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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业务的核算8篇

时间:2023-07-04 09:27:4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无形资产业务的核算,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无形资产业务的核算

篇1

关键词:无形资产减值 会计核算 现代企业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和范围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够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并能单独转让、出租或交换的非货币资产。根据无形资产的来源途径,可分为外购无形资产和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按照是否可辨认性可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两种。无形资产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七种: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其中商誉是否作为无形资产来确认,在国际上以及我国范围内尚存在一定争议。通常,国际惯例是将商誉划分在无形资产以外,而国内却是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无形资产的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结合企业管理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车间软、硬件的先进程度、生产能力的强弱,以及企业的经济实力等因素,综合分析是否满足利用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条件。特别是要排除利用无形资产进行生产后形成的新产品,在未上市或刚上市即会碰到其他强有力的竞争产品,严重阻碍了产品新上市的销售,产品的上市带来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经济损失以及库存积压,那么,将会导致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这一核心目标成为泡影。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实务中,无形资产的确认,离不开成本的可靠计量这一重要内容。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商誉是符合无形资产范畴的。对于自创商誉,由于其自创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无法准确计量,故不能作为无形资产项目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入帐价值

无形资产的取得有如下几种,因取得方式的不同,相关计量方式的计算也有所不同。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核算

外购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帐。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二)换入无形资产的核算

当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是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者少量的收、支补价获得的。其入帐价值的核算,按非货币易换取的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完全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收到少量货币资产交换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相关税费+应确认的当期损益-补价后的余额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支付少量货币资产交换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相关税费+补价

(三)通过资本投入取得的无形资产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的规定,企业收到的以无形资产形式投入的资本,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定价确认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按投资时点是否为企业初发股票,而使无形资产入帐价值的核算方式有所不同:

(1)如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不是处于被投资企业首次发行股票之时,那么该无形资产的入帐价值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定价。

(2)如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适逢被投资企业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的时点。因企业的股票上市发行价格是由被投资者向投资者询价而获取的,尚无法用明确的市价来计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照投资者的帐面价值核算。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核算。通常是由债权人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核算。如涉及多项资产,应按照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所占重组债权数量的比例来确定各项资产的入帐价值。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企业应在无形资产取得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影响无形资产的摊销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无形资产的原价、预计净残值、摊销的方法、预计使用寿命以及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开始时间等。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应从可供使用当月开始,按预计使用年限折合成月份,按月摊销,处置当月不摊销。对于摊销年限,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而无相关法律规定年限的,摊销期参照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合同未规定受益年限,而有法律规定年限的,摊销期参照法律规定年限。如果即有法律规定年限,也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期则取两者较短者来分摊。对于既没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年限,则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另外,对于已经提足摊销额后,无论是否在继续使用,仍不应该再计提摊销。提前处置的无形资产,如尚有未摊销完的部分,也不能再继续计提摊销,而应在处置当月,将摊余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五、无形资产的减值

(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定义

在企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因企业现有技术落后造成资产长期闲置等原因,无形资产的净值高于可收回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二)无形资产减值迹象有如下几种:

(1)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下跌严重,降低的价格与使用当中产生或将要产生的折旧或跌价差距较大。

(2)资本市场处于经济环境变化较大,对企业会有不良影响的时期。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无形资产由于使用年限已久,技术水平落后。

(5)无形资产将被提前处置,或即将停止使用。

(6)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创造出的经济利益低于原计划的,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的成本。

(三)检查无形资产减值的方式:

依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比较,并检查各项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并相应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对于无形资产的减值检查步骤分为三步:

1、检查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即净值

根据企业的类型,合理安排时间,定期检查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依据相关规定,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价值进行预估,无形资产净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列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原无形资产的技术落后,无法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并已被新的技术所替代;资本市场中,该无形资产的市场公允价格下跌严重,并且没有恢复原价的可能;其他各种证据,可表明该无形资产的净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2、可收回金额的确认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无形资产发生减值迹象时,则表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也在同时发生改变。当无形资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表明,该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损失,应将此确认为一项损失,应将该项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一项损失,计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自计提减值准备的次月开始,其每月摊销金额的计算应结合减值后新的帐面价值与摊销期重新计算。即: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无形资产原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摊销期应=总摊销月份-已摊销月份。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得转回。

