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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金融中的风险概念,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物流金融融通仓仓单市场物流银行物流保险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资本和物资交流日益频繁,这促使我国物流产业和金融产业迅猛发展。在网络和通信技术广泛应用的条件下,物流和金融之间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产生学科交融的奇葩,它给物资流通带来的巨大影响被敏锐的学者准确地捕捉到,进而从理论的高度构建出一个崭新的平台—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90年代初期也有学者发表文章,探讨物资银行的运作。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由于物流的概念没有被充分发现和认识,所以当时的物资银行的概念与现在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1998年4月,时任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总经理的任文超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是这一概念的一个突破。随着物流学的不断发展,物资银行的概念也逐渐发展成熟。2003年9月,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2004年任文超以及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等,都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仓单质押业务的理论总结始于1997年6月,当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张平祥、韩旭杰对粮棉油货款的仓单质押业务展开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将物流的概念结合进来。
此后,随着物流学的兴起,相应的研究开始增多。2001年,烟台大学的房绍坤;2002年,学者孙宁;2003年,东南大学的郑金波;2004年,学者邵辉等对此都进行了研究。该业务与物流业发生紧密联系只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保兑仓业务的研究则是基于仓单质押业务而衍生出来的。
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融通仓”的研究。2002年2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迄今仍有系列成果推出。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在学科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学者做出探索。2005年3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陈祥锋、朱道立提出了与物流金融相类似的“金融物流”的概念。但因其相对于“物流金融”在表达上不够准确,续用者不多。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及时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迅速在各行业中得到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物流金融近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物流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芃、唐元琦首次定义了“物流金融”的概念。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这些资金和信用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结算、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咨询、担保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该定义指出了物流金融所研究的领域和基本的研究方向,它还强调金融创新思维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
“融通仓”作为物流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是由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在2002年提出。朱道立等人系统地介绍了融通仓理论。他们认为,因为融通仓所涉及的对象数量众多,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包括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等三种。他们设想的融资结构有纵向结构、横向结构、星状结构和网状结构四种。这些结构的设想主要是来自对不同环境与规模类型的企业给出的因对象而异的分析。基本思路是以“仓”为突破口,运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程序,实现对仓中动态的物资的计价,使它们可以与资本实现转化。资本、物流、仓储是企业运作过程中流动资产的三个代表性的形态,它们覆盖了企业日常运作的全部流程。朱道立等人的理论研究强调物流对金融的融资功能的辅助,注重基于银行服务的讨论,给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开发新的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思路。其中虽然涉及了物流金融的结算职能,但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讨论。
物流金融理论在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应用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物流银行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创新地运用动产质押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广发银行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走出了第一步。广发行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改变了以往单个经销商达不到银行授信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支持的局面,同时银行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内部的调剂,分散了风险。“物流银行”与前面的“融通仓”在寻求对流通中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思路上保持了一致,区别是它更多地站在银行努力寻求在扩大贷款的同时控制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发展
在“物流金融”概念问世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涉足这个领域,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物流金融学的内容。刘高勇(2004)从网络技术的角度讨论了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他论证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物流与资金流融合的可能,其中信息充当物流和金融整合的媒介,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了面向供应链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开展分析。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介绍了物流银行业务的特点与作用,指出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设想。王颖琦(2005)介绍了物流保险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唐少艺(2005)以UPS和和广东发展银行为案例,描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向准备在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了针对市场现有状况合理运作的建议。邹小(2005)在《管理塑料价格风险的利器: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一书中指出,在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而建立的中远期仓单市场,是全新的流通方式,极具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业界规避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需求。该书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仓单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从阐述仓单交易市场的基本内涵、形成、现状、功能作用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入手,对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的组织架构、市场管理、交易者、交易行为、交易目的等进行论述,对市场的操作流程和基本制度作了详细的解说,研究了衍生品交易和物流服务如何结合并产生效益和控制风险。唐少麟、乔婷婷(2006)用博弈分析的方法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了对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可行性,指出相应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主要是管理信息系统)加以有效控制。
