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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梳理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规范,从法律规范、发展困境和市场监管三个层次,分析当前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存在一些乱象的深层次原因。最后,从法律和市场定位、商业银行发展理念、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育、合规文化建设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等五大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理财 发展困境 金融监管
我国个人银行理财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业务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产品从简单到复杂,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截至2011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年发行理财产品近千只,余额约4.6万亿元。然而,随着个人银行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现象,比如,理财产品成为部分商业银行监管套利工具,并存在客户投诉不断增加,各类纠纷呈现阶段性上升趋势的现象。这也使得监管部门在严格规范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理财市场发展的平衡上,处于两难境地。
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发展不同阶段的监管规范情况
(一)理财市场发展早期的初步规范
2004年以前,我国有11家中资银行和数家外资银行从事个人外汇理财业务,2004年9月,6家中资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自此,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开始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为了呵护初生的市场,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以“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和完善并举”为指导思想,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初步界定了银行理财服务的范畴,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对其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进行了初步规范。
(二)金融危机前后对理财产品的相关监管规范
2006-2007年,中国银监会先后下发《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等数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密集出台,肇因正值国际金融市场泡沫顶点,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的qdii基金等蓬勃发展,而表面繁荣之下难掩危机,主管部门因此接连发令,规范商业银行行为。
同年,中国银监会下发通知明确取消了原《暂行办法》中对商业银行发行保证收益性质的理财产品需要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批准的相关规定,改为实行报告制。对《暂行办法》中要求最迟在发售理财产品前10日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改为在发售理财产品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qdii基金、代客境外理财等铩羽而归,中国银监会接连下发多份针对理财产品业务的通知,分别从产品设计、客户评估、信息披露、风险揭示、销售合规等多方面进行风险提示和监管规范。
2009年,中国银监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报告管理和投资范围作出进一步规范和限制。
(三)近年监管规范情况变化
2010年开始,随着银信合作的全面加速,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利用相关规定匮乏,部分业务处于监管范围模糊的灰色地带,在发行部分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借道信托绕开信贷规模控制,将表内风险转至表外,美化业务报表和监管指标,导致银信合作风险聚集。为规范银信合作市场,中国银监会自2009年末至2011年先后下发一系列的规范通知1,对银信合作业务转表等进行监管和规范,挤压“影子信贷”,控制银信合作相关业务的风险。
2012年,针对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客户投诉直线上升的现实,中国银监会适时颁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从各个环节对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规范。近期,为了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规范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中国银监会再次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稳健发展。
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规范的特征
(一)注重市场培育,并根据风险状况及时调整相关规范
从对理财产品的规范和监管的回顾中可以看出,监管者采取的是“跟随”策略,谨慎观察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发展实际,并以“管风险”为原则,根据我国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变化和风险状况及时调整相关规范。比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准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就分别经历了批准制、事后报告制、事前与事后报告相结合制。又如,中国银监会根据国内外金融形势在2008年和2010年分别密集出台相关规定,分别对境外代客理财业务和银信合作理财业务进行规范。
(二)相关规范的法律层级较低,集中在部门规范性文件。
从法律层级来看,目前直接规范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诸多文件中,仅有《暂行办法》和《销售管理办法》为部门规章,其余均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优势在于灵活性,但整体法律层级相对较低。
部门规范性文件系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规范,其制定和流程相对较短。中国银监会因此得以根据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和监管实际,及时甄别和预判风险并制定相关规范,维护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稳健发展。但是,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相对较低,从立法效力角度而言处于弱势。从法律的角度看后果有二:一是法律层级较低导致规范力度较弱;二是一旦发生法律冲突的情形,层级较低的法律规定在适用性上劣后于层级较高的规定。
当前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发展面临的几大困境
应当看到,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虽然蓬勃发展,但在资产和财富管理市场上,正面临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信托公司信托计划等多重夹击,而商业银行理财市场自身,则面对着客户投诉不断上升,产品设计和收益形式日趋保守化的现实。从深层来看,当前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现状及其面临的三个困境密切相关。
(一)法律困境
目前,在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各项规定中,并未对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界定。《暂行办法》仅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从业务形态上进行了界定。因而学界对于商业银行理财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尚存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委托理财的一种方式,其法律关系是否在实际上属于一种信托行为。
1.支持“信托论”的主要理由
第一,《风险管理指引》指明“商业银行应当将银行资产与客户资产分开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调整客
户资产方面的授权。对于可以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户资产,应交由第三方托管”。上述规定与法律界定信托关系的核心之一——信托财产独立相一致。
第二,“信托论”的支持者认为,凡是在形式上符合《信托法》中“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就是信托行为,换言之,只要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委托契约关系,该委托理财业务即属信托行为。由此,商业银行理财、基金等产品均可以被视为具有“基于信托原理所形成的信托法律关系”。
2.对理财产品法律界定的另一种观点
上述将理财产品归于信托关系的划分并没有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理财服务多样化的现实,实际上,不能简单地将所有理财产品非此即彼地归类于信托或委托关系。因而目前还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从具体的商业行为出发分析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关系,主要观点如下:
《暂行办法》按是否存在资产管理行为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理财顾问业务和综合理财业务。理财顾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可见,理财顾问业务更多的是提供建议和咨询,并不涉及客户资产的管理运营,类似于咨询服务法律关系。
根据《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所以,在综合理财服务中,因涉及银行对客户资产的管理运营,应根据具体不同的运营方式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区分,进而判断法律关系。
《暂行办法》根据客户获取收益方式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型和非保证收益型两种。对于保证收益型产品,由于商业银行需要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事先约定的固定收益,该观点倾向将其认定为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对于保证收益理财产品超出保证收益部分的其他收益,由于商业银行和客户将按照事先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风险,该观点倾向于认定其为信托关系。还有一种近似的观点,认为商业银行和客户就本金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对收益部分由于客户有权享受正收益而不承担负收益的投资失败风险,相当于商业银行对客户收益做出担保,确保收益不为负,因而认为商业银行和客户就将收益部分形成一种担保的信托关系。套用同样的逻辑,该观点认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性质与之类似,即对于本金部分,为债权债务关系,对收益部分,为信托关系。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中,由于商业银行系根据事先约定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而并不对客户本金的安全做出承诺,且对理财资金享有较大自主管理和处分的权限,与信托的“信托财产独立”和受托人权利类似,因而该观点认为这属于一种信托关系。
