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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合同范本8篇

时间:2023-06-13 09:25:0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工程管理合同范本,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工程管理合同范本

篇1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篇2

近年来,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地铁工程也逐渐发展起来。地铁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项目,涉及到设计、施工、装修以及设备采购与安装等,而地铁的运营必须以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前提。与其他工程项目相同,地铁工程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不容忽视。地铁工程建设合同是对双方进行约束,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因此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

关键词:

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地铁合同;管理

地铁工程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不仅具有涉及范围广、数量大的特点,而且其施工周期长、投资规模比较大。现阶段,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多个地铁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人员构成上,多是来自不同城市和行业,因此项目管理人才相对缺乏。对地铁工程而言,投资的有效控制,项目管理期间管理人员面对的管理风险是建设管理单位必须要思考的问题。现代项目管理理论中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等可以指导地铁工程进行合同管理,使地铁工程顺利建设,充分发挥其效益。

一、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地铁工程不同于房屋建筑工程,其集中于发达城市市区内,在建设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拆迁,且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较多场地。在地铁工程中涉及诸多工程项目,如车站工程、车辆段土建工程等基础工程,除此之外地铁工程还涉及到通讯工程、屏蔽门、牵引供电、信号以及自动售检票等项目,可见地铁工程涉及范围之广,因此地铁工程需要耗费较大资金和较长时间。通常情况下,若地铁线路运营长度在20公里,则需要投入人民币一百亿左右,历经四年左右时间才能建设完成。对地铁工程而言,合同管理尤为重要。并且合同也包括很多种类,合同数量多达几百个,不仅包括设计方面的合同,也包括施工方面的合同,另外还有监理和检查等方面的合同。在地铁建设过程中,需要与多个单位进行合作进行,包括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同时建设管理需要多方人员的参与,包括合同管理人员、法律工作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等。因此要想完成建设目标,则应对各个合同、专业之间进行协调处理。就我国而言,地铁工程属于基础设施之一,因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收回投资的时间比较长,因此通常情况下,地铁工程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财政收入。政府是地铁工程的投资主体,不仅需要关注工程质量和安全之外,还应通过监控审计的方式确保财政资金利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现阶段,地铁工程相关管理单位成立时间均比较短,部分城市仍处于筹备建设时期,多在政府指导和带领下进行建立,其中管理人员通常来自多个城市和行业,尽管在我国范围内项目管理理念已经得到有效应用,但其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实际应用却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专业人才不足方面。地铁工程作为建设领域新兴工程,所以对于不同来源的管理人员应进行统一的培训和学习,使其专业素养得到提升,为管理效率提升奠定基础。

二、合同管理组织模式

(一)模式确定

现阶段,以地铁工程管理现状为依据,建设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不仅要保证工程稳健开展,同时还要兼顾效益,使专业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项目管理奠定基础,同时也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培养打下基础,基于此,就现阶段地铁合同管理而言,矩阵式为最优选择。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矩阵式指的是三个部门分别负责三项管理内容,第一为合同商务管理;第二质量与工期管理;第三预算成本管理,其中最主要的管理内容为质量与工期管理,另外两项管理内容为主要管理内容提供服务与支持,即一个项目小组对一个具体项目进行管理,小组成员由上述不同部门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由工程管理部门人员担任,预算和商务两个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协助实现管理。在这一管理模式中,各个小组成员并不是只能管理一个工程项目,而是可以兼顾其他几个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要想合理的管理地铁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应取得预算方面和合同商务两方面的管理支持,项目目标的实现需要预算、工程以及合同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

(二)矩阵式的优势

第一,利用预算成本和合同商务两方面管理的参与,在管理权力上建立起制衡、分散的关系,使管理人员出现腐败的现象得到有效避免。第二,利用预算成本与合同商务两个管理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使管理成本得到有效降低。第三,利用预算与合同两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实现管理经验的共享性,对建设管理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有促进作用。第四,此种管理模式可以快速的反应出合同变更以及纠纷事件等,在同类项目中变更同类合同时,承包商处理不会出现差异。第五,由于地铁工程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合同管理中矩阵式的应用可以使不同项目接口的处理更加容易。第六,在工程建设结束之后,矩阵式管理合同,可以避免项目组人员因去向问题而影响工作。当然,在地铁合同管理中,矩阵式的应用也面临一定挑战,主要体现在管理期间不同部门职责的界定上,如果各部门之间可以清晰的界定管理职责,则可以使部门之间冲突事件发生概率降低,从而降低各部门工作对项目管理效率的不良影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矩阵式管理属于综合管理模式,利用此种模式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对工程项目管理有积极影响。

