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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彝族妇女;家庭经济贡献;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B84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255-04
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我国的少数民族妇女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真正得以形成。而少数民族妇女对妇女的发展进步具有重要作用,重视少数民族女性问题研究,通过了解节数民族妇女在家庭经济中的贡献,可以为我们制定有关少数民族妇女发展政策提供可靠的现实参考和理论依据,有助于保护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在少数民族妇女的聚居区域,少数民族妇女既是家庭物质资料的生产者,同时也是传宗接代人类自身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了解了少数民族妇女对于各自家庭经济的贡献,我们就会很明了地发现少数民族妇女在其所处社会组织中的生存和发展现状。本着这一初衷,2014年8月初,本课题组一行4人,奔赴云南省武定县开展实地调研活动。我们走进云南省武定县猫街镇,走进当地彝族妇女的50个家庭,通过对50名(15―75岁)彝族妇女的访谈,以“家庭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彝族妇女”为切入点,以多对一、面对面进行访谈的形式展开调研,并通过录音辅以笔记的方式进行记录,通过搜集数据,量化分析当地彝族妇女对家庭经济的贡献。通过管窥一个个彝族妇女及其家庭,对彝族妇女在家庭经济中的贡献作量化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助于彝族妇女发展的意见、建议和对策。
一、调查对象及调查内容概况
(一)调查对象
作为本次调研目的地武定县,位于滇中高原北部,云贵高原西侧,楚雄彝族自治州东部。武定县全县常住人口27.69万人,其中彝族占比高达31.24%,―是调研彝族妇女非常典型的目标和对象。其中,武定县猫街镇作为该县的“五个之最”,即少数民族最多、国土总面积最大、交通区位属最优、矿产资源最丰富、森林覆盖率最大,在反映该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现状上具有独特的代表性。这为调研当下猫街镇彝族妇女生存发展现状,特别是山区农业环境下的彝族妇女日常生产生活状况及其对家庭经济的实际贡献提供了很好的数据来源和研究基础。
针对偏远山地的语言、文化水平、信息交流方式与调研主题,本次实践主要采取深度访谈的方式,即在记录的同时提取录音以备后续整理,这一方面有利于使被采访对象充分理解调研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更充分地获取被访问对象的信息。我们围绕研究主题对当地村政府和村干部进行访谈,从而获取当地彝族妇女在家庭中日常生产生活的普遍现状。在50个被调查对象中,选取7个从事商品经营的彝族妇女进行访谈,选取43个从事农业生产的彝族妇女进行访谈。内容涉及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收入来源、支出数量与分布结构等方面,以客观反映当地彝族妇女对家庭经济贡献状况,见表1。
在50个被采访者中,从事商品经营的7个被采访者其对家庭经济主要贡献为自营店收入,且收入不单独计出;有从事农业生产经历的43个被采访者,其对家庭经济主要贡献方式包括养殖、种植、上山采摘、打工等渠道,其中在农闲时外出打工的有40个,其余3个则在农闲时节料理家务和饲养家禽家畜。在50个被调查者中仅外出打工的40人的收入有明确度量。普遍来看,当地彝族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贡献是隐性的,尚不被视为主要贡献,而只被视为家庭经济的一种补充。她们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琐碎且多为体力精力付出,很多无法用金钱数量徇,其对家庭经济的贡献被自然融入到家庭消耗里,加之男权观念的影响,当地彝族妇女对于家庭经济的贡献被普遍低估,同时,彝族妇女对于家庭经济贡献的传统落后方式,也反映出彝族妇女的生产方式落后,她们的生产技能、家庭地位和自身价值还有待提升。
如表1所示,50位有效受访对象中,外出打工为当地彝族妇女最普遍收入方式,主要分布在15―50岁年龄段,而50―75岁的妇女依然存有外出打工的意向;从事商品经营的妇女主要分布在50―75岁年龄段,她们在家中为子女看店或与配偶共同经营店铺,收入较为稳定;25―50岁的则以经营流动摊铺为生,收入波动大;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彝族女性已完全成为家庭生产的无偿劳力,其收入完全计入家庭总收入,只能通过劳动种类、对应时间与强度、协作程度等计量,这是一种隐性的、容易被忽略的贡献。
(二)调查情况汇总
通过对调研收集信息的整理分析,我们梳理出四个大的方面,即武定县猫街镇当地彝族妇女对家庭经济的贡献、文化水平与健康状况、家庭境况以及子女受教育情况。我们从这四个方面的第一手资料着手,客观真实地还原当地彝族妇女的现状,并通过对这些情况的分析研究,找出有效提升当地彝族妇女在其家庭中地位、作用和价值的途径。
1.家庭经济贡献
彝族妇女对家庭经济的贡献有隐形经济贡献与显性经济贡献两种,这两种家庭经济贡献者大概可分为家务、下地种田、外出打工和个体经营四大类。
(1)家务。根据我们的调查,武定县猫街镇当地居民家庭中家务主要由女性承担,根据我们的整理,当地彝族女性承担的家务劳动主要包括照看孩子老人、洗衣做饭、清洁打扫、喂养家禽牲畜、采摘蔬菜以及收集松树汁等事项。
(2)下地种田。此次调研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中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县镇,因此,不少家庭仍旧依靠种地为生。调查结果显示,通常被我们视为重体力活的下地劳动在当地并非都由青壮年男性承担,这其中女性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劳动任务;甚至在不少家庭中,下地干活完全由家庭中的中老年妇女承担,而男性则在家照顾店铺。所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玉米、土豆、小麦、白豆等,劳作非常辛苦。
(3)外出打工。随着当地交通条件的日益改善,除了种地与养殖,更多家庭的彝族女性希望走出去寻找其他生计以维持和改善生活。有半数的受访家庭中有20-58岁的女性外出务工,具体工作包括在建筑工地做工,在葡萄基地打工,在工厂打工,打杂等,务工地点包括四川、山西、山东、浙江等地。
(4)个体经营。在受访家庭中,有一部分家庭妇女通过个体经营的方式补贴家用,例如,开烧饵块店、文具店、服装店、小卖铺、农机站、摆摊卖苗药、绣品摊等。大多数店铺日常的打理、进货都由妇女独自承担。
2.文化水平与健康状况
受访的50户家庭中的彝族女性普遍受教育水平较低,大多数妇女文化水平仅为小学程度,甚至是文盲,初高中毕业的女性属于凤毛麟角。其身体健康状况同样令人担忧,由于卫生保健知识少,生活方式落后,调研访谈过程中,下至中青年妇女,上到耄耋老人,都向我们反映身体患有常年咳嗽、腰痛、肩周炎、风湿、胃病等,对身体不好的女性来说,常年吃药打针带来的医疗支出为本就拮据的家庭收入雪上加霜,甚至抵消其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甚至成为家庭的累赘。
3.家庭环境
在家庭规模上面,多数家庭是三代同堂,一家有5―7口人,极少数家庭是3口之家,四世同堂的情况也较少见。在家庭经济收支方面,大多数家庭表示家中经济时常入不敷出,仅仅处于勉强维持生活的状态。一小部分家庭收入相对较高,年均家庭总收入为6万―8万元,受采访的家庭中没有特别富裕的。在养老问题方面,当地彝族人多以家庭养老为主,根据当地风俗,家中最小的儿子一般和老人一起生活,负有照看双亲的责任,其他子女则不定期前来探望,并给予一部分养老帮助或费用。
4.子女受教育情况
在子女人数方面,50个受访对象家庭没有独生子女的情况,多数在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育有2―3个孩子,15岁以下的儿童全部都在接受国家的义务教育,费用方面只需向学校缴纳书本费和保险费以及一些杂费。受访家庭孩子学龄前教育基本空白,属于自然成长状态。孩子入校学习后,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女孩较男孩子明显辍学早,升入大学的更是凤毛麟角。
(三)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从家庭的日常生产生活出发来研究妇女在家庭经济中的贡献必然会涉及量化分析方法,而量化分析的核心在于将一些不具体、模糊的因素用具体的数据来表示,从而达到分析比较的目的。此次调研主要采取访谈的方式来搜集数据,然而由于问题本身的特殊性、所需信息的采集难度、所采集的信息的可信度等等原因,后期的量化分析工作便尤为重要。
1.量化分析所需要的经济学原理
(1)贡献率。贡献率是统计分析中常用的一个指标,用于衡量有效或有用成果数量与资源消耗及占用量之比,即产出量与投入量之比,或所得量与所费量之比。其计算公式如下:
贡献率(%)=贡献量(产出量,所得量)/投入量(消耗量,占用量)×100%
家庭经济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系统,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往往共同劳作,尤其是农村家庭,按标准的贡献率公式去寻找数据是不现实的,没有可操作性。但参照贡献率公式来粗略评估妇女对家庭经济的投入,以及家庭经济的产出(纯收入),了解妇女对家庭经济的贡献在其家庭经济中所占的比例,通过详细的调查、分析是可以实现的。
除此以外,考虑到家庭生产活动的特殊性和搜集数据的便利,本课题组收集的所有信息都以年为单位,调研地点选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经济情况变化幅度不大,以年为单位得到的数据是比较全面,而且具有代表性。
(2)无酬劳动的统计。 无酬劳动是指个人在家庭和社区从事的、为满足最终消费所提供的、无直接货币回报的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家务劳动,对老人、儿童和病人的照料以及志愿活动,无酬劳动却不属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范围内的生产活动,不被计入GDP之中。[1]调查显示:妇女是无酬劳动最主要的承担者。
时间利用统计,是考察妇女的家庭劳动的价值的有效方法。
(3)家务劳动。家务劳动是包含所有家务工作在内的一种劳动形式,它也创造使用价值。家务劳动有3个主要特点:一是劳动者和劳动产品的消费者的直接同一性;二是劳动的极端非专业性;三是封闭性。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有3个方面:家务劳动是社会劳动的前提和基础,家务劳动是社会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最终得以实现的起始环节、终端环节,家务劳动最直接地关系到人的价值。”[2]
家务劳动是创造家庭剩余产品的一种特殊形式,但是,由于家务劳动自身的特点,家务劳动的产出在核算理论和方法上存在不足,但是,家务劳动是妇女对家庭经济贡献的中要方面之一。“具体地说家务劳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为成年人自身生活服务的劳动;二是为家庭中的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生活服务的劳动;三是生育下一代的劳动;四是人们生存、发展、享受需要的劳动。”[3]
由于调查对象的特殊性,家务劳动的投入主要采取时间统计,而家务劳动的产出则采取替代法和实物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2.量化分析的数据需求
产出,即家庭年收入是本次搜集数据的重点,妇女在家庭经济贡献中的分母。家庭年收入具体应该包括以下几项,这同时也是本次调查所需数据的重要方面,见图1。
图1
妇女在家庭经济中的投入则主要包括:家务劳动的时间、公共劳动的时间、家禽和牲畜的市场价值,有的还要包括外出务工时的收入、经营买卖的收入。
云南省武定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一个家庭的年收入仅在一万五千元左右。武定县猫街镇属于山区,这里的人民除了种植水稻的经济作物以外,还会种植烟草、豆子等经济作物创收,农闲时期还会外出务工,这3项成为了一个家庭的年收入的主要来源。此外,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在每年的雨季到来时,上山摘野生菌、草药也成为了农民创收的一个手段,同时,养殖家禽、牲畜也是一项收入来源,这部分工作大多由家里的女性承担。
在接受那我们采访的家庭妇女中,有32人只具有不到小学文化水平,甚至小学没毕业,17位只是初中毕业,只有一位接受过超过12年的教育,然而由于家庭贫困,最终也被迫辍学。
在家务农的妇女占受访者的绝大多数,有七成的女性会外出打工赚钱,六成妇女做点小买卖补贴家用。当地外出务工的女性的月工资与当地男性的收入相比存在500―2 000元的差距,当地外出务工女性的月工资水平在1 500―3 000元左右,从事的多为家政、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在一个家庭中,土地的所有权集中在男性家庭成员身上(除去男性入赘的情况),不女没有地或者地很少,通过访谈,我们初步推断妇女平均每天除了参与农事生产以外,平均每天要做240分钟左右的家务劳动,而且日常的家务劳动基本由妇女承担了。而与此相对的是,在重大家庭事项的决定权上,农业生产上,女性的话语权占64%左右,建房、土地事项上,男女的话语权基本对等,家中的重大事项上,女性的意见和建议多被采纳。
