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4 09:35:5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金融服务模式,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1研究背景
随着黑龙江省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黑龙江省农业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组织方式优化、物质装备先进、服务保障有力、产业体系完善的新型农业局面。现代农业形式下形成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具有多频度、多层次的特点,黑龙江省现存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问题亟待解决。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无论在金融服务质量水平上,还是金融制度环境方面,都无法满足我省农业发展的需求。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与农业发展进程存在相对较大的滞后性。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弄够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从而推进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因此,研究现代化大农业下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对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以及促进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制约农业主体融资的因素
首先,对于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小型农村经营主体而言,担保物品不足以及农村地区信用信息不完全是农村经营主体面临的主要障碍。制约小规模农业经营者获得金融服务支持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于小型农村经营主体收入水平较低,进而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不足,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机构对其客户的担保要求;同时,农村地区信用信息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机构无法低成本的获得客户相关信用信息。小规模农村经营者信用情况不佳,贷款服务的获得率不高,导致小规模农业主体融资的交易成本较高。第二,对于中型农业企业来说,担保不足同样是制约其获得金融支持的一大障碍。中小规模农业企业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对于企业发展的具有重要作用。中等规模企业受其自有资金限制主要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这些生产要素,并不具备所有权。可作为抵押物品的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手中。由此,中等规模的农业企业同样面临担保不足的困境。其原因主要来自农业企业资产规模和生产效能的相对滞后,缺乏有力的固定资产抵押物以及可靠的利润来源。因而扩大中等规模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加其固定资产包括厂房、设备等的投入是解决中等规模企业金融需求的有利途径。第三,对于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成本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农业受其自身发展的限制,存在生产周期长,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的特征,因而其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都相对较高。由此,生产成本高是限制大型农业企业获得有效金融服务的主要因素。农业发展受到自然环境、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其经营风险较大。且农产品需求弹性较小使得黑龙江省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利润空间普遍较小。因而提高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其利润空间是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于大型农业企业的根本保障。
3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3.1合作联保金融组织模式适用于小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较小的组织形式。分散的小农生产是影响农村金融的重要方面,影响小规模农村经营者融资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于小型农村经营主体收入水平较低,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不足。同时,小规模农村经营者信用情况不佳导致其融资的交易成本较高,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基于此种现状,为解决黑龙江省农户小规模运营与大市场环境之间的匹配问题,应着力将分散的小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起来,建立联合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从而借助联合金融组织改善农村借款者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讨价还价的被动局势,从而为小型农村经营主体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合作联保金融模式对以往的小农经营模式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是很好解决了小农经营分散性的不足。因此,合作联保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是黑龙江省当前将小规模农村经营主体联合起来的有效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这不仅提高了农村经营者的融资实力,有利于多种规模经营的发展,同时大幅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违约成本。
3.2订单型农业金融服务模式主要适用于中等规模的农业企业。黑龙江省中小农业企业的农村金融支持水平主要受到企业拥有的农机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影响。农业生产设备和固定资产投资是企业担保物品的重要来源。由此可见,中等规模的农业企业同样存在担保不足的问题。考虑到农业企业运营过程可能涉及多个主体,以及上下游企业相关连的运作模式,订单农业金融服务模式可以使农村地区企业之间形成以订单为基础的联合信用担保机制。这种担保模式创新着力于突破传统农村金融担保方式的制约,通过订单的形式使农业主体间形成相互配合的信用担保模式。订单农业模式是指农业生产主体通过使用农产品订单作为抵押品而获取金融支持服务的一种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以农业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订单形式联合上下游企业形成互惠互利的企业间担保体系。订单农业金融服务模式主要利用下游收购企业订单作为担保,以产品产销完成后的收购款作为贷款偿还资金。从而解决中小农业企业担保品缺失的困境。基于这种农业订单担保机制,能够解决农村中小企业抵押不足等问题,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搜寻信息带来的交易成本。与此同时,农业订单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农产品价格保障和农业技术服务支持等附加作用,从而能够有效的使农村金融风险降低,对提高农业企业运营效率具有较大益处。
3.3价值链融资模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黑龙江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所面临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困境主要是来自于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其融资过程受农业生产周期和季节的影响较大。大型农业企业所需现金周转的使用周期长,对金融机构来讲承受的风险较大,因而金融服务难以满足龙头企业资金融通的需求。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可以很好的解决黑龙江省较大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问题。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运行模式为:通过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将企业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中的价值增值过程和金融活动相结合,基于大型农业企业间业务往来形成的真实交易过程,以企业生产加工的最终产品和在产品为信用保障,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便于金融机构对风险的识别与控制,降低金融机构的审核监督的交易成本。企业间存在大量的赊销预付等商业行为,这使得价值链融资可以通过内部的行为,使得价值链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无形中变为可以提供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这就打破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规模小以及服务数量不足的现实局面。
4保障措施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要想正常平稳的运行,就必须有宏观政策的支持和制度层面的保障。在此引出以下几点保障措施:(1)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体系的完善,能够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都需要保险体系加以合理规避,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为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的健康运转提供保障。(2)完善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实现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需要政府积极的发挥其引导作用。基于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经验,国家政策性金融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金融可以在纠正和监管金融市场的同时,对农业政策的推行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在经济中地位独特,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3)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当前,黑龙江省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普遍较差。对担保体系、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保障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顺利运行的基础。因此完善担保机制、健全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改善农村信用状况是确保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作者:张文超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参考文献
[1]EdwardS.Shaw.FinancialDeepeninginEconomicDevelop-ment[M].OxfordUniversityPress,1973
[2]Ronard.I.Mckinnon.Moneyandcapitalineconomicdevelop-ment[M].WashingtonD.C:TheBrookingsInstitution,1973.
[3]赵俊臣.中国农村金融新体系构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 汽车金融; 服务模式; 反思与启迪
在2008年以美国地产信贷问题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有着近百年发展历史的美国汽车金融服务业遭受重创,其体系遭到质疑。尽管从目前来看,金融危机对我国汽车金融市场的影响不大,我国汽车市场因为不依赖于汽车金融的发展,在这次经济风暴中也并未伤到元气,但仍需引以为戒,未雨绸缪,健康稳步地发展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
一、金融危机对美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的冲击
(一)违约率不断上升,市场规模萎缩
住房抵押市场的次贷危机导致许多消费者的还款能力下降,连累汽车消费贷款违约率也明显上升。根据美国三大信用报告机构之一的Experian信息服务公司统计,2009年汽车消费贷款违约率延续2008年的上升趋势且增速更快。从图1可以看出,2009年上半年逾期30天的贷款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6%,非厂商专属的汽车金融公司因为主要经营次级贷款,逾期率最高。同期逾期60天的贷款也增加了21.2%。由于汽车销售不景气和原先的贷款违约率继续攀升,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不得不压缩信贷规模,裁减分支机构,削减业务范围,甚至淡出市场。例如2008年8月6日,美国最大的汽车租售信贷服务商之一的汇丰(HSBC)财务公司宣布退出该业务领域;通用金融(GMAC)也被迫停止支持国内的租赁业务,限制公司为任何汽车信贷提供再次抵押担保服务。
(二)机构融资困难,消费信贷门槛抬高
随着公司财务状况日益恶化,原三大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的信贷评级一再被降低,融资已经成为通用金融、福特信贷、克莱斯勒财务面临的最大难题。发行公司债券、商业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原先最为普遍的融资渠道陷入僵滞,公司只能通过出售股权融资并寻求政府救助。目前三大专属汽车金融公司只有福特信贷还完全由所属汽车厂商控制。在被私人资本运营公司Cerberu收购了51%的股份之后,通用金融又于2008年12月申请成为一家银行控股公司,以便有权获得政府救助资金并使用美联储(Fed)贴现窗口。金融危机发生后,因为信贷紧缩资金成本上升,美国汽车消费贷款受到越来越严格限制,很多家庭不得不因此放弃购车计划。通用金融目前只向信用分数非常高的极优客户提供贷款,原三大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均被迫调高经销商库存融资利率。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北美车市2008年的汽车信贷申请中,仅有22.7%的申请获得批准。2009年上半年新车贷款获批的申请者平均信用分数达到773分,比2008年上升了19分,旧车平均上升了8分。
(三)市场份额重新分配,大银行占据领导地位
因为资金紧张,贷款利率上升,加上三大汽车厂商发展前景不明朗,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已经丧失在美国汽车金融市场上占据多年的领导地位。根据益百利汽车(Experian Automotive)提供的数据,专属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08年第一季度的31.2%已急剧下滑至2009年第一季度的22%,而信贷联盟的市场份额从2008年第一季度的21.2%增加到2009年第一季度的33.3%。虽然银行也普遍削减了汽车消费借贷,但是由于资金方面的相对优势及其瞄准的细分市场――旧车市场在经济萧条期间升温较快。从图2可以看到,2009年上半年汽车金融市场份额排名前20位的大多数是银行,两大银行CHASE、WACHOVIA分别跃居第一和第二位,而前三大专属汽车金融公司通用金融、福特信贷、克莱斯勒财务的市场份额排名已经分别降至第四、六、九位。其中GMAC占据的市场份额降幅更是达到41.3%。
