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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内容8篇

时间:2023-06-29 09:32:0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监理合同管理内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

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研究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对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对建设工程建设总进度、建设质量、施工安全以及项目投资最终目的进行保证,而建设工程选择监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一些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理;第二种是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单位。不管是采取哪一种监理方式,工程建设方和监理方都必须签署监理合同,这是对监理单位自身权益能够被有效维护的最佳手段,也可以保证在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理论依据。由此可见,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能够发挥合同约束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所产生的误会进行化解,还可以对完成监理目标给予支持。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更是监理工作顺利展开的基础条件,下文即为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发挥合同约束力,强化工程监理效果

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的开展最为基本的依据就是根据合同条款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监理人员不听指挥、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监管、建设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浪费建设材料等等,利用监理合同可以很好的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全面管制,将监理合同自身所特有的约束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是一种完好的管制措施,最终对在建工程监理产生强化作用,保证在建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达到最终建设目标。

(二)对监理目标给予支持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最终的目标就是保证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建设材料质量不会存在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能够保持科学合理,建设规划能够合乎建设现场实际情况。

在建工程实施监理,可以对目标进行全面支持:一是可以对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全面落实,控制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可以进行稳固,监理人员能够对施工材料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把握,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各种材料进行对比,发现不合理的材料可以立即上报,这样可以对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三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双方签署的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来进行施工,避免工期提前或延误;四是对施工项目的总体投资进行干预,使得建设资金可以和预期投资目标一样。所以只有保证监理合同完善科学,才能够顺利的完成监理任务,实现最终监理目标。

(三)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因为建设工程在建项目中所有项目建设费用、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制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的进度控制都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而监理工程师是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工作,所以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实施监理合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监理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就取决于合同是否科学合理,只有在合同双方彼此给出的规定比较合理,才能够保证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对于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或者开展监理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合同管理对于开展监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决定意义。

二、建设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建设工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必须进行授权,但是大多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施工,之后才开始签订相关合同,这样的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具体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没有起到监控作用,导致监理人员无据可依,监理工作陷入窘境。

除此之外,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还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开始进行合同签订,那么导致监理机构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贪污或者滥用权力导致建设材料质量不过关,但是监理人员又没有发现,导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检测不过关,这个时候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监理方和施工方各执一词,对责任划分很不利。所以必须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意识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建设工程质量差的弊端。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

目前从我国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人才输出情况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多建设项目对于监理合同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所选取的工作人员素质大多参差不齐,只要有一些文化知识,然后让其培训几天,再交给老员工熟悉下工作内容就可以顺利上岗了,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导致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管理工作。这些素质过低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监理合同进行审核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导致监理合同中就算有些条款约定已经超出国家相关规定还是可以被实施,对于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会有所误导。还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导致有些合同没有备份丢失或者损坏,导致施工过程中工程款不按时发放或者工程施工进度变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督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样施工方可能会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请,向建设单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劳,但是从正常途径来说,必须要监理单位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施工方存在虚报工程量这一问题,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职责,绝对不能在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批单上签字。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通过审核,就主动给予监理人员好处,这样的行为对于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展监理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对于监理单位更是缺乏监督,给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合同管理意识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这一现状,相关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监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识缺乏,就会使得监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难以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建设工程应该对监理合同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来提升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监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监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讲座。

还应该对监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对于合同管理意识进行强化,对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关系的部分进行监督。另外还必须对合同签订双方进行充分交流,尽量的让他们对彼此的需求进行明确了解。尤其是一些单位共同建设的工程,应该对权利分配等更加完善,还必须对权利分配过程中进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出现工作错误。

(二)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监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会导致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缺乏信任度,对建设工程全面施工也不能进行保证,所以必须加大监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为合同监理能够顺利开展给予理论支持。

我国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机构进行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培养,设置合同管理专业,这样就可以输送更多的优秀管理人员。老员工带新员工虽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传授管理经验,但是更多的理论知识以及管理要点却还是不知道,所以必须杜绝这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监理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进行全面讲解,对于管理要点能够进行重点强调,理论知识完全掌握之后就可以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对应使用,增长自身管理经验,为后期正式成为合同管理人员给予支持。

