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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的《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
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一九八七年十月起可以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行的各级工资标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之和,下同)均提高10%,也可以在不超过工资标准提高10%的增资总额范围内,将增资总额的大部分用于提高工资标准,小部分用于调整中小学教师内部的工资关系。
二、提高工资标准的范围。小学、幼儿园、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和初等成人教育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的专职教师,以及属于事业编制的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的专职教师。原为教师,因工作需要调做学校、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按提高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提高工资标准的人员调离上述单位后,工资标准提高的部分即行取消,并执行调入单位的工资标准。
四、首次受聘职务的中小学教师,补发工资分两段计算,一九八七年九月三十日以前的补发额按提高前的工资标准计算,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以后的补发额按提高后的工资标准计算。
五、企业办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同类学校是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由企业自主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2、《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第二十九条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为残疾而拒绝招收。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中专女生;教育工作
一、中等专业学校女生教育的必要性
首先,中等专业学校的女生,和所有职业女性一样,既是未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劳动者,也是未来社会不少家庭的母亲、妻子,肩负着社会与家庭的双重任务。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说:“一个国家文明之高下,可以拿女子教育来决定。在重视女子教育的国家,这个国家必定是兴旺的,而轻视女子教育的国家是靠不住的。”所以说,女性教育利国利民。
其次,在当前,中等专业学校的传统教育突出的无性别化的教育,没有专门进行针对女生的特殊群体的“扬长避短”教育,明确女性教育就会有利于中专女生扬长避短的选择专业;认识和发展自己的个性、人格与专业技能;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对未来工作、生活和个人幸福的正确认识。所以说,女生教育势在必行。
第三,中专女生由于其性别、年龄、经历、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受传统观念及社会环境影响,使得她们既有不同于男生的优点,比如:聪慧、敏捷、虚心、细心、耐心、专心。也存在不容忽视的思想问题,比如:上进心理与惰性心理的矛盾、独立性与依赖性的矛盾、期望与失落的矛盾、强烈的交往欲望与交往心理闭锁心理的矛盾。她们中大多数人都有一定的进取心,但缺乏远大的理想和强烈的进取心,惰性比较强;面对就业时,她们对自己的前途更是感到渺茫,自卑感更加加重;既有依靠思想又渴望独立;渴望交际又害怕交际。种种问题不仅典型而且性别特征明显。所以说,女生教育要因材施教、“因性施教”。
二、开展女生教育的目标
根据我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妇女发展总目标:“让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以下分别简称“四有”与“四自”)中等专业学校可以从“人”为本,以“男生”作参照,以“女生”作焦点,开展女生群体的“四自”的教育,引导她们具备奋发向上、开拓创新、女性成才的志向与品质。
三、中专女生开展女生教育的原则
女生教育本身就是学校德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其教育原则如下:
1、结合实际性。女生教育内容要与女生的特点相结合,应从生活实际出发,寻找课题,既不应该抹杀女生特点、忽视科学的性别教育,也不要人为地将女生教育与男生教育完全割裂开来,更不要培养脱离实际的“淑女”。科学的作法是应该因地、因民族、因专业制宜。中专学校结合专业教学开展女性教育效果最为显著。
2、教育开放性。开放教育包括:环境的开放,内容的开放,思想的开放。
3、活动自主性。教育活动必须以女生为主体,教师是活动的引导者、点评者、鼓励者、参与者。在这样的自主活动中,女生有了自己的主见,有了创新,有了自信,才能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四、开展女生教育的主要途径与方法
1、学校教育途径
智育途径:通过符合女生发展特点的专业及课程的教学完成女生教育。如服装设计、会计电算化、文秘、医学美容、高级护理,幼儿教育等;
德育途径:通过校园女生社团活动和女生“四自”教育演讲、讲座、主题专栏等进行教育;
体育途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男女生体育分班教学,开展符合女生的体育的部分课程,如:健美操、体育舞蹈、台拳道、排球男球羽毛球等课程;
美育途径:通过开展形体训练、插花、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选修课,提高女生审美能力;
2、社会教育途径。通过参加校外文艺汇演,展现学校女生风采,并锻炼女生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促进女生发展。比如:校模特队、女子健美操队、女子升旗班、女子乐队等。
3、家庭教育途径。通过密切和家长的沟通,共同商讨并解决部分女生发展的具体情况和主要问题,共同实施对学生的教育。
五、开展女生教育的内容
依据中专女生教育的总目标,学校应该从泛化和细化的德育两个方面开展女生教育,其主要有:
1、积极进行形式多样的泛化女生教育――校园女生文化专区与女生心理辅导,营造女生发展的积极氛围。
①树立积极奋发的学校精神。要促进女生的群体发展,首先要树立积极奋发的学校精神,促进女生成才志向的树立和主体自觉意识的觉醒。学校可以分年级进行主题教育:(男女生可以共同开展)十六岁花季少女成才系列活动(中专一年级)、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中专二年级)、十八岁成人教育系列活动(中专三年级)组成了女生理想成才教育递进系列,使理想成才教育贯穿学校生活始终。
