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1:19:2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院考察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前考察组近期对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干部任职人选依法进行了考察。我受考察组委托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两位同志,是经过区人民法院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选的,整个程序合法、民主、公正。考察中,法院班子和机关干部对两位同志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考察组综合大家的评价和三位同志历来的表现,认为***、***同志,政治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信任和好评;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难,以身作则、亲历亲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责任心强,为人热情、关心同志,其分管的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嘉奖。
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区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广大法官恪尽职守,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三个领先”(指标领先、影响力领先、核心竞争力领先)、“四个一流”(抓一流党建,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法院)的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培养出宋鱼水、尚秀云等一批杰出的优秀法官。透过这些成绩,方方面面无不包含着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一)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区法院、北京高院运用清华紫光开发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诉讼来法院后,立案庭按要求录入立案信息,快速完成立案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也是通过网上进行,方便了群众诉讼。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避免当事人“选法官”,杜绝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在会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传递,实现案件网上流转。案件审结后,将办结的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和法律文书输入到计算机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增强了档案的检索利用。
质量、效率管理实现智能化。**区法院、北京高院院领导运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网络信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以及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审判监督庭根据分工每月在网上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进行严格的评查,评议内容从程序、事实、法律适用、诉讼收费、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预测六大方面细化为多个小项,评议时依照评议细则逐项进行,评查结果每月在网上通报排位。在司法效率方面,实行《审(执)结案期限提醒、警示制度》,规定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办结,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由法定的个月缩短为日、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由法定的个月缩短为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权限对各类案件审限逐件自动提醒,并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在网上对审、执案件跟踪检查,每天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日、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届满前日的未结案件进行提醒;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日、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届满前日、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日、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日的未结案件进行警示,书面通知承办人,在局域网上公布,每月通报,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去年,该院没有出现一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的现象。
信息查询实现公开化。**区法院在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用于公告和进行法律宣传。利用电子触摸屏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审判法庭位置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信息,实现信息查询电子化,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审判情况。设立电子公告系统,每天公告案件开庭审理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法院形象。
法庭审理实现数字化。北京市所有法院均建立了数字法庭,所有庭审均实行了数字监控,实行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并运用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庭审完毕,法律文书即可发送到当事人手中。数字法庭还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和最高法院联网,北京高院的领导随时可以观看到辖区法院每个审判庭的庭审情况。
司法服务实现便民化。**区法院以追求效率和便民作为审判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年月,在全国法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着力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外设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大厅,将收受证据材料、上诉文书、公示催告、诉讼保全等与审判相关的内容集中办理,解决群众找不到法官、跑不起法院的问题;对内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文书送达等环节集中管理,解决法官事务性工作过多,不能专心审判的问题。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审判管理办公室共办结保全、鉴定、拍卖案件件,收取上诉案卷件,其中移转上诉案件件,收取证据材料和执行线索份,公示催告和支付令件,引导、接待查询余人次等等。通过实际运行,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提高审判效率和规范司法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当事人对这项机制创新表示了由衷地赞扬,认为:“审判管理机构和当事人服务大厅,设置科学,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效率,也促进了司法透明”。
(二)队伍管理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了勤政廉洁。
法官队伍实现精英化。**区法院在上个世纪年代初,就打破了传统的进人渠道,由原来从部队转业干部和地方招干中进人转变为招收德才兼备的优秀政法大学生。目前,该院共有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人,其中在编干警人,聘任制人员人。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人,博士人,博士后人。年该院新招名审判人员,其中法学硕士名,法学博士后人。
