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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民营企业人事档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调转或辞职形式到民营经济单位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其人事关系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以后录用到国家机关或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比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套改工资。在民营企业工作每满7年的,高套一档职务工资。
二、大中专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的,保留档案身份。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人事关系,从报到之日起,比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一次档案定级工资,以后录用到机关或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并比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套改工资。在民营企业工作每满7年的高套一档职务工资。
三、部队转业干部到民营企业就业或自谋职业的,保留档案身份,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人事关系,比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套改一次档案工资,在两年内因企业破产、被兼并而下岗的,如本人要求另行安排工作,可由安置部门负责介绍工作。以后录用到机关或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比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套改工资。在民营企业工作每满7年的,高套一档职务工资。
四、民营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受指标数额限制。评审可按国家制定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省制定的破格晋升条件执行,也可按照《河北省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职称评审暂行办法》执行,放宽学历、资历的要求。中级以上评审工作统一由市职改办负责。申报评审牵头单位,民营科技企业,由各级科委牵头;工商联会员企业,由各级工商联牵头;个体、私营企业,由各级工商局牵头;委托人事业务的企业,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牵头。
五、在民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受资历、学历限制,直接报名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全国统考。
六、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创造可观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可按规定通过人事机构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参与中青年专家和各级拔尖人才的评选,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参照冀人干〔1992〕24号、冀人才〔1994〕94号和邯人〔1997〕12号文件精神,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向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家属子女户口“农转非”。
八、民营企业进入人才市场招聘人才,涉及人员聘用、人员流动等事宜,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
九、民营企业从外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负责进行人才测评,并办理审核等手续。
十、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作为民营企业的人事机构,为其提供政策咨询、人事策划服务,人事档案管理、档案调资、职称申报,出境出国审查、社会保险、人才招聘、推荐、测评、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聘用、辞职、辞退手续等有关人事业务。
十一、各级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对被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培训考核。
十二、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必须经人事调配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批准,凭人事调配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并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经人事机构进行合同鉴证备案,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的,方可享受以上政策待遇。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人事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事工作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有关的人事业务。人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自颁布市政府*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企事业单位实行人事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衡政函*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在改制企业实行人事意见的通知》以来,人事工作在我市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加快人才高地建设,规范引进人才秩序,促进我市搞活人才流动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人事工作,现在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及《*省人事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人事工作范围,加强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今后对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人事:
(一)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一律实行人事,没有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也要实行人事。
(二)未改制、正在改制的企业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实行人事。
(三)已经改制的企业、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实行全员人事。
二、人事办理办法
事业单位办理人事应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员工聘用合同,委托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员的花名册,经审查后,填写市人才中心统一印制的《*市单位委托人事登记表》一式两份,然后双方签定《代管流动人员档案合同书》一式三份。
各类企业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应向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工作聘用合同书或接收证明信等,经审核后,双方签订《代管流动人员档案合同书》,把档案存放于人才中心。然后持一份《代管流动人员档案合同书》及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到毕业生分配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没有签订代管合同的,毕业生分配部门不予办理就业手续。
