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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低保核查工作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工作目标
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主要手段,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在我镇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
二、整治内容
(一)低保对象核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力量,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都上门上户进行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面达到100%。对核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取消。同时,对各村(居)比较突出的困难家庭也要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防止“漏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依规处理“人情保”。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一经查实的本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进行集中依规处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有效遏制“错保”。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
(四)全面实行公示。以村为单位,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公示,同时在公示栏右上角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10日——7月15日):召开镇村两级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低保政策,公开核查内容,设立举报电话:。
(二)全面核查阶段(2014年7月16日——8月5日):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按人群统一纳入低保的对象要作为排点,严格按照家庭收入和财产重新核定,确保每户上门见面。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低保享受资格及时予以取消。8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三)接受督查阶段(2014年8月6日——8月20日):主动接受省市民政部门检查督导,如实反映本镇城乡低保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所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8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和各村(居)支书为成员,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村(居)支书又是本单位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民政干事具体负责业务报表和材料归档。
(二)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层层发动,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学习。认真学习国发[2012]4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民字[2014]83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政策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治理奠定基础。三是舆论造势。镇村要办好宣传栏,宣传本次治理活动的必要性治理工作要求。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丹凤眼”为你整理了这篇民政局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民政局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为切实助力长江生态保护,无为市多措并举做好退捕困难渔民救助工作,截至2021年2月份,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渔民216人,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解决了困难渔民的后顾之忧。
一是做好排查底数“清”。根据省市反馈的退捕渔民基本信息数据,核查渔民基本情况,对家中患有重大疾病人员、重残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尚未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进行逐户排查,摸清救助需求,明确救助措施。
二是落实保障施策“准”。对摸底排查发现符合救助的退补渔民,简化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及时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对于已经纳入救助的困难渔民,准确界定保障标准及类别,做好动态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重点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动态管理要求、不经听证评议公示纳入、村(居)委会干部“优亲厚友”、轮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工作总结。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政策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及政策的宣传报道;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公安局、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镇街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属于低保制度解决的对象纳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难群众于不顾,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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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工作总结:王店孜乡11个村总人口约5.5万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2003户4178人,贫困发生率约为7.6%。经过多次动态调整之后,王店孜乡目前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48户4486人,现已脱贫1573户4296人(包括2018年返贫3户14人),2020年脱贫77户201人。全乡有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五岳村,以于2016年出列。全乡共计录入边缘户87户321人,脱贫监测户18户72人,占全乡目前建档立卡户人数的1.6%;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因病致贫有771户2071人,占全乡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6.2%,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为因残549户1620人,占全乡总建档立卡贫困户36.1%。
