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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公允价值8篇

时间:2023-06-12 09:11:0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资产评估公允价值,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

篇1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资产评估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最大亮点是: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不同程度地运用在19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以使按照新会计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价值。此次公允价值引入会计计量的众多领域,提出了对资产评估的强烈要求。由于公允价值的特殊性,以及财务报告所需要的合理性、客观性、相关性的要求,注定必须以外部的、独立的、专业的资产评估提供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不能用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更不可能用独立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

一、公允价值应用的难点——如何保证公允性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其内在的最大优势在于能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但在我国实际应用公允价值时,如何保证其公允性是推广应用的最大障碍,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一)如何建立健全一个活跃的市场机制

在一个活跃的市场条件下,由于交易活跃与不存在私人信息,因而各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就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实的价值,这种真实的价值即完全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进程中,就有必要建立与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市场体制,通过市场条件来使会计人员很容易地获得按公允价值定义所需的各种具体计量属性形式,从而在会计外部环境上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外部条件。

(二)如何保证会计计量的可靠性

可靠性与相关性往往是一对矛盾。由于公允价值应用本身存在多种计量属性形式的确认与选择,在进行确认与选择中就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尽管我们知道,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为我们提供决策有关的会计信息,但如果其缺乏可靠性,也是很难被会计信息系统所接纳的。

(三)如何提高会计计量的可操作性

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操作性,也是要使其在具体实务运用上操作性强。既便于具体操作,同时又能很好地解决具体问题。在这方面除了应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给予明确的有利于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规范要求,同时还应对会计人员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以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要加强会计外部环境的改变,能够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产公允价值信息供企业选择。

(四)如何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

要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就是要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要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过程中所需要获得的计量成本尽量降低。不可否认,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所花费的会计计量信息的搜索成本、处理成本以及今后审计成本都有明显的提高。但是,要看到这种应用成本不可过于太高,如果太高,就不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就会影响它的推广与普及。

二、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所确定的价值通常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能够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以更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针对以上难点,专业评估的独特属性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专业评估的专业属性,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资产评估是一种专业活动,从事评估业务的机构应由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一方面,这些资产评估机构形成专业分工,使得评估活动专业化;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估计判断,都是建立在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估计是一种专业判断,它是按照一定准则和程序所揭示的现实价值最可能的值或值域区间。

虽然市场上同一物品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对于不同的买者或卖者,其现实价值可能不同;同时,实践中注册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现实价值估值的差别尽管也带有主观成分,但只要在一定范围内,就属于正常现象,这也是市场均衡的客观形式。而且这种差别一般并不影响到相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行为作出取舍安排。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中介活动,它对客户和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专家意见及专业咨询。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聘请提供资产评估的事务所从事相关的服务,对企业来说可以节约一定的沟通成本。

(二)专业评估的独立属性提高了评估意见的公正性

独立性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特征,也是资产评估的灵魂。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资产评估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应尽的义务冲突;二是某人身兼双重角色时相对应的两种义务发生冲突。资产评估是按照公允、法定的准则和规程行事,评估人员是专职执业,且是与资产业务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因此,资产评估活动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

三、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动力——公允价值的应用

(一)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是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最大推动力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趋同,而实务中,国际会计准则已经逐渐承认评估的重估值可以替代历史成本,一旦评估的结果被认可,评估的基础、评估的次数和是否有外聘的评估人员参与都应在会计报表和公开的信息中予以披露。比如,IAS40第33条指出:初始确认后,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主体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但不包括第53段所描述的情形)。IAS16第32条则进一步指出:土地和建筑的公允价值通常是由基于市场的证据所决定的,而这些证据一般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人员评估确定的;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通常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市场价值。此前,国际评估准则只是更多地着眼于不动产领域。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计划,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审计将促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

由于公允价值在确认的具体计量形式上有多种可供选择的形式,其确认要受会计环境与交易事项的不同所制约,在确认与选择中就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有的企业管理层干脆把公允价值作为操纵利润的工具。例如,在关联交易中,关联企业经常会发生购销往来、资产转让和出售等业务,这些业务的交易价格如何确定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如有些上市公司以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产品或劳务销售给关联企业,而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入产品或劳务;或者将不良资产以高价剥离给母公司,母公司则将优质资产以低价注入到上市公司。这样上市公司很容易就提高了账面利润。在非货币资产交易和债务重组中,有些上市公司通过非同类资产置换“互利互惠”,即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两家置换的资产都有升值,根据新准则,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换过之后,两家都增加了报告利润,这种不真实的收益的存在会造成股票市场一定程度上的虚假繁荣和资金流向错误。在债务重组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2002年7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之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公布了第545号国际审计准则(ISA545)《审计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其目的是为审计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建立准则和提供指南。它提出了对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列报或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特殊组成部分的评价、计量、列报和披露有关的审计考虑。

而这次我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它提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它尤其提供了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了解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程序以及相关控制活动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和披露的充分性;利用专家的工作;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评价审计程序实施的结果;管理层声明;与治理层的沟通。

公允价值审计需要第三方的数据,这将促使上市公司重视财务报告中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需要有权威的机构来证明本公司所采用的公允价值是公允、客观的,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

