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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知识和技巧8篇

时间:2023-06-29 09:31:5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辩论知识和技巧,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辩论知识和技巧

篇1

1. 如何把英语辩论有效地引进课堂?

英语辩论能够培养学生关于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同时也需要很多英语学习中的技巧。那么教师又要如何把英语辩论引进课堂,让学生不抵触英语辩论、勇于开口去表达自己的观点呢?做好辩论前期的准备工作是课堂辩论的保证,教师在让学生辩论前首先要让他们有心理准备,并且向学生传授一些辩论技巧,对学生进行思想上的疏导,树立良好的心态。学生不应害怕开口去读英语,害怕英语读的不够标准被他人嘲笑,口语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要勇于去改进,一定能够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教师抓住学生之间喜欢互动的特点,把课堂中的某个知识点让学生开展辩论,学生在交流的过程可以增进学生之间的友谊,也有利于提高团队的合作精神。不要把辩论视为一种非常严肃的事情,在欢乐中进行辩论,辩论的结构也并不重要,学生应该重在参与,乐在其中。

科学有趣的辩题有利于引起学生的兴趣,让学生积极开展辩论。教师作为英语辩论的引导者,要科学地选辩题。首选应是能激发学生兴趣、学生比较熟悉的辩题,这样学生能够根据时事以及课本上的知识点积极的进行准备,在准备的过程中学生不仅有机会复习学习过的知识点,又能够拓展课堂外的知识,达到非常好的学习效果。如studying in china or going aboard for education becomes more and more popular. Do you think which is better? 等话题,学生可以结合自身的经历表达自己的观点。教师要积极地鼓励学生参与辩论,告诉学生英语辩论对于英语学习的益处,激发学生的辩论兴趣,让学生珍惜英语语言学习锻炼的机会。

2. 教师做好指导工作,科学设计辩论

教师根据不同的辩题,把学生进行多种小组的划分,辩论比赛轮流进行。辩论的话题讲究灵活性,且需保证明晰的观点与论据。教师和学生都能够作为比赛的评委,学生中的评委可通过推选或自愿担任产生。教师在让学生进行辩论前组织播放一些精彩的辩论视频,学生从中能学习到一些专业的辩论技巧,同时帮助学生提升英语鉴赏水平。英语辩论需要学生能够流利、清晰的口语表达能力,学生在表达的过程中也应持有鲜明的观点,尝试着运用一些所学的高级句型,丰富辩论的内容。教师在后纠正学生普遍容易发生的错误,帮助学生注意辩论细节,增强辩论技巧。

由于英语辩论考验着辩论者一定的口语水平,学生的口语焦虑感成为了课堂辩论的一种阻碍,一些学生对开口说英语的畏惧可能会拉低课堂辩论的参与度。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多倾听他们的困惑与焦虑,注重他们的内心体验。教师不仅是学生的良师,更是挚友,教师多培养与学生的友谊,在课堂下对学生的口语焦虑进行疏导,帮助他们勇敢地迈出第一步。课堂辩论的成功需要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努力,课堂辩论的核心主体是学生,学生应该克服内心的畏惧,做课堂的主人,打造一个更轻松有趣的课堂。

3. 课堂辩论比赛重在参与,学生乐在其中

课堂辩论可使课堂呈现充满朝气的面貌,学生的思辨能力以及英语口头表达能力也能够得到不断的提升,学生在辩论的过程中感受到了英语语言的艺术和魅力。在课堂辩论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更积极主动地去参与辩论。课堂的辩论不需要非常严苛的规则与流程,学生可以畅所欲言,阐述自己的观点,与对手进行激烈的讨论,教师作为评委应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赛后对每一位辩论者进行指导性点评,同时可以强调一些学生在辩论中用过的句型,让未参加的学生也能够加深对英语词汇的记忆。

在辩论比赛后也要注重学生对比赛的反馈和意见,以修正课堂辩论中存在的问题。学生能够从中找出辩论的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修正能力。学生之间可以相互点评以及提出意见,共同进步。教师根据学生的反馈,不断调整课堂的辩论模式。辩论比赛的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学生在激烈的辩论过程中交流了观点,发展了友谊更值得开心。课堂辩论包罗万象,涵盖了学习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英语课堂辩论能够丰富学生的视野,学生在今后学习的过程中更积极主动地去批评、学习。

篇2

关键词:翻译教学 建构主义 合作学习 辩论式教学

随着社会对翻译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翻译教学的问题也逐步引起学界关注。翻译教学本身正面临很多问题,亟须找出能解决翻译教学问题的办法和出路。[1]本文作者找到了辩论法在翻译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办法,并通过实证调查研究证明其实践性和可行性,从而真正解决翻译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为当今问题重重的翻译教学解决了难题,找到了出路,从而提高翻译教学效率和质量。

一、翻译教学的现状和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和高科技的发展,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我国的翻译教学必须进行切实的改革才能应对国家和社会对高水平翻译人才的迫切要求。在我国,翻译课是英语专业高年级阶段的核心课程, 其重要性不容置疑。然而其实际效果与学生的反响却不容乐观,翻译教学中问题重重,翻译教学改革任重道远。在当今大多数翻译课堂上,翻译教学手段采取的仍然是传统的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基本上无需考虑课程设计、教学目的以及学生的感受,教师“填鸭式”地传授知识,而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从而使翻译教学呈现出典型的“以教师为中心”的特征。[2]笔者认为,国内的英语翻译教学应该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思路,改变以教师一言堂教授的传统翻译教学模式,研究英语专业翻译课教学法问题,这对英语课堂教学和改革具有直接意义。

二、理论基础

(一)建构主义理论与合作学习策略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获取知识的过程,语言知识不是通过教师的传授就能获得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背景下,即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借助他人的帮助,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通过意义建构的过程而获得的。

合作学习是一种以小组或团队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的策略,学习者以小组形式参与,在一定的激励机制下,为获得最大的个人小组学习成果,达到共同学习目标而进行合作互助,从而在最大限度上促进自己以及他人的学习,实现共同的学习目标。合作学习从教学过程的集体性出发,着眼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3-5]

(二)网络技术辅助与翻译能力的拓展

研究者对翻译能力的理解不尽一致。较传统的看法认为译者至少要具备扎实的语言功底、广博的言外知识和敏锐的感受能力,翻译能力就是“有无翻译经验及掌握与运用翻译技巧的程度”。总之,国内外许多研究者把翻译能力看成语言转换及交际能力。但也有研究者提到运用翻译工具进行翻译辅助的能力。翻译能力并不只涉及运用语言本身进行交际的能力,还包括在翻译过程中使用翻译工具来协助译者完成翻译任务的能力。[6]