三、在地铁合同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应用

(一)合同范围与目标确定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就工程工期和技术提出项目策划和需求,从工程工期、管理以及协调等层面上制定合同标段策划,并对合同范围进行确定。第二,从合同管理层面出发,合同管理部门不仅需要将标段划分的市场响应度进行考虑,还需要考虑其经济合理性,并与初步标段策划内容相结合,审核并确定合同具体范围以及标段策划内容。使合同标段划分的更加合理,工作范围确定的更加合理。第三,从成本管理层面出发,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应为标段规划和工作范围提供可靠意见,同时以项目整体概算为依据,对标段概算进行分解确定。

(二)合同关键原则确定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合同技术内容进行编写,并对技术内容与其他内容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审查,同时参与制定并修订合同范本,并参与确定合同原则。第二,对于合同范本,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组织和编写工作,并管理好范本内容,对合同关键原则进行组织和审定,同时对合同商务条款进行编写,确保合同结构整体的完整,同时保证各项条款之间合理、协调。另外合同管理部门应组织资格预审工作,并对审定资格评标和预审办法进行编写。第三,合同预算成本的编写由预算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及其他条款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协调性。同时参与资格预审、制定并修订合同范本、确定合同原则等工作。

(三)合同谈判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参与谈判,同时就工期、技术等方面的管理问题进行把关,对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第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主持谈判,同时就商务相关问题进行把控,管理合同范本,针对合同进行最终审定与汇总。第三,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参与谈判,并就预结算以及支付问题进行把关,对预算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定。

(四)合同实施

第一,以合同内容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依据,工程管理部门应控制和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并初步审核承包方的付款申请。第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核会议,并参与合同款的审核中,并以变更内容和支付款项就项目总体进行总结。第三,以合同与管理制度为依据,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审核完成计量支付申请的工程价格,并处理扣款事宜,对合同变更金额进行审定。

(五)合同收尾

第一,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并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参与相关培训,参与结算。第二,合同管理部门需要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形成经验库,将典型案例编写并收纳其中,组织相关培训,参与结算。第三,预算成本管理部门需要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对经验库进行完善,参与相关培训,组织结算。

四、结语

在地铁工程中,合理管理非常重要,项目管理理论的应用为合同管理提供了支持,在组织环境和目标的差异中实现有效管理,使地铁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促进了我国项目管理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李洪侠.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5(23).

[2]张双德.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运用[J].科研,2016(4).

[3]何鑫林.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运用[J].商品与质量,2015(33).

[4]邢文峰,黄东升.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12).

[5]陈宾业.试论工程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运用[J].企业技术开发月刊,2016(6).

[6]秦宇.试论工程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运用[J].工程技术:文摘版,2016(11).

篇3

关键词: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地铁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02

地铁工程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不仅具有涉及范围广、数量大的特点,而且其施工周期长、投资规模比较大。现阶段,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多个地铁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人员构成上,多是来自不同城市和行业,因此项目管理人才相对缺乏。对地铁工程而言,投资的有效控制,项目管理期间管理人员面对的管理风险是建设管理单位必须要思考的问题。现代项目管理理论中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等可以指导地铁工程进行合同管理,使地铁工程顺利建设,充分发挥其效益。

一、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地铁工程不同于房屋建筑工程,其集中于发达城市市区内,在建设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拆迁,且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较多场地。在地铁工程中涉及诸多工程项目,如车站工程、车辆段土建工程等基础工程,除此之外地铁工程还涉及到通讯工程、屏蔽门、牵引供电、信号以及自动售检票等项目,可见地铁工程涉及范围之广,因此地铁工程需要耗费较大资金和较长时间。通常情况下,若地铁线路运营长度在20公里,则需要投入人民币一百亿左右,历经四年左右时间才能建设完成。对地铁工程而言,合同管理尤为重要。并且合同也包括很多种类,合同数量多达几百个,不仅包括设计方面的合同,也包括施工方面的合同,另外还有监理和检查等方面的合同。在地铁建设过程中,需要与多个单位进行合作进行,包括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同时建设管理需要多方人员的参与,包括合同管理人员、法律工作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等。因此要想完成建设目标,则应对各个合同、专业之间进行协调处理。

就我国而言,地铁工程属于基础设施之一,因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收回投资的时间比较长,因此通常情况下,地铁工程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财政收入。政府是地铁工程的投资主体,不仅需要关注工程质量和安全之外,还应通过监控审计的方式确保财政资金利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现阶段,地铁工程相关管理单位成立时间均比较短,部分城市仍处于筹备建设时期,多在政府指导和带领下进行建立,其中管理人员通常来自多个城市和行业,尽管在我国范围内项目管理理念已经得到有效应用,但其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实际应用却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专业人才不足方面。地铁工程作为建设领域新兴工程,所以对于不同来源的管理人员应进行统一的培训和学习,使其专业素养得到提升,为管理效率提升奠定基础。

