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5 09: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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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恶化的全球金融危机仍在继续,而由此引发的对美国式的金融资产估值体系的批判浪潮正甚嚣尘上。然而,在中国企业不可逆转的资本化过程中,估值作为其中的核心环节是无法绕过去的。因此,如何理性看待资产评估和价值衡量,已经成为重振资本市场信心的重要因素。为此《首席财务官》杂志专访了美国评值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吴勇为先生,籍此再度提醒本土CFO在资本运营过程中坚守理性估值的底线。
《首席财务官》:资产评估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但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是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被无限度的放大,直至最终破灭,这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在资产的评估上,整个世界范围内评估体系的准则和标准是否存在问题?您如何看待?
吴勇为:我们首先需要认清金融机构发行衍生工具时为其定价和对衍生工具评估其公允价值这两项不同范畴工作之间的分别:前者(即为衍生工具定价)是指衍生工具发行商中的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专家,通过复杂的计量财务模型,为衍生工具厘定其发行价或买卖价,并从而收取衍生工具的溢价和佣金,在定价过程中,并不需要根据任何特定的评估准则,而是受发行商以及投资者各自所预期的回报、风险、投资年期等种种因素所决定;后者则是独立的评估师根据一些认可的评估方法准则为客户去评估他们拥有或发行的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从而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增加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与发行商及投资者买卖衍生工具时的定价并无直接关系。
因此,我认为评估体系的准则和标准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评估并不是危机爆发的成因,相反我认为近年来国际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协会所推行的有关公允价值评估方面的要求及确立公允价值的基准,正是希望能够让企业及金融机构更确切的反映出衍生工具的风险与价值。而公允价值评估,这里包括对企业有型、无形资产及企业价值的整体评估,还有金融工具的评估等,在避免降低金融投资风险方面从本质上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首席财务官》:经历过这次危机,您觉得当前通行的评估准则是否会在将来产生变化?
吴勇为:正如我刚才讲的,评估准则并不是构成此次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当然长远而言,评估准则肯定会随着时代的变迁及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增补改进。比如国际与各国的会计及评估标准逐渐统一,均有助于改善财务数据及资产价值的可比性;中期而言,我相信会计及评估准则对评估方法、参数和假设的披露会有更高的要求,让投资者对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有更透彻的了解。
《首席财务官》:财务核算能直观反映资产价值,但在当前动荡的经济环境下,您怎么看待评估中的非财务指标对资产价值的影响?企业的CFO如果在当前开展并购业务,除了目标公司的财务指标,还应该关注什么?
吴勇为:一项并购活动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合并双方能否迅速有效地融合其商业模式和日常运作,并互补长短、增加销售渠道、减低成本、获得更佳的市场战略地位,从而产生协同效应,为企业增值。当然,除了目标的财务指标外,有各种在财务报表以外的“无形”因素:如企业文化、管理层作风等,同样非常重要。在当前相对波动的市场环境下,我认为以下几点财务指标以外的因素需要特别的关注:
在目前经济环境下,部分投资项目在缺乏信贷及资金的情况下往往变成不良资产(Distressed assets),有些投资者认为正是以低价购入不良资产的好时机。但是,在收购不良资产时,投资者同样需要考虑财务数据以外的因素,例如该等不良资产价值大幅下跌的原因是由于管理不善或是这些项目本身的收入或商业模式出了问题?完成收购时,有何方案可改善这些项目的状况并从而提升其价值,产生投资回报?
在过往数年经济周期上升时,目标管理层能领导企业年年上升,在目前经济环境下,管理层是否有同等卓越面对逆境的能力,领导企业逆流而上?
在节省成本的前提及趋势下,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能够凝聚员工士气、同心协力、共同面对挑战?
在过往数年原材料价格呈上升趋势,有部分企业对签订定价的长期购货合同,而这些签订的合同未必会在资产负债上得到确认。当整体经济收缩,原材料的需求和价格下跌,这些定价的供贷合同往往变成公司的潜在负债并带来亏损,所以企业收购前进行的尽职调查,除了关注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外,也要透彻了解报表外的无形资产/负债所带来的影响。这些都涉及到我们评估及交易顾问服务的内容。
《首席财务官》:那么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像美国评值这样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在本土CFO进行相关并购和私募的过程中能带来哪些不可替代的帮助?
吴勇为:一般在中国,很多时候客户是在事后因为监管需要才聘请评估师的,但客观来讲,实际上独立的评估服务其实在并购投资前实施对项目的成功投资显然有着更为实际的用途。
美国评值在大中华地区提供独立的资产评估服务已有超过30年的历史,有极为丰富的评估经验,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对并购、私募投资特色服务包括:
协助企业到海外进行收购:有不少市场相关人士认为,目前海外企业的估值相对便宜,正是到海外进行策略性收购的好时机,美国评值在全球共有超过50个办事处,超过1000名专业评估人员分布在亚洲、南北美洲、欧洲和大洋洲,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一站式评估及咨询服务,包括交易前收购价的敏感性分析,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尽职调查,买卖双方价格的咨询顾问服务和交易后符合国际或美国会计准则的收购价分配方面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评估服务。
行业整合及合并相关的评估在目前经济环境下,也有不少企业积极透过各种方式(例如股权互换)进行合并,以强大本身实力,面对逆境的挑战。美国评值在企业及股权公允价值评估方面,也有极丰富的经验,能够协助参与合并的各方,制定合理、公允的合并方案。
为私募基金投资组合评估其公允价值。如上述所言,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机构对财务工具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及披露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其中与私募基金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有关的会计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及39号,美国会计准则第159号,我们在过往数年积极为私募基金提供股权及房地产投资公允价值计量服务,以协助基金提高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关键词】 IFRS; 趋同; 直接采用
一、IFRS采用的理论基础——原则主义的应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最大的特征在于运用了有别于各国具体会计准则的会计原则主义(principle based)。IFRS是从欧盟(EU)的率先采纳开始走向世界的。众所周知EU是由文化、习惯及经济环境等均存在众多差异的多个国家组成的经济共同体,客观上需要统一的会计准则。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考虑美国公认会计标准FASB-GAAP及欧盟各国的状况制定的。要使不同国家都能接受只能是从大方向制定基本原则,具体问题由企业自主判断作出相应会计处理,可以说是求大同存小异,也因此IFRS才可能容易被其他国家认可接纳,进而成为国际化通用准则。IFRS可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大幅提高报表的可比性,以IFRS为基础的报告因为更多采用了公允价值及综合收益理念,或许也不会导致较多盈余管理,采用IFRS给企业带来利好。
被公认为会计王国的美国FASB准则据说有25 000页之多,而坚持原则主义立场的IFRS准则只有2 500页,为美国标准的十分之一。在规则主义下,会计处理方法事先规定,对可能发生的所有事项准备一个标准模式并加以对应,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足够多的知识便显得至关重要。原则主义则只是制定会计处理的原理原则,具体详细的操作处理交由各企业自主判断,对同样的交易不同企业的具体判断当然会有差异,但是只要属于原则下的差异范围即可。为此要求企业必须考虑到交易的每一个细节对会计原则应用的影响,对交易的来龙去脉、合约条款等要非常清楚,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并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同时IFRS扩大了企业披露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等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对企业负责人的思考能力、说明能力等提出考验。这样一旦采用IFRS后,必须由企业依据实际情形对会计原则加以运用,因此需要很多专业的判断,并就其依据进行披露,确实会对企业造成相当程度的冲击。这种冲击不仅局限于会计方面,它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模式、价值评估、软件服务系统等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以美国为例,其公布与IFRS的接轨时间长达5年以上,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美国的会计实务是非常彻底的、自成体系的以详细规定为主的架构,因此难度高,所需时间也长。原则主义的运用归根到底是会计方法的根本转变。