企业集体参加人事的,须办理开户手续,具体步骤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印制的《*市单位委托人事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双方签定《人事合同》。
三、服务内容
包括人事档案的保管、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核定工龄、认证身份、考研、出国(境)政审,接转党团关系、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等。同时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招聘引进、聘用合同鉴证、人才素质测评、岗位技能培训、人事争议仲裁等服务。
四、相关规定
(一)人事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后,由单位委托的人事关系自行终止,其本人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15日内凭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市人才中心办理变更人事关系或调转手续。
(二)应当办理人事手续的人员,其人事档案统一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凡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的,其擅自在人事档案中所作的记载一律不予承认;职称部门不受理其申报、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事档案中未按规定保管期间的工龄不予认可。
论文摘要:在我国社会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 人才的流动已经成为一种客观的事实,,但是在传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中总是存在着主观随意性强、容易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以及多头管理混乱等弊端,使得档案制度改革难以实施。本文主要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出发,从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 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档案是知识的宝库与历史的见证,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积累形成的宝贵历史材料,记录社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历程,对了解历史、查考现实、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政策规划、教人育人,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一个单位在制定各项改革方案、描绘未来发展蓝图时,都要参考档案资料; 又如学校、单位、企业,通过档案编写史料、举办展览、电教宣传等方式来教育人、感染人,增加职工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等等。
一、传统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弊端
(一)主观随意性强
传统人事档案中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的规定。这一规定源自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并应用到其他人事档案规定中。对当事人保密的目的一般认为是安全的需要以及方便组织管理,但正是这种高度保密性反而降低了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为信息垄断而使“ 组织意见”主观随意性增强。
(二)弄虚作假,以档谋私
在传统管理方式控制下,“以档谋私”现象屡屡出现。欲从行政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跳槽的人受到单位扣留档案不放人的“人质档案”现象并不鲜见。部分“弃档族”在进入需要人事档案的单位就业办理调转、报考公务员、考研等时候,也徒叹“档到用时方恨无”。现实中有个别人通过在档案中伪造干部履历、入党材料和专业证书,靠弄虚作假,平步青云走较高级领导岗位; 也有单位个别领导通过档案打击报复,给职工带来极大的伤害。不同形式的虚假档案,“以档谋私”现象的屡屡出现,使档案制度的严肃性、准确性、惟一性屡受挑战。由于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无法适应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而新的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尚未建立完善,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呈现“弃档族”
过去个人只能对人事档案所决定的命运无条件接受,而在现在这一转轨时期,大量新阶层与流动人员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它的影响。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级人才流动中心为15.4 万个国有和非国有单位代为管理保存的三四百万份人事档案中,至少有60 多万份与主人失去联系。作为60 多万“弃档族”中很多人是“漂”到大城市就业,档案现在对他们来讲没有什么用;有人甚至长期拖欠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档案托管费,且未作补交的打算。调查显示: 有68%的被访者认为档案在他们求职及职业发展中不重要或作用不大,而且越是年轻人和非党员,越是不重视档案。对于流动人员而言,调整档案工资、进行职称评审、提供合同鉴证、办理社会保险和出国政审等人事项目实际上也并不需要。流动人员并不在国有单位,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给他们定级、晋资可谓是画蛇添足。
(四)在非公企业,不关心员工人事档案
与部分人自动抛弃档案相应的是许多非公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也并不关心人事档案。企业经理通常是采取“合格不合格干了就知道”的方式评价聘用员工。某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表明,不关心员工人事档案的企业占了调查总数的80%。在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情况就不一样了,人事档案在提干过程中“还是相当重要的。”如今,企业必须在市场上寻找最优秀的人才,以应对激烈的竞争。但现有的人事档案,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够帮助他们正确判断某个人的真实才能和准确的客观背景,有些甚至提供了与实际情况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它已越来越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三是对人事档案处于越来越忽略的状态。目前,众多跨国公司、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地转向去做人才的背景调查,而对人事档案基本上都处于越来越忽略的状态。用人单位在忽略旧的人事档案的同时,却又发现或多或少需要建立每个人员的新“人事档案”,只不过这份“人事档案”现在有着更多不同的形式: 有的企业是建立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之中,有的企业干脆自己建立在人才中心保管的人事档案之外的“第二人事档案”; 然而这些都处于各自为政的状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种所有制市场参与者的大量涌现,具有社会公信力的集人才信息与信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又确实有其存在的价值,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乃“弃之可惜”。
(五)人事档案管理改革难以推进的原因
