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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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管理类 实验室 建设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国教育带来了巨大影响,为培养出能适应21世纪需要的、具有全面的文化基础、创新能力和高尚道德情操的一代新人,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可以改变过去实验教学类型中的课堂演示型、专业训练型、课外检索阅读型的单一模式,形成开放性、自主式,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并适应网络发展的新形式。实验教学是实现当前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管理类教学发展的新趋势。因此,建设经济管理类实验室作用巨大,意义非凡。
一、经济管理类专业特点与实验室的内涵
(一)经济管理类专业特点
经济管理主要研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组织、合理调节的规律和方法,它包括两方面:宏观经济管理,即国家对国民经济体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控制、指导、调节、监督;微观经济管理,即各类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个体劳动者的经营管理。
经济管理是综合应用性学科,它融合多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学科知识,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和可行性研究。普通院校的经济管理类专业重点应该在微观经济管理方面,其就业对象也主要是企、事业单位的各级职能部门。根据“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和有针对性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精神,我们有必要研究基层企、事业单位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发展趋势,有必要让学生及早熟悉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和主要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掌握基层企、事业单位管理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二)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的内涵
经济管理类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经济管理科学与现代信息化技术融合渗透,提高实验教学手段的网络化、信息化程度。在布局上打通专业的实验教学界限,为相同的专业实验课程建立共同的实验教学平台;同时从专业特殊性上,针对各专业实验教学的各自特点,建立不同的功能实验教学平台。
围绕大学的实验教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经济与管理实验室在实验教学上需坚持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为动力,狠抓素质教育: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强实验室建设,以人为本,突出学生能力培养;依托购置的经济管理类模拟教学系统,增加自己设计、制作的实验方案和教具,采用互动式的教学方法,不断挖掘实验课程内涵,革新实验教学内容;运用模拟软件操作、多媒体演示教学、案例实战演练的特色教学模式,使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操做应用能力大大提高,达致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经济管理类实验环境现状
经济管理类实验、实训环境建设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目前基于计算机模拟的实验环境建设已经相当广泛,基本涉及经济管理类的各个专业和课程,并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发展趋势正在向着真实场景的实操方向发展,应该说目前的经济管理类实验环境建设正处在蒸蒸日上的黄金阶段,发展方向也是基于如何更好地满足经济管理类学生实验、实践的需要来考虑的,是符合经济管理类教学要求的。但是,各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基本上是根据课程需要的紧迫程度和市场上相关模拟环境的成熟程度分期分批逐渐完成的,目前虽然也在强调不同专业的共享,但还仅停留在相关课程实验环境的共享,缺乏系统的思维方式,缺乏根据经济管理类相关联的各专业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系统地设计和建设实验、实训环境的思想;实验环境建设仍处于满足教学基本需要,缺乏如何引导学生学习,如何体现未来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发展方向,如何为学生提供系统的综合的实验、实训环境的考虑;同时实验、实训环境建设更忽略了科学研究的需要。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到现在,几乎所有的基层企、事业单位都在不同程度地使用管理信息化,例如:会计电算化、MRP、ERP、SCM、CRM、OA和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等。这些企、事业单位所应用的管理技术特点对于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校来说,不但是相关专业教学改革应该注意的问题,也是实验、实践环境建设所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这是解决要求学生掌握哪些基本技能的大问题。只有提供了相应的实验、实践环境,才能够培养出真正满足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才能够保证我们培养的人才满足社会科技进步的需要。
三、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建设的意义
(一)提高了经济管理类教学质量
在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能更好的结合,尤其是在未来的经济社会时代,要求我们培养的经济管理人才要适应社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工作环境,仅靠传统的计算机基础教育是远远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而在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中,以现代教育技术为平台,专业化软件为工具,系统和自然地融入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思维,是培养新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需要。
(二)为学生以后工作奠定了基础
针对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特点,学校在实验与实践环节的整合上要特别下工夫,要为学生解决许多在现实环境中十分困难,甚至不能解决的问题。例如: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他们专业实务实习操作性很强,学生一般不可能用大量时间去实习,而且外贸公司也因商业秘密等原因不愿意接受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在学校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建立的国际贸易实验室中,学生可通过仿真的外贸模拟软件,强化外贸单证制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外贸实训平台中的出口商、进口商、工厂、出口地银行及进口地银行等不同角色的扮演,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面临的具体工作和相互间的互动关系,不仅解决了学生专业实践的困难,也为以后踏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基础。
(三)有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用于实践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注重实际操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实验演示教学,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可自己动手操作并获取新的理论知识、实验知识和基础技能。教师借助多媒体计算机设备、实验教学软件等使学生获得知识、巩固知识并培养创新能力。让学生知道如何把理论知识用于实践操作中,实现“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即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动,以实现学生实际技能的动态提升。
除此之外,实验室建设除了育人和科研的功能以外,还应进一步发挥高校的社会职能,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涉及一系列应用于生产的再开发、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大量工作要依托实验室。有条件的经济管理实验室可以通过改革、挖掘潜力,力争为社会多做一点工作。在多做工作的过程中获得新思想、新信息和产业部门物质上的支持,也有利于学科和实验室自身的发展。
四、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建设的设想
(一)构建计算机模拟平台
目前使用的企业模拟实训软件借助于计算机的特有功能,将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主要内容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使学生在短时间内充分应用学过的管理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尝试,犹如身临其境,从而获得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几年才能感受到的经验和体会。
管理决策问题涵盖了经济管理类专业多门课程的知识。如战略管理、营销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运筹学、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等课程,因此我们认为围绕管理决策问题开发实验教学平台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而且把这个应用平台设计成博弈竞争型更具趣味性和挑战性。目前国外的GMC(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和国内的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BUSIMU等系统已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仿真类型的多样化不足;系统的动态性不够;系统的综合性难于实现等。
管理决策模拟方法在教学中的应用任重而道远,我们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尽早开发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综合性教学实验平台。
(二)在实验室开设新型实验课
开设新型实验课。如可以以“管理技能开发训练”和“服务营销”为代表的情境体验实验课开出。比如针对管理者通用能力训练的“管理技能开发训练”实验课在国内的工商管理专业教学中尚不多见。该课程可以在学生进入大学校门的第二个学期开设,承载着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兴趣、增加对管理者角色认知的使命。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做专业启蒙教育。每一次实验主要由三大板块构成,自我管理技能评估、游戏和角色扮演。依托于沙盘教具的系列沙盘推演实验也陆续推出。比如针对管理者综合能力训练的“ERP沙盘模拟演练”课程,参与者组成6个相互竞争的模拟企业,每个企业中6个管理者的角色分别由不同的同学担当,通过模拟企业六年的经营,使参与者在分析市场、制订战略、营销策划、组织生产、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熟悉具体的业务流程,感悟科学的管理规律,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实验课与实验室建设配套,将会受到很好的效果。
(三)努力提高实验室的效率
