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9 08: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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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工程量清单存在的意义
(1)工程量清单计价利于实现市场定价,实现积极保护。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从消极自我保护向积极公平竞争的转变,对计价依据改革具有推动作用。特别是对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施工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从而改变了过去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定额的状况。(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标底的管理和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标底只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仅仅是工程招标的参考价格,不是评标的关键因素,且与评标过程无关,标底的作用将逐步弱化。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工程索赔的控制与合同价的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和工程索赔的控制,强化合同履约意识和工程索赔意识。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方面的规范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必将推动建设市场管理的全面改革。
二、定额计价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及其资金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定反映出完成建筑工程中的某项合格产品和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大部分地区工程以定额为标准,对工程进行施工前的预算。它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问题。(1)制约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性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它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个体差异不大时适用,但现在企业之间已经有很大的差异。因而,他们改进技术管理的积极性比较低,那么继续用下去将影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2)限制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筑产品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一次性,它的价格随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在同一地段地质勘测结果存在差别,其设计的抗震以及设计标高等其他数据都会不同,即使相同结构的建筑物,施工的时间和地段相同,也会因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管理水平不同而工程造价有所不同。定额计价规定某种工序的人、财的消耗,这样既不利于技术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其先进技术,也不利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改进其技术管理水平。(3)价格的时滞性增大交易纠纷。定额计价是一种静态的计价方式,很多地方使用的定额都是几年以前的,它所依据的价格基本是几年以前的,而实际的市场价格却经常会有较大幅度的升降。在实际的承发包中价差是双方争执的焦点,当价格波动很大时会加大结算与决算的难度,这种情况在使用定额时无法避免。
三、清单计价的竞争性
(1)较大的管理、施工自由性。清单计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没有规定具体的消耗量,投标单位可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公开进行投标报价。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自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和机会,同时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为了生存也必须努力改进,对整个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2)扩大投标企业范围。由于采用定额计价,导致每一地区都有不同的定额,定额是唯一的计价依据。外地企业由于不熟悉当地的定额,因而投标时报价会有较大差距,这无形中为他们的进入设置了障碍。(3)促进工程竞标公开度。在这种计价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编制,清单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共同信息,这样就有效地减少了施工企业之间的不规范竞争。各企业公平竞争,他们会着手投标报价的确定以及施工方案的不断完善,工程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也会得到有效遏止。
四、结语
在目前企业定额普遍尚未建立的条件下,既面对市场又结合我国国情,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量清单数据库,包括综合项目及独立项目的工程量、综合价、总价等。因此,要尽快制定出既按照国际惯例,又与我国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同时,还必须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程序,迅速研制出界面直观、功能齐全、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软件,建立起工程价格信息系统。
参 考 文 献
[1]赵平.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熊伟,朱康武.建筑工程无标底招标[J].基建优化.2009(12)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风险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尤其是当代社会,在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甚至人们生活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都充斥着风险。人们在不断地接受风险的挑战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求各类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去分析风险、防范风险,甚至利用风险。
那么,风险究竟为何物呢?概括地说:风险就是活动或事件发生的潜在可能性和导致的不良后果。
风险是活动或事件发生并产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显然其主要是由不确定的活动或事件造成。而活动或事件的确定或不确定是由信息的完备与否决定的,即风险是由于人们无法充分认识客观事物及其未来的发展变化而引起的。大干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由于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存在着局限性,造成人们对未来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某些规律无法感知,从而不能作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是造成信息不完备导致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信息本身的滞后性是导致风险发生的另一个原因,从理论上讲,完全绝对的完备是不存在的,对信息本身来说,其完备性也是相对的。人类总是在不断地探索事物、认识事物、并通过各种数据和信息去描述事物,而这种认识和描述只用当事物发生或形成之后才能进行,况且这种认识和描述需要一个过程,所以,这种数据或信息的形成总是要滞后于事物的形成和发展,导致信息滞后现象的必然性。
二、工程项目风险
工程项目风险的概念,风险既然是无处不在的,对建设工程项目来讲,其存在风险也是必然的。工程项目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可能遭遇的风险,可将其定义为:在工程项目目标规定的条件下,该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包括工程项目风险率和工程项目风险量两个指标。
工程项目风险的特性
工程项目风险具有以下特性:
T-S工程项目风险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决定了工程项目风险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工程项目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活动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确定性。表现在:风险事件是否发生、何时发生,以及发生后造成的后果怎样都是不确定的。但人们可以根据历史的记录和经验,对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工程项目风险的可变性。在一定条件下,事物总会发生变化,风险也不例外,当引起风险的因素发生变化,也会导致风险产生变化。