二、美国汽车金融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过度宽松的信贷政策
在美国,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业务,已超过汽车制造本身,成为汽车制造商的最主要利润来源;而通过信贷和租赁服务来购车,也是美国人最普遍使用的购车方式,比例高达80%~90%,占世界首位。奇瑞汽车金融公司总经理王师荣认为,如果汽车贷款在总体购车消费中所占的比例,即渗透率,在44%上下属于安全边际。日本汽车信贷的渗透率刚达到44%这条安全线。高达90%的渗透率显示了美国汽车产业对汽车金融极深的依赖,然而依赖至深,危害愈甚。极低的首付,甚至零首付条款助长了非理性的提前消费和过度消费行为;次贷市场众多的资金提供机构使得信用等级不够的人也轻易能够获得贷款买车。如此宽松的信贷政策,在金融市场状况好的时候,自然成为繁荣汽车市场的功臣,但是一旦经济不景气,坏账马上会出现。面临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汽车消费信贷更是如釜底抽薪,加速了汽车销售市场的下滑。
(二)过度创新带来的隐患
不断的业务创新给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例如租赁业务因为盈利最为丰厚而在汽车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占据很高的比重,但是租赁业务多用于高端车、高排量、高能耗的车型,此次金融危机发生后消费者购买力大幅下降,加上油价飙升,对这类汽车的需求不断下降;租赁期满后这类汽车的出售价格也大幅下跌,给公司带来损失。再比如通用汽车金融公司(GMAC)将业务衍生到房屋抵押贷款市场,并通过全国范围的零售网络和直接租赁中心向100多万客户提供房屋抵押贷款服务。金融危机爆发后,GMAC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因为亏损严重而牵累公司陷入财务困境。过度的金融创新也造成了GMAC居高不下的资产负债比率,据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计算,GMAC的借款为其净值的23倍,而竞争对手福特信贷(Ford Motor Credit)的借款为其净值的11倍,过高的财务杠杆给GMAC的信用评级和信贷状况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行业监管薄弱
汽车金融服务行业面临的风险较高,除了传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汽车金融服务机构还需面对信誉风险、监管风险和掠夺性贷款风险。虽然作为汽车大国,美国有较为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和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包括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记部门、催收和追缴部门,旧车拍卖中心等,美国的汽车金融机构也具有一整套的风险控制程序,但是从整个行业来看,监管可谓薄弱,各个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出入很大,财务报告制度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也缺乏统一标准。政府监管机构对于大型、相互关联、高杠杆的汽车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汽车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危害缺乏足够的重视。美国进行证券化的信贷资产(ABS)中有25%是由汽车消费贷款打包的,其逐渐上升的违约风险牵动着包括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银行在内的投资机构的利益,也冲击着美国金融体系的安全。
三、美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的动荡对我国的启示
自从199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被授权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汽车金融服务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在经历了2001~2003年短暂的膨胀期之后,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事实上一直处于萎缩状态。随着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汽车工业和消费金融发展的政策,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也再度升温。
(一)稳健发展汽车金融市场,把握消费信贷扩张规模
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有观点认为当前国内汽车市场不宜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但是笔者认为国内的汽车金融服务环境与国外存在很大差别。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还是以汽车消费信贷为主要形式,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根据新华信公司2007的统计数据,国内消费者贷款购车比例小于20%,不到前文所述“安全线”比重的一半水平,而且开展汽车金融服务符合我国拉动内需、推动产业发展的需要。随着新生代消费观念的改变,汽车信贷消费将成为我国未来汽车消费的一大趋势。所以,我国应该继续稳健发展汽车金融市场,减少对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财务公司融资渠道和业务范围的政策限制,加大汽车消费信贷的力度,逐步试点和推广租赁和保险业务,以充分发挥厂商专属汽车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优势,同时实行利率引导和对市场总量进行宏观调控,把握扩张规模,防止扩张速度过快带来的金融风险。
(二)加快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机制
美国房产次贷危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还款能力,导致汽车消费信贷违约率随之上升。我国目前也面临房产泡沫,一旦房价急剧下降,汽车金融市场将面临巨大的违约风险。加之近年来,国内汽车价格频频下降,一年降幅高达10%以上的情况并不罕见,这也加大了汽车消费信贷面临的信用风险。因此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中应特别注重对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和对潜在风险的分析。而我国目前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很难及时获得消费者的信用度分值。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资信评估制度、信用惩戒机制、担保机制和保险机制,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汽车金融机构也要有强烈的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三)合理引导竞争,加强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的合作
危机发生前,美国众多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为争夺市场,实施全方位竞争策略并且降低信用门槛,结果风险累积、祸患无穷。我国汽车金融市场上虽然仍然是银行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其市场份额明显下降,与此同时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汽车金融市场上的作用正在日益凸显,未来竞争定会加剧。为避免变相零首付等恶性竞争的发生,有必要在两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厂商专属汽车金融机构较之银行具备专业优势,但是却面临着资本充足率、营业网点、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很多方面的政策限制。而银行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资金成本较低,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汽车金融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资金支持力度有多大。因此,可鼓励将两者进行一定形式的融合,比如银行入股汽车厂商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高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竞争力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跨国公司在国外市场的需求减少,对中国市场包括投资、新产品投放以及营销等各个方面的投入力度却在加大,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无疑将面临更大的压力。美国政府几次向GMAC提供资金援助,旨在帮助汽车产业复苏。我国政府也可实施出台相关政策,例如通过直接注资,拓宽融资规模和融资渠道,降低从业门槛等措施,扶持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建立和发展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为国产微型及小型轿车的购买者提供更加便利和更加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进而带动自主品牌汽车的销售,整合汽车产业价值链资源,提高自主品牌汽车制造集团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美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因为过度膨胀而在金融危机中遭遇困境,折射出其成熟的服务模式表象下存在着诸多负面问题。所以,在探索适合我国汽车产业基础的金融服务模式时,应把握扩张规模、强化风险防范、引导市场竞争、加大对自主品牌汽车金融公司的支持力度,以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宦璐.北美汽车金融:下一场“次贷危机”[N].上海证券报,2008-10-31(B8).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内涵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农业产业供应链理论与供应链金融理论相结合,所产生的一种服务于整个农业生产、流通环节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对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理论内涵的把握需要从农业产业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两重维度把握。根据物质有无生物属性将农业产业供应链划分为涉农供应链和工业连接型供应链(或称非农原材料供应链,泛工业型供应链)。这种划分方式对整个供应链的运营及物流管理都产生了根本的影响,但农业供应链的概念如同供应链的概念一样,至今尚未在理论界得到统一。一般认为农业价值链、涉农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及农业物流网络等概念所指相同,可统称为农业供应链。它包含农业生产的产前采购环节、农副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农产品加工环节、流通环节以及最终消费环节等,所涉及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的网络结构,即从“种子到餐桌”的过程。现代农业在经营上,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联结,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是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对整条链起主要的组织管理和控制作用,龙头企业主导整个供应链对市场需求变化进行反应,也是链中利益分配的主导者。农业产业加工后进入流通环节,进入方式有经销商直接采购、批发中心集中交易、物流中心配送等方式。物流的方向是自上游到下游,而资金流向则是相反,由最下游的消费者到最上游的农户,最终消费者是供应链资金流的最终来源。现代农业要求“物商分离”,由第三方物流企业(3PL)来执行产品由分散到集中、再配送到销售终端的过程,借助3PL专业化物流服务,可使得物流成本和服务水平达到最佳的平衡。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它构架于供应链管理和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的基础之上,利用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以及面向授信自偿性来隔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运行框架很简单:银行向自己的公司大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大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传统农业具有产业化程度低、行业集中度低、作业地点分散、交易不集中(现金交易为主)、物流自营等特点,难以达到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条件。通过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业生产前、中、后各个时期的紧密联系,形成比较完整的、有机衔接的产业链条,以及组织化程度高,有相对稳定、高效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转化渠道。大型的加工企业、经销企业以及具有规模效应的物流中心成为供应链的龙头企业,为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综上分析,农业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根据农业产业链结构特征,将产业链上的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组织整体绑定,利用产业链上的农业企业信用与合作组织担保提高农户信用水平,通过设计相应的贷款协议和其他金融服务,将单个主体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产业链整体的可控风险,以此满足产业链各环节融资需求的一种系统性融资安排。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含义和主要作用包括把产业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农户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弱势的小企业或农户,提供资金理财服务,提升农业供应链的群体竞争力,拉长农业产业价值链。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功能体系
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涉及原材料、中间产品、产成品,并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农户、分销商、零售商、最终消费者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体系称为农业流通体系,它包括农产品供应链、农村生产资料供应链和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农业供应链金融对重塑农业流通体系的结构、流程、规模和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农业流通体系的供应链重塑。
首先,对农产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起点,将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等连成一体,以农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农产品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库存管理、运输管理、信息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产品的季节性、鲜活性、易腐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风险管理、冷链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新的内容。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发挥功能后,有助于优化和提升农产品供应链。