网络信息资源为翻译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译者可以借助网络解决翻译中遇到的困难,甚至可以直接找到对应的译文进行参考,还可以检验译文地道与否,从而提高了翻译的效率与质量及准确性。

三、在翻译课堂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一)上课之前

教师提前一次课给学生布置翻译作业,并提出具体要求。翻译作业应与下一次课教师重点讲解的内容有关。考虑到学生的实际翻译能力,难度上,材料应当具有一定的难度; 长度上,材料不宜过长,几个句子或者一小段即可;内容上,要具备鲜活性、时代性、趣味性和多样性,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由于该翻译作业的内容涉及下次课的讲课重点,所以,教师在布置翻译作业的同时,还要交代必须注意的翻译部分,并告诉学生,这些该注意的地方就是下次课的讲课重点,并让学生提前预习讲课重点。

以定语从句的翻译教学为例,教师布置了一小段话作为翻译作业,里面涉及几个定语从句,而定语从句的翻译就是下节课的主要教学内容。这时候,教师就要提醒学生,要提前预习定语从句的特点及其翻译技巧,并在翻译时特别注意定语从句的翻译。

(二)第一节课

在多媒体教室进行该次课的第一节课,在第一节课中,学生必须完成四个步骤:

首先,在全体学生已经提前预习新课句型特点及翻译技巧并了解翻译作业原文的基础上,让每位学生在网络的辅助下,独自完成各自的翻译作业。

然后,待每个学生完成各自的翻译任务之后,将班级划分为几个小组。根据划分的小组,每个小组内部确定自己的公共邮箱,小组成员把个人的译文发到自己组的公共邮箱,认真阅读组内成员所有译文。

接着,组内成员凑到一起,充分讨论,努力理解全文,利用各种翻译技巧,综合每人的译文,取长补短,优化完善,整理确定小组最后的“完美”译文。

最后,组内成员准备辩论材料,就辩论中其他组同学可能提出的各种质疑或问题做好相应的反驳和准备,确定小组辩论代表,并把最终译文及相关资料制作成课堂展示多媒体电子文本。(对于小组讨论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将会在第二节课上时得到解决。)

这一阶段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

(三)第二节课

同样是在多媒体教室进行该次课的第二节课,在第二节课中,学生也必须完成四个步骤:

1.教师简单介绍翻译技巧

第二节课同样在多媒体教室进行,上课开始,教师首先讲解本节课的重点教学内容。还是以上面提到的定语从句的翻译教学为例, 教师用大约5分钟简单讲解定语从句的特征及翻译技巧(更为详细的补充解释放在下一步的辩论中进行),让学生在自己对定语从句预习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加深对定语从句的理解和学习。

2.小组代表课堂展示多媒体译文

在教师大体讲解完重点教学内容后,学生自愿或者由教师随机挑选一个组开始该环节。这一环节持续10分钟。小组代表借助多媒体课件展示译文,解释关键词语,陈述翻译过程、翻译方法,分析困难句子结构,讲解重要句型,尤其是刚学习的新句型(比如上面提到的定语从句)。在这一过程中,讲解者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课堂初始教师的新课讲解加深了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若是讲解者在教师新课讲解之后醍醐灌顶,豁然开朗,有新的想法,想修改自己的某部分译文时,在他讲述译文过程中要及时提出自己的新看法、新译文;第二,对于讲解者该组成员讨论过程中未解决的问题,讲解者要在讲解译文时及时提出来。对于教师,教师应尽量避免打断讲解者,要多做记录,以便后来评析。其他学生要集中精力听讲,适当做记录,为接下来对讲解者的评价及辩论做好准备。

3.问题与辩论

该环节是本节课的重点环节,需要花费半个小时左右。学生自愿或者教师随便挑选学生向译文讲解者(答辩方)提问,提问范围广泛,大到译文结构、翻译方法、语言分析等,小到选词或者发音等,然后讲解者针对提问问题进行回答。期间,学生与讲解者(答辩者)或其小组进行辩论。学生对讲解者(答辩方)的讲解进行评论,肯定或批评,肯定译文的优点,批评其中的不当之处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而讲解者(答辩者)或其小组对学生评论不当之处进行反驳。学生针对不同意之处继续对讲解者(答辩者)或其小组进行辩论。

教师的角色是主持人,保证过程的顺利进行。在学生辩论过程中,教师也应针对辩论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向讲解者及其他学生提出问题,让其做答,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辩论的气氛。当问辩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受知识所限而使辩论受阻碍时,教师就要发挥其指导者的作用,指点迷津,“化解双方矛盾”。

以上面的定语从句翻译教学为例,讲解者在展示自己译文的同时要讲解定语从句的翻译方法及技巧,然后,学生对其提出问题并进行辩论。期间,教师针对定语从句翻译方法及技巧问题再向学生及讲解者提问,从而对刚上课时教师对定语从句讲解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这样学生对新课定语从句的翻译学习也了如指掌了。

4.教师总结

辩论结束后,教师就要“趁热打铁”, 总结辩论整体情况及本节课重点内容。采用启发式、指点式教学,首先教师吸收学生译文中的合理及精彩之处,认可讲解者译文、电子课件及讲解中的“亮点”,尤其对学生新句型的翻译方法和技巧,教师应重点做出评价。其次,分析辩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尤其辩论中争执的地方和中断的地方,都是学生学习中的薄弱点和盲点,要让学生牢记。最后,在学生的译文基础上,提出几个可能的译文,要让学生知道,没有标准译文,译文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翻译课堂中采用新的教学法――网络辅助下的辩论式教学法,发现学生积极愉悦地学到了新课中新句型的翻译方法和技巧,促进了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团结合作精神。

四、结束语

笔者认为,翻译课程应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思路,改变以教师一言堂讲授的传统翻译教学模式,引入网络辅助技术,以建构主义和合作原则为指导,采用辩论式教学模式,改变翻译人才培养方式,从而适应社会对翻译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穆雷.中国翻译教学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9.

[2] 郭华.小组合作学习的理论假设与实践操作模式[J].中国

教育学刊,1998(5):47-48.

[3] Nuan,David.Collaborative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

[M].1992.

[4] Johnson,D. W.&Johnson,R. T.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Theory and Research[M].MA:Interaction Book Company,1989.

[5] Slavin,R. E.Cooperative Learning:Theory,Research,and Pr-

actice[M].MA:Allyn&Bacon,1990.