六、结束语

在企业的经营当中,无时不刻均有各种风险的存在。只有充分确保资产存在的真实性,不高估资产或收益,才能保持企业的发展与社会同步。在现代企业中,应更多的关注无形资产的核算,特别是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才能更好的做到减少及控制风险来临的工作。

参考资料:

篇2

【关键词】 无形资产减值; 会计核算; 财务会计; 税务会计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趋势蔓延,以先进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催生了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第三次扩张浪潮。资本的全球化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诸如欧债危机、金融动荡、股市低迷等,实体经济无时无刻不面临着严峻考验。企业怎样才能在大浪淘沙中保持一份可持续发展能力,驱动力何在?显然,“无形资产是这次资本扩张的急先锋,紧密配合有形资产进入世界市场”。近年来,商标抢注、专利纷争、著作权大战等典型事件屡屡发生,司法纠纷案件大幅攀升。据欧洲品牌研究院最新的全球品牌价值百强榜,苹果以697亿欧元的品牌总价值位居榜首,可口可乐、微软分别以550.79亿欧元、513亿欧元位居第二、第三位。这预示着现代企业管理重心逐渐向无形资产管理倾斜。但是,市场是瞬息万变的,能否及时、准确地核算无形资产价值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尤其是后续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结合最新税法精神,本文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角度对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规定进行分析,以加深读者对无形资产损失扣税规定的理解,同时区别两种会计不同之处。

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扣除办法》)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共同规范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事项处理。国税总局颁发的《扣除办法》界定资产损失核算范围时,明确指出包含无形资产损失。下面从会计核算的四个步骤出发对无形资产减值情况进行探讨。

(一)确认

1.会计的确认标准

“符合效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原则前提下,一个项目和有关这个项目的信息还应满足四个基本确认标准后才能进行确认: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无形资产减值何时确认和如何确认的问题。

关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将减值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扣除办法》不仅重新定义资产、明确界定资产损失核算范畴,而且首次引入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的概念。并且规定,除了限额内的“坏账准备金”可税前扣除外,超过部分及其他七项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中包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可见,在资产持有期间,税法不予确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无论其属于哪种类型资产损失。

显然,财务会计基于投资者视角,税务会计则更加关注企业及其利益有关方的切身利益。前者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时,不仅要求企业提供符合经济事实的相关会计信息,而且必须能可靠加以计量。后者主要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税法的刚性决定企业大小涉税事项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为前提,从而避免企业利用盈余管理手段调整税前利润达到转嫁经营风险的目的。因此,《准则》要求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来调整相关资产原始入账价值,但税法秉承确定性原则的要求对无形资产减值不予承认。也就是说,税务会计范畴内企业的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计税基础。

2.确认的基础

《准则》规定,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即收入或费用是否计入某会计期间,取决于其是否应由该期间来负担,而不以现金收付为标志。除特别规定外,税法关于无形资产减值的扣除标准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需要指出的是,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部分应当是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当然此处的“实际发生”不仅限于无形资产转让或者处置过程所发生的,还包含符合所得税法规定的未转让或处置部分的资产损失。另外,税前扣除部分的金额必须能够准确确定。由此可见,税务会计采用的权责发生制是有条件地接受财务会计涵义的权责发生制,即“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二)计量

企业会计实务既需从财务会计角度对交易事项进行正确计量,又需从税务会计角度对涉税事项交易事项进行正确计量,两者不可偏废、不可或缺。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计量属性的选择体现了各自会计目标,并且遵从于各自原则。“财税合一”时,税法的话语权在会计准则之上,因此财务会计的计量属性体现出税法导向。“财税分离”时,财务会计依据会计准则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而税务会计则服从税法要求,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税务决策。但是,无论是财税合一型还是财税分离型体制,税法计税依据的可确定性和可稽查性这两个基本属性是无法被动摇的,因此税务会计更多地表现为历史成本属性。

在我国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中,财务会计使用“修正的”历史成本,即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现值或公允价值;而在税务会计中历史成本一价独大。因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无形资产的非竞争性与垄断性使得其不可能存在活跃的市场,加之无形资产同类替代品资源稀缺,这就造成企业难以获得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进而难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税基的确定性。因此,税法对无形资产持有期间的减值变动不予确认,税务会计计量无形资产减值时一般不认可可变现净值,以避免人为操纵利润和逃税、避税行为发生。

