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2 14: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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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寿命周期;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创新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的支柱型产业,其运行质量极大地影响和决定国民经济整体发展速度和质量,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并且鉴于建筑工程投资巨大、新材料和新技术不断更迭的形势,需要转变原有的单一化质量监管模式,要基于全寿命周期理念,实现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控,以有效地防范建筑工程的质量风险,更好地保障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及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控的概念综述
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已经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为了实现对建筑工程的有效监控,我们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概念,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是建筑工程|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机构成部分,它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的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它对于推动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有极大的意义和作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过程中,要依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维护权益者的合法正当的权益,并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控,将监督与帮助有机融合,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还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系统工程,它以质量满足要求为内核,以参与各主体的质量不安全行为作为质量控制和监管的重点,从而规范和控制各个岗位操作的工作质量,实现建筑工程总质量的提升。
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始创建到报废的全过程,主要涵括建筑工程立项决策、前期准备、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它们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划分标准。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阶段的质量监控目标主要是在于对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内的监控理念和实施,讲究质量监控无空白和缝隙,要确保质量链条不间断,从而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总目标。在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监控过程中,逐渐构建了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五环”模式,如下图所示: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五环”模式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存在的问题剖析
1、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立法机制和组织体系还尚未健全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立法机制正在不断的改革进程中,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然而,由于建筑工程市场中存在的不良竞争手段依然难以避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如:阴阳合同、招投标领域的串标、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违法分包等。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的角度来看,这极大地增加了建筑工程建设使用成本,影响了工程质量。
2、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部门的全寿命周期重视度不足
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活动中,对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意识明显存在不足,没有全面地对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加以研究和关注,他们大多将视线集中于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并没有将投资决策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的质量监控置于监督和控制之下,因而,还存在缺陷。
另外,在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和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监控,也还存在内部有效沟通缺失的现象。如:质量监管部门与审图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效率低下等。
3、建筑工程相关的质量信息并未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获得共享
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过程中,质量相关监管信息无法在不同的责任主体和质量监管机构之间共享,这就使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缺少依据,无法实现彼此间的协同工作与交流。同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链上的关键节点监控力度不足,大多属于“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质量监管,这是不可取的。由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的不可逆性和复杂性,对于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监管应当以辨析和识别质量危险源为重点,要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三、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基本框架及体系
在全寿命周期视野之下,建筑工程质量监控要以观念转变为前提,变革原有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构建动态化、持续化的质量监管机制,建构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框架:(1)建设单位负责对建筑工程立项工作,并且为了更好地实现工程立项监控,还可以鼓励和倡导工程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早期介入,以提出更为切实有效的质量改进建议。在这一阶段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实现对其的质量监控管理。(2)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建设单位负责监管,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实施监督管理。(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竣工阶段的责任,并由建设单位负责质量监控和管理。(4)评价机构负责对工程交付后的质量后评价,物业部门负责管理职责,房管局负责对房屋的产权产籍加以登记管理。
基于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政府质量监控体系。这是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实施强制性的监控与管理。同时,政府应当强化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权限和范围,使其成为政府质量监控的二次防线。(2)社会质量监控体系。这主要包括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质量后评价机构、其他各方等,这些应当成为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的辅助监管模式。
四、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实践内容研究
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理念引领下,要根据建筑工程建设程序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将其划分为三大部分(投资决策、实施、使用)、六大阶段 (决策规划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使用维护阶段、拆除及废弃物处置阶段)。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需要早期介入,以有效地对质量安全危险源加以辨析和识别,并基于上述划分内容,可以将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实践内容划分为下述五个阶段的监控:
1、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
为了弥补监控空白和缝隙,需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由建筑工程的质量链“蝴蝶效应”显示:建筑工程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断裂会使工程质量缺陷扩大化,并进而演变为质量安全事故。因而,要重视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并将归属于预防性质量监控内容。具体包括:
(1)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监控。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实现对项目的建设方案的有效决策。在这一阶段的质量监控主要是针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加以监控,使项目投资决策更趋完善。如:项目立项是否与国家或地区发展规划相契合、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是否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等。
(2)项目评估的有效监控。重点监控项目的目标收益和风险。要对项目的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逻辑分析,监控项目的“三益”指标以及系统风险、个别风险等。
(3)项目决策质量的监控。主要是以价值工程理论为基础,对建筑工程的安全节能和环境质量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投资方案是否采用多方案比选后再立项的方法;决策内容是否采用了投入产出比;是否运用了定量分析决策方法等。
2、工程准备阶段的质量监控
这主要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立批复之后、正式施工之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之中,也需要开展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监控。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勘察设计是关键性的核心环节和阶段,它的质量与项目建设质量有直接而密切的关联性,它是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技术结晶,充分体现出勘察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在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监控内容中,要重点监控其是否与工程强制性标准相吻合;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能;勘察设计人员的资质及签字,是否有超载资质规定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等。
(2)技术文件资料准备的质量监控。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拟定施工具体方案,选择适宜的建设施工方法。要加强对施工方案和特殊施工技术手段的质量监控,尤其是施工现场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施工控制网等工程测量数据的质量监控。
(3)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的质量监控。施工图审查是建设强制性制度和标准,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第一道关口,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减少和杜绝施工图中的偏差。
3、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工程实施阶段是重要的环节,它是在施工单位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前提下,将设计转变为工程实体的过程,同时也是质量监控的重点和核心,要强化各个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驱动,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对施工质量的监控。
(1)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监控。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直接的生产者,首先即要做好自身的二维质量监控,所谓二维,是指横向监控相关利益单位,纵向监控施工内部人员的施工行为。具体来讲,横向的监控范围主要是指:①实现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质量监控,是继图纸会审之后的施工图常态化质量监控举措,重点分析施工图中影响质量的关键部位。②对建设单位提出降低质量标准的监控。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直接生产者,施工单位可以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降低质量标准的要求加以拒绝。纵向的监控范围主要是指:①对材料进场实施质量监控。要对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构件和配件性能加以质量监控,如:钢筋的等级及其线径、混凝土配合比与强度、水暖电管线的材质及其尺寸等。②实现对分包方和施工人员的动态化质量监控。③实现对施工各道工序的质量监控,要对各工序接口进行质量监测,以免存在质量缺陷。
(2)监理单位对施工的全程、全方位质量监控。现代建筑工程项目广泛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和新设备,显现出较强的科学性和复杂性以及风险的不易辨识性特征,单纯依靠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质量监控是无法满足质量要求的。为此,还要引入工程强制监理的质量监控措施,要注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而不是旁站监督方式,要充分运用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行使监理职责和权限,重点对施工材料进场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旁站及验收、设计变更等方面,实现有效的监控。
(3)政府监督机构的质量监控。政府监督机构对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主要体现在对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监控,如:地基及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还包括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控、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控。
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控主要涵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即:
(1)竣工验收内容的监控。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的监控,主要是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为依据,重点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的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加以监控;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要提供完整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书,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依约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等。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管单位的监控。这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①对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单位的作为程度的监控。由于建筑工程各参与责任主体所处的角度不同,在竣工验收的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的重视程度。要以工程质量责任驱动理念为前提和依托,实现对竣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的监控。②竣工验收参与人的质量安全行为的监控。由于工程参与各方的人的质量不安全行为,会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因而,需要将竣工验收作为全寿命周期的关键质量监控节点,有效地规范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不安全行为。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条件的监控。这主要是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合格程度进行监控;对全程的质量监控文字和检测报告进行监控;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控;对水暖、电管线的安装及主体工程进行监控;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基本功能的监控等。并且还可以组建动态质量利益合作联盟,使建筑工程的质量信息能够充分地共享,从而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全程、全寿命周期的监控。
5、工程竣工运营维护阶段的质量监控
在对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视野之下,还要对工程运营维护阶段实行质量监控,以达到建筑工程总体质量目标。
(1)建筑工程质量后评价。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并且运行了一年以上的时间之后,还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使用效益、作用等方面,进行客观的、系统的评价和分析,要以全寿命周期理论为基准,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后评价,可以运用对比的方法,调查建筑工程质量的实际使用状态,与工程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质量目标相比较,从而发现其中存在的偏差和变化情况,进而分析影响其偏差或发生变化的因素,全面而客观地得出评价结论,总结经验教训,榻窈蟮慕ㄖ工程建设提供有益的帮助和借鉴。
(2)建筑工程的完损等级评定。这是对现有工程的完好或损坏程度的等级划分,主要是以《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统一标准和项目评定方法为依据,采用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实现对现有工程的综合性的评价。在进行等级评定的过程中,不能随意臆断,而要进行充分而全面的调研和检查,如果需要还可以进行测试和验算,通过有力的数据证实建筑工程的等级程度,评判其是否属于危险房屋,以便管理者更好地实现质量监控。
(3)全运营维护的物业服务质量保障。在建筑工程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房屋的接管验收、楼宇入伙、装修验收等过程的质量监控,要在建筑工程的全运营阶段形成一个闭环,确保房屋的质量和服务保障。
