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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法律规定8篇

时间:2023-06-27 15:24: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定节假日法律规定,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法定节假日法律规定

篇1

节假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确实是很多职工感到困惑的一个问题,很多人拿到工资条,往往产生一个疑问:自己的加班费有没有算错?产生这一疑问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不懂法律规定。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通知》第二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按照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推算出加班费的计算公式如下: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

首先,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劳动者在双休日加班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获得三倍工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是另行支付的,并不包括用人单位正常需要支付的报酬。因此,如果将其称为二倍、三倍,实际上有时会产生歧解,以为只要支付原工资外再发一份或二份工资即可,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所以加班费就是加班费,它是正常工资以外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其次,关于公式当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津贴”、“补贴”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这些项目中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第三,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四,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

1、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方法

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用人单位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按加班工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按加班工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举列说明,某职工月工资3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资为:3000(元)÷21.75(天)×300%×1(天)=413.79元。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休息日”期间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资为:3000(元)÷21.75(天)×200%×1(天)=275.86元。

看了“节假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的人还看了:

1.国定假日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2.节假日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3.加班双倍工资计算公式

篇2

国庆假期是除了春节假期外较长的假期,那么2021年国庆节的放假是怎么安排的,这是大家最关注的话题了,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1国庆节放假时间出炉最新,欢迎阅读!

2021年国庆节放假时间2021年10月1日(周五)-10月7日(周四)放假,共7天。2021年9月26日(周日)、10月9日(周六)补班。

2021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节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特别说明】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2021国庆节高速公路免费几天根据国务院的安排,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因此2021国庆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是:

2020年10月1日零时 ~ 2020年10月7日24时止,共计7天免费。

高速免费时间期间,如下车型享受免费通行:7坐(含7坐)以下载客车辆,以及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国庆节高速公路免费吗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所以,国庆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为10月1日到10月7日,共7天,与假期时间保持一致。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篇3

端午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端午节假期上班算加班。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端午节期间,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正常上班出勤,视为加班,加班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要给付加班工资。

另外两天假期不算加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端午节的另两天假期上班,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不应承担支付加班工资的责任,劳动者也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来源:文章屋网 )

篇4

关键词: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时间 大学生 现状 有效维权

2007年,广州新快报由卧底记者爆料的“麦当劳肯德基涉嫌违规用工”事件陆续展开在公众面前,涉嫌违反国内相关的法律规定。公众抨击的主要是兼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时长,前者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者则是不断延长,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近几年,其他类似的违法用工依旧在进行,社会稳定、法治政策的健全仍然受到大学生“兼职”的法律保护问题的考验。20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确认了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地位,承认了非全日制用工这一用工形式,大学生维权又迈出了一步。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学生解决在兼职这方面的疑惑,丰富大学生对兼职中涉及到的权利责任的认识,我们从实地出发经过调研,并运用SPSS分析数据,理论结合实践,在工作时间这方面做出一定的解答。

一、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由此,可以明确得知非全日制用工,即我们大学生所称的兼职,是由法律规定具体时长的。

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时间过于精简,对超出规定的工作时间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方案,在实际操作中是按照加班加点方式计算还是按照全日制方式计算,依旧是个没有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大学生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间时,难以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大学生兼职的鉴定

法律概念中并不包括兼职,许多学者认为,“兼职劳动是指除了从事主要职业劳动以外,在劳动者的劳动力没有完全被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从事其他职业劳动的劳动形式。而非全日制劳动者是指经常的工作时间较企业中的全日制劳动者经常的工作时间短的劳动者。由于被允许的兼职劳动者只有在非全日制劳动时才能进行,因此兼职劳动者在从事兼职劳动时,其性质为非全日制劳动者”[3]。综上所述,大学生兼职完全可以归类于非全日制用工范围,笔者也认为应该用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来规范大学生兼职。

三、大学生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长现状

运用文献法和实地问卷调查法,就以四川大学的学子为例,搜集数据,分析得出大学生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现状如下:

1.大学生兼职一般都面临着超时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而根据此次调研可得,在100个有效结果中,有43个数据是选择5个小时及以上,占43%。由此可知,大学生非全日制用工的超时工作现象十分严峻。

2.超时工作中,多数为通知性加班

目前我国非全日制用工主要集中在零售、家政、餐饮等服务行业,[4]这确实覆盖了大部分川大学子的兼职工作。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其用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笔者称其为通知性加班,没有规章制度,临时通知加班。因为这类加班行为不可避免地发生,继而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对四川大学小北门外部分商店进行访问可知,某奶茶店两班倒,白班10:30——17:30,晚班17:30——22:00,其白班是超过法定四小时,其晚班会随人流的变化延后,典型的通知性加班。

3.没有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享有法定带薪假期。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工作单位应付三倍至四倍的加班工资。但100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4%的大学生兼职是没有法定节假日的,89%的大学生是否放法定节假日与其是否有节假日工资相挂钩,本质上就是没有法定假期。仅11%的同学的节假日权利得到保障。

四、大学生应该如何维权

1.增强法律维权意识。

作为大学生,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权力去参与完善法律条文,但是我们有能力熟知现已有的,可以保护自己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我们要做到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如何正确有效地维权。

2.签订书面或口头用工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除工作时间外,其它用工特征与全日制用工几乎一致,这就导致了在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存在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所以,为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笔者建议在校大学生在进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尽可能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和劳动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意愿与大学生签订书面合同,那也要进行口头承诺。

3.详细记录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大的差异就在工作时间上,为防止超时工作,大学生有必要详细记录自己工作时间,并且由用人单位签字确认。在出现权利受到侵害的状况下,作为维护自身权利的证据,更是作为对用工性质判断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李静思,王巍,《从非全日制用工角度看大学生兼职》[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09(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篇5

五一加班工资是按照三倍工资和二倍工资结合来计算的,其中五月一日当天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3倍工资来计算,而5月2日和3日属于节假日调休,按照2倍工资计算。

中国法律规定,在法定节日内企业职工进行加班时,在加班以后,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发给加班工资。在公休假日内加班,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只给以同等时间的补休;少数人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确实不能补休的,才发加班工资。

(来源:文章屋网 )

篇6

2、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3、 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况下放假1天,允许与周末调休。

4、春节:每年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调休,一般情况下放假7天,允许周末调休。

5、清明节:按照每年清明节气时间确定,一般情况下放假1天,允许与周末调休。

6、劳动节:每年5月1日,一般情况下放假1天,允许与周末调休。

7、端午节: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一般情况下放假1天,允许与周末调休。

8、中秋节:每年正月十五,一般情况下放假1天,允许与周末调休。

篇7

端午节当天工作的,是按照三薪来发放工资。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三薪只算是端午节当天的,其他两个调休的的假期是不算三薪的,而是按照公休假期的标准来发放,即按照工资的200%发放工资。

(来源:文章屋网 )

篇8

中秋国家法定放假天数中秋节1天

但20xx年中秋在20xx年10月4日(星期三),为国家法定假日。与国庆节连休8天,即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8日,放假8天。

中秋节加班工资算法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双节”都加班,将可以领到相当于22个工作日工资的加班费,比每个月工资还略高。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月工资基数按劳动者与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是每月2030元。

如果一名员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即每月2030元,那么,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 ×300%×1=280元;休息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200%×1=186.7元。如果该名员工“双节”都在加班,加班费总计为:(280×4)+(186.7×5)=2052.5元,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整个双节都在加班,拿到手的总加班费不得低于20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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