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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问题;对策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全国范围来看,中小企业的一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生产条件薄弱,安全教育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安全事故频发。所以,提高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生命与健康,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一项紧迫问题。
一、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存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的企业对安全培训责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无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对安全培训积极性不高,存在只重视经济利益,轻视安全生产的意识,片面追求利润,忽略了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方面的投入是“能省则省”。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认为安全培训增加企业成本,投入大、产出少,看不到直接经济利益,耗费企业的人、财、物。所以,基于这样的认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大多是走走过场,应付一下,甚至许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形下就让其上岗操作,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民工,因为他们一般流动性比较大,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较短,企业更不愿意花费经费和时间对他们进行安全培训。
2.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是员工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但是部分企业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从企业领导到部门负责人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三项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员工先培训再上岗的制度;员工的安全培训档案不健全。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不足
当前大部分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经济保障机制。特别是,许多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不愿投资于安全生产培训,员工甚至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匮乏。
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
部分企业的培训只重视形式,走过场,安全教育内容形式化严重,培训缺乏针对性,很多培训不分层次,不问对象,培训内容不是员工所需,对所有员工实行“一锅煮”的教育方式;部分企业的安全培训方式不恰当,在长期教育培训过程中遵循一个模板,教学方法死板,忽视教育的多样性;部分企业缺乏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只看员工是否已经培训,或者效果评估方式单一,仅通过考试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评估。
5.执法偏轻偏软,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机制还未形成
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安全监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工会等多个机构,需要各部门联动协调,相互配合,当前这种合作与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中小企业数量多、分不广、安全监管部门相对力量不足,从培训组织、培训经费、培训机构上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中小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
1.要提高认识,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力度
针对部分中小企业不重视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需要花大力气转变思想观念,使其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企业获取最大利益的必要条件、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从而树立起企业安全培训投入收益观念。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青年文明岗”、“安全优胜班组”等形式,积极引导企业在重视安全生产的同时,切实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强化安全意识,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职责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将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执法监督,开展经常性的针对安全教育培训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在高危企业,新招募的人员必须逐级实施强制性的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工作;适时地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加强指导,督促企业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运用法律手段来督促企业依法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水平,对那些拒不履行安全教育培训义务的企业依法惩处。
3.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员工的培训资金应在安全费用中足额列出,实施项目引进和技术改造时要配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政府也应该增加财政预算,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的支出,用财政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企业共同分担的员工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教育培训的合力。
4.安全教育培训应有针对性,突出重点
由于企业从业人员的岗位不同,所需接受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也必然不同,这就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不能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否则,不但起不到培训的理想效果,还有可能使学员产生逆反心理。此外,由于每位员工的接受能力不同,所以安全教育培训需要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适宜的考核,形成基本的一个培训效果总结。培训形式方面,既可以采用集中授课方式,也可以网络多媒体方式进行,对一线工人宜采用现场参观、利用实物、现身说法、事故分析等直观的方式进行,以更好地达到培训的目的。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则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并自觉关注与学习最新安全信息,从而实现随时随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总之,要开展好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防患于未然,就要针对中小企业现实存在的问题以及安全教育的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教育的规范化,普遍化和经常化。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只有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作者:徐仁民 单位:莱芜市安康安全培训中心
参考文献
[1]李日强.浅析安全教育个私培训工作在化工企业生产中的重要性[J].科技与企业,2014(,23):57-58.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现状
