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 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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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金融机构良性循环具有重大作用。本文通过对于金融生态环境内涵及特征的分析,目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中存在问题的论述,提出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金融生态环境 不均衡 信用体系 政府行为 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一、金融生态环境概述
(一)金融生态环境内涵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各种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主体生存与发展的各因素总和。广义范围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地理、社会、法制等因素,它强调的是金融运行的外部宏观环境;狭义范围仅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体系、政府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等。
(二)金融生态环境特征分析
1.动态发展性
金融生态环境包含内容较多,涉及因素较广。而当今社会是动态发展的,经济、文化、国际政治环境等都会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不会一成不变。如目前国内各银行就正在面临金融市场开放、利率市场化等经济环境的变化。
2.不均衡性
我国地区发展极为不平衡,这也使得各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根据2008年全国各省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排名前十名的省市,西部地区只有重庆与四川,其余全部为东部经济发达省市;排名后十位的省市,西部地区却占据六席。与此对应的是东部省市金融市场就比较发达,西部地区比较落后。
3.竞争性
无论是处于外部宏观环境中还是处于内部微观环境中,各金融生态环境主体都面临严重的挑战。如国内各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间的竞争,国内各商业银行间的竞争,银行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竞争等。这种竞争可以说是市场化必然的产物。
二 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问题
(一)金融法制建设滞后,法律基础落后
目前,我国金融法律基础比较薄弱,在金融立法、守法、司法、执法等各环节都存在一定不足。立法方面,已经颁布实施的与金融生态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宏观性综合性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保险法》、《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合同法》、等,缺少针对性强的单项法规,如缺少规范信用行为的法律法规。此外,有的法律法规缺乏时效性,在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情况下仍未更改;守法方面,一方面存在政府工作人员干涉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另一方面存在金融活动主体法律知识不足,影响其守法和运用法律捍卫自身的现象;此外还存在诸如执法效率低下、周期长、费用高,司法有失公正、监督体系不完善等其他现象。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信用中介服务体系
社会信用不牢,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逃债、失信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些人缺乏诚信意识;二是我国信用法规不完善;三是征信业发展落后,失信惩戒机制仍未建立,尤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缺乏有效客户信用查询途径,很难做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容易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四是企业资信评估公司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不多,应用的信用评估标准不统一,缺乏高素质的资信评估人才,影响了资信评估的质量;五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与信贷主体间信息不对称。
社会的信用缺失很容易影响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给国家与金融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上千亿元。
(三)政府存在干预金融机构行为
地区金融生态的状况优劣与地方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相关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干预包括制度干预、政策干预、行政干预、执政理念干涉等。多数情况下,这种干预的产生源于地方政府往往以地方经济增长做为政绩考核目标、官员考核目标,而这一目标显然与银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寻求受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不可能一致的。因此很容易出现在地方利益和银行利益的博奕中,银行有时不得不被迫背离其经营目标。如在资金的借贷上,有时就会出现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资金运作、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变相的信用担保等保护企业利益,牺牲银行利益的行为。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的这种忽视、违背金融机构运行规律,不尊重金融机构独立性,不遵循金融机构债权规则的行为,是不利于本地区金融生态发展的。
(四)经济运行质量整体仍存在上升空间
经济运行质量是决定金融生态主体的生存发展空间的重要因素,会从基础上制约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经济基础可以说是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繁衍生息的物质载体。通常情况下,地区经济越发达,企业产出能力和偿债履约能力就越强,与此对应的是该地区企业越易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形成金融机构与企业的良性循环。此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会决定地区企业偿债履约或金融机构主动支付的意愿,从而最终影响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状况。一般情况下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情况因素水平的高低对地区金融生态的影响较大。
(五)金融组织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金融组织模式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无论从形式还是数量均远未达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此外,金融产品单一、业务种类少、缺乏金融机构间联动等均是体系不完整的体现。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现更为明显,如农村地区货币市场较多,而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则极少。建立多层次的、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是地区金融生态发展的诉求。
三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
作为金融生态主体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松紧适度的法制环境是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1.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保障金融机构主体权利义务
现代市场经济的立法理念提倡保障各产权主体地位的平等,各主体之间交易的公平。因此,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应当注重完善金融产权制度,注重从市场公平交易角度出发,建立健全金融主体法律制度。在明晰金融企业产权的基础上,真正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明确各个股东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赋予股东相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逐步消除金融产权所有制存在的法律障碍。
2.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促进金融生态平衡
基础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因此从立法上,要逐渐完善、修订各个金融法律制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从执法上,加大法律威慑力,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强调以法律手段处理金融机构的破产、接管等问题。同时提高执法人员对金融案件的执法效率,提高立案率、侦破率及执行率,强调地方政府信用,大力支持司法公正,避免政府的行政干预;从监管上,一是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和改进监管问责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围绕如何提高监管效能,研究制订确保金融稳定的法律框架,合理配置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预警和监管机制的相关法律制度;三是按照市场原则,真正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相关破产法律,恢复金融机构的企业本性,使其逐步适应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1.大力发展征信行业