篇3

关键词:口才;训练;模式

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大学生越来越意识到口才能力的重要性,从日常的沟通协调到毕业时的求职应聘,口才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职业院校办学宗旨来讲,建构与社会要求相挂钩的口才训练模式既是立足于市场的考虑,也是立足于教育消费者自身利益的要求。如何在职业院校中建构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口才训练模式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培育教育大环境,开设相关课程

口才就是人的口语表达能力、技巧和这个人的知识、智慧相结合而形成的才华和素质。口才的培养需要良好的素质教育大环境,需要各种人文知识的储备、逻辑思维的训练、个人心理素质的强化、人文美学的培养等相关素质教育的支撑。如我院开设了相关的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比如《成功心理学》、《思维与智慧》、《社交礼仪》、《美学欣赏》等。只有在各项素质教育营养均衡的土壤中,才能培育出优秀的人才。

研究训练方法,优化教学模式

(一)科学安排程序,明确教学目标

第一阶段,初级训练阶段。(1)勇气训练。训练学生突破心理障碍,能在正式场合当众表达自己的见解。(2)发音训练。通过气息控制训练、“吐字归音”训练、语音规范训练、语调纯正训练,要求学生做到声音洪亮、口齿清楚、四声准确。(3)态势训练。向学生传授头部动作、面部表情、眼睛动作、四肢动作等态势语言知识,及坐、立、行、走等方面的身体姿势知识。做到不仅会控制自己的态势语言,而且会根据别人的态势语言判断传达的情感。(4)思维训练。通过训练形象思维、比较思维和创意思维等,要求学生的思维有一定的广度、深度、精确度、敏捷度。(5)技巧训练。针对听众心理,进行口才话题选择训练、口才集中性训练、口才应变性训练等,要求表达内容符合听众的判断标准。

第二阶段,高级训练阶段。(1)即兴发言训练。给出一个熟悉的话题,稍许准备,让学生进行发言。要求学生大方得体的走到台上,与台下进行目光交流,流利地表达自己的见解。(2)演讲训练。掌握演讲稿的写作技能,学会确定演讲基调的风格、控制语调、营造等技巧,能够自然地运用手势和表情,初步进行有效的演讲。(3)辩论训练。在了解辩论的基本特征、作用及分类的基础上,重点掌握辩论赛的战略设计和实践战术技巧,组织学生观看辩论赛并进行模拟,体验赛前、赛后的每一个环节,逐渐领悟辩论的精髓。

第三阶段,综合应用阶段。(1)交往口才训练。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以及各种人际互动场合中言语技巧的运用。对交谈、赞美、说服、拒绝、道歉等情境模式进行判断和分析,提高有效交谈的能力。(2)应聘口才训练。了解口才与求职的关系,通过案例分析及模拟招聘,掌握如何运用口才成功推销自我。(3)管理口才训练。初步掌握管理中的语言表达技巧,包括表扬与批评、激励,掌握处理人际关系的艺术。(4)推销口才训练。掌握推销的基本语言艺术,通过学习,懂得如何成为一名销售顾问。(5)谈判口才训练。通过谈判口才技巧分析、录像观摩和案例分析,初步掌握谈判活动运作的特点、过程和语言表达技巧。

(二)优化训练方法,调控训练过程

知识积累法语言的内容和内涵是讲话一鸣惊人的基础,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在讲话过程中就会捉襟见肘、漏洞百出。此法的关键是要提高学生的认识。季羡林先生曾提出“三贯通(中西贯通、古今贯通、文理贯通)才是21世纪的青年”,类似这样的名家名言要不断渗透、灌输,要学生养成自觉的读书习惯。其次要教授必要的信息检索方法。最后要积累必要的相关职业知识。

记忆训练法没有基本的记忆,口才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具体的训练方法有:(1)强烈刺激训练法,重视新鲜事物对大脑皮层的首次作用。(2)并用记忆法。在记忆某事物的时候,使眼、耳、手、嘴等多种感官同时工作,使大脑处于积极综合的运动状态。(3)归纳记忆法。对不同内容进行分类和整理,理清大脑的记忆线条。(5)联想记忆法。把所有的事物事先用联想结合起来,形成一条形象的“项链”。训练记忆能力,对提高学生的表达力和创造力大有益处。

朗诵训练法首先要做到发音标准,学习声母、韵母的发音及注意事项,练习声调及与普通话发音有关的语流音变。同时训练发音过程中的呼吸方法、发声方法,通过绕口令比赛综合检验学生的口齿和四声准确度,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然后讲授语调的轻重、快慢、高低、停顿技巧,通过听示范朗诵体会文章的感情。最后要求学生有感情地朗诵指定的文章。

态势训练法态势语言又叫身体语言、动作语言。在交际信息传递的过程中,45%通过有声语言传递,而55%则是通过态势语言传递。在课堂训练时,要求学生根据出示的表达目的做出相应的态势语言,根据模特表演的态势语言分析模特表达的含义;日常应用时要求学生观察身边的人,模仿举止高雅、大方、有教养的人,提高修养。

观摩训练法通过电视录像、录音让学生直观地体会口语表达的特点。如通过观看《亚洲大专辩论赛》学生们知道了辩论的规则,辩手应具有的风度、气质、手势运用等。通过听一些名人的演讲录音,让学生去体会演讲的风格,演讲中的开头、、结尾的安排等。实践中他们往往会模仿这些范例。

心理训练法心理素质是否良好,决定了人的口才能否在需要的时候得到应有的展现。训练方法如下:(1)消除不良环境的影响,创设宽松、随意的说话氛围,解决学生开口的问题。也可主观消除不良环境,有意识地回避目光的对视和对方言行的影响,以保持良好的心境。(2)创设正式情境,让学生互相严格挑剔每个人的缺点,提高心理承受能力。(3)组织学生参加模拟口才竞技赛事,积累临场经验。

思维训练法口语表达者的思维能力主要包括直觉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及发散思维能力和创造思维能力。针对前三者可通过即兴朗读训练,训练学生灵敏、准确地传递信息;通过复述训练,训练学生快速接受信息、领会重点、思路清晰、逻辑准确;通过讨论热点话题,训练学生学会全面深刻地分析问题;针对后两者可组织“串词联想成文”、“限时说用途”、“脑筋急转弯”等智力游戏激活学生的思维,通过辩论进一步加深思维的新颖性和深刻性。

模拟训练法让学生在假定的情境中运用各方面的知识和已学的技巧进行模拟。主要运用两种方式:(1)运用案例。从有关书籍和工作实践中搜集大量事例,拿到课堂上,通过讲述,让学生分析后得出对策,然后有针对性地指出对策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大家讨论修改后得出最佳方案。(2)运用情境。对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和招聘会等进行实景模拟,不仅模拟会场的布置,还要设置各角色的扮演,营造真实的气氛,让学生投入地运用所学解决问题。

口才训练课的模式建构可根据各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调整综合应用阶段。只有遵循由浅入深、可操作、实用性强的原则设置课程,才能适应社会需求,受学生欢迎,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方位津.实用口才训练教程[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艾华.思维训练与口才训练同步进行尝试[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20(6).

