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09:28:0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第二条本办法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局属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局管干部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评议工作,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性。
【关键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财务管理水平
一、前言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是保证企业财务、经济、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经济正常运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更新财务管理观念,改变对经责审计的错误认识(如认为经责审计就是专查财务或者与财务管理不相干等),做到经责审计常态化与财务管理规范化相融通。
二、从经济责任审计看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一定的特点,通常是指对企事单位的经营承包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其一,双重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之一,这在审计的对象和目的上都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这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特的审计模式,不仅是针对事,而且又针对人,同时还兼顾审计监督和干部监督。显而易见,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而且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考核和监管,从而又间接的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其二,明确企业经济责任人在其工作期内的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目标,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其任职的领导干部室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其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的日常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要尤其重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知识,重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和相关建议报告,真正达到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和作用,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法、用财有效”的目的,确保企业经济活动规范运行,促进企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规范收支行为
要高度重视财务部门管理工作,要以相关法律为依据、相关道德为准绳,企业所有会计人员必须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不断加强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学习、会计职业道德和相关财务制度的建设。同时要在加强学习和建设的基础之上,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和制度的执行力度。此外,还要做好企业年度预算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各部门的发展要求,要在年初由财务部门牵头,企业负责人领导,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企业本年度的预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报批工作。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的各项开支,都要经过审批,尤其是金额比较巨大的开支必须要按预算执行。
(二)强化企业收入管理机制
按照法律要求,企业不得设立自己的小金库,不得设立账外账;企业各项收入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统一格式开具统一的票据,出纳工作人员不能由会计人员出任,同时稽核工作不得由企业的出纳人员出任,会计档案保管和收支费用以及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企业的出纳人员担任;企业所有的部门和员工都不得收取款项,所有的收入必须有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的核算和管理,并进行统一的复核和稽查。因此企业的所有原始凭证或原始记录,必须由专人进行审批,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并做好相关凭证的保管和归档,以便备查。