我乡按照《关于完善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扶组〔2019〕14号)文件要求,坚持是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我乡坚持不搞规模控制,对经过乡村调查核实后,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和返贫人口,经农户申请、调查核实,“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后,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管理,今年以来贫困户家庭通过人口自然变更减少78人,增加20人,边缘户自然增加19人,减少6人。2020年年初,我乡上报77户201人为拟脱贫户,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对77户的一达线、两不愁、三保障进行核实,取得贫困户认可,通过“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后,给予标注脱贫。
2020年主要围绕“十大工程”实施扶贫政策和项目,一是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全乡共摸排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1093户,截止到目前共分6个批次上报产业1044户涉及奖补资金481.219万元,边缘户3户涉及资金0.6万元。二是实施光伏扶贫政策,我乡共建设光伏电站4.96兆瓦,建设光伏电站16个,其中村集体电站1个、户用电站15个。光伏收益户为1132户,聘用贫困户为光伏管理员20人,除人社局补贴外另从光伏收益中每人每月发放工资400元。2020年光伏收益发放226.4万元。三是实施健康脱贫政策全覆盖,2020年元月以来,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8239人次,报销医疗费用736.61979万元。四是实施教育扶贫政策,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共计275户378人。中高职专科雨露计划申报共计104人,预计申报教育资助31.2万元。五是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政策2020年实施危房改造8户,其中新建5户、修缮1户获得补助资金 10.6万元,截止到目前已完工。六是落实就业脱贫政策,全乡开发公益性岗位127个,光伏管理员28人、保洁员90人、生态护林员9人。七是落实金融扶贫政策,2020年贫困户“两免”小额贷款落实24户94.3万元。八是社保兜底。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使我乡困难户、扶贫户生活得到保障。目前全乡农村低保在册人员1090户1700人,城镇低保2户2人;五保户分散人员271人,集中供养人员18人,其中贫困户享受低保549户1729人,五保户221户298人;享受孤儿补贴6人,高龄津贴916人,残疾人护理补贴415人、生活补贴82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人,定补在册享受人员115人。各类资金补贴按照规定全部打卡发放。
2021年工作规划:
1、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 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2、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原则,紧盯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自2013年8月踏上网格员岗位以来,来到XXX社区已经快三年的时间了,也对于网格员这份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能够认真的履行网格员的各项职责,每天按时开展巡查并通过E通打开,完成网格中心通过E通下派的各项任务。现将2015年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是网格员最基础的工作职能,也是网格员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在的网格为XXX社区1号网格,管辖范围经过今年多次的网格调整增加到8栋楼310余户798人。该网格属杂居小区,流动人口多,人员复杂。利用一日双巡及社区组织的统一入户将以掌握及未掌握的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以保证辖区内信息准确率,并为其它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二、综合治理
1.重点人口管理:我所在的网格有3名重点关照人群,3名均为精神病人。对于重点关照人群我始终保持与他们的家人的联系,密切关注他们的活动情况,精神病人是否按时服药,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并为其尽量赠其政府福利和帮扶。
2.矛盾排查化解:利用一日双巡及辖区内志愿者排查网格员矛盾纠纷,做到了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化解。成功化解了多起居民矛盾,矛盾当事人各方均满意,成功保障了网格内平安、稳定,小矛盾不出网格,大矛盾不出社区。
三、城市管理
每天认真开展一日双巡,重点开展城管巡查工作,对网格内的占道经营、生活垃圾堆放、公用设施损坏、污水外溢等城管事、部件进行管理,发现问题通过E通进行上报,在城管部门的帮助下均得以解决。并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对部分老旧道路进行了道路改造,方便了居民的日常出行。
四、民政服务
对年满65岁的老年人通过E通进行代办老年证,极大的方便了居民,共计代办老年证62份。同时配合民政专干进行低保核查,对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进行清理。为居民代办社区医疗、养老服务,在年底协助民政专干认真完成了社区无房及缺房户的公租房申请工作。
五、计划生育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先培训、后入户、再修改”的原则,采用“干部摸排、村组讨论、镇上核实”等程序,对全镇314户101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2020年度的信息入户核实,重点对务工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进行核实,对需要修改的数据信息多次跟贫困户确认,查验档案资料和民政系统进行核准,确保帮扶手册、贫困户明白卡和子系统数据真实一致。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全部贫困户的入户核实和信息更新工作,暂未发现新增边缘户、脱贫监测户。
二、取得的成效
核实更新数据信息,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核实更新子系统数据信息12100条以上,其中,核实基础信息6280条,更新收入数据5024条,更新贫困生学历信息数据162条,更新劳动力贫困人口务工信息数据521条,核实低保数据126条。
核查监测户收入,确保稳定退出。对前期排查出18个脱贫监测户进行了收入明细核查,具体从种养殖业、低保、养老保险等收入开展入户核实,严格按照“应算尽算”标准核算2020年度收入,全部达到并远超当年脱贫线;