篇4

关键词 律师 口才 素质培养

律师口才,是指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直接进行口语表达的智慧和才能。律师口才要有一定的基础一、德是律师口才的灵魂。二、识是律师口才的条件。三、才是律师口才的核心。四、学是律师口才的途径。法律论辩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与基本素质。首先是完善的知识体系,它要求具有深厚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广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不断更新知识的理念与追求。其次,要有科学的论辩思维能力,这包括严谨周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收敛有度的聚合思维能力以及发散与聚合思维的辩证统一。再次,准确精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沉着镇定的心态与庄重得体的仪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一味强调律师雄辩口才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并无济于事,因为它并不能就此造就良好的律师口才,律师雄辩口才要有一个“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的过程。

在律师口才的培养过程中,如果掌握一些技巧,可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前辈们为我们总结了很多方法,有人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论辩基本策略:随机应变;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釜底抽薪;欲擒故纵,诱敌深入,各个击破;刚柔并济,情法交融。也有人说辩论口才要着重注意下面几种基本技巧:做好辩论的准备工作;态度沉着冷静;抓住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三个环节;熟练掌握法律;设计辩论方向;讲究策略艺术。他甚至还为我们提供了律师辩论口才的方法,如辩证术、态势术、修辞术、穿插术、控场术、风暴术等。其实我觉得这些方法本质上并没什么区别,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说而已。这些方法都要在实践中慢慢体会才会明白的。刚才提到了法庭应变技巧,我认为对律师来说,这一点是尤为重要的。法庭论辩中的应变技巧,是指当庭审中出现意外的情况或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机敏地适时地采取措施反驳或说服对方的一种论辩方法。一场法庭论辩的最终取胜,往往在于突然事件出现时应变者的水平和技巧的高低。

很多人都看过一部美国影片《律政俏佳人》,在女主角为她的一位校友辩护的案件中,如果大家留心的话,就可以发现女主角在其中表现出来的应变技巧。刚开始她反复问证人案发当时证人在干什么,虽然证人已经说了她在洗澡。女主角作为辩护律师,在当时简直就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有点语无伦次了,好像一匹马被缰绳勒住了似的。后来她灵光一闪,抓住了证人说她当时在洗澡这一证词,穷追不舍,步步紧逼,终于让证人主动说出她自己才是杀死她父亲的凶手。这一案件的辩护中,我们不仅能看到女主角语言的流畅犀利,现场应变的迅速有效,而且还能发觉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思维。我觉得与前面所讲的内容相比,敏捷、严密的思维对于律师来讲是更为基础、关键的。在前面那个案件中,女主角刚开始辩护时思路不是很清晰,思维很受限制,所以辩护起来就无所适从。后来她有了清晰严谨的思路,所以才有了那场精彩的辩论,连法官都惊叹不已。律师的思维纵然不能像脱缰的野马,任意驰骋,但也不能被套上各种枷锁。律师要破除从众型、经验型、权威型、书本型、自我型思维枷锁。

律师应该在确保自己不被太多的条条框框束缚的情况下追求逻辑严密,因为法律思维的典型特征便是逻辑严密,严密的逻辑结构能使你的论证无懈可击。下面看一下一个有名的辩论,即林肯为小阿姆斯特朗开枪杀人案所作的辩论:

林肯向证人福尔逊发问:“你认清开枪杀人的的确是小阿姆斯特朗吗?”

福尔逊:“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后面,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相距二三十米,你能看得清楚吗?”

福尔逊:“看得很清楚,因为当时月光很明亮。”

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等方面看清楚的吗?”

福尔逊:“不是从衣着等方面看清楚的,我肯定是看清了他的脸,因为月光正照在他的脸上。”

林肯:“具体时间能肯定吗?”

福尔逊:“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时看了时钟,那时是11点1刻。”

林肯:“这个证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一口咬定10月18日晚上11点他在月光下认清了被告人的脸,请大家想一想,10月18日那天是上弦月,到了晚上11点,月亮早已下山了,哪里还有月光?退一步说,也许时间记得不十分准确,时间稍有提前,月亮还没有下山,但那时月光应是从西边往东边照射,草堆在东,大树在西,如果被告脸朝大树,月光可以照到脸上,可是证人就根本看不到被告的脸。如果被告脸朝草堆,那么月光只能照在被告的后脑上,证人怎么能看到月光照在被告的脸上呢?又怎么能从距离二三十米的地方看清被告的脸呢?”(法庭宣布被告无罪释放)

本案中,林肯依靠自己平日里所掌握的天文知识和敏锐的思维能力,揭穿了福尔逊作伪证的伎俩,让人叹服不已。

其实,我觉得大家肯定会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对于方法和技巧,任别人说得天花乱坠,我们还是很难掌握,对我们而言,那些东西还是别人的,只有通过自己在实践中的体会感悟,从而真正明白了,才可能掌握并恰当地运用它。在律师雄辩口才的培养过程中,我觉得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中国的诉讼实行的不是当事人主义,不像西方那样辩护律师可以居于主导地位,相互针锋相对,法庭的气氛就像战场一样。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法庭辩论是温和式的。在中国,律师辩论要结合中国的实际,不要仅讲雄辩,而忽视了其它方面。诚如有人说,律师在从事执业的过程中,面临着商业性与社会期待、当事人利益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三个方面的伦理冲突。所以律师在平时的口才训练中,要注意语气、用词、现场环境等,要坚持适当有效原则。律师辩论的目的是达到自己期待的效果,而不是炫耀自己“一舌之辩,强于百万之师”的能力。最后,我还想再强调一下我的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法,也是学习的最好方法。从身边细微之处学习,从日常小事中训练,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培养律师口才的方法。

篇5

关键词:小学生;口语交际;培养途径

口语交际是人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技能之一,每个人从幼儿启蒙时期就应该开始口语交际能力的相关训练。而由于现在的小学多数都重视知识教育,忽略了综合素质的教育,所以现在的小学生普遍存在口语交际能力差的特征。因此,在小学启蒙时期,学校和教师应该肩负起培养其口语交际能力的责任,使每一个小学生都具有良好的口语交际能力。

一、模拟交际情景

口语交际技巧是一种较抽象的知识概念,不能直接转化为具象的知识点供学生学习,且小学生的理解能力较差,如果直接向学生教授口语交际技巧,难免会使学生感到疑惑。而如果利用情景模拟的授课方式来训练学生的口语能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口语交际课程的效率大幅度提高。在模拟交际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先提出问题,然后引导学生解答,同时注意让每个学生都有回答的机会。

教师可以先让学生熟读课文,熟读课文是为了训练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口语能力,在学生口语能力过关的基础上才能开始训练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在熟读课文的情况下,让学生以分组的形式进行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表演课文中的故事,这种小游戏的方式既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还能在学生做游戏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因此,教师应该使用新的课堂方式来活跃课堂气氛,从而达到训练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目的。