②营造健康优美的校园文化。健康优美的校园文化是积极向上的学校精神的重要体现。把专业特点与技术比武相结合,以女生专业的班级牵头,如:服装设计与制作、会计电算化、文秘、医学美容、高级护理,幼儿教育开展专业技术比武大赛;开展广受女生欢迎的选修课,如:插花艺术、形体训练、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组织女性为主的社团,如:女子健美操队、女子升旗班、女子乐队等。
③帮助她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心理学认为,女生有时心胸不够开阔,爱计较,爱嫉妒,容易退缩,不敢为人先……这些心理因素影响了女生的团结协作,影响了和谐的女子群体的生成,影响了女生的群体发展。关怀少女内心世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促进女生群体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女生部注意对女生的心理的普查。作为青春期的学生,本来就敏感脆弱容易产生不良情绪;而女生在好奇心、叛逆思想等的驱使下,在与异性相处过程中,早恋现象实有发生。中专女生常见心理问题有:性心理、早恋心理、妒忌心理、自卑心理、孤独心理、逆反心理、挫折心理、青春期焦虑症、癔症、神经衰弱症、社交恐惧症吸烟饮酒心理、自杀心理、犯罪心理等种种问题,进行全面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十分迫切和必要。
2、积极建设内容丰富细化女生教育――女生特色的专题德育课程。包括有:女子成才教育:古今中外女性英才范例及其人品分析课;行为规范教育:国家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与女性社会责任课;社会实践教育:人才学基本原理与女性人才形势课;世界妇女运动现状与中国妇女发展趋向课等等;心理健康教育:性健康教育与社会性别意识教育课程;女生心理健康与思维训练课等等。
关键词: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中小企业;岗位需求;和谐度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5-0004-02
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应以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树立“立足当地,注重实用,着手现在,着眼未来”的观念,把专业设置和区域性对口就业吻合度作为衡量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教育专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要与该地区的产业结构,特别是支柱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相适应,形成人才“需求—培养—供给”的良性循环。
目前,从宏观来看,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基本相符,基本满足了本地区经济发展对职业人才的需求。但随着连云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教育结构调整,职业教育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调整相对滞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招聘单位的反馈信息表明,人才供给的专业结构和本地区中小企业岗位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需要认真研究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提高职业学校专业和社会需求的吻合度。
连云港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至2012年8月,连云港市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共36所,涉及专业295个,在校生6.8万余人。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有6所,省级重点职业院校8所,国家级重点技校1所,省级重点技校1所。其中,省级高职院校有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涉及专业12个。市级高职院校有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涉及专业68个。省、市级中专校有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连云港市交通学校、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江苏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连云港分校、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连云港市旅游学校、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连云港分校、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涉及专业107个。县级中专校有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连云港海州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连云港金山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东海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涉及专业120个。全市共有省级特色专业6个,分别为汽车运用与维修、船舶运用与维修、珠宝石加工与营销、音乐、报关与国际货运、中药。
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发展简介及人才需求现状
(一)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发展简介
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2009-2011年实现年均增加值596.23亿元,占全市年均GDP的50.9%,增长14.2%,比全市GDP增幅高0.4个百分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53.2%。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81.18亿元,占全部税收的51.9%,增长40.9%,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