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应根据学校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按计划准备和开出实验实训课。实验室要完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教材(指导书)、讲义等教学资料,合理安排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努力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通过实验实训,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指导学生初步掌握科学实验的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验室要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实训内容,改革实验实训教学方法,增开新的实验实训项目。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实验室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在保证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努力为研究人员提供科研条件。要注重实验技术研究和开发,发挥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潜力,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鼓励研究开发和自制实验装置,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需要,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参考文献:
[1]杨伯苗.浅议省级教学实验中心的建设[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0,19(3):98-100
本专业培养具有宽厚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商务谈判和熟练地运用计算机从事进出口业务和外贸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按经济学类招生,设有国际商务和国际物流两个方向。
开设的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投资、国际商法、国际商务、国际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外贸函电、国际结算、国际商务英语、国际金融、国际物流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货物运输、商务合同与谈判、大学英语以及专业软件应用等课程。 毕业生可在各类工商企业、外贸公司、跨国公司、国际物流企业、科研院所、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部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等单位工作。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高职 商务英语专业 培养方向
近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国际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社会对既熟练掌握英语又具有一定外贸、工商管理理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高职院校的商务英语专业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设定培养方向,优化课程设置,加强与企业的联合,突出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即时性和时代性,增强毕业生的择业能力和竞争能力。
一、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商务英语专业培养满足市场需求的,具有一定的进出口贸易、工商管理理论基础知识,较扎实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综合应用水平,掌握进出口贸易、工商管理相关专业的实践环节,了解国际惯例与规则、国际社交礼仪,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社会适应能力,能够用英语从事国际商务、进出口贸易、国际结算或其他涉外经济管理工作的技能型人才。作为一个高职层次跨学科的复合型专业,它既不同于传统的英语专业,又不同于国际商务专业,其有着自身的特色。
1.英语能力的实用性
传统的英语专业要求学生掌握较深的英语语音、语法和英美文化知识,并具备较强的英语写作能力。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立足于实用,强调英语的工具性,学生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用英语从事涉外商务和管理活动。
2.商务知识的够用性
商务英语是一门交叉学科,学生不仅应具有扎实的英语功底,还需广泛学习外贸、营销、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并掌握基本的外贸操作技能、营销技能,具备一定的管理沟通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相比经济管理类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对经贸知识的学习不在于深,而在于广和够用,所学理论能指导学生的实践工作。
3.培养人才的市场性
高职教育是就业教育,以服务市场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主要目的。高职商务英语专业应根据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化,不断调整人才培养方向,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置相关的课程,加强学生的实践技能,为经济发展输送适销对路的人才。例如:当外贸业加速发展时,着重培养学生的外贸操作能力;在国家政策鼓励、扶持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时,重点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和管理技能,为涉外企业提供翻译和管理人员。
二、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就业现状
根据调查,目前高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范围较广,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沿海城市从事外贸类工作,有一部分学生在做营销,有一部分学生在企事业单位担任文员和一般管理人员,有少数学生从事教师、旅游等其他职业。学生毕业后的选择途径较多,除了少数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绝大部分学生在中小企业任职,也有少数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继续读书或出国。
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知识覆盖面广且培养的学生具有多种技能,为了体现高职教育的就业导向,应按照国家政策和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动及时调整其就业岗位群和课程体系。在开展行业调查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很多高职院校的商务英语专业都设立了专业建设委员会,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企业专业人士参加,其主要工作是组织专业建设学术活动以及制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并围绕市场需求的变化和企业战略的调整不断修订、完善,使得该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三、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向
高等职业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教育,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在涉外经济管理领域应具备一定的通用性,同时还应具备一些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时代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1.设立人才培养方向的意义
作为一个课程覆盖面广的跨学科专业,高职商务英语专业设立若干培养方向是加强专业建设的需要,也是建立高职教育与经济发展互动性机制的需要。
(1)培养适合市场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也会出现相应的变动,高职教育应及时进行市场调研,依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增加一些新专业,并淘汰一些与经济发展战略相背离的旧专业。高职商务英语专业为社会培养应用英语人才,必须时刻了解国家政策导向,密切注视市场变动趋势,设立可行的人才培养方向,使毕业生在企业需求的岗位上实习、就业,直接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
(2)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
在开展各项学术活动和调研活动的基础上,专业建设委员会不断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置各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拓展课和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教学和实训,巩固了学生的商务知识和英语能力,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使学生明确自身的职业目标,掌握与工作直接有关的理论知识。在设立培养方向的基础上,加强校企合作,开拓校外实训基地,采用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的模式,使学生的校内学习与校外实习、就业结合,学生毕业后直接上岗,如: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开设了阿里巴巴企业订单班,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阿里巴巴的会员企业从事外贸工作,大大提高了该专业的就业率。
(3)增强该专业的办学活力
1、经济学专业就业方向主要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岗位有银行从业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对外贸易人员、经济预测、分析人员等。
2、经济学实用急需,就业前景较好。产业经济学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的大背景下即便走向世界也有说服力。它主要通过讲述产业结构、产业关联、产业组织及产业政策的内容,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常见的经济指标、基本方法,具有用基本理论分析现实中的某些经济现象和问题的能力,因此就业面相对来说比较广。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国际商法 教学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 G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12-0167-04
近期,教育部为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已经明确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突破口,对教育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独立学院如何以新一轮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为契机,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内部加强国际商法课程建设,加快经济管理类各专业课程之间的衔接与融合,对于独立学院加快教学转型,提升自身办学优势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一)关于社会对国际商法的需求及教学目标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输出社会需求的人才。与法理学等基础理论法学课程不同,国际商法课程本身就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应当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和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外贸企业的需求为例,我国外贸企业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进行经营管理、业务运作方面的法律筹划;协助设计企业各种贸易安排,提供企业对外贸易谈判、签约及履行的全程法律服务,提供我国对外贸易法律、政策的咨询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对已经出现的国际商务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参与听证、复议、仲裁、诉讼事务等等。其中,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服务又是企业需求的重点所在。