(三)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企业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对于现金的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财务部门领导的工作,监督好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对于现金要做好日清月结,账账、账实相符工作;及时上交财政专户,不得坐支现金。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相关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库存、账实相符情况进行抽查、核对;财务印章必须由专门的员工进行保管,需要盖章的工作都要经过严格的把关,做到支票与印鉴相分开的管理,发现相关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上报。同时还要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工作,现金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并加强整个过程的监督工作。企业日常所有的经济支出必须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企业日常所有的经济支出必须要做到事前申请、事中控制、事后审核,否则不予报销。5000元以上的非正常开支,由企业负责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四)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企业负责人应该协同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专(兼)职审计人员,应依据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年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审计内容和时间安排,坚持把财务管理督导与内部审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突出重点,有效规范经济管理行为,确保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提出财务管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企业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经济管理行为。
四、结语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基础。因此,做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重要。这不仅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业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也应该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本文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出发提出了几项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综合能力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基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工作。
参考文献:
一、建立领导干部相关动态数据库,做好基础工作。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协商,请求其为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纳入审计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包括现任职单位、起始时限、职务等相关信息。在得到以上信息后。审计部门可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这样对哪些领导干部和单位已审、哪些多年未审,就能做到一目了然。二是审计部门可以对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进行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将两类电子数据库有机结合,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四、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做到综合平衡、长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同时审计部门任务量的来源很多,既有上级指令性任务和授权任务,又有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还有部门之间的委托任务和协调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审计期间任务量和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做到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均衡。把当年计划与前几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几年审计工作规划一起统筹考虑,采用滚动式计划法,确定当年计划。既保证能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时象在一定的时间内轮审一遍,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不至于集中在某一年度,确保审计资源的高效利用。
