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3 14:56:0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财务整改措施,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公司的业务量在不断的扩张,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依然保持!营业额的持续增长,业务发展为企业的提升注入新鲜的血液,也对公司当前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人去适应企业的发展,没有企业去适应人的要求,如何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成为现阶段公司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财务部在执行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的同时,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管理缺陷及沟通不畅的问题,针对当前情况,财务部必须加强对下属和同事间的教育及宣导,通过思想及行为上的整改,不改的改进工作方法和思路,增强工作责任感,以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
根据具体情况,现将这些问题列示如下:
一,沟通不畅的问题:财务部与其他部门在沟通总体上是和谐的,一直以来均奉行“工作为主”,“对事不对人”的沟通原则,有问题便直接提出,以力求问题的解决。在与其他部门沟通时,不排除在个别问题上,因为工作的难以开展而较为情绪化,出现沟通的言辞不当,根本原因也是没有主动与同事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观念上讲,不能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缺乏对公司整体利益的考虑,不利于公司行政命令的下达与执行。这样的思想观念存在许多的不足:一方面影响公司的团结,对公司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产生了负面影响,对企业文化的培养起到消极的作用;另一方面让同事关系紧张化,不利于工作上的配合,增加了沟通方面的成本,沟通成本是隐性的,很难去计量,但却能最终导致职工数量的增加和工作质量的下降。沟通问题整顿不仅仅存在于财务部,其他部门的也应该重视起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嘉勉,在观念上杜绝“本位主义”思想的漫延,为营造积极乐观向上的企业文化,为提升个人的素养而进行自我反省。
此外,财务部所涉及到的政府部门有国税地税,工商,统计等多个部门,相比较而言,这方面的工作相对比较平衡,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对政府部门的沟通也略有不足之处,今后还有待加强。因为与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减少较多的阻力与麻烦,碰到问题也会主动知会并得到帮助。
二,应收账款的问题:应收账款是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回收货款,并杜绝呆坏账的发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尽管这项工作涉及到业务财务等诸多部门,但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根据财务所涉及到的具体环节,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应收账款对账的及时性不强,很多客户没有及时的签章,回传月度对账单,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和催收货款的有力证明,这个问题还长期存在,今后财务部还要一如既往的跟进这项基础工作,准确及时的财务数据是应收账款管理的基础;
第二,应收账款的回收款过长,影响到货款的回收与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一定程度上会给财务带来资金方面的压力,一般情况下,回收期过长的货款,产生呆坏账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在呆坏账方面,尽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销售业务员固然有跟进的过失,但财务在客户付款信用不佳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的做到提示与统计,也较少对客户的资信度进行调查,财务只是单一的注重了会计报表的核算,而忽略了财务资产安全的管理,今后工作要将重点转移上财务管理上来;
第三,对财务“卡货”不利方面的弥补措施:我们现在所实行的财务“卡货”规定,这个规定对部分恶意拖欠货款的客户,产生了一定的压力,形成了制约因素,也回收了一些欠款时间较长的货款,但是对于付款信用良好的客户,弊端也很明显,“卡货”给客户留下不好的印象,财务灵活控制又没有标准,操作难度较大。由于财务的“卡货”,部分业务员的依赖财务“卡货”收款的心态明显,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两个部门主动提高催款的意识。
三,费用报销的问题:由于生产规范的扩张,费用开支也随着增加,正常合理的费用开支,是保障公司正常动作的物质基础,收入与成本的同时增加,同时也符合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一定程度上存在费用开支的浪费现象,比如由于没有“货比三家”,导致采购单价过高,采购的耗材由于没有专业人员的验收可能质量不达标,今后在物耗采购方面,仓库不仅要加强数量验收,技术部还要加强品质的验收检查。生产研发过程中要加强机器设备的保养,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工具配件的不合理使用可能导致损坏及修理,从而提高维护和运营成本。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交际应酬费用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规定在非特殊情况下,客户在食堂用餐的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行。
四,材料采购的问题:采购向供应商所采购的物料数量,均经过财务审核并下达到pm及采购部,对于部分制造过程中的超标准损耗和仓库丢失,现在均以联络单的形式对部门进行了扣款,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并列[!]入到绩效考核当中。采购控制的另一个问题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在原料价格下跌价的情况下的持续降价,在绩效考核当中,财务对采购的降价考核占权重的20%,每个月采购均有部分的降价方案到达财务。但从总体的价格趋势分析,采购的降价相对于成品销售的降价幅度相对较小,天线的销售单价降低了30%以上,而原材料的采购单价的下降幅度却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材料成本的在销售单价中的比重, 增加了运营的成本,降低了公司整体的利润水平。
五,仓库重新划归生管部一点见意:一般情况下的工厂运作,仓库物料均归pmc的调度,pmc计划调度与仓库收发保管相接合,两个部门的联系也最为紧密,两者之间的密切合作可以极大的降低呆坏料成本。由于仓库出现无账务管控状态,较为严重的影响了工厂的生产,同时也不符合企业的规范动作,对大客户的导入产生了较大的制约,公司决定暂划归财务监管,仓库账目数据已基本建立起来,仓库的“账,物,卡”体系也相应的建立起来,尽管账目的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但只要今后加强对仓库的管理及人员的培训,还是可以达到大客户的核查要求。仓库的归属如不在pmc部之下,仓库的数据共享就需要相互知会,一旦发生沟通不及时的问题,便可能出现多下采购订单和超产的情况,为呆坏料的产生留下了一定的隐患。从11月17日仓库呆滞成品分析来看,一部分成品的性质是:“订单已结,超产成品,备品留用”,小额度100pcs的超产属于正常,如果大到1000-pcs,那么就有可能存在数据没有共享,没有了解实际库存便直接下达采购订单的问题,造成了公司资源的浪费,现在仓库重新划归pmc管辖,超产问题相信可以从根本上加以改观,否则便是计划的不准确。在仓库划归pmc部以后,数据的处理与检查是仓库的弱项,财务还是会一如既往的监控仓库账务数据的准确性。
关键词:会计政策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
会计政策与财务会计报告的关系十分密切,会计政策直接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会计政策日益滞后,需要改进的地方也日渐明显。因此关注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一、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