其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简称农资供应链)是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物资采购供应流通过程中的网络结构,也给出一个类似的概念理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用生产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在这里,农户作为供应链的终端,即最终消费者,各类生产资料的制造企业是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中,也存在大量的分销商和零售商,其基本运作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较为接近。同样,农资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上述所提及的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资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资需求的集中性、固定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供应链效率管理的影响。
另外,对农村消费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结构和运作模式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最为接近,农村消费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民生活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对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同样也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另一个是由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农村消费的主要特点在于分散性、低消费水平等,导致对农村消费品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下。所以一个重要的思路是如何将集中农村的分散需求,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集中度问题将会显著影响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最后,农业供应链金融对农业流通体系还具有其他功能:第一,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供发达的设备装备。表现为农田基础设施好,排灌条件优越,机械化程度高,农业设施先进,农业投入质优价低等;第二,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促进技术革新。表现为运用先进科学的生产方法使农产品更为高产优质;第三,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高组织经营管理效率。产前、产中、产后的经营管理水平高,产、供、销、加等各个环节连接密切,组织方式科学合理,使得整个农产品生产营销系统成本低、效率高;第四,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完善服务体系。指政府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帮助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克服市场机制的不足,解决那些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事项,如农业科研和推广、食品质量监控等;第五,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增加资金供给。不断改进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有助于农资生产商、农户、中间物流商、加工企业等各环节主体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增加资金供给,有助于化解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困难和矛盾。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与我国“三农”问题破解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农业产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最近几年,众多国内外组织都在提供专门针对供应链分析、供应链建构、供应链风险的讨论,包括如何选择、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培训。从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荷兰、日本等)开展的供应链融资实践来看,由于具体的产业、产品和供应链各不相同,决定了融资形式多样化。有一些是生产者或者生产者组织,比如协会主导或者主动发起这个供应链融资,也有一些是加工商、销售商,或者是超市,为了保证原料的稳定性,需要建立一些基地,向这个基地的农民提供贸易性融资,保证产品、原料获得。这两种组织形式是生产者为了保证市场可得性,因为现在很多边缘化的农民,其市场可得性比较差,特别是专用化的产品、标准化的产品,对市场的依赖性比较强,分散小农户很难和大市场竞争。还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者非政府组织推动供应链金融,这些更多是缓解贫困农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弱势群体很难获取资金,银行融资把他们纳入到供应链、产业链中,通过产业链的融资来解决偏远农户的资金获取问题。
我国“三农”问题的存在以及“三农”的特殊地位,为新时期建立符合我国“三农”实际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过去几十年中,“三农”用低速发展的沉重代价,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得农村的资本积累能力大大降低,表现为资本积累进程中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升反降,恶化了资本质量,在生产工具落后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情况下,导致农村资本技术构成不高,总资本中农业不变资本的增长速度相当缓慢,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资本的获取能力。这种状况不仅使农村失去了对外部资金的吸纳能力,还造成了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抑制农村金融发展,制约“三农问题”有效解决。
根据金融功能理论,执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载体是各种经济组织,一项金融业务可以是几种功能的组合体,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遵循市场竞争机制来安排其组织形态,既要具有金融体系的一般功能,还要具备适应弱质性农业发展要求的功能,具体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资金融通、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农村资金有效供给不足和农村资金失血严重的问题,即通过一整套金融交易制度安排,聚集农村剩余资金,并配置到农业生产投资或农村经济发展上来。一方面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动员储蓄,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借贷行为投放资金。另一方面通过直接融资,或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调剂、组合,优化货币资金在不同部门、地区、行业的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清算和支付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为确保农村建设和农业投资的顺利实施,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的金融交易需求,同样需要高效、便利的金融清算和支付服务。例如要将农村建设中的各类资金进行快速地清算和支付,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须具有一定的网络硬件设施和相关金融软件设施,同时也要求农村金融组织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实现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所提供的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进程。
第三,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金融风险分散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由于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较低,体系结构中各金融组织之间缺乏横向合作关系,以及农村金融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导致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分散金融风险的目标往往无法实现。因此,建设具备分散金融风险功能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客观要求。
第四,现代农业流通金融为农村金融建设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措施。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的同时,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应农村经济和农村情况的多样化要求,既要巩固和发挥传统产品的优势,又要不断创新,推出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五,现代农业流通金融定位服务“三农”。动员农村储蓄,促进农民储蓄。整合资源、提供信息、消除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排斥,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农村金融快速发展。加大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监管力度,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针对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和供给动力不匹配的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已是当务之急,以产业链条、流通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作为整个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适应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从战略的高度,对农村金融供给进行制度性安排,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村金融为“三农”提供服务,并充分考虑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对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既有商业性金融供给,也有政策性金融供给;既有国家引导农业发展的金融战略导向,也有国家扶持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措施,使农村金融类型的选择,建立在遵循市场化原则条件下,寻求效率与公平均衡的基点之上,最终达到满足“三农”对资金需求的强烈愿望,从而更好地促进“三农”发展。
(注: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货币政策的区域分配性效应研究”(07CJY06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研究”(QN20130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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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DOI] 10.13939/ki.zgsc.2015.08. 041
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已经成为了现代服务业中的一个亮点。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金融服务体系格局,即从根本上突破那种传统的金融观念束缚,推出更多新的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采取现代化的电子化与网络化运作手段,让金融业务实现交叉化发展,并让金融服务功能走向多元化发展。然而,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状况并没有能够走向深入,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活动效果并不是很好,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之后,我国商业银行受到了外资银行的巨大冲击,在传统信贷业务方面也失去了一定的优势。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推进自己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从而让自己的服务理念、金融产品以及应用技术等方面都实现有效创新,进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1 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的相关界定
金融业是一种产业,它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从内容上来讲,就是指微观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全部金融业务,从本质上来讲,它就是指微观金融机构客户至上的金融服务意识。对于金融系统的商业银行来说,要想赢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通过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来形成新的生产力,即实现金融服务创新。它的具体内容如下:商业银行的创新属于服务业创新活动,往往会带来金融业服务理念与金融产品等多方面的巨大变革,具有明显的行业特殊性。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创新必须是创造或模仿全新性质的新事物才可以被认为是创新,因此,它又具有新生性。此外,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更多的体现在服务理念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变革或改良。因此,我们可以把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界定为:为了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商业银行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组与创造性变革,进而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起一个新的生产体系,更好的迎合社会及银行自身发展需求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活动。