(三)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对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以此来让建设单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费用的现象我们应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监理人员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具体的工程量应该进行全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虚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时间有所出入。

结论

建设工程中签订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能够有所保证,还可以实现监理目标,保障监理工作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对监理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纵观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的情况来看,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的,在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乏管理意识、管理人员素质过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合同管理意识、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全面开展,更好的保障建设质量。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在本文撰写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望各位同仁能够及时指出,以便日后修改。

参考文献

[1]庞宏利.工程监理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2]张谊.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11.

[3]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篇2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施工

第一章 合同管理现状及意义

1.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工程建设合同有“工程宪法”之称,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文件,对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方面,合同均有详尽的规定,是将工程建设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文件。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的重要工作,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来实施合同的管理。然而监理在抓“三控制”的时候,往往将合同文件束之高阁,忽视了合同及合同管理。作为项目法人委托进行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如何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力对“三大”监控目标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如何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实现合同责任的判定、工程进度、工程价款、工程变更以及索赔控制,已成为目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

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风险管理等基本制度的逐步完善,建设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合同管理的意义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1.加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重要内容,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存和行业未来发展。

3.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率,有利于维护各方主体利益。

4.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国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更加明显的意义。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的目标包括:

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成本、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议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的履行合同责任。

3.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感到满意,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目的,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承包商不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还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

2.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

3.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纠纷次数、违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

2.3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合同的法律效力意识。

2.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建立合同审查和监督制度。通过合同的审查,强行要求承发包双方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严格按照示范文本,认真订立施工合同,同时建立必要的合同检查制度。

3.合同管理工作应同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为招投标的效果提供实施的保证。

4.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做好合同实施控制、合同变更管理、及合同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成本、工期和质量管理计划。

第三章 施工监理阶段合同管理

3.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监理合同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是指合同文本,即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广义的合同是指包括合同文本、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或修改文件等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承诺和约定。

3.2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

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指出:“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要与被委托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程对象、双方权利和义务、监理酬金、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监理合同也是随着监理工程对象内容的变更而变更的,对监理合同的管理必须与工程进展同步,可以说:搞好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是履行工程监理合同的前提,也为施工合同的管理打下基础。

3.3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点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并用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合同管理就贯穿始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索赔问题。索赔工作是双向的,既包括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也应包括业主向施工企业的索赔。合同是索赔工作的依据,合同的全面履行是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严格的索赔管理是索赔工作成功的关键。索赔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3.4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合同责任的判定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依据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施工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界限和实施阶段规范化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出现的矛盾或争议要有公平公正,有据可依。

2.工程进度的控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的管理过程中,依照合同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批,经批准后不仅要求承包商按计划施工,也是监理协调的依据,同时是判断非承包商责任影响工期顺延的依据。

3.工程价款支付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要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再保证承包人在得到合理的款项后,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严格控制预付款、暂定金额、价格调整、保留金、工程变更等因素造成的工程失控。

4.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

(1)合同争议的调解。由于当事人的利益不一样,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以及合同条款不够严谨和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等具体问题赋予了监理工程师争议调解职能。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尽快化解分歧,不使这些分歧久拖不决以致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篇3

1.1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指的就是工程施工中,非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费用损失或者增加,按照合同内容,承包商可以利用合法途径与程序,向业主提出得到额外费用的方式。监理人员在按照合同内容处理费用索赔的时候,主要分为两个步骤:查证索赔原因和核实索赔费用。在收到承包商索赔申请的时候,监理人员需要判断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之后将承包商的原始记录、账目等资料和驻地监理人员记录进行核对,明确损失原因。在监理人员查证后,承包商提交的索赔理由成立,此时,就需要进行核实计算。