(4)执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尽管物业服务费用可以作为保修后的管理与质量监控,然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实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使保险公司加大对工程运营阶段的监控力度,以减少其承担维修的费用。其他单位也可以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控过程。
五、结束语
总之,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模式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内容和环节,它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和要点,并要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理念出发,实现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和管理,重点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项目准备、实施、竣工验收、运营维护五个阶段,实施有效的、系统的质量监控和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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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项目;问题;思考
近年来,柳州市房地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有关房地产的投诉量也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市住建委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等各种方式接到的房地产投诉问题295件,其中,房屋质量问题占比最大,总计177件,占投诉总数的60%。通过对这些投诉问题的处理,我们深深认识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投诉问题,考验着我们的工作职责和执政管理能力。本文试就这方面问题提出一些处理意见和建议,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管理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的大环境下,自治区、市政府不断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扶持力度,柳州市房地产业平均每年以20%以上速度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房地产投资达496.28亿,是“十五”期间的五倍;全市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247.03万平方米,是“十五”期间的179.79%。进入“十二五”以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柳州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势头业始终呈现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2012年1~6月柳州市完成房地产投资99.88亿元,同比增长15.51%。由于柳州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商品房竣工投入使用。由于开发规模急剧扩大,大量企业迅猛增加,难免企业良莠不齐,很容易导致房屋质量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如何加强对这些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的管理,尽量减少和杜绝质量问题的产生,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部门的执政管理能力的现实需要。
2、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应尽职责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业主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很多普通家庭耗费全部积蓄后,才可以购买到一套住宅。如果所居住的房屋存在这种那种的质量问题,居者不但难以安居,更加难以乐业。百姓的事情无小事,我们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出台各项管理制度、处理质量投诉问题时,更多的要考虑百姓的切身利益,在开展监管工作时,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确保百姓能够买好房,住好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投诉的主要内容
在市住建委处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投诉案件中, 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业主投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在少数。这些被投诉的项目中,有交付使用满5年以上的,也有刚刚交付使用的。业主投诉内容大致可分为几类:
一是主体工程质量问题。这类问题很少但极其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柳石路某项目3栋楼均出现框架柱质量问题。
二是配套工程质量问题。这类问题发生所在的部位一般在电气、管线、电梯、装饰装修工程等。主要有:变电器损坏;饰面板安装不牢固;管道线路设计不合理等。又如:桂中大道某项目的变电器损坏导致小区多次停电、锦绣路某项目的排污管道频繁堵塞。
三是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主要有:屋顶漏雨、外墙渗水、房屋使用功能设计不合理等。如:磨滩路某项目15栋楼房每一栋都出现漏水现象,光明路某项目一些单元房屋的厕所窗口直接面对另一单元房屋的客厅。
四是影响房屋美观的质量问题。主要有:一般裂缝、面层空鼓、抹灰层脱落、装饰粗糙等。如:桂柳路某项目的不少房屋自交房时就有裂缝,墙面抹灰用手指轻抠,都会掉粉。
五是环境质量问题。如城站路某项目变电器噪音污染。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
房地产项目开发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在整个开发期间,都存在可能导致开发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土地招拍挂阶段管理松散
一直以来,柳州市在房地产开发土地招拍挂时,基本上是价高者得,至于拍地单位是否是房开企业、资质是否达到开发规模的要求,都没有限制。一些单位拿到地后,才匆忙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少企业为了符合资质审查的人员条件,经常是在组建公司时才临时招聘工作人员,或者通过人员挂靠凑数,公司管理松散。由于项目管理不到位,给质量问题的发生埋下隐患。另外,一些企业资质不高,却开发超越其资质等级的项目,这种情况更容易导致质量问题的产生。
2、项目设计不合理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设计规划条件、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的产品市场定位,是方案设计的依据。一些企业调查不够充分,产品定位不够准确,设计标准不高,设计时考虑的人性化不够,由此引发为被业主投诉的质量问题。
3、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一是工程建设市场行为混乱。目前,柳州市共有各类建筑施工企业144家,加上各种外来企业,数量就更多。由于产业集中度低,使得柳州市建筑企业的同质化竞争严重,非常容易导致承包市场过度竞争,各种挂靠、随意压低中标价及暗箱操作时有发生。企业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通过这种方式向建设单位让利,也成为行业的惯例。一些工程由于层层转包,工程造价不断被压低。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只有偷工减料,不断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
二是项目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是: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费用、对分项工程随意进行分包、为了尽快完工,人为缩短工期、擅自修改设计文件;施工单位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管理松懈,管理紊乱;监理单位没有依法履行监理职责,未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和规定。
三是配套建设监管有缺失。自2004年国务院取消综合验收制度后,柳州市消防、规划、人防、环保等法定的单项工程验收继续开展;市质监处主要负责对主体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项目红线内的配套管线、设施设备、小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则没有单位实施监督。在市住建委处理的投诉问题中,有相当多的问题就是由于配套建设不完善所引起的。
四是新技术、新材料在应用时,一些质量问题没有及时控制。如:由于生产技术要求较高,一些生产质量不过关的空心砖大量投入使用后,容易导致房屋墙壁漏水、渗水和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又如:由于新能源、节能产品不能正确使用,所产生的一些质量隐患问题让不少建设单位存在畏难情绪,影响工程质量。
四、加强柳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和引导
一是加大对建设单位开发行为的监管力度。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首先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发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占据主导地位,其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总牵头单位,要根据事前确定的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招拍挂的管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目前,柳州市正在推进经济升级和城市转型,将由传统生产型城市向现代宜居城市转型。要将过去那种只重视招商引资的粗放型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以招商引资和加强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招商引资时,应选择那些高素质、有实力、有诚信的投资者参与柳州市的城市建设,城市转型才能更有质量保障。因此,凡参与房地产开发土地招拍挂的企业,要求其必须具备与开发规模相适应的开发资质,否则不予参与竞拍;凡不具备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如投资公司、财团等,必须与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组成共同体,以开发企业的名义参与竞拍。在提高土地招拍挂门槛的同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开展诚信经营。