二、开设比赛

小学生的口语交际技巧应该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培养,因此在学生课堂学习的过程中也应该融入更多口语训练。在阅读训练的课堂上,可以开设辩论赛来引导学生练习口语交际的技巧,让学生在辩论过程中逐渐提升口语交际的能力。

还是以《你必须把这条鱼放掉》这一课为例,教师可以以此文章为论点开展辩论赛。正方:汤姆应该把鱼放掉;反方:汤姆应该把鱼带回家。正反两方展开讨论,同时,重点依然是每个学生都必须参与到辩论中来,让学生在辩论赛中不断突破自我,提高自身的口语交际能力。辩论赛的方式能够有效减少阅读课堂上的枯燥感,在辩论赛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活跃课堂的气氛,还可以拉近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距离,教师也可以参与到学生的辩论赛中,帮助处于弱势的一方,巧妙地延长辩论赛持续的时间,让学生在辩论赛中充分体会到交际的乐趣。

三、在实际生活中训练

除了在课堂上,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是应用在实际生活中的,因此提高口语交际能力的更有效途径就是在实际生活中展开训练。虽然小学教材中每个单元都有口语交际的课程训练,但是这种训练方式犹如纸上谈兵,因此收获的效果并不明显,而学校可以多开设各种活动,例如踏青、植树、征集志愿者或学雷锋做好事等,与教材中的口语交际训练相结合,从而提高教材中口语交际内容的利用率。小学生在活动之后,心态通常都会比较兴奋。在这种兴奋的状态下,往往就会产生倾诉的愿望,这时教师或家长应该耐心倾听孩子的倾诉,并引导孩子多说出内心的想法。同时,为学生搭建一个良好的口语训练平台,在班级范围内展开演讲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说一说活动中的体会,鼓励学生演讲,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口语能力,还能培养学生的演讲能力。

总之,培养小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不仅是语文课堂教学中的必备内容,还是培养小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首要任务。小学生正处于启蒙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对小学生进行系统的综合教育,而口语交际能力决定着小学生未来的求学道路以及职业生涯,更对其一生的道路都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无论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实际生活中,都应把培养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放在首要位置。

篇6

2001年,宁波大学第三届“移动杯”辩论赛已经于11月27日在锦绣小剧场拉下帷幕,外语学院、工学院和理学院分获一、二、三名。但辩论的意义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的精彩和由此引发的思考。为此,我采访了辩手、观众和组织本次辩论赛的老师。令人欣慰的是,我们都在用一种非常负责的态度在思考和探索。

一.希望篇:辩论,仍是校园中一道迷人的风景

没有思考,就没有思想,没有思想,就没有希望。而辩论自古以来就是激发这种思考的有效形式。从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到“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争辩,往往能促成一种时代的精神的飞跃。于是宁大辩论赛应运而生,成为校团委、学生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的传统品牌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激发理性的思考,提供展示人文素质的舞台,为创建校园文化形成一种导向。

在知识经济时代,思想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举行辩论赛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

辩论以“人·社会·世界”为主题,涉及了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个领域。从当今社会保尔、盖茨谁更重要,到西部开发要引资还是引知,从腐败的根源是人性的弱点还是制度的缺陷,到环保问题的解决主要靠道德还是法律,许多辩题充满了人文关怀和理性思考,要求学生跨专业、跨学科、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辩题,为同学们全面深刻地认识世界提供了一种机会。

辩论是展示汉语言文化的良好手段,要求同学们学会表达、善于表达,在感受汉语的魅力后,激励着大家去学好、用好祖国语言。辩论是一种弘扬民族文化的有效形式。

辩论的教育意义很明显。首先,观众的参与热情和水平提高了。赛场内座无虚席,很多同学从预赛一直看到决赛,都说收获不少。提问阶段,场面热烈,许多问题一针见血,如在决赛“现代化是疏远还是拉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中,当双方辩友大谈工具现代化时,观众提出:“精神文明的现代化算不算现代化?”这不仅仅是对辩论的认可,更是大家对“人·社会·世界”的关注和思考。其次,有些点评老师分析透彻,从破题立论到总结,从逻辑、技巧到风度,深入浅出,让辩手和观众们恍然大悟,其意义远不止对一场辩论的点评,而成了一堂具体生动的辩论艺术分析课。

辩论有助于校园人文精神的形成。在比赛中,涌现出了不少老师、同学比较欣赏的辩手,如外语学院的倪治奇、理学院的蒋俊、法学院的刘璇、国交学院的李翀等,他们以良好的风度、广博的知识、幽默机智的语言、敏捷的思维,让人感受到了辩论的艺术,鼓舞着广大同学去扩充知识、训练思维、锻炼口才、培养风度。

采访中,大家都表示非常喜欢辩论这种形式,有的同学甚至提议:“舞会可以每周有,辩论赛为什么不能每周都搞呢?”

二.问题篇:我们懂辩论吗?

“堂堂大学生,怎么不懂辩论?”但是事实告诉我们,我们还不懂辩论。这正是被采访的老师、辩手和观众认为本届辩论赛不是很成功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辩手。从整体来看,辩手水平较低。尤其表现在辩风上。“这哪里是辩论呀,简直就是泼妇骂街”观众如是说。“我们可以输在立论上、逻辑上,但决不能输在风度上。”上届最佳辩手骆梅英语气中肯。辩论毕竟不是吵架,它是一种包含着智慧和风度的高尚的语言游戏。它应该让人有认识上的提高、精神上的享受,而不是让人觉得精神紧张、心跳加速,头脑中却一片空白。气势汹汹、咄咄逼人与辩论无关。外语学院三辩倪治奇说得好:“辩手好比剑客,一身杀气、剑出如虹、锋芒毕露固然厉害,但是一根恩挂钩可低于无形之中,以德服人的剑客,才是一个真正的高手。”这种境界,需要文化的渗透,精神的升华,而我们缺的正是这些。在语言上,有些辩手普通话不准,语速太快,让仍按收不到普通话的字正腔圆、落地有声;在知识上,面不够宽,掌握的准确程度不高;在态度上,急功近利,缺少了科学和严谨,为达到目的,不惜编造数据、名言;破题不够深,是很多好的辩题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临场反应能力欠缺,只会照本宣科地读稿,碰到关键问题,却总是回避,尤其在盘问阶段。虽说这是一种技巧,但辩论赛毕竟不是提问赛,我们更重视敢争敢辩的胆识,使得“辩”有针对性,“论”有坚韧型,如此,真理才能越辩越明。