【关键词】面肌痉挛;面神经血管减压术;责任血管
显微血管减压术(MVD)治疗面肌痉挛(HFS)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已得到确认,手术成功的关键在于术中正确判断责任血管和成功减压[1]。我院自2004年2月至2011年6月开展MVD治疗HFS 71例,疗效显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男28例,女43例,年龄28~65岁,平均年龄46岁。临床表现为阵发性偏侧面肌不自主抽搐,其中左侧32例,右侧39例。按Shorr[2]标准进行分级。0级:无痉挛;Ⅰ级:外部刺激引起瞬目增多;Ⅱ级:轻度,眼睑面肌轻微颤动,无功能障碍;Ⅲ级:中度,明显痉挛,轻度功能障碍;Ⅳ级:重度,严重痉挛和功能障碍,伴睑裂变小,影响工作、行走等。本组71例患者中Ⅲ级47例,Ⅳ级24例。
1.2 影像学资料 所有患者术前均行MR 3 d-TOF联合3 d-CISS检查,并经颅脑MRI常规检查排除脑肿瘤、炎症、多发性硬化等疾病。磁共振设备采用Siemens Novus 1.5 T超导型磁共振扫描仪,选取标准头线圈。经3 d-TOF序列联合3 d-CISS序列,总的显示症状侧阳性患者67例,阳性率94.4%,其中血管接触41例,压迫推移20例,血管包绕及绞索6例。
1.3 手术方法 全组病例均在静-吸复合全身麻醉下进行。取健例卧位,头部前屈下垂15°左右,向键例旋转10°左右,使患侧乳突与手术台面大致平行并居最高点。作乳突后发际内直切口,长约5 cm。骨窗向上靠近横窦约0.5 cm,不必平横窦;外侧平乙状窦。骨窗直径约2.5 cm。 “”形切开硬膜并悬吊,开口对向横窦乙状窦角。剪开硬脑膜后,多数患者有脑脊液溢出,小心吸除干净。小脑表面用内侧面衬有明胶海绵的脑棉片保护,不用脑压板牵开小脑,而用显微吸引器轻压于小脑表面的明胶脑棉片上使小脑牵开,耐心吸出脑脊液。显微镜下锐性分离面听神经与舌咽神经之间、舌咽神经与小脑之间的蛛网膜,彻底暴露桥延沟,向内上方牵开小脑绒球,显露面神经根部,责任血管多呈袢状压迫面神经部出脑干区(REZ),锐性分离责任血管周围蛛网膜,游离责任血管并将之向颅底方向推移,使其离开面神经REZ。将Teflon棉毡片扯松成蓬松的棉絮状,搓捏成比米粒稍大的棉团,将之垫在责任血管与脑干之间。温盐水灌洗术区,检查无出血后严密缝合硬膜,分层缝合肌层及头皮。
2 结果
2.1 术中所见 手术结果69例发现责任血管。2例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显示阴性患者术中发现小脑后下动脉较细小分支呈”C”血管袢于面神经内下方压迫面神经REZ;2例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表现阴性患者术中亦未找到责任血管,而进行了面神经梳理术。手术探查阳性与术前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显示阳性符合率为97.2%。术中见小脑前下动脉(AICA)压迫39例(56.5%),小脑后下动脉(PICA)压迫18例(26.1%),AICA和PICA共同压迫4例(5.8%),AICA和椎动脉(VA)共同压迫3例(4.3%),VA压迫5例(7.2%)。
2.2 手术疗效及并发症 术后55例患者症状立即消失,12例患者延迟缓解,4例无效,手术总的有效率为94.4%。术后并发轻度面瘫及迟发型面瘫12例,3个月后症状消失;听力下降6例,5例3~6个月后恢复正常,1例永久性听力下降;后组颅神经功能障碍1例,表现为吞咽困难,声音嘶哑,15 d后症状消失;38例术后并发头痛、头晕,12例出现耳鸣,均在术后短期内消失。所有患者均接受了1~6.5年随访,平均随访39个月,1例患者1年后复发,2例患者2~3年后复发,复发率为4.2%。
3 讨论
Jannetta[3]自60年代后期开创了MVD,迄今国内外已累积了数以万计的手术病例,业已证实其是针对病因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
3.1 术前MRI的临床价值 MVD采取锁孔手术,手术术野往往受到一定限制,判断责任血管的有无、位置、来源及责任血管与面听神经、脑干的关系有一定的困难,常常因术中责任血管的认定错误或遗漏而导致手术无效,或由于误伤临近颅神经、穿支血管导致严重并发症。术前磁共振的检查可以了解面神经与周围血管的关系及责任血管的来源,对手术患者的筛选和手术难易程度的估计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能指导术前制定详细、周密的手术方案,提高手术疗效并减少并发症,是术前准备的重要内容[4]。TOF序列图像中脑脊液为低信号、脑神经为中等信号、血流速度较快的血管呈高信号,血管与面听神经的信号具有良好的对比度,但TOF序列信噪比差,导致成像质量欠佳,且不能显示静脉及小动脉;CISS序列中脑脊液呈高信号,而神经、血管呈低信号,增加了影像对比,极高信号的脑脊液与低信号的神经、血管形成强烈的反差,对判断神经血管的位置关系,是否存在推移或接触更清晰,但神经和血管均为低信号,两者在颜色对比上难以区分,尤其在责任血管与面神经神经并行或重叠时分辨能力差,从而可能遗漏责任血管,导致假阴性。我们根据TOF及CISS的互补性,术前利用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提高了提高责任血管的发现率[5]。如图所示。