三是改变招商引资管理机制。目前,柳州市为了解决外来企业投资落地问题,都要求企业在本市成立独立的公司法人。一些外来企业在开发项目时,不能使用原公司的资质等级,必须重新成立新公司,导致超资质开发的现象不断出现。一些本地公司为了迎合各城区政府完成投资任务的需要,也在项目所在城区设立新公司,企业设立多个子公司,经营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品牌效应,项目开发的品质也难以保证。
2、加强对勘察设计的引导
一是通过投诉案例改进设计。根据历年来房地产行业投诉案例中所涉及到的设计方面的各种问题,由市住建委牵头规划、园林、消防、人防等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和改进设计的措施,要求设计单位应用到设计工作中,避免设计不合理的问题重复出现。
二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介入。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物业之前,就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从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的角度,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开发出的物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需求和物业服务的需要,从而避免质量问题的出现。如:柳州市华林君邸小区就是前期介入较为成功的例子。
3、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
一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针对建筑市场一些多年未能解决的顽症如: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借鉴先进城市的管理方法,不断制定和完善柳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在市场管理的环节上最大限度地避免质量问题发生。
二是完善质量监管制度。首先要建立综合验收监督机制,加强对配套工程的监管。虽然国务院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关于进行综合验收的规定,多年来并未被取消或修改。因此,我们认为,审批制度的改革应该只是改变综合验收的监管方式,而不是全盘取消综合验收。事实上,全国多个城市一直没有中断开展综合验收监管工作。郑州市、无锡市要求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开发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配套设施建设,验收合格后向开发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其次要改变原来竣工验收在前,规划核实在后的管理方式,严格规划核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先经规划部门规划核实认可后才可以组织竣工验收,确保规划条件全部落实,如:落实社区用房、活动中心、幼儿园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绿化、道路建设指标,防止出现违章建筑。第三要建立商品房交付使用合格审查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经核查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通知后方可将商品房交付使用。
三是积极研究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政策,不能一味盲目地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应该切实提高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科技含量。针对新技术、新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展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质量问题的出现。
4、加强对交付使用环节的监管
一是要适时推出柳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建部于2000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多年来一直没有更新,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我市一些开发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五花八门,一些格式合同内容明显侵犯购房人合法权益。为了切实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利,有必要尽快推出柳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住建部示范文本进行完善,通过完善合同条款,有效解决在交付使用环节容易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的法律纠纷。
二是严格执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后,才可以向购房人办理物业交付使用手续,防止不合格或者半成品的房屋交付给业主。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广西区内桂林市、贵港市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开展得较好,一些城市在开展承接查验管理时,开发项目未取得主管部门对承接查验的确认意见的,不得办理房产证。由于工作及时到位,房屋质量投诉纠纷明显减少。
5、建立权威有效的柳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投诉问题的管理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
目前,较为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系统。成都市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一方面,宣传诚信企业,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被记录了污点且尚未改正的企业,在今后的土地招拍挂、银行贷款、工商年检等各种经营行为将受到限制。同时,购房人可以随时了解企业的诚信状况,污点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也将大受影响。通过诚信系统这个工作平台的建立,政府各有关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切实加强了企业的行业自律行为,较好地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二是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制度。
全市建筑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建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和部署2012年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建筑业发展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去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26.79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76亿元,占全市GDP7%以上。
二是建筑业实力稳步增强。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120家,2011年新增建筑业企业11家。共办理建造师注册128项;办理监理工程师注册30项。
(二)建筑市场管理取得新进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使之逐步走向良性循环,我们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推行了“建设项目重要岗位人员指纹打卡考勤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机构人员无故不在岗履职现象。于2011年11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考勤专项检查的通知》(亳建管〔2011〕14号),并对中心市区所有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的通知》(亳建管〔2011〕11号)安排,我市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市住建委和市监察局联合,于2011年11月下旬对各县区和中心市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建设单位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资质规定承揽业务情况和重要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严厉打击了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越级承揽业务及拖欠工程款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对存在问题的40家施工企业、23家监理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强化“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对不按投标承诺机械、人员进场履职,不执行打卡制度的企业,约谈了48家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并对14家施工、监理企业和23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给予了通报批评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工程安全管理取得新成效
近几年,我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仍然存在着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方式粗放,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各级领导是否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来抓安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新形势下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我们没有任何自身的部门利益,我们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任何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措施和体制都是好措施和好体制;反之,工作做得再多,也是与我们的原则和初衷不相符的。2011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该说是在大家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践证明,以下两项创新工作行之有效,2012年我们仍然要继续抓好抓实。
