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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税收科研工作的思考,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高等学校;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高等学校纳税筹划的意义
高等学校是给社会培养大量专业人才的重要场所,属于非营利性部门,纳税工作长期没有得到税务部门及学校领导的高度关注,具体展现在学校领导受到税收不进校等思想影响,对纳税筹划的关注力度不高;学校财人员对税务了解不全面,学校缺少专业人才支持,纳税筹划水平相对偏低;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对在校职工奖罚不明确,无法调动学校职工工作积极性,制约学校更好发展。只有通过合理编制纳税筹划方案,做好纳税筹划管理工作,才能够有效缓解学校税务压力,提高学校资金应用率,对学校未来发展十分有利。
二、高等学校涉及的主要税务
(一)增值税在高等学校中,增值税包含以下几方面:首先,在开展科研活动中,其中涉及的部分横向课题收入,也就是学校科研工作人员在给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提供有偿技术服务过程中,收入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应要缴纳增值税。其次,租金收入。针对学校中的公寓,可以向社会群众租赁,在租赁过程中可以收取一定收入,按照国家税法要求进行增值税缴纳。一般情况下,学校以盈利为目标进行房屋出租等收益,都要缴纳增值税。再次,培训费用。高等学校开展各种进修班、培训班而获取的收入,这些收入一般会纳入到学校统一账户中,所有费用都要接受财政部门专户管理,由学校开出具相应发票的进修或者培训费用,无需缴纳增值税。但是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户的进修或者培训收入,应该按照收入比例,做好纳税工作。最后,其他收入。对于学校内部实施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或者创建的独立核算食堂,向教师及学校提供就餐服务时收取的相关费用,无需缴纳增值税,但是在向社会群众提供就餐服务收入的费用,需要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在高等学校中,部分科研费用、以入学为由获取的资助费用,或者将社会群众租赁学校公寓时收取的相关费用,都要按照国家税法要求进行企业所得税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当前,我国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以分类所得税制为主,下属设置多个税务项目,在高等学校中,包含的税目重要有工资薪金所得税、劳务所得税等。其中,工资薪金一般采取七级超额累计税率,如学校定期给在校职工方法的基本工资、绩效等,也包含每学期收取的课时费、科研奖励等,这些费用都要按时发放,也可以年终一次性发放。学校在工资薪金方法形式上有所不同,在校职工个人所得税缴纳税额也会存在差异;劳务报酬所得也就是指,个人独立从事一些非雇佣劳务活动而获得的费用,如学校邀请专家讲座、评审等,劳务薪酬所得需要根据劳务数量进行纳税。
三、高等学校纳税筹划的相关对策
(一)缩小税基减小税基作为纳税筹划的主要方式,如在个税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增加扣除项目或者费用;或者对在校职工收入进行科学调控,并且为在校职工分担一些费用,这样可以为在校职工降低纳税税额。例如,为职工免除一些教育资料费用,或者在教师采购教育书目,在阅读后,可以将这些书目放在学校图书馆,供他人查阅,并且这些书目学校应给报销。在国家税法政策允许额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费用比例。高等学校也可以对不包含在房产范畴内的出租屋独立签署租赁合同,这样可以降低税务的缴纳。如果学校在租赁房产过程中,同时向群众提供一些物业管理服务,则学校应该同时签署租赁合同及劳务合同,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减少纳税额。
(二)降低税率将高税率改成低税率是纳税筹划重点思考的内容。例如在增值税相关条例中,年应税服务报销数额低于500万元的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不含销售额的3%进行税务缴纳;对于年应税服务报销数额大于500万元的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税率6%进行增值税缴纳。在税务核算中,由于根据不同科研项目来核算增值税,使得核算难度比较大,并在工作量多,税负比较重,经过和税务部门的交流,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增值税政策要求,也就是从2016年5月开始,非企业性机构中一般纳税人在提供科研、技术等等资产时,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按照税率3%进行增值税缴纳,由于该学校属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按照简易方法进行纳税,计算过程便利,学校税负也随之减少。
(三)灵活使用各种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作为我国税制中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包含的功能在于免税、减税、税收扣除等。学校作为非营利性部门,税法给学校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大部分收入类都可以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要求进行减免,例如学校内部创建进修班或者培训班获取的收入,全部归于学校,并且由学校提供的相关发票,他能够给统一管理和出具,能够实现税务免收,在此过程中,要求学校将办培训班权限上缴,各院系制定计划,由学校统一管理和收费。
(四)及时提交减免税证据材料学校应该纠正一个错误理念,也就是把减免税当做税收法律中直接要求的,满足该要求的机构都可以享受改政策,无需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核。但是在实际中,除了部分法定减免税之外,不管是临时性减免,还是特案性减免,都要提前得到税务部门的审批,学校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应的减免税材料,经过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相应减免税手续。例如,被列入减免税范畴内的横向科研收入,学校应该向税务部门提供科研合作或者技术转让协议,在得到相关部门提供的技术合同认定报告后,才能实现税务减免。
(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税务部门和学校通常会在是否纳入纳税范畴内、适用税率等方面存在分歧,学校中将会出现的补税、滞纳金等税收负担。为了减少学校税负压力,应及时和税务部门交流,尽可能得到税务部门的指导,保证学校纳税筹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关键词:财务管理;农业科研;问题;对策
农业科研工作有别于其它行业,农作物特殊的生长习性决定了农业科研工作的季节性强、周期性长,为科研经费的科学预算增加了难度。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业科研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多元化,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逐年增加,国家对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农业行业的特殊性、农业科研单位的公益性以及农业科研工作者忽视财务管理在项目经费使用中的重要性,一直以来限制了人们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本质的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分析了近年来农业科研工作中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现行农业科研工作中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预算不够科学,导致实际执行存在困难
一些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对财务预算管理观念仍比较淡薄,对财务管理的思路还停留在过去对资金的管理,忽视年初对年度资金预算计划的科学制定,造成实际收支与预算相差较大。尤其是申报科研项目时,大多以课题组为主组织,编制的项目预算与单位科研发展整体需求有偏差,执行过程中单位总控度差,预算与实际需求差距大。
2、挤占挪用成为弥补经费缺口的普遍现象
为了筹集资金,几乎所有的单位都不同程度地把手伸向科研经费。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在生存的压力下一些单位还是绞尽脑汁,巧立名目,或以提取管理费的名义改变资金用途,或直接挤占挪用科研经费,想方设法把科研经费变成基本支出经费,使得原本并不复杂的科研经费管理变得十分复杂棘手,财务问题层出不穷,而且积重难返,不仅使科研项目的执行效果因经费问题大打折扣,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3、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有待规范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管理制度决定了其经费管理使用的自,但这种自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是相对于过去单位对科研经费管得太多、对科研活动干预过多而言的,是科研经费管理规则框架下的经费使用自主,真正的落脚点是赋予课题负责人组织科研活动的自。实际工作中,部分课题负责人将经费管理使用的自理解成了经费的所有权,将科研经费当成了“私有财产”,要不要花,如何花,一个人说了算;科研管理部门只注重立项和验收的组织,很少关注预算执行过程。科研人员只专注怎么出成果,如何争取到经费,在他们的理解中,预算是做给立项阶段的评审看的,不是用来约束自己执行。科研圈内甚至流传着“只有申请不来的项目,没有结不了项的课题”。最终使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预算的严肃性产生认识误区,视科研经费预算为摆设,认为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使用规范性的担心是杞人忧天,经费使用比较随意,预算与执行存在较大偏差。