2 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现状及特点
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创新环境基本表现为:“粘性”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行业竞争环境较为激烈,潜在的竞争对手以及替代者带来了一定的威胁。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在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的情况下,也在创新实践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与积极的探索,推出了很多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起步较晚,并且受到了我国经济体制与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多重影响与约束,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活动具有这样几个方面的特征,即政府主导型的自上而下的创新,创新的形式以吸纳型为主,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的创新占有较大比重,风险管理型业务创新不足,创新重点基本停留在争夺市场份额上,缺乏系统性和战略性。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实现自我的金融服务创新。应该来说,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趋利性质直接决定了它的金融创新必要性。我国也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成立了很多金融相关的服务机构,但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仍然在金融业中占据了主体性的垄断地位。这就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是需要政府推进的,并由于市场失败而需要通过创新来克服一些市场进入的缺陷。此外,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还需要通过现代化的技术进行推进,并以获取更多的商业利润而进行创新,从而让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活动可以实现最大化的经营利益目标。
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的具体架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是其获得活力的重要源泉。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又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使其创新效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就是制度性因素,它主要就是指创新主体身份不明,制度不配套,权责不对称。其次就是服务理念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经历了一个经营服务理念的变化过程,即“服务就是奉献”的服务理念阶段,“以任务为中心”阶段,“以效益为中心”阶段,“以客户为中心”阶段。再次就是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方面,它是一种典型的直线职能组织形式,容易导致金融服务效率低下。最后,就是技术因素。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中还有就是技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么,我们就应该从这些影响因素入手,架构起一个有效的金融服务创新模式。
3.1 商业银行应该创新自己的金融服务理念
这是其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基础所在。所谓服务理念就是指企业进行服务活动时的指导思想与行为准则,它决定着企业的服务状况。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金融服务业环境的情形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及时更新自己的服务理念,创新自己的服务功能,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要求而进行市场的重新定位,不断追求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创新,以更好的适应国际国内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环境。这就是说,商业银行应该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这是因为商业银行属于金融服务业,它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是维系与客户关系的基本纽带,它必须根据客户的基本需求来设定自己的市场定位,为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还应该从当前的经营环境出发,主动适应当前客户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让客户成为积极主动的金融活动参与者与辅助者。商业银行还应该从经营实践出发,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与经营手段,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从日本商业银行的特色服务中获取有益的启发,比如说,服务多配套、服务有标志、服务讲诚信、服务人情味、服务重需求,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特色金融服务。此外,我国商业银行还需要树立现代商业银行服务理念,从而切实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
3.2 商业银行应该创新自己的金融服务产品
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最为关键与核心的创新就是产品创新,它是打开市场与赢得客户的重要环节。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就应该创新金融产品的研究开发流程。尽管我们说,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流程或完美的模式,但是,我们认为,商业银行仍然可以通过开发出一个新产品的正规程序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尽可能的减少这些金融服务产品的市场风险。如果商业银行的新金融产品研发能够实现一个系统化与结构化的过程,那么,它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的巨大成功。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分层次、有重点的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活动。其中,金融产品的创新内容层次往往具有鲜明的渐次推进的内容层次结构,即第一个层次是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产品之间的交叉销售第二个层次是可以将银行、证券、保险创新产品与传统业务打包,销售给不同的客户,第三个层次是实现组合金融产品完全一体化的服务。那么,商业银行可以采取这样的创新策略来推进产品创新。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应该遵循一个由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循序渐进的金融产品创新过程,加强基础产品创新,并作好第二、第三层次金融产品创新的知识、经验和人员准备,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新产品创新重点,做好组合产品创新的战略准备和层次推进,并依托银行电子化建设,利用电子化平台加速金融创新步伐。
3.3 商业银行应该创新自己的金融服务组织
这是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依托所在。它需要商业银行根据资源状况与经济金融发展需求,对外部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创新,并为之而采取一系列经济行为与过程。事实上,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实施业务活动的运行载体,是其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重要依托物。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时间并不长,组织架构还不够成熟与完善,因此,我们可以从国外商业银行的相关组织架构中吸取有益的元素,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单一结构模式向集团化大型化模式转变与发展,从而让商业银行在新的组织架构下保持高效的运行效率,最终提高其经营利润与市场竞争力。比如说,美国花旗银行的组织结构形态充分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是根据客户需求与市场发展目标进行设置与确定的。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就应该在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模式,让组织架构与西方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保持类似或一致,并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发展而及时调整自己的商业组织架构,尽可能的保证各个部门间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此外,我国商业银行还应该建立协调、高效的组织结构,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提供可靠依托。这就是说,商业银行应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建立全功能型支行、网点支行和中小型储蓄网点并存的“直通式”扁平化管理模式,并缩短管理链条,减少管理层次,切实建立起一个市场反应灵敏、客户定位清晰、前后台协调、上下高效联动、能有效防范风险的组织结构体系。当然,这种组织架构的有效实施也需要进行技术创新,比如说,需要自动取款机、电话银行、智能卡、在线银行等,还需要尽快建立网络银行系统,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而大大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增加银行经营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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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服务 品质 定制化 标准化 个性化
有效的服务策略都是在事先选择好目标顾客群的基础上,将企业的经营活动围绕该顾客群体展开设计与创新,这样企业就更能满足顾客的需求。也就是说,高度关注为特定的客户群体服务,可以使企业同时以较低的成本创造较高的顾客满意度。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中资金融服务企业要想在与外资金融服务企业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供具有创新的、个性化品质的金融服务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认为,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策略也应该是基于一定的构建原则、围绕着使“顾客满意”的宗旨进行设计与实施。
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原则
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原则是指根据不同种类金融服务业务的特点,而提供给顾客的定制化和标准化不同程度结合的金融服务,
所谓的定制化金融服务是指企业根据顾客的具体需要,由服务技能较高、服务知识比较丰富的服务人员为各位顾客提供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以满足各位顾客的具体的、独特的需要和愿望。定制化金融服务的含义因人而异,但是,一般说来,它包括定制化服务结果、多样化服务过程和人性化的服务行为。例如个人理财服务、贵宾会员金融业务、银行电话客服中心等业务的定制化的程度就体现比较突出。
所谓的标准化金融服务则是指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流水作业法,用现代化设备和精心设计的服务操作体系取代或减少人工,体现的是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行为规范化。采用标准化服务的目的是减少服务人员与顾客之间的相互交往程度,提高服务效率,为顾客提供快速、可靠、方便、一致、高效、廉价的服务,减少顾客感觉中的购买风险,提高顾客的满意度。标准化要求服务人员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以便加强服务质量控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费用。
对于金融服务企业来说,其服务特点决定了服务品质的个性化应该是以标准化服务和定制化服务不同程度的结合。金融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应确定服务过程中“最小的重复性业务类别”,对一些利用高新科技成果,采用标准化操作程序和自动化设备,完成简单、重复、常规的服务工作,以便加快服务速度,降低成本费用,减少服务差错,使服务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更灵活、更及时地处理非常规性、复杂程度较高、需频繁与顾客互动的服务工作,以此提供给顾客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提高其满意度。
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
提出构建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核心思想是: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要从满足顾客需要出发,以提供满足顾客需要的服务为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以满足顾客需要、使顾客满意为企业的经营目的。所以,模式的构建都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本文所构建的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的模式如图1-1所示。
图1-1表明,为构建一个使“顾客满意(Customer Satisfaction)”的具有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质模式,金融服务企业需要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
理念满意(Mind Satisfaction):这是企业经营理念达到顾客满意状态。它是企业的理念追求、精神境界、企业文化等向顾客的传达,并努力给顾客满意的印象。
行为满意(Behavior Satisfaction):这是顾客对企业理念指导下的企业行为总和的满意状态。包括企业的行为规范满意、行为机制满意、行为模式满意等内容。
视觉满意(Visual Satisfaction):这是企业可视性与可听性外在形象带给顾客的满意状态。它包括企业的名称、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彩等展示应用系统的各自满意。
产品满意(Product Satisfaction):这是企业产品带给消费者的满意状态。它要求企业根据顾客的个性需要设计出多样化、个性化产品,将其提供给顾客使他们达到满意,企业因此也获得市场。
服务满意(Service Satisfaction):这是金融企业提供的服务过程体系所达到的顾客满意状态。主要包括服务保证、服务承诺、服务程序便捷、服务失误补救及时等。在产品同质的金融服务业中,周到细致的服务过程体系往往在竞争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金融服务企业在构建上述模式时,主要是通过MS、BS、VS使企业的外在形象个性化,达到顾客满意;PS与SS则为CS的核心,是用以塑造一种与众不同的、关系顾客切身利益的内在形象,从而达到顾客满意。
