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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贯彻五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卫生、法律、环境等领域得到了明显拓宽和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
(一)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妇女参与经济明显增强
“十五”时期,我县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不断调整产业化结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规划》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妇女参与社会经济领域稳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05年人均gdp地区生产总值6070元,比上年增长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2元,比上年增长1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672元,比上年增长2.1%;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4955万元,比年初增加10495万元。
2、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全县总人口21.6万人(公安年报数),其中女性10.2万人。0-4岁人口1.2万人,女性0.6万人,0-17岁人口5.7万人,女性2.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2‰。由于政策宣传到位,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少生、优生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妇女儿童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
3、财政收入增长,各项投入增加,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2005年完成财政收入9098万元,同比增长13.5%。第一产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34768万元增加到2005年39260万元,增长12.9%;第二产业增加值从2000年26195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45768万元,增长74.7%,年均增长11.8%;第三产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17276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39350万元,增长127.8%,年均增长17.9%。产业结构比由2000年的44.4:33.5:22.1调整到2005年的34.1:35.3:30.6。实现了由农业经济的主导型向工业经济主导性转型。
(二)、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加强,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十五”时期,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妇幼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儿童保健效果明显。
1、卫生事业稳步发展。2005年,全县卫生经费投入495万元,防治防疫经费168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254万元。分别比2004增长14.8%、增长7.0%和21.5%。全县婴儿死亡率为16.67‰,比2001下降4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6.67‰,比2001年下降6.34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11%,比2004年下降0.35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22.47%,比2004年上升17.45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77.69%,比2001年上升0.16个百分点。
2、医疗条件逐步完善。全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6个,其中卫生院10个,拥有病床427张,县级医院拥有病床210张,农村医院拥有病床217张,专业技术人员681人,其中医师237人,助理医师153人。原创:全县都建立了能够开展妇幼保健系统服务和对基层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妇幼保健院。7乡2(镇)配备了妇幼专干,每个村配备了妇幼保健员,形成了一个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网点的医疗服务网络,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3、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时期卫生系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开展了多次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对超市、个体商店、商贩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儿童食物中毒事件,有利地维护了全县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妇儿受教育人数增加,文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2005年全县各类学校128所,其中:高级中学、中等职校、完全中学各1所,初级中学6所,九年制学校8所,完全小学44所,初级小学36所,教学点19个,私立学校2所,幼儿园10所。
1、学前教育稳步推进。2005年,3-6岁儿童在幼儿园0.14万人,其中:女儿童0.07万人,占儿童入园率的50%。
2、义务教育明显提高,男女比例趋于合理。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其中女童为100%;小学5年巩固率为99.9%,其中女生99.99%;小学生辍学率从2000年的0.3%下降到0.01%,其中女生由0.06%下降到0.01%;初中入学率为97.10%,其中女生97.10%,比2004年上升1.8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7.9%,其中女性97.9%比2004年上升0.8个百分点。
3、成人教育成效显著,成人识字率女性上升。2005年成人识字90.28%,其中:女性84.98%,比2001年上升0.64个百分点;青壮年识字率98.02%,其中:女性92.94%,比2001年上升0.9个百分点。
(四)妇女就业状况得到改善,社会保险事业不断发展。
“十五”时期,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再就业工作,把妇女就业作为妇女发展重要内容来抓,劳动和妇联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妇女劳动保障政策的落实,使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明显增强。妇女就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达到目标要求。
1、妇女就业领域逐步拓宽。2005年,全社会就业人员11.7万人,女性5.9万人,女性比重占50.4%。城镇登记失业率4.2%;分行业看,女性较集中在农业、贸易餐饮、社会服务业和教育卫生行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女性择业就业领域逐步拓宽,金融、保险、电子通讯、房地产等新兴行业正在成为妇女就业新渠道。
2、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步伐加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0.8万人,女性0.4万人,占5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0.7万人,女性0.2万人,占28.6%;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0.5万人,女性0.2万人,比重占40%;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7万人,其中:城镇0.2万人,农村0.5万人。社会救济总人数达1.5万人,其中城镇0.4万人,农村1.1万人。工伤、生育保险2005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分别是40人和1800万人。
