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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文化遗产特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不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比较容易被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在讨论学术问题时,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关键词:
世界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与利用
收稿日期: 2010-11-09; 修订日期: 2010-12-28
基金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产品研究》(CW09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旅游资源与文化发展创新基地》(CLA601)资助。
作者简介:
梁保尔(1953-),男,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遗产旅游、旅游文化。张朝枝(1973-),男,博士,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与遗产保护、旅游规划与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1987年、2001年起分别有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公布的《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词汇。本文2010年底用“谷歌”搜索引擎①,以“世界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2万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9万条记录;在“中国知网”学术文献总库作检索②,以“世界遗产”为题名的有1703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4537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名的有6304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26391条记录③。与此同时,以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围合的“世界遗产”徽
记也无可争议地成为优质旅游资源的身份标识(见图1)。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时使用的一种专有名词,有特定的涵意。然而我们发现,学术界在一些场合使用时,往往以“世界遗产”通称两种类型的遗产,如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
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69.
列有“中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
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12.
列有“世界遗产类别五: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且此类现象亦非个案
如孙克勤《世界遗产学》(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26209.)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章节并列,彭顺生《世界遗产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25.)将这两种遗产并称为“中国的世界遗产类别”等。
。这样一来未免令人感到有些困惑:“世界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遗产类型究竟是同属一个范畴还是分属于两个独立的体系?倘若是分属两套独立体系的话,那么这两种遗产类型的主要区别何在?本文试就这两个问题作一些梳理工作。
2 两种遗产归属两种不同的体系
“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都属于UNESCO宣布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条。
的遗产保护项目,然而研究发现,这两种遗产,其内涵和外延并不属于一个统一的范畴。
2.1 有两份独立的公约文本
UNESCO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规定,由“政府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委员会”制定、更新和出版《世界遗产目录》。这份《公约》将“世界遗产”定义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1987年起增列“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1992年又增列“景观遗产”,总计为四个类型。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世界遗产”应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遗产保护项目,除了“自然遗产”之外,“文化遗产”还应涵盖“文化景观”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的文化遗产部分《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45-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2条。
。
UNESCO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规定,由“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编辑、更新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份《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个类别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2条。
。但UNESCO 2001年起在宣布入选项目时,又划分出一个“文化空间”的类型(参见表5),曾一度引起了学术界很大的争议(参见本文3.3叙述)。入选这份《名录》
的遗产保护项目通常就被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径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强调是一种所谓“国际”级别的遗产类型。
由此可见,“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泾渭分明,是由两个不同的遗产委员会独立宣布的两种类型的遗产保护项目体系,UNESCO因此为两个相对独立行使权力的“本公约的最高权力机关”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4条第1款。
制定了两个独立的标识(见图2)。
2.2 有两套不同的遗产目录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世界遗产目录》,另一个是《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结束时,《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总数达911项,包括: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704项、自然遗产180项、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27项;2010年在册的濒危遗产项目总数为34项。自1987年至2010年,《世界遗产目录》先后收录中国项目达40项
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罗列,可参见“维基百科”相关条目。
,包括:文化遗产26项、自然遗产8项、自然和文化混合遗产4项、文化景观2项。中国的“世界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三(意大利44项、西班牙41项)。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建立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一个是《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结束时,《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收录项目总数213项,2010年在册的急需保护项目总数达16项。自2003年至2010年,这两个目录分别收录中国项目28项和6项,中国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总量达34项
UNESCO官方网站http:∥。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一。
即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种目录而论,其性质亦大相径庭。《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项目均须已载于《世界遗产目录》中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0条。
。如1995-2003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1978年第一批《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1992-2004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柬埔寨“吴哥窟”是于1992年被《世界遗产目录》收录的项目(便于“吴哥窟”及时接受国际援助)
Google 译自UNSCO官方网站的2010年《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在册的35个项目名单以及经整改已陆续解除濒危的25个项目名单。
。而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则未必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已列入项目,如中国2009-2010年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个项目,皆为UNESCO当年的新增项目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主要区别在于,列入前一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尽管在社区或群体的努力保护下其存续状况仍然受到威胁的文化遗产,申报国需要承诺制订专门的保护计划。
。
3 两种遗产执行不同的标准
3.1 遴选标准不同
UNE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以“突出的普遍价值”为准绳拟定了10条遴选标准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7条对世界遗产的遴选做了规定:()代表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体现了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重要的价值观交流,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能为现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是一种建筑、建筑群、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发展阶段;()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扭转的变化的影响而脆弱易损;()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文化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本标准最好与其他标准一起使用);()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区;()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载和地貌演变中的地质发展过程或显著的地质或地貌特征;()突出代表了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落演变、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是生物多样性原地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或保护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栖息地。
,“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只须符合其中的一条或多条相应的单一标准就会被认定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如“奥斯维辛集中营”、“九寨沟国家风景名胜区”是符合一条文化标准或者自然标准,“莫高窟”、“三江并流”是符合全部文化或者自然标准而入选(见表1)。“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则必须同时满足双重标准才具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资格,如“武夷山”、“泰山”同时满足了文化标准与自然标准,特别是泰山同时以7条标准入选,在《世界遗产目录》中十分罕见(见表1)。“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在于文化,或本质上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见表1)。
UNESCO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设立具体的遴选标准,只是表述了一些基本特征或要素,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做了若干限定,如“各国人民集体记忆的保管者”、“能够确保文化特性永存”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引言。
。各缔约国在此基础上都建立了庞大的名录体系。以中国为例,截至2010年,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万项之多
据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副司长屈盛瑞在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新闻会上所的通报,7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中,有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10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186项“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77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
,国务院并为之制定了6条遴选标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6条:1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2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4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6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主要涉及候选项目的杰出创造力、世代相传、文化认同、高超技艺、见证传统、濒临危险等“突出的普遍价值”。这些遴选标准对各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3.2 类型标准不同
本文将已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各种类型的遗产项目尝试着排列了一份比较直观的通表(见表2):
本表综合了两个板块。第一板块,参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首先区别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参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再分列出“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和“文化景观”两大类;参照《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第2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的口径,继而将“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拆分为“(文化部分)”“(自然部分)”两部分列入相应类别。第二板块,参照《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
作”条例》(1998)二分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五分法和《国家级非
4.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31条:“应把在本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1/2003)(第一批《人类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1/《公约》2003)
1.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注)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宣布的目的在于奖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优秀代表作品,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条例》1998)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
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公约》2003/《暂行办法》2005)28+6项
2.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条例》1998)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暂行办法》2005)(如妈祖信俗、端午节、麦西热甫等)
2.自然遗げ(《公ぴ肌1972)
.文化与自然混ず弦挪(自然部し)(1987增列)
1.自然面貌
2.动植物生境区
3.天然名胜
4项
(总计8项)
资料来源:据《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9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等并参考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293页图表归纳整理。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六分法拟定。通过一种通融办法,把UNESCO宣布的两种体系的遗产类型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显示其相互关系,这样似乎比通称为“世界遗产”更妥帖、更容易理解。
相比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要比“世界遗产”复杂。
第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12条。
:“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定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因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这种特殊的“清单”性质,旨在为中国项目前赴后继地跻身《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或《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热身”。很显然,国家级项目和世界级中国项目之间有稳定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国家级项目处于一种预备状态,随时可向UNESCO申报“国际一级”的项目。限于篇幅,兹选取两批被收录的中国项目列表,以便说明世界层面与国家层面两个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3):
第二,除了UNESCO的分类之外,还有一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用性分类,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2006-2008)的十分法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Z].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1316.
