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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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现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性为中介服务机构,作为一般经营企业管理,而第三方支付本身具有支付结算和信用中介的双重职能,尽管不能定性为金融机构,但其职能与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支付服务无本质上的差别,一般性的监管无法全面监控其运行风险,目前,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只是针对第三方支付的信息安全进行管理,暂时停留在纯技术层面。2010年6月央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将第三方支付纳入其监管范围,因此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工作理论上形成以央行为中心,信息产业管理等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
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运行流程监管方面。将整个监管过程分为市场准入、市场运作和市场退出三个阶段,目前在市场准入层面已经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可以说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提高了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整体质量,降低了支付风险;市场运作层面,现阶段主要工作集中在对沉淀资金的管理和反洗钱风险这两个方面的监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约束;市场退出层面也是整个监管流程中最后的阶段,目前在制度层面还欠缺相应的办法来进行具体的市场推出操作,是监管工作的一大盲点。
二、目前第三方支付业务监管的问题
针对目前我国在监管机构、法律制度、监管流程三个层次的监管现状,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兴起时间较短
第三方支付相对来说还属于一项新兴产业,央行从2010年起开始关注第三方支付的监管问题,可以说对其监管起步较晚,存在问题多。现有监管制度和相应法律依据的不论在出台速度和完整性方面还不能做到与第三方支付的新变化和新发展完全同步,监管过程中缺少法律、法规依据,造成了一些制度方面的空白,为监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是技术层面监督措施匮乏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主要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等非金融机构的电子化信息平成,而实施的监管主要偏重于对人员、市场等具体操作行为方面,缺乏对电子化信息、电子化流程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掌握的大量使用者资料的监管,另外第三方支付本身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业务交叉监管特殊地带的这一特点也使得对其在监管职责及监管内容上存在诸多不明确之处。
(三)对沉淀资金的管理
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都采用的是延迟净额结算,即支付与结算并不在同一时间进行,两者有一定时滞,从而造成了大量沉淀资金的产生。这一时间段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使用者的资金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停留一段时间,形成了大量的沉淀资金,央行规定该资金为客户备付金,其所有权属于客户,第三方使用机构是否挪用、如何管理该笔资金都没有明确的监管,所以沉淀资金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存在巨大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这笔暂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在存在期间所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即利息的归属权尽管在2011年央行制定并公布的《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此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但在这部分资金的归属权问题现阶段依旧产生存在诸多争执。
(四)反洗钱工作方面
由于第三方大都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支付机构和他们的客户很少见面,交易的真实性难以保证,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权限监督网上交易者款项的真正用途,这都给资金的非法流动提供了可能性,公安部侦破的江苏苏州“乐天堂”网络赌博案,就涉及到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另外第三方支付与结算不同步进行的特殊性及涉及的金额大、笔数多、客户身份复杂等固有特点,也造成了反洗钱工作开展难度大的问题,现阶段央行在第三方支付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及物力资源还远远不能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可能发生的反洗钱风险水平相匹配,以上原因都使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潜在的洗钱案件高发区。
(五)信用卡套现的风险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行为指的是通过虚假交易,使用信用卡支付后,款项进入支付平台的账户,再通过账户转移到商业银行,然后从银行提现,整个过程并没有涉及到真实的货币交易行为。持有信用卡的用户甚至可以在除了第三方交易平台参与的情况下通过自买自卖的方式实现信用卡的套现。尽管央行已经三令五申强调禁止信用卡套现的行为,但由于监管措施和方法的缺失,这种情况还依旧存在,也使得对信用卡套现的监管变的越来越难。
(六)市场退出机制规定不明确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推出机制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取消该支付机构的法人资格,使其推出市场的事实或行为。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与传统的银行业推出机制不同,它不仅涉及资金清算等金融资产的转移或损失,还会涉及到平台在多年网上支付业务中累积的大量资料信息。在推出市场过程中,这些信息也将被重新整理和转移,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推出机制加以约束.如果出现被不法分子盗用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的相关建议。
