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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8篇

时间:2023-07-04 09:27:1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篇1

关键词:社会组织;公共管理;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各方面的制度也趋于完善。但是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仍然是一家之长的地位,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转变公共管理理念,塑造全新的公共管理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

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市场类的社会组织,它们是指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作为一个中介或者桥梁,来为市场主体如企业、政府和个人等提供服务。一方面,它们可以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另一方面,它们的专业也便利了政府的工作,减少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摩擦,有利于公共管理的进行。另一类是社会类的组织,它们通常承担着政府和公民个人之间的桥梁,通常是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的组织,为政府服务提供辅助作用。

二、目前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日常生活范围的扩大,尤其是进入网络时代以来,原有的政府主导式的单一公共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实际情况,出现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而社会组织在我国公告共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还很小,公共管理方式改革中仍存在很大问题。

(一)公共管理效率低下

现存的公共管理制度理论上看构造起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治理体制,但是实际工作中却容易出现各种问题。首先,现存的公共管理制度把组织内的人看作能完全按照设计的制度工作的。但是实际上,人是管理中最不可控的因素,人都有利己心态,一旦监督出现漏洞,很容易为管理人员提供寻租空间,从而导致公共管理工作偏离理想状态。其次,现存公共管理部门也就是政府机构的决策方式,通常是上传下达,即决策由上级领导层制定,然后逐级传达下去,当消息传到基层执行部门时,很可能因为传达过程中的信息失真导致最终决策失效。

(二)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要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首先要有法律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目前社会组织在进行管理工作时,大多依靠自身的职能定位来进行,从而容易造成各个社会组织职能交叉或出现管理空白区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由于缺乏法律监管,社会组织在工作时往往会出现不恰当的行为。这严重阻碍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也会造成社会矛盾激化等问题。

三、社会组织对公共管理变革的作用

目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深水期,各项改革的推进都遇到了瓶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治理改革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而社会组织自身拥有很多与政府部门相补充的特质,应当在公共管理中发挥更多的作用。社会组织在促进公共管理变革中主要的作用有:

(一)提升公共管理的民主性

社会组织自身具有民间性的特点,与政府部门长期以来作为统治者出现的形象不同,社会组织更加贴近群众。民众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向政府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和建议,使民意充分上达,更好地表达自己的需求。政府部门则可通过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形成与公众良性的互动,共同促进公共管理的民主化进程。

(二)提升公民的民主意识

社会组织作为沟通政府与个人的桥梁,可以为公众提供参与公共管理的途径,使公众在参与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提升参政议政的意识。一方面,公民在参与社会组织的管理时,必然会将组织的理念内化于心,从而提升自律意识。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具有社会性和利他性,公民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有利于自身社会意识的塑造和集体意识的养成。此外,社会组织能为公民个人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公民个人对社会事务的热衷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表达和传递,最终使个人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提升。

(三)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难免出现不足之处。政府部门将一部分社会职能下放给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运用其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为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提供相应建议,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社会组织的参与可以为政府部门分担一部分压力,减轻政府工作负担,而其专业性也能保证执行过程中的效果。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进行一定程度监督,以保证其工作质量,反过来也能促进其发展。

[参考文献]

[1]邝敏仪.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社会组织的作用研究[J].广州大学学报,2011.

篇2

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

1、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全市统一代码的社会组织124个(其中社会团体7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2个),其中2020年来新登记的社会组织14个(1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的社会社会组织法3个(3个社会团体,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社会组织4个(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

我市2019年度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110个,于今年4月-5月开展了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的105个,不合格的5个(一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年检合格率100%。参检率95.5%。于7月份在政务网上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3、社会组织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培育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社会组织形成了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管理模式,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登记程序、规范办事流程。社会组织登记时严格把关,对社会组织法人要求出示身份验证,社会组织法人无犯罪记录和无失信记录。社会组织章程有坚持共产的领导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

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和谐稳定发展。行业协会收费规范,收费情况在信用中国综合公示网进行公示。开展行业协会收费检查,目前只有资兴市小水电发电协会、资兴市建筑业协会、资兴市东江湖民宿协会收取了会费,其它行业协会都未收取会费。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没有非法社会组织。一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签订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全市社会组织没有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二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进行涉黑涉恶自查,签订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所有社会组织没有涉黑涉恶的行为。三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检查,全市52家社会服务机构活动开展正常。

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4-5月份从全市社会组织中抽查了20家社会组织,抽查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正常,没有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