法官管理实现民主化。北京法院在实现法官精英化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强化了法官自我管理的理念,设立了法官大会和法官委员会,赋予其在法官评价、教育培训、晋职晋级、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和参与权,通过充分尊重法官自主性的自律手段,逐步探索建立起自我评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型法官管理机制。同时,建立资深法官制,现有资深法官名,其享受的待遇与庭长同等,每名资深法官有专用的审判法庭,配有名助理法官,专司审判之职。
岗位考核信息实现公开公平化。在**法院制定的《工作人员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中,他们从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将岗位目标量化,利用计算机信息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公开考评结果,奖优罚劣,接受监督,并将全年考核结果装入干警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培养、提拔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用数字说话,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由于北京实行了“阳光工资”制,干警收入较以往有较大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变原来的物质奖励为多元化奖励方式,对表现突出的奖励出国、休假、学习、晋级等。
规范行为实现监控化。**法院院领导和监督部门运用电视监控系统对院机关所有庭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使干警的庭审作风和工作作风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修订完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多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在局域网上公开,供干警学习查阅,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审监庭等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纳入《纪律作风量化考核》严格奖惩。与此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开通监督电话,每逢院长接待日所有院领导均到室接待群众,随时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和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实现院长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廉洁自律。
人事管理实现数字化。据考察了解,**区法院还建立了人事、工资信息管理子系统,及时输入相关信息,方便查找利用。
(三)司法政务管理自动化、电子化,提高了保障效能。
办公办案实现自动化。**区法院、北京高院运用《网络智能办公系统》,使各种公文的拟制、审核、签发、印制和公文收发、传阅等环节均通过网络进行,发文仅仅局限于对外单位,实现无纸化办公,改变了传统公文处理中效率低下的“文件旅行”,提高公文运转速度。裁判文书输入打印终端统一印制,当事人上诉再根据需要印制,避免过去每件案件印制大量法律文书造成的浪费。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内、外网计算机严格分开,确保网络运行安全,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
安全保卫实现了规范化。**区法院在进法院的大门处安装了安检门,在办公区安装了非接触式ic卡门禁控制系统,隔离了审判区和办公区,干警一律走法官通道,当事人办事必须经门卫登记后在一楼接待室办理。在审判庭、接待室、楼内大厅安装了数字监控系统每个监控点均可在网络上传输记录、查询,用于安全防范。
财务管理实现电算化。据**区法院的领导介绍,他们建立了财务信息子系统,实现会计电算化,成本核算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了对诉讼费的管理,财务人员通过微机对每件案件收费情况逐一检查,严禁多收或少收,严格财经纪律。同时,还建立了物资装备管理电子系统,固定资产、物资装备和办案文书、办公用品分门别类建立微机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家底,既保证工作需要,又确保厉行节约。
档案管理实现电子化。通过建立档案管理子系统,运用科学的《文档管理系统》软件,录入建院以来的所有文书档案文件目录,方便检索查阅。对年以来近万件诉讼档案进行电子归档,做到诉讼实物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方便利用,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区法院、北京高院广泛运用网络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现了信息共享。法院审判(执行)案件信息、人事劳资信息、财务物资管理信息、档案工作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行政公文都被录入微机转换为数字形式,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多人同时上网查阅。二是严格了管理制度。审判流程、审限跟踪、诉讼收费等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并按照预先设立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院领导和监督部门通过网络随时掌握各类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特别是解决了人民法庭不便管理的问题。三是节约了工作成本。审限跟踪、统计分析、财务管理、人事工资管理、档案管理、公文传递等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节约了大量人力资源。各类文字材料、裁判文书以数字形式在网上传递,文印纸张费用大幅度减少。四是提高了工作效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后,信息材料的处理和传递速度明显加快,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考察体会和加快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北京法院先进的管理模式、全新的司法理念、公正高效的办案效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硬件设施的投资方式等等,通过此次考察学习无不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无尽的思考。而这些变化无一不是现代科技带来的产物,诠释了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这一真理。毋须讳言,我们尚处在不发达的西部地区,财政不可能亦无能力完全负担我们发展、建设的巨大投入,因此根本不具有发达地区所能给予的财力支持,对此不存在可比性。然而,他们先进的理念、管理方式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特别是信息革命所产生的巨大效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搞好信息化建设的决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及省高院、清华紫光等单位的关心帮助,有全州法院干警的积极参与,我州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北京的考察经验,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
从考察看,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前提。结合我州法院实际,要切实树立起“以人为本,依法治院,从严治院,科技强院”的理念。管理模式要从行政化管理为主向司法化管理为主转变管理内容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管理方式要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管理方法要从他律为主向自律为主转变管理手段要从传统型向现代智能化转变。据悉,最高院即将出台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决定。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是人民法院建设的发展方向;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促进队伍廉洁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认识到过来我们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抢占了发展先机,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前发展;要充分认识到上级法院和领导的关怀与期盼。过来,最高法院、省高院、**区法院、清华紫光华宇公司等单位对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给予了诸多关心和支持,为我州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只有通过加倍努力,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转,才能不辜负上级法院和领导的期盼和要求。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全员参与