1.关于会计的确认与计量问题。会计核算中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决定着财务信息的质量。由于会计处理中对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不予以确认,使一些交易事项无法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得到反应。然而,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入发展,如期货、期权之类的衍生金融工具可能会影响着一系列财务变动。但是在现行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下又无法得到确认和计量。如不对这类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加以披露,极有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在投资与信贷方面的决策失误。另外,在新颁布和修改的会计具体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都强调计量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这与国际会计核算上普遍采用的公允性原则相悖。当然要在我国全面推行公允性计量原则存在不少困难,诸如计量环境、市场因素等。但对其全面否定也值得讨论。
2.关于报告的及时性问题。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要计算会计主体的利润实现情况,只有等到会计主体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结束时,才能通过收入和费用的归集与比较,得以准确地计算。在现行的财务会计报表模式下,企业对外提供的全面的财务报表一般是按年度基础编制,一年才提供一次。尽管现在上市公司也要求公布半年度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济情况瞬息万变,尤其是资本市场业已进入了迅猛发展的时代,再加上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也为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提供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年报的时效性已不能满足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要求。
3.关于会计主体的问题。一般地说,一个企业便是一个会计主体。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在跨行业、跨地区以及跨国经营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而且这一类型的企业在未来必将会有一个长期的发展。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由于具体的情况不同,有时会把母公司和子公司这些独立的法律主体所组成的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将其各自的财务报表予以合并,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往往相差悬殊,反映总括性信息的合并报表就显得过于笼统、模糊,无法揭示母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区域面临的机会和风险。若不总括,则信息量又太大,使信息使用者不知从何下手。这一个问题的存在,直接关系到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质量。
4.关于信息分配的渠道与中介的问题。在传统的模式下,标准、通用的财务会计报告模式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各种不同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上的差别和使用上的差别。因此,如何妥善解决这些信息使用上的差异问题,也是目前改进财务会计报告所要面临的问题。
5.关于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不完整性问题。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不完整性典型表现在对一些前瞻性信息、不确切性信息,以及一些潜力巨大的公司的巨额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不能得到及时的反映,从而形成了一种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失真。如:企业经营过程中造就的竞争优势,企业内生的人力资源状况和各种软资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创造的商誉和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机会以及种种不确定性。
6.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报表中项目的不确定性的问题。由于估计和判断的客观存在,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事实上,只要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模式下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主,那么财务会计处理过程中的估计和判断就不可以避免。会计数据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掩盖了一些十分有用的信息。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个别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和分部报告同时并存但又有差异中看出来。
二、会计政策直接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
1.会计科目的设置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由于企业要向外界提供统一、规范的财务会计报告,遵循可比性原则,一般情况下不能随便设置和添加会计科目,而是只能在固有的科目下进行二级科目的添加。因此作为宏观会计政策的制定机构应随时注意关于科目的变动。因为我国的原有体制的打破,以及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新的经济问题不断地涌现,因而新科目的增设也是必然的。新科目的设置及其核算内容,在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都会产生歧义,进而会影响到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对于同一项经济业务,不同的会计主体、不同的会计人员、甚至同一个会计主体内部,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是可以选择的。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也就不同。从信息来源看,这不论是对国家宏观控制,还是对企业的微观管理,都是不科学的。
3.宏观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存在一定的影响。目前《企业会计制度》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编制方法都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而在各具体会计准则中还没有对财务会计报告做具体的规定,仅是对现金流量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了具体会计准则,使财务报表的编制更为合法合理。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还不十分完善,这会影响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而宏观会计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其开始到形成需要的时间较长,这种滞后性也必然会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4.微观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微观会计政策其实就是企业关于会计核算方法选择或宏观会计政策具体执行的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一个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其微观会计政策一般是不一样的,由此必然会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产生影响。
