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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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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造价;预算定额;费用
所谓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条件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数量标准。定额形成企业管理的一门科学,始于 19 世纪末,它是与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科学化的形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工程项目造价是指进行一个工程项目的建造所需要花费的全部费用,即从工程项目确定建设意向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间所支付的总费用。
1 工程项目造价特点及其构成
1.1 工程项目造价特点
1.1.1 单件性
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有特定的用途,具有不同的结构、造型和装饰,不同的体积和面积,建设时要采用不同的工艺、设备和建筑材料。即使是用途相同的工程项目,其技术水平、建筑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这就使得工程项目的实物形态千差万别,也导致工程造价的千差万别。因此,对于工程项目就不能像工业产品那样可以按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成批地定价,而只能是单件计价。
1.1.2 多次性
工程项目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一般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合同实施和竣工验收等阶段。为了适应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和项目管理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设计和建设阶段多次进行计价。
1.1.3 分项性
一般每个工程项目都是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一个单项工程由几个单位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分部工程又可分成若干个分项工程,而编制工程项目造价是从分项工程开始的。通过工程费用的层层汇总,再加上设备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就构成了整个工程的造价。
1.2 工程项目造价构成
工程造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财务费用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指建设单位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全部生产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构成。设备、工器具费用由设备购置费和工器具、生产家具购置费组成。
2 我国工程造价上升的主要原因
2.1 设计标准及配套水平的提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健康、安全、环保的愈加重视,建设工程的设计标准及配套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城市里的低矮棚户区已逐渐被环境优美、各种功能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取代,不仅有一般的户型,而且还有复式、跃式和别墅等户型,并且水、电、气、电话、电视、宽带网络等配套设施入户到家,这些变化肯定会带来工程造价的增加。人们对健康、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也是造成工程造价上升的另一重要因素。
2.2 材料价格的上涨
随着经济的发展,材料的价格上涨是必然趋势,特别是不可再生的原材料(比如煤、石油、天然气等等)尤其如此,材料价格的上涨必然会引起工程造价的上涨。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上涨,我们首先要尽快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通过使用更合理的施工方法、更先进的施工设备节约材料。其次要加强管理,防止施工材料的“跑、冒、滴、漏”。最后,在材料的采购环节上要加大监督力度,真正做到质量、价格货比三家,通过网上采购、集团采购即是可取的好办法。
2.3 取费标准的提高和取费项目的增加
原有取费标准的提高和新增取费项目对工程造价也造成了显著的影响,有些是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引起的,比如在最近几年里,与人工工资有关的附加费就由原来的福利费 14%、工会经费 2%、教育经费 1.5%等基础上,新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20%、基本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 2%、女工生育保险 1%、住房公积金 6%、补充养老保险5%等 7 项共 39%,共计56.5%,比过去增加了 2.23 倍。还有一些是由于为了提高施工质量或加快施工进度而使用了更先进的施工设备或施工技术而增加的,比如,在许多工程施工中机械化施工就肯定比手推肩扛花费更多的费用。
3 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3.1 决策阶段的控制
投资决策阶段作为工程建设的起步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应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编制高质量的项目投资估算。建厂地区的选择对于保证所建项目能否达到较低的生产成本和较高的经济效益,对工程造价具有重要影响,要根据各种生产要素的情况进行认真选择。一般来说,农产品、矿产品的初步加工企业应靠近原料产地,日用消费品生产应靠近消费地等等。工艺是指拟建项目生产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流程和制造方法等,选择标准是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设备的选用要根据需要选用国产设备或进口设备,同时要注意两者的配合问题,还要注意设备与厂房的配套问题等。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检查工程造价的尺度。建设标准能否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关键在于标准水平定得是否合理,应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的原则。
3.2 设计阶段的控制
设计阶段是建设全过程中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阶段。据统计,至初步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由95%下降到75%,至技术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由 75%下降到 35%,至施工图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由 35%下降到 10%,而施工阶段,通过技术组织措施节约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有 5%到 10%。因此,要特别重视设计阶段的控制。首先是要搞好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监督审查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深入研究在技术方面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同时还要搞好各项经济评价和分析,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先进性与经济性的协调统一,有效方法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与标准设计。
3.3 实施阶段的控制
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虽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小,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仅靠合同条款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远远不够的。在施工过程中,引起投资增加、工期拖延的原因有两类:一类是投资控制人员无法控制或很难控制的因素,如不可预见因素(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另一类是可以控制的,如组织、技术、合同等。因此,要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必须加强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搞好施工组织,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浪费。
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各不相同,但贯穿始终的是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投资项目的成败。定额标准体现的是社会平均先进水平,但还不是最先进水平,要提高投入产出比,降低工程造价,就必须加强管理。首先是设计单位要更新设计理念,提高设计质量,使设计达到应有的深度,减少缺项漏项。其次是施工单位要大力提倡使用新工艺、新方法和新材料,加强施工组织,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第三是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使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得到很好的统一,避免形成“胡子工程”,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的设计变更而不得不进行概算调整。最后就是要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招投标,通过合理的竞争来降低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陈青林. 工程预算定额在造价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9,(10) .