篇2

关键词:资产评估 公允价值 联系 前景

一、引言

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在我国上市公司开始执行,逐渐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趋同。新准则提出的公允价值计量成为改革的一大亮点,受到广泛的关注,例如,新准则中指出,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等会计业务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采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而在此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着重于历史成本的计量方法。利用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会计计量基础在国际上已广泛应用:如国际会计准则中明确鼓励,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法时由专业评估师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在美国, FASB曾明确提出“公允价值的估计应当建立在评估技术结果的基础上”。在我国,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企业会计业务多样化,资产评估准则日益完善,资产评估在会计计量中发挥重大作用为势所必然。

二、简述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计量

1、资产评估概述

资产评估是指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资产评估的日常应用有:资产交易、融通资金、资产清算、债务重组等,这些项目大多会涉及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三种,针对不同的市场经济条件及评估客体自身特点,采用不同方式进行评估。目前机器设备、房地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和商誉等的评估都已有明确的准则规范,在企业现实交易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概述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被表述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定义与国际准则类似。公允价值的应用有三个层次:第一,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规定使得资产评估对会计计量变得重要。公允价值的运用强调资产的现时价值和预期经济利益,这点与资产评估的宗旨不谋而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通过对资产的计量,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了资产预期经济价值的参考,符合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关系

资产评估是以提供估价意见为目的的专业活动,在长期的实践中,不仅在评估理论方面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而且在实务方面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评估结果是评估人员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得出的,具有客观公正性,能够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要求。而新会计准则虽然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是并未对公允价值的在实务中的具体应用作出确实指导,会计人员在需要对资产作出公允价值模式下的确认与计量时,资产评估的结论就成为会计计量的依据。评估师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也需要大量参考使用会计账务数据、财务指标及财务预测数据等。

四、资产评估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应用前景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已成为大势所趋,但是现阶段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并未完全成熟,相关人员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公允价值的应用存在着隐忧。首先,公允价值计量在目前我国市场很可能成为一种盈余管理手段,由于资产评估方法多种多样,会涉及许多存在争议的参数,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评估师的主观判断,这就为企业管理层利用公用价值计量操纵利润提供了可能性,例如:公司高管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当期损益,改变了通常的收益观,使企业盈余的弹性增强,企业管理层在需要时,就会利用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权,以新的盈余管理手段来创造账面利润;又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多变、不同评估师所获得的信息数量不同、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等因素,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公允价值,某些存在利益相关关系的企业,会利用公允价值难以准确认定这一特点进行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活动来制造虚假利润;其次,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波动性,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的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而公允价值在评估时受经济环境、供求情况、市场预期、企业信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容易导致企业财务信息随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全面收益,误导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加之在某些情况下,市场信息失灵,价格波动与企业经营决策的无关性都会导致公允价值不公允,这些都会最终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上,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针对以上所述的缺憾,为有效降低因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企业财务报告风险,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在会计领域的作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对资产评估进行改进:首先,要统一资产评估和会计的口径。由于受各自学科的局限,二者对很多要素都有不同的解释,有些概念在新准则中已经取消,但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却还存在,有些会计科目已经更换了名称.但是评估准则中还在使用,这都对资产评估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带来滞碍;其次,资产评估行业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加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都还处在起步阶段,具体操作规范还未出台,政府公众的信服力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一个完整详细的资产评估准则及准则规范的出台;最后,要提高评估人员知识结构水平,健全资产评估师管理制度。这对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促进资产评估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资产评估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最大亮点是: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不同程度地运用在19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以使按照新会计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价值。此次公允价值引入会计计量的众多领域,提出了对资产评估的强烈要求。由于公允价值的特殊性,以及财务报告所需要的合理性、客观性、相关性的要求,注定必须以外部的、独立的、专业的资产评估提供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不能用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更不可能用独立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

一、公允价值应用的难点――如何保证公允性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其内在的最大优势在于能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但在我国实际应用公允价值时,如何保证其公允性是推广应用的最大障碍,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一)如何建立健全一个活跃的市场机制

在一个活跃的市场条件下,由于交易活跃与不存在私人信息,因而各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就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实的价值,这种真实的价值即完全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进程中,就有必要建立与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市场体制,通过市场条件来使会计人员很容易地获得按公允价值定义所需的各种具体计量属性形式,从而在会计外部环境上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外部条件。

(二)如何保证会计计量的可靠性

可靠性与相关性往往是一对矛盾。由于公允价值应用本身存在多种计量属性形式的确认与选择,在进行确认与选择中就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尽管我们知道,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为我们提供决策有关的会计信息,但如果其缺乏可靠性,也是很难被会计信息系统所接纳的。

(三)如何提高会计计量的可操作性

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操作性,也是要使其在具体实务运用上操作性强。既便于具体操作,同时又能很好地解决具体问题。在这方面除了应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给予明确的有利于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规范要求,同时还应对会计人员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以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要加强会计外部环境的改变,能够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产公允价值信息供企业选择。

(四)如何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

要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就是要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要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过程中所需要获得的计量成本尽量降低。不可否认,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所花费的会计计量信息的搜索成本、处理成本以及今后审计成本都有明显的提高。但是,要看到这种应用成本不可过于太高,如果太高,就不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就会影响它的推广与普及。

二、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所确定的价值通常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能够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以更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针对以上难点,专业评估的独特属性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专业评估的专业属性,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资产评估是一种专业活动,从事评估业务的机构应由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一方面,这些资产评估机构形成专业分工,使得评估活动专业化;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估计判断,都是建立在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估计是一种专业判断,它是按照一定准则和程序所揭示的现实价值最可能的值或值域区间。