首先,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征信与评价机制和体系,建立一个由政府为指导,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库,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与信息分割,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而又详实的信息服务,使信用度成为金融机构信贷的主要参考指标。其次,加快会计、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完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增加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和种类,建立政府主导的统一的规范标准,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促进担保市场健康发展。
2.树立社会诚信价值观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重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强化信用意识建设。一方面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信用建设宣传力度,在各领域广泛施行信用评级与惩戒机制,全面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使人们意识到诚信度缺失会造成诸多不便。另一方面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先进,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作为政府,切实履行诚信监管职责,加大对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的坚决打击,降低金融风险,并将诚信度作为企业、个人考核、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参考标准。
(三)强化地方政府推动作用
经济基础、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社会发展等金融生态环境要素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地方政府的行为的影响。因此,要改善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必须强化地方政府对于金融生态建设的推动作用。
1.地方政府更新观念,注重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发展
作为地方政府应充分意识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学习新理论,树立新观念,能够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除此,在本地区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级政府辖区内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对成绩落后地区追究相关责任,强化责任约束意识,最终为吸引、发展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地方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
地方政府应逐步建立健全地区相关规章制度,为区域金融生态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工商、税务、财政、公安、法院、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分工合作的全方位的金融生态助推机制,推动本地区金融生态建设。
3.地方政府要加快职能转换
这种职能转变包括思想转化及行为转化。首先,地方政府应树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的指导思想,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高于市场的指导思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行为。其次应尽快落实,废除有悖于市场原则的原有机制、制度,优化区域金融的制度环境,提高本地区的经济运行质量,为区域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最后,加大对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实际行动支持本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四)加强经济建设
经济与金融共生,生存环境优劣与地区融资总量相依,因此,只有经济发展壮大,才有资金量供给和需求的放大。可以说良好的经济基础会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1.降低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2008年全国各省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调查报告数据显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好,西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落后,与此对应的是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如此,前者经济较发达,后者则比较落后。因此对于这些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一方面国家应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流入,帮助他们发展当地经济;另一方面,该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策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适应本地要求的产业。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建立良好的银政企合作关系
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转变应以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标准,立足本地,抓好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增强产品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优惠政策,支持他们发展,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客户基础;组织建立政府、银行、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平台,努力疏通银、政、企合作渠道,真正实现三方的互惠共赢。
(五)完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要尽快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竞争力强的金融组织体系,为不同领域提供服务。如对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应多建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组织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社等,对其服务对象、经营模式、业务种类等方面加以引导与支持,使其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作用。除此,金融产品创新、信贷结构优化、服务水平、机构设置等都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参考文献:
[1]徐诺金.对当前我国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金融.2004(19).
[2]李扬.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关键词:生态环境;状况;治理意见
中图分类号:X17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1232026
1基本概况
舟曲县位于甘肃省南部,长江二级支流白龙江的上游,介于N33°13′~34°01′、E103°51′~104°45′。东西长99.4km,南北宽88.8km,总面积3009.98km2。水土流失面积2584km2,占土地总面积的85.7%,全县现辖2个镇、210个村委会,总人口13.27万人,其中农业人11.26万人,占84.6%,海拔高度1173~4505m,相对高差达3331m,多年平均降水量400~800mm,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地貌极为复杂,水土流失十分严重。虽然通过“长治”等生态项目的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县域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有待进一步加强治理。
2自然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森林资源开发早,消耗大,生态环境过早过快衰退
县域内由于森林开采早,时间长,森工企业过度采伐,加之随着人口日益增长,群众因建房生活等需要而大量取用林木,使得境内大多数地方,尤其是白龙江沿岸、拱坝河中下游等人口密集区的原有林木采伐利用过度,林相日益残败,林线不断后移,使森林资源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据林业区划统计数据,仅舟曲林业局所辖的沙滩、插岗、铁坝、憨班四个林场,自1958年建场以来,仅仅到1983年的25a间共计划内采伐274.46万m3天然木村,平均年消耗森林蓄积10.98万m3,尽管4个林场对采伐面积0.948万hm2的95%都进行了迹地更新,更新程度很高,但因林木生长周期长,森林生长量和生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消耗量和消耗速度,从而使得整个森林生态系统严重失衡,处于失调状态,森林资源永远都难以再恢复到当初的状态,因此,过度采伐森林资源对舟曲县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不可逆转的影响。
