维保队伍。街道物业公司建立维保、保绿二大中心,招聘具有水、电、气、暧、管道、电梯、通讯、消控、绿化等方面的专门人才,负责全街道各安置小区的设施维护保养和绿化养护;四是用好群防群治队伍。居民楼组长、治安楼组长、红袖套等进行整合,统称为综合管理楼组长,担任居住区域三级网格负责人。同时发挥社区老干部、老党员、辖区单位志愿者、社会专业力量的作用,根据个人特长担任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安全巡察员、绿色网吧管理员、居民讲堂宣教员、家庭健康保健员等。
4、明确管理职责。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岗位兼容”的原则,实行社区事务A/B岗工作制、走访工作“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处理问题“门外一把抓、门内再分家”等机制,各网格负责人通过走访居民、听取诉求、摸清信息、掌握情况、调处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应。通过共建共创,做到“十联齐发”即:城市管理联抓、公共安全联防、平安法治联创、群众工作联做、民生保障联帮、科教人才联享、发展平办、精神文明联建、区域党建联动。
5、建立管理制度。定期走访制:一级网格负责人每周一天时间走访管辖区域,了解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二级网格负责人实行每周“二三”工作制,即二天在办事大厅办公,三天在包片网格走访巡查。定期例会制:一级网格每月召开网格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查摆问题,提出推进建议。每季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辖区单位意见,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督查考核制: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负责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点评,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群众评议,街道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
6、提升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马上办”效能工作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办理,对于涉及安全、卫生、城管、纠纷、民政事务等,原则在三天内办结;对于需申报、报批手续,如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原则在七日内办结;对于因政策和权限限制不能办理的,要在第一时间予以答复,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涉及到民情、民生、民心的综合性工程,事关转型发展和和谐稳定大局,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建立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政法委。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社区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的实施。每年每个单位均要完成至少一项创新管理的项目。
2、加大宣传,造浓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成效,总结创新管理的经验,营造同建共创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创树品牌、扩大影响。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强化城市管理,增强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向深度扩展,全面解决城市管理死角和垃圾围城问题,巩固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秩序良好、人际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以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进一步改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满足社区群众对城市生活环境的需求,提高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二)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通过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覆盖,进一步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实行权力下放、财力倾斜,切实增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以块为主,人人参与。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各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落实重心下移、以块为主管理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是基层建设的主体,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利用社区资源,紧紧依靠社区单位,发挥社区和辖区群众的整体优势,加快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管理的工作步伐。
三、管理目标
各区人民政府和区城管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的标准和要求,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纳入城市管理轨道。通过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规范与管理,充分调动各区办事处、社区和辖区群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精细化、无缝隙管理工作,达到整洁卫生、秩序井然的目的,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搞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关键在街道办事处,重点在社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增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最基层部门,具有管界划分清晰、管理人员对辖区情况熟悉、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等优势。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做到“费随事转”财力下沉,要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每月按时拨付到位,以保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考评机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管理工作也在基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长效管理,是把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区级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细化考评标准,加大管理工作力度。通过考核考评工作,充分调动和增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辖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向基层延伸覆盖。
(四)要进一步抓好基层城管队伍建设。各区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引入竞争机制,以事定岗,优化人员配置,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用人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4050”、享受“低保”人员、清扫保洁员和辖区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无缝隙、精细化管理在基层的落实。要加强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城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向无缝隙、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奖优罚劣,进一步把城市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基层多个单位,工作任务重,群众要求标准高。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切实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