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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 321000)
摘 要:自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持续低迷,消费水平与金融危机前相比也降低很多。中国作为一个出口外向型国家,出口是拉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迅速拓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浙江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出口,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难得的机遇。
关键词 :浙江服务贸易;服务品牌战略;竞争优势;地区策略
中图分类号:F752.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8-0049-01
收稿日期:2015-02-06
作者简介:车展(1994-),男,江西南昌人,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一、浙江省发展服务贸易的优势
1. 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服务贸易出口部门
国际运输服务中海运服务下的外籍船舶修理在浙江发展迅速。2008 年舟山市外籍船舶修理营业收入41.7 亿元,约合6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6.4%。浙江具有十分优越的地理区位和技术、人才优势,舟山正在打造全国重要的船舶修造基地,外籍船舶修理必将成为浙江省服务贸易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为宁波舟山加快发展以海港为中心的国际物流、国际运输及其辅助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2. 由产业关联的企业聚集在一起组成产业集群
产业关联的企业包括:生产最终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生产配件的企业、生产相关机械的企业、提业内服务的企业以及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能够产生支持作用的机构,如大学、研究机构、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等。服务业是产业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分工发展和深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产业集群高度专业化分工的必要条件,其突出作用就体现在“生产”这种中间投入要素上。
3. 浙江省的区位优势
浙江省凭借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区位优势,依靠自身雄厚的制造业产业基础,提出了“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大战略举措。但浙江工业制成品的附加值低,即使产量大幅增加,也不能促进国民收入的提高。服务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制造业为服务对象的,而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产品品质的提升,依赖于服务的附加和服务业的整合。浙江省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从而提升浙江的区域竞争力。
二、促进浙江省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的对策
1. 实施服务品牌战略
服务不同于一般商品,其无形性特征使得市场必须依赖品牌对服务进行识别。服务是典型的经验产品,其性能只有在消费之后才能得到评价,因此信誉和商标这样的非价格因素往往是服务业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有力手段,成为著名服务企业在全球所向披靡的利器。服务品牌的保护尤为重要,商品除了通过品牌还可以通过专利保护自己,而服务通常没有专利,只能通过品牌来保护自己。因此,服务业应该比制造业更加重视品牌的建立和发展。随着国际服务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国内的服务市场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国内急需创建一批服务品牌,与国际服务品牌相抗衡。首先,保护和发展浙江服务企业中的老字号,如娃哈哈、吉利、万向等。
其次,不断创造新的服务企业名牌。我们已经拥有国内制造业知名品牌,如海尔等,却一直缺乏有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
2. 立足知识经济,构建浙江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
在知识的作用日渐增强的时代,培养适应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已非常重要。无论在人才的数量上还是人才的质量上,服务贸易比货物贸易的要求都高,服务贸易的竞争更加能体现出人才竞争是国际竞争的本质。所以,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也要加强对现有人才的短期培训,构筑人力资源结构的新优势,以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3. 调整服务贸易出口地区策略,进行多元化发展浙江省服务出口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以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这几个地区的服务出口比例相对比较高。由于过于集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如贸易摩擦集中爆发在这个几个国家或地区,导致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的风险增高。一旦出现贸易摩擦,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就会出现增长缓慢的情况。针对这种状况,应该努力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减轻与一些国家服务贸易的摩擦。如今浙江省的主要工作重心,一方面要巩固已有的贸易伙伴,加强合作,互利互惠,避免产生更多的贸易摩擦;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展新的贸易市场,如,印度、巴西、俄罗斯等新兴市场。这些市场在最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是十分惊人的,这给浙江省的服务贸易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当然政府的积极行动对这些外向型服务企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 适度的政策保护措施
目前中国有很多有前景的新兴企业正处于发展时期,但是由于国外企业的进入,使得这些产业发展比较艰难。所以根据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可以首先保护这些弱小企业,使他们有足够的竞争力,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中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收益,从而提高浙江省整体人民的福利。
三、结束语
航运市场低迷引发海事海商案件攀升
金融危机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影响,航运市场低迷不振,海事海商纠纷矛盾凸显,并以案件形式进入到司法领域。据介绍,2011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审结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577件、货运合同纠纷682件,累计结案标的达4441万元;审结涉及船舶买卖、修建、租赁等交易活动的纠纷案件35件,同比上升59%;审结海上保险合同纠纷22件,同比上升29.4%,依法判决、调处保险机构承担保险理赔责任累计金额达4076万元;审结保险机构代位求偿纠纷126件,依法支持保险机构实现追偿权利累计金额达3063万元。同时,首次出现了涉及FFA远期运费协议的新类型纠纷;审结船员劳务纠纷21件、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18件和多起渔业养殖损失赔偿纠纷、渔船权属纠纷、渔船柴油补贴纠纷案件,处理涉及仲裁协议管辖争议及仲裁司法审查类案件21件。
“上海海事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数量在全国十家海事法院中基本保持在前三之列,且每年都有大约5%左右的增量”,针对上述海事海商五大类案件高发,上海海事法院院长应新龙分析认为,近年来,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件突出,一是受国际贸易市场不景气影响,境外买家放弃提货,导致承运人在目的港无法收取“到付运费”,转而向国内托运人进行追索的案件因此增多;二是一些承运人利用虚设关联公司的方式,隐身背后操纵实际运输事宜,一旦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或实施无单放货,便以“人”身份规避责任。
而货运合同纠纷呈激增之势,主要三个“四分之三”的特点,即追讨费、包干费或各类垫付费用欠款的占四分之三以上;货代企业之间的连环追偿占四分之三以上;案件标的普遍较小,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占四分之三以上。这些特点折射出货代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中小货代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行业现状。
目前航运保险纠纷案件中,与保险机构有关的保险代位求偿诉讼具有相当规模,共计达到196件,远高于因保险合同本身引起的纠纷数量。“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在高端航运保险领域的市场份额还相对较小的行业现状”,应新龙还对船舶交易纠纷案件进行分析,他说,从案件看,相当部分涉及民间个体资本参与。这些个人投资者虽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但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毕竟有限,且欠缺涉足船舶交易必须具备的一些基本知识(包括经济、法律、技术、财务运作等方面),交易不规范行为比较普遍。