2.2超载过牧,导致草场严重退化,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
在利益驱动下县域群众大量饲养放牧各类牲畜,导致天然草场严重超载放牧而日益退化。虽然从数据看草场面积大,但多为退化的劣等草场,实际载畜量极低,草蓄矛盾突出;现在,除少量位于海拔较高处的森林草原草场和高山草甸草场外,草畜矛盾越来越突出;还有因人口的增长,群众为了生计,长期不合理的采挖药材、开矿修路建电站等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重视植被保护,都使得境内大量原本有植被覆盖的林草地日益遭到严重破坏,土地大块大块,直接人为加剧了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人口环境容量不断下降。
2.3生态基础差,自然灾害频发
舟曲县境内地质结构十分发育,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土地差异性大,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伴有一定量的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自然资源资源依赖利用过度,对生态自然环境做了过多地干预和影响,使得舟曲县的生态基础变得更加脆弱不堪。在县境内,无处不在地分布有大面积的坡耕地和植被覆盖度较极差的荒山荒坡,这类面源性水土流失类型数量广范围大,是水土流失的策源地;同时还广泛分布着以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为主要形式的点源性、线源性流失类型,分布范围遍及全县大部分乡村。据调查统计,全县境内有大小滑坡100余处,泥石流沟道250余条,灾害性较大的滑坡有32处,泥石流沟道有60多条,数量众多、分布极广的这些滑坡、泥石流灾害严重威胁着近80个村庄、2.12万人的生命和国家及群众财产以及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成为严重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3生态环境建设基本思路及构想
3.1坡改建设依然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
舟曲山大沟深坡陡,坡耕地数量多,且坡度都较大,一遇降雨,无论强度大小都会因径流很快从地表汇集而产生细沟状侵蚀,接着变成切沟状侵蚀,最后形成深沟,导致坡耕地被冲蚀下切变得支离破碎,耕地被冲蚀毀坏,且坡耕地是舟曲县最易发生水土流失,且流失程度较严重的地类。这使得耕地治理应在继续抓好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的同时,狠抓宜修梯田坡耕地的改梯工作,以改梯后提高的产量保障粮食生产的安全和有效解决退耕后耕地面积减少而造成的粮食减少问题,进一步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开展和成果的巩固。
3.2不断加强林草措施建设
3.2.1加强水保生态林建设舟曲境内还有数量众多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等四荒地,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也较为严重,因此,要对宜林荒山荒坡进行整地后,有选择性地栽植适应性强的速生水保林树种,并加强栽植后的管护工作,尽快让荒山先绿起来。3.2.2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力度尽管舟曲县的退耕还林工作已开展了多年,但由于受退耕指标、群众观念、粮食压力等的影响,还有许多本应退下来的陡坡耕地还未完全退下来,把林造上去。因此,在巩固好现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同时继续加大这方面的项目投资,将那些应退尚未退下来的坡耕地进一步纳入治理,尤其是对陡坡地、田块过窄过小十分零散不便耕作的耕地、土地瘠薄生产水平低下的耕地、高山区阴湿地及低洼低产地这些耕种价值过低的土地全面进行退耕还林或还草,实现以林促农、农牧互补。3.2.3搞好经果林增收工程要让群众接纳认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变被动为主动,还需要在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做好文章。要充分利用气候温和,适宜多种林果生长的有利条件,将村旁、路旁、靠近水源处闲散地及光照充分的荒山荒坡和小块零星坡耕地,加以整地后栽种适应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的经济林果树,并加强后期抚育管护,促其早挂果,早见效,尽快切实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3.3狠抓封禁管护工程
认真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加强对现有植被较好的天然林、人工林及行道树、各类草地的管护,完善落实各项管护制度和措施,积极争取管护费用,落实管护人员报酬,强化管护人员工作职责,促使其切实负起保护现有植被的职责。对部分气候适宜有稀疏植被但具备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荒山荒坡在调查确认后结合适当补植补种加强封禁管护,减少人为干预影响,逐步实现自我更新,加快郁闭,增加植被。
3.4加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治理工作
国土部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报,完善各类地质灾害应急躲避防范预案,并经常性深入有地质灾害隐患地区,对广大村民进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在乡政府村委会组织领导下,有针对性地组织村民进行防灾预案的演练,作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对于那些小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小的地质灾害点,通过实地调查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积极争取资金,尽早进行科学治理,全面消除隐患,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和损失。
4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实施的建议及保证措施
为确保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达到改善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民,促进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经济协调发展、环境优化、社会和谐目标,应做到以下几点:
4.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届时县上应成立生态环境功能恢复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全面对项目进行总体管理,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实施区乡全面搞好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相应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农牧、水保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相关工作。
4.2制定惠民政策,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通过制定有关惠民政策,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如向群众发放有关粮食补贴,解决群众吃粮问题,则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药方能让群众乐意接受;如能通过向群众提供低价煤炭、低价生活用电、太阳能灶和修建沼气池等,发展替代能源,等有效解决群众生活能源问题,则大大降低群众对薪柴的需求,同时通过向群众提供补贴价建材,让群众建房不再单纯依靠木料,则可保护现有植被不被破坏,新栽树木正常生长,生态自我修复方可实施。
4.3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作用
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建设资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杜绝与其他工程项目相交混;项目实施中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项目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下达资金;强化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违纪违规使用资金。
4.4立奖惩机制,严格项目考核
对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严格考核,要由上至下,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向一级负责,全程量化考核,实行奖惩机制,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
4.5强建后管理,巩固治理成果
“三分建设,七分管护”,要使项目长久发挥应有的效益,除了要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工程质量外,还要制定有效的管护制度,安排相应的管护费用,落实人员、制度,切实把完工后各类工程的管理管护,特别是造林管护工作放在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严格有效周密管理。如果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将宜林荒山荒坡划包给农户经营,再由国家投资治理,让其通过项目实施得到相应实惠,将大大提高管护效果。
参考文献
[1]舟曲县水土保持局编.舟曲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R].2000.
[2]舟曲县统计局编.舟曲县统计年鉴[M].甘肃鑫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1-66.