4、科研经费使用矛盾较多、效益也较低
科研项目计划实施课题制后,实行全额预算,细化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实行预算评估制度,这对科研人员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难更新的要求。首先,科研人员普遍感到预算编制过细过严过紧,编制口径不一,较难应对。第二,农业科研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复杂性等特点,立项时的预算很难全面覆盖农业科研全程中的需求,也很难预测可能发生的变化。第三,争取科研项目“广种薄收”,使得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金额按“广种”编制而预算执行情况却是“薄收”,这就使得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金额与预算执行相差较多,这是预算编制所不允许的,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与争取科研项目的“广种薄收”概率相矛盾。科研项目支出报销问题也较多:从主观上看,科研人员观念与国家当前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尽适应,部分科研人员,认为拿到科研经费后,只要与科研活动有关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与当前国家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相矛盾。从客观上看,在项目经费划拨和任务管理两条线机制下,科研经费的支出和报销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项目启动时经费与任务不匹配,要么经费下拨迟滞,科研任务无法按计划实施,往往错过最佳时节,延误时机;要么项目任务下达迟滞,经费先到帐但归属不清,无法支出。两种情况都导致科研经费不能及时有效支出,科研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这一状况尤其对农业科研项目的影响极大。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要求在限期内将预算执行到一定比例,严重脱离科研活动实际。为了完成指标,只能突击花钱,这样势必造成违规报账、财务控制薄弱、科研经费损失浪费等隐患。三是部分切实发生的费用难以报销。如从事农业经济研究的科研人员谈到,下乡蹲点、调查、试验时支付给农民的费用以及农业软科学研究需要购买的大量数据,往往很难取得正规发票,报销困难。
二、加强农业科研工作中财务管理的主要对策
1、科学编报预算,严格预算执行
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资源配置机制,才能有效利用财务资源。一是建议加强“三建”制度的建设,从源头上抓预算工作。即,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职责(项目组、单位、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单位的发展;建立财务审核制度,确保预算的合理性,提高执行力度;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提前谋划,按照项目性质充分、综合考虑科研预算。二是建议落实好“三抓”工作,即,抓政策依据,强调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切执行预算制管理,有效避免预算执行“出轨”;抓管理制度,完善报销手续,提高监督力度;抓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奖惩措施。
2、合理增加农业科研单位的事业费
为了保证农业科研人员能够专注农业科研工作,不要因为经费不足而影响核心工作,或为了维持现状,将科研经费变向支付,影响了科研工作的成效。为此,建议财政部门合理保证科研单位正常的事业费,保证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同时调整农业科技项目立项与管理机制,增列与农业科研工作有关的费用支付名录,便于科研人员的合理支付,保证科研工作正常开展,较好地控制了科研经费使用的“改头换面”。
3、加强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探索财务人员参与科研过程的管理模式
国家财政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改革举措层出不穷,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科研经费课题制管理等一系列改革,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财务人员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同时要敢于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科研项目经费是农业科研单位除财政基本支出拨款以外的最主要的经费来源,财务人员应树立为科研服务,为科研人员服务的观念,加强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不仅要丰富财经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也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熟悉科研方面的基本常识,了解科研过程,把握科研规律。从专业的角度思考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把握科研工作与财务相关的重点、难点,提高对工作中复杂问题的分析、判断、解决能力,通过科学的管理,优质的服务,赢得科研人员的 理解、信任、尊重与支持。探索财务人员参与科研过程管理的模式,财务人员参与科研过程管理的观点并不新鲜,对此项目主管部门有要求,财务部门认为有必要,科研实施主体总体上也欢迎,但始终落不到实处。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在于缺少可操作的规则,不单单是对财务人员参与科研全过程的方式、内容以及权利义务作出界定,对科研人员也必须同时具有约束力。建议每个科研项目要吸纳1名财务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组,研究讨论项目申报指南,参与经费申报预算编制,跟踪监督经费预算执行,提供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有关财务方面问题的咨询服务以及意见建议,协助解决有关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中的实际问题,配合整理结题财务验收资料为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验收提供技术支撑,督促项目结题后财务结账手续的办理等等,对项目的财务检查及审计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4、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环节中的财务管理效益
财务管理人员与科研管理人员要适应国家宏观层面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的新要求,形成新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理念。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要密切配合,满足科研人员了解和掌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需要。同时,科研人员要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等过程中的所有经费信息,便于财务人员更好地管好科研经费。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另外,开发利用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网络,建立科研项目管理的信息资源,使用专门管理科研经费的软件,从立项到Y题对每个科研项目的经费进行全程、实时、程序化管理,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都能随时查看经费使用状况,了解经费去向,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所列支出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调整,要求便于管理,也便于项目验收,这是确保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合理有效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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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霞,董合忠,陈兆辉.浅析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J].中国农业会计,2013(10):16-18.