截至2011年7月,中小型私营个体企业达13.89万户,增长8.5%;私营个体经济注册资本906.02亿元,增长29.1%;私营个体从业人员53.26万人,增长8.8%,其中私营企业37.62万人,增长7.8%;个体经营户15.89万人,增长11.6%。
(二)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岗位需求情况
中小企业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尽管中小企业面临市场和资金方面的压力,但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抓住了人才建设这个关键,才是提高竞争力的根本。连云港市中小企业保持人才市场招聘的主导地位,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主体力量。调查表明,当前,用工需求量最大的仍然是技术类人才和营销类人才。现对2012年第一季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岗位需求相关数据分析如下。
学历结构分析 从第一季度学历需求情况来看,大专及以上学历合计18 953人,占总需求的51.2%,比上年同期增长8.9%。其中,硕士以上学历需求259人,占总需求的0.7%;本科6 604人,占17.8%;专科12 090人,占32.6%,增加2 592人,增幅27.3%。此外,学历不限9 954人,占26.8%;中专及以下学历合计为8 350人。
专业需求分析 第一季度中,需求排在前三位的专业是生产/营运/工程、销售、行政/人事/后勤,与上年同期名次一致,分别为14 743个,9 759个和4 685个,分别占39.8%、26.3%和12.6%,这三个专业需求总数共增加4 686个,比上年一季度提高6.2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营运/工程占比增幅最大,上涨8.5个百分点,其次是销售,上涨4.1个百分点。
第一季度人才市场特点分析 一是用人单位更青睐有一定技术经验的求职者;二是从专业需求看,生产/营运/工程需求增长显著,反映了用人单位扩大自身规模,人才需求迫切,急需有一定技术、能直接上岗的工作人员;三是固定展位增多,在人才市场一楼大厅的70多个展位中,固定招聘现已增加到50余个,一些中型企业常年进行招聘;四是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一直是困扰招聘和求职双方的主要矛盾。从用人单位角度出发,使用具有一定职业素质的员工能节约大量适应时间和培训成本,可以尽快形成生产力,从而为企业带来效益,有86.21%的招聘单位希望录取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技能的员工。
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
中小型企业岗位需求的差异
综上,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其支柱产业和中小企业岗位的和谐性尚可,说明各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上重视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能够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设置专业。
同时,也应看到,与第一产业相关的专业设置和参与第一产业的中小企业岗位需求相比,差别相对较大,主要表现为学生职业实践性不足。涉农专业中海水养殖岗位需求旺盛,毕业生供给不足。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岗位需求量很大,但与第三产业相关的专业设置存在偏差。例如,一方面,营销人员岗位需求多,但就读的学生较少,专业设置不足;另一方面,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因为缺少实践经历就业率偏低。中小企业对有些专业没有相关需求,例如,农村经济综合管理、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公路运输管理、舞蹈表演等。可增加海洋捕捞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生物制药技术、室内设计技术、排水工程技术、玩具设计与制造、农畜特产品加工、印刷技术、统计实务、家政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等专业。同时,省、市级特色专业数量偏少。
加强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
中小企业岗位需求和谐度的建议
(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应具有前瞻性
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战略性调整,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指导与支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对一些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结构变化趋势的专业予以经费和政策上的支持。专业建设要获取市场需求的真实数据,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搭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企业沟通和协作的信息平台,使各类职校布局合理,避免专业重复设置。
(二)专业设置应立足地方
职业院校专业应围绕本地区产业、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来设置和调整,同时努力将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及学生职业实践与本地区中小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紧密联系。加大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的设置,满足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在新专业设置或者调整上,建议职业院校进行调研,提高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的水平。企业是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终端用户,应主动让企业参与到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中来。
(三)按需办学