创新完善海事海商纠纷解决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数量可能保持增长态势,航运对海事司法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海事审判白皮书评估认为,航运、金融、贸易关系将日趋紧密,交叉领域新类型纠纷可能不断涌现;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影响将愈发敏感,利益平衡的考量因素可能更为复杂;航运市场主体的素质及参与水平良莠不齐,航运交易安全需更加值得引起关注;涉外海事案件比例将保持相对稳定,但纠纷中隐含的涉外因素可能更为多样。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上海海事法院受理的船员劳务纠纷达33起,是2011年全年的157%。“国际贸易市场需求疲软,航运业也因此遭到拖累,一些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因素在航运领域已有所显露”,应新龙认为,不少中小船公司面临运力过剩、资金周转不灵的困难,出现严重亏损,并由此波及到了船员工资发放,船员因此申请法院扣押船舶。但有的船东因债务缠身,在船舶被依法扣押后,便以种种形式“避而不见”、“撒手不管”,船舶扣押期间的日常维护问题、船员在船的基本生活问题都可能成为影响港航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在航运市场普遍比较困难的背景下,上海海事法院针对海事审判涉外因素较多、专业技术性较强、管辖地域覆盖较广等制约海事审判效率提升的瓶颈,优化审判资源和职权配置,一是缩短审结时间,去年该院海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控制在85天以内,较前一年度减少了20天;二是推进海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2011年以调解或和解撤诉方式审结的案件达到74%,调解后因义务人反悔或拒不履行而进入执行程序的仅为7.67%。三是探索开展海事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派出法庭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17起海事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依法作出确认决定。
加快破解航运服务功能瓶颈
“随着上海港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进出口船舶日益密集,高端航运要素不断集聚,各种促进航运发展的先行政策、试点项目逐步落地,都使得航运领域中带有趋势性、规律性的现象可能会在上海较早出现,航运建设中的瓶颈、困难可能会在上海较早显露,国际航运市场的最新变化可能会在上海较早波及”,应新龙直言,这既为创新发展,加速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也提出了包括法律上诸多亟待破解的新课题。
继2010年首次在全国海事审判领域白皮书,本次的白皮书专门甄选了10件具有规则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用简明、易懂的“规则要旨”帮助和指引航运主体依法、合规、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了“白皮书”的含金量和应用价值。而通过揭示航运领域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环节,剖析航运管理中存在的疏漏和制度缺失,还“把脉开方”,重点提出了亟待加强航运服务功能建设的五个方面。
一是航运法律服务队伍规模较小,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据统计,2010-2011年在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担任过诉讼人的律师不足百人,涉及的律师事务所仅30多家。从航运发展趋势来看,数量、规模难以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海事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航运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可选数量有限,其中个别机构的商业化色彩过重,影响了其作为第三方的中立性和权威性。应从政府层面推动建立具有行业指导性和较高权威性的管理、复议、协调机构,增加航运专业鉴定、评估机构的数量,有效引入市场竞争,促进提升诚信度和公信力。
三是航运及航运法律方面的翻译水准与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尚有差距,去年由于合同关键条款翻译有误而引起多起案件纠纷。因此,必须加快对专业领域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加强对国际通行示范合同文本的译法研究。
?荩航运市场近年来的波动情况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自2000年开始中国的集装箱贸易量每年平均增长30%。时至今日,中国成为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集装箱市场。在1998年—2008年这10年间,中国海运货物量增加了10亿吨,占世界海上贸易增长量的60%。散货船运输的蓬勃发展源于中国钢铁产量的增长,在2008年达到峰值,接近5000万吨/月。随之而来的航运需求导致新造船造价大幅攀升。以好望角型散货船为例,其新造船造价从2003年的3500万—4000万美元一路飙升至2008年的9500万—1亿美元。不仅如此,2008年—2009年期间,世界新造船订单量几乎接近全球船队保有吨位的50%。
自2002年起,全球化浪潮来袭以及亚洲经济体的快速发展,导致航运市场需求量猛增。如此一来,新造船订单量激增了五倍,达到史无前例的规模。而2008年的经济危机导致了全球贸易量急剧萎缩,造成了市场上船舶供应过剩,从而不可避免的导致运价疲弱,致使市场整体持续低迷。据统计,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球GDP增速分别萎缩4.2%、3%和约2.7%。尽管全球经济未来走势尚不明朗,但航运业前景仍然光明。全球海上贸易走出了2010年的衰退期,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增长了8.6%、7.4%和8.5%。
?荩世界经济对中国航运业的影响
目前,三大区域经济制横着海上贸易:北美、欧洲和亚洲,这些区域的经济状况将对航运业未来数年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尽管美国的财务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英国和德国显现出经济复苏的积极信号,但近期公布的数据表明,这两大经济体仍疲于应付。由于上述因素,欧美等洲在影响航运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将逐渐降低。由于金砖国家的经济增速远超西方国家,业界普遍认为经济和航运的中心将继续向亚洲转移。到2020年,亚洲有望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占到40%的比重,而中国经济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GDP中所占的比重达到80%。面对航运市场的发展,“全球看亚洲,亚洲看中国”这是一个趋势。
航运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市场周期性的特点,这种波动性极为获取高利润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之船队运能过剩,因此我国航运市场正处于困难时期。相对于港口和船企,航运企业对市场的波动更为敏感。企业业绩的周期性表现更为明显,容易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
运输需求萎缩,运价急剧下降。金融危机导致经济滑坡,经济滑坡导致货运量减少,货运量减少导致港口吞吐量下降。
新造船接单量急剧减少。在连续超预期的勃兴之后,新船订单增长开始出现疲态,全面爆发的经济危机是这一状态进一步恶化。众多船舶企业取消订单,市场景气时期预定的船舶如今正在被交付使用,在当前不利的经济环境下犹如雪上加霜。彻底消化目前过剩的供应量尚需一些时日。
航运业投资趋缓。市场价值是投资方对航运企业的预期体现,投资者在市场繁荣时过于看好企业资产和未来发展,产生泡沫市场价值。在市场下滑时,又容易遭到过度低估,而产生过度抛售。由于船舶资产等抵押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航运金融业务风险上升。基于业绩,以及不良贷款的上升,银行业对航运和造船企业的支持力度将转弱,一些银行有可能会停止船舶贷款。
?荩航运市场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正处于世界经济力量发生变化的时期。全球GDP增长总量有望保持每年约3.3%的平稳增长,货物量将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基于中国每年约7%的经济增速,每年新造船订单量不断增加,未来几年,我国船队的运力将保持增长态势。
1、油轮市场
原油油轮市场目前极为惨淡,运力过剩。船东们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有些公司甚至濒临破产。2012年大批原油油轮交付使用,可能会导致价格进一步下滑。此外,成品油轮市场也饱受运力过剩的困扰,同时需要面对进口需求和贸易方式的不断变化。由于国内需求量和石油供应量增长带动原油油轮运力需求量增加,油轮市场有望在数年内实现供需平衡。鉴于目前成品油轮的订单量有限,一些船东相信,成品油轮市场的复苏速度将快于原油油轮市场。
LNG市场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天然气价格的波动,以及来自使用更高清洁化石燃料的环保压力。尤其在2015—2020年期间,LNG市场的需求量可能会保持持续增长态势,这一趋势将会一直延续。且由于消费量急增,LNG运价居高不下,LNG船市场前景乐观。基于此,LNG供给网络将出现快速扩张。
2、干散货市场
原材料供应行业是影响干散货市场的主导因素。过去,主要由美欧日等经济体充当干散货贸易市场的主要推动力。由于中国等金砖国家GDP增速明显高于上述发达国家,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目前在干散货市场中占据最大的份额,并且在过去5年时间里一直稳坐头把交椅。
中国是目前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由于全球钢材需求量大幅增长,拥有大量的既有订单的同时,新造船保持持续供应。