提供数据支撑,打下坚实基础。借助此次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全镇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现状进行了深入摸排,为下一个五年的乡村振兴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村(居)农户稳定增收、脱贫攻坚大排查、扶贫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加强帮扶防止返贫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巩固提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止返贫监测工作落实情况采取摸底排查、明确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三步走方针,4月初,组织对全区建档立卡农户上半年收入和预计全年收入进行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随后,出台《宿城区关于加强帮扶防止返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扶贫系统推进会,对监测对象排查和确定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和部署,目前监测对象建档工作已完成,共确定监测对象962户3494人,占建档立卡总人口的4.3%,其中不稳定脱贫户954户3472人,易致贫边缘户8户22人。因家庭无劳力、缺劳力、突发支出性较大的有112户391人,已申请纳入低保,目前正在审核。此外,积极落实政策兜底措施,目前不稳定户累计受益3886人,产业扶贫受益412人,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41人,资产收益扶贫受益802人,扶贫小额信贷受益98人,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受益208人,专项社会救助受益1756人,急难社会救助受益71人。边缘易致贫户累计受益4人,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受益4人。(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1.教育助学政策。今年春季学期已资助14556人1106.4万元,其中区内困难学生13772人计1044.9万元,市外就读学生784人计61.475万元,都已通过打卡发放。在区外市内学校就读的3595人,市教育局正在组织各县区核实,目前已反馈3050人,尚有545人的就学信息未反馈,此部分助学金已准备到位。2.医疗保障政策。一是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目前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0—6周岁儿童已全部完成体检,其他年龄段正在有序全面开展,已有7944人完成体检。二是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截止4月底对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时进行签约服务(外出、迁出等不在家除外),基础包签约62655人,个性包签约826人,覆盖率达79%。三是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全区一级以上医院按照“先诊疗后付费”接诊患者3234人次,同时各医院已完成基层医疗信息系统升级工作,设立独立结算窗口,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四是“医疗零付费”工作。年初至4月底累计发放惠民卡16636张,受益人口18563人,累计住院减免1089人次,减免29.26万元。3.住房保障政策。我区在2018年底,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现有危房改造。累计完成改造433户,投入资金931.1万元,住房安全全面达成,台账准备完毕。当前,全区积极推进农房改善工程,已累计搬迁群众6980户,在搬迁农户中需要兜底的52户采取补偿不足4万元补齐4万元,安置入住暖心房或共有产权,集中供养等方式进行兜底安置,住房保障全部落实到位。4.基础养老金发放和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政策。今年基础养老金标准148元/人/月,全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8.7万余人,发放金额约5324.43万元,发放率达100%。截止目前已为3.4万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代缴工作,按100元/人/年进行全额代缴保费,代缴金额340万元。5.饮水安全政策。通过镇村排查,全区2.3万建档立卡户,已全部实现自来水安装工程。计划投资17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服务技能培训、巡查、探漏管网工作,并常态化开展违章用水查处,保障饮水用水安全。6.医疗保险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在区域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控制在10%以内。截止5月底我区2.4万户8万余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除待遇期前死亡39人外,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贴7.8万余人(包含与民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重复人员共计12007人),补贴金额达2100余万元,补贴金额已全部拨付到基金专户。7.农村低保、养老扶贫、残疾人两项费用补贴等政策。截至4月底,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3853户、7791人。1至4月份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31554人次发放低保金1384.6万元。累计为721人次发放救助金50.81万元。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共惠及重度残疾人8077人,发放生活补贴共计1105.2万元。实现80%以上农村空巢老年人接受“1+1+1”关爱服务。(三)资金项目推进情况2020年全区共收到省财政专项资金1535万元,共编排实施12个精准扶贫帮扶项目,分别是:中扬镇标准化厂房项目206万元,屠园乡创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138.46万元,陈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105.2万元,洋北镇购买标准化厂房项目59.78万元,龙河镇龙韵标准化厂房项目141万元,罗圩乡陈塘圩村标准化厂房项目105.75万元,埠子镇标准化厂房项目116.47万元,耿车镇花卉新品种交易展示中心项目41.22万元,王官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84.75万元,蔡集镇农业扶贫产业园项目502万元,双庄街道购置门面房项目15.58万元,支口街道董坝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18.79万元。目前,已完工项目6个,分别是:龙河镇龙韵标准化厂房、罗圩乡陈塘圩村标准化厂房、王官集镇标准化厂房、双庄街道购置门面房项目、洋北镇购买标准化厂房、支口街道董坝社区标准化厂房;在建项目5个,分别是:中扬镇标准化厂房、屠园乡创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陈集镇标准化厂房、埠子镇标准化厂房、耿车镇花卉新品种交易展示中心;蔡集镇农业扶贫产业园项目已完成招标,计划9月底完成。已拨累计付使用资金898.8万元,资金拨付率为58.5%。 (四)排查问题整改情况根据省、市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市级《关于对建档立卡户脱贫情况组织开展核查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市纪委交办“省纪委第一轮专项督查”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3月份与区纪委共同对2019年底脱贫户逐户排查,重点排查收入是否真实、脱贫结果是否认可、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帮扶责任是否落实、通讯是否保持畅通等问题。