一是以创标化工作为抓手,促进安全生产上水平。2011年5月26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创标化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创建标化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2011年我市共创省级标化小区10个,省级标化工地20个(单体139栋),市级标化小区12个,市级标化工地12个(单体121栋),其中:涡阳县省级标化小区1个,省级标化工地1个,市级标化小区2个,市级标化工地1个。蒙城县省级标化工地1个,市级标化小区1个,市级标化工地7个。县省级标化小区2个,省级标化工地2个,市级标化小区6个,市级标化工地1个。谯城区省级标化小区1个,省级标化工地3个,市级标化小区1个。中心市区省级标化小区6个,省级标化工地13个,市级标化小区2个,市级标化工地3个。2011年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无私奉献,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省、市的表彰,市住建委获全省创标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建委及市建管处获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建管处安全科获全省建设系统青年先锋称号,6人获省住建厅表彰,56人获全市通报表彰。
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促进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建立推广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把重大危险源在施工大门前公示并上报省监控平台,责任到人,措施落实。2011年有38个施工、监理企业注册,79个施工现场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二是中心市区推广了远程监控系统,运用现代化科技信息手段监管,这是一个突破。目前已在中心市区三个小区运用,效果显著。三是各县区都建立了信息群发系统,基本做到了每周发送一条信息,及时传达文件精神、险恶天气预警、普及安全常识等。
(四)工程质量管理取得新提升
2011年,各级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执行持续好转,工程实体质量进步明显,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全市全年新增监督工程1028项,包括房屋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较2010年增长17%),合同总投资94亿元(较2010年增长77%),市政工程合同总造价10.7亿元(较2010年增长38%),其中,中心城区新办工程273项,房屋建筑面积323万m2,工程总投资36亿元,市政工程1.6亿元;谯城区:新办工程330项,房屋建筑面积161万m2,工程总投资16.1亿元,市政工程1.1亿元;涡阳县:新办工程166项,房屋建筑面积56.23万m2,工程总投资10.58亿元,市政工程0.1亿元;蒙城:新办工程226项,建筑面积123万m2,工程总投资21.3万元,市政工程4.9亿元;县:新办工程33项,房屋建筑面积115.78万m2,工程总投资11.55亿元,市政工程3.0亿元。
经过努力,全年共创黄山杯1项(县1项),市优质结构工程44项,芍花杯17项(中心市区5项、县5项、涡阳县4项、蒙城县3项)。
加强南部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服务,坚持每天巡查,每周下发工作周报,今年共下发46期。检查巡查303人次,检查工程150项;重点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和市政道路等民生工程质量巡查,监督检查10次,100多项。11月份,省厅保障性住房检查组对我市、蒙城县4项工程进行了检查,下发1巡查整改意见书,1份巡查意见书;加大对住宅分户验收制度的落实,在涡阳县仁和大厦综合楼工程召开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现场会;开展了全市工程质量巡查,检查工程55项(涡阳、蒙城、、谯城区均为10项工程,南部新区7项,中心市区8项),对发现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的28项工程下发了巡查整改意见书;开展对"瘦身钢筋"的专项检查,共查46个项目(其中43项房建项目,3项市政项目),对一、二、三级钢的不同规格均进行了认真排查,发现21个项钢筋存在问题,下发了21份监督抽查记录单,钢筋退场项目8个,下发整改通单9份;开展了对我市城区(含谯城区)的商品砼施工浇筑现场混凝土的检查;开展了全市高层混凝土结构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工作,随机抽查了9个建设项目,其中1栋保障性住房、5栋商品住房、3栋公共建筑;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共检查在建节能施工工程24项,10月份,省厅对我市建筑节能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市区和涡阳县在建6项工程建筑节能施工和6项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进行了检查;11月下旬,我市开展了在建工程砼板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区及三县一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共检查工程79项;配合做好校安工程检查工作,共检查3次,重点检查在建和竣工的校舍工程44项;严格落实建委“八项制度”,今年,给予建设单位不良记录1起,给予1家建设单位行政处罚1起,罚金6万元;受理20起投诉及回复市民论坛。
(五)农民工工资清理取得新业绩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清欠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住建委建管处积极主动开展清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成立专门应急组织,领导挂帅、专人负责、驻点接访,全天候受理拖欠投诉,跟踪督办,确保实效。全市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各县、区住建委也都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及2012年春节期间中心市区共受理处理拖欠投诉142起,解决金额约3700余万,对两家存在拖欠拒不配合的施工企业发函当地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请求督促解决;将一家施工企业、一家劳务企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对6家施工企业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3家施工企业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对6位项目经理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对合肥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等9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表现突出的施工企业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加速崛起、加大投资的大趋势没有变。城乡大发展、大建设的全面展开,不断增大的建设量、加快推进的建设速度,加上超限高层、异型结构、工艺复杂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必将给全省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节能工作带来更大挑战和压力。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势头,加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建管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形势和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建筑业整体实力不强。与全省其他市相比,我市建筑业企业总体规模偏小,高资质等级企业偏少,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粗放型增长较为普遍,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二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发包行为不规范,承包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低价竞争,压缩工期,拖欠工程款等,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些项目未能及时办理各种报建手续,导致工程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未能及时有效督促整改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漏洞。三是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不履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不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尚未全覆盖;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时有发生,且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防护不到位,忽视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必要性投入等问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跨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教育培训缺乏广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和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一方面是中心市区及部分工业园区还没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另一方面是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低,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监管。五是不断扩大的建设规模和现有监督资源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各地建设规模急剧增加,监督机构的人员普遍不足,同时部分监督机构因单位性质不明确,工作经费无保障,客观上影响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些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我们务必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高适应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的能力,增强工作本领,发挥聪明才智,为促进全市建管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奉献智慧、做出贡献。