3.2 术中 责任血管的判断 准确的判断责任血管是提高MVD疗效的最重要因素[6]。①术前MRI的检查可以基本了解责任血管的来源、走形方向及面听神经与血管的三维空间关系。另一方面根据责任血管的解剖特点有助于责任血管判断,AICA起于基底动脉,在桥延沟附近围绕桥脑,发出分支供应进入内耳道的神经,在进入内耳道前形成内耳道袢,折向小脑,绕过绒球到达小脑中脚;PICA是VA颅内段的最大分支,走行于面、位听神经下方;VA较粗大,易辨认。结合这两方面,术前对责任血管有个预判,在术中能做到心中有数。②责任血管探查的重点在REZ。关于面肌痉挛的病因,多数学者认同Gardner短路学基础上的微血管压迫(MVC)理论[7]。该理论认为REZ对血管压迫特别敏感,该区缺乏雪旺氏细胞的包裹,由于长期血管波动性压迫,易发生脱髓鞘病变,无髓鞘神经纤维出现过度兴奋功能异常,从而导致不同程度的面肌抽搐症状。③面神经REZ位于舌咽、迷走神经的内上方,术中分离面听神经与舌咽神经之间、舌咽神经与小脑之间的蛛网膜后,向内上方牵开小脑绒球,面神经REZ区一般能得到很好的暴露。真正的责任血管一般呈襻状压迫面神经REZ,责任血管往往与面神经REZ呈“十”字或“X”形交叉,部分面神经受压呈弧形,有明显压迹,接触受力点的责任血管外壁呈白色或淡黄色。仅仅与面神经REZ接触或平行的血管及面神经干远端和脑桥侧池的游离血管往往不是责任血管。责任血管为多根时,真正的责任血管往往隐藏在外面粗大血管的内侧面或小脑绒球的内后方。
3.3 术中处理技巧 ①注意摆放,取健侧卧位,头下垂稍前屈,需使患侧乳突位于最高点,并大致与手术床平行,以保证显微镜下术区良好的暴露及光线。无需头架固定,以利于术中根据需要移动位置。②术中尽量避免对小脑及颅神经的过度牵拉,以免造成小脑的挫伤及面听、后组颅神经损伤。有学者强调术中的“零牵拉”技术[8],真正的“零牵拉”难以做到,我们在术中不用脑压板过度牵拉小脑,用内侧面衬有明胶海绵的脑棉片保护小脑表面,用显微吸引器轻压于小脑表面的明胶脑棉片上,沿小脑下外方轻轻将其抬高,并牵向术者的方向,用力方向基本与面听神经方向垂直,以免面听神经的过度牵拉,耐心吸出脑脊液,形成理想的操作空间。③注意岩静脉的保护:岩静脉主要收集小脑上面前部、小脑岩面、桥脑腹面外侧和延髓的静脉血,最终汇入岩上窦。大量病例资料表明术中岩静脉损害可以直接导致术后小脑、脑干出血或梗死以及后颅窝硬脑膜下血肿等严重后果[9]。一般岩静脉位于三叉神经根的背外侧方,与面听神经有一定距离,术中注意小脑牵拉过程中造成岩静脉的撕裂,一般可避免对岩静脉的损伤。④面听神经与舌咽神经之间及周围的蛛网膜、责任血管周围的蛛网膜要彻底游离,有利于形成足够的操作空间、有利于面神经REZ的暴露及责任血管的判断、有利于责任血管移位垫开和面神经充分减压。⑤减压材料的选择:Teflon涤纶片由于质地致密,责任血管可通过它对面神经造成新的压迫,因此不适合作为减压材料。我们选用Teflon棉毡片,将它扯松成蓬松的棉絮状,搓捏成米粒大小的棉团作为减压材料,Teflon棉团遇脑脊液后蓬松,可取到良好的隔离和减压作用。⑥Teflon棉垫入的位置:左焕琮等认为Teflon棉垫入面神经和责任血管之间,血管搏动可通过垫片对神经造成新的压迫[6]。我们将责任血管充分游离后,将其向颅底方向推移,使其离开面神经REZ,再把Teflon棉垫入责任血管和脑干之间,避免垫棉和面神经接触,使面神经真正彻底减压。⑦对特殊的责任血管的处理:a.责任血管为椎基底动脉时,由于椎基底动脉粗大、弹性及韧性大、血管搏动强烈、移位困难,单纯将垫棉放在血管和神经之间,椎基底动脉通过垫棉仍可对神经造成压迫,我们将椎基底动脉蛛网膜游离后,先用医用胶将椎基底动脉固定于岩骨硬膜上,再在血管和脑干之间垫入Teflon棉,能起到很好的减压效果。b.责任血管贯穿面听神经:当遇有责任血管从面听神经穿过时,将血管推移离开面神经REZ,在面听神经的两侧植入垫棉,使穿过面听神经的责任血管处于架空状态,保证面神经REZ得到减压。c.责任血管有多根穿支血管致其移位困难时:穿支血管大多来自于PICA或AICA,损伤这些血管将导致灾难性后果。由于穿支血管将责任血管连接于脑干,使其移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需彻底游离责任血管与神经周围的蛛网膜,将垫棉做成特定形状,轻轻抬起责任血管,把垫棉垫入责任血管与脑干之间及责任血管与神经之间。⑧术中尽量少用双极电凝,以免灼伤神经营养血管、内听动脉等,造成听力障碍、面瘫等颅神经功能损害。术中发现血管有痉挛时可置入罂粟碱棉片湿敷片刻即可。⑨严密缝合硬脑膜,脑膜局部缺损或渗漏时,用肌肉涂上医用胶,粘合在脑膜缺损或渗漏处,防止脑脊液漏。
总之,MVD是目前治疗HFS的最有效并相对安全的方法,术前患者MRI影像资料的完善,术中责任血管的判断,责任血管的处理技巧,邻近神经、血管、脑组织的保护是提高手术疗效,减少并发症的关键。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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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证责任倒置概述
举证责任倒置的法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 年4 月1 日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二是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1]以及其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 只要病人提出诉讼, 医方就应当列举事实及证据材料, 证明自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 否则医方就要承担责任[2]。
从法律的角度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医疗护理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在神经外科遇到的危重、昏迷病人较多且住院时间长;急症及受意外伤害病人也较多, 护理工作紧张、忙碌,往往导致部分护理人员护理记录不规范,甚至出现不应有的疏漏,从而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使医方在诉讼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因此护理人员正确认识举证责任倒置, 在工作中更好地知法、用法并依法行事以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成为神经外科护理人员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2 护理程序中记录“证据”的管理