随着建筑领域方面的安全事故发生率越来越高,引起了政府部门及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意识到对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因而,对他们展开了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教育,取得一定的成绩。第一,政府层面。我国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近几年国家及相关部委还补充出台了一些扶持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政策,包括《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等,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充规定。如福建省按照国家和部委法规、文件的精神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又如河南省谨遵国家制定的“阳光工程”政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享有相关部门的政策补贴,通过扩大培训人员的数量、质量来满足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第二,建筑企业层面。资质等级较高、实力突出的企业已经完成从建筑型企业向管理型企业的转型。企业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2016年“安全月”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生产事故预防的4种有效方法》等教育音像教材,来提高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新进的员工,企业会对其进行基础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其对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表现优异的,予以一定的奖励,而成绩不理想的,则予以适当的惩罚。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自身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第三,施工人员层面。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强弱是影响建筑工程项目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建筑安全事故方面的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是,部分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和安全技能岗位培训,在没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和从业技能等级证情况下进行作业,在具体的生产操作过程中没有谨遵安全规则的要求,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取得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教育手段单一化
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是职员和农民工从加入建筑行业就持续不断进行的一项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现有的建筑工作项目安全教育手段比较单一化,教育内容主要是规范操作的理论和概念,比如安全告知、安全管理、事故案例、技能操作规程等,没有根据农民工和企业职工的文化层次、接受能力等具体情况出发,做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的提高也缺乏专业引导。传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理论性概念强,对于基础知识比较薄弱的农民工从业人员和新进职员来说是比较难掌握的,新进职员因为没有具备现场工作经验,过于理论的教育培训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二)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薄弱
整体来看,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比较薄弱,并没有体现其主体角色。虽然国家建设部等部门早出台了《2003至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法规,文件中明确了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管的主导地位,并要求各地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做到切实培训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和执行明细。但是,各地政府却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将其正常贯彻落实。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重点在安全投入、现场防护等环节,忽视了对于农民工和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和检查,相应的安全检查也仅是对简单记录培训文件或者察看安全教育培训设施。此外,政府部门在监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中实际执法力度不足,仅对建筑企业农民工的作业做简单教育培训督促和警示,而这是远远不够的。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在上述分析中就提到,目前建筑企业对职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但是从安全教育培训结果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大多数建筑企业是采取聘请专业人员或外派学习的两者方案培训,并没有结合建筑企业自身对安全教育的需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全面分析和整理,从而导致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降低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另外,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是企业内部的安全员、项目经理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来负责。而这些人员作为培训师资最大的问题是:仅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知识做宣导式植入,没能帮助职员和农民工有效理解安全培训知识,不能满足作为师资保障安全教育的需求。部分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会聘请有安全教育相关资质的管理人员,然而,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线工程项目作业的实践,导致安全培训理论大于实践,农民工在作业时难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三、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安全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在某种程度上,建筑工程项目之所以安全教育手段单一化,与安全教育资金的投入不足有一定的关系。虽然建筑施工企业逐渐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大都不愿投入过多资金,而对一线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加之农民工不是企业正式员工且流动性大,所以,一般企业不愿承担相应的费用进行安全培训。同时,政府的资金扶持力度有限,除广州、上海等财政雄厚的城市外,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案例较少,大部分城市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可见,资金投入的不足,降低了建筑企业创新安全教育手段的积极性。
(二)安全教育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对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管力度不够,其主要原因是相关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没有制定统一实施标准和评价方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成效得不到统一评判标准,大多数政府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和视察采取现场教学记录法,结合安全教学的培训资料、内容和记录,对相关被培训人员进行调查问卷和访谈,甚至是直接进行安全知识试卷考试的方法来做培训成果评价。这种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价模式过于形式主义,没有对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深入了解,不能说明农民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知识掌握情况。此外,政府部门对建筑企业的安全职责定位不明确,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管理。有些企业虽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是在具体作业过程中忽视法律法规和自身安全教育的责任,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第一位。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只注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而忽视了其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安全教育对象素质偏低,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