4月2日召开全区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对2019年之前脱贫的农户开展全面脱贫结果认定核查工作。全区共排查出脱贫不认可农户41户,各类错误信息8136条,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104户。截止目前,省纪委通报的我区“两不愁三保障”模块中2019年有52户预警信息已全部整改到位。2019年、2020年收入逻辑关系错误信息共计18353户,已整改了16300余户。对41户脱贫不认可农户进行了再核实,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并及时组织对脱贫不认可农户进行了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有可能返贫农户加大了帮扶力度。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和交办处理,8136条错误信息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政策宣传不到位。走访发现部分扶贫干部、低收入农户对政策熟悉度、知晓率不高,部分农户对已享受的扶贫政策说不清,电话抽查部分帮扶责任人对政策解释不清,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二)少数低收入农户还存在返贫风险。部分农户受疫情、大病支出和家庭重大变故影响,可能出现反贫迹象。(三)部分单位帮扶责任人走访不扎实。主要表现在《帮扶手册》信息未及时更新,未按要求填写走访记录,手机APP录入的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填写的农户收入信息逻辑错误等。特别是市级学校和市级企业单位帮扶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截止2015年10月31日,XX县五年刑满和三年解矫人员共达408人。2015年1-10月,刑释解矫人员共有123名,其中刑满释放54人,假释1人,解除社区矫正68人,省外释放人员9人,省内释43人。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现将我县今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机制稳健运行
1、信息网络畅通。在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的沟通上,突出抓住迅捷、真实和畅通三个基本要素。11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90个村(居)委会也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了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互通有无。通过这套网络,XX县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今年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上传的新入监所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100%。对监所上传的服刑在教人员存量信息,按计划开展核查确保了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及时、真实、准确。
2、无缝对接100%完成。XX县细化无缝对接工作的工作制度,完善了一套“放回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无缝对接协作机制。并在完善刑释解矫人员的接送举措上,以司法所为基本框架,局机关兜底为补充的接送兜底包干机制,专门成立了“县无缝对接应急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工作流程,做到了环环相扣,确保完成“必接必送”的工作任务。今年省内释放人员43名全部接送到位,按照上级关于对省内监狱释放的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要求,达到100%的接送率。
二、全面落实了刑释解矫人员帮教措施
1、广排查,细帮教。今年,先后在国庆中秋节和十八次五中全会召开之前对五年来的刑释人员和三年来的解矫人员进行了集中排查,全面摸清了刑释解矫人员底数,准确掌握了他们的现状。对有重新犯罪苗头人员的帮教工作突出“早”,做到了早介早控,及时提醒教育并落实帮教监督措施,使之始终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使之与违法分子断网断线,及时教育转化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2、成功安置一名患严重精神病的刑释人员。我2015年5月4日,省女子监狱一名服刑近20年,患严重精神疾病的女性罪犯刑满释放。接到释放通知后,XX县司法局积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局长即刻向县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由县领导紧急调度水边镇政府、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各部门力量,共同商议解决其户口、低保、救济、医疗、医保等生产生活问题,并积极与市精神病医院取得联系,商议医疗收治办理事宜;另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和水边镇政府组织专职队伍亲赴监狱办理无缝对接,积极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并将其直接送往市精神病医院办理收治手续。
目前,该名刑释人员已安心入院进行系统治疗,县公安部门为其办理了户口落户,县民政部门为其落实了医保之外的其他医疗费用,县司法局也将长期为其提供生活补助费,其他新农合医保和低保等相关事项也已办妥。
三、继续严格规范刑释解矫人员台账和专项经费管理
1、为有效规范刑释解矫人员的“两费”发放流程,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制作了一份《刑释解矫人员档案》,包括:基本情况登记表、责任人名单、释放通知书、安置帮教协议书、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回访记录表、交接单、接送经费申请单、生活补助发放(回执)、生活补助发放表等多项内容,“两费”发放必须依据原件材料逐级申报,缺一不可。
2、严格管理经费,一卡通发放两项补助。XX县每年都要开展至少两次以上安置帮教经费专项自查和检查,严格审查各司法所在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发放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今年我县在“两费”发放程序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在简化村(居)委会一级发放程序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一套符合我县实情的“一卡通”发放流程,补助款直接打入接送人员和刑释人员的个人帐户,既规范了经费使用又兼顾了效率,能够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2015年1-10月,XX县“两费”发放共计71100元,其中接送经费发放19700元,生活补助费发放51400元。生活补助费按照上级发放标准和要求做到了应援尽援,补助到位。
四、存在不足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缺口仍很大,影响整体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部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力度不够,社会对他们还存在偏见。三是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建设难以满足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保证信息衔接和无缝对接的100%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