二、合同管理组织模式

(一)模式确定

现阶段,以地铁工程管理现状为依据,建设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不仅要保证工程稳健开展,同时还要兼顾效益,使专业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项目管理奠定基础,同时也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培养打下基础,基于此,就现阶段地铁合同管理而言,矩阵式为最优选择。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矩阵式指的是三个部门分别负责三项管理内容,第一为合同商务管理;第二质量与工期管理;第三预算成本管理,其中最主要的管理内容为质量与工期管理,另外两项管理内容为主要管理内容提供服务与支持,即一个项目小组对一个具体项目进行管理,小组成员由上述不同部门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由工程管理部门人员担任,预算和商务两个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协助实现管理。

在这一管理模式中,各个小组成员并不是只能管理一个工程项目,而是可以兼顾其他几个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要想合理的管理地铁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应取得预算方面和合同商樟椒矫娴墓芾碇С郑项目目标的实现需要预算、工程以及合同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

(二)矩阵式的优势

第一,利用预算成本和合同商务两方面管理的参与,在管理权力上建立起制衡、分散的关系,使管理人员出现腐败的现象得到有效避免。第二,利用预算成本与合同商务两个管理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使管理成本得到有效降低。第三,利用预算与合同两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实现管理经验的共享性,对建设管理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有促进作用。第四,此种管理模式可以快速的反应出合同变更以及纠纷事件等,在同类项目中变更同类合同时,承包商处理不会出现差异。第五,由于地铁工程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合同管理中矩阵式的应用可以使不同项目接口的处理更加容易。第六,在工程建设结束之后,矩阵式管理合同,可以避免项目组人员因去向问题而影响工作。当然,在地铁合同管理中,矩阵式的应用也面临一定挑战,主要体现在管理期间不同部门职责的界定上,如果各部门之间可以清晰的界定管理职责,则可以使部门之间冲突事件发生概率降低,从而降低各部门工作对项目管理效率的不良影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矩阵式管理属于综合管理模式,利用此种模式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对工程项目管理有积极影响。

三、在地铁合同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应用

(一)合同范围与目标确定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就工程工期和技术提出项目策划和需求,从工程工期、管理以及协调等层面上制定合同标段策划,并对合同范围进行确定。第二,从合同管理层面出发,合同管理部门不仅需要将标段划分的市场响应度进行考虑,还需要考虑其经济合理性,并与初步标段策划内容相结合,审核并确定合同具体范围以及标段策划内容。使合同标段划分的更加合理,工作范围确定的更加合理。第三,从成本管理层面出发,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应为标段规划和工作范围提供可靠意见,同时以项目整体概算为依据,对标段概算进行分解确定。

(二)合同关键原则确定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合同技术内容进行编写,并对技术内容与其他内容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审查,同时参与制定并修订合同范本,并参与确定合同原则。第二,对于合同范本,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组织和编写工作,并管理好范本内容,对合同关键原则进行组织和审定,同时对合同商务条款进行编写,确保合同结构整体的完整,同时保证各项条款之间合理、协调。另外合同管理部门应组织资格预审工作,并对审定资格评标和预审办法进行编写。第三,合同预算成本的编写由预算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及其他条款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协调性。同时参与资格预审、制定并修订合同范本、确定合同原则等工作。

(三)合同谈判

第一,工程管理部门参与谈判,同时就工期、技术等方面的管理问题进行把关,对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第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主持谈判,同时就商务相关问题进行把控,管理合同范本,针对合同进行最终审定与汇总。第三,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参与谈判,并就预结算以及支付问题进行把关,对预算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定。

(四)合同实施

第一,以合同内容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依据,工程管理部门应控制和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并初步审核承包方的付款申请。第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核会议,并参与合同款的审核中,并以变更内容和支付款项就项目总体进行总结。第三,以合同与管理制度为依据,预算成本管理部门审核完成计量支付申请的工程价格,并理扣款事宜,对合同变更金额进行审定。

(五)合同收尾

第一,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并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参与相关培训,参与结算。第二,合同管理部门需要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形成经验库,将典型案例编写并收纳其中,组织相关培训,参与结算。第三,预算成本管理部门需要就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编写,对经验库进行完善,参与相关培训,组织结算。

四、结语

在地铁工程中,合理管理非常重要,项目管理理论的应用为合同管理提供了支持,在组织环境和目标的差异中实现有效管理,使地铁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促进了我国项目管理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李洪侠.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5(23).

[2]张双德.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运用[J].科研,2016(4).

[3]何鑫林.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工程管理中的运用[J].商品与质量,2015(33).

[4]邢文峰,黄东升.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12).

[5]陈宾业.试论工程管理中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运用[J].企业技术开发月刊,2016(6).