人事档案虽小,但关系到千百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国人事制度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关系到依法治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实施。由于传统体制下人事档案管理牵涉到组织、人事、劳动、档案等多个主管部门,档案的功能则延伸到民政、公安、教育等其他有关部门,特别是由于档案收费管理为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带来巨大收益,致使目前人事档案制度改革举步维艰,大大落后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进程。
二、对新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设想
(一)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性质
在组织人事部门成立人才交流机构之前,干部人事档案一直是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在性质上属于公共服务,而且带有很强的政治性。出于深化机构改革和机关转变职能的需要,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在成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后,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这类比较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委托或授权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但这并未改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性质。所以应当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的性质,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建立人事档案管理相互分离的管理制度
从长远看,我国的人事档案制度改革必须明确所有社会组织都具有建立和保管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权利和责任,不管公共部门或三资、民营企业都应在法律规定的制度和原则下享有人事档案的管理权。为保障流动人员权益和各单位的专有知识信息,非公单位的人事档案应以单位为中心建立,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管理,不得作为个人身份证明随个人在不同单位之间调动。个人到新的单位供职服务,则新的服务单位应重新为其建立档案。个人离职后原单位应在若干年内保留其人事档案。
个人求职或服务的新单位欲了解查阅其原单位的人事档案由本人书面授权,原单位应无偿提供。非经个人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公开、披露个人档案信息。
(三)发挥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服务作用
档案管理绝不仅仅是单纯保管,而是有一系列服务内容。比如《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为了适应服务人事工作的需要,《规定》还要求“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这些服务内容是今后人事档案管理的很重要内容,也是发挥档案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执行“收支两条线”
为了保证规定落到实处,应当收取少量服务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并接受群众监督。但是要坚决执行“ 收支两条线”,收取的服务费要如数上缴政府财政部门,不得私自截留。“收支两条线”是对行政事业费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则无法执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企业是不能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因为那样一来,实际就把这项公共服务变成了企业行为。
总之,只有以“ 以人为本”和“ 以民为本”来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合理改革,才能使人事档案成为一个透明、适度开放的个人社会公信平台,才能充分保障人事档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才能解除就业者的后顾之忧,让人们安居乐业,使现有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在公共平台上实现共赢,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1] 胡伟. 浅谈人事档案的特点和作用[j]. 西藏科技,2004,(10).
[2] 孙鹏. 人事档案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j]. 中国科技信息,2005,(06).
【关键词】 档案管理;真实资料;国企改制;资产流失
企业的档案在企业改制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作为真实的历史资料,为企业的改制和以后的发展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也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不流失。更由于有真实的历史资料,也保证了企业人才的不流失。与此同时也保证了改制后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储存了企业再发展的信息。为改制后的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档案在企业的改制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具体的作用如下:
一、原始档案,真实的提供了原始的经营数据,保证被改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改制前的企业有大量的关于厂房、企业经营、土地使用等档案资料。企业和当地的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大量原始建档案资料,可以使改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从而企业的改制得以使顺利进行,档案中所记载的企业当年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数据。提供了真实的原始财务资料。改制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根据这些原始的档案信息,制定好可行性较强,且保证又有资产和企业职工利益的有效改制方案。来保证国家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原始的档案为改制后的提供重要企业再发展信息
原始的企业档案是企业知识水平和管理经验的长期积累,有着较强的连续性。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同时也是企业再发展和再提高的重要资源和保障信息。企业档案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的一切生产和社会活动以及企业创造与发展。整个过程都真实地反映在企业档案上。改制后的企业现状既是历史企业的延续,又必须是未来企业的历史。改制后企业新的经营管理、新的技术开发和新的产品研发与认证,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原来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生产、供应、销售等各种基础条件所固有的原始数据,而所有这些原有的技术和信息资料都是企业档案中才能提供的。
三、档案是保护改制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
