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9 08:25:0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工地管理协议,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乙方:
为了确保外协工程地质施工项目现场的正常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以施工为单位,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并做好记录,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负责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施工工长必须做好人员、机具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施工用车辆及驾乘人员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随时检查、保养好车辆,车况不好不准出车,严禁货车车厢载人。
五、施工单位加强人员管理,协调好与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避免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财物的保管维护工作,避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六、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合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工作,严禁生活垃圾乱丢、乱扔、钻机周围的油、水污染环境。并注意个人卫生。
七、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在野外项目部的统一协调、安全管理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做好防雷暴、通风瓦斯工作.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盗、防中暑和有害气体喷出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八、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甲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人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便检查考核。
甲方:
你局4月5日“关于房屋租赁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作如下批复:
一、市局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拟定新的工商企业租金调整方案,在新的工商企业租金调整方案出台之前,有关工商企业租用公宜仍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8〕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价局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请示的通知”精神处理。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租赁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在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如仍欲享受减租待遇,请按京政发〔1988〕2号文件批转的“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的请示”中调整原则第二款“负担租金确有困难的微利便民和政策性亏损的企业(如粮店、副食店等),可由承租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县房管局核实,报市房管局批准,酌情减收地段差价或部分标准租金。但减收后的租金不得低于标准租金的50%。”及(88)京政管字第84号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商业服务业企业减收房租的意见”文件精神处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将所承租的直管公房改变其使用性质,即作工商企业(包括三产)用房的,请按京政发〔1988〕2号文件批转的“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请示”中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低价中标;招标文件
0前言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就涉及到合理把握低价中标的问题。
本人在招标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过程中,对目前建筑市场工程计价和合理把握低价中标,进行了思索、归纳,对更好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合理把握低价中标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有以下几点剖析: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低价中标创造条件
我国传统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采用的是定额计价模式,也即“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模式,并以此作为编标、投标依据。在这种模式下,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专长和装备优势难以体现,评标定标受到标底的限制。而标底是根据预算定额编制的,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并不是企业个别成本。在工程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一般按标底价或标底价下浮一定百分比作为评标标准。谁的报价最接近这个数值便是中标价。因此,一些投标人就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手段获取标底信息。而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又过分地夸大了标底的作用,结果使一些编制质量粗劣的标底也成了评标的标准。以至于那些遵纪守法、具有真正实力的投标人即使报出的投标价十分合理也无法中标,而那些不重视企业管理,只注重打听标底的投标人却能中标,串标、抬标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长此以往,这种局面误导并促使投标人把注意力放在如何使投标价更接近标底的“预算竞赛”上来,从而难以体现其综合实力。而且还将严重地挫伤有实力的优秀企业的投标信心,也不利于整个建设行业的有序竞争。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行为。取消了原有的计价模式,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时,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和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此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根据投标人自身的采购能力,结合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专长和装备优势等因素确定单价和费用。即在统一“量”的基础上,竞争“价”和“费”。这样的报价更能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原则,有利于招标人在竞争状态下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同时也增加了那些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的中标机会,最终体现了招标投标的宗旨。因此,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模式,符合当前建设市场的发展需要,也为合理低价中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2完善施工企业定额,更好地使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把握低价中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各投标人真正竞争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人员素质、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生产力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机械化施工水平等方面。所有这些均应集中反映在企业定额里。