(一)随着第三方支付的日益发展,央行应该加大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关注力度,针对在立法工作中的欠缺问题,加大立法力度。第三方支付较之传统的支付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借助网络等平成的支付,但其本身仍然是支付活动,因此还受到原有结算法律的规范,但原有支付结算法律在电子化支付方面的不足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尽快通过对现有法律的调整和修订,使第三方支付尽快融入现有法律体系当中。
(二)在监管的技术层面,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应当尽快出台明确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的规定,逐步完善第三方支付的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机制,对不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停止其第三方支付运营资格,达到有力保护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的身份信息和资金安全的目的。监管责任方面,针对第三方支付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业务监管交叉地带的这一特点,加强网络运营监管部门和金融业务监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明确双方职责和责任,尽快摆脱第三方支付监管责任和范围不明确这一局面。
(三)对沉淀资金的管理方面,首先央行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对暂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结构的用户资金安全进行检查,杜绝挪用用户资金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科学可行的纰漏制度,及时将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沉淀资金管理方面的信息纰漏给广大第三方支付使用者,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其次应该注意沉淀资金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存放期间所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出台规定,明确所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的归属权问题。
(四)在反洗钱方面,尽管央行已有相关规定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接受反洗钱监管部门的监管,并及时记录和保存所有交易,汇报可疑交易。但是网上支付其交易量大,监管困难等固有特点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尽快出台对第三方支付交易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监督检查办法,借鉴原有征信体制,建立相对应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交易信用和交易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征信机制,都是今后在反洗钱方面乃至社会安全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其次,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人力、物力投入,使之尽快与第三方支付业务所可能产生的反洗钱风险水平相匹配也是当前这一领域的重点工作。
(五)信用卡套现问题,如同在反洗钱方面给出的建议,建立第三方支付交易内容的监控机制后,信用卡套现问题也能一并得到有力解决,降低信用卡套现风险。
(六)针对市场退出机制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尽早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具有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的竞争性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退出过程中,产生的例如大量个人用户信息资料、沉淀资金的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也应引起重视,并一并通过第三方退出机制管理办法的出台一并得到有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曹红梅.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的问题与建议[J].大庆社会科学,2011(02):107-109.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农业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 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1.金融行业内部控制即企业制定出多方面的政策及实施准则来保障其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防范危害企业资产利益的行为,并确保其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以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金融行业内控管理目标。金融行业即经济市场收支的结算中心,在经济市场的繁荣及发展上做出了应有的作用。不过,金融行业履行本身的功能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可能性风险,甚至风险越发突出,故为了规避风险,抑制其给金融行业的冲击,金融行业就一定是要保证自我发展战略的全方位落实,实现其经营的目标。
二、我国金融行业会计内控管理体系的缺陷
1.国内金融行业对于会计内控管理的认知度不够,因国内金融行业的会计内控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致使其内控管理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如:金融行业觉得其内控管理本身是各项制度及规章的整合,却忽略了内控管理对于经济业务运行时所做的动态监督和控制。并且,金融行业对于内控管理的相关方式认知度也不够,仅以为内控管理等于互相牵制。
2.国内金融行业目前的会计内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主要在于金融行业各环节链的控制力不足,衔接不够完整。使得控制系统的缺乏紧密联系。究其原因共四点:
(1)国内金融行业的决策程序及制度不够完善,金融行业的内部民主性及科学性不够,监管部门往往只能自下监督,而遇到管理层、决策人时束手无策,无法对决策者做到应有的制约。
(2)因金融行业的各大职能部门不够重视内控管理,使得会计内控管理在整体上有效性不够。