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进口国。相关分析人士认为,煤炭进口量将保持高位,并呈现强劲势头,而煤炭需求量的增长将有助于散货船队的蓬勃发展。
此外,未来数年的干散货船队的结构将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基于市场供需两个方面的分析,10万DWT以下和20万DWT以上的干散货船将保持更为强劲的增长势头。据预计,此后数年,干散货船队规模将保持接近5%的年增长率。由于目前供应过剩,未来数年船舶价值和收入还将继续受到压力。
3、集装箱市场
(1)欧洲航线 7月船舶装载状况不佳,船公司降价收货成为普遍现象。随着7月24日旺季附加费的征收,运价出现小幅上扬,月内运价均值比6月上涨6.07%。欧债危机的基本趋势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欧洲经济依然动荡。欧盟委员会7月30日的报告显示,7月反映经济信心的欧元区经济敏感指数连续第17个月下滑,降至2009年9月以来的最低点。消费者信心指数也进一步下跌,这意味着未来几个月市场需求增加的可能性不大。与此同时,该航线运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凸显。据Alphaliner统计,截至2012年6月底,远东至欧洲航线的周运力达35.3万TEU,比年初增长10%;6月后预计交付集装箱船22艘,运力约28.3万TEU,并且仍将集中投放在亚欧航线。虽然月末部分船公司开始征收旺季附加费,然而面对货量需求萎靡、运力供需失衡的局面,此轮调价计划或将难以持续。
(2)美国航线 7月运价整体下跌,美西和美东分航线运价均值分别比6月下跌1.15%和0.66%。当前美国劳动力市场数据显示就业形势恶化,收入增长疲软,民众悲观情绪浓烈,对外需求增长受到抑制。海关总署7月20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6月,我国对美国出口贸易额为309.7亿美元,比5月下跌2.55%,贸易形势严峻。市场普遍认为,月末征收的旺季附加费或将难以得到货量支撑,运输市场形势不容乐观。
(3)南美航线 市场货量相对稳定,运价处于调整状态。月初3条分航线运价纷纷下调;进入中旬,船公司宣布实施运价普涨计划,运价止跌反弹,其中南美东和中南美航线涨价最为成功,运价均值分别比6月上涨5.64%和0.86%。
关键词: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
目前,世界上80%以上的商品贸易通过海路运输进行,经海路运输并在世界各地的港口装卸的货物占全球贸易价值的70%以上,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甚至更高。可见,海运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1年12月11日,中国已经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以下简称GATS)上签字。我国的海运服务贸易,须遵循我国的入世承诺。因此,在法治的框架下促进我国航运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国家经济生活的重要部分,而在源头上规制好海运服务贸易无疑意义重大。
一、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基本问题界定
(一)服务贸易及海运服务的概念
服务贸易,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四种方式:(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4)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海运服务涉及领域较广,主要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跨越海洋运送货物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部门。其中,运输服务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GATS所规范并努力促使其自由化开放的仅指的是国际运输范畴的海运服务。在WTO的第MTN.GNS/W/120号文件《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1] 中,将"海运服务"(Maritime transport Services)列入第十一类"运输服务"(TRANSPORT SERVICES)中的A项,其内容包括六个方面:旅客运输(Passenger transportation);货物运输(Freight transportation);船舶及船员租赁(Rental of vessels with crew);船舶的维护和保养(Maintenance and repair of vessels);拖驳服务(Pushing and towing services);海运支持服务(Supporting services for maritime transport)。这六项内容,前两项是海上运输服务,后四项是海运辅助服务。由此可见,GATS所指的海运服务应是海上运输和海运辅助服务两类。
(二)GATS框架下的海运服务市场准入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根据GATS的第16条规定,作为GATS中的一项特定义务,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GATS允许各成员方根据其本国情况对不同服务门类的市场准入条件作限制,分步骤进行服务市场自由化。在海运服务市场准入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非常明显,即使是发达国家内部,在海运企业实力上也有着较大的差异,所以有关海运服务的市场准入,各成员方可根据本国海运服务情况,对本国的海运服务市场准入作限制规定。由于在GATS中,市场准入被列入第三部分"具体承诺"中,这即表明市场准入并非成员方的一般义务,其具体承诺范围需要成员各方根据自己的实力特别承诺其开放领域,经多边谈判来协定。[2] GATS第16条规定,成员方一旦准备承担市场准入方面的义务,开放国内市场,则它给予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根据其承诺表中所同意和规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实质是成员国许可外国商品或服务的进入,其目的在于促进服务贸易在各国之间的自由流动,而不能简单将其理解为一种限制。在海运服务贸易中,实现海运服务市场自由化和开放,才是GATS中对于市场准入规定的重要目标。
(三)法律规制的概念
"规制"(Regulation或Regulatory Constraint)来自西方的政府规制理论。在西方,政府规制理论是近三十年来比较活跃的研究领域,主要研究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机构如何利用政策、法规对微观经济行为进行规制和制约。目前,该理论的研究成果在政府规制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3] 英文单词"Regulation"或"Regulatory Constraint",在我国被翻译为"规制"或"政府规制",是指有规定的管理或是有法律规制的制约。"规制"作为西方政府规制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学界对它的理解看法不一。日本学者金泽良雄认为,规制是"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内在的问题(广义的失灵)为目的,政府干涉经济主体(特别是对企业)活动的行为"。美国学者斯蒂格勒认为"作为一种规则,规则通常是产业自己争取来的,规制的设计和实施主要是为规制产业自己服务的"。所以,规制是指政府(广义的政府,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规范和制约。[4] 从规制的这一定义可引申出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定义。所谓海运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制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运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进行的规范和制约。
二、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分析
(一)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现状分析
1、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承诺范围。我国在海运服务贸易方面对WTO的承诺主要体现在国际海运服务、海运辅助服务、集装箱服务、海运服务和国内航行权等方面,承诺的基本内容如下:(1)国际海运服务:海运服务提供商可以在中国设立合资的船运公司;外资公司的占股比例不得超过49%;合资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必须有中方人员担任;(2)海运辅助服务:国外合作方只能以合资形式进入这一部门,但是允许外资占有超过半数的股份;(3)海运服务:国外合作方只能以合资形式进入这一部门,外资占股不得超过49%;(4)国内航行权:国外的船只能在通往港口的航线上航行。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有关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做出的承诺已经属于较高的开放水平。