4、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透明、公正

按照四级(国家、省、市、县)四同(基本目录名称、事项类型、基本目录编码、法律依据)的原则,与国家、省经过全面对接和深入对接,民政局共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和依职权类43项,共梳理事项129项,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开政务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同时按照湖南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全网通办”工作要求, 民政部门第一批和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一共16项,实行综合窗口受理,按四办落实到位。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镇、村、社区。城乡低保下放到镇、村社区,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低保办理及时、有进有出、透明、公开、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错保、漏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对农村特困五保户实行村、社区审批报乡镇审核进行集中供养。部份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社会事务工作

2020年,根据省、郴州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由60元/人.月提高到65元/人.月。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严格按照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发放到位等“三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定期复核等机制,使补贴发放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做到不漏一个残疾对象,也不重复或者错发一个残疾户,实现了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确保做到了精准救助。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2013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07.73万元。

2021年工作打算:

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

2.做好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篇3

近年来,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较快,在深化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加强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

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城市(含县)社区成员为主体,以社区服务和活跃社区生活为目的,由驻区单位或个人在社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组织。近年来,在我省广大社区中涌现了一大批自发的或有关部门倡导组建的社会组织,如社区文娱体育团体、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互助组织和非营利性便民服务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社会组织在完善社区自治,加强社区管理,活跃社区文化,丰富业余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重视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有利于推动“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登记范围

在社区内开展活动的文体类、服务类、慈善救助类、公益类、自愿者类等具有社团性质社会组织;社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为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法律和社会福利等服务,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组织可列入登记。社区老人会、计划生育协会、残疾人协会暂不登记。

三、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社区社会团体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发起人5名以上或发起单位3个以上;

2、有3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1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30个;

3、活动资金不得低于2000元;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准予多个社会组织合署办公。

(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5000元以上的开办资金;

2、在社区或单位有活动场所。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若干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请登记在同一活动场所,或与同一社区社团合署办公。

(三)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程序

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简化的登记程序。社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县(市、区)的相关部门担任,也可委托街道办事处担任。同一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可申请设立跨社区的社区社会组织。

申请设立的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社区社会团体需说明筹备过程及选举情况);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活动资金证明和活动场所证明;

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复印件,社区社会团体还需提交会员名册;

5、章程草案。

社区社会团体实行直接登记制,不必执行筹备期,但必须自行组织筹备活动。社区社会团体日常监督管理参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四)备案管理要求

对于尚未达到上述登记条件,但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核准备案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备案。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待发展完善符合登记条件后,再向民政部门正式申请注册登记。对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不能发挥积极作用的社区社会组织,要区别不同情况劝其解散或责令解散。

篇4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关于“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精神,春节前夕,市民管局在*区召开全市民管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分析总结了2008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部署了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各区(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民管局有关人员以及市民管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民管局局长张志勤在会上总结了2008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出主要在五个方面有新突破:一是突出培育重点,在推进行业协会能力建设、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环境改善和自律诚信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基础工作创新方面有突破;二是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新突破;三是坚持创新执法监察理念,行政执法工作有新的突破;四是加强登记与管理的基础工作;五是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保持领先地位。同时指出2008年民管工作有长处、有基础、有特点,但与其它先进省市相比仍存在整体工作思路不清晰、缺乏创新思路、工作标准偏低等问题。

张志勤局长对2009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了部署,提出要按照“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与监管是基本手段,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是根本目的”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大力践行“亲民躬政,播撒爱心”服务理念,把“整合发展”与“政策推进”作为2009年工作的主题,扎扎实实地完成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要以整合管理资源为目标,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要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密切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合作,争取上半年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二要以发挥积极作用为目的,突出抓好培育发展的重点工作,包括深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深化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观察点建设,调整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三要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努力提高注册登记工作水平。四要以“积极、规范、和谐”为原则,不断增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做实四级监督网络体系,加强执法培训工作。五要以日常管理为重心,着力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改进年检工作,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抓好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数据库和网站管理。六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工作创新能力。要抓好重点课题的调研,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张志勤局长最后*,要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必须把握五个原则,即利用优势,坚定信心,善于学习,保持激情,真抓实干。

市民政局副局长张中东出席了会议,对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民管工作思路明晰、方向准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不断增强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围绕中心,整合资源,迅速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局面。