事实上,在探索我国商业银行理财的法律关系时,都不能不考虑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实际情况,只有在此框架下进行的探索,才更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有助于商业银行理财合法合规地发展。
(二)发展困境
当前,利率市场化有序推进,商业银行依靠传统的信贷业务获取利润的空间受到挤压,而资产管理市场不断深化发展,百姓投资渠道日益增多,商业银行储蓄存款相应不断减少,资产负债管理革新迫在眉睫,这些都迫使商业银行探索新的发展道路,财富管理成为不少银行眼中的下一个利润增长点。
1.理财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然而,纵观当前商业银行理财服务市场,一方面商业银行迫切期望通过理财业务发掘银行中长期新利润增长点,但另一方面又存在将理财产品工具化、滥用化的短视行为,这一矛盾成为当前银行理财市场发展困境的缩影。由此,理财产品短期化、同质化现象严重,理财产品沦为揽储工具,导致银行合规风险增加;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时重收益率、轻风险提示,因销售行为不合规引发客户误解导致投诉、诉讼,银行声誉风险增加;部分金融机构借理财产品绕开信贷规模限制等监管规定,将表内风险表外化,导致实质信用风险不断聚集。
2.造成发展困境的主要原因
第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属性不明,限制了理财产品设计的创新。当前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一方面是因为理财产品成为揽储工具所致,另一方面也由于相关法律规范尚未明确,理财产品创新存在制度障碍。
第二,商业银行尚未形成从董事会层面起自上而下重视资产管理业务的理念,理财业务存在长远发展与短期套利行为的矛盾。虽然大部分商业银行都认识到未来财富管理将成为带动利润的新增长点,但绝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将其纳入战略层面的思考,而只是因为理财业务撬动资金的规模和带动利润增长的潜在可能而对该项业务有所重视。换言之,不少银行所谓的“重视”仅限于将理财产品视为获得短期收益的工具,因此,不论是条线力量投入,还是合规管理力度都相对较弱。例如,目前,除极个别银行外,几乎还没有商业银行单独设立财富或资产管理部门,不少商业银行的理财部门往往是金融市场部或资金管理部下属的二级部门,这样的设置一是导致理财专业人力资源投入不足,理财产品设计专业化程度不高;二是致使在行内理财业务往往沦为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任务的工具,如为了发展存款,商业银行推出滚动式理财产品,或者更多的将精力放在发售和赎回时间的选择而不是产品设计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由此已背离财富管理的初衷,成为监管套利的工具;三是不利于基层员工理解理财业务的本质,反而将其视为存款业务拓展手段,销售合规性不强,这也是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投诉和诉讼激增的重要原因。
第三,公众认识存在误区,理财市场的长期培育和正确理念的形成尚待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和其他投资产品一样存在投资风险。而现在不少投资者习惯于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视同毫无投资风险的银行存款,无法接受收益低于存款利率或本金受损。这一方面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风险揭示不合规有关,另一方面也和投资者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认识不足,以及长期以来民众对商业银行的心理预期和消费惯性有关。
但是,必须认识到商业银行的定位有别于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稳健”依然是商业银行安身立命之本,在纠正投资人认识误区、加强销售合规性的同时,如何设计恰当的产品,既符合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的要求,又适当控制风险,不背离商业银行应承担的角色,是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发展必须考虑的问题。
(三)监管困境
首先,监管部门虽然能够按照相关法律的授权,通过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监管,但由于商业银行理财相关法律规范层级效力相对较低,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一定限制。
其次,商业银行对其理财市场的发展定位尚未明确,反过来制约监管力量的发挥。如上文所述,监管部门从一开始即以“规范与
发展并重,培育和完善并举”为理念,在提纲契领地颁布《暂行办法》后,一直采取紧密观察和跟随市场、针对具体情况“点对点”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的策略,尚未进一步制定全面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文件。事实上,监管部门无法也不应代替市场做出选择,用行政手段过度干预市场,市场发育的不成熟也意味着脆弱,监管部门如果无视现实下“猛药”,反而不利于市场平稳进化。
最后,监管部门必须平衡好培育市场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关系。虽然监管部门必须着眼于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起步培育,但不能否认的是,监管部门的核心职责之一即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这也是中国银监会所有的办法、指引、通知等文件的核心指向。如何既不影响市场发展,又能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同时做好消费者教育,普及正确的投资理念,是监管部门必须平衡好的关系。
对理财产品业务发展相关建议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面临新的发展临界点,具体而言,有五大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如何找准法律和市场定位,探索适当的银行理财产品发展之路;二是如何将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务真正嵌入商业银行业务条块,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是成为其他传统业务的配角;三是如何聚拢专业人才,设计出符合资产管理需要和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定位的产品;四是如何自上而下地普及贯彻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资产管理条线的服务,从设计到销售各环节确保合规;五是如何做好消费者投资理念的纠正和普及,同时推动设计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保护机制,维护市场稳定。
(一)短期和微观层面
首先,制定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和计提风险准备的统一标准,遏制目前利用监管空白修饰报表、美化存款数字的现象,从源头上控制理财产品成为揽储工具的可能。
其次,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乱象,加强查处力度,增加违规成本,规范银行理财市场发展秩序。培育银行建立理财销售的合规文化,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最后,尽早建立专门的理财业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持续培训机制。参照基金等专业理财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银行理财业务人员的准入门槛,明确市场禁入等惩罚措施,并建立固定、长期的从业人员持续培训机制,从人员管理上进行规范。
(二)中长期和宏观层面
首先,早日明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完善相关立法,根据法律、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层级,建立完善多层次的规范体系。
其次,推动资本市场顶层设计,加快理财产品的设计创新。目前,我国资本创新工具有限,缺乏相应的活跃市场,相关政策和规范处于缺失状态,应当自上而下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和相应工具的完整性,促进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在内的财富管理手段的进一步丰富。
再次,引导商业银行真正理解和贯彻资产和财富管理理念。鼓励商业银行探索符合本行实际情况的银行理财产品定位,而非仅仅将理财产品作为传统业务的替代工具。推动商业银行梳理和调整业务条线设置,合理分配专业人力资源,推出符合银行定位的产品,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拓宽百姓投资渠道。
最后,建立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制,持续做好消费者教育工作。监管部门应承担公众教育义务,帮助投资人客观认识风险,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研究建立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保护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权益。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
作者单位:中国银监会国际部
责任编辑:刘颖 廖雯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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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 防控 问题与对策
一、研究背景概述
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一个特殊群体和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当地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的重要职责,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影响。然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其特殊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模式等特点,市场规模有限,综合实力不强;在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的激烈竞争的重压之下,为了与之抗衡而片面追求业绩与利润,忽视了基础监管和信贷审查等基本的风险防控工作,从而引发了很多棘手问题,如总体规模小、不良资产多、信贷风险大等,而由此造成的重大损失也不绝于耳,有的甚至演化成波及地方金融业乃至社会稳定的巨案。为此,必须强化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防控机制建设,分别针对操作风险、担保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应对和预警对策。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其特殊的外部环境、内部资源以及面临的复杂的银行业竞争格局,使其信贷风险呈现出集中度高、地域依赖性强、抗风险能力较差等特点。针对自身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策略,对自身资产规模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可以避开因融资渠道相对欠缺而导致的资本不足的缺陷,维系自身正常运营与发展。加快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努力争取政策上的扶持与优惠,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城市商业银行信贷理念,对于打破城市商业银行地域局限,扩展业务空间,减小贷款集中规模,充分利用地缘性经济优势和决策链短、信息传递快捷的优点有重要意义。因此,充分重视城市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与管理,有利于正处于多种复杂因素交织下的变革调整期的城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成长和发展。