【关键词】生态环境;网络体系;建议
引言
生态环境监测是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的问题进行解决的基础技术支撑。对生态环境监测体制进行改革,也是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需要对生态环境的监测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天地一体、陆海统筹、信息共享、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使监测信息的利用效率等于增强,最终提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水平。
1新形势下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发展
1.1“互联网+”
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和互联网正在融合发展中,国务院在相关的文件中指出“互联网+”的绿色生态发展,要积极的开展主要生态要素资源环境的动态监测网络构建,实现你生态环境数据的开放共享[1]。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规模要足够大,能尽量的覆盖各要素、各地区和各时段;而且还要保证监测数据具备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比性,质量足够高;保证监测信息能共享、能联网和能应用。国务院的相关文件指出,用大数据改进生态环境的监管势在必行。
1.2重大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
必须建立生态文明的相关制度体系,比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制定这些重大制度和执行这些重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网络体系,只有充分的利用高质量的检测数据,才能够构建过程严管、源头严防、后果严惩的约束机制,促进生态环境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生态环境的风险呈高发趋势,必须进行有效的监测预警,综合提高生态环境的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1.3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发展
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时,应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环境共同体的概念,不能对生态系统进行人为的割裂。这也是我国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时的理念,同时也是生态环境检测改革的基本原则。为了对生态环境比如森林、大气、海洋、土壤、草原等要素进行统筹监测,需要对位于上游和下游、陆地和海洋等各个监测网络体系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整体的布局。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正在开展相关的示范工作。
2现阶段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存在的问题
2.1监测网络分割
目前,我国主要是由不同的部门来对同一生态环境要素进行监测,造成了监测部门的重叠交叉。我国生态环境的监测职能一般分散在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监测网络也是由这些部门与不同的法律问题进行管理,具体见图1。比如气象、环保、交通三个部门对大气监测网络的监测就存在着部分的交叉,类似水监测就设计了八个部门。同一生态环境要素由不同的部门来进行监测,其布网密度、覆盖范围、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等方面比较不同,以至于最后的监测结果并没有可比性,也常出现监测结果差异较大甚至是矛盾的情况,这对于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生态环境的质量来说非常不利。另外,各部门会单独的不相同的结果,影响政府公信力。
2.2中央和地区的监测网络分离
目前我国的监测网络是多张国控网同时运行,运行的费用是由地方来承担。根据行政层级将不同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分为地方网和国控网。再往下细分就是县级网、地级网、省级网,每个网络都是由政府来建立并负责运行的[2]。另外,中央的财政配套存在一定的问题,对国控网的高效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是中央将大部分的国控监测任务委托给地方监测机构,但是财政保障不足,地方监测机构承担了和能力不相符的任务,难以保证监测质量。除此之外,国控网的独立运行受到了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其中环保部门的国控网受到影响最大,中央对地方的政府环境绩效进行考核时,需要相应的监测数据,而这些监测数据由地方机构提供,而地方机构的编制又是有地方的政府负责,在这种体制下,监测数据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在所难免。
2.3政府的监管能力落后
政府的监管能力较为落后,主要体现在监测服务市场的监管能力落后。由于环境监测机构的计量认证主要是由质检部门来进行监管,在进行专业化监测服务时,又受到水利、环保等部门的监管。这里存在三个问题:①部门直接行使管理权时,出现不协调的状况;②相应的监管权力法律依据缺乏;③相应的管理体系并不健全。
2.4监测技术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水平比较低,主要体现在仪器不够先进,进口仪器的操作应用水平不高、监测过程受到遥感数据源(见图2)的制约、大数据分析受到体制制约等方面。
3统筹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措施
3.1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体系的统筹布局
由上文所述的相关问题可知,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网络体系进行统筹布局。比如,要对生态环境的质量监测网进行有机整合,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生态环境要素监测网络纳入到国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体系中,而且相应的地方网络也一并纳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划、统一信息,进一步扩大网络的覆盖范围;又比如,由中央主导国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体系,国控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运行等方面的事权属中央,国家提供人力、资金等保障;再比如,建立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由独立的机构来管理,这个部门要独立于各部门之外,不受地方政府约束,由国务院直接负责,改变传统的体制弊端,将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保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公正权威。
3.2多张生态环境检测网并存发展
将生态环境的质量监测职能进行分离,按对应的部门、地方政府的职能进行划分,和相应的特定管理需求对应,建立相应的生态环境专门监测职能网络体系[3]。①需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进行优化调整,比如按照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行调整;②对地方和中央在专门监测职能网络体系方面的事权进行划分,比如在现有监测体制的基础上,根据专门监测领域的专业要求,进行相应的事权划分,对地方和中央的权责进行明确,建立执行性很强的问责机制。
3.3政府应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的监管
首先要对政府的监管手段和方式进行创新,比如可以将政府对环境监测服务的购买力度,加强,积极的鼓励社会检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另外,增强质检总局对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比如从国家的层面要求专业监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管理和进行资质设定。除此之外,可对环境监测市场进行分类管理,比如加快西部地区的市场培育,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升东部地区的政府监管能力,借国家的一些事业单位来进行改革,促进环境监测机构的转型发展。
3.4加大大数据体系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的支撑
①必须要尽快的对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体系进行构建。比如制定相应的“互联网+”专项规划;②进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云平台的搭建,对生态环境监测进行大数据分析,为相应的决策提供信息化支撑。除此之外,还要提高相关设备和监测技术的应用水平。③促进云计算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应用,加大监测设备的研发力度,建立健全的生产数据信息技术标准,实现仪器和设备的互联互通。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发展新形势作出了分析,并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仅供相关人士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海芹,程会强,高世楫.统筹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思考与建议[J].环境保护,2015(10).