[关键词] 高校;横向科研;经费
【中图分类号】 G6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2-115-2
横向科研经费是主要通过承接企业、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特别是近年来,高校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呈现大幅增长趋势,承接横向课题、从企业获得研究经费的数量与层次,反映了学校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整体的研究能力,是高校水平的标志和综合实力的体现。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横向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也有少数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已有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诸多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针对当前高校在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以促进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横向科研工作健康发展。
一、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问题
(一)与科研活动无关的支出比重大。横向科研经费中列支的费用主要包括出租车费、车辆通行费、餐费、通讯费、燃油费、商场购物等业务费。这些费用既有在完成科研项目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但也有列支了诸如日用品、文化用品、礼品等大量与科研和教研无关的费用,且支出比例偏高。
(二)科研立项不真实,虚增科研经费收入。一些项目在与委托方串通造假。利用签订虚假合同,先立项打入资金尔后又以购置设备、材料费、赶工费等名义返还,虚立项目。个别高校立项不真实,根本没有实施过科研项目,而是通过资金“账面旅行”的做法虚增科研经费,具体手法是要求下属单位以横向科研项目名义上缴科研基金,作为学校科研事业收入,随后,学校再以“下拨科研项目经费”名义返还。
(三)利用虚列票据套取资金。相对于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在一些高校比较松散,一些项目组负责人没有横向科研经费也是国家经费的公共属性概念,甚至认为横向科研经费都是项目组或个人的资金,于是在报销横向科研经费所中,不能据实列支,出现了大量的虚假票据报销现象,这里的虚假票据,既有票据本身即是假发票票据,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假发票,也有发票为真、但具体业务事项为假的情况。如利用火车票、飞机票、住宿发票、餐费发票、商品销售发票等报销套取现金,直接形成账外账。
(四)虚假编制劳务费名单套取科研经费。由于一些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劳务费提取比例规定不一,有的学校甚至严格禁止在职教师领取劳务费,一些项目组为将劳务费的比例范围内的科研经费全部领取出来,以学生勤工助学费或外聘人员劳务费名义提取劳务费,通过虚增人员人数,降低每人领取劳务费的标准,同时为了避免个人所得税,有的甚至每人每次控制在税收起征点800元。但实际上这些劳务费并未付给这些学生,而是套取出来后由项目组统一支配使用,其中部分归项目负责人个人所有,部分分配给科研团队其他人员,未再按照个人实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横向经费转入关联公司。一些项目组负责人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结题不结账,结余资金用于非科研项目开支科研经费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或通过签订“合同”或以购买材料为名变相将科研经费转入自己公司实际上横向项目并无真实科研内容,
(六)用横向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控制不严,存在流失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但有些学校部分用科研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却未计入学校资产账。些费用并未计入学校资产账,未办理资产登记和领用手续,因此被个人长期占有。
(七)结题不结账,结余资金用于非科研项目开支。科研经费资金长期沉淀。有些科研项目因实际发生的设备购置费、材料费、制作费、差旅费等科研费用要远低于所取得的科研经费,支付给科研人员的人工费又有一定比例限制,因此,一些项目实际已完成,但账上仍有不少经费结余,无法结题。这种情况在一些建筑设计、软件设计、人文研究等以人工成本为主的项目上表现更突出。
二、原因剖析
(一)高校过度行政化。高校行政化的结果是直接影响了“教授治校”“专家治校”目标的实现,最求高校科研经费的“GDP”指标的横向比较、追求大学综合水平的排名,直接导致了一些高校为科研而科研、同行相互攀比,多度指标化。对教师的晋升考评除了教学外,主要是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由于教学是软指标,衡量起来不如科研这个硬指标来的快和显现。因此拿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成为衡量一些学校和老师追求的目标。用脱离实际的指标来引导学校科研工作,本身违背科研工作的规律,是造成横向科研经费混乱的主要原因。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高校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混乱,是国家经济计划经济条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产物。对比较,纵向的科研经费仍然是执行传统计划经济下的高校教育经费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支出也较为单一,相关配套管理法规比较严格,都是在国家财政严格控制下进行的,较为规范。但横向科研经费是高校收入的来源结构与支出结构由“单一性”趋向“多元性”的结果,横向科研经费的收支多元化、名目繁多、评估考量较难,国家相关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出台滞后,一些高校为了给予科研项目组“宽松”环境,防止横向科研经费旁落,至今没有出台本校的横向可样经费管理办法,导致一些横向科研经费套取手段“法无明文不为罪”,一下违规套取方式司空见惯。在制度层面缺乏针对性法规规章约束,产生的“横向科研经费乱象丛生。
(三)管理不够精细化。“重收轻支”是一些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粗放的普遍现象。为了追求科研经费到账额度,有的学校横除了通过采取奖励措施,还采取层层下达学校横向课题任务指标。出现一些“为到账经费而到账经费”的“各显神通”的现象,但是学校作科研收入入账后,一些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在提取管理费和代扣税金后,就不再过问和干涉,科研成果放任自流,造成学校知识产权丧失或流失而无人问津。一些学校的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对横向科研合同实质性审查不严、对虚假票据报销、填报劳务费名单真实性缺乏监管,对科研教师加强横向科研经费合同签订、报销培训不足,项目组负责人财务知识掌握不足,主观认为横向科研经费属于自己项目组的理应所得,当项目预算与实际支出发生较大差异时,不惜明知故犯或寻找临界点,不据实列支,最终导致项目成本失实、项目经费滥用,影响项目绩效评价,甚至违反财经制度,套取横向科研经费占为己有。
(四)监管缺失乏力。当前的横向科研项目大多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负责人拥有相当经费支配权。有些课题负责人独断专行,科研经费支出往往由课题负责人自己说了算,适成经费开支混乱。为防止挪用经费现象发生,一些科研院所在财务报销时进行了严格审核。财务部门要求一些科研项目支出要具体细化到项上,发票要求明细,财务报销实行逐级签字制度。高校横向科研经费依托与企业、公司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合同获得。合同一般对经费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进行约定,而少见对经费的预算、开支内容、使用进度作出约定。科研人员只要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企业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经费,双方便相安无事。企业无需知晓经费使用情况,高校无需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即使税务部门来访也只是走过场,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缺乏有效的综合监督机制。
三、对策建议