(2007)的十六分法,这两种分类也有一个明显的对应关系(见┍4):
从表上可以发现两个问题: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医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中并没有建立对应的类别,而只是在“民间知识”下设一小类;二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分类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6类)的分类不能完全对应。
3.3 类型分歧不同
在“世界遗产”分类中的“文化景观”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似乎难以截然区分。对于这个问题不妨这样理解:其一从遗产性质而言,它是人类学的一个概念,代表的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文化遗产/遗址”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联合工程”
韩锋在《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一文中认为,“文化景观”在于“展示人类社会与聚落在自然环境的物质性制约或机会下以及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内在和外在持续作用下的演进,突出强调人和自然之间长期而深刻的相互关系作用”(见 ,200918)。并参见UN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第47条。
;其二从遴选标准而言,“文化景观”的入选项目只须满足符合文化标准的一条或多条标准,而不必涉及其他的自然标准;其三从类型划分而言,它主要包括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园林、公园)、有机进化的景观(残余物景观、持续性景观)、关联性文化景观(自然因素、宗教、艺术、文化)三类。所以说,“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应该在于文化方面,或者说,“文化景观”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
江西庐山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的佛教和道教庙观与代表理学观念的白鹿洞书院一起,以其独特的方式融汇在具有突出价值的自然美景之中,激发了无数艺术家以美学的态度看待自然,开拓自然文化。
(参见表1)。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中关于“文化空间”(“文化场所”)的分类有颇多争议。起因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分为五类,而实际宣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却多了“文化空间”的类别(见表5);与此相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有“文化空间”的类别,而实际上在国务院两次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却难觅其踪迹
参见相关文献。
――于是便引发了关于“文化空间”的学术争端。
从源头而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文化空间”概念来源于《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UNESCO,1989)“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文化场所的人类学概念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但也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周期、季节、日程表等)或是以一事件为特点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和这一地点的存在,取决于按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把“文化空间”解释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3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 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王文章认为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8,300.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本身就不是一种逻辑的分类,难免会出现一些跨类现象。乌丙安认为
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认为,“凡是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古老习惯在确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场所举行传统的大型综合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形式。……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传统节庆活动就是最典型的文化空间。但这些解读听起来仍然有些费解,关键在于要解释清楚“文化空间”为什么是“非物质”的。相对而言,向云驹的解读比较透彻
向云驹《论文化空间》20091026,《再论文化空间》20100101,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他认为,“文化空间”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存在的核心价值和理论依据在于它完整地、综合地、真实地、生态地、生活地呈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人类学”的概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类别、样式之一的文化空间,首先必须有实在、实有的场所,这个场所必有物的存在(桥、民居、村落、庙宇、街道、广场等等),或有固定的(如物的永固性)时间周期;其次,这个空间必与人的身体的栖居和精神的栖居相关联,才成其为“文化空间”。栖居必然建造,建造是人在场的象征和天然成分。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有人在场和出场的空间。因此,有人在场的“文化空间”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空间”,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如果没有活的人在场,“此地空余黄鹤楼”的话,那就只能是文物、古迹和遗址(“文化遗产”)。向云驹的解读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文化空间”的释义作了必要的注脚。
4 结论与讨论
4.1 本文结论
“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官方文件《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World Heritage,汉译名“世界遗产”,包括了“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四个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颁布的官方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汉译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有UNESCO官方的中文文本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39条“有效文本”:“本公约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拟定,六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这一文本将目录译作《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人类”二字,以表示这是一种“在国际一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4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
由此可知,“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社会层面通常的兴奋点在其UNESCO“出身”,比较容易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讨论学术问题时,为避免产生歧义起见,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4.2 问题讨论
两个《公约》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9-95条有关“完整性和/或真实性”条款内容。
。国家为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3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第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表”分列了8个资源主类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第4.3条款,见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
,其中的A.地文景观、B.水域风光、C.生物景观、D.天象与气候景观、E.遗址遗迹、F.建筑与设施等类别多与“世界遗产”(自然、文化)有关,G.旅游商品、H.人文活动等类别则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换言之,本文讨论的两种类型遗产的“合理利用”与旅游吸引物有着有高度的相关性。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为例。旅游通常由“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旅游要素进行生产性传承,如昆曲(人类2001)(国家145 Ⅳ1)
人类、国家、国家三推分别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人类2005)(国家101 Ⅱ70)、京剧(人类2010)(国家172 Ⅳ28)等
参见表3。
是通过旅游“娱”的要素的发挥、通过剧场演出和票房收入解决一部分传承发展中的问题,这是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是通过“购”的要素的发挥,使濒危手工制作技艺在各类旅游摊档令人爱不释手的小商品形态中保持“活态”,如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国家898Ⅷ115)、龙凤旗袍、亨生和培罗蒙奉帮裁缝(国家三推Ⅷ6)、上海鲁庵印泥(国家917Ⅷ134)、曹素功墨锭制作(国家三推Ⅷ73)、油纸伞、西湖绸伞(国家923Ⅷ140)、嘉定黄草(国家830 Ⅶ54)等;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嵌入现实生活,成为居家旅行、日常用度的趣味盎然的选择,最典型为“吃”要素的发挥,如存续我国城市历史文脉的“老字号”项目等(见表6)。
令人瞩目的是,在2010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和睦、味觉上的美好体验以及人与自然间的平衡的“法国美食大餐”(人类2010)首次以一国美食而被UNESCO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参见UNESCO官方网站;并参见《文汇报》2010年11月20日报道《法国大餐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国美食大餐”是庆祝个人或群体生活重要时刻,如:出生、结婚、生日、纪念日、庆功和团聚等活动时的一种实用的社会风俗,通过节日盛宴,法国人聚集在一起享受独特的美食艺术。“法国美食大餐”的入选,对旅游资源而言,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遴选将逐渐从诸如中医针灸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吴越,王乐.如何让老外弄懂活血化瘀[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10)(444 Ⅸ5)、中国活字印刷术
任思蕴.活着――中国活字印刷术的前世今生[N].文汇报,20101207.
(人类急2010)(国家918Ⅷ135)、中国书法
莫三相.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09)(国家839Ⅶ63)之类主要依赖于诠释系统予以转化的项目趋向于开始关注存活于现实生活中的通俗旅游吸引物了,这对于旅游资源利用和旅游产品开发的研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鲜活的信号。オ