[2]杨洪利. 论建设单位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J]经营管理者, 2010,(07) .
[3]曹静.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18) .
关键词:造价管理 预算定额 投资 决策 设计
1关于工程预算定额
1.1工程预算定额含义
预算定额是指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和价值货币表现的数量标准,是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中劳动量、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而使用的一种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预算定额在施工企业内部被广泛用于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程材料预算,确定工程价款,考核企业内部各类经济指标等方面。因此,预算定额是用途最广的一种定额。预算定额主要以施工定额中的劳动定额部分为基础,经汇列、综合、归并而成。
1.2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
1)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和控制项目投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基础。
2)预算定额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3)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4)预算定额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5)预算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依据。
6)预算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7)预算定额是合理编制标底、投标的基础。
2工程项目造价
2.1工程项目造价特点
1)单件性
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有特定的用途,具有不同的结构、造型和装饰,不同的体积和面积,建设时要采用不同的工艺、设备和建筑材料。即使是用途相同的工程项目,其技术水平、建筑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这就使得工程项目的实物形态千差万别,也导致工程造价的千差万别。因此,对于工程项目就不能像工业产品那样可以按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成批地定价,而只能是单件计价。
2)多次性
工程项目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一般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合同实施和竣工验收等阶段。为了适应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和项目管理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设计和建设阶段多次进行计价。其过程如图1所示。
3)分项性
一般每个工程项目都是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一个单项工程由几个单位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分部工程又可分成若干个分项工程,而编制工程项目造价是从分项工程开始的。通过工程费用的层层汇总,再加上设备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就构成了整个工程的造价。
2.2工程项目造价构成
工程造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财务费用构成,如图2所示。
3工程预算定额在造价管理中的应用
3.1我国工程造价上升的主要原因
1)设计标准及配套水平的提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健康、安全、环保的愈加重视,建设工程的设计标准及配套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城市里的低矮棚户区已逐渐被环境优美、各种功能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取代,不仅有一般的户型,而且还有复式、跃式和别墅等户型,并且水、电、气、电话、电视、宽带网络等配套设施入户到家,这些变化肯定会带来工程造价的增加。人们对健康、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也是造成工程造价上升的另一重要因素。比如,国家于2000年要求民用天然气的含硫量必须低于20mg/m³(过去无此项要求),这就使许多不能达标的民用气工程不得不增加脱硫设施,如此一来,必然会使工程造价上升。
2)材料价格的上涨
随着经济的发展,材料价格上涨是必然趋势,特别是不可再生的原材料(比如煤、石油、天然气等等)尤其如此。材料价格的上涨必然会引起工程造价的上涨。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上涨,首先要尽快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通过使用更合理的施工方法、更先进的施工设备节约材料。其次,要加强管理,防止施工材料的“跑、冒、滴、漏”。最后,在材料的采购环节上要加大监督力度,真正做到质量、价格货比三家,通过网上采购、集团采购是可取的好办法。
3)取费标准的提高和取费项目的增加
原有取费标准的提高和新增取费项目对工程造价也造成了显著的影响,有些是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引起的,比如在最近几年里,与人工工资有关的附加费就由原来的福利费14%、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1.5%等三项共17.5%,新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2%、女工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6%、补充养老保险5%等7项共39%,共计56.5%,比过去增加了2.23倍。还有一些是由于为了提高施工质量或加快施工进度而使用了更先进的施工设备或施工技术而增加的,比如,在许多工程施工中机械化施工就肯定比手推肩扛花费更多的费用。