高校横向课题经费管理所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大学的政策导向、项目负责人的认识水平以及大学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等因素均造成了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监管的漏洞,需要通过系统的办法来加以解决,这既涉及政府宏观政策的调整,涉及学校的管理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的确立,也涉及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加强制度执行力等各个方面。例如一是要从国家管理层面去行政化,真正实行教授治校、专家治校,在体制和机制上给高校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二是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要建立由大学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模式,进一步明确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系室都是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三是进一步完善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措施,明确管理费提取比率、劳务费据实列支、资产设备监管、外协合同实质性审查等条款。四是严格落实科研项目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科研、财务、采购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严格落实责任制;五是加强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加强预算和支出管理,严格审批权限,确保支出真实,加强过程控制;加强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六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审计、严肃查处各类科研项目造假、转移挪用科研经费以及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七是创新优化管理模式。如建立以成本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确保横向项目经费的支出更加合理、透明,为项目的财务决算和绩效考核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创新横向科研项目期末管理机制,建立科研成果技术价值的审定机制、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的管理机制,建立基础保障机制,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完善绩效评估制度,对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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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稳步增长,所涉及的收入业务日渐复杂多样,高等院校的科研项目、学费、住宿费、会议、短期培训等等教育科研活动实际也是经济活动事项,都涉及了收费票据,多样化的经济业务所需收费票据数量和种类增多,票据管理工作难度逐渐加大。财务票据管理是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作为收入核算的原始凭证,规范管理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同时票据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和税务机关监督学校收入合法的重要依据。因此,提高票据管理水平,规范票据使用范围是高等院校落实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
二、高等院校财务票据的种类
(一)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第一类:非税收入票据,适用于向学生收取的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第二类: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于高等院校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结算经济活动。
第三类: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用于高等院校接受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公益捐赠项目。
(二)税务发票
税务发票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高等院校税务登记证中所列经营项目可以开具税务发票,税务发票分为地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类,高等院校的非专业技术培训及房租业务开具地税发票,“营改增”后地税发票由国税增值税发票替代,这里不做详解。目前高等院校多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类的横向科研项目、培训费、会议费、测试费等等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如购货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抵扣销项税,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购货方根据其抵扣税款,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三)校内结算收据
高等院校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自行印制的收据,用于校内部门之间资金往来结算,主要用于校内结算的水电费,网络信息费等等
三、高等院校票据管理现存的几个问题
(一)票据相关知识的培训不到位,票据使用不够规范
票据是财务收支的凭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对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外界经济业务往来增多,票据管理越来越复杂,未经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不了解票据的使用方法,对收入性质界定不准确,综合素质不过硬,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法律意识淡薄,票据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就更无从谈起,甚至连最起码的准确性都无法保证。
(二)票据管理未实现电算化
票据管理分为领取、使用、稽核、保存、销毁等环节,目前有些高等院校仍然使用手工方式管理票据,认为“看得见、摸得着” 的管理方式比较可靠,这种管理方式不但存在大量机械重复劳动,而且票据管理者对院系、二级单位在票据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即不了解领出票据的使用数量、收款金额以及开具项目是否规范,无法随时查询,使票据和资金游离在学校监管之外,容易滋生“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这与高等院校提倡的加强内控管理严重相悖。再有如后期需要查询,或者票据管理人员更换交接时,繁杂的翻阅、清点工作只能依靠手工完成,严重影响票据管理的工作效率。所以,票据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与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相距甚远,更不符合高等院校提倡的信息化发展战略,成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水平发展提高的瓶颈。
(三)基层单位票据使用管理有待规范
高等院校内部的二级单位、院系、后勤等部门因业务需要借票、开票,但是往往因开票业务的临时性或短期性,没有设置岗位编制,无法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管理票据,其中有些工作人员缺乏正规的业务培训,没有充分认识到票据的重要性,使用不够规范,错开、多开、混开或丢失,书写时有字迹不清,随意变更收费项目名称,大小写金额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给票据后续的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四)科研预借发票管理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高等院校科研工作越来越重视,各级部门及企业与高等院校的科研合作项目逐渐增多,为了给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学校科研收入,有的高等院校允许科研人员先行开具全额发票,合作方将发票入账后,再拨出经费或分批拨出经费,这种情况下学校对发票的管理鞭长莫及,不能及时到款、不能足额到款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预借的发票几年得不到处理,加大了财务监管的难度,增加了学校的财务风险,但是目前有些高等院校尚未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杜绝此类情况继续发生。
四、高等院校完善票据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宣传票据相关政策,定期组织学习培训
规范票据管理工作是做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高等院校票据管理工作中,人员素质是的决定因素,因此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是我们规范票据管理的关键。高等院校可利用网络宣传、专业人员办讲座、印制操作使用手册等多样化的方式,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宣传学习,向工作人员介绍票据管理模式、流程和操作规范,使实际操作有据可查,有据可依,逐步增强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自信心,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工作应对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票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让制度不再是办公室的装饰,完全渗透到实际工作中,票据管理则会持续良性发展。
(二)逐步实现票据信息化管理