二、当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中存在的困境
(1)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的特殊性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风险集中度高,如果把那些净资本为负值的城市商业银行剔除,城市商业银行很少有单一客户贷款率小于10%,大多数银行的10大客户贷款率在200%以上,相当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单一客户贷款率在100%以上。按照贷款对象进行划分,城市商业银行像国有企业、500人以上的大型私企、100-500人的中型私企一起地方政府的贷款比例平均为17%、14.5%、18.6%和6.7%,对100人一下的小型私企平均17.8%,对家庭消费贷款仅为2.2%。融资渠道的不畅、银行间合作机制的欠缺造成城市商业银行较低的抗风险能力。
(2)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出现的问题
城市商业银行的诸多特殊情况使其面临更为严峻的信贷风险挑战。我国很多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出现市场定位摇摆不定的现象,而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商业银行热衷于与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争抢大客户、大项目。城市商业银行的同业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于国有银行改制后经营活力的提高、股份制银行规模发展效应和管理机制优势、外资银行渗透后对市场的蚕食和引发的市场行为方面的变化,如2006至2009年齐鲁银行财务数据和主要指标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一 齐鲁银行06-09年主要财务指标增长分析
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的发展路径选择
第一,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城市商业银行要在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专注于客户而非产品的经营。通过自身地缘优势,一方面,充分挖掘所在区域的客户资源,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发生概率;另一方面,针对所在区域的风俗习惯等特征,提供定制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针对地域依赖性的风险管理。要减少地域特征给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所带来的风险管理约束,当下来看,只有换角度思考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培育和创新可以跨区域的业务或者提升资产管理能力,更多的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
第三,改善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建构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城市商业银行需根据市场定位,在参考国内相关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城市商业银行管理体制的扁平化与垂直化优势,通过人才培训与风险意识宣传,提高操作风险防范的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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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风险管理
由于现代社会的快速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热衷于个人理财,企业理财业务和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这也是各个部门之间进行竞争的主要方面。当然目前的中国商业银行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责任不到位,没有细分个人理财服务市场,优势并不明显等。依据个人理财,对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潜在问题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对策,为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依据。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争夺巩固高端客户的有力手段
银行业一直在遵守/ 280定律,银行在争夺大客户的竞争策略中就是依据的/ 280定律。然而,由于市场利率化进程的持续深入,利差更加的不明朗,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和贷款规模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已经不明显,也就是说规模大,获取的利润不高。银行业务的开展主要是为了吸引高端客户。对于高端客户而言,他们财产的增值和保值的需求日益增加,简单的存款业务已经无法满足其需求。高端客户更加注重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种,个性化,以及产品的质量,以确保他们的利益和收入。
2.理财业务是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增加利润来源的重要途径
正如上面提到的,传统的银行业务使得银行无法通过存贷差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所以银行必须对盈利模式进行调整,努力发展中间业务,降低利息收入在主要业务中的比重。统计数据显示,外资银行所获取的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收益占公司总收入的30%以上,个人理财业务成为许多大型商业银行的主导产品,也是发达国家收益的重要来源。理财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而且也是银行扩大业务来源的重要方面。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市场环境还不成熟
毫无疑问,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我们可以知道金融产品和资本主义市场是紧密相连的。外资的商业银行起源于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多是采用混合模式,涉及到的领域众多,因此银行的资本渠道是无处不在的。中国从1993年开始对金融业进行分开管理,分业监管,也就是说银行,保险和证券业作为金融市场的三大部分,在各自的金融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服务,相互隔离,相互之间无法进行充分的沟通。商业银行只是作为一个促进者,并非直接参与其中。这使得客户的资金的流动范围非常小,就很难获取价值的最大值。金融分业经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商业银行中个人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
2.缺乏复合型金融人才及高素质的理财专家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涉及到非常广泛的金融产品,且不限于投资分配,资金规划和拨款申请,同时还能够帮助客户对税务、房地产、收藏品,证券和其他投资进行处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知识密集的特点,成为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因此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要高,而且还要求个人理财服务人员对于各种产品的功能有充分的了解,对于证券,房地产,保险,黄金以及股票的知识都要有充分的掌握,对于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能力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如今,我国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比较少,加之其他方面的原因,就导致了金融专业人才非常缺乏,无法很快的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虽然始终坚持创新与发展的理念,由于难以获取优秀的技术人才,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有效发展。
3.产品创新不足,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个人理财投资及基金管理业务的丰富多彩,就使得银行和证券市场以及保险市场之间需要更加紧密的联系。特别由于网络技术和先进的电子技术的发展,银行已成为客户进行个人财务管理的重要帮手。虽然在中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业务繁多,但是产品之间同质化现象严重,规模较小的银行之间出现相互模仿的现象。从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同等行业的金融产品之间差异很小,除了名称有差异,自己的个性金融产品基本没有,同时产品的市场定位也无法显示产品的特性。市场价格的激烈竞争也显示出了产品的同质化。个人理财对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而且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很难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个人理财产品,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对银行的形象产生影响。所以在产品创新的同时要选取行之有效的营销手段和方法。
4.理财产品品种少,差异化不足
根据我国目前的形式来看,国际金融市场拥有1000多个品种的理财产品,中国尽管有260多种品种,但是实际上可以直接使用的品牌却非常少,个人理财产品明显不足。对于个人客户来说,人民币金融产品主要包括股票交易,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交易和外汇基金,信托等产品。尽管各银行推出了名目繁多的产品,其本质几乎是相同的,金融产品的形式和服务也几乎相同,无法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而且也无法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服务。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策略
1.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就必须对风险管理给与重视。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品需要提高,追求产品的多样化,只有这样才能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在竞争激烈的全球金融市场脱颖而出。
2.商业银行建立自己的金融品牌,追求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
银行占据市场,提高客户保留率和收入的关键就是产品对市场进行细分,商业银行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找目标消费群的需求特点,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提高产品的特性。新产品要以客户为中心,让客户得到的效益最大化。
3.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要加强,形成高端的金融管理团队
各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全面的掌握银行、投资市场的各种知识,运用各种营销技巧,深入了解顾客心理,针对不同职业的消费者,不同客户的消费习惯以及各种不同文化背景来为客户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
4.真正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进行市场细分