现实世界里,“资金”、“原材料”、“库存”这三种资产形态经常相互转换,而转换过程通常很难受到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特别是“物流”的过程在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前是很难被考察的。因而传统的会计学和金融学在研究企业运作时通常取其“现金”或“库存”的静止状态进行分析,很少涉及动态的转换。“物流金融”的长处就是能解决运动中或处在不稳定状态下的资产利用的问题。它好比社会科学中的“微积分”,使商业领域中的变量可以计量。
通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物流金融的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在实践中收到成效。UPS的综合性物流金融服务、中储股份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等案例对理论做出很好的印证。
结论
中国的物流金融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术界已经充分论证了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了开展物流金融的主体,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并且与实践相结合,指导相关行业运作。但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仍然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地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信用评估系统建设;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时会计记录怎样才能更加合理;运筹学的理论如何在物流金融的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等。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陈淮.关于物资银行的设想[J].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87(3)
2.张平祥,韩旭杰.粮棉油贷款仓单质押的意义与建议[J].济南金融,1997(6)
3.任文超.物资银行及其实践[J].科学决策,1998(2)
4.房绍坤.论仓单质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5.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6.孙宁.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J].农村金融研究,2002(3)
7.郑金波.仓单质押的管理[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15)
作者简介:
邹小,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关键词】供应链 金融信用风险 识别 处理 评价
引言:金融的概念和知识主要从新闻上得知,主要是在有关银行为企业贷款,但是最后贷款收不回的情况下得知的。因此,我在想,如果银行能够在供应链企业选择的时候,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手段,就可以有效的降低了银行的损失。因此,我经过查找书籍和网上资料,发现很多前辈已经就这个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而我就通过一个学生的角度和现有的知识对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进行阐述,希望为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出一份力。
一、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现状
我国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融资贷款企业的经济实力不够强,资金链容易断裂,抗风险能力比较低,导致不能偿还银行的贷款,让银行承受一定的损失。而目前银行信用风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银行对供应链的风险识别还有待提高,因为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存在的资金风险比较隐蔽,简单的风险识别办法,不足以分辨出来,这就会导致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中,承担一定的风险。同时,我国银行在对企业的信用评价的等级,划分的过于模糊,其中的某些标准模棱两可,这就导致了企业在申请金融贷款的时候,银行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没有发现企业存在的经济风险,也为银行带来了信用风险。所以,需要根据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提出解决办法。
二、浅谈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
(一)对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的识别
识别的概念就是在未发生问题之前,就发现某些事情的本质。而在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中,具有风险识别能力的银行,可以避免银行出现较大的经济损失。我们知道,在金融中,国家想要调控经济,想要确保各个行业稳定发展,就要通过国家的贷款来扶持。也就是说,我国需要政府对银行的贷款以及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让银行在供应链企业中,学会识别哪个企业具有信用风险,判断的依据是企业的基本素质,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创新能力和信用记录等。通过这六个方面,可以综合看出,企业自身的风险程度是多大的。银行可以根据企业存在的风险程度进行判断,是否需要为其贷款,而且如果企业信用记录不良,或者经营能力不够,甚至盈利能力也不行,而且信贷风险能力低的企业,以及还贷能力差的企业,拖延还款或者曾经拒不还款的,这些不良的因素的时候,则不能给企业提供贷款这是保证降低银行贷款损失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二)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的评价
经过多方面的查询,发现我国目前银行在供应链风险中的评价大约分为十个信用级别。主要是AAA,AA,A;BBB,BB,B;CCC,CC,C;D这十个级别。银行可以对中小型企业实行评分制度,也就是根据风险识别中的六个方面,详细划分为十几个小的内容,分别进行打分,如果都在及格线以上,也就是CCC级别的,则可以考虑为企业提供资金,进行融资。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经济变动对企业的的考核和审查更严格,划分的信用评价标准更详细,不仅要考核企业的信用级别,还要考核企业法人的信用,如果企业法人的信用不存在问题,这样银行就可以根据自身对企业的了解程度,允许企业可以贷款不同级别的金融额度。而且在开放经济视角下,对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可确保我国的企业在国际信用上的保持一个良好的记录,这样对于我国的企业能够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监理一个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能够 帮助我国企业快速的成长,并且企业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都有比较明显的提高。