国家近期出台的票据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票据管理信息化是近期票据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高等院校要以此为契机,将票据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开展。对票据领取、发放、使用、核销、保管、检查及销毁等所有环节细化后,按工作流程设计模块,建立票据管理信息化系统,并将各类票据纳入系统内管理,实现票据管理的严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避免票据管理工作中的失误,有效改善传统手工管理方法的不足,使工作人员逐步摆脱繁杂的手工劳动。
(三)将基层单位用票纳入学校票据信息化系统
高等院校院系等基层单位经济往来业务日渐增多,用票量逐渐加大,需设置专职或兼职票据管理员岗位。高等院校财务部门对票据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后,由其负责本单位的票据领用、开具、复核。利用校园网搭建的平台,财务处票据管理人员是票据系统的管理员,有设置院系等基层单位票据操作员的权限,基层单位用票时,从任意终端机访问到财务处的票据系统,提交手续齐全的票据申领单,管理员在系统内发放票据,同时设置开票摘要、金额上限、使用时间段等要素,从源头就杜绝了票据开具不规范的现象发生。票据管理员利用票据系统,可随时查询基层单位票据使用情况,督促其规范用票,及时交款。这样,基层单位的票据使用过程全透明,票据管理者监管全方位,真正做到了全程管理无死角。
(四)制定相关制度,有效减少和避免预借发票带来的财务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高等院校既要遵循《实施细则》,又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借发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预借发票借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发票使用负有直接责任,对发票内容真实性等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办理预借税务发票时,必须预缴税金,等全额到款后,方可冲抵或退款。预借发票规定期限,超期款项未到,将暂停借票人办理其他预借发票事项,并从借票人工资中每月暂扣一定数额押金。财务处票据管理人员每年定期对预借发票进行清查,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责令其纠正;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将追究经济责任;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需承担法律责任。
应对SARS危机的财政支出(危机的总成本)
——中央与地方财政已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应急支出虽然经过多方努力,此次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财政也为此支付了巨额成本,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应对此次事件中的突发性事件支出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灾害所需费用。从4月初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要求,拨付专项资金3.1亿元用于第一阶段应急反应机制的建设的第一笔经费起,截至5月14日,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防治SARS的经费共计126亿元,超过了1999年到2001年三年救灾支出的总和。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在SARS危机中的突发性事件支出数额是巨大的。在我国的财政预算安排中,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预算支出科目有两项:一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预备费,二是列在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项目下的救灾支出。我国2003年中央预算中安排了100亿的总预备费,本次动用了20亿(不包括此间中央对地方用于SARS防治的转移支出),属于有史以来一次性支出最多的一次。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约为80多亿元,各地因经济情况和疫情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
——税收减免与各项财政性收费减免形成的财政支出自5月9日起,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费的政策措施,这也构成了一大笔税式支出和财政性收费式支出,成为今年现实财政收入的减少数,根据去年财政性收费和税收收入估计,此项支出也有十几或几十亿元的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5月9日,国务院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对受SARS影响较大的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5项政府性基金。这15项基金中,属于中央的收入全部免收;属于地方的收入,具体减免幅度由当地政府决定。
5月11日,国务院决定对受疫情直接影响比较突出的部分行业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疫情和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影响的实际情况实行如下税收优惠政策:对饮食业、旅店业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对出租汽车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在此前后,与国务院政策相配套,各地方的其他政策也陆续出台。其中北京、上海、广东和杭州的政策较为典型,包括对一线医护人员和出租车行业个人所得税的免除;对酒店、餐饮、商贸等旅游业的部分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减免;提高出口退税补贴比例;加大财政对医药储备力度的支持;对资金周转困难的旅游、餐饮、娱乐业的中小企业给予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支持;调整了交通运输、旅游业、娱乐业的税费等十几项税费优惠政策。
——由于宏观经济增长减缓(GDP增速下降)带来的隐性财政支出根据经济学家的预测,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减缓是确定的。乐观地讲,会下降0.2-0.5个百分点,悲观地讲,可能下降1-2个百分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今年前四个月我国税收收入增长了30%,达到7270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相当于去年全年税收收入18900亿元的38.46%.但是第一季度的税收增长很快会被减税和经济增长下降所冲销。据国家税务总局估计,受经济增长减缓影响,今年全年税收收入可能会减少300亿元人民币(将受益行业带来的税收增长与受损行业带来的税收减少一并考虑)。其他财政性收费和基金项目自然也会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减缓而有所下降,这些都构成此次SARS危机带来的隐性财政支出,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对我国财政公共卫生支出状况的分析“卫生总费用”是世界卫生组织(WHO)衡量卫生总投入的一般指标。它包括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居民个人卫生支出三大项。其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是指一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卫生事业经费拨款总额,即政府财政卫生支出。
在我国,财政对公共卫生支出的对象覆盖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卫生局机关)、公共医疗机构(医院、卫生所等)、公共卫生防疫机构(流行病、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疫站等)、医学科研机构(医学研究院所、医科院校)、突发性事件的医疗救护(地震、洪涝灾害)等。
公共卫生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卫生管理部门管理费用支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卫生设备支出、卫生科学研究支出、医学教育支出、预防保健支出、突发性事件的医疗救护支出(地震、洪涝灾害等)等。
——从“卫生总费用”指标的规模和构成看,近十年来,公共卫生支出的比例在不断下降。1991—2000这十年间,我国卫生总费用从总量上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尽管如此,从国际比较看,我国人均卫生支出在世界191个国家中居141位,仍属低下水平。在卫生总费用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总额也在逐年增长,从1991年的202.3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709.5亿元,但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却在下降,从1991年的22.8%下降到2000年的14.9%.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在这十年间呈现快速增长势头,由1991年占卫生总费用的38.3%增长到2000年的60.6%.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卫生总费用的变化情况直接反映出我国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变革,即计划经济时期的公费医疗制度彻底被打破,我国居民开始成为卫生支出的主要负担人。但是,此次SARS危机又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即虽然卫生支出不再成为政府的包袱,但是政府的公共卫生支出是否足够了呢?