篇4

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络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管理已走过了二十几年的历程,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点的项目管理机制,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及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公路的需求,更需要不断创新,探索适合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模式。

1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1.1市场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农村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部门), 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有的工程开工多日还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检查时才补办;这极易导致工程管理混乱及施工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低下,使用后出现大量的质量问题。

1.2质量意识不强 。由于农村公路工程为农业生产、生活服务,标准较低,往往忽视工程质量,有时出现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人认为,农村公路没有技术含量,又只走行人和小车,不会出现大问题,人为地降低了质量。设计不做深入调查,工程设计简单,结构不合理;原材料不按批次自检及抽检,甚至依靠经验,无配合比等标准试验;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不同步,后补资料甚至出现假资料,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不能反应工程实体质量。

1.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问题。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转包、分包现象严重,只投标,不施工,无法谈起质量管理,极易导致质量低劣;有些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不懂行业规范和标准,质保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控制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上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施工单位不按设计施工,擅自变更设计,随意性大,无法保证工程质量。

1.4监理效果达不到要求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由于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只是流于形式,许多持证的人员由于身兼数职不能上岗监理,派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只能是一些无证人员,不具备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没有保证。

1.5政府监督薄弱。根据分级管理的模式,代表政府监督的县级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技术力量不足,又无试验室,不能开展正常的质量监督工作,无法及时对农村公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达不到质量监督的成效。有的地方有机构,无人员,甚至有的地方无质量监督机构。

2.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程建设项目的一次性决定了项目管理班子的针对性。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监理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组建工程管理班子时首先应明确这样一个认识,这个班子必须满足完成这个项目任务的各种要求。基于此,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先要研究该项目工程的基本特点,包括规模、结构、工期、质量要求、可能遇到的不利情况,以及其他指令性特殊要求等,为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打好基础。同时班子成员还必须具有敬业精神,有良好的素质。目前,公路建设行业引进并创造了大量的、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模式,使得行业总体施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因而作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吸收采纳这些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模式。

2.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项目管理体系。要加强“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监理抽检和企业自检。要在建立工程监理制度上,逐步建立起四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又要理顺“四者”的关系,即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四者的关系。并概括为:一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工程建设发包和承包合同或协议,构成发包承包的关系;二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监理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职责、权限和经济关系;三是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四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均在质量监督机构有效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监理、自检和质检机制:一是建设单位全面对工程实施管理;二是监理单位依据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以负责保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利益;三是承包单位项目部负责自检、专检;四是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进行质检。

2.3强化合同管理。合同是工程建设各主体实施工程建设重要抓手,是各方行为的依据和约束,而对工程影响最大的是施工合同,强化合同管理是实施工程建设管理重要一环,农村公路建设在这方面较为薄弱。将建设监理理论引入农村公路工程管理就要求必须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要求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建设监理理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程序。

2.4抓好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

2.4.1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应参照我国现行公路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程序、措施。对建设单位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分工、授权,使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尤其是要分清同承包方的责任界限,既要认真负责,又不能越俎代庖,做到严格管理、责任明确。针对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小,工地试验室不健全,应加强第三方检测,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

2.4.2工程进度管理方面。在工程施工实践中,必须树立和坚持一个最基本的工程管理原则,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工程进度。应依照相关理论,可采用先进的方法(如网络计划技术)对工程进度进行管理、控制。同时要结合农村公路工程特点制定明确的进度管理工作制度及决策机制,明确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避免因业主协调原因延误工期,并公平、合理地处理承包方施工进度偏差,适时调整工期与投资控制计划,保证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2.4.3工程投资管理方面。工程前期工作(如可研、计划申报、勘察设计等)要做细、做实,保证工程在实施阶段有据可循,引用清单计量,便于投资控制。在实施阶段依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结合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制定严格的工程签证、计量、支付等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准确区分业主与承包方应当承担费用的界限,及时、公平、合理地确认工程变更量及合同变更价款,并保留齐全、完整的原始记录、证据,便于纠纷的处理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时应确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工程进度与投资目标冲突时,科学合理地调整计划,实现工程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小刚.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建设》2011年第8期,58―61。

[2]王学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M],2008年第一版。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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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养护 小修工程 调查报告

一、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内部控制管理现状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下属八个公路分局、一个公路管理处,共九个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公路分局(处)),目前管养普通国省干线等公路总里程近2100公里,作为公路养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中之重,小修工程的内部控制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一)范围界定

公路养护小修工程是指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所界定的规模较小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且资金是从日常小修保养费中“公路维修工程费”列支的项目,其资金主要来源为成品油价税费转移支付收入。日常小修养护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沥青路面修补、桥涵维修加固工程、密封胶灌缝、病虫害防治、边坡养护、排水设施养护、绿化补植及其他专项工程等。其目的和任务是对管养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位,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二)资金基本内控程序

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公路分局(处)作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等负法人责任,公路分局(处)养护科负责小修保养具体工作,在工程管理中,小修工程根据项目预算金额不同,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工程实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交竣工验收管理等,验收后进行工程审计,完工后公路分局(处)负责编制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按照规定移交档案室。