三、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建筑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以建设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化城市、宜居宜业的和谐城市为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大力发展建筑业;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优化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和升级转型;以坚持制度创新为核心,实现建筑业“市场、现场”两场联动,狠抓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建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今年建筑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建筑业增加值比去年增长15%以上;遏制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所监督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创省市标化工地不少于45项,全年争创优质结构工程不少于40项,创市优质工程不少于23项数量、创省优“黄山杯”不少于4项。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大力发展建筑业
一是坚持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建筑业资源,支持企业申请资质新核准、升级和增项,鼓励建筑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改革改制做大做强。重点扶持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10家,研究制定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
二是坚持优化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继续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落实,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加快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依托、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产业组织结构体系。
三是要全面实施人才兴业战略。采取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政策力度,积极引导协调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合理流动。企业要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人才培养、管理的激励机制,鼓励本企业职工积极报考各类注册师资格考试,鼓励本地本市注册人员在我市本地企业注册,同时加大引进力度,想法设法吸引外地注册人员来我市注册执业,努力提高我市业企业注册人员数量,壮大我市注册人员队伍。
(二)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一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经常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张挂标语、出版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经常召开建管工作的专门会议,在全行业进行宣传和部署,促进行业自律,提高工程参建各方的守法意识。要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建设工程监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到知法守法。
二是要主动服务,加强沟通。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于重点工程等特殊项目,要主动提供咨询服务,从项目前期工作到项目实施阶段,对业主和参建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提前预防发生违法违规的问题,实行动土必监管,确保工程依法依规建设。要加强与业主和参建单位沟通,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使依法依规建设成为共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接受监管,避免干预监管的情况发生。
三是要严格程序,规范行为。法定建设程序是各项建设行为合法规范的基础,也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要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报监、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把关,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规范各方主体的建设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依法依规进行。
四是要完善中标后续监管机制,加强标后现场监管。要强化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项目重要岗位人员指纹打卡考勤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工地对重要岗位人员到岗率、签证资料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重点锁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现场变更、企业是否派出项目管理班子管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是否到位、分包合同是否符合规定、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人员上岗证书是否与承包企业一致,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是否到位等。
五是要加强市场综合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各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规范建筑活动各方市场主体行为,按照《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我市诚信体系建设起步晚,当前,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紧迫。按照“守法经营、承诺兑现、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为了创造良好建筑市场诚信环境,提高诚信水平,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诚信体系平台,根据市政府《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委对国家建设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市常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将于近期在我市全面建立推广。常州市近年来通过诚信平台的建设,特别是将企业信用引入到招投标中,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平台主要依托常州建筑市场网建立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在该大系统下建立了包括招标、建筑业企业管理、监理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许可证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综合大检查、执法管理、预拌砼管理的十个系统,另外配套了图纸审查、网上申报、手机考勤等辅助子系统软件。
一是建立统一的共享数据平台,可以实现纪检、招标投标、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上下、左右、纵向的全方位联动机制,实现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转变。二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减少人为因素。三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可以有效的解决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恶意竞标行为。四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可以有效的解决施工现场管理问题,促使企业由被动的管理变主动管理、主动规范,有效的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五是信用体系数据平台的建立,真正实现了“市场、现场”的两场联动,现场的行为运用到了市场,决定了市场的准入和份额,从根本上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2012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市级各县区住建委全面设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年内实现“平台”的开通率、链接率、目录率以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四个百分之百”;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初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四)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1、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狠抓建筑安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制定出台《建筑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标准》、《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开展"两创"活动的通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市起重设备登记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印制领导带班制度手册,修订了《市建设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监管方式方法创新。