风险的可变性主要表现在:
①风险的性质发生变化;
②风险造成的后果发生变化;
③出现新的风险或风险因素已消除。
程项目风险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
①风险主体是相对的。相同的风险对不同的主体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对一方是风险,对另一方来说也可能是机会。
②风险大小是相对的。同样大小的风险对不同承受能力的主体,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
工程项目风险的阶段性。
风险的发展是分阶段的,通常认为包括三个阶段:
①潜在阶段,是指风险正在酝酿之中,尚未发生的阶段。
②发作阶段,是指风险已成事实正在发展的阶段。
③后果阶段,是指风险发生后,已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的阶段。
以往,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项目的建设一直采取的是无险建设状态,所谓“无险”并不是工程建设无风险,而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不承担风险,而由国家承担工程全部风险。这样,造成我国企业既无风险防范意识,由无抗风险能力。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使我国建筑企业逐步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参与国际竞争,我国适时制定实施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管理模式,要求企业在进行工程计价时,充分考虑工程项目风险的因素,体现工程项目风险发包、风险承包的意识。
转贴于
风险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也体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主体上,即业主、承包商、咨询机构及监理工程师。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咨询机构及监理工程师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 ,双方各自分担相应的工程风险,但由于工程承包业竞争激烈,受“买方市场”规则的制约,业主和承包商承担的风险程度并不均等,往往主要风险都落到承包商一方。
从国际建设工程项目来看,作为业主一方,其承担的主要风险有战争、暴乱以及政局发生变化的风险;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的风险,如:地震、山洪、台风等。经济局势动荡,通货膨胀、税收增加等经济类风险;此外,还有项目决策失误,以及项目实施不当造成的风险。对于业主方的风险,其可以要求承包方购买保险、订立苛刻的合同条件,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工程实施完成后的反索赔措施等转移风险;此外,业主还要筹备一笔资金作为风险基金。
对于承包商来讲,其承担的风险较多,一般包括政治风险 战争与内乱、业主拒付债务、工程所在国对外关系的变化、制裁与禁运、工程所在国社会管理与社会风气的好坏 ;经济风险 物价上涨与价格调险、外汇风险、工程所在地保护主义 ;技术风险 地质地基条件、水文气候条件、设备材料供应、技术规范、工程变更、运输问题等 ;公共关系等方面的风险 与业主的关系、与工程师的关系、联合体内部各方关系、与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关系 ;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承包商机构的素质和协调能力等。
对于具体工程项目来讲,承包商在进行项目决策、缔约及实施工程中,还要面临如下风险:决策错误风险,包括:信息取舍失误或信息失真风险、中介风险、买保与保标风险、报价失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包括: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及合同中定义不准确、合同条款遗漏、工程实施中的各项管理风险;责任风险,包括:职业责任、法律责任、人事责任,以及他人归咎责任——替代责任。
由于承包商在工程承包过程中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所以其在投标报价和生产经营的过中,要善于分析风险因素,正确估计风险的大小,认真地研究风险防范措施以避免或减轻险,把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承包商在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时,还要建立风险成本观念,并将工程项目风险成本作项目成本的组成部份,应体现在工程造价成本费用中。所谓“工程项目风险成本”一般是指风险活动或事件引起的损失或减少的收益,以及为止风险活动或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而支付的费用。
风险成本包括:
风险有形成本是指风险活动或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发生在风险活动或事件现场的财产损失或伤亡人员的价值;间接损失是指发生在风险活动或事件现场以外的损失,以及收益的减少。
风险无形成本
风险无形成本也称隐型成本,是指风险活动或事件发生前后,而使风险主体付出的代价。
主要包括:
减少获利的机会;
阻止了生产率的提高;
引起资源配置不合理;
影响了人的积极性,引起了人的恐惧心理。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1.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现状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在成本控制管理中沿用定额计价模式,以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我国施工行业预算定额管理委员会在一定周期内公布新定额标准,由施工企业在编制预算时参照执行,由于定额公布的周期性,使施工企业参照标准受到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进而导致编制的预算脱离实现,不利于施工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分析。因此,我国施工企业应实现成本控制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转变,以提高成本核算准确度。
2.新旧成本控制计价模式区别
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下,定额的制定较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政府行政干预,采用的原材料价格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价格波动影响,在制定定额标准时,未充分考虑建材市场材料价格、施工人员费用的波动。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由施工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并提供中介机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逐一报价进行投标,最终以清单价格最低为中标人。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具体内容
1.新旧计价模式基本方法对比
(1)传统计价模式方法。定额计价模式下,国家以单个施工项目为单位,对单位建筑消耗定额制定标准,定额标准由国家通过统一的预、概算定额进行管理,最终将所有单个项目定额进行汇总,得出整个工程定额。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方法。一是工程量编写方面。施工企业根据项目图纸计算出各个单项工程工程量,并将单项工程量进行汇总,得出整个项目工程量,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二是单位价格方面。施工企业在确定单项工程消耗量价格时,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保证所选用的价格具有代表性,再以市场价格最终确定整个工程项目总定额。
2.新旧计价模式价格构成对比
(1)传统计价模式价格构成。传统计价模式下费用总额包括工程消耗直接材料、人工成本及企业合理利润、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总额还包括招投标费用及与工程相关的其他配套费用。
(2)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费用分类。工程项目费用主要由内部费用与外部费用组成:工程项目内部费用。一是单项工程费用。一般指为完成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原材料、人员工资、雇佣机械设备费用及后勤管理费用。二是配套项目费用。指施工企业为完成国家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对主要工程项目进行配套建设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园区绿地建设、变电所盖建、地下管网铺设等费用。
工程项目外部费用。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向政府建设、土地、消防等部门缴纳的与工程项目直接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例如,向环保部门缴纳的环评费、为施工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等。二是税款。指开发企业向当地地税部门缴纳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城建税等税费。