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对象是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企业职工大部分是项目管理人员,这类人员相应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较高,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接受能力比较强,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岗位从业资格,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能根据自身掌握的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范。而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的一线施工人员基本都是农民工,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是靠苦力赚钱生活,没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作业技能,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往往是吸收能力差,不能起到相应培训效果。因此,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安全技能低下、不遵守安全操作流程、不正当操作机械设备等现象。此外,因安全教育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的关系,很多建筑企业难以吸收到相关素质技能和管理技能全面的安全培训师资和从业人员。如“建筑业行业入职教育”是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主要针对有意向进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进行行业岗前培训,而“工人入场前教育和日常教育”是建筑企业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员工进行入职前的岗位日常安全教育。而在实践中,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几乎都是由安全员或项目经理来完成,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
四、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的对策
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议遵守经常性、群众性、艺术性和科学性四大基本原则,并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创新安全教育手段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建筑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方面的扶持资金,让建筑企业和农民工可以自愿地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在资金充足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应该进一步创新安全教育手段,根据具体企业情况和员工素质选择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教育。比如:针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进行转岗、换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需要从企业级、工程项目经理部级、施工班组级的三个层次培训。还可以采取通俗易懂的安全教育形式,如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班前讲话、先进激励法、亲情感化法等,相比传统的安全教育形式,这更能引起农民工的关注。
(二)加大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设置相关安全教育的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监理、建设、施工等方面工作突出的人员和部门进行适当奖励。同时,应建立过程项目安全施工补偿制度,体恤一线施工人员和部门的辛苦劳作。此外,各地方政府应该尽快制定一套科学的农民工安全教育评价方法,可以全方位地审查相关安全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成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相关建设设备和设施,防止重大安全施工发生,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认真分析培训需求,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
建筑企业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前,需要对参训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了解各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需求,做针对性培训管理,避免资源浪费和形式化培训教育。加上参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其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有所差别,需要针对不同水平的施工人员制定培训计划,使得安全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同时,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评估体系,可以采用实践操作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来考察参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刺激参训人员对知识技能的学习和运用。此外,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引入具有丰富的安全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管理人,来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颁发培训管理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方式,来激发管理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培训积极性,完善培训教育的管理制度。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一项需要社会高度关注、重视和发展的长期工作。社会应建立科学发展的安全生产观念,把安全教育贯彻于整个项目工程中,认真落实政府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安全教育手段,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使他们更好地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作者:张毅鹏 单位: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冯小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1.
[2]龚宏.目前我国建筑安全教育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
[3]李芸.谈建筑安全素质教育及建筑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6(19).
[4]乐云,毛舒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创新激励机制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关键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培训体系
由于旅行社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性企业,在经营中多注重员工岗位技能、业务能力培训,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相对较少,且安全培训也很少做到100%覆盖率。众所周知,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直接涉及游客的利益,为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及积极处置救援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旅行社工作人员可以做到事前预防、妥善处置。我国一些法律法规条文及行业标准中对安全教育和培训亦有规定。如2014年修改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2014年1月1日实施的旅游行业标准《旅行社安全规范》4.7教育培训第二款指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鉴于旅游活动的需求和法律支持,笔者认为安全教育培训应该作为旅行社一项常规工作,深入到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旅行社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势在必行。
1目前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
1.1旅行社工作人员接受上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1.1.1旅行社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接受旅游行
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培训这类培训一般是政府部门牵头(以旅游局为主),培训的对象较多,除了旅行社外,参加的还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相关人员等。方式以会议讲座为主。如2014年黎城县组织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景区、工作站、旅行社相关人员就消防常识,员工素质,景区常规管理等进行了培训。[1]
1.1.2旅行社导游接受旅游服务中心的安全教育培训