信息化建设不是某个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涵盖了我们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的一件大事。为此,一要领导带头。只有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付诸于具体行动,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才能带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参与。二要确保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条件。要挤出经费,给广大法官购买和配备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三要不断加强教育培训。要通过开展培训,使干警全面掌握电脑等设备的基本操作规程。四要切实把局域网办好办活,增强可读性和适用性,提高法官参与的热情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健全制度
一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要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审管办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治部为主体建立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监督,运转流畅,使审判工作步入办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办公现代化的轨道。二是要重点建立局域网管理、案件信息录入等相关配套制度,突出抓好立案和审判管理这两个环节,充分发挥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官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三是要认真抓好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陕、甘两省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陕、甘两省旅游资源概况
陕西、甘肃两省同是我国西部旅游资源大省,是华夏文明重要发源地之一。陕西省拥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9处,其中有古人类遗址、帝王陵墓、宫阙遗址、古寺庙及众多的佛教名窟。陕西省山川秀丽、景色壮观,拥有国家风景名胜区5处,自然保护区5处,森林公园11处。甘肃省拥有新、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1000多处,战国、秦、明等各时代长城均有大量遗存,是我国人文始祖伏羲氏的诞生地,也是我国著名的石窟之乡。古代东西方联系纽带的古丝绸之路,在甘肃境内蜿蜒1600多公里,留下了无数文化珍宝和历史遗迹。甘肃省还拥有大漠戈壁、雅丹地貌和雪山冰川等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拥有以藏、回、裕固、保安、东乡等少数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
(二)陕、甘两省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坚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陕西、甘肃两省在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时均明确提出,要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委员们在座谈中感到,两省领导和旅游、文物管理部门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已形成明确的认识。旅游业是资源依附性很强的产业,比任何其他行业都更依赖自然、人文环境的质量。确保旅游资源不被破坏,使其永续利用,是发展旅游业的基本前提和生命线。正是在这一正确认识的基础上,两省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旅游业的发展确立了正确的方向。
2.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和制度,为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依法治旅、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陕西、甘肃两省加强了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比如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等;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旅游管理条例》、《甘肃省旅游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法规和制度,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旅游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以抢救和保护文物为重点,提高人文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如何保护好利用好文物资源,变文物大省为旅游资源大省,是两省领导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之一。委员们在考察中看到,两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和两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提高综合利用的效益,使文物保护与旅游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陕西省华山管理局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实现了保护文物安全的目标。甘肃省对文物保护重点单位如莫高窟、榆林窟、麦积山石窟等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安防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接待条件,使文物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
4.注重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奠定基础。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是陕、甘两省在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中始终关注的课题。两省对景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理顺景区建设管理程序,避免过度开发建设造成对自然资源的破坏。陕西省目前正在实施以旅游区为重点的环境建设工程:在绿化工程建设方面,投资2.5亿元,将秦涌馆门前各类设施全部拆除,搬迁农户,征地800亩实施绿化建设;在全省16个主要旅游区的周边环境实施绿化建设任务。在净化工程方面,总投资3200万元,在全省旅游区(点),规划建设60个高标准的旅游星级厕所。旅游环境工程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旅游区的人文生态环境。
(三)陕、甘两省在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一些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水平不高,缺少科学规划。由于局部地区和部门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观念,同时受到经济实力的制约,致使一些地区尚未进行资源普查和科学规划,旅游资源开发形式单一,档次不高,局部地区甚至出现遍地开花和重复建设的现象。景区分布过于分散,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2.景区基础设施落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由于无力建设和改造旅游服务设施,相当一部分宾馆、饭店等设施陈旧,配套服务尚处于低水平状态,严重影响了接待能力。旅游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旅游服务体系存在经营管理不善、服务质量不到位等问题,不能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3.旅游旺季超负荷运转,环境容量与游客数量之间的矛盾突出。陕、甘两省大部分地区旅游季节性明显。淡季旅游人数寥寥,设施大量闲置;两旺季旅游者纷至沓来,人满为患,服务设施和交通高度紧张。尤其在法定公共节假日时间延长之后,一年三个"黄金周",出现了旅游需求"井喷"现象,管理者对此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致使游人严重超过生态负荷,不利于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