我们可以了解到,当地彝族妇女在家庭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综合考虑家务劳动、农业生产、家庭的收入等因素,当地彝族妇女对家庭经济的贡献是超过五成的,而长期以来,由于社会的性别分工,彝族妇女的这一重要地位在当地民众中一直没有得到肯定和重视。
二、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问题分析
在实地调研结束后,本课题组成员对调研结果进行了多次分析和讨论,结合调研的亲身感受,我们将所发现的问题归为以下三点。
1.信息闭塞与经济发展落后形成恶性循环
在我们的调研过程中,调研地的道路、房屋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同当地居民的生活和消费水平都反映出本地区贫困化这一问题。有受访女性向我们表示,近些年当地的自然气候变化较大,过多的雨水导致不少农户的农田被淹,经济作物损失严重。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经常因为一场天灾付之东流,靠天吃饭的生活具有太多不确定性,考虑到补贴家用,不少家庭妇女选择外出打工,但没有一技之长的她们在外界务工创收的道路举步维艰,仅能靠亲戚或熟人介绍在外地做工,劳动强度大但收入却不高,平均1 500―2 500元/月。
2.家庭经济入不敷出致使女性负担过重
此次受访的50户家庭经济条件都属于中等偏下水平,同时女性在赚取家庭收入方面还承担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不少家庭中老年女性甚至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下地种田、喂养牲畜、操持家务,农闲时外出打工样样不缺。子女上学、老人养老、家人看病、吃饭穿衣……诸多花费造成三日之入不敷一日之出的经济困窘局面,当地女性普遍生活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但由于多数受访女性没有一技之长,受教育水平又偏低,只能选择用做苦力或手工活的方式补贴家用,平均每天劳动时间在10―16小时不等,也因此使身体健康遭受损害。例如,一位受访的民间手工艺人表示,她每天6:00―22:00都在干活,除了下地种田,操持家务,还在空闲时间绣绣品以卖钱。但是绣绣品很费眼睛,对肩周、腰椎损伤也很大,导致她经常头晕,每个月都要去村医处就诊治疗。
3.女性受教育水平低妨碍她们改变现状
在目睹了调研当地彝族女性的生活现状后,我们小组讨论分析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我们认为,除了当地整体经济发展落后,信息闭塞之外,就女性自身综合素质来看,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没有一技之长是女性转业无门、增收困难的主要瓶颈。就我们调查的50户家庭中外出打工的女性来说,她们从事的多是一些依靠体力或低附加值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共同点在于劳动时间长,劳动量大且收入较低,制约她们对于家庭经济的贡献效率,很难彻底改变她们家庭经济的困窘状况。
(二)对策建议
1.制定政策扶助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云贵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全国范围来说相对落后,财政自给率不高,县乡财政政府经济负担沉重,无法有效提供当地居民需要的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因此需要中央政府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带动,坚持“先输血后造血”的原则开展反贫困工作。例如,上级政府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资金、技术与信息扶持力度,发展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优惠政策引导等,使贫困地区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摆脱贫困化帽子。
2.开办就业创业培训
妇女作为一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贫困地区在解决贫困问题时,也应该为女性承担社会责任和工作提供机会与帮助。在实地调研中,有受访者反映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的刺绣技能学习班为村里很多妇女提供了一个学习手艺、赚钱养家的门道,效果显著,对大家改善家庭经济帮助很大。这也给了我们小组成员一些启发,如果能由政府出面组织,将有意愿学习一技之长的女性集中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办培训班,为需要就业转业的妇女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向有需要创业的女性提供专家辅导,对创业计划提供建议同时一并提供一定金额的有偿贷款,就会从根本上改变当地彝族妇女村的生存状况,使她们有能力、有机会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3.利用互联网的力量
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获取及时有效的信息意味着机遇与可能。为了改善少数民族农村地区信息较为闭塞的现状,我们小组讨论认为需要为少数民族当地居民开辟一条能够及时获取致富信息和专业知识的途径,这样才能够为她们改变自身状况提供可能。因此,我们建议由乡政府牵头,在各村设立村图书馆或阅览室,免费提供农业种植、动植物养殖和刺绣工艺等各方面专业技能的培训图书,并定时更新。特别要着重利用互联网的功能,建立微机室,免费为当地彝族妇女提供信息服务,从而开阔她们的眼界,了解市场动态,快捷方便地获取于她们有益的信息,推动当地彝族妇女劳动能力的增长。
4.重视女性教育问题
由于贫困地区地方财政薄弱和因高考不断向发达地区输送人才而形成地方教育资源不断流失,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严重缺乏经费保障。贫困地区人才资源短缺,人力资本存量不足,进一步阻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加大了产业转型的难度;同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农民驾驭市场的能力,从而在根本上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受思想观念和民族风俗习惯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女性接受教育的比例较普通农村地区更低,这无疑是少数民族女性改变自身社会地位最大的障碍。如何使农村贫困妇女摆脱贫困,使她们自身和家庭的生存条件有所改善,使她们同样有发展机会和相应的享受性支出的能力,即如何实现农村贫困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是当今世界不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问题。从女性自身的发展角度来看,重视农村女性的受教育问题,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就业问题,为她们今后的谋生手段提供多种选择,也可以改变少数民族女性在家庭与社会中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使她们的价值得以更充分的展现。
参考文献:
[1] 安新莉,董晓媛.中国无酬劳动总价值的测算及其政策含义[J].中国妇运,2012,(7).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开展虽让农民喜出望外,但是参保率不高。其影响因素甚多,但随着农村老年人劳动能力的降低、经济收入的减少,老年人在家中的经济地位也相应的降低,子女的支持程度成为制约老人保障意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子代的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回顾国家60年的农业惠农政策的改革历程,形式一直在不断演绎变化,但其核心思想都是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满足农民的切实需要,让农村得到实实在在的发展的方向没有变。然而现阶段,农业虽一直处于高产状态但是速度趋缓,现形条件下能激发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全面推进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和普及,以及其他救济、扶助政策的落实都不同程度地惠及到农民的需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出台虽让农民喜出望外,但现实情况是参保率不高,结果着实有些让人出乎意料。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随着农村老年人劳动能力的降低、经济收人的减少,老年人在家中的经济地位也相应的降低,子女的支持程度成为制约老人保障意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本文为深人研究子代的参与行为对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影响,随机地选取了菏泽市及金乡县部分村庄为调查研究的对象。通过调查,子代在25周岁左右都已成为已婚人或准婚人,也都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人,而60周岁以上的人群将一辈子的积蓄花在了子代身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能力逐渐下降甚至失去了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变少甚至没有,因此,为了使调查更有参考性和说服性,特选取农村年龄为25周岁以上到59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人群,以期找到子代对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影响。
1、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子代状况调查分析
为了使调查地区更具有代表性,确保调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随机选取的村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当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可供农民选择;二是农民的投保行为出于自身的意愿无强制性政策的干预。在此基础上,笔者选取了两个村庄,共200户农村家庭,考虑到农村整体文化的水平,避免无效问卷的产生,调查以口头访谈的形式进行。全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察子代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意愿;农村子代家庭的生活状况、养老方式与心理。
1.1子代家庭的日常生活状况及目前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子代家庭的日常生活状况对父代老人的养老情况.了解一下目前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情况.目的是想弄清楚在农村是否会存在其他的更合适的养老方式。在调查访谈 中得知,子代家庭目前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家庭生活所需,收人来源主要为外地务工、小本生意等。在s村,按每户4口人来算,也仅仅是866.68 m地。而且1995年以来出生的男孩子也没有了宅基地,一定程度上更加重了子代为儿女建房的经济负担。同时25-40周岁的中青年是外出务工的主力,是家庭经济的支柱;老人除了照顾孩子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更不用提有其它收人的来源;土地经济地位的削弱,让子代更忽略了土地的分量。因此,土地养老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保证老年人的生存需要,而且在访谈中了解到老人也不愿活到老,干到老,也显示着老年人更加依靠子代经济收人养老的趋向性和必然性。
通过访谈获悉,由于子代每口为生计奔波,长年在外,看望父代的日子少之又少,其中算是具有孝心的子代也仅仅是隔三差五的为父代送些日常用品,相互沟通感情的时间屈指可数。养儿无望成了子代的一大感慨,在一定程度上也打破了多子多福的传统观点,因为子女越多,在养老的责任上彼此就会产生一种侥幸的推卸依赖行为。由此可见,随着生存紧迫观念的转变,子代更趋于是血缘的延续,赡养老人的义务被单薄化,子代养老已经不是一种可靠的长期的唯一的养老方式,巫待一种新的养老方式的产生来弥补现行的不足。