(五)妇女儿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十五”时期,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普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我县政法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各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斗争。一是始终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开展各种打击行动,2005年破获案件3起。二是不断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依法处理了一批人员,查处妇女案件3起,净化了社会风气,保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妇女儿童发展生存环境。一是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规划》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重视支持妇女发展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为促进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五好家庭”,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建设,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三是改善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全县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活服务设施的投入。2005年,农村自来水受益率48%,卫生厕所普及率5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2%,城市污水处理率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20%,但与目标还有较大差别。
二、目前××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十五”时期,我县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妇女自身发展取得巨大进步,儿童优先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但是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和陈旧观念的影响,目前××妇女儿童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妇女儿童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性。2005年底,我县农村尚未解决温饱和因自然灾害等原因仍处于绝对贫困的人口3.14万人,占全县乡村总人口的16.5%,主要集中在交通不便,生态脆弱边远山村。由于受当地自然、社会条件限制及人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文化落后、经济发展较慢,妇女儿童发展水平较低。
2、妇女儿童生存的自然、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得不到保障。二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还有待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在严打下并未绝迹,少数企业在利益驱动工资任然比较低。三是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娱乐场地、影视作品不足,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仍然存在。五是“重男轻女观念仍然存在,儿童性别差异还未缩小”。六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殖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入园入学等应如何管理,是全县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3、全县女性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3例,其中女性2例,女性性病报告病例数30例,女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覆盖面不高。
4、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须加强。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也或多或少地传了进来,如社会上黄色、暴力的书刊影碟泛滥,黄色网站暴力游戏屡禁不止,这对广大青少年所造成的危害是很大的,轻者荒废学业,重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县乡发展不平衡。一是在教育方面,表现为县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教师不愿到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办学条件差的地方去任教,聘请他人代课。二是在妇幼保健和卫生防疫方面,农村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技术比较落后,村级卫生保健网络不够健全,服务功能较差,远远不能满足当地农民的需要。
三、积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妇女儿童是祖国的末来,原创:全社会都要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列入重要日事议程,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到实处,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提高边远贫困乡镇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要进一步拓宽义务教育投入渠道,努力增加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状况,从根本上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进而有效降低农村辍学率,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精神。
3、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环境。要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管理。一是要建好农村基层医疗保健网络,提高其妇幼保健的服务功能。二是要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急救、产儿室建设,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切实抓好母婴安全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要合理解决乡、村两级保健人员的待遇问题,稳定基层保健队伍。四是继续推广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并大力推行农村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儿童享受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检验监管;包装检验
[中图分类号]F74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10-0041-03
[作者简介]董新蕾(1982-),男,汉族,河南南阳人,研究方向: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一、前言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及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新职能,切实加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国家质检总局于2011年12月30日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部分商品调入法检目录,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于2012年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检验监管。2012年1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出入境报检及检验有关新要求,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开始正式实行检验。
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内容
(一)受理范围
受理报检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版)中的品种。
(二)报检审核资料
报检审核的单据除《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的单据外,还包括下列材料:
1.进口报检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固定格式);(2)中文安全数据单(MSDS)、危险公示标签的样本;(3)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2.出口报检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固定格式);(2)《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4)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检验内容