护理记录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如果护士按规定实施了各项护理措施, 而没有详细的护理记录, 一旦出现纠纷, 就没有确凿的证据为自己辩解。做好护理记录应坚持如下原则:①真实原则。护理记录要真实, 写你应做的, 做你所写的, 记录做过的, 杜绝虚填观测结果,做过的事情也要防止漏记。②及时准确原则。护理记录最好随做随写, 及时详细的记录在指定的记录单上。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 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签字, 不得采用刮、涂等方法掩盖。如果治疗已经进行, 但没有显示在记录上,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③完整原则。护理记录要完整,从病人入院直至出院必须完整的记录护理过程,具体可分为三阶段记录。
2.1 新入院记录 ①内容。记录患者入院时间、方式,在全面检查患者的基础上记录其生命体征、神志、瞳孔、肢体有无活动障碍(有障碍者写出肌力分级)、主诉症状和体征、阳性的辅助检查结果(如CT、X线摄片等)、饮食、护理级别、治疗和护理措施。②要求。主诉要求写明主诉或代主诉,因本科患者意识不清者较多见。若是车祸要写明撞伤经过,并与医生叙述一致。此外,症状与体征要写全面、准确,特别是对目前病情或状况判断有明显意义的资料,如颅底骨折患者有无脑脊液、鼻漏或耳漏;合并骨折者有无局部肿胀、关节畸形、活动受限和末梢循环情况;视力障碍者写明视力程度;呼吸困难者写明血氧饱和度;皮肤外伤者记录外伤范围、程度等,不可漏写。此处是最初病情的叙述,易引起纠纷。
2.2 住院期间记录 ①病情记录。按医嘱要求,危重患者1~2 h或4~8 h记录1次,一级护理1~2 d记录1次,二级护理2~4 d记录1次,三级护理4~6 d记录1次。记录内容为时间、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瞳孔、肢体活动和其他症状、体征的变化。病情变化时要随时记录。记录病情变化的时间,患者主诉及客观资料,报告医生时间,有无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要求记录及时、准确,其他病情内容要与第一次或前次记录有连续性,如偏瘫者肌力有无恢复,脑脊液漏是否停止,意识障碍者其程度有无减轻或加重,有哪些主要的治疗和护理措施。②手术患者记录。术前晚记录术前准备完成的情况、患者心理状况、采取的护理措施及效果。术前测体温、血压,女患者了解有无月经来潮等。术后患者首次应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瞳孔、手术时间、麻醉方式、全麻者是否已苏醒,各种插管、引流管的保留情况,头部引流管置于颅内的部位、是否通畅,伤口敷料是否完整,治疗、护理措施、饮食以及护理级别等。另外根据手术的部位不同侧重记录或根据医嘱记录特殊内容。如垂体瘤患者术后记录尿量,视力障碍患者记录视力恢复情况,动脉瘤患者术后记录血压变化等。另外还要记录进食情况,有无恶心、呕吐。一般手术且无特殊要求者术后连续记录三个班次,有医嘱要求者按医嘱要求记录。③主要实验室检查结果记录。如多尿患者尿比重、尿钠和贫血患者血色素等只记结果,不对结果加以分析和评价,体现记录的客观性[3]。④其它。当患者或家属拒绝执行某些必需的治疗或护理措施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耐心解释,无效后将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字,以防因此而可能引起的医疗纠纷。例如给患者配血时患者怕感染上某些疾病拒绝采血或输血,家属拒绝给患者按时翻身等,应要求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
2.3出院记录 记录出院当天情况,患者的出院指导及离院时间,死亡者要详细记录病情变化。
3 增强法制观念,尊重病人,保护自己
整体护理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涉及到每一位护理人员, 是人人参与的过程。执法、懂法方可依法、用法, 才能更好的指导工作和维护个人及医院的合法权利。首先要尊重病人的权利, 完善签字记录,整体护理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 尊重病人的所有权利。因此做每一项治疗、护理时应认真解释, 取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其次要善于保护自身权益, 严格完善签字记录;执行临时医嘱后, 立即签字, 签字时间应和医嘱时间相同; 病人请假未准私自外出时, 在护理记录上写明并与医生共同签字; 病人或家属拒绝某项治疗、护理时, 应让病人或家属与护士在护理病历上共同签字, 作为证据; 对有创伤性的护理操作, 不管病人是否选择, 都要在有关记录上签字以示知情同意[3]; 规范收费制度, 每日发放一日清单。住院病人可随时向护士长或护士要求查知自己的医疗费使用的详细情况, 出院时护理人员应交给病人一份费用明细单。 病人的静脉用药由更换输液瓶的护士与家属共同在一日清单上签字, 让病人和家属安心、放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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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复兴, 雷正元. 医疗纠纷中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杂志,2001,21(11):23-25.