1.2农村家庭的养老方式
通过访谈,每户家庭一般要负责4个老人的养老,老年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并且严重地影响着子代的家庭,儿子养老基本上成为代代传承下来的思想。据调查,每户至少有一个儿子的家庭占85%,儿子是每户家庭正常生活的开始,所以子代不惜采取一系列逃避计划生育的措施仅仅是为了生个儿子,并为此花去了家庭的大部分收人。在父代到了养老的阶段,子代的经济跟不上,有强烈责任感的子代基本因此在心理上产生了强大的自卑感,造成思想上的负担,甚至有的子代承担不了父代的养老义务干脆让老人仅保持到吃饱穿暖的水平,有的老年人甚至无奈地进了养老院,这不但没有让老人享受到养老的意愿反而精神生活每况愈下。这反映了子代盼望社会提供更多经济帮助的迫切需要。
在访谈的过程中,还了解到家庭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是老人自己独居,子代定期提供物品和金钱.而且这些物品和金钱在毫不影响子代生活消费地极小部分。无子代的老年人不愿意进养老院,靠政府补贴艰难的维持着生存,揣着“走一步算一步,活到哪算到哪”的想法,残酷地剥夺了老人享受养老地权利,有90%地子代与老年人独居,原因是方便、自由、规避一些生活上地矛盾。因此,子代在日常地生活中,与父代沟通甚少,使老年人陷人了孤寂地状态。
在“家庭每年花在家庭老人身上地养老费用”的调查中,100元以下的占4% ,101-300元的占25% , 301一 500元的占50% , 501-1000元的占10% ,1000元一2000元的占90% , 2000元以上的占2%,在200户子代的调查中,这笔费用刚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90%的子代声称养老是有心却无力的迫切需要解决的负担。
1.3子代的学历程度分析
通过访谈,学历越高的子代更容易接受理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本质内容,经常外出务毛的子代比在家务农的子代更容易考虑社会养老,在相同学历中,男性子代比女性经济意识强,更容易算清社会养老的经济帐,眼光更长远。。原因是女性一直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收人大部分都来源于男性而受教育程度越高,意识里更趋向于接受新事物,更愿意尝试农村社会养老。
综上所述,在子代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以上特征可以综合为二点:一是子代急需一种新颖快效的养老方式,二是子代的经济能力薄弱,承担不了太高的养老缴费标准,后者是决定是否参保的关键因素。因此,抓住子代的行为特征,从子代的经济能力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地保证落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村老年人生活得体面,有尊严,不再向往城里人的生活。
2、解决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建议
2.1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产品价格飞速提高的现阶段,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工作,避免拖欠农民工资等不良情况的出现。给农民营造一个勤家富路的氛围,鼓励农民做好自己家乡的特色产业,勇于挖掘出自己家乡的潜在特色产业,将产业做大、做强。因此,乡政府要加大地去农村调研的力度,为致富当地农民尽一切力量,保证农民参保的经济可行性。
2.2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制定合理地农村养老缴费标准
在调查的两个村庄中,发现每个村庄都是制定出统一的缴费标准,规定每年缴纳1700元,由于养老金制度是一项投资周期性为20年的长期制度,50周岁左右参与投保的积极性高达85%,这意味着这些人群需要在5年左右的时间缴足34000元,对于那些子代消费很高的家庭来说,保险根本就是一场场美丽的梦,毫无实际。因为调查发现,同一个村庄里,每户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都不同,统一的缴费标准让相当多的人群徘徊在外,违背了农民意愿的原则,失去了保险本身的意义,因此,政府在制定缴费标准时,应该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灵活地制定出儿种不同的可选择性的缴费标准,即使一个村庄也不例外。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开展虽让农民喜出望外,但是参保率不高。其影响因素甚多,但随着农村老年人劳动能力的降低、经济收入的减少,老年人在家中的经济地位也相应的降低,子女的支持程度成为制约老人保障意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子代的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回顾国家60年的农业惠农政策的改革历程,形式一直在不断演绎变化,但其核心思想都是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满足农民的切实需要,让农村得到实实在在的发展的方向没有变。然而现阶段,农业虽一直处于高产状态但是速度趋缓,现形条件下能激发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全面推进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和普及,以及其他救济、扶助政策的落实都不同程度地惠及到农民的需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出台虽让农民喜出望外,但现实情况是参保率不高,结果着实有些让人出乎意料。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随着农村老年人劳动能力的降低、经济收人的减少,老年人在家中的经济地位也相应的降低,子女的支持程度成为制约老人保障意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本文为深人研究子代的参与行为对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影响,随机地选取了菏泽市及金乡县部分村庄为调查研究的对象。通过调查,子代在25周岁左右都已成为已婚人或准婚人,也都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人,而60周岁以上的人群将一辈子的积蓄花在了子代身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能力逐渐下降甚至失去了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变少甚至没有,因此,为了使调查更有参考性和说服性,特选取农村年龄为25周岁以上到59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人群,以期找到子代对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影响。
1、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子代状况调查分析
为了使调查地区更具有代表性,确保调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随机选取的村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当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可供农民选择;二是农民的投保行为出于自身的意愿无强制性政策的干预。在此基础上,笔者选取了两个村庄,共200户农村家庭,考虑到农村整体文化的水平,避免无效问卷的产生,调查以口头访谈的形式进行。全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察子代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意愿;农村子代家庭的生活状况、养老方式与心理。
1.1子代家庭的日常生活状况及目前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子代家庭的日常生活状况对父代老人的养老情况.了解一下目前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情况.目的是想弄清楚在农村是否会存在其他的更合适的养老方式。在调查访谈 中得知,子代家庭目前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家庭生活所需,收人来源主要为外地务工、小本生意等。在S村,按每户4口人来算,也仅仅是866.68 m地。而且1995年以来出生的男孩子也没有了宅基地,一定程度上更加重了子代为儿女建房的经济负担。同时25-40周岁的中青年是外出务工的主力,是家庭经济的支柱;老人除了照顾孩子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更不用提有其它收人的来源;土地经济地位的削弱,让子代更忽略了土地的分量。因此,土地养老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保证老年人的生存需要,而且在访谈中了解到老人也不愿活到老,干到老,也显示着老年人更加依靠子代经济收人养老的趋向性和必然性。
通过访谈获悉,由于子代每口为生计奔波,长年在外,看望父代的日子少之又少,其中算是具有孝心的子代也仅仅是隔三差五的为父代送些日常用品,相互沟通感情的时间屈指可数。养儿无望成了子代的一大感慨,在一定程度上也打破了多子多福的传统观点,因为子女越多,在养老的责任上彼此就会产生一种侥幸的推卸依赖行为。由此可见,随着生存紧迫观念的转变,子代更趋于是血缘的延续,赡养老人的义务被单薄化,子代养老已经不是一种可靠的长期的唯一的养老方式,巫待一种新的养老方式的产生来弥补现行的不足。
1.2农村家庭的养老方式
通过访谈,每户家庭一般要负责4个老人的养老,老年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并且严重地影响着子代的家庭,儿子养老基本上成为代代传承下来的思想。据调查,每户至少有一个儿子的家庭占85%,儿子是每户家庭正常生活的开始,所以子代不惜采取一系列逃避计划生育的措施仅仅是为了生个儿子,并为此花去了家庭的大部分收人。在父代到了养老的阶段,子代的经济跟不上,有强烈责任感的子代基本因此在心理上产生了强大的自卑感,造成思想上的负担,甚至有的子代承担不了父代的养老义务干脆让老人仅保持到吃饱穿暖的水平,有的老年人甚至无奈地进了养老院,这不但没有让老人享受到养老的意愿反而精神生活每况愈下。这反映了子代盼望社会提供更多经济帮助的迫切需要。
在访谈的过程中,还了解到家庭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是老人自己独居,子代定期提供物品和金钱.而且这些物品和金钱在毫不影响子代生活消费地极小部分。无子代的老年人不愿意进养老院,靠政府补贴艰难的维持着生存,揣着“走一步算一步,活到哪算到哪”的想法,残酷地剥夺了老人享受养老地权利,有90%地子代与老年人独居,原因是方便、自由、规避一些生活上地矛盾。因此,子代在日常地生活中,与父代沟通甚少,使老年人陷人了孤寂地状态。 转贴于 在“家庭每年花在家庭老人身上地养老费用”的调查中,100元以下的占4% ,101-300元的占25% , 301一 500元的占50% , 501-1000元的占10% ,1000元一2000元的占90% , 2000元以上的占2%,在200户子代的调查中,这笔费用刚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90%的子代声称养老是有心却无力的迫切需要解决的负担。
1.3子代的学历程度分析
通过访谈,学历越高的子代更容易接受理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本质内容,经常外出务毛的子代比在家务农的子代更容易考虑社会养老,在相同学历中,男性子代比女性经济意识强,更容易算清社会养老的经济帐,眼光更长远。。原因是女性一直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收人大部分都来源于男性而受教育程度越高,意识里更趋向于接受新事物,更愿意尝试农村社会养老。
综上所述,在子代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以上特征可以综合为二点:一是子代急需一种新颖快效的养老方式,二是子代的经济能力薄弱,承担不了太高的养老缴费标准,后者是决定是否参保的关键因素。因此,抓住子代的行为特征,从子代的经济能力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地保证落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村老年人生活得体面,有尊严,不再向往城里人的生活。
2、解决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建议
2.1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产品价格飞速提高的现阶段,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工作,避免拖欠农民工资等不良情况的出现。给农民营造一个勤家富路的氛围,鼓励农民做好自己家乡的特色产业,勇于挖掘出自己家乡的潜在特色产业,将产业做大、做强。因此,乡政府要加大地去农村调研的力度,为致富当地农民尽一切力量,保证农民参保的经济可行性。