1.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报检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2)检验报检货物中是否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检验货物的包装型式、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质量、包装标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报检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检验货物的包装方式、包装使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对出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2)检验货物中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按照海运、空运、汽车和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检验依据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监管:(1)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2)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3)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4)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5)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注明的高于以上规定的技术要求。
三、新规实施以来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检目录与《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范围不一致
按照文件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范围依据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2012年最新法检目录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将160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HS编码列入法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62个HS编码检验检疫类别进行调整。现行有效的法检目录内包含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远小于《危险化学品名录》,对属于法检目录同时也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内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无可厚非,但《危险化学品名录》内、法检目录外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实际上并不需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出口危险化学品也只需实施包装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无须进行产品检验。这就导致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的检验范围不一致。
(二)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与包装使用鉴定分两次进行
按照规定,出口危险化学品除了需要进行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检验外,其包装还应按照海运、空运、汽车、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但在很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产品检验和包装鉴定的并不是一个部门,导致企业出口一批危险化学品时需要向两个部门申请检验鉴定,延长通关时间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商检成本,如果两个部门的要求不一致,企业便会无所适从。
(三)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不一致
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时大多采信以上实验室出具的报告,但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分类鉴别报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分类鉴别报告内容不一致。大多数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危险货物的分类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TDG)进行,侧重于货物包装运输;仅有极少数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同时包含GHS分类,从危险化学品生命全周期考虑其危险特性。二是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在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分类鉴别报告结果不一致。以活性碳(HS编码:3802109000)为例,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内,其危险货物编号42521,UN编号1362,应为4.2类自热物质,但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显示该物质为非危险品,企业据此申报为普通货物,造成逃漏检验。其他诸如油墨、硅铁和乳酸亚铁等化学品在不同实验室出具的报告结果也不一致。
(四)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编制质量不高
新要求很大的一个变化是要求企业报检时提供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样本,目前企业制作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企业自行组织人员编制;二是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编制;三是企业付费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编制。第一种途径由于企业大多缺乏了解GHS及相关文件要求的人员,编制过程随意,大多草草应付了事;第二种途径受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局限,掌握的尺度不一致,各地制作的样版也不尽相同;只有第三种途径编制的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质量比较有保证,但由于费用偏高,中小企业普遍不愿采用这种方法,这就导致企业实际使用的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可信度较低,篡改、缺项现象时有发生,不能真实表达危险品的危险公示信息。
(五)出口逐批检验模式不适应企业快速通关的需要
目前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法检目录》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即根据企业类别和产品的风险分级确定检验监管方式。但《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又规定:列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等的商品及其包装按照严密监管方式进行检验监管,《法检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大多在此列,应采用严密监管方式,这就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对此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督检查的同时,对其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逐批检验,随着危险化学品出口量的不断增加,逐批检验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出口企业快速通关的需要。
(六)危险化学品的瞒报、误报、漏报时有发生
危险化学品作为普通货物出运既有监管机构自身检验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危险品托运人和货代公司瞒报、误报的原因。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不足可能未考虑到某些物质可能带有的危险性凭经验把危险货物误判为普通货物,如钢屑,本身是普通货物,但因在加工过程中可能添加切屑油,而使钢屑上沾有油类物质,从而成为易自燃固体而变成危险品。
四、加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工作建议
(一)创新检验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有效性
一是尽快制定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工作规范,把国务院591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30号公告落实到每个关键点,明确监管范围、检验内容、检验依据、不合格处置和处罚等工作重点,统一检验依据,统一原始记录,统一证稿格式,进一步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保证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二是研究创新监管模式,探究分类管理、风险分析、电子监管和诚信管理等业务创新成果在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中的应用,构建既能确保安全又能便利企业的适应危险化学品外贸状况的监管模式。三是加强业务创新,将危险品分类鉴定、安全数据单和危险公示标签的预审查环节放在企业出口之前进行,对企业出口的同一批次货物中包装使用鉴定和法定检验同步进行,做到一次报检、一次抽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计收费、一次签证放行,缩短检验流程,减少通关费用。