关键词: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制度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的知名度,并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研究意义两方面。理论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作用两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概括,能够为其他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宝贵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现实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能够为当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供电企业提供宝贵的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概括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单位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关的企业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时间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对履行其职能所展开的经济审计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分清企业经济责任人任期时间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为企业单位相关的纪检部门和考核部门等,提供实际的经济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企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并为企业负责人的发展决策提供相应的基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经营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还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政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体现在其能够对企业的相关财务进行明确,并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企业相关管理者所在的部门和相关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从而达到了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目的,缩短下任企业管理者的适应时间。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加强对企业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监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使企业管理者在履行职务时,将定性与量性相结合,由此达到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目的。
二、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极为必要,主要体现在其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供电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和负责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虚假报账,同时人为的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调节企业的资金利润,严重限制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使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审计不仅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下,物质生活和经济的诱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自律性逐渐下降,中饱私囊的现象日益频繁。尤其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业务往来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经营理念,放到个人经济利益之后,由此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并造成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
三、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首先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创新的形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达到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目的。就当前我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对落后和陈旧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负责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对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对于任职期满两年的负责人实施有计划的安排审计;另一方面,要在审计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关联的工作资料和财务成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不仅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审计内容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关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体现在,其一,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加强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以及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等;其二,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管理者对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三)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目的
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目的,是当前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审计情况,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审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供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并提高供电企业的自身内控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供电企业发展进程中,只有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对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须要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审计决定执行工作管理标准,对被审计的供电企业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审计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具体的审计决定单位,并在最终考核中对供电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以此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四、结语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不仅是当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时对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从经济责任审计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两方面,展开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最后从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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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划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两大部分,分别对领导任职期间和不再担任职务之后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工作过程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占的比重是比较大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实现有效的沟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有效的沟通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来说都是提升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有效的沟通可以高效的解决在审计过程遇到的一些问题。目前,针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沟通都集中在审计期间,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只有进行审计工作时才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平时双方是基本没有沟通的。这就导致了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组的工作抱有抵触和消极的心理,他们不愿意和审计组的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组成员很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的一些重要情况难以了解到位,在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进行任中审计时这种现象可能更加明显。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是在各个单位抽调而来的,他们事前可能互不相识和了解,处于各种有原因,也难以实现有效沟通
2.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有效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因为其本身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业务繁杂、政策性强,这就意味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并且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在沟通和协调上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与员工进行融洽的交流。而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着胜任力低下的情况,这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第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学历偏低,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队伍中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高达85%,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的比例仅为5%;第二,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大多数审计人员只对会计和审计的基本知识有所涉猎,在实际工作中仅仅能够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常遇到的问题,工作能力比较差,对于信息技术、经济、法律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第三,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很难有机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虽然国家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在每一年度接受继续教育,但是工作和学习之间存在着固然的矛盾,导致审计人员学习时间比较短,接受教育的形式单一,难以起到后续教育的应有作用。
3.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
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过程中,审计工作组成员可以针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是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计划欠妥,那么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将朝着错误的方向进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一般的审计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其审计计划工作也相对具有主观性,和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求联系不紧密。在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构为了突出自身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只追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数量,忽视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范围过大、审计工作没有重点,导致审计质量下滑。