(鸣谢:谨对上海师范大学张萍、姚小梅所承担的资料整理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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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一些国家兴起,1950年日本政府提出的“文化财保护法”中从“有形文化财”的概念延伸出“无形文化财”概念,并首次授予拥有精湛传统技艺的民间艺人“活态民族珍宝”(Living National Treasures)的美誉。1962年韩国政府在《文化财保护法》中将文化财(即文物)分为四类:有形、无形、民俗和纪念物,正式将无形文化遗产纳入国家文物普查和保护的法定范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根据上述定义,能够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特殊遗产,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集中表现为传承性、活态性、无形性、民众性、地域性、多元性、文化性等特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是研究其可持续发展对策的前提。
(一)传承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指具有人类集体、群体或个体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人对“精神文化”的传递,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传承过程是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即口述、身教、观念或心理积淀等形式进行的,具有无形性、抽象性。如剪纸艺术、戏剧表演、美术工艺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由老一辈的艺术家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承艺术、发展艺术。因此,传承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共性特征。
(二)活态性
无论是语言、戏剧、还是传统手工艺制作或民间习俗,它们都需要借助人们的行为活动直接表现。在这些特殊的行为活动中,语言的使用、口头传说的传播是动态的;音乐、舞蹈、戏剧的表演是动态的;同技艺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器物制作是动态的;民俗习惯的表现也是动态的。这种动态性贯穿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个存在过程中,赋予他们以活态的特征与生命力,从而与静态形式存在的文物明显区别开来。
(三)无形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抽象的文化思维,它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且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性一方面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是有形可感的,如山西杏花村汾酒酿制技艺,人们可以感知的是一套完善精密的、无形的酒水制作工艺,而不是一台有形的酒水制造机器。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不是通过物而是通过人对“精神文化”进行传递,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它的传承是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因而是抽象的、无形的。
(四)民众性
非物质文化产生于民间,也主要在民间流布。以民俗为例,仅从字面上就可以知道,它是指官方以外的有某种共同社会关系的群体,主要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中下层民众,在社会生活中世代传承、一定自然与文化环境的产物。一个社会群体的语言、行为和心理上的集体习惯,其中并不包括官方的法律规章制度,也不包括上层社会有的生活习惯,尽管二者对民间风俗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五)地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是一定自然与文化环境的产物,也只有在适宜的生态环境中才能传衍,因此带有深深的民族和地域烙印。以民俗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为例,如果说民俗的民族性获得,是受民族居住地自然条件、社会生活,以及语言、心理、信仰等文化传统制约的结果,那么,民俗的地域性更是与其所形成的区域环境,包括自然资源、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审美观的特点密切相关。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是对民俗区域特点的概括。
(六)多元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种族、信仰、风俗、群体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外部差异,以及同一地区、种族、信仰、风俗、群体在不同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部差异。
(七)脆弱性
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民族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没有过的危险境地,仅就戏剧表演艺术来看,其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令人心惊的现状,如广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有地方剧种18个,桂剧、壮剧、彩调剧、粤剧、毛南戏等,到上世纪末,除壮剧、彩调剧、粤剧以外,其他剧种已难得一见。山西省的地方戏为例,上个世纪80年代尚有52个剧种,现在却只剩下28个,短短的20年里,24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剧种消失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立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非物质文化遗产脆弱性要求必须致力于对它们的保护。在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还没有充分树立起来之前,立法显得格外重要。截至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我国有关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立法已有30多部。《文物保护法》和一些地方保护性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处于国家或地方法律的保护之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国这一宝贵资源免受不法侵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和保障。
(二)普及“非遗”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性、民众性要求“非遗”可持续发展必须普及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很好素材。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参与保护“非遗”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非遗传承的根应该在学校,学校教育是“非遗”传承最为核心和带有根本性的举措。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纳入学校正规教育,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从而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此外,要加强“非遗”基础理论研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争取把理论研究转化成实践成果,为保护、利用、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理论支撑。
(三)创新“非遗”保护方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无形性要求必须创新其保护方式,才能确保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同样,科学技术也是应对“非遗”被毁危机、扭转“非遗”保护严峻形势的关键途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的“非遗”资源要得到切实的保护,还必须大力发展“非遗”保护科学技术,积极培养“非遗”保护科技人才,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保存、修复、传承“非遗”,用先进的科学手段记录或整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加强区域合作管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特征;价值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6-0072-05
辽西,从人文地理学上的角度考察,是指“燕山山地以北,西拉木伦河以南,医巫闾山以西和七老图山以东的区域”[1]。从现有的行政区划考察,辽西地区是指辽河平原以西与河北省、接壤的辽宁省西部地区,共包括锦州、朝阳、阜新、盘锦、葫芦岛五市。因本文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区域文化特质,因此,这里的“辽西”采用的是人文地理学区域概念。
辽西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地域特色凸显,内涵丰富厚重等特征。这里有标志着物种发轫的“古生物化石群”①、具有人类非凡意义的鸽子洞古人类遗址、标志着万年文明起步的查海文化遗址、有中华文明曙光之称的红山文化遗址。同时,较之辽海文化的其他区域,这里有着更为鲜明的民族特色,有着数量大、品类多、高价值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辽西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漫长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是对区域文化、社会发展、人文精神产生重要影响的文化遗存,且有着鲜明的特征和独特价值。其主要特征如下:
一、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历史深远而厚重
在4000年至1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西辽河、大辽河流域居住的原始人群是汉族的先民,他们创造的红山文化奠定了辽西地区汉文化的底色。在随后的漫长历史进程中,辽西成为少数民族异常活跃的舞台,他们在这里生存、争夺、迁徙,在创造本族文化的同时,也不断地改造着文化板块的结构和元素,使辽西成为民族融合特征明显、少数民族特质不断凸显的文化区域。
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山戎、东胡是辽西最为活跃的少数民族。山戎包括多个大小不同的部落实体,史称“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史记》卷100,“匈奴列传”)。公元前7世纪,山戎被齐击败溃散,后返回原地,因这一部分山戎居住在匈奴东,被称为东胡,“山戎、东胡实为一族,时代不同,名称遂异”[2]。东汉、魏晋时期,乌桓、鲜卑两族自内蒙古草原东北部南下进入辽西地区。乌桓原为东胡的一部分,史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后汉书》卷120,“乌桓传”)它曾长期臣服于强大的匈奴,居住在大兴安岭南端。公元前119年,汉武帝三战击溃匈奴后,乌桓摆脱了沉重的奴役和控制,南迁至辽西的老哈河流域。公元1世纪,随着乌桓的入塞,鲜卑的一支――东部鲜卑也大批南迁至辽西地区。西晋末年,鲜卑族进入空前活跃和繁盛时期,慕容鲜卑以辽西为基地先后建立了前燕、后燕、北燕政权,三燕政权以龙城(今朝阳地区)为都城或留都经营辽西地区,前后共计80年,创造了厚重的“三燕文化”。契丹隶属于宇文鲜卑部,公元4世纪分布在西拉木伦河流域,公元5世纪进入辽西腹地,为避高句丽和活动在漠北的柔然人之扰,部分契丹人入居白狼水(今大凌河)以东地区。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壮大,耶律阿保机于公元916年在龙化州(今内蒙古赤峰地区)正式建立契丹政权。后以辽西为中心,以东北为基地,几度征伐,契丹统治者占领了北部中国,并创造了影响深远的契丹文化。女真族的先人,曾世代居住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和长白山麓一带,女真部落,长期为辽所控制。公元1114年,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举兵反辽,并于1117年至1120年间,攻占了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及其腹地,将辽西纳入了其统治区域。至1215年蒙古军队占领辽西,女真人统治辽西近100年,进一步改变了该区域地域文化的诸多要素。蒙古族原居额尔古纳河下游的大兴安岭山林地带。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落后,四处征伐。1214年,木华黎率蒙古军队南下,于次年基本控制了辽西地区。由于上述政治及地缘因素,辽西成为蒙古族的重要生活区域,蒙古族人长期与汉、满、朝鲜、锡伯等民族杂居,不但发展和丰富着自身的文化,也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为辽西地区留下了诸多高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具有丰富性和融合性特征