(三)资金拨付程序

目前,我市公路小修管养体制实行的是在市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监督和指导下,市公路局总体负责、公路分局(处)全面负责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模式。即市交通运输委对养护资金的收支进行统一管理,市公路局汇总制定支出预算,各分局(处)编报支出预算并根据养护支出预算使用养护资金,养护资金的收入由市交通运输委统一管理,市公路局编报养护资金的支出预算并对当季度实施的公路养护小修工程按批复预算的60%预拨资金,余款待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值进行结算拨付;养护资金的使用权在公路分局(处),其根据预算使用养护资金。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我局2014年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内控管理状况。在综合考虑了区域性特点及各区市(县)公路分局(处)自身的管理情况后,重点选取及延伸了有代表性、资金量较大的工程项目。

我局公路养护小修工程管养基本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从2005年起,我市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按公路管养里程和费用定额编制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市交通运输委下达到市公路局,资金由市公路局据预算明细下达各单位。养护经费由市公路局按季度申请,并拨付到各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公路里程的增长与养护管理滞后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管理与养护存在的权责划分,资金匮乏问题制约着公路行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重建轻养依然突出

养护工作量大、机械化程度低,养护机械少,以人工养护为主,人工费较大,养路工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二)工程项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1、招投标方面

材料采购指定材料供货方向依据不充分;材料采购未进行招投标和询价等程序;对于不需要招投标、需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项目,集体研究决策的证明材料(如会议纪要等)普遍没有整理纳入项目资料档案。

2、合同签订方面

工程合同内容不完善,项目实施具体范围、工程款支付方式,质量缺陷责任期等合同要件不齐全;合同存在描述不清晰的现象,对工程质量标准描述不严谨,无法量化、文不对题填写错误、对于支付方式缺少约定,计量支付的节点、支付比例不准确等。合同执行的取费标准不统一,费率不明确。有执行2002年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有执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方法》的。

监理合同范本格式由监理单位提供,抽查中发现对监理方约束的条款少,合同中的监理不尽责造成的损失如何进行处罚双方的约定不明确等。

(三)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会计核算方面,列支不严谨,存在专款不专用现象,部分单位年底将尚未发生的公路养护资金进行预提列支;

有关单位收取的“公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和使用用途尚不明确,仍将其视为路产赔偿使用费,将返还资金继续分配使用。

预算执行、资金拨付与使用:未严格执行计量支付,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资料缺乏;在工程未交工验收情况下仍继续支付工程款等。

四、建议与对策

调查发现,市公路局在市交通运输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加强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规范养护资金的使用,按照市交通运输委下达计划,资金及时分解拨付下属单位,使得全市的公路养护小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各公路分局(处)在市公路局的领导、支持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制定了相关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努力抓好公路养护管理,较好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养护计划,认真完成公路养护目标任务,保证了公路畅通,公路养护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调查同时发现,在成品油价费税改革后,一些养护责任单位仍存在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状况,在计划管理、项目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方面存在一些普遍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市局应积极制定有针对性的内部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转变传统养护方式,推进规范化管养

公路养护的核心是提高路况质量,保证公路的通达及通畅能力,发挥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向,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竞争机制,降低公路养护成本,提升养护质量,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应抓紧时间制定道路小修保养的相关技术规范,特别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完善小修保养定额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向市场。二是加快公路的养护机械化进程。大力推广公路养护机械化。三是提高公路养护标准。要加大公路安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牌、标线,完善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排水配套设施。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使公路养护管理由单纯的部门行为、行业行为变政府行为。

(二)完善项目过程管理

对于达到招投标要求的施工、监理及材料采购项目,应及时组织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等程序。工程合同内容严密,工程变更应做到依据充分,工程项目款应严格进行计量支付,且避免重复计量,并完善相应内业资料,工程内业资料整理人员尽量相对固定,注重业务人员新老交接。项目完工应及时进行交(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

对合同范本进一步优化,保留必要的基本要素,便于各单位操作,统一明确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的取费依据和费率标准、违约条款、订立合同的范本,避免由设计和监理单位提供合同。

(三)完善财务管理,保障养护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建议各单位按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账务管理,严格科目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的列支和核算分类,正确核算项目资金。避免职工个人大额借款现象,杜绝现金支付材料款及工程款现象。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费的开支,坚决遏止非项目人员列支项目支出。

“公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支出方面:有关单位将该费全部用于恢复路产支出,不能将其继续分配使用,市局应着手研究制定路产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流程,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加大养护计划执行力度,合理配置优化养护人员结构,严格控制管理成本。根据我市公路运输发展需要逐步加大日常养护的资金投入。整合目前不同来源渠道、不同管理部门的公路养护资金,统筹规划,集中管理,促进财政性资金在公路养护方面发挥更大效益;根据公路养护的特点,适当增加一定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确保资金使用计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市局应在市交通运输委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简化养护工程项目尤其是一些不影响公路建设整体规划的路面修理、道路设施修整、应急抢修等类型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预算结算审计制度,加强节余资金的管理,避免被占用或挪作他用,把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从而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内部审计力度