2、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我国目前有关海运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船舶登记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航标条例》、《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其中,我国有关国际海运服务市场准入的承诺通过《海运条例》第32条加以体现,并在商业存在形式中增加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海运服务方面,《海运条例》第33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为其拥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提供承揽货物、代签提单、代结算运费、代签合同等船舶业务,而不是仅限于合资企业的形式。由该条规定可见,我国有关船舶服务实际开放程度要高于承诺。此外,《海运条例》将无船承运业务和国际船舶视为两种不同的海运服务,对无船承运是否向外资开放未作规定,而我国在入世承诺表中也只是针对国际船舶做出了开放承诺。[8] 除《海运条例》外,我国对外资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还有:(1)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航运市场的指示》,该指示规定通过双边协议,在对等条件下允许外商在华设立独资子公司办理航运业务;允许外商在华设立航运合资企业;(2)交通部《关于深化改革屯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依照对等原则,经批准允许外国船公司开办独资或合资航务企业,从事自有船舶的揽货、签单、结汇和签订海运业务合同;允许外商以合资形式经营装卸、仓储业务;(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允许外国船公司开办独资或合资航务企业,从事自有船舶的揽货、签单、结汇和签订海运业务合同;目前国内船公司无力开辟的航线或班轮不够密集的航线依照对等原则吸引外资班轮挂靠我国港口;(4)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规定允许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规定了新申请成立的企业经营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限制条件。[9] 以上行政指导意见及工作通知,在法理上虽不具有法律的效力,但仍可体现我国对海运服务市场践行有序开放及逐步自由化的努力,这些制度对我国海运服务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不能忽视的作用。
(二)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存在问题分析
纵观我国有关海运业的法律法规及指导政策,发现我国的海运服务市场管理法律规制还存在以下问题:(1)法律规制对民族海运企业扶植力度不够。世界各国对本国海运业扶植的主要措施有货载保留、货载分配和补贴政策等。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取消了货载保留和造船贷款优惠等措施,导致我国船舶航运成本远远高于外国船舶,我国船舶占有我国进出口货物贸易承载量比例下降,导致许多企业到国外造船或挂方便旗。这样直接导致了我国税收流失,并影响造船业、船检业的发展。按照GATS的规定,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渐进的过程,市场开放的步伐迈的过大,超越民族海运业的承受能力,反而会阻碍民族海运企业的发展;(2)海运管理立法不足。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海运基础设施、技术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已经有了较大进步,但是面对海运业的逐步开放与挑战,海运管理的法律体系仍需要丰富完善。除了在立法数量上不足外,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效力等级上仍然不足,目前我国有关海运立法大多是行政法规和规章,法律效力层次较低,而且大部分法规制定的时间距今已较长,未能适应海运市场出现的新问题,使得问题难以及时应对。如有关海运服务方面的法律规范至今仍是空缺,海运服务的发展随着海运业的繁荣也逐渐蓬勃,海运服务的形式也在不断地更新,因此,海运服务作为海运服务中的重要部分,对于海运服务的规范和约束也应受到相关立法、行政部门的重视。由于立法进程过慢,容易导致我国海运市场管理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不利于我国海运服务业的市场的有序发展;(3)法律法规冲突。我国的立法模式实行分级立法的模式,地方立法机关及政府可以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法规、规章。就海运服务业而言,沿海开放地区的对外贸易及海运服务发展较快,有关法规规章制定的步伐也较快,从而容易出现地方法规规章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出现冲突,尤其是外资的鼓励和优惠措施方面容易出现冲突的现象。对此,国家应予高度重视,及时清理并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避免损害我国法律的有效性、统一性。
三、完善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体系
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已处于较高的开放水平,在海运服务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国内法律规制与GATS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契合,是目前完善我国海运服务市场法律规制的首要任务。美国、欧盟、北欧国家和日本等国,对我国海运服务市场十分重视,要求我国扩大、深化海运市场的开放,并且这些国家是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我们与这些国家就海运服务问题进行磋商的同时,也应该借鉴他国有关海运方面的法律规制,健全我国有关海运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规范,建立系统的海运服务法律规制体系,从而在全球海运市场逐步开放中,保障我国海运服务业的蓬勃发展。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国海运服务贸易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促进我国海运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借鉴并超越世界海运大国,我国需要逐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并顺应时展需要的海运服务法律体系。在完善我国海运服务法律规制体系的过程中,制定科学可行的海运服务立法规划,完善与海运服务立法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一个分类明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内容全面的国际海运服务法律体系。从法律政策上加大民族海运企业扶植力度,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海运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协调立法过程中各部门利益的平衡,统筹兼顾船方、货方、港口方及相关部门的利益关系,根据WTO及GATS相关规则要求,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航运管理体制。此外,还应注重法律法规之间协调与衔接,避免有关海运方面的法律规范与其他部门法相冲突、矛盾和抵触,并及时完善其他海运服务配套法律法规。如海商法、海事诉讼与海事仲裁方面法律的更新与完善。
总之,我国海运服务法律规制体系应当以海运服务市场管理法为核心,结合调整海运服务中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海商法、海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构建一个在形式上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在内容上门类齐全、相互连贯的海运服务法律规制体系,从而践行我国海运服务贸易具体承诺,推动我国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我国海运服务立法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相信我国的海运服务立法会随着海运服务的逐步开放,而日益完善、健全成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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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玲玲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北京101149)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对外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21 世纪以来,外贸发展速度更为强劲。就货
物贸易而言,北京市对外贸易发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进出口不平衡,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有待提升,对外贸易主体有
待提高以及对外贸易市场集中度过高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文章从改善外贸环境,促进北京对外贸易发展;实现产
业升级,改变产品结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以及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方面,提出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北京市;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地理方向
【中图分类号】F127.1;F7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768(2013)12-0115-02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对外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21
世纪以来,外贸发展速度更为强劲。2012 年,北京进出口总额为
4 079.2 亿美元,同比增长4.7%。首次突破4 000 亿美元,为历
史最高。出口额为596.5 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1%。进口总额
3 482.7 亿美元,同比增长5.3%。2013 年1—4 月,北京进出口总
额为1 400.3 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87%。出口额为195.8 亿美
元,同比增长10.2%,进口额1 204.5 亿美元,同比增长1.7%。①
但客观地讲,北京对外贸易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在当前错
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如何提高首都对外贸易的竞争力成为人
们关心的热点问题。
一、北京对外贸易的现状
(一)进出口总额持续增长
入世以来,北京的对外贸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态,除