1.2争端与仲裁在争端管理中,根据合同内容要求,不管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要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员提交争端事宜,并且交给对方一份副本。监理人员在收到相关通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对争端事宜进行调查、取证,并且作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商与业主。在监理人员发出通知之后,承包商与业主没有在合同期限内予以仲裁,就可以按照监理人员的决定执行,完成争端事宜处理。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的时候,监理人员需要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友好调解,并且督促承包商与业主遵守合同要求,执行监理人员的决定。通常情况下,仲裁人员的裁决就是最终裁决,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1.3违约与工程分包违约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承包商的原因,还有业主的原因等,作为监理人员,一定要分清事件的原因,进行及时调解,合理解决违约事件,防止违约情况的再次发生。在合同中,合理分包主要在30%以内,监理人员一定要明确掌握分包情况,不可以放松分包人的管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2现行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近些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然而建设市场中普遍存在着僧多肉少的现象,导致业务承揽竞争非常激烈,很多承包商为了迎合业主要求,基本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并且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导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致使合同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最后出现了相应的纠纷,影响了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2.2合同索赔工作难度较大在现行公路监理中,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时候,大部分承包商都忽视了合同管理工作,无法对合同索赔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导致出现了很多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损害了自身合同权益,削弱了自身合同地位。

3解决公路监理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3.1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在现行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管理效率不高。所以,一定要强化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并且定期开展财税法律、工程造价等知识的培训,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变更索赔、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控制。除此之外,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时候,可以采用外培、内训结合的方式,设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合同条款,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能力,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全面进行。

3.2强化合同索赔管理索赔作为一种合同行为,对合同履行结果有着重大影响。在公路索赔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是施工企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降低工程损失、提升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与途径。强化合同索赔管理,尤其是公路合同管理,需要具备很多专业性的知识,如经营、法律、估价等,同时还要对工程管理与公关内容进行了解,安排专门人员与设立专门机构,及时了解施工资料,深入施工现场,发现施工问题,时刻掌握施工动态,并且协助业主审核各项工程费用,强化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程序的控制,完善工程结算,保证公路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篇4

关键词:建筑施工;监理;合同管理

1建筑施工监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基础

监理包括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业主要求,且施工作业均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以保证施工质量,避免或者减少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很多,比如设计是否合理、操作是否规范、管理是否科学、安全是否有保障等,因为还牵涉到业主(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思考的角度不一样,很容易产生矛盾,所以监理还有调节矛盾的功能。这就要求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业主不能随意干涉,需保证监理方的独立性,承包方则要听从监理方的安排。同时,监理方也要保证公正客观,不得有串通承包方侵害业主利益等行为。可见,合同对三方形成约束,强制性地要求业主、监理方、承包方都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三方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才能做好监理工作,因此说合同管理非常重要。

1.2是维护各方利益的需要

合同是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按照法定程序签订,之后受法律保护。近些年来,国内建筑行业飞速发展,但各种经济纠纷也频频出现,在激烈的竞争下,还有很多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都可能会侵害当事方的利益。而合同管理水平低,是大部分利益纠纷的直接原因。以工期延误为例,没有在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必然会导致成本投入增加,损害业主的利益。是什么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呢?可能是业主没能及时提供材料,可能是施工单位效率低,也可能是监理方监督不严导致多次返工,而涉及经济利益时,各方往往各执一词。这时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突显了出来,如果合同中考虑到这些情况,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出现延期的情况时,就能以合同为准绳,以法律为支撑,将责任确定到某一方,从而维护各方利益。

1.3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依据

合同规定了当事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基本涉及各个方面,一切操作都要符合合同规定,如有异议,或者需要变更合同条例,需及时知会签订者并与之协商,否则擅自改动合同,或者没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可寻求法律保护,根据自身损失申请赔偿。而在我国目前,无论是《合同法》,还是具体合同的签订,其实都不完善,存在着不少漏洞,比如合同并非专业模式、用词模糊导致歧义、责任制不明确、执行力较差等,这就很容易引发各种矛盾。业主不够信任监理方,常干涉其工作,以至于监理工作效率受到影响;或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拒不执行监理通知,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抑或是监理单位不公正,没有对业主尽到该尽的责任。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引起双方甚至多方的矛盾,而解决矛盾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强合同管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客观公平地评判。