3.2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工程造价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上述三阶段中,各阶段控制目标是不同的,影响工程造价的幅度也是不同的。投资估算是进行设计方案选择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是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控制目标。预算或合同价是工程施工阶段的控制目标。这些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共同组成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总的要求是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
1)决策阶段的控制
投资决策阶段作为工程建设的起步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应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编制高质量的项目投资估算。建厂地区的选择、工艺流程的选择、设备的选用和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更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①建厂地区的选择
建厂地区的选择对于保证所建项目能否达到较低的生产成本和较高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影响,要根据各种生产要素的情况进行认真选择。一般来说,农产品、矿产品的初步加工企业应靠近原料产地,日用消费品生产应靠近消费地等等。
②工艺流程的选择
工艺是指拟建项目生产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流程和制造方法等。选择标准是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
③设备的选用
要根据需要选用国产设备或进口设备,同时要注意两者的配合问题,还要注意设备与厂房的配套问题等。
④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检查工程造价的尺度。建设标准能否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关键在于标准水平定得是否合理应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的原则。
2)设计阶段的控制
设计阶段是建设全过程中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阶段。据统计,至初步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由95%下降到75%,至技术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由75%下降到35%,至施工图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由35%下降到10%,而施工阶段,通过技术组织措施节约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有5%到10%。因此,要特别重视设计阶段的控制。首先是要搞好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监督审查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深入研究在技术方面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同时还要搞好各项经济评价和分析,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先进性与经济性的协调统一有效方法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与标准设计。
3)实施阶段的控制
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虽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小,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仅靠合同条款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远远不够的。在施工过程中,引起投资增加、工期拖延的原因有两类:一类是投资控制人员无法控制或很难控制的因素,如不可预见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另一类是可以控制的,如组织、技术、合同等。
投资增加主要的原因是,由于设计缺陷引起的设计修改或变更;由于业主有新想法而造成的变化;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等。
因此,要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必须加强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搞好施工组织,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浪费。
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各不相同,但贯穿始终的是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投资项目的成败。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定额在实际工作中的使用,真正做到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行定额的研究,优化现行定额,使其更好的为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4、结语
关键词:机械顶管;市政工程;污水处理
中图分类号:TU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10-0064-02
拟建南宁市江北片污水管网高新区(丰达路、高新东三路、科园东十一路等)污水管工程,管线总长度为11941米。根据设计图纸污水管道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得知:顶管穿越土层主要有红粘土、红粘土,施工前观察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分布位置等特点,结合工程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条件,决定采用机械顶管(泥水平衡顶管)处理部分路段。
1 机械顶管基本原理和技术特点