国际货物买卖相对于国内货物买卖而言有两项突出特点。第一,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更为复杂。一方面,外贸企业面对的客户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包括境内主体(国内工厂、货代物流、外管银行、海关港务、质检工商、外贸保险、展会展览等),还包括境外主体(外贸企业、航运企业)。另一方面,国际货物买卖并不是单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个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主干的合同体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货运合同、信用证及其他银行支付工具、保险合同等分支。第二,法律风险更为凶险。现行的国际买卖规则是英美等贸易强国建立、完善起来的,现今的国际贸易规则通常以英美法律来解释,争议也往往是在英美法院管辖或仲裁。我国企业大规模地参与国际贸易的时间相对短暂,企业从业人员对国际贸易领域、航运领域被广泛采用的“游戏规则”掌握不够。受到用人成本的制约,很少有企业设专职律师(或兼职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和风险预防,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屡屡陷入吃亏上当的被动地位。第三,法律争议的处理更为棘手。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解决国际争议的成本和代价远远高于国内争议。这是因为涉外仲裁或诉讼不仅耗时长、费用高昂,胜诉后的执行难度也远大于国内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时候,各种费用甚至已经高出贸易企业从诉讼或仲裁中可得的预期利益,因而迫使贸易企业放弃索赔,甘愿利益受损。跨法域管辖和不可避免的法律冲突,以及法律适用不同导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定的不同,都增加了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处理难度。这些都需要熟稔国际贸易实务规则、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的专业法律人才。
(二)法律教育的层次性及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有研究表明,社会对法律教育的需要是存在层次性的,即法制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1]笔者认为,结合法律教育的层次性理论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把握独立学院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从教学目标来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针对法学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属于法学教育的层次,这一层次教育的优势是明显的,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理论分析能力。但是就法律的现实应用能力和实战能力而言,“正统”的法学教育输出的法律人才似乎并不具有先天的优势。虽然很多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中也含有“通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的表述,但是,从其教学实践来看,多数法学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沿袭的仍然是大陆法系成文法概念法学、解释法学的模式,以立法文本为纲而非以案例为线索展开。其案例教学也多以教师为主导,以课堂讲授为主,介绍案情、分析案情并给出答案都由教师完成。陈旧的教学模式加上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分析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普遍薄弱,以至于许多法律院校的学生毕业后仍然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培训或者训练后才能从事法律职业活动。
我国当前的法律职业教育,主要指的是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指向的法律职业资格教育。司法考试不仅要求考生了解、理解法律知识,还要考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或者评价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司法考试的考核目标决定了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比法学教育更注重对学生法律能力(或技能)的培养,更符合国际商法课程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近年来,各高等学校在国际商法课程中进行了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改革,这些都是基于法律职业教育的模式提高学生法律思维的有益尝试。当然,就国际司法考试中所涉及的国际商法的知识点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而言,对于不具备任何法学基础知识且未来不以法律为主要职业背景的学生而言是不必要也不现实的。
从表面上看,现今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通常都是由所在院校的法学院或法律系开设,由法学专职教师承担,在培养计划中,它也多以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的面貌出现。实际上,就其性质而言,这些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仍旧是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性质。当然,这种法制教育课程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和各专业专业教育的关系是松散的,普及的是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和知识。而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是结合经济管理专业教育进行的一种辅助型的普法教育或者称之为法律素质教育,它普及的是国际商事方面的有关法律、惯例和判例,突出的是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融合,因而系统性和理论性较之法学教育偏弱。
笔者认为,鉴于国际商法课程本身专业性强,知识点覆盖面广的特点,仅仅将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设置为法制教育还不够,而应当是以法制教育为主要目标,同时融入一定的法律职业教育特色。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课程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在自身专业领域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这个意义来说,相对于传统的政法院校而言,独立学院的国际商法课程具有目标明确,与学生未来工作需求对口衔接更加紧密等先天优势;相对于高职高专院校而言,独立学院无论是在生源、师资,还是在配套的法学课程设置、职业实训平台基础方面更有利于国际商法教学改革的开展。
二、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一)国际商法学科独立性的争论及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对于国际商法的地位这一理论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认识。[2]否认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认为,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多有交叉重合之处,因而国际商法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理论上的争议直接影响到国际商法课程的课程定位和教学内容的确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商法课程包不包括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和制度?笔者认为,在“私法的公法化”趋势日渐明显的当代,为了解决发生在市场经济中的实际问题,除了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务行为以外,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管理监督,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更强调政府提供的服务。这就意味着,涉外贸易法律领域中也一直存在着公私法的融合。第二,国际商法课程是否涵盖国际服务贸易关系、国际技术贸易关系和国际投资贸易关系?这三块内容多为传统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3]教学指涉。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已经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的两大重要支柱。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通过到服务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以合营的形式,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提供服务,从而造成企业的流动,导致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的界限日益模糊。[4]现今法律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导致法律部门亦不再像以往那样泾渭分明。独立本科非法学专业在没有其他国际法课程可供学生选择的情况下,不必过多地关注法学学科之间的“地盘之争”,而应当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尽量全面地展现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发展。在学时充足的前提下,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尽量完整地涵盖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和技术贸易法。其国别法教学不仅应当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行为法,还应当包括与此相关的政府管理经济、服务于经济的公法内容。如果学时不充足,教学也应至少涵盖国际商事组织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核心部分。
(二)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结合
从教学内容来看,当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与专业结合得并不紧密。从教材的使用情况来看,虽然教材的名称会冠以“经管类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教材”的字样,但从内容看,这些教材的体例编排和章节内容仍然沿袭的是法学专业理论教材,侧重于国际商事法律理论知识、概念的传授和对各国商法的异同比较。能大量列举当今国际贸易和商务仲裁实务的,能体现国际商法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国际结算课程)之间的融通的教材并不多见。这使得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本已远离社会生活的国际商法课程产生一定的陌生感和排斥感。从课堂实施的过程上看,由于承担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大多是法学专业教师,课堂教学多采用的是概念讲解、理论介绍、法律解释等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此外,法学专业教师往往不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很难将学生学过的专业课程与国际商法课程衔接起来,在比较各门课程异同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特色教学。缺乏现实性和融通性的教学内容很难让学生置身于现实发生的国际商事涉法环境之中,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实际上,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运、国际市场营销、报关实务等)在教学内容上是存在重合之处的。以国际商法课程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国际商法是在国际贸易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现实中,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也是以国际贸易实务的各个环节而展开的。特别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履约环节,不仅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技巧和履约技巧等实务操作知识,还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依据、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订立和履约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等国际商法的知识。只不过国际贸易实务主要教授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而国际商法着眼于各贸易环节法律依据的学习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此外,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课程中的一系列操作标准都是以众多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为依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商法课程是完全有可能与经济管理类成熟的专业课程进行融通后实施教学的。