2.2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制定合理地农村养老缴费标准
在调查的两个村庄中,发现每个村庄都是制定出统一的缴费标准,规定每年缴纳1700元,由于养老金制度是一项投资周期性为20年的长期制度,50周岁左右参与投保的积极性高达85%,这意味着这些人群需要在5年左右的时间缴足34000元,对于那些子代消费很高的家庭来说,保险根本就是一场场美丽的梦,毫无实际。因为调查发现,同一个村庄里,每户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都不同,统一的缴费标准让相当多的人群徘徊在外,违背了农民意愿的原则,失去了保险本身的意义,因此,政府在制定缴费标准时,应该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灵活地制定出儿种不同的可选择性的缴费标准,即使一个村庄也不例外。
一、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成员或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模式,主要是从经济、生活、精神三个方面对老人进行照料。从根本性质分析,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各个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形式和养老制度。因为农村经济不发达,传统的分配方式比较单一,导致老人的老年生活缺少保障,对家庭形成很大的依赖性,于是“养儿防老”成为农村老人根深蒂固的思想,甚至成为我国老人的传统观念。迄今为止,家庭养老仍然占我国养老方式的主体地位,尽管有多种现象违背家庭养老的理念,比如老人遭到子女殴打甚至遗弃,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后,必然引起了社会各种人士的议论,然后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控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将家庭养老的发展推向正常的轨道,这不仅说明了家庭养老能促进道德伦理的规范性,更能体现出家庭养老对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机构养老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在医疗设备、医疗技术等方面发展迅速,应社会及各类人士的需求,政府建立了养老机构,随后各类民办养老机构兴起,比如养老院。改革开放以来,机构养老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一开始主要是为了膝下无子的老人,国家出资开办养老院,让老人能在养老院安享晚年。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子女面临的各种养老问题接连出现,子女无暇照顾老人、排斥老人等原因,导致老人选择进入养老,这是养老机构兴起的原因之一;然而部分老人是因为偏向于养老院的生活方式,主动进入养老机构,于是养老机构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养老机构一般分为民办和私立养老院,民办养老院是由国家出资建立并进行管理的,而民办养老院虽有国家的资金补贴,其运营模式及目的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这里既是针对农村养老的研究,不得不考虑到农村家庭的平均经济水平,因此文中的机构养老主要指向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机构收取费用的标准一般是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来决定,老人身体状况好,则收取较低的养老服务费,老人身体状况差,所需的养老服务费相对较高。因此,老人的家庭经济状况间接决定了养老机构未来的发展。
(三)土地养老
土地养老是我国农业生产所依赖的主体之一。在没有许多财产积累和固定收入、没有稳定的工作时,农民只有依靠耕种土地、变卖农产品等方式来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于是,土地带来的收益便成为农村家庭抵御社会风险的有利保障。然而就目前农村农业发展的现状来看,农村现有劳动力的缺失、货币贬值的严峻形式,都能说明单一的土地耕种模式难以满足农村养老的需求。一方面,农村子女为了维持家庭生活选择出远门,老人劳动力薄弱或缺失,直接导致了农村土地被闲置,于是农村老年人想要依靠土地来实现养老的愿望很难实现。另一方面,我国多数农村家庭可以种植的土地数量有限,一般家庭无法通过扩大土地种植规模从而获得更多的收入,这更能阐明当代农民不可能仅仅依靠土地来实现养老目的。相反,我们应合理配置与利用土地,令其发挥更高效的作用。
二、我国农村养老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1.子女有多方面负担,无力顾及养老
老人的子女承担了多方面经济负担,如小孩上学的费用、家庭的?t疗费、住房支出的费用,老人的子女不仅承担着照顾上一代和抚养下一代的责任,还会偶尔依靠老人的积蓄维持生活。随着社会的发展,子女也许会面临着无法预料的风险,比如失业、疾病等各种不确定因素,这些风险随时威胁着农村家庭。另外,农村的大部分年轻人选择外出务工,无法陪在老人身边并随时照料他们,于是子女会定期给老人寄一笔钱当做老人的赡养费,而通常老人会将这笔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最后,子女并不清楚老人究竟是如何使用这一笔钱,只是子女单方面认为已经尽了赡养义务,并没有更多地关注老人的精神生活。
2.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小规模家庭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1983年开始实施,这一举措控制了中国总体人口基数,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口是中国老年人的主体,预计这种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如今,在计划生育政策下的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开始进入老年。无论是对物质财富、感情陪伴、心灵慰藉的需求,老人能从这唯一的孩子身上获得的都是十分有限的。然而农村子女的负担不仅仅是维持家庭生计,还需将精力用于培养下一代,子女承担多方面的压力,更会导致农村家庭养老困难。
3.养老行为的规范性减弱
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包括对部分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作出相应的惩罚。而在现实的农村养老问题中,农村老人支配家庭经济财产能力的弱化使得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降低,甚至出现子女抛弃老人的现象,比如子女以外出的方式回避、不赡养老人或者虐待老人,老人本可以求助于相关部门进行调节,但出于对子女的保护意愿,老人不愿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与此同时,老人的忍气吞声纵容了子女不孝敬老人的行为,从而使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的监督功能减弱。
(二)机构养老发展缓慢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除了生理、安全等较低层次的需要,还要满足归属与爱的需要、自尊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层层递进,只有在满足较低层次的需要之后,才能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人一旦到了老年,由于生理机能的退化,社会角色和地位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老人被年轻一代看作“老弱病残”的现象,更加容易使老人产生消极情绪情感。假如养老机构没有丰富的生活形式,就会让入住的老人产生疲倦心理,情况严重时会出现老人中途退出养老的情况。曾经某BTV生活频道曝光过一个酒店式的养老院,老人入住养老院之后,由于养老院经营不善,老人的护理、饮食、安全、取暖等服务都得不到保障,导致老人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问题是解决了,但这一过程却使得养老机构的信誉度在老人和子女心中下跌,这对未来发展养老机构形成了阻碍。
(三)土地养老作用降低
当前,农村养老涉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老人的经济供养方面。在我国,国家除了制定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还实行了土地养老政策,即将农村土地承包给农民耕种,农民通过自己的劳动,使土地产业化,以此使农民依靠土地生活和养老。然而,对于尚且还拥有劳动力的农村老人,他们大部分人会将自己在拥有劳动力时所创造的财富用在他们的子女的身上,帮助家庭的整体发展,比如子女的婚姻、购房等,最后实现家庭的财富积累。但是,当他们正式进入老年期时,家庭的财产控制和使用权其实早已转移到了子女的手中,于是老人老年并没有经济收入,整个家庭开销也只能依靠子女,土地养老便没有发挥到很好的作用。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老人的子女大部分都选择了外出务工,国家的土地养老政策实际上成为了极少部分农村老人(尚且拥有劳动力的老人)的经济支柱,若老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再耕种土地,这个时候农村土地便会大量的被闲置,农村土地养老本就是为了通过土地的耕种获得经济收入从而分担家庭经济负担,闲置的土地一方面浪费了国家的资源,又不能为老人带来更多生活保障,导致农村的土地养老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
三、我国农村养老方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养老责任大,子女负担重
1. “421”家庭结构增加养老负担
作为中国今后几十年的主流家庭模式,所谓的421家庭结构指的是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位老人及一个孩子,夫妻同属独生子女,这是一种风险型的家庭结构。与此同时,随着国家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对农村老人的赡养责任给独生子女带来更多的经济压力。也是由于农村家庭重心下移,老人的子女将更多的精力、时间、金钱用于培养下一代,因此削弱了家庭养老的地位。
2.缺少对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监督
每个家庭的子女是否履行了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我们无从知晓,因为大多数的老人即使没有得到子女的赡养,为了维护自己家庭的名誉,也不情愿通过法定程序来保护自己,法律只是片面地将赡养老人列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却没有有效地保障老人的权利,甚至大部分虐待老人的事件是经过媒体曝光之后才引起了社会的注意。因此,在千千万万户家庭里,老人的生活状况更需要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养老机构服务简单、模式单一
1.机构养老提供的服务质量较低
相比民办养老机构的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较为简单,公办养老机构不会因为市场竞争感到担忧,民办养老机构既是依靠市场生存,随时关注养老服务行业的变化,提高自身机构的竞争力,但大部分农村家庭只能承担公办类养老机构的费用,因此老人在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到的服务主要是为了满足老人的生理和安全的需要,机构不能提供更多精彩的内容充实老人的内心世界,机构养老发展迟缓。
2.养老机构运行模式简单
民办机构运营本身具有竞争性质,其运营模式讲究精益求精。而公办机构养老属于公共事业,其服务对象既是老人,也偏向于普通家庭,机构内部拥有的设备、服务资源相对普通,老人享受服务的费用是农村家庭所能承担的,但是由于管理者缺乏创新意识,大部分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显得一成不变,使得农村老人进入机构养老的意愿减少。
(三)土地养老未实现真正养老
现如今,农村闲置土地越来越多,农村老人虽在家耕种一定的土地,由于其劳动力随着年龄的上涨而减少,老人薄弱的劳动力仅能支持他们耕种小部分的土地,相比那些年轻人的劳动力,老人已经无法通过耕种大片土地来获得农产品,只能种植面积较少的土地解决基本的生活需求,以此为他们的日常吃、喝提供资源。但是假如某一年的土地产出量变少,老人获得的回报就会相应降低,甚至形成入不敷出的局面,土地对养老的作用就会变得很微弱。另外,老人的子女?m不在身边,却也很有可能给老人带来负担,比如家中孙子辈的孩子一般会被留在家里由老人抚养,家里的整个经济来源会依靠老人的子女,子女既要抚养下一代,又要赡养老人,更会使他们力不从心。如果家庭将重心放在小孩的身上,那么老人必定会是受到忽视的一方,家庭养老的作用就会显得更加微弱,因此土地养老的功能牵制到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果土地养老得不到很好地发展,那么也会对家庭养老形成很大的冲击。