应根据就业岗位变化充分调配、利用教学资源,使新老专业具有较强的兼容性。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化,适度超前地进行相关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一方面,应设置面向通用性工作岗位的宽口径专业,如机械制造专业,以求覆盖尽可能多的企业岗位;另一方面,应保持特色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并使之与产业群相适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定向招生和“订单班”培养等。兼顾当前需求与未来需求,理性对待当前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恰当保持需求强、岗位艰苦、报考学生偏少的专业。准备潜力专业,如海洋类、港口类、船舶类等专业。
(四)院校内部对专业设置灵活调整
对原有主干专业进行细化,找到适合经济发展的细化工种,从而派生出与主干专业性质相近的专业,形成专业系列。如从车辆工程专业派生出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汽车电器等专业。构建专业群,如某一个院校或者几个类似院校联合以一个办学实力强、就业率高的专业为核心,围绕连云港市某一行业,由专业学科基础相近的相关专业组成一个专业群。
(五)改革教学方法,建立实训基地
高职教育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强化学生的岗位实践操作能力,增加实践环节所占课时的比例,力求达到总课时半数以上。学生在职业院校接受理论和模拟实践教育的同期,可以到企业接受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总之,提高连云港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中小企业岗位需求的和谐度,是职业院校建设的根本,也是职业教育的目标。职业院校只有主动、灵活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掌握不同经济条件下专业设置的科学规律,形成可实际操作的多种模式,才能真正做到面向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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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中、西部成人教育非均衡发展现状
中部地区产业结构主要以工业和农业为主,2010年,中部地区的工业产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22.4%。中部地区成人教育处于中等普及程度。东部和中部接受成人中等学历教育的的比重大约2.3:1.8。成人教育在大中城市和城镇较为普及,但是,乡村成人教育的普及还存在很大欠缺,农民技术教育处于起步或有待大力发展的阶段。成人教育结构以中等专业技术教育为主,成人中等文化教育也占一定份额,扫盲教育任务较轻,而成人高等教育规模和大学后继续教育有待发展。由于这一区域中等专业学校数量较多,大都相继开办了中等专业技术的成人教育,至于高等成人教育,由于普通高校数量较东部少,所以成人高等教育规模不是很大。[2]西部区域的成人教育西部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差,交通不便。自然条件的优劣是影响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首要客观因素。恶劣的自然环境往往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发达,人民生活的贫困。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主要以第一产业农业为主,大约占整个产业结构的50%,加之农业生产工具极为简单、落后,人力、畜力仍占主导地位,且缺乏基本的农业科学常识。在工业方面,不但企业为数不多,而且经营管理带有浓厚的传统色彩,设备、工艺和技术普遍落后,管理手段和方法陈旧。人口素质较低,缺乏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和法律常识。由于经济不发达,西部地区成人教育发展受财力物力供给的约束比较大,普及程度较低,人口分布分散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也加大了成人教育的普及难度。而经济水平的欠发达和经济结构的相对落后,使劳动力需求层次也相对较低。西部地区文盲人口超过35%,现有的成人教育层次较低,以扫盲教育和成人初中文化基础教育为主;成人教育结构较为单一,没有形成多种多样、适应各方面需要的成人教育体系,农村成人教育几乎还是空白,农业发展中科技因素的作用很小。以上只是从大的区域对成人教育现状做了一般分析。而就各个区域而言,其内部各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不尽平衡,所以其成人教育发展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整体上还是呈现出东部地区成人教育起步较早、较为发达,而中、西部地区成人教育发展比较滞后的态势。成人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区域成人教育必须实现整体均衡发展。
区域成人教育整体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国家及各级政府要从政策和财政上给予保障各级政府应提供和落实各种有助于中、西部地区成人教育开展的政策,根据中、西部民族的的特点,设置各种类型的成人教育机构。在抓基础教育的同时,还应重视成人教育的发展,努力完善东、中、西部的成人教育立法。(1)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居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成人教育处于初级阶段,扫盲是一个长期的艰巨任务,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可以联合当地的各大、中、小学校开展扫盲班,遏制文盲现象有所抬头的不良趋势。(2)要加快中、西部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以减轻中、西部地区成人教育发展的压力,提高成人教育的办学层次和质量。(3)要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地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的增长意味着贫困的增长,中、西部贫困地区往往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力的地区。因此,缩小地区间成人教育发展差距,推进东、中、西部地区成人教育的整体发展,要求贫困地区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4]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成人教育的投入,多途径募集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成人教育的发展。东、中、西部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保障,其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成人教育的投入尤为迫切。