2提高施工监理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

2.1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就建筑行业而言,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保证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有专业的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起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而且在当前时代,还要及时创新合同管理手段,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筑监理合同内容繁多,应有专业管理组织和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如此才能确保合同中的条例更好地执行,尽快达到合同目标。否则,若没有专业的管理组织和人员,合同管理工作极可能陷入混乱状态,变得不可控,后果不堪设想。建立组织后,还要不断完善相关建设,比如合理设计目标、确定管理方式等。明确管理组织各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同时有相互协作的意识,以保证管理效率。成本、质量、进度是施工控制的三个关键点,也是合同的重点内容,需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约束和指导,使每一项工作都规范化、专业化,进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合同管理也应是动态化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管理制度内容需尽可能地全面,包括文档管理、评价制度等,而且要保证各项制度彻底落实,起到实际效用。再有就是信息化管理,应采取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筑施工期往往较长,如果管理不当,纸质合同可能会出现缺失、字迹模糊等问题,电子合同则能避免,但只签订电子合同,法律在此方面还不完善,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建议签订纸质合同,留有电子版作为备份,当需要变更时,电子合同修改更加容易。

2.2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有了健全的合同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还要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将管理制度落实,所以不仅要安排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还要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建筑行业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行业,尤其是现代建筑,结构或者造型越来越复杂,人们对其施工安全和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建筑专业知识,熟悉施工流程和工艺要点,还要对法律、经济、管理等领域有足够的了解。否则,可能会出现理解错误、决策失误、管理不当等问题,影响合同作用的发挥。首先,监理工程师要认清自身角色。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有区别,监理合同是监理单位和业主所签订,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不难理解,关键在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处于什么地位。一般来说,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履行施工合同,施工单位的一切活动都要知会监理工程师。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秉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履行合同,保护业主利益不受侵害。其次,合同变更时需合理处理。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现象时常发生,需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但现实问题时,业主或者施工方提出设计变更时,有时会绕过监理工程师。无论是哪一种,都不符合法定程序,监理工程师必须公平公正,通知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中与变更有关的条例进行操作。另外,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设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产生质疑时,要及时与业主、设计方沟通,需要更改则及时更改。工程索赔也是常见问题。具体情况很多,可能是业主向建设方索赔,也可能是建设方向业主索赔,身为第三方监理者,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公正处理。一方面,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索赔问题的原则和方法;另一方面要提高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受理每一个索赔申请,搜集原始资料和相关凭证作为依据,保证处理时规范化、程序化。

3结束语

现代建筑施工一般都会委托监理方,代表业主执行权利,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合同作为维护多方利益的基础依据,不仅关乎经济利益,还影响到监理施工水平,甚至会影响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所以,在监理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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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博.试析如何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四川水泥,2015,24(6):27.

篇5

客运专线是专供旅客列车行驶的路网铁路,我国从2004年开始大规模修建铁路客运专线。客运专线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技术标准高、投资规模大”,就目前在建的客运专线而言,少则投资几百亿,多则投资上千亿,线路长度也从一百多公里至一千多公里不等。并且客运专线都是一次性建成,线路均为国家Ⅰ级主干线。由于客运专线的投资规模非常大,因此,在客运专线建设过程中,控制工程的造价及协调资金的运转则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而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方面则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不但贯穿整个施工造价控制过程,其内容涵盖了实施阶段与造价相关的所有方面,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同时还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和工程结算方式选择的重要依据。因此,研究如何在客运专线建设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则是非常必要的。