会上,市民管局王永奎副局长围绕如何做好基础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讲解了什么是社区和社区的发展,介绍了*社区社会组织现状、基层社会组织观察点建设情况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双百”、“双千”活动,指出每一名民管工作人员都要提高和具备分析判断形势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制定和落实政策的能力、培养扑捉典型的能力。市民管局副局长潘浙敏通报了全国、省社会组织管理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我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的优势和特点,分析了当前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指出做好执法监察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其次要完善四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作用。第三要建立完善行政指导方式,形成刚柔相济的监管手段。第四要加强学习和交流。结合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和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潘浙敏副局长对我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会议还邀请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庞承伟介绍德国和英国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现状,特邀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建慧讲授行政处罚法有关知识,*亿城通公众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工程师针对改版升级后的*社会组织网站管理进行培训。

篇5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登记注册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337家,其中: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1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6家。2013年上半年社团新增2家、变更0家、延续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增5家、变更6家、延续11家。从登记入手,严把质量关,坚持依法登记管理,注重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基本达到了建立协会登记无空的要求,使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圆满完成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市局对年检工作的要求,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检查要求,对全区18家社会团体和4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年检合格率达到100%。通过检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能够按章程积极开展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工作做得好,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请示。

二、社会组织管理的日常工作

(一)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1、为促使社会团体工作正常开展,强化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力度,指导全区社会团体召开年会,通过开年会使之组织健全,活动经常,行为规范。

2、按照省、市评选先进社会团体的标准,积极培育和发展先进社会团体。在全区社会团体中开展评比先进社会团体的活动,待时机成熟后发展和推广先进社会团体的经验,并组织交流和总结先进经验。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今年我们结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汇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并发放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工作

篇6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市属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区县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29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435元。

    二、执行时间:自2000年7月1日起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开支。

篇7

(一)开放式社区管理

1.多中心治理与开放式社区管理

从多中心治理的角度看待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可以发现社区管理的主体并不单一,参与治理工作的机构既有私人也有公共;社区管理工作并不是单向进行,而是在相关机构实施管理的同时,鼓励所有的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和配合,从而形成有较强主观能动性的自组织网络;社区管理手段并不单一,应在传统公共行政式管理模式之上,发展志愿部门,建立有效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多方面实施管理工作。

2.公共服务与社区管理

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已经由原先的单一控制模式转变为包括计划安排、协商推动、利益平衡与矛盾化解在内的多元化管理服务模式,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应建立在现代化公共服务理论之上,方能顺利开展;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共服务现代化理念,将公众利益视为主导利益,并与利益主体共同确立一直的战略性管理目标,更为民主地组织和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社会资本与开放式社区管理

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应当促进社区公民、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信任及互惠互助的关系网络,让全体社区成员与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成员资格与在社区管理工作中的角色特点以及自主地位,更加平等、和谐地让社区成员及工作人员真正形成正确的社区、团体、社会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二)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在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管理下完成职责划分、制度安排,并为不同领域及各项工作的规划、组织、推进、协调各方面进行管理与控制。在规范、有序的管理工作中,管理对象便能更好地实现资源配置、更有秩序地实现良性运转。当前的社会管理工作已经不单单在政府的领导与组织之下开展与推进,而是朝着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区及公民个体在内的多元化管理主体共同协作管理的模式改进。

二、开放式社区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带有早期城市化气息

开放式社区多兴建于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及单位大规模发展时期,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建设特点尽数体现在开放式社区之上。我国早期传统街坊社区、演替式城乡边缘社区最终都演变为开放式社区,传统街坊社区早期为世代居住繁衍的本地人居建筑在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逐渐拆迁而陆续进入专门的拆迁安置区域,最终发展成为开放式社区;演替式城乡边缘社区则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结合部,结合部居民原先的居住用地、耕地消失后进入安置社区。

(二)民居结构复杂

同一社区的居民多是由同一单位、同一区域人员组成,其中多为单位家属、城乡结合部农民、本次拆迁安置居民,且中老年群体居多,社区发展过程中,新一代人会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搬入现代化的成熟社区内,此类社区的成员就以中老年群体、外来务工租房人员为主,成员结构相对复杂,且由于此类社区工作层次、经济水平、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整体居民素质较低。

(三)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

开放式社区居民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度不足的原因有:开放式社区这个名称的由来便是因为此种社区不封闭,此种规划建设上的特点导致社区民众没有社区意识、缺乏归属感,因而社区建设、管理意识相对淡薄;社区工作人员本身参与意识与组织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宣传社区管理工作、调动民众参与积极性;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中没有与社区管理组织及社区管理工作人员有深入接触,居民彼此之间沟通也不足,因而没有管理工作参与的积极性;缺乏相互了解的工作人员不了解社区民众的真正需求,因而管理方式不对、服务不够全面深入。