二、IFRS的适用对象
欧、美、日等在决定是否直接采用IFRS时首先设想的对象都是上市企业的合并报表,进而是非上市企业的合并报表,对个别财务报表则考虑是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采用IFRS标准。有关如何采用问题,现实经济社会中基本上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对合并报表尤其是上市企业的合并报表至少对任意采用IFRS采取了宽松支持的态度。对上市企业合并报表要求强制采用IFRS的也不乏其例。之所以把非上市企业排除,是考虑到非上市企业没有成为国际投资的对象,而且采用IFRS会有很大的实施成本。当然非上市企业可能指望日后上市,此时可以参考EU的做法,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否采用IFRS标准。IFRS采用早期可以仅限定于合并报表,这主要是因为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是以合并报表为中心开展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考虑是否采用IFRS时优先考虑合并报表。个别财务报表可能因为是进行利润分配和计算应税所得额的基础,不仅涉及会计实务操作,同时与公司法中的企业利害关系调整以及税法等都有密切联系,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个别财务报表采用IFRS,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研究调整与其他制度的关系。因此,在任意采用IFRS阶段,只限于合并报表是比较便利妥当的一种做法。
当然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的分离并不是万全之策,可以说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因其结果还会衍生另外的问题。合并报表是以个别报表为基础,由集团公司中的母公司编制的报表,母公司将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汇总后,抵销关联交易部分,得出站在整个集团角度上的报表数据。也可以说是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会计主体,以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控股公司编制的反映抵销集团内部往来账项后的集团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据此原则,作为合并报表编制基础的个别报表也有必要采用IFRS标准。会计准则国际化已成定局的话,这应该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一个过程。
还有某些上市企业可能没有控股公司、子公司,不编合并报表只需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是否采用IFRS标准也是一个问题。这样的上市企业若只采用本国标准,必然会影响企业间的可比性,在此可以考虑允许其按IFRS标准编制报表。再有可能出现通过企业分割或子公司合并等手段达到恣意选择操作是编制合并报表还是个别报表,其结果会导致虽然企业实态未变,采用的会计标准却有不同的问题,而且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分离的情况下,要求双重会计系统,必然加重企业负担。
那么还有一种考虑则不是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的分离,而是“合并报表先行”。也就是说先缓和合并与个别报表的关系,从信息提供功能的强化以及提高报表的国际可比性观点,对合并报表率先采用IFRS标准,即合并报表“先行”,而对与本国商业习惯、传统会计实务、税务等有密切关系的个别报表采取渐进式的能动修订。“先行”的意思里隐含着个别财务报表将来也会向IFRS转移,合并与个别的分离只是暂时的。
三、是否要求强制采用IFRS
日本2009年2月发表了日本版路线图,自2010年3月决算期开始,从事国际财务经营活动的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允许其自主任意采用IFRS。对强制采用与否需在2012年作出判断,在决定强制采用IFRS之后至少要确保3年的准备时间,即强制采用的具体实施最早要在2015年以后,截至2011年6月决定延期至2017年以后。
关注是否采用IFRS时,不能忽视的是不管是美国、日本还是中国,本国标准与IFRS的持续趋同仍在继续,坚持独立个性的各国的本国标准与IFRS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小。若是强制采用IFRS,亦即意味着放弃本国标准,那么趋同是否还有意义?任意采用IFRS情况下,无主要差异的两个会计标准在市场上并存又有何意义?从这些简单的疑问入手,进一步从趋同角度考察强制采用和任意采用的问题。
首先,通过趋同本国标准与IFRS的差异会缩小。强制采用的话,向IFRS的转变将会变得更容易,还可以期待因会计标准的统一而带来可比性的提高,但同时本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可能将丧失大部分的会计准则开发权限。其主要作为便是为没有被要求采用IFRS的企业开发适用的会计准则以及制定IFRS运用指南,通过与IASB的合作发挥辅助支持准则制定的作用,而IASB最终将成为唯一的准则制定机构,IASB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财团IASCF的统治强化的重要性将越发突出。
其次,任意采用的情况下,通过趋同而获得高品质的会计准则可能继续维系其较高的评价,会计准则开发的权限亦可继续保持。但是同一市场并存数个会计准则,在投资家的便利性以及市场的信赖性保证方面都存在着疑问,且同一市场的可比性也是个问题。为了维持本国标准不被驱逐出局,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便永远没有尽头。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是任意采用还是强制采用,都会面临诸多问题,且强制采用更会面对如何协调本国各种相关的会计、法律等制度问题。
四、IFRS采用时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的准则适用关系
在考虑是否采用IFRS时,首先设定的对象都是指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企业的合并报表。因此任意采用情况下,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的准则适用关系可以概括为:任意采用时首先考虑上市企业合并报表,然后是其个别报表,再然后是非上市企业合并报表可以选择是采用IFRS标准还是本国标准,而对非上市企业一般报表则坚持本国标准。
强制采用情况下,首先设定的对象同样为上市企业。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的准则适用关系可概括如下:上市企业合并报表要求采用IFRS,对其个别报表则可能有三种选择,或要求按IFRS标准或要求按本国标准或是允许上市企业自选。
强制采用时,三个方案究竟孰优孰劣,需要从各个方面加以综合判断。首先对税务的影响方面要使其尽可能少受IFRS采用带来的冲击;其次是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为减轻非上市企业负担,IFRS采用所设定的对象是上市企业亦即大企业,那么这里还隐藏着一个问题就是在其背后数量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会计将何去何从。IFRS的开发是完全没有考虑有关利润分配规制、应税所得额计算等问题而制定的,个别财务报表依据IFRS标准编制时,必然对公司法、税法等产生影响;若按本国标准则可避免,但势必造成合并与个别分离的问题。如果找不到合理的解释,不难想象对个别报表也应采用IFRS标准的势头将会越来越高。那能否从报表的不同目的功能角度给报表分离找一个合理的理由呢?比如说合并报表从提高信息有用性角度,而个别报表则旨在调整各种利害关系,包括调整所有者与债权人之间,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利害关系的一种手段,而不大担负披露责任,相应的报表亦可简化。主动采用IFRS的国家与非主动的国家相比,可以获得更多可资利用的信息,主动采用IFRS可以进一步增强分析信息的质量。IFRS的采用可以使公共和私人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提高,具有较低会计信息质量的各国企业从IFRS采用中受益匪浅。强制采用IFRS能给法律执行力度薄弱国家的公司带来好处,而这些受益的公司也具有实现更高合规水平的经济能力。拥有IFRS高合规率的公司无疑更易赢得对企业的信任,上市公司比非上市公司的IFRS合规水平更高,而IFRS预期得分较高的公司一定能够赢得市场的青睐,进而吸引更多外国投资。早期主动采用IFRS第39号对盈余管理也产生了一定的激励作用。
整理以上论点,似乎可以明确一个思路,中国尽管有各种理由及特殊性,如果一味坚持只要趋同不要直接采用,当其他国家至少对上市企业合并报表纷纷举起IFRS旗帜,那么成为孤家寡人而遭到孤立的说法应该不是危言耸听。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够健全,公允价值的运用方面确实存在诸多不便之处,认为对IFRS保持持续趋同而非采用对中国市场而言是个比较好的方案的观点目前仍占据上风。但是放眼未来,中国要发展,要走向世界,必然不能囿于目前的种种不足、不备及不便,画地为牢固步自封,排斥或者说独立于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之外。趋同的终极目标应该是采用被普遍认可的卓越的标准。若想不被排斥于国际大家庭之外,还是有必要向IFRS伸出橄榄枝的。在此一个折中的做法就是报表分离,合并先行。随着全面趋同的进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取得了成果,分离的报表将重新合体,以达到会计准则国际化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1] 刘玉廷.中国不宜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N].中国证券报,2011-10-17.