(二)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一是加大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投入,使其能够分别按照TDG和GHS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定级检测,同时可进行必须的危险化学品理化项目的检测;二是深入研究检测方法,组织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攻关和检测方法开发,力争尽早覆盖我国主要大宗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鉴定。三是探索快速检测手段,在确保检测质量准确的前提下,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检测,保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快速通关。四是强化技术指导,确保企业检测实验室发挥保障质量安全的有效作用。五是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国际认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打破GHS全球实施后引发的技术壁垒。
(三)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专业性强,产品风险高,安全技术要求高且检验监管责任大,只有检验人员自身业务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规避检验环节的风险,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实施2012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GHS制度及国外危险化学品技术贸易措施的研究,定期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业务学习和业务讨论,以过硬的业务素质武装自己,切实提升检验监管能力。同时还要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报检公司进行培训和重点政策讲解,明确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职责,统一做法,理顺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流程,引导企业诚信自律。
(四)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增强责任意识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将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的职责赋予了检验检疫机构,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适应,严格执行新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企业自身进出口产品情况,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进出口危险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顺利进出口;三是加强沟通配合。要积极配合检验检疫的施检和管理,加强与外方、货代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生产企业的沟通交流,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展开;四是不断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和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充分发挥质量主体作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力保诚信,严抓质量。建议企业加强与国外供应商的联系沟通,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国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输出产品中随附安全数据单和粘贴危险公示标签。
(五)完善标准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质检、环保、安监、公安、交通等监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标准,但目前这些法规、标准还不能做到产业链各环节间全覆盖,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等问题,既给不法企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也给守法企业造成执行上的困难,需要根据新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兵.推进GHS在中国的贯彻执行[J].中国标准化,2011(7):87-90.
一、包头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基本情况
(一)村镇规划实施情况
1.规划实施情况
镇规划:外五旗县区城关镇和昆区卜尔汉图镇规划实施情况较好,其他一般建制镇由于规划编制不够完善、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只有部分乡镇企业、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实施。
村庄规划:由于村庄规划编制深度不够、审批程序不严格等原因,部分村庄规划不切合农村发展实际,可操作性差。2014年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各旗县区对部分村庄规划进行了重新修编并实施建设。由村委会自行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实施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例如东河区毛凤章村、什大股村。
二、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体系不够完善,村庄规划可实施性低
一些乡镇苏木政府对规划管理了解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许多规划编制只是为了申请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做的是面子上的规划,没有从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村镇规划普遍存在脱离实际、可实施性低,部分乡镇苏木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编制,规划审批缺乏依据,成为限制乡镇发展或造成未批先建现象的发生的原因。
(二)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问题
外五旗县区许多村庄常驻人口不足百人,几年才有一户人家自建房屋,这类村庄完全没有必要编制村庄规划,只对危房进行改造,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治即可。村庄规划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缺乏特色,没有充分发掘村庄的历史文化特色,照搬城市建设,大拆大建,许多见证历史的建筑被拆除,保留下来的也没有进行合理的保护利用,例如解放初建设的复拱式石拐石桥已经被拆除,非常可惜,现在保留的工矿发展时期的医院、火车站、矿工俱乐部、民房等大量具有时代特征的建筑正面临拆除的危险,石拐区已经列入2012年国务院的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名单中,更应该把这些见证历史的建筑物进行合理保护,发展工业遗址特色旅游、影视基地等产业。
三、村镇建设发展思路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我们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的作用,统筹谋划全市的村镇建设,结合本次调研工作了解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现状和各旗县区乡镇苏木政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划管理范围,从村镇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等方面,提出三个层次解决村镇建设发展思路:
(一)中心城区建成区和独立工矿区
该区域共有村庄113个,属于城中村,正在进行城市建设或即将开展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全覆盖,按照“两证一书”进行规划管理。
部分城中村的发展只是征收农民土地,发放补偿款,建设安置住房,采取简单的农村转社区、农民转市民方式,农民为增加拆迁费用大量的进行种房,近期无力改造的就形成了城市棚户区,例如赵家营村,农民没有后续生活来源,出现返贫现象。
该区域需要重点解决是村庄经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村庄产业发展研究,要以村集体经营为主体村民入股分红等形式,根据村庄区位条件,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色村集体产业,保证农民收入,例如青山区二相公村毗邻火葬场发展殡葬产业,东河区二里半村毗邻机场发展空港物流产业,商业中心附近采用出租公寓、底店等形式,园区附近发展下游产业,解决失地农民收入问题。
农民另外一个关心的问题就是宅基地问题,宅基地按照农村户口分配,目前一些已经改造的城中村提出由于父子分户等原因,需要增加安置房建设,造成安置房建设不断增加的问题,建议在改造过程中完善安置房建设需求量分析,建立分配回收机制,一次性划定安置区域,避免重复建设现象发生。
(二)中心城区规划区
该区域共有49个行政村,属于城郊村,在规划中一般为生态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村镇经济以种养殖业为主。