改制后和改制中的企业档案,都是企业资产权益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原始凭证。是维系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和保护神。改制后企业档案工作做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该企业以后最基本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企业在改制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重建的组织机构、新启用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范围都是不断变化的。有的企业改制后,由于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突飞猛进的发展,发展成了跨行业和跨地区的多种成份的经济组织联盟。企业和企业之间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活动,大多都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网络结构,并不断产生新债权和新的债务。要保护好自己企业的既得利益和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好债权问题和债务问题,以及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还有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等诸多问题,企业就必须把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最好,使这一原始凭证得以长期的保存并保证其准确性和真实性。来作为保证改制后的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
四、建立好新的信用档案,可以提升改制后民营企业信誉度
建立好新的企业档案可以使新企业的社会诚信度越来越高,越来越被社会所承认。诚信有着深厚的经济效益。讲诚信就是信誉,就可能持续发展。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信用档案真实的记载了企业的诚信,信用档案主要是为了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专门建立的保存各种信用记录的档案。信用档案是一个企业信用真实状况的长期积累。信用好经营状况就一定会好,经济效益也就一定会好。人们固有的思维还是更信任国企。而改制建立的信用档案,即可以扩大和提升企业的信用,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社会信用档案的建设。信用档案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策略。企业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信用档案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产权证。它是企业的基础性资源。当今的世界,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企业信誉和企业的效益息息相关,它是企业经济发展的一种无形的推动力。企业的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改制后的企业的信誉度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五、改制前的档案和改制后档案的一体化管理,保证了企业档案的连续性
新老档案的一体化管理要遵循文件的运动周期理论,从文件的制作到现行的使用。可分为暂时保存、限时保存、长期保存和永久保存四个阶段。对改制前后的档案工作要进行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使得新老档案一体化。来确保企业的现行档案管理的连续性、高效性和优化性。
档案管理工作在企业的改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由上可见,档案管理改制对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是立足于我国的现代企业管理的现状。大量吸收和借鉴优秀的档案管理成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培养优秀档案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赋予企业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人事档案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初探.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4)
[2]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学理论》. 2009(25)
[3]人事制度改革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与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9(35)
【关键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思考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人事档案记载着一个人的个人经历、学历、人事关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资料,是用人单位使用人才的主要载体和依据,直接关系到档案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利用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地弥补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诸多不足。
一、我国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意识差、实用性低。国家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或对政策缺乏了解,致使一些未经授权的中介和企业违法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还有个人自行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而非专业的管理以及传统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自身的弊端又导致了一些人事档案的材料中出现资料虚假、信息空白等情况,这种档案无法真实完全地反映一个人的职业变换过程,在一定层面上说,这也破坏了人事档案的实际使用价值。由此可见,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结构繁复,缺少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社会各界和百姓对档案管理的工作缺乏信任。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人事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有利于最大化地发挥档案的价值与作用,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但是,当前很多单位的人事部门仍旧使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相关工作人员在档案的拆封和填写上浪费了大量的工作时间,工作效率极为低下,并且容易出现档案资源丢失的现象,这与标准化的档案管理相距甚远。我国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相对规范,因此从国企单位转出来的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具有较高的标准。而民营企业的人员流动速度快,数量多,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方法相对落后,人事档案来源比较分散,内容也是截然不同,因此很难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工作。比如,标准的人事档案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使用规格统一的档案盒保存档案,但是很多的民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和便于拆装,而使用牛皮纸袋来封装人事档案,甚至当纸袋破损时,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处理,而是敷衍了事。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无法突出时效性。