2客运专线合同体系的组成及特点

客运专线建设规模大,涉及到的内容多,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监理以及其他有关的咨询活动等。建设单位将这些工作以合同的形式委托出去,以实现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建设单位签订的这一系列合同就构成了建设单位的合同体系,其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勘察设计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合同、贷款合同以及保险合同等其他内容的合同。客运专线工程合同是规范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关系、以达到最终实现建设目标的保证。因此这类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特点外,自身还具有以下的特点:①工程计划性强,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任务书等文件来制定。②合同主体专业要求高,必须是经过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具备相应实力的专业单位。③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大,路线长,技术复杂等,导致工程建设周期长。④由于施工受到地质、地貌、气候及其他外界条件的影响,工程变更经常发生,因此合同内容变动性大。⑤由于客运专线整个项目往往会分为几个标段,各标段内涉及到的分部分项工程又较多,因此合同的体系较为庞大。

3客运专线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3.1做好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

若要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首先应做好合同签订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实行工程合同和廉政合同一起签,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的原则。所有的工程类合同都应对应签订廉政合同,其中包括勘测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等,而且两种合同应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②提前规范修订合同范本。以国家和省市有关的工程合同范本为基础,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不完善的范本条款进行专用条款补充,最大限度地完善合同内容。③把好合同签订关,规范合同签订和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对各类合同应采用统一管理的模式,制定出一整套严格的合同会签和审批流程。④实现合同的共管与专管相结合。采用工程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共同拟定和审核合同,技术与法律管理相结合,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

3.2加强对合同的动态跟踪管理

工程建设合同一旦签订,就应当成为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的依据。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往往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变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必须对合同进行跟踪和补充,而不能简单地认为一份合同就可以涵盖工程的所有情况。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积极地参与现场的施工并加强和施工单位的交流。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情况,应及时详细地进行记录,并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比如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工程影像资料、工程进度变更等,所有的相关资料均应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予以确认,并应妥善保管。同时,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时要考虑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要给后续的工程变更留有充分的余地,明确各自相关的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合同中要详尽阐述工程变更的结算方式并对变更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必须做到全面、全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涉及到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行为、主张、变更等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对于单方面的通知、请求类的文件,必须有对方的签收。若对方拒签,则应采用快递等能取得证明对方收到证据的方式进行送达。

3.3做好合同的履约检查工作

客运专线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以后,甲乙双方需共同遵照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的疏忽或对合同的不了解,都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合同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位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体的管理工作往往由监理单位来负责,但建设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既要相信监理、依靠监理,同时也要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检查监理对合同管理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规定职责的情况,一般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合同履行检查的重点是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是否满足整体计划的要求,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积极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合同履行的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甲方要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好合同规定的任务;其次,当发现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及时向乙方提出;若收到对方关于履行义务方面的异议函电,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第三,最好在签订合同时与对方订立担保合同;第四,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防止因合同丢失等情况造成的违约现象的发生。

3.4建立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

相对于其他单位而言,客运专线建设单位涉及到的合同更为广泛和全面,因此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总的来说,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以下的素质:一、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掌握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单位关于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应具备相应的合同谈判能力及合同风险防范能力。三、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的能力。要建设水平较高的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单位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依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要求,采用选拔、考核等方式将具有相关能力的人才提拔到相应的管理岗位上来。二、采用在职培训和到有关院校进行深造等方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通过有效的竞争机制,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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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分析 问题 改进措施

我国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十余年来,监理业发展迅速,全国已有4000多家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有13万多。其中电力行业有49家监理单位,从业人员1.5万多人。由于监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监理费偏低,风险承担上的严重不平衡等问题,监理公司自身发展面临重重困难。监理公司必须学会在困境中适应市场和形势的变化,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及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进程提出监理发展远、近期目标,并落实到不同发展阶段实施监理的政策导向和措施上。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重视合同,重视企业管理,才能有效降低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一、公司近年来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2005年至2007年累计签订监理合同1800项,监理合同累计成交额14881万元。其中:基建监理合同成交255项,成交额10018万元,占总金额的67%;生技工程监理合同成交1301项,成交额1633万元,占总金额的11%;农电监理合同成交76项,成交额2176万元,占总金额的15%;外委监理合同成交168项,成交额1054万元,占总金额的7%(见表1)。