4.部分景区缺乏环卫设施,管理者和游人环保意识不强。一些地区受眼前的、片面的经济利益的驱动,在缺乏统一规划和环卫设施的情况下,盲目扩建宾馆、饭店以及其他娱乐设施,其排出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部分旅游者对文物涂抹刻画和随意丢弃废弃物,其不文明行为对文物和环境的破坏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对陕、甘两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建设"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当前,国家在旅游业的产业布局上实行重点开发中西部的战略。我们认为,在经济不够发达、管理水平不够先进的情况下,中西部旅游业的开发建设也应总体考虑、合理规划、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遍地开花。对开发条件不成熟的景点和文物应先保护好。"丝绸之路"旅游线是西北旅游的亮点。要以西安、天水、兰州、武威、酒泉、张掖、嘉峪关、敦煌等重要旅游城市为中心,以点带线,把"丝绸之路"旅游线培育成具有浓厚人文特色和西部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要从资金引导、市场宣传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使之上规模、上档次、上质量、上效益。并由此以线带面,提高两省旅游业整体水平,树立两省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现行的旅游管理体制之下,大部分旅游区各景点隶属关系复杂,其具体管理涉及旅游、建设、宗教、文物等各个部门,综合协调管理难度比较大。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属不明,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方式不合理,直接影响景区的旅游投资和开发利用。建议加强政府统一领导,进一步改革旅游管理体制,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集中力量,把旅游资源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
(三)加强景区所依托的小城市建设,为景区旅游提供优质服务。旅游景区所依托的小城市是景区的后方和基地,承担着为景区旅游提供"行、游、住、食、购、娱"等配套设施和配套服务的任务。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在注重搞好景区内部的绿化和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搞好景区所依托的小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使城市建设与高档次的景区能够协调匹配,使旅游者在这里能够享受到优质的"一条龙"服务。
(四)加强旅游景点的深层开发,弘扬中华民族文化。陕、甘两省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之一。众多的旅游景点昭示着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要从文化传播的角度加强景区深层开发,弘扬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使旅游者无论来自国内还是国外,都能受到很好的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要从国家、历史、民族和文化的高度重视旅游景区的宣传和讲解工作,组织研究人员编写具有一定文化底蕴的景点介绍,制作有关景区的录像片,同时要重视导游队伍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对于新开发的景区,如雅丹地貌地质公园,要加紧编制有关自然科学知识的景区介绍。要提高旅游文化音像市场、特色纪念品市场、民俗文化市场的水平和档次,使旅游业不仅成为有极大潜力的经济产业,而且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
一、“早期阅读”教学研究是xx幼儿园的特色教育之路。
xx幼儿园有着二十多年的优秀文化积淀和先进的管理实践创新,是上海市示范幼儿园,在“为孩子一生负责,为孩子生命发展奠基” 的办学理念引领下,幼儿园坚持“全面发展,办出特色”的办园方向,开拓性地创建了“早期阅读”的特色教育之路, 开展自主运动、体验生活、探索自然、艺术表演创作等适合不同幼儿发展需要的教育项目,使每位幼儿“能说会道,能想会做、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尤其是“语言流畅、交往能力强”,这样的教育,不仅为孩子的幼小衔接、更为孩子终身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听园长介绍,xx幼儿园早期阅读研究从93年开始已经十几年了,在内涵发展过程中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现有四个部,两个托幼。她们抓住了“牵一发动全身”的问题进行研究。幼儿语言上的不足表现在的思维都很好,但用语言表达的话就结结巴巴,思想也好,交往也好,都有很大的影响。
该课程地实践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载体,教师学会了如何去反思教育过程,学会了如何设计并实施适宜孩子的教育过程,孩子发展了老师发展了,就能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更重要的是孩子个性化的发展。图文并茂的前期阅读,让孩子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后,能对图文符号的理解和图与图之间的联系想象用语言来表达,迁移到游戏中、生活中。比如在生活中对海报广告会敏感会解读,具有了今后学习“语言”的敏感性,为幼儿的后继学习和终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以前说做老师要有一张婆婆嘴,每次常规之前要说要求,比如喝水的四个步骤,现在运用符号阅读,就可以让孩子自己去接触、去体验、去思考、去评价,逐渐形成习惯,这是个孩子自主探索的过程。包括同伴间的检测与评估。
早期阅读存在于游戏、生活中,早期阅读是视觉符号,刚开始是绘本,有生活、艺术表现的阅读不仅与图画音乐相结合,还有与一日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机地整合在一起。通过阅读,使教师成为文化人:一是有素养,包括道德感、责任心、大爱精神;二是有品位,有实力才有魅力;三是有三爱:教师会爱孩子,会支持孩子,会成全孩子。阅读是人心灵的鸡汤。
我们观摩了她们各个年龄段的阅读教学活动,分别是小班的《萝卜屋》、中班的《爱笑的鲨鱼》、大班的《鸭子骑车记》。三位年轻教师的教学活动设计及教学能力让我们深感佩服。
从上海xx幼儿园的办园经验中使我联想到了我们幼儿园。我园在以往的工作中,也意识到语言对孩子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我们也曾多次研究如何发展幼儿的语言能力,开展了阅读教学活动的研讨,开展了相关课题的研究,组织幼儿进行诵儿歌讲故事比赛,组织幼儿利用晨间、午间、离园前的时间进行阅读活动,还开展阅读书吧、亲子阅读,幼儿园读书节等一系列活动。但如何让幼儿在早期阅读中,更有效地让语言、思维能力得到发展、个性得以张扬、自主能力获得提升、良好习惯予以形成,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二、区域化教学是扬州明月幼儿园的特色教育之道。
扬州明月幼儿园是江苏省扬州市第一家省示范幼儿园。幼儿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班班配有钢琴、彩电、空调、实物投影仪等。有幼儿探究室和多功能室,铺设户外软质地1000多平方米,开通了校园网,实现了网络班班通,建立了明月幼儿园网站,实现幼儿园与社会、与家长的零距离沟通。
我们先观摩了她们的晨间活动。她们有三个地方的塑胶场地,一块在幼儿园前面属于小班幼儿活动场地,一块在幼儿园后面属于中班幼儿活动场地,还有一块在楼顶上(周围有牢固的护栏)属于大班幼儿的活动场地。在晨间活动中的幼儿玩具琳琅满目,品种多样,但很少有成品或半成品的玩具,都是教师、幼儿、家长利用废旧物品制作的。在活动中幼儿都是自由选择玩具、自由选择玩伴、玩法也各有不同,教师则在一旁适时引导帮忙。然后听园长介绍,幼儿园以“博大的胸怀,坚强的意志,广阔的眼界,健康的体魄”为教育目标,建立了区域课程模式,通过游戏激活幼儿的好奇心,求知欲,寓教于乐,形成以游戏为载体的办园特色。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一体两翼,齐头并进。二是区域创设与幼儿的学习活动结合。三是楼道文化——明月幼儿园的又一特色,一楼是小班,主要是爱同伴教育;二楼是中班,主要是爱家乡教育;三楼是大班,主要是爱祖国教育。四是教师的发展,是幼儿园发展的强力依托。我们还观摩了一个大班音乐活动《孤独的牧羊人》,虽然是一位刚工作两年的青年教师,但她娴熟的教育技巧,灵动的教育机智让我们叹服,体现了她们幼儿园的教育理念:让幼儿在快乐中学习,在主动中学习,在自信中学习。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伴随着2019年的脚步,城市化似乎已经呈现欣欣向荣之势,可是当所有地方都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所有地方都浓烟滚滚、黑水奔腾,这就是我们想要的的城市化吗?