[2] 如何采用IFRS?如何应用公允价值?[N].中国会计报,2011-06-24.
关键词:教材 教学 编写 编排 顺序
一、审计学教材中的主要顺序问题
本文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并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以下简称“教材”)为例,指出“教材”中的几个主要顺序问题(其它教材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类似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概论首先就提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问题,而这时初学者还不知道什么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及它与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有何区别,因此无法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如何起源并发展的。笔者建议,先介绍审计的分类,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部分到“审计的范围已扩大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并以内部控制测试(‘教材’有的地方称之为符合性测试。应统一称为控制测试,以免给读者带来理解上的困难)为基础使用抽样审计”,而这时初学者还不清楚什么是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测试,也不清楚什么是抽样审计,根本不明白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如何发展的。事实上会计发展史和审计发展史是高级会计的内容,对于初学者很难理解。笔者建议,“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部分的内容应放在前面讲,“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部分的内容应该放在后面讲。在“审计方法”部分也讲到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测试和抽样审计,还讲到内部控制风险、审计风险。建议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部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部分合并。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测试、抽样审计都是审计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很多章节都会出现,应该先讲。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美国审计准则”部分讲到“应当对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了解,以便制定审计计划,并确定将要执行的测试的性质、时间安排及范围。”此时,初学者还不清楚为何要了解内部控制,也不知道什么是“测试的性质”。该部分还讲到“应通过检查、观察、询问和函证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便为对被审计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提供合理的基础。”此时,初学者还没学过审计证据的获取方法,也不清楚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笔者认为,审计准则的概念应该先讲,但审计准则的内容应该在后面讲。其实“职业道德准则”部分的内容(特别是独立性的内容)应该优先讲,其他内容可以放在后面讲。
(三)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这部分内容中提到了审计程序、审计风险、内部控制、重要性等名词。其中重要性、审计风险是审计上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很多章节中都会出现,因此应该先讲。除此之外,对于这部分中出现的“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实质性测试,是以内部控制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不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整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语句,对初学者来讲也是难以理解的,不清楚为什么实质性测试要以内部控制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而教材在“审计范围”部分才讲到实质性测试的概念。另外,在这部分内容中,多处提到了审计意见,“如果违法行为对会计报表有严重影响而未做适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这时初学者还不清楚有哪些类型的审计意见,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出具何种审计意见。教材“审计计划、重要性与审计风险”部分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而教材却将审计意见的有关内容放在了“终结审计与审计报告”中讲。
(四)审计目标与审计范围 “审计过程与审计目标的实现”部分的内容是综合性的,不宜放在前面讲;“审计范围”部分讲到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但没有阐述清楚,而是放到了“审计程序的分类”部分讲,这无疑会加大学习的难度。“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中讲到审计证据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关系。事实上,这一内容难度较大,应该放在稍后再讲。“审计证据的获取”部分并没有把分析性复核阐述清楚,而是留到“审计计划、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再讲一次分析性复核,这无疑会加大学习的难度。另外,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水平、审计证据的关系分散在教材上的不同章节,给人们的理解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审计学教材中不同的编排顺序形式
前面提到的审计学教材中的顺序问题,在其他很多教材中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但有一些教材在个别地方有不同的编排顺序,值得我们借鉴。本文以举例的形式,说明某些教材的不同之处。这些教材见(表1)。
首先,由于审计学这门学科理论性较强,很多概念不好理解,致使学生们不清楚究竟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学。审计学学科的应用性也很强。审计学是一门较实用的学科,其与政府工商企业活动、资本市场以及日常生活均密切相关(吴琮,2005)。可以结合实际案例或举例的形式,以达到更加深入的理解。在这方面,“教材一”和“教材七”做得比较好。“教材一”的作者在前言部分讲到:“该教材摆脱了以往的传统格式,即一开始先介绍概念、定义或性质等做法,而是以审计案例作为每章的开头。而每章案例的选择,往往是与该章的内容紧密相关的。”“教材七”则更是随处可见案例,令初学者感觉审计学很实用。其次,在审计学这门课程中,最早应该学习的知识点应该是:为何需要审计,特别是为何需要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能起到什么作用。在这方面,“教材一”、“教材四”、“教材六”、“教材七”做得比较好。“教材一”的第一章(审计与审计环境)首先以案例的形式引入问题:注册会计师究竟是干什么的;审计又是什么,接着分析了审计与市场经济,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经济是一个经济权利与责任的网络,会计是传递权利与责任信息的工具;审计是保证权利与责任信息可靠传递的工具;审计对现代市场经济的作用。
第二,“教材四”首先就分析了为何需要审计,以及对审计的界定。“认识财务报表与财务报表审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认识企业财务报表;业务循环;财务报表的使用;财务报表是管理阶层的声明;财务报表声明与查核目标;财务报表常见错误及未充分披露事项;非法行为、员工舞弊、管理舞弊、关联方交易、非常规交易;查核委任风险管理及风险导向审计。事实上,这一部分外多数讲的都是基础性知识。在对这些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就基本能明白审计的作用。笔者认为,“教材四”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应该调换一下顺序比较好。“教材六”第一章讲到了对审计的经济需求,解释信息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审计在降低信息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这有助于人们对审计的理解。“教材七”第一章以信息假说和理论解释为什么需要审计师,并介绍了真实、公允概念。第二章讲了审计假设。
第三,根据前面的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应该分开来讲,在这方面,“教材五”做得比较好。而且“教材五”在第二章讲了“审计关系”,而很多教材都没做到这一点。
第四,在讲述审计的定义时,如果能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同时引入一些非常重要的概念,不但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审计的概念,也会有助于后面的学习。这一点上,“教材二”安排得比较合适。“教材二”第一章对审计的定义进行了深入分析。在阐释“以查明这
些认定与既定的标准之间的相符合的程度”时,编者引入了“管理当局认定”这一概念。笔者认为,这一概念有助于人们对审计的理解,而这一概念不需要以其他知识点为基础。编者接下来解释了“既定标准”和“审计证据”,并指出:“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遵循公认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和收集评价审计证据。审计证据是用来证实或证伪被审计组织提出的认定的,审计人员必须收集用以支持或否定管理当局认定的证据,以确定管理当局认定与既定标准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审计人员形成任何审计结论和意见都必须以合理的证据作为基础”,“在形成审计意见前,审计人员还必须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进行分析评价,以确保审计意见的质量”。这样,就有助于人们对审计的理解,同时也对后面的学习有帮助。
第五,除了按审计主体分类外,还可以按其他方式对审计进行分类。但在实际中,绝大部分审计学教材都是重点讲述财务报表审计。由于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应该早讲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这两个概念在后面的章节经常会出现。但审计报告的责任段和范围段涉及到的很多内容还未讲述。“教材四”和“教材六”都将审计报告放在比较靠前的位置,说明这几位作者已经考虑到应该早些讲审计报告的概念和审计意见的类型,但初学者暂时还理解不了审计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教材六”第三章(审计报告)在“偏离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部分讲了重要性概念,因为应该具体分析被审计会计信息中的错报是否重要。
第六,除了前面提到的一些概念外,审计学中还有些非常重要的概念,如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审计重要性水平、审计抽样、审计独立性等。这些概念在很多章节都会出现,但很少教材会将这些重要概念放在比较靠前的位置。在这方面,“教材七”做得很好。“教材七”第二章讲了基本概念,包括胜任能力、独立性、风险、证据、重要性、审计判断等。“教材三”、“教材四”、“教材六”也将个别概念放在比较靠前的位置,如“教材三”将审计抽样的内容放在第二章,“教材四”的第三章讲重大性与查核风险,“教材六”将重要性概念放在第二章。
三、审计学教材的改进设想
关键词: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该制度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起源于震惊审计界的美国迈克森。罗宾逊药材公司倒闭案。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readwayCommission)就审计委员会问题发表了一份报告,较具体地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199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等组织新发起成立的蓝带委员会(BlueRibbonCommittee)起草了一份《关于提高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和建议》,全面扩展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后,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进一步强调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独立性。我国的上市公司虽只有10余年的历史,但财务造假案却触目惊心,琼民源、郑百文、黎明股份、蓝田股份、银广厦等案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何功能,现阶段如何保障其发挥应有作用?本文拟对此作详细探讨。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功能
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哪些功能,自其产生之日至今,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一些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表述如下:
(一)美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应熟悉、关注并有效地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活动;(2)管理当局和审计委员会应保证内部审计师适当地参加整个财务报告过程的审计,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协调;(3)应具有足够的财力和权力来履行职责,包括进行调查和聘用外部专家的权力;(4)应就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相关因素进行评价,监督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5)审核拟聘请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咨询计划;(6)管理当局在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上应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等。
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公共监督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年度财务报表;(2)与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度财务报表事宜;(3)从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注册会计师应遵循的审计准则的信息;(4)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完整,是否与所了解的信息相一致;(5)评价财务报表是否遵循了恰当的会计准则。
1999年,蓝带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监督财务报表,如复核年度已审财务报表、中期未审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报告;(2)保证审计质量,包括主持外部审计事务,领导与监督内部审计;(3)评价内部控制,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2002年,萨班斯法案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负责聘请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事务所支付报酬并监督其工作;(2)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可以接受并处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方面的投诉;(4)有权雇用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咨询顾问。为了保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萨班斯法案要求审计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应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除其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董事会的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外,不可以接受公司的任何咨询费、顾问费或其他报酬,也不能是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关联人。
(二)加拿大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90年,加拿大证券管理局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计划;(2)检查有关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关键的会计估计和判断;(3)讨论协商审计过程的重要问题;(4)检查年度财务报表,询问管理当局各年度间的重大差异;(5)检查从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处获取的管理当局声明及其对内部薄弱环节的反映和采取的对策;(6)复核所有的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布前已审计过的和未审计财务信息;(7)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依据;(8)检查CFO和其他主要财务官员的聘任。
(三)证监会国际组织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最近提出的审计委员会在监督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方面的职责是:(1)审计委员会应作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的首要代表机构;(2)评价注册会计师收取的审计费用是否足以完成出具审计意见所需的工作;(3)与注册会计师会谈其在审计过程中与管理当局的分歧,以及这些分歧的处理最后是否让注册会计师满意;(4)选聘或续聘注册会计师时应由审计委员会认同其独立性;(5)监督注册会计师履行非审计业务的计划和程序;(6)向股东大会报告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非审计服务合同的内容及收费情况。
(四)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功能的表述均不相同,但其基本功能都包括:监督财务报表,管理内部审计,负责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等。与审计委员会制度较发达的国家比,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还不够全面、具体,但考虑到我国审计委员会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作如此规定基本合适。我们认为关键问题是在实务中怎样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功能,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二、如何保障审计委员会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平均人数约为9.88人,独立董事应为3~4人。目前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独立董事“不独立”,现行独立董事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董事长聘任,独立董事的任免权掌握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手中,从而造成独立董事不够独立的现象;二是独立董事“不懂事”,很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时过分看中其名望与社会地位,陷入“名人误区”,而不管该名人是否有空“光顾”公司。三是对独立董事没有明确的约束机制,如谁来监督独立董事的工作即不明确。四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多数上市公司只有2名独立董事。如果专门委员会由3人组成,这2名独立董事便是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3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召集人,若专门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则独立董事不可能占多数。
为此我们建议:(1)成立独立董事的职业组织,制定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任职标准,凡符合独立董事条件的财会、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界等专家人士经考试或考核加入行业协会,接受协会指导与监督。上市公司通过行业组织遴选任命独立董事。(2)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达到法定人数,确保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3)完善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应一方面接受行业组织监督,另一方面接受证监会的监督,行业组织应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工作时间,并考核其工作业绩。(4)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独立董事责任重大,单是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职就有诸多职责,还要负责和参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事务,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和发表意见,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谁来当独立董事?必须给独立董事合适的待遇使其尽职尽责工作并有能力应对风险。
【摘要】本文阐述了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分析的双重影响,剖析了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内涵,提出对财务报告分析应结合的内容与方法的思考。
背景资料
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系统,包含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说明。在这三层次的会计准则体系架构中,关于财务报告的准则就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关联方披露》、《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分部报告》、《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前四项是原来就有的,此次作了重大修改,后四项是此次新增的。这八项关于财务报告的具体准则差不多占了整个具体会计准则的五分之一,形成了较为规范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那么,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分析有何影响?新会计准则框架结构下,如何理解财务报告的内涵、从而进行财务报告的分析?这是值得大家深入思考的。
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分析的双重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分析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财务报告分析提供了更多的原材料,比如:《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财务分析人员因而可以得到上市公司开发阶段的具体数据,便于分析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及现金流,提高这类公司的估值水平;另一方面,因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公允价值的难以取得,无法杜绝上市公司虚假信息的可能性,这不仅加大了分析难度,同时也有可能使分析结论的准确性受到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内涵
(一)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融合
《基本准则》第四条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是一种双重的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融合。该目标在重视财务报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强调财务报告决策有用性;在突出财务报告内容质量的同时,还必须把财务报告披露形式的质量放在显要的位置。这是一种高质量会计准则理念对财务报告质量的要求。
(二)会计理念的变化导致报表地位的改变
新准则中的多项准则,比如:《基本准则》中关于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或有事项》准则关于预计负债的确认、《所得税》准则关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用等均以“资产负债观”的理念来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即:先定义该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或者说,先确认和计量该类交易或事项的产生对相关资产和负债造成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这表明我国的会计理念已从“损益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
从而改变了以前重利润表轻资产负债表的理念,更加看重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描述的企业财务状况。
(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导致利润表体现出了全面收益观
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经济事项主要有: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生物资产、政府补助等。比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体现在利润表上,这使得利润表体现了全面损益。