虽然市场上同一物品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对于不同的买者或卖者,其现实价值可能不同;同时,实践中注册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现实价值估值的差别尽管也带有主观成分,但只要在一定范围内,就属于正常现象,这也是市场均衡的客观形式。而且这种差别一般并不影响到相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行为作出取舍安排。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中介活动,它对客户和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专家意见及专业咨询。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聘请提供资产评估的事务所从事相关的服务,对企业来说可以节约一定的沟通成本。

(二)专业评估的独立属性提高了评估意见的公正性

独立性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特征,也是资产评估的灵魂。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资产评估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应尽的义务冲突;二是某人身兼双重角色时相对应的两种义务发生冲突。资产评估是按照公允、法定的准则和规程行事,评估人员是专职执业,且是与资产业务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因此,资产评估活动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

三、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动力――公允价值的应用

(一)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是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最大推动力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趋同,而实务中,国际会计准则已经逐渐承认评估的重估值可以替代历史成本,一旦评估的结果被认可,评估的基础、评估的次数和是否有外聘的评估人员参与都应在会计报表和公开的信息中予以披露。比如,IAS40第33条指出:初始确认后,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主体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但不包括第53段所描述的情形)。IAS16第32条则进一步指出:土地和建筑的公允价值通常是由基于市场的证据所决定的,而这些证据一般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人员评估确定的;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通常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市场价值。此前,国际评估准则只是更多地着眼于不动产领域。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计划,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审计将促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

由于公允价值在确认的具体计量形式上有多种可供选择的形式,其确认要受会计环境与交易事项的不同所制约,在确认与选择中就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有的企业管理层干脆把公允价值作为操纵利润的工具。例如,在关联交易中,关联企业经常会发生购销往来、资产转让和出售等业务,这些业务的交易价格如何确定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如有些上市公司以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产品或劳务销售给关联企业,而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入产品或劳务;或者将不良资产以高价剥离给母公司,母公司则将优质资产以低价注入到上市公司。这样上市公司很容易就提高了账面利润。在非货币资产交易和债务重组中,有些上市公司通过非同类资产置换“互利互惠”,即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两家置换的资产都有升值,根据新准则,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换过之后,两家都增加了报告利润,这种不真实的收益的存在会造成股票市场一定程度上的虚假繁荣和资金流向错误。在债务重组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2002年7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之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公布了第545号国际审计准则(ISA545)《审计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其目的是为审计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建立准则和提供指南。它提出了对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列报或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特殊组成部分的评价、计量、列报和披露有关的审计考虑。

而这次我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它提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它尤其提供了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了解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程序以及相关控制活动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和披露的充分性;利用专家的工作;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评价审计程序实施的结果;管理层声明;与治理层的沟通。

公允价值审计需要第三方的数据,这将促使上市公司重视财务报告中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需要有权威的机构来证明本公司所采用的公允价值是公允、客观的,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

四、设想

(一)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要委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为自己提供所需的公允价值

除了市场自身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信息处理能力的“瓶颈”也会大大降低信息的透明度。我国证券市场散户居多、投机性强以及专业知识缺乏,这些都可能诱使管理层滥用公允价值。我们应该借助信息中介的能力分析公开信息,搜集私有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业绩,以引导投资者追随绩优公司。上市公司要想得到投资者对本公司会计信息的认可,尤其是敏感的公允价值,需委托一家资产评估公司为自己提供所需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在对外报出财务信息的同时报出由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公允价值评估报告,以保证所提供公允价值的客观公正。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公允价值审计工作时,可与资产评估进行协作,也可减少一些重复程序,从而节省了成本。

(二)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诚信责任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同注册会计师一样,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建立同样管理机制。会计、审计和评估工作,都是特殊职业,是一种技术方法和理念并重的职业。运用公允价值,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也要加强社会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诚信行为不可缺失,加强诚信责任机制的建设,才能为公允价值的应用提供良好的环境。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服务市场仅靠道德或行业自律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恶性竞争可能摧毁业界的一切道德底线,而行政监管容易形成政府干预过多,不规范不权威,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构筑中介业界的信誉防线。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现有的一些行政法规及规章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应当加重惩诫的力度,特别在民事赔偿上,可以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有限赔偿责任,或者干脆变为无限责任,将违规者的投机成本从精神和经济上提高到其承受不了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警醒和惩诫作用,以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规范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清晰地表明党和国家对中介行业规范发展的要求。资产评估行业要适应经济改革和发展,不断提升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为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广应用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徐玉德.公允价值虽好,专业评估少不了[J].新理财,2007(03).

篇4

关键词: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 监管 有效性

问题概述

作为最基本的一种计量模式,历史成本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会计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率、汇率、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日益增大,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不稳定,所提供的信息难以如实反映企业的现时价值,也无法反映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给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决策判断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这一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尤其是英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我国也从2007年起将公允价值模式引入了新的会计准则中。

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不是现实交易价格,而是意欲交易的双方达成(主要是通过评估来加以确定)现行交易的价格。一般而言,人们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分为三个层次:资产或负债有活跃市场时的报价;资产或负债有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时的报价;采用评估技术(涉及现金流、折现率、收益期的判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在一个较为成熟、有效的环境中对资产或负债以当前市场为依据确定其价值,如果缺乏市场价格则需要应用各种估价技术确定其价值,即评估师需要将时刻变化的市场、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等“综合”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判断中,模拟市场来确定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评估就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信息的行为,“价值”是其核心概念,其基本特征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高度一致。