客户管理就是以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为目标,进行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国内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对于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不够重视,对于客户的需求无法进行充分理解。所以,商业银行对于客户的研究要重视,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创建客户资料数据库,与客户加强联系,以提高顾客的利益为目标,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真正做到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的有效落实。
5.通过有效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发展
银行监管机构能够有效的促使商业银行对个人金融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并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令,依照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加强对个人金融服务的监管。深入分析存在的各类风险,风险评估标准和控制措施要严格制定。促使商业银行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总之,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外商业银行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他们的发展过程中学习经验。个人金融产品创新的方向是正确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他们存在的问题来否认这一点,他们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所以在学习国外先进银行经验的过程中也要吸取其存在的教训,商业银行从而创造具有个性的理财产品品牌。我认为,在金融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将得到蓬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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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域社区银行发展路径选择及优化研究 中国民营银行发展路径的比较研究 蓝海战略造就精品银行的路径分析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路径研究 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选择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路径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路径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发展路径研究 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困境及改革路径研究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影响及发展路径研究 精品银行核心竞争力建设研究 中国问题银行退出路径研究 村镇银行发展研究 银行保险发展研究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的困境及其发展路径研究 互联网金融下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路径研究 统筹城乡发展路径研究 高职本科发展路径研究 商业银行通过私人银行业务服务电力行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策略研究 关景春:努力打造成可持续发展的精品型上市银行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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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商业银行 金融投资 绩效 风险控制
中小商业银行相较于国有银行来说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创新能力,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较低,不良资产所占比例较少,资本充足,是我国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行为的先行者。但是受到金融体制、内部金融机制、金融投资机制的影响,我国境内中小商业银行经营面临着经营困境,金融投资风险逐渐暴露,绩效也有待提升,为此,有必要完善治理结构和机制,加强投资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不断提升中小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
一、境内中小商业银行金融投资的绩效和风险分析
金融投资绩效是衡量中小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重要指标,准确的绩效考核结果是以科学的评价方式和合理的资源配置为基础的,但是当前我国境内中小商业银行在成长中的经营绩效评价和管理大多是基于会计利润而非经济利润的评价,整体上忽略了投资成本,过于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将不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加上中小商业银行业务规模有限,经营范围狭窄,欠缺综合化经营优势,无法对资金进行充分、有效的应用,投资管理和决策存在问题,最终导致银行的投资行为不规范、投资目标不长远,金融投资面临困境,金融投资绩效相对较低。
金融投资风险是造成金融投资绩效不合理的重要因素。瞻观境内中小商业银行金融投资现状,很多银行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不断加大对外投资力度,导致银行机会成本加大,一些银行大多采取上市措施购买债券,投资股票,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市场风险,成本风险急剧增加。此外,中小商业银行要保证经营的正常开展,就必须保证现金投资――投资运营――增值现金回流这个基本过程的良性循环和不断运转,而很多银行面临着资金断裂风险,比如2008年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境内很多中小商业银行资金回收困难,资金增值更是难上加难,资金链面临着断裂风险,严重威胁着整条资金链的运转。实践表明,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之所以面临着资金链断裂风险并不是因为资金的短缺,而是没有对资金进行有效利用,此外,宏观经济环境不稳定、借款人信用基础差、政府监管不力、银行内部自身管理问题也会使企业面临投资风险。
二、应对策略
(一)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和管理体系
中小商业银行金融投资绩效能够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成本节省能力反映出来,因此在衡量银行金融投资绩效时,应合理设计谨慎指标、绩效指标和控制指标,以先进的考核理念为指导,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以经济利润为真实依据,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和管理体系,细化绩效考核和管理内容,贯彻落实激励机制和奖金计划,对中小商业银行如何在全新的模式下实现金融投资绩效评价中短期效益和长期发展的平衡做出全面分析,力争实现银行长远发展。
(二)建立投资风险预警机制
中小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加大投资风险识别和监测力度是防范投资风险、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的主要手段。这就要求银行确定定性和定量指标,构建与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特点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加强对客户的跟踪和监测,把握资金充足度,强化风险意识,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测,加强投资管理,将完善的投资风险预警系统全面融入银行资金控制、绩效考核、投资分析、投资决策等环节中,有效提升中小商业银行抵御投资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内部成本效益分析
成本效益是衡量中小商业银行金融投资绩效水平和经营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为此,有必要加强内部成本效益核算,保证资金投放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首先,银行应当不断拓展投资渠道,比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建立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改善资金质量,科学规划现金流量,提升资金利用率,以自身优势积极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促进银行竞争力的提升。第二,严格执行审贷分离,详细评估各种放贷风险,加大成本效益分析力度,在合理的存贷范围内投放高于机会成本的项目,最大限度降低机会成本损失。
(四)健全技术防范风险机制
虽然境内中小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工作早已展开,但是信息系统建设仍然较薄弱,针对这种问题,银行应制定完善的中长期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完善公司内部审计操作系统,创建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投资业务和财务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制定并落实各项管理政策,实行由领导层到操作层、由一线业务部门到后台职能部门的全方位管理,提升银行金融投资的绩效评价和管理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内部控制能力,以切实提高资金投放质量和利用效率。
三、结语
针对当前境内中小商业银行金融投资面临的困境和风险,我们有必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快投资业务结构调整,建立全面的金融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创新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技术防范风险机制,加强内部成本效益分析,有效提升中小商业银行抵御金融投资风险的能力,实现金融投资绩效长期、稳定的提升,从而使境内中小商业银行立足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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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营困境 经营转型
追求盈利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提高经营效益是商业银行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导致实体经济的下行压力、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同业竞争的加剧、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以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主体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商业银行靠传统的存贷款利差营业的日子已经不存在,银行业经营环境也在不断地恶化。在当前的经济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能否抓住转型的契机,不断地改革创新,这将决定着商业银行经营的稳定以及业绩是否可以可持续的增长。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困境