(四)合并报表理论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把“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原规定列在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在合并利润表中将“少数股东损益”作为净利润项目的组成部分,在净利润项目下列示(原规定利润总额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列示净利润)。这样将增加合并报表的资产和权益、收入和利润,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较大的影响。
通过以上阐述,笔者认为:依据不同观念编制的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类型及信息含量存在着差别,那么对财务报告的分析内容和方法也应该有相应的变化。
三、新会计准则下对财务报告分析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内涵发生了巨大变化,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分析有双重影响。相应地,对财务报告分析的部分内容和方法应该有所变革。
(一)结合基本面将会计政策选择分析作为首要分析步骤
会计政策的选择形式上表现为企业会计过程的一种技术规范,但其本质却是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博弈和制度的安排。新会计准则给予了企业较多的职业判断空间,公司管理层的会计政策选择对财务报告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分析财务报告时,应该结合宏观基本面将分析、评价公司会计数据反映经济现实的程度以及执行会计政策的正确性作为首要分析步骤,分析公司运用会计政策灵活性的性质和程度,确定是否调整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以消除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会计方法而造成的扭曲,为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分析做好准备工作。
如何实施会计政策选择的分析呢?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分析程序,程序如下:1.辨明关键的会计政策;2.评价会计灵活性;3.评价财务会计战略;4.评价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5.辨明潜在亏损;6.消除会计扭曲。
(二)挖掘新的财务比率指标,增加风险管理策略和财务预警分析
目前,财务比率基本上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比率概括了公司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某些方面,是两个“存量”项目的对比,通常称为资产负债表比率;第二种是损益表比率,概括了公司一段时间经营成果的某些方面,将利润表的一个“流量”项目与另一个“流量”项目作比较;第三种比率反映公司的综合经营成果,是将利润表中的某个“流量”项目与资产负债表的某个“存量”项目作比较,称为损益表与资产负债表比率;第四种是基于现金流量表的比率,特别关注收益与营业活动现金流量提供的公司收益质量方面的信息。
在新准则下如何挖掘新的财务比率指标,进而通过财务比率进行分析,有待大家的进一步思考。比如:《财务报告列报》准则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判断标准区分为流动资产(负债)和非流动资产(负债),并给出了明确的分类标准。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企业的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同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而不是现在采用的成本与市价熟低法),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项目(净损失以‘-’号填列)”。试想,如果把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或净损失”项目与“净利润”项目作比较,计算出公允价值变动净利润率,考察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贡献,或者把资产负债表中的平均“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与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或净损失”项目作比较,计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率,这些都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如何判断指标的信息含量呢?这些指标是越高越好,还是越低越好?“公允价值变动净利润率”越高,代表公允价值对净利润的贡献越大,但同时意味着损益波动性大,市场风险高,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是没有办法左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管理评价指标、管理策略和财务预警分析体系还有待大家进一步探讨。
(三)强调分部报告在财务报告分析中的地位和作用
《分部报告》准则推出后,对分部报告进行分析无疑是必要的,但是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甚至证券分析师对企业分部报告的分析,如果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行业分析和地区板块分析上,可能就不能满足需要,甚至得出错误的判断。分部报告分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对分部的分析主要是为了评价企业整体的风险和报酬,分析方法除了以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为主外,还应结合各分部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区域经济条件、产品生命周期、主要客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甚至国内外的政治发展情况等各种因素,以确定这些环境因素对各分部发展前景及整个企业的预期报酬与承担的风险产生的影响。如何从分部报告披露的信息中,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取得归属于各业务的数据,从而建立盈利预测模型,对公司业绩进行更准确的预测来降低投资风险,值得大家思考。
(四)关注合并报表在集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合并会计报表与个别报表相比,在编制基础、编制方法、信息含义等诸多方面的特殊性,使合并财务报告的分析有其独特之处。比如: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负债能力依据其自有资本、还款可能性和提供的担保而定。但是企业集团在负债能力上具有杠杆效应。这种杠杆效应产生控股使企业规模日益庞大并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控制体系,这种一层一层连锁控股导致多次运用同样的永久资本、同样的不动产而取得不同的借款,从而导致负债的可能增加,对其控制的资产和收益发挥很大的杠杆作用。显然,企业集团财务报告分析的任务之一是通过合并报表,结合对母公司、子公司单个报表的分析,有效利用这种资金金字塔杠杆效应,并密切关注由此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因此,就拥有数家被投资企业而本身又为经营实体的母公司而言,决策所依据的会计信息是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哪些方面的决策依据合并报表?哪些决策依据母公司本身的报表?合并报表在集团财务管理中能够起到哪些作用?以上这些都值得大家深入思考。
(五)突出战略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财务报告分析有其固有的缺陷,何况财务报告分析仅仅是企业战略分析的必要步骤,应该在进行财务报告分析的同时,结合企业的客户维度、内部业务流程维度、企业成长维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系统的分析,辨明关键动因和商业风险,从而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域作全方位的思考,以保持经营战略的一致性。
(六)分析方法
在继续使用趋势分析法、结构分析法、财务比率分析法的基础上,可以找寻更多的方法将其运用到财务报告分析中来。比如时间序列法。时间序列分析是将某一现象所发生的数量变化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以揭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现象的发展规律,从而预测现象发展的方向及其数量的方法。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实证会计研究就是利用这一方法,得出许多令人信服且有意义的结论。目前,实证会计研究方兴未艾,预示着时间序列分析法在财务报告分析中的前景是光明的。
四、结束语
关键词: 剖析;新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内涵背景资料
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系统,包含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说明。在这三层次的会计准则体系架构中,关于财务报告的准则就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关联方披露》、《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分部报告》、《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前四项是原来就有的,此次作了重大修改,后四项是此次新增的。这八项关于财务报告的具体准则差不多占了整个具体会计准则的五分之一,形成了较为规范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那么,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分析有何影响?新会计准则框架结构下,如何理解财务报告的内涵、从而进行财务报告的分析?这是值得大家深入思考的。
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分析的双重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分析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财务报告分析提供了更多的原材料,比如:《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财务分析人员因而可以得到上市公司开发阶段的具体数据,便于分析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及现金流,提高这类公司的估值水平;另一方面,因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公允价值的难以取得,无法杜绝上市公司虚假信息的可能性,这不仅加大了分析难度,同时也有可能使分析结论的准确性受到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内涵
(一)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融合
《基本准则》第四条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是一种双重的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融合。该目标在重视财务报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强调财务报告决策有用性;在突出财务报告内容质量的同时,还必须把财务报告披露形式的质量放在显要的位置。这是一种高质量会计准则理念对财务报告质量的要求。
(二)会计理念的变化导致报表地位的改变
新准则中的多项准则,比如:《基本准则》中关于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或有事项》准则关于预计负债的确认、《所得税》准则关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用等均以“资产负债观”的理念来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即:先定义该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或者说,先确认和计量该类交易或事项的产生对相关资产和负债造成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这表明我国的会计理念已从“损益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从而改变了以前重利润表轻资产负债表的理念,更加看重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描述的企业财务状况。
(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导致利润表体现出了全面收益观
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经济事项主要有: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生物资产、政府补助等。比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体现在利润表上,这使得利润表体现了全面损益。
(四)合并报表理论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把“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原规定列在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在合并利润表中将“少数股东损益”作为净利润项目的组成部分,在净利润项目下列示(原规定利润总额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列示净利润)。这样将增加合并报表的资产和权益、收入和利润,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较大的影响。