机械顶管指利用主顶油缸和中继间顶进力,把工具管或者掘进机从工作坑直穿土层顶进到接收坑后吊起,然后将管道埋设于两个工作坑之间的施工技术,主要包括气压、土压和泥水平衡三种工法。泥水平衡顶管指利用水力、机械力等外力切削泥土后输送弃土,并利用泥水压力抵消地下水压力、土压力的机械顶管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储存一定压力的泥水于泥水仓中,使挖掘面表层形成一层不透水的泥膜,以阻止泥水向挖掘面渗透并保证挖掘面整体稳定;同时,依靠泥水本身压力以平衡地下水压力和土压力。由此,结合本工程实例,将机械顶管施工技术的主要特点表述如下:一是施工区域狭窄,机头调运空间小、次数多;二是顶管区域覆土浅、车流大,因动何载持续、变化不断易造成各种工程事故;三是施工深度浅、工期紧、难度大以及地下土质差,须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和交通安全;四是机械设备重量大且用电量多,须注意支护安全及电器设备的运行安全等。
2 顶管掘进机选型
本工程因施工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高,结合既往施工经验和成功技术,决策采用NPD-B1000、NPD-B800、NPD-B500型偏心破碎泥水平衡顶管掘进机,其主要特点如下:(1)适用砂土、卵石土、粘质土、软岩等多种土质条件,满足本工程机械顶管的施工需求;(2)顶管机、泥水循环系统、泥水分离系统与主千斤顶成套配置,不仅可以组成操作灵活、密封性好的分离系统,而且能节省安装空间;(3)采用地面遥控操作系统,可在控制台上进行方向控制与施工监测。
2.1 注浆减磨技术
机械顶管过程中的摩阻力主要由工具管切土正压力、管壁摩擦阻力及工具管气水压力等组成,本工程使用注浆减磨技术进行顶力控制和阻力降低,其基本原理是:于管壁与土壁的缝隙间注入触变泥浆,不仅减少管壁与土壁之间的摩擦力使顶进力增大,而且形成泥浆套以防止崩塌事故。触变泥浆由膨润土、碱、水等成分配制,特殊要求下可适当掺入石灰膏、缓凝剂和塑化剂等外加剂,使触变泥浆固结增强并在输送和灌注过程中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可泵性。触变泥浆使用注意事项如下:其一是注浆孔的布置根据管道直径大小确定,每个断面宜设置3个左右注浆孔;其二是灌浆压力必须按实际情况调整,并按灌浆孔前后顺序依次进行灌浆;其三是当灌浆过程中出现接头渗漏、管路堵塞、机械故障等问题时,处理后方可继续顶进。
2.2 管口对接技术
管口对接技术指泥水平衡机械顶管施工过程中遇到转弯时的施工工艺。实际施工中,首先是注意管节的选用和按照有关规范现场检查验收管材,如发现不合格品坚决予以退回处理,为管口对接质量提供材料保障;并在管材运送、搁置、起吊等移动过程中,使用专用护具以防止管接口受压变形。其次,管口对接前检查管节接头尺寸、橡胶圈、衬垫板等部位,确认其外观和质地是否合格。最后,在接口处涂抹薄层硅油等对橡胶无侵蚀性的性材料,均匀加力以保证与上节管的钢套环同轴度,并且保证橡胶圈不反转、不移位、不露出;顶管结束后,在管口处抹成一个光滑的渐变面并于管内间隙处填充弹性密封膏。承上,管口顶进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和观察管材余量情况,如果发生供应不及时、不到位现象,则易使周围土体固结而摩阻力增大,严重时甚至会出现轴线偏差和机头沉降问题。
2.3 顶进控制技术
顶进控制技术指对顶进过程中轴线偏差、精度、坡度和方向等方面进行的技术控制。本工程测量技术要求为:中心控制精度达到1/70000或者符合工程测量四等三角网的相关技术要求;高程控制精度符合国家三等水准测量的相关技术要求。
承上,顶进控制的主要步骤如下(注:水准仪、经纬仪经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须定期校核):(1)测量定线:依据工程项目部提供的交桩导线点和线位,确定并放出施工中心线、工作坑中心线和接收井中心位置,高程控制必须设置临时水准点以满足精度要求;(2)复核定线:复核测量图纸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若复测偏差值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方可将成果及定线成果图报监理审批;(3)复核水准点:每次进行测量时,对临时水准点进行闭合测量,若闭合差复测合格,及时报监理审批;若闭合差复测不合格(大于±12K1/2),则不得使用;(4)控制管道中心:中心复测合格后,设置中心控制桩并做明显标志(例如砌砖保护等);(5)控制管道高程:水准点复测合格后,在工作坑内设置不少于2个的临时水准点,供施工过程中使用,另外,其测量结果须进行闭合效核后方可使用;(6)复测顶管中心、高程:顶管施工过程中,须定期复测井内中心线和标高桩,以防止顶管反作用力下井中心发生偏移。
最后,顶进过程中的方向控制指操作机头纠偏,始终保证激光点在二号光耙的中心,即方向控制步骤与要点如下:第一是严格的放样复核,做好原始记录。顶进前必须遵守严格的放样复测,坚持施工组测量员项目管理部监理工程师的三级复测程序,确保测量准确性和精度标准;第二是及时调整并定时复测布设于工作井后方的仪座,以必须避免顶进时其发生移动、变形、跑偏情形;第三是顶进纠偏控制必须遵循“勤测量、多微调、勤纠偏”的原则,合理设置偏差警戒线,使纠偏角度始终位于10′~20′之间;第四是初始推进阶段方向主要由主顶油缸控制,应控制主顶推进速度保证质量,而且要不断调整油缸编组和机头以满足纠偏标准;并不断测量工具管的高程转动方向,使管道按照设计高程和要求方向顶进,及时根据测量结果而调整纠偏千斤顶,使机头改变方向按设计轴线顶进,从而实现顶进方向的控制;第五是顶进施工前,应提前制定坡度计划,事先计算每一米、每节管的标高位置,预测顶进过程中的故障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以保证符合设计坡度要求和质量标准。另外,因本工程采用激光定位,则须保证激光束中心、高程校核准确性;而且部分顶管段因穿越道路可能导致路面沉降,因此必须在附路管道中心线和两侧位置设沉降观测点并定期观测,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处理措施。
2.4 应急技术措施
应急技术措施指泥水平衡机械顶管施工中遇到不同地质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的技术处理,主要有下述四种情况,第一是发生土质突然变硬情形时,须通过掘进机上的加泥孔向土仓内加入水或泥浆;第二是发生土质突然变软的情形时,须连接把前三节管子和工具头,使其组成统一整体以增加刚性,避免机头因土质变软发生突然沉陷故障;第三是顶管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异常的偏差或纠偏失效,首先必须在允许偏差标准以内立即停止施工,然后在如实汇报情况后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解决故障,方可继续顶进而不可采取盲目行动;第四是顶管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管顶底土承载力过低或者为松散土层时,必须对管顶和管底部位进行灌浆
处理。
3 结语
综上所述,机械顶管工艺首先必须考虑具体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结合机械顶管工艺的原理和特点,选取合理的顶管掘进机选型;其次应在顶进过程中利用注浆减磨技术、管口对接技术、顶进控制技术等保障机械顶管施工安全、进度和质量;最后当发生不同地质情况或者特殊情况等则可使用应急技术措施予以适当处理。
参考文献
[1] 程新涛,王刚.顶管技术在污水处理工程中的应用[J].西部探矿工程,2008,17(8).