三分建七分养,建设花大钱,养护保效益,针对公路养护部门点多、线长、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单靠公路养护部门、财务部门自我监督与自我约束难以全面把握资金监管和养护的进展情况,需要内审部门履行经常性的能对小修工程的预算执行及其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有计划地吸收年轻的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懂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财会审计岗位上来,不断加强财务审计力量,强化人员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

公路养护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地方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把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地方政策完善配套保障到位,不断完善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才能真正建立起全市公路管养的长效机制,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公路管理好、养护好,为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2]《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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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约管理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 成本控制

合约管理是成本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载体,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实施都是围绕合同总体目标来运行的,是融合了财务、招标、工程、法律等多个部门对生产过程综合管理的体现。是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才能显现效果的项目核心经营管理工作之一。因此,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是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实现的。

合约的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项目工程建设的工作过程概括起来就是两个环节:一是签订合同环节,二是执行合同环节。这两个环节是密不可分的,前一个环节是后一个环节的基础,后一个环节是前一个环节的继续,缺一不可。项目的一线工程管理人员对现场的质量、进度等管理还是很强有力的,但忽略了合同的管理。很多工程管理人员对合同条款不够熟悉,这就要求加强对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培训让全体一线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得到提高。

1建设单位工程合约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加强合约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中,其中合约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加强合约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约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约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2我国建设单位合约部的管理目标

2.1提高全员的合约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丧失殆尽。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则不可能有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当然就不可能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

合约部将通过台帐、会议、培训、检查等手段提高生产管理人员的合约意识、法律意识。促使生产过程中的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使生产过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

2.2强化合同交底工作

在以往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只是注重“图纸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偏差。项目在开工前必须首先进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具体的执行者是项目部人员。项目部从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项目中层到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合同各条款,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项目总、生产主管经理要向项目各成员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为业主的合同责任、工作范围、工作半径以及法律责任。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扯皮、争议等不利于顺利生产的现象。

2.3最大限度的实现合同范本化

采用范本合同是为了对参投单位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是为了避免在招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使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透明度,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采用范本合同也是为了让甲方管理人员尽早熟悉管理体系,使各项目的现场管理动作都是标准动作,是集团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2.4规范及完善现有的现场沟通机制

业主和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这些内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实施报告,如每月的工作量报表;在工程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的书面文件,如工程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以及其他情况等等,这些都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及总承包方的签署和认可。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2.5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资料的归档

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由业主、施工单位提供的。对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是非常繁复的,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纸质资料的保存并不容易,查找起来也费时费力。所以只有通过信息化手段,把除需保存原件外的绝大部分资料变成电子文件,通过建立完善的资料存档系统及查询系统,来减少资料的流失及减轻一线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为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奠定坚实的基础。

2.6合同的统筹化管理

为了将“集团决策,地区、项目执行的管理思路”进行落地。就要把涉及到决策的环节统筹到集团统一管理。统筹合同管理是其中重要的一步,只有通过固化范本、制订标准化的流程、明确各层级的权限等统筹手段,才能将各项目合同管理的步调统一,对整个集团的统一经营提供有力支持。只有将合同管理进行统筹,才能把一线的生产管理人员从繁杂的招标事务上解放出来,去从事质量管理、跟踪落实生产计划等保证项目生产的一线管理。

3建设单位合约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体现

3.1 工程管理合约决定着工程项目的目标。工程项目管理的合约其实也就是项目管理目的在工程管理中的目标和依据。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必须明确提出要求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工程进度的目标是在何时完工等;工程中标价多少万元,因而工程合同管理控制着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目标。

3.2 合约规定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约一经签订,只要有效,双方的经济关系就限制在合约范围内。由于双方权利和义务互为条件,所以合约双方都只能利用合约, 保护各自利益,限制和制约对方。合约不但决定双方在工程过程中的经济地位,而且合约地位受法律保护,在当事人之间,合约是至高无上的,如果不履行合约或违反合约规定,就必将受到经济甚至法律的制裁。

3.3 合约是解决双方争执的依据。在工程施工中争执经常发生。合约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重要的作用:①争执的判定以合约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约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等。②争执的解决方案和程序由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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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企业;工程变更;建筑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索赔和纠纷等问题经常出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都是因为工程变更造成的。在建筑合同中,必须要对工程变更予以高度重视,这对于处理合同纠纷具有极大的帮助。但是在实际上,对于建筑合同各方,对工程变更的重视程度不足,也没有实施正确的处理方式。因此,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措施,比如明确工程项目变更流程;完善工程变更合同;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实施动态化管理模式等,进而确保工程项目更好、更快地进行。