流动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内容复杂、任务繁琐、数量巨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数量少,所以很多当事人的职位调动、外出进修和业绩等资料无法及时存入档案。因此,大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中保存的档案与原来一样,没有随着实际情况而更新或补充,这就对档案的时效性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一)建立全面的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各省、各市之间能够通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是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准备措施,也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人员流动的数量及速度均有增加,因此建立各省各市甚至全国通用的、先进标准的、可靠性能较高的人事信息数据库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这也是今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实现信息资源数据化、网络化,信息资源的载体丰富多样化、信息资源的共享整体化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流程自动化的前提。在建立人事档案信息通用数据库时,应该避免各个系统和单位自行设计,否则会导致信息系统硬件设备配置不同、软件不能兼容的现象发生。取而代之的是应由政府起带头作用,由专业的软件研发公司开发设计统一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并在各个城市推广使用,然后收集归纳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修复和完善。该软件系统的研发不仅仅要解决的是数据录入工作中的问题,还要保证今后人事档案查询工作的高效便捷,同时要设置查询权限,以保证人事资料信息不能非法泄露。针对人事档案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应遵循事前完善预防,事后快速补救的原则,因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的通用数据库在建立时就应严肃注重系统的前端控制问题。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处理工作,应该由政治素质较高并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应该在相关规定中明确表示出,一旦人事档案中的相关信息资料被非法泄露和使用,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应该按照规定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二)网络联动的建设速度应加快。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通用数据库虽然具有快速查询、统计分析流动人员个人信息的高效性,但是却不能提供人事档案中的鉴定和考核材料等信息。因此,我们可以参考美国的微缩技术,将其利用于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以此保证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高信息化的资源利用率,保护相关人事机构的实体档案。建立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全文数据库势在必行,将那些使用率较高且容易磨损的人事档案信息使用扫描仪器将其传输进入计算机中,然后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在使用相关人事档案的信息资源时,就可以在全文数据库进行搜索、导出有关资料,然后可以通过电子屏幕阅读、记录和打印等。同时还要加强局域网、广域网以及互联网之间的网络联动建设,构建成拥有先进技术、相关功能比较完善的人事档案信息服务网络,能够做到在全国范围内的人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不仅能够为档案信息使用者提供便利的条件,还能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进而实现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建设。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和法制建设。可以衡量一个国家、行业、地区的综合实力和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之一就是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包括在内。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可以对信息化服务内容进行提前管理和有效监管,除必须保密的那一部分外,应该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来拓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范畴,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严肃性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当前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已经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相关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因此,加快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法治建设刻不容缓。在建设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大部分的全新内容,尤其是在人事档案中的个人信息资料方面,我们必须要重视起这一方面的管理工作,首要就是档案信息的安全保护工作,其次就是相关档案信息合理合法的运用。因此,一定要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效制止盗取人事档案的违法行为,提升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法治水平。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流动人员数量庞大,流动范围极其广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展困难,并且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传统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人口的发展需要,因此,必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加快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宋熙东,张瑞菊,王德亮,任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若干思考[J].兰台世界,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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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亚红.当前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的思考[J].山东档案,2014(04).
关键词:人事 人才流动 档案管理 改革
随着人才流动的频繁,传统意义上的流动人员在迅速增长,人事档案数量大幅攀升,人才中介机构也由政府人事部门单家独办变为其他政府部门、民营、外资共同参与的多元结构。这对如何管好用好人事档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人事及人才流动档案管理的内容
人事档案是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所受奖励、处罚等方面情况并以个人为单位归档保存的原始记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人员、企事业人员;外商投资、乡镇以及各类民营企业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驻华外国企业机构中方雇员等。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签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人事和人才流动档案管理的主要问题