[2]阴琨,王业耀,许人骥,金小伟,刘允,滕恩江,吕怡兵.中国流域水环境生物监测体系构成和发展[J].中国环境监测,2014(10).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环境问题;建议
十报告中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此背景下,笔者结合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从完善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执法监管工作、加强环保宣传力度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促进人类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环境保护规划
“科学发展观”这一理念提出已有几年时间,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农村、山区、偏远地区,虽然也能注意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但是生态环保工作往往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比如有些地区依靠当地的自然资源如煤炭、石灰石等,采取粗放型、资源消耗型经济发展方式,没有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造成土地塌陷、水土流失、地下水污染、粉尘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这不仅影响地区经济发展,而且也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完善环境保护规划。当地政府在规划地区未来发展时,要坚持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不能一味地靠山吃山,要结合当地特色,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比如四川郫县友爱镇农科村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和环境特点,率先尝试发展乡村旅游,以创意园艺景观为基础,以产业链延伸为落脚,以合作经营模式运作,发展成为全国文明的旅游热点和指知名乡村旅游品牌。
二、落实执法监管工作
我们国家很早就提出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不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无视法律法规,对当地环境肆意开发破坏,或者将污染物直接悄悄违规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在一些野生动植物较多的地区,一些民众或者偷猎者大肆捕猎珍贵野生动植物,造成当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当地相关部门应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法规,落实环境监管工作,将监察、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到位。比如将所在地区进行划片,让每个工作人员都有直接的负责区域,并落实相关的监管职责。同时,加强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组建强大的联合执法小组。比如环境监测部门及时为环境监察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环境监察部门的工作。
三、加强环保宣传力度
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仅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政府监管执法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大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比如可以深入到农村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动员村委工作人员做好生态环保普法工作;走进校园开展生态环保知识讲座等等。另外,还要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保当中,鼓励群众积极监督生态环保违法行为,在发现相关的违法情况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帮助相关执法人员及时查处破换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事件,充分发挥群众的伟大力量。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好与群众的信息互动,比如用通俗易懂的图表和文字定期向群众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信息,保护落实群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促进地区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大、长远的工程。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政府要做好领导带头作用,完善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执法监管工作,加强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多种举措,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丽华. 关于环境保护问题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J]. 企业研究,2014,06:161-162.
Abstract: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a major "bottleneck" that restrict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society.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oil industry inevitably has a certain negative impact and damage on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we should continue to lea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by innovative concept, increas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fforts, vigorously implement the energy saving, clean production,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ing production, puts forward resource-sa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enterprises, to promot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man and nature.
关键词:油气生产;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对策建议
Key words: oil and gas production;ecological environment;coordinated development;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E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1-0041-02
0引言
在油气田的勘探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和生态环境产生土地退化、水资源紧缺、水质恶化、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及咸水入侵等人为环境问题,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损害人类健康甚至危及人类生命。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油气需求的持续增长,油气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油气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环境负荷过大,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资源开发中的经济收益和环境治理之间的矛盾更为尖锐。
1油气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石油的生产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对环境造成破坏,比如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植被破坏等。
石油勘探开发阶段的主要工程包括地质勘探、钻井、修井、油气集输等,在这个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废水、噪音、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其中最主要的是废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石油勘探开发阶段的污染,主要是由钻井作业造成的。在钻井作业中,产生的废弃物以钻井废水和废弃钻井液居多,钻井液的添加剂是钻井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源,同时还会产生无机盐类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烃(油类物质)污染等。
在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和含油污泥等三大类。其中,废气包含两大类,一类是由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多氧化硫、一氧化碳、烟尘等。另一类是生产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化氢、沥青油烟、催化剂粉尘、非甲烷烃等;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含硫污水、汽提净化污水、碱渣污水、轻污油罐脱水、汽油罐脱水,污水处理场“三泥”滤后液,其他特殊的高浓度污水,生产装置无组织排放的污水等。在这些废水中,主要包含硫、二氧化硫、酚、硝酸纤维等有毒物质;含油污泥是石油化工工业的主要污染物之一。石油化工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主要来自隔油池的底泥、浮选池浮渣、剩余活性污泥,统称为“三泥”。含油污泥一般由水包油(O/W)、油包水(W/O)以及悬浮固体组成的稳定的悬浮乳状液体系,脱水效果差,污泥成分和物性受污水水质、处理工艺、加药剂等因素影响,差异性大,处理难度高,含油量差别较大,部分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且含油污泥含有PAHs、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环境还具有放射性污染。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观念的增强和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我国石油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不断增加环保投入,依靠科技进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虽然目前我国石油工业的污染排放总量仍然较大,但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2008年,石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6.06万吨,同比降低3.5%;工业烟尘排放量26.66万吨,同比降低36.6%;工业粉尘排放量21.51万吨,同比降低1.8%;工业废水排放量81705万吨,同比降低1.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51万吨,同比降低4.6%。