值得注意的是,MS、BS、VS是一次导入的内容,旨在宣传企业,形成顾客对企业的第一印象,其重要性在于只有第一印象是满意的,才能使顾客接近、购买、消费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成为可能。而PS和SS则是企业留住老顾客、争取新顾客的核心内容,并且是企业运行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内容。
具体策略
要使上述模式在金融服务品质的个性化塑造中得以实现,就必须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策略。
塑造“以客为尊”的经营理念
这是服务顾客的最基本动力,同时又可引导决策,联结公司所有的部门共同为顾客满意目标奋斗。将这一理念要贯彻到整个企业上上下下当中,在正式的企业文化和非正式的企业文化之中都要有所体现。
创造高效(标准化的体现)定制化的服务操作体系
采用信息技术和电信技术新成果,金融企业不仅可使用新的服务方法,为顾客开发并提供新的金融服务项目,而且可为大批顾客提供高效定制化服务。金融服务企业可从三个方面使用高新科技成果,创造高效定制化操作体系。
授予顾客参与服务过程的控制权
同样地,高度自动化服务操作体系,会使顾客获得更大的控制权。如,先进的自动ATM机可在显示屏幕上显示持卡者的姓名和欢迎辞(有情味的服务),持卡者可选择服务项目,规定取款数额,在不同账户中转移资金,立即打印最新对账单(定制化服务),而且持卡者可在任何时候在方便的地点接受银行的服务(方便的服务)。如果持卡者需要问问题,就可使用自动柜员机旁的电话,与银行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直接交谈。
把握好服务的“关键时刻”,提升服务品质
顾客与金融服务企业资源要素的接触和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对顾客的服务体验影响非常大。正是服务提供人员与顾客之间的互动关系或服务接触决定了服务的功能性品质,也正是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服务的技术品质被传递给顾客。服务管理将这些交互关系过程称之为服务的“关键时刻”(英文为moments of truth,亦译为“真诚瞬间”)。关键时刻的含义是服务提供者能够向顾客展示其服务品质的时间和地点。它是一个向顾客展示服务品质的机会,一旦丧失,顾客就会离去,这是强化顾客品质印象并提高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的最好时机,如果在这些时间和地点出现,失误,服务提供者将找不到任何补救措施。为弥补这种损失,企业必须创造一个新的“关键时刻”。
高度重视顾客投诉,改进服务品质
营销界有一个著名的等式:100-1=0。意思是,即使有100个顾客对一个企业满意,但只要有1个顾客对其持否定态度,企业的美誉就立即归零。有事实显示,每位非常满意的顾客会将其满意的意愿告诉至少12个人,其中大约有10个在产生相同需求时会光顾该企业;相反,一位非常不满意的顾客会把不满告诉至少20个人,这些人在产生相同需求时几乎不会光顾被批评的企业(Reichheld and Sasser,1990)。
因而,金融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不满意顾客投诉,在处理投诉问题时,不仅应真心实意地感谢顾客,而且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为顾客排忧解难,以便保住顾客;同时,也应从投诉中找出问题源,并加以解决,以改进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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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摘要:印度是世界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居于领先地位的承接大国,具有人才、基础设施、政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对中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产生了挤压。面对印度的领先优势,中国应抓住当前时机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学习印度的经验,从政策支持、总体战略、比较优势、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来提高竞争力,改善中国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竞争力;竞争格局
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中国和印度是两个具有竞争关系的承接大国。发展服务外包对调整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增长、加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日渐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印度较早地认识到这一点,早在20世纪末就开始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目前是世界最大的服务外包承接国。面对印度的领先优势,中国如何抓住当前时机提高竞争力、改善中国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格局
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服务提供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金融机构的一些操作性的、非核心的、成本高的甚至部分核心业务,如资产评估、报表审计、软件开发等业务,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缺乏足够的精力和专业水平而难以兼顾,通过外包给专门机构可有效降低成本、转移风险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外包内容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即业务流程外包(BPO)和IT外包(ITO),具体来说有产品研发设计、发卡与收单服务、数据处理与灾难备份、呼叫服务等。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90年代高速发展,当前在所有外包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TowerGroup公司的研究结果表明:金融服务业的外包趋势正不断加强,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服务企业将扩大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金额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38.9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34%。德勤公司2004年的研究结果表明,未来5年内美国将有3560亿美元的金融服务要外包给海外机构,占现有金融服务成本支出的15%。另一份报告预测,全球外包市场容量将达1万亿美元左右。
外包通常是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把耗费大量人力的服务及操作中间环节外包到人工成本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Gartner集团认为目前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外包出的IT职位比例不足5%,到2015年该比例将增至30%,未来5年内服务外包迅速增长的势头将导致大量资金从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流向发展中国家。在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全球市场中,我国和印度是最受关注的两个国家。毕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彼得•郝勒维茨认为:到2015年中国和印度将成为全球金融服务外包业的中心,因为中、印两国拥有大量受过良好培训的外包业务人才、劳动力成本优势、能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等因素,更重要的是,跨国金融机构从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和印度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因此,在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印度是我国最主要的竞争对手,而且目前居于优势地位[1]。IDG的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全球软件外包市场规模已达1000亿美元。而印度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外包承接国,并垄断了美国市场。根据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外包业务为印度公司带来了172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占全球同类市场的44%。预计到2008年印度在全球软件和后端办公服务外包市场所占份额将达到51%,年销售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另一份研究表明,印度外包商在全球离岸外包市场上占有80%的份额。美国情报文献中心的统计显示,2003年印度服务外包业赚取了170亿美元,而我国的服务外包仅有6000万美元的收益,远远落后于印度。在利用科技手段保障和促进金融服务方面,我国也与之存在差距,因为我国的高端通信产品和大型计算机系统软、硬件严重依赖国外。
二、印度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1999年,为解决“千年虫”问题,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将数据修改工作外包给印度,这促成了印度金融外包业的崛起。印度金融外包业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高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56%,2005年营业总额达280亿美元,直接从业人员25万人。目前,印度金融服务外包的提供范围扩展到信息类业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更具战略性的领域,越来越多的金融集团将业务流程整体外包给印度企业。这使印度企业不仅提供优质的互动式客户服务,也承担了欧美本土企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花旗、渣打、汇丰等大型金融集团已在印度设立了10多个处理中心,这些处理中心规模增长迅速。如渣打银行全球共享服务中心为渣打银行在全球56个国家的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的、标准化的后台业务支持,可以对全球各个分支机构业务运营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将各种数据管理、呼叫中心、客户服务等迁移到印度,带来大量相对高收入、高技能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印度的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在银行业中,金融服务外包已经涉及到批发银行、金融市场分析与交易等多种高端业务。在印度开展外包业务的花旗银行、VISA信用卡、通用金融公司、渣打银行等国际金融巨头创造岗位超过20万个。此外,一半以上全球最大的保险机构都在印度开展了金融服务外包[2]。
2005年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了《离岸业务的行业反馈》报告,总结了印度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和竞争优势,主要有:第一,充足的人才资源。服务外包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而印度具有大量说英语的专业人才,调查、分析等高端业务员工基本上都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有关外包服务的教育和培训机构也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政府与大学、培训机构建立密切联系,牵头策划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学校教育向职业教育延伸。第二,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在印度外包企业较集中的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生活等配套设施齐全、可靠而且成本低廉,使金融外包企业能全天候运营。钦奈、班加罗尔、德里等外包企业较集中的城市还是航空枢纽。第三,政策支持。外包业务得到了印度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明确信息产业是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让外包业务享受到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措施,在批准用地方面提供便利。印度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法规,并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监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在这些措施鼓励下,有充足的合格服务供应商和新进入市场的中小企业可供选择。第四,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印度企业重视外包管理,都有由董事会负责的专门机构和外包业务发展战略。企业都备有处理突发故的紧急预案,大规模的业务被分散到不同的子公司来减小意外风险。企业都通过了英国信息安全标准的认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客户资料和数据的安全。印度政府也全力构建金融服务法律构架,要求企业全面接受相应的国际认证。印度企业还严格遵守合同,树立自己的品牌和声誉。
三、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IT外包。1992年中国银行成立的博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的软件开发中心,都专门为本行提供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支持推广业务均外包给了隶属于总行的软件开发中心,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则多采用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的做法。金融外包业务也在IT以外的其他领域快速推进,其中以信用卡和保险后援中心最引人瞩目。2003年之后,我国信用卡发卡数量节节攀升,国内银行在不同程度上将信用卡业务外包。目前,我国的外包服务提供商可以提供银行卡业务的全套服务,从申办筹建、设计产品、市场营销到交易处理和客户服务,甚至包括客户数据分析和市场定位。预计到2010年,在超过3000亿美元的离岸外移投资中10%有希望投向中国,其中与金融相关的业务流程外包(BPO)约50亿美元以上;在岸外包方面,我国BPO市场预期将超过500亿美元[3]。随着我国金融外包业务发展速度的加快以及发包主体范围的逐渐扩展,其规模会越来越大。
我国在制造业方面的领先优势使我国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金融服务外包承接国。与印度相比,我国在承接外包业务方面具有以下竞争优势:一是我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投资环境良好,是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近450家已在华投资,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的超过30家,投资设立的研发机构超过700家。目前,我国已经聚集了各路金融外包业巨头,既有埃森哲、IBM等世界著名的BPO公司,也有如Infosys、塔塔等来自印度的公司。欧洲流程外包研究机构MorganChamber分析称,中国银行业的变革以及外资银行的发展计划,将给中国的BPO提供商带来战略性的机遇。我国将有机会同全球领先的银行合作,分享银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种合作未来会成为我国BPO走向世界的桥梁。二是我国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储量大。三是我国的综合成本优势,在人力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方面我国都享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四是我国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在电信、交通领域。五是我国拥有庞大的不断扩大的国内市场,为了在我国市场占有立足之地,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建立起客户群。尤其是香港和上海正在成为整个亚洲的金融中心,以市场带动的服务外包趋势势不可挡。印度金融服务外包以软件业外包为主,很少为国内信息化服务,而我国金融信息业以满足内需为主,信息化与软件业互相带动。六是我国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亚洲的中心,经济发达的日本和韩国都靠近我国,文化传统相似,日韩两国企业要发放金融外包业务,我国都是首选[4]。
