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 09:28:0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企业的合同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企业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应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这是由法律顾问机构的性质决定的,是专业化管理的必然。在管理层级较多的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和各级下属企业都应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在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合同管理机构,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别,甚至可以继续划分专业科室,完成管理工作。条件较好的企业,应在合同管理机构中设立既具备法律顾问资格,又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专业和经验的人员做法律顾问,以方便对合同进行全面和专业的审核以及对履行过程的监管。
企业必须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某一环节的缺失或重大失误都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制定规章制度对其予以保障。
一是要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二是要建立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三是要建立合同监管人、合同报表、合同执行期和规定事项报告制度;四是要建立企业法律事项的内部审核制度;五是要建立一些程序制度,如法人授权制度、合同证据的收集、保管制度等;六是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应适当分工。大型施工企业管理层次相对较多,既要充分发挥整个合同管理系统的作用,调动各级合同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具体管理权限。一般来说,企业应通过授权,一次性把大量的合同管理事务交由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常态管理。但对一些标的较大、风险较大、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的合同,都应由企业总部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部门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工作。
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确定重要的合同。施工企业的合同种类繁多,从合同的管理角度来说,都应严格管理,但是,并非对所有的合同都要同样地关注。在施工企业中,施工合同,尤其是对标的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对分包合同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很多;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
确定重要的合同管理部门和单位。在施工企业中,除合同管理部门外,工程承揽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机电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印信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这些部门都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其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方法,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下属的施工项目部直接负责合同的履行,其意义自不必言。
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合同的成立阶段是整个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它直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了未来合同履行的前景和预定目标,其意义重大。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工作水平,领导者的决策,都左右着合同的签订质量。
形成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合同进行三阶段评审。评审由企业相关高层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以会议形式进行。在投标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以决定是否投标,分析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要防止为中标而掩盖真实情况,留下隐患。要形成书面的材料,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得到相应的领导签批认可。在合同签署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门和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再次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重点是围绕合同文本反复推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衡量权利义务是否均衡;合同是否显失公平;业主是否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企业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达到合同的目的。在履行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单元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
建立评审大纲。为了使评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评审工作科学、细致,不因工作疏漏而影响评审效果,企业应建立合同评审大纲。把相关规定和要求列为大纲标准,以衡量各阶段合同内容,凡达不到标准的,则无法通过评审,合同就无法签订,以确保合同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评审大纲作为企业内部具有强制性的文件,必须经过企业的严格批准,以保证其刚性和可操作性、稳定性。评审大纲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否决性规定。内容由国家禁止性规定、无效合同、企业战略、企业内部相关禁止性规定等内容,共同组成相应条款,以此衡量合同内容,达不到前述内容的,不能通过评审。
第二部分以合同内容为对象,将相关技术和经济指标、惯例、企业的相关规定等列为条款规定,意在保证合同内容最大程度上满足企业的需要,保证企业的利益。如工期、质量、结算方式、奖罚额度等等。这部分内容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关,与业主的谈判结果有关。因为合同标的不同,大纲中这部分内容会有多个版本,这部分内容和企业的经营相关,因此经常处于调整状态。
第三部分是企业从市场经营需要出发,做出的承诺或其他内容。
第一部分内容一般不允许调整;第二部分内容的变动需要经企业相关程序的批准;第三部分则每一次都进行批准。评审时要建立和使用统一、规范的表格文件。评审时要对每一项内容进行逐一评审,得出全面和客观的结论,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履行阶段的监督审核。要建立合同履行过程的内部监督审核制度。监督审核工作以合同管理部门为主,工程管理等部门参加,组成内审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由内审小组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履行中的难点、重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业主的投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审核时有针对性地列出审核提纲,可以先发到被审核单位,也可直接以此进行现场审核。可以对一般单位进行问卷式的发放审核提纲,由其按要求回答,然后收回,检查是否存在问题。监督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由被审核单位限期整改。对可能导致企业违约的施工项目,向企业决策层提出书面报告。
合同管理部门的任务全面掌握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建立合同台账,要求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以报表形式上报合同签署和履行情况、履行结果。合同管理部门要通过合同报表、合同评审、合同履行情况,广泛收集真实可靠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牢牢把握重点合同。对一些标的较大、难度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必须进行有效控制。划分风险级别,以便于对合同的日常管理。根据业主信誉、工程难度、外部环境、企业施工能力和经验、项目进展情况、施工成本等,划分合同风险级别。可划分为:正常、一定风险、高度风险。对于风险的处理,仍可以继续划分为:环境因素、业主因素;可以履行满足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无须继续履行的合同等。对于正常合同,无须给予特别关注;对于有一定风险的合同应引起足够关注;对于高度风险的合同要进行高度关注。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合同风险清单,施工项目上要建立合同风险因素清单。合同风险是在变化的,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也处于经常调整状态。
建立严格完整的工作程序。应从流程上有序控制合同的签订、履行。应做到合同签订必须通过评审,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然后办理领导签批手续,最后办理用印及其他授权手续。建立责任制,防止工作出现环节失控或走过场。
与专业部门和下属单位协调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只是企业中的一个部门,搞好合同管理工作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特别是对合同的评审、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借助于专业部门,以解决和论证合同中的专业问题。要建立施工项目部收集和保留合同证据制度,要通过合同监管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进行反馈。
关键词:合同条款洽谈、签订生效前管理;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随着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条款洽谈、签订生效前管理;
建设项目过程中供应商很多,供应商可分类为战略供应商、优先供应商、待定供应商、消极淘汰供应商、积极淘汰供应商和身份不明供应商。战略供应商和优先供应商是签订合同的重点对象。一定要有标准的合同文本。但供应商那么多,情况各异,所以标准文本不能定得太死,要有个浮动范围。可由专人收集以前合同谈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负责人、律师的意见,规定哪些条款变动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谈判,哪些原则绝对不能变动。要注意的是,做为采购方,应尽量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有些供应商会推荐自己的“标准文本”。用本公司的文本,起点就高,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
1、 合同内容审查注意几个方面问题:
(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 是不存在的。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级都很重视,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致使合同往往被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内,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市场是靠合同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
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只顾到市场上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3) 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合同管理上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的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二、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1、对不同的企业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不一样,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工程承包企业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科室),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总体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 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 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至警告;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人员;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 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 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 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
(2)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设立项目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公司的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中,将合同管理小组纳入施工组织系统中,设立合同经理、合同工程师和合同管理员。
(3)对于一般的项目,较小的工程,可设合同管理员。他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而对于处于分包地位,且承担的工作量不大,工程不复杂的承包商,工地上可不设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而将合同管理的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职能人员,由项目经理作总体协调。
(4)对一些特大型的,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大、争执多的项目,在国际工程中,有些承包商聘请合同管理专家或将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或索赔工作)委托给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但花费也比较高。
2、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
由于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
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其次还要研究FIDIC合同条件、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项目组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3、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1对合同履行实时监控不足
合同在签订之前,企业对合同高度重视,一旦签订成功,企业就会忽视合同的作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是实现权利与效益的关键时期。企业对合同的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是合同的履行阶段与实现阶段。对合同履行实时监控不足主要表现在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够及时掌握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对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内容的,不能做到及时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缺乏主动意识,这样就会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且对应该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出,无法在合同履行阶段进行必要的内容调整与更新。同样对应该鉴定的部分没有及时鉴定,当合同出现纠纷时,因为信息不及时往往会在双方举证阶段处于很不利的诉讼地位。监控的不足往往造成应该行使的权利没有行使,[3]应该保留的资料没有保留,很容易造成诉讼的失权。
2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企业上到高层管理人员下到实际执行的业务人员均存在法律意识薄弱问题。在企业管理者中对《合同法》、《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了解,没有将合同管理归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对合同管理工作思想上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有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才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在企业进行合同管理中,只要认真对待合同,进行必要的管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就能够有效地避免合同欺诈行为的出现。企业管理者缺乏相关的信用意识。我国的企业信用体系还在逐步的建立中,这就导致了企业在违背信用之后产生的后果认识不足。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就要依靠诚信,只有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才能够将市场规则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但是目前企业普遍缺乏信用管理意识。
3解决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在面对经济全球化要使合同管理向规范化发展,通过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台账以及档案制度,这样才能够实现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监控,要在合同的归口、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专用章等方面对合同制度进行完善,并且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指导,将合同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企业通过实行合同管理制度,能够在管理上实现程序化发展,使签订的合同更加具有合法性,能够在出现矛盾问题时,有效地进行解决。
3.2掌握合同签订必备知识,提高合同签约质量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掌握合同签订双方的基本情况,对签订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应用规范的合同签订文本,这样能够防止条款出现歧义情况。针对资金较大等担保合同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担保登记,这样才能够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审核职能,不能仅仅充当合同资料保管员的角色。
3.3完善管理流程在业务、合同及财务部门之间建立一个管理互通的流程,以实现有专门人员完全掌握一份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保管合同相关所有资料,一旦合同出现变更或者需要终止、解除情形,能够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并立即采取措施,维护公司权益。
3.4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律经营管理队伍,在根本上提升法律信用观念,实行规范化营销同时对非法律专业的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要保证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能够使企业管理人员充分地掌握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以及法律意识。在具备专业支撑的条件下提高认识,降低经营风险。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对策
Abstract: Under the market economy conditions, construction market main body mutu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relations mainly establish through the contra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haracteristics,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discusses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是承包人、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艰巨性,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方面和因素很多,以下仅从施工企业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1.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特点
施工合同的标的--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复杂多样性及一次性投资额大等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与其他经济合同的不同,其主要特点包括:
1.1施工合同履约时间长。建筑产品结构复杂、施工工期较长,工期少则几月,多则几年甚至十几年。
1.2合同执行过程中干扰和影响的因素比较多,风险高。
1.3施工合同内容复杂,条款多,变更多,加上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造成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较多的争执和纠纷。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有关建筑及合同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使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使业主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合同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
2.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而实际上施工企业往往由公司经营部门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一旦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发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流于形式,使施工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脱节。