三、完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政策建议
由于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有直接的影响,因此,要改进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健全会计政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
1.进一步完善《会计法》。2000年7月已施行的新修订的《会计法》虽然相比修订以前,其内容已经相当的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于会计信息披露可靠性的问题、相关性问题规定不到位,法律责任中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问题等。(1)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就是指其可验证性、真实性、公允性。《会计法》中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务中很复杂,这容易造成会计专业人员与执法人员不同的理解。因此建议《会计法》能够对这一方面进行完善,或出台一些补充规定,或制定一个有关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2)会计信息相关性在《会计法》中也涉及不多,仅在第二十条指出必须按规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建议能够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进行加强,例如:要加强对正常运营期间的预测信息的披露,对财务报表应增加哪些信息,应增加哪些表达方式,使财务会计报告能更充实、完善、合理。(3)新《会计法》在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列明了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的责任人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内容。在实务中,由于违反《会计法》规定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没有一个可以依据的法律标准,因此建议《会计法》在这方面制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使有关民事责任的会计违法行为有法可依。
2.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从1993年实施以来,又陆续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债务重组》、《收入》、《投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变更》、《非货币易》、《或有事项》、《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固定资产》、《存货》、《中期报告》等十六项具体准则。目前正在讨论的还有四个具体准则。这些会计准则的制定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情况下,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仅有这些具体会计准则是不够的,因为还有许多核算业务需要会计准则对其做出具体规定。例如:分部报告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准则,资产、管理费用、负债、利润、及利润表都需要会计准则来对其做出具体规定。
3.进一步完善利润表。收益是现代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一份利润表的后面存在着相当多的利益关系。在实现原则下,传统会计收益一般可划分为营业收益和持产,前者的确定必须在商品或劳务销售等关键事项发生;后者指的是持有资产的已实现的收益中那些由于市场价格或预期价格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未实现损益,因其缺乏客观计量的相关条件或不能通过一些经济事项加以证实而不予确认。因此这种方法会使得收益表无法如实反映企业本期的全部收益,而且将未实现增值也摒弃在收益计算之外,因此,急需建立一个统一的业绩报告理论,借鉴别国先进的经验,可采用以下政策:单独编制全面利润表,以作为利润表的补充。通过利润表着重反映会计主体当期的经营业绩,而通过全面利润表则全面反映当期会计主体的全部经营业绩和其他财务业绩。这必将提高财务报表对决策人和投资人的吸引力,为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来源。
4.完善分部报告。《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分部报表是作为利润表的附表,反映企业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负债总额的情况。分部报表分为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仅从营业收入、利润及资产三个方面给予了限制,而对于其他方面,例如现金的流量大小,共同费用的分摊,以及分部报告的确认计量基础,还有转移价格的确认都没有涉及。因此建议出台一个关于分部报告的详细条例,或者是作为一份具体准则对分部报告不足的部分予以完善和改进。
一、营改增的内涵及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营改增的内涵
相对于我国的传统税制结构,实行营改增首先使税种出现了重大变化,以往的营业税应税项目被增值税应税项目所取代。增值税是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价值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避免重复纳税是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或其他税种的最大优点。营改增改革试点最先在服务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试点,目前正在向其他行业推行。试点情况表明,营改增的新税制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带来了相对更大的影响。例如在实行营业税时,小规模的广告公司以营业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在营改增以后,纳税的税率降到3%,新税制的减税效果无疑在规模较小的企业里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实施营改增的重大意义
在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渐扩大,受影响企业越来越多的背景下。新税制的作用也在逐步显现:
首先,新税制有力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传统税制下,服务业缴纳的是营业税,以企业的营业额来计算税率,这种税制的弊病有二:一是税负过重,二是重复征税。实行营改增税制后,这两个弊病都得到了解决,服务业作为国家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发展行业将会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做到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其次,实行新税制为国内商品和劳务走出国门,参与世界市场竞争提供了优惠条件。由于营业税不能进行出口退税,为实行营业税的企业劳务出口和商品出口带来了负面影响。营改增新税制实行后,国内税制开始逐步与国际税制对接,使得我国劳务与商品在更为公平的条件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二、营改增下新税制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新税制对国内企业经营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