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一)结合社会各种力量,分担家庭养老负担
1.明确职责
虽然社会、政府、家庭及个人都是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但养老问题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家庭、政府、社会三种角色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倡导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支柱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首先,子女个人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及时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在生活和精神上帮助老人,然后,政府及村委会应做好监督职责,分别对农村老人经济生活方面及精神方面提供帮助,联合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采取相关的法律手段保护老人的基本权利。最后,社会的力量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宣传的力量,通过社会文化的传播,令子女应主动赡养老人的思想深入人心,为每个家庭的养老创造一种积极的氛围,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舆论的力量,这样一来,虐待老人、抛弃老人的家庭就会受到社会大众的谴责,大部分子女因受不了舆论的压力,便会重视养老,重视老人,社会监督着家庭养老的同时,也促进了家庭养老的发展。
2.保障家庭经济收入
农村养老一直是整个国家及社会关注的问题,即使农村家庭经济负担重,国家财力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投入巨资进行养老,于是我们更应该关注农村家庭的基本生存能力。实际上,大部分的农村家庭属于中低收入的家庭,这类家庭的子女为了生存而选择外出打工,子女每年外出打工挣得的钱用于老人小孩的日常开销、小孩的学业费等等,余下来的钱也是所剩无几,如果这个家庭里有人遭遇到疾病,那么这个家庭的抗疾病能力会很低,若无法保障这类人的生活、健康,势必会引起整个社会乃至国家的不稳定。因此,政府一方面应分析农村每个家庭的经济收入,协调财政投入的资金,多用于保障中低收入甚至家庭成员较多的家庭,另一方面国家应调节对农村家庭的税收制度:我们通常所说的穷人与富人的税收制度是一样的,而在发达国家,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制度的区别征税制度是非常健全的,他们将从富人身上征来的税用于中低收入家庭,保证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要和发展。因此,我国应该逐步完善税收制度,扬长避短,使农村家庭能节约出一笔资金,用于家庭养老的发展。
(二)多方面推行机构养老
近几年,在政府的宣传与鼓励下,养老机构开始出现在农村老人的视野中,政府宣传模式却仅限于横幅、公告等方式,导致老人对机构的服务、运营情况了解颇少,再加上老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影响,对进入机构养老产生抵触心理。于是我们可以利用志愿者的身份让老人深入了解机构养老、接受机构养老。志愿者可以从大学的志愿者服务团里挑选,借助学生纯真的身份是为了避免老人出现害怕受骗的思想,高校志愿者通过志愿者服务团定期进入养老院,给老人们带去关怀与爱心,结合志愿者的力量让老人们相信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给予老人一天的时间,让老人免费体验养老机构的真实生活,消除老人心中的种种疑惑与担忧,为养老机构的发展打下基础。在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机构的管理,努力提高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大对机构养老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制定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措施,极大程度地刺激机构养老的发展。
[关键词]宁波高校 贫困生 发展支持 社团
[中图分类号] G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1-0082-02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力度,设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高校比较重视的资助方式。2006年至2011年,我国资助学生人数从1530万人次增长至4170万人次,增长近2倍;资助金额从162亿元增长至501亿元,增长2倍多,极大改善了高校贫困生经济困难状况。当下贫困生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但是他们的心理、思想、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发展问题却日益凸显。
一、宁波高校贫困生教育的现状与主要问题
宁波各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靠审核相关材料来判断学生是否为“贫困生”。宁波高校为贫困生织就了“奖、勤、补、贷、免”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包括本专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四种类型。
目前,宁波高校对贫困生教育工作开展得相对迟缓,极少开展针对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采用的教育方式也是比较单调。对贫困学生的发展支持主要是以经济救助为主,教育为辅。高校针对贫困生开展的教育也是采用普通的教育方式,效果低下,缺乏行之有效的、以人为本的精神。调查发现,不少高校在贫困生支持教育甚至在贫困生救助工作中缺失,只是单纯地采取物质支持,很难做到将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关注贫困学生精神需求、思想、心理、能力、素质等个人发展问题。高校成立的学生社团极少涉及贫困生教育与管理,没有为贫困学生发展提供发挥的舞台,对贫困学生的个人发展缺乏有效的方法。
二、社团组织模式对贫困生发展支持与管理可行性
(一)消除贫困学生的无助感和孤独感
有研究表明,因家庭经济困难所引发的大学生人际交往问题、情绪情感问题以及行为问题等是非常常见的。家庭经济困难致使贫困生在应对大学生活时,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困惑和困扰。贫困生不仅在情绪情感方面感到更多的孤独,而且在社会交往中也存在孤立状态。高校学生社团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展活动空间,增强他们的自我认可度及被他人认可度;通过参与特色社团,形成多层次多方位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良性地成长成才,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同时实现贫困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二)有利于贫困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鼓励贫困生加入社团组织,参与社团活动获取自信,不断促成学生的全面发展。由于贫困学生受不同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的影响,其个体心理素质不高,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他们很少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班级集体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因为如此,贫困学生的表达与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没有得到锻炼。所以,贫困学生可以通过加入社团、参与社团管理、参与社团活动等多种途径,充分锻炼自我,在参与活动中不断增强自信,提高沟通、交际、组织、实践等综合能力。
(三)构建学校与贫困生的桥梁,提高助学帮困工作效率
社团是以自立自强、服务他人、回报社会为宗旨建立起来的学生组织。目前,宁波高校内都存在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教育培养模式,这种模式管理单一,使贫困生的教育、管理处于被动局面,缺少互动与沟通。各个高校采用的贫困生的教育支持只是采用讲座、宣传等说教式,其内容也只是介绍国家对贫困生的经济救助政策。再加上贫困学生的心理特点,更加造成沟通不畅,形成自闭现象。社团的建立方便了学校与贫困生们的沟通,他们的想法可以通过这些社团集中反映给学校,使学校的教育管理更加优化,同时更有针对性。
(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学校是引领社会发展的机构,是孕育新思想、新知识、新科技的重要园地,高校贫困学生通过社团活动将潜移默化地培养出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能力素养,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人生目标,培养健康心理,锻炼坚韧的品格,引发他们的归属感、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促进校园的和谐与稳定,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保证。
三、宁波高校开展贫困生社团组织模式的探索
(一)系统构建与分析――基于社团组织模式的宁波高校贫困学生发展支持与管理体系
应为贫困学生搭建一个沟通的桥梁、心灵的家园和展示自我的舞台,将国家对贫困生的经济帮扶政策与他们的能力提升、心理满足相结合,重视学生心理需求,改变一贯采用经济资助的方式,通过参与社团活动、组织社团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自我。在社团中,共同的兴趣爱好使他们凝聚起来,围绕共同关注的领域,一起投入主题活动,比如专业知识的讲座、专业竞赛、学术沙龙等,使被动的知识学习成为主动,渗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社团也正因其实践性特点较好地促进了贫困学生知识、专业甚至特长的发展和提升,使不同学生的思想、视野、能力等在社团活动中得到交流、扩大与升华。
能力不足是影响贫困学生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贫困学生就业处于不利地位的最大问题,加强和实施能力救助成为国内外各类助学基金关注的重点。参与社团,贫困学生彼此可以互相沟通交融、互相渗透,通过各种各样的实践教育活动,促进贫困生之间、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的交流,彼此之间排除经济困难的阴影,互相倾诉遇到的困难,使学生的心理诉求得到极大满足。
(二)应用案例的经验总结
为了更好地对贫困生实施教育,浙江万里学院成立贫困学生社团实体组织――浙江万里学院鸿志社,开展贫困生教育,让贫困生参与管理与组织。其开展的品牌活动有励志访谈录、学子讲坛。作为励志万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励志访谈录主要采取访谈的形式,结合视频文件,对主人公的事件和经历进行简述,主人公的事迹形象化,更易被大家了解,更加能够打动人心,更好地达到教育激励的目的。通过贫困生社团发掘学生身边的榜样,让大家得到那平凡中的感动,体会那永不言弃的精神,激励众多的千千学子在这充满诱惑的生活中树立正确的目标,养成良好的习惯,走出“忙、盲、茫”的生活状态;同时,让贫困学生懂得珍惜,懂得感恩,懂得如何去面对挫折。鸿志社团第四期励志访谈录的主人公――吴全忠,通过发掘和申报,他的感人事迹得到了社会媒体广泛的关注和集团的关注,他的孝心感动众人,吸引了社会9家媒体争先报道,他还获得了宁波市“励志标兵”等多种荣誉。
在贫困学生社团活动中深入挖掘思想教育因素,开展一系列励志教育、自强教育及社团实践,能培养学生的爱心意识、感恩意识,强化思想意识的渗透,解决贫困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综合能力培养、心理健康等问题。我们在总结贫困生群体发展支持的社团组织经验, 分析存在问题, 探索新时期宁波高校贫困生发展支持管理体系时,也为贫困生群体搭建了沟通桥梁, 构建发展平台, 共建和谐社团与和谐校园。
四、结语