(三)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控制处理
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其本身的金融含义和范围就要比传统的金融信贷要广阔。而且从开放经济视角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和处理,更符合国际的发展趋势。首先,需要控制的信用风险是现金流的风险,也就是银行需要在特定的背景下,对现金流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流量的管理,流向的管理,以及循回周期的管理。并且需要选择合适的管理手段,比如使用金融产品的组合运用,或者对企业贷款的信息文件的约束,还可以选择业务流程模式以及对商务条款的增加和控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银行在信用风险上的控制。而处理的手段则需要选择把风险管理融入到企业管理流程中。其模式大约就是和老师对学生不断的进行测评考试,以确保期末考试的成绩相类似。在平时的管理流程中,就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的金融风险,同时也有效的降低了企业不还款的概率,让银行能够放心还款,从而帮助企业渡过经济难关。所以,选择的模式主要有三类,存货融资,预付账款融资,以及应收账款融资。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出现信用风险。这样也是减少供应链中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的有效手段。
(四)供应链金融的银行信用风险对我国企业走向国际的影响
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发展十分的迅速,但是想要在国际市场上占领一席之地,不仅需要自身的实力强,产品质量好,还需要信誉。国际市场更重视企业的信誉。因此,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向银行贷款,一定要及时的解决自身的风险问题,提高偿债能力,提高经营能力,提高盈利能力,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做一个坚实的后盾。同时,可以让我国的企业在银行中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保持零记录。
讨论至今已举办了5次,该研究团队的秘书处――日本央行金融机构局的高级金融技术中心总结了5次讨论的要点、形成报告,并在日本金融界公布,使金融机构能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有所借鉴。本报告只涉及信用风险管理,所发表观点只代表专家个人,不代表专家所在机构。
本刊得到日本央行金融机构局的许可,翻译并节选了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本刊分两期刊载。
关键词:内部评级法 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中图分类号: F830.49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1770(2006)10-003-04
一、违约数据匮乏造成的违约率(PD)评估困难
1. 存在问题
金融机构持有的具有较低或者零违约风险的(资产)组合,称为低违约组合(Low Default Portfolio, LDP)。低违约组合包括对信用评级较高的大企业、国家和金融机构的贷款,也包括较新开发的贷款,如日本的无追索权抵押贷款(non-recourse mortgage loans)。违约率较低可能有如下原因或者是这些原因的组合:首先,某一组合中的贷款质量很高;第二,某一组合中的贷款数目很少;第三,某一组合的交易历史较短,这是由于市场本身较新或者金融机构是市场的新进入者。
由于缺少违约数据,对低违约组合的评估存在差错扩大的趋势,违约率低估的可能性也因此增加。而且,在实践中很难使用外部数据、将违约率与外部评级映射(mapping)以及其他评估和检验风险参数的方法来弥补数据的缺乏。
2. 参与者观点
以下四种方法可以解决低违约组合的问题。到目前为止,针对低违约组合的风险参数评估方法尚未建立,未来需要对此发展很多技术(techniques)。(见表1)
上述四种方法对评估和检验风险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对风险因素的评估困难同样也出现在对其检验的困难。但是,评估和检验质量的提高还是有可能的,例如通过比较各种方法的评估结果,或者确认内部和外部评级标准的相似性。
金融机构应该将评估和检验的流程作为信用政策的一部分,并且将内部讨论和检查记录在案,以保证透明性和可持续性。目前针对各种低违约组合的方法非常有限。因此不适宜限制评估和检验技术或规定某一种操作规则,这将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低违约组合的评估风险应该直接或者作为参考指标反映在贷款定价中。金融机构由此能保证风险评估和贷款操作之间一定程度上的一致性。
二、商业周期对违约率评估的影响
1. 存在问题
商业周期会影响信贷资产的质量和引起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因此,必须了解商业周期的影响(它是如何影响评级变化和违约率)并做好充分的缓冲准备以保持金融机构管理的稳定性。了解商业周期的影响有助于检验违约率和内部评级模型。
但是,欲真正把握商业周期的影响还存在很多技术性问题,包括:(1)得到长期数据;(2)详细列出周期因素;(3)评价资产组合管理的方法,资产组合管理可能顺经济周期也可能逆经济周期。
2. 参与者观点
识别商业周期影响的步骤(见表2)。
PIT和TTC概念(见表2注释)尚未完全植根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流程。而且,由于缺少长期数据,要检验商业周期对信用等级变化和违约率周期变化的影响还非常困难。
无论金融机构是否使用了PIT或TTC概念,了解商业周期如何影响信用等级变化和违约率(正如方法C所提及)还是非常重要,因为这有助于评估商业周期的影响程度和内部评级系统的功能。即使银行难以严格采用定量方法,仍应运用合适的工具和技术,在其风险管理过程中明确考虑商业周期的影响。例如,通过长期关注违约率和信用等级变化的顺序(order)和稳定性来检验经济影响,同时,对信用等级变化和违约率也可用压力测试的方法来了解商业周期如何影响投资组合。
三、与“违约”概念相关的问题
1. 存在问题
在新监管资本框架下,对“违约”的概念可以定义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借款者或者是在自我评估(self-assessment)体系中那些处于较低等级的企业。这个定义较日本金融机构内部普遍使用的定义更为严格,也将鼓励银行对问题借款者加快行动,并提高金融机构的稳定性。
但是,针对监管要求的违约率概念和日本金融机构内部运营所使用的概念之间的差异,对保持两者在改善风险管理方面的一致性提出了挑战。
2. 参与者观点
各金融机构之间对需要“特别关注”企业的定义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这是由于金融机构遵循自我评估指引以及政府通过审查和其他方法厘清了分类标准。但是,银行仍要持续努力,以保持违约概念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并传达给包括主管机构在内的第三方这样的信息,即银行并没有出于减少必需资本的目的,而任意改动违约概念。
关于金融机构和监管者由于违约概念差异所产生的问题,各相关方都需要予以充分认识到,并在寻求正确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继续努力解决差异。
我们认为新的违约概念不会使违约率和低违约组合集中于某个范围。由于商业策略、地理区域和其他风险因素的差异,风险因素的评估结果将发生变化。关键在于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客观解释(如使用外部评级作为基准),以证明违约率和低违约组合的水平并不是主观评估。
在同一机构内,违约率在不同的资产之间也会有差别(例如,国内和国外资产,零售银行的不同产品)。只要金融机构有能力对差别背后的因素给出合理解释(如商业策略、与地区和国家相关的特殊因素),那么这些差别就未必否认了违约概念的一致性。
内部运营所使用的违约概念(或者是基于该定义的风险因素),比如风险管理和信用扩展(extension of credit),未必需要和监管资本要求一致。但是,无论采用何种定义,金融机构需要明确这些风险因素基于一致的理念(如使用同样的数据或评估方法)而且相互之间保持一致。
四、 大型借款者的信用集中度问题
1.存在问题
大型借款者的信用集中度问题会影响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由于大型和小型借款者在商业周期的不同阶段所表现的评级差异,使该类型的信用集中度还将导致风险因素评估时发生异常(irregularities)。比如,这种风险集中度将导致用损失数额做权重计算出的平均违约率高于以违约次数做权重计算的平均违约率。
如果没有因为借款者的规模较大而适时调整借款者评级,少数大型借款者的信用集中度问题将导致根据损失数额和根据违约债务人数计算的违约率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情况如果是这样,就需要对违约率的评估进行一定调整。但是,过去这些年日本的违约数据似乎除了反映周期性要素也反映了宏观经济环境的结构调整。关于如何识别这些因素的影响,还没有达成共识。
2.参与者观点
关于确认信用集中度影响的一个有效办法是比较基于损失数额和基于损失次数的违约率,然后观察两者的差异程度及其存在的时间。不言而喻,只有在借款者评级不受其规模影响的情况下,这种比较才是有意义的。因此,如果可以将外部评级和其他方法作为基准,它们应该用于检验大型借款者的违约水平。