目前,商务部已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金融发达的城市纷纷建立金融服务中心。首先是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2005年7月上海银行卡产业园被确定为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签约和预约项目的总投资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国家商务部和上海市政府陆续出台了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着手将其打造成为国内首家金融外包业务示范基地。这有利于将跨国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部门吸引到上海,把上海建成国际跨国金融机构的亚太总部所在地和服务全球的后台基地。上海银监局的一份研究显示,近两年外资银行亚太区外包中心正在逐步向上海转移。在沪外资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和专业性较强的银行,已经在境内投资的关联公司开展外包业务,业务种类和业务量都在逐步增加。这些分行或者公司,将来都将被打造成外资银行亚太区服务外包的操作中心。其次,深圳罗湖金融配套服务中心。金融业是深圳市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罗湖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强化金融中心的定位,并切实建设“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高起点、大手笔规划建设金融中心区。第三,北京金盏金融后台服务区。北京市通过了《加快首都金融产业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的有关建议》,规划出包括海淀区稻香湖金融后台服务区、朝阳区金盏产业园、通州区新城商务园等3处金融后台服务园区。北京综合考虑了金融服务区对交通、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北京CBD、朝阳区以金融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在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建设的总体工作设想和全面论证。
四、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策略
考虑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优势与劣势,对比到我国的实情和印度优势与经验,我国在增强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力方面可参考以下策略。
(一)政府制定支持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印度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这一方面需要成立金融服务外包的行业管理机构和专项发展基金,以行业协调和互助的方式推动外包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通过专项资金的形式给予奖励。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保护客户商业秘密,遵守国际上的信息保护规则,在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加强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拓宽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贷款平台,优先为外包企业提供贷款等融资支持。此前商务部已经宣布每年拿出1亿元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国开行也将提供50亿元贷款,用于各地外包基地和企业的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担保机制,允许其用软件产品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短期贷款的担保。鼓励风险投资、社会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三是对服务外包企业采取减税、免税及减免房租等优惠措施。目前,在印度、捷克等外包发展迅速的国家,政府都给予服务外包企业极大的税收优惠,增强了该国外包的竞争力。商务部正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等20多个部委制定关于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四是加强市场推广和营销力度。政府要逐步认识到服务外包的重要性和商机,进行统一规划和宣传推广。
(二)制定总体性外包承接战略
我国承包企业首先要在战略上从暂时性、战术性向长期性、战略性转变,根据新的形势制定具有全局性、主动性特点的发展战略。我国企业应改变自身的定位,从过去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加工厂”变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伙伴,全面融入到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去。其次,服务承包企业应建立业务动态监管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外包承接流程,严格履行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并采用接受发包单位的全面评估,以期最大限度降低承接服务外包的风险。第三,建立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我国的承包企业应遵循合法、风险控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有效监管等原则,识别外包活动潜在的风险,借鉴国外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的经验,确立自己的符合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原则的规范和制度。
(三)发挥比较优势和集群优势,扩大业务承接范围
我国首先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分行业有计划地选择重点行业拓展外包领域。国内企业应分析和发掘自己的比较优势,结合我国的劳动力和成本优势,要增强自主创新和研发的能力,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争取全球服务外包的核心业务的承接。国内企业承接的外包业务通常是特定金融功能的业务,如客户服务、金融分析、客户系统软件\开发等,而业务流程外包等较复杂的业务则并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这要求我国企业应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外包市场,包括信用等级评估、市场调研、后勤保障、计算机业务及系统的维护维修、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形象建设等通常业务,还包括一些新兴业务及复杂程度较高的业务流程外包。其次,要发挥文化、地理上的优势,从向韩国和日本金融机构提供IT服务外包开始逐渐扩展服务领域。随着我国外包人才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英文水平的提高,为扩大金融外包项目流入我国提供了有利的基础,金融机构应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提供专精式服务外包。第三,加快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发挥产业集群优势。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金融发达城市都规划了专门的金融产业基地,以改变地域分散、个体规模小、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水平偏低的服务外包状况。应加快改善产业基地基础软硬件环境建设,借鉴印度、爱尔兰等国际先进服务外包基地发展经验,从建设高水准、前瞻性的服务外包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要求出发,建设配套功能齐全的国际化服务外包园区。完善通信基础设施,筹建直达欧美、日本的高速互联网络出口。对入驻基地的国内外著名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的购地建设、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实行土地房租优惠政策。
2009年6月,佛山农商行成立了小企业专营中心,成为当时广东省农信系统首家试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专营机构,从而拉开了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序幕,“小企业专营中心是我们唯一一个准事业部编制的部门。”佛山农商行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设置突出了小微企业群体在佛山农商行经营战略上的重要性。
自小企业专营中心成立以来,4年间佛山农商行累计向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发放110亿元贷款,近9000笔,涉及到4800多家小微企业,平均每户的贷款额度约为96万元。
“我们在贷款总额上未必最多,但从服务的企业群体规模来看却相当可观。”徐兆津介绍,与很多银行优先向大型企业发放贷款额度不同,4年来佛山农商行一直实行小微企业优先原则,在贷款上优先满足小微企业的需要,因此在小微企业间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小微企业贷款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尤其是作为制造业大市的佛山,超过95%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金融发展的相对落后让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从行业特征来看,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企业经营风险较高,风险与收益不成比例,这是很多银行不愿意给小微企业贷款的重要原因。
“为了打破这种限制,我们在服务小微企业上进行了产品创新。”徐兆津介绍,其中最核心的是在担保方式上的创新,“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能简单沿用传统的担保方式。”
针对小微企业贷的特点,佛山农商行在区域内大规模推广信用贷款,把审点放在企业过往的信用记录和资金的具体用途上,“对于真正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我们会尽量满足它们,这种互利互信在企业和我们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据介绍,目前佛山农商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发放的贷款中近9成属于无抵押的保证和信用贷款,其中信用贷款占了6成。
最小一笔贷款仅1万元
佛山农商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重视与它的定位有密切关系。自去年底成功转制以来,佛山农商行就把自身定位为“社区银行”,把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以及社区居民作为支撑其发展的三大支柱。
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在于社区性,即依托所在社区的地缘人格信任关系网络开展信用中介活动。佛山农商银行的特点是,员工十分熟悉本地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较小,使他们能清楚地了解顾客需求,制定出更科学、更个性化的金融方案。
“社区银行的概念我们提出了近10年,但真正从概念变为现实还是最近的事情。”徐兆津介绍,这种概念在服务小微企业上显得尤其突出。
“我们做过的最小一笔贷款只有1万元,当时贷给了一对外地来的夫妻用于服装销售的资金周转。”对于这笔金额很小的贷款,徐兆津认为,从银行经营的角度看肯定是亏的,对于银行来说,发放一笔100万元的贷款和一笔1万元的贷款所需要的成本差别不大,但收益却有很大差异,“1万元贷款的收益根本覆盖不了人力等成本。”
但从银行的发展角度来看,这种牺牲又是必要的,“1万元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办一张信用卡就能解决,但客户可能连这个条件都不具备,我们的定位是社区银行,社区就意味着要为客户提供管家式、邻居式的金融服务,要充满人情味。”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佛山农商行尝试让服务覆盖不同的群体,为它们提供必要的援助,“我们提出一个概念,真正的信贷没有不可能。”
派驻服务团队到各个镇街
这种有别于同行的发展方式让佛山农商行在最开始的时候承受了一定的压力,“我们的模式既不规模也不经济,人均单产可能要比别人低。”
为了弥补这种不足,佛山农商银行不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自身效率的提升构建起核心竞争力,这种内部管理包含了专业队伍建设和服务精细化等方面。
“从最开始的30人到2010年的60人,直到现在130多人,我们的队伍几乎以每年翻番的速度扩张,预计今年底可以达到200人。”徐兆津介绍,和其他银行的贷款专员往往身兼数职不同,佛山农商行小企业专营中心的团队专门针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分成15个不同小组派驻到各个镇街,密切跟踪客户的经营情况和需求。
“我们的服务团队不仅仅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还会帮助企业解决一些更实际的问题。”他认为,近几年小贷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不仅来自于银行内部,还来自于其他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带来的外部压力,银行必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突围而出,“我们的优势在于本土性,只有扎根本土服务本地经济,才能获得持续的发展动力。”
关键词:港口物流;物流金融;价值链
中图分类号:F275.6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ransforming the development models, expanding value-added services and extending the value chain are the key factors for port logistics enterprises to strengthen their competitiveness. The logistics finance, which as an advanced form of the port logistics services,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tremendous attention of the whole industry. According to the recent demand reality of logistics finance service, selected and analyzed six logistics finance models which are the most suitable ones for port logistics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provide certain reference suggestions to some relevant enterprises.