三、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1.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意义
(1)施工企业降低工程项目成本的唯一途径就是对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成本控制与管理水平不但是衡量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也是反映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2)精干管理队伍,压缩管理费用。
(3)从工程质量入手,提升施工企业竞争力。施工企业不但应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验收,而且应在成本控制范围内提高工程质量,以保证施工企业信誉不受影响。
施工企业应不断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实现,并且通过规范企业施工项目成本核算,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控制施工企业项目的若干措施
(1)从人员安排方面入手控制施工项目成本。施工企业应建立项目经理人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人负责整个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管理,保证施工企业制定成本计划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技术措施。首先,应制订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其次,在施工中努力寻求各种降低消耗;最后,施工企业应保证施工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把好工程项目质量关,避免由于工程返工给施工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3)从经济入手控制施工项目成本。施工企业应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三个方面进行控制管理。施工企业应保证所有成本支出均按照既定的成本控制标准进行,并对施工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成本跟踪,确保施工企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建设项目,以实现施工企业最终经营目标。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成本控制体系
1.以项目清单计价方式控制项目成本
施工企业应以工程项目收入为基础,根据工程项目消耗量、单位工时成本制定工程量清单,以保证所有工程项目施工按照清单进行领料、建设、人工投入,促使项目成本在施工企业可控范围内,保证施工企业取得合理利润。
2.工程直接费用的控制
(1)人工费的控制。企业应建立工程日数及工时单价控制制度,针对不同施工项目制定单位项目消耗日数及每日人工费用标准,严格控制工程人工费成本。
(2)材料成本控制。按照“量”、“价”分离原则,一是对材料用量进行控制,二是对材料价格进行控制。机械费及措施费的控制包括: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内部合理调度,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在设备选型配套中,注意一机多用,减少设备维修养护人员的数量和设备零星配件的费用。
3.加强其他方面的管理
(1)进行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加强项目成本管理。
(2)加强质量与安全方面管理,控制质量成本。
(3)加强施工组织管理。
(4)加强财务方面管理。
4.从“开源”原则出发,增加预算收入
(1)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树立明确的时间和成本观念。
(2)强化索赔观念,加强索赔管理。
(3)用好调价文件,正确计算价差,及时办理结算。
5.加强施工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
建设项目的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尽量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此加强施工阶段投资的控制非常重要,仅仅靠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不够的,应该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诸多方面采取措施,控制好项目投资。
(1) 加强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的管理并做好核对整理工作。
(2) 规范月度成本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核算。
(3) 施工过程中水电费的管理。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面临问题;对策
一、前言
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本着市场问题由市场自身解决的原则,希望招投标双方和招投标机构在招投标市场活动中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规范,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建设市场。本文主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程序进行了阐述,并对目前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程序
在招投标的准备阶段,招标单位首先请估价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估价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依据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为此,相关行业协会应在现行的全国统一基础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惯例,尽快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的内容可以依据设计深度、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便于计量的原则进行编制。由于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的划分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可能不会完全相同,所以在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时要注意详细说明该分项所包含的项目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质量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同时也有利于投标单位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正确的报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如果没有较大的错误,即进行工程报价;如果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误差较大,可以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在分项工程的单价确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投标单位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因素的影响。关于分项工程单价的报价方式应由部分费用单价模式向全费用单价模式过渡,这样做既可以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同时又可以在招投标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使单价中的量、价、费全部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确定。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以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竞争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而且在评标时应坚持倾向于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
三、目前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1)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
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没认真研究清单招标,从而出错,甚至导致招标失败。
对策: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具有丰富的施工和造价经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将每个分项的工艺要求、工作内容、特殊施工措施及材料使用方法等进行详尽的表述,严谨设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使工程量清单具可操作性和准确性。