(3)因金融行业本身在岗位责任制度的设置上太过抽象画,缺乏可行的量化考核措施,使内控管理偏离了相应的原则与要求,导致不少必须的工作岗位缺少了牵制力。
(4)因金融行业会计内控管理的不完善致使基层行政管理者不能时常发挥监督检查的功效,不能及时纠正问题,以至问题一直残留甚至存在。
3.会计内控管理体系的构建缺少更有效的评价指标。金融行业本身是高风险的行业,会计核算和监督机构肯定是较其他行业更为健全的,可社会经济活动是多样化的,目前的监督方式及管控方式都不足以应对社会经济活动变化,表现有三点:
(1)进行经济业务活动的前后,金融行业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及防范力不强。
(2)金融行业缺少相关的会计内控管理考核评价指标,这会导致金融行业考核不够细致,没有统一标准,不能够深入地考核内控管理的执行状况。
(3)金融行业目前的会计监控方式较为落后,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监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或是能力上无法做到专业的监察审核,亦或是对于监管工作粗心马虎,敷衍了事,这样就会给企业及单位自身造成“眼皮底下看不见的漏洞”,危害其自身经济安全。
4.金融行业会计内控管理遭弱化,金融企业不能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金融企业的进步与发展的核心在于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表明着金融行业的内控管理方面的态度,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心中的精神结果。积极与诚信的企业文化和内控管理不谋而合,则降低风险,相对降低企业会计内控管理成本,提高内控管理执行率。
三、构建金融行业会计内控管理体系构建的相关对策
1.改善金融行业内控管理环境
拥有一定的经营理念,并在此基础上改进甚至改变,这是金融行业运营、经营的行为基础。具备良好的会计内控管理环境与企业、单位的内控管理意识的提高是离不开的。随着近年来金融案件的频发,以及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时出现,金融行业的会计内控管理所隐性的问题也逐渐为人所知,为人所诟病。但是,其显现出的问题所反映的也仅是制度的缺陷,诱发这些问题的关键因素在于金融企业的管理人员缺少了对于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理念,故这需要金融行业内部必须具备一套内控管理体系理念,发展并调整好良好的内控管理环境,奠定好构建金融行业会计内控管理体系的基础。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内控管理环境的过程当中,要优先加强会计人员的内控管理理念,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选拔优秀的会计人才。金融行业在这点上,要定期组织并开展会计人员培训,考核与考试,使各项业内规章制度及金融法律法规、职业操守的各项条文理念深入人心,确保员工的岗位认知。对会计员工的选拔,要提高选拔要求,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此促进内控管理体系的发展。
2.构建多层次的企业会计内控管理体系
伴随着现代金融行业的壮大与发展,不少企业、单位明白到内控管理体现的构建的重要性。组织化的建立内控管理体系,并保持特定的状态,才能保障金融行业会计内控管理体系在内部控制上的实施,这是一种调节与联系。要做到这一点,要确定内控管理的目标,保证目标在确定可以事实并实现的可能性下。金融行业的企业与单位要从管理层上提高认识,统一决策,把内控管理的目标的职责层层分解、细化, 制定出会计内控管理的具体目标,以此构建多层次的企业会计内控管理体系,再在此条件下工作,层层把关,发挥出财务链在各环节的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的监督效率,从而顺利实现企业、单位的总体管控目标。
3.构建完整的风险识别、鉴定及评估体系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金融行业索要面对的风险往往具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金融行业的管理人应当充分考虑到所处企业及单位将要或正在面对的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因此,就需要管理人必须构建起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以及鉴定、评估体系。金融行业应当明确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或已经面临的风险,讲风险的要素以及风险点一一罗列,同时考虑到自身的内部风险以及从整体水平的层面上考虑业务活动时风险的发生,应当全面分析风险点、风险产生的因素、风险发生的形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所造成的危害,以此奠定金融行业会计内控管理建设的基础。
4.提高金融行业会计信息化水平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经济也在这一列车中飞速前进。网络作为当今最快速、最具有效率的平台,为金融企业与单位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企业应当利用网络、计算机技术以及各种金融软件进行会计内控管理,这样不仅能够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也能避免数据错误,甚至是金融风险,提高会计内控管理水平。因此金融行业应当遵循这一发展趋势,尤其是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将各项财务流程以及信息数据记录在案,起到防止会计作假、走后门的可能。但是在利用信息化操作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网络安全,因此,金融企业及单位应当选拔具备信息化软件办公的会计人才,加强员工的信息化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化办公效率。
5.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评价体系
金融行业应当充分考虑到行业内部构建并不断强化的内部审计职能,应当出台相关的内部审计评估的指标,建立更具效益的内部监察机制,从而避免各种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关键词]高职院校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 课程体系建设
高职院校的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金融业的迅猛发展,满足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经营与管理人才需要,尤其是地方金融、区域金融、合作金融、股份制金融的发展实际需要而设计的一个新专业。她是既与本科院校金融学、中等职业学校金融事务专业有联系,又与之有明显区别的专业。主要培养基层商业银行银行、证券和保险营业机构业务经营一线需要的,具有一定的金融理论基础和金融业岗位职业技能的技术应用型人才。那么,如何构建高职院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体系,从而适应基层商业银行、证券和保险营业机构业务经营一线人才需要,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特点