该区域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乡镇企业规划手续办理、村庄建设规划手续办理和大青山南坡绿化工程荒山绿化承包企业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等问题,主要集中在规划编制和管理制度建设上,建议尽快组织制定《包头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完善村镇规划的编制。
城郊村由于紧邻包头市中心城区,村庄建设和乡镇企业建设积极性较高,建议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村庄建设建议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以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为引领,建设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新农村。例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柏树沟嘎查在封山禁牧后,发展设施圈养、梅力更山鸡和万只种羊繁育基地项目等效益型养殖业,嘎查畜牧业逐步走上稳步高效的发展道路,整体规划的新农村也整体异地建成入住,成为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三)外五旗县区
该区域要重点做好村镇经济发展和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问题,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1分类原则和方法
1.1充分考虑村庄用地特点村庄建设用地分类标准不能简单套用城镇用地分类,应充分考虑村庄用地特点,突出村的特色。
1.2与城市用地分类标准的衔接“新国标”中明确提出了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和城市用地分类,本次用地分类要充分考虑与城乡用地分类的衔接,与城市用地分类保持相对一致。
1.3与国土土地利用分类的衔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均是以土地为核心的规划,为加强与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应充分考虑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衔接。
1.4与村庄规划管理的对接村庄规划是实施村庄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其村庄建设用地的分类将直接影响到规划管理的工作。因此,在编制村庄建设用地分类时应考虑与村庄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进行对接。
2村庄建设用地分类
综合考虑村庄建设用地特点,与城市、国土用地分类的衔接,与规划管理的对接,本文提出了村庄建设用地分类的框架体系,共分为村民住宅用地(VR)、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C)、村庄产业用地(VI)、村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VS)、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U)、村庄绿地与广场用地(VG)、空闲地(VX)等7个大类,10个小类。用地代码采取加前缀“V(village)”的形式,以区别城镇建设用地。
3建设用地分类研究
3.1村民住宅用地(VR)我国农村类型不一,居住的形式也很多样,但归根结底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传统的村民住宅,以宅基地的形式存在;一类是打破分户宅基地界线,统一建设的村民集中住宅。这两种居住形式均为村民住宅用地,但又有着较大的区别。从土地使用方式上,宅基地是以户为单元申请获得的用于建设自住房屋的土地,可以长期使用;集中住宅用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只拥有住房,没有对土地的无偿使用权。从建设方式上,宅基地上的建设由村民自行出资建设;集中住宅则是由村集体或村集体委托建设单位统一建设。从用地范围上,无偿提供给村民的用地仅限于宅基地的四至范围,不包括宅前道路和周围的空闲地,是纯粹的住宅用地;村民集中住宅则是按城镇居住小区的形式建设的,其用地范围不仅包括住宅用地,还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用地。从规划管理上,宅基地与村民集中住宅也有着显著的不同,如《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就明确规定了“村民集中住宅”和“原有宅基地”建设在规划管理程序上的差别。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文将村民住宅用地(VR)细分为宅基地(VR1)和村民集中住宅(VR2)。
3.2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C)村庄虽然规模较小,但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基本一致,包括村务管理、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设施。此外,农村的农机站、兽医站、育秧房、农具存放处等农业生产设施用地也承担着为村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因此建议将这类用地也归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村庄部分公共服务设施是村民利用自家宅基地改造提供的,如家庭诊所,这类设施虽然为村庄提供公共服务职能,但由于宅基地是国家提供给村民用来居住的生活资料,强行划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将失去宅基地的法定意义,不利于村庄的规划管理,因此仍将其归到宅基地内。村庄的超市、商店、饭馆等小型商业设施虽然也承担着为村庄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但由于有一定的营利性,本文将其归到产业用地范畴。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别虽然很多,但规模一般较小,经常是在一个村委会大院里既有村务管理设施,又有文化站、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等其它设施,用地兼容性很强,且可根据需求相互转换。这种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的方式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一个特点。因此,对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再细分小类。
3.3村庄产业用地(VI)笔者根据多年对村庄的跟踪调研,发现村庄产业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稳定”。由于村庄规模太小,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极易受外力影响。昨天是建材企业,今天可能就换成了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明天可能又改成了旅游接待,一个村庄能人、一个市场机遇或是某个偶然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业类型的更换。如果参照城市的用地分类,用地性质可能需要不停的在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仓储用地之间转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对乡村实施规划管理,过细的用地分类必然会对规划管理造成很多麻烦。因此,对产业用地的分类宜粗不宜细,建议统一为“村庄产业用地(VI)”,其范畴为村集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各种营利性的商业设施、集贸市场、旅游设施机构等及其附属设施,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不包括用于产业经营的宅基地、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用地。
3.4村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VS)村庄道路与城镇道路有很大的不同:城镇道路是经过统一的规划、定线、征地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建设的,其宽度严格遵循红线要求,边界与周边建设用地吻合一致;而村庄长期以来都是先确定宅基地四至边界,宅基地确定以后剩余的中间供人车通行的用地即为道路,这些道路没有经过严格的设计,有宽有窄,呈不规则的锯齿状。因此,村庄道路的范围不能按照城镇道路红线的形式确定,而是应该根据农村实际,可以呈不规则的锯齿状。与“新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保持一致,村庄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村庄各种道路、交叉口等用地和村庄各类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共汽车首末站、停车场(库)等用地,以及渡口、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内部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广场用地和临时作为停车场所的场地。考虑到我国部分地区村庄有渡口、索道等特殊出行交通方式,把渡口、索道的地面部分等特殊交通设施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计入村庄交通设施用地。