(2)选择招标方面
在招标准备时,因对招标公司的选择把关不严而出现的问题。招标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丢项或量差问题,并要投标方在综合单价或风险费中考虑;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在较短的时间内复核完招标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承担一定幅度内的量差风险,这种把招标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投标方的做法,会导致招标结果存在隐患。
对策:审慎选择招标公司,充分利用其长处,以掌握招投标的主动权;在招标准备阶段,完全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施工企业信誉与资质的考察,以掌握投标者的相关情况;在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应先由招标公司进行编制,然后由业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审查,如出现较大失误,由招标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合同条款方面
招标方往往在专用条款中对合同条件设置不严谨,导致施工中扯皮事件。
对策:一是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合同中,招标方应尽可能地回避风险,对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二是要明确规定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的职责权限,无论是计量还是计价工作,最终都必须经过招标方的认可才能生效。
(4)设计变更方面
为防止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施工图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除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招标方不可随意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变更,因为任何设计变更都会造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变化,从而引起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二是招标方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应对施工图的设计质量标准有所约定,因设计方的过失而发生的索赔,设计方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5)工程监管方面
有些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条件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避免不必要的索赔,应采取以下处理对策:一是监理方每道指令的发出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件;二是不可随意修改施工图、改变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若需修改,须报招标方同意并会同设计单位和造价工程师一起评估后,方可发出工程指令,并要求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计量和计价申请,经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报业主批准;三是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同意发出的施工指令而引起承包商索赔的,造价工程师不予计价;四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或改变施工方法的要求应严格控制。凡为了方便施工、节省时间和降低施工成本的工程更,在明确经济责任且不会损害业主利益后,方可批准。
(6)索赔方面
工程索赔是在采用清单式报价方式后,承包商获取最大利润的一种有效手段,承包商承揽工程,多半采用低报价、高索赔的方法。若因合同条件设立时的不严谨,没有全面地估计到工程会出现的变化,都会将业主在招标时节省的投资消耗掉,甚至会造成业主投资的大量追加。减少索赔的解决方法是:中标的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进行单价包干,在结算时不再调整。因此,在评标时须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以防不平衡报价和避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开标后首先由评标专家评审综合单价的准确性,以防投标人不平衡报价。
(7)合同签订方面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由于工程量统一,使合同类型成为报价人选择投标报价策略的重要因素;又由于清单工程量为预计量值,与实际必需工程量的差别很大会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
对策:对大中型工程,一般多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即合同中主体工程项目是单价合同,其它部分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1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及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它表示的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指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项目;税金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有如下几个特点。
(1)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原则上它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是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并反映在招标清单内,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形成综合单价。但该综合单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综合单价中。
(3)工程量清单报价,它打破了工程造价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很大程度上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单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体现,招标投标也失去了意义。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也就是说投标时的单价在竣工结算时是不变的。
2 工程量清单项目审计中造价控制的四个阶段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为保证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的合理有效运用,根据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控制工程造价。
2.1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前的准备阶段
工程项目招标前的准备阶段主要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作为审计人员,应在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的基础上,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尽量在最快的时间里获得最准确的信息,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做好充分准备。把计划定好、把概算做好,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往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点,麻烦就会减少一点。
2.2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由于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标过程乃至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审计工作控制造价的关键,因此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2.2.1 细致审核招投标资料
审计人员应该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是否出现问题等等。一个完整合格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全面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代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其结果会突破概算。例如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或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含糊,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工程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另外协商单价的争议。