2促进油气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为促进油气勘探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应积极推进油气资源的清洁生产,加快油气回收进程,循环利用水资源,建立油气田环境恢复保障机制,并不断提高节能的意识和水平。
2.1 以理念创新引领社会责任世界上最重要的资源是人类自身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因此,我国石油企业应把关爱生命、保护环境当做工业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以“奉献能源、创造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安全环保理念,关注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力推进节能减排;追求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的目标,努力在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同时,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我国石油企业不仅要在自身的生产运营过程中,力争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到最小,还应以大企业的资源和影响力,搭建广阔的社会参与平台,积极倡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绿色生态环境建设的大行动中去,在减碳理念与碳捕获、碳储存专业技术与社会公民绿色行动之间,搭建桥梁和通道,积极推动全国性的绿色创新行动。
2.2 积极推进油气资源的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一种“源头控制”污染的思想,其概念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1976年,30多年后的今天,“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全球工业界的普遍共识。目前,油气清洁生产的趋势是由污染控制向生态控制转变,即在油气生产的过程中,着眼于污染的预防,将对资源与环境效益的考虑有机融入开发生产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料和能源的消耗,提高油气资源和生产用能源的利用效率,使油气生产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我国油气资源的清洁生产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2.1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生态设计管理,使清洁生产成为促进石油工业发展的持续动力。首先,切实把清洁生产纳入到我国石油工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中,围绕我国石油工业“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把清洁生产纳入到“创造能源与环境的和谐”的企业文化建设中,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影响成本化原则,建立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有机结合的综合决策体系,并积极举办环境管理、清洁生产、环境信息等各类环境保护培训班,利用先进的环境文化为实施清洁生产创造良好的空间。其次,认真制订并实施清洁生产战略规划。通过与国际石油公司清洁生产“对标”分析,开展环境保护职能研究,制订相关落实制度,提出环境保护发展目标,确定实施清洁生产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生产全过程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要求,为建立清洁生产目标责任制,推进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保证。最后,建立投资安全的环境评价制度,按照我国石油工业的环保规章制度,把清洁生产纳入到石油工业的经营决策过程中。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清洁生产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落实清洁生产措施,新产品开发应当从生命周期进行清洁生产分析,重大设备更新改造应当进行产业政策评估和清洁生产论证。通过实施生态设计管理,使清洁生产有机地融入到产品、生产、服务领域,促进我国石油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2.2.2 开展“绿色”示范活动,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使清洁生产成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保证。我国石油工业应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高度重视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把清洁生产作为专项领域列入到各级科技规划和计划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生产作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石油行业层面上,以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为主导,注重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在石油企业层面上,以推进清洁生产技术集成为主导,注重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基层单位层面上,以实施绿色工程为主导,注重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清洁生产技术问题。通过实现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工程,开展“绿色”示范活动,全面提高生产现场环境保护水平,提高我国石油工业的市场竞争力。
2.2.3 推行HSE管理体系,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使清洁生产成为持续提高环境绩效的重要措施。我国石油工业应高度重视HSE管理体系与清洁生产机制的融合,以清洁生产战略预防性原则促进HSE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以HSE管理体系规范化运作推进清洁生产的持续改进,在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推行HSE管理体系,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落实生产全过程环境管理;通过开展ISO14001认证,持续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2.3 加快油气回收进程,循环利用水资源油气回收是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运用油气回收技术回收油品在储运、装卸过程中排放的油气,可以大大减少油气对大气的污染,可以消除可能导致的爆炸、燃烧等安全隐患,有利于安全、健康和环保。同时,通过提高对能源的利用率,减小经济损失,从而得到可观的效益回报。美洲和欧洲各国早在70年代初期就建立了油气回收行业,发达国家目前的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率已经超过90%,每年产生直接效益500多亿元。我国虽然是世界上最早提出油气回收概念的国家,但目前仅有1/3的炼油企业建有油气回收装置,仅相当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按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2010年以前,所有储油库必须建设油气回收设施;2012年以前,所有加油站、汽油运输车辆必须建设(或增加)油气回收设施;对于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标准要求“必须同步设计、建设、运行油气回收装置”。这个期限目前已经越来越近,逼迫企业现在必须抓紧油气回收装置的建设。同时,随着《大气污染物排放法》的修订并实施,油气回收的范围从汽油扩大到油漆、苯、甲醇、二甲醚等所有易挥发的轻质有机物,国家要求这些产品的储存、运输及销售单位,必须按规定建设相应规模的油气回收设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所以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及安全等方面考虑,从我国油气资源可持续供给考虑,我国必须加快引进并创新国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油气回收装置,加快油气回收的产业化进程。
另外,在油田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作业中产生的多种污染物,例如落地油等,可随雨水通过土壤渗入的方式进入地下水环境,污染水资源。在原油开采的中后期,为保持地层压力和提高采收率,必须进行油田注水,不仅消耗地下水,脱油后的水中也会含有微量原油,排放后造成环境污染。要按照“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水量与水质并重”的模式,对于受污染的水源采用水源地保护技术和生态恢复技术进行合理治理,并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使水环境生态系统保持平衡。同时运用污水生物处理技术,对油气开发过程产生的钻井废水、采油废水、作业废水以及废弃泥浆等进行处理,最大限度的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石油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科学可持续开发之路,促进石油开发与环境保护双赢。