这里不仅需要国家的大量投入,而且,也需要国家采取积极的行动和措施,吸纳社会力量多途径募集资金来发展该地区的成人教育。例如,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发达地区的企业到中、西部投资成人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机制,适当降低税收,减轻中、西部地区群众的经济负担,为其进入成人学校创造有利条件。(二)加强东、中、西部合作办学,提高西部地区的人才素质1.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合作办学,提升专业人才学历层次。东、中、西部成人高校合作办学,可利用东部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积极开展西部地区学历教育层次提升工程。东部地区要积极拓展中西部地区急需专业的学历教育合作途径,采取脱产或函授、企业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促进东、中、西部学历教育合作办学的深入开展。2.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东、中、西部地区成人院校要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扩大合作办学规模,提升中、西部地区从业人员技术业务素质。东、中、西部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应不拘一格,形式多样。(1)实行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东中西部的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模式可以是“1+2”,也可以是“2+1”,也可以是“1+1+1”,例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从2004年以来,相继与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农业职业学院签订了对口支援联合办学的协议,制定了合作办学的计划。[5](2)实施订单培养。根据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进行培养,学生毕业后到“订单”单位就业。3.积极探索各类社会培训合作项目,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东部地区要在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基地建设、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开展人才主体队伍的培训。(1)积极开展各级党政干部培训。加强东、中、西部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合作,继续支持为西部地区对口培训公务员的工作。(2)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结合西部地区不同层次企业发展要求和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培训,普及工商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3)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针对西部地区不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要求,开展专业技术知识提升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素质;开展岗位、转岗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成人教育的人才培养要适应西部工业从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的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结合西部农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生态移民”、“基建移民”、“发展小城镇”等举措,做好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培训。为此,必须尽快建立劳动力用工信息市场和劳动力就业教育培训基地,按照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数量、层次、类型和素质的要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经过有关部门考核,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提高求职务工能力,促进劳动力有效转移和新产业格局的形成。(三)搞好东、中、西部网络资源共享,加快西部地区远程网络教育进程加强中、西部地区网络设施硬件建设。“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启动,开放式教育网络的构建,对成人教育工作提出了全新的高速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相比东部地区的网络信息技术,西部地区较为薄弱,因此,要加强西部地区网络基础投入,建设宽带、高速的广域网络,完善和提升东中西部高校校园网建设,建立起校本部的网上远程教育工作平台,落实好可以利用的传输系统,建立好分布在基层的网上教育终端站。网络互动教学的课件开发是现代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必须开发一批内容新、形式灵活生动、界面友好的网络多媒体课件。网络教育要以西部成人为基点,以职业技能为方向,以问题教育为核心,以东部地区的经验为指导构建教学课程。按照不同的功能要求对课程分类,组成若干模块,根据不同专业或门类进行课程的拼装、组合和调整。并建成具有文本、图像、动画、音响、视频等多种生动形式的网络教育课程资源。让成人学员能自主选择、灵活多样、快捷方便地获取知识,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通过网络互动教学,提高西部地区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
作者:刘中晓 单位:曲阜师范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 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五章 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 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 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五章 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