2.2.2 对工程项目特征重点分析
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它是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的一种公开的信息。对招标人而言,它是拦标价组价的参照,而对于所有投标人来讲,它也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同时也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甚至漏项、错误,均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导致纠纷和索赔。多数审计人员是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进行审核,因此应当对项目特征进行重点审核。
2.2.3 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价不看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思想
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报价都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分部分巧的综合单价报价最低。同时,也要克服只看综合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量大的综合单价要重点研究,并且要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还要克服只看综合单价不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及项目特征的缺点。
2.2.4 招标控制价的合理与否也是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控制价如果编得过高,大大高于工程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就可能出现投标人高价串标,围标等情况,导致中标价也过高,从而严重减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助长了腐败的发生。相反,如果控制价编得过低,低于工程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就可能会出现无人投标或投标人数量不能达到要求,使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既影响了招标效率,也会增加项目的财务成本,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如果控制价编得过低情况下,也有投标人中标,那么很有可能出现投标人无力施工,或者施工后不能如约履行合同,还可能出现即使勉强履行合同,同时也想方设法要求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等方法,变相增加工程造价,最终还是会增加工程成本。
2.3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施工实施阶段是落实第二阶段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原则和内容,特别要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审计人员在拿到工程量签证后,应首先检查签证的合理性,部分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并非工程专业,所以很难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是合同外的,哪些工作内容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哪些工作内容在综合单价中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怎样签、签多少等等。所以审计人员在对签证的合理性进行判断之后,还应对签证的工作量反复推敲,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对签证提出质疑的同时多提醒自己“有增必有减”,“有变必有因”。
2.4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
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定,就要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变更签证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只计算增减工程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可能会遇到施工单位追加工程造价的申请,这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里,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因此审计人员关注如下方面。
2.4.1 作为审计人员,首先应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其次要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由于从事预结算工程的预算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体形较为复杂或装饰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深入工地现场核对、测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审计人员在审核或编制结算时,应该先查阅所有资料,再粗略地计算工程量,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工地核实。一个审计人员不仅要深入工程现场实地掌握实际,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中有数,避免造成计算误差,使自己处于被动。
2.4.2 审计人员在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
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里。编制或审计时,不依编制对象与自己亲、熟、好、坏而因人而异。要服从道理,不固执己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促使竣工结算审计的良性发展。
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审计水平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不断推行,传统定额计价的僵化模式将逐步的被打破,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更新造价专业知识和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是我们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王秉桐,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M].北京:中国建材出版社,199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3]哈里森,杨磊译.高级项目管理:一种结构化方法[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关键词: 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
一、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活动中,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法,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其主旨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计算单位、统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统一项目编码。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是供投标者报价使用,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也是评标的基础);另外,当发生工程变更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也是合同价格调整或索赔的重要参考标准。
因此,工程量清单对招标者来说非常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整、准确的工程量,确定投标人,签定建设合同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在工程结算阶段,通常应以投标人报价时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而由于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新的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实际工程量的变更等都涉及到最终的清单结算,影响工程项目的总造价,由此工程量清单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
二、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在造价管理控制中的应用