二、根据图表进行趋势分析

从合同成交额趋势图可以看出:2006年合同成交额比2005年同期增加1176万元,增长36%;2007年合同成交额比2006年同期增加2809万元,增长64%。其中:项目管理合同、基建监理合同、生技工程监理、外委工程监理合同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农电监理合同逐年下降。农电工程下降是因为农电项目投资逐年减少。

三、合同实施前分析

1、合同文本分析。首先对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

0202)条文进行分析,将一些普遍适用的、带统一性的、反映工程惯例的内容提取出来并标准化,作为标准的合同条件,形成一个独立的文本。它是本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再将反映工程特殊性,合同双方对工程、对合同的一些专门的要求和规定作为特殊条款或专用条款,并对合同通用条款进行的重新定义、补充、删除作特别说明。这样既保证了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又满足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特殊要求和反映工程的特殊性。用语简单,使人一目了然。

2、法律基础分析。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掌握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担保等,绝不能纸上谈兵。通过对合同法律制度的深入了解、掌握,注意法律风险,为索赔埋下伏笔。如:该公司与长扬热能电厂合同谈判时,在专有条款中提出了工期延长补偿监理服务费,并将计算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对方不同意,该公司据理力争,经过艰苦的谈判,对方终于同意了。该工程由于设备、设计、施工等原因工期延长196天。结算时该公司提出索赔,双方协商谈判达半年之久。最后对方在有理有据的事实面前找不到反索赔依据,只扣除了施工原因引起共同延误2天,索赔计算天数为194天,依据合同补偿监理费86万元。

3、主要任务分析。主要针对监理 “四控”、“二管”、“一协调”中的责任和权利分析。该公司与业主签订大多合同责任明确,较为体现了业主的充分授权,但有些霸王合同与施工合同对照监理的职责难以履行,具体体现在:一是分包单位认可权。监理认可权”,而在施工合同方面,“38.1”规定的仅要求工程分包经业主同意,实际上监理单位进场时,分包单位已定,监理单位无法履行对分包单位的认可权。二是质量控制方面职责。在分包单位资质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审核方面对监理的作用无规定。三是投资控制方面职责。对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方面的作用也无规定。四是进度控制方面职责。对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协调权未界定。“无规定、未界定” 实则反映了合同赋予监理的职责是不具体的,同时体现出质量、进度、投资三个方面的职责不平衡。业主授权既要体现在监理合同中,又应体现在施工合同中,且两种合同对职责的规定应具有一致性。否则,实施监理就难有所为。

4、工作范围分析。系统内监理合同工作范围是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工程规模进行界定,但系统外监理合同工作范围业主会强加概念不清的词语,如果工程范围不清楚,将引起合同纠纷。

四、合同价格分析

目前电力系统内工程监理费执行的是国电火[1999]677号文和渝电技经[2001]61号文;外系统工程监理费执行的是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文。

电力系统内工程主要的问题是生技、农电和基建线路工程的监理费难以为继,特别是生技、农电工程对批准概算的监理费下浮幅度达到10%―40%。然而各项工程的规模不一,工程难易程度差异大,部分工程工期要求大大超过正常工期,实施过程较困难,而业主对延期工程不支付附加费和额外费用,存在监理合同费低于监理该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1、客观分析。主要是监理取费标准过低。监理取费过低造成监理酬金低,监理直接成本绝对值也低,监理的直接成本主要是人工和费用。在智能性的监理公司,一个综合素质高的总监理工程师费用是相当高的。其次是电力行业扩大了“安全控制”的监理范围,但监理费未增加,上海已对扩大监理安全责任,作为监理收费依据,并对监理费收费标准作了调增。

2、主观分析。公司项目成本未达到预控,核算未按程序进行。一是费用的发生不均匀;二是基建工程监理成本按项目分解,预算大大超过监理分公司预算成本控制数。现场数据源工作没认真落实,来自一线最基本、最有效的信息失真,给项目成本核算带来困难,使经营分析脱离了客观因素;三是公司、分公司、监理部三级核算相互脱节。公司已分解下达了成本计划到分公司,而分公司未按照计划下达各监理部,造成三级机构没有目标控制。四是预算值与费用发生统计的口径不同,数据录入不仔细,发生的费用不严格按照预算的科目一一对应统计,有的只录入大数,不分项目,数据分摊不真实。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五、合同实施过程分析