1.“档案商品化”和“档案管理盈利化”问题日益突出。目前从每年大量的大学毕业生,到从国有单位流向其他所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高科技的私营企业,到国有性的事业单位,涵盖了我国几乎所有行业和人群。但是由于我国发展条件的制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公益化,人事档案管理的经费来源还要依靠收取档案管理费,这一定程度上为某些部门提供了寻利空间,轻服务而重盈利的趋势开始出现。“档案商品化”和“档案管理盈利化”的问题日益突出,最终导致档案多头管理,档案的公益性程度不高,面临失信危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的盈利化倾向造成的一个直接危害就是人事档案面临失去信誉的危险,同时刺激多头管理现象产生。造成档案管理混乱,严肃性、公信力不足。一些中介机构受利益驱使,“抢夺”、骗取、截留、扣压档案以及涂改、抽取、销毁、伪造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阻碍了人才流动。此外中介机构舍本逐末,恶性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中介机构自我发展和人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2.档案管理效能低下,严重影响档案管理发挥应有作用。现行人事档案在内容上仍然保持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特点,偏重静态性资料描述,不能动态反映个人信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的主要功能是对个人的工作能力和道德信用进行综合的动态评价,为人才的高效流动提供参考,但现行人事档案显然无法满足这一点。同时,随着流动人员群体的逐渐壮大,“人档分离”正在成为趋势,以往档案收集方法和程序无法施行,尤其是在一些私营企业,人事管理非常不规范,很少对员工进行规范化的考核,个人的业绩资料进入档案信息非常困难,很多人才中心存放的档案很长时间没有信息补充。较为普遍地存在重收档(收费)、轻管理的现象。一些单位档案管理力量薄弱,缺乏熟悉档案管理政策和业务的专业人员,档案不能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补充和更新,“死档”较多,档案信息应用也就少之又少了。
三、人事档案及人才流动档案管理改革思考
1.借助计算机技术实现社会化档案管理。在同一的管理制度指导下,实行人事档案与人在特定条件下的适度分离,借助于现代网络信息手段,实现对有关于人员的全面了解。具体说,就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等,把以往分管与不同处所的人事档案,在信息的查询与利用上实现社会化服务。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预示着更大范围内人事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向和发展趋势。我们所处的这个新世纪,是一个更加开放的时代。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人才流动的数量和质量会逐步加强,这种社会发展趋势,也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提供了可能性。
2.改革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实现机制变破。今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幅度和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机构庞杂臃肿、人浮于事的现状将得到整治,精简机构、联合办公的大口径管理方式将被采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总之不仅应有利于管理,更应着眼于保护跟人的权利,特别是知情权、再调查的请求权、错误的改正请求权、提出异议的权利、档案资料传播和使用目的的控制权等。另外,对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也应强调一下义务和责任:确保人事档案质量的义务、负有保护人事档案信息安全的义务、以及保证人事档案被正当使用的义务等。
参考文献
[1]流滢.浅述完善企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2012(9):320
【关键词】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现状;对策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不可取代的经济体,它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和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然而,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却处于初始阶段,基本上处于无人员、无设施、无制度、无库房的“四无”状态,这与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极不相衬。如何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加大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发挥其档案的作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服务,已成为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一、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观念落后,跟不上企业的发展规模。民营企业大多是从家庭作坊开始起步,随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把企业做大。目前,“有经营思想、无档案意识”是民营企业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这些企业主往往把大量资金投入到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上,却在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设备、库房、经费配备等方面十分吝啬,至于档案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是缺乏。大多数民营企业主心目中没有档案管理,更别提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2003年在上海和江浙的一项调查表明:13%的民营企业无人管理档案;55.4%的民营企业未建档案室,仅有人兼管档案。十年过去了,此现象仍然存在。据笔者调查了解金华本地民营企业大多数未设立档案室,有的甚至无人管理档案。例如浙江高峰新材料管业有限公司,虽然拥有固定资产2.8亿元,员工800余人,但它也未设立档案室,只是由办公室人员兼管文书档案。又如浙江太阳金属有限公司根本就无人管理档案。这些民营企业主看不到档案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把企业档案当作企业的无形资产的观念。因此,即使企业产值增加和规模扩大了,档案材料增多了,但档案管理工作却未能与企业的发展同步。
2.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不熟悉,无上岗能力,不懂如何整理归类、保管。为节约成本,民营企业的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和后勤人员兼职,往往是人手少、兼职多,由于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平时对档案工作置之不理,用时才慌忙翻寻。他们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不清楚档案管理的技术和标准,导致档案信息得不到有效地开发利用。