正如武汉城市口号所言,武汉的确是每天都不一样,就以我所在的武汉大学为例,最近五年新建了图书馆总馆、万林艺术博物馆、校门口牌坊也换了,还建了珞XX站地下通道,我们充分享受了城市化带来的种种便利和福利,并且心安理得,可是,另一方面,我们却又“享用”着着雾霾、带有味道的自来水,图书馆平时要抢位子坐,校园里车流不息,以及没完没了的施工场地这些很奇葩、很矛盾的现象。
同样的情形在麻城市和XX县城出现。麻城市建了南站和北站两座火车站,是 XX省仅次于·XX和XX的第三大交通枢纽,可是仅有的一座汽车站却破败不堪、连正规安检程序都省略了;联通郊区XX镇和市区的唯一 一座大桥却只能单行一辆车,以至于我们的车过桥排队排了一个小时。同样,在罗田县城一方面我很欣喜的看到义水外滩的新建为城市增色少,看到宽阔的绿化带和还算清澈的河水,可是另一方面,公园偏僻一点的地方却到处尿迹斑斑,方圆一里路难找到公厕;还有母校XX一中操场上修葺一新,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宣传画,可是后山上却堆满了垃圾。
那么在乡镇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XXX镇作为通向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交通要道,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兴起,沿线建了很多农家乐,跨马墩水库大坝头还建了小公园,可是一家挨着一家、毫无特色可言的农家乐到底是形象工程还是切切实实为居民谋取实惠我表示怀疑,还有就是古色古香的亭子旁边不远处却堆满了垃圾,春节期间商家摊位都摆到了正路上,这些又是否文明呢?
以上所列举的只是城市化大潮流的冰山一角,但是通过这些现象,我们可以认识到城市化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还有很多事需要去做。
第一,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今天的XX河就是明天的XX,今天的罗田麻城就是明天的XX。但是如果XX,XX也像XX那样交通拥堵不堪,雾霾遮天蔽日,天空浓烟滚滚,我们的城市化又有什么必要呢?我们的未来又有什么希望呢?现在回乡尚且能够见到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享受着鸟语花香,可是倘若依然没有反思,继续这样发展下去,若干年后,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这一切。就以城镇生活垃圾为例,我想我们可以借鉴武大经验,因为武大是武汉生态相对完整同时环境保护比较好的一张名片。第一,提高公共卫生意识和素质。武大师生素质整体上比较高,大家都比较自觉;可是在乡镇只要你不把垃圾倒在别家门口是没有人管你的,可是你能指望乡镇居民像武大师生那样自觉吗?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第二,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武大有保洁人员,有众多垃圾箱、垃圾车和吸尘车等一系列配套设施,而在乡镇即使有垃圾箱,堆满了也常常没有人定期清理。第三,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村一级乃至乡镇一级基本上没有公共卫生管理措施,更不用说实施了。
第二, 改善交通,建卫星城镇。交通拥堵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城区人口过于集中。城市功能过于集中,以XX为例,以县城为中心城区,以附近乡镇为卫星城,实现公交化、一体化,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中心城区交通·和环境资源压力。同样,在XX镇,是不是可以再建一座大桥,或者干脆就以XX镇为XX市副城市中心之一,将市图书馆、博物馆、福利院这些公益福利场所建在这里,既方便又安静还可以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岂不是一举多得?XX县城东饼子铺新建了县图书馆,山水相依,场地开阔,同时又为大别川百里生态画廊增光添色,这一经验值得XX借鉴。
一、淄博职业学院基本情况
淄博职业学院是2002年7月由淄博商业学校、淄博化工学校、淄博市公共事业技校、淄博工贸职工中专四所中专学校组建而成。2009年7月又与淄博卫生学校、山东省轻工美术学校共同整合组建成立新的淄博职业学院。2006年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校建设院校,2010年5月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校验收。
目前,学院校园规划面积3000亩,占地面积2000余亩,分三个校区,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400人。其中二级教授1人,正高职称55人,副高职称352人,博士26人、硕士355人。设19个系院,71个专业,在校生26000余人。资产总额达到1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4亿元,馆藏图书120余万册。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了千兆网的数字化校园。学院获国家、省市级荣誉表彰80余项,2008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率99%,专业对口率9270,毕业生满意度达9570,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770。
二、考察内容
(一)专业教学改革创新方面
淄博职业学院为适应学院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模式改革创新,进一步将人才培养工作重心下移,确立“四个一体”为特色的人才培养理念,即“学生就业竞争力与发展潜力培养融为一体、教育与教学融为一体、职业素质养成与职业技能培养融为一体、课内与课外培养融为一体”的人才培养理念。进行了教育教学部模式的试点,2009年7月起在全院所有系(院)推行。
所谓教育教学部,就是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组织重构,将原来的教研室、学生科、团总支等进行整合,以团队的形式对学生管理、专业教育、项岗实习等一系列工作进行统一设计和管理,从而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教育教学部模式,打破了原来的专业教研室和团总支学生科分置的格局,使每一位教师既是知识传授者,又是学生的教育管理者,实现了教育教学一体化,为创新性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组织保障。教育教学部模式实现了管理重心的下移,进一步拉近了教师与专业细分市场的距离,市场需求的信号能够直接转达给教师和教育教学团队,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的改革更为彻底,使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这一核心目标贯穿于专业培养全过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教育部“十一五”规划主编教材13部: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品牌、特色专业10个,省精品课程32门;国家级课题立项2项,省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以上科研技术成果奖65项,省级以上课题183项。获实用新型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获国家、省市级荣誉表彰80余项。
(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方面