《扣除办法》规定,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以及符合规定的法定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难看出,无形资产税前扣除的费用不仅是企业真实发生的、有合法证据的,而且其金额不随市场价值变化而变化。故无形资产扣除项目的确认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此外,现值计算时会涉及一些难以确定的因素,如折现率等,其大大降低了信息的可靠程度,影响计税基础的确定性,所以税务会计也不采用现值计量。

(三)记录

经济实体单位要求会计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系统的会计信息,只有将经济活动的内容转化成有形的信息,信息使用者才能更好地依据其作出决策。但是“各国会计准则中都是对准则项目确认、计量和列报或披露的规范,而对会计记录不作统一规范”,这并不意味着会计记录可有可无,相反会计记录是不可或缺的。没有凭证、账簿记录作为依托,信息外在形式表现不完整,那么内外部信息使用人很难判断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优劣。

财务会计记录是填制纳税申报表的数据来源,是企业税负分析中不可或缺的依据,也是税务核查中不可轻视的证明。因为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原则、目标、使用范围是不同的,财务会计记录的规范层次较税务会计明显低,企业具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和判断空间。而税务会计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企业的记录不可过于随意。

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是,税法规定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符合历史成本原则,于是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申报纳税时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日后若会计上的摊销金额小于税法认同的摊销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小于会计利润,无形资产暂时性差异转回,递延税款分期转为所得税费用。由此可见,当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时,应当遵循“税法至上”的原则。

(四)报告(申报)

由于财务会计与税法目标、原则的差异,会计上确认的收入、费用不一定得到税法的认可。财务会计编制报告不仅满足财务会计假设前提,还必须体现财务会计目标,并符合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税务会计报表编制则需要符合税务会计假设前提,并体现税务会计目标和信息质量的要求。同时,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依照税法进行纳税调整,为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参考。这说明企业涉税会计信息的报告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密切程度的影响。

以英美为代表的“财税分离”报告模式,会计准则、制度独立于税法要求。由于财务报告和税务申报表服务对象不同,财务报告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而税务申报依据税法规定确定会计要素。以无形资产减值为例,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时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扣除办法》规定,无形资产减值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假设不考虑特殊情况,财务会计遵循会计准则、制度确认、计量的“所得税费用”并不等于税务会计依据税法认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两者之间的差额需要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予以确认。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将直接导致企业对外提供报告(申报表)项目的不同,进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为了降低小企业纳税成本,适应其管理水平,我国立足国情并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的要求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其中这样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实际资产损失的确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具体来说,所得税账务处理是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无形资产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作为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于税前扣除。该项准则不仅有利于减少小企业纳税调整事项,缩小纳税申报成本;而且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务部门监控成本。

三、结束语

毫无疑问,软实力才是企业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制胜的唯一法宝。只有不断地强化企业产权意识、提升无形资产比重、重视财务人员素质培养,企业才能与时俱进。因此,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最要紧的是深入理解并合理运用专业知识,从而紧密配合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汤湘希.无形资产:全球第三次资本扩张的利器[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0(1).

[2] 葛家澍,杜兴强.无形资产会计的相关问题——综评与探讨[J].财会通讯,2004(10).

[3] 盖地,孙雪娇.税务会计计量属性及其与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J].会计研究,2009(4).

[4] 盖地.税务会计理论[M].大连出版社,2011.

篇3

【关键词】无形资产;企业;事业单位

一、无形资产及摊销和减值准备的概念

(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的商誉的存在与企业不可分离,不可辨认,因而商誉不归类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特征有:不具有实物形态;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是为企业使用而非出售的资产;创造经济利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摊销指对无形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进入各期损益(对于企业)或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办法。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某项无形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时,企业应考虑对该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二、我国企业和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的对比分析