这类培训较常规化。如太原旅游服务中心每年都会对全市导游人员(市属旅行社导游和市旅游服务中心注册导游)组织一次安全培训。重在强化导游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方式以现场授课为主。具体学习内容如:2013年“电子导游、导游助手产品介绍,交通安全常识”等;2014年“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太原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旅游中常见疾病救治”“上年度旅游安全情况通报”;2015年“《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消防、地震安全知识”“导游团队安全运行方法”等。
1.2旅行社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这种培训形式较灵活。针对不同的岗位,旅行社有时会专门抽出一部分时间进行,有时会穿插到旅游业务经营过程中。如山西大自然国旅对新导游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依照《大自然国旅导游手册》第十部分“导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要特别学习在接团、购买门票、景点参观、用餐、住宿分房、交通(误机误火车、旅游大巴车出现问题)、游客(走失、丢失财物、生病、发生意外、解决矛盾)等方面发生问题时如何预防和应对,并进行口述考核。旅行社要求计调、采购、销售、接待等岗位人员在业务操作中,科学设计旅游线路,与正规的吃住行游购娱企业合作,合理定价,确保销售渠道、促销方式的合法性,出团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所有的这些环节都体现了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1.3旅行社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培训
表现为行前、行中、节假日或旅游日(5.19中国旅游日,9.27世界旅游日)等对游客进行的旅游安全说明、告知、提示。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对旅行社的出团前说明在形式、内容、时间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规范。现在旅行社的行前说明多在领队或旅行社负责人的讲解下就游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证件安全、卫生防疫、旅游目的地风俗禁忌、旅游注意事项、旅游者自身消费模式问题(图便宜、不理性、炫富行为)进行细节性说明和提醒。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提示多为以上内容的进一步强调。节假日或旅游日的安全告知及提示多突出人流量大,教育游客文明安全有序出行及避高峰出行。总之,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中,第一类培训正式且常规化,而第二、三类不够完善。
2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2.1教育培训方式单一
山西省的旅行社不论是接受上级组织的、对内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还是对游客的出团前说明多以现场讲座为主。讲座包括PPT演示、理论概述、案例分析、视频播放等形式。这样的方式方便、直接、内容传达明确,但一些经常性的集中授课,大家难免会产生反感,效果欠佳。现有流行的桌面演练,大家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但也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真正的应急处置的演练少。
2.2监管机制薄弱
目前山西省旅行社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多以旅游局组织的旅游安全监督大检查为主,包括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突查。检查项目很多,涉及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主要有: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旅行社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导游人员履行安全员职责情况,包括是否注重团队的安全监管,是否对游客在游览途中用餐、住宿、交通、景区参观、购物、娱乐进行安全提示和告知工作,是否对司机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安全行驶进行重要提醒等。检查方式有:查阅培训记录,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记录、总结,旅游档案,台账及跟团等。这样的监管具体到某一家旅行社来说,次数少,力度弱。缺乏行业监管、企业内部、社会大众的监管。如山西省旅行社现行的游客意见单更多地反映游客对吃住行游购娱及导游讲解服务等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很少单独提及安全保障服务。
2.3考核内容粗略
目前旅行社安全工作考核,遵照2012年施行的《山西省旅行社安全工作考核办法》[2],采用自评与旅游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百分制评分,其中安全教育培训占7分,考核指标及标准有: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宣传、培训计划,是否按计划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是否多样化,员工是否100%接受了培训等。考核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旅行社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核内容以宏观概括、是与否为主,缺乏深入地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如必须培训几次,记录必须用照片或视频体现,员工对培训内容的评价和接受程度,在工作中的应用如何等。
3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构建
3.1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体系
为保证培训活动有效进行,应建立“培训组织者、培训对象、监管人员”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培训组织者可以由上级组织、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营业网点经理、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安全专员、资深员工、外聘专家等担任;根据培训主题,培训对象可以是旅行社全体人员、各级别负责人、各岗位工作人员、游客等;监管人员由旅游行政部门人员、旅行社安全专员、社会大众等组成。现有的旅行社安全培训活动往往是有组织者,有参与者,却忽视监管者的重要性。
3.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
3.2.1法律法规培训
主要有《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旅游保险投保及理赔、《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旅行社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的了解和掌握。
3.2.2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各部门依照工作性质和工作流程,如计调部就产品开发设计、采购安全,接待部就咨询、讲解、出团、协调各环节,财务部就旅行社账务管理、财务风险、财务纠纷等[3],市场部就产品销售安全等方面进行相关培训。
3.2.3安全常识教育及应急救援培训
以旅游过程中的食物中毒、随身物品丢失失窃、突发疾病或身体不适、发生火灾、遭遇抢劫劫持绑架、发生交通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救援流程,处置技巧的教育培训为主。
3.3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体系
多样化的培训形式,不仅方便大家学习,还能增强培训效果。在传统讲座培训方式的基础上,旅行社的安全教育培训应积极利用各种载体平台。网络化的时代,应充分注重网络电子化的培训学习。通过旅行社自己的网站,或者旅游行业内部的网站,各种公众微信平台,开辟安全培训教育版块,可以做到图文并茂、视听兼备,使培训更加便利有效。张贴安全标语、相关宣传海报,用以警示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相关主题文艺活动、竞赛、情境展示、演练,寓教于乐,达到宣传安全知识,提升旅行社员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目的。
3.4安全教育培训评估体系
为确保培训质量,旅行社应建立监测安全培训组织者能力水平和检验培训活动参与者学习效果的评估体系。针对组织者的监测,通过培训过程现场反应、采访培训对象、发放匿名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流程、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等。将培训与组织者的工作绩效相关联[4],增强组织培训者的责任感,从而达到认真安排培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目的。针对培训对象,除了成绩考核,笔试、口试或操作,评分制,发放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外,应注重对参与者培训后的工作变化进行评估。如通过与同事和员工本人交谈,了解其培训后的工作在安全意识、安全预防、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是否有所增效。综上所述,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应保证有完善的组织、多样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和严格的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旅游新闻网.山西黎城县开展旅游安全管理培训[EB/OL].www.cntour2.com/viewnews/2014/03/28/jO7odQuIcHoxVgKdRHht0.shtml,2014-03-28/2015-05-10.