公允价值环境下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以资抵债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如美尔雅集团,大股东用以抵债的磁湖山庄,其账面价值为9627万元,而评估值高达16569万元,评估升值幅度高达72%,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抵债资产实质并不盈利。再如,西宁特钢大股东西钢集团以7671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偿还对西宁特钢的应付账款16966万元,在西宁特钢的公告中只对这项重大的以资抵债作了简单的介绍: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8155.12万元,而对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只字未提,投资者又从何了解抵债资产的质量呢?在对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中,本应考虑到减值、折旧等因素而使评估价略低于账面价,但有的却是评估价值接近甚至超过了所抵欠款的数额。ST冰熊的大股东分别以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和雪苑宾馆房产冲抵对上市公司的两笔欠款,其中,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260万元,而评估价为1400万元,正好与相冲抵的1409万元的债务数额基本接近;雪苑宾馆房产账面价值为1126万元,其评估价为1300万元,略高于相冲抵的债务额1286万元。这都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此外,由于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因人而异,因此,购买商标权被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当成了偿还债务的一条“捷径”。此外,还有很多公司,如ST东盛等,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价值之所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于评估机构是在基于较好的业绩基础上来进行估价的,但最后这些资产却没有达到承诺的盈利水平,上述这些欺诈行为显然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合并重组

2009年11月17日,S*ST兰光启动股改方案,同时,为了重组保壳,宁波银亿控股集团以承担部分债务为条件,从S*ST兰光原控股股东兰光经发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在协议成为S*ST兰光控股股东的同时,并计划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不过,银亿房产100%股权溢价增值率为285.82%,评估后的资产溢价达到将近3倍。除了未考虑仲裁结果的影响而乐观地将一些项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增值外,更多的是其账面余额仅为19.7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增值了22.3亿元,超过40亿元,增值率达到113%。该项资产增值成为导致净资产最终评估增值2倍多的主要原因。

同样的还有*ST亚华,在其股改重组过程中,将公司原来的资产全部出让,浙商集团等以每股3.9元价格以地产认购*ST亚华定向增发的11.71亿股股权,定向增发之后,ST亚华总股本变为14.43亿股,公司资产包括0.8亿元现金及五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这五家房地产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9.14亿元,评估值45.68亿元,评估增值36.54亿元,增值率高达400%。此外,重组方注入的资产2007年9月30日估值45.68亿元,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2008年3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估值竟然与一年多前估值相等,这让投资者难以理解。实际上,评估增值36.54亿元要在未来三年内(2007年9月30日起)实现,平均每年要实现净利润12.18亿元,亦即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要实现收益36.54亿元,可是重组方作出的2008年、2009年两年业绩累计仅实现净利润19.35亿元,通常意义上,剩余的17.19亿元应在2010年实现,但是公司报告中并未对此予以说明或作出承诺。我们由此质疑,为何2010年的业绩不予承诺?若业绩发生变化,近一半的未实现收益的评估增值如何处理?公允性又从何谈起?

类似的还有正和股份、宜华地产。根据正和股份2006-2008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在2007年置入的商业地产的估值三年基本未发生任何变化,2007年正和股份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万元,而2008年确认的变动损益为-264万元,在房价高峰的2007年以及随后房价跌落的2008年这一商业背景下,其地产估值为何没有发生变动?而恰恰又是在2007-2008年这一期间,其审计的事务所又发生了变更。2007年年报披露,宜华地产于2007年9月30日购买广东宜华,广东宜华在购买日净资产只有1.3亿元,但评估作价6.23亿元,评估值溢价3.79倍,即宜华集团在将广东宜华注入宜华地产时获取了379%的超额收益。广东宜华2007年注入宜华地产时被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使用购买法。广东宜华仍按账面价值核算损益,但宜华地产编制年报时必须对广东宜华的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损益调整为公允价值的损益。此时正是房价最高峰,任何房地产当时的估值绝对不会低于后来的市值,通常情况下,购买法下的广东宜华2007-2008年年报只会亏损,不会盈利,那么宜华地产2007年1.13亿元净利、2008年0.82亿元净利又来自哪里?从2007-2008年年报中不难看出,尽管房地产都发生了溢价,但宜华地产仅抬高了待开发地块的价值,明显压低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的价值,将其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原因在于宜华集团对2007-2009年宜华地产业绩作了承诺,如果将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价值调上去,等于将成本调上去,则以后盈利压力非常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宜华集团及宜华地产人为压低广东宜华开发成本和产品,则宜华地产2008年必亏无疑。

2009年,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在2009年过会的57个项目中,55个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占总数的96.49%,其中53个项目均进行了评估,49个项目中置入资产直接以评估结果定价。2009年度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案例中,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的占92.98%,其中以评估结果直接定价的占85.96%;涉及直接资产交易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100%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92%以上的资产交易定价直接使用评估结果。不难看出,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