(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在各期摊销时记入经营支出,尚未摊销完的金额为“无形资产”期末价值。对于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成本,在事业单位转让或处置无形资产时记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而对于企业而言,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一般金额较大,且发挥作用期限较长,能在长期内为企业带来利益,在取得当期一次性进入当期损益较少当期利润会影响成本计算的合理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适当的方法分期摊销,计入摊销各期损益,减少各期利润,而不应在取得期间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2)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并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即使其账面价值得以恢复,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也不得转回。《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减值核算没有明确规定,未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准备的核算。这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不利于无形资产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加强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1)对于不实行陈本核算的事业单位,为避免出现账外资产,可以参照固定资产核算的方法,增设“无形基金”科目,反映无形资产所占用的资金。在取得无形资产入账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同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无形基金”科目。(2)对于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入有一部分来自于自己组织的经营收入,要求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时要注重收支的平衡及成本的计算。同时,这些单位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可以参照企业会计核算的处理方法,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账户,以准确完整地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过程及余额情况。(3)加强对无形资产定期盘点。事业单位可定期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结合单位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与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对,至少一年一次。(4)在会计报表中增加报表项目。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资产部类的“无形资产”项目下增设“累计摊销”项目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在负债部类增设“无形基金”项目,以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及无形资产所占用的资金,为单位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提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信息,也为上级预算部门合理安排无形资产的投放、调拨等提供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篇4

【关键词】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劳务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不好计算,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间接法: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因此,增值税的主要特征就是计税时允许扣除购入商品及劳务的已纳税金。对于购入流动资产已纳税金世界各国均允许扣除,而对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不同国家则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由此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

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改革,即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生产型增值税对纳税人外购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已纳的税金允许抵扣,而对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不予扣除,其征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消费型增值税对当期购入的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全部货物和应税劳务所含税金都予以扣除,其征税对象相当于消费资料。由此可见,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取得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是否予以扣除的问题上。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范围

1. 固定资产进项税准予抵扣的范围

消费型增值税下,一般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可以确认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具体准予抵扣项目为: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固定资产;(2)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4)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用。

需要注意的一是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模具等,房屋及建筑物不纳入抵扣范围;二是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2.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可抵扣的范围

(1)纳税人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2)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3)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5)非正常损失的在建固定资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6)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固定资产以及其他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消费型增值税下对取得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予以扣除的业务只针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依然计入资产价值。

二、固定资产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在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之前,增值税转型试点区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实施的是增量抵扣法。同增量抵扣法相适应,会计核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开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对固定资产涉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该方法使得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过于繁琐,实际操作中容易混淆出错。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之后,国家允许企业将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全额抵扣。全额抵扣法下,企业不需另设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原有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里就可以核算固定资产涉税业务。具体会计核算业务如下:

1.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核算

(1)外购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后,对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一样允许抵扣,在会计上的具体体现是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和购进一般货物一样,允许单独核算,不需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是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对于随固定资产购置发生的运费,在取得货物运费发票,按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部分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余部分转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方法与材料采购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

例:甲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生产用机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税额为1.7万,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运输专用发票,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以万元为单位)。

借:固定资产10.93(10+1×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7(1.7+1×7%)

贷:银行存款 12.7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例:甲企业购入需要安装设备一台,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过程中领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1万元,发生安装人员工资共0.5万元(会计分录以万元为单位)。

1)购买需要安装设备

借:在建工程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11.7

2)发生安装费用

借:在建工程 1.5

贷:原材料 1

应付职工薪酬 0.5

3)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11.5

贷:在建工程11.5

2. 纳税人自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核算

(1)购买工程物资

消费型增值税下,为自建固定资产购买的工程物资,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当期的销项。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工程领用原材料

消费型增值税下,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和生产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处理一样,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其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不需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工程领用纳税人自产产品

在建工程领用纳税人自产产品,视同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核算上,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可以确认为收入,也可以按照自产产品的成本转账。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或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工程完工将多余的工程物资转作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工程物资

例:1)甲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用于建造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税额3.4万,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2)建造专用设备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15万,领用原材料1万元,领用本企业产品2万元(售价3万元,增值税率为17%),发生工程人员工资2万元。3)设备建造完工并交付使用,将多余工程物资转作原材料。

1)借:工程物资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银行存款23.4

2)借:在建工程 18

贷:工程物资 15

原材料1

应付职工薪酬2

借:在建工程2.51

贷:库存商品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0.51(3×17%)