[2]盐湖旅游.山西省旅行社安全工作考核办法[EB/OL].www.yanhuta.com/list_16/1137.aspx,2012-06-14/2015-05-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旅行社安全管理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2:2-5.
关键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职业安全;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9-0026-02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也不断的暴漏出来。虽然国家比较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问题,同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但一次又一次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不得不让我们陷入沉思。只有从源头上对危险有害因素加以控制,才能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只有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和技能,才能使其自觉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才能使其主动地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然而这一切都需要企业员工在平时养成良好的安全与健康方面的行为习惯,提高自身的安全素养,因此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显得很有必要。由于我国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起步尚晚,其教育培训水平和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本文通过从政府层面、协会层面和企业层面对美国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进行剖析,找出我国与美国在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具体差异,来改进我国的职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方式,提升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质量。
1 美国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概况
1.1 政府及协会层面
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该法改变了各州单独立法的局面,加强了联邦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统一规制。美国设立了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和职业安全健康审查委员会等机构[1]。在美国的众多与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的协会中美国石油协会最具影响力。美国制定了较完备的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准入、聘用和资格证吊销制度[2]。美国的与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有关的主要机构的职责、培训项目及培训特点,见表1。
1.2 企业层面
美国政府和协会要求企业必须定期对本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美国企业不仅重视对新入职的本企业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同时也非常重视对企业合作伙伴的员工进行培训。美国企业通常利用会议室在安管人员的指导下为其员工提供集中的定期培训服务。每次培训并不是要求员工对所培训的内容粗略地看一下,而是在众多课程中选择那些与本企业生产作业相关的课程详细地进行讲解,并要求员工对培训课程的内容进行讨论[3]。在选择培训课程和拟定培训计划时,大部分企业都会考虑本企业曾经或者近期发生的伤害事故或者未遂事故,并且把这些事故的原因以及教训作为安全培训的重点。另外,美国企业非常重视培训的效果,并选择在培训结束时对其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测试来确定培训的效果。
2 启 示
2.1 职业安全与健康并重
无论是美国政府机构还是美国企业都非常重视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我国企业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视安全工作,但忽视了员工的健康。在今后的安全管理中应该做到安全与健康并重,不能只看到企业内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而忽视长期侵蚀员工生命健康职业病危害因素。
2.2 雇员和雇主并重
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能够做到兼顾雇员和雇主的利益。他们认为安全即是效益,企业做好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表面上看是企业花费了资金来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从深层次分析,正是由于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企业关于工伤赔偿的资金伴随着企业的伤亡事故的减少而减少,并且做好安全工作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
总体来看,做好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对企业或者是对员工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们也应该学习美国那样,政府部门在注重员工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企业的利益,同时企业也要敢于在安全方面投入一定的资金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与健康的教育培训环境,让员工深刻的感受到来自于政府和企业方面的关怀。
2.3 法律保障
美国建立的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方面的法律以及规章制度已经相当完善,我国也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力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能够在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方面有新的突破。
2.4 协作机制
美国的政府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之间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并且它们有统一的领导部门,分属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当前我国的安全与健康工作分属不同的部门来管理,虽然每个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但它们之间缺乏统一的领导和沟通渠道,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协调各个部门关于安全与健康方面的事务。
2.5 完备的培训体系
美国的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安全培训的方式、内容、时间等,并对违反规定不进行培训的企业进行处罚,同时美国在安全培训师考评方面也非常严格。
我国也应该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安全与健康方面的培训工作,使安全教育培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只有把与安全教育培训有关的每个细节把握好,才能够建立起完备的培训体系,才能够提高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质量。
同时也应设置安全培训师考评制度,让真正有实力的人员担任安全培训师,而不能只看职称、看学历,并隔段时间对安全培训师进行考核来确保安全培训师的质量。
2.6 注重培训效果
美国企业非常重视培训的效果,经常在培训后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测试。而我国企业的安全培训大多数只能一种形式,一种摆设,很难收到具体的效果。
我们也应该建立培训后的考评制度,让企业的安全培训不只是一种形式,使企业的安全培训真正的起到为员工和企业服务的作用。
2.7 加强资金投入
美国政府部门设立有专项的资金来保障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在安全投入方面也会综合考虑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安全资金的投入是支撑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机构应设专项资金来帮助困难企业完成教育培训工作,企业自身也应该设立专项资金来确保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8 增强全民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美国十分重视公共安全文化教育和公众安全文化建设,从国家层面讲,我国也应该不断加强公众的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积极推进公众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氛围,使安全文化与安全教育培训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共同推动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9 将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与学校教学实践相结合