2.4不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己制定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
2.5阴阳合同屡禁不止。在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业主处于优势地位,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能迎合业主要求,私下签署小协议,正式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按小协议,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这种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期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
2.6缺乏具备合同管理能力的人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造价管理、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用词组句严谨。一些施工企业没有形成重合同意识,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才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7合同的档案管理混乱。存档的施工合同文件内容不全,往往只有施工合同协议,而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和投标文件等没有;查阅制度不完善,丢失、涂改、代换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涉及诉讼时无据可查。3.改善和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针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必须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使合同管理朝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以达到避免经济合同争执与纠纷、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3.1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施工合同订立行为,做好事前规范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和项目经理部紧密联系,维护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3.2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队伍建设。由于施工合同管理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等特点,因此,施工合同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没有高素质的人才,在合同草拟、签订、执行的任何环节都难免会出现失误有时是致命的错误。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关注合同管理人才选拔培养的各项工作:
3.2.1认真选择具备工程、经济、法律专业知识、德才兼备的人员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3.2.2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学术交流。
3.2.3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让合同管理人员到项目经理部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3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通过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施工合同的以下制度:
3.3.1合同的评审制度。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不规范、不严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给竣工结算审计带来争议,因此,必须建立施工合同的评审制度,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应着重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
3.3.2合同的批准制度。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批准制度。合同在签订前要经过企业内部的会签,由各相关的部门主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3.3.3合同的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报告,及时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3.3.4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涉及的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将承包合同所明确的经济责任进行交底,为顺利执行合同打好基础。
3.3.5合同总结、评价制度。合同履行完毕后,要认真总结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正确评价合同。
3.4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如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和投标文件等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应设专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存档内容一定要完备。
3.5普及合同管理的观念和知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合同管理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观念和知识,营造人人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3.6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以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逐步实现施工合同数据的网上收集、整理、填报、分析、评价、预警等功能,进而实现项目信息、企业信息、人员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对项目、企业、人员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笔者将根据多年合同管理经验,在企业合同管理方面与大家进行一些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1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人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甚至委托书也没有。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在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的取得是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2法律根源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根源存在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我们所处的合同法津环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1.3制度根源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不断补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说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诸多原因,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
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制订制度很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2.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2.2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2】。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3】。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2.3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作为一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此问题不应回避,但是,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我建议,应在工程实施阶段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2.4 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
2.4.1 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2.4.2 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
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由施工企业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2.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2.6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我们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4】
结语:
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伦亚 《浅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
【2】梁禄文 《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广东科技,2007
关键词: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一种指挥、监督、协调和控制的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劳动合同的含义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通常以劳动合同来确立。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方式。所谓劳动合同,就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这一概念。