2.4 建立油气田环境恢复保障机制人类活动,特别是资源开发利用目前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树立环境有价、资源有价的观念,使企业自觉处理好贡献与补偿的关系,建立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建立健全油气开采生态补偿机制,构筑油气开发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大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2.4.1 生态恢复既要有政府手段,也有市场手段,但整体上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过程中,要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好的油气资源开发效果;要建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标准体系,进行油气资源区域生态环境进行承载力评价;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加大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保护油田周边的水、土、林等自然环境;制定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恢复保障实施方案,建立油气田环境恢复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同时要预防和减少油气田开发运营中的地质灾害。重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中的各种灾害和事故的预防及治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科学规划和实施工程建设。同时,应广泛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测和减灾宣传及教育工作。
2.4.2 积极探索和实施我国油气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但从总体上看进展还是比较缓慢。生态补偿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对生态补偿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标准还存在争议。因此,为了实现油气开发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社会和谐,有必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补偿机制,让油气资源地人民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建立石油天然气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迫在眉睫。一是进一步推动生态补偿政策规范化,二是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资源开发新机制,三是深入研究生态补偿标准,四是抓紧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五是强化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六是大力开展国际合作。同时,由于油气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油气资源地应在经济上升期注意节约资源、避免资源枯竭城市衰落;而开发企业也要在开发资源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体现资源价值,保持与资源地之间关系融洽。只有加强环境保护,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才能够保证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也才能够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3结束语
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应将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状态作为基本的约束,在采掘资源时利用先进的勘探和开采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尤其是地壳表层环境整体性的破坏。同时,积极开发和利用洁净生产技术,向社会提供清洁的能源及相关产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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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不健全,各地在农村环境整治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主要是:有的工商资本借发展生态农业之名,进行非粮化、非农化开发,损害着农民权益;县乡两级政府缺乏规划引导,有的村庄随意改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建后待拆”项目增多;有的村庄不顾财力,盲目举债,相互攀比,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与农民收入增长;有的乡村,环境工程建设缺乏科学论证,雷同复制,照搬城市小区建设模式,将改善村容村貌作为干部政绩显示,把农村的生态、生产与生活相分隔,搞村里宽大街、大广场、商务会所,造成“百村一面”;也有的村急于求成,快速推进,填河砍树,造成工程质量低下,损坏乡村自然风貌;有的村环境工程建设投资,缺乏民主决策与村民监督,村干部主观决策,大额投资而无规范流程,甚至出现村干部贪污受贿行为。虽然上述问题不具有普遍性,许多是苗头性问题,但实际上已经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干扰着乡村文明建设进程,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及时纠偏。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要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督促县级政府尽快编制出台县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规划,划定城镇扩展边界,进而各乡镇依此规划确定乡镇区域内各自的中长期功能区定位建设规划,让农民群众对镇村环境建设有明确的方向指引与规划依据,从而科学推进乡村环境建设工程,避免盲目建设与来回折腾。
2、要坚持分步适度推进。各乡镇政府要担负领导责任,指导各村依据实际财力、农民意愿,以“小步快进”方式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县级政府不能搞“运动式”乡村文明跃进活动,不能搞指标分配与突击评比,而应树立典型,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先行一步,条件不具备的村庄每年有小的进步,制止各种不切实际的“短期达标”。
3、要控制村级集体过度负债。要依据实际财力,鼓励村集体、广大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及民营企业等共同参与、多方动手治理乡村环境。即使村集体投资的环境整治项目,也要逐步安排,按规划推进,及时制止“过度举债”的形象工程。乡镇政府要把“年度新增债务”作为村干部政绩的必考内容加强考核,不能只看村容村貌的“产出”而忽视、干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这一中心指标的提升。
4、政府部门要尽责履行职能。县级政府的规划、国土、建设、环保、财政、城管等部门,要主动延伸服务到乡村。不进行行政干预,但必须做好政策指导与信息服务,对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把握好可行评估建议。对以生态整治为名大拆大建,实际损害农民利益、泯灭乡村风光特色的做法,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正常的环境整治工程,也要就工程质量、环境标准与财务风险,做好事前指导、事后评估。
5、要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对于用村集体财力进行的环境整治工程,也要规范投资行为,重大投资预算要事先与村民代表或村民议事会协商。政府要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资决算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以确保村级财力更加有效地为乡村文明建设服务。对农民群众意见大的环境整治行为,或者不顾规划的盲目整治行动,县乡两级政府要听取民意、及时处置。对个别村干部严重违纪的,要建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罢免,涉及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6、正确引导农民住房改善。乡村环境整治的难点与重点是农民住房的改建。按照政策要求,既要保护农户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又要引导农民自愿地将已有住宅置换成城镇住房与社会保障。要纠正两种偏向:一讲“保护宅基地物权”,就放任农户自由建房,或者一讲“住房置换”,就一律禁止农户改善住房。政府为坚守耕地红线、生态红线、规划红线,是要严格审批农户住房申请,但在落实建房管制、推进农房置换的同时,要制止行政强制农民上楼,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分类推进、堵疏结合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房自愿公正转换,这样可以吸纳民间资金主动参与乡村环境整治进程。
总之,在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过程中,各级政府不能强迫刮风,也不能无所作为。要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创新,也要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指导,做好典型示范,落实民主管理,从而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成为真正的美丽工程、惠民工程。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司法环境;法律环境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3-0074-01
一、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环境问题比较突出,金融维护债权困难重重,银行机构反应比较强烈
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金融部门以及有关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维护金融债权、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对一些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诉诸法律,依法维护银行的权益,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运作中也发现依法维权工作存在着费用高、成本大、胜诉易、执行难等问题,银行应得的法律援助和必要的法律支持严重不足,恶意逃废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和打击,必然进一步助长逃废债务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另外,从金融法律环境看,我国在尊重和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如《破产法》在清算程序上金融机构排在最后;《刑法》对有意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的企业的刑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高院关于只要证明抵押住房是自住用的生活必需品,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处置拍卖的司法解释等等,都对金融债权的维护产生影响。