高职院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应紧跟国内外金融业大变革、大重组的时代步伐,进行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教育。当今,金融业的发展呈现出新特点:一是金融业发展的产业化、工程化、信息化,使金融业逐步成为产业结构中的核心战略产业;二是金融的载体和经营方式正在向网络化、虚拟化和混业化发展;三是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正在打破国界、区域界走向国际化、全球化;四是金融业的运作目标,开始出现从传统的单一利润最大化向两大目标:追求效率和追求安全;五是金融发展将走出传统的“竞争优于垄断”的定式,走向民主化管理的发展道路;六是地方金融、区域金融、合作金融、股份制金融发展很快;七是金融从业人员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这些特点必然对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高职院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应根据金融业发展新特点,借鉴发达国家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的情况,改革我们现有的课程体系,调整并优化专业课程结构,使高职院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教育能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特别是地方金融、股份制金融、合作金融的发展输送合格高素质人才。
二、中外高职院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分析
与发达国家高职院校的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所设置的课程相比,我国存在明显的差距。一是从所设课程的结构来看,国外注重对金融市场类、风险管理类、公司金融以金融产品营销策划类课程的设置;而我国注重开设培养学生理性认识的课程。二是从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来看,国外这一专业的核心课程涉及基层商业银行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各个业务环节;而我国则以银行、证券、保险基本理论知识为主。三是从理论课程的设置来看,国外理论性课程少,我国理论性课程多。四是国外注重任职资格教育;而我国高职院校注重学历教育。五是从课程的总数量来看,国外的课程数量明显比我国少。
三、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建设的基本理念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教育对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特别重要,是培养综合核心技能的重要一环。另外,由于这一专业具有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法学多学科性,因此,课程的设置应具有鲜明的多学科相结合的应用性特色,在其课程体系建设中要得到具体的体现。
1.服从于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要求的实现。
2.强调课程体系的创新与发展,培养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3.重视校本课程建设,体现专业特色。
4.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制度有机结合。
四、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原则
科学合理的建设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体系,总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用性原则。高职院校以培养高等应用性人才为目标,在课程设置上应强调课程计划适应现实的社会需要,实践教学方面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理论课程设置方面也要尽量和现实需要联系紧密。
2.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在课程设置方面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体现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和创新性,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快速适应新形势新情况。
3.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相结合原则。高职院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应与金融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紧密结合。并选用相应教材,让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资格证书。
4.多学科,重核心能力原则。为使毕业生具有更强的社会竞争力,在课程中应增设诸如财经职业道德、金融礼仪等课程,以侧重于对学生包括为人处事的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多种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
5.模块化原则。模块课程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十分有利于学校课程开放,可及时删减陈旧重复课程或课程内容,吸收最新科研成果,调整课程重心,保持课程的最佳适应性、先进性与时代性。
6.地方性、区域性原则。在课程设置上要充分考虑地方金融、区域金融、合作金融、股份制金融特点,重点突出相关专业课程,以便充分体现出高职院校“服务于当地、就业在当地”的市场定位思想。
7.特色化原则。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应充分体现各高职院校各种资源的优化利用,培养专业特色人才。
五、课程体系结构内容设想
1.改革基础课。对传统的老三段中的公共基础课进行改革。根据职业岗位所需核心能力和技能开设课程。
2.重组专业(含专业基础)课。根据职业岗位群所需职业专门技术能力要求开设课程。将课程体系分成专业基础课程、通用业务技能课程、岗位业务技能课程和发展能力课程四个模块。发展能力课程则是考虑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而开设的课程。
3.强化实践课。应根据技能形成需要开设课程(或项目)。如:模拟商业银行业务实习、模拟证券业务实习、模拟保险业务实习、金融产品营销实习、社会调查、课程综合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在必修课、选修课中开设校本课程、与职业资格证考试方向一致的课程。
参考文献:
[1]戴士弘著,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6.