本文立足贫困生发展支持问题,改变以往采取的经济资助形式研究,以社团组织模式为新的视角,系统研究怎样通过贫困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社团管理,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发展,怎样通过贫困生参与社团工作实践,将贫困学生的发展支持逐渐替代物质救助,探索贫困生教育的新途径、新思想,满足贫困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过社团组织模式开展各种贫困生实践教育,可以帮助贫困生在组织活动中找到自我价值,加强自我认同感,消除封闭心理,走向自强自立,提高综合素质,从而探索对贫困学生发展支持与管理的新模式。
[ 参 考 文 献 ]
[1] 高洁,付静.创新高校贫困生教育方式探析―以社团模式开创贫困生教育新途径[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1,(12):110-111.
[2] 陈志丹.高校贫困生非经济资助体系的构建[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0,(4):34-27.
[3] 马雯,詹萍.高校贫困生提高全面素质的新尝试[J].教育长廊,2009,(11):61-162.
关键词:高校;资助;育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7-0142-02
贫困大学生是指那些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又缺乏其他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以及缺少必要生活费的学生。
学生交费上学是贫困大学生出现的客观原因,不发达的区域经济是贫困大学生出现的地区原因,学生单双亲下岗,家庭经济资源和智力资源的贫乏和市场竞争力的低下以及家庭变故等造成家庭收入下降是贫困生出现的直接原因。学校困难学生的比例较大,需要救助的学生较多。目前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但在完成经济上的资助之后,学校党委、行政如何高举育人大旗,扶贫扶志,加强助后教育,让助学与育人并重。使贫困生都能充满阳光地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1 贫困生现状
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的贫困生,遇到由经济困难带来的生活、学业,人际交往、情感等方面的挫折,造成了心理上的失衡、紧张和焦虑,思想包袱,情绪低落,心理灰暗,主要表现在:一是自卑与自尊的矛盾性。自卑和自尊的矛盾性使他们对很多事情非常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情感上的强烈波动,他们希望融入集体,得到同学的认可和赞同,却又因为自身的问题无法达到理想的结果。二是将贫困作为争取资助的资本,认为贫困就应该获得资助,三是缺乏进取动力,对改变自己的现状没有实际行动,生活懒散,没有昂扬的斗志,四是不诚信,没有对获得的帮助怀有感激之心。
贫困大学生承受着经济和生活的巨大压力,相当一部分人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进而导致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严重影响着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发展。
2 以贫困生建档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素质,也是大学生必备的道德素质,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一定要加强资助与育人的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与诚信教育的结合,贫困生资助是国家、社会及其他团体和个人对贫困大学生的关爱,高校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对待这份关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比,将这份温暖真正送到那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同学手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是学生正常享受资助的前提和保证,高校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贫困生实际,出台了《贫困生建档及认定办法》,从资助申请的条件到贫困学生认定的标准与程序,从评议结果的透明度到贫困生档案的动态管理要做具体规定。
2.1 “绿色通道”,做好诚信教育的第一关
高校每年在给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同时要寄送了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使录取新生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各类资助政策,也让贫困家庭提前做好家庭贫困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以便在报到当天能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新生报到后,高校在一个月内对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逐一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进行谈心,走访宿舍,了解同学,避免个别学生不诚信弄虚作假,骗取各类资助。
2.2 贫困生建档,做好诚信教育的第二关
按照《贫困生建档及认定办法》精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本人提供的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组织学生填写《建档登记表》,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根据该生的生活情况民主评议该同学的贫困等第,经审核,学生本人诚信签字,完成建档。
2.3 毕业生还贷,做好诚信教育的第三关
高校每年有部分同学通过当地银行或信用社贷款。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倡议书、诚信签名等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请银行为学生宣传理财与征信知识,给每个同学发放征信手册,利用主题班会课开展征信大讨论,同时加强贷后服务工作,建立诚信档案等,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与银行征信系统政策。同时在办理助学贷款时与每一位贷款学生签订还款承诺书,以此来敦促贷款学生珍惜自己的诚信记录,履约践行,养成良好的诚信习惯。希望学生珍惜个人信誉,珍惜母校荣誉,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贷款学生就业去向,保持经常性联系,积极配合学生所在地的金融机构跟踪了解其还贷状况,努力把贷款违约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3 以感恩于心、行动于学为出发点,加强学生感恩教育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高校要教育大学生在获得资助之后,要感谢国家和各级政府,感谢资助大学生的企业和个人,告诫大学生不能不停地叫穷,将最真诚、最珍贵的慈善之举看作是别人的义务和责任,是应该的奉献,每个受资助大学生要有最起码的感恩之心和做人的“阳光心态”,高校要教育大学生要记住正是有了这份帮助,才渡过了经济难关,才能完成大学学业,要充满感激地对待这份帮助,并将这爱的火种接力相传。因此高校要将感恩教育进入到每个大学生的生活中去、组织感恩主题班会、看感恩电影、写感恩征文、实现感恩愿望、召开座谈会、给好心人写一封感谢信等活动,让受资助的大学生真心地去体会,去感受社会、学校、老师和同学对他们的关爱,让他们在点滴生活中学会理解、心怀感恩、受助思源、诚信做人。
高校通过这些感恩活动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感恩的平台,让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理解、互助、责任、奉献、服务精神,传递关爱之心,让他们以一颗感念恩情,让贫困生资助成为充满神圣与温暖的爱的交接。同时要使贫困大学生明白。只有胸怀感恩,通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才有可能回报他人及社会,也要清晰地认识到“回报”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让他们明白有责任和义务为家庭分忧,为社会奉献力量,要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发奋图强,将来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变经济生活状况。
4 以榜样示范作用为抓手,加强学生励志教育
高校要宣传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树立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学习榜样,使他们能够从身边同学和事迹上感受到先进典型的感召作用,高校每年要举办国家奖助学金颁奖暨受助学生励志座谈会,在会上邀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为大家讲解学习历程,生活的艰辛,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明白贫困是给他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一些麻烦,他们需要为学费、生活费操心,但他们要正确地看待它,贫困不是我们的错、你的错、他的错,更不是父母的错,这是由诸多因素和原因造成的,不要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要将贫困看成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
因为贫困,我们比别人多了一份思考、一份节俭,一份坚强、一份心理承受力,我们比别人更加理解生活,那么这些对我们的成功都很有帮助。高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让受助学生向优秀学生代表学习,学习他们坚韧不拔,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奋发图强的精神,努力拼搏,不辜负党和国家的培养和期望,努力成长成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国家。
5 以心理健康教育为载体,加强学生成才教育
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与人之间关系复杂,人们的观念意识和情感态度起伏多变,各种利益关系上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多,如果大学生们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和社会现实,不能很好地协调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势必会在心上引起很大的不适,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既要面对校外复杂的社会及其关系,又要面对校内学习、生活,劳动、活动、品德、婚恋、人际交往等具体问题s既要考虑自己未来的生活、人生、事业,又要考虑自己随年龄增长需要对家庭和父母承担的责任。贫困大学生更是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中的“特殊”,他们面对发达地区来的大学生,经济方面的落差,容易导致一系列个性特征和心理上的不良变化。
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对健康的定义是: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社会适应性良好。良好健康的个性心理有利于正确认识和适应复杂社会的生活现实,有利于营造健康和谐的生活,有助于发挥心理潜能,提升创造力,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经验反复证明,一个人发展的好坏,并不完全取决于他的智力,还要看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即他是否还具有一个良好、健康、积极的个性心理。一个健全的人,不仅需要充实的知识和强壮的身体,同时也应该是一个内心完满、精神融通的人,一个性格完备、充满阳光的人。