(一)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方法
1.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方法现状和存在问题
国外的研究表明,初步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75%~95%,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5%~75%,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25%~35%。
可见,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性。我国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进度、工程技术比较重视,而对工程造价考虑的很少。设计中求保守,随意加大安全系数。
概预算人员往往不了解工程设计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只是从概算的角度, 照图算账,对设计内容没有任何约束,对设计中造成的浪费更是鞭长莫及,无法进行干预。因此,必须研究和采取有效的方法,切实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最终达到节省投资之目的。
(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行工程设计招投标
推行工程设计招投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工程设计“实报实销”的办法,走设计招投标的路子,这有利于设计方案的选择和优化。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依据经济指标选择设计方案,而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又可采用价值工程方法,降低工程造价。
运用这一方法,就可以通过功能细化,把多余的功能去掉,对造价高的功能实施重点控制,从而最终降低工程投资,实现建设项目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实行限额设计及相应的奖罚制度
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 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设计中不合理的设计变更,保证工程竣工结算不突破总投资限额。
同时,建立工程造价管理奖罚制度,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限额,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反之,若设计中采用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设计质量得到保证,又取得了节省投资的良好效果,则可从概算的节约部分提取一定比例, 奖励设计人员。
3.实行设计监理制度
建设管理中,大多数管理人员属于投资方,技术问题一般在中后期才聘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控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被动实施事后控制, 这使得工期、投资失控,造成较大的损失。
推行设计监理制度,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让监理单位参与项目的调研、考察、立项、论证、方案报批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设计监理制度,对设计全过程进行监督,可以避免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失误,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
(三)招投标阶段
工程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项目的结算是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清单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所以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确保做到清单项目不漏项,不缺项,避免清单出现含糊或相互矛盾的地方,提高清单数量的准确性,尽量防止工程施工阶段出现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重新报价。
根据各种渠道收集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价格指数和经验数据,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即是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格,在评标时作为参考。
评标是招投标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能单纯的以投标价作为中标价的参考准则,还应当参考标底价格,除了审核工程总造价,还需仔细审核每一分部分项的造价,分析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照工程材料市场价格,审核取费项目等。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下,很多投标单位基于投标策略,通常想低价中标,高价索取回报,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清单报价最低。
对于一些工程量较大的项目,着重分析其综合单价的构成。清单综合单价的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在内,甚至还包括了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因此需对清单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留意是否出现不合理的清单单价,包括过高或过低,费率水平等,确定真正的合理底标报价。这对于在施工阶段工程变更时,需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定价显得更为重要。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一)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方法
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首先必须明确投资主体和建设单位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投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对工程总投资负责,并负责对动态投资进行管理,对中介机构提出的上年度投资额度差价指数进行审查, 并对认可的动态投资保证到位。
建立关于建设单位动用预备费审批制度。建设单位的权利与责任为:对静态投资负责,在保证不突破国家标准的外资概算静态投资的前提下,具有对项目投资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负责组织编制业主预算。根据工程进度和有关规定, 按时编制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并报投资主体审核。
(二)编制业主预算
业主预算是在初步设计审批之后,按照“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为满足业主的投资管理和控制要求而编制的一种内部预算,或称为执行预算。由于建设项目具有工期长、施工复杂、比选方案较多等固有的特点和受预算编制体制本身的限制,在初步设计审批之后,随着设计工作的深入,设计单位或有关部门会提出更优化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
从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总造价的观点出发,及时跟踪工程概算的变化趋势是造价控制过程中的一项基本任务。初步设计总概算一经主管部门审定,不得突破。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对情况变化后的初步概算按照“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编制业主预算,以反映这些变化因素,为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业主预算中总投资必须控制在国家批准的概算总投资内,不得突破,业主预算经批准后,其静态投资是建设单位管理、控制投资的最高限额,是制定年度资金计划、考核工程盈亏和工程经济合理性、控制标底、实行限额设计的重要依据。
业主预算的编制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实施阶段造价管理法规;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定主的招标分标规划和委托任务书; 国家有关的定额标准和文件;工程贷款协议;有关合同、协议。
(三)施工阶段的控制
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是工程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建设单位在此阶段应严格按已确定的投资目标和计划,控制施工过程的工程成本,特别加强对变更和现场签证的严格控制,及时、合理地处理好索赔事项。
1.变更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尤其是对造价影响较大的变更。施工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希望变更越多越好,有的甚至在投标时有意压低投标报价, 以求中标,然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各种方式提出变更,以弥补报价的利润损失。