2009 年受金融危机影响,进出口总额下降外,各年对外贸易总
量呈不断上升趋势(见表1)。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01 年北京
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为514.98 亿美元。其中,出口117.72 亿
美元,进口397.26 亿美元。2012 年,北京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
达到了4 079.2 亿美元。进出口总额是2001 年的7.92 倍。
(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更加优化
入世以来,北京的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出口产
品中,初级产品占到百分之十几,工业制成品占到80%以上。而
进口产品中,初级产品达到60%以上,工业制成品占30%多。
2012 年,北京出口产品中,初级产品占到15.9%,工业制成品占
到84.1%。而进口产品中,初级产品达到62.5%,工业制成品占
35.3%。2013 年1—4 月,北京出口产品中,初级产品占到
20.1%,工业制成品占到79.9%。而进口产品中,初级产品达到
62.5%,工业制成品占37.5%。
近几年,位居出口前五位的产品为手持或车载无线电话
机、成品油、钢材、船舶、服装及衣着附件;位居进口前五位的是
原油、汽车(包括整套散件)、铁矿砂及其精矿、农产品和成品
油。北京出口机电产品在出口产品中所占比重在60%左右,高
新技术产品在30%以上。北京进口产品中,机电产品占20%以
上,高新技术产品占10%左右。2012 年。北京出口机电产品在
出口产品中所占比重为62.7%,高新技术产品为31.7%。北京进
口产品中,机电产品占20.7%,高新技术产品占8.5%。2013 年
1—4 月。北京出口机电产品在出口产品中所占比重为62.1%,
高新技术产品为33%。北京进口产品中,机电产品占17.5%,高
新技术产品占7.6%。
表1 2001—2011 年北京对外贸易进出口额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统计数据. 北京市进出口完成情况统计数据,http://
bjmbc.gov.cn/zwgk/xtjsh/bjsjckwcqktjsj/,2013-05-20/2013-06-09
(三)对外贸易主体多样化
北京市对外贸易已形成出口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外商投资
企业一直是北京对外贸易发展的主力军。2006 年,国有企业对
外贸易所占份额首次超过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成为北京对
外贸易发展的主力军。2012 年国有企业出口320.9 亿美元,占
出口总额的53.8%,其次为外商投资企业,出口213.5 亿美元,
占外贸出口总额35.8%;再次为私营企业,出口总额59.8 亿美
元,占出口总额10%。集体企业、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占比
重极低。在进口方面,2012 年国有企业进口2 537.3 亿美元,占
进口总额的72.9%;外商投资企业进口531.2 亿美元,占进口总
额的15.3% ,其他企业占进口总额的8.1%,私营企业占进口总
额的3.4%,集体企业占进口总额的0.4%。
(四)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多元化
在外贸多元化战略的指导下,北京对外贸易市场呈现多元
化发展趋势。无论进出口,亚洲市场是北京的主要市场,占贸易
总额的一半左右。欧洲、北美、拉丁美洲和非洲也是我国的重要
市场。从贸易国别看,2012 美国是北京第一出口市场和第二大
进出市场。美国、香港、日本、印度和韩国居出口前5 位。沙特、
美国、安哥拉、德国和澳大利亚居进口前5 位。出口前15 位国
家和地区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4.1%;进口前15 位国家和地区
占我国进口总额的68%。
二、北京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
(一)进口增长强劲,出口增长缓慢
从表1 可见,2001 年北京进口额397.25 亿美元,2003 年突
破500 美元大关,达到516.13 亿美元;2006 年突破1 000 亿美
元,达到1 200.83 亿美元;2008 年突破2 000 亿美元,达到
2 141.93 亿美元;2011 年突破3 000 亿美元,达到3 304.7 亿美
元。而从出口方面看,2001 年北京出口额117.72 亿美元,到
2008 年突破500 亿美元大关,达到575 亿美元;受金融危机影
响,2009 年北京出口额回落到483.58 亿美元;以后缓慢上升,
2012 年达到596.5 亿美元,离600 亿美元,一步之遥。北京这种
进出口结构与北京特殊的地位分不开。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
是我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同时是高校和科研力量最为集
中的地区,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利于吸引内资企业、外资企
业,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等公司的投资中心、管理中心、研发中
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中心等,在北京设立总
部,而把生产加工基地安排在营运成本较低的周边地区,从而
形成合理的价值链分工。因此,北京地区进口大于出口。
(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有待升级
近年来,我们发现北京市对外贸易结构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随着产业高端化的发展,北京信息、金融、科技、商务、物流等生
产业取得了发展,带动了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带动北京
市优势产业发展。北京出口机电产品在出口产品中所占比重在
60%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在30%以上。但是近年来,北京地区前
五位的出口产品基本是手机、成品油、钢材、船舶(或煤炭)及服
装,出口潜力不大,为扩大北京出口贸易发展,急需寻求和培育
新的出口增长点。
(三)对外贸易主体有待提高
我们看到,北京对外贸易主体为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无论进口还是出口,其所占份额都在85%左右。近年来,民营企
业有了一定发展,活力增加,但于,由于自身竞争力不强,占进
出口中所占份额不高。因此,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成为政府的一
项主要工作。
(四)对外贸易市场集中度过高
近年来,北京对外贸易出口地区集中度较高,排在前3 位
的是美国、日本和香港,上述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占北京市
出口总量的1/4 左右(见表2)。
北京对外贸易进口主要集中在沙特阿拉伯、安哥拉、美国、
德国和日本。从排名前5 位国家的进口占北京市进口总量的
1/3 以上(见表3)。
对外贸易市场过于集中,导致外贸风险增大。一旦主要贸
易国遭受经济萧条或贸易政策调整,都会对北京对外贸易产生
深刻影响。
表2 2006—2012 年出口排名前三位国家和地区
资料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统计数据.北京市进出口完成情况统计数据,http://bjmbc.gov.cn/zwgk/xtjsh/bjsjckwcqktjsj/index_5.html,2013-06-09
表3 2006—2012 年进口排名前五位国家
资料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统计数据.北京市进出口完成情况统计数据,http://bjmbc.gov.cn/zwgk/xtjsh/bjsjckwcqktjsj/index_5.html,2013-06-09
2006 2007 2008 2009 年份 2010 2011 2012
排名 国家 占出口比重(%) 国家 占出口比重(%) 国家 占出口比重(%) 国家 占出口比重(%) 国家 占出口比重(%) 国家 占出口比重(%) 国家 占出口比重(%)
1 美国 9.8 美国 8.6 美国 8.2 美国 6.7 美国 7.7 日本 9.2 美国 8.4
2 日本 8.7 日本 7.6 日本 7.1 香港 6.4 香港 7.2 美国 8.4 香港 8.0
3 香港 7.8 香港 7.2 韩国 6.9 日本 5.8 日本 6.5 香港 7.8 日本 7.9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年份
排名 国家
占进口比
重(%)
国家
占进口比重
(%)
国家
占进口比重
(%)
国家
占进口比重
(%)
国家
占进口比重
(%)
国家
占进口比重
(%)
国家
占进口比重
(%)
1 日本 8.3 日本 7.8 沙特阿拉伯 10.6 沙特阿拉伯 9.6 沙特阿拉伯 9.3 沙特阿拉伯 9.8 沙特阿拉伯 8.8
2 安哥拉 8.2 安哥拉 7.8 安哥拉 9.9 安哥拉 7.9 安哥拉 8.2 美国 6.8 美国 8.4
3 沙特阿拉伯 7.9 沙特阿拉伯 7.7 日本 7.0 美国 7.4 德国 7.1 德国 6.3 安哥拉 8.3
4 美国 7.5 美国 6.6 美国 5.8 日本 7.2 美国 6.4 安哥拉 6.1 德国 5.8
5 俄罗斯联邦 6.7 韩国 5.8 德国 5.1 德国 7.0 日本 6.2 日本 5.1 澳大利亚 5.1
三、发展北京对外贸易的对策
(一)改善外贸环境,促进北京对外贸易发展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了外贸
环境。北京CBD 商务区的建设,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和北京亦
庄保税物流中心的批准以及中关村科技园各种优惠政府的落
实,极大促进了北京的发展,为北京外贸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
机。今后,为了北京外贸的顺利发展,市政府要从制度、法律入
手,消除阻碍对外贸易发展的障碍,消除各种贸易壁垒,落实各
种优惠政策与措施,为北京外贸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二)实现产业升级,改变产品结构
发挥首都优势,发挥总部经济优势,利用北京科技优势,加
大科研投入,重点扶持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兴产业,
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等产业发展,推动创
意设计、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带动出口产品结构的