(1)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力和义务的依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有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3)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职工为企业承担一定的工作,按企业的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并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安全卫生环境,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保障职工享有法定合同规定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2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是法律规定的统一管理劳动合同的机关,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1)统一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通过经常性的了解情况和定期分析检查,掌握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面情况,培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自上而下地形成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网络,并通过与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帮助和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规,进行劳动合同法制教育,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拟定企业劳动合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规组织实施。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文流信息,分析案例,组织劳动合同法规知识竞赛等,大力宜传劳动合同法规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和观念,增强执行劳动合同的自觉性。
(3)进行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实施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一项监督服务措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后,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劳动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进行鉴证。
(4)查处违法劳动合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劳动行政部门在检查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时,对于发现或告知的违法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违法者以警告、罚款,提请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责任人员可提请其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除了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外,企业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
(1)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主要应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管理机构,从企业制度上保证劳动合同的管理;二是要有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三是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有章可循。
(2)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招聘、用人的条件和标准,岗位责任或岗位说明书,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条件,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考评奖惩制度,企业内部劳动合同档案制度,劳动合同统计报告制度,劳动纠纷调解制度等。
(3)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除了按职责范围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外,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合同的鉴证,合同法制教育,劳动争议处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合同统计报告方面,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三、结论
关键词:合同管理;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在计划经济指令性行为的体制下,不断向市场化、法制化的经济行为转变。由于经济体制转变和企业高管管理水平有限等诸多原因,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出现了大量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是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
1.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1 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企业高管只注重经济效益,注重经营管理,而不知道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的法律风险全然不知,虽然自己重合同、守信用,但没注意到对方是否是重合同、守信用。而且很多企业高管并不知道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对合同能否引发的经营风险也估计不够,合同管理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强。
1.2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不健全
很多企业没有合同管理的专门部门,有的企业即使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将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并入到经营部门、纪检部门等。导致合同管理没能专业化、专门化和专人化。合同管理没能形成制度和体系,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
1.3 合同订立前的审查工作不够
很多企业签订合同前缺乏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往往仅凭熟人介绍、广告宣传、网络信息等渠道就与对方当事人盲目的签订合同,致使合同出现纠纷后找不到正确的对方当事人,或者因对方当事人没有商业信誉而最终蒙受损失,或者因对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履约能力而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因为审查工作不够,往往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最终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1.4 合同的内容、条款不规范
因为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所以导致很多企业草拟的合同不够规范。合同中语言不规范,条款不齐全,甚至出现条款冲突,自相矛盾的现象。对于违约条款,不是约定不明确,就是约定的过于苛刻,甚至违反法律规定。有些合同对于争议解决方式约定的过于笼统甚至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些现象在企业合同中大量出现,说明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亟待提高。
1.5 合同履行中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很多企业合同签订后,没有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合同的履行没有进行监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手续不够完善,使合同管理漏洞百出,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和经营效益的实行,甚至出现了法律风险。
2. 做好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探讨
2.1 增强企业高管的法律意识
企业领导在企业管理中起着核心作用,只有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会引导和指导企业员工去更好的遵守法律、重视法律。作为企业高管,在对企业进行全面管理的同时,不仅要重视经营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管理,因为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是合同行为。
2.2 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
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的法律人才,在企业法务和合同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很多企业法律顾问不仅是法务方面的专家,而且也是相关专业和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士,在企业管理方面有着比律师更多的优势。企业高管可以将法律顾问作为参谋,以弥补企业合同管理上的漏洞,同时使合同管理更趋于专业化和专门化。
2.3 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就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签订前的调查、谈判、草拟、会签、审查、登记、保存和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登记,合同纠纷的处理机制,合同的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办法,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奖惩与绩效考核等。
2.4 制定常用合同范本,使合同条款规范化
使用统一的合同范本,有利于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使用常用的、统一的合同文本可以加强合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有利于合同使用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语言表达水平的提高
,有利于合同条款的规范化,有利于降低法律风险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2.5 做好合同的签顶前的审查工作
合同签订前,要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全面的审查。主要是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因为这些对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要索取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有效资信材料及身份证明,例如企业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等。其次是审查合同文本的条款,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主要是标的、履约期限、履行方式、争议的解决等主要条款的审查。最后是要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审批、备案、登记的合同一定要履行其相关法律手续。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要对企业的重大经济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查。
2.6 做好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关注己方信守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同时也要密切注意对方的履约情况。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都要及时的进行反馈和处理,以免发生更大的合同违约情况或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