淄博职业学院在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从社会需求出发,以“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瞄准人才需求市场;专业锁定市场走势,培养跟踪就业岗位:把握高职发展前沿,树立质量立校观念:突出高技能教学特色和国际型人才培养特点:建立高效运行机制,优化办学效益,争创全国一流职业学院”为指导思想,不断探索社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与学生成长需求的结合点,逐渐凝练自身的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了“崇尚实践精神,铸就技术品质;立足区域经济,培养职业人才:面向世界办学,打造教育品牌”的办学理念、“求真务实,拼搏创新,团队合作,争创一流”的学院精神和“只有拼搏,才是人生价值的最好体验”的校训。学院立足区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以专业发展为纽带,搭建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合作平台,把社会企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与学校的培养目标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社会需求动态反馈体系,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积极筹建职业教育集团。目前,职教集团筹建方案已得到市政府同意,学院正全力建设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再创国家级教育品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方面
淄博职业学院把机制创新作为学校发展动力。一是实行全员竞聘,建立有效的人才发挥的平台。学院成立以来,先后组织了三次干部竞争上岗,逐步深化干部岗位管理,适应了学院发展阶段的要求,逐步形成了富有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建立三级预算体系,增强主战场发展意识。学院在二级预算分配的基础上,构建了学院、系(院)、教育教学部三级预算管理体系,使教育教学部成为在学院统一领导和系(院)调控下的相对独立的单位,享有教育教学、科研及行政事务和人、财、物的管理权。充分调动了各基层单位的积极性,促进了学院的发展。三是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形成持续发展动力。围绕“质量立校”战略和“服务教学主战场”的要求提出了“目标指向、项目管理、过程控制、动态反馈、循环提升”的工作原则,完善了“职责清晰、标准明确、工作到位、反馈畅通、持续改进”的工作标准。大胆引进国际先进的绩效考核理念,如目标管理的SMART原则、项目管理的WBS分解和OPPM(一页纸项目管理法)、质量提升的PDCA、知识管理、KPI关键绩效指标、360。绩效考核等,开发了由“目标指向、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绩效、特色创新”五个一级指标组成的绩效考核体系。在考核实施上,加大了过程考核,由过去的年终一次考核,变为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在考核主体上,增加了学生考核、教职工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奖励重点向教学一线倾斜。同时,奖励高水平成果。对取得国家级成果的主要负责人一项奖励10万元,一年高水平成果奖励总计就达到130万元。四是实施“全时段覆盖”校园管理机制,增强全方位服务学生的意识。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划分为早操、上课、
中午、课外活动、晚自习、就寝、双休日和节假日、外出活动等八个时段,每个时段都确定相应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并明确职责。通过分段负责,层层保障,实现了24小时“无缝隙覆盖”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第一时间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四)加强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方面
淄博职业学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
努力探索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近年来,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校企合作规模逐年上升,质量不断提升。现有合作企业550家,“订单”培养班级8个,2010年度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达到18724人月,年接受毕业生就业3520人,合作开发课程5l门,编写教材39部,从合作企业聘请兼职教师500人,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学院的建设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先后多次报道学院工作情况。
三、取得的收获和启示
通过考察调研,我们感到值得学习地方很多,取得了一些经验和启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紧密结合高职教育特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按照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一方面,选择有优势的专业和课程建设好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灵活设置专业和课程,宽窄并举,因地制宜。要切实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主导、以知识够用为原则对教育教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调整。
(二)要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我们要借鉴淄博职业学院的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创新体制机制,推行绩效考核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考核督导、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
一、互查工作情况
本次互查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段为互查准备阶段,时间自_月_日至_月_日,主要任务为学习领会考核办法、集中业务培训、制定互查操作规程;第二阶段为实地互查阶段,时间自_月__日至_月__日,主要任务为以先暗访后明查的方式,逐项对照考核细则检查被查单位的年中工作落实情况;第三阶段为互查资料梳理阶段,时间为_月__日至_月__日,主要任务为资料梳理归类形成互查小结,总结学习体会和考察感受形成考察报告。
本次互查依次到达××县局××工商所、××工商所、××县工商局,××区局××工商所、××工商所、××工商所、××区工商局,××市工商局,××县工商局,通过直观感受、交流沟通、翻阅材料、进入市场,本文从不同侧面了解了××市工商系统的工作状况。
二、考察感受
此次以开展互查工作的方式到达××市工商系统,为我们基层工商所人员提供了一次充分学习、交流的机会。××市与××市毗临,地域特点、经济发展状况相当,监管执法环境具有可比性。整体感受××市工商系统的工作具有前瞻性、开放性、务实性的特点,不愧老先进的品牌。尤其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