通过以上阐述,笔者认为:依据不同观念编制的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类型及信息含量存在着差别,那么对财务报告的分析内容和方法也应该有相应的变化。
三、新会计准则下对财务报告分析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内涵发生了巨大变化,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分析有双重影响。相应地,对财务报告分析的部分内容和方法应该有所变革。
(一)结合基本面将会计政策选择分析作为首要分析步骤
会计政策的选择形式上表现为企业会计过程的一种技术规范,但其本质却是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博弈和制度的安排。新会计准则给予了企业较多的职业判断空间,公司管理层的会计政策选择对财务报告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分析财务报告时,应该结合宏观基本面将分析、评价公司会计数据反映经济现实的程度以及执行会计政策的正确性作为首要分析步骤,分析公司运用会计政策灵活性的性质和程度,确定是否调整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以消除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会计方法而造成的扭曲,为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分析做好准备工作。
如何实施会计政策选择的分析呢?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分析程序,程序如下:1.辨明关键的会计政策;2.评价会计灵活性;3.评价财务会计战略;4.评价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5.辨明潜在亏损;6.消除会计扭曲。
(二)挖掘新的财务比率指标,增加风险管理策略和财务预警分析
目前,财务比率基本上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比率概括了公司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某些方面,是两个“存量”项目的对比,通常称为资产负债表比率;第二种是损益表比率,概括了公司一段时间经营成果的某些方面,将利润表的一个“流量”项目与另一个“流量”项目作比较;第三种比率反映公司的综合经营成果,是将利润表中的某个“流量”项目与资产负债表的某个“存量”项目作比较,称为损益表与资产负债表比率;第四种是基于现金流量表的比率,特别关注收益与营业活动现金流量提供的公司收益质量方面的信息。
在新准则下如何挖掘新的财务比率指标,进而通过财务比率进行分析,有待大家的进一步思考。比如:《财务报告列报》准则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判断标准区分为流动资产(负债)和非流动资产(负债),并给出了明确的分类标准。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企业的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同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而不是现在采用的成本与市价熟低法),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项目(净损失以‘-’号填列)”。试想,如果把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或净损失”项目与“净利润”项目作比较,计算出公允价值变动净利润率,考察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贡献,或者把资产负债表中的平均“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与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或净损失”项目作比较,计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率,这些都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如何判断指标的信息含量呢?这些指标是越高越好,还是越低越好?“公允价值变动净利润率”越高,代表公允价值对净利润的贡献越大,但同时意味着损益波动性大,市场风险高,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是没有办法左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管理评价指标、管理策略和财务预警分析体系还有待大家进一步探讨。
(三)强调分部报告在财务报告分析中的地位和作用
《分部报告》准则推出后,对分部报告进行分析无疑是必要的,但是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甚至证券分析师对企业分部报告的分析,如果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行业分析和地区板块分析上,可能就不能满足需要,甚至得出错误的判断。分部报告分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对分部的分析主要是为了评价企业整体的风险和报酬,分析方法除了以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为主外,还应结合各分部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区域经济条件、产品生命周期、主要客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甚至国内外的政治发展情况等各种因素,以确定这些环境因素对各分部发展前景及整个企业的预期报酬与承担的风险产生的影响。如何从分部报告披露的信息中,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取得归属于各业务的数据,从而建立盈利预测模型,对公司业绩进行更准确的预测来降低投资风险,值得大家思考。
(四)关注合并报表在集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合并会计报表与个别报表相比,在编制基础、编制方法、信息含义等诸多方面的特殊性,使合并财务报告的分析有其独特之处。比如: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负债能力依据其自有资本、还款可能性和提供的担保而定。但是企业集团在负债能力上具有杠杆效应。这种杠杆效应产生控股使企业规模日益庞大并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控制体系,这种一层一层连锁控股导致多次运用同样的永久资本、同样的不动产而取得不同的借款,从而导致负债的可能增加,对其控制的资产和收益发挥很大的杠杆作用。显然,企业集团财务报告分析的任务之一是通过合并报表,结合对母公司、子公司单个报表的分析,有效利用这种资金金字塔杠杆效应,并密切关注由此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因此,就拥有数家被投资企业而本身又为经营实体的母公司而言,决策所依据的会计信息是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哪些方面的决策依据合并报表?哪些决策依据母公司本身的报表?合并报表在集团财务管理中能够起到哪些作用?以上这些都值得大家深入思考。
(五)突出战略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财务报告分析有其固有的缺陷,何况财务报告分析仅仅是企业战略分析的必要步骤,应该在进行财务报告分析的同时,结合企业的客户维度、内部业务流程维度、企业成长维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系统的分析,辨明关键动因和商业风险,从而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域作全方位的思考,以保持经营战略的一致性。
(六)分析方法
在继续使用趋势分析法、结构分析法、财务比率分析法的基础上,可以找寻更多的方法将其运用到财务报告分析中来。比如时间序列法。时间序列分析是将某一现象所发生的数量变化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以揭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现象的发展规律,从而预测现象发展的方向及其数量的方法。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实证会计研究就是利用这一方法,得出许多令人信服且有意义的结论。目前,实证会计研究方兴未艾,预示着时间序列分析法在财务报告分析中的前景是光明的。
【关键词】非财会专业 会计学基础
《会计学基础》是财会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该学科主要教授会计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能及核算的基本方法,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企业经济活动的核算,培养管理人员的会计素养,因此也是大部分非财会管理类专业会开设的一门课程。
就笔者所在学校赣南师范大学而言,商学院七个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其他学院,如,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政治与法律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都开设了《会计学基础》课程。就此可以看出,《会计学基础》课程在帮助管理类专业学生掌握会计基本方法、将会计知识运用于本专业,提升管理素养有重要作用。
一、非财会管理类专业《会计学基础》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未与财会类专业作区分
目前,大部分高校非财会管理类专业在教材选用、教学内容上并未作区分。财会类专业学生使用的会计学基础教材涵盖全面,理论深度较高,如笔者所在赣南师范大学,选用的教材是同济大学出版社,周京徽等主编的《会计学基础》一书。因为是基础课程,一般是经验丰富、理论层度较高的老师来授课。大部分院校非财会管理类学生也使用此类教材,教学内容也一样,没有结合本专业的特色设置针对性强的教学内容,导致学生不理解该课程的作用及对本专业有何意义,学了基础原理,但是不知道如何与自己专业结合起来,教学效果不理想。
(二)教W目的混同
财会专业《会计学基础》教学目标是让本专业学生明确会计的基本职能、特点和对象、任务,理解会计要素、科目和账户的相关理论和记账方法及具体运用,同时能够掌握会计凭证、账簿基本内容和实务操作中的要求,最终能够阅读和编制基本会计报表。非财会管理类专业学习会计学基础的目的是能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对科目、账户有较深的了解,懂得运用凭证,能够看懂会计报表,并且根据各种报表能分析相应财务数据以为做管理工作而服务。从目的上来看,前者是站在培养专业财会人才的角度,侧重基础理论的讲解和培养实践运用的能力,为后面《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及《财务报表分析》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后者则是站在培养企业管理者的角度,侧重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的运用等知识的讲解,为学生毕业后走向管理工作岗位能看懂并运用财务会计报表打基础。
目前,非财会专业会计学基础教学的目的与财会专业教学有混同,教师在教学时没有因授课对象的不同而改变教学目标,而是以同样的目标去讲解会计学基础知识。易造成非财会专业学生学习目标模糊,同时由于学习内容较多没有重点,慢慢失去兴趣。
(三)教学方法单一
因教学内容没有与财会类专业相区别,教授该课程的老师也一般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以教师讲课、学生听课为主,按照章节,先讲述会计的概念、基本原理,到后面以工业企业的经济业务为主,介绍企业资金运动各阶段的会计核算。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没有调动学生学习会计学基础的积极性,会计学里大量专业术语令其觉得与本专业没有联系,很多非财会专业学生认为会计学基础是枯燥的、无用的。
二、案例分析式教学模式在非财会专业《会计学基础》课程中运用设想
案例分析式教学模式是一种新型教学模式,主要是结合特定的教学目的,通过相关案例,让学生参与分析,在此过程实现特定内容的教学,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以致用。
(一)教学内容结合学生本专业
会计学基础教学内容应有针对性。如,物流管理专业学习会计学基础,应假设在物流公司的情景之下学习,酒店管理专业学习会计学基础,应当假定在酒店财务会计工作情景之下,而不是一味的按照大部分会计学基础课本以工业、制造企业为学习背景。同时,应将财务报表分析的内容加入到教学内容中来。
(二)区分教学目的
在非财会专业《会计学基础》课程中,设置以实用为原则的教学目的。站在培养企业管理者的角度来教学。不应要求该类学生掌握过多、多深的会计学知识,重点应放在让学生能运用会计知识解决管理中的问题。例如将财务会计报表的分析纳入课程学习,让学生知道报表中每一项内容所代表的意思,并能通过专业的方法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服务于管理工作。课程教学中,由于教学目的发生了变更,一些较为复杂的会计问题可以不在教授,注重基础和实用。
(三)课堂上采取案例分析式教学方法
授课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按照不同的专业设计好不同的教案。课堂讲授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基础理论讲授阶段,二是会计核算讲授阶段,三是实践阶段,四是运用报表阶段。其中,从第二阶段开始,课堂上要有与本专业相关内容的大量案例。将学生分为小组,教师上课先介绍基本核算方法,之后由学生小组讨论具体案例的解答。例如,在学企业资金筹集阶段的会计核算时,先由老师介绍资金筹集的流程,简单讲解下核算。随后,通过企业资金筹集的案例,比如在酒店管理专业的会计学基础课堂里,给学生如下案例:有一家即将成立的酒店,需要筹集资金,让学生分组讨论怎么筹集资金比较有效,同时资金的比例怎么安排,资金筹集到了之后,会计上怎么处理等问题。讨论之后,让小组派代表公布方案和会计核算的内容。
此种案例分析式教学方法,有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其感到会计学能辅助其本专业的学习,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兴趣。
参考文献
[1]熊微.《会计学基础》教学模式探索[J].会计之友,2007(2).