3)借:固定资产40.51

贷:在建工程40.51

借:原材料5

贷:工程物资 5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银行存款

例:甲企业接受某企业捐赠机床一台,价款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3.4万。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0.2万,并取得运输专用发票(会计分录以万元为单位)。

借:固定资产20.186(20+0.2×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14(3.4+0.2×7%)

贷:营业外收入 23.4

银行存款 0.2

4. 接受投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的会计核算

当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时,未摊销完的固定资产原值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式:

转出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折旧办法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核算

当固定资产盘亏时,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转出的金额计算公式同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消费型增值税下,销售固定资产就同销售一般货物一样,应计算并交纳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固定资产视同销售的会计核算

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2)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3)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4)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5)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

纳税人有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未作销售的,以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应付职工薪酬

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后,固定资产涉税业务会计核算发生较大变化。全额抵扣法下固定资产涉税业务会计核算没有开设新的增值税明细科目,比增量抵扣法下固定资产涉税业务会计核算要简单易懂。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S].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S].2008.

篇5

关键词:无形资产核算;问题;解决对策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专用权等。无形资产也包括以非物质存在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技术、管理、形象、品牌、制度和创新能力等。我结合自身调研实际情况,对企业中无形资产核算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W公司基本情况

W公司是一家纺织类企业,是2003年成立的民营企业,主要生产纯棉高支漂白纱线、PIMA棉纱线和高支高密漂白布、弹力布等,是色织、丝光棉用纱方案专业解决商。

W公司拥有多项,分别为X,Y,Z三项专利技术;R项商标权;一项特许权和一项非专利技术。

二、W公司无形资产核算现状

在W公司实习期间,通过翻阅会计资料,发现该公司的无形资产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非专利技术进行了错误摊销处理

W公司于2012年从Y公司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支付价款30万元,我经过对2016年末W公司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的核算,我发现W公司对非专利技术进行了摊销处理,其会计处理的分类如下:

借:管理费用 30000

贷: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30000

我认为该笔摊销业务的处理是错误的,因为非专利技术是未经公开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一项技术,使用寿命不确定,因此不需要进行摊销处理的。

(二)获得专利权时初始价值确认错误

W公司于2016年7月从F公司外购一项Y专利权,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109.2万元以及有关的服务费用10万元,款项通过建设银行转账,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W公司对于该笔无形资产购进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092000

管理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192000

外购的无形资产进行初始成本计量的时候,需要计算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该笔无形资产购入业务的处理没有将购入无形资产的有关服务费用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当中,使Y专利权的初始价值降低,资产总额减少。

(三)无形资产商标权处置时收入科目确认错误

W公司于2014年8月购入一项R商标权,入账价值为120万元,该无形资产的有效年限为10年,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按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W公司于2016年4月时将该商标权出售,取得收入60万元,应交税费3万元,该项商标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0万元。W公司对该商标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0

累计摊销 4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

其他业务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30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30000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的时候,应当按账面价值确认收入或者亏损,当企业获得收入时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发生亏损时计入借方“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该笔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处理将无形资产的损失计入了“其他业务支出”无形资产出售时的损失的确认发生了错误。

三、W公司无形资产核算问题解决对策

经过调研和分析,我对W公司无形资产业务处理发生的错误,进行如下的处理:

(一)正确确认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的第四章后续计量其中的第十九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因为非专利技术不需要进行摊销,所以W公司应该对该笔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进行冲销处理,我对该笔业务的冲销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30000

贷:管理费用 30000

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摊销中,可以根据使用寿命是否有限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进行摊销并且要定期进行复核。在进行无形资产摊销的时候要注意区分能够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和不能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这是无形资产核算中的一个需要注意的要点。

(二)无形资产初始价值正确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的第三章其中的第十二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Y专利权的初始计量价值应当为购入购入价款和相关税费109.2f元与相关服务费用10万元。W公司原始的会计处理的无形资产初始价值确认错误,进行更改后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192000

贷:银行存款――建行 1192000

无形资产的初始价值确认时要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即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购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同来源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成本的构成也不相同。外购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计量要将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各类其他支出全部归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

(三)无形资产处置收入的正确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的第五章下的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R商标权的收入确认应当计入当期损益,R商标出售的会计处理应当将“其他业务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改成“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W公司出售R商标权的正确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0