辽西地域文化有着“走廊”和“熔炉”两个鲜明的特性,它既是联接东北与中原地区的主要交通廊道,也是民族迁徙和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诸多民族在此流转和共存,并且在文化交流中不断的得到融合。辽西走廊既是交通孔道,也是民族文化廊道,它不但是“历史形成的民族地区”[3],也是堪与藏彝走廊、西北走廊、南岭走廊相比的重要历史――民族走廊。起源于辽西的民族主要有古商族、孤竹、山戎、东胡、徒河、俞人、库莫奚、契丹等,在辽西迁徙流转或长期生存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匈奴、乌桓、鲜卑、吐谷浑、高句丽、粟末H、女真、蒙古、锡伯族等。且诸多民族长期同时并存,深度融合。隋唐时期,汉、高句丽、契丹、库莫奚、粟末H等民族在辽西混居。辽金元时期,在辽西杂居的民族有汉、契丹、库莫奚、女真、高句丽、蒙古等民族。辽西多民族文化的聚合,主要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第一个层面是少数民族之间的聚合。在历史上,这些民族最原始的碰撞状态是血腥的攻略和残酷的战争,只有他们被置于同一政权统治下时,才进入暂时的相对稳定期。这时,他们采取通好、通商、通婚等方式进行交流。暴力也好,温和也罢,无论何种方式,充盈其中的总是民族间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第二个层面是汉族和少数民族间的聚合。在远古时期,辽西就有了汉文化的积淀,成为汉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开始了少数民族和汉文化的交融。自夏、商起,在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驱动下,辽西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碰撞中不断走向融合。在上述环境下产生并留存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数量多,品类丰富,具有承接历史和民族融合的文化内蕴。
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堪称丰富,主要有以下七类,一是古人类活动遗迹,包括山戎、东胡、徒河等游牧民族的徒河城、紫蒙城,乌桓、鲜卑民族的龙城、徒河新城、新昌黎、棘城等城址,契丹、女真、蒙古民族的宜州、懿州、显州、广宁府、乾州、辽上京、辽中京遗址等城址,朝阳西三家辽代村落、喀左南公营子王爷府、赤峰的喀喇沁蒙古亲王府等遗址。二是陵墓等建筑遗产,包括北票喇嘛洞鲜卑贵族墓、北票北燕宰相冯素弗夫妇墓、葫芦岛大卧铺辽金画像石墓、凌源石羊石虎辽代古墓遗址、建平辽墓、医巫闾山辽代皇陵墓群、阜新辽名将古墓群、辽代萧氏古墓群、喀喇沁蒙古右翼王陵、赤峰辽祖州、祖陵遗址等。三是寺庙,包括义县奉国寺、阜新瑞应寺、普安寺、阜蒙县佑安寺、德惠寺、彰武圣经寺、北票惠宁寺、凌源万祥寺、赤峰召庙、福慧寺、寺、龙泉寺等。四是摩崖造像,主要包括阜新海棠山摩崖造像、彰武千佛山摩崖造像等。五是古塔,主要包括朝阳北塔、南塔、锦州广济寺塔、广胜寺塔、阜新闾州辽塔、东塔山塔、凌峰塔、葫芦岛前卫斜塔、大塔、塔子沟塔、赤峰中京大明塔等。六是出土实物,主要有朝阳出土的慕容鲜卑族的金步摇、梯形棺、鸭型玻璃注、七宝塔、龙凤罐、阜新出土的绿釉鸡冠壶、滑石狮、鎏金铜牌饰、白釉黑彩童子灯、钧釉碗、青花玉壶春瓶、各代的墓志铭等。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阜新东蒙短调民歌、蒙古勒津乌力格尔、蒙古勒津婚礼、蒙古勒津安代、蒙古勒津好来宝、蒙古勒津刺绣、蒙古勒津马头琴音乐、瑞应寺庙会、喀左东蒙民间故事、吉祥寺扎布、兴城满族秧歌、赤峰阿日奔苏木婚礼、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蒙古族服饰图案、敖汉传说故事等。
由于多民族频繁流徙承继,民族间不断融合,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呈现出强烈的融合性特征。朝阳的北塔,在政权更替与历史传承中实现了佛教与各民族及各民族间的文化融合。北塔的修建,经历了三燕、北魏、隋、唐、辽五个历史时期。北塔所在的位置,是慕容鲜卑修建的和龙宫,北魏在和龙宫基础上创建了土木结构阁楼式塔――思燕佛图;隋代在思燕佛图的基础上修建了方形空洞式十五级密檐砖塔;唐代对此塔进行了装饰和修缮;辽代对北塔进行了两次重修,使其成为一座有着宽大台座、须弥座和塔身雕饰复杂的十三级叠涩密檐式密宗佛塔。今日的北塔,仅从结构上,就能领略到多重文化叠加的神韵,沿廊道可清晰地目睹雕有龙、虎、朱雀等图案的三燕时期的宫殿柱础石,北魏时期“思燕佛图”的夯土台基,隋塔遗迹,唐塔砖砌塔基和辽塔砖砌塔基,五朝遗迹并存一塔,堪称奇迹。朝阳周边隋唐时期的鲁善都墓等出土的“深目高鼻的胡商俑、满载行李的骆驼、昂首嘶鸣的战马、浓眉大眼面施粉彩的H俑”[4],体现了契丹、库莫奚、H、汉族文化及异域文化的相互渗透及融合。位于赤峰宁城县的辽中京遗址,是辽鼎盛时期的标志。城市的整体规划、街道布局、建筑风格,在吸收汉族城市营建模式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契丹族的传统居住习俗和草原生活特点,被誉为“契丹族创造性的吸收汉文化的典范之作”[5]。号称藏传佛教国庙之一的瑞应寺,具有蒙、汉、藏、满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色。阜新、朝阳、赤峰地区的辽代契丹族古墓众多,古墓中出土的画像石是以中国图案画为特点的石雕艺术品。这些画像石采用的是汉族人的雕刻方法,画像石具备了中国画的特点,以线条作为主要表现手法,是装饰画和线雕、浮雕相结合的产物。画像石的题材是反映契丹人的生活状态、思想意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内容,整体构图既表达了契丹人的现实生活和精神生活,融进了其他民族的文化精髓,深刻体现出汉文化对契丹人的影响和浸润。海棠山摩崖造像,是辽传佛教文化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它是由活佛请来和当地的蒙古族能工巧匠,巧妙构思,精心雕刻而成的,是“藏传佛教美术与清代阜新地域蒙古民间艺术深刻融合的代表,充分显示出蒙古族工匠精湛高超的雕刻技艺及其强烈的民族审美取向”[6]。
三、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可辨识性特征
辽西诸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尽管是在文化传承、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中形成的,却丝毫无法遮蔽各民族文化遗产的独特文化内涵和精神气质,它们有着强烈的可辨识性特征。
这些文化遗产,都渗透着各民族所具有的独特文化内涵和精神气质,包括价值取向、情感表达、审美情趣等。
三燕鲜卑遗存相对于三燕文化,契丹遗存相对于辽文化,蒙古勒津及藏传佛教遗存相对于辽西蒙古族文化,都是重要的辨识体和核心价值承载体。创造了三燕文化的慕容鲜卑是一个有着开拓、创造精神和艺术特质的民族。他们在公元3-4世纪首创了双马镫,后来通过高句丽人,慕容鲜卑的马具系统应用到整个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使骑射文化发生了质的飞越,对骑兵的发展和战争的作用十分巨大。北票冯素弗墓出土的两件木芯包鎏金铜皮的马镫以及铁马甲等马具[7],北票房身北沟八号墓、朝阳袁台子壁画墓、朝阳十二台乡砖厂一号墓等出土的包括衔镳、鞍、镫等主要构件的马具[8],就是这一创造的明证。冯素弗墓出土的梯形棺,前大后小,前宽后窄,前高后低。梯形棺为慕容鲜卑人最先使用,并逐渐影响中原,到唐代,在全国流行。朝阳多处鲜卑墓出土的金步摇冠饰,“在双塔区他拉皋镇的木营子鲜卑墓、朝阳县柳城乡袁台子三号墓、王坟山一号墓、西营子乡田草沟一号墓、北票市章营子乡房身二号墓、八家子乡喇嘛洞三燕墓、西官营子北燕冯素弗墓中都出土金步摇冠饰”[9]。形制各异,设计精巧,结构繁复,纹饰美轮美奂。此外还有冠饰、金牌饰、金扣、金钗、银钗、金戒指、指环、手镯等饰品。三燕的马具同样制作精良,在工艺和装饰上流行铜鎏金、镂孔技术,鎏金包片正面多錾刻各种纹饰,如龟背纹、三肢纹、蟠龙纹、兴龙纹、舞龙纹、单凤纹、对凤纹、鹿首凤纹、羊首凤纹、人首凤纹等。这些华贵的饰品和马具体现了慕容鲜卑人的审美追求和艺术特质。鲜卑民族是草原文化的承继者,他们的艺术承接了匈奴人的造型风格,融入了自身的宗教观和艺术观,极力推崇外部自然力,崇拜神兽。同时,纹饰中龙纹的大量出现,也表明慕容鲜卑的审美观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
开放、流动、进取、兼容并蓄,是辽文化的基本特征,崇山自由、奔放,是契丹人的民族性格,粗犷豪放、稚拙朴素,是辽代的重要美学特征。上述种种,在辽西的契丹族文化遗存中都有着强烈的体现。鸡冠壶是契丹的特色器物,也是中国陶瓷史上的瑰丽奇葩,鸡冠壶的形制和纹样多次发生变化,由扁身单孔式,到扁身双孔式、扁身环梁式、圆身环梁式、矮身环梁式,壶身的纹饰、色彩等多次发生变化,鸡冠壶的产生和演变,是辽代陶瓷精美化的一部分,折射出契丹族因时而动,吸收时代精神与异质文化,充实本民族文化,发展新文化的进取、开放情怀。契丹人钟情于绿草、清水、蓝天、白云,喜爱各种来自大自然的纹饰,在以藏于阜新市博物馆的三彩摩羯壶为代表的三彩器上,以黄、绿、白三色为主流,多应用了水波、葵花、、牡丹、蝴蝶等来自大自然的纹饰,充分体现了契丹人崇尚自然和自由、奔放的民族性格。契丹人有着独特的审美情趣,如鸡冠壶压印的线条粗犷、跳脱,体现着游牧民族的艺术风格。赤峰、朝阳、阜新等地墓葬遗存的壁画,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鲜明的民族特点。早期的辽墓壁画,如赤峰克什克腾旗二八地辽墓中的《放牧图》和《契丹住地生活小景》以及喀喇沁旗娄子店辽墓中的《游牧生活图》等[10]多以契丹游牧生活为题材,用笔简约,线条明快,色彩简单,格调清新,这是契丹文化青春期的主基调。中、晚期的辽墓壁画,如赤峰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中的《宴饮图》等[11],多以契丹贵族的宴饮、出行、归来为题材,在人物和动物造型上更趋写实和准确,构图略显繁复,色彩较之早期更显鲜艳和绚丽,这既有处于繁盛期及衰退期的契丹文化心态的反映,也有汉文化影响的印记。尽管早期和中、晚期题材、风格有异,但在辽墓壁画中,契丹民族豪放、质朴的美学追求却贯穿始终。
勇猛善战、刚毅劲健、崇尚自然、适度内敛,是蒙古族文化的基本特征,也是蒙古族的性格特质。他们的审美观充满着杂糅性,即糅合着阳光崇高和宁静和谐的审美因子,阳光崇高是蒙古族传统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经过藏传佛教的改造,蒙古族的精神世界开始趋向宁静和谐。以蒙古勒津文化和藏传佛教遗址为核心的辽西地区蒙古族文化遗存群,是蒙古族文化精神的集中投射点。辽西的蒙古族,源自多个部落,尤以聚居阜新的蒙古勒津部发展最为强劲,他们在狩猎、游牧和农耕生活中,创造了东蒙短调民歌、胡仁乌力格尔、安代、好来宝、民间器乐曲等非物质文化。东蒙短调民歌利用四胡、马头琴、扬琴、管、竹笛、笙、九音锣等乐器伴奏,节拍鲜明,曲调流畅,旋律风格多样,或微风拂柳,或万马奔腾,或深沉委婉,或情趣横生。歌中常出现虎豹、骏马、雄鹰、羊羔、苍松翠柏等体现蒙古族精神的元素。安代是把歌、舞、踏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形式,音乐、装饰、造型均体现出热情奔放、朴实刚劲、节奏明快的特点。蒙古勒津民间器乐曲,既有蒙古族固有的高阔、辽远、粗犷、豪放的风格,也有着清邈、肃穆、庄重的宗教韵味。作为蒙古族聚居区,阜新又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内联东北各地,外通蒙古族其他聚居区,而被选为藏传佛教东传的基地。一时间,阜新庙宇林立,建于1699年的瑞应寺是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寺庙,民间有“喇嘛寺(即瑞应寺)有名喇嘛三千六,无名喇嘛赛牛毛”之说,“瑞应寺成为当时东蒙地区宗教、医学、文学、艺术的中心”[12]。瑞应寺所包含的文化体系博大精深,不仅包括习俗、礼仪、典章制度、建筑艺术、造型艺术、唐卡佛画等外部文化表现,还有语言文字、历史、哲学、医学、逻辑、美术、音乐舞蹈、天文历法等。如其中的“查玛舞”、“经箱乐”、“哲理论辩”等传承至今,成为融合了藏传佛教文化、蒙古族传统文化、汉民族文化的宝贵文化遗产。这个文化体系的最高价值理念是教育喇嘛实现人生慈悲利众精神,倡导破除自私欲望,为众生效劳、谋福,才能成就佛果。这种理念所寄寓的宗教情怀联通的是人们的精神世界。可以说,瑞应寺所承载的文化与理念,就是那个时代蒙古族民众的灵魂主宰和精神归宿,是蒙古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特色浓郁的辽西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今人及来者,均有着重要的价值,通过挖掘这些文化遗存,以及人们与文化遗存之间的主客体建构,会产生重要的历史文化认知、艺术濡染、精神提升及助推经济发展等作用,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能强化人们对辽西历史文化的认知