即使(违约率)差异持续存在,这也并不意味着应该改变内部评级和违约率评估方法。为了解决大型借款者的信用集中度引起的差异,金融机构可采取措施调整违约损失率(LGD)和风险敞口(EAD)或者使用压力测试类工具准备风险的落实。
五、 内部评级系统和模型
1.存在问题
内部评级系统和模型的方法各不相同。因此,同样的风险组合可能有不同的量化结果。(见表3)
2.参与者观点
由于金融机构业务模式的差别,内部评级系统和内部评级模型也存在着差异。这就是为什么不同金融机构对同一借款者会有不同的评级结果。
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建立适合自己业务模式的内部评级系统。在这个过程中,无论他们采取何种业务模型,应该关注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对不同的资产组合采用不同的评级系统,分类时应该准确把握整体和单个评级的资产风险结构。第二,不应为了降低所需资本而改变评级系统。金融机构对评级系统应采用统一的政策并在经营中保持一致性。
例如,当选择单一或者复合评级系统时,每种选择都会有一些优点和可能的缺点。关键是金融机构必须能够解释他们是如何评价这些优缺点以及如何选择某种评级系统。(见表4)
通常,需要对评级结构进行检验以确认:(1)在某个评级中,不存在借款人或机构的过分集中(除非有明显理由);(2)每个信用等级内,信用跨度(range)和借款者数量之间的平衡适合充分评估风险因素。某些情况下,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跨度极小,借款人就可能集中于某个特别的信用评级。
在建立内部评级模型时,银行可能仅关注违约结果和违约借款人的数据,而不关心因果结构以提高模型表现。但是,这样的模型可能在以下方面遇到困难:(1)解决模型表现不断恶化的问题;(2)根据业务条线解释评级原因。如果违约率的评估模型没有使用真实长期平均违约数据,那么评估结果和实际数据之间的差异就需要得到合理解释。
关于建立内部评级模型所输入的数据,有必要确认的是所有重要因素(如国家和行业因素)都已得到考虑。如果有些因素被剔除了,需要有合理理由。同样,理解模型如何对重要因素(无论它们是否被使用)作出反应也非常重要。这个过程有助于增加选择这些因素的透明度。将会计数据未能反映的定性信息和大量金融信息涵盖进模型有很多方法。金融机构应该选择那种在评级过程中产生最小偏差的方法。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信用风险 管理
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概念
信用风险的概念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传统的观点和现在的观点。
1.1 信用风险的传统概念
在传统概念中,信用风险也被称之为违约风险,其定义为交易双方无法抵抗的风险,也就是只因为债务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债款,导致贷款人受到亏损的风险。其中亏损是在借贷双方有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才存在。但是在现代金融业和银行业不断发展之时,传统的信用风险概念已经无法正确对当前信用风险管理的性质和特性进行全面的定义,其主要因素是由于信用产品的市场价值会跟着债务人的还钱能力和信用值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借贷交易中的相关投资人和商业银行都会因为贷款资金无法及时收回而收到影响,债务人信用也会因此而大大降低,这对其日后再次进行贷款将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1.2 信用风险的现代概念
在现代概念中,信用风险是因为债务人或借款人违约而产生亏损的风险,以及因为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履行合约的能力出现变化而使得交易市场的债务价值也跟着出现变动,进而导致合同出现贬值亏损的风险。从这一概念中可以得出,信用风险主要内容可以分成两部分:违约风险和信用变化风险。违约风险的定义是指借贷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想或无能力履行合约,导致交易双方另一方出现亏损的风险。信用变化风险的定义则是指因为信用等级的变化导致交易一方出现亏损。这一概念更能满足当前金融业、商业银行等有关单位对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全面理解。
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特征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一般金融风险中必然性、普遍性、传输性、密闭性等特点,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性。
2.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非全面性的特点
从造成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因素来分析,主要是由于单个企业或个人违约和信用等级变化而造成的,非全面性特点很显然。因此,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之时,要和借贷双方沟通好,关注其信用等级变化和还钱能力,并用分散化投入的非全面性风险管理标准进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2.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内生的特点
这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特性,也是对借贷双方利益和亏损影响最大的特点,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债务人不愿意或无能力还钱。因为说,出现信用风险的主因在于交易双方的个人因素,这就需要在进行交易之前,双方要对对方的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尤其是了解清楚其信用等级。
2.3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发生率不明确的特点
从借贷交易双方的盈利分布图来分析,曲线图并不具备对称性,这也表明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率不明确。
3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普遍存在,并影响着交易双方的利益。由于信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甚至威胁到了整个国家金融行业的资金安全,因此商业银行、政府部分等单位都对信用风险管理非常关注,特提出了相应的管理策略。
3.1 规范信用评级标准
相应的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对信用风险的评级标准进行规范化,提倡通过先进的技术降低风险控制成本,进而提高风险的管理能力。可以从两方面做起,一是将银行内部的数据库进行升级和规范,这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交易操作的成交时间,还可以有效地对交易双方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看起来更加直观,对信用的评级也更快更准;二是借助第三方专业评级中心对交易双方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分,通过专业评级机构所提供的庞大数据和信息,能够更准确地分析交易双方的信用度,进而有效地减少商业信用风险的发生。
3.2 研发可行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策略
目前,国外相关行业人士对信用风险的分析方法主要包含两种:利用主观判断法和财务统计中的动态计量法,其发展模式越来越趋向于从单笔交易的信用风险管理过渡到组合式的管理。但是我国当前在对这两中方法的应用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比如设备过于陈旧、技术无法跟上等。 但无论是进行组合管理方法还是进行对交易双方信用的评级方法,都西药使用到的工具是信用评级作为模型输入变量。因而就要求更深入地研究合理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更好的满足信用评级的标准。
3.3 强化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
对于银行的保监会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1)当标准化的管理向风险管理演变时,若想提升尽管力度和治疗,则需要将合规性和风险性有效的连接连接起来,真正做到信用分险的防范和控制。(2)确立统一的非现场管理制度,并保证管理的可持续性发展,不能三分钟热度。同时还要对监管进行规范化记录。
参考文献
[1]刘晓勇.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机制研究.金融研究.2006(7):78―85.
[2]陈雪娇.从雷曼破产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与市场.2009.
[3]张莹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11).