Key words: port logistics; logistics finance; value chain
1物流金融的涵义与起源
物流金融是基于物流业务而开展的金融服务,是物流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从而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也可以理解为金融机构借助物流企业的帮助而开展的企业融资服务的全过程[1]。
物流金融最早起源于美国。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建立了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当时主要面向农产品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中国的物流金融业务相对起步较晚,有据可查的第一个物流金融业务是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展的质押监管业务[2]。
2港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需求背景
2.1港口物流企业延伸自身价值链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对外贸易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发展到2013年的4.16万亿美元,创造了让世人惊叹的“中国速度”。随着贸易的高速发展,中国的港口物流同样经历了辉煌的30年。目前世界10大港口中,中国独占7席,港口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稳居世界第一。港口的发展自然带动了港口物流企业的迅猛发展,但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际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国内对外贸易政策整体上虽没发生大的改变,但也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抑制政策,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对外贸易严重受阻,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明显放缓。在这样的国内外大背景下,港口物流企业长期以来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增长源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必须寻求新的发展方向。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及中国“十二五”物流发展规划,各港口物流企业摆脱对进出口贸易量的高度依赖,延伸价值链,积极拓展增值服务,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拓展物流金融服务,是港口物流企业延伸价值链,融入供应链系统的有效选择。
2.2加工贸易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的需要
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美、欧等经济发达国家在全球普遍推行离岸生产和外包管理模式(包括制造业外包和服务外包),使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融入到了全球的供应链网络中,这给这些中小企业带来了大量的全球订单,也带来了运营成本的成倍增加。同时,随着VMI管理思想的兴起,全球赊销模式逐渐盛行。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小加工、贸易企业出口的产品中,80%以上采用的是后T/T的结算方式。这种贸易结算方式通过延缓采购商的付款时间,极大地降低了核心企业的财务成本,但同时也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了上游大量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这些数量庞大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本身资金就不充裕,加上规模小,信用等级低,拥有的往往是原材料、半成品、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或运单、提单等货权凭证,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要想通过传统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大。面对这种资金面的极度饥渴状态,寻求新的融资模式,缓解资金压力,是当前大量中小加工、贸易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资产特点,物流金融是解决其资金困境的最佳途径。
2.3金融机构弥补操作能力不足的需要
在当前资金面并不宽松的环境下,国有四大行并不屑于大量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贷款业务,但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却瞄准了这些资质相对较好的中小企业。因为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流动资产基本上是现货、原料及有物权凭证做保障的应收款,变现率高且相对变现速度快,这是其一;其二是与大型企业相比,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在人员配置上高度精简,基本没有专业的融资管理人员,无人、无力应付复杂的融资谈判业务,对融资业务更追求高效、方便,相对比较不关心贷款利率,从而为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上浮利率,扩大自身利润提升了空间。基于这些原因,中小金融机构开始设计适合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资产特点的物流融资产品,典型的如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资料、货权凭证等并不像固定资产一样难以移动,金融机构在监管货物及交换货权凭证方面不但缺少场地、缺少物流企业特有的经验,更缺少与物流相关的网络关系。为了降低风险,减少工作量和节约成本,金融机构在开展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资料和货权抵押担保的融资业务过程中,急需有一定实力的物流企业参与。
基于上述供、需双方的强烈需求,近几年,针对港口相关业务的物流金融产品逐渐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如民生、招商、中信等银行都推出了适合港口物流企业参与的物流金融服务产品。除此以外,近年来崭露头角的小额贷款公司也逐渐将目标瞄准了这些还款能力较强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联合有实力的物流公司开展专门针对进出口货物的抵押贷款业务。再有就是目前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物流公司,如中远、中储、中外运,最近几年都在极力发展针对港口物流的物流金融服务。在这个“需求”与“创新”都达到最佳时点的转折期,大量港口物流企业应适时抓住机会,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3港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目前,中国的港口物流企业大部分处于单链操作状态,形成一体化物流操作模式的企业极少。为了给这些单链操作状态下的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参考价值,本文将现有主要的物流金融模式按照与目前港口物流企业中数量最多的仓储、货代两大行业的相关度分成两类,即适合仓储企业的模式和适合货代企业的模式。但由于各个业务流程都是整个供应链的连续过程,这种划分只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并不是绝对的。而且港口物流企业也不止仓储、货代两大行业,其它的港口企业可以根据各类物流金融产品的性质及特点,结合自身价值链的拓展方向和业务能力,选择适合自身的物流金融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拓展。
3.1适合仓储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
3.1.1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模式
所谓仓单质押是指融资企业将其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金融机构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仓单以供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质押,金融机构依据质押仓单向融资企业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3]。仓单质押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模式下,由融资企业将货物送至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物流仓储企业根据送入的货物情况开具仓单;金融机构根据仓单上开列的货物价值直接向融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资金;当融资企业需要提取质押货物时,必须先向金融机构存入提货保证金;金融机构在收到保证金以后向物流企业开具放货指令;物流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放货指令放货或送货给融资企业或其指定客户。在整个流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只根据金融机构与融资方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对融资企业和质押品进行管理控制,以保证质押物始终处于银行的有效控制中,但并不参与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普遍适用于加工、贸易企业完成出口备货或进口商品清关以后。由于生产任务的安排,出口产品备完货到真正装船出运往往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同样,进口的商品或原料往往成批进口,受生产进度限制,按批清关后的货物有很大一部分需滞留在仓库。针对这两种情况,港口仓储企业容易利用自身优势深入到进出口企业的产销供应链中,成为金融机构发展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传统仓单质押业务的最佳合作者。一方面获得了更多优质而稳定的货源,扩大了仓储、监管等传统的业务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协助金融机构对担保品的评估等创新业务取得相应的评估咨询收益。
3.1.2融通仓业务模式
融通仓业务是仓单质押业务的一种延伸模式,是物流与金融集成式的创新服务,最早由罗齐和朱道立两位学者提出[4]。对于融通仓业务的具体操作模式,不同金融机构、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模式和合同条款略有不同,本文选取最有代表性的一种进行分析,具体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融通仓业务模式下,金融机构不再直接向客户提供融资,而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行状况、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等级,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向相关企业提供质押贷款。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同融资企业沟通谈判并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协议。融资企业按照合同在指定时间将货送指定库位,经物流企业检查评估后放款;在货存仓库期间,融资企业因生产、销售的需要,可以不断地进行补库和出库操作,此项操作只需要得到物流企业的确认即可,省却了金融机构的确认、通知、审核等环节,大大提高了生产企业贷款和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金融机构不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直接运作,而是将这个权力全部下放给了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开展物流融资业务,大大提高了金融机构工作效率。