针对这种现象,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变更。对确有必要变更的项目,应注重对变更程序、变更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量的验收和计量。
2.签证管理
建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预算等有关部门、人员的职权、分工,确保签证的质量,杜绝虚假签证的发生。首先,工程签证必须客观、准确、及时。
由于工程本身的特殊性,施工时有一些隐蔽工程及工序上的交叉作业,工序结束后其客观的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核实,因此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签证、纪录。
其次,现场签证应分清哪些项目是清单范围内的,那些项目是清单范围外的。对于清单范围外的签证,有必要会同预算、审计部门共同参与现场签证。
(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即最终工程价款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环,客观公正的结算审核,能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施工单位的恶意提高造价带来的经济损失。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按中标的清单综合单价定价,核算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清单的计价必须审查其清单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报价的单价一致,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不能修改,那么对于工程结算而言,清单的实际工程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都可以归结为“实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因此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涉及建设各方经济利益的关键因素。按竣工资料,核对合同条款,检查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只有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部分,才能计算其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落实设计变更签证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工程量。
审核清单的综合单价,对于工程变更项目,有否与原有的清单项目出现重复计算。
四、结论
当工程量清单作为一种制度介入建设工程计价的实务后,它势将引发对整个工程管理系统的思考。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统一口径的做法,其本身就是鼓励投标单位相互竞争,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经过优化组合使价格变得更具有针对性,而非一概以费率下降的形式去解决议价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造价 主动控制 量价分离平均先进综合单价风险分担
中图分类号: TU723文献标识码: A
在工程量清单模式未实施以前,定额计价曾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定额计价与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不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逐渐发挥出其特有的优势。下面我将对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项目中的应用进行初步的探讨。
招投标竞价的核心就是价格的竞争,企业根据竞争的需要、自身实力和价格的优势,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以合同的形式确认工程造价。使招标人、投标人通过公平的竞争平台进行筛选,从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主动控制,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是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评标时做单价比较、总价研究对比的依据,更是工程中标后承发包双方确定工程合同价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根据施工环境、施工方案及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投标单位依据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定额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先进水平。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要求的拟用数量、部位,将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因素、运输和泵送费用一并计入相应的混凝土项目综合单价中。
二、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消耗的费用。
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由编制人自行计算,编制人未计或少计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其他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单列设立,专款专用。
三、其它项目清单
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约定或实际工程量进行核算。在其它项目清单中,投标企业不得随意更改招标人已经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如果投标人不进行填写,将被视为投标企业的无偿服务,不再额外计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投标报价时要考虑风险因素,包括工料机价格波动的因素和工程上不可预见的因素。计价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基本上是按图示尺寸计算,所有工作面和工程量反应不出来的因素要在综合单价内考虑。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及利润,不列入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在编制工程标底和报价时,在综合单位内自行考虑。
在评标方法上,采用综合评分法或合理低价中标法,对总价、综合单价及主要材料报价都进行评审。分析投标单位有无低于市场最低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消耗量是否合理。而招标标底不再是中标的直接依据,而是作为一个最高限额的控制线,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不能超过这个控制线。对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也只作符合性评定。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也会经常遇到无法预料的问题。首先,如果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将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中标后变更过多,也无法达到最低价的效果;其次, 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准确与否也直接影响中标价的准确性; 因此在要求编制单位严谨负责的基础上,投标单位也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进行核对。若中标后工程量清单不予调整,则视为与施工图纸相符,并按中标价签订合同。
工程量清单在编制过程中,有些信息描述的不够准确,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尤其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使投标企业对项目的分析和综合价格的组成在理解上与招标人有误差。因此,招标人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或招标答疑时需明确某些项目特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的工程结算方式以及价格调整方式。
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一方面可以避免各投标单位因造价人员素质水平差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的情况,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平行竞争的平台;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定额子目划分确认的分歧以及对图纸缺陷理解深度差异的问题。有利于中标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以及施工进度款拨付和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减少结算中的不公正及纠纷问题。同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能使交易双方共同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量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的风险,减少额外负担的工程量差风险,使之能切实有效的维护双方的权利。