敞口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存在金融风险的部位以及受金融风险影响的程度。敞口是金融风险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但是与金融风险并不等同。敞口大的金融资产,风险未必很高。
敞口比较常见的说法就是对风险分析时用到的,表示对风险有暴露的地方。比如,给一个企业贷款10亿,其中8亿有外部担保,而其中2亿没有担保,那么我们就说风险敞口是2亿元。
(来源:文章屋网 )
机会成本概念与衍生产品的功能
在我们引进的学概念里,“机会成本”深入人心的程度是非常之高的,它不仅活跃于经济学学术界,而且深得现实经济生活里各方面的器重,甚至于扩展到了体制、观念和管理等诸多方面,至于在金融投资、股票、证券行业里,“机会成本”常常与风险概念一并使用,成为投资决策与风险判断的最重要的方面。不谈“机会成本”而言投资者,多半会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投资者。
机会成本又称为择一成本,它是指在生产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生产一种货物占用资源而不能用于生产另一种货物的价值。换言之,就是当一种资源只能用于生产一种产品时,未被选择的生产产品的价值大小,就是被选择的生产产品的机会成本。如一批钢铁用于生产机床时,它们就不能被用于生产汽车,生产汽车产生的价值便是生产机床的机会成本;同样,当钢铁用于生产汽车时,生产机床产生的价值就是生产汽车的机会成本。由于资源的有限性,生产者只能在不同的产品生产决策上做出选择,择一而须弃另一,择得合适,便是机会成本低下,经济效益好;相反,择得机会成本高者,经济效益就不好。由于机会成本并不是实际选择定的生产产品的成本,它更大程度上是观念性的。
无疑,这是一个很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经济学概念,当它从生产领域引入到投资领域后,投资资金便作为资源来看待了。在投资的选择上,择一而不能投另一,便有投资的“机会成本”考虑。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无一不是在投资项目的多方面对比与选择后才完成的,那种被列于选择,而最后又没有投资的项目,成为了机会成本的主体,在这一主体上投资可能得到的全部的价值收益加上投资价值量,就是被选择定的投资的机会成本。
当机会成本概念引入投资领域时,相应地,人们对于风险的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传统的投资活动里,人们通常只从投资活动本身计算成本,如投资咨询成本、投资的可行性成本、投资的生产资料成本、人工成本等,它构成了投资的实际成本。一个投资项目或对象,只有耗费于其上的各种支出才是成本计算范围内的。在这样的基础上,投资的成功与否,就取决于投资后产生的收益,投资成本水平高低则取决于收益的多少,它与投资活动范围以外的项目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在这种成本概念下的投资风险,也就是投资后可能没有任何收益,而且可能损失投资资本的结果。有了机会成本概念之后,投资者便将风险的范围扩大了,如果投资的项目或对象虽然得到了收益,但没有达到预计的水平,没有达到投资于另一个项目或对象可能产生的收益水平,也就是说,投资实现的收益水平并没有高于机会成本,这便是投资的不成功,投资没有得到“机会”性收益,投资决策错误,与此相关的投资决策与活动就是风险巨大型的。
正是这样的投资机会概念和投资风险概念,使得投资者对于投资的考虑发生了一次革命性的变化,投资者不再简单地将投资的直接收益作为评判投资成本与否的标准,而是将收益与风险和“机会成本”联系分析,对投资的成功要求大大提高了。相应地,人们推出了新的风险分析办法,并且推出了大量的避免风险的工具与,试图在任何一次投资活动中,都取得最大的收益,或是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水平。金融衍生产品就是其中重要的工具之一。
应当说,当前的金融衍生产品给予我们这个世界的,主要还是一种方法,一种工具。它似乎在表明,凡是与金融活动相关的产品,无一不可以来“衍生”一下,利率可以,股票指数可以,外汇可以,债务当然也可以。因此,我们还根本细分不了金融衍生产品的种类,大体与金融活动相关的期货、期权、调期、回购等都在金融衍生产品范围之内。因此,金融衍生产品可以定义为已有金融产品基础上设计出来的新的投资对象。显然,作为投资对象,金融衍生产品的功能就是清楚的:一是避免风险功能;二是投机套利功能,投资就有投机的可能,金融衍生产品不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投机功能就是强大的。就金融衍生产品的避免风险功能而言,在投资者风险概念扩大了的情况下,金融衍生产品的这一功能似显得更加招人喜欢,也更显得地位突出。
以股票期货指数为例来讨论。对于单个投资而言,股票投资可能是世界上风险最大的投资之一,这就产生了投资避险的要求。股票指数期货正是应这样的要求而“衍生”出来的产品。对于一个有多种股票的投资者而言,股票指数期货就是最有效的避免风险的工具了,它以股票指数期货市场相反的操作。一定时间后,股票的价格真的下降了,投资者手中的股票贬值了,他的投资受到了损失;但是,股票期货也下跌了,他通过买入股票期货来对冲,赢得了期货市场上的正向收益,结果,该投资者没有损失,或许还能赚点,最普遍的情况,便是损失得很少。
同样,如果一个投资者卖出股票后,做了空头,股票价格上升,而且显示出了继续上升的热头,这对于投资者是一个损失,他需要别的方式对这种损失进行补偿,于是,他需要买入股票期货来避免这种风险,如果股票市场价格上升,他出售股票的损失也就越大;而在股票期货市场上,股票指数期货价格上升,卖出合约可以得到相当价值的收益,这样一收一付,正负相抵后,至少也是风险减少,股票指数期货的避免风险功能表现得格外充分。
在这样的股票市场与股票指数期货市场相反的操作中,我们可以留心到如此的事实:如果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做的是多头,而同时并不利用期货市场上的避险保值功能,那么,投资者可能会有两种结果出现:一是股票的价格上升,股票的投资者将抛出股票,取得可观的投资收益;二是股票的价格下降,股票的投资者由于资金周转等,他不得不抛出,由此蒙受较大的投资损失,与既做股票市场多头,同时又做股票期货市场上的卖空来说,投资者可能赚得痛快,也可能赔得惨重,收益的波动曲线是大幅度的;而利用了股票期货市场者,就在不赔不赚和小赔小赚之间波动,曲线是平缓型的。
同样,当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做的是空头时,在不利用股票期货市场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由于价格下降而庆幸抛得及时,减少了损失或是获得了收益;相反,如果股票价格上升,投资者则可能后悔抛股票过早,形成了重大的损失。和利用股票期货市场情况不同,如此的投资活动的收益波动曲线是高波峰和低波谷的。如果利用了股票期货市场,则拉平了收益的波动曲线。
可见,用不用股票期货来做反向操作,实际上是投资者对投资做不做保险的选择,如果做了,投资者就不再有投资损失的巨大风险,但同时,它也使投资者得到较大收益的可能性消失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风险是避免了,但赚取大钱的机会也丢掉了。我们承认,这的确是衍生产品投资保值避免风险的功能。但是,如果认识只是停留于此,我们的思想就显得过于狭窄了。