3.5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U)与“新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保持一致,村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村庄各类供应、环境及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供应设施主要包括供水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等独立占地的工程设施;环境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公厕等独立占地的工程设施;其他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和防洪、消防、殡葬有关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对于一些在其他各类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如村委会内的公厕,道路沿线的垃圾池等,应计入相应的用地性质,不单独划出用地。
3.6村庄绿地和广场用地(VG)村庄绿地和广场用地是村庄的开敞空间,并承担着村庄绿化美化的功能,与村务管理、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不同,因此建议单列出用地分类。考虑和“新国标”的衔接,将广场用地纳入绿地和广场用地,不再细分。
3.7村庄其他建设用地(VX)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常会有一些空闲地或边角地,如宅基地与宅宅基之间的边角地、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空闲地等。这类用地是在村庄长期以来村民自主分散建设的过程中形成的,不属于以上建设用地分类中的任何一类,更不能简单的归入其他非建设用地。因此建议单列出来,以便于在村庄整治中给予合理利用。
4结语
关键词:村庄规划;贫困地区;村庄建设
中图分类号:F034 文献标识码: A
一、村庄概况及特点
龙泉关村位于河北省阜平县西部,太行山东麓,距山西省五台山23公里,是河北通往山西省的西部门户之一,龙泉关村共533户,1388人,其中贫困户300户,1030人。村域面积983公顷,耕地面积只有47公顷。总体来说村庄具有以下特点:
贫困村
龙泉关村共533户,1388人,其中贫困户300户,1030人。村域面积983公顷,耕地面积只有47公顷,村民主要经济来源是种植、劳务输出及少部分从事第三产业,年人均收入约1240元左右。
山区村庄
龙泉关村位于河北省阜平县西部,太行山东麓,距山西省五台山23公里,地处山区,平均海拔高度800米左右,西、北、南三面环山,区域地形的特点俗称“九山半水半分田”。
历史悠久
龙泉关村其西与山西省接壤,距山西省五台山23公里,是河北通往山西省的西部门户之一,龙泉关始建于明朝,因康熙帝封龙泉井,又为长城上一个重要关隘而得名。明代曾派重兵把守,素来是战略要地。
龙泉关村内现存历史建筑有城隍庙、五道庙、观音堂、万佛寺、财神庙五处庙宇。另外有戏台一处、碾盘五个。村内的三棵古树已有七百多年树龄。
镇区驻地村
龙泉关村是龙泉关镇最大村庄,省道382穿村而过,是龙泉关镇政府驻地村。保阜高速公路从村域北部穿过并设有出入口,龙泉关村距离出入口约6公里,对外交通较为便捷。
二、规划过程
《河北省阜平县龙泉关村村庄规划》项目组于2013年5月份正式开展工作,项目组先后与三次赴村庄进行现状调研踏勘和民意调查走访,并两次与县主管部门、镇政府、村委会、驻村工作组、村民代表等进行沟通,2013年8月30日向住建部进行了中期汇报,会后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并且与当地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了正式汇报,于2013年10月形成了村庄规划的成果,上报至国家住建部。
三、规划理念
在规划过程中,始终秉持”深入调查、尊重民意、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加强引导、和谐发展”的规划理念。
深入调查---在现状调研中,项目组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村民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为村庄所有建筑及各项设施建立了信息档案。这些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为高标准完成村庄规划,指导村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尊重民意---项目组访问村民数百人次,问卷调查数百份,全面了解村民真实需求,力求优先解决村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优先配套和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
问题导向---通过调研及问卷、访谈等形式找出村庄建设的主要问题,即村民普遍贫困、建设速度较快亟需控制和历史风貌需要加强等问题,规划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切实制定发展措施建议来指导村庄建设。
注重实效---本次村庄规划因地制宜,不过多套用理论、不摆花架子,不照搬大城市建设模式,强调技术可行,可操作性强,务求实效。
加强引导---第一点加强产业引导,由于地处山区,耕地稀缺,粮食产量低,第二产业基本为空白,旅游业同样方兴未艾,同时村民的意识较为保守,这些是导致村民贫困的主要原因。需要在产业上加强引导;
第二点由于龙泉关村所处镇区及公路沿线,建设速度相对较快,建筑随意占地,新建民居风格多样,呈现一种无序发展状态,亟需控制与引导。
第三点在民居建设、村庄风貌、远期发展空间控制等方面加强引导。
和谐发展---按照上位规划要求落实空间管制内容,控制产业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强调建设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严格保护村庄周边的山体、河流、林地、耕田,保护村庄肌理和历史建筑,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史建筑与山村整体风貌的和谐。
我们相信:通过对龙泉关村产业调整、历史资源保护、民居整治、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生态及绿化环境培育等措施,龙泉关一定 会建设成为以关隘文化为特色,村容整洁、基础完善、生活幸福的美丽乡村。
四、规划难点
1、如何把握镇区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的关系
由于村庄为镇驻地村,村庄总体规划必须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但是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时间较早,某些方面不能适应现状的建设发展需要,本次规划提出对镇总体规划部分调整措施,并建议尽早编制新版的龙泉关镇总体规划。
衔接:本次规划延续上位规划所提出的发展定位及方向,并注重历史风貌的传承及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对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加以完善,增设幸福院,扩建水厂,并新建污水处理厂及35KV变电站。
调整:(1)村庄中间的主干道调整位置,由于总规制定的线路拆迁量过大,无法实施,本次规划尊重原有路线,适当拓宽,能满足远期的发展需求。
(2)东西向的道路结合地形高差适当调整线型。
(3)提出远期发展用地的控制指标体系,协调村庄建设的近远期的发展关系,同时为将来镇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依据。
2、改造资金短缺
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投入启动资金难以着落。共用设施,既可节约土地,又可减少成本,应当说是一件好事。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层政府财力薄弱等原因,导致改造资金无法着落的难题。
五、规划实施
1、目前已筹资15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的施工款项,正在准备按照规划实施给排水工程。
2、旅游服务设施正在修建,初具规模,具有了一定的旅游接待能力。
3、主要道路的综合整治工程正在筹备,项目组与当地多次讨论沟通来确定道路形式、铺装材料、施工做法等。
4、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和相关扶贫政策、措施与当地综合确定产业布局,同时协调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村民意愿等关系。
5、规划项目组与当地联合形成产业发展小组、环境整治小组,并联合制定村民公约,引导村庄健康发展。
六、思考与体会
思考之一,村庄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尤其在贫困地区的村庄不适宜在较大范围采取整齐划一、同步推进的办法进行。
时间:20__年1月7日上午8:00
同志们:
我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切实抓好我县村庄布点建设,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村庄建设布点规划工作座谈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镇乡长、分管村镇建设副镇乡长,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各国土所所长。
今天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会议交流发言;二是---副县长部署工作;三是--县长讲话。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先请会议指定的有关部门发言:
1、先请规划局负责人发言;(毕).
2、请国土局负责人发言;(毕)
3、请--镇负责人发言;(毕)
4、请--镇负责人发言。(毕)
前面,有两个部门和两个镇的负责人进行了会议发言,对如何做好全县村庄建设布点规划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并对具体实施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下面,也请与会的其他各部门对做好该项工作谈一下建议意见。