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断地强化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认为“文化遗产在让人们了解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以及生活的意义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3]。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遗迹、遗物和文化承载体,它必然会被打上时代的印记,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告诉人们,先人是在什么样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下,以什么样的方式面对生存的困境,应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他们是在什么样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环境中创造着历史,发展着自身,改变着世界。这些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丰富信息,与各阶段的历史文献相互印证,不断强化人们对辽西历史文化的认知。
二是丰富时代的艺术世界,提升人们的精神世界
辽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包含着种类繁多、价值丰厚的艺术作品,主要有建筑、石窟、壁画、陶瓷艺术、摩崖造像、装饰、音乐、舞蹈等。通过对上述艺术品的发掘、保护、展示和艺术性阐释,会不断地丰富着时代的艺术世界。除了具有审美、愉悦、欣赏和史料价值外,历史文化遗产还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历史文化遗产体现了各个国家和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共同心理结构、意识形态、生活习俗等特点,从一定意义上说,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14]。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民族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人们的精神世界有着重要价值。
三是参与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建构,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是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和景区游览服务是现代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是与文化产业关联度较高的行业。因此,充分保护、整合和开发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在发挥它的游览、观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挖掘它的文化价值,联通图书出版、影视制作、文艺表演、旅游商品制销等产业,能够有效地参与地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建构。同时,上述产业的繁盛,还会带动餐饮、交通、旅店业、娱乐等相关行业的繁荣,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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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品的属性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文化创意价值属性,二是经济价值属性。文化创意价值属性是指文化创意产品所表达的人类精神活动内涵及其影响。文化创意产品通过定价和售卖,把无形资本转换为有形的货币价值,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这些经济效益的总和就是文化创意产品的经济价值。
鉴于文化创意产品的双重属性,它主要经济特征有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主要源自无形资本,其初始创造成本高,而复制、传播成本低。
所有的商品的价值,一般来源于两个部分: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比如同样是矿泉水,超市售卖的和饭店售卖的价格就有很大的差距,同样是运动鞋,著名品牌的价格比普通品牌的价格要高出不少,这两个例子中的价格差主要是由商品的无形资本所决定的。对于大多数满足人的生理和物质需要的产品来说,有形的物质成本是绝对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无形资本是产品的附加价值,厂商获取最大利益的竞争力是通过降低有形成本以及提升无形资本来实现的。
对于文化创意产品来说,其价值同样是由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两个部分构成,与一般产品不同的是,决定文化创意产品价值的主要因素是所包含的无形资本,有形的物质成本一般在产品价格中的比重是非常小的。比如,一盘售价为30元的唱片,其物质成本大约在1元钱左右,决定唱片价格的主要是光盘所负载的音乐价值,购买唱片是一种典型的精神性消费。
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主要源于无形资本,这并不意味着文化创意产品的创造成本低,相反,无形资本的创造可能比有形资本的创造成本还要高,而且由于它是“无形”的,这种资本的价值实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无形资本的风险很大。无形资本的创造需要大量的创造性投入,加之它的风险成本很高,所以文化创意产品的初始创造成本往往较高。但是,由于文化创意的无形资本是以信息符码的方式存在的,所以它的复制、传播成本很低。
因此,我们可以说,每一件文化创意产品的附加价值很高,但是整体文化创意产品的创造过程的成本并不低,而且有较大的风险。
第二,文化创意产品具有双重的质量标准,即物化的表达形式质量与内容质量。
我们对于一双运动鞋的质量的评价,主要是看它的材质好坏、看它是否结实耐磨舒适等等,质量评价的基础是运动鞋的物质形态,这种质量评价在实践中当然也受到心理因素的作用,比如运动鞋的款式、品牌美誉度等。对于运动鞋的质量评价代表了消费者对于大部分产品的质量评价方式。
文化创意产品是以物质产品为载体的精神消费产品,文化创意产品的这种价值构成,使得文化创意产品的质量评价具有了一定的特殊性。文化创意产品的质量标准是双重的,既有物质形态的产品质量评价,也有非物质形态的内容质量评价,后者往往更为重要,更被消费者所重视。消费者购买一本书,对于这本书的质量评价,主要是要看这本书的内容是否对于阅读者有价值(比如教育价值、理论价值、情感价值等等),纸质、印刷、装帧等物化的表达形式虽然也是对书籍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但显然关于内容的质量评价是最主要的。
由于文化创意产品存在双重质量标准,因此在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传播、消费以及市场监管等各个环节都显示出与一般产品的不同来,即需要可量化的质量标准,也需要不可量化的软性质量标准,后者往往显得更为棘手,也更为微妙。
不可量化的软性质量标准是文化创意产品的一个重要而独特的属性特征,是一个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分析和研究的问题。
第三,文化创意产品属于人类较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或附加值生产需求,它的需求弹性较大。
弹性概念在经济学中用得很广泛,它是指在一个经济函数中,因变量对自变量变化的反应程度。需求弹性是用来测量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对于某些需求决定因素变化的反应程度,更具体地说,需求弹性是一种需求决定因素(自变量,包括产品价格、消费者收入、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广告费等)的值每变动百分之一所引起的需求量(因变量)变化的百分比。需求弹性分需求收入弹性和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是指需求对收入变化的反应程度,需求价格弹性是指需求对价格变化的反应程度。
决定商品需求弹性的因素很复杂,需求价格弹性与需求收入弹性也分别有各种的影响因素。如果仅就需求的性质来说,一般情况下,越是基础性的需求越是刚性需求,这类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小;越是高级需求越是软性需求,这类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大。
相对于大量的物质性的产品,文化创意产品基本上属于非刚性的软性需求产品,它主要是满足精神性的直接消费需求或提升附加值的生产需求,前者比如音乐会、戏剧演出、电影等文化创意产品,后者比如广告促销、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
人们的收入增长,满足了基本的生存与安全需要之后,那么精神方面的需求就会有大幅度的提升,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反之,如果人们的收入下降,满足或维持基本生存与安全需求是必须的,那么,精神方面的需求往往成为首当其冲要削减的对象,文化创意产品的需求就会大幅度的减少。那些创意设计类的文化创意产品也是如此,它的作用是提升工业或制造业的附加价值,在经济衰退时期它的需求往往不足。文化创意产品的价格变动对于需求量的影响也同样比较显著。比如,书价的增幅如果超过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销售量就会有大幅度的下滑,尤其在总体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第四,文化创意产品大多具有公共品的特点,即文化创意价值的消费具有某种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一杯水,一个人喝了三分之二,另一个人最多只能喝剩下的三分之一。一件衣服,已经穿在了我身上,其他人就不能同时穿着它了。但一部电影却不是这样的,几十人、上百人可以同时观赏,每个人都可以完整地欣赏这部电影,即使是放映结束后,除了胶片有些微的磨损,电影内容本身依然是完整的,并没有被消耗。
以上的几个实例说明,与大多数的实物形态的产品相比较,文化创意产品大多具有某种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例如广播,多一个人听或少一个人听,不会影响其他人的收听,大家同时收听同一台节目,也不会因此产生利益竞争。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很难的。例如,公共文化广场的建造,可以为提供资金支持的市民们提供一个参与并享受文化生活的良好空间和氛围,它的开放性也让那些即使是没有对此作出贡献的人或外国人也能享受到同样的好处。
文化创意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在实践中一般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技术手段来规避。比如通过收取门票来获得竞争性消费,通过设置无线接收密码等手段来实现排他性收益。
第五,文化创意产品的供给创造文化需求也创造文化消费者,文化创意产品在消费传播的过程中具有价值循环累积效应。
供给创造需求,这个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判断,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买方市场的出现,逐渐被需求决定供给的认知所取代。其实,更为符合实际的是,供给与需求之间是一种互动均衡的关系,供给会影响需求,需求也会影响供给,只不过在生产力相对不足的时期,供给的影响更大,而在生产力过剩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中,需求的市场作用更为突出。文化创意产品的供需总体上也是符合这种互动均衡规律的,但是对于创造性的产业来说,供给的意义和作为显然更为重大。
文化创意产品属于创造性的产出,独特性与超越性是这类产品追求的重要品质,通过创新带来新奇的精神享受或开启新的产业链。比如伟大的艺术作品,可能是超越当下时代的审美观的,它的创造给它的消费者们带来了新奇的艺术审美体验。比如工业设计,它的价值就是要突破常规,通过不断的创新开启新的产业链,创造新的需求,不是被动地适应市场,满足已有的消费心理,而是要激发新的消费欲望,创造需求,赢得市场。
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爱弥儿》中认为,人类所有一切可以谋生的职业中,最能够使人接近自然状态的职业是手工劳动。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对于手工劳动的评价也是极高,甚至说“思本身是人最简单因而也是最费力气的一项手艺活。当人在用手活动的时候,常常是无阻隔的和世界融合,去接触一切。手能把人带进伟大的纯真,而不是先做出能使行为符合的规范,然后再去行动。每一件手工作品之中都包含着思想的因素,手的每一举措在这个因素中承载着自己。一切手的作品都根植于思想。”