美国在日常的学校教育过程中很重视对学生灌输一些安全与健康的教育培训知识。我们也应改变传统的思维,敢于采用先进的方法,在学生的课堂中穿插一些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方面的素材,让他们在就业前就已经具有良好的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职业安全技能,通过这种途径不仅能够提高企业职业卫生水平和职业教育状况,也有利于职工职业健康和安全知识、技能的掌握。
3 结 语
由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健康的保障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在这方面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差距。
通过对美国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方法的分析,借鉴其先进的教育培训方式,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完备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制度,寻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道路,从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参考文献:
[1] 刘华炜,李欣,苏国胜,等.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培训现状及启示[J].专题介 绍,2014,14(7):5-7.
关键词:安全培训;存在问题;改进方法
1当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视不足
个别企业对安全培训认识不足,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工作不积极主动,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总是重生产、轻安全、忽略安全培训工作;企业管理人员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在职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就直接安排其从事生产作业。然而一线工人自身对安全培训也不够重视,只考虑到上班挣钱,大多数工人为农民工,其文化水平、安全知识、操作水平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弱、自律能力差、安全防范与应变能力不足。受其文化程度、自身素质等因素制约,大多从事较苦、较累,相对危险的低技能岗位,加之其接受的安全培训不足,极易发生“三违”事件,从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2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形同虚设
个别企业安全“三级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不到位,且教育体系不关联、不衔接,造成培训记录不完整、不键全、不具备可追溯性。这就为安全培训得跟踪与落实造成了困难,由于责任不明,所以给推逶逃责的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一般建筑企业均建立了安全“三级教育”登记考核制,但是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时常存在。无论是否举行教育,只要安全员那有记录就行;是否真正按实名制进行培训与登记,就有待查证。当遇到上级主管部门来检查时,就以“农民工流动性大”这一说词来搪塞了事。本来国家安全规范强调的安全“三级教育”,其目的一是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增长补充操作人员匮乏的安全生产知识,三是提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技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而不是变成了走过场、应付上级检查的形式主义。
1.3培训形式单一,内容枯燥
在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过程中,培训形式常常非常的枯燥单一,其教育培训过程总是采取“填鸭式”的灌输方法,遵循一个模板,教学方法呆板,忽视教育的多样性。这就形成每次安全培训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与效果,还可能使被教育人员对安全培训产生厌烦心理。
2就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2.1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通过政策引导,使企业负责人重视对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安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考核施工企业和执法监察的日程内容中来,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开展动态安全培训督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安全法规,落实安管人员与员工的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三级教育”体系,尤其是高危行业新招员工,应强化岗前安全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还有企业的“三类”安管人员应及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对不履行全员安全培训制度,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安排员工上岗作业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2.2企业应完善安全“三级教育”体系,落实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三级教育”体系,明确“三级教育”负责主管部门。建立从员工入职开始,由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到施工班组的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卡制。培训档案要记录培训人员的基本信息、时间、地点、培训负责人以及培训内容等,档案必须要有可追溯性,并保存相应的影像记录。“三级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进行监督,基层单位对现场班组进行检查,主管部门还要动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进行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应严格调查,并追溯欺诈现象的根源,对责任人进行处罚。2.3安全培训方式实现多样化,动态化(1)在平常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三级教育”培训过程中,不再是“填鸭”式的灌输,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安全教育形式可以多样化。不但可以采用集中授课培训的形式,也可通过网络来进行网络教学。在施工第一线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培训部门宜多采用实物、视频、实地考察、观摩学习、事故分析、现实真实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例讲解等方式方法进行培训。(2)在现场安全检查过程中,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的同时,讲解这种“三违”行为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产生的根源,教会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作业行为,避免“三违”行为发生。(3)利用网络手段将培训过的课件、安全管理心得体会、安全管理有关资料范本等,发到公司网站、网络硬盘,让公司员工随时随地学习。(4)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月活动,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通过有奖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5)通过安全宣传栏,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常识,法律法规,公司安全通告事件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耳熏目染,逐步养成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习惯。
3结语
安全培训工作应得到社会与经济的支持。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员工培训费应列在企业安全专项支出费用当中,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要专门安排专项安全培训资金。但考虑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及国家强制执行的特点,政府也应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合理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安全生产教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孙法团.安全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J].山东煤炭科技,2013(5).