(二)社会信用环境欠佳,特别是企业信用问题比较严重
目前,黑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对最大风险就是信用风险。借款人信用能力较低,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秩序缺乏规范。一些部门和贷款户故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造成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高位持续,致使银行和客户信用存在危机。一些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借改制之机,曲解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地方保护、执法不力等助长了各种社会失信行为,进一步恶化了信用环境。在一些银行甚至整个地域出现企业信用等级总体下降,信用状况持续恶化趋势。
(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总体推进缓慢,缺乏实质性进展
从推行建立金融安全区到开展“诚信龙江”建设,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采取一些措施努力推进这项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无论是建立金融安全区还是“诚信龙江”建设都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没有形成合力。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推动诚信建设上,还存在认识模糊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充分认识到诚信环境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一些地方的诚信建设仅仅是停留在会议文件部署上,没有切实抓好落实。一些执法监督部门对诚信建设的态度也是事不关己,应付了事,缺乏积极态度。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战,信息壁垒,缺乏整合。二是宣传不到位。“宣传一阵风,过后松一松”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宣传教育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没有深入人心。三是治理诚信环境措施乏力,没有在社会上造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道德氛围,同时,依法惩治处罚各种失信违约行为的力度也不够。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改善法律环境
一是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法律体系。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修改民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债权人财产权保护条款,从法律上界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成本,扭转当前信用缺失的局面,以降低经济金融活动中不必要的信用风险成本。二是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分步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要加快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完善征集、汇总和评价机制,规范信息查询制度和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同时要逐步建立守信奖励制度的机制,对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促进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及相关法律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舆论环境,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让“诚信”成为每个公民,每个企业,每个社会组织的基本准则理念。
(三)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
要以提高政府公信力为目标,加快行政许可、行政程序的法制化,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一是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职权范围,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实现由经营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一方面指导企业依法进行改制,避免因改制悬空、逃废银行债权;另一方面应为银行参与企业改制创造条件,在落实金融债权的同时,进一步取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二是积极促进政府部门简化手续,逐步取消贷款抵押、担保、登记及抵贷资产转让、过户、变现等过程中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不合理收费项目。三是抓住金融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帮助银行甩掉不良贷款包袱。公检法系统应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提供直接的法律支持,推动银行不良贷款催收、核销、剥离进度,从而在加快银行资产流动性的同时,使地方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实现银企双赢。
(一)法制不健全,妨碍金融依法维权。一是现行的《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清算次序,金融业处于弱势地位,金融依法保全债权难;二是少数企业借改制之机,悬空、逃废金融债务;三是金融机构在司法维权中存在执行难,标的变现难、诉讼费用高等问题突出。
(二)经济环境较差,抑制金融业再发展。东乌旗属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以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地方财政支出靠转移支付,金融服务对象大多以“牧”字类为主,现仅存中小企业处于“半关门”状态,一方面造成金融业服务对象分散、金额偏小、成本过高,金融业在县域难寻“黄金客户”,出现贷款难现象;另一方面因管理水平低、财务混乱、产品缺乏竞争等因素,出现中小企业贷款难现象。中小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等因素受限制,导致企业生产恶性循环。
(三)社会信用意识淡薄,经营风险放大。一是县域社会信用基础较差,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风险意识淡薄。二是少数企业由于受自身利益驱动,借改制之机悬空、逃废金融机构债务,使社会信用环境恶化,一度“守信受打压,失信得实惠”大行其道。三是银企串玩“鼠猫游戏”。在银企借贷业务中,一些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时,就不考虑贷款到期如何还贷;有些金融机构为了应付眼前利益,应付业绩考核,对有不良贷款的企业办理贷款倒据,实行“贷新换旧”帐务处理,将不良贷款转化为正常贷款、扭曲正常借贷关系,破坏游戏规则,倍增金融业经营风险。
(四)县域社会服务体系缺位,增加信贷成本。一是企业办理抵押担保贷款时,需要办理财产的抵押、登记、评估手续,县域中介机构在服务中存在手续繁杂,收费偏高,以及存在重复评估、重复登记等问题,无形中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障碍;二是县域评估、担保机构发育迟缓,出现中小企业和困难群体在实际借贷活动中,因贷款担保对象缺乏,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成为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推广难的主因之一。
(五)地方征信体系滞后,银企信息共享难。目前人民银行开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只能登录、查询在金融机构有贷款的企业情况、对没有贷款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没有录入。同时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未能实现互联互通,缺少统一、完善、全面的企业个人资信系统,造成了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的信息沟通出现瓶颈,在经济活动中增加交易成本,延误银企投资机会。
二、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共塑金融生态发展环境。一个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好,不仅能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有利于金融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银行、企业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战略全局和宏观高度出发,各尽其责,科学地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地方政府首先要充分发挥其法律赋予管理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切实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制订县域金融生态环境长远目标和工作任务,积极探索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奖罚机制,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风尚;其次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认识,争取社会的支持。金融机构要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为已任,打造工作亮点,创新业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中小企业要强素质、上规模、上水平、完善财务制度,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观念,做到诚实经营,信誉立身。
(二)加快法制建设,拓展金融生态法律空间。建立良好的法律和执法体系,加强对金融债权的法律保护。一是尽快完善《企业破产法》,解决破产企业清算中涉及有抵押、质押的金融债权在清算中的次序问题,切实保障债权人的权利;二是积极争取法院、公安等强力部门支持配合,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形成“司法维权”高压区,夯实金融生态建设司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