[2]王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价值工程,2014(02).
关键词:欧盟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会计标准;认可机制;等效候选国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计规范全球协调与趋同中的根本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70672115;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郭道扬教授)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方拥军(1972-),男,河南罗山人,河南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会计准则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0;F1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1-0090-04 收稿日期:2007-12-08
自IASC改组为IASB以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明显加快。欧盟已经完成了从内部会计协调到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并积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战略转变,“等效会计标准”认可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举措之一。2006年,我国建立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欧盟推行“等效会计标准”认可的程序、步骤和最新进展,对于我国推进会计准则国际等效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深入研究。
一、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推进国际趋同的战略转变
向经济、政治一体化迈进的欧盟,客观上要求会计准则的协调。所以,欧盟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致力于内部会计协调,并在不同时期对协调战略作出了富有现实意义的调整,如早期的欧盟会计指令、会计咨询论坛(AAF)等。但这些内部协调措施均没有达到预期目的,阻碍了欧洲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更不适应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要求。“因此,欧盟必须尽快建立统一的并被大多数证券交易机构认可的会计准则,而此时再在欧盟内部进行会计协调,不仅面临较大的阻力,且成本巨大,在国际上被认可也不得而知”(赵向东,2004)。
正当欧盟进退两难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影响却不断扩大。2000年5月,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对IASC已完成的40项核心准则中的30项通过了评审,并将其推荐给各国的证券监管机构,IASC所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及其解释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和认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将有可能接受IAS。这就意味着IAS将成为国际公认的编制财务报表的标准,而IASC也可能被认可为全球会计准则制定者。欧盟认识到,要建立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自己的会计准则,成本很高,而基于原则导向的IAS与欧盟会计指令之间的差距并不大。而且,由于欧盟一直积极参与IAS的制定活动,IAS实际上已充分考虑了欧盟的利益。所以,欧盟决定:与IASC合作,积极推进会计国际趋同。
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规章草案,要求所有已在欧盟国家上市的约7000家公司(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2005年之前按照IAS编制合并报表,并建议在2007年前将此要求扩展到所有拟在欧洲上市的公司;此外,允许成员国自主决定是否要求本国的非上市公司采用IAS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单独财务报表。2002年3月12日,欧洲议会以492票赞成、5票反对、29票弃权的绝对优势批准了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同年6月7日,规章草案在欧盟理事会上获得通过。紧接着在7月19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1606/2002号决议”,为IAS/IFRS在欧盟的实施彻底扫除了法律障碍。至此,欧盟正式决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二、欧盟推行等效会计标准认可的举措和最新发展
在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决议出台以后,欧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以解决欧盟法令和IAS的差异,并实现向国际准则的平稳过渡,其中重要的一项举措就是推行等效会计标准认可。按照欧盟的决议,其境内的上市公司从2005年1月1日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使用美国GAAP的公司将从2007年1月1日起使用IFRS。这样,一些采用美国等国家会计准则的公司就面临着是否必须转用IFRS的问题。欧盟认可趋同中有“等效”的理念:国际趋同是一个过程,百分之百的相同不一定可行,而如果目标一致,地区问的具有保护作用的准则是可以相互认可的。这种“等效”和“认可”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各方支持。
(一)提早征求意见,等效备选方案
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按照欧盟理事会的要求,很早就开始就“等效”问题征求意见,选定一些国家的会计准则作为IFRS的等效标准。其主要依据是,投资者在利用这些等价会计标准编制的报表进行决策时,能够做出同利用IFRS报表相同的决策。其着眼点不在等效会计标准同IFRS的具体差异,而着重考察一些基础性原则是否一致。经过专业评估,CESR于2005年4月决定把加拿大、日本和美国会计准则列作IFRS等效会计标准的备选方案,适用于在欧洲上市的非欧洲公司。在欧洲上市的欧洲公司被要求2005年起采用IF-RS,而非欧洲公司被允许2007年以前采用本国会计准则。
(二)提出初步报告,确定三国等效准则
CESR在2005年5月初步报告决定:美国、加拿大和日本三国的会计准则和IFRS是基本一致的,重要的是应确保CESR关于准则对等性的评估是基于投资者行为的实际结果,而非不同准则下相同的盈利报告。那些在实务中采用这三国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如果希望自己的股票继续在欧洲上市,则应向投资者补充提供一些财务信息。以日本会计准则为例,最需要进行补充披露的是兼并交易以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在很多情况下,日本公司应该披露采用IFRS和本国准则编制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有何不同之处。也就是说,一些公司所设立的没有列入其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特殊目的实体”(sPE)在CESR的要求下可能需要补充计算其收入了。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BFSA)首席执行官John Tiner称希望这三个国家的官员们把工作组提出的“最突出的分歧问题”作为当务之急来加以解决。
(三)技术咨询意见的最终版本
通过征求意见稿、举行公开听证会后,2005年7月,CESR了等价会计准则技术咨询意见的最终版本。欧盟准备承认美国、日本和加拿大会计准则与IFRS的等效地位,以便取消将按照美国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调整为IFRS报表的强制性要求。因此,在欧盟境内证券市场上交易的非欧盟
公司的财务报表如果是根据这三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可不必进行调整,但应提供相关信息,说明所涉及的IFRS与该国准则之间的具体差异。欧盟市场专员查理・麦克利维发表评论认为:欧盟此举会大大减轻企业的财务报告负担,降低报告成本。据CESR估计,把根据美国GAAP编制的报表调整为目前欧盟所接受的报表,大约涉及250多处问题,每年的调整成本约为50亿至100亿美元。欧盟与美国将积极直接接触,力争取消“欧洲报表”与“美国报表”之间的调整要求。
(四)延迟过渡期,认可其他国家的趋同努力
欧盟委员会下设的会计监管委员会(ARC)2006年4月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要求推迟为使非欧盟公司在欧洲证券市场上市而认定加拿大、日本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否与IFRS等效。这一建议意味着:(1)目前使用这三国会计准则的非欧盟上市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可免于按照欧盟上市公司执行的IFRS重述其财务报表。(2)自2007年1月1日起,采用上述三国之外的国家会计准则的非欧盟上市公司(如中国公司),将必须按照IFRS重述其报表,除非该国家会计准则与IFRS等效。而且只有财务报表附注中包含了遵循IFRS的明确且无保留声明时,上述三国以外的国家会计准则才能被认为是与IFRS等效,并必须由欧盟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3)这三国会计准则是否与IFRS等效的决定,将被延期在2009年1月1日之后确定。2006年7月ARC又向欧盟委员会就等效准则问题提出建议:对F采用美、日、加三国会计准则之外的国家会计准则的非欧盟上市公司(如中国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免于按照欧盟上市公司执行的IFRS重述其报表:(1)第三国负责国家会计准则的权威机构已经公开承诺,其国家会计准则将与IFRS趋同;(2)该权威机构已经就趋同制定了工作计划,表明了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趋同的意向;(3)第三国上市公司向有关机构提供了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证据。
2006年9月26日举行的ARC会议又讨论了第三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问题。按照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方案,欧盟决定允许:(1)按照美国、日本、加拿大三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在欧盟上市的外国公司,在两年内继续使用上述国家准则,而免于按照国际准则调整报表;(2)按照上述三国之外、但与国际准则正在趋同的国家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在欧盟上市的外国公司,在两年内继续使用该国家准则,而免于按照国际准则调整报表。同时,该国家已经明确承诺与国际准则趋同并建立了工作程序。显然,欧盟允许在欧盟上市的公司在未来两年内可以继续使用美国、日本、加拿大国家会计准则或者与IFRS趋同的第三国会计准则,从而将欧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工作推迟到2009年,在时间上也与欧盟和美国SEC的“路线图”时间一致,此举表明,欧盟认同其他国家向IFRS趋同的努力,从而有助于推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
2006年12月初,欧洲议会要求欧盟委员会把在欧盟上市的外国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过渡期延长两年。只要符合如下要求,外国发行人就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继续使用其本国会计准则而不必按照国际准则对其财务报表做出调整:公司财务信息中包含明确、无保留的遵循IFRS的声明;公司财务信息是按照美国、日本或加拿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或者使用符合下列规定的第三国会计准则:(1)在财务报表相关的会计年度开始之前,第三国有关部门已经做出公开承诺,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2)该有关部门已制定工作计划,表明其在2008年12月之前促进趋同的意愿;并且(3)发行人提供证据向有关当局证明满足了上述两项要求。
