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15:25:1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近几年来。通过民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市“三院”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不同水平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有的工作力量不强,院长年龄偏大、管理能力较差、责任性不强;有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与建设不相适应,脏、乱、差问题没有得到完全改变。特别是近期广丰县枧底镇敬老院发生了因管理松懈、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五保集中供养老人在敬老院死亡长达2个多月无人知晓的严重事件。目前,事件原因和相关责任人员正在调查处理当中。为汲取广丰县枧底镇敬老院事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三院”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院”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政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加强“三院”建设,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保证特殊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福利设施。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规范“三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肯定要求,充分体现了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必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三院”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不时擦亮这一民政窗口,塑造民政“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新形象。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院”各项规章制度
贯彻落实民政部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方法》规定,各地要牢固树立“以服务对象为本”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健全“三院”日常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膳食管理、平安管理、卫生管理、内务管理、生产管理、文体活动等制度。完善“三院”院民档案和各项工作纪录,强化院内管理,不时提高“三院”规范管理水平,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二是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常组织开展保健和娱乐活动,保证院民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更加关注院民的精神需求,建议人性化管理、亲情式服务,组织一些既能丰富院民生活,增强院民体质,又能凝聚人心的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促进院民身心健康,提升“三院”服务水平。三是要严格“三院”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完善院长、护理人员、医务人员等岗位职责,做到按岗定人、按岗定责。对因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是发生平安、责任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
三、切实加强“三院”平安管理
每天必需安排专人查房,各乡镇“三院”要全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演讲制度。对用水、用电、食品卫生、消防平安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节假日期间敬老院院长要亲自带班。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服务对象外出必需请假,1天内由院长审批,2天以上,需外出居住的要料理相关手续,由其亲属负责接送,回院后要及时消假。对久病不愈、情绪反常、行为怪异、孤僻的服务对象,要进行耐心开导引导、密切关注、精心护理,对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散步、就餐等场所要有专人搀扶,严防发生意外,确保服务对象平安。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近年来,我镇始终把敬老院的安全防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和散居五保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展好本次安全检查,我镇成立了由镇长XX任组长,社事办主任任副组长、社事办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XX镇中心敬老院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调配工作,确保入住老人时时有人照料,杜绝了因疏忽而导致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始终把敬老院安全管理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敬老院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上报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散居五保户居住环境和周边情况检查时,发现部分老人安全意识淡薄,干柴离火源很近,朱镇长嘱咐他们注意安全,将干柴搬来远离火源;夏天大雨季节来临,要注意周边环境,发现危险,及时上报村上,通知政府,千方百计保证人生安全。
三是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及人员素质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了解。检查和整改结果:对个别老人有在室内使用电饭锅煎药的现象,我们耐心教育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煎药平台煎药,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醒目位置标注消防通道,在合理位置布置灭火器材,积极模拟引导疏散,从根本上消除火灾安全事故隐患;外出敬老院散步要三五个人一起,严禁到河边散步,注意人生安全;天燃气不能私自乱动,预防中毒、烧伤、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环境,提高整体供养水平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最弱势的群体,各乡镇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要根据《星级敬老院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敬老院,改善院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努力创建星级敬老院。
二、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为保持农村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平安,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县政府已确定我县今年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政府要加大投入,增加住房间数、床位数,加强管理,提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乡(镇)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引导五保对象进院集中供养,确保年底各乡(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
三、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队伍建设
全县敬老院院长基本上面向社会实行了公开招聘,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要共同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敬老院院长,应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乡(镇)政府要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干部奖励办法实行奖励。在担任敬老院院长期间,乡(镇)政府要及时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民政局要强化敬老院院长的培训,树立敬老院管理先进典型,组织他们互相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乡(镇)政府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将他们培育成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合格院长;要认真抓好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一是要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膳食管理制度、生活经营管理制度、文体活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完善院长、会计、出纳、护理人员、炊事人员等岗位职责,做到敬老院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院容院貌干净整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住房亮堂无灰尘、无异味,文体生活丰富多彩,民主管理规章健全,无任何安全事故。