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的恶化。据报道,海外研究机构怀疑,中国的银行真实坏账水平高于财报数据。华尔街见闻提及,穆迪曾在上月初分析了11家中国上市银行上半年业绩后指出,部分逾期至少90天的贷款并未被纳入坏账范畴,因此,中国银行业的坏账水平可能被低估。另外,彭博社文章援引法国巴黎银行分析师Judy Zhang预计,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陆银行坏账率在9%左右。可见,当今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迅速飙升,这无疑将增加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恶化经营环境。
商业银行股改上市后,年均净利润增长率20%左右,2014年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长率下降至13.5%,年初预计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9%左右,根据前三季度数据预测,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长率远低于年初预测水平,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接近于零,这意味着商业银行躺着挣钱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我国银行业应该抓住改革的契机,寻求新的出路,跟上改革的步伐,以谋求经营的稳定及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二、商业银行经营困境的原因
1、同业竞争日趋激烈
我国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其中一方面原因是我国银行数量众多,3家政策性银行,5家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134家城市商业银行,500多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181家外资银行,1000多家农村信用社。众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分一个市场竞争日趋加剧也是未来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个方面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及民营银行的成立,意味着国家不再行使为五大行兜底的职能,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了中小银行,为银行间同业竞争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
2、金融“脱媒”日趋严重
“金融脱媒”又称“金融非中介化”是指在金融管制的情况下,资金供给绕开商业银行体系,直接输送给资金的需求方和融资方,完成资金的体外循环。金融脱媒分流了银行的存贷款,使得居民户的金融资产从以储蓄为主转为以证券资产为主,企业客户从银行贷款获取资金转为直接从资本市场通过股票、债券进行融资,因为资本市场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金融脱媒使得一些业绩优良信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使得银行企业客户的资信水平下降,不良贷款率上升,直接导致贷款利息收入下降。
3、实体经济走弱
2012年我国的GDP总量为534123.0亿元,同比增长7.7%,2013年我国的GDP总量为588018.8亿元,同比增长7.7%,2014年我国的GDP总量为 636138.7亿元,同比增长7.4%,2015年一季度经济增长7%,二季度7%,三季度6.9%,这也是近年来我国GDP增长率首次破七。当今,我国经济处于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经济有明显的下行压力,投资消费减少,这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贷款下降,利息收入减少,商业银行的经营面临巨大的挑战。
4、利率市场化改革压缩存贷利差
我国自1996年以来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进程,近年来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主要表现为扩大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区间和不对称降息,2014年11月份以来央行更是多次不对称降息,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这意味着商业银行靠着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利差获取收益的日子已经不存在,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的经营将面临重大挑战。
5、互联网金融的出现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主体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以及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大众的需要,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就迎合了这一趋势,使得金融服务实现了移动化、脱媒化,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极大顺应了如今电商经济下网购的热潮。当然互联网的出现由于其便利性以及高利率使得银行的存款流失,存款是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大量存款的流失势必会对银行的流动性产生影响。
6、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
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多样化。一方面,经济主体的投资习惯发生根本变化,银行存款不再是体现经济主体资产的唯一形式,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信托、私募等金融产品成为人们投资的目标。另一方面,优质大型企业客户更倾向于通过股权、债券、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商业银行传统的表内业务已经不能满足经济主体的需要。
三、商业银行的经营转型
1、提高服务的质量,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随着银行间同业竞争市场的加剧以及银行同业间产品服务的同质化问题,使得银行丧失了比较优势和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招揽更多的客户,银行应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提高服务的质量,如简化办理手续的流程、增加与客户的交流、积极听取客户的建议等。
2、加快业务和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方案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的靠利差开门营业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商业银行为了寻求新环境下的利润增长点,必须加快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针对客户的需求有目的的进行金融工具、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创新,抓住机遇打造属于自己的比较优势,抢占市场和客户。
3、改变传统观念,提高中间业务水平
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以及理财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人们已不满足于传统的银行存贷款业务。为了提高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拓宽收入的来源,商业银行可以开展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等。根据客户的需要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量身打造属于自己的理财产品。
4、加强风险管理
在全球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也处于结构转型的重要时期,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商业银行的信贷的风险水平就会加大,不良贷款率就会提高,商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的管理,如在授信业务的过程中,加强贷款前的调查、贷款中的审查、贷款后的检查。
5、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大力开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而开发新产品满足大众的需要。
6、中小企业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在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的比重分别为60%和40%,课件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中小企业也将成为银行未来主要的客户群,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和服务范围对提高自己的市场份额以及议价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改革;民间金融;温州金改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0)-0020-04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2年3月28日获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改革正式启动。面临改革带来的多重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需要秉承创新与风控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与民间金融合作共赢的发展路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做好温州金融改革的“推动器”和“剂”。
一、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着力点
1、《方案》鼓励民间资金介入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商业保理和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从政策层面降低了小微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旨在探索民间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可行路径。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状况,银监会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至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提出2009~2011年间批准建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计划,但实际仅完成70%左右的目标任务,离预期差距较大;截至2011年底,温州也仅有6家村镇银行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如预期中快速发展,进入门槛较高是原因之一。《方案》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为数量巨大的民间资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场提供了一条路径,也旨在利用充裕的民间资金探索小微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方向。
同时,《方案》支持商业保理机构发展,为缓解温州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探寻出路;鼓励发展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是探索民间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小微企业物流和资金流周转的另一尝试。