优化升级,为北京对外贸易发生提供新的增长点。
(三)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更加激
烈,只有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才能在全球竞争中处于领先。
北京得天独厚的科技优势,为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
生产提供了条件。一方面,通过资金、技术和各种优惠政策,鼓
励北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双自主”企业进行产品
创新、技术升级;另一方面,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下转第144 页)
创新、光伏产业商业模式创新、光伏产业智能电网局域网建设
和光伏产业政策集成创新。2012 年底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正式启动建设。半年多来,园区按照产业基地建设、技术创新
体系与机制、商业模式创新、智能电网局域网和政策集成支持
创新“五位一体”的基本思路,从高端切入,进行错位发展,全力
推进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规模化发展。2013 年3 月18 日嘉
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大项目签约仪式上获得19 个项目
(总投资约合67 亿元)签约。2013 年6 月18 日嘉兴太阳能光伏
产业投资推介会上嘉兴光伏产业园区又与12 个项目(总投资
130 亿元)完成签约。
(二)创新光伏产业商业模式
光伏产业商业模式创新是指通过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示
范应用,以政府为主导、相关政策为配套,建立光伏发电标准化
的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管理规范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光伏
发电商业创新模式,向全国推广应用。主要有屋顶太阳能光伏
发电项目投资模式创新(建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司)、屋顶太阳能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模式创新(如鼓励各类光伏发电工程服务公
司项目总包模式)、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运维模式创新(如
鼓励成立各类光伏发电专业运维一体化的商业公司)。嘉兴市
政府对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面积14.2 平方公里)要求
园区建筑物屋顶基本实现光伏发电系统的全覆盖,3 年内达到
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00 MW 以上,并为全省更大规模的光伏发
电推广应用提供新经验。同时设立的10 亿元光伏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重点支持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核心部件与专用设备制
造、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与高端人才
引进、培养、使用。2013 年6 月19 日,市政府决定对嘉兴光伏产
业园区建成的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2.8 元/ 度的补
贴(国家补贴标准是0.45 元),该补贴期限为期三年、每年下降
5 分钱。
(三)成立产业联盟
嘉兴市不少光伏企业正着手从发展战略、技术创新、市场
开拓等方面做出调整,而更大范围内的抱团合作也在积极酝酿
中。2012 年6 月底,嘉兴市光伏产业联盟正式成立,首批32 家
单位加入。光伏行业协会暨产业联盟将成为推动企业转型、产
业协调发展的强大力量。联盟首批会员共有32 家单位,其中既
有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福莱特光
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业界知名龙头企业,也有中科
院物理研究所嘉兴工程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
所这样的科研机构。产业联盟将在促进企业合作沟通方面发挥
全方位作用。比如说联盟将抱团组织对外原辅料采购谈判;上
下游企业采购时可优先考虑联盟内企业;在备品备件上可以组
织合作,减少重复备品备件,节约成本;在技术开发、标准制定
上联盟也可以促成企业共同合作,同享成果;联盟还可以形成
有知名度的区域光伏发电品牌,一起向省、国家反映政策诉
求等。
六、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已经发展到重要的战略调
整期,危机中蕴藏着机遇,需要把握好这个历史时机,积极调整
发展战略,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政府应积极扶持光伏产业发
展,从宏观和微观上为光伏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从高端切入,建
立光伏产业园,帮助企业突破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光伏产业商
业模式,启动国内光伏市场;成立产业联盟,促进产业沟通,降
低企业成本等。努力争取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利用发展战略新
兴产业赶超发达国家,实现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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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连外贸 现状 困难 对策
2010年,大连市按照“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积极推进对外贸易的恢复性增长和结构的优化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进出口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提高。2011年,外贸进出口总体虽呈现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但外部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相互交织,国内要素成本呈继续上升态势,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对外贸易形势不容乐观。
一、2010年大连外贸运行的基本情况
2010年,大连市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502亿美元,同比增长24.41%,是“十五”末期的2.13倍。其中,外贸出口260.5亿美元,同比增长25.11%;进口241.5亿美元,同比增长23.66%。
1、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
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软件服务外包出口持续增长,占比明显提高。机电产品出口139.75亿美元,同比增长34.51%,高于全市增幅9.4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比重53.66%,提高了3.7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0.3亿美元,同比增长52.78%,高于全市增幅27.67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比重15.47%,提高了2.8个百分点。船舶、成品油、电器及电子、机械及设备、服装纺织、农产品等成为大连市优势出口商品,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商品有47种,其中超10亿美元的商品有5种。船舶出口42亿美元,同比增长43.08%;服务外包离岸合同金额11.8亿美元,执行金额9亿美元,同比增长33%。
2、开拓国际市场取得新进展
外贸市场多元化程度明显提高,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出口市场覆盖五大洲196个国家和地区。日本、东盟、欧盟、美国、香港、韩国等传统市场进一步巩固,合计出口220.88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比重84.8%。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对拉丁美洲、大洋洲、中东等新兴市场出口快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68.11%、124.98%、33.13%,占全市出口比重分别提高1.11、1.4、0.1个百分点。对传统市场出口呈现总量增加、比重减小的趋势,对新兴市场出口呈现总量、比重双增长的趋势。
3、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贸进出口拉动作用日益突出
全年进出口总额304.3亿美元,同比增长28.94%。出口159.52亿美元,同比增长29.24%;进口144.78亿美元,同比增长28.6%。分别高于全市增幅4.53、4.13、4.94个百分点。在出口前10位的企业中有8家外资企业。
4、贸易促进政策措施保障有力
大力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共组织广交会、华交会、高交会等29场境内外展会,成交总额近12亿美元,同比增长19.8%;成功举办了第八届软交会和2010年服装纺织品博览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全年实现出口退(免)税121.5亿元,同比增长7.28%。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60%的补贴,全年对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2.468万元,同比增长134.67%。为鼓励大连市外贸出口、服务外包走出去,共兑现出口专项补贴6亿元。积极扶持企业应对“双反”调查,大连企业取得了中国输美钢铁制品行业无损害抗辩首次胜诉。
二、大连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困难
1、国际不利因素