[2]李海燕,刘明亮.高等专科学校证券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5):55-56.
[3]封思贤.从金融理论变迁看金融本科教学改革[J].金融教学与研究-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38-41.
关键词:独立学院;金融学;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248-02
一、独立学院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实践教学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通过引导学生的实践活动,传承实践知识,形成技能,发展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的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教学活动。
独立学院是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型和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从办学目的来看,独立学院是培养具有较系统的学科基础理论、具备一定的创新与技术革新的理论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创新型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除了需要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必须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对一些现实问题举一反三的解决能力。创新来源于实践,那么实践教学便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最好的途径。因此,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独立学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金融学是一门集理论、实务、技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金融专业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操作性。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对金融业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除了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金融业务的操作能力也成为金融机构在招聘人才时考量的一个重要依据。
随着中国教育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素质教育的开展,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观念和束缚,逐渐被关注和重视。虽然目前许多独立学院对实践教学的投入逐渐加大,实践教学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在实践教学体系设计方面依然处于一种自发的状态,导致实践教学的效果不理想,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使部分学生在毕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工作所需,影响了学生的就业。具体来讲,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置不科学。传统的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内容形式单一。实践教学本应是理论知识延伸到实际生产和社会应用中的内容,应该按照实际经济活动中的相关业务来设置实践项目。但目前的实践教学缺乏相应的指导书以及专门的实践教学规划、管理、研究与评价机制,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完全依附于理论课程的需要安排实践内容,而且学生没有实践操作的参考资料,导致实践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相互脱钩,达不到实践的目的,锻炼不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师资力量薄弱。独立学院普遍存在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没有形成合理的老中青结构,缺乏“双师型”素质教师。许多青年教师大多直接从高校走向高校,从理论学习到理论讲授,缺乏实践课程设计及实践指导经验,再加上独立学院的课务繁重,学历进修的压力比较大,实践学习的经费有限,致使教师的实践经验不足,操作能力不强,达不到最佳的指导效果。由于师资力量的薄弱,许多设计性、创新型的实验项目没有被列入学生实践学习的范围之内,学生的操作能力也就得不到很大的提高。
3.实验室建设落后。目前,许多高校把自身的发展放在办学规模等方面,实验室的建设比较滞后。由于实践经费的制约,许多实践教学设备陈旧落后,数量不足,软件配置方面也不够齐全。实验室的设备落后,导致某些实验项目受到限制而无法开展;实验设备不足,使学生只能在有限的实验课堂上进行操作,而在其他时间,学生想进行实验操作锻炼,学校无法提供开放的实验室,满足不了学生的要求。
4.实践教学实习基地资源匮乏。很多学校没有建立起与金融机构长期合作的机制。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任务都比较繁重,适合学生专业实习要求的机构担心接受学生实习会影响他们自身的工作,所以一般不愿意给学生提供实习的岗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又缺乏实习监督的老师,对学生实习的目的、要求和任务不能够完全理解,从而使学生达不到实习的效果,浪费了宝贵的实习机会。
三、构建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路――以“外汇交易理论与实务”课程为例
1.加强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只有按照完善的教学课程体系开展教学,才能够达到良好的教学目标。在金融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中,要按照市场对金融人才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标准来制定培养目标、确定实践教学大纲、编写实践教材、配备实验硬件及软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具有独立学院专业特色的实践课程体系。在外汇交易实践课程的设置中,学校可以安排一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者在外汇实务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来编写实践教学大纲以及教材,根据外汇工作的实际需要来安排实践项目,更好地实现和未来工作的对接。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提高教师素质是提高金融专业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因此学校要建立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培养一支具有较深理论功底、较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对于外汇交易课程师资的建设,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如派出专业课程教师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学术交流、教学研讨会,安排教师参观其他院校的外汇交易实验课进行交流学习,安排教师到外汇实务部门进行参观学习,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二是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实践教学队伍中来,如聘请金融机构外汇实务部门的人员来校担任外汇实践教学的教师,这些人员长期在实务部门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传授给学生。