(一)对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新税制的实行,为两类企业带来了正向效益,使企业的税负得以减轻:一类是小规模企业,按传统税制规定,小规模企业通常缴纳营业税,应税税率为3%或5%,实行营改增以后,应税税率降至2%,税负明显下降;另一类为规模较大的服务行业企业,此类企业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缴纳增值税,新税制以前,这些企业无法实行税额抵扣,在新税制实行后,进项税额无论是抵扣数额还是抵扣范围,都有所扩大,在新税制下,企业的运输费用支出同样也能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并且抵扣的比例从7%上调为11%。这两类企业的试点收情况也表明,企业的税负确实得到降低,因企业规模和性质的不同,下降幅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新税制对另外一类企业产生了效果不同的影响,这些企业的成本构成主要是劳务支出,其资产构成包括其他非可抵扣类的资产。这些企业在实行新税制后,税负影响各不相同,一些企业的税负甚至不降反升。税制改革在推行过程中应顾及此类企业的情况,对税率进行适当调整,或对应税金额进行适度调整。在税制试点过程中,企业应与政府保持沟通,反馈企业税负的变化情况,防止企业在改革中利益受到损害。
(二)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新税制的实行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也带来一定影响,具体表现为:第一,税种的调整使会计核算也随之改变。由于以往的营业税无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通常企业的收入都是按照实际数额入账,企业成本通常按照实际发生额列支。新税制后,企业收入核算、成本核算和税金核算都出现了变化,会计核算管理必然要随之做出调整。第二,实行新税制试点企业与未实行新税制的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重大差异。由于新税制是先试点再进行推广,这种推行方式为一些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带来一系列问题。此类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必然要做出调整,以解决实行新税制地区和实行原税制地区因税种不同出现的问题,无疑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许多额外负担。同时,一些混业经营的企业,在新税制条件下的会计核算也要进行较大调整。
(三)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一是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影响。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要同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明确做出区分。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发票为普通发票,小规模企业的发票在税制改革前后并无大的变化。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有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二种,税务部门对不同种类发票的使用范围制定了相关规定。而增值税事关税收抵扣,不能正确使用发票,可能为企业带来利益风险,甚至是法律风险。
二是对发票限额的影响,新税制下,一般纳税人通常的发票限额仅10万元,比服务行业的普通发票限额还低。而申请大额发票需要较长周期,不利于企业新业务的有效开展。
三、新税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提升措施
(一)制定新的纳税筹划方案
在新税制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将面对税负降低的有利时机。但是,对普通纳税人而言,应充分分析新税制为企业带来的益处,并根据纳税情况来寻找优质客户群,制定出最佳税收筹划方案。详细做法如下:
第一,仔细研究分析新税制包含的特殊政策,以此来挖掘优质客户资源。例如,新税制规定,具有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时其增值税的税负超过3%,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这无疑将大幅降低企业的税负。新税制目前还处在试行阶段,可能会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出台。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注重研究税收政策,并制定出相应对策,使企业有效降低税负。
第二,新税制的推行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并赢得优势创造了有利条件。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充分挖掘客户资源以达到税负转移的目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流通环节,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有效利用流通环节进行税负转嫁,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例如,增值税在纳税时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而客户在流通环节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提高增值税的抵扣额,降低税务成本。
(二)优化项目方案,降低项目税负负担
企业在开发新项目时,在可行性分析后,制定出实施方案。在此过程中,应将新税制下的税率使用率提高纳入到方案之中。最好制定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实施方案,对方案做出成本比较,并选择出最佳实施方案。在项目预算中,应将成本支出和各项收支比例都尽可能详尽地列出。并对税务成本做出分析,尽量采用新材料和新设备,以降低税负。
(三)强化企业财务监督与管理
实行新税制后,应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做出调整与改进,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特别是加强企业的票据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流程。企业管理层应同财务管理人员共同研究新税制的条款,制定出具体对策,以改进企业财务管理。
(四)制定严格高效的账务处理流程
通过对新税制的研究分析,将其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改进并完善企业的账务处理流程。处于税务筹备当中的企业,要从好维护企业利益出发,采用最佳方式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企业如果包含多个子公司,要将业务妥善转移到各子公司,以获得更多税收优惠。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税负将更趋向于公平,企业应尽早做出筹划,对增值税做出详细分析计算,在增值税汇算清缴方式、清缴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等环节做出系统策划。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行政单位 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国库管理制度,是被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长期公共财政管理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它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收入都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其特征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称之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指的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与支付的制度,其实质上表示为依托于国库单一账户实现对国库资金集中管理。
总结归纳来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备三方面特征:(1)财政机构统一设立国库单一账户;(2)构建预算执行机构,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信息管理系统执行力度;(3)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负责,全部财政收入均应计入国库。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认识淡薄
一些预算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削弱了单位的财权,在资金的使用上受限制,不利于本单位的业务开展,因此主动性不强,甚至有抵触情绪。