三、开放式社区管理建议

(一)构建全面社区治理结构

考虑到部分开放社区在建设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等方面会协同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共同开展,但社区委员会依然是组织关系、计生管理方面的首要管理主体,且开放社区普遍没有明确的管理机制,建议推行市场机制下社区管理模式,鼓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开放式社区日常管理与组织控制中的参与度,由业委会及居委会行使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权,三方明确划分职责、相互监督、竭诚合作。大力培养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更积极、更公正地处理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中的种种矛盾与问题,并维系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部门的关系,搭建民众及上述部门的沟通桥梁。鼓励民众自主参与。发挥社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向社区民众详细介绍社区现状及发展规划,让社区民众在良好、积极向上的氛围中正确认识社区现状,并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与管理之中。

(二)健全优质社区服务体系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下的社区管理已经不仅仅是传统的管理那么简单,新时期的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更像是为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与活动提供全面、贴心的服务。开放式社区可通过上门交流、活动沟通、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了解社区民众生活中的各项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物品、专业服务,可借鉴成熟社区个管理制度,划分责任片区、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内容,指导工作人员更有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完成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社区管理质量。

(三)科学建立社区管理财政制度

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估资金绩效,加大资金支持。开放式社区应当强化对各项资金的审批、拨款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鼓励建立人大代表、党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管理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党代表及政协委员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另外,鼓励社区居民自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搭建社区居民财政监督、建议和反应平台,方便政府、社会、民众共同管理社区资金。在监督社区资金情况的同时,还应当监理完善的社区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分项进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所有资金用到实处。

(四)建立多元化专业社会组织

专业社会组织也就是活跃的第三部门,促进专业社会组织的发展便是推动开放式社区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及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当贴合开放式社区现状及发展方向,确立第三部门管理思路,引导社会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建设与发展。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应当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提升开放式社区综合素养、提升社区文化层次为主要指导思想,开展帮扶困难家庭、关爱老人、园林维护、少儿托管教育等内容丰富、有实际意义的社区活动与服务。

(五)提升社区工作人员能力与素养

政府及社会都及其重视社区建设及管理中的社区成员参与情况,开放式社区相比其他社区的成员结构更复杂、综合素质相对低下,加之开放式社区本身在规划建设方面有“硬伤”,始终难以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这就要求开放式社区要培养一批有更高综合能力及更强的综合素质的工作人员,将所有工作人员视为社区的一份子,以人为本,在培训专业工作技能的同时,注重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的提升,并为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从根本上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整体社区管理水平。

四、结语

篇8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精神,我局从3月1日起,对全县2013年6月30日之前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工作,应参加本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93家,(其中社会团体85家,年检合格的77家,未参加本年度年检的2家,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6家;应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8家,年检合格的8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规定及《____县民政局关于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限期整改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对鱼洞子乡木家河农业科技协会等12个社会团体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没有按照要求参加年度检查,也无人办理注销手续的做出了撤销决定。

(一)精心组织,促进年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年检的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时间、程序、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县民政局及时采取多种通知方式,确保通知到每一家参检单位。电话、手机短信及QQ等多种方式通知参检单位依法做好年检准备工作。同时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发文至各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年检报告的初审,提高年检质量。

(二)严格把关,规范年检。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年检材料准确真实,年检等次评定合理,防止年检流于形式。对归纳总结查找出的问题,迅速通报相关的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增强了社会组织遵纪守法、规范活动的自律意识,为今后社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开展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强化服务,优质年检。在年检工作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改变了年检工作方式,针对部分社会组织地处偏远乡镇交通不便,专门为他们提供了预约服务、延迟下班时间。对初次参加年检的,耐心解答年检相关问题,方便参检单位了解年检的要求,指导填写年检报告书,了解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用热情的服务推动年检开展。

(四)创新方式,推进年检。5月底年检结束后,针对24家社会团体多次通知无反应,不及时参加年检的情况,印制了年检告知书24份,发放到业务主管单位14家,并张贴了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通过此措施,促进13家社会组织补办了年检。

认真领会《汉中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构建服务到位、监管有效、多方参与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格局,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利用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平台,加大对社会组织相关政策理论知识的宣传力度,以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为今后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在今后的年检工作中,既要重视在法定时间内的时点性检查,又要加强动态监管,对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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