为全面推进示范敬老院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高阳镇敬老院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组 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有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活动室、餐厅、公共浴室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处应用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重点要害部门,必须严格防火制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教育老人、员工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院务管理委员会应经常对老人进行教育检查,严禁在宿舍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楼内醒目处应钉挂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示意图
6、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7、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活动室、厨房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一) 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管理员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妇女及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葡匐冲出火场。
一、充分认识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意义
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合理保障这部分人的生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镇(场、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努力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1、严格标准,切实做到分类施保
按照《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随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2012年我县分散供养五保人员每人每年生活费财政供给标准1850元,粮(小麦)600斤,柴1200斤,其中:粮、柴由其所在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对有承包土地或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五保户,粮、柴免于兑现;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每人每年生活费财政供给3000元、管理费1520元、零星医疗费720元。各级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需求,并考虑五保供养对象中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要的费用等,及时建立五保供养标准年自然增长机制,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对有承包土地或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仍归五保供养对象所有,用于其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
2、严格条件、规范审批,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五保供应对象的条件:必须为农村中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坚持由“本人自愿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审核——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凡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或虽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但未履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列入五保供养计划,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对所有已经保障的五保对象要对照条件,严格入户年审,负责人、具办人签字,对死亡和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核减纠正;对个人自愿申请的五保对象,各级要认真进行审核和审批。具体要求:村(居)委会自接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评议、入户审核结束,对经审核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5-7天后,及时认真填写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上报镇(场、街道)政府民政部门审核;镇(场、街道)民政部门自接到村(居)委会上报的审批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示结束,并写出调查报告,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应以政府名义行文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自接到镇(场、街道)上报的文件表格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严格审批结束,对不予批准的要说明原因。审批后的五保供养对象档案分别由县民政局、镇(场、街道)民政办各归档保管一份。同时,村(居)委会要建立建全五保供养花名册、完善村(居)委会研究、评议、公示、记录等。
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由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或受委托的扶养人与五保供养对象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要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互责任和义务。同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入院五保对象个人健康档案,真正落实镇、村干部五保供养工作包保责任制、定期走访制、责任追究制。
3、层层负责,严明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县政府每年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财政部门要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五保供养资金发放:集中供养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入镇(场、街道)财政所敬老院资金专户,并严格经办、审核、审批、报账程序,建立健全各养老机构的现金日记账、分类账、实物账,落实好院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分散供养资金由财政局通过涉农资金“一卡式”直接发放给五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生活费全部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支出。零星医疗费由敬老院统筹使用。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五保户服装费、丧葬补助费由县财政拨付的管理费中解决,不足部分从院办经济收益中补贴,不得从五保户生活费中支出。
要认真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凡有建设任务的镇(场、街道)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12年全面集中供养率要达到50%以上,“十二五”末集中供养率要达到70%以上。同时,要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动员民间资本兴建各类养老设施,要加强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完善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2014年我镇民政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为动力,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着力“双争双新”,牢固确立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加大民生工作的力度,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困难群众生活中的保障和兜底作用,积极履行民政社会管理的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全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我们将不断完善以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优抚优待为主体,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体系,并逐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我们要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继续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水平上下功夫,要认真做好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工作程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校对平台,实行多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准确度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动态管理;禁止弄虚作假、搞平衡照顾,对已基本脱贫解困的要及时核销,对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要切实做好三峡移民的思想稳定工作和扶助致富工作,帮助三峡移民解决危房改造问题。