(1)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外需增长动力依然不足。从目前情况看,虽然世界经济复苏态势没有改变,但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可能在较长期间内低位徘徊。2010年二季度以来,由于大规模刺激政策到期或效应逐步减弱,美国、日本经济复苏明显放缓,欧洲经济复苏虽然超出预期,但内部失衡加剧,后续增长乏力。尤其是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失业率依然处于历史高位,房地产市场低迷,产能利用率普遍低于危机前正常水平,消费、投资需求依旧不振;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进一步扩展财政政策空间有限;货币政策持续扩张,有可能陷入流动性陷阱,难以实质性地推动实体经济。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虽然保持较快增长,但通胀压力增大,资产泡沫风险上升,本币升值较快,经济下行风险也在积累。
(2)各国自顾倾向更加明显,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今年以来,各国经济复苏进程进一步分化,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自顾倾向强化,贸易保护主义升温。近期,美元持续大幅贬值,已经引发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干预汇市,“货币战”愈演愈烈。从中期来看,美元仍将继续走低,主要货币汇率博弈加剧,企业经营风险上升,势必影响国际贸易发展。在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国际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美欧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强化对绿色、新能源产业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贸易保护。
(3)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面临竞争压力上升。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希望借此带动国内经济复苏。特别是2010年以来,许多国家希望通过增加出口来提振本国经济,并纷纷采取相应政策措施。美欧等先后出台“奖出限入”措施,实施“再工业化”,鼓励产业回流,美国奥巴马政府更是提出为期五年的“出口倍增”计划。在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各国争夺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一方面,美欧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出口,与我国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领域的竞争势必加剧;另一方面,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融入全球经济、参与国际分工,竞争力不断提高,将对我国传统优势产业和产品直接构成挑战和竞争。此外,许多国家利用本币贬值手段提振经济、促进出口,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企业汇兑风险和竞争压力都在增大。
2、国内不利因素
近年来,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特别是2010年以来更为明显,企业已经感受到较大压力。要素成本上升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但在短期内集中上升势必会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影响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和外贸发展后劲。从目前情况分析,2011年要素成本上升压力依然较大。
(1)原材料价格可能继续上涨。受全球流动性过剩、弱势美元和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2011年国际能源资源价格可能继续上行,直接带动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同时国内资源环境压力增大,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更为迫切,也将推高原材料价格。
(2)劳动力成本可能继续上升。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普遍反映,面临较大的工资上涨压力。同时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的调整将加剧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企业“用工难”问题难以避免。
(3)节能环保成本增加。目前国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虽然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客观上也会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3、大连不利因素
(1)对外贸易市场结构单一。日本、欧盟、美国、韩国是大连市主要的对外贸易伙伴,市场贸易额占到大连市贸易总额的五成以上。其中,仅对日贸易额就占到25.4%,大连市外贸对日本单一市场份额过大,暴露出市场结构的脆弱,降低了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比如因受日本大地震影响,日本丰田汽车、本田汽车及日产汽车公司宣布,3月14日起全面停产,且未公布复产时间表。这些汽车企业的停产对大连市汽车电子产品对日出口短期影响较大。日本芯片业占全球市场的1/5,此次地震影响到了数十家半导体工厂,东芝、索尼、夏普等旗下多家工厂已停产,引发市场对许多广泛应用的元件供应短缺或涨价担忧。近期日本半导体供应将出现一定中断,这对大连市加工贸易进口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液晶显示器等短期将产生较大影响。
(2)粗放式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目前大连市外贸规模扩张仍主要依赖于大型出口生产企业,加工贸易依然担当贸易主体,高端产业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占比重有限,难以对出口高速增长起到主要支撑作用。
三、大连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
1、以政策为导向,推进外贸出口结构优化
大连市统筹运用国家、省、市鼓励出口企业开拓市场、调整结构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了对重点出口企业、重点出口商品的扶持、促进力度。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外贸出口科技创新予以奖励,运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出口信保补贴,从而支持企业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2、抓紧制定把大连建成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的规划
加快制定促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政策体系,继续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支持外贸发展的各项政策,要继续发挥保税港区特殊功能区综合优势,要加大吸引大企业总部、海外营销中心落户大连的政策支持力度。
3、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007年,国家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旨在促进国内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连市应以此次产业政策调整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有促有限”,适当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限制高能耗、污染重、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开展加工贸易,逐步压缩和淘汰低附加值的对外加工贸易,积极扶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开展加工贸易,引导企业由加工贸易制造为主逐步向采购、加工制造、分销服务、售后服务及研发、信息咨询等方向转型升级,大力培育重点进出口企业、出口产品基地、出口产业集群,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要优化加工贸易运作模式,引导外资企业本土化,鼓励内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提升加工贸易成龙配套水平,侧重发展出料加工,提高对外贸易加工环节增值率,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4、强化全市进出口运行监测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
为扩大出口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发展趋势,做好大宗商品、重点出口商品、重点出口市场、重点展会、重点企业的调研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大连市外贸出口运行态势。加强关贸、检贸、银贸、税贸合作,加快报关、报检、结汇、退税速度,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5、发挥各先导区、区市县的积极作用
以骨干企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有一定出口规模和竞争优势,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出口基地。
6、大力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加速发展
鼓励集群发展,鼓励做大做强,提升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大连市软件和服务外包的领先优势。
【参考文献】
[1] 王文清:融入国际社会主流发展大连对外贸易[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2(3).