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例会,专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等行为。
2、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
强化企业建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推行领导带班手册,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并建立检查情况记录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
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勘察作业时要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全力做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大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坚决执行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的安全规定。
继续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际。到2013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95%,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
今年内,各县区创省标工地(小区)、市标工地(小区)分别不少于5项,中心市区创省标工地(小区)、市标工地(小区)分别不少于8项。对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工程,必须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和勺花杯,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黄山杯。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进一步作好施工现场创建标化工地工作,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开展“两创”活动的通知》,要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两创”的具体目标、要求和奖惩标准,奖励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否则不予备案。同时明确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和市级优质工程芍花杯为“两创”基本目标,不奖不罚;达不到的给予合同价款0.51%处罚;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和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奖的分别给予合同价款0.51%的奖励。
各企业要制定年度创建计划,选择适合项目进行创建示范工地活动,一、二级资质企业每年确保创建2-3个省、市级示范工地;进亳企业要确保每年都有标准化示范工地,对完不成年度创建示范工地目标的施工企业,限制招投标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要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实施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考勤打卡制度。
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市场准入与清出力度。对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质证书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包、违法承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利用各类媒体公示曝光。
3、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监管,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专家论证评审制度,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审批和论证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检查,督促和检点地区、重点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管。
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论是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工程、民生工程和工业园区工程都必须完善依法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坚决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建设工程中标企业不得将全部工程和主体工程肢解分包,分部分项工程要分包给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并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严禁随意安排私人承包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严禁随意从市场上私招人员进场施工。加大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对违反建设程序,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加强园区工程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该招标的要招标,要完善手续,再开工建设。加强市场准入的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三级资质以下的施工企业,更不能发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施工,同时工业服务中心要监督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履行工作职责。业主单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施工、监理单位保证人员在岗,履职尽责。对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的项目,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在质量安全方面,不迁就、不护短、不说情。
加强农村建筑安全管理。从关爱生命,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大局出发,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抓好注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更应该切实抓好农村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农村基层的安全管理机构。二是规范农村建筑行业队伍。所谓规范农村建筑行业队伍,就是要形成统一的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者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三是加强对农村建筑队伍的人员培训。现在安全生产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到注册企业,为更好地抓好农村基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把安全生产和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辐射到农村建筑从业人员。不参加技术和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的农村建筑队老板,不得从事建筑行业经营。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就是要对那些拒不归属管理的不法从业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教育引导就是要教育那些农村建筑行业的从业者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达到我们对农村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
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一是督促各地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加强对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落实线路巡查制度,定期排查居民户内设施,确保燃气使用安全;二是积极开展供热设备实施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和供暖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供水水质和供水措施的安全检查和治理,防止水质污染等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供水设施及水质安全;四是集中开展违章占压地下燃气、供水、供热管网等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地下燃气、供水、供热管网等的安全运行。
4、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力。
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一是推广、普及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通知》(亳建管〔2011〕28号)精神,所有在建项目均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时时监督、控制重大危险源。二是完善、扩容安全信息群发系统。扩大信息量,把重要的文件精神、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警示、住建委和市建管处工作要求等作为信息源,每周至少一条信息,做到每月有计划地;扩大信息群发范围,覆盖到各级领导、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项目部的所有技术管理人员。三是做好重大危险源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函〔2012〕252号),全面建设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监管方式“变检查为监控”的根本性转变。