(三)国际商法课程与其他法律类课程的结合和分工
目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除国际商法以外,还普遍开设了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类课程。其中,国际商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投资法学均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因此国际商法与其他几门法律类课程是并列的关系,在教学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交叉重合之处,而经济法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就存在着某些教学内容的重合与交叉。如国际商事组织法和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重合,国际货物买卖法和经济法中的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重合,国际商事仲裁法和经济法中的仲裁与诉讼重合。总体而言,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肩负的使命不同,经济法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介绍我国国家政府干预、调控和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其重点是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而国际商法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经济法主要讲授的是我国国内的法律规范,而在国际商法则需要进行各国商法的比较法教学,尤其是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国际商事上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包括比较各国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在独立本科学院的教学安排上,经济法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大多开设在国际商法课程之前;而国际商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是对经济法课程内容的深化和视野的拓展。可见,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内的法律课程之间应当是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关系,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做到有机结合和合理分工。
三、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网络教学法
网络教学法的开展对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融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些独立本科学院已经具备了开展网络教学的良好基础。作为对课堂教学的补充,这些学校已经针对部分核心专业课程与专业教学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仿真实训平台,比较典型的如POCIB国际贸易从业技能综合实训项目、SimTrade外贸实训平台、SimForwarder国际货代实训平台等。相对于传统的多媒体课堂教学以及由各高校自主研发或教师自己创建的网络学堂而言,这些专业实训平台的优势显著。第一,适用面更加广泛,不仅可供校内学生各自单独使用,还可供校内甚至校际间学生进行协作学习、技能竞赛时使用;第二,功能更加强大,不仅有理论教学课程系统支持教师的日常教学并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理论知识的需求,有可供人机交互的角色仿真模拟实务教学系统提高学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还有考务管理系统支持教师测评教学效果或学生自测反馈。笔者认为,这些专业实训项目或平台不仅为国际商法教学网络教学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也提供了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程相融合的现实基础。国际商法课程的有关内容完全可以穿插补充在上述实训平台的各个模块之中。具体而言,就是在国际商法网络教学实施的初期,教师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实训平台中的内容进行备课,也可以在讲课时灵活结合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让学生意识到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的相关性。在网络教学实施比较成熟之后,可以把国际商法教学中实施的比较成熟的内容逐渐添加到实训平台的相关环节中,实现专业技能和法律技能的一体化实训。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基本应用技能、基本业务技能的实训融合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对国际商法涉法环境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国际商法教师课程群意识,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传统教学方式。实践证明,它对培养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学生理解法律、分析法律问题和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在国际商法教学中,大力发展和推广案例教学法是市场提出的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方法的适用还应当与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而有所区别。
1.案例的选择
首先,案例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而典型案例的选择首先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国际商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应当始终围绕着深化学生对基本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运用能力,增强学生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这一基本的教学目的进行。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当甄别案例是否能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各个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否与概念、法理、法条等理论知识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是否对于成文法具有补充作用。此外,在进行比较商法教学时,应当尽可能避免直接对比法条。比较理想的做法是选取一个典型案例,综合不同国家(特别是不同法系)的商法规定推导出不同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和本质。
其次,案例需要经过适当剪裁。国际商法课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所选案例的体量要大小合适,要避免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太过复杂。特别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件容易造成学生过多关注案例的枝节,同时又找不到关键问题。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时有必要对真实案例进行适度加工和剪裁,将与关键法律理论无关的细节全部剔除。这项工作可以帮助学生更快地抓住案例的本质,快速深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当然,教师在改编案例基本事实时也要注意保持核心法律事实的完整和真实,不能无原则的篡改而使案例失去其真实性。
2.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模式
根据学生参与程度和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案例教学法可划分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视听演示、网络教学、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习教学几种基本模式。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英美判例法国家更为成熟,能更多地更娴熟地采取网络教学、庭审观摩、诊所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模式。我国法学教育沿袭的是成文法国家的传统,进行案例教学时也是以教师在课堂上介绍案情、讲解、评述案例为主。在这种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从案情的介绍到问题的提炼甚至问题的回答均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参与案例准备和深入思考、讨论的机会较少。这在国际商法教学中体现得尤其突出。笔者认为,受到师生资源和教学条件等的限制,独立学院为国际商法课程单独开展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并不现实。但是,依托经济管理专业实训平台等校内、外网络资源开展案例教学却是这部分独立学院的优势所在。由于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是为经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设计的,学生比较熟悉,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具体的做法是,在某门专业课程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中就国际商法课程每个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事先一个或者两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该案例可以由教师拟定,也可以鼓励学生结合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的主题自选)。案例以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行关联与对比,也可以布置学生在课前了解案情,整理案例的法律争点,组织学生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和讨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最后可以引导学生对这些课前自学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供课堂学习交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案例教学法虽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为主,同时,应当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知识传授,两者必须结合进行。这也是国际商法课程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
[ 注 释 ]
[1] 黄晓亮.论法律教育的层次性[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9(1).