3.加强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的软硬件是实践教学的基础,金融学专业的实验室更是具有其特殊性。金融学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体现仿真性的特性,要尽可能接近真实的经济活动,学生在高度仿真的环境中实训,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真实岗位的工作。在外汇交易实验室建设上,硬件设备要能够体现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软件要在满足实践教学的基础上,还应与外汇实务中的软件具有高度的仿真性。首先是对网络的要求,真实的外汇市场汇率变化是瞬息万变的,这就要求外汇实验室必须具有高速的网络,实验室能够便捷地与外部网络实现信息交换,能够反映真实的市场信息。其次是对外汇模拟交易系统的要求,外汇模拟交易系统要具有委托下单、自动成交和自动结算等与真实交易系统相似的功能。最后就是对分析软件的要求,学生可以利用分析软件进行外汇投资分析,可以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网络静态分析,并给出多种分析曲线和技术指标,从而锻炼外汇投资分析能力。另外,由于外汇交易24小时全天候进行的特性,学生在实验课堂之外也可以进行交易,这就使得在课下也有了对外汇实验室的需求。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安排一些开放的实验室,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操作机会,为优秀的学生提供创新活动的场所,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4.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毕竟只能进行模拟操作,与校外金融机构相比,校内的模拟环境具有一定的欠完备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的效果。外汇交易的校内实践课也只是让学生进行模拟交易,他们对于真实的外汇市场并没有太多的感受。要想实现理论与实际的衔接,增强学生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把他们放在金融机构进行真刀实枪的训练是实践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这就需要学校给予支持,花大力气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可以与多家有外汇业务的银行进行协商,如果有银行愿意与学校进行合作,学校可以与这些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定,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定期的安排一些学生到外汇银行部门进行实习,让学生真切的接触外汇市场,感受外汇交易。
四、结语
总之,只有不断深化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增强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金融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 尹慧斌,花球.金融专业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研究[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5).
[2] 徐扬,戴序.构建金融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J].现代商业,2008,(17).
【关键词】交易成本 中小企业 正规融资
一、引言
(一)背景阐述
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到了“交易成本”的概念。科斯(1937)认为,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威廉姆森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对影响交易成本的理论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威廉姆森(1985)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系统阐述了交易费用以及其决定因素,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科斯的理论。威廉姆森(1985)将交易成本分为事前和事后。
(二)相关概念内涵的界定
金融交易成本是指在金融交易发生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可以分广义和狭义的角度进行解释分析。广义的金融交易成本是指整个偌大的金融体系运行的成本,它主要是为了界定产权和维持金融市场的交易秩序所耗费的成本。狭义的金融交易成本就是指金融交易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而一个交易活动又会涉及到资金需求方,资金供给方以及金融中介三个部分。关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这在目前的市场中主要涉及到间接融资的问题,由于资金的供给方的交易成本在整个交易的成本和中非常有限,故将间接融资的情况简化,只讨论资金的需求方和金融中介的交易成本。
企业的融资渠道分为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指的是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权益性融资指的是股票融资。因为我国的中小企业的整体实力明显不强,股票融资为之尚早。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正规的融资渠道以银行贷款为主。
二、影响交易成本因素――基于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
我国学者袁庆明(2004)对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的架构提出了框架性的分析。
(一)人的因素
威廉姆森将交易成本中的人这个因素假定为契约人,所谓契约人这一假定与经济人这一假定相悖。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完全最大化,完全理性。契约人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有限理性更强调在现实中的情况,会有很多因素(诸如信息不对称等)限制完全理性,所以只能做到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这一概念涉及到了外部性问题,即人们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维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正当的手段诸如投机取巧,提供不实信息欺瞒真实情况等。
那么,将这部分理论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结合起来,不难看出这实质上就是金融中介与资金需求方的一场博弈。
在金融交易的过程中,中小企业作为资金的需求方迫切的想得到资金缓解流动性或者扩大基础建设。此处就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企业都想得到资金尤其是绩效差的企业更想得到有限的资金(因为表现较差的企业愿意出更高的贷款利率)机会主义的特性就体现出来了。中小企业的信息公开程度不高,硬信息不够这是众多中小企业的弊病。所以一部分企业就在软信息上下功夫,所谓“软信息”就是指不能用准确的硬指标来表示,是非正式的、模糊的、推断的、知觉的信息,诸如企业借款法人的品质,企业的信誉度等指标。
在银行与企业的博弈中,双方都是主观理性,但受现实情况的种种约束只能做到有限理性,双方进行博弈,但是博弈的最终结果带来的是双方交易成本的增加。
(二)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
在这一部分,威廉姆森将影响交易成本的因素细化为资产的专用性,不确定性以及交易的效率三个因素。