其次是观众。大家认为,辩手要讲风度,观众也不能少。有话要好好说,别以为让辩手难堪便是高明。组织者认为宁大学生的心胸欠宽广,对辩论的意义没有完全理解,太注重结果,缺少客观分析,哪两个学院比,就以哪两个学院的学生为主,有时还有瞎起哄。这不能说明你的集体荣誉感有多强,却可看出你的素质不太高。掌声是对辩手智慧的赞赏,笑声是对辩手幽默的肯定。辩论赛不仅仅是结果之争,更是辩手与辩手、学院与学院的文化的较量。

对主席,大家觉得主席的素质有待提高。主席市场上的总指挥,宣布规则、调动气氛、控制场面,责任重大。可我们的主席却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而且观众希望主席对辩题也进行一些思考,能作一些客观的背景介绍。

在活动组织上,老师坦言,考虑欠周全,宣传还不够,把辩论当作品牌活动来搞,却体现不出其精品性。各学院的老师、同学重视程度还不够。各队基本上没有指导老师,虽说这体现了学生的“原创性”,但也造成了破题不深、逻辑不严,削弱了辩论的影响。辩手认为赛制安排上有些不妥,如轮空制,降低了公平度。辩题新颖度不够,很多都是别人辩过的,倘若能以宁大自身的发展来出题,可能会更具现实意义。

以上问题不论对谁,都是中肯的。尽管有些苛刻,尽管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相当长的时间,但我们没有理由因此就回避它们,这不仅仅是为了辩论。

三.思索篇:由辩论赛看校园文化

篇7

[关键词]教师思想品德课堂智慧

[中图分类号]G6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5)310066

思想品德课的重要目标是使学生内化社会规范、正确的政治观点和主流价值标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并外显为切实的行动。思想品德课涉及学生的个人生活、社会生活、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因为生活的丰富多彩,以致教学内容不够集中。 在这繁杂的内容中,为了让教学更具系统性、整体化,我们就要把智慧带进思想品德课堂。根据本人多年的教学实践,对怎样把我们的智慧融入思想品德课堂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课堂情境的设置要充满智慧

许多人认为,思想品德课堂只要教师把授课内容宣讲完了,让学生背诵相关知识点即可。殊不知,这种教学难以将学生的求知欲望激发出来。如果教师能够精心创设课堂情境,突显其形象性、趣味性、生活化、情感化及开放性的特质,就能营造和谐的探讨交流的环境,最大限度挖掘教材的内涵,还能让学生对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让课堂教学更具实效。

如在教学七年级上册《珍惜时间 合理安排时间》一课时,为了让学生明白时间的重要性,笔者先收集了一分钟在生产上可以发挥多大作用的资料:一分钟,先进的运煤机可以运煤21吨;一分钟,太阳能水泵可以抽水380吨;一分钟,一台大和面机和面200斤;一分钟,一条彩电生产线可以组装2台彩色电视机。看完这些资料后,笔者问学生:“你一分钟能做什么呢?”大多学生都茫然地看着我。趁学生的欲望高涨,笔者说:“把铅笔拿出来,在一分钟内能削好吗?一分钟能看完这一页书吗?”这时有些学生在笑,可以看出他们已经认为一分钟当然能完成这些。顺势笔者接着讲:“珍惜时间要从珍惜零星时间开始。”这样做学生都能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教学效果也十分显著。

二、课堂问题的设计应充满智慧

许多教师认为问题的设计是很简单的。其实一个好的问题,它能贯穿整个课堂,也能激活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欲望和探究问题的兴趣,从而使学生主动去思考,积极去交流与沟通,亲身体验知识的形成过程,获得思想品德课的必需知识,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学生产生自己的思想,这就要求教师有引导的策略和技巧,所以课堂问题的设计很需教师的智慧。

如笔者在教学《海纳百川 有容乃大》一课时,让学生表演了一个小品,小品内容大概是小李和小王两个同学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会争吵起来,闹得大家不欢而散,其实他们心里都明白,双方都有错。表演结束后,笔者让学生讨论:“假如你是其中一员,你会如何做?是不是承认错误了就能化解矛盾?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解决这类问题?你是否能够把最大度的一面展现给所有的同学?”通过这些步步深入的问题,让学生有针对性地思考与讨论,最后引导学生明确“容”是有度的,过度了就成了“纵容”,对谁都没有好处。但用“容”解决问题的时候,要注重方式方法,切不可得理不饶人,否则有理也变成了无理。这样的问题,学生非常有兴趣,对知识的掌握也很牢固。当然这也体现了教师问题设计的智慧。

三、课堂活动的设计应充满智慧

根据新的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要求,活动课是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基本教学形式。其教学形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既有课堂小组的讨论,也有个人的活动;既有课堂的辩论,也有课堂的游戏。丰富的形式更要求教师把握好,活动不仅要体现新课标精神,还要针对教学内容而设。课堂活动设计得好,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我们要把思想品德课堂变成学生成长的乐园,让学生在快乐中,学到知识,学会成长。

篇8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法学教育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法学教育发展的进度并没有跟上国际商法,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步伐。本地法教育的任务几乎已经让法学院不堪重负,这导致了各大法学院在教师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引入新的学习计划或只是表面上做些新的课题。我国的法学教育长久以来更是重理论轻实践,造成了学生书本知识与实践经历之间的失衡,而对于国际法学科来说,使得学生将国际法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似乎更加困难。“国际法的教学,必须面向全球。”[1]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应当成为国际法的教学目标。

一年一度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Willem C . Vi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以下简称“Vis Moot”)为国际商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践行提供了良好的平台。Vis Moot的核心理念是给每个参与学生提供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结合的经历,并同时促进国际商法和国际仲裁的发展。因此,Vis Moot在成为世界各地国际商法学者、仲裁员、律师和国际法学生的巨大盛会的同时,亦是国际商事仲裁界的最重要事件之一。为了吸引和便利更多的亚洲学生参加,自2003年起,Vis Moot在香港设立分会场,即Willem C . Vis(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以下简称“Vis Moot East”[2])。 2011年度,第18届Vis Moot迎来了近300所法学院参加,超过700名的仲裁员给参赛队伍的表现进行评分和评价,其规模和影响力令人惊叹。

Vis Moot的组织者和仲裁员都是热心于教学和交流的国际法律人。法学学生要成为国际型法律人才,不仅需要具备完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熟练运用法律外语的技能,还应当具备国际交往能力。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就是要培养能够在国际社会中实践法律的应用型人才。Vis Moot追求教学价值的理念和提供的契机使其成为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有效途径。