二、认真做好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工作,加快镇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
几年来我镇的五保工作在上级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基本达到了“管理规范、供给到位、安全和谐、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要求。2014年各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要继续高度重视五保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散居五保的管理工作,及时签订监护协议,确保四个到位,即: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责任到位、监护人到位、监护责任到位,尤其要高度重视安全责任的落实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要确保五保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移作他用,按照程序、依照条件做好新增五保工作,入院五保入院费不低于1500元。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镇所属各敬老院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管理规定,坚持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院务公开、财务公开、接受院民和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细化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感;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和全体院民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区域、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要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院民的幸福指数;继续开展创省、市文明敬老院,争创国家文明敬老院活动,保持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争创新的业绩。
2014年要重点做好福利中心(海北敬老院)整合扩建改造工作,抓紧实施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二期改扩建工程抓紧前期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尽快进场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适时装修,完善生活设施。做好仁桥敬老院的扩建工程及附属工程设施完善工作,隆政敬老院内的“圆梦”改造工程要按序时进度施工,适时投入使用。
三、深入开展“双拥”模范镇创建,扎实做好优抚工作,争创“双拥”模范县五连冠
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主要的政治优势,2014年我们要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五连冠”为契机,为深入开展“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14年,我们要继续做好优抚工作,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继续开展双拥六进基层活动,切实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开展“一助一”挂钩扶优活动,每个机关部门及企业至少要帮助一至两名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减轻他们的实际困难,全镇共帮扶结对98对。对帮扶对象确保全年不少于两次登门慰问(“八一”前、春节前)。镇属医疗单位要继续执行有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要及时兑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现役军人优待金、立功受奖奖励金、重点优抚对象住院伙食补助等。全镇上下要全面重视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创新开展“双拥”活动,努力为当地驻军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开展军民、军企共建活动,不断增进军民军政团结。要继续做好退役士兵的培训工作,确保报名率、参训率、获证率、就业率达100%,积极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群众优待制度,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巩固优抚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继续为优抚对象配置护理器具。要按要求完成“慰烈工程”(散葬烈士集中安葬)建设任务,将散葬革命烈士墓迁入福海园烈士褒扬区,做好烈士褒扬区的正常管理工作。
四、加强村(居)民主政治建设,夯实社会和谐基础
2014年是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年,按上级要求实施、有序、按时完成换届任务。要继续加强村(居)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村(居)自治功能,努力建立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全面落实“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村(居)综合服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全镇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明确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定时”;理顺网格内服务管理操作程序,全镇社区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坚持村(居)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让居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全面提升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鼓励和引导科技、文化、教育、劳动卫生、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发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制,确保完成县下达的新型社区管理创新任务。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力争社团年检率达90%。每个社区新增不少于2个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管理中的作用。2014年力争全区公共服务用房全面达标。
五、继续做好慈善捐赠、老龄服务工作
继续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一家有难,大家帮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人人都献上一份爱心,要求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工资;各企业单位、中层以上人员每人捐出不低于50元、职工不少于10元;以机关部门、企业单位、村(居)为单位组织捐赠,并于元旦前后将捐赠款物送交慈善分会,此款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要继续坚持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及时为百岁老人办理健康补助证,按规定程序为高龄老人办理尊老金手续。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认真执行《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办法》,将真正符合条件的老人纳入服务范围,为他们在日常生活、起居、饮食等方面提供较为周到的服务,村(居)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村(居)坚持每月检查一次,镇每季度检查一次,真正把惠及失能和半失能的困难老人的政策待遇落到实处。
六、继续推行殡葬改革,坚持长效管理
殡改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开展殡葬改革专项整治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包干负责,共同做好殡改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无骨灰装棺重葬,无坟头和乱抛洒纸钱现象。我镇福海园(谭港)陵墓集中点已建成投入使用。陵园内建有地坛式、花坛式、碑式墓穴,骨灰堂等,为了节约耕地,要动员群众将逝者骨灰存葬到陵墓集中点,同时要继续抓好陵墓集中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将福海园建成“环境优静、管理规范、文明时尚”的公益性公墓。
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灾减灾工作