——从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卫生事业经费”指标看,其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呈不断下降趋势:
政府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总额在不断增加,但是它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呈不断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2.36%下降到2000年的1.71%.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些年我国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的增长速度与GDP增长比例是极不协调的,至少没有保证趋势上的一致性。这和国际上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公共卫生投入的普遍做法大相径庭。财政公共卫生支出严重不足。从这方面,似乎可以有助于我们找出此次SARS危机中我国公共卫生体系为何措手不及的部分原因。
——从“卫生事业经费”使用情况看,我国公共卫生支出用于预防保健和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比重很小
我国卫生事业经费中,医疗机构的投入是经费保证的重点,尽管卫生事业经费总额从1994年到1997年逐年增加,但是,县及县以上医院的事业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最大,如果将医院和中医医院所占的比例相加,城市为64.2%,农村地区为56.5%;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补助比例,城市为 9.6%,农村为 23.8%;用于预防保健的比例,城市为13.2%,农村为15.6%.也就是说,目前政府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医疗机构,尤其是县及县以上医院,并且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而用于农村基层和预防保健的业务费用比例较低。
——从公共卫生效益看,我国预防支出中只注重常见疾病的控制,而缺乏完善的疾病预防体系和应对流行病突发的能力
从公共卫生效益看,尽管我国对疾病预防的财政投入数量较少,我国的疾病预防事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居民健康水平逐年提高,传染病病死率逐年下降,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是比较高的。这似乎与此次SARS危机各媒体报道的我国疾病预防效果差有很大的出入。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首先,今年我国疾病预防事业收效良好,是建国以来预防工作长期努力的结果,许多疾病已有良好的预防疫苗,并且其发病率已于近年开始下降。其次,已有的法定疾病预防工作已走入正轨,居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购买防疫产品的投入增加,并且近年传染病大规模爆发的次数较低,所以年度投入较低也可以保证居民的健康。第三,正是在已有成果良好的基础之上的麻痹大意,疏忽了卫生防疫体系的建设和防疫工作的加强,才使得这个新出现的SARS病毒如此猖獗。由此也暴露出我国卫生防疫工作中的缺陷和薄弱之处,即在医疗救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卫生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防疫医疗设备和防疫科研工作等没有得到大力发展。并且,在公共卫生防疫体系中,我们只重视已有疾病的简单预防,缺乏对新型流行病和传染病的警惕性,对新型疾病的研究和应急能力较差,缺乏突发性应急机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我国财政在公共卫生防疫体系中的地位事实上被削弱了。所以,对于财政公共卫生事业支出,我们应该做出新的思考。
调整我国财政公共卫生支出方向的建议——找准政府在公共卫生建设中的位置,加大财政公共卫生支出的比例这次危机事件,使我们认识到政府财政支出在卫生这一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领域应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问题重新认识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和定位。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劳动力素质的公共卫生产品,在由市场提供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很好地发挥其公共提供的支持职能。所以,对于公共卫生产品,财政应是其最为主要的投入者。在今后的财政预算支出中,政府应该在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下,用好税收等各项财政收入的增长部分,建立一个有法律保障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使用监督机制。
——财政公共卫生支出中应加大预防保健支出的比例我国的医疗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进行了以市场化为目标的改革,旨在解决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但同时,医疗体制市场化也带来了一些相关问题。首先,医院体系本应该有市场调控,却得到了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这从前面数据中可以看出)。其次,财政对公共卫生投入的不足,导致本应由政府扶持而不应走向市场化的防疫体系却没有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使基层防疫和应急管理长期处于经费不足状态。第三,受市场化收入分配格局剧烈变化的冲击,基层卫生防疫工作的重点转向了各类创收服务,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利用公共卫生设施提供市场化服务来筹集资金,走有偿服务的路,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公共防疫体系建设受到部门利益的冲击,影响了卫生防疫系统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此次危机事件,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在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与管理中的缺位与越位行为,所以,应及时调整政府行为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在疾病预防事业中的投入,合理进行预防工作管理,为居民生活和国家发展构筑第一道防线。
——应合理分配突发性医疗事件事前投入和事后投入的比例,加大财政事前防范支出的比例
关键词:票据;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12.2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12-65-02
我国高校自从20世纪90年代进行教育体制改革以来,各高校纷纷扩招,高校财务收入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办学,发展到现在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收取学费住宿费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办学的模式。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费来源的多渠道,收费范围不断增多,学校的收费票据也呈现多样化。在票据申购、领用、使用、清理、缴销和存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环节需要不断地进行规范,但在一些环节上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一些管理不科学、不规范和不到位的问题。因此,探索如何加强票据管理以促进高校票据管理规范化良性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高校票据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对票据管理不够重视
上至学校领导、下至财务处负责人对票据管理工作从思想上未引起足够重视,未给票据管理和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目前,高校票据管理普遍采用二级制,即:学校财务部门主管核算工作,各学院、行政处室、非独立核算单位等从财务部门领用并使用票据的模式。各单位使用票据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对票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的使用规定不熟悉,从而出现票据使用超范围、大小写不一致、随意涂改等填写不规范现象,甚至出现票据整本丢失的严重现象。
(二)票据管理随意性较大
由于高校财务处未设置票据专管员,只把票据工作作为财务工作的一项附带内容;管理票据的财务人员未参加专门培训,导致对票据管理不规范和领用的随意性,对票据的使用情况未进行实时抽查,对于违规使用的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导致一些单位出现票据使用“头小尾大”、票据管理人员擅自挪用公款的严重后果。票据专管员对于票据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严格规定票据交回时间,对于发出去的票据未及时跟踪使用情况和上交情况。
(三)票据使用不够规范
高校在2011年9月之前用的《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作为单位日常经济活动的法定记账凭证,该票据对于规范各单位财务收支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使用单位最多、用量较大的财政票据。但由于该票据概念界定模糊,适用范围不明确,导致各领用单位所有的业务都在使用该票据。在票据管理的“验旧供新”环节中存在这种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常常用《非经营结算统一票据》收取赞助费、会务费、资料费、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培训费等,把一些本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非税收入、应税项目和乱收费项目变相纳入非经营结算统一票据核算,使得各类用票单位不仅避开了非税收入监管,也避开了税收收入的监管。个别企业巧立名目,实行“两边靠”,超范围使用该票据,如收取预收款、管理费、承包费、标书费等,有的企业还把《非经营结算统一票据》用于本该使用税务发票的经营服务性收入或搭车使用《非经营结算统一票据》,如收取水电费的同时收取物管费、房租等,偷逃国家税款,损害了国家利益。
而从2011年9月之后,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不再使用,改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大大缩小,只能开具保证金、押金等代收暂收款项。
二、加强票据的规范化管理措施
(一)领导必须重视财务票据的管理,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票据管理量多面广、政策性强。因此,要多宣传国家有关收费和票据管理的有关法规、票据管理的重要性、票据管理的具体规定,让单位领导知晓票据管理的重要性,这是搞好票据管理的关键。单位领导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各二级部门设置票据专管人员(可兼职),财务处必须加大票据使用和管理的宣传工作,让全校教职员工都知晓票据使用的严肃性和管理的重要性。学校应提供资金让专管人员有机会去参加票据管理的培训学习,重点从票据管理的法律法规、票据管理的意义、票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票据内容的填写方法和要求等方面加以培训,从而使专管人员熟悉票据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单位的要求,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章违规使用、丢失、票据转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专管人员必须强化管理意识,严格票据的管理程序
票据专管人员必须认真参加票据管理的相关培训学习,做到学以致用,按照票据类别分别建立健全票据管理的相关台账,做到领用、使用、交回、核销的规范,以确保票据的安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设计以下台账目录。
以上两个台账最好一一对应,以便核对时更加方便和一目了然。
二级单位的票据管理员,在交票据时,应附票据使用明细表,以便会计根据明细表对票据进行一一审核,从而有效地杜绝乱收费现象。样表如下:
票据专管员对于收回的票据存根应根据以上两个台账逐一核对,防止票据在发放收回过程中出现差错,从而更好地规范票据的管理。票据封面上应注明使用的票据号码、作废的票据号码,收取的费用总计,以便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对收据是否连号使用、收取的费用是否全额上交等信息进行复核,从而提高资金的回笼使用率,杜绝资金“体外循环”的不良现象。
(三)加强票据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票据管理部门在抓好票据日常领发审核、结报、核销的同时,要对用票单位使用管理票据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票据的,一经查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核发该单位的票据;问题性质严重的,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四)严格按照各种票据的使用范围规范使用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收款收据》的购领使用单位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机构、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承担公共事务和公益性活动的社会团体。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限定在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代收款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以及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收款收据》的使用范围限定在:(一)拨补经费,即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预算安排的对下级单位的各类补助经费,包括业务经费、专项经费、项目配套经费等。(二)科研经费,即列入各级政府科研计划的项目经费,以及列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课题经费等。(三)赔(退)款项,即收取违约金、赔偿款、保险退费等。(四)其他非经营服务性收入,即其他一些零星非经营服务性收入,包括党团工会等组织的有关经费,单位内部食堂伙食费和搭伙费等。各单位应根据财政票据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和范围,完整填写票据,不得编造、虚列资金项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
涉及纳税收入的还应开具从税务部门领用的《通用发票》。
学校内部各二级部门之间、非独立法人后勤实体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可以由财务处统一自制《内部结算单》,样式如下:
以上几种票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决不能超范围和交叉使用。规范填写各种票据,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要素齐全”。开出的票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同时在票据存根上注明“入账日期、金额、凭证号”。
在票据的领用、使用和收回过程中,学校财务处应派专人辅导领用人做好票据的规范使用,或建立健全票据的再次发放登记簿;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注意不定期的抽查使用情况,并针对不规范现象及时纠错和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这样才能保证票据的安全、规范使用。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措施,来达到加强高校票据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从而促进高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学校各项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志俊.加强高校收费票据管理,规范单位票据管理行为[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2,(12).
[2] 王严严.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票据管理的思考[J].经营管理,2011,(03).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2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正大力加强科技强国、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的推进,并陆续出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政策,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科研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科研经费管理作为企业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经费管理也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文结合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和问题,探讨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科研经费能高效、有效地使用,避免科研经费的浪费和挤占,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增效、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一、科研经费的形成和类别
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一席之地”,就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企业就要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技术转让、科研人才培养的投入,这类投入就形成了企业的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从来源区分包括两类: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国家、部委、省市(自治区)等科技计划对应的财政资金拨款,因为具有专款专用性质,故称“专项经费”;自筹经费是财政拨款以外,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科研项目的经费。
二、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科研经费的使用按支出范围划分一般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二)间接费用是指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企业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三、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一)科研人员重技术、轻管理的理念
科研项目组织立项时,项目组人员的选择上主要是考虑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的技术型人才,而较少选配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辅助型人员加入项目组。这样就容易出现以下弊端:
1.由于技术人员主要注重的是在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对科研经费管理或企业财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缺乏深入的了解,所以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如:1)科技人员采购设备或物资时未履行资产采购办法中规定的流程手续、没有集中采购;2)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中,科研人员未经审批随意调整预算,在预算总额调整时没按原程序报财政部批准;在相关国家科技计划总预算不变,项目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时未按原程序报科技部批准;3)科研人员对各类支出内容的混淆,如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而列入差旅费或会议费中。
2.科研项目中有的涉及与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单位的合作项目,所以项目组人员多且复杂,作为牵头单位的项目组若没有配备辅助的管理类人员,则项目交流往往就只关注技术方面,而没有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上的沟通,就极易造成平时对合作单位经费开支情况的了解和把控不严,到项目验收时出现技?g验收通过而财务验收无法合格的情况。
(二)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
1.在争取科研项目时,项目负责人只为了满足拿到项目的需要,不考虑项目的实际需求而编制项目预算,后期科研经费实际支出中就会出现无预算有支出、有预算无支出、超预算支出的现象。
2.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重视度不高,编制项目预算时对各经费支出的项目及使用量、使用标准比较随意,导致实际执行时支出和预算对应不上,造成预算与实际是“两层皮”。如劳务费预算编制时未能跟项目周期和劳务人员投入的全时工作时间保持一致性;劳务人员中包含了项目组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
3.在编制项目预算时,一般只有项目组中成员参加,由于项目人员对项目经费支出的认识不够专业,不能很好的把握项目经费的分类和各类费用的具体内容,所以编制预算时会产生一些偏差。如:1)项目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未考虑税收等政策的影响情况,若是用国拨经费购买的则进项税不能抵扣,而若是用自筹资金购买的则进项税能抵扣,所以不同的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对预算金额就产生了影响。2)项目发生的会议费应考虑会议级别、参会人员、是否有外地代表等细节来确定会议地点、会议天数和费用标准。如果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就不得到京外召开;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不安排住宿;不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等等,这些因素就直接影响到会议费预算的金额大小。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人员变动,特别是编制预算人员调离项目组,若项目预算编制人员和项目实际执行人员欠缺沟通,则后期的预算执行很容易与编制的预算出现差异。
5.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有调整的,由于项目人员对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和可调整项目的不熟悉,造成预算调整未履行报批手续或不能调整的项目进行了调整等不合规想象的发生。如科研经费中的间接费用是不予调整科目;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增;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6.预算执行中缺少监管。项目科研人员随意调整使用的预算明细项目,如项目牵头单位和组成单位之间进行无审批的预算明细间的调整;同一项目负责人若负责一个以上的项目,而进行地项目间相互调剂支出额度。
(三)科研经费支出管控不严
1.支出经费时与预算列支范畴的核对不到位。在科研项目实际发生经费支出时,科研人员往往没有习惯对每一项费用支出检查是否属于研究项目范畴内的,容易出现不该在科研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而列入的情形。如材料费虽然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但一般不包括购买的普通办公材料,确实是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办公材料则要与预算说明书中的详细说明核对是否一致。
2.经费支出的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由于财务人员对科研项目内容、项目预算、项目进度的不熟悉,难以判断经费支出是否与项目关联、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是否与项目进度相符,所以审核重点主要是在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票面金额的准确性方面,因此会遗漏对发生费用相关的辅助证据资料的核查。如对科研项目发生的大额测试费没有取得测试化验加工合同,或没有将合同中明确的指标测试技术要求、取样要求、数量、单价与发票进行核对;没有查看测试化验的工作性结算记录或结果性报告书。