_、基层建设规范化。制度建设覆盖面广,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事务性管理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体系;重窗口形象和文明办公环境的建设,显著特点是政务公开范围广,包含了政务内容和重点业务工作内容,实行统一设计,一个标准,如将食品农资监管网络图、合同监管“七进”联络制度及进度、“一所一标”成果及对象、涉安全生产经营行业预警对象等制牌上墙;红盾信息网内容更新及时,体现比学赶超氛围;个体户规费全面实行邮政及银行代缴,微机管理;工作资料归档、建档比较规范。
_、深化监管模式改革。××市工商系统从监管目标、内务规范、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设定,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基层建设、队伍思想、工作人员精神状态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他们在实行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以包保责任制助推改革深化,包保工作实行一包到底的方式,通过工作督查层层追究责任,严格奖惩兑现;县区局工作督查实行常态化,每月对工商所工作的督查,直接追究到责任区和网格人,在县局系统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
_、执法办案思路拓宽。从××市工商系统办理案件的类型看,一是体现用法充分,对商品销售中附赠行为、房地产广告行为、有奖销售行为等监管有力;二是体现办案思路宽,对农药标签内容与登记证核准不符、商品标牌中属乱评比所获荣誉的行为直接查处外地生产厂家;三是体现案源渠道新,从法院审理的受贿案件中查办行贿人的商业贿赂行为。
_、上下联动强。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工作,上级支持力度大,办案机构办案动力足,并形成办案机构间协作、配合、联动的格局。××县局加强与法院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和协作,推行工商所负责案件调查,县局负责罚没到位的做法,促进了罚没款的大幅提升;××区局推行工商所办案可以打破区域界限,在全区范围发现案源均可办案,某一类案件可以指定某一工商所在全区内办案;对新型案件安排科室专业人员参与。
_、创新意识强。尤其是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食品安全及农资信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该局通过诚信通的开发升级,加强后台食品质量信息的分析处理,既有效实现了对食品安全的监控,又减少了经营户索证索票、手工台帐的工作量;该局在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中,开发了农资商品备案软件,对能够提供生产者相关证件及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的商品实行贴标管理,方便农民选购。
三、考察启示
_、要通过工商文化建设,修正价值观,保持干部队伍奋发进取的工作状态;
_、要通过激活用人机制,完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责任与激励机制,充分挖掘队伍潜力;
_、要通过鼓励创新,开展调研,以点带面,充分享用资源;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执行制度在实践中对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缓执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难以达到缓刑的真正目的,确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应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采用暂缓量刑制度,以暂缓量刑来替代现行的暂缓执行。
一、暂缓量刑的定义及特点
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暂缓量刑的特点:①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行法定原则。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
二、暂缓量刑的适用对象。
我国现行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三: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脏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
笔者认为,应对现行缓刑适用条件加以修改完善,规定为: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过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⑤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的;(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
对缓刑的适用条件进行完善的理由。一是属恶性犯罪的,即使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量刑。这是由犯罪性质所决定,恶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历来是重点打击的对象,行为人参与了恶性犯罪,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存在较大的危险隐患,适用缓量刑放在社会上考察,不利于打击犯罪。二是将适用条件具体化加以明确规定,易于把握。能够准确界定适用范围,防止滥用缓刑,并且能够把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这种不确定状态在考验期间得以实际考察证实,既可以对那些确已改过的罪犯,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体现宽大政策,也可以使那些弄虚作假、无心悔过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法律的尊严。三是将现行只有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的限制,扩大为"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能更有效地发挥刑法的威慑力。行为人因违法行为受过刑罚处罚、劳动教养或者治安处罚后,理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心改过,若再犯犯罪或者再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犯罪,说明了行为人并无悔过之意,这就有必要进行强制性的改造,不能只强调教育而忽略了惩罚。