仔细的可以发现,利用股票期货市场来避免做股票投资的风险,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夸大机会成本的观念在作崇,投资者将股票投资的非实际成本过于计较了。在多头投资者那里,他将股票价格可能下降而形成的风险夸大了,但他又不想马上抛出股票,由此利用起了股票期货产品;在做空头的投资者那里,他将股票价格可能上升而形成的风险夸大了,但他又没有办法不做空头,他也就利用起了股票期货产品。多头者想持有股票,空头者不想马上投资,都是以相反的操作作为机会成本来考虑的:多头怕抛了股票会有更大的损失,而空头则害怕马上买入会极不合算。这样的结果,机会成本成了投资的最主要考虑,同时又被放置于放大的地位上,投资者便有无所适从的感觉。最后,干脆利用股票期货市场来“保险”,夸大的机会成本马上变成现实的风险度量,投资者用股票期货消灭了风险,也消灭了增加收益的机会。
但是,机会成本毕竟不是实际成本,在进行股票投资时,考虑机会成本是必要的。若是过于计较,结果就失去投资本身的意义了。在进行任何投资时,投资量、实际成本支出、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量是四个真实的需要的指标,一个股票投资者做多头时,他应当对股票市场的情况有充分的和了解,如果他估计股票价格将下降,最简单可靠的反应是将股票及时地抛出;一个股票投资者做空头时,如果他估计股票价格将上升,他就应当在股票市场上及时地买进,以待谋利。如果投资者的估计错了,投资者将需要支付的是实际的投资损失量或是实际成本。利用股票期货市场来“保险”价值,实际上是一种将手中现有价值延续到一段时间后不变的做法,它与股票投资者对市场的分析与判断不再有任何关系,市场是升是降,投资者手中的价值基本不变。这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投资么?就此而论,股票期货产品的保值功能是消极的工具,它使投资者没有了投资价值的变化风险,也没有了投资价值增加的积极力量。
还远不止于此。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千千万万,如果每个投资者都是如此进行操作,不论做空头还是做多头,投资的风险都由股票的期货市场操作“保险”住了,那么,股票市场的价值变化也就将基本稳定了。从总的情况分析,的股票市场,不论是发达国家的市场还是家的市场,都具有“零和交易”或是准“零和交易”的性质,即是股票市场有人赚钱,一定是他人赔钱所致。在投资者都用股票期货来进行保值后,股票市场便一定是超常地稳定了,没有人能够利用股票市场的波动来进行投资了,这样一来,股票市场的存在便有了问题,没有投机的股票市场,还有什么投机者呢?就是一般的投资者,谁又不想低价买入而高价卖出呢?股票市场的存在又还有什么必要呢?
(一)信用卡发放风险的概念
信用卡发放风险指的是金融机构在进行信用卡业务过程中,由于一些不确定的人为因素或客观因素而给银行利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银行在信用卡发放过程中,由于信用卡具有无抵押,非计划性等特殊性质,所以有可能给发卡银行带来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1]。
(二)信用卡发放风险的类型
信用卡发放风险的类型有很多种,主要可以归纳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很显然是由于所使用信用卡的主体造成的,这其中又包括了外部道德风险和经济原因造成的风险。前者主要表现为信用卡客户恶意透支,恶意欺骗,冒用他人信用卡,账户套现[2]等,后者主要表现为逾期偿还。内部风险中又包括了操作风险和流动风险。前者是指银行在进行信用卡业务办理的流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执行不严格,制度不规范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后者主要发生在经济萧条的时候,由于银行资金链出现问题而给信用卡业务及其经营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概念和环节
(一)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概念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因为各种客观主观复杂的原因,商业银行信用卡在发放中肯定会存在风险,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为了提高银行的利润,发卡银行必须要对信用卡风险进行严格的管理。对信用卡风险管理的能力高低体现了该商业银行运营效率的高低,也是商业银行是否能最大程度盈利的关键。
(二)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基本环节
对信用卡风险进行管理是一个环节多,时间长,任务重的过程。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一旦哪一个细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对商业银行的利益产生重大的影响。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环节主要分为一,授信政策制定及征信环节,授信政策的制定是所有环节的基本,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然后根据所制定的政策对将要发卡的客户进行严格筛选,核对其真实信息。二,授权和客户联系环节,这个环节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授权服务,以及在必要时刻及时联系客户的功能。三,监督管理环节,这个环节主要是当账户出现异动时,银行需要对账户进行严密监控,对资产进行严格控制。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问题
现阶段尽管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越来越认识到对信用卡发放进行风险管理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信用卡业务办理竞争激烈,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的时候还是出现了许多问题。
1.国家和有关部门没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对信用卡发放中风险管理制度的缺失,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中的监控无法可依,对第三方机构的行为没有严格规范,对坏账销账系统缺乏有力的管理等。
2.商业银行内部机制不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机制不完善,主要是因为银行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到位,一味追求眼前的利益却没有建立长远的计划。比如银行在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上只看中发卡人员发卡的数量;在对客户进行筛选的时候因为没有严格的监控而出现和授信政策不一致的地方;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评估体系不完善,评估体系比较简单,单一;在风险发生后对风险进行转移和冲散方面的制度和能力都不够[3]。