截止2010年4月,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500余家(孙树明,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由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有70家。就我国的价值评估行业执业情况而言,2007年前有两次全国性的检查验收工作:1999年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的全行业清理整顿的检查、抽查及验收工作和2004年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2004年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和执业质量。检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不涉及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共3355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就达到了1871家,占总数的55.8%,暴露的问题总数达到5130个。所有问题中,执业质量问题4125个,所占比例最大,为80.41%;评估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有565个,占11.01%。2007年9月,中评协了82号文件,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其会员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自律性的检查,共选取了22家特别团体会员及其11家分所作为检查对象,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122份评估报告,其中抽查价值评估报告8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67%以上,抽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5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2%以上,主要根据现有的准则、规范着重考察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与2004年的全面检查相比,虽然很多方面有所改善,但通过案例分析及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所得出的结论来看,本次检查中所涉及的本质问题更为突出,主要包括评估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治理等。随后,在2009年全国性的资产评估检查中,上述问题同样存在,如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政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资产的性质、交易的关联性、重组方案设计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从而大大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些情况的出现,除了新准则自身的原因外(施超,2009),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监管亟待加强和提高。

1.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独立性。评估业务的委托主体错位及评估机构组织结构没有真正独立,使得评估师在执行业务的时候缺少独立性。在所有者(评估委托人)、经营者(被评估资产占有方)、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人)构成的三方契约关系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经营者持有的资产或负债进行评估。只有当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完全依据事实对公允价值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估,并能够不受任何影响地出具评估报告时,所作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允的。正如前所述,在所有者、资产占有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三者形成的委托关系下,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对于资产占有方是独立的,即所有者是“委托人”,事务所是“人”,管理当局与事务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或利益关系,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由于评估业务的委托人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当局,而董事会决定评估费用的权力又被管理当局控制,因此聘任、解聘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委托主体的错位极大影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同时,部分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出来的评估机构实际上没有真正独立,部分合并成立的评估机构合并后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多头管理依然存在,作为独立性重要“保障”的内控体系也未予以真正地实施。因此,如何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中保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减少相关方的利益冲突(Beauchamp & Owie,1988),对随意更换评估师的行为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既包括对“接下家”的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包括对委托方的监管),尤其在公允价值环境下使其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客观独立地出具评估报告是监管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规范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机制。截止2009年,财政部、中评协等已陆续了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在内的18项评估准则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办法,包括《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号)、《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96号)、《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中评协[2006]9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和《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但迄今为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及资产评估法尚未出台,很难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地位及明确权利和义务,且《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资产评估准则的内容也过于简单,难以为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因此,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和惩戒机制,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以逐步完善准则体系

美、英等发达国家应用公允价值较早,在评估方面的经验较多,因此,我国应吸收、借鉴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少数股东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制度),结合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惯例相一致且协调、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指南等来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更详细的解释(如,除现行准则要求外,增加披露资产评估机构、聘请人、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的金额和评估报告内容简要、最终交易价格与评估金额差异及原因等),规范评估程序,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惩罚力度,仿照国际上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应实现3大目标即合理保证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经营(operation)的效率和效果、对法律法规的遵守(compliance)等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评估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增强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报告的可用性。

(二)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且加大事务所或合伙人的责任比重

改变以往由事务所兼营评估业务的做法,改由专营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并全面实行合伙制。在推进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同时,适当加大事务所及发起人或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比例,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赔偿责任,提高违规者的投机成本,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三)促进业界合作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对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2006年9月,《公允价值计量》(157号)的正式对美国评估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各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积极与会计界、立法界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使得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会计、审计与评估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自承担责任。会计是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承担的管理层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评估是对被重组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正确性、公允性承担责任。例如,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供相关公允价值结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评估时,可借用审计的专业结论,参考会计数据资料;审计也可采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评估机构应与会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明确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影响因素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资产评估职业界的指导,促进会计界与审计界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四)加强自律监管并建立行业与政府的双重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评估行业与政府的协同监管,实现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有效统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但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尤其随着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计量比重的日益增加,能否真实、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则需要资产评估行业的紧密配合(周勤业,2009)。纵观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评估行业与资本市场互相促进,互动共生。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大力加强公允价值评估问题的理论研究,尤其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涉及到公允价值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规范评估实践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整个评估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000余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2009-10-10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沪举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监管交流会议.中国资产评估,2009(1)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企[2009]26号

4.严绍兵,王莉莹等.中国上市公司资产交易中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之间差异的研究.中国资产评估,2008(5)

篇5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2-0000-01

《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新的资产予以确认,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果会计上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关键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定量。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刚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关键是怎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有效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虽然制定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财政部颁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等规定,规范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行为和方法,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缺少完善配套的相应制度,建议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办法,健全配套的相应制度、准则等。

二、建立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服务于相应的财务报告

目前,许多资产评估是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大量与评估相关的信息有助于评估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利用现代化的设备和科学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建立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是必要的。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行业统一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市场信息数据库,向评估机构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数据网络获取地区权威数据,使相关评估人员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更具有依据,并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三、建立健全公允价值评估体系,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笔者认为,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禁止公司自己出具评估报告,对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公司应给予处罚。建立有效的专业监督机构对评估机构的评估实行监督的机制。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可通过信息公示、独立机构审计等方式接受投资者或专业机构的监督。其次,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因此必然会受到会计使用公允价值程度的影响,受会计制度约束。这就要求评估师对会计准则有比较透彻的研究,因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所以,必需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最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评估工作予以监督,对公允价值确认依据进行严格检验,杜绝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四、明确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评估对象

明确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的针对性或适用性。评估师执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必须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与建议。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应优先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当这两种评估方法不适用时才可以采用成本法等其他方法。当无法准确评估公允价值时,也可以提供公允价值变动区间等价值分析结论。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应着重关注参考交易案例的经营业态、附带租约等差异因素。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应着重需注意评估对象资产范围与租金收入内涵的匹配、租金收入与成本项目的匹配、出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的匹配;需关注租约的详细条款及约定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异等。

五、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应有其相应独立性,并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诚信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影响重大。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评估从业人员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广泛搜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实际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最终得出经得起推敲的评估结果。独立性是资产评估服务的基本特征。评估机构和人员要恪守中立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公正执业,保证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保持客观和公正。

六、完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构建公正透明的估价平台

要想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需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因此构建透明的、监督机制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上的推广具有重大意义。加速市场化的进程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地产市场限定规则。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的《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显示,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看,有15家上市公司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8家上市公司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1家上市公司按照第三方调查报告确定公允价值。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多数均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因此国家应逐步完善公允价值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监督,比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与企财务报告的审计不能由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通过互相监督,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以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文芳.浅析新形势下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J].财税纵横,2009(3).