[2] 王刚,赵建粮,袁海英.污水治理工程中的顶管支护施工[J].岩土工程界,7(11).
关键词:手掘式顶管,市政管网,顶进力,工作坑,顶管误差
1引言
手掘式顶管施工以其低廉的施工成本、操作简便、设备少、施工进度快和巨大的社会效益更是让人们青睐。在施工实践中,一方面施工前应对地下障碍物进行排查清理,另一方面地下障碍物探查技术的局限性无法将地下障碍物一一探出,顶管顶进过程中常会遇到障碍物,如何经济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仍是目前顶管施工技术亟待研究的问题。
手掘式顶管施工的原理足借助于主顶油缸以及中继间的顶进力,把工具管或顶管掘进机从工作坑内穿过土层一直顶进到接收坑内吊起。与此同时,把紧随在工具管或掘进机后的管道埋设在两个工作坑之间。
2工程概况
我市某工园区污水管网工程需要穿越已建成的高等级公路,为提高工效减少对已建公路的损坏,决定采用手掘式顶管施工,该工程成为污水管网工程的关键性控制工程。本段管道施工长度57m,覆土深度4m左右。
2.1顶管施工地质条件
顶管施工的区域范围内,土质均为人工素填土和杂填土,土层分布在高等级公路路基范围内,密实而均匀。
2.2施工设备
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地质条件。本工程选用一台200t双液压千斤顶;在手掘式顶管施工中,用一只工具管。该工具管是钢制的,并带有刃口,具有挖土保护和纠偏功能;顶管内输土装置采用简易四轮小车出土;地面起吊设备采用8t汽车式起重机;测量装置采用经纬仪和水准仪,经纬仪用来测量顶管
的左右偏差,水准仪用来测量顶管的高低偏差;设备用电采用
380V/50Hz的电源;顶管内的通风采用鼓风机。
3顶管施工中的有关计算
3.1 工作坑的平面尺寸
1)工作坑的宽度B。
B=D1+2b+2c=1.5+2× 1.4+2× 0.2=4.7 m。
其中,D1为顶进管的外径,m;6为管两侧的操作空间,m;c为撑板的厚度,m。
2)工作坑的长度L。
L=L1+L2+L3+L4+L5=3.0+1.1+1.0+0.4+1.2=6.7 m。
其中,L1为管节的长度,m;L2为千斤顶的长度,m;L3为后座墙的厚度,m;L4为前一节已顶进管节留在导轨上的最小长度,m;L5为管尾出土所留的工作长度,m。
3)后座墙的计算。后座墙在顶进过程中承受全部的阻力,故应有足够的稳定性。为了保证顶进质量和施工安全,应进行后座墙承载能力的计算。计算采用以下公式:
Fc=Kr×Bo×H×(h+H/2)×γ×Kp=1 250.37 kN。
其中,Fc为后座墙的承载能力,kN;Kr为后座墙的土坑系数,当埋深较浅,不需打钢板桩且墙与土直接接触时,Kr=0.85;Bo为后座墙的宽度,m;H为后座墙的高度,m;h为后座墙顶至地面的高度,m;γ为土的容重,kN/m3;Kp为被动土压力系数,与土的内摩擦角拳有关,其计算公式为:Kp=tan2(45°+φ/2)。
3.2顶进力的计算
在本工程中根据顶管施工的实际情况,顶进力主要为土体对顶管的阻力和顶管自重产生的阻力之和。计算采用以下公式:
F=(π×Bc× q+W)×μ1×Ld=1161.35 kN。
其中,F为顶迸力,kN;Bc为顶进管外径,m;q为顶进管管顶上方土的垂直载荷,kPa;W为每米顶进管的重力,kN/m;μ1为顶进管与土之间的摩擦系数,μ1 =tanφ/2;Ld为顶进长度,m,Ld=57 m。
Bt=Bc+0.1=1.5+0.1=1.6 m。
其中,Bt为挖掘的直径,m。
Be=Bt×{[1+sin(45°-φ/2)]/[cos(45°-φ/2)]}=2.95 ITI。
其中,Be为顶进管顶土的扰动宽度,m。
μ= tanφ =tan24°=0.45。
μ1= tanφ/2=tan24°/2=0.21。
其中,μ为土的摩擦系数。
Ce=Be×[1-e-2KμH/Be]/(2Kμ)=2.31。
其中,Ce为土的太沙基载荷系数;K为土的太沙基侧向土压系数,K=1;H为顶进管管顶以上覆土深度,m。
q=(γ一2c/Be)×Ce=17.27 kPa。
其中,c为土的内聚力,kPa。
W=S×ρ× g=[π×(1.5/2)2-π×(1.2/2)2]×2.5×103×9.8/103=15.68 kN/m3。
其中,S为顶管横截面积(除去空心部分),m2;JD为顶管(钢筋混凝土管)密度,kg/m3;g=9.8 N/kg。
结论:计算出的顶进力F=1161.35 kN
3.3项进工作坑的结构形式
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结合现场地质条件,选用的工作坑结构形式如图1所示。
图1工作平面图(单位:m)
3.4顶管内挖土和运土
工作坑布置完毕,即开始挖土和顶进。在允许超挖的稳定土层中正常顶进时,管顶以上的超挖量不得大于1.5cm,以减小顶进阻力;管中心下部135.0范围内不得超挖;管前超挖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每次挖土深度,一般可等于千斤顶的顶程,根据各地段地质情况,每次挖深在0.5m~1.0m范围内。每次开挖纵深应严格控制不得超挖。顶管内运土采用简易四轮小车运输,及时运出管外,用8t汽车式起重机吊运出坑,避免顶管内因堆土过多而导致下沉。
3.5钢筋混凝土管接头的连接
1)环形顶铁与钢筋混凝土管之间的连接,应垫油毡作为缓冲材料,使顶力均匀地分布在管端,避免应力集中对管端的损伤。