累计摊销 4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30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30000

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是指无形资产的出售、出租和报废。当无形资产出售时,出售无形资产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中;当无形资产出售时,出租无形资产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当无形资产报废的时候,无形资产的处置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当中。该笔业务的处置应当将出售无形资产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总结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但能被所有者占有、使用并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企业对于无形资产在核算中的问题越加重视,对于无形资产的正确核算的重视不断的上升。所以企业在对无形资产的核算过程中要注意对于无形资产取得是的价值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如:取得时的成本是否加入了服务费用等等。对于取得后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是否正确,如:摊销方法的确认等等。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确认要进行分析,如:无形资产能否确认使用年限等等。对于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的收入是否正确,如:出售时的收入是否正确计入当期损益当中等等。

无形资产的核算让企业对于企业的资产价值的掌控更加清晰,更加明白。让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有了更加清晰的方向,使企业的未来走向强大。无形资产的核算对企业长期发展的有重大的影响,是企业稳定经营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张泽,企业无形资产核算问题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11

[2]肖兰华,马晓青.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之改进:财会月刊,2015.11

[3]王洪良,小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r代金融,2014.01

[4]周建华,企业无形资产核算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冶金财会,2014.10

篇6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本稿“ 第七条: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对于固定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无形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此条规定,笔者认为似有不妥。

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为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需增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录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成本、后续支出及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增值。贷方记录因出售、转让、转自用及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冲减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该账户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性质,拟将其列为“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第三大项,即介于“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之间。

(三)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增值收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可能会因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产生增值,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特性,该部分所以应该全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若产生减值损失,也将其纳入投资收益的范畴,以抵减收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1、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以货币资金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

(2)原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借记“累计折旧”,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或按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若记录结果有差额,则将其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例1.某企业拟将一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

600万元

累计折旧

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万元

投资收益

50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00万元

例2.若上例中房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

1200万元

累计折旧

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00万元

投资收益

550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企业在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相关的支出,如维护费用等。对于这部分支出应该将其作为追加投资处理,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以期将来得到补偿。

3、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核算。

企业以赚取租金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期取得的租金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直接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4、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或其他相应账户,按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原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按转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3)投资性房地产毁损。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因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按应获得的保险赔款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5.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企业应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即期末企业应按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同时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篇7

关键词:知识经济;成本核算

知识经济(KnowledgeEconomy),又作“基于知识的经济(KnowledgebasedEconomy)”,是一种正在形成中的崭新的经济形态,它对我国甚至世界的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当今知识经济正开始替代工业经济。

软件知识产业的勃兴是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初具框架的标志;以知识作为资本发展经济,知识将作为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软(件)的比例在整个经济中的份额大大增加,包括专利、商标等在内的无形资产在整个经济资产中的比例大大上升,咨询业日见兴盛,作为工业经济主干的制造业已注入越来越多的新科技知识。信息是知识经济发动机的燃料。在知识经济社会里,我们必须熟悉半导体、芯片、光盘、计算机软件的发展、网络的产生、虚拟技术等的广泛应用。

知识经济的悄然兴起可以说是一场无声的革命,它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包括教育、经营管理乃至领导决策等活动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工业经济时代,可以设置各种壁垒来保持竞争的一方,在知识经济时代,不再有壁垒可以保护落后。任何企业,都必须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那么,企业核算应该从哪方面入手呢?