篇6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新的资产予以确认,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果会计上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定量。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刚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我国评估市场起步时间较短,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关键是怎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有效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虽然制定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财政部颁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等规定,规范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行为和方法,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缺少完善配套的相应制度,建议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办法,健全配套的相应制度,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有效。

2.建立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

目前,许多资产评估是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大量与评估相关的信息有助于评估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利用现代化的设备和科学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建立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是必要的。建议建立行业统一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市场信息数据库,向评估机构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数据网络获取地区权威数据,使相关评估人员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更具有依据,并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3.规范公允价值评估体系,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笔者认为,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禁止公司自己出具评估报告,对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公司应给予一定程度处罚。建立有效的专业监督机构对评估机构的评估实行监督。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可通过信息公示、独立机构审计等方式接受投资者或专业机构的监督。其次,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框架下进行的资产评估,必然会受到会计使用公允价值程度的影响,受会计制度约束。因此,要求评估师对会计准则有比较透彻的研究,因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所以,必需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最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评估工作予以监督,对公允价值确认依据进行严格检验,杜绝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4.明确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和评估对象

明确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的针对性或适用性。评估师执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必须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与建议。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应优先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当这两种评估方法不适用时才可以采用成本法等其他方法。运用市场法评估时,应当收集足够的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案例,选用交易案例时应当关注案例的可比性,重点分析投资性房地产的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区位状况、交易情况及租约条件。具体讲运用市场法的调整因素主要包括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容积率、使用年期、面积、具置、经营业态和所带租约等条件。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应着重注意评估对象资产范围与租金收入内涵的匹配,租金收入与成本项目的匹配,合理确定净收益,应当根据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参数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收益期限;收益法所适用的折现率应当合理,应当反映评估基准日类似地区同类投资性房地产平均回报水平和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

5.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应有其相应独立性,并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诚信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影响重大。在实务中香港、台湾上市公司需要在大陆的子公司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大陆的某些机构或个人反而不认可自己方面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这就涉及到我们的评估机构对内对外诚信问题。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评估从业人员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广泛搜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实际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最终得出经得起推敲的评估结果。独立性是资产评估服务的基本特征。评估机构和人员要恪守中立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公正执业,保证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保持客观和公正。

6.完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构建公正透明的估价平台

要想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需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因此构建透明的、监督机制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上的推广意义重大。加速市场化的进程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地产市场限定规则。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的《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显示,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看,有15家上市公司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8家上市公司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1家上市公司按照第三方调查报告确定公允价值。由以上数据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多数均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因此资产评估机构是否能提供公正的评估价格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国家应逐步完善公允价值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监督,比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与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不能由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通过互相监督,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以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7.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公允价值模式更多依赖于职业人员的分析判断,所以计量准确程度取决于职业人员的专业水平。由于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效果。因此,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呼唤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包括加强会计职业素质教育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逐渐引入,一方面需要不断加深与拓展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内容,尽快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鼓励他们汲取新的相关专业知识,培养他们的公允价值观念,必要时可以考虑聘请有经验的国外专家提供培训支持,帮助我国会计人员和监管人员实施具体操作;另一方面会计职业道德是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内在支撑。企业在加强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时还应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培养会计人员保持职业良知,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滥用资产负债表,防止为他人所用;只有将客观公允原则转化为会计从业者的基本理念,才能保证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自我约束,不出偏差。

参考文献

[1]王文芳.浅析新形势下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J].财税纵横,2009(3).

篇7

【关键词】公允价值资产评估

2008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根据近期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新准则中存在的有关公允价值认定和计量方面的问题,对基金估值业务,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等问题做出了规范。其中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建立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该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新会计准则在证券市场的运用,同时也为资产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在资本市场的深入合作提供了新契机。

一、会计与资产评估协作的必要性

会计与资产评估从不同角度对公允价值进行定义。新会计准则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这一概念基本把公允价值等同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成交价格。而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是在完全市场或非完全市场下、针对某项经营或非经营资产,其符合最佳用途时的价值,是一个更具一般性的经济学概念。评估结果的形式之一即会计定义的完全市场交换价格。因此,会计力图根据实际价格计量价值,资产评估则从经济价值评定价格,两者是互补的。

(一)正确计量公允价值的重要性

会计定义的前提假设是公平交易,即经济学上的市场信息对称和经济人理性。但现实中,由于信息局限、政策激励、关联交易等多种因素,企业会表现出对市场整体风险的低估。这种交易客观上是不公平的,导致成交价格与会计公允价值背离。这种情况在基本面市场出现得越多越复杂,对资本市场影响越不利,当市场非理性积累严重时就产生经济泡沫。这就使正确计量公允价值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计量的局限性