[2] 左海聪.国际商法(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3.
近期,教育部为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已经明确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突破口,对教育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独立学院如何以新一轮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为契机,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内部加强国际商法课程建设,加快经济管理类各专业课程之间的衔接与融合,对于独立学院加快教学转型,提升自身办学优势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一)关于社会对国际商法的需求及教学目标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输出社会需求的人才。与法理学等基础理论法学课程不同,国际商法课程本身就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应当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和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外贸企业的需求为例,我国外贸企业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进行经营管理、业务运作方面的法律筹划;协助设计企业各种贸易安排,提供企业对外贸易谈判、签约及履行的全程法律服务,提供我国对外贸易法律、政策的咨询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对已经出现的国际商务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参与听证、复议、仲裁、诉讼事务等等。其中,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服务又是企业需求的重点所在。国际货物买卖相对于国内货物买卖而言有两项突出特点。
第一,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更为复杂。一方面,外贸企业面对的客户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包括境内主体(国内工厂、货代物流、外管银行、海关港务、质检工商、外贸保险、展会展览等),还包括境外主体(外贸企业、航运企业)。另一方面,国际货物买卖并不是单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个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主干的合同体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货运合同、信用证及其他银行支付工具、保险合同等分支。
第二,法律风险更为凶险。现行的国际买卖规则是英美等贸易强国建立、完善起来的,现今的国际贸易规则通常以英美法律来解释,争议也往往是在英美法院管辖或仲裁。我国企业大规模地参与国际贸易的时间相对短暂,企业从业人员对国际贸易领域、航运领域被广泛采用的“游戏规则”掌握不够。受到用人成本的制约,很少有企业设专职律师(或兼职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和风险预防,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屡屡陷入吃亏上当的被动地位。
第三,法律争议的处理更为棘手。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解决国际争议的成本和代价远远高于国内争议。这是因为涉外仲裁或诉讼不仅耗时长、费用高昂,胜诉后的执行难度也远大于国内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时候,各种费用甚至已经高出贸易企业从诉讼或仲裁中可得的预期利益,因而迫使贸易企业放弃索赔,甘愿利益受损。跨法域管辖和不可避免的法律冲突,以及法律适用不同导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定的不同,都增加了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处理难度。这些都需要熟稔国际贸易实务规则、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的专业法律人才。
(二)法律教育的层次性及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有研究表明,社会对法律教育的需要是存在层次性的,即法制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1]笔者认为,结合法律教育的层次性理论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把握独立学院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从教学目标来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针对法学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属于法学教育的层次,这一层次教育的优势是明显的,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理论分析能力。但是就法律的现实应用能力和实战能力而言,“正统”的法学教育输出的法律人才似乎并不具有先天的优势。虽然很多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中也含有“通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的表述,但是,从其教学实践来看,多数法学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沿袭的仍然是大陆法系成文法概念法学、解释法学的模式,以立法文本为纲而非以案例为线索展开。其案例教学也多以教师为主导,以课堂讲授为主,介绍案情、分析案情并给出答案都由教师完成。陈旧的教学模式加上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分析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普遍薄弱,以至于许多法律院校的学生毕业后仍然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培训或者训练后才能从事法律职业活动。
我国当前的法律职业教育,主要指的是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指向的法律职业资格教育。司法考试不仅要求考生了解、理解法律知识,还要考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或者评价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司法考试的考核目标决定了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比法学教育更注重对学生法律能力(或技能)的培养,更符合国际商法课程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近年来,各高等学校在国际商法课程中进行了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改革,这些都是基于法律职业教育的模式提高学生法律思维的有益尝试。当然,就国际司法考试中所涉及的国际商法的知识点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而言,对于不具备任何法学基础知识且未来不以法律为主要职业背景的学生而言是不必要也不现实的。
从表面上看,现今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通常都是由所在院校的法学院或法律系开设,由法学专职教师承担,在培养计划中,它也多以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的面貌出现。实际上,就其性质而言,这些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仍旧是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性质。当然,这种法制教育课程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和各专业专业教育的关系是松散的,普及的是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和知识。而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是结合经济管理专业教育进行的一种辅助型的普法教育或者称之为法律素质教育,它普及的是国际商事方面的有关法律、惯例和判例,突出的是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融合,因而系统性和理论性较之法学教育偏弱。
笔者认为,鉴于国际商法课程本身专业性强,知识点覆盖面广的特点,仅仅将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设置为法制教育还不够,而应当是以法制教育为主要目标,同时融入一定的法律职业教育特色。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课程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在自身专业领域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这个意义来说,相对于传统的政法院校而言,独立学院的国际商法课程具有目标明确,与学生未来工作需求对口衔接更加紧密等先天优势;相对于高职高专院校而言,独立学院无论是在生源、师资,还是在配套的法学课程设置、职业实训平台基础方面更有利于国际商法教学改革的开展。
二、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一)国际商法学科独立性的争论及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对于国际商法的地位这一理论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认识。[2]否认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认为,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多有交叉重合之处,因而国际商法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理论上的争议直接影响到国际商法课程的课程定位和教学内容的确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商法课程包不包括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和制度?笔者认为,在“私法的公法化”趋势日渐明显的当代,为了解决发生在市场经济中的实际问题,除了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务行为以外,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管理监督,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更强调政府提供的服务。这就意味着,涉外贸易法律领域中也一直存在着公私法的融合。