一、工程变更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来说,与合同变更之间的差异性较为显著。合同变更,主要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期内,合同内容极容易出现变化。而工程变更,主要是指在工程施工作业中,对于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等,要进行相应的变更,进而严重影响着工程项目的实施,因此,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在建筑工程施工情况中,监理方、建设方以及承包商等属于重要的参与主体。由于在工程变更管理的影响下,极容易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必须要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投资掌控等工作。对于工程变更来说,可以结合建筑合同,以此来开展相应的施工工作,但是会影响到建筑合同标准化管理。一般来说,对于工程变更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具有较多的工程参与主体,一定程度上导致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进而在建筑合同中,原规定的内容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承包商变更、设计变更等,严重影响着合同标准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基于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影响因素

1.工程量变化较为显著

在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过程中,由于在设计人员水平不足、施工过程临时调整以及突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下,很难准确计算工程量大小。基于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加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进而更好地调整和变更工程相关情况。

2.施工顺序和时间变化较为显著

一般来说,在工程项目中,资金和技术都属于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多的影响因素,资金到位较为滞缓、延缓施工等现象经常出现,甚至还需要对施工方案和图纸进行修改或调整,进而导致工程合同变更现象的出现。

3.施工材料出现变更

在工程项目中,对施工材料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所以必须要确保所选材料与相应的标准要求相符合,进而给予工程质量强有力的保障。但是在实际上,如果施工材料质量难以保证,很难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首先,不同地区所制定的材料标准是不一致的,而且再加上一些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润,极容易导致质量问题的出现。所以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工程项目的变化较为显著[1]。

4.变更索赔风险难以避免

第一,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对于变更索赔风险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如果招标文件的合理性难以保证,很难提高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水平,从而导致施工合同风险的出现,大大加剧了变更索赔风险的发生概率。第二,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中,变更索赔风险难以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如果不对投标人实施严格的审核,很难保证招标人获得工程项目,进而引发施工索赔风险的出现。第三,合同签订阶段。这是合同双方确定合同约定内容、条款的重中之重,对于合同双方来说,如果不对合同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核对,极容易导致合同变更索赔风险的出现。第四,合同实施阶段。这是变更索赔风险频发的阶段,出现变更索赔风险的概率极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并控制好各项变动性因素,避免出现变更索赔问题。

三、基于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1.明确工程项目变更流程

在工程合同变更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应的程序。一般来说,对于业主和施工单位等来说,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想法,以此来进行变更合同。在合同变更之前,监理工程师可以提出申请,明确变更的原因和要求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而且监理工程师针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领域地审核和分析,并邀请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商讨,最终形成统一的想法如果确定需要进行变更,要及时予以回复。反之,如果无法变更,也要进行相应的解释。一般来说,在工程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工程出现变化的概率也比较高,比如工程成本增减情况。基于此,监理工程师要结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引导相关技术人员仔细核算和分析工程量和成本等,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有效协商和交流。

2.完善工程变更合同

首先,针对施工招标文件,要不断进行完善。在招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明确合同工程变更方面的条款,投标人接受业主的招标文件,象征着对于工程变更的合同条款,予以接受态度,进而借助招标,使工程变更变成承包商的承诺。其次,选择最为适宜的合同类型。在建筑工程项目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下,要想避免出现工程变更现象,必须要灵活选择合同类型,将风险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并加大变更控制力度,进而为业主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提供便利性。最后,针对施工合同文本,也要进行相应的完善。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对于示范文本,明确提出了对设计变更的要求,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其他的变更内容,进而极容易出现心理误区。因此,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必须要明确工程变更概念。而且针对现行的施工合同范本[2],也明确规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工作,但是没有合理安排工程变更管理任务,一定程度上极容易导致职责管理范围出现混淆现象,对工程变更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在施工合同范本第8条中,比如要求发包方,必须要向承包方提供变更设计图纸。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要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审批,为正式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如果工程情况出现了变化,也需要进行变更,也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基于此,对于变更后的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定期邀请专门人员来进行现场调查,如果不需要进行变更,可以回应不予批准。反之,在确定变更时,要结合相应的程序规定来进行批复,进而给予变更内容强有力的法律效能。

4.实施动态化管理模式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具有极大的动态性和持续性。基于此,针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变更等情况,要加强动态化管理模式的应用,并加强科技设备的应用,以便于提供精准的材料,为合同动态化管理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在合同过程中,突发现象难以避免,必须要明确合同的变更原因、内容,进而作为可行的判断依据。如果出现了意外事故[3],施工方和建设方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借助书面形式进行阐述。

5.提高变更索赔风险应对能力

(1)对于工程设计质量,要加大控制力度。在工程项目中,要将整个工程质量提升上来,进而将合同变更索赔风险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所以说,必须要对整个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制定完善的建筑设计方案,并加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系,进而将双方权责关系进行明确化。同时,在设计之前,要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比如施工项目所处环境,进而避免合同变更风险的出现。(2)制定完善的招标文件,这也是提高变更索赔风险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方法。对于招标文件,可以有效管理合同,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所以,必须要准备出充足的时间,以此来开展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进而给予合同准确性一定的保障。(3)严格管理变更的合同。在管理变更合同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针对合同内容,要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进而以免错过索赔的最佳时机;第二,在施工阶段合同中,必须要高度重视变更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第三,对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范围,要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对施工过程进行充分掌握和了解,避免违反合同内容现象,进而为提出索赔要求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中,加强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可以促进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确保顺利完工。并且还可以将诸多管理成本保持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出现工程变更,防止引发不必要的矛盾或纠纷现象,从而为建筑企业赢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孝政.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研究[J].交通世界,2018,(30):116-117.