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企业有责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而投标单位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时候,要对单位工程的利润、成本等进行综合比较分析,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灵活的运用企业定额,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进行随时补充;通过对人、材、机的市场行情的把握能力来合理确定三者的配比,优化企业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降低非实体性消耗,减少现场管理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扩大利润空间,快速、准确、合理的组价,以此来确定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
因此工程量清单不仅在编制招标控制价、计算清单工程量、投标报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为后期的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索赔等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相比,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实行了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的分离。实体项目的计算基础是分部分项工程量,而措施项目的计算基础则既有与工程量有关的部分,即单价措施项目,也有与工程量无关的部分,即总价措施项目。其中,单价措施项目费包括:“脚手架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垂直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厂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超高施工增加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和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单价措施项目费是按照工程量来计价的,工程量基本是固定的,所以在投标报价的时候基本属于不具备竞争性的项目;而总价措施项目费是完全根据投标企业自身的实际施工水平进行定价的,非常能够体现投标单位的施工实力,属于可竞争性的项目。也正是因为这一部分的可竞争性,才使得措施项目费具有了一定的可探讨性。
2措施项目费计取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对于措施项目费的列项不够全面
工程量清单一般都是由招标人自己或招标机构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的,其中包括措施项目清单列项。但在实际工程中发现,很多招标人对于哪些是实体项目,哪些是措施项目的列项不够清晰,常常漏项、错项。甚至会把部分措施项目列入了实体项目的清单列表,从而导致措施项目费在清单列项中的不全面。这其中,当然不排除招投标各方为了谋取私利,故意人为含混措施项目费的列项,此举为项目后期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了招投标双方纠纷的隐患。
2.2投标人为了提高中标率,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的报价
自从实行了“招标控制价”以后,以往都是围绕着如何接近“标底”的招投标,现在变成了在招标控制价这个限额的基础上,尽量的压低投标价格以保证项目最终的中标。由于投标总价对于中标率的决定性影响,如何降低总价是所有投标人努力的目标。而可以体现企业实力的措施项目费,成为了可以调整投标总价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这样的前提下,许多投标人为了能够提高中标率,往往会采取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报价的投标策略。而实际上,在施工中一定会发生的项目,如果一开始没有在清单中予以列项,后期发生费用增加的,施工单位是不可以申请追加费用的。因为,在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中,这部分费用被认为已经在综合报价中被计算过了。而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往往是用低成本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来达到的,在后期项目的进行中,施工组织方案不适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种种问题会逐渐的暴露出来,极大的影响了项目后期的顺利开展。
2.3审计人员对待措施项目费的重视程度欠佳,导致数据含糊、难以审计
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外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如果重视得当,也能在控制措施项目费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招标阶段招标人拟定工程量清单的时候,审计人员应当对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的列项、范围、包含的内容以及各子目特点的描述是否清晰明朗进行慎重仔细的审核。如果此时能够发现问题,可以发挥很好的“事前控制”的作用;而在项目施工的进行过程中,如果审计人员能够及时跟踪项目的进程,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第一手资料,如:勘测报告、会议纪要、验收记录等,能够与施工方的预算员一起核对,就可以很好地发挥“事中控制”的作用。但在实际工程中,审计人员对待措施项目费的重视程度往往欠佳,导致工程前期和中期的措施项目费数据含糊不清,最终审计时则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2.4措施项目费部分在合同的订立与执行过程中缺乏合理的监管
措施项目费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是有着相关说明和规定的。但在实际工程中,在对措施项目费进行调整时往往无法在合同中找到相对应的调整依据,也就是说明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尚缺乏科学的监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为违背合同的相关条款,通过“关系”来确定相关的措施项目费,这更是合同监管不力的表现。合同是保障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的法律依据,也是甲乙双方进行相互合作的合作基础。如果基础出了问题,到最后,损害的很可能是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还会让整个行业形成恶性竞争的大环境。
3对措施项目费计取的管理建议
3.1评标人应重视对投标人措施项目费的核查
评标过程中,对于措施项目费这块灵活性最大的部分,评标人应进行仔细的核查。还应通过以往的工程项目进行经验总结,即对以往工程中索赔较多的措施项目费部分,单独列项,然后在每一次的评标中,这些条项都应作为重点排查项目。这样既能提高评标的效率,减轻评标人员的工作量,还能有效防止错项、漏项。
3.2招标人应订立完善的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对于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的投标人,其在项目后期一定会想尽办法进行索赔,如果其索赔的费用过高,损失最大的就是招标人自己。如果招标人能够在订立合同时,考虑周全,并且有针对性的订立一些能够限制后期索赔的条款,对于自身利益无不是最好的保障,防患于未然。尤其是一些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开始投标方可能为了中标,设计的都是成本低的方案,但也许并不适合工程实际;后期施工中,承包方会提出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而对提高的成本向甲方提出索赔。工程项目在经过多次的索赔之后,最终的成本可能远超出预算。所以,招标人订立完善的合同保障自身的利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3.3鼓励行业内的诚信合作,引导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循环
措施项目费中的各项问题,其实,追根溯源还是企业的诚信问题。由于目前的招投标市场中,诚信只是作为一个参考指数,并不对招投标的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招投标双方往往都忽略了这个因素,而单纯的去追求利益最大化了。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就是,钻漏洞、玩伎俩,互相之间防不胜防,最终形成了恶性竞争的怪圈。如果能够鼓励行业内进行诚信合作的风气,或者将诚信指标作为可量化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那么笔者相信最终的结果都会是愉快的双赢。鼓励诚信,不但能遏制恶性竞争,还能引导我国的招投标市场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