第二,国际商法课程是否涵盖国际服务贸易关系、国际技术贸易关系和国际投资贸易关系?这三块内容多为传统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3]教学指涉。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已经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的两大重要支柱。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通过到服务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以合营的形式,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提供服务,从而造成企业的流动,导致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的界限日益模糊。[4]现今法律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导致法律部门亦不再像以往那样泾渭分明。
独立本科非法学专业在没有其他国际法课程可供学生选择的情况下,不必过多地关注法学学科之间的“地盘之争”,而应当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尽量全面地展现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发展。在学时充足的前提下,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尽量完整地涵盖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和技术贸易法。其国别法教学不仅应当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行为法,还应当包括与此相关的政府管理经济、服务于经济的公法内容。如果学时不充足,教学也应至少涵盖国际商事组织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核心部分。
(二)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结合
从教学内容来看,当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与专业结合得并不紧密。从教材的使用情况来看,虽然教材的名称会冠以“经管类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教材”的字样,但从内容看,这些教材的体例编排和章节内容仍然沿袭的是法学专业理论教材,侧重于国际商事法律理论知识、概念的传授和对各国商法的异同比较。能大量列举当今国际贸易和商务仲裁实务的,能体现国际商法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国际结算课程)之间的融通的教材并不多见。这使得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本已远离社会生活的国际商法课程产生一定的陌生感和排斥感。
从课堂实施的过程上看,由于承担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大多是法学专业教师,课堂教学多采用的是概念讲解、理论介绍、法律解释等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此外,法学专业教师往往不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很难将学生学过的专业课程与国际商法课程衔接起来,在比较各门课程异同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特色教学。缺乏现实性和融通性的教学内容很难让学生置身于现实发生的国际商事涉法环境之中,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实际上,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运、国际市场营销、报关实务等)在教学内容上是存在重合之处的。以国际商法课程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国际商法是在国际贸易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现实中,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也是以国际贸易实务的各个环节而展开的。特别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履约环节,不仅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技巧和履约技巧等实务操作知识,还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依据、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订立和履约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等国际商法的知识。
只不过国际贸易实务主要教授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而国际商法着眼于各贸易环节法律依据的学习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此外,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课程中的一系列操作标准都是以众多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为依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商法课程是完全有可能与经济管理类成熟的专业课程进行融通后实施教学的。
(三)国际商法课程与其他法律类课程的结合和分工
目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除国际商法以外,还普遍开设了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类课程。其中,国际商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投资法学均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因此国际商法与其他几门法律类课程是并列的关系,在教学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交叉重合之处,而经济法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就存在着某些教学内容的重合与交叉。
如国际商事组织法和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重合,国际货物买卖法和经济法中的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重合,国际商事仲裁法和经济法中的仲裁与诉讼重合。总体而言,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肩负的使命不同,经济法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介绍我国国家政府干预、调控和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其重点是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而国际商法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
经济法主要讲授的是我国国内的法律规范,而在国际商法则需要进行各国商法的比较法教学,尤其是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国际商事上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包括比较各国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在独立本科学院的教学安排上,经济法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大多开设在国际商法课程之前;而国际商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是对经济法课程内容的深化和视野的拓展。可见,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内的法律课程之间应当是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关系,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做到有机结合和合理分工。三、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网络教学法
网络教学法的开展对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融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些独立本科学院已经具备了开展网络教学的良好基础。作为对课堂教学的补充,这些学校已经针对部分核心专业课程与专业教学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仿真实训平台,比较典型的如POCIB国际贸易从业技能综合实训项目、SimTrade外贸实训平台、SimForwarder国际货代实训平台等。相对于传统的多媒体课堂教学以及由各高校自主研发或教师自己创建的网络学堂而言,这些专业实训平台的优势显著。
第一,适用面更加广泛,不仅可供校内学生各自单独使用,还可供校内甚至校际间学生进行协作学习、技能竞赛时使用;第二,功能更加强大,不仅有理论教学课程系统支持教师的日常教学并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理论知识的需求,有可供人机交互的角色仿真模拟实务教学系统提高学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还有考务管理系统支持教师测评教学效果或学生自测反馈。笔者认为,这些专业实训项目或平台不仅为国际商法教学网络教学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也提供了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程相融合的现实基础。
国际商法课程的有关内容完全可以穿插补充在上述实训平台的各个模块之中。具体而言,就是在国际商法网络教学实施的初期,教师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实训平台中的内容进行备课,也可以在讲课时灵活结合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让学生意识到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的相关性。在网络教学实施比较成熟之后,可以把国际商法教学中实施的比较成熟的内容逐渐添加到实训平台的相关环节中,实现专业技能和法律技能的一体化实训。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基本应用技能、基本业务技能的实训融合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对国际商法涉法环境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国际商法教师课程群意识,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传统教学方式。实践证明,它对培养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学生理解法律、分析法律问题和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在国际商法教学中,大力发展和推广案例教学法是市场提出的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方法的适用还应当与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而有所区别。