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渡过“心理贫困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要与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合,一起为所有建立贫困档案的学生另外建立心理档案(这部分档案存放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解决或解答贫困生的疑难问题,稳定贫困生的思想情绪,帮助他们培养正常的心理状态和对待生活的态度。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各种各样的互助活动。为贫困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自我展示的舞台,使他们从心理上得到平衡,自信的面对他人、面对生活,摆脱“自卑”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困扰。
1 震惊否认期
1.1 明确诊断以后,病人震惊,表现眼神呆滞,不言不语,知觉淡漠,甚至晕厥,继之极力否认,要求复查,甚至辗转多家医院就诊,希望诊断有误,这是病人面对疾病应激所产生的保护性心理反应,但不易持续时间过长,易免延误治疗。
1.2 对于此期的病人,最好的护理是以非语言的陪伴,协助病人满足其生理需要,给予病人安全感,增进病人与护士之间的人际关系。允许其有一定时间接受现实,不阻止其发泄情绪,但要小心预防意外事件发生,在否认期医护人员的态度要保持一致性,肯定回答病人的疑问,减少病人怀疑及逃避现实的机会。同时,鼓励病人家属给予其情感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关心,使之有安全感。
2 愤怒期
2.1 当病人不得不承认自己患恶性肿瘤后,表现出恐慌、哭泣、愤怒、悲哀、烦燥等情绪。有的病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痛苦而拒绝治疗,或迁怒于家人和医护人员,甚至出现冲动,此虽属适应性心理反应,但若长期存在,将导致心理障碍。
2.2 此期应在病人面前表现出严肃且关心的态度,切忌谈笑风生。做任何检查和治疗前,应详细解说,建立相互信任理解的护患关系。在相互信任关心的基础上,与患者共同剖析治疗中的错误意向及对疾病的影响。并耐心倾听患者主诉,表示对患者的紧张、恐惧心理状态表示理解和认同,同时向病人家属说明愤怒的原因,让家属理解病人的行为,并请恢复良好的病例现身说法,介绍成功治疗的经验,减少患者的负面情绪,教育和引导病人正视现实。
3 磋商期
3.1 此期的病人求生欲最强,会祈求奇迹出现,病人易接受他人的劝慰,有良好的遵医行为。
3.2 在此期,护士应加强对病人及家属的健康教育,维护病人的自尊,尊重病人的隐私,增强病人对治疗的信心,从而减少病人病急乱投医的不良后果。
4 抑郁期
4.1 此期的病人虽对周围的一切不再关心,但对自己的病更加在意。
4.2 在此期护士应利用恰当的非语言沟通技巧,对病人表示关心,定时探望,加强交流,鼓励病人发泄情绪,减轻心理压力,让其家人陪伴,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由于病情加重,病人对自己病情以外的一切都会疏忽,护士应给予适当的鼓励,必要时亲身协助,维持病人的舒适。
5 接受期
5.1 有些病人经过激烈的内心挣扎,认识到生命即将走向终点,心境变得平和,通常不愿多语多动。
5.2 护士应尊重其意愿,替病人限制访客,主动发现病人的需要,并尽量满足需要。为病人制定护理计划时,应考虑病人生理状况,最好能集中护理,以免让病人疲劳,增加病人痛苦。
[关键词]失地农民;保障措施;草桥村;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1)07-0030-03
近年来,伴随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群体由此产生。目前全国失地农民已近5000万人,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以及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到2020年失地农民数量将超过1亿。然而,现行的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政策往往难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他们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第一,经济保障水平低。目前,失地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金远远低于政府从中获得的巨大经济收益,有限的失地补偿和劳力安置费难以发挥其保障功能。征地所获的补偿费普遍上只能维持一户家庭3-5年的基本生活,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农民的长期稳定生活出路及养老问题。第二,社会保障缺失。由于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大多是以一次性货币补偿为主,因而,失地农民在获得货币形式的经济补偿后难以享有社会保障。目前很多失地农民基本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之外。加之市场就业竞争激烈、企业招工门槛高以及吸收就业能力减弱等原因,导致了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生活每况愈下。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有相当一部分被征地农民处于“耕无其田、业无所岗、保障无份”的困难境地。第三,征地过程中民主程度低。目前很多地区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等问题。尽管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政府的权利范围,但其在征地问题上的垄断地位导致农民丧失话语权。由此可见,对于因城市扩张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政策制定和执行者往往有见物不见人、以强凌弱的倾向,在这场政府、村集体、土地使用者与农民之间的博弈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失地农民数量的激增与失地后农民丧失话语权、就业艰难、无经济保障的鲜明对比,反映了失地保障措施的局限性,以及失地农民生存状况的脆弱性。北京市丰台区草桥村在解决失地农民保障问题上作出了表率,当地科学的保障措施解决了失地农民的住房、就业、社保等一系列生活问题,充分做到了让利于民。鉴于此,本课题组选取草桥村作为调查对象,以此探讨当地失地保障措施的特色和成功经验,并提出完善失地保障措施的政策建议。
一、草桥村失地农民保障状况及满意度调查
本课题组对北京市丰台区草桥村失地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并采用“结构式访谈为主、非结构式访谈为辅”的方式,共收集有效访谈记录30份。调查样本构成中,50岁以上21人,40-50岁6人,30-40岁2人,20-30岁1人。调查对象均于1994年草桥旧村改造中失去自留地的农民。
(一)土地征用前草桥村民保障状况。
草桥村紧邻西南三环路,地处城乡结合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草桥3.98平方公里辖区范围内,本村村民有3700多人,当时的草桥村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发展滞后、村集体的财政能力有限,难以支付村民足够的生活保障。同时,土地一定程度上担负着养老和就业的功能,因为土地的存在,村集体无需提供村民过多的生活保障。上述两个原因,使得当地村民在土地征用前未获得或者获得极低的生活保障。调查显示:30名村民中,仅有12人(40%)获得了村集体提供的生活保障,包括养老保障、医疗补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等。其余18人(60%)未获得任何保障。事实上,随着90年代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村民外出打工的人数增加,人们的收入逐渐多元化,在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家庭土地的使用率下降,土地所肩负的养老、就业功能逐渐减弱,村集体提供的生活保障对于村民的意义表现得更为突出。在问及村集体提供的保障对家庭的影响时,50%的村民认为“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活水平”;16.6%的村民认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25%的村民认为“有些许影响,但不明显”;8.3%的村民认为几乎没有任何影响。由此表明,土地征用前,村集体提供的保障水平与村民对于生活保障的需求是不对等的。
(二)土地征用后草桥村民保障状况
草桥村于1994年进行旧村改造,率先进行了一场自主开发建设的尝试,解决了失地村民的生存发展问题。首先,草桥村民由简陋的住处搬上了楼房,享受到了“城里人”一般的生活。30名受调查者中有28名被转居上楼,转居上楼率高达93.3%。其次,草桥村成立自己的实业公司,不仅安置年轻的村民就业,也将其纳入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经调查,30名失地农民中,19人家中有草桥实业公司的在职员工,其月平均工资水平多集中在1000-3000元,占75%,其次是3000-5000元占25%。可见,草桥实业公司的月平均工资水平较为合理,大部分年轻的村民在失地后获得了就业安置。再次,仍为农业户口的老年人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或退休金,生病就医享受一定的报销待遇。据调查,30名村民中,纳入城镇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有26人,占87%,仅4人未享受任何保障,占13.1%。与此同时,草桥村依靠花卉产业积累的资本,为村民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长寿奖,子女教育补助,学校、社区活动中心等社区各项福利。最后,在股权分红方面,草桥村同样作出了表率。被调查的30名失地农民中,拥有草桥实业公司的股份者22人,高达73.3%,其中8人未获得股份,占26.6%。对股权分红的满意度的调查显示,认为“非常满意”者占27.7%;认为“比较满意”者占38.8%,认为“一般”者占22.2%;认为“不太满意”者占11.1%;认为“非常不满意”者为0%。股权分得的收益对于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的调查显示,认为“不太重要,对家庭收入没有较大影响”的仅占29.2%;认为“重要,是家庭经济来源的途径之一”的占33.3%;认为“很重要,股权分红的收益会影响到家庭的生活水平”的占29.2%;“不了解”的占8.3%。可见,草桥失地农民普遍获得了股权分红,且满意度很高,股权对于家庭的经济生活有较大的影响。
综上,本课题组得出,土地征用后,当地村民获得了住房、就业、社保、股息、福利等多项生活保障,与土地征用前农民获得的极低的保障待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经调查,30名失地农民中,土地征用前,享有养老保障10人、医疗保障12人、子女教育补助5人、困难补助4人、生活补贴(煤火费等)3人、生育
补助2人。获得保障的人数共12人,无保障18人;土地征用后,获得保障的人数普遍增加,享有养老保障16人、医疗保障15人、子女教育补助10人、困难补助8人、生活补贴(煤火费等)8人、生育补助3人。获得保障的人数共20人,无保障10人。
(三)土地征用后草桥村民生活满意度
土地征用后,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村集体优厚的福利待遇,当地村民普遍感到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课题组调查显示,30名村民中,认为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12人,占40%,认为“略有提高”8人,占26.6%,认为“基本无变化”5人,占16.6%,认为“略有下降”4人,占13.3%,认为“有明显下降”1人,仅占3,3%。然而,尽管人们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是村民的生活幸福感却一般。调查显示:被征地后,农民对生活状况感到“非常满意”6人,占20%,认为“满意”4人,占13.3%;认为“一般”13人,占43.3%,属于大多数;认为“不满意”3人,占10%;认为“非常不满意”4人,占13.3%。造成村民生活幸福感一般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在于生活开销大、居住条件简陋、股权收益不均、贫富差距大等。因此,村民提出了自己的需求:希望村集体提高补偿水平、困难补助;增加退休费、养老金;建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公益设施;提高股权分红水平,获得户籍股;提高工资水平以及希望转居前的务农工龄得到相应的待遇等。事实上,上述问题不仅是草桥村民的真实感受,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普遍感受,不能据此而否定草桥村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的成功之处。
二、草桥村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的特色和经验