2)钢筋混凝土管接头的槽VI要求尺寸准确、光洁平整且无气泡。
3)一节钢筋混凝土管顶完后,再将另一节钢筋混凝土管吊入工作坑,继续顶进前,将两节管连接好,以保持管道的整体性和减少误差。
4)顶进结束后,按设计要求在管内间隙嵌以水泥砂浆填料,与两管口抹平。
3,6顶管测量及顶管误差校正
1)地面桩引入工作坑内,在坑内设置管道中心桩和高程桩以校测顶进管道位置。
2)安装导轨时严格控制中线和高程。顶进过程中的测量工作主要是对工具管和首节管进行测基,首节管在顶进过程中起导向作用,要求质量高,需频繁观测。正常顶进每顶进30cm~40cm测量一次,顶进首节管时,每20cm左右测量一次。
3)每顶进40cm~60cm需对整个顶管段进行复测,以检查中线管节有无下沉现象。本工程在工作坑内采用能固定方向的经纬仪进行顶进中线和高程的测量控制,并做到随顶随测。当顶管误差超过允许值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述方法进行校正:
a.挖土校正法:通过增减不同部位的挖土方量进行校正。当管的头部抬高时,则多挖管前方下半圆的土;当管的头部下垂时,则多挖管前方上半圆的土。
b.支顶法:应用支柱或千斤顶在管前设支撑,斜支于管口内的一侧,以强顶校正。
4结语
通过对该施工工艺的研究总结,具体得出以下结论:
1)本文从施工角度计算了该工程进行顶管施工理论的正确性,并结合实际得出了一套具体的施工方法。
2)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机具简易,主要有一台200t双液压千斤顶、自加工工具管、简易四轮小车、一台8t汽车吊及鼓风机,极其适合在重庆这种地形条件复杂,大型机具不能展开的条件下施工。
3)用自加工工具管代替掘进机施工,同样能达到挖土保护和纠偏功能,极大降低了施工成本。
参考文献:
[1]余彬泉.顶管施工技术[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关键词】房屋征收;公共利益;内涵;研究
从本质上来讲,公共利益并非原则方面的问题,而是属于政策的范畴,但就此问题至今实务界和理论界仍未达成一个共识。因此,加强对房屋征收过程的公共利益问题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公共利益的概念与内涵
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公共利益,实际上就是政府房屋征收权利与公民财产自由权利之间的平衡,在相互权衡过程中对个人自由以最小限度的约束,从而实现了最大的社会效益。简单地说,公共利益就是个人权利与征收权之间相互制衡之后的所得。对于价值而言,它作为一种主观的意识难以脱离特定的现实背景,这也意味着相同的价值内涵在不同的社会阶段发生的变化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由此可见,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更多是价值符号载体,在不同的时期其内涵也不相同。若想在当前的法律制度背景下构建一个所谓公共利益内涵,最重要的就是要认清法律制度自身的特殊性。根据当前法治理念之要求,优秀的法律制度必须可以给社会提供可预测的行为准则,即完全客观的法律条文才是立法者的最终追求目标。
通常情况下,在逻辑推理实践中加入了某种主观的意志后,推导出来的所谓结论必然存在着某种不确定性,在人类特有的思维能力下,总是会利用一些当时认识条件下先验性的主观臆断,对论证缺失的东西进行缝合,从而让自己所作出的结论看上去能够使人信服。事实上,对于难以达成共识的各方而言,他们真正争论的焦点问题并非公共利益概念本身是否存在,而是怎样对其进行界定才更准确、更全面。从实践来看,在没有全面理解和诠释什么是公共利益的时候,社会大众却已经基本认可了公共利益是存在的,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已将其应用到了社会大众共同认可的层面上,从而填补该问题理性认知上空白。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笔者大胆地认为公共利益自身的优越存在也许就是带有先验性的一种假设,在界定公共利益概念和内涵的过程中,我们能做的也只有在不可实现圆满的概念范围内论证这一概念的存在正义性与公正性。
2、法律范畴的公共利益界定
基于公共利益自身的复杂性与概念内涵的难确定性,笔者则认为公共利益内涵的界定并非某一个、几个标准就可以予以明确的,只有在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标准的基础上,才能给出客观的界定。因此,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对公共利益的标准进行规范。
第一,设立法定性标准。这主要是指公共利益必须通过法律来确定,只有在法定的条件下,才能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法定标准已经为公共利益限定了最大的范围,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公共利益,才能对公民的房屋进行征收;相反,任何冠公共利益需要之旗号的行为,都是非法的,都是对公民合法权益和财产的任意剥夺。