1.案例的选择
首先,案例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而典型案例的选择首先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国际商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应当始终围绕着深化学生对基本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运用能力,增强学生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这一基本的教学目的进行。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当甄别案例是否能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各个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否与概念、法理、法条等理论知识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是否对于成文法具有补充作用。此外,在进行比较商法教学时,应当尽可能避免直接对比法条。比较理想的做法是选取一个典型案例,综合不同国家(特别是不同法系)的商法规定推导出不同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和本质。
其次,案例需要经过适当剪裁。国际商法课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所选案例的体量要大小合适,要避免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太过复杂。特别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件容易造成学生过多关注案例的枝节,同时又找不到关键问题。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时有必要对真实案例进行适度加工和剪裁,将与关键法律理论无关的细节全部剔除。这项工作可以帮助学生更快地抓住案例的本质,快速深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当然,教师在改编案例基本事实时也要注意保持核心法律事实的完整和真实,不能无原则的篡改而使案例失去其真实性。
2.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模式
根据学生参与程度和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案例教学法可划分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视听演示、网络教学、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习教学几种基本模式。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英美判例法国家更为成熟,能更多地更娴熟地采取网络教学、庭审观摩、诊所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模式。我国法学教育沿袭的是成文法国家的传统,进行案例教学时也是以教师在课堂上介绍案情、讲解、评述案例为主。
在这种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从案情的介绍到问题的提炼甚至问题的回答均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参与案例准备和深入思考、讨论的机会较少。这在国际商法教学中体现得尤其突出。笔者认为,受到师生资源和教学条件等的限制,独立学院为国际商法课程单独开展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并不现实。
但是,依托经济管理专业实训平台等校内、外网络资源开展案例教学却是这部分独立学院的优势所在。由于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是为经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设计的,学生比较熟悉,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具体的做法是,在某门专业课程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中就国际商法课程每个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事先一个或者两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该案例可以由教师拟定,也可以鼓励学生结合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的主题自选)。
案例以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行关联与对比,也可以布置学生在课前了解案情,整理案例的法律争点,组织学生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和讨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最后可以引导学生对这些课前自学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供课堂学习交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案例教学法虽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为主,同时,应当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知识传授,两者必须结合进行。这也是国际商法课程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要求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商务英语语言基础和优异的商务交际能力。本文分析了经管类专业学生商务交际能力的内涵以及现有专业英语课程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商务英语课程培养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商务交际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娴熟的专业技能和灵活的商务交际能力。据世界贸易组织估计,至2010年年底,全球1000强企业中70%的员工的母语不是英语,所以他们必需使用英语进行企业内部沟通,与世界各地的供应商及客户进行沟通交流。
目前阶段,国内各大高校的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都要进行专业英语的学习,以培养学生的英语语言基础与专业应用能力,如物流专业的学生要学习物流英语,国贸专业的学生要学习外贸口语和函电写作,会计专业的学生要学习会计英语等。但是,专业英语是否满足经管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是否能够引导学生奠定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专业的商务交际能力,值得我们予以探讨。
1 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商务交际能力的内涵分析
因为专业和学校的不同,又缺乏统一的教学大纲,全国各大院校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差异很大。基于培养充分适应经济全球化,胜任国际商务交际活动的经济管理类人才的需要,我们可以确定经管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一些基本商务交际技能。
1.1 商务英语沟通能力
松下幸之助有句名言:“企业管理过去是沟通,现在是沟通,未来还是沟通。”从事经济管理活动的商务人士,必须具备良好的商务沟通能力。和别人沟通的时候,我们不仅在传递信息或表述事实,同时也在表达感受和陈述意见。在经济活动中,商务沟通可以是公开演讲,可以是贸易谈判,可以是主持会议,也可以是小组讨论。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尽早培养商务沟通能力,从而促进商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1.2 商务英语写作能力
商务写作能力对经济管理专业学生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商务写作有以下两大基本功能:传达信息和表达意见。商务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娴熟的专业技能,才能在商务活动中代表本机构有效的传达信息和表达意见。用来履行这两种功能的各类商务英语文件包括:通知、备忘录、分析报告、商务信函、商业简报等。这些商务文件的写作必须纳入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教学大纲,在学习中予以掌握。
1.3 跨文化交际能力
著名跨国公司文化差异研究专家戴维A利克斯认为,凡是跨国公司大的失败,几乎都是因为忽略了文化差异所导致的结果。经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主要从事市场开拓、贸易往来、市场调研、宣传策划等工作,有较为频繁的机会与来自全球各国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接触和交往。因此,在市场、劳动力和资金都全球化的今天,要积极培养学生对不同的文化持积极理解的态度、优秀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2 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现有专业英语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差距
但是,目前各大高校为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所开设的各种专业英语课程,显然不能完成上述培养目标。下面我们以物流专业英语为例来分析专业英语的教学内容和目标与经济管理类专业人士商务交际能力培养要求的客观差距。
物流专业英语的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除了使学生掌握一定量的物流专业英语词汇,提高英语的阅读、听说水平外,还应使学生在学习物流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课程的任务: 转贴于
(1)掌握一定量的物流专业英语词汇;
(2)掌握物流管理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原理;
(3)熟悉物流企业的管理技巧与方法;
前导课程:《大学英语》、《物流管理概论》、《供应链管理》、《综合运输》。
后续课程:毕业设计。
由此可见,物流专业英语的教学内容是围绕物流专业词汇和物流专业知识展开的,在教学任务上偏重的是对物流专业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这对上文提出的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商务英语沟通能力,商务英语写作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不能直接起到发展培养的作用。