手工艺产品是在手工生产过程中对手工物品进行艺术化的处理行为。手工艺产品的明显制作特点就是制作时,所选、所用的素材都毫无意外的来自于自然界,并且展示出人自身与其生活情境不可分离的亲密性,例如在弓箭上雕刻猛兽和凶禽用以代表力量,征服或者是庇佑。装饰与产品拥有者的生存情境相互呼应,使得人在运用手工艺的产品时,既没有感到脱离自然,也没有感到丧失自己。手工艺人和物质进行着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流,在顺应自然物质特性的基础上,让手工艺品的造型、装饰和它所处的情境相融合。手工艺人在手工艺的塑造和装饰中可以更好的拥有和保持自身和自然的和谐关系。海德格尔说:“当我们保持物作为物时,我们便居于亲近之中”。
手工艺产品的制作不是在理性的程序之中有计划的制作。制作者在制作的过程中,会很少的对当下所处的情境进行理性的推理,更没有从理性的角度去观察自然物,而是始终不带有来自逻辑的陌生规定性。正是由于这种非概念性的接触,手工艺者必定保持在完全的非概念状态和不被区分的状态之中,不带任何独立于其情境的思虑,而这种对自然物的直接的体验恰恰是生活在现代各种制度和程序中的人们所无法做到的。
1856年,欧文・琼斯在《装饰基本原理》中写道:“野蛮民族的装饰是处于自然本能,所以总是忠实于装饰功能。而在大多数文明的民族中,由于那种能产生为人所接受的图形的自然本能被不断的削弱,所以这些民族的装饰常常出现方法不当的情况,他不是首先找到最方便的形式,然后再加上美,而是在蹩脚的形式上无限制的加上装饰,这就把美完全的破坏了,因为适合性都被破坏了。
与自然生活的亲密接触和真实体验是手工艺创作的源泉。这在关于手工艺产品的技艺传授、观察与制作方式上也表现出来了。
农业时期的手工产品没有批量化的生产条件和要求,也就没有标准化生产的制约。师徒相承和家业世传是手工艺教育的方式。《管子・小匡》中对此有生动的描述:“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知,旦夕从事于此,以教其弟子,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这种教师方式就注定了手工技艺要依靠匠心经营,而非逻辑演绎。通过人与人之间身体力行的教习,人与手边事物面对面的亲近。
手工制作的观察方式不管在取材还是造物方面,都充分的发挥了直觉的领会。这种观察不追求具体质的判断,而是倚重一种生动的、与物体相关的“像”。观象取物的方法在中国古代的技术上非常的普遍,如南北朝时有根据植物找矿的论著《地镜图》,其中记载:“山有葱,下有银,光隐隐正白。草茎赤秀,下有铅。草茎黄秀,下有铜锡。”《考工记》中记录了古人手工制作也充分运用了观象的方法,如对冶铁火候的掌握,“凡铸铁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清白次之;清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
手工艺产品对于技术的要求很高。但是始终遵循着“道法自然”,受技术的影响很小。这一点从中国的手工业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的手工业很发达,制作技术的水平也很高,技术从来是作为“器”的制造手段居于对世界领会的“道”的“形而下”的地位。在中国的手工业生产的过程中,一直遵循着“天人合一”的天道观,即《周易・系辞》之“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的制器观。在手工的制造过程中,讲究身心合一,通过手、视觉、触觉等亲和体验来塑造物件。庖丁在谈到他解牛的“技出于此”的原因时说:“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遇行。依乎天理……”
手工生产注重对世界和人的关怀而不是执着对世界的理性掌握。手工艺也是如此。寓意于物而非留意于物,这是手工艺得以保持它和自然世界相容相生的秘诀。但是,农业生产水平不高是农业文化形成的主要原因。手工业生产的低效率和制作费用的昂贵是它后来被工业生产代替的主要原因。如中世纪的书籍都是手抄本,制作既耗时又昂贵。当时一本200页的书需要4-5个月才能完成,根本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1424年,剑桥大学图书馆的藏书只有120本。晚清以来,西方生活用品源源输入中国,如洋布、洋油灯、洋火、洋袜、电扇、电灯、表等等,逐步占领了大都市的市场,就连慈禧、光绪都有了钢琴和沙发。1893年(光绪十九年)上海安装了6325盏电灯,次年达到9091盏。接着,北京、天津,包括皇宫禁苑都装起了电灯。这样,实用手工艺的生产必然受到排挤。
手工艺生产在我国民间有着悠久的制作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瑰宝,她以其悠久的历史、精湛的技艺、丰富的门类、传世佳作蜚声海内外,几千年来,传统手工艺产品始终是代表中华民族的一大特色产业。传统的手工艺品既是文化艺术品,又是日常生活用品,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时尚手工的手工艺产品在现代都市如此红火并流行,确实是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有人说这是因为怀旧,是一种对往昔手工岁月的追忆;还有人说,这是因为现代都市遏制了人们动手的机会,时尚手工成了家长提高孩子动手能力的一种手段;还有人说,这纯粹是一种情绪,一种自我放松,自我陶醉的方式。
在追求个性化的今天,手工制作工艺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装饰和实用的性能、手工产品随心所欲的乐趣,已经不可抗拒的在我们身边流行起来,她像风一样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巨大的市场前景。
作者简介:
关键词:波特五力模型; 文化创意产业; 竞争优势
一、 引言
文化产业本身并不和创造性直接关联,引入创意产业的概念,事实上是由于当今文化产业的范围早已超越传统“文化工业”的概念,形成一种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首先是文化产业的子范畴,是文化产业中重视创新的部分;其次,文化创意产业也是创意产业的子范畴,是创意产业中以文化内容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部分。总而言之,文化创意产业是指通过将个人想法、创意或创造转化成产品或运用于其它产品而创造出财富或使财富增殖的经济行为,属于知识经济和技术经济,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高级阶段。
一个地区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就如在农业社会要进行农业生产和在工业社会要进行工业生产一样,必须要对该区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进行分析。我国古镇作为保存至今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区域性特色文化根植性,既是中华文化的物质传承,更是一种无可替代的精神传承。本文所提出的的古镇文化创意产业,则是将古镇文化与创意产业相融合,寻求我国传统文化在传承中与新兴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和创新点。角色穿越游戏、影视基地、古典音乐节、主题公园等新旧名词极大地拓宽了古镇传统文化产业的范围,源源不断地将新鲜的元素注入其中,从而形成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 “波特五力模型”的理论构建
“波特五力模型”又称“波特竞争力模型”,是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于1979年创立的用于行业分析和商业战略研究的理论模型。模型的“五力”分别是: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购买者的议价能力、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行业内竞争者所表现的竞争能力。该模型的基本观点为:一个产业所处的竞争环境,不仅仅是同处于一个产业内生产相同或者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客户、供应商、替代产品和潜在的进入者均为该产业的“竞争对手”,并且依具体情况会或多或少地显露出其重要性。这种广义的竞争被称为“拓展竞争”,这五种作用力共同决定产业竞争的强度及产业利润率。
“波特五力模型”因其结构化和逻辑性的特征,已成为产业分析的经典工具。接下来,我们将基于该模型对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进行具体分析。
三、 基于“波特五力模型”的详细分析
文化创意产业崇尚创新和个人创造力,人才是创意产业的核心和主体,而一个城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极具地域特色的文化根植性则是培养和产生创意人才的沃土。除此之外,文化创意产业要发展, 还必须要有自己的市场, 市场对创意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和消费能力,能激发创意企业的灵感、推动产品创新。在利用“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时,必须与人才知识资源、社会文化底蕴、市场经济环境三方面相结合。
(一) 供货商的议价能力
供货商对于古镇文化创意产业而言,是除了自然景观、古镇建筑以外的提供各种文化娱乐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模型,供方力量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他们所提供给买主的是什么投入要素,当供方所提供的投入要素价值构成了买主产品总成本的较大比例、对买主产品生产过程非常重要、或者严重影响买主产品的质量时,供方对于买主的潜在讨价还价力量就大大增强。我国留存至今的古镇大多位于文化底蕴深厚但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地区(如山西平遥古镇、贺州黄姚古镇、云南束河古镇等),创意人才相对缺乏,技术壁垒、资金壁垒存在,而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要素投入依赖于创意和技术,因此供应商并不多,其议价能力相对不弱。
(二)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购买者主要通过其压价与要求提供较高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购买者通常情况下自然是前往古镇旅行的游客。当然,游客还需分为散客和团客(旅行团组织的游客),散客因其购买力小,议价能力自然不强;而团客相对而言由于旅行社的规模性组织,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
(三) 潜在竞争者的威胁
竞争性进入威胁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进入新领域的障碍大小与预期现有企业对于进入者的反应情况。从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较高。这是因为:一方面,古镇文化创意产品的购买者对于自然禀赋要求较高。我国古镇旅游是依托浓厚的人文历史资源为积淀而发展的产业,区域特色历史文化的根植性决定了新进入者难以构成威胁。这就从文化知识资源的角度体现了古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古镇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和人力,投资回收期较长,并且具备一定开发风险。如影视基地、主题公园等都需要历经一定时期的投入和开发才能得以发展壮大。
(四) 替代品的威胁
两个处于不同行业中的企业,可能会由于所生产的产品是互为替代品,从而在它们之间产生相互竞争行为,这种源自于替代品的竞争会以各种形式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竞争战略。对于古镇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存在着大量的替代品:如动漫基地、儿童主题乐园、流行音乐节、博物馆等等。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内容的丰富性,同时现代知识经济产业对于文化创意越来越重视,上述替代品对于学生、文人、艺术家等人来说同样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并且这些不依赖于我国地域性传统文化传承的替代品可能由于广泛分布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交通更加便捷、住宿更加方便,从而给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
(五) 行业内竞争者的竞争能力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内竞争不仅来自于各省市知名旅游景区,更来自于国外极具异域文化风情的神秘童话古堡、鲜花名人小镇、中世纪华美教堂等等。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愿意出国购买国外文化创意产品的国内消费者也越来越多,因而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内竞争愈加来自于国外市场。
四、 结语
通过前文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规模消费者的议价能力均较强,潜在竞争者的威胁不大,但替代品和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因此,虽具备极其深厚的社会文化底蕴,存在一定潜在消费群体,并为很多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但古镇文化创意产业产业却十分缺乏相关人才和广阔市场,竞争优势有待挖掘。