第二,公众受益性。对于何为公众受益性而言,法律规定公共利益一定是可以让不确定的大多数人都能够享受到的益处。在确定某项利益是否公共利益时,应当先框定一个地域范围,然后在此范围中若能够使大多数人从中受益,则可以界定为公共利益。比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了修建一条道路而要求对具有个人产权的房屋实施征收,这一道路建设对位于该城市的多数居民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其应当属于公共利益需要之范畴。
第三,用途效果。对于用途效果这一标准而言,其主要是指公共利益一定要能够最终促进全社会共同成员享受到社会福利的益处。社会福利应当作广义的理解,它不仅包括物质条件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同时还有精神上的社会福利内容。
第四,可持续发展。这一标准要求,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而且还要不阻碍和限制后代人满足其发展需求的权利。基于此,在判断某件事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时,不仅要看该项目是否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且还要对其是否影响后代人的利用进行全面的评估,如果可能会对后代人造成负面的影响,则即便该项目能够为当代人带来利益,也不能将其纳入公共利益之范畴。
3、客观问题与应对策略
(1)客观问题
首先,政府角色定位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公共利益应对是与人民利益具有密切的关系,政府应当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当政府的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时,这种定位一定出现了偏差。比如公务人员福利与地方财政相挂钩等问题的存在,或者以房屋征收来实现政府利益或者官员利益的时候,政府的角色也就发生了变化。
其次,公共利益出现了错位现象。据调查显示,当前国内很多地方政府将公共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完全隔离开来,甚至相互对立。虽然房屋征收过程中确实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但是为实现征收之目标,假借维护公共利益之名,完成所谓的征收任务。由此,公共利益成为一个由头,实际上它已经出现了错位。
(2)应对策略
第一,加强实施细则的制定,使具体操作方式和方法细化。征收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假借新条例之名,或打着完善征收程序之旗号,行侵害群众权益之事。虽然法律明确界定了公共利益标准,但很难真正的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实施细则和方法,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为此,笔者建议在征收过程中,应当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比如以听证会或者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以保证被征收者的知情权、申辩权以及听证权和参与权。
第二,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政府靠土地供养财政的模式。据调查显示,从城市至县城、乡镇,通过土地出让金形式实施的房地产开发似乎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土地出让金不断刷新纪录,房价日益升高,虽然减少了地方财政压力,但同时也因此而引发的众多的社会问题,土地财政问题和征收不公等问题,造成很大社会现象的发生,大量土地流入官商手中,广大群众深受其害。因此,笔者建议土地财政管理模式一定要实现科学的转型,以有效减少地方对土地的过分依赖。通过重新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资产经营管理角色进行定位,真正地实现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结语:法定性、公众受益性、用途效果以及可续发展等标准,实际上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其中法定性是前提,只有在法定条件下的活动才可能是为公共利益之需要。基于此,在房屋征收时的公共利益界定过程中,只有同时符合以上几个标准的房屋征收行为才具有合法有效性,才是公共利益的内涵体现,才是公共利益的范畴。
参考文献:
[1]王秋隆 赵霖.论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1).