根据融通仓业务的特点及国内操作该业务最多的中外运的反馈,该类业务非常适合出口产品或进口原料规格少或单一的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出口企业可以将生产的产品直接送入港口仓库进行融通仓业务融资,然后持续补货并根据与外商签订的外销合同指示仓储企业装箱发运;进口企业经清关以后直接将货物储存在港口仓库,避免了多次短驳、装卸的费用,同时进行融通仓业务融资,然后持续进口补货并指令仓库按照其生产进度配送在仓货物。这种模式不但为进出口贸易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节约了多次驳运的成本,更为港口仓储物流企业更加有效地融入企业的产销供应链创造了条件,并进一步延伸了其在金融领域的价值链。从利益角度来说,港口仓储企业不但获得了更多优质而稳定的货源,扩大仓储、监管、配送等传统的业务收入,还取得了来自金融业务衍生的评估咨询收益以及业务操作服务费。
3.1.3保兑仓业务模式
保兑仓是近几年国内金融市场出现的新的业务项目。其目的是适应有些行业铺货的特殊需求,既克服先货后票的质押模式的弊端,又能保证金融机构资本金的安全。实现保兑仓业务的基本前提是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存在着基本的买卖合同关系且供应商愿意向金融机构作出相应承诺。基本的业务操作流程如图3所示:
保兑仓业务模式下,先由经销商根据《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由金融机构承兑的承兑汇票以用于支付货款,同时,由仓储物流企业向银行出具承兑担保,经销商向仓储物流企业出具反担保。供货商收到金融机构开出的承兑汇票以后,根据《购销合同》向仓储物流企业交付货物,同时,供货商承担因经销商不提货付款状态下的回购义务。收到货物以后,仓储物流企业对金融机构的承兑担保转化为仓单质押。此后,根据经销商的还款情况,仓储物流企业采取逐笔、逐批放货。在这种模式下,仓储物流企业介入供应链的程度更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更大。首先是来自经销商的风险,在仓储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承兑担保的时候需要经销商提供反担保,经销商提供的反担保的有效性对仓储物流企业来说存在着风险;其次是来自供货商就经销商不付款提货状态下的回购义务,供货商回购实力的大小构成了仓储物流企业的潜在风险;再是经销商还款提货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往往采取的是分批还款、分批提货的方式,这就要求仓储物流企业分批逐笔控制质押物的出入库,这样一来,监管控制要求也相对提高,责任加大。
在当前国外供货商纷纷瞄准中国市场,积极抢占中国市场份额,而国内各大港口抓紧转型升级,拓展增值服务,争创全球物流分销中心的背景下,在港口物流中,保兑仓业务具有更强的拓展空间和生命力。首先是国外供货商抢占中国市场份额的强烈需求。目前国际市场整体疲软,而中国凭借其人口优势和经济发展速度,整体消费力量相对强劲,国外生产商瞄准了这个商机,需要向中国大量铺货,抢占足够多的市场份额,愿意承担保兑仓业务下的责任。其次是目前国际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绝大部分采取商制度,这些商总体资金实力相对薄弱,无力承担进销的全部资金压力,这是其一;其二是这些国外商品在中国市场存在不确定性,营销失败的可能性偏大,需要供货商共同承担这个可能失败的后果,保兑仓业务中供货商回购义务满足了这一要求。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下,港口物流企业在承担更大责任的同时也面临着无限商机。首先是传统仓储、监管、装卸等业务带来的收益;其次是提供了仓储企业发展一体化物流模式的机会。国外供货商发送至保兑仓的货物往往都不是完全适合中国市场销售的商品,需要经过分装、贴标、装配、包装等后续增值服务,再加上经销商提供的配送等增值服务需求,这给参与保兑仓业务操作的港口仓储企业提供了一条龙服务的机会。
3.2适合货代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
3.2.1开证监管(提单质押)业务模式
通常情况下,开证监管模式指物流企业从接到开证行质押的提单开始,将质押监管与货代、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各环节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针对信用证结算条款下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其业务操作流程如图4所示。
开证监管模式的业务流程比前面的三种流程涉及到的主体多且复杂,除了流程图中显示的开证行、议付行、出口商、船代、货代、仓库、进口商,还包括省略的船公司、海关、港口等。在这种模式下,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口商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开证时的贷款,就有可能转入需第三方物流企业介入的监管状态。一般情况下,从图中第10环节开始看作是该模式下物流金融的起点。货代公司接受开证行提供的提单后,会出现二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进口商不提供清关文件导致货物留滞港口,此时的货代承担着对其进行港口现货监管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进口商提供相关的清关资料配合货代清关业务,货代在完成清关手续后,将货物转入仓库。此时货代的监管义务由在途监管转为现货监管,而进口商对开证行的质押由提单质押转为仓单质押,直至进口商归还开证行贷款,货代接到开证行放货指令,通知仓库放货或送货给进口商。
这种模式在货代与银行的合作中逐渐增多,目前主要是针对一些大进口商主导产品的进口为主。因为这些大进口商进口的主导产品涉及的金额大、批次频繁,随时需要银行资金短期灵活融通,而办理传统贷款手续繁杂、时间占用长;同时,货代企业青睐这些大型进口商稳定的货源,银行也同样重视这些大型进口商的开证业务。三方共同的愿望奠定了开证监管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3.2.2出口海陆仓业务模式
中国的海陆仓业务模式最早由中远物流于2008年推出。这是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下,在传统的“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基础上向进出口贸易两端延伸而形成的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5]。根据延伸方向不同,可以分为“进口海陆仓”和“出口海陆仓”两种。由于“进口海陆仓”与“开证监管”模式相似,可以参照“开证监管”模式操作,不再赘述,仅介绍“出口海陆仓”业务。“出口海陆仓”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图5所示:
(1)出口商向金融机构申请将准备出口的货物出质进行融资;
(2)金融机构委托物流公司通过其在海外分公司、代表处或机构按照其要求调查国外收货人的信用情况;
(3)出口商、金融机构、物流公司三方签订出口货物质押监管协议,物流公司按照协议要求接受货物监管;
(4)在监管过程中,物流公司要根据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的要求及时安排订舱、报关、出运等相关服务;
(5)待货物出运以后,出口商将已经背书的提单和目的港需要的相关清关资料统一递交给金融机构;
(6)金融机构经审核无误以后,通知物流公司对该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在途监管;
(7)物流公司确认有效监管以后,向金融机构开具全程海陆仓仓单;
(8)金融机构接到物流公司的海陆仓仓单后向出口商发放贷款;
(9)货物抵达目的港,出口商向金融机构还款、补充质押或者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由进口商TT直接付款给金融机构,并申请提单解押;
(10)金融机构向物流公司下达解押指令;
(11)物流公司通知目的港的操作点清关放货;
(12)目的港操作点按照指令及时清关并放货或送货给进口商,完成该批次的操作业务。
在当前中国出口货物中后T/T结算比例居高不下的前提下,大量的出口商受流动资金短缺所困,急需新的融资渠道。出口海陆仓业务模式非常适合解决海运远距离运输的物流融资,也是在目前已有的物流融资产品中,最适合国际货运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尤其适合拥有成熟的海外分公司、代表处、等相关海外机构的国际货运企业进一步延伸价值链。
3.2.3“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模式
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与传统仓单质押模式相似,都以质押为前提,但质押的主体以及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同,导致银行放款客户和最后还款客户的分离。其基本的业务流程如图6所示:
从图6的业务流程图来看,垫付货款的业务模式似乎更适合国内仓储企业进一步拓展物流金融方向,但目前在广州、浙江等地,出现了尝试性的针对外贸“D条款”(DDU、DDP条款)下的一种新的垫付货款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有一定的缺陷,而且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却有一定的市场,尤其是在北美市场。由于近年来“D条款”货物不断增加,加上北美市场的提单中,货代单占的比例较高,一些有实力的货代企业开始试水“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从当前的发展态势看,有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势头,具体的业务流程如图7所示:
这种模式目前基本上适用于DDP、DDU贸易条款下的货物。出口商委托货代企业根据其签订的外销合同向国外采购商发货;货代企业接到委托合同后,及时组织订舱、报关等相关手续;使货物装船发运以后,出口商凭已装船发运的货物提单与货代企业签订融资合约并将已经背书的提单及目的港清关资料等移交给货代企业;货代企业按照合约条款将扣除运费、仓储费等物流费用以后的部分或全部应收货款垫付给出口商,并向其在目的港的操作点发送对该货物的操作指示及注意事项;待货到目的港以后,目的港操作点根据货代企业相关指示进入清关工作,并同时联系采购商,协商送货、收款事宜;收款完毕,目的港操作点告知货代企业收款情况并汇划货款,同时,货代企业与出口商结算余款后解除合约。在“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中,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隐患,即货代企业与出口商签订的融资合约的合法性问题。如何让业务操作简易、方便又能合理规避这一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4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各大港口物流企业实力的增强,对打造自身价值链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尤其是以其核心能力――“物流”为基础的“全程物流+融资”的模式得到了广泛关注,从而形成了如提单质押、海陆仓、融通仓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在参与这些产品的运作中,港口物流企业对国内外供应链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从而提高了广大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对其的依赖程度,为港口物流企业深度融入产销供应链开辟了途径。同时,也为物流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物流金融在中国的起步较晚,实践时间更短,其中必定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风险。尤其是针对港口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产品,往往要涉及到国际贸易相关流程,其不确定性和风险就更大,广大物流企业在进行大胆创新的同时要保持适度的谨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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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胡恩生. 基于区域物流金融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浅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11(19):187-189.
[3] 付旭东. 关于动产质押的研究(二):试论提货权利质押[J]. 中国储运,2011(2):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