2、《方案》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进一步拓宽了民间资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场的通道。创业投资是解决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方式。2011年11月,温州市出台了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发展的“1+8”政策,其中就包括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举措。《方案》允许民间资金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是对温州上述金融创新改革的一种肯定,旨在将股东及关联人的自有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将部分民间资金引上地面,有利于抑制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规范和加强民间资金有序和有效管理有积极意义。
3、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是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以存量改革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的举措。相对于新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小微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存量主体。但是,小微企业不能按照传统放贷评估机制进行评估,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传统管理和技术优势的发挥,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体制机制创新,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即是《方案》提出的改革方向。改革的目的在于提升现有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实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瓶颈,比如以融资租赁业务满足小微企业机械设备购置及更新需要。
(二)推进金融创新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政策亮点
1、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被认为是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亮点,不但拓宽了民间资金的投资渠道,也是人民币资本项目渐进可兑换的一次改革实践。作为全国民营经济最发达、民间资本最活跃的地区,温州个人、企业的境外投资热情极高。但境内个人投资境外企业,目前合法途径只有QDII,审批手续繁琐,不利于把握商机。2011年初《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因“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而暂缓实施,此次改革再次提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其意图不但在于疏导温州数额庞大的民间资金,也在于探索性推进国家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步伐。
2、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旨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是政策层面对地方发展资本市场的一次回应和尝试。2011年以来,各地要求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此次改革提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林地流转等产权交易,有利于拓宽温州小微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机会,体现了国家一直提倡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思路。
3、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又一解决方案。2011年10月,银监会“银十条”补充通知,其中着重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相关统计显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拟发或已发行的小微企业金融债总计已达2800亿元。相对于信贷和股权融资,推动更多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可以说是最方便快捷、最安全的方法。《方案》还提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不难看出,政策层面为小微企业多渠道融资做了周全的方案设计。
4、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探索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的辅助政策路径。
(三)健全金融管理体制机制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制度保障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的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是其缺乏完整的信用记录,影响金融机构正常的授信评级流程。而在民间金融市场,小微企业往往凭借的是个人信誉,一旦经营环境遭遇“寒流”,对于借贷双方都将带来致命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2011年10月,国务院就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此次温州金融改革特别提出信用体系建设,不但是缓解小微金融市场融资困境的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也是国家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实质举措。
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是防范金融改革风险的配套制度设计,也是国家建立分层次监管体系政策意图的体现。在以国有大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完成之后,金融创新与改革的重心就转移到地方小型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上来。随着温州成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区域,小微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将获得快速发展,各类金融组织的产品创新活动将日渐活跃,跨业经营范围将不断拓展,这些趋势将对当前分业监管体制形成挑战。创新金融监管体制,构建分层次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以及建立地方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即时信息沟通机制就成为现实需要。
二、温州金融改革实施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机遇、挑战及策略探讨
(一)温州金融改革为商业银行带来多重业务拓展机遇
1、鼓励金融创新的诸多举措,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在拓展传统业务方面,《方案》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业务,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机制的改革任务,为商业银行创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新型信贷产品,提升在县域和农村市场的竞争力提供了新的机会。
在拓展新兴业务方面,《方案》提出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开展多种类型产权交易以及扩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将为银行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养老金业务、债务融资业务以及开展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在内的新型产权交易市场咨询、顾问等中介服务等创造出巨大机遇。
在发展综合化业务方面,《方案》提出发展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支持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业务。对于正积极提高综合化经营水平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来说,温州金融改革为其在温开拓专业保险市场和融资租赁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
2、多元金融机构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商业银行间接拓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新的契机。首先,小微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根据2007年银监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和2009年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应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也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因此,民间资金无论是想直接投资组建村镇银行还是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转制,都需要商业银行作为合作伙伴,相应地为商业银行借力民间资金力量开拓小微金融市场提供了契机。
其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发展也需要商业银行的积极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成立于民间,具有服务“三农”的天然优势,然而相关研究显示,当前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的瓶颈因素之一是融资困难。在相关扶持政策完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向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不失为间接拓展“三农”金融市场的途径之一。
最后,民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拓展牌照类投行业务提供了新的契机。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无法直接开展牌照类投资银行业务,但商业银行在非照牌类投行业务领域积累的客户甄别、风险管理经验与民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资金优势形成良好的互补,两类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私募股权及相关业务具有广阔前景。
3、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建立,为商业银行降低业务拓展风险提供了新的可能。当前,风险无疑是商业银行服务小微经济的重要制约因素。《方案》试点推出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中心、商业保理机构,鼓励农村保险互助社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险种、鼓励农村资金互助社为社员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等改革措施,有益于优化温州金融生态环境,为商业银行借助相关机构的专业力量,降低市场拓展、业务创新及贷后管理等环节的风险提供了新的可能。