[2]张军海,贤力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工程变更法律风险研究[J].混凝土世界,2018,(9):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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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签订了有效的协议,其中对双方的义务与权力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建筑企业之间的合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项目工程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较低成为了我国项目工程中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所以,只有通过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其发展过程中合同管理的问题,才能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

1.项目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是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咨询、工程融资、工程采购、工程承包、工程管理以及工程培训等等,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协会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开展。项目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建筑企业的主要企业法人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一项协议,这个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项目工程项目的合同形式和类别较多,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例如,按照项目工程的内容分类可以分为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工程安装合同等。按照项目工程的承包范围分类,可以分为项目工程设计——建造合同、项目工程交钥匙合同、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工程分包合同、项目工程劳务合同、项目工程设计——管理合同等等。

2. 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在项目工程合同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2.1项目工程合同不规范。项目工程合同是项目工程的核心,在项目工程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就项目工程合同的标准性有着规范的要求,包括了项目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的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主要内容。项目工程合同充分体现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可以充分保障双方的权利。但是在具体实际过程中,有的项目工程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为了规避业主义务,不使用规范的项目工程合同,为了规避项目工程的风险,通过笼统的、含糊不清的、相互约定的合同条件,还有的一些合同甚至只用双方口头委托和有关部门的命令方式相互协议,等到项目工程结束之后,双方再补签项目工程的合同,但是这种补签合同却没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完全起不到一点约束作用。

2.2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诚信缺失。一些建筑企业的法人或者主管部门领导的信用意识薄弱,缺乏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企业信用,尤其是在怎样防止合同难于履行以及怎样解决毁约的纠纷方面,没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往往出现一些授信不当或者对合同的履行计划缺乏相关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现象,这些现象会导致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埋下影响其发展的信用风险。造成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包括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了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社会道德秩序失衡、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行为不规范等因素;企业内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者本身具有不诚信的动机、企业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发展利益、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比较薄弱等因素。

2.3缺乏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较短,所以就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同时也没有比较正规的、权威性的合同管理机构。而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中,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和项目工程的合同索赔涉及到企业自身的实际利益,关乎到企业的发展,所以需要专业性、法律性以及技术性相对较强的人才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但是,就目前建筑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比较缺乏,这极大地降低了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虽然在近几年,我国建筑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一些企业为了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纷纷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是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还很不正规,在其管理过程中缺乏标准的、有效性的制度和标准,所以,还做不到对项目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3.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采用标准的项目工程合同范本。项目工程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明确地规定,是保证双方权益的有效性文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有必要完全按照项目工程的合同标准,规范化项目工程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项目工程合同的全面性以及项目工程的公正性等。项目工程的合法性是指双方是否具备有法律要求的资格,项目工程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招标投标条件,招标和投标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工程项目合同的全面性是指项目工程的合同文件是否全面、条款是否全面、权利与义务是否全面、用词是否标准、责任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等等;公正性是指签订双方是否平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等等,只有保证了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全面性等条件,才能充分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2尽快组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项目工程的合同中包括的文件较多,条款较复杂、涉及到项目工程和合同双方的方方面面,在项目工程中管理中有重要的作用,无论是项目工程的外包人还是项目工程的承包人都有必要建立专门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以充分保证双方的利益。就合同中的外包人而言,项目工程合同过的管理机构主要应该包括项目工程的主管部门、项目工程的主办部门、项目工程的协管部门等等,项目工程的协管部门还应该设立负责合同具体内容的部门,例如项目工程的招标部门、项目工程的谈判部门等等。项目工程的承包方设立的管理部门主要企业的项目部,其下设立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下还应该设立成本控制部门、质量控制部门、材料控制部门以及工程监管部门等等。

3.3引入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目前,针对我国建筑业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加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是建筑企业必须采取的重要措施,如:企业内实行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工作,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同的质量。同时,建筑企业还必须制定完善的企业内部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工程合同部门的职责,健全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实行责任人直接负责制,合同文件归档管理等等,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等。

4.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建筑业项目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的很多问题,需要有关企业和部门根据问题,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采用标准的项目工程合同范本,引入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尽快组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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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彦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J].石油化工建设,2011,06,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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