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及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如:竹机线和机线坪界线以及汉渝路的跨塔等),造成返工、更改增多、延长工期、追加设备材料、增加费用等。

物资供应方面存在工程设备、材料不能按计划时间到场,使工期难以控制;有的电气设备、材料厂家售后服务差,对存在的问题要再三催促才到场处理等现象。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范本存在的差异,施工单位只听业主而不听监理的意见,使监理难以督促控制和管理。如:机线架线跨高速公路,不作特殊安全措施,监理提出意见不听也不改。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合同管理要系统健全,从合同文本草拟、合同分析、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会签等工作要求非常规范严谨。

六、目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前,做到了对合同文本的审查、会签,但对文本的分析不够,特别是外委工程的监理合同和协议。应组织与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可取得的利润做出评估。

2、对分包协议(任务书)的策划不够,未能较好协调各分包费用问题。

3、合同签订后,基本形成了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但对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不够,工程变更资料搜集困难。

4、合同法律环境不好。一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条文不够严密,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

5、合同管理意识淡薄。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系统内工程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七、几点思考

1、完善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这样可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在工程开工后,监理合同未签的项目,建议业主下达格式化的委托书。

2、重视合同文本的分析。重点分析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工期要求、双方违约责任、变更方式、程序、验收方法、争执的解决等。拟订合同条件时,根据业主的意图,商定在“专用条件”中载明监理方的职责,使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达到协调一致,以维护实施监理的法律基础。

3、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中各工程资料,并作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及时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

4、规范监理服务费标准,确定合理取费。公司一方面努力争取执行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颁布的计价标准,另一方面要如何在尽量不降低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管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控制直接成本、实行现场监理部单项成本控制或有限包干,制订有关人工、费用标准及包干办法。更重要的是提高公司的实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及管理水平。

篇7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have a lot in common, how to clearly positioning two parts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and the mutual relationship, is to the building project to optimiz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a necessary way.

Keywords: project supervision;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建筑工程监理

1.1定义

建筑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建筑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指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由社会化、专业化的建筑监理单位接收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筑合同,控制建筑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协调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维护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各方利益,所进行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1.2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

1)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1)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1.4建筑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和内容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及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1.5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2.1定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2业务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应包括: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等。

2.3相关法规和规章

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

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等。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4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

3.1服务对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还包括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

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建设工程监理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3.2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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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变更;合同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变更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根据建筑工程的客观实际,对建筑工程变更进行探讨,分析工程变更的成因与现状,针对建筑工程变更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加强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变更的成因

建筑工程变更的主观因素是由于设计方或者施工方变更了设计或者计划引起的,有了新的想法改变了原计划,对建筑工程产生了影响。工程变更的客观因素很复杂,影响因素也有很多,例如成本问题、制度问题、法律问题、市场问题以及合同本身存在的问题等。这些变更使得企业必须对合同进行管理以便工作顺利进行。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筑工程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因涉及到各方的利益,所以变更的合同管理也较为复杂。

二、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的变更会对整个建筑工程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变更合同的管理方面还不太成熟,所以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实际上是风险管理,是以合同的形式将工程变更所产生的成本优化,将风险分给可以减少风险的一方,以此达到共赢的目的。

因为在建筑工程的变更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变更计价不详细还有相关义务不清楚等,所以工程变更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签订合同是为了分担工程变更的风险,合同的双方需要积极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工程变更之前,通过改进合同条款以便工程变更后可以及时采取管理措施,这对合同双方是非常必要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成本。

三、建筑工程变更计价

1、建筑工程变更计价的方法和原则

工程变更计价的原则有五条:一是在工程量的清单里已经有了适合变更工程的单价,则按已有单价执行。二是在工程量的清单里只有近似变更工程的单价,就要经过换算以后再确定。三是清单里没有合适工程变更的单价,就要经过建设企业经过协商最终确定。四是要在变更规模超过合同范围时调整合同的价格。五是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变更工程采取计日工的方式进行。