一、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价值追求之辨析

事实上,很难用“Vis Moot是……”这样的句型来对它进行定义,因为Vis Moot不仅仅是个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的辩论赛,其内在意图并不在于竞赛,而是期望成为一个教学项目[3],鼓励全世界各地的法学院的学生学习研究国际商事法律,尤其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法律文件,并运用国际商事仲裁这种形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通过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的辩论赛的形式,使得参与者在不同法系下解读国际商事法律规定,并且在来自不同法系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面前,练习掌握一定的庭辩技巧[4]。法学学生能够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几近真实的体会,锻炼英文写作和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庭辩技巧,在国际化的环境下,全方面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这样的意图通过Vis Moot完善的组织安排得以实现。

1. Vis Moot的形式

每届Vis Moot的组委会于每年10月初比赛案件的材料,包括申诉声明、答辩申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双方当事人来往的信件。最近的案件材料还包括当事人与仲裁机构往来的最重要的信件。在拿到案件材料后,各参赛队伍就开始准备于12月上旬提交申诉状。在圣诞节前,该队伍会收到某只对阵队伍的申诉状,在来年2月提交相应的答辩状。复活节前期,在维也纳和香港会举行模拟仲裁庭的口头辩论环节。在口头辩论进行之前,各队会收到所有抽签对手的书面材料。小组赛需经历4场辩论,两场作为申诉人,两场作为答辩人。每场辩论赛各队派出两名选手参加,仲裁员根据各位参赛选手的表现分别打分,小组赛结束后,按照分数累积的高低排名,一定比例的队伍得以进入淘汰赛。比赛进入到淘汰赛阶段后不再计分,而是由每个仲裁员分别选出自己认为获胜的队伍,由仲裁庭做出最终决定。每届比赛将评选出最佳参赛队伍、最佳书状等奖项,最佳申诉人与答辩人的评选仅依据各选手在小组赛阶段获得的分数。

2. 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的价值追求

Vis Moot从其名称和组织形式的角度考量,将其定义为“竞赛”似乎并不为过。但是,为了澄清性质,Vis Moot的规则中对其设计价值给出了清晰明确的阐述,即Vis Moot被设计成为一项在很多方面表现为竞赛形式的教学项目,而非附带教学价值的竞赛,Vis Moot的规则和程序都应当按照教学的目的进行解释[5]。Vis Moot的设计者和组织者充分贯彻执行了这一价值追求,使得竞赛的形式不阻隔教学目的的实现。而两大教学目的——对国际商事法律和国际商事仲裁知识及庭辩技巧的掌握,体现在Vis Moot的安排和发展的细节之中。

一是竞赛制度的开放性。在作为竞赛形式的制度设计方面,Vis Moot在四个方面突出体现了教学目的。其一,Vis Moot的参赛资格是开放的。任何国家、地区的任何法学院都可以组队报名参加,并且参赛人员的国籍和学历没有任何要求。虽然每场模拟仲裁每方只能上场2位选手,但每支队伍的参赛人数没有限制,参赛次数也没有限制。这体现了Vis Moot期望被广泛参与,从而实现其对教学价值的追求。其二,Vis Moot 不禁止参赛队员获得额外的帮助。大多数模拟辩论赛禁止或至少大大限制了教练或非学生教练的参与,从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一过程可能实现的教育效益。虽然这些限制可能有助于增加竞争的激烈程度,但对于教学目的,似乎适得其反。教练、学者或其他法律执业者参与到学生准备比赛的过程中有助于参赛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获得专业知识和庭辩技巧。其三,Vis Moot鼓励和推动参赛队自行组织模拟赛,这是Vis Moot在权衡了教学目的和竞赛目的两种追求之后做出的选择。许多其他模拟赛事禁止参赛队之间在赛前举行模拟训练赛,这是基于保证比赛结果公正性的考虑,部分队伍会因物力、财力、地理位置等限制而无法参加模拟训练赛,各队伍参加的模拟训练赛数量和规模也会有差别。但是,Vis Moot的组织者考虑了模拟训练赛给予队伍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本着推动教学的目的,给予参赛队伍自行组织模拟训练赛的自由。事实上,得益于模拟训练赛的普及,参赛队伍的整体素质逐年提高。其四,在每场比赛结束后,仲裁员被鼓励给出及时的反馈给参赛队伍,参赛队伍也可以要求仲裁员给予改进建议。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员的意见并不一定“正确”,受某些仲裁员推荐的庭辩技巧很可能被其他仲裁员所否定,某些仲裁员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很可能与其他仲裁员不一致,这种情况因仲裁员来自不同法系而显得尤其突出。这对于比赛来说似乎是个“糟糕”的因素,但这样的安排显然是出于对教学价值的关注,并且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二是专注于CISG等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推广和发展。为了实现推广国际商事法律规则和国际商事仲裁的教学目的,案件总是涉及国际商事合同的争端以及以仲裁作为争端的解决方式。涉案的虚构国家至少有一方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以下简称“《纽约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以下简称“CISG”)的签署国,仲裁地国家总是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以下简称“《示范法》”)。此外,案件同样涉及其他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

仲裁规则因轮流适用赞助赛事的仲裁机构的规则而每届不同,在2012年的比赛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被作为案件的仲裁规则。

三是提供国际商事仲裁的真实体验。Vis Moot虽然是比赛,但其力求复制真实的国际商事仲裁,促使参与的学生能获得具有应用价值的实践经验。因此,比赛的组织安排细致而周详。随着时间的发展,Vis Moot使用的案件材料越来越完善,最近的案件材料包括当事人与仲裁机构往来的最重要的信件。虽然信件并不会改变必须考虑的核心法律问题,但它切实有效地向学生展示该机构的职权,以及真实的国际商事仲裁进行的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增添了比赛案例的现实性。在实际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双方当事人往往来自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法律文化背景,而仲裁庭的组成也往往非常“国际化”。因此,在赛事组织方面,任何队伍在小组赛中都不会遭遇其他来自本国的队伍,并且尽量安排大陆法系背景的队伍与英美法系背景的队伍配对比赛,每场比赛的仲裁庭也尽量选择来自不同法系的仲裁员组合而成。这些刻意的安排,正是为了充分符合真实的国际商事仲裁的境况,体现出Vis Moot隐含的价值取向在于培养未来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法律领航人[6]。

二、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在国际商法教学中的价值

源自商人习惯的国际商事法律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却是一门“年轻”的法学学科,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商法在运用过程中,需要处理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国际惯例与国内私法的关系、英美法与大陆法的关系。在国际商法的教学中,不仅要覆盖以上各个方面,还需要解决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在国际商法教学中大力发展和推广案例教学法和双语教学法是市场提出的要求[7]。在国际商法的教学中引入Vis Moot不但可以满足前述各种教学要求,而且是一种“寓教于行”的新型国际法教学形式。