【关键词】 大连外贸 现状 困难 对策
2010年,大连市按照“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积极推进对外贸易的恢复性增长和结构的优化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进出口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提高。2011年,外贸进出口总体虽呈现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但外部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相互交织,国内要素成本呈继续上升态势,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对外贸易形势不容乐观。
一、2010年大连外贸运行的基本情况
2010年,大连市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502亿美元,同比增长24.41%,是“十五”末期的2.13倍。其中,外贸出口260.5亿美元,同比增长25.11%;进口241.5亿美元,同比增长23.66%。
1、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
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软件服务外包出口持续增长,占比明显提高。机电产品出口139.75亿美元,同比增长34.51%,高于全市增幅9.4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比重53.66%,提高了3.7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0.3亿美元,同比增长52.78%,高于全市增幅27.67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比重15.47%,提高了2.8个百分点。船舶、成品油、电器及电子、机械及设备、服装纺织、农产品等成为大连市优势出口商品,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商品有47种,其中超10亿美元的商品有5种。船舶出口42亿美元,同比增长43.08%;服务外包离岸合同金额11.8亿美元,执行金额9亿美元,同比增长33%。
2、开拓国际市场取得新进展
外贸市场多元化程度明显提高,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出口市场覆盖五大洲196个国家和地区。日本、东盟、欧盟、美国、香港、韩国等传统市场进一步巩固,合计出口220.88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比重84.8%。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对拉丁美洲、大洋洲、中东等新兴市场出口快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68.11%、124.98%、33.13%,占全市出口比重分别提高1.11、1.4、0.1个百分点。对传统市场出口呈现总量增加、比重减小的趋势,对新兴市场出口呈现总量、比重双增长的趋势。
3、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贸进出口拉动作用日益突出
全年进出口总额304.3亿美元,同比增长28.94%。出口159.52亿美元,同比增长29.24%;进口144.78亿美元,同比增长28.6%。分别高于全市增幅4.53、4.13、4.94个百分点。在出口前10位的企业中有8家外资企业。
4、贸易促进政策措施保障有力
大力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共组织广交会、华交会、高交会等29场境内外展会,成交总额近12亿美元,同比增长19.8%;成功举办了第八届软交会和2010年服装纺织品博览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全年实现出口退(免)税121.5亿元,同比增长7.28%。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60%的补贴,全年对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2.468万元,同比增长134.67%。为鼓励大连市外贸出口、服务外包走出去,共兑现出口专项补贴6亿元。积极扶持企业应对“双反”调查,大连企业取得了中国输美钢铁制品行业无损害抗辩首次胜诉。
二、大连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困难
1、国际不利因素
(1)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外需增长动力依然不足。从目前情况看,虽然世界经济复苏态势没有改变,但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可能在较长期间内低位徘徊。2010年二季度以来,由于大规模刺激政策到期或效应逐步减弱,美国、日本经济复苏明显放缓,欧洲经济复苏虽然超出预期,但内部失衡加剧,后续增长乏力。尤其是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失业率依然处于历史高位,房地产市场低迷,产能利用率普遍低于危机前正常水平,消费、投资需求依旧不振;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进一步扩展财政政策空间有限;货币政策持续扩张,有可能陷入流动性陷阱,难以实质性地推动实体经济。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虽然保持较快增长,但通胀压力增大,资产泡沫风险上升,本币升值较快,经济下行风险也在积累。
(2)各国自顾倾向更加明显,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今年以来,各国经济复苏进程进一步分化,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自顾倾向强化,贸易保护主义升温。近期,美元持续大幅贬值,已经引发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干预汇市,“货币战”愈演愈烈。从中期来看,美元仍将继续走低,主要货币汇率博弈加剧,企业经营风险上升,势必影响国际贸易发展。在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国际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美欧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强化对绿色、新能源产业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贸易保护。
(3)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面临竞争压力上升。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希望借此带动国内经济复苏。特别是2010年以来,许多国家希望通过增加出口来提振本国经济,并纷纷采取相应政策措施。美欧等先后出台“奖出限入”措施,实施“再工业化”,鼓励产业回流,美国奥巴马政府更是提出为期五年的“出口倍增”计划。在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各国争夺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一方面,美欧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出口,与我国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领域的竞争势必加剧;另一方面,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融入全球经济、参与国际分工,竞争力不断提高,将对我国传统优势产业和产品直接构成挑战和竞争。此外,许多国家利用本币贬值手段提振经济、促进出口,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企业汇兑风险和竞争压力都在增大。
2、国内不利因素
近年来,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特别是2010年以来更为明显,企业已经感受到较大压力。要素成本上升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但在短期内集中上升势必会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影响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和外贸发展后劲。从目前情况分析,2011年要素成本上升压力依然较大。
(1)原材料价格可能继续上涨。受全球流动性过剩、弱势美元和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2011年国际能源资源价格可能继续上行,直接带动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同时国内资源环境压力增大,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更为迫切,也将推高原材料价格。
(2)劳动力成本可能继续上升。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普遍反映,面临较大的工资上涨压力。同时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的调整将加剧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企业“用工难”问题难以避免。
(3)节能环保成本增加。目前国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虽然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客观上也会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3、大连不利因素
(1)对外贸易市场结构单一。日本、欧盟、美国、韩国是大连市主要的对外贸易伙伴,市场贸易额占到大连市贸易总额的五成以上。其中,仅对日贸易额就占到25.4%,大连市外贸对日本单一市场份额过大,暴露出市场结构的脆弱,降低了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比如因受日本大地震影响,日本丰田汽车、本田汽车及日产汽车公司宣布,3月14日起全面停产,且未公布复产时间表。这些汽车企业的停产对大连市汽车电子产品对日出口短期影响较大。日本芯片业占全球市场的1/5,此次地震影响到了数十家半导体工厂,东芝、索尼、夏普等旗下多家工厂已停产,引发市场对许多广泛应用的元件供应短缺或涨价担忧。近期日本半导体供应将出现一定中断,这对大连市加工贸易进口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液晶显示器等短期将产生较大影响。
(2)粗放式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目前大连市外贸规模扩张仍主要依赖于大型出口生产企业,加工贸易依然担当贸易主体,高端产业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占比重有限,难以对出口高速增长起到主要支撑作用。
三、大连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
1、以政策为导向,推进外贸出口结构优化
大连市统筹运用国家、省、市鼓励出口企业开拓市场、调整结构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了对重点出口企业、重点出口商品的扶持、促进力度。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外贸出口科技创新予以奖励,运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出口信保补贴,从而支持企业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2、抓紧制定把大连建成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的规划
加快制定促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政策体系,继续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支持外贸发展的各项政策,要继续发挥保税港区特殊功能区综合优势,要加大吸引大企业总部、海外营销中心落户大连的政策支持力度。
3、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007年,国家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旨在促进国内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连市应以此次产业政策调整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有促有限”,适当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限制高能耗、污染重、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开展加工贸易,逐步压缩和淘汰低附加值的对外加工贸易,积极扶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开展加工贸易,引导企业由加工贸易制造为主逐步向采购、加工制造、分销服务、售后服务及研发、信息咨询等方向转型升级,大力培育重点进出口企业、出口产品基地、出口产业集群,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要优化加工贸易运作模式,引导外资企业本土化,鼓励内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提升加工贸易成龙配套水平,侧重发展出料加工,提高对外贸易加工环节增值率,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4、强化全市进出口运行监测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
为扩大出口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发展趋势,做好大宗商品、重点出口商品、重点出口市场、重点展会、重点企业的调研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大连市外贸出口运行态势。加强关贸、检贸、银贸、税贸合作,加快报关、报检、结汇、退税速度,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5、发挥各先导区、区市县的积极作用
以骨干企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有一定出口规模和竞争优势,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出口基地。
6、大力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加速发展
鼓励集群发展,鼓励做大做强,提升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大连市软件和服务外包的领先优势。
【参考文献】
[1] 王文清:融入国际社会主流发展大连对外贸易[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