……(毕)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副县长就全县村庄建设布点规划工作作具体工作部署。(毕)
最后,请---县长讲话。(毕)
同志们,刚才与会有关部门和镇乡就如何做好村庄建设布点规划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对村庄布点规划的进一步完善和做好下步实施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副县长对下阶段全县村庄建设布点规划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有关部门和镇乡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长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县长在讲话中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村庄建设布点规划的重要作用,要把握好村庄建设布点规划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规划优化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加强领导,配套政策,切实抓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两位县长的讲话不仅为我们下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镇乡、有关部门能结合各自的工作,把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好、落实好,以确保我县村庄建设布点规划工作能够顺利实施。下面,我在两位领导讲话的基础上,就工作落实再强调三点意见,也就是要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要强化全局意识。村庄布点建设规划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支持该项工作,形成合力共谋的格局。要多理解、少埋怨,多服务、少指责,多配合、少推诿,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务整体利益,有效推进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村庄绿化建设;举措;存在问题;发展建议;江苏溧水
村庄绿化是溧水县生态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该县自2007年开始实施村庄绿化建设,实施3年来,全县共绿化村庄230个,累计新植树150多万株。建设力度逐年加大,2007年绿化村庄30个,新植树20多万株;2008年绿化村庄44个,新植树30多万株;2009年绿化村庄156个,新植树超过100万株。建设后的自然村道路和水体宜林地绿化率均达到95%以上,绿化覆盖率均超过30%,基本每个村庄都能形成1~2个绿化亮点,并建设成一大批绿化优秀村。
村庄绿化的建设有效改善了该县农村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带动了农业旅游“农家乐”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1]。现对溧水县村庄绿化建设举措及发展建议作一论述。
1举措
在村庄建设全过程中,溧水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方针,遵循以民为本的原则,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注重绿化建设质量的提高,注重工程建设与富民强村、改善民生的协调,真正将村庄绿化建设做成一项惠民工程。
1.1规划设计先行
一是在建设村庄选择上严格把关。在每年的村庄绿化建设前期,县镇两级林业主管部门都会严格按照《绿化新村建设标准》要求,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安排人员对全县各自然村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遴选出基础条件较好、绿化空间较多、绿化积极性高的自然村作为村庄绿化建设对象。二是精心编制村庄绿化建设规划设计书。针对每个建设自然村制定一套具有各自特色、可操作性强的设计书。在树种选择上合理把握树种的适应性,不同立地条件选择不同绿化树种,做到适地适树,确保新栽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同时注重乔灌花合理搭配,形成较好的景观效果;在绿量把握上做到绿树成荫、见缝插绿,确保每个自然村新栽苗木不少于5 000株,建成后绿化覆盖率超过30%。同时,每个自然村集中精力建成1~2个亮点工程,如高标准的公共绿地、水体绿化等。
1.2争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将村庄绿化建设列为省“绿色江苏”和市“绿色南京”工程项目,享受每个村5~8万元的省、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同时,县财政拿出部分资金用于配套补助,有效解决了村庄绿化这一民生工程的经费问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绿化设计和苗木栽植、补植,同时提留部分作为长期管护费用。
1.3狠抓建设质量
一是在每年村庄绿化建设过程中,县政府以及农林局都组织召开2~3次专题现场推进会,组织各镇分管镇长和农服中心主任参观村庄绿化先进村、交流工作经验,为各镇的村庄绿化工作提供借鉴指导,促进其建设水平提高。二是由县政府及农林局分管领导组成县级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镇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建设单位整改提高。三是建立以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生态溧水”建设工作督查责任制,每镇由农林局确定1名县级林业技术人员作为该镇村庄绿化建设的技术督查人员,除负责该镇村庄绿化的质量进度督查外,还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多项督查指导措施的实施,有效保障了村庄绿化建设质量的提高,确保规划设计书的设计内容落实到位。
1.4遵从民意
村庄绿化在农民居住区内实施,尽管是为群众办实事,但同时也存在绿化植树与群众生产生活争土地的矛盾。为了化解这一矛盾,保证村庄绿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采取一些措施: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做有关村民的思想工作,向其宣传村庄绿化建设的现实意义,提高其对村庄绿化建设的认可度,自觉配合村庄绿化建设;二是在绿化树种选择上充分征求相关农户的意见,在不违背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其对树种要求,需果则果、需花则花;三是树木由镇村组织专业队统一栽植,栽植后的树木在谁房前屋后或农田里的就归谁所有,从而提高了农户参与建设与树木管护的积极性,保证了树木的保存率。
1.5从实际出发,兼顾全面治理
同时,为保护绿化成果,针对农村当前实际情况采取了有别于城镇绿化的原则开展绿化。一是控制草坪的用量。许多人提议村庄绿化建设应大力实施草坪绿化,以取得更好的景观效果。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一直控制草坪的用量,其主要原因是:草坪管护成本大,每年都需要进行多次除杂、修剪等管护工作。多数村庄绿化后的管护相对比较粗放,定期对草坪进行精心管护还不太现实,一旦管护不到位就会造成杂草丛生,加之牲畜破坏,会严重影响绿化景观效果,弄
巧成拙。因此,确立植树造林这一建设重点,将有限的绿化经费集中投入到提高树苗绿量上。二是选择低矮花灌木作为农田区域主干道绿化树种。因农村水泥路两侧绿化空间较窄,紧邻农田,为了降低绿化树木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减少农民因此而对树木的破坏,对于农田区域主干道绿化树种,基本选择紫薇、蜀桧等低矮、树冠较小的花灌木,尽量减少香樟等高大乔木的使用,确保绿化苗木与农作物的和谐共生、绿化建设与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三是兼顾全面治理。在村庄绿化建设过程中,为了取得更好的景观效果,在增加绿化总量、提高林木覆盖率的同时,还兼顾进行了村庄垃圾清理、杂草清除、河塘清淤等辅助工作,促进了村容村貌的全面改善,促进了村庄绿化建设与村庄卫生整治的协调全面发展,以村庄绿化建设为切入点,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
2存在问题
在村庄绿化建设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受绿化经费和群众认知程度的影响,绿化苗木以香樟、女贞等常规中低档树种为主,榉树、含笑等景观效果好的高档树种以及具有经济和观赏双重功能的果树使用的较少;绿化树木的长效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绿化成果遭破坏现象时有发生;绿化空间大的自然村逐年减少,为今后几年村庄绿化建设造成空间难题。
3发展建议
一是遴选出榉树、青桐、乌桕等景观效果好、价格适中的乡土树种以及石榴、枇杷、甜柿等景观果树作为今后村庄绿化建设的重点推广树种[2,3],适当引进乐昌含笑、黄山栾树等优良树种进行点缀,减少香樟、女贞等用量,积极向群众宣传各树种优缺点,进一步改变其认知观念。二是进一步完善管护责任制,村庄绿化建成后须由专人管护3年,管护费用从省市补助经费中列支,对于毁绿案件由林业主管部门严肃查处,对于需要较大量涉及绿化树木的水利、土建工程,应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4]。三是对于村内无较大绿化空间的自然村,以建设围村林为主,营造出“村在林中”的景观效果。
4参考文献
[1] 冯涛.新时期延安新农村建设中的四维和谐构建[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8(4):18-20.
[2] 周继芬.果树在居住区绿化中的发展前景[j].江西农业学报,2006,18(3):97-99,101.
[3] 郭朝清.开发种植石榴拓宽致富门路[j].河南农业科学,1995(10):38.