3.管理资源分散,缺乏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民营企业档案资料四分五裂地分散在各个部门,查找利用相当不便,这是由于缺乏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所致,各部门随意采用自己的档案管理办法,应该归档的材料既没有组成案卷,也没有查找目录。例如一些民营企业,它的基建档案、产品档案、技术档案、工、青、妇、党、团档案、人事档案分别由基建负责人、销售部、技术部、工会、办公室管理,形成典型的分散管理局面。加上监督机制不到位,如果有员工“跳槽”,就会造成核心材料和技术泄露,知识产权白白流失,那将是一种无法弥补的损失。
4、落后的法治管理办法与新时期依法治档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档案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已经陈旧,难以适应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由于新的体制和运作模式还没有形成,导致档案行政管理人员无所适从,从而忽视对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而一些民营企业主由于观念落后,也把企业档案当成一种内部的、机密的信息,外人无权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因此,必须尽快制定一项适合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一课题。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民营企业管理者缺乏档案管理意识导致其档案管理不能与企业发展同进步。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主大都忽视档案管理而只重视生产经营。对档案概念认识模糊的不仅是企业主,还包括管理层。几乎没有人认识到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包括生产、销售等内容,还包括了档案管理这一技术工作,认识不到企业的档案不仅仅是人事档案,还包括企业在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民营企业要想掌握内外部经济技术信息资料,保证企业经营决策科学性以及提高企业效益,必须高度认识这种历史记录的重要性。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因此民营企业的决策者没有把档案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更不舍得投入人力、物力来管理档案。
2.民营企业管理者档案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其档案管理成为法制盲区。1988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档案法》,20多年过去了,《档案法》已深入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中,但却一直没有在民营企业主中产生较大的影响,不少民营企业管理者不但自己不学习《档案法》,而且也不组织管理层和员工进行学习,导致企业变成档案法制的盲区。因此,他们不能依法做好本企业的档案工作是必然的。
3.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宣传和引导不到位,服务水平跟不上导致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形成“空档”。民营企业经营者不了解档案工作,不清楚哪些工作应该建档,没有看到档案工作重要性。长期以来,我国对国有企业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指导思路,但对非国有企业却没有,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跟不上民营企业发展的步伐,没有及时制订和出台关于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的规定,导致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无章可循,工作也处于落后状态。
因此,我国必须大力加强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以改变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二、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民营企业是非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将对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良好的档案管理,有助于民营企业增加技术和知识储备,促进企业保护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有助于民营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在关键时刻发挥档案的依据和凭证作用,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有助于民营企业构筑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企业诚信度,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创业发展的历程,培养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创新企业经营理念,提高企业的文化品位。2002年,康恩贝集团申报首批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集团档案室及时提供了有关银行、合同、产品服务、财务、纳税、劳动、环保等信用方面的原始资料,证明集团完全符合省诚信示范企业的条件,2003年3月康恩贝集团顺利被评为省诚信示范单位。
(三)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各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完善要求民营经济向着规范化、制度、诚信发展。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也需要依据企业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
三、积极探索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有效途径
1.要做好心理引导,不断激发民营企业的建档热情,鼓励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室。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最重要因素是其企业主的档案意识。所以,能否激发私企的建档热情,必须要从正向和逆向思维两方面进行积极的心理引导。正向思维就是要对国家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经验进行宣传,对那些成功利用档案的民营企业要进行特别宣传,使“档案是财富、档案是效益”的观念在民营企业中确立,使保护和利用档案成为民营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逆向思维就是要从反面让民营企业主认识到,制约企业经济发展原因包括落后的档案工作观念和行为,致命的管理漏洞皆因没有完善的档案管理方法和制度。
2.要勇于创新,探索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新模式。民营企业存在各种不同的情况,这种不同不仅包括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的不同,还包括收集保管的资料完整程度和建档物质条件的不同。因此,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让民营企业走出档案管理的困境。例如集中式管理、网点式管理和寄存式管理等。所谓集中式管理,是指将本企业各类档案集中统一保管;所谓网点式管理,是指档案实体按类别分散保管在有关部门,各类档案的目录集中统一保管在综合档案室;所谓寄存式管理,是指民营企业将自身形成的档案寄存在地方档案馆或档案中介机构。