1.资产的专用性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体现。威廉姆森的解释,资产的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当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后损失较多时,认定此资产为专项资产,否则认定为通用资产。专项资产一旦投资,若投资过早的被终止,所投入的资产或完全或部分的无法改作他用。威廉姆森由此得出契约连续性的重要性。资产的专用性实质上就是一种“套牢效应”,一旦专项投资行为做出,在一定程度上就锁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合约关系就会发现根本性的改变,事前的竞争就会被事后的垄断所替代,从而导致敲竹杠的机会主义行为发生。
2.交易的不确定性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体现。在这里的不确定性是指前只能大致或者不能预测的偶然事件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威廉姆森则进一步强调了行为的不确定性对理解交易成本经济学问题的特殊重要性。
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存在部分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些机会主义行为给银行等中介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使得银行在评估贷款的风险时花费的交易成本增多。
3.交易效率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体现。交易效率可以用一个数学思想进行阐述。令运转的收益为R,运转的成本为C,运转的效率为E,那么就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等式:E=R/C进一步可以导出:C=R/E,也就是说交易的效率越高,交易的成本就越少;交易的效率月底交易的成本就会越高。所以从这也可以看出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为中小企业相比大企业实力不够,相比之下,银行更愿意把钱贷给大企业。
(三)交易市场的环境因素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体现
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交易市场中存在的潜在的竞争对手。威廉姆森认为交易开始时有大量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的条件,并不意味着此后这种条件还会存在。
银行作为中介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大银行和中小银行。假定大银行小银行在一开始是都参与到中小企业融资的事业中的,是随着大银行的决策链过长与企业联系不密切导致获取企业的即时信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滞后,小银行的优势在这个时候就得到了体现。
三、相关建议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仍旧很大,企业亟需资金却又贷不到资金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基于本文的思路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监督和激励机制
目前的情况是,同一份贷款如果可以贷给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正规金融必然会偏好于大企业。大企业一般有雄厚资本保证。所以政府应该对这一扭曲的现象推出激励机制。另外,加强监督,最大限度的避免“寻租”的产生。
(二)双方尽可能的签订相对完备的合约
虽然在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的前提下,合同人无法预见所有的或然情况,即使能有一定程度的预见,合同的执行也并非是无成本的。但是朝着尽可能完备的目标迈进!合同的完备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很多问题,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
(三)推动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完善覆盖到中小企业融资的全面的贷款网络体系
非正规金融作为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正规金融的融资缺口。但是非正规金融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仍然没有得到承认,仍然属于一个“灰色地带”。因此政府在进一步促进正规金融发展的同时也要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铺垫一个良好的制度与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监管 现状 问题 对策
一、金融监管体系的定义
金融监管体制指的是金融监管的任务和权益分拨的方法和组织制度,首先要了解由谁来负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按照何种方式监督和谁将负责监管效果和如何负责的这个问题。因为列国在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系、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别,所以他们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必然的不同。
二、金融监管体系的种类
(一)统一监管体系
为了实现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监管的全面化,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二)分业监管体系
需要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分工合作,相互协调,联合承当监管责任。同时,各个不同的监管机构各司其职,在此基础上又相互配合,从而形成了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
(三)不完全监管体系
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牵头式"监管体制,另一种是"双峰式"监管体制。“牵头式”监管体制:在监管机构之间发生监管冲突的时候,能有一个带头监管机构出面协调,来解决监管时出现的问题。“双峰式”监管体制:其在监管时会先定下两个监管目标,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一类机构是针对金融行业的系统风险,而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另一种类型的机构是专门管理金融机构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三、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