企业定额是指能够反映本企业实际施工水平的技术经济标准,其水平应高于国家现行预算定额水平,即高于社会平均先进水平。企业定额按其费用构成可分为直接费定额和间接费定额。直接费定额是在工程施工中,直接构成工程主体必须发生的费用,是成本测算的关键,形式上是以工、料、机来体现的定额。间接费定额是指为开展工程施工不直接构成工程主体而须发生的费用,如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及其他间接费等。可以说,没有企业定额,成本测算将无法进行,也不能指导合理投标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自身个别成本价”的差别。“不低于成本价”可理解为:首先,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即通过预算定额编制的价格。其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即通过企业定额及工程量清单确定的价格。因此,“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价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反映出来。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反映的的是企业自身水平。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差额是企业提高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的成果。显然,企业定额不仅是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而且也是落实招投标合理低价中标,并且不低于成本价的关键。
企业定额是投标人参加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合理低价中标”的基本保障。完善、科学、合理的企业定额,对加强企业管理和成本核算,挖掘企业降低成本潜力,更好地使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3完善工程量清单的规范性和适用性,合理把握低价中标
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使计价改革成果得以巩固,进一步推动了建筑市场化。新的计价规范将更加严谨、规范,但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或需引起注意的地方。
1)清单项目设置针对性不强。目前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整个建设行业的规范标准,规定范围大,对具体项目的针对性不够强。计价规范中子目编码是按分部分项工程性质设定,未考虑到不同专业其分项子目的差异性,同一子目编码在不同专业间套用,影响了规范的严谨性,施工工艺缺乏针对性,容易出现重项、漏项、增项等问题。
2)清单子目缺项多。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清单规范存在滞后性。据查,清单计价规范所涉及400多个清单项目,而据建筑市场较为发达的上海、广东等地对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统计,涉及的项目已经多达1000项。可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项目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工程量计算规则仍需完善。清单数量反映的是工程实体的数量,而非实际使用的工程数量。这种规则的制定统一了工程量,提供了统一的报价平台,也是体现企业各自竞争优势的一种表现,是计价模式改革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它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土方开挖为例,所谓的实体数量比真正实际开挖的数量要少得好多,因为清单计算规则中算土方开挖数量时,是不计算工作面和放坡的,而有时工作面和放坡的土方数量要比其规定的“垫层以上垂直面”土方数量多出一倍以上,而根据清单综合单价原则,其反映在清单子目上挖土弃运的综合单价是非常高的,正因如此,往往造成土方清单综合价虚高现象,给后续的变更结算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为了能更好地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合理把握低价中标,不仅需要针对工程的具体特点,深入了解研习清单规范,灵活、切合实际地运用清单计价规范,还需加强其规范性与适用性,以便更好地实施工程量清计价模式。
4结束语
甲方:建设有限公司第某某工程处某某二期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雇佣乙方提供临时劳务,自愿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一、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部二期工程结束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遵循岗位责任制)。
工作地点:进风井二期工程施工工地。
三、劳动报酬:
1、后勤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定工资;
2、铲车司机、压风工、绞车工、信号工、掘进工、机电工等综合队人员按所在队施工承包考核二次分配金额;
3、特殊辅助岗位如拌料工、充电工等由甲方根据劳动强度定岗定员定工资。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负责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统一进行管理。
3、因甲方生产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另行工作安排和调配。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5、提供与乙方工作内容有关的其它条件。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协议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设备和公共财物,不无故损坏公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4、乙方应听甲方人员的安排,在甲方负责的五阳二期进风风井施工工地(以下简称工地)范围内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乙方不听从甲方人员安排,擅自外出住宿或就餐,引起的相关法律纠纷,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乙方离开或返回工地,为了保证旅途安全,不得乘座非专职司机驾驶的车辆,不得使用自备交通工具,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发生的事故和损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
6、乙方因自身原因(如酗酒、打架或疾病等)造成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后果的,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
7、享受本协议规定的劳动报酬待遇。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在甲方工作期间,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高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损害甲方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
2.未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旷工,每天罚款50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并扣除乙方违约金2000元;
3.乙方因自身原因(如酗酒、打架或疾病等)造成的本人或他人伤害造成的后果,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甲方规定及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协议: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协议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协议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达30天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1.协议期限届满;2.协议期内乙方死亡;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七、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和乙方与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四十九工程处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有冲突的条款,按《劳动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其 他