3.商业银行内部信用卡风险管理方面的人员和技术不足。这主要是因为银行没有建立高标准的人才选拔机制,在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另外,商业银行在信用卡评估技术,监控技术,转移风险技术等方面还是存在欠缺。第三,是由于国家和有关部门没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原因。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对信用卡发放中风险管理制度的缺失,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中的监控无法可依,对第三方?C构的行为没有严格规范,对坏账销账系统缺乏有力的管理等。另外,个人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也是造成银行卡发放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解决措施
解决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外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1.制定并完善信用卡风险管理相关的政策。首先,国家方面需要统筹管理,在对金融市场进行经济行政方面管理的同时,还需要用法律的手段对金融机构进行制约和管理,尤其是对当今银行信用卡业务方面的管理。这就要求政府制定统一的信用卡风险管理标准,包括授信政策的规定,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个人征信体系方面制度的完善。
2.完善银行内部的管理体系。银行内部必须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高标准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员工的考核机制。其次,还需要建立风险预警和检测机制,风险发生后的转移和消散的机制。另外,在对技术和人才培养方面也要建立完善的知识和人才培训机制,银行的营销模式方面也要做适当的调整。
3.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专业素质。银行工作人员是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最直接的管理人员,所以,首先必须要提高工作人员在信用卡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识,这就需要银行对其进行专业的培训,而且这种培训是实质性的,需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并对培训结果进行验收。其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必须要提高,除了依靠先进的技术以外,还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好每一个环节,注重细节,对信用卡发放全过程包括发放前对客户的审核,发放后的监督,风险产生后的及时处理等都要认真负责。
最终贷款人是指在危机时刻中央银行应尽的融通责任,它应满足对高能货币的需求,防止由恐慌引起的货币存量收缩。该理论是为应对市场恐慌即系统性风险而产生,但现实是最终贷款人不当实施可能引致道德风险。所谓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是指某些最终贷款人行为可能使商业银行产生隐形担保预期,导致从事高风险行为,为整个金融系统带来风险。但理论界存在一种危险倾向,即认为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可以化约为救助某特定金融机构。将最终贷款人理论化约为向“单个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和救助”,这存在着严重的以偏概全问题,会导致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带来道德风险的错误认识。
最终贷款人的理论分为四类:古典主义、货币主义、新古典主义以及自由主义。古典主义理论认为,应直接慷慨地对缺乏流动性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但需要使用惩罚性利率,这一派的代表包括巴林爵士、桑顿以及巴杰特。之后的货币主义否定这种直接干预的方式,因为干预成本高且不公平,认为即使是在危机时期,也只能通过公开操作方式对市场而不是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这一派的代表人包括古德弗兰德、保度、考夫曼以及斯瓦茨等,主要是美国经济学家。新古典主义认为不仅要救助缺乏流动性的而且要救助没有清偿力的银行,代表人物包括汉弗莱、弗里德曼等。自由主义则认为任何政府机构都不能成为最终贷款人,将支持公共最终贷款人的理论都推倒,认为银行恐慌产生的唯一理由是对银行系统存在的法律限制,如果没有这些限制自由竞争的市场就会自动产生一个防恐慌的银行体系,代表人物如塞尔金,属于最终贷款人理论中的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提醒学者尽量减少市场干预,采取对市场影响最小的方式。四种理论派别和道德风险之间的联系不尽相同。货币主义只支持以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提供高能货币,为整个市场提供流动性,反对直接干预特定金融机构,不直接资助或干预某个金融机构,不可能使商业银行产生隐性担保预期,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没有道德风险存在的机会。自由主义从根本上反对公共机构提供最终贷款,所以该学派支持的政策不可能产生道德风险。新旧古典主义两种理论都赞成救助特定金融机构,区别在于:古典主义认为要救助缺乏流动性但有清偿力的银行,新古典主义认为对无清偿力的银行也要救助。
所以笼统谈论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存在理论误导,可能是这种原因造成了“最终贷款人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概念误导。
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原因
(一)新旧古典主义的理论缺陷――手段劫持目标
在澄清了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概念误导后,检讨新旧古典主义理论本身并同货币主义理论比较以寻找道德风险原因。
新旧古典主义学者支持救助特定银行,危机期间的政治和经济压力导致救助几乎成为政府甚至是社会唯一选择,而救助前后,关于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的讨论就不绝于耳。学者们早就对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提出警告。桑顿指出,中央银行救助将鼓励这些机构管理的“闲散”和“懒惰”行为。巴杰特则认为,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对坏银行的救助都将阻止将来好银行建立。索洛认为,救助会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银行会因为最终贷款人的隐性担保而热衷从事高风险投资,公众也丧失监管银行的动力。金德伯格则指出,如果一家银行或公司知道自己会从自己所干的蠢事中得到解救,会促使它沉迷于蠢行。
但理论界对于最终贷款人为什么会为商业银行提供潜在担保并没有提供很令人满意的分析,而道德风险如不能妥善解决,最终会影响最终贷款人功能的合法性(杜金岷、危勇,2007)。
最终贷款人的目标是宏观的,应对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桑顿认为最终贷款人的功能是对整个市场而言,而不是针对某个银行,只救助那些有清偿力的银行,而不救助那些大而不倒银行。巴杰特则论证最终贷款人是在危机时干预并拯救整个货币体系。汉弗莱总结前人理论,认为最终贷款人的责任不是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而是为了缓解金融冲击的影响;防止恐慌的蔓延,而不是去拯救破产银行。尽管学者有不同争论,但在最终贷款人目标的宏观性这一判断上还是比较统一的。