(二)温州金融改革也为商业银行带来潜在竞争压力与挑战
在《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鼓励与支持下,规模庞大的民间资金有望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微金融机构快速发展。这些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需要成立的专业金融机构,相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具有熟悉当地客户、体制机制灵活等特殊优势,将成为商业银行拓展基层金融市场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使商业银行面对的竞争形势更趋激烈。
目前,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正处于“开疆括土”阶段,资产管理是各家银行积极寻求拓展的业务领域,而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迅猛发展已经给商业银行的在线支付等业务带来了现实挑战,商业保理机构也必将与商业银行争夺保理业务的市场空间。《方案》推动民间资金积极介入资产管理、第三方支付、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行业,在为商业银行提供间接业务拓展机会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在温拓展相关业务增加了竞争对手。
(三)温州金融改革实施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策略探讨
1、理性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积极参与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培育,主动寻求业务合作机会。当前,在拓展小微金融业务方面,商业银行拥有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与民间资金拥有的资金和信息优势恰好形成互补。对于欲扩张在温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来说,吸纳民间资金联合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或是入股合适的小额贷款公司并推动其转制为村镇银行,都具有节约投资成本和降低客户信息获取成本的双重优势。
同时,在小微金融机构体系日渐完善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选择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与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向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发展前途的项目提供再融资服务,甚至联合小微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推出多方合作型融资业务,更有效率地推动相关业务发展。
2、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积极进行适应小微企业和“三农”需求的全方位业务拓展与创新。传统业务创新是商业银行挖掘小微企业和农村潜力市场、支持温州金融改革的首要着力点。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倾斜性政策和温州民营企业集聚的现状,扩大信贷抵押和担保范围,创新推出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农户联合担保贷款、政策性担保贷款、个人声誉担保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结构化小企业集合贷款、供应链融资、产业集群融资等新型信贷产品或业务。
新兴业务的拓展与创新空间则涵盖债券、年金、非牌照类投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等多个领域。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政策鼓励债券类产品发展和再担保体系完善的机遇,大力拓展企业债、短融债、中期票据等债券承销发行业务;利用政策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机遇,积极开拓当地规模庞大的民营企业年金业务市场;利用政策鼓励发展多类型产权交易的机遇,探索碳金融业务、产权交易业务等非牌照类投行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利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着力营销当地客户,特别是具有跨境贸易关系的民营企业家群体,进一步丰富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线。
温州金融改革也为商业银行创新和探索集团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体制机制提供了试验空间。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政策扶持相关业务发展的机会,探索与创新有利于推动总分行、境内外业务联动及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深入挖掘在温业务潜力,并根据业务实践检验体制机制创新的成效,以待条件成熟时向其他地区推广。
3、创新管理思维与流程,切实注重风险防控,避免过度创新。由于适用于大企业、大项目的业务处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面临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特点的信贷处理和风险管理流程、方法与技术,比如建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委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中心进行客户资信调查、将贷后管理外包至商业保理机构等。
需要强调的是,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切实防范过度创新风险。无论是参与创建小微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门槛还是简化业务流程,都必须加强政策研读和全面风险评估,务必以风险可控为基本前提,严防以风险换效率和市场的行为。
4、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及中介机构的合作。在当前的金融生态环境中,制约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拓展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信息获取问题。地方发改委、工商税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管理部门,掌握着较为全面的市场信息,行业协会、评级机构等非官方组织也相对拥有更为丰富的客户信息,商业银行加强与上述机构的沟通交流,及时获取客户信息及其动态变化,可为其政策拟定、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提供有益参考。
作为全国金融改革首个试验区,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为推进改革实施,有望推出系列后续配套政策与制度安排,也可能针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某些政策调整。商业银行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当地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不但有助于对政策变化作出更快反应,也可能推动某些倾斜性政策出台,助推小微金融业务拓展。
三、推动温州金融改革、规范治理民间金融的几点政策建议
(一)开辟多元民间投资渠道与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内在要求
1、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需要积极开辟多元民间投资渠道。金融业是资金、技术、人才都较为密集的行业,即使降低政策门槛,也并非所有民间资金都有能力或者意愿介入,在引导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采取联合、入股等方式成立合作制民间金融组织的同时,需要加快拓展多元民间投资渠道,将民间资本形成的“国内热钱”引导到服务实体经济的轨道上来。一方面,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降低民间投资进入的门槛,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和指导,特别是要通过倾斜性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实体经济增长引擎行业以及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薄弱领域。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加快推动个人海外直接投资发展步伐,支持商业银行高收益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为民间资金提供尽可能多的高收益投资选择。
2、破解小微金融主体融资困境亟需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小微金融机构具有服务实体经济的天然优势,是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差异化服务和弥补金融体系结构性缺陷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渠道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特别是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规模经济优势和业务创新能力不容忽视。政策性金融、资本市场也是服务小微金融主体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破解小微金融主体融资困境,需要充分发挥大型银行、小微金融机构、资本市场、政策性金融的合力,形成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不同产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服务需求。要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在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中应充分发挥鼓励、引导和协调作用,积极参与金融机构服务模式创新,适时提供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地挖掘多层次融资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潜力。
(二)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基本保障