面对此种情况,在推动古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充分发挥当地传统产业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制造业的作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提高当地的市场化程度。②完善教育体系,加快高级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通过举办研讨会为创意人才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从而能更好地激发从业人员创新活力。③创意产品形式多元化,例如以塑造古镇形象品牌为目的的主题文化汇演、以拓展转化资源为模式的旅游文化节庆活动等。(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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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G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2
现阶段随着我国家具制造业产业化生产模式的逐渐完善,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我国家具制造业中的应用范围逐渐缩小,同时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者也逐渐减少,使我国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陷入窘境,而如何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新时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话题。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已被认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由于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民间的传承方式一直是代代相传、口口相传,这导致当前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人相对较少,同时也只有少部分人了解、认识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也是我国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的一个缩影。
一、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正是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也是当前国际上最权威、最有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以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传统表演艺术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与自然界和宇宙有关的知识实践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传统手工艺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传统手工技艺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独立的门类,同时针对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
现阶段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其中在保护项目名录中包括了我国传统美术类和传统技艺类,而且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都是由传统手工技艺制成,说明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差别不打,可以将二者合并统称为传统制造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阶段我国文化部以及相关部门将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传统器具制作、传统民居建筑、陶瓷加工、织绣印染、传统造纸、传统雕刻、传统印刷以及传统酿造等传统手工艺,包括上述传统手工艺制作过程、文化观念、审美意识、价值认同、历史传承以及口传身授的民间知识等。”从我国对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项保护任务,这不仅要求我国相关部门以及社会要对现存的传统实木家具进行保护,同时更要对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二、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分析
中华民族在上下五千年的发展历史中逐渐沉积出两种传统文化,物质性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性传统文化,物质性传统文化是有形的文化遗产,传承至今我国留下很多丰富多彩、美轮美奂的传统文化艺术作品,例如陶瓷、古家具、古建筑以及古书等静态的传统文化。而非物质性传统文化为我国留下了很多活态传统文化遗产,例如口头传说、表演艺术、社会风俗以及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性传统文化一般在表现形式上都是非固态和活态的,正是这些物质性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性传统文化传承至今,为我中华民族在五千年后的今天留下了无数传统文化瑰宝,让我们这些后人可以通过传统文化见证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繁荣与昌盛。
非物质性传统文化在表现形式上强烈的彰显出非固化与活态性特征,而在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更能体现出这两点特征,因为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要受到物质手段变化、社会需求变化以及传承人变化等带来的影响,只有保证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固化与活态性特征,才能保证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环境以及不同人文环境下的传承与发展。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需求条件下要面临传承性、生产性特征,而在不同时期的人文环境需求条件下要面临变异性、多样性特征,而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前要面临着发展性、创新性特征,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上所有特征是保证其传承的前提条件。
三、基于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从我国对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项保护任务,同时我们通过分析也明确了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同时也明确了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我们要明确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固化、活态性特征,同时也要明确其传承性、生产性、变异性、多样性、发展性以及创新性等特征,针对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文根据其特征,分别提出基于创作者、掌控者、传承者、销售者以及使用者五个方面的保护措施,力求通过一些措施促进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新时期的传承与发展。
(一)基于创作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是人们长期生活经验累积而成,同时传统手工技艺的创作也是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诞生的基础,更是民间传统手工艺人通过传统手工技艺抒感的寄托方式,所以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保护离不开创作者――人这一基础。现阶段我国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为传统实木家具制造技艺营造一个适应其发展的文化氛围,同时要求传统实木家具制造技艺的传承不要脱离身口相传这个纽带,这样才能确保传统实木家具制造技艺在新时期的传承与发展。
(二)基于掌控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掌控者的决策、抉择对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有着直接影响,掌控者不仅仅是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传统手工技艺的管理者,同时国家、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都要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掌控者,掌控者要通过实际行动不断唤醒人们对传统手工技艺保护与传承的意识。现阶段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掌控者要发挥好宣传带头作用,让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群体都了解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在掌控者的宣传与引导下帮助人们建立正确的传承及保护意识。
(三)基于传承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传承者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载体,同时也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只有通过传承者才能保证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新时期的延续与发展,所以我国文化部门与地方政府要通过一些政策保证传承者的权益,通过传承者的传播、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热爱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同时也可以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行列中,确保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有序的文化生态环境中永续传承。
(四)基于销售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销售者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文化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我国传统手工技艺产品在社会广泛传播的重要职责,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产品与市场的中间纽带,所以这要求我国政府、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规范销售者群体。销售者不仅仅要担负着将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传播、销售的职责,同时更是连接产品制作者与使用者信息沟通的一条重要途经,只有规范好销售者人群才能保证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个文化链条的良性循环。
(五)基于使用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使用者是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直接服务的对象,同时也是促进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新时期发展与创新的主要动力来源,只有使用者不断关注、提出对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的要求,才能使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更好的满足使用者。使用者在获得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后要明确其文化意义,不仅要将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作为一项产品来看待,同时也要将其看作为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积淀而成的文化精髓。