(五)寻求建立对等性决定机制
2007年4月17日,CESR了一份题为《关于第三国公认会计原则对等性决定机制的建议》的咨询文件。其中的计划书制度,就是要求已经被允许在欧盟监管市场中交易的和希望在欧洲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三国发行人,从2007年1月1日起必须公布发行计划书,其中要包括以欧盟批准的IFRS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如果第三国会计准则与欧盟所批准的IFRS对等的话,也可以第三国会计准则为编制基础。而从2007年1月l口到2008年12月31日这段期间,将根据《委员会规则》第35条对计划书进行适当的过渡期安排。与此类似,从2007年1月起,已经被允许在欧盟监管市场中交易的第三国发行人根据《透明度导引》也必须提供年报和半年报,报告的编制要依照IFRS或者与欧盟所批准的IFRS对等的第三国公认会计原则,并且根据《透明度导引》第26(3)条进行适当的过渡期安排。在2009年1月1日前至少六个月,欧盟委员会应当确保根据对等性的定义和将在2008年1月1日前建立起来的对等性机制,决定第三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对等性。为了启动决定对等性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已经就某些方面向CESR寻求了建议。2007年3月,CESR就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包括对等性定义在内的第一份文件,重点关注上述程序的第二项要素,即关于建立决定对等性机制的建议。因此。到2007年12月31日,欧盟委员会必须通过委员会程序,对对等性定义以及对等性的决定采取法律措施。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统一会计准则的应用是不可逆转的潮流。为顺应这一潮流,欧盟积极主动采用国际准则,但是也充分考虑了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特色。欧盟推行等效会计标准认可,是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实际进程做出的现实的理性选择,充分体现了欧盟维护本地区利益、以有利争夺全球经济市场和领导地位的出发点和目标。这等于事实上承认了IFRS与等效会计准则共存的局面,从而既有利于加强欧盟与等效国家金融市场的联系,又解决了2007年一些正在执行等效国家会计准则的公司被迫转向IFRS的问题。显然,欧盟进行的“等效会计标准认可”具体措施和步骤,对于其他国家积极开展会计准则国际等效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欧盟等效会计标准认可对我国的启示
2006年我国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准则应用指南,建立起了与IFRS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但国际趋同是一个动态、艰苦的过程,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只是为我国实现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趋同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目标”。我国应进一步借鉴欧盟推进会计准则等效认可、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经验,研究并开展与那些实施IFRS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等效问题的相关工作。具体来讲就是,我国企业在那些实施IFRS的国家或地区上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再进行调整,即使调整也只对个别项目作出说明或者编制极少项目的调节表,毋需再
按IFRS进行全面转换。因此,我国应在完成与香港等效认可、探索建立中欧等效认可程序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进程。
(一)既要顺应潮流推进会计国际趋同,又要坚持趋同是互动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与IASB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维护国家利益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找到了一条兼顾各方利益的趋同之路,“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不等于等同;趋同是一个过程;趋同是一种互动”的四项主张,“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及其国际趋同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是我们坚持原则、积极趋同、参与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与平台”(王军,2006)。早在2005年1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IASB就签署了中国内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联合声明,等于承认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实现了实质性趋向。2006年间我国建立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并在上市公司实施的初步效果良好。这些趋同的进展得到了IASB、欧盟、日本和韩国等的认同,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广泛的共识与支持。因此,我们应该继续研究如何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具体内容,处理好与IFRS的差异,特别是完成好新旧准则平稳转换,保证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等效进一步夯实基础。
另外,与欧盟相比,我国在IASB中的影响力是很小的。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过程,包括积极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利用IASB会议的开放机制参加会议和提供观点,争取在各个层面上提高我国在IFRS制定中的影响力,争取更多的国家利益,为我国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奠定良好的会计基础。
(二)在实现与香港会计准则等效的基础上,落实等效的具体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巩固等效成果
中国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实质性趋同,双方就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等效问题举行了多次技术会谈。一致表达了等效的共同愿望和加快等效进程的态度,并最终于2007年12月6日签署了联合声明,宣布内地企业会计、审计准则分别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审计准则实现等效。两地准则最终实现等效,顺应了世界潮流和国际趋势,即有利于两地和会计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也有利于更多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并降低上市成本,但落实联合声明的精神、巩固等效成果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
从技术层面看,目前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仍存在差异,双方应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例如,关于资产减值方面,香港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内地准则(与美国GAAP的处理相似)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后,价值恢复的可能极小或不存在,所以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另外,在有关国企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披露上,香港准则认为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报表中应充分披露。而内地准则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实际,内地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但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纽带关系,就不应构成关联企业。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曾向IASB反映这一问题,若IASB采纳中方意见并尽快公布相关准则,有关差异才能消除。
虽然两地会计准则已经实现等效,但目前还仅仅停留在两地会计师公会的层面,香港证监会尚未接纳来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仅以内地会计准则编制报表并仅由内地事务所审核报表的方法。因此,双方的有关机构应积极与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协调,力争早日得到香港监管机构的批准。这样,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才能只制订一份内地标准的报表和帐目递交监管机构并得到认可。只有完成这些后续工作,才能使等效更有利于双方企业界和会计界的发展,全面提升两地会计专业水平,并在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国际趋同活动中增强影响,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同时,由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准则一脉相承,内地与香港签订会计等效协议,有利于今后与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会计等效工作。
(三)加快与欧盟的等效进程,力争使我国成为欧盟确定的除美国、日本和加拿大之外第四个“等效准则”候选国家
中国与欧盟的会计交流与合作,是中欧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实现会计准则等效已有共同的制度基础。2005年11月,《中国财政部与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联合声明》签署,大力推动了欧盟将中国会计准则作为欧盟上市公司与IFRS等效准则的进展。2006年1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欧盟代表就建立中欧会计合作工作机制、欧盟将中国会计准则列为第三国等效准则的安排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2009年之前,欧盟将考虑把中国作为与IFRS趋同的国家对待。2007年6月11日,查理・麦克利维与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举行了会谈。双方一致认为会计准则的等效将确保包括中国和欧盟资本市场在内的全球资本市场发展并恰当地发挥其职能。因此,我们应该在中欧准则趋同声明的基础上,加快就我国会计准则在欧盟境内市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等效问题进行对话,力争欧盟优先考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并确保在2008年底前实现这一目标,从而使中国成为欧盟确定的除美国、日本和加拿大三国之外第四个“等效准则”候选国家。如果实现等效,中国企业在欧盟上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将得到认可;欧盟的投资者也将更容易理解我国企业的财务状况,也有利于欧盟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四)加快与日、韩准则等效的进程,推进东亚会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