4.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层对下级事业单位上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存在的相关问题没有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那样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就不能根据在审计工作中呈现出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的对策和建议。首先,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并没有针对每一个事业单位的领导建立相应的档案,这样导致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事业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够全面、具体,在评价其工作成果和绩效时也显得没有针对性和指引性,审计信息也难以高效、及时共享,经济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全面的利用和发挥;其次,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对于事业单位整体的审计结果没有建立独立的档案,没有对具体的审计单位出现的经济责任现象进行分析,很难提出强制性的整改措施;另外,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动态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事业单位本身和审计系统进行动态分析和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低下。
5.缺少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针对事业单位的审计中评价方法、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规范的评价体系,这导致各个单位和部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时总是不尽如人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此起彼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不科学、不经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不能体现重点、突出全面,不能做到系统与分类相结合。
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对策
1.成立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工作机制
为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沟通,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提高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力度,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着全过程跟踪的方向转变,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建立其审计联络员的工作制度和方法。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能够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把握和了解,在自己的上级单位和被审计的事业单位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使得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对审计人员进行任务分配,是他们每一个人负责若干下属事业单位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并组织联络员定期进行会议召开,汇报和研究各个联络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在会议中提出解决和整改措施并传达给下属事业单位。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素质的提升关键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可以从人才的选拔和继续教育两个方面下功夫。在人才选拔上,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学历和专业,另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知识结构,考察应聘者的知识和能力是否符合实践和工作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求其在实践经验和政策的领悟上具有较强的能力。选拔人才的时候要着重吸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来,同时还要聘用法律、管理、经济、信息技术人才到经济责任审计组中,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专业性的保障。
3.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提升。首先,在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针对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审计结果应该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使得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履职情况得到全面的了解和把握,与此同时也可以据此考核和考察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工作绩效,并和年终考核连结起来,其次,应该建立起被审计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不同的事业单位的审计结果能够反映出其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趋势,对于领导在工作中表现有缺陷的地方应该及时予以阻止,对于表现优良的地方应该予以表扬。
4.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科学、规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明确的绩效指标,能对绩效做出客观的评价,促使领导干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促进增收节支,既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要求。我们应该科学地构建客观的定量指标评价体系。在定量指标的制定上可以结合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可以建立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廉洁自律、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指标。
参考文献:
[1]杨庆英.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的思考[J].中国内部审计,2009(10)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出资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其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笔者认为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2.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企业负责人所从事、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财务和非财务资料;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可见,经济责任评价意见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
(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涉及两个责任主体,即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主体将一部分财产权利委托、或分割给第二责任主体,第二责任主体在拥有这部分财产权利之后,对第一责任主体承担一种责任,并且要报告这种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因此,第一责任主体就存在着信息风险和控制风险。为了减少这种风险,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借助于一种可靠的机制来鉴证信息,这种机制就是审计。因此,笔者认为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经济责任鉴证。
(三)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
1.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以某种单一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现存的各种审计类型大多属于这种审计。例如,以财产安全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以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管理审计(我国称之为效益审计)、以遵纪守法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合规性审计。所以,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特征在于审计对象的单项性,即以单项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
2.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即以两项或多项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例如,可以将财产安全责任和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结合起来进行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就对这两种经济责任作出鉴证。显然,还可以对各种经济责任作出组合,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3.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所有的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同时对财产安全责任、最大善意使用责任、合法使用财产责任以及社会责任等同时作出鉴证。其根本特征是审计对象的综合性,即以主要的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行的出资人任期或任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属于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四)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特点
1.受托性。受托性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必须是在得到上级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才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
2.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其特点表现为:(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仅就授权或提请要求指明的范围内进行,这个范围一是指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被审计人的任职期间;二是指审计的内容范围,仅局限于被审计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其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2)审计内容本身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的内容进行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需要。(3)审计对象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指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不针对其他人。
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中或事后审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各级国有资产机构表明的对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最终意见,是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核、使用和奖罚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的区别
1.审计的目的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负责人在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干部的考核、使用和奖惩提供依据,旨在加强干部管理;其它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审查,促使被审计单位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审计的目标不同。其它审计主要有以下四个审计目标:(l)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2)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3)通过对各种财务指标的分析,正确评价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4)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六个目标:(1)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2)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3)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状况。(4)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5)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6)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绩效的变动情况。