四、结束语
现阶段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传统手工技艺,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之一,由于当前社会环境、人文环境以及市场环境对其带来的影响,使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将要消逝在历史河流中,所以这不仅要求我国政府、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投入到保护行列中,同时也要求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列中,这样才能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新时期的传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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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 景德镇市 特征 探究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510-01
【基金顶目】 本文系“景德镇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与保障体系研究”课题的研究论文之一。
景德镇市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二十四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沧海桑田,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保护方式的不当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因此,探究适当且有效的保护方式成为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选择必须建立在对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深刻理解基础之上。只有适合景德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保护方式才是我们应当采用的保护方式。
(一)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特征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且形式多样,数量繁多。探究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有利于全面把握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口语遗产。景德镇市有着丰富的口语遗产。浮梁县地方方言极多,可谓村村皆不同。这些方言是研究浮梁县历史变迁的活化石,非常珍贵。景德镇市还保留有大量的民间谚语、歌谣、传说等。这些民间谚语、歌谣、传说等多与吴越文明、陶瓷文化相关,是研究吴越文明对景德镇地区影响力和研究景德镇陶瓷我们的重要资料。
2、传统表演艺术。景德镇市民间至今仍流传着一些传统表演艺术。
3、民俗活动、礼仪及节庆。景德镇地区的民俗因为历史、地理的原因,具有形式多样、内容繁杂的特点。
4、传统手工业技艺和民间美术。景德镇市是千年瓷都,陶瓷手工技艺享誉世界。
(二)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
1、非物质性特征。非物质文化主要通过口语和形体语言来表现,它既然不需要以物质形式为载体来体现和传承,非物质性就是其最重要的属性。景德镇市是以陶瓷文明著称于世的千年古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刻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特征有助于采取适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
2、环境性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和存在依附于特定的环境,具有历史文化属性和区域性。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基于自然经济状态下农耕文化环境(农村)和发达的手工业经济(城镇)环境下产生的。如在世界上都极具代表性的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与景德镇古达的陶瓷手工业和陶瓷商业密切相关。
3、人身依赖性特征。非物质文化既然是通过口语和形体语言来体现,那就不开人这个主体,具有极强的人身依赖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得到有效传承与传承人的个人技能水平和兴趣密切相关。如景德镇陶瓷制作传统手工技艺逐渐消失就与其学习难度高,民众不愿学习有关。正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人身依赖性特征,许多独特的工艺技能,如再无人传承,就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三)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陶瓷文化特色
景德镇市作为千年瓷都,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陶瓷文化特色。陶瓷文学、陶瓷技艺、陶瓷风俗遗留极其丰富。如景德镇传统珐琅彩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玲珑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雕塑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特殊工艺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制瓷柴窑烧成技艺;景德镇传统制瓷工具制作技艺;景德镇瓷用毛笔制作技艺;景德镇瓷业祭拜习俗;景德镇中秋烧太平窑节俗;竟成镇风火仙师祭祀等。
二、适应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保护方式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等特点,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各级政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应当秉持正确的保护理念,勇于探索适合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方式。既要全面保护,又要突出重点。以传承式保护方式为核心,并辅以开发式保护方式;以文字和影像为载体的存档方式;以博物馆为载体的存储、展示的方式等保护方式。
1、传承式保护
景德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陶瓷生产技艺为代表,这些陶瓷生产技艺很难用现代科技加以固化,而是以师传徒方式代代相袭。这种具有极强人身依赖性的传承方式极易因传承人死亡或传承人学艺不精而消亡。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传承式保护。一是对积极授徒的传承人予以奖励;二是提高传承人的待遇,鼓励民众学习技艺。目前,景德镇市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如给予少数著名艺人政府特殊津贴。但这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采取更多更有效的措施来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如可建立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将与陶瓷文化相关的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到保护区内保护。
2、开发式保护
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造福当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有开发价值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可以合理开发利用,在开发中保护。开发式保护能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时代生命力,有利于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在开发式保护的实践中,有些地方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活动,如民间文化艺术节、旅游节、民间歌舞比赛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既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又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景德镇市政府应积极探索将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开发与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在发展旅游经济与文化创意产业过程中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3、存档式保护
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时代变迁,失去了生命力,成为化石般的存在,继续传承困难很大。为了不使其消亡,就需要进行存档式保护。所谓存档式保护,就是指通过录音、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将频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固化成资料,然后整理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永久保存。景德镇市许多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频临消亡,急需进行存档式保护。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应当组织人力物力,深入调查、深入挖掘,及时完成对频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档式保护工作。
4、博物馆存储、展示式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民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博物馆是存储、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直观展示给民众欣赏、利用的最适当的场所。景德镇市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尽快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为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存储、展示场所。
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人们留给瓷都人的宝贵财富,保护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景德镇市政府和景德镇人的历史责任。只有寻求到做好的保护方式,才能承担起保护责任。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观念问题,一些与现代人生活方式、生活观念、生活环境不协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只能任其自然消失。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不同和价值大小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对还有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采取传承式保护;对有生命力又有开发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采取开发式保护;对已没有了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采取存档式保护,并通过博物馆存储与展示。
参考文献
[1] 曹新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J].《法商研究》2009年第2期
[2] 陈兴贵:《再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种方式》[J].《传承》2009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