[2]谭小牛 李钢.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问题的困境与出路[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0(08).
劳社厅函〔2003〕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自《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劳社部函〔2000〕3号)、下发以来,许多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严格按协议进行管理,保证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但也有部分地区迄今尚未签订协议,或虽已签订但协议内容不够完善,在具体管理中还存在疏漏。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拟定了《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若干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协议管理,及时完成协议补充完善工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是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方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是处理双方关系,尤其是考核定点医疗服务质量和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的重要依据。强化协议管理对于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基金收支平衡,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协议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各统筹地区工作的指导,督促其及时完成协议的签订与完善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定期督促检查协议管理工作。目前尚未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年度协议的,必须于6月底前签订;已经签订协议的,要参照附件所列完善要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协议进行完善。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7月底前将本省、区、市协议签订和补充完善情况报送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完善协议内容,明确协议管理的重点
当前要着重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规定,改进费用结算办法,控制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加强定点服务考核监督等方面,充实和完善协议内容。要制定和控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例。要加强诊疗项目管理,重点对新增诊疗项目、大型设备检查和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进行控制。要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健全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质量保证机制。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专科特点与定点服务内容等,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明确具体的结算方式与标准,并确定审核检查及费用控制的指标。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简化就医结算流程,努力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围绕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费用控制等方面,确定考核监督办法,并对违规行为和违规费用明确违约责任。
各地要针对协议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并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管理重点,适时调整完善协议内容。要依据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细化协议指标,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医疗保险管理急需的技术性规范和标准。
三、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协议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协议全面、顺利、切实地履行。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过程中,要本着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促进充分竞争的原则,打破垄断,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逐步扩大定点范围。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与之签订协议。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调机制,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也要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对协议签订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聘请专家为协议管理提供咨询,并对医疗服务管理中的技术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协议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协议的执行
各级经办机构要按协议中规定的指标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监督。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与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相挂钩。要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制度,依据考核情况,每年评定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的信用等级:对考核结果优异、参保人员满意率高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可简化审核结算程序,并以适当形式通告公众;对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参保人员满意率不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和监督;对问题严重、考核结果较差、参保人员满意率很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应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终止协议,必要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要注重发挥参保人员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对各级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总结经验,以典型引路的方式推动和完善协议管理工作。今年下半年部里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协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医疗保险司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
附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若干要点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若干要点
一、就医管理与信息系统建设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乙方)、要共同致力于优化医疗保险服务,简化参保人员就医手续,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二)、乙方要通过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医疗保险咨询与联系电话、设置导医服务台等方式,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咨询服务。要公布门诊和住院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要公布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名称和价格,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保证参保人员的消费知情权。各种清单要及时、清晰、准确、真实。
(三)、对明确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乙方要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参保人员检查诊断和治疗等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做好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审核支付工作。
(四)、乙方应根据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做好网络衔接。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协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各种基础数据库,及时完成信息的变更和维护等工作。乙方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运转和维护以及信息传输情况,要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内容。
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一)、甲方要及时通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政策,乙方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甲方要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及时对医疗保险药品信息库进行变更和维护。
(二)、甲方要根据乙方级别与专科特点,具体明确乙方目录内药品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例。
(三)、乙方要控制参保人员药品费用支出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要控制在××%以下,二级医疗机构××%以下,一级医疗机构××%以下。
(四)、甲方按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乙方业务开展情况,明确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其业务开展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时向甲方提供资料。
(五)、乙方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记帐、收费、申报。超项目规范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六)、甲乙双方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共同议定费用控制措施。
(七)、乙方已开展并经甲方同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目录,乙方已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内部制剂清单,可作为定点协议附件。
三、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控制
(一)、乙方提供需参保人员自付的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时,必须按知情同意原则,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负费用。
(二)、乙方要将所有住院参保人员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以内;将所有住院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个人总负担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以内。
四、费用结算
(一)、甲方要在协议中明确对乙方的结算方式、标准、时间以及审核检查和费用控制的主要指标。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乙方要按要求统一申报,不得遗漏。对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甲方要按约定的结算办法及时足额给付,不得无故拖欠和拒付。
(二)、要加强出入院管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同时及时为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不能诱导参保人员住院,也不得强行让未治愈的参保人员出院。乙方出入院管理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以下类别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资格: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四)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经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
(一)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三)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四)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可作为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1至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管理能力的地区可扩大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
第十条、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可有所差别,以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具体比例和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要单独建帐,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等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和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