(二)缺乏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下,传统的财务管理理念、模式愈加难以满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需求,其主要体现为:(1)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及现金管理等多项业务脱钩严重;(2)以往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方法等已不适应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需求,以致财务管理高效性应用价值难以充分发挥。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并且轻管理现象日益突出,会计人员从业技能水平不高,职业道德素养低下,不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稳定开展。深入分析发现,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从而导致财务管理职能流于形式。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进相关建议
(一)转变财务管理理念
国库集中支付变革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重新认知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自身财务管理意识,一方面,把握财务管理内涵,明确财务管理目标,熟知财务管理操作流程等;另一方面,引入电子计算机技术及网络信息技术,构建完善的财务预算及财务分析信息系统,打破以往被动式财务管理模式,真正意义上实现主动式财务管理模式,从而为行政事业单位顺利推行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加大预算管理执行力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实践表明,部门预算环节至关重要,即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最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库集中支付执行高效性,所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好下述四方面工作:(1)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性原则为指导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活动;(2)构建完善的预算体系,加大制度建设力度;(3)加强预算编制监督管理,以保障预算编制的高效性。
(三)转变财务管理理念
国库集中支付变革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重新认知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自身财务管理意识,一方面,把握财务管理内涵,明确财务管理目标,熟知财务管理操作流程等;另一方面,引入电子计算机技术及网络信息技术,构建完善的财务预算及财务分析信息系统,打破以往被动式财务管理模式,真正意义上实现主动式财务管理模式,从而为行政事业单位顺利推行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大预算管理执行力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实践表明,部门预算环节至关重要,即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最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库集中支付执行高效性,所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好下述三方面工作:(1)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性原则为指导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活动;(2)构建完善的预算体系,加大制度建设力度;(3)加强预算编制监督管理,以保障预算编制的高效性。
四、结论
总之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预算资金的各项收支活动,全部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作和管理。借助银行清算系统和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在办理每一笔财政拨款的支出和用款的去向、用途及用款进程,完全处于财政监控的透明状态。同时,事业单位按规定报送的财政支出月报,也是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收支监管加强的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在资金审核时,要充分考虑到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的可行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绩效等多方面因素。
参考文献:
[1]肖婉萍,黄茂芳. 浅谈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现代农业科学,2009(04)
[2]赵小玉.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刍探[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06)
[3]杜俊. 事业单位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思考[J]. 财经界(学术版),2011(05)
[4]解丹,欧阳红. 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财务与金融,2008(06)
[5]吴文臣. 试论完善事业单位财政集中支付的对策[J].中国总会计师, 2009(07)
[6]陶丽波,谷继凤.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2)
【关键词】“营改增” 鉴证咨询 财务影响
“营改增”破除了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难题,由原营业税制下的“道道征收,全额征税”被现行增值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取代。以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为前提,以财政承受能力为基础,以不同行业发展特点为导向,设置合理的税制要素,使我国的税制向国际惯例趋同。“营改增”后,对鉴证咨询行业的财务管理有什么影响?本文主要结合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特征,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一、有关鉴证咨询行业主要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认定及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增值税纳税人按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元为界、或会计核算规范程度,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鉴证咨询服务企业,适用税率为6%。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按3%的增值税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与原来5%的营业税率相比较,税负肯定降低。因此本文举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作为一般纳税人,适用是6%的税率。
(二)进项税额抵扣规定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但因鉴证咨询行业其成本构成中的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高,而人工成本不能产生进项税额,因此其主要成本构成中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较低。
(三)优惠政策
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服务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营改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影响分析