首先,应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民间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在强化一行三会监管合作的同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力求把民间金融风险管控纳入宏观金融调控视野。其次,应尽快建立全方位的民间金融监测、统计和预警体系,包括建立民间金融活动备案和信息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民间金融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对放贷大户的跟踪监测调查制度和民间借贷群发性异常变动情况调查制度、鼓励民间金融中介组织和机构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开展民间金融业务普查公证等,对民间金融的规模、投向和风险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放开民间金融的问题上,应以宏观金融调控能力为限,强调“管字优先、开放有度”,在甄别分类的基础上,将监管水平和能力覆盖范围内的民间金融形态先行阳光化和规范化,对不具备准入条件的民间金融形态要从严治理、限期整改,坚决取缔以谋取暴利或其他非法目的为导向的民间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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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2009年上半年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截至6月底,工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余额近2.3万亿人民币,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新增4773亿元,增长26%。目前,中小企业贷款在工行全部公司贷款中的比重达50%左右。中行上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全行贷款整体增速。农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则达到1.63万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余额的41.5%,比年初增加3225亿元,增幅达24.6%。这种发展主要源于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银监会在2009年工作会议上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发改委口径统计的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同时还下发《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家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更好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国家开发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成立服务于小企业的专营机构,有效地推动中小企业贷款的快速增长。
然而,面对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群,这些资金显得杯水车薪。特别是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增长趋缓,使中小企业利润空间渐趋缩小、资金链日益绷紧。尽管创业板已经粉墨登场,其主要目的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解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但是能够达到创业板要求的中小企业毕竟是少数。因此,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产生的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之所以处于困境,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小企业“先天不足”。中小企业在各国的经济发展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占公司总数超过99%的份额,对就业总人数和附加值的贡献额超过了50%。我国的中小企业比率高达99.6%,800万的中小企业创造了60%的GDP和50%的税收。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产品比较单一、规模较小、自有资金比较少、抗风险能力较弱,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显得异常突出,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困境。而且,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比较短,波动性较强。同时,很多中小企业的管理不规范,没有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此导致中小企业难以跨越银行的贷款门槛。
第二,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需要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之间存在矛盾。就中国目前来讲,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还是在银行。然而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集中在低端的产业和低附加值的产业当中。同时,中小企业传导的能力非常脆弱,受宏观调控的影响比较大。这也是目前形成融资难的技术层面的原因。这都增加了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程度。出于自身规避风险的需要,商业银行将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的客户目标,不可能也不应该满足所有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
第三,各地经济政策、金融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尽管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颁布了诸如《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但是各地政府的相关举措与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进而对各地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缓解具有不同程度的作用。例如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从2006年11月1日开始执行,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009年8月1日才开始执行,可见地区差异之大,这必将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途径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形成非一日之寒,这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结构、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相协调所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因此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渐变的过程,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人手:
第一,中小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融资能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首先需要从自身着手,如果不苦练内功,即使外部融资环境优化,企业获得了资金,也会出现不能消化或者不能有效利用资金的后果,这会扩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和银行的信贷风险。因此,企业必须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规范经营模式,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形象。其次,要成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必须要有创新的理念,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逐步实现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在国家自主创新的政策引导下,这是保持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再次,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已完成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未来这套国际通用的财务报告准则的使用,将降低目前部分中小企业按照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提供财务信息的成本,将减少中小企业财务造假行为,将缓解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
第二,金融体系通过创新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在国际上,银行体系是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最重要的机构提供者,在美国大约65%的中小企业依赖从银行获得资金,而在欧洲该比例为79%,我国接近90%。笔者认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适合其特点的业务流程、融资方式,建立小型、新型金融机构,对于有效地缓解及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至关重要。首先,应进行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设计差别化和多样化的业务流程。尤其要对中小企业贷款流程进行再造,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从而快速、及时、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例如可将信贷客户分类、信用等级评定、统一授信的审批权限转授二级分行,由二级分行批复。除了项目贷款需报一级分行审批外,其他融资申请在分行转授权范围内由二级分行审批,同时允许二级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向下级支行实施必要的转授权。另外,根据2009年《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各银行应针对小企业建立独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要在保证贷款质量、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审批权限,探索多种审批方式,可对部分授信环节进行合并或同步进行,以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这样的业务流程可以更好地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其次,进行商业银行融资方式创新。国内一些银行在供应链融资领域已经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例如深发展、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及中国银行等等。它们多数从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人手,从动产抵押或保理等单一融资产品的提供开始,逐步开发产品种类,形成产品集成能力,最终过渡到面向整条供应链提供结构性融资服务。在当前的金融海啸中,推动供应链融资较快发展,不仅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充分的金融服务,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使投资、生产、销售活动更加顺畅,加快对外贸易和产业结构升级,而且可为银行业未来的金融创新积累经验,推动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再次,应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良性发展。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和央行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得到迅速发展,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已开业583家小额贷款公司,筹建573家。这为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中,不少中小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化解了资金危机。2009年6月9日银监会颁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通知,符合一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成为村镇银行,不仅在身份上从以前的“工商企业”转为了金融机构,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政策,而且经行政许可,还可以开办各类银行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