1、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并摁手印):
规划建设局
大气污染防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按照党工委、管委会部署安排,规划建设局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强化联防联控、应急响应,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细化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印发<立即开展全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与各工地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建筑工地进行停工整改(有政府批文的除外)。列入重点管控的65个在建工程及大气监测点周边建筑工地全部按照“八个一律,三个强化”的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强化责任分工,专人包挂项目,对施工现场喷淋设施、土石方覆盖、排水设施、监控设备、除尘装备等逐一检查。对已签订征迁补偿协议的5个码头,在确保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对堆放的货物进行清除;对未签订协议的3个码头,绝不允许有违规装卸经营的现象发生,确保4月底前完成征迁任务。
乙方:???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
要求乙方车辆:?? 部 (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 运费:??? 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
土石方运输合同
甲方:???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
要求乙方车辆:?? 部 (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 运费:??? 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北京市大气污染的通告》的精神,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改善首都大气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按照本通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拆迁、环保等政策规定,做好拆迁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主管本市房屋拆迁工地的环保工作,负责本通知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工地的环保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拆迁工地有关环保问题。
三、拆迁人、房屋拆除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做好拆迁工地环保、促进首都大气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并根据通知规定具体实施规程,加强领导,落实环保管理主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四、房屋拆迁工地环保责任,由拆迁人承担。拆迁人向区、县房地局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与区县房地局签订工地环保责任书。
五、拆迁人委托其他单位拆除房屋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拆迁工地相关的环保措施。拆迁人对受托单位实施房屋拆除过程中引起的环保问题,承担责任。
六、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拆除实施单位应当制定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应当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渣土清运等环保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拆迁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并报房地局备案。
七、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拆除实施单位应当按照经房地局批准的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拆迁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二)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档,防止物料、渣土外逸,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上外逸或者遗撒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拆迁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长安街沿街拆迁工地的围挡使用金属板材,二环路以内拆迁工地的围档应当使用软质板材。
(三)拆迁工地应当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当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四)拆迁工地渣土应当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加强监督,防止渣土堆形成生活垃圾。
(五)渣土清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单装载,苫盖严格密,沿途不得遗撒。拆迁工地出口应当设置冲洗车轮的设备,确保出入车辆不带泥。
情
俞先生受建筑公司委派担任公司承建的某羊毛衫厂围墙工程的负责人,监督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建筑公司又将这项工程发包给了赵先生。为确保工期,经俞先生同意,赵先生雇用了两名民工。俞先生与赵先生口头商定,两名民工的劳务报酬是每人日工资80元,工程竣工后,由建筑公司负责给付。此后,两名民工共工作50余天,应得报酬6080元。两名民工的工作情况由建筑公司的记工员在记工表中明确记载,并由俞先生签名确认。工程结束后,建筑公司拒绝给付两名民工的劳务报酬。两名民工起诉至法院,要求雇其工作的介绍人赵先生给付劳务报酬。经法院调解,赵先生给付了两名民工的劳务报酬。后赵先生以合同约定两名民工的劳务报酬应由建筑公司承担为由,起诉要求俞先生及建筑公司共同给付其已垫付的劳务报酬6080元。
分歧意见
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俞先生的行为性质产生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俞先生同意雇用两名民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他是建筑公司派到工地的负责人,他的行为代表了公司。两名民工的劳务报酬应由公司支付。
第二种意见认为,俞先生同意雇用两名民工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他虽是建筑公司派到工地的负责人,但只负责监督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雇用民工的权利不在其授权范围内,其同意雇用没有经过公司同意,所以,是个人行为。
分
析
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
俞先生与赵先生的口头协议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据此,我国允许采用口头方式订立合同。合法有效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案中,工地负责人俞先生为保证工程进度,同意赵先生雇用两名民工。当时,双方约定,民工的劳务报酬在竣工后,由建筑公司支付。此协议内容合法,合同成立,而且根据俞先生签字的记工单上的记载,可以证明民工工作的事实。所以,作为合同一方的赵先生因民工如约工作而实际履行了与俞先生的口头合同,双方之间的口头合同成立,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都应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