5、健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减少事故损失。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今年年底前,各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要全面完成。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全员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编制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包括企业、项目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在内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通过模拟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今年年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五)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今年质量管理围绕做到三个加强,实现四个突破,落实五项制度开展工作。
1、做到三个加强
加强对保障房等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服务。加强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公共建筑的质量监督,做到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有机结合、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确保主体结构工程和使用功能质量安全稳定。
加强检测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切实加强自身检测试验机构建设,要不断完善硬件建设,增强检测能力,要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保障监督数据的真实性、监督报告的规范性,及时按要求上传有关检测信息。二要加强对进亳检测机构的管理,建立完善进亳检测机构的登记管理制度、鉴定委托登记和鉴定结果备案制度,严格审查进亳的检测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等,进亳检测机构要与我市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同步入网,及时上传检测信息。各监督机构要对进亳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实行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行为,保持我市检测市场的规范有序。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以“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学习”为核心,教育引导,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不间断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全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有力、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的整体知识技能水平。
2、实现四个突破
优质工程创建实现新突破。认真实施优质工程带动战略,做好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市级优良工程(芍花杯)、“黄山杯”工程组织申报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创优意识,营造重质量、重科技、重品牌的良好氛围。加强优质工程培育,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培育样板工程并发挥其带动作用。组织优质工程观摩,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方法,不断扩大优质工程、“黄山杯”工程的创建成果,带动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2012年,全市及各县区市优质工程数量、芍花杯数量、申报黄山杯的数量均应比上年增长30%以上,近两年没有申报黄山杯的县要实现零的突破。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段实现新突破。加大工程质量检查巡查频率和力度,实行监督工作一线工作法,落实责任监督员、副站长、站长三级巡查制度,保证每个月对辖区内受监工程要巡查一次(其中重点工程每周要巡查一次、市政工程每天都有上路巡查)、每个月市质监站要组织一次专项或综合性检查,做到“天天在巡查、月月有行动”。巡查检查要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要重点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进场检验、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通病的防治、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控行为进行检查。
巡查检查中要充分发挥巡查工作对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督作用,将各方主体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形成闭合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做到点面结合、全面覆盖,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要通过巡查检查促提升。
工程质量服务实现新突破。健全工程质量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创新完善服务方式,加强效能建设,实行监督交底图片化制度、创优工程重点帮扶制度,提供优质化服务,促进行业发展。要加大对重点工程服务力度,按照"动土必监管"的原则,实行质量监督手续予申请制度,及时介入提供服务,实行专人监督和抽查、巡查制度,强化技术支持和指导,加强事前控制,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提升工程质量。
行风廉政建设实现新突破。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最大限度减少个人自由裁量权,将廉政风险控制关口前移,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打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杜绝“中梗阻”,确保廉政建设不出问题,树立良好的质监形象。
3、进一步落实五项制度
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实施住宅工程“一户一验”,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参照《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和先进地市经验,修订完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强化分户验收程序的技术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分户验收工作责任,受监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要达到100%,各监督机构在监督竣工验收时,要重点抽查分户验收工作的执行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测复核,确保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影响使用和观感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交付使用前得到切实整改。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的,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落实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节能责任,确保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完善节能产品进境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验收监督管理,对未进行节能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落实质量通病治理和专项整治制度。一是加强质量通病防治。参照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止技术规程》,深入细致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对一般性住宅,重点是做好住户反映比较强烈的板厚、防渗、墙体开裂、窗户渗水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防治工作,对保障性性住房,要制定《市保障性住房通病防治措施》,全面加强保障房的通病防治工作。要加大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尤其对质量通病防治成果要积极介绍推广,要逐步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使通病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落实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今年着重加强混凝土现浇板板厚专项整治、建筑节能专项整治、市政道排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现浇板板厚整治工作要有效遏制现浇板板厚超规范、尤其是负偏差超规范的现象。建筑节能要重点围绕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执行情况、施工图审查和设计变更程序执行情况、原材料进场检验和现场检测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政道排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排水工程管材的质量、管道基层铺设不符合实际要求、检查井砌筑不规范、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做法不规范以及回填土一次性虚铺厚度过大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落实检测数据不合格报告上报制度。在去年按时完成检测机构数字化改造和重要数据不合格数据网络实时监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检测监管系统的应用工作,重点做好不合格报告的上报、整改、回复销案工作,各监督站要明确专人,制定工作流程,及时监控不合格检测数据,跟踪处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切实消除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