关键词:村庄绿化建设;举措;存在问题;发展建议;江苏溧水
村庄绿化是溧水县生态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该县自2007年开始实施村庄绿化建设,实施3年来,全县共绿化村庄230个,累计新植树150多万株。建设力度逐年加大,2007年绿化村庄30个,新植树20多万株;2008年绿化村庄44个,新植树30多万株;2009年绿化村庄156个,新植树超过100万株。建设后的自然村道路和水体宜林地绿化率均达到95%以上,绿化覆盖率均超过30%,基本每个村庄都能形成1~2个绿化亮点,并建设成一大批绿化优秀村。
村庄绿化的建设有效改善了该县农村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带动了农业旅游“农家乐”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1]。现对溧水县村庄绿化建设举措及发展建议作一论述。
1举措
在村庄建设全过程中,溧水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方针,遵循以民为本的原则,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注重绿化建设质量的提高,注重工程建设与富民强村、改善民生的协调,真正将村庄绿化建设做成一项惠民工程。
1.1规划设计先行
一是在建设村庄选择上严格把关。在每年的村庄绿化建设前期,县镇两级林业主管部门都会严格按照《绿化新村建设标准》要求,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安排人员对全县各自然村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遴选出基础条件较好、绿化空间较多、绿化积极性高的自然村作为村庄绿化建设对象。二是精心编制村庄绿化建设规划设计书。针对每个建设自然村制定一套具有各自特色、可操作性强的设计书。在树种选择上合理把握树种的适应性,不同立地条件选择不同绿化树种,做到适地适树,确保新栽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同时注重乔灌花合理搭配,形成较好的景观效果;在绿量把握上做到绿树成荫、见缝插绿,确保每个自然村新栽苗木不少于5000株,建成后绿化覆盖率超过30%。同时,每个自然村集中精力建成1~2个亮点工程,如高标准的公共绿地、水体绿化等。
1.2争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将村庄绿化建设列为省“绿色江苏”和市“绿色南京”工程项目,享受每个村5~8万元的省、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同时,县财政拿出部分资金用于配套补助,有效解决了村庄绿化这一民生工程的经费问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绿化设计和苗木栽植、补植,同时提留部分作为长期管护费用。
1.3狠抓建设质量
一是在每年村庄绿化建设过程中,县政府以及农林局都组织召开2~3次专题现场推进会,组织各镇分管镇长和农服中心主任参观村庄绿化先进村、交流工作经验,为各镇的村庄绿化工作提供借鉴指导,促进其建设水平提高。二是由县政府及农林局分管领导组成县级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镇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建设单位整改提高。三是建立以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生态溧水”建设工作督查责任制,每镇由农林局确定1名县级林业技术人员作为该镇村庄绿化建设的技术督查人员,除负责该镇村庄绿化的质量进度督查外,还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多项督查指导措施的实施,有效保障了村庄绿化建设质量的提高,确保规划设计书的设计内容落实到位。
1.4遵从民意
村庄绿化在农民居住区内实施,尽管是为群众办实事,但同时也存在绿化植树与群众生产生活争土地的矛盾。为了化解这一矛盾,保证村庄绿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采取一些措施: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做有关村民的思想工作,向其宣传村庄绿化建设的现实意义,提高其对村庄绿化建设的认可度,自觉配合村庄绿化建设;二是在绿化树种选择上充分征求相关农户的意见,在不违背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其对树种要求,需果则果、需花则花;三是树木由镇村组织专业队统一栽植,栽植后的树木在谁房前屋后或农田里的就归谁所有,从而提高了农户参与建设与树木管护的积极性,保证了树木的保存率。
1.5从实际出发,兼顾全面治理
同时,为保护绿化成果,针对农村当前实际情况采取了有别于城镇绿化的原则开展绿化。一是控制草坪的用量。许多人提议村庄绿化建设应大力实施草坪绿化,以取得更好的景观效果。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一直控制草坪的用量,其主要原因是:草坪管护成本大,每年都需要进行多次除杂、修剪等管护工作。多数村庄绿化后的管护相对比较粗放,定期对草坪进行精心管护还不太现实,一旦管护不到位就会造成杂草丛生,加之牲畜破坏,会严重影响绿化景观效果,弄巧成拙。因此,确立植树造林这一建设重点,将有限的绿化经费集中投入到提高树苗绿量上。二是选择低矮花灌木作为农田区域主干道绿化树种。因农村水泥路两侧绿化空间较窄,紧邻农田,为了降低绿化树木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减少农民因此而对树木的破坏,对于农田区域主干道绿化树种,基本选择紫薇、蜀桧等低矮、树冠较小的花灌木,尽量减少香樟等高大乔木的使用,确保绿化苗木与农作物的和谐共生、绿化建设与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三是兼顾全面治理。在村庄绿化建设过程中,为了取得更好的景观效果,在增加绿化总量、提高林木覆盖率的同时,还兼顾进行了村庄垃圾清理、杂草清除、河塘清淤等辅助工作,促进了村容村貌的全面改善,促进了村庄绿化建设与村庄卫生整治的协调全面发展,以村庄绿化建设为切入点,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
2存在问题
在村庄绿化建设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受绿化经费和群众认知程度的影响,绿化苗木以香樟、女贞等常规中低档树种为主,榉树、含笑等景观效果好的高档树种以及具有经济和观赏双重功能的果树使用的较少;绿化树木的长效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绿化成果遭破坏现象时有发生;绿化空间大的自然村逐年减少,为今后几年村庄绿化建设造成空间难题。
3发展建议
一是遴选出榉树、青桐、乌桕等景观效果好、价格适中的乡土树种以及石榴、枇杷、甜柿等景观果树作为今后村庄绿化建设的重点推广树种[2,3],适当引进乐昌含笑、黄山栾树等优良树种进行点缀,减少香樟、女贞等用量,积极向群众宣传各树种优缺点,进一步改变其认知观念。二是进一步完善管护责任制,村庄绿化建成后须由专人管护3年,管护费用从省市补助经费中列支,对于毁绿案件由林业主管部门严肃查处,对于需要较大量涉及绿化树木的水利、土建工程,应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4]。三是对于村内无较大绿化空间的自然村,以建设围村林为主,营造出“村在林中”的景观效果。
4参考文献
[1]冯涛.新时期延安新农村建设中的四维和谐构建[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8(4):18-20.
[2]周继芬.果树在居住区绿化中的发展前景[J].江西农业学报,2006,18(3):97-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