1改进对无形资产的核算

我国目前财务会计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仅有专利权、商标、商誉、版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和专有技术,对于自创的无形资产很少单独进行准确的计价和核算,且无形资产的价值都在不少于周年的期限内均衡地摊人管理费用。然而,知识经济社会中无形资产的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目前美国评价公司时涉及的无形资产已达20多种,且有日益增多之势,除了以上所列内容外,还有公司名称、企业品牌、服务品牌、业务伙伴、融资关系、长期顾客、职工的教育状况、业务能力、工作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管理水平和各种有益协定等等。这些无形资产已构成企业资产的主体部分,成为企业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因而必须改进现行的无形资产核算。(1)正确计量各种无形资产,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有外购、自制和接受投资三种。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入账;对于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应以评估价值或协议价值人账;对于自制的无形资产则应以其研究开发成本或未来收益的现值计价入账。(2)应将无形资产的价值摊入产品成本。知识经济社会中,有形资产的地位急剧下降,产品成本中知识资源磨损价值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如果无形资产还像现行财务会计那样核算,则产品成本会严重失真。因而计算产品成本时,应计算四大生产要素的消耗特别是知识资源要素的消耗,对于有些无形资产如商誉、企业品牌、管理方法等在摊销时,可保留其传统的核算方法,将其价值摊入管理费用;对于服务品牌、业务伙伴、长期客户等无形资产可以在其摊销时记入“经营费用”,也可以仍然记人“管理费用”;对于职工教育状况、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等人力资源则应摊销记入成本;对产品的形成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些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则必须在摊销时记人产品成本,可增设技术、专利、人力资源等成本项目进行核算。(3)适当调整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知识资源一方面具有可重复使用的特征,另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其更新换代的速度比较快,因而应适应其更新的速度调整其摊销的期间和方法,可以像当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那样采用快速摊销的办法,也可以适当缩短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这样,既能准确地核算无形资产,又能准确地进行知识产品成本的计算。2改进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

篇8

关键词:知识经济;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F25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179-01

知识经济(KnowledgeEconomy),又作“基于知识的经济(KnowledgebasedEconomy)”,是一种正在形成中的崭新的经济形态,它对我国甚至世界的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当今知识经济正开始替代工业经济。

软件知识产业的勃兴是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初具框架的标志;以知识作为资本发展经济,知识将作为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软(件)的比例在整个经济中的份额大大增加,包括专利、商标等在内的无形资产在整个经济资产中的比例大大上升,咨询业日见兴盛,作为工业经济主干的制造业已注入越来越多的新科技知识。信息是知识经济发动机的燃料。在知识经济社会里,我们必须熟悉半导体、芯片、光盘、计算机软件的发展、网络的产生、虚拟技术等的广泛应用。

知识经济的悄然兴起可以说是一场无声的革命,它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包括教育、经营管理乃至领导决策等活动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工业经济时代,可以设置各种壁垒来保持竞争的一方,在知识经济时代,不再有壁垒可以保护落后。任何企业,都必须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那么,企业核算应该从哪方面入手呢?

1改进对无形资产的核算

我国目前财务会计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仅有专利权、商标、商誉、版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和专有技术,对于自创的无形资产很少单独进行准确的计价和核算,且无形资产的价值都在不少于周年的期限内均衡地摊人管理费用。然而,知识经济社会中无形资产的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目前美国评价公司时涉及的无形资产已达20多种,且有日益增多之势,除了以上所列内容外,还有公司名称、企业品牌、服务品牌、业务伙伴、融资关系、长期顾客、职工的教育状况、业务能力、工作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管理水平和各种有益协定等等。这些无形资产已构成企业资产的主体部分,成为企业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因而必须改进现行的无形资产核算。(1)正确计量各种无形资产,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有外购、自制和接受投资三种。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入账;对于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应以评估价值或协议价值人账;对于自制的无形资产则应以其研究开发成本或未来收益的现值计价入账。(2)应将无形资产的价值摊入产品成本。知识经济社会中,有形资产的地位急剧下降,产品成本中知识资源磨损价值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如果无形资产还像现行财务会计那样核算,则产品成本会严重失真。因而计算产品成本时,应计算四大生产要素的消耗特别是知识资源要素的消耗,对于有些无形资产如商誉、企业品牌、管理方法等在摊销时,可保留其传统的核算方法,将其价值摊入管理费用;对于服务品牌、业务伙伴、长期客户等无形资产可以在其摊销时记入“经营费用”,也可以仍然记人“管理费用”;对于职工教育状况、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等人力资源则应摊销记入成本;对产品的形成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些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则必须在摊销时记人产品成本,可增设技术、专利、人力资源等成本项目进行核算。(3)适当调整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知识资源一方面具有可重复使用的特征,另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其更新换代的速度比较快,因而应适应其更新的速度调整其摊销的期间和方法,可以像当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那样采用快速摊销的办法,也可以适当缩短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这样,既能准确地核算无形资产,又能准确地进行知识产品成本的计算。

2改进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