1.偏向于“盯住市场”,估值方法运用不够充分。新会计准则下分为3个层次确定公允价值:有活跃市场的报价;同类相似资产或负债市场的报价;无活跃市场的依靠估值技术方法。涉及到现金流、折现率、期间等参数的估值技术方法是最后的选择。以基金为例,对于股票的常用估值方法主要有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等。《意见》出台后,多数基金倾向于选择指数收益法,即参考两个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看齐市场总体,参数易得、操作简便,但缺少对股票本身价值和基本面的考察。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讲,这个公允价值结果仍含有市场“失真”成分,有必要进行再分析。

2.遵循一贯性原则,计量缺乏灵活性。会计准则规定估值政策和方法一经确定,应持续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即会计计量是持续经营假设下的事后计价,是对经营成果的定期总结,要保持前后各期间的相关可比。因此,其估计公允价值的角度、观点、方法也都建立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假设下,即“市场波动处于能够合理预期范围内”。但决定公允价值的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很难有一个“合理范围”,也难有哪一种估值方法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估值方法的唯一确定限制了会计公允价值的“公允”程度,会计信息对于使用者的实际参考价值就降低了。

3.存在会计内部操纵的可能。公允价值的弱点就是缺少可验证性。我国会计准则早在1998年就曾使用过公允价值计量,但由于市场不完善和监管漏洞,出现了企业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仍然要预防这种操纵利润的发生。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依靠财务报告做分析决策时,需要参考来自第三方对公允价值的评估计量结果。

(三)资产评估计量的优势

1.市场信息和评估技术兼备。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市场信息,有能力把握多种行业的市场动向,分析市场的潜力。同时,评估机构拥有经验丰富的跨学科的评估专家,他们擅长测量个别资产的价值,区分其与现实价格的差异。

2.评估业务和方法多样。资产评估业务是针对委托人的评估目的开展的,国际上的评估目的分为:产权交易、抵押贷款、税基评估、工商注册、确定诉讼标的价值、财务报告为目的、其他目的等。根据不同目的,结合实际情况,适用不同假设,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将最终估计的结果限制于一个合理的区间内。资产评估还可以在交易前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合理预测,在财务管理决策时更具有用性。

3.评估具有独立性。作为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师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评估业务活动,操作规范,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独立公正性,起到监督会计估值的作用。

三、会计与资产评估行业协作的现实与展望

国内外会计准则推广公允价值计量,为会计和资产评估两个行业更紧密地合作架起了桥梁。在会计领域,虽然准则没有明确要求估值工作由谁来完成,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已产生了对第三方专业评估的需求。从《意见》出台可见,这种需求正在成为必要。在评估领域,随着评估技术和评估准则的发展和完善,实际评估能力已经从机器、不动产向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企业整体价值,甚至环境价值评估方向发展和提高。也就是说,相对需求的供给能力正在积极增加。

(一)国际协作

在美国、欧洲和其他国家或地区,评估协会组织都与会计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围绕公允价值开展讨论,积极寻求两行业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发展道路。国际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在一些具体准则中,直接鼓励由专业评估师评估公允价值。

目前,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现实影响,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量增长。根据美国评估公司2006年的非正式统计,香港业务部全年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以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也将这一评估业务作为重要的咨询业务内容,取得了较大成绩。

(二)国内发展

相比于会计行业的成熟,国内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对缓慢。2004年出台《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逐步迈入国际化咨询行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至今仍致力于准则体系的建立工作。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过程中,中评协积极建议,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为评估的参与保留了一定空间。证监会《意见》的出台也为资产评估在证券市场开展业务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尚不成熟,参与会计协作的主要障碍有以下两点:一是没有立法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力。现实中,资产评估人员有按委托人提供的结果走评估程序的所谓“价值操纵”行为,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这些情况导致评估结果有失公允。二是评估人员经验能力不足。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该是一个汇集具备房地产、土地、会计、金融、企业管理等多方面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专家,否则难以胜任市场经济中咨询行业的发展要求。我国的从业人员大多达不到这一水平,这也是国内评估机构与国外评估机构进行业务竞争的主要差距所在。

(三)对于未来的展望

1.健全资产评估立法和准则。用法律手段保证资产评估作为一个咨询业的独立公正性,正确发挥其评估公允价值的基本职能,严厉打击利用资产评估程序进行价值操纵的行为。由于国际评估准则本身尚不健全,国际会计界和评估界对公允价值的认定方法尚存在分歧。在与国际接轨同时,我们应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实际,进行理论创新,尽快填补《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空白。

2.明确资产评估咨询业的地位,理顺其对会计的预测、决策和监督关系。资产评估通过“事前”评估,预测市场交易结果和会计计量结果,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同时,将评估价值结果与实际交易的会计计量比对,能够度量交易的“公允”程度,起到监督作用。

3.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才的培养。无论从行业供需前景还是政策层面,未来我国对高素质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都是明显的。人才的职业道德、知识理论基础、实务经验等方面都有待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格考试和后续教育制度都将逐步完善。

4.树立会计人员的评估意识。深入对公允价值及其估计方法的研究,运用公允价值把握市场、进行决策。规范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为公允价值的进一步推广做好准备。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发展:2006国际评估论坛中外嘉宾演讲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3.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2007-2008.