3.要改变观念,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宣传和行政手段来要求民营企业搞好档案管理工作是行不通的,只有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一是建立新型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数字型档案,打开档案信息化服务的通道,让民营企业可以在网上查询档案工作信息。同时建立市场咨询档案,使商业信息进入民营企业的存档空间。二是宣讲国家相关法规。运用档案网站的传播优势,使最新的法规、标准、成功作法得到有效传播,同时联合新闻单位,把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普及档案知识通过现代传播手段进行传播:三是编写工作指南和业务指导材料赠送给民营企业,指导其用科学的理念来搞好建档工作。民营企业有别于国有企业,在指导民营企业规范管理档案时,要简化有关程序,简化各类文件归档整理要求,分类尽量简单灵活,便于操作,编发的指导材料也要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档案人员做起来得心应手。四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针对民营企业档案人员“兼职过多”的特点,档案部门可采取现场培训、上门培训、远程培训等各种形式,帮助民营企业档案人员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真正解决民营企业在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总之,档案是企业的“信息参谋”,是企业走向成功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企业发展计划是否正确,与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劣息息相关。成功的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方面也必定成功。因此,成功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今后民营企业的必经之路。
人事档案是个人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一个人本来面目的客观反映。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是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人事服务的合法部门,承担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的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无论是灵活就业人员,或是在民营企业做老板,一定不要忽视自己的人事档案,它在人的一生中起着重要作用。正所谓人们常说的“档案委托做保障,在哪工作都一样”。
1 人事档案的作用
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业务能力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档案具有三个职能:首先它是一个人经历的记载,其次它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三它是为个人提供相关人事服务的依据。我国现在是市场经济,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有许多人员在民营、私营、改制、合资、股份制等企业工作,位于这些企业没有人事管理权限,要将员工的人事档案委托正规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才能实现人事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因为人事档案和个人的权益直接挂钩,如果长期得不到组织托管,这些权益就无法馈到保障,所以和社会福利挂钩是人事档案的一个重要作用。目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滞留、接受、保留保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造成流动人员的国家公职不能保留、档案工资不能调整、工龄无法计算、以及其他应受到保障的个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毕业生和其他流动人员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审、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婚育证明、出国、考研。办理银行贷款以及亲属。子女人团入党、涉及案件调查等都需要人事档案来证明出具有关手续。如果没有人事档案就不能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有的随单位入了社会保险没有人事档案将来也无法享受,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会直接影响自己年老以后的生存问题。所以,档案对个人来说,是实现社会福利的依据,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近些年来有的人对档案的实际作用重视不够,档案丢失、弃档现象时有发生,给毕业生及流动人员造成了一定的麻烦,没有了人事档案,就意味着失去了社会保障,失去了学籍、工龄、身份等,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可以说,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的特点,人事档案在一定时期内,仍具有它保存价值所存在的重要意义。
2 人事档案资料收集
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个人)配合人才服务机构共同完成的工作,根据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内容为档案:
材料收集范围:
(1)对于员工个人在工作中形成的履历、简历表、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考查、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有年度考核表、鉴定材料定期考核材料等。
(4)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有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等;
(5)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党校、军队院校等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等;
(6)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料)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7)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可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
(8)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等;
(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0)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入党、团志愿书、退党、因材料、加人派材料等;
(11)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合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员、团员等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立功、受勋、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12)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本人检查、交待、撤销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等;
(13)干部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4)考试录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5)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等;
(16)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派代表会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中,收集的材料必需经过认真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档案委托单位及个人应加强与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应归档的材料收集上来及时归档,以确保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