防灾减灾工作事关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村(居)必须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要始终把防灾减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切实加强对防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全面推进紧急避难场所预案完善工作。2014年继续积极开展省级以上减灾防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应急反应、避灾避险能力。
八、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直接面对广大基层,业务内容繁多,绝大多数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涉及法律、法规条款很多。依法行政是我们开展民政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各街道、村(居)民政干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努力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把民政的每项工作都作为大事要事来做。镇民政办要认真抓好对村(居)民政协助员的考核工作。
2014年要继续做好民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按级接待”的原则。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不得将矛盾上推,合情合理的事项也应由村(居)或单位分管同志与上级进行协调处理。凡属民政上访对象,民政办做逐一记载,年终将统计情况反馈给各村(居)单位,民政办要认真抓好对各街道、村(居)民政工作的考核,考核要将正常工作和交办工作一并列入,并将完成效果、质量、时间量化成数据。
一、2012年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在2011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0%,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209元/月,人均月补差达到110.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728元/年提高到850元/年,月人均补助由52元提高到65元。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442户70770人,共发放低保金和物价补贴10460.378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低保“调、减、免”政策措施,严格按相关要求对低保对象重新划分了类别,重新测定补助标准。按照乡镇区域特点及贫困程度,增加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6905人,使全区的农村低保总人数达到省上核定的57177人,占农业人口的7.33%;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集中供养人数达到706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全年发放供养资金577.958万元;四是制定出台了《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拓宽了救助范围,取消了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4276人,发放救助金1287.09万元;五是制定出台了《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共救助6345人,发放救助金596.7万元,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了双拥创建工作,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目标,进一步浓厚了双拥氛围,夯实了双拥基础。在区内各公路主干线上制作大型双拥宣传标牌19块,配合市上在城区繁华地段及重点乡镇街区制作大型双拥标牌22块、灯箱广告牌50余块,“举办了军地双拥文艺汇演。制作了反映我区近年来双拥创建成果的专题片,汇编了双拥典型经验材料集,对双拥成果展室进行了更新布展,精心打造了国防教育基地、军民共建和谐社区、共建新农村等双拥工作示范点7个;二是严格落实优抚补助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抚恤补助标准,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956万元。2011年冬季入伍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4380元。制定出台了《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全区2766名重点优抚对象每人给予了300元的医疗、生活补助。为2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1000元、800元、300元不等的医疗补助资金共90万元;三是不断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安置力度,安置上岗45人,实行自谋职业安置46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20万元。组织80多名退役人员到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了技能培训。
(三)灾害救助及时高效。2012年受特殊气候和恶劣天气影响,我区境内先后发生了严重的干旱和较大规模的风暴、沙尘暴、雪灾。面对灾情,我们及时查灾、核灾、报灾,积极上报争取救灾资金。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965.8万元,对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进行了妥善安排。
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和8月8日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我们积极响应省市号召,动员全区各界向灾区捐款捐物,并组织车辆把救灾物资运往灾区,有力支援了灾区救灾和重建工作。
(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全面启动,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步伐加快。2012年我区被省上列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县区,为有效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下发了《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14个社区和村为试点单位,并针对试点社区和村的不同特点,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找准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取得了较好成效,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好评。
为了加强全区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我们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的通知》,在全区开展了“模范敬老院”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敬老院人、财、物和日常管理。完成了张义、金塔中心敬老院的扩建和黄羊中心敬老院的修建工作,各敬老院新入住五保老人160人;区中心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可入住五保老人300人以上。积极筹措资金,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统一购置了保暖内衣、床单、被套、电视机、洗衣机、冰柜、厨具等生活用品,提升了敬老院的整体生活水平。组织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文联等部门,开展了送文化到敬老院活动,营造了敬老院浓厚的文化氛围。
(五)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指导开展了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目前,村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开展了“难点村”治理工作,针对全区4个“难点村”村干部能力不强、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等问题,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基本上已达到了根本治理和彻底好转的一类治理标准;三是开展了城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西大街靶场社区村被省民政厅授予“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四是积极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建设,西大街完成了“四站一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了东大街、西关街建设项目的上报工作;五是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在火车站街道办事处辖区新建成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小区,设立了惠民社区居委会。