篇8

【关键词】产评估 会计计价 公允价值

一、引言

特定条件下会计计价需要利用资产评估结论,资产评估也需要参考会计数据资料,这说明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联系并不代表着能把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相提并论,评估注重市场价值,而会计注重成本,这是它们的重大区别,由此也衍生出它们在计价原则、计价方法等方面的差别。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联系

1、计价依据

(1)会计数据和现代会计计价方法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资产评估中常会利用和参考会计数据。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充分发育完善的资产市场,对资产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还存在条件上的限制,目前国内评估中使用最多的是重置成本法。而重置成本法是把资产的时间差异、功能差异等对历史成本的影响加以量化,在账面历史成本基础上修正得到的。如运用价格指数法测算重置成本时在被估资产的历史成本上调整时间差异后为重置成本。因此,大部分资产的评估要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性资料。即使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价法进行评估,某些账面记录也可作为最主要的依据,因为现金入账是以票面金额计价;应收账款在报表上列示的净值是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短期有价证券也可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几项资产评估的结果只需在账面记录的基础上稍加修正即可。

(2)资产评估是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根据有关数据资料,模拟市场对资产在一定时点上最有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的估计和判断活动及其过程,它强调的是资产的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我国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除历史成本的会计计量属性外,还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四种属性引入了会计准则当中。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都不同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但是,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确定没能做出具体规定,使其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超过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而资产评估行业在公允价值确定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评估师的专业服务有利于公允价值的科学计量。评估是以提供估价意见为目的的专业活动,在长期的实践中,不仅在评估理论方面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而且在实务方面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评估结果是评估人员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得出的,具有客观公正性,能够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要求。故而,当会计师选用重置成本,变现价值及收益现值标准作为会计计价的价值基础时,资产评估的结论就可以成为会计计价的依据。

2、计价方法

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现代会计计价方法,其很多估算方法都来自于会计计价方法。如用于估算资产重置成本的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统计分析法等借鉴了会计中的现代计价法。现行市价法也来源于会计中的市价法。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估价的区别

1、资产范围

会计学中的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会计中的资产是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不包括个人资产,目前的会计不对个人资产进行核算。而资产评估中的资产更为广泛,是泛指特定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给特定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如:企业的某些自创无形资产(商誉),在资产评估中将其视为资产,会计计价则不视其为资产,不在财务报表中计价反映。此外,评估有时也要对会计上的负债进行评估,负债不是会计资产,而评估资产有时也包括评估负债。

2、计价依据

尽管新会计准则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四种属性引入了会计准则当中,历史成本仍是会计的基本计量属性。会计师注重成本而评估师注重市场价值,这仍是评估与会计计价的最大区别。资产评估中的资产确认和评价主要是以效用和市场价值为依据和基础的。评估并不反映历史成本和未来价格,而是反映某一时点的重置价值、清算拍卖价值等。评估标准随评估目的不同、财税政策不同而进行具体选择。当在资产市场发育良好,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类似的参照物时,对资产的评估计价往往采用现行市价法。会计记账和算账中的资产确认和计价主要以历史成本为依据和基础的,即按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要求,将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在资产处置前保持其入账价值不变,其依据为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便于查核,也容易确定,比较可靠。即使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后,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但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广义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资产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合理价值,也包括了资产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合理价值;既包括资产在持续使用条件下的合理价值,也包括了资产在非持续使用条件下的合理价值。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狭义的公允价值,只是正常市场条件下和持续经营条件下资产的合理价值。此外,也不能拿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直接作为会计的公允价值,它们之间也有差别: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表现为资产客观价值的估计数额,而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更倾向于资产交易价格本身。资产评估强调市场价值是一种估计数额,是由资产评估一种专业咨询活动的性质决定的,资产评估本身不能取代资产交易当事人的交易决策。公允价值是作为会计资产计价的一种属性或标准,它服务于会计核算,作为一种资产计价属性或计价标准完全可以选择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本身或其他价值表现形式。第二,市场价值作为评估师的主观判断结果,这个判断结果需要依据活跃市场中的相关数据,在许多情况下评估师还必须借助于一些评估假设来完成对资产市场价值的判断,如公开市场假设及最佳或最有效使用假设等。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资产计价属性或计价标准之一,标准的确立更多地是建立在现实的活跃市场及其交易价格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在本质上、内涵方面的趋同与基本一致(这是两个概念的主流或基本方面),当不存在活跃的市场及其资产的现实交易价格的时候,即无法直接取得资产会计上的公允价值的时候,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就是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最好替代。

3、计价方法

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市场环境,选择适当的评估假设,通过资料收集、检验、并运用恰当的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分析判断资产的交换价值或“价值”。除了可以利用核算方法外,还广泛应用预期收益折现法、市场售价类比法等多种技术方法。而会计计价是在确定了的资产计价标准的前提下,主要采用核算的方法来确定资产的“价值”

四、结论

上文分析了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在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等方面的关系,尤其着重探讨了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后,会计计价中公允价值的运用为二者的联系带来的新契合点和具体运用上的差别。由于资产评估和会计的作用不同,二者在计价上确实存在有较大差异。在实践中,我们不能完全以市价取代现行会计计价,必须理清它们的关系,即使同在一个管理平台,也应当注意二者的适当分离。但是,也要注意好它们之间的联系,使它们能相互衔接,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义策、路云飞:新会计准则:资产评估界的机遇与挑战[J].现代商业,2007(2).

[2] 耿建新、周叔敏、腾旭峰:会计与资产评估在企业资产计价中的异同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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