三、暂缓量刑监管考察的机构设置及管理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我国现行缓刑的监管机关是公安机关,缓刑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只是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监管。目前尚没有对考察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作出统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监督机关设置不合理,监管考察没有衡量标准,监管考察程序无章可循,诸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对缓刑犯的监管流于形式,甚至监管失控。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所承担的任务繁重,警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实施监管考察;监管考察工作在业务上与公安机关的业务并无实质联系,公安干警及缓刑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人员缺乏专业监管考察素质。表现为:①监管机关的工作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由于在对缓刑犯的监管交接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宣告缓刑的判决生效后,有的执行通知书不能及时送达执行机关,有的缓刑犯属异地公安机关管辖,执行通知书则送达当地公安机关造成对缓刑犯的监管交接脱节。②监管组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公安机关大都没有设置专职的监管人员,单位或基层组织多数也是由临时抽调人员组成,所组成的帮教监管组织只表现在纸面上,监管考察人员缺乏专业经验和责任心,造成对缓刑犯的监管不严、监督不力、考察监督松懈,有的还处于失控状态。监管考察人员随意组合,也没有组织任何培训,缺乏应有的素质,无法对缓刑犯实施有效的监督考察。③监管措施不健全,目前尚未有规范的、可操作的规定,不利于监管工作的开展。④监督机关对缓刑犯监管考察的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机关难以及时掌握对缓刑犯的考察情况,进行有效监督。⑤笔者认为,对暂缓量刑罪犯监管考察的机构设置,应当设立专门考察管理机构(组成方式),制定规范的考察管理工作制度,由具备一定素质的社工人员作为缓刑考察官,具体负责对缓刑犯的监管考察工作。由检察机关作为暂缓量刑罪犯的监督机关,负责对缓刑犯的考察情况进行监督。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适用暂缓量刑后,由检察机关通知考察机构,并办理暂缓量刑罪犯的交接手续,考察机构应指派具体缓刑考察官,并报检察机关备案。缓刑考察官应采取"一对一"的跟踪帮教管理,并以考察机构的名义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考察情况。检察机关根据考察机构提出的考察情况报告,及时对暂缓量刑罪犯的处理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四、暂缓量刑罪犯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于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进行审判或执行原判刑罚,对此没有争议。存在的不妥之处有:(一)规定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前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罚是国家为惩罚犯罪而创制的,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强制方法。刑罚是犯罪的法律结果,一经作出就必须执行,只是执行的方法可有所不同而已。缓执行也只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而不应当是不执行刑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规定与刑罚的本质及其强制性是不相容的。(二)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由公安机关宣告。对罪犯的刑罚由人民法院作出,公安机关作为刑罚的执行机关,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执行通知书,对罪犯执行刑罚,非经法定的程序,无权改变刑罚的内容。对缓刑犯,公安机关只是缓刑犯的监管考察机关,对缓刑犯考验期满后是否执行原判刑罚,仍需由有权作出刑罚处罚决定的机关决定,不应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况且在实践中,"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没有统一的法律文书和宣告方式,致使多数公安机关实质上没有进行宣告,缓刑犯也未能得到"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有效凭证,处于一种茫然状态。
笔者认为,采用暂缓量刑制度,对符合现行"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条件的罪犯,可以适用免予刑事处分的方法处理,即将"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的规定,修改为"免予刑事处分"。免予刑事处分是对构成犯罪的人只定罪不判刑,是有罪不罚。由于被宣告暂缓量刑的罪犯,在考验期间已实际悔罪改过,已经达到了刑罚的目的,对其再科以刑罚就没有实际意义了。适用免予刑事处分,这样既可以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也可以避免作出刑罚处罚而不执行的状况,以维护刑罚的严肃性。具体的操作程序为:由考察机构对暂缓量刑罪犯在考察期间的表现向检察机关提出考察报告,由检察机关进行核实,将刑罚处罚建议权(量刑建议权)交由检察机关行使,向人民法院提出处理意见,由人民法院分别不同情况作出裁判。①对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考察,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对前罪作出具体刑罚处罚,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②对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考察,作出具体刑罚处罚。③对在考察期间实施与前罪同种性质的违法行为,需要被治安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由检察机关分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既可以建议撤销考察,作出具体刑罚处罚,也可以建议直接作出治安处罚或者劳动教养。④对没有上述情形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免予刑事处分。法律规定需要判处罚金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总而言之,对现行缓刑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设置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配备专职缓刑考察官,建立健全的缓刑考察规章制度,规范缓刑考察处理程序,将能充分体现缓刑制度的功能,避免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的真实效用。
参考文献:
1、《刑法学原理》第三卷 高铭暄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中国刑法教程》林准主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3、《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