在中国金融发展的初期阶段,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实行的分业监管有效的促进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发展。当时在金融风险的防范控制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机构就是银监会。它充分的与证监会、保监会进行了紧密有效的的协作,成为了当时最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通过金融法规的有效建设,完善了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了调整,使监管目标变得明确,不断地开发金融监管手段,使金融机构可以平稳有序的发展,还渐渐的加强了金融机构中的内部控制机制。这些都表明了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能力逐渐增强。金融监管机构对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入手的,分别是市场准入、经营运作以及市场退出。同时,在落实监管职责的过程中,通过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及时的对经营情况做出风险评估,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当出现金融风险时,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降低损失。但是,我国相比国外发达国家而言,金融监管体系还是发展的相对缓慢的,而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四、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法律方面立法的比较晚,所以在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和不足,在加上金融市场发展迅速,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就明显落后了,在法律监管方面就形成了很多漏洞,使得金融业在某些方面没有法律依据,处于无法可依的真空状态。金融监管也无从下手,大大的影响了监管的效率。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法规大多都太过于形式化,缺乏实用性,导致其并不能很好的发挥法律的实际作用。
(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不强
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而且没有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使得金融体系并不能有效的发展,这不仅没有良好的发挥金融市场监管效果,还使金融监管资源被浪费掉了。除此之外,我国的金融监管手段单一,目前还停留在行政监管方面,属于一种领导性的监管,过多的干预了金融机构的发展,缺乏一种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规范金融市场,使得监管效果不好。
(三)分业监管方式存在着不足
分业监管有很强烈的“地盘意识”各自独立的监管着一块地盘,对于在自己监管的领域里的利益就有很强的保护意识,不愿意他人对自己的监管对象有过多的干预,在其他领域里,也不愿意自己的监管对象有过多的参与,这样就阻碍了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使得其监管效率低下。而且,分业监管模式,成本比较高,监管较分散,监管意见很难统一。这样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对金融市场造成了影响。
五、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由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应加快金融监管立法的速度。也不能盲目的立法,要根据国内外的经济发展整体情况和我国的国情进行立法,要能保证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删除或修改一些形式化的法律法规,以免妨碍金融业的发展。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应该出具可以涵盖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要尽量的适应金融市场新形势将法律法规细分化。不仅如此,在执法的力度上要有所加强,对于金融诈骗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于不法集资与在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予以监管。争取在立法、程序的调查、多部门协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民事赔偿等方面有制度性的提高。
(二)提高政府监管效率
为了适应现代金融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我们可以采用新型的监管模式,也就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了。还可以充分发挥银监会的监督作用,有效的防范风险,加强与国际间的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定出科学的监管体系,建立良好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并有效的维护金融市场的竞争秩序,通过这些努力来提高金融市场的监管效率。
(三)改进金融监管方式
金融监管当局应该通过定期的沟通、交流协调好两种经营模式下的金融交易市场,对其进行综合性监管。为了防范外资企业利用我国的监管漏洞获得盈利,造成我国金融市场的损失,我国的金融监管应该与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方面的联系,获取最新的金融信息。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并从中获取经验。
参考文献:
[1]刘清宝.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D].西南政法大学,2009.
入世对于我国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了机遇又面临着挑战,其是深远的。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机遇是潜在的,而挑战却是现实的。就我国业而言,这种挑战,给整个金融监管体系的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与冲击。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在当今金融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国际金融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也在增多,这对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改革并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个包括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监管等多个层面的立体监管体系。
目录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金融监管和范围狭窄,监管乎段落后
2.金融监管的成本较高,导致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下降
3.金融监管人力资源严重稀缺,金融监管能力偏低。
4.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不健全
5.在分业监管的实施中,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
(二)加入WTO之后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的挑战
1.传统监管方式面临挑战
2.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
3.市场环境和监管体系面临挑战
4.监管队伍面临挑战
(三).加入WTO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对策
1.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实现功能性金融监管
2、完善央行监管体系
3.推动金融法制建设,建立完善法律环境
4.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
5.全融监管方式应以风险性与合规性并重为主
6.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金融集团和混合业务的监管
7.发挥金融业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8、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9.加快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10.加强与国际监管组织和外国监管当局的合作
11.加强监管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