2、建筑工程变更计价的应用

在建筑工程的变更计价中,要以公平与效率相权衡为核心。在合同中要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变更定价在先原则。在实施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工程的一方要与业主相互协商确定好变更的价格标准,再实施工程变更。二是优先适用已有标准的原则,在对定价没有合适标准的时候也优先使用已经确定的定价标准。三是维持投标报价水平原则。在对变更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又没有适当的标准确定价格,就要维持好投标报价水平,通过招标和招投来竞争价格。

四、工程变更合同条款的完善

1、施工招标文件的完善

(1)发包方式的选择

发包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通过邀请或公开招标对承包单位进行确认施工。二是用直接委托方式对承包单位确认施工。从对施工单位的选择范围来看,公开招标比邀请招标可选择的范围更广,更有利于对工程变更的控制。

(2)工程范围的描述

首先要明确发包工程中的各个专业,在招标文件中给予说明。其次很多业主比较喜欢按专业来发包,所以业主要对各个合同包明确界限,避免各界面间出现出现重复管理的现象,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三要对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明确好发包的范围,招标文件要附上图纸,在图纸上明确标识应完成的工程范围。

(3)施工条件的描述

业主要对施工条件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便承包商报价。招标中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首先要对招标工程的场地拆迁明确情况,其次要对现场的三通明确完成情况,最后要对招标工程中是否具备地质勘探资料明确情况。

(4)设计深度的保证

要保证设计的深度,就要做好以下几种工作:首先要委托设计监理。其次要编制明确的可操作设计任务书,确定建设项目和方案。第三要签订完备的设计合同。合同要明确设计单位和业主的义务与责任。第四要对设计图纸实施评审,以便控制建设工程的变更。

2、委托监理合同的完善

(1)审批工程变更的权限

首先要对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的权利条款进行补充。工程师有审批一般工程变更方案的权利、批准变更意向的权利、审批重要变更方案的权利、审批重要变更费用的权利和审核重大变更方案的权利。工程师有权利对紧急情况下的变更指令立即实施的权利。在承包商与业主双方不能对变更价格达成一致时,工程师有暂定价格的权利。其次,要对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权利的条款进行补充。业主有批准重要变更意向的权利、审批重大变更方案的权利、批准重大变更意向的权利和审批重大变更费用的权利。

(2)工程变更的义务

监理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条款中,并未对业主和工程师工程变更管理的义务作规定,所以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补充说明:一是委托人有向监理人提供变更设计图纸、支付变更工程监理费的义务,当因为监理人的过失导致工程变更时不收取监理费。二是监理人有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和报告、及时发出工程变更意向和监督工程变更实施的义务。

(3)工程变更的价值分析

要完善监理合同中工程变更对工程价值的影响评估。首先要加快竣工;其次要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运行和维护的费用;第三要提高发包人竣工工程的价值和效率;最后要为发包人带来利益。在评估变更方案时,进行选择价值系数高的方案实施,提高变更的价值。

(4)工程变更的责任追究与奖惩

控制变更的有效方法是建立起工程变更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将变更落实到责任人。在工程变更发生后,要对工程变更的方案进行评估,明确变更的原因和责任。产生变更的责任可能是设计方、监理方和业主中的任何一方。业主方可以根据工程变更的评估报告追究过失一方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任方可以根据评估报告对工程变更进行调查,落实产生工程变更的具体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结束语:

工程变更问题是合同管理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影响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规范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充分,没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意识,也并未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本文旨在研究一套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筑工程涉及的人员较多,工程相对比较大,在大型的施工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很多合同以外的问题,要尽快实现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对这些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要,加强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可以减少工程变更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浪费,保证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以及增强对工程变更的可预见性。

参考文献:

[1]陈佩培.浅谈新形势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J].价值工程,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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