在最终贷款人实现手段上,新旧古典主义理论出现较大分歧。巴林认为一切有清偿能力的银行可以在危机时向中央银行借款。桑顿则认为最终贷款人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任何情况下不得维护无清偿能力的银行。巴杰特则表明,最终贷款人只能向陷入流动性危机而不能向破产的银行提供贷款。费舍则认为最后贷款人可以向市场也可以向机构提供贷款。最终贷款人实现手段的争论,也体现在实践中。针对金融市场出现的危机,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方式干预宏观市场,减少恐慌蔓延;也可向银行提供贷款,来干预银行。从理论上看,如果最终贷款人采用非直接干预特定银行的方式,应可消除商业银行的救助预期,避免道德风险。现实是,理论上的不统一和实践的实用主义使央行面对货币紧缩时用尽各种手段。因此,索洛提出银行只要出现危机,最终贷款人都应进行援助;古德哈特认为在危机期间最终贷款人很难有足够时间来评价资产状况和偿债能力,无法判断是流动性不足还是偿债能力缺乏,而倒闭比救助的社会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进行援助。
货币主义和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的理论结构如下。货币主义最终贷款人理论结构为:目标(宏观,系统性风险)――手段(宏观,公开市场操作),即宏观-宏观结构;古典主义为:目标(宏观,系统性风险)――手段(微观,救助特定银行),即宏观-微观结构,两流派界限明确。但现实是实用主义的,央行在同一时期往往混合使用两种理论,比如三十年代大萧条、亚洲金融危机、次贷危机期间的救市行为,趋向于后者,救助特定银行,提高了商业银行对最终贷款人的预期。危机时最终贷款人选择的现实主义和唯一性、公众对救助特定金融机构的关注,完全掩盖了货币主义和新旧古典主义之间的斗争,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存款人、投资者以及评级机构都对救助的产生必然预期,可以将这种理论斗争和实用主义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商业银行的救助预期称之为最终贷款人理论的形式性误导。因此重新梳理最终贷款人有关理论会发现其一直存在的形式性误导,即最终贷款人目标的宏观设定和手段的微观体现之间存在的某种结构性紧张或者冲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种紧张进一步将其放大,很多时候存在手段劫持目标的嫌疑和结果,这种误导是最终贷款人制度为商业银行提供潜在保险的原因。
只要理论上存在目的和手段的矛盾,大型金融机构就会运用自己的巨大经济影响,扩大这种紧张或者误导,支持公共机构对金融机构的救助实践,实际上最终贷款人的手段劫持其目标。
(二)大而不倒主义与道德风险―手段目标化
从1984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大陆银行案开始,大而不倒主义开始成为金融监管中的重要议题。大而不倒主义,是指银行如此巨大以致于其倒闭可能引起银行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在银行将要倒闭时政府就不得不进行救助(Carrington.U.S,1984)。该主张和新古典主义最为相近,两者都认为应该救助将倒闭银行。区别在于,新古典主义认为,在危机时期区分将倒闭金融机构是缺乏流动性还是没有清偿力,时间上是来不及的;而大而不倒主义则几乎不存在流动性与清偿力之争,只要银行规模足够大且可能倒闭就应该救助,将其判断标准集中在银行自身特征上。
从最终贷款人到大而不倒有一个演化的过程。最终贷款人理论开始就注意到大而不倒问题并持反对意见。桑顿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最终贷款人不能救助被认为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银行。古德弗兰德和金、保度、舒瓦茨认为最终贷款人的支持对象应该是市场,这些资金支持只能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进行。但后来出现变化,古德哈特认为在危机期间最终贷款人没有足够时间来来判断银行是流动性不足还是偿债能力缺乏,再加上倒闭的社会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进行援助。保度认为,最终贷款人救助银行危机的趋势是,无论危机银行是否资不抵债,最终贷款人都要提供无限的援助。因此,大而不倒主义是新旧古典主义形式性缺陷在逻辑上的逐步发展。
20世纪后危机频现,为挽救银行体系,欧美各国放宽提供最终贷款的条件,不仅为出现流动性问题的银行提供贷款支持,也为资不抵债的银行提供援助。各国金融监管纷纷引入大而不倒主义,扩大了最终贷款人功能中的形式性缺陷。大而不倒主义表现为当某银行出现危机,没有人讨论公开市场操作还是窗口贴现,及缺乏流动性还是清偿力的问题;直接转为,该银行规模是否足够大,其倒闭是否会影响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即在符合大而不倒概念的情况下,不考虑是否救助,而是讨论如何救助。意思就是,如果一个银行规模足够大,其倒闭影响到银行系统的稳定性,那么该银行就可以挟“系统稳定性”以令“国家”,确立了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大而不倒主义。由此大而不倒成为商业银行奋斗的目标,因为整个银行市场参与者,商业银行、存款人、评级机构等都充分认识到,“国家必然要救助大而不倒银行”,这是新旧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理论演化的必然结果。
最终贷款人制度中潜含的道德风险治理:制度回归
(一)从“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到“某些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
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这种说法,将本来只是其中部分理论派别的问题强加到所有最终贷款人理论派别之上,存在着以偏概全的概念误导。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所有理论派别设计的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导致道德风险。这种概念误导有两个致命缺陷,首先在没有检讨最终贷款人理论本身缺陷情况下就开始设计治理措施;其次导致治理道德风险的设计关注于特定最终贷款人措施实施的程序。应回归最终贷款人理论本身,寻找道德风险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治理措施。
(二)从“银行的银行”到“银行市场的银行”
由于最终贷款人功能,中央银行长期以来被称之为“银行的银行”。但这种说法只是表明了最终贷款人新旧古典主义的主张,表述以偏概全,不能涵盖所有的理论主张,除了自由主义这种太过特立独行的主张,最终贷款人功能更确切的称谓应该是“银行市场的银行”。减少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使用公开市场操作的公平方式,减少对特定银行的直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