3 通过商务英语课程培养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商务交际能力
前面我们分析了经济管理类专业英语的自身局限性,那么商务英语如何能够培养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商务交际能力。
3.1 培养经济管理类学生的商务英语沟通能力
商务英语最明显的特点是语言技能和商务背景知识的密切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英语为主要的工作语言,与同事、合作伙伴和境外客户进行流畅有效的商务沟通。但是这些学生大多不具备任何的商务经验,因此,在今后的商务实践活动就面临着沟通不畅的问题。商务英语课程可以以商务交际活动为主线,设置虚拟的商务活动场景,模拟相关的商务活动,通过求职面试、部门分工、商务谈判、内部协商、市场调查和处理投诉等相关练习,提高学生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培养经济管理类学生的商务英语写作能力
各类常用的商务英语文件包括:通知、备忘录、分析报告、商务信函、商业简报等。如备忘录可以用来向公司员工通知公司内部政策的变化,也可以寄给客户作为进一步协商的依据。分析报告可以反映市场行情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市场准入的依据。商务简报可以通报某个项目的进展,也可以为领导进行决策提供依据。商务英语教师可以向学生介绍各种类型的商务英语文件,讨论各种文件的特点和功能,并且提供实例引导学生进行商务文件写作练习,帮助学生真正掌握各类商务应用文的写作要领。
3.3 培养经济管理类学生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商务英语教学更需要强调文化差异,使学生了解文化差异,获得跨文化的敏感性,胜任今后的商务工作。教师通过对教材的讲解,将语言传授和国际商务活动中相关的跨文化交际知识结合起来,使教学内容更符合商业社会的需要。在教学方法上,老师可以灵活运用交际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利用各种真实语料来模拟商务活动,让学生进一步感受文化差异,提高自身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综上所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发达的今天,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只进行专业英语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在开设经济类专业英语的同时,安排学生进行商务英语的学习,培养他们的商务沟通能力,商务写作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拓展他们的视野,使他们成为真正实用性的人才。
参考文献
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均是经济管理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对学生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非常关键。经济学原理通常是经济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入学必考科目,也有不少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将其作为专业必修课。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目前已开设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等经管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1800人。该院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培养人才,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比如在国际贸易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相关教研室多次赴黄山市外贸企业就外贸人才需求和外贸人才能力要求进行调研,了解到外贸企业注重沟通交往、洞悉客户心理、与客户商务谈判等能力,尤其看重英语能力,特别是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所以在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中,微、宏观经济学课程被定位为应用型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平台课程,除国际贸易专业开设在第二、第三学期外(新生英语成绩有录取门槛要求),其余专业均开设在第三、第四学期,且在师资有保证的情况下尽可能开设双语教学。
二、微、宏观经济学双语教学目标定位
我国进行双语教学改革的基本目的是通过教学营造语言环境,使学生在相关专业领域内接受训练,获得使用外语表达专业知识并进行专业交流的能力。微、宏观经济学课程实施双语教学应坚持以学生为本,重在激发学生以英语作为媒介学习经济学原理的兴趣,而不是简单地记忆经济学术语的英文表达。这有助于学生接触并了解东西方文化差异,捕获国外先进知识,培养英语思维习惯,扩展专业视野,不断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三、影响微、宏观经济学双语教学效果的因素
(一)教师的教学理念不能及时更新
教师的教学观念能否及时更新决定了师生双向交流中学生的主导地位能否实现。如今课堂说教现象严重,很多教师不能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及时沟通,忽略了以互动式与学生自主式相结合的方法来提高教学效果。在非母语授课的语言障碍下,教师一味地“独唱”往往会挫伤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更谈不上培养学生阅读、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兴趣。有些主讲教师在实践中只强调英语教学,完全忽略了学生的接受程度,这都是不可取的。
(二)教学组织形式不能有效创新
课堂教学组织形式能否有效创新决定了双语教学的研究与实践质量。原版经济学教材普遍通俗易懂,所以教学不应重在选择中文或英文教材,而应注重内容讲解的英文比例。目前经济管理学院根据专业性质区分了英语口语使用的比重,对入学英语成绩达线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加大了英语口语的教学比例。在当前扩招形势下,各项教学资源稀缺,双语教学所提倡的不超过25人的小班制教学无法得以实现,而学生之间英语能力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一视同仁地实施双语教学不可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达到理想的学习效果。
(三)双语教学氛围不能有效营造
双语教学氛围能否有效营造直接影响了学生对双语教学的兴趣和接受程度。双语教学的主体是学生,他们的英语水平是双语教学效果实现的基础。目前很多学校难以经常聘请外国学者讲学,无法提供英文文献借阅,也不能搜索与专业相关的英文访谈类影像资料,定期播放英文电影和国内外英语电视节目也仅占基础英语课堂教学的很小比例。学校无法创造多渠道的英语语言环境,没有营造出浓厚的的校园英语氛围。
(四)考核形式不能有效改革
考核形式能否有效改革决定了双语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受学生英语能力的限制,平时作业的完成、课堂提问的回答、试卷的命题及作答等多元化考核方法很难真正从“英文命题、中文作答”转向“英文命题、英文作答”,至少在大班教学下相当一部分同学不能独立完成。作为期末考核形式之一或构成总评一部分的口试很难真正实行。
(五)同行交流促教学不能有效开展
同行之间教研、教改交流活动能否有效开展影响了双语教学的研究与实践质量。除一些公共课外,高校专业课集体备课现象并不普遍,教师在教学方法的改进、合适教材的选择、教学内容的梳理、教学重点的明晰、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修订以及作业布置和批改等环节缺乏沟通。
(六)现代化教学手段不能有效利用
现代化教学手段能否合理利用是双语教学尤其是经济学课程双语教学是否成功的必要条件。PPT的引入为教学带来诸多便利,但很多教师的课件过于吵闹、花哨,不仅没有有效地辅助教学,反而干扰了教学。微、宏观经济学教学需讲解大量的图形,而这往往需要通过自定义动画来展现。足够的耐心、严谨的态度不可或缺,稍有疏忽曲线就会出现顺序错误。这对推导结论的伤害是致命的。
(七)双语教学不能真正有效推行
双语教学目前已成为教育部评价高校教学能力的指标之一,在此要求下,很多学校盲目推广。双语教学非英语专业主讲教师英语表达能力欠缺,英语专业主讲教师专业知识匮乏,加之语言环境缺失、学生英语水平有限,学生难以对双语教学产生兴趣。他们对教师的教学测评打分偏低,影响后者职称评审。以上情形使双语教学半途而废,教学效果无从谈起。
四、基于PBL和CBL教学法,提升双语教学效果
在众多影响微、宏观经济学双语教学效果的障碍中,作为双语教学实施主体,教师的作用至关重要。学生学习兴趣能否被有效调动,与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密不可分。教师不能盲目追求双语教学,应在熟练地用中文讲解经济学原理的基础上再实施双语教学。教师除了提高自身素养,更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尤其作为专业基础课程,教师应逐步培养、训练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当然,若能把PBL(Problem-basedlearning)教学法和CBL(Case-basedlearning)教学法有效结合,双语教学的效果将大大提高。
(一)基于PBL教学法,实施知识点的引导和传输
PBL教学法变教师讲授为学生主动学习,它使学习者投入到问题中,并通过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知识使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双语课程而言,由于语言障碍,学生在课前带着问题去预习是非常必要的。这可以通过PBL教学法予以引导。它要求主讲教师熟练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及相关学科知识,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和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并能灵活运用知识,提出问题并予以解决。它还要求主讲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关注和督促,掌握学生的学习能力,做到因材施问。因为问题过于简单学生会忽略,过难又会挫伤其积极性。
(二)基于CBL教学法,实施知识点的提升
CBL教学法要求教师将每一位学生充分融入案例中,使他们尽可能有效率地利用所拥有的资源分析相关信息,从而解决问题。提高用英语表达经济学课程专业知识的能力不能被动接受,而应让学生在教学中时时参与。这对80、90人的班级来说并非易事,引入CBL教学法可解决这一难题。在这种方式下,案例的选择很重要。选择较复杂的案例能很好融入已讲解的知识点。同时教师在对抗中(CBL教学法的关键在于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教师根据学生表现为其打分,计入平时成绩)应保持公正,教师的公正评判会使得不同小组的学生相互学习。最终成绩的评定通常在三到四轮的对抗后才会产生,每一轮结束教师都要进行讲解,并根据具体情况或请各小组成员随机补充,或就共同错误予以纠正。这对强化知识掌握非常有意义。
(三)基于PBL和CBL教学法的课堂教学设计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