结合“营改增”在试点城市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营改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税负(只考虑流转税和所得税)
1.对会计师事务所流转税的影响。对会计师事务所流转税的影响主要是以下两方面:一是“营改增”后,对会计师事务所征收的税率提高。二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少。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这类服务型企业,首先难以从上游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次成本结构占主体部分的是固定成本和人员报酬,如员工工资、业务通讯费、办公租金、食宿费等,而这些成本按税法规定是不能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成本中可抵扣的项目比重过低,金额较小,仅有办公用品、电脑设备、水电费、设备维修等费用可供抵扣。
“营改增”后会计师事务所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6%-当期进项税额。“营改增”前会计师事务所应交营业税=当期营业收入*5%。因此应交流转税是否加重,取决于进项税额。根据2013年第7期下《会计之友》上刊登的《“营改增”对检测服务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这篇文章中计算可知,当能够抵扣的外部采购成本为企业营业额的3.885%时,改征前后流转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费合计税负持平。然而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由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其流转税税负在“营改增”后增加的可能性很大。
2.对会计师事务所得税款的影响。根据税法规定,“营改增”之前,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营业税和进项税额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而“营改增”之后,会计师事务所交纳的增值税及购买物品等形成的进项税额,不可以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所得税就会增加。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很可能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税负增加。税改的目的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营改增”使得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不减反增,难以实现税改的最初目的。
(二)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净利润
面对税制改革,纳税人不仅关注税改带来的税负变化,更需要关注税后利润的变化,毕竟税后利润才是企业的最终目标。《“营改增”对检测服务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的测算的假设是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购买物资和劳务成本为200万元和400万元,且都可以产生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结果是企业的税收负担虽然加重了,但企业的净利润却增加了。对于本文所举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其可抵扣进项税额远远小于检测服务行业,若将测算假设中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设为零,结果是企业的税负加重了,税后利润也降低了。由此可见,对于鉴证服务行业而言,企业税负的是否加重,税后利润是否增加,关键在于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假设将测算的收入用A,可抵扣成本用B代入,改征前税后利润=[A-B-A*5%*(1+7%+3%)-期间费用]*(1-25%),改征后税后利润={A/(1+6%)-B/(1+17%)-[A*6%/(1+6%)-B*17%/(1+17%)]*(3%+7%)}*(1-25%),经计算二者的均衡点为可抵扣成本为收入的4.567%。
(三)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价机制
在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前提下,会计师事务所每1000万元营业收入应交税负在“营改增”后增加了6.6万元[1000*6%/(1+6%)-1000*5%]。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应该采取何种定价机制以消除因“营改增”导致的6.6万的税负增加的影响呢?对于这个问题,本文进行专门的数学推导来解决,具体过程如下:会计师事务所对当期一笔审计业务收取了1000万元的审计收费,其在“营改增”前应交的营业税为50万元,税后净收入为950万元。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提高多少审计费用以保证“营改增”后税后净收入保持不变呢?对同样一笔业务收取的审计费为M万元,则有M/(1+6%)=950,得出M=1007万元。可见,要使同一笔审计业务的在“营改增”后税后净收入与“营改增”前的持平,则应该对该笔审计业务多收取审计费7万元(1007-1000),可见“营改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价机制有一定的影响。
(四)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核算
“营改增”前会计师师务所取得销售收入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购进物品等取得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营改增”后,会计师事务所取得销售收入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购进物品等取得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记银行存款。交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年末还要对当年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要做转出处理等等。可见“营改增”后,对事务所会计核算要求大幅度提高,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必将带来财务税收风险。
(五)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发票的管理与使用
“营改增”后,会计师事务所使用的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进项抵扣的作用,所以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领用、开具、保管以及取得进项税额的认证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具有进项抵扣作用,两种发票使用范围及作用不同,若不能正确使用,企业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三、“营改增”下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对之策
上文分析了营改增对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方面的影响,面对这些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直面挑战,积极应对,在遵守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合理降低税付,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直面税改挑战,借助行业协会力量以争取政策支持