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高机动车安全驾驶水平的关键环节。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和谐的思想,增强责任感,树立紧迫感,承载使命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乡(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机动车驾驶人主动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县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教育重点
要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培训活动。交通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彻底扭转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行车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增多的状况,切实解决全县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坚决纠正部分驾驶人“开霸王车、开英雄车、开赌气车、开疲劳车、酒后驾车”恶习。坚决杜绝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集中教育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同步进行”原则。二是七座以上营运客车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客运安全知识以及行业规章道德教育。三是社会车辆驾驶人、危化运输驾驶人员和货运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法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四是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和摩托车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严禁“黑车非驾”违法载人、摩托车超速等安全行车知识教育。重点抓好以下四类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安全行车知识教育。
三、确定教育内容。把握方法步骤
县公安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健全工作机构。拟定培训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授课、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典型案例通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形式,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教材、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选编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这次教育培训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提出具体的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制定出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要按照驾驶人的基本数量和具体分布情况做出学习安排和培训计划。给驾驶员面对面讲课。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集中统一的教育培训。面对面传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重点抓好党政机关驾驶人、客运驾驶人、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三)考试考核阶段: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在完成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达到教育培训的预期目的和效果。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期分批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集中闭卷考试。两次考试不及格的延长教育培训时间。
四)检查验收阶段:教育培训期间。县政府将派出巡回检查工作组。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严肃通报批评。分赴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进行督查。
四、严格工作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并将驾驶员参加这次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是安全责任主体,密切协作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这次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驾驶人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积极主动参加教育培训。要通过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公安机关具体抓,交通、运管、安监、广电等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合力,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采取针对性强、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训方法开展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对客运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的教育,务求取得成效。要针对不同驾驶人。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要及时深入客运企业、客运车站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对在日常驾驶中经常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违法记录和驾驶恶习的驾驶人,要作为重点对象,重点教育;二是对县直各单位的驾驶人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进行集中教育,对各机关单位驾驶人要会同单位车辆管理部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的教育,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经教育又不改正的驾驶员要建议单位进行调整,以确保内部车辆交通安全;三是对社会车辆、危化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要深入到社区、货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四是对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要积极依托乡镇交通安全协管站、村委会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五是对所有七座以上客运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机关内部驾驶员、危化运输和货运车辆驾驶员的教育情况,要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档案和台帐,一律实行结业考试制度,形成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诚信档案,并要按照驾驶人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确保驾驶人教育质量。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电视台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大力开展“做文明驾驶人、行安全车、走安全路”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县广电局所属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二是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全市当前正在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县城城区主干道路口和国道路口利用护栏、公路两侧墙体等设施,醒目位置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一个声势浩大的警示效应。三是要利用赶集日组织警力到集市或人员集中的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图片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或录音带、发放宣传资料,警示群众注意出行安全。四是县司法局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列入“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