本课题组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并利用各类媒体的二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出草桥失地农民保障方面的成功特色及经验,以供参考借鉴。
(一)自主开发建设,解决住房保障
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旧村改造是农民失地的主要原因。然而旧村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个村、一个镇乃至一个区的力量,推进起来也会困难重重。因此,村集体更倾向于选择让渡部分土地利益,借助“开发商”这样的外力来助推。而这往往造成了村集体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一些开发商在农民的土地上建设商品房,拿走了巨大的利润,而对改建的回迁房一拖再拖,最终,农民失地又难以回迁。鉴于此,上世纪90年代城乡一体化改造工程中,草桥村率先进行了一场自主开发建设的尝试。当地依托原有花卉种植产业的积累资金,作为拆迁、开发的资本,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以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组织施工建设,同步完成回迁房和商品房建设,完成小区规划的市政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2004年,回迁房全部建成,并采用1:1的置换比例,解决了村民的住房问题。草桥“以我为主”,让利于民,值得借鉴。
(二)土地变资产,农民成股民
在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方式中,“土地变资产,农民成股民”,失地农民分享土地集中开发、规模化经营的收益,是一项重要的创举。农民可以真正免除通货膨胀所引起的一次性补偿金的贬值,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此方式比一次性货币补偿更能切实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1999年,草桥探索实行股份制,将土地变资产,70%的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每个村民都成了草桥实业公司股东。从此,村民拥有了两份收入:工作岗位上的劳动收入和作为集体股民的分红收入。2008年,草桥人均年收入3万元,每个村民股东平均身价达50万元。同时,本课题组对30名村民进行的结构式访谈记录显示,有近66.5%的村民对股权分红水平较满意以及非常满意;近62.5%的被调查者认为股权分红对于家庭经济生活有重要影响,是经济来源的途径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家庭生活水平。事实证明,草桥村土地入股型的安置模式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是一项成功之举。
(三)土地换社保,农民养老、医疗有保障
众所周知,土地具养老和就业等功能,在拥有土地情况下,大部分农民无需参加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项目。但是,当土地失去后,农民便丧失了转移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的能力,因而对社会保障的渴望自然强烈,草桥村最终满足了村民对于社会保障的需求。目前,草桥居民3000多人,其中农业户口330多人,他们主要是50岁以上的老人,失去土地后,按照政策,均参加了新农合、新农保,并获得村集体的优厚福利。到2002年,75岁以上老人每年领取3000至30000元不等的长寿奖,目前已有91位老人领到了长寿奖;65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村民大病医疗、小孩上学都免费;退休老人月均退休金超过1500元;最低养老金1000元(指没有参加过集体劳动的老年村民)。同时,对于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年轻人,他们不仅获得了在草桥实业公司的就业机会,而且均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享受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农业户口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非农业户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这一思路解决了草桥村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问题,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综上,草桥地区立足本土,创新开发,采取将“自主集中开发安置”、“土地入股安置”、“土地换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混合安置模式,可以说,草桥村的保障措施符合当地的客观情况,成功回应了当地村民的多种需求。然而,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始终还是个围绕利益展开的问题,在实践中难免存在很多的困难和不足。首先,拆迁补偿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草桥采用一比一住房置换方式,除了对住房面积差额的经济补偿外,并未涉及一次性货币补偿。调查发现,半数以上(57.1%)村民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认为标准过低。实际上,在拆迁后,村民除了获得新的住房、相应的股权外,没有任何直接收入,这是造成村民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其次,政策执行过程中宣传不到位。有53.8%的村民对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旧村改造中的表现评价较低,认为“政策执行中不够公开,宣传不到位,对村民的回应不够及时”。除上述问题外,还涉及股息收入差异过大,社区福利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值得说明的是,以上问题不仅仅是草桥旧村改造中所暴露的缺陷,也是整个社会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给予失地农民更好的生活保障,必须引起广泛重视。
三、失地农民保障措施之政策建议
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基础上,课题组提出了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建议,以此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措施,维护失地农民权益。
(一)落实住房安置保障,使失地农民“住有所居”
在农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转移到多层住宅的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获得的只是和原有居住面积一致的住
房,而在安置农民之后,余下的住房存在着被转化为商品出售的现象,大量的利润被开发商和村委会瓜分,这种住房安置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因此,可以借鉴草桥村的经验,依靠村集体原有资金积累,或者适当借助“外力”进行自主开发,这样就免除了利润全部由开发商获取的风险。村集体在建成回迁房的同时,可以建设商品房,两类住房都要保证居住环境及建筑质量,其中商品房可按照市场价格对外出售,村集体留存部分收益除供社区建设、村民福利外,余下的收益应该以股份的形式全部转给村民。或者将商品房低价售给有需要的村民,让利于民。
(二)推行“逢征必保”,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推行“逢征必保”,凡被征地农民,自被征地之日起就转入农村或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已经具备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失地农民,要尽快转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失地农民,可以建立保障水平低一些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对于经济发展水平高、财政能力较强的村集体,可按照草桥村的经验,征地后,一定年龄以下的农民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并采取政府、集体、个人三方负担的方式,一次性补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对于仍为农业户口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需要强调的是,在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对于老年人,不应该强制性地将其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社保系统,而应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由其自主选择。
(三)推行土地入股,加快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建设
按照“土地变资产、农民成股民”的原则,在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经营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民承包的土地和农村集体的资产按比例折合为股份,部分或全部量化到个人,由国家等征地主体组成经济实体并进行投资,用地单位和农民个人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同时,农民拥有的股份可以合法继承、转让、抵押、赠送等。通过土地入股,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建立,可解决失地农民未来生活的后顾之忧,也促进了农民的自由流动。
(四)开辟多种就业渠道,提供失地农民可持续的生计保障
农民失去土地便意味着失去了可持续的生计保障,因此,政府不仅要为失地农民解决好住房、社保、福利等问题,还应将着眼点放在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方面。可以参照草桥村的经验,在当地兴建村集体自己的企业,集中安置村民就业。同时,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努力通过劳动力市场寻找劳动机会。针对失地农民职业技能不足、知识水平较低的问题,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来解决。
(五)探索“混合安置模式”,推行全方位的失地保障措施
“混合安置模式”这一概念由本课题组提出:将“货币补偿型安置、自主集中开发型安置”、“土地入股型安置”、“土地换社保安置”三种方式相结合,对失地农民提供全方位保障的新型模式。该模式结合了四种模式各自的优势,具体指由政府或村集体成立专门部门集中管理土地。统一进行拆迁补偿,集中安置农民住宅,统一进行综合开发,统一安排农民就业。不仅根据农民在土地上从事生产生活的收益情况,一次性支付给货币形式的收益补偿费,而且将农民承包的土地及集体资产折算成股份,量化到个人,使农民获得增值收益,同时,将转为城镇户口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仍为农业户口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混合的安置模式是一种理想的模式,在现实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各个村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村集体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物力资源,失地农民的意愿等因素,制定出灵活的安置模式。
(六)构建透明化、制度化的征地拆迁程序,维护失地农民民利
就现实情况看来,村级自治组织并没有发挥在征地事务上民主管理的作用。草桥村同样面临上述问题,也这是当地村民对于村干部在征地过程中的表现普遍评价较低的主要原因。解决上述问题,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征地听证制度,做到在征地过程中的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可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通信方式及时公布补偿内容、补偿标准等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并对于有疑惑的村民及时予以回应,以维护失地农民的民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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