3.科研经费支出与生产经营支出划分不清。由于科研项目中的技术人员在承担科研任务的同时也有参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费用发生后就很难在科研项目和生产活动间区分开。如:1)科技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加工费、材料费就不易完全区分开;2)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与日常水电暖支出之间很难做到单独计量独立划分出来。
四、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思考
(一)提升科研人员综合管理能力,重视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1.目前科研项目主要采取项目负责人制,即项目负责人从立项开始就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预算的编制、合同的签订、经费支出的审批、财务验收等科研工作负责。因此,项目负责人除具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外,还需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系统认识,熟悉科研项目的协调机制、预算编制要求、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知识,这样才能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等方面有良好的沟通和配合,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组织和有效开展。
2.项目组中其他成员也需要通过宣传、培训、交流、答疑等形式了解科研项目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加深对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视。
(二)规范预算流程,加强预算编制的可预见性、未来适用性和准确性
1.首先是规范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科研项目人员在申请项目时要理解好项目立项的目的,本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使预算能与政策相符、与目标相关且经济合理。预算说明书的语言简洁、内容翔实,体现出项目研究任务计划与预算的关系;对于重大的,影响资金量大的支出还要做出对项目完成的必要性以及使用效率的说明。
2.其次是增加预算的审批流程。科研项目组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提交企业中相关部门如主管科研的科技部、财务部共同进行预算的评审,经项目组、科技部、财务部讨论、调整,达成一致后的项目预算才能报企?I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批准后的预算再上报专项经费提供部门审批。项目组实施中按经过审批的预算来执行。
3.最后是 预算的调整要履行报批手续。项目组对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需调整预算事项,应根据调整的内容按原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不能未经允许就进行预算的调整。
(三)完善科研管理相关制度,紧抓落实,增强经费支出的控制和监督
1.首先企业自行完善科研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不能流于形式应结合企业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2.其次紧抓科研管理制度的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是形同虚设。因此企业应加强对有关科研管理制度的宣贯,让科研人员了解政策、熟悉财经法规及各项科研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流程化,减少科研人员走弯路,留有主要精力专心研究工作。
3.最后是加强支出的管控。1)科研人员要严格按照预算和管理办法进行经费的支出,手续要完备。如采购需要公开招标的就要通过招标程序、签订的合同要合法有效、资产要办理验收手续等。财务人员在审核经费支出时,要对票据及相关合同、成果、预算进行比对,对于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的支出坚决不列支;对于公共费用的分摊需要检查分摊方法、分摊标准、分摊明细,确保分摊有理有据。2)科研人员与财务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保持信息的通畅和交流的及时性,如财务部可按月或季度向科研项目组反馈科研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这样项目组人员就能了解经费支出的内容、预算完成的情况,对出现的差异能及时调整,提高科技人员经费支出的专用性和相关性。
【关键词】高校治理 高校财务发展 优化策略
特别强调,要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为此,高校要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同时,通过加快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领新常态落实。高校必须把国家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新需求作为高校财务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遵循的方向,深入思考确定高校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牢牢把握,奋发努力,主动作为。
一、办学经费开源路径
(一)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
教育是国计民生,高等教育发展需要不断增加投入。一方面政府会不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但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仍会持续增长,但增速和增幅会放缓、收窄。高校财务要积极反映高等教育现代化和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对经费的大量需求,努力取加大财政投入。
(二)努力开拓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目前高校虽然已基本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但是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与世界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社会资本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差距更大。美、英、日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社会机构和个人投入占高等教育总投入的比例都超过60%,而我国还不到40%,高等教育这部分经费增长的潜力很大。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各高校也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服务,吸引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科技优势,主动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主战场,在提升服务社会贡献力,实现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中获得更多支持。高校还应通过出租、出借等方式,盘活资产存量,增加非税收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扩大经费来源。
二、经费支出节流路径
(一)严守财经纪律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随着财税法制体系、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反腐倡廉的深入推进,增强财经纪律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依法依规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推进信息公开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既是预算法的法定要求,也是公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既是高校展示办学成效的有效形式,也是高校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社会各界民主监督重要途经,更是实施阳光财务、预防腐败的有效载体。因此,高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要全部公开,并逐步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三)厉行勤俭节约
我们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一定要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理念,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能少花的钱尽量少花,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花好每一分钱”。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科学编制事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基建规模,用更多的财力保障学校内涵建设。
三、理财能力提升路径
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既是高校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新常态条件下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高校不仅要千方百计筹好钱,又要遵章守纪管好钱,更要精打细算用好钱。
(一)盘活存量资产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高校预算的规范要求及刚性约束作用越来越强,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对高校债务、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监管越来越严,财务收支管理尤其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使用各项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强化支出责任
同时,在政府对教育投入增幅收窄的情况下,引入以绩效拨款为导向的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成为必然。在稳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保障基本办学条件和学校正常运转的同时,财政资金特别是财政专项资金将更多投向办学成效显著的高校。
(三)探索管理创新
加强财务管理,不仅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实务工作,还要十分重视进行高校财务科研工作。要结合高校财务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前瞻性、战略性地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中财务管理方面的重大课题,以现代化的高校财务管理保障高等教育的现代化。
综上所述,高校财务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大投入和加强监管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发展、提高资金绩效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财务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盘活用好教育资金,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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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杰.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创新研究[J].财会研究,2014(9):108-108.
[3]罗水香.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4(6):15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