1. 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

传统的教学方式往往是老师“一言堂”,这种单向的知识“灌输”方式的弊端早已为国际法学教育者所认识。黄进教授曾撰文阐述过3D课堂教学模式,即在教学中广泛使用讨论(Discussion)、对话(Dialog)、辩论(Debate)的方式[8],肖永平教授曾撰文阐述变“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同探索”的教育理念[9]。通过Vis Moot进行教学可以完全改变“一言堂”的状况,因为Vis Moot本身的目的便是在实践中实现法学知识的教学和法律执业技能的培养。在Vis Moot的过程中,教练的角色类似传统教学方式下的老师,需要带领参赛队员学习国际商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内容,并训练他们的庭辩技巧。

对于基本的法学知识的学习并不排斥传统的授课方式,但面对情形各异的案例,对于相关法学内容的概略性掌握是无法满足分析案例的需要的。因此,在具备一定基础的前提下,学生们被推动着去深入学习和研究;教练此时如同一个舵手,应当引导学生在正确的方向上行进,如教会学生查找和使用相关法律文件在制定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对法律文件的补充或说明文件,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的案例。学生们则需要学习多种途径的资料查找方式。资料的适用性和关联性,或使用方式,均可以与队员、教练进行讨论,对资料的搜集、掌握甚至可以训练成为一项技能。这是一个学生充分发挥自主积极性,在资料的搜集、积累和讨论中主动学习、逐步加深对案件和法律的认识的过程。

2. 提升法律思辨能力

任何诉诸法庭或仲裁庭的争议都有两种立场去分析事实和法律。Vis Moot规则要求双方都在书面和口头陈述中分别主张申诉人和答辩人的立场。每支队伍需在一定时间限制内提交作为申诉人的申诉状,并在稍迟的阶段针对对手的申诉状提交作为应诉人的答辩状。

但在口头辩论阶段,短时间内角色的频繁变化对每支队伍来说都不可避免。小组赛阶段,每支队伍每天扮演的角色不相同,而淘汰赛阶段各队伍的角色由抽签决定,很可能在短短30分钟内要完全转换思维,站在另一方立场上论证,这是十分困难的,同时也是Vis Moot成为高水平竞赛的原因之一。在写作和口头表达的过程中,法律思辨能力因此得到了充分训练[10]。

3. 全方位技能锻炼

在全球范围内,如何在教授学生法律知识的同时传递法律执业技能是一个共性问题。模拟法庭或模拟仲裁庭的教学方式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教育中比较常见,而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在专业技能培训上显然关注不够。律师职业需要10个基本技能:(1)解决问题;(2)法律分析;(3)法律研究;(4)事实调查;(5)通讯;(6)咨询;(7)谈判;(8)熟悉比较诉讼程序和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9)组织和管理法律工作;(10)对道德困境的识别与解决[11]。所有的模拟辩论赛都会强调这些技能中的一部分,但Vis Moot几乎涵盖了它们的全部[12]。如同大多数模拟辩论赛,Vis Moot要求学生解决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针对这一案件所产生的问题,通过研究,拟定论点。Vis Moot特别之处在于,要求学生进行详细的事实分析,甚至允许一定程度的事实调查。尤其,Vis Moot安排了“要求澄清”的环节,即法学学生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的一定时间内,如果对案件材料有任何疑问,或者认为存在必须证明事实而缺乏相关证据的情况,可以向Vis Moot组委会提问,要求组委会进行“澄清”,这个环节鼓励了参赛学生在分析案件时进行有意识地“发现”。

在参与Vis Moot过程中,学生通常以队为单位工作,在规模比较大的团队里工作尤其要求成员之间能够有效沟通、组织和管理团队中的工作。对于高效率的写作与高超的庭辩技巧而言,有效沟通同样至关重要[13]。

不得不谈及的是,无论是最初的文书写作还是最终的比赛过程,普遍存在着对时间的要求。尤其在“开庭”过程中,参赛学生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陈述,提出己方的法律主张和法律依据,并针对对方的陈述提出反驳。在有限时间内尽可能地完成目标任务往往会带来不小的压力,而激烈的庭辩或仲裁员过多的提问也会带来更大的压力。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应对压力的经历无疑是他们的宝贵经验。

4. 庭辩技巧的“演”与“练”

“庭辩技巧”被定义为“辩解的行为或积极获得法庭对于原因或诉求的支持”,通常是在审判机构或仲裁庭前辩解。所谓“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庭辩技巧的传授不仅仅是技巧本身,还有如何训练的方法,这无疑是对教练最具挑战的部分。首先,庭辩技巧是基于一定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只有在自身掌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传授给他人;其次,庭辩技巧无法仅仅依赖书面的传授。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庭辩技巧由教练“演”出来,学生们经由观摩和模仿而习得。

对庭辩技巧的练习是参赛选手最辛苦的工作。对于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学生来说,语言是第一个难关。如何能够组织起精炼、准确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是庭辩技巧训练的第一要务。而组织己方的论证、回答仲裁庭的问题、反驳对方观点的方法,都需要参赛选手在长期的庭辩训练中掌握。

三、结语

在竞赛的组织形式之下,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本质上是一项实现了教、学互动的活动。对于参与Vis Moot的各方来说是一个共赢的局面,仲裁员在指导参赛队员、贡献自己的法律观点和执业经验的同时,可以从参赛队员和其他仲裁员那里获得新鲜的视角和信息;教练在训练参赛队员的过程中,一方面接纳新知识、新方法,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自己的技能,实现了法律素养与参赛队员们共同提高;而对于参赛队员来说,语言运用能力的提高、法律知识的积累、研究能力的增强、庭辩技巧的掌握、登上“国际舞台”等等,都在参与Vis Moot的过程中实现。

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不是一朝一夕便可以完成的。国际型法律人才要求具备在国际社会中妥善处理法律事务能力,这样的能力是立体的,体现在语言、法律素养、对不同的文化的适应性、沟通能力等各个方面,甚至包括个人的仪态、形象。而这些要素在Vis Moot中一一体现,参赛队员自然是最大的受益者,即使是其他参与者,参与Vis Moot的经历总能够给他们的“国际化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提高。可以说,坚持长期、有效地参加Vis Moot活动是我国法学院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有效方式之一。

参考文献:

[1] 梁西,宋连斌. 法学教育方法论[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51.

[2] Louise Barrington, Glenn Haley. Go East, Young Arbitrator[A]// Janet Walker. The Vis Book[C]. US: Juris Publishing, Inc., 2008.

[3] Pierre A. Karrer, Hew R. Dundas, Lawrence W. Newman. Winning the Moot: What Do Arbitrators Want[A]// Janet Walker. The Vis Book[C]. US: Juris Publishing, Inc., 2008.

[4] Association for the Organisa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Willem C. Vi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 The Rules[EB/OL]. , 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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