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依据“营改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项目金额小、比例轻,这是其他行业所不具有的特征。因此,针对事务所的税改措施应该特别规定。当然,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职业道德守则,直面税改挑战,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缴纳税款,杜绝采取非法手段来避税,同时加强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沟通。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可以有选择的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以使其税负增减变动问题自上而下地得到解决。
本文建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特点扩大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项目范围,或者通过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减少税基,让该类企业达到税负降低的目的。
(二)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上游供应商
不难看出,本次试点工作的范畴包括了固定资产与软件采购商、物流与快递辅助服务、物业服务公司等为会计师事务提供服务的上游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在购买其商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劳务时就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随着“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各个配套行业全面改革后,更多的供应商会被纳入到税改范畴之内,会计师事务所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将进一步增加,等到“营改增”在各行业全面实施后,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可抵扣税额将有可能抵消“营改增”对会计师事务所税负造成的不利影响。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选择那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财务核算较为健全的上游服务商,以获取更多可抵扣进项税额,来降低“营改增”对事务所税负的影响。
(三)调整定价机制
对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而言,可以通过改变定价策略将增值税税负部分转嫁给下游企业,来应对税改导致的税收负担“不减反增”的现象。而下游企业由于购买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的服务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其实际采购成本也会下降,因此双方都可以从中获益。由此可见,上下游企业反向变化现象使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重新选择定价策略,即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提高收费来弥补税改后的税收负担增加,而下游企业则因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加而没有提高成本,通过市场机制地调节使得两者形成一个新的平衡。
(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快介入“营改增”试点并发展业务,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此时会计师事务所需做好三方面的准备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1.要不断引进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人才,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后备人才建设。首先应该提高聘用人才的综合标准,要聘用那些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其次,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进入事务所后,应该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锻炼,从低到高,由简到繁,一步一步锻炼和提升他们的能力。此外,还要把学习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税务工作的新规定、新办法,及时消化吸收,紧跟政策步伐。
2.要了解客户在“营改增”过程中的业务需求。“营改增”过程中客户的业务需求不一,有的客户希望能够全面、及时、准确了解第一手“营改增”政策信息;有的客户想调整自己的价格体系,进行涉税商业规划,还有的客户想请事务所进行税负的测算,等等。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技术服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S].2013.
[2]彭燕,易嗣宣. “营改增”对检测服务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会计之友,2013(7)111-114.
[3]樊其国.“营改增”税负反增如何应对?[J].首席财务官,2013(1)90-93.
评议内容:普法要加大力度,深入人心
整改措施:作为近期整改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对象(村居民、中小学生)和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对中小学生要侧重于道德的教育,并辅助于一般法律常识教育;对城镇居民要侧重于民生和民事经济,尤其要对征地拆迁、条例进行宣传;对农村村民要侧重于民生和山林权属、土地管理、邻里纠纷等方面的内容宣传。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适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要加大对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力度,年内举办一期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二、公证、律师方面
评议内容:要解决公证、律师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问题
整改措施:作为近期整改内容,要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公证处、律师所要各自制定办事程序,改进工作方法,改善服务态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办结制。局里要加大管理监督力度,把公证、律师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与工作考核、年终年审挂钩,督促法律工作者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方面
评议内容:要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援面
整改措施:目前已着手进行,还要进一步调动全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真正把党的阳光政策落实到受援群众。一是将全年任务落实到人;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受援条件、办案流程予以公示;三是办案补贴及时按标准兑现;四是案卷及时整理归档。
四、司法所建设方面
评议内容:1、希望司法所独立
整改措施:条件尚不具备,可在中心所试点,待条件成熟再行实施。
2、给予基层司法所一定的工作经费
整改措施:目前可以适当解决。从今年开始,每所下拨工作经费1000元/年,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调处民间纠纷补助等业务开支。
3、加大对司法所的硬件投入
整改措施:进一步清理各司法所的办公设备,并建立移交接备案手续,尽量按工作所需配齐配强办公设备,还没有业务用房的所,尽可能予以解决。
4、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支持力度
整改措施:要求各业务处室在对基层所的业务开展上要给予大力支持,局里将成立业务指导组,分片指导基层司法所的业务,具体分工如下:
5、司法所职能不匹配,有责无执法权
整改措施:各司法所应认真履行现有职责,最大限度地行使现有职权,尽最大努力服务群众。因涉及体制问题,目前只能调研,近期无法解决。
6、基层司法所人员缺少
整改措施:因涉及体制和编制问题,县局一时难以解决。今后将在中心司法所进行探索试点,配齐人员,单列脱钩。待条件成熟再争取增配。
7、建议成立中心司法所