(六)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了《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殡葬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农村区域性公墓建设规划》。经过充分调查论证和实地勘察,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8处,这些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可覆盖全区80%以上的自然村,有效遏制我区乱葬乱埋和坟墓占用耕地的现象。结合工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和金武公路建设,下拨坟墓搬迁款420万元,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了搬迁,促进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启动。一是指导新社会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新社会组织的管理,促进了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二是努力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共办理结婚登记6100对,离婚登记450对,收养登记6件,登记合格率达100%;三是认真开展了地名数据库录入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全区3230条地名信息的录入。对武南、黄羊、谢河及两个工业园区的地名设标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地名命名认定;四是与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和金昌市永昌县开展了边界联检工作,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八)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不断加大。经过积极努力,2012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2.48亿元,较往年大幅度增加,这些资金的争取,为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中呈现的亮点
一年来,全区民政工作者立足区情、牢记宗旨、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呈现出了良好发展的态势,多项工作富有特色并取得重大突破,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好评,呈现七大亮点。
亮点一:围绕民政心系广大贫困群众,拓展性地用心做好民政工作,我们抢抓机遇,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争取,从全省国扶县农村低保指标中,给区调剂解决了1.69万人,使全区享受省级财政补助的比例从原来的5%提高到目前的7.33%,给特困群众每年又增加近1000万元的生活补助金,切实为困难群众办了实事。
亮点二:为妥善解决部分对越作战人员上访问题,我们组织人员对所有参战退役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逐一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提出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越参战的264名下岗失业退役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和灵活就业等就业援助,帮助其加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得到了市区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为全市解决参战退役人员相关问题积累了经验。
亮点三: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和新能源开发战略的实施,确保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和金武高速公路建设,我们民政人创先争优,昼夜奋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规划,在短短一个月内打造了比较规范的农村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示范区,得到了省、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亮点四: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居民生活的“家园”。为了加快社区建设进程,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针对近年来社区建设中办公用房欠账较多、面积较小甚至无处办公、社区工作经费短缺、服务设施较差等问题,我们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多次向区上有关领导汇报,引起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12月中旬,张区长主持召开了社区建设现场办公会议,多年来困扰社区发展的四大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①由区财政出资105.1万元解决9个社区办公用房的欠款和维修、改建问题;②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解决4个社区的办公用房;③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2万元;④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工资报酬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为社区副主任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费用10万元。近期,区上还要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今后一个阶段社区建设工作。这两个会议的召开,必将推动我区社区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亮点五:为了规范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我们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城乡低保档案进行了分类整理,组建了高标准低保档案室,成立了低保投诉中心,开通了专用投诉电话,建立健全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举报、投诉和查处制度,进一步敞开了投诉渠道,深化了阳光低保工作内涵。
亮点六:我区被列为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县区后,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措施,使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在全省基层老龄工作现场会上我区作了典型交流发言,西关街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近年来,区民政局始终把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及全体入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展好本次安全检查,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社救福利科科长为副组长、各街道(镇)民政助理、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努力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服务环境。同时,召集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就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通知精神,特别是针对近期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恶性案件,结合养老机构实际,对养老机构易发事故的原因、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进行了深入分析、交流和工作部署,明确全区养老机构要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夜间值班、出入制度、外出请假、院务公开、食堂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大家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如河埒福寿园虽面临拆迁,但把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始终放在首位;胡埭敬老院、东绛敬老院、朗高护理院建立健全门卫安全制度,配备专职保安,确保老人在院安全。各街道(镇)民政办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调配工作,从而确保入住老人时时有人照料,杜绝了因疏忽而导致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始终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各养老机构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上报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民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讲评分析会,针对问题及时整治,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老人有卧床吸烟的习惯,立即进行耐心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个别工作人员表现出来的麻痹大意思想,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个别单位存在用电线路,消防设备老化、新建平房不够通风、台帐不够齐全等现象,当场责令限期整改。检查中,我们还就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领导带班制及门卫保安配备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真正做到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