3.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结束后,由授权和聘请的审计机构或组织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一般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其它审计的审计报告则由审计组向派出机构或单位提交。当派出机构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时,可根据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各有侧重。如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上,把内控制度评审仅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突破口;而对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对内控制度的评审和效益性分析是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因为内控制度健全与否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决策,涉及到其经营管理的能力。而效益最终体现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是衡量其经营业绩大小的重要指标。
二、当前全面推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要明确评价对象和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也只能是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关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问题。政府干部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企业负责人任免计划,充分发挥六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人的权限划分、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二)要划清责任界限
划清领导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经济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前任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只负主管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三)积极稳妥,量力而为
在查清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就企业负责人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在财政、财务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即是所谓的“有所为”;所谓的有所不为,即审计不能包揽一切,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能代替组织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应负经济责任在内的全面考核。同时,还应做到“三个不评价”,即审计评价时对非审计事项不得进行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得评价;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得评价。
(四)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目前实行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协调机构,组织方式相对比较松散,还难以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委托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两办两个暂行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要求,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政府的意见,于年末将下一年度的审计委托计划提供给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审计机关,以便增强委托审计的计划性,减少直至杜绝临时委托、突击委托、多头委托的现象。同时,还要做到在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避免出现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根据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内容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以增强委托审计的针对性。同时还要针对经济责任界定难的问题,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研究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增强操作性和规范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比较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提出在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的立法建议,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不断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
(五)探索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方式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方面要主动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要求,突出“经济责任”的特点;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规定的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在审计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成果;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监督关口前移。在审计工作中还要大力推广现代审计方法和先进审计技术,通过审计方式、审计技术的改进,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强化风险意识,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无处不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风险,在审计工作中应关注识别风险,预防风险和降低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经济舞弊行为的隐蔽性、审计时间的有限性和审计成本的制约性会导致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的工作不够深入,不能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从而形成审计风险。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有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审计项目多、任务重,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和经济责任评价失真等等;外部因素主要有先任命后审计,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不能有效实施,管理行为处于无控制状态,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不良的审计环境等等。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审计准则及规范,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该到位的必须审到位。
三、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管理及运用问题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工作结束后,向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具体表述和综合评价。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完善审计结果的管理和运用,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应用的充分性、合理性决定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力。应坚持“审用结合,先审后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把审计结果与反腐败斗争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企业负责人选拔工作挂钩,并作为识别、评价、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审计结果的管理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是指审计结果报告形成后的报送、存档、宣传及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同于―般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它不仅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等工作协调紧密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1.严格控制审计结果抄送面。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应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或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同时抄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这是一个总体要求。但具体到某―个项目,抄送范围不能―概而定,应根据审计结果的具体情况及干部管理权限来确定。笔者认为,如审计结果不涉及对审计对象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就不必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如属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也就没有必要抄送人事部门,属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也没有必要抄送组织部门。严格控制审计结果的抄送面,是为了防止审计结果被随意处置,造成审计结果被无意识地扩散,以致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重要的审计结果要作为密件管理。如审计结果涉及到企业负责人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后,还需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进一步立案侦案的,应按结果内容划分密级,按密件的要求进行传送管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防止泄密后给案件的查处工作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涉案人员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3.建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不仅仅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家的事,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已提到的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存档规范。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库。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将审计取证资料、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一并归集形成审计案卷,移送机要档案保管。组织人事部门应指定专人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个人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用好审计结果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切实防止“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问题出现,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建立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规范。因为审计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审计结果的多样化,很难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制定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结合实际,对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各部门自觉按规范处理审计结果,保证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到实处。
2.区别对待,用好结果。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对肯定性的审计结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适当给予宣传,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问题性的审计结果,按问题性质区别对待。对只涉及一般性问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出面找企业负责人谈话教育,打招呼,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先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财经法规规定责令对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自纠和处理处罚,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谈话诫勉,诫勉期限为一年,对诫勉对象每年跟踪审计一次,经两次审计仍没有改进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宣布就地免职,并且规定在五年内不得担任相同性质、相同等级的职务。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确有经济责任问题的,应由组织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职务进行降免。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应由纪检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给予刑事处分的给予刑事处分,充分发挥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