整改措施:全面铺开一时难以办到,拟在工业园区建立中心司法所,先行试点,待条件具备可选择在中心城镇建立。
五、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方面
评议内容:1、特殊人群管理信息共享
整改措施:局社区矫正股从现在起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特殊人群管理信息转告各有关所,并形成制度,以方便基层。
2、对刑释人员生活补助程序要简化
整改措施:正在开展,但还要进一步规范程序,创新管理,提高效率。既要简化程序,又要符合上级要求,将补助落实到对象本人。
3、完善无缝对接机制
整改措施:要在现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文确定具体的对接程序,统一规范,实现100%对接率。
4、司法所人员纳入警察编制
整改措施:目前尚无明文规定,难以解决,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对特殊人群的管理。
六、政务、福利方面
评议内容:1、要求多进行业务培训
整改措施:可以在近期安排基层司法干警外出学习或到局各业务岗位跟班培训。局里将作出今明两年乃至四年的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分批次培训。
2、要搞好福利
整改措施:可以在不违背县政府关于公务员津补贴发放规定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增加干部福利。住房公积金比例今年提高到10%。违背县政府规定的额外补助,不予发放。
3、要围绕农业、两区建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整改措施:(1)在服务农业方面,主要由各司法所负责落实,各所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服务农业的计划和措施,为当地政府分忧,为群众搞好法律服务。
(2)在服务两区建设方面,由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主要是参与全县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公证监督,以及为工业园区及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如担任法律顾问等。
4、要为外县籍同志解决食宿补贴
整改措施:在局机关上班的外县同志,因食宿不便,每月可以由局财务给予200元补贴。
5、局领导下基层、关心基层不够
整改措施:要建立局班子成员基层所工作联系点制度,按前述业务指导组的分工,分片到基层所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具体业务问题。每月各班子成员至少要下基层联系一次。
6、司法津贴要尽快解决
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向县领导汇报并与县财政局沟通多次,争取今年列入县财政预算。
7、阳光津贴由局统一发放
(财务审计科)
1、一些领导干部调研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现场成了“秀场”;
存在的问题:到基层单位考核工作时,检查不全面、时间短,不能全面了解基层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成绩和亮点。
整改措施:开展考核、检查工作时,要做好准备,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有针对性的去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
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基层单位的同志来办事时,能热情接待,但对一些能办但比较麻烦,需要协调其他部门的同志才能办的事,往往是推诿,假装自己不会做、不能办。
整改措施:接待群众时要态度热情,推行首问负责制,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不怕困难,想办法,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确实无法办理的要跟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职责范围内的事,也不能一问三不知,要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帮助群众了解办理的程序和具体承办的单位,避免群众跑冤枉路。
3、一些地方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存在的问题:追求面子工程,不管是在项目工程还是其他日常工作喜欢迎合领导的喜好,认为自己做的事领导看见了、表扬了才有意义,才值得去做,忽视群众最迫切的真实需要。
整改措施:做任何工作都要精益求精,要以解决群众需求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为根本出发点,不能单单追求领导表扬,图表面现象。
4、有的地方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
存在的问题: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时,往往就是召集基层单位的同志开个会,简单传达一下上级的要求就算完成任务,没有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也没有检查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在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时,要充分领会上级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指导基层如何开展工作,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5、部分地区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
存在的问题:出台财务管理规定的时候,要么是对上级的文件全文照转,要么就是在QQ群里一句话通知,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基层单位没办法操作。
整改措施:充分领会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基导开展工作。
6、一些干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
存在的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和本职工作的时候,总是在推脱,认为不是自己的事,或者往后迤,一直不办理、不开展,实际迤不了的时候敷衍了事,不讲质量。
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找准工作方法,迅速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要不怕困难,提高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能把什么事都往领导身上推,往同事身上推。工作量大的时候要乐意加班,肯牺牲休息时间。
7、一些地方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
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只讲面子,不讲里子,特别在接受检查时,不敢直面问题,总是把自己的工作吹得天花乱醉。
整改措施:平时的工作就要高质量,不能敷衍了事,开展工作时要经常回头望,找出遗漏的问题加以改正。正确对待检查提出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存在问题的原因,要敢于面对问题,不能总是遮遮掩掩,蒙混过关。
8、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
存在的问题:不能完全履行科室负责人的职责,特别是在需要结硬仗,承担责任的时候把工作推给下属,认为不是自己具体负责的工作就不管不问,没有担当精神。
整改措施:要当好负责人,对科室内的全部工作承担责任,耐心指导具体负责同志完成工作任务,为完成任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9、有的干部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
存在的问题: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遮遮掩掩,不敢暴露,对别人工作中的问题往往不愿意指出来,认为反正不关自己的事,出了问题也不是自己的责任。
整改措施:要敢于面自己的问题,不怕亮丑,要勇于接受批评,及时改正错误。对别人的问题要敢于提出批评,不能当好好先生,也不能坐视不管,导致出现更大的问题,要不怕得罪人,及时纠正,降低损失。
10、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